正等正覺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術語)三藐三菩提,新譯為正等正覺。法華玄贊二曰:「三云正,藐云等,又三云正,菩提云覺。」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梵語三藐三菩提,華譯為正等正覺,即真正平等的覺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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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藐三菩提
(術語)Samyaksaṁbodhi,舊譯曰正徧知,正徧知道,正真道等。新譯曰正等覺,正等正覺。是以佛所得之法名之也。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條。
無上正等正覺
(術語)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新譯。法華玄贊二曰:「阿云無,耨多羅云上,三云正,藐云等。又三云正,菩提云覺,即是無上正等正覺。」
無上正等覺
(術語)無上正等正覺之略。
無上正覺
(術語)無上正等正覺之簡稱。謂佛之悟也。無過於此之悟,故云無上,離偏邪故云正,悟真理故云覺。梵語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譯無上正等正覺。無量壽經上曰:「決定必成無上正覺。」
無上覺
(術語)無上之正覺也。佛覺悟一切法之真智也。梵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譯曰無上正等正覺。七佛經曰:「如是出家時,速成無上覺。」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術語)Anuttara-samyak-saṁbodhi,佛智名。舊譯曰無上正徧知,無上正徧道。真正徧知。一切真理之無上智慧也。維摩經佛國品肇註曰:「阿耨多羅,秦言無上。三藐三菩提,秦言正徧知。道莫之大,無上也。其道真正,無法不知,正徧知也。」淨土論註曰:「佛所得法,名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阿為無,耨多羅為上,三藐為正,三為徧。菩提為道,統而譯之,名為無上正徧道。」新譯曰無上正等正覺。真正平等覺知一切真理之無上智慧也。法華玄贊二曰:「阿云無,耨多羅云上,三云正,藐云等。又,三云正,菩提云覺,即是無上正等正覺。」智度論八十五曰:「唯佛一人智慧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耨音奴篤反藐字依梵音應作彌略反阿此云無也耨多羅此云上也三云正也藐等也又三正也菩提覺也總云無上正等正覺也耨字經中多作耨字此音奴構反正與梵音扶同然僧徒皆用入聲字宜作耨奴沃反亦得名健行定名經中自釋云一切事畢竟堅固也
三菩提
阿耨已下合云無上正等正覺也末伽云道菩提云覺也
[佛光阿含藏]
三藐三佛陀
三藐三佛陀(sammāsambuddha)(巴)、(samyaksambuddha)(梵),即「正等正覺者」。
即正等覺者、佛。
鉢多
鉢多(assattha)(巴),釋迦牟尼佛在此樹下成無上正等正覺,故稱之為菩提樹(bodhi-rukkha)(巴),又作覺樹。
我初學道時年二十九,……更不見沙門、婆羅門
「我初學道時年二十九,……更不見沙門、婆羅門。」長阿含第二經遊行經(佛光一‧一六○)作:「我年二十九,出家求善道;須跋!我成佛,今已五十年。戒定慧行,獨處而思惟;今說法之要,此外無沙門。」佛壽八十,說法四十五年,二十九歲出家,出家經六年修道成無上正等正覺,出家後,初五年參訪外道。本經文「三十五年在外道中學」,擬作「五年在外道中學。」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anuttara sammāsambodhi)(巴),譯為無上正等正覺,即最高的佛果,乃無限的、完全的、正確的覺悟。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anuttara sammāsambodhi)(巴),譯為無上正等正覺,即最高的佛果,乃無限的、完全的、正確的覺悟。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anuttara sammāsambodhi)(巴),即無上正等正覺。
為梵語 anuttara-samyak-sajbodhi 之音譯,巴利語為 anuttara-sammā-sambodhi。又作無上正遍知、無上等正覺,為佛之無上覺智。
[阿含辭典(莊春江)]
菩薩
「菩提薩埵」(bodhisatta)的簡稱,為音譯,義譯為求「成佛」的眾生(有情),「菩薩」一詞的出現,約在西元前二世紀左右,初期專指「三藐三佛陀」(sammāsambuddha,另譯為「等正覺者;遍正覺者;正等覺者;正等正覺者」),過去生修學時。
一補處
菩薩之最高果位者,下一生就能成佛(成就正等正覺者),另作「一生補處」。
等正覺
1.sammāsambuddha,為「等正覺者」之略,另譯為「正等覺者;正等正覺者;等正覺者;遍正覺者」,音譯為「三藐三佛陀」,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已純然無瑕的開化者」(the Perfectly Enlightened Ones),即:完全地;圓滿地解脫,指三藐三佛陀的解脫證悟。2.sammāsamboddhi,音譯為「三藐三菩提」,指佛陀的「證悟」。
一生補處
菩薩之最高果位者,下一生就能成佛(成就正等正覺者)。
三藐三佛陀
為「sammāsambuddha」的音譯,另譯為「等正覺者;遍正覺者;正等覺者;正等正覺者;三耶三佛」,簡為「三佛」,義譯為「完全的;圓滿的解脫者」、「正等覺者」、「遍正覺者」、「等正覺者」,為無師自悟證得解脫,而又具足十力能說法廣教化眾生者,常略稱為「佛」、「佛陀」。
[佛光大辭典]
十種不思議法
(一)指佛有十種不可思議法。乃出自大乘菩薩藏正法經卷七如來不思議品第四之一(大一一‧七九五上):「爾時佛告舍利子言:『信心住菩薩於佛如來應供正等正覺十種不思議法中,信解清淨,超越分別,離諸疑悔,後復生起身喜心喜適悅之相,發希有想。』」即:(一)最勝身相不可思議,(二)妙好音聲不可思議,(三)最上大智不可思議,(四)微妙光明不可思議,(五)圓滿戒定不可思議,(六)廣大神足不可思議,(七)十種智力不可思議,(八)四無所畏不可思議,(九)大悲之心不可思議,(十)不共佛法不可思議。此經之卷七至卷十六皆敘述十種不思議法。
(二)舊華嚴經卷三十佛不可思議法品中,亦說十種不可思議。即:(一)諸佛剎土不可思議,(二)諸佛淨願不可思議,(三)諸佛種姓不可思議,(四)諸佛出世不可思議,(五)諸佛法身不可思議,(六)諸佛音聲不可思議,(七)諸佛智慧不可思議,(八)諸佛神力自在不可思議,(九)諸佛無礙住不可思議,(十)諸佛解脫不可思議。 p484
五種不翻
梵語譯成漢語時,有五種情形不予意譯,而保留其原音(音譯)。即:(一)為祕密之故,例如經中諸陀羅尼,係佛之祕密語,微妙深隱,不可思議,故不以義譯之。(二)多種含義,例如薄伽梵一詞,兼具自在、熾盛、端嚴、名稱、吉祥、尊貴等六意,故不可任擇其一而譯。(三)此方所無之故,如閻浮樹產於印度等地,為我國所無,故保留原音。(四)順古之故,例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意指無上正等正覺,然自東漢以降,歷代譯經家皆以音譯之,故保留前人規式。(五)為存尊重之心,故如般若、釋迦牟尼、菩提薩埵等,一概不譯為智慧、能仁、道心眾生等;此乃因前者能令人生尊重之念,後者則易招致等閒視之而輕賤。此一五種不翻之義例乃唐代玄奘大師所倡言,頗為後世譯經者所法式。〔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翻譯名義集序〕(參閱「譯經」6806) p1177
五種甚深
甚深,指如來所證之真如理智境界。法華經論以此五法深妙難解,非聲聞、緣覺之所能知,故稱五種甚深。即:(一)義甚深,謂如來所證之種智性義,微妙不可思議。(二)實體甚深,謂如來所證之實相理體,不空不有,非如非異,不可思議。(三)內證甚深,謂如來所證所得之一切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解難入,不可思議。(四)依止甚深,謂如來所證之真如法體,徧一切處,無染無淨,不變不遷;於一切法不即不離,不可思議。(五)無上甚深,謂如來所證之無上正等正覺,一切聲聞、辟支佛等所不能思議。 p1182
正遍知
梵語 samyak-sajbuddha,音譯作三藐三佛陀。佛十號之一。又作三耶三佛檀、正遍智、正徧知、正遍覺、正真道、正等覺、正等正覺、正覺等、正等覺者。三藐,正之意;三,遍之意;佛陀,知、覺之意。正遍知,即真正遍知一切法。此外,梵語 samyaksajbodhi,音譯作三藐三菩提,舊譯作正遍知、正遍知道,新譯為正等覺、正等正覺。「菩提」係就法而言,「佛陀」則就人而名;故三藐三菩提宜謂正遍知、正等覺,三藐三佛陀則應指正遍知者、正等覺者。(參閱「十號」480、「正覺」2005、「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3674) p2001
正覺
(一)梵語 samyak-sajbodhi,巴利語 sammā-sambodhi。意指真正之覺悟。又作正解、等覺、等正覺、正等正覺、正等覺、正盡覺。等者,就所證之理而言;盡者,就所斷之惑而言。即無上等正覺、三藐三菩提之略稱。梵語 sambodhi之意譯,音譯三菩提。謂證悟一切諸法之真正覺智,即如來之實智,故成佛又稱「成正覺」。阿彌陀佛在往昔十劫即成就正覺,最初成佛之瞬間即稱為正覺一念。又極樂淨土之蓮花,為依彌陀如來成就正覺所成之花,故稱正覺花。
以上係就正覺之廣義而言。若狹義言之,則特指釋尊於菩提樹下金剛座上覺悟緣起之法,證得解脫。長阿含卷二遊行經(大一‧一五下):「佛昔於鬱鞞羅尼連禪水邊,阿遊波尼俱律樹下,初成正覺。」又於華嚴宗所判之五教中,釋尊之初成正覺,在「小乘教」係指釋迦生身之實成,在「始教」則指八相化身之示現,在「終教」則謂十地行滿之報身,在「頓教」則稱法身之初成,在「圓教」乃意味遍滿因陀羅網無邊世界念念初初之成正覺。〔雜阿含經卷十二、中阿含卷五十六羅摩經、往生論註卷上、華嚴經探玄記卷二〕(參閱「正遍知」2001、「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3674)
(二)(1091~1157)宋代曹洞宗僧。隰州(山西)人。俗姓李。十一歲出家,十四歲受具足戒,十八歲出遊參學。一日,聞僧誦法華經,至「父母所生眼,悉見三千界」文,瞥然有省。既而聞丹霞子淳之道譽,遂往參禮諮詢,言下釋然,時年二十三。及丹霞退居唐州大乘寺,師亦隨之。宣和二年(1120),遷住大洪寺,亦相隨掌理牋記。翌年,遷首座之職,復於圓通寺照闡提席下任分座。未久,應長蘆寺真歇之請而住寺開法。當時有眾一千七百,見師秉拂提唱,悉皆歎服。留居六年,轉至泗洲普照寺弘法,並承嗣丹霞衣鉢。
建炎元年(1127),移住舒州太平寺,後轉江州之圓通、能仁兩寺。又遊雲居山,參謁圓悟克勤,勤與安定郡王,共請師住持長蘆寺。建炎三年,渡浙江而至明州,禮拜普陀山,過天童山時,郡守懇請住持天童寺。九月,受敕命住持靈隱寺。十月,再還天童。住於天童,前後垂三十年,整備伽藍,嚴飭清規,世稱天童和尚,譽為天童中興之祖。時值北宋末年之亂世,宗風不振,流弊百端;師乃特為舉揚正傳之禪宗宗風,並提倡「坐禪」、「默照」之禪風,世稱之默照禪、宏智禪。紹興二十七年九月示寂,享年六十七。詔諡「宏智禪師」。所著天童百則頌古為元代萬松行秀「從容錄」之依據,另有宏智廣錄九卷、宏智覺禪師語錄四卷、宏智和尚語要一卷等〔續傳燈錄卷十七、五燈會元卷十四、佛祖歷代通載卷三十、大明高僧傳卷五〕 p2005
光明無量願
為阿彌陀佛四十八願中之第十二願。又作得勝光明願、自身光無限願、佛光無限量願、光色願。魏譯無量壽經所載之願文為(大一二‧二六八上):「設我得佛,光明有能限量,下至不照百千億那由他諸佛國者,不取正覺。」唐譯無量壽如來會則載(大一一‧九三下):「若我成佛,光明有限,下至不照億那由他百千及算數佛剎者,不取菩提。」此係阿彌陀佛於因位為法藏菩薩時所發之願,即願於成就正等正覺時,光明無有限量,遍照十方世界之國土。此願與壽命無量願,共成就彌陀報身之果體。〔阿彌陀經、無量壽經義疏卷上〕 p2178
佛果
(一)指成佛。又作佛位、佛果位、佛果菩提。佛為萬行之所成,故稱佛果,即能成之萬行為因,而所成之萬德為果。亦即從修行之因到達佛果之位,又指從聲聞、菩薩之位至無上正等正覺之位。證得佛果之因,稱為佛因,即指一切萬行之善根、功德。〔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經卷十五、正法眼藏諸惡莫作〕
(二)(1063~1135)宋代僧。四川崇寧人,俗姓駱。參謁五祖山法演禪師而受其印證。宋徽宗敕賜「佛果禪師」之號。(參閱「克勤」2785) p2637
法會
(一)佛教儀式之一。又作法事、佛事、齋會、法要。乃為講說佛法及供佛施僧等所舉行之集會。即聚集淨食,莊嚴法物,供養諸佛菩薩,或設齋、施食、說法、讚歎佛德。印度古來即盛行此類集會,其種類名目甚多。茲分印度、中國、日本等三方面敘說如下:
(一)印度:十誦律卷五載有紀念佛陀五歲時剪頂髻之般闍婆瑟會(梵 pañca-vārsikamaha)。玄應音義卷十七譯之為般遮于瑟會、五年一大會,意即五年舉行一次之無遮大會。無遮,即不分聖賢、道俗、貴賤、上下,無遮平等行財法二施之法會。大唐西域記卷五羯若鞠闍國條即記載該國五年一度舉行無遮大會。娑婆瑟會(梵 sad-vārsikamaha),則為紀念佛陀六歲時頂髻再立之集會,每六年一會,又稱六歲會。此外,尚有慶祝一般人民剪頂髻之二月會。
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三則舉有佛陀誕生、成道、初轉法輪等法會。佛生日大會又稱灌佛會(一般稱浴佛節,星馬一帶稱衛塞節),為紀念佛陀誕生之集會。菩提大會,即成道會,乃慶讚佛陀於菩提樹下金剛座上,成就正等正覺之會。轉法輪大會,為紀念佛陀於鹿野苑對五比丘說法初轉法輪之會。另有供養佛陀弟子羅睺羅、阿難等之羅睺羅大會、阿難大會。據高僧法顯傳摩頭羅國條載,在印度,從羅睺羅、阿難、文殊、觀音,乃至經、律、論三藏及般若波羅蜜等,均設有諸種供養法會。因布施乃祈福之要道,故帝王、富豪長者,每向廣大群眾行施捨大會。
(二)中國:後漢時即有皇帝行齋會之事。歷代三寶紀卷四載,光和三年(180),後漢靈帝於洛陽佛塔寺飯諸沙門,懸繒燒香,散花燃燈。或設會討論佛義、講經等,以達祈福增慧之目的。齋請僧侶之法會稱為千僧會、萬僧會。南朝梁武帝中大通元年(529),於同泰寺設救苦齋;中大通五年,又於同泰寺設無遮大會,帝親自講金字般若經。此外,行於我國之法會尚有水陸會,即設齋食供養水陸有情之法會;梁武帝時,始行於金山寺。放生會,乃由他處買進受捕之魚鳥牲畜,於三寶前為其說法,授三皈五戒,再放之於山野沼澤、泉池河水,此即放生會。華嚴會,乃講讚華嚴經之法會。盂蘭盆會,即於每年七月十五日,以百種物供養佛法僧三寶,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獅子會,九月重陽,諸僧皆坐獅子座,作法事講說。此外,據荊楚歲時記龍華會條載,四月八日諸寺各設齋,以五香水浴佛,以為彌勒下生之徵,稱為龍華會。
又依敕修百丈清規、幻住清規等所制,禪宗例年應修之法會如下:慶祝聖壽萬歲之祝聖會,紀念佛陀誕生或成道等之佛降誕會、成道會、涅槃會,帝王忌日所修之國忌會,祈求晴雨之祈禱會,祈安居如意之楞嚴會,祈禾苗生長之青苗會。其他尚有觀音菩薩聖誕會、達摩忌會、百丈忌會、開山歷代祖忌會等。
目前一般較常舉行之法會為光明燈會、報恩會、金剛禪坐會、婦女法座會、念佛會、消災會、福壽會等。此類法會大多於農曆初一、十五舉行;其進行程序,先由僧眾諷誦經典,信徒隨眾禮拜,再由有德師僧開示佛法,其後並於寺院中用齋。又有傳授三壇大戒之法會,每年由各寺院輪流承辦。此法會之目的在使有志於深入經藏,或從事弘法利生之佛子,經三師七證為授沙彌戒、比丘戒、菩薩戒等三大戒,俾使成為正式之出家人。戒期由一個月至五十天。另有祈求國泰民安之仁王護國法會(由中國佛教會舉辦)、紀念先總統 蔣公逝世紀念法會。
從農曆元月至十二月,正式之佛教法會如下:元月一日彌勒佛聖誕法會、元月九日供佛齋天法會、二月十九日觀音菩薩聖誕法會、四月八日佛陀聖誕法會、六月十九日觀音菩薩成道紀念法會、七月十五日盂蘭盆會、供僧會、七月二十九日地藏菩薩聖誕法會、九月十九日觀音菩薩出家紀念法會、九月二十九日藥師佛聖誕法會、十一月十七日阿彌陀佛聖誕法會(舉辦彌陀佛七)、十二月八日佛陀成道紀念法會。
(三)日本:宮中常修御齋會、仁王會、季御讀經等。平安時代,有所謂南京三會(宮中御齋會、興福寺維摩會、藥師寺最勝會)與北京三會(法勝寺大乘會、圓宗寺法華會、圓宗寺最勝會);其他,諸大寺年中之行事,從正月之修正會、御齋會、比叡懺法、溫室、布薩,以至年終之佛名會,其間尚有各種法會。這些法會多為祈皇室及國家之安泰而修,採用說鎮護國家的金光明最勝王經、仁王般若經等,前者於御齋會、最勝會;後者於仁王會上講說。並且,除了臨時、例時之仁王會外,亦有天皇在位中一度所修之一代一度仁王會(大仁王會)。
修供養經論之法會,有大般若會、華嚴會(知識供)、唯識會、俱舍會等。講說經典之法會,稱為講;而後世廣指講說經典以外之法會,例如舍利講,又稱舍利會,為供養佛遺骨之法會。遺蹟講,為供養佛足石等,以示渴仰釋尊遺蹟之講會等。講說法華經之法會,一般有將八卷分八座而講之法華八講,或加開結二經(無量義經、觀普賢經)為十座之法華十講,以及講二十八品加上開結二經,而為三十座之法華三十講。
法會之儀式每視其性質而有不同,一般進行之方式乃以各種法物幢幡莊嚴佛殿,復於佛前獻上香華、燈燭、四等,並行表白、願文、諷誦經贊等。
又參列法會,從事讚唄誦經等職者,稱為職眾。一般謂七僧係指導師(講師)、讀師(讀誦經論者,與導師合稱講讀師)、咒願師、三禮師、唄師、散華師與堂達(傳達願文者)等。凡具此等七眾之法會,均稱為七僧法會。此外,導師、咒願師、唄師、散華師、梵音師、錫杖師、引頭、堂達、衲眾等合稱九僧(大法會三九僧)。司掌法會一切行事之職者,稱作會行事,密教則稱壇行事。而梵唄、散華、梵音、錫杖等四者,合稱四個法要。〔摩訶僧祇律卷三、卷二十七、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二十四、卷三十三、卷四十、有部目得迦卷八、卷十、佛祖統紀卷三十三、東大寺要錄卷三至卷五〕
(二)(1500~1579)明代僧。浙江嘉善(嘉興西南)人,俗姓懷。字雲谷。初習儒業,博通經史,後剃染於大雲寺,專習天台小止觀法門。時值法舟濟禪師於杭州天寧寺掩關,師乃前往參叩,法舟示以止觀要旨,並令參「念佛者是誰」之話頭,師依教而行,日夜參究。一日,受食之際,食器墮地,豁然有省,蒙法舟之印可,遂入天界毘盧閣隱居三年,篤志勵學。復至鎮江棲霞山千佛嶺下結庵寓止,久之,名士達貴多往護法,興建禪堂,江南叢林之興起於焉肇基,四方風從者不計其數,憨山大師與明代通儒袁了凡等,皆從師受教悟旨。師平日常坐不臥,四十年如一日。開示學人時,特以「唯心淨土」法門為修行之要。每至一道場講習,必先舉揚百丈規矩,時人稱為禪道中興之祖。萬曆七年示寂,世壽八十,法臘五十五。〔攝山志卷三〕 p3411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梵語 anuttara-samyak-sajbodhi,巴利語 anuttara-sammāsambodhi 之音譯。略稱阿耨三菩提、阿耨菩提。意譯無上正等正覺、無上正等覺、無上正真道、無上正遍知。「阿耨多羅」意譯為「無上」,「三藐三菩提」意譯為「正遍知」。乃佛陀所覺悟之智慧;含有平等、圓滿之意。以其所悟之道為至高,故稱無上;以其道周遍而無所不包,故稱正遍知。大乘菩薩行之全部內容,即在成就此種覺悟。菩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則譯為「無上正真道意」。
又梵語 anuttara-samyak-sajbuddha,音譯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意指完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人,故一般譯為「無上正等覺者」。此係佛陀之尊稱。又可省略阿耨多羅,而僅作三藐三佛陀,或三耶三佛、三耶三佛陀等。〔大智度論卷二、卷八十五、往生論註卷下、法華經文句卷二上、法華經玄贊卷二本、慧苑音義卷上、慧琳音義卷二十六、卷二十七〕(參閱「正遍知」2001、「正覺」2005) p3674
降魔
梵語 māra-tarjana,或 māra-dharsana。意即對治、降伏惡魔。惡魔乃擾亂身心,障礙善法,破壞勝事,奪取慧命者,通常分為心內之煩惱魔與心外之天魔,皆為修行佛道之障礙,修行者可賴禪定或智慧力加以降伏。同時佛菩薩為引導眾生,亦須以定慧之力降伏魔害。例如,不動明王所持之劍稱為降魔劍,此即其象徵之意。傳說釋尊在菩提樹下端坐時,即有群魔來襲,然盡為釋尊逐退,而後終成正等正覺。故降魔亦為釋尊八相之一。釋尊降魔之事蹟,諸經所載甚多,如佛本行經卷三降魔品、佛所行讚卷三破魔品、普曜經卷六降魔品等均詳舉之。自古描繪釋尊降魔圖像之造立甚盛,其最著名者,乃印度阿旃多石窟第一窟正面佛龕前室右壁之釋尊降魔成道圖,被推定為七世紀之作品。此外,右手垂膝上,左手提衣之印相,稱降魔印。右足置左股之上,復以左足壓右股,手亦以左居上之結跏趺坐,稱為降魔坐。〔無量壽經、聖無動尊一字出生八大童子祕要法品、摩訶止觀卷八〕 p3987
迷信
佛教是以轉迷開悟為目的之正覺的宗教,以如實知見一切法,遠離一切虛偽,達正等正覺為理想。由此,皆係排除不合理,本無容許迷信介入之餘地,即如密教之祈禱,亦是以行者之三密與本尊之三密互相加持,成就悉地之根源,絕異於迷信之類。儘管如此,隨著時間之變遷,逐漸有預言、占卜、禁忌、咒法、民間療法等民俗信仰混入,因此發生危害社會之迷信。如據宿曜經以卜日之吉凶、據占察經行塔懺之法(隋代盛行)、據瑜祇經卷下而來的阿尾奢法等,以此等民俗信仰為起因,唐代以來盛行假托彌勒下生說之革命,及拒絕正當治療之護符等,都屬於此類無知之迷信。 p4331
斯陀含
梵語 sakrd-āgāmin,巴利語 sakad-āgāmin。又作沙羯利陀伽彌。意譯作一來、一往來。係沙門四果之第二。又分為斯陀含向與斯陀含果,即預流果(初果)之聖者進而更斷除欲界一品至五品之修惑,稱為斯陀含向,或一來果向;若更斷除欲界第六品之修惑,尚須由天上至人間一度受生,方可般涅槃,至此以後,不再受生,稱為斯陀含果,或一來果。以其僅餘下品之貪瞋癡,故又稱薄貪瞋癡、薄地。
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大二‧六五三下):「云何名為邠陀利花沙門?或有一人,三結使盡,婬怒癡薄,成斯陀含果,來至此世,盡於苦際;若小遲者,來至此世,盡於苦際;若勇猛者,即於此間盡於苦際,猶如邠陀利花,晨朝剖花,向暮萎死,是謂邠陀利花沙門。」準此,可知同是一來果之聖者亦可細別為二:(一)其修行之功勇猛迅捷者,稱為邠陀利花沙門。(二)修行之功較為遲緩鈍下者,稱為一來,即經中所謂之「小遲者」。又據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載,得斯陀含果者未來過六萬劫,當得證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等正覺),此即所謂「五果迴心」之說。〔雜阿含經卷四十一、卷四十七、中阿含卷八阿修羅經、卷九瞻波經、卷二十一說處經、卷四十七瞿曇彌經、大毘婆沙論卷五十三、俱舍論卷二十四、順正理論卷六十四〕(參閱「五果迴心」1114、「四向四果」1683) p4978
無上覺
無上正等正覺之略稱。覺,為梵語 bodhi 之意譯,音譯菩提,指證得佛智、涅槃之妙理;佛所證得之菩提,為最上而無有過之者,故稱無上覺。菩薩本生鬘論卷三(大三‧三三八上):「自捨己身無所貪惜,共諸眾生證無上覺。」〔無量壽經卷上、七佛經、十住毘婆沙論卷一、仁王經疏卷中(良賁)〕(參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3674) p5074
第十六王子
為釋尊過去世前身之一。於過去三千塵點劫之時,演說法華經之大通智勝佛未出家前為國王,有十六王子,父王成道後,諸子皆隨從出家學道,聞法華經歡喜信受,亦各自昇法座演說此經,後盡成佛,於十方國土說法度生。其第十六王子即於娑婆世界成正等正覺之釋尊。釋尊成佛後亦常教化過去大通智勝佛之諸王子所化之眾生。〔法華經卷三化城喻品〕 p4763
菩提
(一)梵語bodhi,巴利語同。意譯覺、智、知、道。廣義而言,乃斷絕世間煩惱而成就涅槃之智慧。即佛、緣覺、聲聞各於其果所得之覺智。此三種菩提中,以佛之菩提為無上究竟,故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譯作無上正等正覺、無上正遍智、無上正真道、無上菩提。
有關佛之菩提,據大智度論卷五十三載,有五種:(一)發心菩提,謂十信菩薩發心求菩提,其心則為至菩提果之因。(二)伏心菩提,謂十住、十行、十回向等階位之菩薩行諸波羅蜜,制伏煩惱,降伏其心。(三)明心菩提,謂登地菩薩了悟諸法實相畢竟清淨,即所謂般若波羅蜜相。(四)出到菩提,謂第八不動地、第九善慧地、第十法雲地等三階位之菩薩,於般若波羅蜜中得方便力,亦不執著般若波羅蜜,滅除繫縛之煩惱,出離三界,到薩婆若(一切智),故稱出到菩提。(五)無上菩提,謂等覺妙覺證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佛果之覺智。以上合稱五種菩提。又法華經論卷下於佛之法、報、應三身,立法佛菩提(法身菩提)、報佛菩提(報身菩提)與應佛菩提(應身菩提)等三種菩提。大乘義章卷十八區分無上菩提為方便菩提與性淨菩提兩種。此外,三菩提亦為天台宗之十種三法之一,即:(一)實相菩提,又作無上菩提。悟實相理之真性菩提。(二)實智菩提,又作清淨菩提。悟契合理之智慧。(三)方便菩提,又作究竟菩提。悟自在教化眾生之作用。上之三者與法身、般若、解脫三德無別。
據往生淨土論載,遠離:(一)執著自我,(二)不欲令一切眾生得安穩,(三)僅求自己之利益等三種與菩提門相違之法。稱為三遠離心或三種離菩提障。同書又列舉三清淨心:(一)不為自己求安樂(無染清淨心),(二)除眾生苦而令其安樂(安清淨心),(三)令眾生赴菩提而予其永遠之樂(樂清淨心)。是為三種隨順菩提門法之心。以上皆須依賴智慧、慈悲、方便等三門始可令遠離或生起。
又求無上菩提之大乘修行者,稱作菩提薩埵,略稱菩薩。求無上菩提之心,稱作無上菩提心、無上道意或菩提心。順趣菩提三十七種之行品,稱菩提分法。佛成道之處所,稱為菩提道場、菩提場,其道場樹稱菩提樹。祈祖先等成佛,而修冥福,稱為增上菩提。結講念佛,廣祈眾生增進佛道,稱為菩提講。檀那所屬之寺院,稱為菩提寺、菩提所。〔菩薩地持經卷三無上菩提品、大品般若經卷二十二、菩提心經卷一、舊華嚴經卷三十八、卷五十二、新華嚴經卷七十、維摩經卷上、大寶積經卷一、卷二十七、大智度論卷四十四、成唯識論卷一〕
(二)即唐代時來華之菩提僊那。(參閱「菩提僊那」5205) p5198
菩提伽耶
梵名 Buddha-gayā。又稱菩提道場(梵 Bodhi-manda)、佛陀伽耶、摩訶菩提(梵 Mahā-bodhi)、菩提場。為佛陀成正覺之地。位於印度比哈爾(Bihar)南部伽耶市近郊七公里處之布達葛雅(Bodhgayā),面臨恆河支流尼連禪河(梵 Nairañjanā,今法爾古河),其地原為古印度摩揭陀國伽耶城南方之優樓頻螺(梵 Uruvelā)聚落。據經典記載,佛陀經歷六年苦行之後,行至此地,於畢鉢羅樹下之金剛座上結跏趺坐,證悟十二因緣、四諦法等,而得正覺,故畢鉢羅樹又稱菩提樹,即「覺樹」之意。
伽耶城於中世紀為婆羅門教徒所擁有,為與婆羅門教徒之伽耶城區別,特將佛成道之聖地稱為佛陀伽耶,而與佛陀之生處(藍毘尼園)、初轉法輪處(鹿野苑)、涅槃處(拘尸那城娑羅雙樹林)並稱為佛陀之四大聖蹟。佛陀入滅後,歷代紛紛在此起塔供養,建造精舍伽藍,雖屢遭毀壞,然迄今尚存多處遺蹟:
(一)大塔,又稱大覺塔、大覺寺、大菩提寺、摩訶菩提僧伽耶(梵 Mahābodhi-sajghārāma)。即位於菩提樹北之精舍。其始建年代有二說,或謂二世紀,或謂四世紀。五世紀初,法顯入天竺巡禮此地時已有此塔,附近另有三座伽藍,其時之住僧以持律嚴峻著稱。六世紀中葉,唯識大論師護法離開那爛陀寺後,一度棲隱於此,撰述「唯識三十頌」之釋文。玄奘西遊印度時,對此塔及塔附近之其他遺蹟皆詳加記載。另據法苑珠林卷二十九載,於唐貞觀十九年(645),黃水縣令王玄策曾至此,並於塔西立碑。現存之大塔係十二、三世紀間之緬甸國王所修造者,塔高五十二公尺,外觀九層,內部實僅兩層,四面刻有佛像佛龕,雕鏤精緻莊嚴。十三世紀時,因避回教徒之摧殘,佛教徒遂將大塔掩埋,形成一土丘,湮沒數百年,直至一八八一年始由考古學者康林罕(A. Cunningham)重新掘出,舉世震驚,每年朝聖之佛教徒不計其數,然今主權仍歸印度教徒所有。
(二)菩提樹,位於大塔外側接基臺處,高達十二公尺,為傳法之故,阿育王之女僧伽蜜多(巴 Sajghamittā)嘗以此樹分枝移植錫蘭(今斯里蘭卡)。後其本樹遭異教徒摧毀,遂又從錫蘭移枝回菩提道場,即今之菩提樹。
(三)金剛座,位於菩提樹下,佛陀在此座證得無上正等正覺,其處現置一石刻高座,長二點三公尺,寬一點二公尺,高零點九公尺,其上安置佛陀之石像。唐代時,我國高僧玄照、道希、智光、悟空等十餘人先後至此禮拜金剛座,其中,玄照曾駐錫四年,研學俱舍、律儀等,智光亦留止兩年,研學俱舍、因明等。至五代及兩宋之際,志義、歸寶、蘊述等亦陸續至此,於附近建碑、塔等。
(四)石欄,圍繞於大塔之處,據傳為阿育王所造,阿育王為佛陀入滅後二百年左右君臨摩揭陀國之王,初時崇信外道,不信佛法,故惡意砍伐佛陀成道處之菩提樹;然枝幹雖被砍伐殆盡,未久仍新芽繁茂,阿育王乃悔悟而令匠人築十餘尺高之石欄,環繞嚴護之。或謂從石柱之刻文推之,此石欄應造於阿育王之後。又七世紀初,羯羅拏蘇伐剌那國(梵 Karna-suvarna)之設賞迦王(梵 Śaśāvka)毀嫉佛法,破壞大塔,砍伐菩提樹,焚燒其根,數月之後,阿育王之後裔摩揭陀國之補剌拏伐摩王(梵 Pūrna-varman)興復之,為防後人再度濫伐,乃築二丈四尺之石垣以保護之。
此外,菩提伽耶另有許願場、佛陀經行處、觀樹之處、成道後沐浴處(尼連禪河)等聖蹟。〔中阿含卷五十六羅摩經、阿育王傳卷二、大唐西域記卷八、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七、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上、法苑珠林卷二十九、唐書列傳第一四六上、A. Cunningham: Mahābodhi; V.A. Smith: Early History of India;B. Barna: Gayā and Buddha-Gayā〕 p5202
菩薩五種生
據菩薩地持經卷十畢竟方便處品舉出,菩薩以願力、自在力,而有下列五種受生,即:(一)息苦生,謂菩薩於饑饉之世受大魚等身;於疾病漫生之世為大醫王;於刀兵之世為大力主等,如此無量生處,悉皆受生以濟眾苦。(二)隨類生,謂菩薩受生於一切眾生、天龍鬼神、阿修羅、外道等,為其導首而廣說善法,令其棄惡歸正。(三)勝生,謂菩薩雖示現受生,然於壽命、色力之果報,皆勝於一切天、人。(四)增上生,謂菩薩於一切受生處,皆為其中最奇特者。(五)最後生,謂各種菩薩中,得大法身、具自在力之「最上菩薩住」受生時,求證菩提,萬行具足,生於王族,得無上正等正覺而做一切佛事。 p5212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性皆成
謂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能成佛。又稱一切皆成。為「五性各別」的對稱。法相宗等三乘家認為無性有情、定性聲聞、定性獨覺等三種眾生不能成佛,且立無餘界永滅之說;認為小乘阿羅漢一入無餘涅槃,即永遠滅度,不能迴向大乘而成佛。天台、華嚴等一乘家則闡明二乘開會之旨,立無餘界迴心之說,主張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一切眾生皆能成佛。即使是入無餘涅槃的阿羅漢,也可迴小向大而成佛。
譬如《法華經》〈方便品〉載(大正9‧8a)︰「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說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新譯《華嚴經》卷五十一謂(大正10‧272c)︰「無一眾生,而不具有如來智慧。」《大般涅槃經》卷十謂(大正12‧423a)︰「一切菩薩聲聞緣覺,未來之世皆當歸於大般涅槃。譬如眾流歸於大海。」同書卷三十六云(大正12‧574c)︰「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一闡提人謗方等經,作五逆罪,犯四重禁,必當得成菩提之道。須陀洹人、斯陀含人、阿那含人、阿羅漢人、辟支佛等,必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卷十一謂須陀洹果人歷未來八萬劫,斯陀含果人過未來六萬劫,阿那含果人過未來四萬劫,阿羅漢果人過未來二萬劫,辟支佛道人過未來二千劫,也都可以成無上正等正覺。
〔參考資料〕 《一乘佛性究竟論》;《華嚴五教章》卷二;《華嚴經疏》卷二;賴永海《中國佛性論》第三章。
大通智勝佛
又作大通眾慧如來、大通慧如來。據《法華經》卷三〈化城喻品〉所載,此佛於過去三千塵點劫前出世,其十六子在他證成佛道後,也出家為沙彌,請佛宣講《妙法蓮華經》,皆能信受奉行,後亦各自昇座為四部眾敷揚該經,於八萬四千劫間廣說不絕,各度化六百萬億那由他恆河沙等眾生,皆證得無上正等正覺,現身於十方國土,如東方阿閦佛、東南方師子音佛、南方虛空住佛、西方阿彌陀佛和娑婆世界釋迦牟尼佛等。又說,諸王子為沙彌時所教化的無量眾生中,有僅得聲聞地者,釋迦如來於是常教化此等人令漸入佛道。
〔參考資料〕 《正法華經》卷四;《大智度論》卷三十二;《法華經玄義》卷一(上);《法華文句》卷七(下);《法華義疏》卷八;《法華秀句》卷上(本)。
五失三不易
謂梵語佛典在迻譯為漢文時之困難所在,計有五種失原意的缺失及三種不容易之處。具稱五失本三不易。東晉‧道安《摩訶鉢羅若波羅蜜經抄》序云(大正55‧52b)︰
「譯胡為秦有五失本也。一者胡語盡倒而使從秦,一失本也。二者胡經尚質,秦人好文,傳可眾心,非文不合,斯二失本也。三者胡經委悉至於嘆詠,丁寧反覆,或三或四,不嫌其煩,而今裁斥,三失本也。四者胡有義記,正似亂辭,尋說句語,文無以異,或千五百,刈而不存,四失本也。五者事已全成,將更傍及,反騰前辭已,乃後說而悉除,此五失本也。然般若經,三達之心覆面所演,聖必因時俗有易,而刪雅古以適今時,一不易也。愚智天隔,聖人叵階,乃欲以千歲之上微言,傳使合百王之下末俗,二不易也。阿難出經去佛未久,尊者大迦葉令五百六通迭察迭書,今離千年而以近意量裁,彼阿羅漢乃兢兢若此,此生死人而平平若此,豈將不知法者勇乎﹖斯三不易也。涉茲五失經三不易,譯胡為秦,詎可不慎乎﹖」
此五失三不易說,係強調梵經翻譯應特別注意的事項。其後,譯經道場的龍象多引為龜鑑,用以自誡。如僧叡的〈大品經序〉(收於《出三藏記集》卷八)云(大正55‧53a)︰「執筆之際,三惟亡師五失及三不易之誨,則憂懼交懷,惕焉若厲。」後至隋‧彥琮著《辯正論》列舉八備十條作為譯經的規式;唐‧玄奘也明示五種不翻;宋‧贊寧更舉六例以求譯語之醇正,凡此皆倣傚道安垂示譯場的規範。
◎附︰《佛教大辭彙》〈五種不翻〉條(摘譯)
(一)唐‧玄奘的五種不翻說︰漢譯梵語時,不能義譯的五種情況。唐‧玄奘三藏所立。今略述如下︰
(1)祕密故不翻︰如經中的陀羅尼,其意義深隱不明,故存梵音而不翻。
(2)多含故不翻︰如「婆伽梵」一詞有六義,倘若翻譯,只顯一義而失其他五義。
(3)此方無故不翻︰如「閻浮樹」等,在中國沒有相當於它的用語。
(4)順古故不翻︰向來即以音譯盛行且為眾人所知者不翻。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雖可義譯成無上正等正覺,但大都保留音譯而不翻。
(5)尊重故不翻︰如「般若」可譯成智慧,但通常不用譯語而直稱般若。乃因般若的實義深遠,若譯為智慧便顯輕薄。
(二)隋‧彥琮的八備十條說︰(1)誠心愛法、志願益人,不憚久時。(2)將踐覺場,先牢戒定。(3)文詮三藏、義貫兩乘。(4)傍涉墳史、工綴典詞,甚不魯拙。(5)襟抱平恕、器量虛融,不好專執。(6)耽於道術,淡於名利,不欲高銜。(7)要識梵言,乃閑正譯、不墬彼學。(8)博閱蒼雅,粗諳篆隸,不昧此文。以上為八備。此外,(1)字聲、(2)句韻、(3)問答、(4)名義、(5)經論、(6)歌頌、(7)咒功、(8)品題、(9)專業、(10)異本,共十條,為粗開要例。
〔參考資料〕 《辯正論》卷四;《續高僧傳》卷二;《宋高僧傳》卷三;《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本);《因明入正理論瑞源記》卷二。
六字大明咒
密教重要咒語,又稱觀世音菩薩心咒。梵語為Oṁ mani padme hūṁ。音譯有「唵嘛呢叭𡁠吽」、「嗡嘛呢唄咪吽」、「唵麼抳鉢訥銘吽」、「唵摩尼鉢頭迷吽」等多種譯法。意為「歸命蓮華上之寶珠」。依密教所傳,此六字係阿彌陀佛見觀世音菩薩而嘆稱之語,被視為一切福德、智慧及諸行的根本。為西藏地區家喻戶曉之真言,在漢族佛教地區也相當盛行。
藏傳佛教寶典︰《Mani Kambum》嘗詳述此六字的由來,謂昔有無量光佛,欲救濟世界庶民,而現觀自在菩薩之身,生於西方福德蓮華國的王苑蓮池。因生於蓮華上,故稱為蓮華生菩薩。此菩薩在無量無邊佛前發利益一切有情之大願時,從身上發出六道光明,救濟六欲界眾生。後又為普度苦海,而現一面千手千眼之相。
時無量光佛謂大慈悲者聖觀音藉此真言,以關閉六道生死之門。即「唵」能閉諸天之門,以白色表示。「嘛」能閉修羅之門,以青色表示。「呢」能閉人間之門,以黃色表示。「叭」能閉畜生之門,以綠色表示。「𡁠」能閉餓鬼之門,以紅色表示。「吽」能閉地獄之門,以黑色表示。故此六字能令六道空虛;並謂若要了解此六字,須反復誦持。
此外,北宋‧天息災譯《大乘莊嚴寶王經》,也藉由除蓋障菩薩之請問,而說此明咒之由來與功德。經云,此明咒係觀音之微妙本心。釋尊於過去世,為得此咒,徧歷微塵數世界,供養無數百千萬俱胝那臾多之如來,尚不能聞此明咒,後聞蓮華上如來知此明咒,遂到彼如來處得聞之。
該經又謂,持誦此明咒時,九十九恆河沙數如來、微塵數菩薩、三十三天、四大天王、娑誐囉龍王、無熱惱龍王、地中藥叉、虛空神等,皆來衛護。若得此如意摩尼之寶,則七代親族皆得解脫。若持此明咒,可得無礙辯才,得清淨智,得大慈悲。
西藏人多將此六字大明咒刻於金石、木片等物之上,而立之於路傍,或寫在布片上,掛在屋上,貼在水車、風車上,而令回轉不絕,或裝在小形圓筒上,一面持誦,一面迴轉。彼等相信旋轉法輪之功德,得以了脫生死輪迴之苦。
◎附︰諾門罕〈觀世音菩薩心咒持誦法〉
(一)普通念誦法
此咒神妙殊勝,非可言喻。無論男女老幼富貴貧賤,皆可念誦,愈多愈妙,以滿十萬遍為最小限,每次至少須念一百零八遍,行止坐臥,皆可行之。念者須身心清淨,忌蔥蒜等葷,念時應發菩提心、大悲心,至誠皈依觀音菩薩,心緣一境,不可散亂。久久行之禍亂悉免,所求無不如意。
(二)念誦特別觀想法
念誦時,當觀想「嗡」字成白色,「嘛」字成紅色,「呢」字成黃色,「叭」字成綠色,「𡁠」字成藍灰色,「吽」字成黑色。密教主旨,須三密相應。何謂三密﹖身體清淨,身密也;口念咒語,唇動而不出聲,口密也;意中觀想各字之色,意密也。行之日久,自然相應。行者能觀梵字最善,若不能熟記,觀漢字亦可。念誦而能作觀想者,效力最大。若不能觀想,普通念誦亦可。
(三)表法之奧義
此六字順次表法,以六道輪迴言之。「嗡」表天道,「嘛」表阿修羅道,「呢」表人道,「叭」表畜生道,「𡁠」表鬼道,「吽」表地獄道。念此六字,即能斷輪迴,出三界,證聖果。此六凡之表法也。又「嗡」字由菩提心發生,初入十信位,由是增進,「嘛」字入十住位,「呢」字入十行位,「叭」字入十迴向位,「𡁠」字入十地位,「吽」字入金剛乘至大覺位。故念此六字,即能立超十地,成無上正等正覺。此四聖之表法也。此咒經文博大,奧義甚多。此不過略舉一二,使行者明此功效,增長信心也。
(四)救災祈福法
發心念誦者,於所住之處,房屋宅院,分為東、南、西、北、中五方,每方屋頂,樹旗一面,約七寸方形,上書此咒。東方白旗,持國天王鎮護也。南方黃旗,增長天王鎮護也。西方紅旗,廣目天王鎮護也。北方綠旗,多聞天王鎮護也。中央藍旗,二十八宿及諸星宿天鎮護也。如此鎮設,旗幟受風飄搖,發揚咒方,自得諸天護持,獲福無量。
〔參考資料〕 《大乘莊嚴寶王經》卷四;《補陀洛迦山傳》;E. Schlagintweit《Buddhism in Tibet》;L. A. Waddell《Buddhism in Tibet》;W. W.Rockhill《The life of The Buddha》。
分別說部
部派佛學用語。又作分別論者,或分別論師。音譯為毗婆闍婆提、毗婆闍縛地。自語意上觀察,「分別說部」指主張分別說的部派,「分別論者」或「分別論師」是指主張分別說的人(或師)而言。
所謂「分別說」,是與「一說」相對的術語。印度部派佛教初期,上座部是主張「分別說」的,認為對於釋尊所說的教法應該分別加以解釋,應該作不同層次的分析論究。亦即應該區分為假名說或真實說,真諦或俗諦,了義或不了義。而大眾部是主張「一說」的,亦即認為對於釋尊的說法,後人應作全盤肯定的解釋,而不必用「分別說」的態度去作進一步的區分。
在部派佛教逐漸分化之後,「分別說部」一詞所指的內涵逐漸複雜,已非早期之上座部可以概括。在《大毗婆沙論》、《俱舍論》、《異部宗輪論》、《論事》、《善見律毗婆沙》等書中,皆有分別說部的資料,但是對於分別說部究竟屬於那一部派,則眾說紛紜,並無確定資料可供依循。可以明白理解的是,在《大毗婆沙論》中所說的「分別說部」,顯然是說一切有部所評斥的對象。亦即指在部派佛學之中,分別說部是持論與說一切有部大不相同的佛教學派或團體。但是到底這一學派是小乘二十部派中的那一派,則不得而知。
在近代學者的研究中,分別說部的歸屬雖然較前明朗,但仍無法作最後定論。玆依論文發表之先後,列出中日佛教學者的研究結果如次︰
(1)日本‧赤沼智善以為,分別說部就是化地部(《宗教研究》二卷五號)。
(2)日本‧木村泰賢以為,分別說部是指南方上座部、飲光部,及大眾部末流之若干部派(《宗教研究》二卷六號)。
(3)呂澂在其《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章謂,《大毗婆沙論》所說的分別說部,只是泛說一般採用分別說的態度與方法者,並未確定是指那一派。其中,既有化地部,也有南方上座部,甚至於也有案達的大眾部。但是,上座系與分別說部的關係最為密切。此外,呂澂在〈阿毗達磨泛論〉文中,又謂分別說部是西北印度之大眾、上座二部末派之混合派。
(4)印順以為,分別說部是指銅鍱部、飲光部,或指泛稱分別說部的大陸學派──在罽賓地區流行的化地、法藏、飲光部。尤以化地部為主流。
◎附一︰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九章第一節(摘錄)
分別論者的部派問題
《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是印度本土,尤其是流行於北方罽賓(Kaśmīra)區的化地、法藏、飲光──三部。對勘《異部宗輪論》,與化地部思想一致的,就有︰(1)信等五根唯是無漏,(2)緣起是無為,(3)阿羅漢無退,(4)有齊頂阿羅漢,(5)隨眠心不相應,(6)無中有,(7)四諦一時現觀,(8)過去未來是無。
《大毗婆沙論》說︰「分別論者執世第一法相續現前。」涼譯《毗婆沙論》,就作「彌沙塞部」。《大毗婆沙論》說︰「化地部說︰慧能照法,故名阿毗達磨。」而晉譯《鞞婆沙論》,就作「毗婆闍婆提」。化地部與分別論者,在古代譯師的心目中,大概是看作同一的。又如《大毗婆沙論》卷十八說︰「或復有執︰五法是遍行,謂無明、愛、見、慢及心,如分別論者。故彼頌言︰有五遍行法,能廣生眾苦,謂無明愛見,慢心是為五。」
《異部宗輪論》說︰「此(化地)部末宗,因釋一頌,執義有異。如彼頌言︰五法定能縛,諸苦從之生,謂無明貪愛,五見及諸業。」
比對二頌,雖文句略有出入,但不能說不是同一的。這一頌,在真諦(Paramārtha)的《部執異論》譯為︰「無明心貪愛,五見及諸業。」更為相近。
分別說系的法藏部(法密部)與飲光部,由於《異部宗輪論》所說太簡,無法與《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相比對。據《雜心阿毗曇論》說︰「曇無得等說一無間等。」這是一時見諦的頓現觀說,與分別論者、化地部相同。依《大毗婆沙論》,法密部與分別論者說,有二則不同︰(一)分別論者立四相是無為;法密部說,三相有為,滅相無為。(二)分別論者以心的有力或無力,為身力、身劣;而法密以精進、懈怠,為身力與身劣。這二義雖所說不同,而思想還是非常接近的。《大毗婆沙論》的飲光部義,僅「異熟未生,彼因有體」,也見於《異部宗輪論》。《順正理論》稱之為分別論者,已如上所說。
《異部宗輪論》說︰法藏部「餘義多同大眾部執」;飲光部「餘義多同法藏部執」,也就是多同大眾部說。其實,化地部也還是多同大眾部執,如上所舉八則,除第四則不明外,都是與大眾部相同的。而《異部宗輪論》所說的化地部義,如︰預流有退,道支無為,五識有染有離染,這也是與大眾部說相同的。《大毗婆沙論》所引的分別論者,所說也多分與大眾部義相合,如︰(1)心性本淨,(2)世尊心常在定,(3)無色界有色,(4)道是無為,(5)預流得根本靜慮,(6)佛生身是無漏。
這麼說來,化地、法藏、飲光──分別論者,與大眾部的思想非常接近,這是值得重視的問題。分別說部──分別論者,是上座部所分出的大系(依《異部宗輪論》,從說一切有部分出),屬於上座系統的學派,怎麼立義反而與大眾部接近呢﹖這好像是很離奇的。於是素來系統不明的分別論者,或以為上座學派而受有大眾部的影響,或以為是大眾與上座末派的合流。這種解說,是根源於一項成見;從成見而來的推論,自然是不會正確的。在一般的習見中,大眾部是這樣的,上座部是那樣的,壁壘分明。而分別說系,從上座部分出,而立義多與大眾部相同,那當然要解說為︰受了大眾部的影響,或二部末派的合流了。我們相信︰思想的開展,是「由渾而劃」的;「作始也簡,終畢也鉅」的。那末,大眾與上座部的分立,到底為了什麼﹖當時的大眾部教義,就如《異部宗輪論》所說的嗎﹖從上座部而分為分別說與說一切有,又為了什麼﹖當時的說一切有部,教義就與《發智論》、《大毗婆沙論》相同嗎﹖當時的分別說部,就如銅鍱部七論所說的嗎﹖當然都不是的。大眾與上座,說一切有與分別說的分立,起初為了某些根本論題,與學風的傾向不同(後來的支派,不一定為了這些)。基於這些根本的主要的不同,逐漸發展而完成非常不同的學派。在同一學系中,起初是含渾的,逐漸發展,而現出內部的對立思想。這些不同,可能反與另一學系一致。這不一定是背叛自宗,而是這些不同,有些是一向存在的老問題。如上一章所說,說一切有部,不限於阿毗達磨論師,譬喻師也還是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的某些思想,不也是同於分別論者嗎﹖所以,分別論者的論義,近於大眾部,說明了在佛教學派思想的開展過程中,印度本土的學派,在同一區域,同一思想氣氛中,自然會有共同的傾向,同樣的理論。如以為《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為大眾與上座末派的合流;那末化地、法藏等學派,都是二部末派的合流嗎﹖學派間的相互影響,或多或少,都是不免的。能說分別論者──分別說部受大眾部的影響,而不是大眾受分別說部的影響嗎﹖《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實為分別說部中,大陸學派的一般思想。
分別論者的思想
分別論者的思想,與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論義,距離極大。在說一切有部(與後起的瑜伽大乘)心目中,這是邪惡的分別,存有厭惡與鄙薄的心情。然在印度全體佛教的開展中,自有他的特殊貢獻。
(一)分別說部,是重僧伽的,重毗奈耶的;開展於印度本土的分別論者,始終保持了這一傳統。依《異部宗輪論》說,大眾系各部的教學,重心在發揚佛陀聖德的圓滿。有名的大天(mahādeva)五事,就是低抑阿羅漢,以阿羅漢為不究竟的宣言。對於這,分別論者也一樣的頌揚佛德(譬喻師也有同一傾向),如說︰「佛生身是無漏。」「讚說世尊心常在定。(中略)又讚說佛恆不睡眠。」
分別論者雖頌揚佛的聖德,但並不低抑阿羅漢與僧伽。所以,佛的生身無漏,法藏部說︰「阿羅漢身皆是無漏。」與佛並沒有差別。化地部說得最為徹底,如《異部宗輪論》說︰「僧中有佛。(中略)佛與二乘,皆同一道,同一解脫。」
法藏部雖推重佛的功德,但也還是「佛在僧中」。「佛在僧中」、「僧中有佛」,都是以現實人間的佛陀為宗依的。重(聲聞)僧伽,重阿羅漢,也當然會重毗奈耶(對大眾部說,上座部是重律的)。如《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說︰「分別論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
分別論者在一般的三十七菩提分法以外,重視有關衣食住的四聖種,立四十一菩提分法。可見在修持上,不但重於律行,更傾向於精嚴苦行的頭陀行了。
(二)分別論者與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在某些問題上,有共同的傾向。
(1)讚頌佛德,如《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九說︰「諸讚佛頌,言多過實。如分別論者,讚說世尊心常在定。(中略)又讚說佛恆不睡眠。(中略)如彼讚佛,實不及言。」
分別論師的讚頌佛德,與譬喻者一樣,在阿毗達磨者看來,不免言過其實。對分別論者的批評,也與對法善現(馬鳴)(Dharma-subhūti)、達羅達多(Dharadatta)等「文頌者」,採取同樣的態度。
(2)分別論者雖沒有被稱為持經者,但從《大毗婆沙論》引述來說,大抵是直依經文而立義的。依經立義,所以契經所沒有說的,也就不會建立了。如《順正理論》卷四十六說︰「分別論師作如是說︰無九十八所立隨眠,經說隨眠唯有七故。」這一主張,在《大毗婆沙論》卷五十這樣說︰「謂有沙門,執著文字,離經所說,終不敢言。彼作是說︰誰有智慧過於佛者,佛唯說有七種隨眠,如何強增為九十八﹖」
這麼看來,被稱為「著文沙門」的分別論者,是上座系統中重經說的學派。《三論玄義》有這樣的傳說︰
「上座弟子但弘經,以經為正。律開遮不定;毗曇但釋經,或過本,或減本,故不正弘之,亦不棄捨二藏也。而薩婆多部,謂毗曇最勝,故偏弘之。(中略)上座弟子見其棄本弘末,四過宣令,遣其改宗,遂守宗不改,而上座弟子移往雪山避之。」
這項傳說,順於北方所傳的部派分流說。但至少可以說明︰上座部系,是有經律論──三藏的。說一切有部偏宏阿毗達磨,而上座弟子是重經的。說一切有與上座分別說的分立,決非因於重經或重論。但在這二系的發展中,(傳於海南的銅鍱部外),分別論者的阿毗達磨,停滯而不再開展,重於經說;而說一切有的主流,大大的發展了阿毗達磨,這也是事實。在這個意義上,覺得說一切有部的譬喻者,雖稱為「持誦修多羅者」,不免深受阿毗達磨論宗的影響。《大毗婆沙論》所引的譬喻師義,很少是引經立義的。
(3)以世俗現喻來說明,與譬喻師相同。《大毗婆沙論》所引的分別論者,舉銅器(頗胝迦)等喻;破瓶喻;折路迦緣草木喻;果從器出,轉入彼器喻。更明顯的,被指為︰「彼依假名契經,及依世俗言論。」如《大毗婆沙論》卷六十說︰「彼非素怛纜,非毗㮈耶,非阿毗達磨,但是世間麤淺現喻。世間法異,賢聖法異,不應引世間法難賢聖法!」
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者與分別論者,論理方法是不盡相同的。阿毗達磨論者,分別諸法,而達一一法自性。這一一法自性,是體用一如的。在前後同時的關係下,現起剎那(即生即滅的)作用。這是分析的,究理所成立的,或稱之為「道理極成真實」。而分別論者,依假名契經(佛的隨俗說法),世俗言論,世間比喻,以說明一切。所以,一法而可以體用不同︰「心性本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染污不染污心,其體無異。」一法而可以在此在彼︰「要得生有,方捨死有。」「行行世時,如器中果。」近於常識的,通俗的論義,是分別論者的特色。這點,譬喻師一分相近,與大眾系更為切近。
(三)分別論者教義的特色,是心色相依的而傾向於唯心論,這如《大毗婆沙論》說︰「無色界有色,如分別論者。」「謂譬喻者分別論師,執滅盡定細心不滅。彼說︰無有有情而無色者,亦無有定而無有心。」
有情為心色的綜合體︰沒有物質的有情,沒有精神的有情,都是不會有的,也是難以想像的。這一根本的立場,或許就是佛教的早期思想。大眾部及說一切有部的一分譬喻師,曾取同一的見解。經說色受想行識不離,壽暖識不離,都證明了這一論題。在過未無體(大眾系,分別說系)的思想中,這是更重要的。如生於無色界,而現在沒有色法;得二無心定,生無想天,而現在沒有心︰那怎麼能引生未來的色與心呢﹖豈不成為無因而生嗎﹖心色相依不離的有情觀,不僅是現實而易於理解的,也是過未無體論者所應有的見地。
但在心色相依的原則下,心識(如六識)顯有間斷的情形,那當然要成立深潛的細心了。傳說上座部本計,「別有細意識」,銅鍱部立「有分識」,分別論者說「滅盡定細心不滅」。這是在一般的,間斷的,麤顯的現象下,發見深隱的,相續的,微細的心識。從心色不離的見地,化地部立三蘊︰剎那滅蘊,一期生蘊,窮生死蘊。又立二慧︰相應慧,不相應慧;大眾部及分別論者,說纏與心相應,隨眠與心不相應,都是同一思想的不同應用。從後代大乘佛學來看,這是本識論、種子論的先聲,為過未無體論者最合理的歸趣。
分別說者的細心相續說,傾向於一心論,一意識論。這一思想,與心性本淨說,有著內在的關聯性。說一切有部,及其有關的學派,對心性本淨說,是不能同意的,認為無經可證。但分別說部(及大眾部),是有經證的。現存銅鍱部所傳的《增支部》增一法中,就有心性本淨的經說。《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這樣說︰「彼說︰心本性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污故,相不清淨。(中略)彼說︰染污不染污心,其體無異。謂若相應煩惱未斷,名染污心;若時相應煩惱已斷,名不染污心。」
《大毗婆沙論》的「一心相續論者」,也與分別論者的思想相近。細心說與心性本淨說,分別說者與大眾部,取著共同的立場。對大乘佛法來說,有無比的重要性!
分別論者的傾向,與譬喻者一樣,由色心相依而重於心。例如說︰壽暖識三相依,而壽命是依識而住,隨心而轉的。身力與身劣,認為並無實體,由於內心的力與無力。法藏部就解說為精進與懈怠。身力的強弱,解說為內心所決定,這是傾向於唯心論的明証。
(四)分別論者的另一重要思想,是真常無為說的發達,這是與大眾部的思想,大體一致的。無為,佛約離煩惱而解脫的當體說,以不生不滅來表示他,因而引發了無為思想的開展。論究佛法的某些問題,如有永恆常爾的,寂然不動的,就稱之為無為,看作無關於變化的實體。說一切有部,成立三無為──擇滅、非擇滅、虛空,而大眾及分別論者,提出更多的無為說。如大眾部立九無為,化地部也立九無為︰分別說系的《舍利弗阿毗曇論》,也立九無為。雖九無為的內容,彼此也多少出入,但對真常無為思想的重視,可說完全一致。《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所說的無為,有︰(1)緣起是無為,(2)三種(擇滅、非擇滅、無常滅)滅是無為,(3)諸有為相是無為,(4)沙門果是無為,(5)世體是常,(6)道是無為。
其中,擇滅與非擇滅無為,為一般學派多數贊同的。有為相中,法藏部說滅相是無為,與無常滅是無為相合。緣起無為,沙門果無為,是分別論者所共的。道是無為,與大眾系的說假部同。世體是常,與譬喻師同。分別論者的無為說,重於緣起、道、果與滅。對於因果的必然理性,及修證所得的恆常不變性,稱為無為,可說是對佛說的生死流轉(緣起),及修證解脫,從形而上學的觀點,予以絕對的保證。
分別說者──分別論者,屬於上座部的學統,而在教義上,近於大眾部,與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論義,距離較遠。大眾部與上座部的分立,在解經及思想方法上,起初應有師承與學風的不同,但決非壁壘森嚴的對立。在印度佛教的開展中,除分流於錫蘭的銅鍱部,罽賓山區的說一切有部,繼承上座部古說,而為阿毗達磨的更高開展外︰以恆河流域為中心而分化四方的──大眾系,分別說系,犢子系,都有一種不期然而然的共同傾向。與說一切有部有極深關係的犢子系,說一切有部中的譬喻師,還不免有共同的趣向,何況分別說者呢!所以,說分別論者為大眾部所同化,不如說︰這是分別說系,在印度本土開展的自然演化。
◎附二︰André Bareau著‧郭忠生譯〈分別說部之思想〉
在部派佛教一般問題研究中,分別說部(Vibhajyavādin)是最為困難的部分。它的問題在於︰究竟分別說部是否為單一部派,抑或指由多數略具異質性之部派所構成之部派集團。如係前者,即應明確的指出它是那一部派,其教理及傳承之特點何在;如果是後者,則必須確立各該不同部派共同之處,以及儘可能找出究竟是何等部派構成此一集團。
很早以前開始,現代學者即嘗試解決此一問題,但見解並不一致,莫衷一是。某些學者本身在經過一番深入研究文獻資料後,反而不願表達明確之見解,而這些學者一般都是對於相關資料之來龍去脈有相當認識之人。
我們必須承認,此問題之所以會盤根錯節,糾纏不清,有相當程度是因為後代之註解者,他們所提供之資料並不確定,而且不是他們個人單純假設而已。在此,我們首先應說明「Vibhajyavādin」乙詞之意義︰「主張『分別』(vibhajya)理論之人」或是「主張不同理論之人,所以是異論者。」此一語詞往往因為使用之人不同而賦予各別之意義。
(一)早期文獻
(1)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之《大毗婆沙論》大約在西元200年左右集出,它是現存關於分別說部之文獻中,時代最早,也是最重要的文獻。《大毗婆沙論》收錄了相當數量關於分別說部之理論,形成了相當廣泛的教理系統,這我們將在下文加以說明。分別說部通常就是指與應理論者(yuktavādin)持相反見解之人,所謂應理論者即是主張正確理論之人,在《大毗婆沙論》中,應理論者就是指說一切有部毗婆沙師。而在本文下面所引之《大毗婆沙論》論文中,分別論者即是異論者,「好持異論,立惡法,遮善法」。所以《大毗婆沙論》似乎就是以分別論者之名來稱呼一般的異論者,亦即不贊同《大毗婆沙論》思想之人,在此情況之下,其作者即不可能或沒有想到要明確的指出其論敵究係何人。所以《大毗婆沙論》使用分別論者乙詞就是泛指說一切有部毗婆] 師以外之人,而指我們多在前面嘗試加以說明的多數部派所構成之集團。
依《俱舍論》之記載,世親認為︰「……以說三世皆定實有故,許是說一切有宗,謂若有人說三世實有,方許彼是說一切有宗,若人唯說有現在世及『過去世未與果業』,說無未來及『過去世已與果業』,彼可許為分別說部。」此處可以確定飲光部(Kaśyapiya)就是持此一看法,所以它就是分別論者。但分別說部是否僅指飲光部﹖世親並沒有回答此一問題。
眾賢(Saṁghabhadra)很明確的區分所謂之「增益論者」(補特伽羅論者,cpudgala-vādin)、「剎那論者」、「都無論者」、「假有論者」(prajñaptivādin)以及「分別論者」,而最後一種的見解是︰「唯說有現(在)及『過去世未與果業』。」所以他的看法與世親相同。
婆藪跋摩(Vasuvarman)在其《四諦論》固也區別分別說部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假名部),而他認為分別說有一項主張︰「一切有為(saṃskṛta)皆苦,由無常(anitya)故。」不過這應是說假部之立場。
最後,(西藏所傳)清辯(Bhavya,跋毗耶)關於部派分裂之第一說,即西北印度之說法(按此一地區為說一切有部之化區),卻將分別說部列入說一切有部之中,這在形式上顯然與《大毗婆沙論》所傳相互矛盾。清辯之說法是︰「在其(說一切有部)本身,有的人認為︰『不感果之過去業是存在的。未來以及已感果之業則不存在。』因為這種分別(vibhajya),他們在說一切有部之中被稱為分別說部。」上開見解是飲光部之立場,所以這點也與世親及眾賢之傳述一致。
(2)錫蘭上座部之大寺派(Mahāvihāra)多次自稱為分別說部。
在華氏城(Pātaliputta)結集時,阿育王(Aśoka)問︰佛陀之教理究竟是什麼﹖該結集之主持人目犍連子帝須(Tissa Maggaliputta)則告訴阿育王說佛陀主張分別說(vibhajjavaādī)在此之後,目犍連子帝須接著說︰佛陀既不是常見論者(sassatavādī),也不是斷滅論者(ucchedavādī);既不是有想論者(snññīvādī),也不是無想論者(asaññī-vādī)等等……。而是在面對此等重大問題時,採取一種審慎的態度,分別(vibhajja)每一教理的正反立場。但是此一相當後出之解釋(西元五世紀時)並不能令人滿意,因為按此方式,則每一佛教者都是分別論者。實際上,在諸部派所共傳之《梵網經》,(Brahma-jālasūtra)中,已對此一態度有所說明,所以不能和上座部之大寺派一樣,以此一角度來成為區別佛教部派的標準。另一方面,在佛教結集大會上,這也不能作為判斷是否為正統之標準,因為它是所有參與集會者所共同採取的。所以,在西元五世紀時,上座部(Theravā-din)很可能,特別是大寺派,仍然認為自己是分別論者,用以顯示他們承續著華氏城結集的正統地位,而此一結集是於西元前三世紀阿育王在位時舉行的,亦即已有七百年之久。但是在此角度之下,分別說部此一語詞的特殊含義因而無法彰顯。
(3)根據清辯(Bhavya)所引(第三說)正量部(Sammatīya)之傳說,分別說部是從說一切有部分裂而出,而分別說部又分出︰化地部(Mahīśāsaka)、法藏部(Dharmagupta)、銅鍱部(Tāmraśātīya)及飲光部(Kāśyapīya)。此處應注意者,飲光部也在此一集團之中,而世親、眾賢以及清辯所引第一說之作者所認之飲光部之基本主張,即是分別說部所持有者。再者,錫蘭上座部自稱分別論者同樣也應屬於此一集團,他們與化地部有密切之法統關係,殊無可疑。
(4)而清辯(Bhavya)所引(第二說)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之傳說,分別說部則與上座部(Sthavira)及大眾部併列為根本部派集團,鼎立而三。而分別說部又分出︰化地部、飲光部、法藏部及銅鍱部。此一傳說與上述正量部所傳雖各有獨立之來源,但內容完全一致,所以應可視之為事實,至極灼然。
綜合以上說明,上述四種傳說(說一切有部、上座部、正量部及大眾部)都是西元五世紀以前印度之資料,經過比對檢校之後,可知就下列數點而言,完全一致或是並無不符之處︰
a.分別說部並不是說一切有部。
b.飲光部是分別說部中之一派。
c.上座部(錫蘭),以及與之有密切法統關係之化地部都是分別說部的構成部派。
d.從化地部分裂出來的法藏部也是分別說部。
e.銅鍱部,雖然我們對它認識有限,應該也是屬於此一集團。
f.分別說部是指犢子部(Vātsīpatrīya)以外反對「一切有說」(sarvāstivāda)之上座部(Sthavira)。在阿育王所護持之華氏城結集之後,犢子部以外之上座部分裂成二大集團︰說一切有部,此派主張「一切有說」;以及反對「一切有說」之分別說部。而分別說部之領袖應是目犍連子帝須(Tissa Moggali-putta),他就是在說一切有部論書《識身足論》(Vijñānakāya)中,批評「一切有說」之「目連沙門」(Maudgalyāyana),這點前經La Vallée-Poussin指明,《識身足論》把「目連沙門」的名字列在著作之開端,他成為該著作之一部分。嗣後,分別說部又分出許多部派。首先,毫無疑問的,在西元前三世紀末葉,它分裂為二部派︰化地部及飲光部。前者全然反對「一切有說」;後者則採取較為調和之立場。其後,又因為不同之事緣而成立新的部派︰錫蘭上座部,印度北部及南部之化地部、法藏部及銅鍱部。
(二)後代文獻
(1)真諦(Paramārtha,六世紀前半葉)在其所譯世友(Vasumitra)之《部執異論》,將梵文之Prajñaptivādin(說假部)譯為「分別說部」,唯「分別說部」應係梵文Vibhajy-avādin之譯語,較為正確。而真諦在註解世友《部執異論》時,曾說此一分別說部之創立者為大迦旃延(Mahākātyāyana),且大迦旃延提出其見解用以分別(vibbajya)其所由分裂而來之多聞部(Bahuśrutīya)之思想,所以此一新成立之分別說部應該稱為多聞分別說部(Bahuśrutīya-Vibhajyavādin),較為精確。
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說︰「分別論者(Vibhajyavādin),舊名分別說部,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此一說法顯然採自真諦之作品,我們可以看出,這種說法難以理解,而且是一偏之見。我們絕不能據而認定分別說部就是說假部,特別是《大毗婆沙論》,世親及眾賢所指的分別說部以及上座部,尤屬顯然。
(2)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又說︰「……分別說部,諸邪分別,皆名毗婆闍婆提,即大眾(Mahāsāmghika)、一說(Ekavyāvahā-rika)、說出世(Lokottaravādin)、雞胤部(Kaukkutika)。」然而,此四部派與說假部截然有異,且說假部是這些部派中最慢成立的。惟此一說法並非全然不可信,因為此四部派全部均反對「一切有說」,而大眾部的部派並沒有參與阿育王時期的華氏城結集,且說一切有部及分別說部即是由此一結集而告分裂。這將可以說明為何說一切有部傳說大眾部是在阿育王時期分裂︰它們將二次分裂及二次在華氏城舉行的結集混在一起,而且二次都是大眾部佔得上風;但是在第二次的時候不再僅是大眾部,大部分之上座部亦一同訶斥「一切有說」(sarvāstivāda)。以上當然僅是一種假設的推想,但無論如何,在本質上,大眾部也如同大部分之上座部一樣,反對「一切有說」,因而《大毗婆沙論》之作者將大眾部之主張列入分別說部之見解中,即無足為奇。
(3)普光約伋與窺基同時,且同為玄奘之弟子,在其《俱舍論記》說︰「說非盡理,半是半非,更須分別,故名分別說部。」此一解釋顯然是本諸字源學而論,吾人還是無法理解。
(4)惠沼則較後出,而為玄奘及窺基之弟子,在其《成唯識論了義燈》說︰「分別論者或大乘異師,有種子故;或小乘諸部皆名分別,不定一論,故《攝(大乘)論》中分別論者傳釋是化地部(Mahiśāsaka);《婆沙》中分別(論者)傳說是正量部。」La Vallée-Poussin的看法是︰「此點難以理解︰《攝大乘論》引用化地部之《阿含經》,而未提及分別說部;《大毗婆沙論》似乎沒有提及正量部。」不過,《大毗婆沙論》是西元二世紀末葉之作品,在當時,正量部尚未取得如它在西元七世紀時的重要地位,而《大毗婆沙論》確實是把正量部列於犢子部之中,此在西元七世紀時,形勢恰好相反,玄奘及義淨即把犢子部列於正量部之中,如果檢視《大毗婆沙論》所列屬於分別說部之主張,則可認定《大毗婆沙論》認為正量部是微不足道的部派。但最重要的是,從惠沼的註解看來,顯已證明惠沼認知不足,且深受此問題的困擾。首先,他在二種假設之間依違不定,而該二種假設都是不正確的。因為分別說部並不是大乘之部派。而且分別說部也不應該被解為是「小乘諸部皆名分別」,因為《大毗婆沙論》、世親、眾賢等等,均傳述說一切有部不是分別說部,此在本文前面已經加以證明,不容置疑。而惠沼最後固然列出化地部及正量部,但後一說法又是不正確的。從這明顯的錯誤相互混雜看來,使我們認為惠沼及普光(對此問題)應該是缺乏認知。這說明了他們的解釋及所呈現的矛盾,難以採信。
(5)西元七世紀時,調伏天(Vinītadeva)將分別說部列為說一切有部集團中之第七個,也就是該集團之最後一個部派。而他一方面把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及銅鍱部分別並列屬於同一集團;在另一方面,又將錫蘭上座部別列為一集團。調伏天列出五項或六項屬於分別說特有之主張,其具體內容請見本文最後,不過其內容在性質上頗具調和色彩,所以調伏天之說法殊值懷疑。實際上,我們在他所列的內容中同時可看到犢子部及化地部之基本主張,以及另一項與譬喻者(Darstāntika)相同之主張。另一項主張則因原典之記載相當艱澀(或是譯者之錯誤),以致無法加以解釋。不過,調伏天也清楚的區別分別說部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前者屬於說一切有部集團;後者則在大眾部集團之內。
(6)最後,顯然相當後出之《比丘婆樓沙具樓所問(經)》(Bhiksuvarsāgrapṛ-cchāśutra)則把分別說部與說假部並列同屬大眾部集團。而飲光部、化地部及法藏部則在說一切有部集團,至於銅鍱部又與多聞部並列在正量部集團。面對如此明顯的錯誤,我們即不可能希求根據此一作品的任何論據,而有所推斷。
以下是《大毗婆沙論》所述分別說部之主張︰
(1)(犢子部)分別論者欲令音聲(śabda)是異熟果(vipākaphala)。
由聖言故,如《施設論》說︰何緣菩薩感得梵音大士夫相︰菩薩昔餘生中,離粗惡語,此業究竟得梵音聲(brahmasvara),由此說故,彼便計聲是異熟果。
(2)分別論者(及大眾部師)執︰佛生身(janmakaya)是無漏法。
(3)分別論者執︰信(śraddhā)等五根(in-driya)唯是無漏(anāsrava)。
謂契經說︰若有五根增上猛利,平等圓滿多修習故,成就阿羅漢,諸漏永盡。從此減下成不還者,次復減下成一來者,次復減下成預流者。若全無此信等五根,我說彼住外異生品。由此經故,彼執五根唯是無漏。
(4)分別論者說︰壽(āyus)隨心轉(cittā-nuparivartin)。
如契經說︰「壽、煖、識(vijñāna)三和合非不和合。」
如是三法不可施設離別殊異,由此證知壽隨心轉。
(5)(譬喻者)分別論師執︰無想定(asamj-ñisamāptti)細(sūksma)心(citta)不滅(niruddha)。
彼作是說︰若無想定都無有心,命根(jīvitendriya)便斷,應名為死,不名在定。
(6)(譬喻者)分別論師執︰滅盡定(nirodhasamāpatti)細(sūksma)心(citta)不滅。
彼說︰無有有情(sattva)而無色(rūpa)者,亦無有定(samāpatti)而無心(citta)者,若無定心,命根(jīvitendriya)應斷,便命為死,非謂在定。
(7)謂或有執︰三界(dhatu)受生,皆無中有(antarābbava),如分別論者。
問︰分別論者依何量故,執無中有﹖答︰依至教量,謂契經說︰「若有一類造作增長五無間業,無間必定生地獄中。」既言無間必生地獄,故知中有決定為無。又伽他(gāthā,原文作sūtra,有誤)說︰「再生汝今過盛位,至衰將近琰魔王(Yama),欲往前路無資糧,求住中間無所止。」既說中間無所止處,故知中有決定為無。又說過難證無中有,謂影光中無間隙,死有生有應知亦然。
(8)或復有執︰緣起(pratītyasamutpāda)是無為(asaṃskṛta)。
(9)有餘復執︰道(mārga)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彼作是說︰唯一無上正等正覺菩提(anuttarasamyakasambodhi)常住不滅,隨彼彼佛出現世間,能證者雖異,而所證無別……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我證舊道,故知聖道定是無為。
(10)分別說部建立︰貪欲(abhidhyā)、瞋恚(vyāpāda)、邪見(mithyādṛṣṭi)是業(karman)自性(svabhāva)。
如契經說︰故思(cetanā)所造身三種業,已作已集,是惡(pāpa)不善(akuśala),能生眾苦(duḥkha),感苦異熟(vipāka)。故思所造語四種業、意三種業,已作已集,是惡不善,能生眾苦。」意三業者,謂貪、恚、邪見,由此經故說,貪等三是業自性。
(11)分別論者作如是言︰自性(svabhāva)善者謂智(jñāna),相應(samprayoga)善者彼相應識(vijñāna),等起(samutthāna)善者謂彼所起身語業,勝義(paramārthatas)善者謂涅槃(nirvāṅa)。由四緣說不善︰(一)自性故,(二)相應故,(三)等起故,(四)勝義故……勝義不善者謂生死不安穩。
(12)分別論者讚說︰世尊(Bhagavant)心常在定。
善安住念(smṛti)故。
(13)分別論者又讚說︰佛恆不睡眠,離諸蓋(āvarana)故。
(14)謂或有說︰契經所言無有愛(vibhavatṛ-ṣṇā)者,通見(darśana)修所斷(prahā-tavya),如分別論者。
彼說意言︰三界無常(anityatā),說名無有(vibhava),能緣(ālambana)彼貪(kāma),名無有愛。無常既通見、修(bhā-vanā)所斷,彼愛(tṛṣṇa)亦通二種。
(15)謂或有說︰有十二顛倒(viparyās)︰八唯見(darśana)所斷(prahātavya);四通修(bhāvanā)所斷,如分別論者。
謂契經說︰於無常起常想(saṃjñā)顛倒、心(citta)、見(drsti)顛倒;於苦(duḥ-kha)起樂(sukha);於無我(anātmaka)起我(ātman);於不淨(aśuddhi)起淨想顛倒、心顛倒、見顛倒。由此故知一切顛倒有十二種。於中,八種唯見所斷︰謂常、我中各取三種,樂、淨中各唯取見顛倒。四種通修所斷︰謂樂、淨中各取想、心二顛倒。
(16)分別論者作如是說︰若有八苦相,是苦是苦諦;餘有漏法(sāsrava)是苦非苦諦。招後有愛,是集是集諦;餘愛及餘有漏因是集非集諦。招後有愛盡,是滅是滅諦;餘愛盡及餘有漏因盡是滅非滅諦。學八支聖道,是道是道諦;餘學法及一切無學法是道非道諦。
(17)或有說︰四聖諦一時現觀(abhisamaya),如分別論者。
彼依契經,如世尊說︰「若於苦諦無有疑惑,於集滅道諦亦無有疑惑。」既於四諦頓無疑惑,故知現觀定頓非漸。
(18)或有執︰(阿羅漢)定無退(parihāni)起諸煩惱(kleśa)義,如分別論者。
彼引世間現喻為證,謂作如是說︰如瓶破已,唯有餘瓦,不復作瓶,諸阿羅漢亦應如是。金剛喻定破煩惱已,不應復起諸煩惱退。
(19)分別論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bodhipāksi-ka),謂四聖種足三十七。
(20)或有說︰無色界(ārūpyadhātu)有色,如分別論者。
謂契經說︰「名色(nāmarūpa)緣識(vijñānapratyaya)、識緣名色。」無色界既有識,亦應有名色。餘經復說︰「壽(āyus)、煖(uṣma)、識(vijñāna)三恆和合不相離,不可施設離別殊異。」無色界中既有壽識,亦應有煖(uṣma)。餘經復說︰「離色受想行,不應說識有去來住,有死、有生。」無色界中既得有識,亦應具足有四識住。
(21)分別論者唯許初靜慮(dhyāna)建立支(anga)。
如契經說︰「毗舍佉鄔波索迦,往達磨陣那苾芻尼所問言︰聖者!初靜慮有幾支﹖答言︰具壽!有五支,謂尋(vitarka)、伺(vicāra)、喜(prīti)、樂(sukha)、心一境性(ekāgracittatā)。」彼鄔波索迦(up-aāsaka)既不問上靜慮支,彼苾芻尼又不說,故知上諸靜慮不建立支。
(22)分別論者說︰「有齊頂」(samaśīrsin)阿羅漢(故),彼說︰世尊弟子生非想非非想處,於命終時,煩惱(kleśa)、業(karman)、命(jīvita)三事俱盡,不由聖道(āryamārga)得阿羅漢果。
(23)或有執心性本淨,如分別論者。彼說︰心本性清淨,客塵煩惱(āgantukakleśa)所染污,故相不清淨。
有作是說︰貪(kāma)瞋(dveṣa)癡(moha)相應(samprayukta)心得解脫(vimukti)。問︰誰作是說﹖答︰分別論者。
彼說︰染污、不染污心,其體(dravya)無異,謂︰若相應煩惱未斷,名染污心。若時相應煩惱已斷,名不染心。如銅器等,未除垢時,名有垢器等。若除垢已,名無垢器等,心亦如是。
(24)復有執︰五法是遍行(sarvatraga),謂無明(avidyā)、愛(tṛṣṇā)、見(drsti)、慢(māna)及心(citta),如分別論者。
故彼頌言︰有五遍行法,能廣生眾苦,謂無明愛見,慢心是為五。
(25)或有執︰身力(kāyabala)身劣,無別自體,如分別論。
彼作是說︰心有力時(balavant),說為身力。心無力(abala)時,說為身劣。故身力劣,無別自體。
(26)謂或有執︰擇滅(pratisamkhyānirodha)、非擇滅(apratisamkhyānirodha)、非常滅(anityatānirodha)……此三種滅(nirodha)皆是無為(asaṃkṛta)。
(27)有作是說︰涅槃有學(śaiksa)、有無學(aśaisksa)、有非學非無學(nevaśaiksā-śaiksa)(等三種),如犢子部。(譯按︰此一說法應參照下述第(28))
(28)分別論者所說有二︰(一)說涅槃先是非學非無學,後轉成學;先是學,後轉成無學;先是無學,復轉成學。(二)說涅槃有三種,謂學者常是學、無學者常是無學、非學非無學者常是非學非無學。
(29)有執︰諸有為(csaṃskṛta)相(lakṣaṇa)皆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彼作是說︰若有為相,體(dravya)是有為,性(bhāva)羸劣故。則應不能生法住、法異、法滅法。以有為相體是無為,性強盛故,便能生法乃至滅法。
(30)分別論者作如是言︰所問二結〔戒禁取結(śīlavrataparāmarśa)、疑結(vicikitsā)〕應分別記,非一向等,由此故言,二應分別。謂彼二結,欲界(kamadhātu)是不善(akuśala);色界(rūpadhātu)、無色界(ārūpydhātu)是無記(avyākrta)。
若法(dharma)是無慚(hrī)無愧(apatrāpya),自性與無慚無愧相應(sam-prayukta),是無慚無愧等起等流果(niṣyandaphala。譯按︰原文作srotāpan-naphala,有誤)是不善,色無色界煩惱不爾,故是無記。
(31)或有說︰諸法攝(samgṛhīta)他性(pa-rabhāva),非自性(svabhāva)攝,如分別論者。
餘經亦說︰「於五根(indriya)中,慧根(prajñendriya)最勝。」慧根能攝諸餘四根,然彼慧根與四根異而說能攝,故知諸法皆攝他性,非自性攝。(按︰以下又引多部契經證成此說)
(32)或有說︰四沙門果(śramaṇyaphala)唯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33)或有執︰世(kāla,時間)與行(saṃs-kāra)異,如譬喻者分別論師。彼作是說︰世(kāla,時間)體(dravya)是常,行體無常。「行」行世時,如器中果,從此器轉入彼器。
(34)分別論者執︰世第一法(laukikagradhar-ma)相續(samtati)現〔而非一念現前(ekacittaksanika)〕。
彼說相續總有三種︰{1}時相續(kālasam-tati),{2}生相續(utpādasamtati),{3}相似相續(samasamtati)。世第一法雖無前二,而有後一。
(35)復有執︰嫉(īrṣyā)、慳(matsara)二纏(samyojana);梵世(brahma-loka)亦有,如分別論者。
契經說︰「大梵天王(Devarājā Mahāb-rahma)告諸梵眾︰我等不須往詣沙門喬答摩(Gautama)所,禮敬聽法,即住此處,當令汝等度生老死,證永寂滅。」彼說梵王為嫉慳結纏繞心,故作如是語。
(36)或有執︰不染污(aklista)心(citta),亦令有相續(samtati),如分別論者。
契經說︰菩薩正知(samyagaviñaṇa)入母胎,正知住母胎,正知出母胎。既有正知入母胎者,正知即在不染污心故,不染污心亦令有相續。
(37)分別論者說︰預流、一來亦得根本靜慮(mūlasamāpatti)。
依契經故。如說︰「慧(prajñā)闕無靜慮(dhyana);靜慮闕無慧。是二具足者,去涅槃不遠。」預流、一來無不有慧故,彼亦有根本靜慮。
(38)分別論者又說︰隨眠(anuśaya)是纏(paryavasthana)種子(bīja)。
(39)隨眠自性(svabhāva)心不相應(citta-viprayukta)。
(40)諸纏(paryavasthāna)自性與心相應(cittasamprayukta)。
(41)上座部經分別論者,俱密說此名「有分識」(bhavangavijñana)。
就《大毗婆沙論》所列分別說部之主張加以研究,它與其他部派之主張相同或相異的情形如下︰
┌─────┬─┬─┬─────┬─┬─┐
│部 派│同│異│部 派│同│異│
├─────┼─┼─┼─────┼─┼─┤
│大眾部 │16│ 0│案達羅派 │ 8│ 3│
│化地部 │10│ 0│北山住部 │ 2│ 2│
│譬喻者 │ 6│ 0│犢子部 │ 3│ 3│
│舍利弗毗曇│11│ 5│正量部 │ 1│ 5│
│上座部 │ 5│15│說一切有部│ 0│40│
└─────┴─┴─┴─────┴─┴─┘
由於此處略去大多數部派的教理,所以上開圖表應可認為起碼其同異關係在這些數字本身即可看出來。它與大眾部及化地部之主張相同,這點最值注意。不過它與《舍利弗阿毗曇論》、譬喻者及案達羅派(Andhaka)有部分相同亦不可忽視。
首先,我們審酌世親、眾賢及調伏天之傳述而提出之假設︰分別說部是飲光部嗎﹖就本文上開資料所示,在教理上,分別說部一方面與大眾部,另一方面又與化地部及法藏部有密切的關係。然而,若綜合世友、清辯及《舍利弗阿毗曇論》所述之資料,卻可以證明與法藏部思想非常接近的飲光部,其教理也應該是與大眾部一樣,與分別說部關係綦切。由此可證實世親、眾賢及調伏天之傳述︰飲光部是分別說部。
但飲光部是否為唯一的分別說部﹖此點與上述三位大師之傳述相反(其中,世親及眾賢學識博洽,無待詳述),而《大毗婆沙論》所列屬於分別說部之主張中,沒有一項曾被其他學者列為是飲光部之立論。尤有進者,《大毗婆沙論》多次明白的列出飲光部在本體論方面的根本立場。從而,《大毗婆沙論》之作者顯然認為飲光部及分別說部還是有所區別,所以縱使在《大毗婆沙論》作者的心中,飲光部是分別說部,但飲光部顯然不是唯一的分別說部。
相同的,《大毗婆沙論》也區別分別說部與大眾部、化地部、法藏部、譬喻者及犢子部,而多次提及此等部派的名稱。尤有進者,《大毗婆沙論》有時候還把某些主張並列為分別說部與譬喻者(四次)、大眾部(一次)或犢子部(一次)的共同見解。這似乎可以證明在《大毗婆沙論》的作者心中,分別說部上述三部派並非同一。而《大毗婆沙論》兩次提及分別說部與法藏部見解不同(譯按︰參看《大毗婆沙論》,大正27‧154b~198a)。這似乎同樣也可以證明分別說部與法藏部有別,除非我們必須把此一情形瞭解為︰法藏部所主張的二種見解是與其他的分別說部不同。而這種假設實際上相當具說服力,因為在該二種分別屬於法藏部與分別說部的見解更足以證明二者之間,具有密切的關係。
依上面所述,我們是否可以推定《大毗婆沙論》所指以分別說部為名之異論者,是共指飲光部、化地部、法藏部以及相關部派之全體﹖事實上沒有什麼可以反對此一見解,但是有一點顧慮使我們有所保留。事實上,《大毗婆沙論》時常訶斥根本化地部、上座部、大眾部及經部(Sautrāntika)一項本體論之主張,不過卻沒有明指究竟是那一部派︰「過去(atīta)未來(anāgata)無實體性。」但是此一主張之後卻總是與下述之主張相接在一起,並形成顯然不可分割之整體︰「現在(praty-utpanna)是無為。」然而上開主張之第二部分,我們在其他地方均未見過。實際上,依據現存世友《異部宗輪論》之四種譯本,化地部本體論主張之第二部分是︰「現在及無為是有」,而(西藏所傳)清辯之說法是︰「現在之有為(samskṛta)是有。」從部帙龐大的《大毗婆沙論》二種(譯按︰應為三種,參見印順法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pp-204~208)漢譯本,以及世友與清辯部派論著之漢譯、西藏譯本中,我們找不出有任何跡象足以懷疑上述主張之譯文有所錯誤。況且相關之註釋書也從未懷疑上開二種見解之正確意義(縱使可能有所懷疑)。那麼,這是否僅為同一主張之二種表達方式﹖這點我們一無所知,縱使此二種見解沒有矛盾,並不必然就是一致。所以我們無法確知此二種見解是否為同一學者所主張。從另一方面而論,《大毗婆沙論》所說的「現在是無為」應該與上開分別說部第33項主張︰「時間是常,而與無常之有為不同。」具有密切的關係。事實上,無為通常被解釋為是常恆與絕對的。所以該來源不明之見解即可表示為「現在是常」,此即與分別說部第33項主張相同。此項見解認為時間或現在是常恆、絕對,而有為法在時間裏移動、變化,此正與「一切有說」相反,這在評破此項見解之《大毗婆沙論》,可以看得很清楚。從而,上述來源不明之見解與分別說部第33項見解,二者均來自同一對「時間」所持之概念︰時間是常恆不變。此與說一切有部之三世說及功能性的時間觀,截然有異。其次,如果恰如一般所信譬喻者就是經部,則譬喻者也應如經部所主張的︰過去未來法非實有(參看本書所列經部之第10項主張),而譬喻者也與分別說部一樣承認時間是常恆、絕對,而與諸蘊(法體)有別,從此方面而論,亦可旁證上述二項見解具有密切之關係。從而,上述來源不明之見解應即是分別說之主張,而與該項見解之第一部分,即化地部之本體論,緊密的結合無間。
但是這樣的結果,使飲光部明顯的與《大毗婆沙論》所述的分別說部,並不相符,而世親、眾賢及調伏天所說的分別說部,也是如此,因此分別說部與飲光部不應認為是同一部派。然而《大毗婆沙論》的作者、世親及眾賢這些學識淵博的大學者,殊不可能在他們的著作中,忽視其中之一,所以吾人應可確定他所稱之分別說部並不是指某一部派,而是部派之集團。另外,《大毗婆沙論》何以列出四十項分別說部之特有見解,這些見解幾乎均是他人所未提及,而僅指出批評大眾部六項、化地部十二項、法藏部四項、犢子部十一項見解,這些部派(在分別說部)的重要性即不容置疑。有人或許會質疑,《大毗婆沙論》另又有二項分別說部與譬喻者並列之見解,不過就譬喻者而言,它與說一切有部自宗有關,它很可能是從說一切有部直接分裂出來,而且是在後者成立後不久即行分裂。
有人或許會再質疑︰《大毗婆沙論》將三項顯然是說出世部之見解,列為與分別說部之共同主張(上開第(2)、(12)及(13)項)。在這三項中,又以上開第(2)項「佛生身是無漏法」,最足顯示說出世部之特色,如果《大毗婆沙論》未將之並列為大眾部與分別說部之共同見解,則本文之說明即有一難以超越之障礙。所以這一小小的結合具有重大意義,它一方面說明《大毗婆沙論》認為分別說部與大眾部有別,另一方面也證明後者對前者有重大之影響。既然分別說部與大眾部均主張︰「佛生身是無漏法」,則另二項相關之見解同屬此二者即不容置疑,其他十三項大眾部之見解同於分別說部,更是理所當然,且此同樣也是化地部與法藏部所主張。
說一切有部(《大毗婆沙論》作者、世親、眾賢),等同於(西藏所傳)清辯所述大眾部及正量部之傳說,再加上上座部等,均認為分別說部乙詞是指犢子部以外之上座部而反對「一切有說」之部派,亦即指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銅鍱部。不過,這並不即指這些部派全部均接受(經《大毗婆沙論》列為)分別說部的一切見解。這些作者與覺音(Bud-dhaghosa)不同,他們均未明白的指出所謂之若干分別論者或若干大眾部究何所指,殊為可惜,且因為這種未明指之說明方式頗為一致,我們認為要予明確的補正,應不可能。
以下是調伏天所列分別說部之見解,在此僅單純的引述其說法︰
(1)有勝義(paramārtha)補特伽羅(pud-gala)。這是犢子部集團特有之根本見解。
(2)非異熟果以外之過去(atīta)是沒有的;果(phala)以外之未來是沒有的。這是飲光部特有之根本見解。
(3)不同類(不相應之類)之現在是沒有的。此點意義不明。
(4)法(dharma)不能成為無間因(sama-nantarahetu)。
(5)色(rūpa)之同類因(sabhāgahetu)亦無。
這顯然是譬喻者之第一項主張。(譯按︰參看大正29‧31b︰「不許色為色同類因。」)
最後應予補充說怫,根據多羅那他(Taranatha)所傳,分別說部與飲光部在西元七世紀時消失。
自利‧利他
自利與利他的併稱。指利益自己且利益他人。又作自他利(sva-parārtha)、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信教人信、自益益他、自覺覺他等。「自利」係指自己為得悟而修行,上求菩提;「利他」則是為利益他人、救濟他人而宣說教法,下化眾生。
此二利廣通於世間、出世間二法,乃大乘菩薩之所兼修。如《淨土論》云(大正47‧95a)︰「菩薩如是修五門,行自利利他,速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成唯識論》卷九亦謂菩薩所修勝行隨意樂力,一切皆通自他利行。若依別相論,六到彼岸、菩提分等為自利行攝,四種攝事、四無量等一切皆是利他行攝。
《菩薩地持經》卷一〈自他利品〉載有純(kevala)、共(para-saṃboddha)、安(hitānvaya,利益種類)、樂(sukhānvaya,安樂種類)、因攝(hetu-saṃgṛhīta)、果攝(phala-saṃgṛhīta)、此世(aihika)、他世(āmutrika)、畢竟(ātyantika)、不畢竟(anātyantika)等十種自利利他行。蓋小乘聲聞、緣覺為自己修戒、定、慧,修樂獨善寂,故於果位灰身滅智而缺利他之行;反之,大乘菩薩以利他慈悲為先,故修六度行以滿足二利行而成佛得果。
《發菩提心經論》卷上就「六波羅蜜」之內涵,而解釋其自他二利之義︰
(1)修布施,故善名流布,隨所生處財寶豐盈,是名自利;能令眾生心得滿足,教化調伏,使無慳吝,是名利他。
(2)修持戒,故遠離一切諸惡過患,常生善處,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不犯惡,是名利他。
(3)修忍辱,故遠離眾惡,身心安樂,是名自利;化導眾生,皆令和順,是名利他。
(4)修精進,故能得世間、出世間上妙善法,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勤修善,是名利他。
(5)修禪定,故不受眾惡,心常悅樂,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修正念,是名利他。
(6)修智慧,故遠離無明,除煩惱障及智慧障,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得調伏,是名利他。
又據《成唯識論》卷十所載,佛三身中,自性身寂靜安樂,無動作,並為增上緣,令諸有情得利樂,故兼攝自、他二利;受用身中的自受用身唯屬自利;他受用及變化二身唯屬他利。其他如佛三德、四弘誓願、三聚淨戒等亦分別有自利利他之義。
此外,曇鸞《往生論註》卷下謂他利與利他二者有別,若自佛而言,宜言利他;若自眾生而言,宜言他利。日僧親鸞即承此說而主張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
◎附︰印順〈自利與利他〉(摘錄自《妙雲集》下編{2})
「利」是什麼
說到利他,首先應明白「利」的意義是什麼﹖利是利益,利樂;是離虛妄,離醜惡,離貧乏,離苦痛,而得真實,美善,豐富,安樂的。自利與利他,就是使自己或他人,得到這樣的利益安樂。世間法,有利必有弊,有樂就有苦,雖不是完善的,徹底的,然也有世間的相對價值。佛法流行在世間,所以佛教所說的利,除了究竟的大利──徹底的解脫而外,也還有世間一般的利樂。佛教的出現世間,是使人得「現生樂,來生樂,究竟解脫樂」。惟有聲聞──小乘人,才偏重於「逮得己利」,重於獲得個己的解脫樂。說利他,切勿落入聲聞窠臼,偏重於己利,專重於解脫自在的利樂。如忽略「現生樂」,即自己狹隘了佛教的內容,自己離棄了人間,也難怪世人的誤會了!
利他,有兩大類︰一是物質的利他,即財施︰如見人貧寒而給以衣食的救濟,見人疾病而給以醫藥的治療,修道路,闢園林等,以及用自己的體力或生命,來助人救人。二是精神的利他,即法施︰如愚昧的授以知識,憂苦的給以安慰,怯弱的給以勉勵;從一切文化事業中,使人心向上,向光明,向中道,向正常,向安穩。這不但是出世法的化導,也以世間正法來化導,使人類養成健全的人格。提高人類的德性知能,為出世法的階梯。當然,法施是比財施更徹底的。如給貧苦人以衣食的救濟,是財施;這只是臨時的,治標的。如以正法啟迪他,授以知識技能,幫助他就業(除幼弱老耄殘廢而外),即能憑自己的正當工作,獲得自己的生活,這比臨時的救濟要好得多。佛法中,出世法施勝過世間法施,法施比財施更好,然決非不需要財施,不需要世間法施。如專以解脫自在為利,實在是根本的誤解了佛法。
即以出世的法施來說,從使人得解脫來說,也並不像一般所想像的偏差。解脫,要從熏修行持得來。小乘行者,初發出離心,即種下解脫的種子;以後隨順修學,漸漸成熟;最後才證真斷惑得解脫。大乘行者,初發菩提心,即種下菩提種子;經長時的修行成熟,才能究竟成佛。大乘與小乘,都要經歷「種」、「熟」、「脫」的過程。所以出世法的教化,也不只是使人當下解脫自在,才是利他。使人「種」,「熟」,難道不是利他﹖使人當前解脫,非自己解脫不可(也有自己未曾解脫而能使人解脫的事證)。但使人得「種」利,得「熟」利,自己雖並未得解「脫」利,卻是完全可能的。所以《涅槃經》說︰「具煩惱人」,如能季義的一分,也可以為人「依」(師)。如了解佛法的真意義,不說給人現在安樂的利益,就是專論解脫樂,也決非「非自己先大徹大悟不可」。不過真能解脫自在,利益眾生的力量,更深刻更廣大而已。質疑者,從非要大徹大悟不可所引起的疑難,本來不成問題。可是一分佛弟子,極力強調當前解脫自在的利益,唱起非自利不能利他的高調。結果,是否做到(解脫的)自利,還不得而知,而一切利他事行,卻完全忽略了!
重於利他的大乘
淨化身心,擴展德性,從徹悟中得自利的解脫自在,本為佛弟子的共同目標。聲聞道與菩薩道的差別,只在重於自利,或者重於利他,從利他中完成自利。聲聞不是不能利他的,也還是住持佛法,利樂人天,度脫眾生,不過重於解脫的己利。在未得解脫以前,厭離心太深,不大修利他的功德。證悟以後,也不過隨緣行化而已。而菩薩,在解脫自利以前,著重於慈悲的利他。所以說︰「未能自度先度人,菩薩於此初發心。」證悟以後,更是救濟度脫無量眾生。所以聲聞乘的主機,是重智證的;菩薩乘的主機,是重悲濟的。
菩薩道,在初期的聖典中,即被一般稱做小乘三藏中,也是存在的,這即是菩薩本生談。菩薩在三大阿僧祇劫中,或作國王、王子,或作宰官,或作外道,或作農工商賈、醫生、船師;或在異類中行,為鳥為獸。菩薩不惜財物,不惜身命,為了利益眾生而施捨。閻浮提中,沒有一處不是菩薩施捨頭目腦髓的所在。他持戒,忍辱,精勤的修學,波羅蜜多的四種、六種或十種,都是歸納本生談的大行難行而來。這樣的慈悲利他,都在證悟解脫以前,誰說非自利不能利他!等到修行成熟,菩提樹下一念相應妙慧,圓成無上正等正覺。這樣的頓悟成佛,從三大阿僧祇劫的慈悲利他中得來。菩薩與聲聞的顯著不同,就是一向在生死中,不求自利解脫,而著重於慈悲利他。
初期的大乘經,對於菩薩的三祇修行,與三藏所說的小小不同。大乘以為︰菩薩的利他行,在沒有證悟以前,是事行,勝解行,雖然難得,但功德還算不得廣大。徹悟的證真──無生法忍以後,莊嚴淨土,成熟眾生的利他大行,功德是大多了。因為這是與真智相應,是事得理融的,平等無礙的。大乘分菩薩道為二階︰般若道,凡經一大僧祇劫,是實證以前的,地前的。唯識宗稱為資糧位,加行位(到見道位)也名勝解行地。證悟以後是方便道,凡經二大僧祇劫,即登地菩薩,唯識家稱為從見道到修道位。大體的說︰地前菩薩,雖有勝解而還沒有現證,廣集無邊的福智資糧,與本生談所說相近。大地菩薩,現證了法界,如觀音菩薩等慈悲普濟,不可思議。本生談中的一分異類中行,屬於這一階段的化身。雖有未證悟,已證悟二大階位,而未證悟前,菩薩還是慈悲利物,決無一心一意趣求解脫自利的。所以據菩薩行的本義來說,質疑者的疑難,完全出於誤解,根本不成問題。觀音菩薩等尋聲救苦,是大地菩薩事,然並非人間的初學菩薩行者,不要實踐慈悲利物的行為。
不過,一分的後期大乘,自稱為大乘的最大乘,上乘的最上乘;至圓至頓,至高至上。不再是大器晚成,而是一心一意的速成急就。於是乎「橫出」、「頓超」、「一生取辦」、「三生圓證」、「即身成佛」、「即心即佛」等美妙的術語,大大的流行起來。「生死未了,如喪考妣」;「生死事大,無常迅速」。這一類聲聞的厭離心情,居然活躍於至圓至頓的大乘行者的心中。山林清修,被稱美為菩薩的正道,而不再是走向「京都城邑聚落」了。在這種思想中,質疑者的疑難,也自以為不成問題的。因為一切利他功德,本來圓成,不需要向外求索。如一念證悟,即具足六波羅蜜,無邊功德,一點也不缺少。在理論上,在心境上,當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然在一般凡夫的眼光中,這種菩薩的利他功德,不過是宗教徒自心的內容。從表現於實際來看,但見自利,並未利他,並不能免卻難者的懷疑。
抗戰期中,太虛大師從南洋訪問回來說︰南方的教理是小乘,行為是大乘;中國的教理是大乘,行為是小乘。其實,南方的佛教,雖是聲聞三藏,由於失去了真正的聲聞精神,幾乎沒有厭離心切,專修禪慧而趨解脫的。缺乏了急求證悟的心情,所以反能重視世間的教化,做些慈善文化事業。而中國呢,不但教理是大乘的最大乘,頓超直入的修持,也是大乘的最大乘。稱為大乘的最大乘,實是大乘佛教而復活了聲聞的精神──急求己利,急求證入。失去了悲濟為先的大乘真精神,大乘救世的實行,只能寄託於唯心的玄理了!
長在生死利眾生
大乘佛教的修學者──菩薩,如沒有證悟,還不能解脫自在,他怎麼能長期的在生死中修行﹖不怕失敗嗎﹖能自己作得主而不像一般凡夫的墮入惡道,或生長壽天嗎﹖自己不能浮水,怎能在水中救人﹖難道不怕自己沈沒嗎﹖一分學者的專重信願,求得信心的不退;或專重智證,而趨於急求解脫,急求成佛,這都不外乎受了這種思想的影響。
當然,自己不能浮水,不能入水救人。然而,自己離水上岸,又怎麼能在水中救人﹖聲聞人急求自證,了脫生死,等到一斷煩惱,即「與生死作隔礙」,再不能發菩提心──長在生死修菩薩行。雖然大乘經中,進展到還是可以回心向大的結論,然而被痛責為焦芽敗種的,要費多大的方便,才能使他迴向大乘呢﹖要再修多少劫的大乘信心,才能登菩薩地呢﹖即使迴入菩薩乘,由於過去自利的積習難返,也遠不及直往大乘的來得順利而精進。所以大乘經中,以退失菩提心為犯菩薩重戒;以悲願不足而墮入自利的證入為必死無疑。不重悲願,不集利他的種種功德,一心一意的自利,以為能速疾成佛,這真是可悲的大乘真精神的沒落!
在水中救人,是不能離水上岸的。要學會浮水,也非在水中學習不可。菩薩要長在生死中修菩薩行,自然要在生死中學習,要有一套長在生死,而能普利眾生的本領。但這非依賴佛力可成;也非自己先做到了生脫死,解脫自在,因為這是要墮入小乘深坑的。菩薩這套長在生死而能廣利眾生的本領,除「堅定信願」,「長養慈悲」而外,主要的是「勝解空性」。觀一切法如幻如化,了無自性,得二諦無礙的正見,是最主要的一著。所以經上說︰「若有於世間,正見增上者,雖歷百千生,終不墮地獄。」惟有了達得生死與涅槃,都是如幻如化的,這才能不如凡夫的戀著生死,也不像小乘那樣的以「三界為牢獄,生死如冤家」而厭離他,急求擺脫他。這才能不如凡夫那樣的怖畏涅槃,能深知涅槃的功德,而也不像小乘那樣的急趣涅槃。在生死中浮沈,因信願,慈悲,特別是空勝解力,能逐漸的調伏煩惱,能做到煩惱雖小小現起而不會闖大亂子。不斷煩惱,也不致作出重大惡業。時時以眾生的苦痛為苦痛,眾生的利樂為利樂;我見一天天的薄劣,慈悲一天天的深厚,怕什麼墮落﹖惟有專為自己打算的,才隨時有墮落的憂慮。發願在生死中,常得見佛,常得聞法,「世世常行菩薩道」,這是初期大乘的共義,中觀與瑜伽宗的共義。釋尊在經中說︰「我往昔中多住空故,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與聲聞行的多修生死無常故苦,厭離心深,是非常不同的。大乘經的多明一切法空,即是不住生死,不住涅槃,修菩薩行的成佛大方便。這種空性勝解,或稱「真空見」,要從聞思而進向修習,以信願、慈悲來助成。時常記著︰「今是學時,非是證時」(悲願不足而證空,就會墮入小乘)。這才能長在生死中,忍受生死的苦難,眾生的種種迫害,而不退菩提心。菩薩以「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攝法廣利一切眾生。自己還沒有解脫,卻能廣行慈悲濟物的難行苦行。雖然這不是人人所能的,然而菩薩的正常道,卻確實如此。
慈悲為本的人菩薩行
菩薩是超過凡夫的,也是超過二乘的。戀著世間的凡夫心行,是世間常事,如水的自然向下,不學就會。一向超出生死的二乘行,是偏激的厭離,一面倒,也還不太難。惟有不著世間,不離世間的菩薩行,才是難中之難!事實確乎如此︰凡夫心行,幾乎一切都是。釋迦佛的會上,有的是小乘賢聖,不容易,也還不太難。菩薩,只有釋迦與彌勒;這是人間的歷史事實。可見菩薩心行是極不容易的,如火中的青蓮華一樣。大乘經中說︰十方有無量無邊的菩薩,那是十方如此,而此土並不多見。至於大地菩薩的化現,可能到處都是,但這不是人間所認識的。從此土的博地凡夫來論菩薩行,如不流於想像,神祕,尊重事實,那是並不太多的。經上說︰「無量無邊眾生發菩提心,難得若一若二住不退轉。」所以說︰「魚子庵羅華,菩薩初發心,三事因中多,及其結果少。」這不是權教,是事實。出世,是大丈夫事,而菩薩是大丈夫中的大丈夫!如有一位發心得成就不退,對於眾生的利益,實在是不可度量,如一顆摩尼寶珠的價值,勝過了閻浮提的一切寶物一樣。
我們必須認清︰名符其實的菩薩,是偉大的!最偉大處,就在他能不為自己著想,以利他為自利。偉大的,這是我們所應該學習的︰宏揚大乘法,景仰佛陀的圓滿,菩薩大行的偉業,雖要經歷久劫修行,或者暫時中止進行,但一歷耳根,萬劫不失,因緣到來,終究要從此成佛的。成就不退的菩薩,雖說不會太多,然有頂天立地的大丈夫,自有能真實發菩提心。有信願,慈悲,空性勝解,正好在生死海中鍛鍊身手,從頭出頭沒中自利利人。一般能於菩薩行而隨喜的,景仰的,學習的,都是種植菩提種子,都是人中賢哲,世間的上士。有積極利他,為法為人的大心凡夫,即使是「敗壞菩薩」,也比自了漢強得多!這種慈悲為本的人菩薩行,淺些是心向佛乘而實是人間的君子──十善菩薩;深些是心存利世,利益人間的大乘正器。從外凡、內凡而漸登賢位的菩薩,沒有得解脫的自利,卻 能為一切眾生而修學,為一切眾生而忍苦犧牲。漸學漸深,從人間正行而階梯佛乘,這才是菩薩的中道正行。真能存菩薩的心胸,有菩薩的風格,理解菩薩利他的真精神,那裏會如喪考妣的急求己利﹖
佛教的利他真精神,被束縛,被誤會,被歪曲,這非從根救起不可!這非從菩薩道的抉擇中,把他發揮出來不可!這才能上契佛陀的本懷,下報眾生的恩德。也惟有這樣,才能答覆世間的疑難!
〔參考資料〕 《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上;《未曾有因緣經》卷下;《無上依經》卷上〈菩提品〉;《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取相不壞假名論》卷下;《往生論》;《往生要集》卷上(末);宇井伯壽《佛教汎論》。
西藏佛教
指西藏及其周圍地區所信奉的佛教。又稱藏傳佛教,俗稱喇嘛教。成立於西元七世紀左右。十三世紀後逐漸流傳於北印度、不丹、錫金、蒙古、尼泊爾、蘇俄布里亞特與西伯利亞等地。
西藏佛教在教義、教團組織及行儀上,皆自印度的大乘佛教末期發展而來,有融合顯、密二教的傾向。以修習因乘的顯教進而修習果乘的密教為理想。亦即將顯教視為密教的入門。在戒律上西藏傳承說一切有部律,並發展出專屬於密乘行人的戒律。有關其歷史,可以朗達瑪王之滅法為界,分為前弘期(七世紀中葉至九世紀前半)與後弘期(十世紀至現在)二階段。
(1)前弘期︰西藏在未傳入佛教之前,原本盛行苯教。七世紀中葉,吐蕃王國贊普松贊干布(Sroṅ-btsan-sgam-po)娶尼泊爾尺尊(Bhṛkuti)公主與唐朝文成公主。因而傳來印度、尼泊爾系佛教及中國佛教,乃使苯教勢力受挫。當時松贊干布王以拉薩為中心,建立布達拉宮,並為二妃各立大昭寺和小昭寺,供奉佛像,以便於人民修福禮拜。又遣貴族子弟留學印度,製作文字、文法,翻譯佛典。佛教乃漸興起。
到赤松德贊王(Khri-sroṅ-lde-btsan)時,分別自尼泊爾、印度請寂護及蓮華生上師入藏。寂護帶來中觀宗論書,宣揚中觀佛教。蓮華生帶來陀羅尼與真言經軌,弘傳密教,此為西藏密教的濫觴。故一般亦以蓮華生上師為寧瑪派(Rniṁ-ma-pa)初祖。王又建立桑耶(Bsam-yes)寺,延寂護為親教師,開始度藏人出家受戒,成立僧伽制度。爾後亦遴聘印度僧蓮華戒(Kamalaśīla)等人從事譯經。其中,蓮華戒更以中觀的立場,與在該地弘布禪宗的唐僧摩訶衍(Mahāyāna)論諍而獲勝。從此印度中觀宗成為西藏佛教的主流。佛教在此時可謂已具規模。
九世紀初惹巴巾(Ral-pa-can)王即位。王下令改定西藏語,統一譯語,新譯多數經論,校勘已譯佛典,編纂譯經目錄。又規定「七戶養僧」制。並由僧人裁決朝政。一切行政制度亦以經律為準則,對於侮慢三寶者且處以重刑。爾後信奉苯教的朗達瑪(Glaṅ-dar-ma)王繼位,鎮壓佛教,禁止譯經,焚毀多數佛典,破壞寺院,令僧侶還俗。此時僧徒多避難國外,佛教一時衰微,史稱「朗達瑪滅法」。至此為止,前弘期佛教乃告結束。
總觀此期佛教是以王侯貴族為中心,並在彼等之保護下發展,並未滲透於民眾生活之中,故可稱為「王朝佛教」。若就性質而言,由於具顯教主義立場,在教理上重視戒律,故亦可視為以比丘為中心的學術佛教。
(2)後弘期︰十世紀末,佛教復興運動於西藏西部萌芽,爾後隨大量密教經典的翻譯逐漸完成,佛教乃分成顯乘、密乘二門。當時一般習佛者多重密輕顯,重師教而輕理論。十一世紀印度超戒寺僧阿底峽(Atīśa)入藏後,佛教之盛達到顛峰。此師通曉顯密二教,強調獨身與嚴格的戒律,嘗著《菩提道燈論》以闡明修習次第,並論述顯密教義之並不相違。且大力弘揚大乘教法,培育眾多弟子,組織成重視顯教的噶當派(Bkaḥ-gdam-pa),而與當時結合新舊密乘的寧瑪派(Rñiṅ-ma-pa)相抗衡。爾後噶舉派(Bkaḥ-brgyud-pa)、薩迦派(Sa-skya-pa)、希解派、爵南派、格魯派(Dge-lugs-pa)等均受其影響。上述諸派之中,薩迦、噶舉二派曾與世俗權力密切結合,互爭權勢,流弊日深。於是後起的宗喀巴(Btson-kha-pa)乃發起改革運動,宣揚恪遵戒律,提倡般若中觀與祕密金剛乘的融合。並著《菩提道次第》及《密宗道次第》,以確立其學說。又重視以顯教為中心的密教教學,乃使當時教風丕變。不僅所創立格魯派成為日後西藏佛教的主流,而且,該派的達賴、班禪二大活佛轉世系統,更主宰西藏的政教大權。
西藏佛教由於流傳區域、修行儀式及傳承系統等不同,從十一世紀中葉開始逐步形成各種宗派。
(1)寧瑪派︰又稱紅帽派、紅教。以蓮華生為初祖。此派組織鬆散,缺乏嚴格的制度。教徒重密輕顯,且可娶妻生子。教法內容不一,各有傳承。但以大圓滿法為究竟法門。根本密典為十八部怛特羅。然一般之所奉行只有文殊身、蓮花語、真實意、甘露功德、金剛橛事業、差遣非人、猛咒詛詈、供養世神八部。為西藏佛教各派中,歷史最久遠的一派。主要道場有多吉扎特寺、敏珠林寺、噶陀寺、佐欽寺、白玉寺等。另外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希臘的雅典、法國的卡斯特朗巿等亦建有此派寺院。此派自民初以來,在漢地即頗為盛行。民初的諾那活佛、曾在美國弘法的陳健民、已故的敦珠仁波切及其弟子劉銳之等人,皆屬此派。
(2)噶當派︰為仲敦巴(Ḥbrom-ston)所創,其理論與實踐基礎係來自阿底峽的《菩提道燈論》。主張以顯宗為主,但不排斥密宗。修習次第強調先顯後密。其後此派併入格魯派。根本道場為熱振寺。
(3)噶舉派︰俗稱白教,為馬爾巴(Mar-pa)所創,富密教色彩。主要學說是月稱派的中觀見,最重視大手印傳承。強調以苦修而求達到「萬有一味」、「怨親平等」、「染淨無別」的境界為其特色。有達薄噶舉、噶瑪噶舉、主巴噶舉、止貢噶舉等支派。其中,噶瑪噶舉派更獲法國承認其宗教地位,而設立二十八個法輪中心。此派為系統最多,傳播最廣的一派,主要寺院有墨竹工卡的止貢寺與四川德格的八蚌寺等。民初以來,此派在漢地弘法的名師有貢噶活佛等人。又由於張澄基譯出此派名著《密勒日巴全集》等書,及噶瑪噶舉之名師多人曾來台灣弘法,因此二十世紀末期之二十年間,此派在台灣之弘法活動頗為頻繁。
(4)薩迦派︰俗稱花教。為在家居士貢卻傑布(Ḥkhond kon-mchog-rgyal-po)所創。教主採家族世襲制,為氏族教團的典型。至五祖八思巴時獲元世祖封為帝師,執掌西藏政教大權。元末,其地位由噶舉派所取代,僅保有薩迦一地的控制權。此派特別崇尚道果教授。全盛時在蒙古、西康、西藏等地皆有寺院。爾後寺院相繼沒落,只有著名的四川德格貢欽寺留存。二十世紀末期之二十年間,也有若干名師到台灣弘法。
(5)格魯派︰又稱黃帽派、黃教、新噶當派、新教,為宗喀巴所創。此派吸收噶當派的教義,並主張僧侶須嚴守戒律。提倡顯、密二宗並重,強調顯密兼修和先顯後密的修行次第。以中觀哲學與《現觀莊嚴論》為教義根本。在傳承方面則採用活佛轉世制度。達賴與班禪,為兩大活佛,一主前藏,一主後藏。分地區弘法。其後受清廷擁戴,成為西藏地方的執政教派,達賴喇嘛也成為西藏之政治與宗教領袖。此派之根本道場有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札什倫布寺、布達拉宮等。1949年西藏暴動之後,達賴十四世及其支持者流亡到印度達姆沙拉,此派之重心乃轉至印度。然在中國大陸,班禪十世則被中共政權扶持為此派之宗教代言人。1989年,班禪逝世,其轉世靈童正在尋覓中。
此外,另有黑教,原為苯教外道。以詛咒禳祓為事。崇尚巫術,以降神為大祭。二十世紀末期二、三十年間,在台灣與美國亦偶有人弘揚此派教法。
近年來,西藏佛教普受英、法、德、俄、日、印等國學者所重視。在台灣,西藏佛教於民國三十九年(1950)初傳,當時傳法者除格魯、薩迦二派外,幾乎以漢族在家居士為主。其中較著名者有屈映光、吳潤江、申書文、劉銳之等人。弘法地點多集中於北部地區。大約從民國七十一年(1982)開始,眾多西藏僧侶應信徒之邀前來傳教,乃促使其規模與日俱增,並迅速遍及全台。其中尤以噶舉派最受台灣信徒所歡迎。
◎附一︰法尊〈西藏前弘期佛教〉
西藏前弘期佛教就是西藏佛教發展的前一個階段。西藏古典著作如布頓《佛教史》、倫主《佛教史》、童祥《青史》、《西藏曆書引言》、《藏王紀》等書,都說前弘期始於松贊干布時代,終於惹巴巾末年。但諸書所載這兩個人的生卒年代,出入很大。今據中國古史《新唐書》所載松贊干布王妃唐文成公主入藏的年代(641),再參酌西藏的古典著作,松贊大概生於西元七世紀初。根據惹巴巾在位時,在拉薩所立的「漢藏和盟碑」的年代(823),惹巴巾的卒年不會早於這個年代。《布頓史》和《倫主史》都說他的卒年是841年,當比較可信。因此,可以認為「前弘期」約始於七世紀中葉至九世紀的前半,前後約二百年。
本期佛教發展的情形,可以分為三個主要時期︰
(1)松贊干布時期(初興佛教)︰松贊干布以前的西藏,境域狹小,至松贊干布,才擴張疆土,統一了青藏高原各部落,逐漸強大起來。如《新唐書》說︰「其地東與松茂嶲接,南極婆羅門,西取四鎮,北抵突厥,幅員萬餘里,為漢魏諸戎所無也。」
傳說松贊以前,西藏沒有統一文字。松贊既征服諸部落,擴大疆土,為與鄰國往來和治理民眾頒布法令的需要,松贊干布派遣貴族子弟到克什米爾學習,其中端美三菩提學聲明學,回藏地後製成藏文字母和文法,並著了《八部論》,解釋藏文的用法。
松贊以前,西藏只有一種神教,名為苯教,專作祈禳等法。松贊干布時,有了統一的藏文,才開始翻譯佛經,建立佛教。
松贊干布派人到錫蘭請來蛇心旃檀的十一面觀音像,又往印度和尼泊爾交界處請來訶利旃檀的觀音像(此像現仍供在布達拉宮),作為供養修福的對象。
松贊干布初娶尼泊爾公主,攜來不動佛像、彌勒菩薩像、度母像等(不動佛像現供在小昭寺,彌勒像等現供在大昭寺)。後娶唐朝文成公主,又攜來釋迦佛像(相傳為佛在世時所鑄造,現供在大昭寺正殿中)。
松贊干布又使尼泊爾塑像匠人,按照松贊自己的身量,塑一尊觀音像(現供在大昭寺北廂殿中)。
為供奉諸聖像,便於人民修福禮拜,尼泊爾公主建築了大昭寺,文成公主建築了小昭寺,松贊干布又建伽剎等十二寺於拉薩四周各要地。此外,又建築了許多修定的道場。各寺所供的聖像很多,有釋迦、彌勒、觀音、度母、顰慼佛母、光明佛母、妙音天女、馬頭金剛、甘露明王等。
當時翻譯經典的人,漢人有大天壽,藏人有端美三菩提、達摩廓霞、拉壟金剛祥,印度人有孤薩惹、商羯羅,尼泊爾人有尸羅曼殊等。
當時翻譯的經典,有《寶雲經》、《觀音六字明》、《閻曼德迦法》、《摩訶哥羅法》、《吉祥天女法》。又有《集寶頂經》、《寶篋經》、《觀音經續》(二十一種)、《百拜經》、《白蓮華經》、《月燈經》。有說亦曾翻譯《十萬頌般若經》。
藏地以前沒有一定的法制。松贊干布時代,依佛經所說的十善戒,制定法律︰鬥毆的處罰,殺人的抵償,盜竊的加八倍罰款,奷淫的斷肢體而流放,欺妄的割舌。又制十六條社會倫理法︰(1)敬信三寶,(2)修行正法,(3)孝敬父母,(4)恭敬有德,(5)敬重尊長,(6)交友以信,(7)利益國人,(8)心性正直,(9)景慕賢哲,(10)善用資財,(11)以德報恩,(12)秤斗無欺,(13)不相嫉妒,(14)不聽婦言,(15)和婉善語,(16)心量寬弘(《西藏王臣史》,《藏王紀》所說略異)。
總之,在這一段時期,藏地才開始有佛教,建築寺廟,創造文字,翻譯經典;同時也制定了法律,教育民眾,使西藏民族逐漸強盛文明起來。所以藏地史書都說松贊干布是觀音菩薩化身,特為饒益藏地人民而現國王身的。
(2)赤松德贊時期(建樹佛教)︰松贊干布後,芒松芒贊(亦作芒壟芒贊,即松贊干布之孫)、都松芒波結兩代,雖然繼承祖先的遺訓奉事佛教,不過對於佛教事業,非但沒有新的建樹,而且由於多次兵災,將釋迦佛像封閉在大昭寺左廂祕室中,松贊干布所建的布達拉宮也毀於兵火。赤德祖贊即位後,起初原為其太子絳剎拉聞請婚於唐朝。等到金城公主到藏時,絳剎拉聞已死,只好嫁赤德祖贊,以後生下赤松德贊,大弘佛教。金城公主到藏後,問知文成公主帶到西藏的釋迦佛像閉在暗室,急命人請出,供在大昭寺正殿;又將尼泊爾公主請來的不動佛像,移到小昭寺供奉。
赤德祖贊想紹繼祖先弘揚佛教的遺規,曾派使臣往底斯山迎請佛密和佛靜二大論師。二師未肯到藏。赤德祖贊又遣使到唐朝和于闐迎請宏法大師和經典,並建立拉薩喀扎等寺,安置各處請來的經典和大德。
此時譯經的,有賬迦牟拉廓霞、娘若那鳩摩羅。從漢文譯成的有《百業經》、《金光明經》及曆數、醫學等書籍(布頓《佛教史》)。這時的僧眾,有漢僧和于闐僧;藏民雖已信仰佛教,但還沒有人出家。
赤德祖贊的臣屬中,信佛的固然很多,但也有不信佛教的。他們中間還有掌握重權能左右朝政的人,如舅氏仲巴結及達扎路恭等,不過懾於赤德祖贊的威嚴,還沒有明目張膽地反對。
赤德祖贊去世後,仲巴結便藉口過去幾代藏王的短壽,和國家的兵連禍結,將這些事情都歸罪於佛法。又編造許多謊言,誣蔑釋迦佛像為引禍根源,把像埋在地下,後又移到芒域。改大昭寺為屠場,拆毀赤德祖贊所建的喀扎寺和真桑寺。驅逐修行佛法的信眾,各地來的僧人也都遣回原籍。此時赤松德贊年幼,不能自主朝政,只好聽憑仲巴結擺佈。藏地尚未長成的初期佛教,就遇到這樣一場摧折。
西藏民間,原已盛行苯教。松贊干布雖曾制定法令,教人民敬信三寶,學習佛經;苯教徒有暗改佛經為苯經的,也被禁止,但臣下和民間,仍有信奉苯教反對佛教的。後來經過芒松芒贊、都松芒波結、赤德祖贊三代,似乎都沒有加以禁止。赤松德贊時代反對佛教的這些權臣,大概就是苯教信徒。
赤德祖贊曾派臣下桑希等到內地學佛法。桑希臨回藏時,遇著一位高僧,授給他《金剛經》、《十地經》(有作《十善經》)、《稻稈經》等三部經,並且向他說︰「現在藏王已死,王子年幼,那些不信佛法的臣下,正在破壞先王法制,毀滅佛法。此時回到藏地,沒有佛教事業可作。你等到王子大了,把這三部經呈上,並須請薩賀國的靜命來藏弘法,那時佛法才能光大。」桑希等請回漢文經書千餘卷,到藏時正遇著滅法,就把經書藏在欽樸石崖中。
赤松德贊漸長,閱讀前代諸王史籍,知道祖先弘揚佛教、建立法制的事蹟,深為信樂,就與諸臣籌商復興佛教的事宜。桑希以為時機已到,就把藏在欽樸的漢文佛經取出,呈進藏王,並為略述大意。藏王聽了很歡喜,就教桑希同漢人梅瑪果、迦濕彌羅人阿難陀共同翻譯。但此事為仲巴結所反對,並怪桑希多事,把他貶到芒域。史書上說一些信佛法的人,為了保護桑希,送他到芒域避難。
又有大臣名賽曩,信仰佛教,藏王派他作芒域守。他在芒域建立了兩座佛寺。後來往印度朝禮大菩提寺、那爛陀寺聖蹟,在尼泊爾遇見靜命(也有譯為寂護的)。他請靜命到藏弘法,得到許可,自己先回拉薩見藏王,陳述靜命的功德,可以請來建立佛法。藏王詔諸信佛法的大臣如漾娘桑、廓墀桑等密議,用計除去舅氏仲巴結、達扎路恭等,頒布勒諭,令一切臣民奉行佛法。先將釋迦佛像請回拉薩,仍供在大昭寺正殿,隨即派人迎接靜命論師。民間有信苯教反對佛教的,又使阿難陀等和他們辯論。苯教徒辯失敗,苯教書籍,除少數祈禳法外,都被廢毀,不許傳播。
靜命到藏後,在龍粗宮中安居四月,為藏王等講說十善業、十八界、十二因緣等法門。當時雷擊瑪波日,洪漂龐塘宮,瘟疫流行。不信佛教的人,就說是弘揚佛教之過,請藏王停止弘法,民間喧攘不安。藏王請問靜命,靜命說須請蓮華生來才能止息災害,自己也就暫回尼泊爾。藏王又派賽曩等去迎請蓮華生。蓮華生到藏後,適災害止息,才又接靜命回藏。
藏王打算建立桑耶寺,先與臣民商議,大家都贊同,就請蓮華生加持地基,請靜命仿印度飛行寺規模繪成圖樣。中分須彌峰、十二洲、日月二輪,外有垣墻圍繞,四角建四舍利塔,四門立四碑。藏王三妃,又各建一殿。從762年壬寅奠基,至766年丙午落成(據《藏王傳》等說,布頓說是787年丁卯奠基,799年己卯落成)。完工後又請靜命、蓮華生開光,舉行盛大慶祝法會。
767年丁未從印度迎請說一切有部持律比丘十二人到藏,以靜命為親教師,開始度西藏人出家受戒。最初受戒七人為︰寶護、智王護、寶王護、善逝護、遍照護、龍王護、天王護(七人的名字有多種不同的記載),稱為七覺士。此後復度官民子弟三百餘人,出家受戒;選拔優秀的學習梵文,造成譯經的人才。
此時翻譯經典的,印度人有靜命、無垢友、佛密、靜藏、清淨獅子等諸大論師,西藏人除初出家的七人外,有法明、虛空、寶軍、無分別、釋迦光等諸大譯師,廣譯三藏教典。又請密宗大德法稱論師,傳授瑜伽部金剛界、大曼荼羅等灌頂。又請迦濕彌羅國大德勝友、施戒等,傳授戒法,又請漢僧傳授參禪修定。此時,對於佛教,盡量吸收,不論大小、顯密、禪教、講修,兼收並舉,故可稱為前弘期的極盛時代。此時所譯典籍,據辰年在登噶宮所編《目錄》(此目錄布頓《佛教史》和倫主《佛教史》都說是赤松德贊時所編。布頓《佛教史》並說︰先編《登噶目錄》,次編《欽樸目錄》,再編《龐塘目錄》。〈經論大藏目錄序〉中說,牟底贊薄時,先編《龐塘目錄》,次編《登噶目錄》,未說《欽樸目錄》何時所編)的記載,密教方面除無上瑜伽部,顯教方面除《阿含》經類及一部分《中觀》、《因明論》外,其餘的顯密經論,大體上都具備了。現在舊派所傳的一部分無上瑜伽部經論,也是由無垢友等傳來的,可能因為當時只是祕密傳授,故未編入目錄內。
此時所傳的戒律,是根本說一切有部。為防止部派紛爭,藏王曾明令制定,不許翻他派的律典。此時大乘教典,唯識宗的已很完備。但因弘傳佛法的主要人物,多是中觀宗的大德,如靜命、蓮華戒,就是中觀順瑜伽行派(世俗中不許有離心外境,勝義中許一切法皆無自性)的創始人,蓮華生、無垢友、佛密等也都是中觀宗人;所以,此時的見解,都是屬於中觀宗的。在赤松德贊末年,息滅頓漸的爭端後,又曾明令宣布,只許學靜命所傳的龍樹的中觀見,修十法行與六度行,不准學頓門的見行。
總之,赤松德贊時,才開始有西藏人出家受戒,建立僧伽制度,廣譯經論,講學修行。佛教的真正規模,此時才算完備。又在耶巴、欽樸等處,建立專修道場。後來阿底峽曾讚嘆說,此時西藏佛法之盛,就是印度好像也比不上。
(3)惹巴巾時期(發揚佛教)︰赤松德贊死後,牟尼贊普與牟底贊普先後繼位,紹承父業,仍弘佛法。尤其在牟底贊普時,建立金剛界寺,請無垢友等論師,遍照護等譯師,將父兄兩代未譯完的經論盡量翻譯(據倫主《佛教史》和《藏王紀》所記,此時還有蓮華戒等論師,龍王護、寶勝等譯師),三藏教典此時就很完備了。
赤松、牟尼、牟底諸王時,一面雖盡力弘揚佛法,一面也常以武力征服鄰近的其他民族,尤其與唐朝,時而和好,時而戰爭。直到惹巴巾時代,由諸佛教大德從中調停,在唐穆宗長慶元年(821),唐朝與西藏才達成和議,建立了和盟碑,戰事才停息。
惹巴巾深信佛教,護持十善法制。因見前代靜命、智王、漾娘桑、桑希‧得瓦廓喀結其主、阿難陀等譯出的典籍,有許多名詞是西藏不通用的,又有從漢地、于闐、印度薩賀等處譯來的,名詞多不一致,學習極為困難;故請勝友、天王菩提等,依據大小乘教義及聲明諸論重新整理,務令義理無誤,名詞統一,便利修學。又將大小乘教各種名詞,詳加審定,滙為專書,使後來譯經者有所遵循。倘有必須設立的新名,須將該名詞的訓詁和定名的理由,詳細註明,呈報譯經院、講經院,轉呈藏王批准,編入目錄內,以便通行。關於密部典籍,尤其無上瑜伽部,未經藏王批准的,不許隨意翻譯。所譯三藏教典,在禮敬文上加以區別︰凡屬律藏的,「敬禮一切智」;凡屬經藏的,「敬禮一切諸佛菩薩」;凡屬論藏的,「敬禮曼殊室利童子」。讀者一看禮敬文,就知道屬於那一藏。對於戒律,還是只弘一切有部,不許弘譯他部,以免爭端。
惹巴巾由於深信佛法,對於每一個僧人,各分配給七戶居民,供給他的生活,使他能專一修行。每逢齋僧法會,惹巴巾先把自己的頭巾敷地,請僧眾在上邊走過,然後頂戴。所有大小朝政,皆請決於高僧;所有行政制度,也都以經律為準則。下至通用的度量衡器,都依照經論改製。對前代所建的寺院,都善加修葺,並新建札喜格培寺。以恭敬三寶、奉行十善教育人民。對於侮慢三寶的,處罰特重。他這樣做,對於佛教雖是極端尊崇,但在臣民當中,不免引起一部分人的嫉忌和反感,朗達瑪的滅法,也就因此而起。
從松贊干布時代創制統一藏文,翻譯佛經,至惹巴巾時代整理譯典,廣事講修,都屬於西藏佛教的前弘期。這一時期內,西藏的佛教,可就教典文獻和見修行證兩方面總結一下︰
(1)教典文獻︰此時所譯的教典,大小、性相、顯密、大體都已完備。今依《登噶目錄》,略舉如下︰
{1}大乘經典,分六類︰
(a)《般若經》類,有《般若十萬頌》等大小十六種。
(b)大方廣類,有《佛方廣經》等大小七種。
(c)《大寶積經》四十八品(原書四十九品,抽出第四十六品編入《般若經》類)。
.d各種大乘經,有《賢劫經》等大小一六七種。
(e)大經類,有《大集經》等九種。
(f)從漢文轉譯的,有《大般涅槃經》等大小二十四種。
{2}小乘經︰《正法念住經》等大小三十九種,又《集法句》等論著七種。
{3}密咒續︰《不空羂索經》等及註疏四部共十八種(其中只有事部和行部,缺瑜伽部和無上瑜伽部)。
{4}各種陀羅尼一0一種。
{5}名號︰有《佛及菩薩百八名經》等九種。
{6}讚頌︰有《不可思議讚》等十八種。
{7}願文︰有《迴向願王》等十二種。
{8}吉祥頌︰有《大吉祥頌》等七種。
{9}律藏︰有《根本說一切有部十七事》、《毗奈耶》並諸註釋大小三十一種。
{10}大乘註釋︰有《般若十萬頌大疏》等五十二種(內有《般若經》、《深密經》、《三摩地王經》、《寶積經》、《十地經》等的註釋),又有從漢文譯出的《解深密經大疏》等八種。
{11}中觀宗論︰有《中論》等三十三種。
{12}禪修類︰有《修次第論》等八種。
{13}唯識宗論︰有《瑜伽本地分》等四十一種。
{14}各種大乘論︰有《集菩薩學處論》等三十一種。
{15}小乘論︰有《俱舍論》等九種。
{16}因明類︰有《觀業果論》等二十五種。
{17}藏王等撰述︰有《聖教正量論》等七種。
{18}已譯未校的︰有《般若四千頌》及《念住經》二種。
{19}未譯完的︰有《中觀精研論》及《釋》等九種。
從第一類至第八類屬於經藏,第九類屬於律藏,第十類以後屬於論藏。又第三、第四兩類屬於密教,其餘都屬顯教。小乘經律論大小乘共學,其餘都屬大乘。唯識宗的經論,已很完備。中觀宗的經論,除月稱的論疏外,很多都有了。這個目錄中所載的密部典籍雖只有事行兩部;但在赤松德贊時,已曾請印度密宗法稱,傳授瑜伽部灌頂。又有無垢友、施戒、遍照護、吉祥積等,已翻譯《集密意經》、《幻變密藏》、《黑茹迦格薄》等無上瑜伽部密法多種。所以這一段時期,顯密方面的教典,可以說都大體具備了。
(2)見修行證︰這一段時期中,從印度請來的譯經大德,多係中觀見;因此,這一期西藏佛教的見解,主要是中觀正見,即「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的見解。一切法無「自性(孤立不變而實有的自體)」而「有(存在)」的原因,即是「緣起」(依賴條件而生滅,即一定的事物必依一定的條件才能生起,條件不具備就不能生起)。宇宙萬有,世出世間一切因果,乃至證解脫,成菩提,皆依「緣起」而有,亦皆自性空,就是緣起性空的中觀見。由深信世出世間因果道理,而嚴持淨戒,依戒修定,由定發慧,就是三增上學。依中觀正見和三增上學所引起的身語行為,就是正語、正業、正命的十法行和六度等正行。三學乃至六度等,就是所修的行。由此修行,發小乘心的,所證就是四沙門果;發大乘心,經三阿僧祇劫,圓滿福德智慧二種資糧,所證就是無上正等正覺。
以上是就顯教說的。在密教方面,如佛密所傳的事部和行部,法稱所傳的瑜伽部,都是在中觀正見和發大菩提心的基礎上,傳授灌頂。受灌頂後,嚴守各部的三昧耶戒,進修有相瑜伽的增上定學,和無相瑜伽的增上慧學,由此而得出世間各種悉地。如無垢友所傳的無上部密法,就是現在西藏佛教的舊派。此派判佛法為九乘︰(1)聲聞乘,(2)獨覺乘,(3)菩薩乘,說這三乘屬於顯教,名共三乘,是化身佛所說。(4)事部,(5)行部,(6)瑜伽部,說這三部名密教外三乘,是報身佛所說。(7)大瑜伽部,(8)阿耨瑜伽部,(9)阿底瑜伽部,說這三部名無上內三乘,是法身佛所說。此派說自派所傳即後三乘密法,尤偏重於阿底瑜伽(即現在流傳的大圓滿教授);說一切眾生現前離垢的「空明覺了」,即大圓滿。意謂生死涅槃一切法,皆本具於此「空明覺了」之中。由了知此心性本來無生無滅,具足一切功用;安住在這種見解上,遠離一切善惡分別,漸次消滅一切無明錯覺;最後證得永離一切戲論的究竟法界,就是修此教授所證的果德。
◎附二︰法尊〈西藏後弘期佛教〉
自從藏王朗達瑪於西元841年滅法以後,經過一百多年,衛藏等地都沒有出家的僧伽。到宋代初年,才有盧梅等往西康學佛法,回藏重集僧伽,弘揚佛教。此後直到現在約一千年,西藏佛教從未中斷。這一期的佛教,對前弘期而言,名為「西藏後弘期佛教」。
朗達瑪滅法以後,佛教什麼時候才由西康復傳到西藏,各書記載互相不同。布頓《佛教史》上說︰衛藏佛教毀滅經七十年,後有盧梅等十人重建佛教。十人到西藏時,有一七十六歲老婦說,她六歲時曾見過僧人。就依這個傳說,布頓說西藏佛教中斷了七十年。《布頓史》又說︰有人說中斷了一0八年(似即指內巴班智達所說)。
《青史》引內巴班智達名稱願戒說︰從841年後一0八年沒有佛教,至一0九年才又有佛教。但《青史》又說︰841年滅法後一0九年,是指盧梅等在西藏初建小昭寺的一年,不是指佛教最初復傳到西藏的一年。並且引盧梅的弟子跋希的文章說,大善知識盧梅慧戒同松巴智慧,先想在隴穴金比隴建寺沒有成功,後來在 841年才建小昭寺,證明盧梅等由康返藏在建小昭寺之前。又引仲敦巴說,841年滅法後七十八年佛法復興,其後六十五年阿底峽到藏,並且以此說為正確。阿底峽到阿里是1042年,逆推其前六十五年應是978年。《青史》以滅法之年為901年,所以說相距七十八年(901年滅法之說不合理,已如〈西藏前弘期佛教〉中所說)。又《青史》記賈拉康的歷史時說,拏曩金剛自在,(中略)976年生,三歲時(978)律教由西康傳到西藏。(中略)三十七歲(1012年)建賈魯雷寺。拏曩金剛建賈寺後,直到明‧成化十二年(1476)共四六五年,代代相承,記載詳明,最為可信,所以後弘期的開始,可定為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距唐武宗會昌元年朗達瑪滅法,為一三七年)。盧梅等回藏建立僧團時,正值額達赤巴在位。由朗達瑪的兒子母堅到額達赤巴,一共經歷了七個王,時間僅僅一三七年,並不算長。因西藏滅法後,地方混亂,沒有正確的歷史記載可以依憑,所以對於這一段時期的長短,各種史書有不同的說法。但以滅法的841年,復興佛教的978年,是最合理的。
當朗達瑪滅法時,有藏饒賽、約格瓊、瑪‧釋迦牟尼三人,滿載律藏典籍,經阿里繞新疆,逃往西康瑪壟潛修。又有迦勝光稱、絨敦獅子幢、拉壟吉祥金剛等,也各自攜帶所有經典,先後逃往西康。當時西康地區也還有其他佛教徒,如喇欽所親近的濃妙吉祥、寶金剛、吉勝頂、曩具喜菩提等。
藏饒賽在西康時,穆蘇賽拔從他出家,以約格瓊為阿闍黎,受沙彌戒,法名格瓦饒賽,後因智慧廣大稱貢巴饒賽。後期佛教復興,多半由於他的弘傳之功,所以又稱喇欽。喇欽年滿將受比丘戒時,邀請西康壟塘吉祥金剛等三比丘湊足僧數。吉祥金剛自言曾殺藏王,不能入僧數,因此替他們在西寧附近邀漢僧兩人參加。仍以藏饒賽為親教師,於五眾僧團受比丘戒。
據《倫主史》說︰「就依靠這個僧團,又有仲智幢、魯菩提幢等西康的一些人出家受戒,學習戒律和對法。」《藏王紀》說︰「喇欽之後,西康有跋金剛自在、仲智幢、覺熱慧菩提等眾多大德。」另據《青史》說︰「喇欽西康的弟子,有粗勝慧等。」
喇欽在西康弘法,西藏漸漸知道了,藏王智幢先派衛藏七人︰盧梅慧戒、枳智德、聰格慧獅子、羅敦金剛自在、松巴智慧、賈羅卓協饒、雲本法勝,往西康受戒學法。後來又派遣塔乙勝聖、惹希戒生、跋尊慧自在、結雷仰診法救、仲馨慧願等五個人赴西康,先後都依止仲智幢、覺熱慧菩提等受戒。
又《布頓史》說︰「衛藏十人,赴西康學法︰衛地五人,盧梅戒慧、診智德、惹希戒生、跋戒慧、松巴智慧;藏地五人,羅敦金剛自在、聰尊慧獅子、阿里巴痾解尼怴B和博東巴鄔波得迦。那時藏饒賽年老不收徒眾,使他們從喇欽求戒。盧梅留在西康從仲智幢學戒,其餘的人先回。後來惹希戒生和跋戒慧的弟弟來迎他們的哥哥,在壟塘相遇,也出家受戒。」又《青史》說︰「盧梅等為粗勝慧戒弟子,也親近喇欽,並從仲智幢學律。」
盧梅等回西藏(《倫主史》說是971年),起先不敢逕回拉薩,暫時到桑耶,盧梅住持迦曲,跋氏兄弟住持鄔剎和鄔則,惹希兄弟住持格結,診智德住持桑康,羅敦等回到後藏。又經過一段時間,佛法漸漸傳播出去。已經度了很多的僧人,民間信仰也建立起來了。為進一步弘傳佛教,才商議各建寺廟,重立僧團。
盧梅和四大弟子建立的僧團有十八處,惹希戒生和他弟弟的傳派有六處,跋戒慧和他的弟子有七處,診智德有五處,羅敦金剛自在和他的弟子有十七處,聰尊慧獅子有九部十六處。衛藏十人中,前藏的松巴,後藏的痾解兄弟和博東巴,沒有單獨弘傳,所以史書所載,只有六人傳派的寺廟。
又有阿霞智堅往西康從喇欽弟子枳窩卻喇受戒,這和他的弟子竭鄔聶曩巴等,所傳名叫「阿眾」。又有積童戒,往西康從喇欽弟子雅洗本敦受戒,回藏後住持寺廟,發展結地的八處名「枳眾」。以上見於記載的,共有寺廟七十五處。
西藏佛教復興時,前藏有盧梅等,後藏有羅敦等,弘傳戒律,重建僧團。不久佛教遍布全藏,僧伽之眾多,人才之湧現,都遠非前弘期所能比擬。後來阿底峽在阿里聽見仲敦巴談到此事,急忙合掌讚嘆認為「如此興盛,必然是聖僧所建樹,絕不是凡夫所能作到的。」
朗達瑪滅法後不久就遇害,他的大妃的兒子名叫母堅據有前藏布茹,次妃的兒子名叫光護據有鑰茹,光護的兒子吉祥輪有兩個兒子。長子吉祥枳繼父位。次子日怙西據阿里︰他有三個兒子,最小的名叫得祖滾住漾絨。得祖滾有兩個兒子︰闊惹、松內。闊惹後傳位松內,出家名智光,後迎請達摩波羅法護與慧護等到阿里傳比丘戒,從學比丘律儀。
那時有漾絨巴勝慧,從法護受戒後,又往尼泊爾從枳達迦學律,並且在尼泊爾和迦濕彌羅等地,親近各持律大師,對於律藏的解釋,和守戒的行持,都通達精到。後來傳給他的弟弟跋覺和菩提獅子等,廣事弘揚。這是阿里地區復興律學的大概。
智光到阿里弘揚佛法,覺得前弘期留下的教法多不完整,尤其一般咒師沒有通達真空法性,妄行誅法等邪行,嚴重違反了佛的意旨。為挽救這種弊害和弘揚純正的佛教,必須派人往外留學。因此選了阿里三區的青年二十一個人,先使他們學聲明和佛教基本知識,以後厚給資斧,遣往印度,臨行付托給他們的使命是︰(1)迎請迦濕彌羅國寶金剛,東印達摩波羅,西方迦魯國摩尼洲。(2)從中印般若縛黎學二部攝續(《集密》、《攝真實經》)和《攝真實經慶喜藏攝論》。從摩尼洲與達摩波羅學《斷除業障續》及註釋,並學《曼陀羅三百四十尊》(勝天造),集密曼陀羅儀軌(佛智足及龍猛菩薩造)。從寶金剛學時論及四金剛座續釋論。(3)比札瑪尸羅寺有名論師一0八位,大論師七十二位,無可比者三十七位,如頂珠一位,如瞻部莊嚴者八位,如三界眼目者二位;這些論師,上者當迎請,其次的當從學,最下的也應當訪知他通達善巧什麼法,從而求得他的傳承,請他的經書。
二十一人中只有寶賢和善慧學成返藏,其餘都病歿於印度。
寶賢(958~1055),十三歲依智賢出家,曾往印度及迦濕彌羅留學三次,親近拏熱巴等七十五位大論師,學習一切顯密教義。又迎請作信鎧、作蓮密、佛祥靜、佛護蓮花密等到藏,翻譯顯密經論,尤其注重翻譯瑜伽部和集密續,廣事弘揚。後來又迎請法護、慧護弘傳戒法。後弘期密法之盛,多半由於寶賢的力量。寶賢八十五歲時,阿底峽到藏,又得到阿底峽教授,閉關專修。他弟子很多,以瑪善慧為上首。
藏王光讀齯l吉祥積據有拉朵,和他的三個兒子都信仰佛法,致函後藏羅敦金剛自在,請派弟子來拉朵建立佛教。羅敦派弟子釋迦童和智精進兩人前往(《青史》、《倫主史》說是十人)。兩師在拉朵二百多僧眾中,選拔有智慧的青年卓彌釋迦智(994~1078)和達羅童精進兩人(《倫主史》說有陵雲努共三人),給以大量金錢,遣赴印度學法,囑以善學戒律、般若(指《現觀莊嚴論》教授)與密咒。兩人初到尼泊爾從靜賢(寂靜弟子)學聲明,以後往比扎瑪尸羅寺,從六大論師(東門寂靜、南門語自在稱、西門般若生慧、北門拏熱巴、中央寶金剛和智吉祥)學法。達羅多朝禮聖蹟,學法很少。卓彌親近寂靜八年,也兼從其他論師學法,成為大論師。後來又到東印度,從慧王明論師廣受灌頂和解經修行的教授,並且得到道果教授。回藏後翻譯《二觀察》等三續(母部歡喜金剛法),和寂靜的《二萬般若釋》,還譯了很多其他密法。五十一歲時(1044年),迦耶達羅來藏,又從學五年,完全得到他的教授。卓彌在印度和尼泊爾共留學十三年,回藏後,六十三歲以前講說修學攝益徒眾,以後閉關專修,八十五歲去世。弟子很多,馬爾巴、廓枯拉巴則都曾從他求學。繼承卓彌道果承傳的為貢卻傑布,從此發展成薩迦派。
馬爾巴(1012~1097)名法慧,十五歲從卓彌學聲明,以後往尼泊爾住三年學四座等法。後來到印度三次,親近拏熱巴、彌勒巴、靜賢、龐廷巴等諸大論師,廣學集密、勝樂、歡喜金剛、摩訶摩耶、四座等教授。弟子很多,密勒日巴繼承弘傳,成噶舉派。
廓枯巴拉則最初也親近卓彌,以後三往印度,親近七十二位得成就的大論師,特別長期依止靜賢,學集密龍猛派教授,並且翻譯《勝樂金剛空行續》、《四座續》、《摩訶摩耶續》、《歡喜金剛續》等。主要所弘的教授,就是龍猛派的集密。
這四大譯師之中,寶賢講《二萬般若釋》、《八千頌般若》和獅子賢《八千頌大疏》等。西藏般若的盛行,全仗著他的提倡。在密法方面,寶賢總弘四部密法,特別弘傳瑜伽部諸經的廣釋、儀軌、修法等。卓彌釋迦智,主要弘傳歡喜金剛等瑜伽母續;馬爾巴主要傳拏熱巴、彌勒巴所傳集密等瑜伽續,佛頂等瑜伽母續;廓枯巴拉則主要傳龍猛派集密教授。經此四大譯師弘傳,西藏後弘期的密法,講說修行,都已很完備。
此外,還有與寶賢同伴的俄善慧,弘傳戒學的漾絨巴勝慧,請阿底峽的精進獅子、拏措戒勝,寶賢的弟子扎覺協饒、噶法賢、釋迦光、瑪善慧,都是當時著名的譯師。
後來有俄善慧的侄子俄羅丹喜饒(1059~1109),幼年從伯父求學,十七歲往迦濕彌羅求學。經十七年,從利他賢、善根王學因明,從薩𱒤那、廓彌其梅等學慈氏五論等顯密諸法。回藏後翻譯《因昆嚴疏》等,廣弘因明、般若、入行論等,並曾協助綳茶松巴等翻經。弟子二萬三千多人,以卓壟巴慧生和枳慧然為上首。
跋曹日稱往迦濕彌羅留學二十三年,並迎請迦那嚩瑪到藏,翻譯中觀宗月稱派諸論,廣事弘揚,應成派學說因此大盛。
吉覺月光翻譯時輪、佛頂、金剛甘露、勝樂等法。
還有桑迦聖慧、寧盛稱、克鄔格巴輪稱、綳鑰明稱、𱒤彌佛稱、跋日寶稱、羅甲慧積、梅覺慧稱、卓慧稱等,所譯經論現存於大藏中,數量甚多。
以上是往外留學諸師返藏弘化的情形。
西藏佛法復興時,各大譯師各個弘揚於一方,弟子傳承修行方式,因此也各有不同。從1042年阿底峽到阿里以後,百餘年中,成立了多數的教派。
噶當派︰這一派起自阿底峽。「噶」是佛語,「當」是教授,這派說一切佛語(經論)都是修行的教授,所以名為「噶當派」。自從朗達瑪滅法以後,西藏一般學佛的人,多重密輕顯,重師教輕經論,也有人重戒律毀謗密法,致使顯密形同水火。最大的弊病,是修行沒有次第,沒有出離心菩提心的基本修證,就妄趨高深密法,沒有通達法空真理,只依密法文義,作誅戮仇敵等事。不但違背佛意,也造成罪因。阿里王智光與菩提光(松內之孫),為挽救此等流弊,不惜身命資財,至誠迎請阿底峽來藏弘法。阿底峽到阿里後,為菩提光等廣傳甚深法輪。為整治當時西藏佛教混亂現象,特造《菩提道炬論》,說明修行次第和顯密教義全不相違的道理。後由仲敦巴迎請,到衛藏各處弘傳佛法。針對當時邪行密法、輕視因果的流弊,特重視因果,宣說皈依,所以有業果喇嘛、皈依喇嘛的稱號。
阿底峽的一切顯密教授,都傳給了仲敦巴。圓寂後,門人都依止仲敦巴修學。1056年建熱振寺,為噶當派的根本道場。仲敦巴弟子有樸穹瓦、博朵瓦、僅哦瓦、康壟巴等,繼承阿底峽的教授,成為噶當派。其後廣事弘揚,傳承很久,到宗喀巴建立格魯派後,就形成新噶當派,與黃教為一家。
噶舉派︰「噶」指師長的言教,「舉」為傳承,「噶舉」義指所修一切法門,都由師長親語教授傳來。這一派起自馬爾巴。馬爾巴晚年,赴東印親近彌勒巴,依大印教授,親證無生法性,又得薩惹哈加持,證得「萬有一味」的境界。攝益門徒很多,上首弟子有四個人︰(1)梅村伯福幢,(2)俄法金剛,(3)粗自在,(4)密勒日巴。前三人傳講釋經論的教授,密勒日巴專重修行的教授,四人中以密勒日巴為嫡傳。
密勒日巴(1040~1123),幼年孤苦,備受伯父姑母欺侮,因為學舊派誅法,殺死伯父親友三十五人,打算學法懺罪,於是到羅札親近馬爾巴。馬爾巴用多種苦役折磨他,而他不生惱怒,才傳給圓滿的教授。密勒日巴返回阿里,先在帕比日靜修六月,成猛利火,能抗饑寒。以後登吉絨山頂靜修九年,對於「風」得到自在,證大印法性。於是漸次說法教化,八十四歲去世。繼承教法的是岡波巴,發展遍於全藏,稱噶舉派。
岡波巴,將噶當派修菩提心教授與「噶舉派」大印教授結合,名為俱生大印,傳授門徒,成為塔布噶舉系。
岡波巴的弟子噶瑪都松欽巴(1110~1193),建噶瑪寺(1159)和粗樸寺,弘傳教法,成噶瑪噶舉系。
岡波巴又一弟子帕木竹巴金剛王(1110~1170),建帕竹寺(1158),成帕竹噶舉系。
帕竹弟子凌惹(1128~1188)傳藏巴賈惹(1161~1211),廣弘大印教授於康藏各地,為主巴噶舉系。
帕竹又一弟子止貢寶祥(1143~1217),三十七歲(1179)住止貢寺廣弘噶舉教授,成止貢噶舉系。
帕竹又一弟子達壟吉祥德(1142~1210),三十九歲(1180)到達壟建寺弘法,成達壟噶舉系。
此外,還有蔡巴、拔戎、雅桑、綽浦等諸系,不能列舉。總之噶舉派中,系統最多,傳播也最廣,握地方政權的也很多。起初和薩迦派抗衡爭權的有止貢系,其後由帕竹系大悉都,盡奪薩迦政權,治理八十七年,稱為盛世。到明‧宣德十年(1435),後藏仁綳巴善財在桑主則獨立,前後藏政權分裂一五0年。到嘉靖四十四年(1565),噶瑪璀敦多杰又推翻仁綳巴而獨立。這些都屬於噶舉派。到崇禎十三年(1640),固始汗進藏,盡取前後藏政權,噶舉派才失掉政治勢力。其各系教派的傳承,到現在未曾斷絕。
薩迦派︰「薩迦」是地名,因在此地建寺弘法。所以稱為「薩迦派」。這一派的創始人是卓彌釋迦智,特別崇尚的教授是道果教授。卓彌攝受弟子雖多,得圓滿教授的不過幾個人。貢卻傑布得其講釋經論的教授,繼承其道果承傳。
貢卻傑布(1034~1101)四十歲時建薩迦寺,弘法三十年,六十九歲去世。他的兒子薩欽慶喜藏(1092~1158,即貢噶寧布),先從他的父親得卓彌所傳講釋經論的教授,後來從法然等學得卓彌所傳的道果教授,成為卓彌教授的集大成者。薩欽住持薩迦寺四十八年,是薩迦五祖之首。稱為「薩欽」,即薩迦五大喇嘛之意。其後法派相承,成薩迦派。
薩欽以後一百五十多年,世代相承,弘揚道果教授等顯密教法。到八思巴(1235~1280)十九歲時,元‧忽必烈從受歡喜金剛灌頂,進帝師號,以西藏十三萬戶為謝禮,西藏的教政全權,都為薩迦所有。管理政事的大臣,以後有童自在、菩提金剛、阿伽倫三個人,在這三人的時代,常與噶舉派中的止貢寺眾爭議。阿伽倫時並且曾邀元兵進藏,焚毀止貢全寺。此後內亂漸多,至正元年(1341)前藏諸區都被噶舉派帕木竹巴系的大悉都菩提幢所佔。又六年(1346),後藏地區,也都隸屬悉都。薩迦的政權雖然失去,但其教法傳承,到現在不見衰落。傳授顯密教法的大德,也遍佈全藏。
覺囊派︰「覺囊」是地名,因悲精進在其地建寺弘揚他空見,所以稱為覺囊派。這派的創始人名叫不動金剛,起初是在家瑜伽師,出家後名叫信王,從迦濕彌羅國卓敦曩拉則學時輪和集密的經論教授。由修時輪金剛法,見色空的天身從內顯現,又依《如來藏經》等說「一切眾生皆本具相好莊嚴的佛身名如來藏」等,於是生起「他空見」。信王將這種見和時輪教授等傳給他的兒子法自在,法自在傳虛空光,虛空光傳虛空幢,幢傳慧光,都對於時輪教法十分珍祕。慧光以下,弘傳漸廣。慧光傳法身光,法身光傳悲精進。悲精進建覺囊寺,傳勝者智,勝者智傳功德海,功德海傳慧幢,慧幢著《了義海論》等,廣弘他空見,於是形成覺囊派。
悲精進是八思巴的弟子,所以覺囊寺也是薩迦的屬寺,住持大德也都是由薩迦學成後轉入覺囊派的。
明朝末年,有一位名叫多羅那他的出家人,以當時執政權的噶瑪敦迥旺薄為施主,建達敦彭磋陵寺,弘宣他空見,盛極一時,很敵視黃教。不久,噶瑪失位,該寺勢力也逐漸衰微。五世達賴時,將該寺改為黃教屬寺,易名嘎登彭磋陵。其他如卻隴降則等覺囊派寺院,也都改屬黃教。現在西康藏塘地區,還有慧幢弟子寶祥所建的寺院,講覺囊派的他空見。衛藏地區,早已沒有弘傳覺囊派他空見的寺院了。
其他各派︰
(1)希解派︰「希解」是能息滅的意思,就是說依據這個教授,能息滅業力或非人損惱所致的身心眾苦,所以名叫「希解」。其教授內容,就是依般若空義對治我執煩惱,加上密法的觀想,和修自他相換的菩提心力,來息滅惑業苦等。這個教授由印度帕當巴桑結傳來,初期傳喀伽若那姑赫拉,由翁薄翻成藏文的有「息滅燈」和「大威德」等教授。中期傳瑪法慧、梭穹僧然、崗智幢等。其教授通括顯密法門,數量很大。後期傳蕩巴卡勤、卡穹、班𱒤卓達、蕩巴滾嘎等,其內容為「大印無垢點行持」。從此三期所傳的般若波羅蜜多教授,名希解派。
(2)覺宇派︰「覺」是「能斷」義,就是說修這派教授,以慈悲菩提心能斷自利心,以般若空見能斷我執。此二種和合,能斷四魔。又作「決」,是行義,指修菩薩方便般若行。這一派也從帕當巴桑結傳來。帕當巴中期傳法時,在後藏傳與覺敦梭曩喇嘛和雅隴瑪惹賽薄兩人。瑪惹傳寧巴賽絨,寧傳則敦、松敦,從此傳下的名男系。由覺敦傳勞準,以下多女眾,名女系。這種修「覺」的教授,遍於全藏各宗派,到現在沒有斷絕。
(3)郭札派︰「郭札」是地名。這一派的創始人福幢(1182~1261,即郭札巴‧索南堅贊),起初從釋迦室利學修菩提心法,又從金剛祥學舊派密法,後來在貢摩山靜修,證得大印甚深義,又從寶鎧受勝樂灌頂。在底斯山專修五年,現證如理如量智,如實見金剛身真理。後在仰垛建郭札寺,因此又稱郭札巴。他遍學新舊各派所傳一切法門,所以當時前後藏的大德,沒有一個人不從他參學。他的學說不一定屬於那一派。
(4)香巴噶舉派︰「香」是地名。這一派的創始人是瓊波,曾七度赴印度學法,親近大善知識一五0人,以大金剛座、彌勒巴、鞠多瑜伽、羅睺羅鞠多、尼古空行母、樂成就空行母等六人為主。歸藏後在香地建一0八寺,弘法三十年,攝受弟子八萬餘人,壽一百五十歲。他的教授都從印度學來,因此別成一派。
(5)夏魯派︰又名布頓派。創始人布頓寶成(1290~1364),原是中興律學的嫡派,後來又遍學噶當、噶舉、薩迦所傳的因明、對法、中觀和各部密法,成為一代教主。三十一歲時住持夏魯寺,興建七十餘種大曼陀羅儀軌,廣弘四部密法教授,並且校訂西藏所翻譯的大藏經,編有《大藏目錄》,著述三十多函流傳於世。晚年建夏魯山谷茅蓬,住著一六0位修行者,夏魯寺常住僧三千八百人,講說修行極一時之盛。弟子有法祥、童福、寶勝等,從此流傳的教授,名夏魯派。
這些派別中,希解、覺宇,時代稍久,兩者的教授和修法,已經融入其他各派中,沒有獨立的系統可尋。郭札和布頓兩派教授,都普遍攝入薩迦、噶舉、格登等派中,尤其是宗喀巴,盡承兩派遺軌。這兩派現在也沒有單獨流傳。
(6)寧瑪派︰這一派就是前弘期中蓮華生、無垢友、遍照護等所傳的密法教授。在前弘期和滅法的期間,由娘智童、梭薄吉祥智、努佛智、功德海等繼續傳承,未曾斷絕。到後弘期由功德海傳仰慧勝,仰慧勝傳仰智生,仰智生傳素薄伽釋迦生,再傳素穹慧稱。素穹的兒子卓樸巴釋迦獅子廣弘寧瑪派各種教授於全藏。元朝末年有隴勤饒絳巴廣學顯密一切教法,後來傳寧瑪派寧提教授,並且造「勝乘藏」等七大藏論,廣弘寧瑪派。明末清初,有吉祥力勝在前藏建金剛崖寺,又有得達陵巴不變金剛建鄔僅民卓陵寺,五世達賴也在尊勝利樂善說洲寺興建寧瑪派修法。是為寧瑪派極盛時代。這些寺院後來雖然經準噶爾王一度摧毀,但不久就修復起來,世世代代有大德住持,至今未衰。西康的迦陀寺、佐勤寺等處,也世世代代有大德住持弘傳,因此寧瑪派教授也遍弘於全藏。
西藏因薩迦、噶舉兩派互爭權勢,真學實行的人日漸減少,到元末明初,顯密教法都很衰微。除少數大德以外,幾乎不知戒律為何事。雖然還有研究教理的人,僅僅能啟發知識,而沒有實義可修。尤其對於因明,誤認為一種辯論方式,全不了解其中有證解脫與成佛的道果。對於密法,只知道亂受灌頂,偏修一部分教授,至於如何親近師長,如何守護律儀和三昧耶等,全不講求。此時具有卓絕見解整理弘揚佛教的,就是宗喀巴(1357~1419)。
宗喀巴,元‧至正十七年(1357)生於青海宗喀地區(即現在塔爾寺),十六歲進藏,先在極樂寺依吉祥獅子學《現觀莊嚴論》。後來到後藏從寶勝、末底班禪等受學深法。後來到覺摩曩寺,從尊勝大師學六加行法(時輪法)。以後回那塘,從慶喜祥復習《現觀莊嚴論》,從仁達哇童慧學習《中觀》、《現觀莊嚴》等。後來回前藏,在覺摩隴寺從慧明學戒律,從措勤寺住持戒寶受比丘戒,從布頓高足法勝(或譯法祥)受學《時輪金剛大疏》,從童福學布頓所傳一切密法。後來遇到喇嘛中觀師請問中觀正見,閉關專修,獲得中觀甚深空見。又從住持噶當派教授的法依賢和虛空幢,受學阿底峽傳來的菩提道次第教授。
自修見行圓滿之後,就作化他事。為整治當時戒行廢弛的流弊,首先提倡戒律,自己和徒眾著割截衣,擎鉢持杖,少欲知足,清淨自活。又鑒於大乘願行根本,在於發菩提心和持菩薩戒,因此廣弘修菩提心教授,並著《菩薩戒品釋》,率領徒眾切實履行菩薩學處。又因修行密法必須如法依止善知識,嚴守三昧耶戒,方有成就,因此廣釋《事師五十頌論》和《密宗戒》,為學密法的徒眾,講授修學。又為抉擇始從凡夫直至聖果的修行次第,著《菩提道次第廣論》和《密宗道次第廣論》。五十三歲時(1409),在拉薩大昭寺興建廣大供養法會,此後每年舉行,流傳至今。又在這年建立甘丹寺。六十三歲在甘丹寺示寂,大弟子賈曹傑繼位十三年,以後由克主傑繼位八年,流傳到現在,每代都有大德繼承法席。
宗喀巴的上首弟子妙音法王依其囑咐,在1415年建立哲蚌寺,第二年落成;大慈法王在1418年建立色拉寺,也在第二年落成;和甘丹寺通稱為拉薩三大寺,是宗喀巴在世時所建黃教根本道場。後來根敦主巴,在1447年建立後藏札什倫布寺,廣弘教法。又有阿里的慧賢,於芒城建達摩寺,他的侄子又建立敕色寺,宗喀巴的教法因之弘布於西藏極西。又昌都的慧賢,在昌都建慈氏洲寺,更有許多大德,分別在西康南北各處建寺弘法,不勝枚舉。
安東(即甘青等處)方面,起初有義成寶在妙翅鳥崖建寺,後來在宗喀巴降生處建立塔爾寺。第四世達賴時,又派人建滾隴寺,講弘教法。妙音笑金剛在甘肅夏河地方建拉卜楞寺,廣弘顯密教法。乃至蒙古地區,都有宗喀巴廣布教法。
這一派因為宗喀巴常住甘丹寺弘法,所以稱為甘丹派,又名格魯派。又因宗喀巴弘揚戒律,著黃色衣帽,於是稱為黃帽派,或簡稱黃教。
朗達瑪滅法時,有一部分佛典被焚,後來不可復得;有一部分由藏饒薩等攜到西康;又有一部分由當時在家信徒保存,沒被毀壞。後弘期即在這些餘存佛典的基礎上,又經諸大譯師盡量翻譯補充,而成為現在的圓滿大藏。其中顯教經典,幾乎都是前弘期所譯。如︰初法輪攝的小乘經目中,除寶賢等所譯的幾種以外,在前弘期都已譯出。第二法輪的《般若》、《寶積》等,也完全是前弘期所譯。大乘經集中,除寶賢譯的《小涅槃經》、《問無我經》,善慧譯的《觀音問七法經》、《菩薩別解脫四法經》,日幢譯的數種小品經外,其餘都是前弘期譯出。後弘期新譯的很少。
論藏中,瑜伽方面無大變化,唯獨慈氏五論之學,尤其《現觀莊嚴論》,經俄羅丹喜饒極力弘揚,到現在還盛行。龍猛學方面,前弘期有《中觀論》、《無畏疏》、《佛護釋》、清辯《般若燈》和大疏、《七十空性論》、《六十正理論》、《迴諍論》及註、月稱《六十正理論釋》、靜命《中觀莊嚴論》、蓮華戒《中觀明論》、智藏《二諦論》等。其餘中觀諸論和月稱的大部著作,都是後弘期中所譯。因明學在前弘期有法稱的《正理滴論》、《因滴論》、《觀相屬論》、《成他相續論》和這幾部論的註釋。像陳那的《集量論》、法稱的《釋量論》、《決定量論》和所屬的註釋,都是後弘期所翻譯宏傳。大小乘對法和律學方面,多承前弘期所傳,發展很少。至於密宗經論,後期所弘,遠非前期所可比擬。尤其是無上瑜伽部密法,前弘期禁止翻譯的,後弘期盡量譯傳,幾乎占大藏經份量的一半。
本期的戒學,在宗喀巴出世以前,曾經一度廢弛,經宗喀巴的倡導,才糾正了當時的流弊。關於定學方面,由各派密典的譯傳,修證的法門也是豐富多采的,尤其在慧學方面,各宗見解很多分歧。因所研教理淺深和各人根智的利鈍有關,因此屬於顯教的正見,有大小、性相之分。前弘期所弘傳的正見是中觀宗順瑜伽行的見解,也兼有清辯順經部行的中觀見。後弘期中,百家爭鳴,見解有多樣。如寶賢初弘般若學,所傳當屬中觀見。卓彌所親近的寂靜是唯識見,卓彌或者也是唯識見。馬爾巴親近的拏熱巴和彌勒巴,都是應成派中觀見,所以馬爾巴師徒就是月稱派的中觀見。阿底峽所傳的也是月稱派見。俄羅丹喜饒所弘是清辯派中觀見。到跋曹大量翻譯月稱的著述,廣事弘講,應成派中觀見因之大盛。後來黃教復興佛法,也是應成派中觀見。薩迦派中見解最紛歧,如薩迦派四祖慶喜藏是自續派中觀見,仁達哇是應成派中觀見。後來的釋迦勝等,有的是中觀見,有的是唯識見,也有的是他空見的。
在密宗方面,噶舉派的大印,是以應成派中觀見為基礎而修密宗的各種法門。薩迦派道果教授,有「空明無別」和「生死涅槃無別」之見。覺囊派是依他空見,修時輪金剛的六支加行。其餘各派所傳父續母續諸密法,就依各派的見解而修生起、圓滿二次第等,以期證得佛果。(編按︰本文中之譯名曾作若干改動)
◎附三︰彭英全編《西藏宗教概說》附錄後弘期興起的佛教派系示意表
┌寧瑪派(紅教)
│薩迦派(花教)
│噶馬派(白教)┌香巴噶舉┌噶瑪噶舉
西藏佛教┤ │ └達波噶舉┤蔡巴噶舉┌止貢巴
│ │ │拔戎噶舉│達巴
│ │ └帕竹噶舉┤主巴
│格魯派(黃教) │雅桑巴
│希解派 │卓浦巴
│覺宇派 │修色巴
│覺朗派 │耶巴
└霞魯派 └瑪倉巴
薩迦寺寺主表
(1)貢卻傑波(1034~1102),1073年建薩迦寺。
(2)衮噶寧布(1092~1158),1111~1158任寺主。
(3)索南孜摩(1142~1182),1158~1172任寺主。
(4)扎巴堅贊(1147~1216),1172~1216任寺主。
(5)薩班貢噶堅贊(1182~1251),1216~1251任寺主。
(6)八思巴(1235~1280),1252~1279任寺主。
(7)達磨波羅(1268~1287),1280~1286任寺主。
(8)霞巴絳央仁欽堅贊,1287~1304代理攝政。
(9)達欽桑波貝(1262~1322),1304~1322任寺主。後,1323~1325 三年寺主空位。
(10)南噶雷必堅贊,1325~1343任寺主。
(11)喇嘛當巴索南堅贊(1312~1375),1344~1346任寺主。
(12)達文羅卓堅贊(1332~1364),1347~1349任寺主。1354在薩迦派失去衛藏地區統治地位。
元代歷任帝師表
(1)八思巴(1235~1280),1260~1276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師。
(2)亦憐真(仁欽堅贊,八思巴異母弟,1238~1279),1276~1279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師。
(3)答兒麻巴刺乞列(達磨波羅,1268~1287,八思巴同母弟恰那之子),1279~1286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師。
(4)亦攝思連真(益西仁欽,1248~1294,八思巴弟子),1286~1294 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師。
(5)乞刺思巴勿節兒(扎巴悅色,1246~1303,八思巴的侍從,替他供佛的人),1294~1303任元成帝完澤篤帝師。
(6)真堅藏(仁欽堅贊,1257~1305,薩迦派喇嘛),1303~1305任元成帝完澤篤帝師。
(7)相兒加思(桑傑貝,1267~1314,第五任帝師的侄,薩迦寺堪布),1305~1314任元成宗完澤篤、元武宗曲律、元仁宗普顏篤三朝帝師。
(8)公哥羅古羅思監藏班藏卜(衮噶羅追堅贊貝桑波,1299~1327 ,八思巴侄孫),1315~1327(﹖)任元仁宗普顏篤、元英宗格堅、泰定帝三朝帝師。
(9)旺出兒監藏(旺秋堅贊),任泰定帝帝師(待考)。
(10)公哥列思八沖納思監藏班藏卜(衮噶雷必君乃堅贊貝桑波,1308~1341,八思巴侄孫),1325起任泰定帝帝師。
(11)輦真吃刺失思(仁欽噶希),1329年起任帝師。
(12)公哥兒監藏班藏卜(衮噶堅贊貝桑波,1310~1358,八思巴侄孫),1333~1358任元順帝妥歡帖木爾帝師。
(13)喇欽‧南羅追(1332~1362,八思巴侄曾孫),1358~1362任元順帝妥歡帖木爾帝師。
(14)喃加巴藏卜,1362年後任攝帝師,入明代後封「熾盛佛寶國師」。
帕竹噶舉地方政權第悉表
(1)大司徒絳曲堅贊(1302~1364)
(2)釋迦堅贊(1340~1373)
(3)扎巴絳曲(1356~1386)
(4)索南扎巴(1359~1408)
(5)闡化王扎巴堅贊(1374~1432)
(6)扎巴君乃(1414~1448)
(7)桑結堅贊
(8)衮噶雷巴(﹖~1457)
(9)仁青多吉(﹖~1513)
(下略)
(帕竹地方政權於1481年為仁蚌巴所敗,1618年完全喪失權勢。)
噶瑪噶舉兩個主要活佛世系表
(一)歷世黑帽活佛
第一世 都松欽巴(1110~1193)
第二世 噶瑪拔希(1204~1283)
第三世 襄君多吉(1284~1339)
第四世 乳必多吉(1340~1383)
第五世 得銀協巴(1384~1415)
第六世 通哇頓丹(1416~1453)
第七世 卻札加措(1454~1506)
第八世 彌覺多吉(1507~1554)
第九世 旺曲多吉(1556~1603)
第十世 卻英多吉(1604~1674)
第十一世 益西多吉(1676~1702)
第十二世 絳曲多吉(1703~1732)
第十三世 堆督多吉(1733~1797)
第十四世 台喬多吉(1798~1845﹖)
第十五世 喀恰多吉(1846﹖~1923)
第十六世 日貝多吉(1924~1959年出走印度,已故)
(二)歷世紅帽活佛
第一世 札巴僧格(1283~1349)
第二世 喀覺旺波(1350~1405)
第三世 卻貝耶歇(1406~1452)
第四世 卻札耶歇(1453~1524)
第五世 衮喬演拉(1525~1583)
第六世 卻吉旺秋(1584~1635)
第七世 耶歇寧波(1639﹖~1694﹖)
第八世 卻吉敦朱(﹖)
第九世 卻吉尼瑪(﹖)
第十世 卻朱加措(﹖~1791)
(卻朱加措是六世班禪貝丹益西的同母異父兄。他勾結廓爾喀軍兩次入侵後藏。1790年乾隆派福康安入藏破廓爾喀,卻朱加措畏罪自殺。乾隆下令以叛國論處,將其骨殖分掛各寺示眾,沒收其寺廟羊八井寺的財產,並特詔不許紅帽活佛轉世。)
〔參考資料〕 《西藏佛教》(一)、(二)、《西藏佛教教義論集》(一)、(二)、《漢藏佛教關係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5~{79});《青史》(一)、《絲路佛教》、《布頓佛教史》(上)、(下)、《西藏密教研究》(《世界佛學名著譯叢》{38}、{55}、{69}、{70}、{75});山口瑞鳳(等)著‧許明銀譯《西藏學與西藏佛學》;王森《西藏佛教發展史略》;王輔仁《西藏佛教史略》;青木文教《西藏文化の新研究》;岩井大慧《西藏‧印度の文化》;橋本光寶譯《西藏の喇嘛教》;長尾雅人《蒙古學問寺》、《西藏佛教研究》;山口瑞鳳《吐蕃王國成立史研究》Giuseppe Tucci《The Religions of Tibet》(有耿昇之漢譯本)。
成佛
指菩薩歷經多劫修滿因行,而成就無上正等正覺。又稱作佛、得佛,或稱成正覺、成菩提、證菩提、成道、得道、成佛道、現等覺、得佛果等。《增一阿含經》卷十六云(大正2‧630a)︰「我於三阿僧祇劫所行勤苦成無上道。」《大毗婆沙論》卷一七六云(大正27‧886c)︰
「是故菩薩乃至初無數劫滿時,雖具修種種難行苦行,而未能決定自知作佛。第二無數劫滿時,雖能決定自知作佛,而猶未敢發無畏言我當作佛。第三無數劫滿已修妙相業時,亦決定知我當作佛,亦發無畏師子吼言我當作佛。(中略)彼既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已,於求菩提意樂加行並皆止息,唯於成就覺義為勝。一切染污不染污癡皆永斷故,覺了一切勝義世俗諸爾焰故,復能覺悟無量有情隨根欲性作饒益故,由如是等覺義勝故名為佛陀。」
此謂在三無數劫修諸菩提分法,乃至諸波羅蜜行,且於百大劫植相好業,永斷染污不染污一切癡,覺了自利利他法,始能名為佛陀。又,《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三闡明三乘的差別云(大正27‧735b)︰
「何故世尊獨名為佛﹖答︰能初覺故,能遍覺故,能別覺故,說名為佛。聲聞獨覺不能初覺,不能遍覺,不能別覺,故不名佛。有說,若於爾焰自覺遍覺無錯謬覺說名為佛。獨覺雖能自覺無餘二種,聲聞俱無,故不名佛。」
此謂三乘之中,聲聞獨覺二者不名為佛,唯有菩薩得證菩提時即可稱佛。
然而在《法華》、《涅槃》等經中,則大力鼓吹二乘可以成佛,且謂闡提、謗法者亦可成菩提。《法華經》卷一〈方便品〉云(大正9‧8a)︰「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說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大般涅槃經》卷三十六云(大正12‧574c)︰「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一闡提人謗方等經,作五逆罪,犯四重禁,必當得成菩提之道。須陀洹人、斯陀含人、阿那含人、阿羅漢人、辟支佛等必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另外《中阿含》卷二十八〈瞿曇彌經〉、《五分律》卷二十九等說女人有五障,不得成佛。《道行般若經》卷六、《超日明三昧經》卷下、《維摩詰經》卷下、《首楞嚴三昧經》卷上、《法華經》卷四、《須摩提菩薩經》、《阿闍世王女阿術達經》、《離垢施女經》等則揭轉女成男之說,主張女人有成佛的可能。
關於成佛主要的修行及其劫數等,大小乘有不同的言論。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九云(大正31‧218a)︰「以大小乘經說劫數不同故,不定說劫數多少。小乘明三阿僧祇劫得成佛,大乘明或三、或七、或三十三阿僧祇劫得成佛。」卷十一亦云(大正31‧233c)︰「由果廣大故,因廣大。果廣大有三義︰(一)從廣大因生,謂三十三大劫阿僧祇修行十度十地等為因。(二)所得廣大,謂一切智一切種智所攝如來恒伽沙數功德。. 三利益廣大,謂利益凡夫及三乘,乃至窮生死後際。此四種廣大戒並是無上菩提依止,但菩薩能修,二乘悉無此事。」
此謂小乘在見道以前,須在三阿僧祇劫間,修三賢四善根等行。入見道以後,斷結三十四心,於樹下成道,壽盡為灰身滅智。而大乘則立十地,乃至四十位等行位。在三十三無數大劫等積集福智資糧,修十波羅蜜等行,以成大菩提,且盡未來際利樂無窮。
又,《成唯識論》卷十在闡明轉依的四義中,以清淨法界為所顯得,以大菩提為所生得,其下文云(大正31‧56a)︰「所生得謂大菩提。此雖本來有能生種,而所知障礙故不生。由聖道力斷彼障故,令從種起,名得菩提。起已相續窮未來際。此即四智相應心品。」此謂菩提智為本有性得,在斷所知障之後,即可自其種生起云云。
此外《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說明三身成佛之相,言依十地之修行而斷盡二障,成就根本後得之二智,顯現真如之理身明淨者,名為法身之了因成佛。由在地前修智因而於地上生現行無漏智,至解脫道位有漏皆盡,四智圓滿,成佛於淨居天上者,名為自受用身的生因成佛。由地前之悲因為地上菩薩示現佛身相者,名為他受用身之生因成佛。由地前之悲熏,為三乘人示現八相成道相者,名為應化身之生因成佛。其中,前二者是自證,約理智。後二者是化他,約悲。蓋在小乘佛教,成佛僅由修得而來,然而大乘則認為是本有性得。如唯識家以本有無漏種子為成佛之生因;《勝鬘》、《涅槃》諸經2 成佛之生因為如來藏或佛性。其名義雖稍異,然皆承認本有之理性,於論證成佛之可能性方面則皆相同。
天台華嚴等宗,依圓融之教旨,約一位一切位之義,倡導現身成佛或信滿成佛等說。《法華經玄義》卷五(下)云(大正33‧739c)︰「圓信圓行不由歷別,於一生中即入初住,得見佛性。」《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下云,入初住,斷一品之無明,證一分之三德。此三德即解脫、般若、法身。此三德不縱不橫,如世之伊字三點,若天主之三目。現百界身,八相成道,廣濟群生。可知天台家相對於別教之歷劫成佛,而主張在初住之入心得八相成道。至於華嚴家,智儼《華嚴孔目章》卷四敘述疾得成佛有(一)依勝身、(二)依見聞、(三)依一時、四依一念、(五)依無念五種類別。所謂依勝身,是依輪王之子或兜率天子等之勝身,故現身成佛。所謂依見聞,是見聞妙法,諦信決定,證佛之十力而得菩提。所謂依一時,是指善財童子於知識處一時獲得普賢法。所謂依一念,是依俗諦之念,一念契證普賢法。所謂依無念,是解一切法之不生不滅而見真佛。
又,法藏《華嚴經探玄記》卷三闡明三種成佛,文云(大正35‧166b)︰
「準上下經意有三種成佛,(一)約位以六相方便。即十信終心勝進分後,入十解初位即成佛。以此是三乘終教不退之位故,以一乘六相融攝即具諸位至佛果也。(中略). 二約行總不依位。但自分勝進究竟即至佛果。(三)約理則一切眾生並已成竟更不新成。以餘相皆盡故,性德本滿故。」
此中,第一是所謂信滿成佛,即在十信之終心成正覺,第二是一一行究竟之時即成佛果,第三是指眾生本來成佛之相。同書卷十八、《華嚴五教章》卷二亦出見聞、解行、證入的三生成佛說,《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下舉信滿法、解滿法、證滿法、一切功德行滿足四滿作佛之論。其他,在密家說理具、加持、顯得三種即身成佛。於禪家說直指人心,見性成佛。在日本真宗唱往生即成佛之說。而日蓮宗則稱信唱受持經題,頓成蓮華妙體為受持成佛。另外對於草木成佛之說,天台家是依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之義,密家則依六大緣起皆入阿字之說,以揭示彼等「非情成佛」之義趣。
有關成佛的原語頗不一致,或為(uttamāgra-)bodhiṃ spṛśate,或為abhisaṃ-budhyate,或為buddhatvam avāpnoti、或為(agra-)bodhiṃ labhate、(agra-)bodhi-prāpta、或為buddho vibudhyate等。往往依不同經典,而有不同的用語。
〔參考資料〕 《法華經》卷五〈如來壽量品〉;《菩薩從兜術天降神母胎說廣普經》卷四;《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七;《大乘莊嚴經論》卷七;《俱舍論》卷十二;《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末);《華嚴五教章》卷二。
涅槃
〔涅槃的語義及其內容〕 涅槃原是印度語,具稱涅槃那,也被譯做泥洹或抳縛南。它的意義,是包括了滅、寂、寂滅、寂靜、滅度,而玄奘譯為圓寂。在印度的原語應用上,是指火的息滅或風的吹散,如燈火息滅了稱為「燈燄涅槃」(見《俱舍論》卷六)。但印度其他宗教很早就採用此詞做為最高的理想境界,如《大毗婆沙論》列舉異教五種現法涅槃論,即以現世五欲的快樂與得四禪定為涅槃;此外也見於婆羅門教以修持達到梵我合一或死後生到梵天,稱為「梵涅槃」;可知「涅槃」不是佛教專有的名詞。唯「涅槃」這名詞一出現在佛教經典上來,便給它以新的內容,到現在差不多變成佛教特有而莊嚴的名詞了。
涅槃也同般若一樣,它的內容是包括了很多方面的,在《大般涅槃經》中舉二十五種、《四諦論》舉六十六種的異名,一般經論中所常見到的無為、真諦、彼岸、無壞、無動、無憂、無垢、不生、解脫、無畏、安穩、無上、吉祥、無戲論、無諍,以至真如、實相、如來藏、法身等等,都是涅槃的異名。
有人以為死即是涅槃,這是錯誤的。《勝鬘經》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即是涅槃」;如果死就是涅槃的話,釋迦牟尼在菩提樹下成道、證涅槃應是死在成道的時候了,可是菩提樹下證涅槃時與死是無關的。菩提之與涅槃,原如光之照物,是同時而沒有先後,故涅槃不應指為死;在嚴格的譯師稱聖者之死是譯做「般涅槃」,般是「全無殘餘」的意思,故般涅槃的意義是近於阿羅漢最後身心俱滅的無餘涅槃,顯然是和佛陀在菩提樹下或聲聞人現生所證得的「現法涅槃」有所區別。把死叫做涅槃,是有傷害這個莊嚴的名稱的。
涅槃具有「滅」義,指的是消滅煩惱災患,《雜阿含經》卷十八說(大正2‧126b)︰「貪欲永盡,瞋恚永盡,愚癡永盡,一切諸煩惱永盡,是名涅槃。」《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五以「無苦義」名涅槃。這說明滅是以消滅煩惱與苦為義;煩惱與苦消滅,就會出現寂靜、安穩、快樂的境界。小乘的、大乘的兩種涅槃經,都非常重視「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這一首偈,寂滅的法喜充滿的生活,不僅是小乘聲聞也是大乘菩薩精神生活營養上所必需的東西。唯小乘聲聞與大乘菩薩的智力有所不同,在寂滅的含義上也有很大的差別,也即是涅槃的內容上劃分消極的與積極的鮮明昇線。如《俱舍論》卷六引燈焰涅槃,喻佛陀所證的涅槃「心解脫亦爾」,並說(大正29‧35a)︰「如燈涅槃,唯燈焰謝無別有物,如是世尊心得解脫,唯諸蘊滅,更無所有」;但在大乘《涅槃經》卷六則否定這種說法,謂(大正12‧402a)︰「若言如來入於涅槃如薪盡火滅,名不了義,若言如來入法性者,是名了義」;卷四並說(大正12‧390a)︰「若油盡已,明亦俱盡,其明滅者喻煩惱滅,明雖滅盡,燈爐猶存;如來亦爾,煩惱雖滅,法身常存。」因為小乘聲聞唯了知緣生法的無常、苦的法相,體達我空得我空智,滅苦滅煩惱滅業,體現了緣生法上的我空理,但執緣生法的法體是實有,畏懼生死,厭離眾生,耽寂滅理為涅槃,結果是灰身滅智墮入頑空中去,對人生社會缺乏積極的精神。大乘菩薩是根據佛陀的菩提涅槃,了知緣生法的無常、苦的法性;體達我法皆空得我空法空的二空智,了苦即法身,煩惱即菩提,業即解脫,無苦無煩惱無業可滅,體現緣生法的中道實相,故能不厭生死,不欣涅槃,但為饒益眾生,廣作佛事,故於人生社會是發揮了積極的精神。以談涅槃為中心的大乘《般涅槃經》,說涅槃具足法身、般若、解脫的三德,具足常、樂、我、淨的四德,具足常、恒、安、清涼、不老、不死、無垢、快樂如甜酥之具八味的八德;於是涅槃之體已不落於寂滅的頑空,而涅槃是以實相或法身為體,起有生命的無窮盡的作用了。清涼釋涅槃──圓寂之義曰(卍續11‧157下)︰「義充法界,德備塵沙曰圓;體窮真理,妙絕相累曰寂」(《華嚴經疏演義鈔》卷五十二)。表達出涅槃是具有多麼豐富的內容。
〔小乘佛教與大乘佛教的涅槃〕 四諦、十二因緣是佛教緣生論的基本論據,它是闡示出「諸法從緣生,諸法從緣滅」,「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時彼無,此滅故彼滅」的辯證的原則性理論,而後來發展為大乘小乘論部的各種緣起論。但佛陀的緣生論也不只是停止在認識的理論上,小乘佛教通過緣生論的理論,總結出諸法無常、諸行無我、涅槃寂靜三法印,做為實踐生活的鑑定;大乘佛教通過緣生論的理論,總結出諸法一實相印,做為實踐生活的鑑定。寂靜,是小乘涅槃之體,大乘的涅槃之體則是實相,然而客觀緣生法的生、異、滅的規律,是法爾如是,平等普遍,唯由小乘人與大乘人的根性上的差別,主觀智力的淺深,使所證之涅槃也有所不同。小乘聲聞,是停留在緣生法的現象生滅無常相上而起畏懼,但求個己的灰身泯智以求寂滅;大乘菩薩透過緣生法的現象掌握到它的真實相,把法爾的生異滅相統一於變者不變的規律性中,了知無生死可出,無涅槃可證,世間與出世間不二,染污與清淨不二,眾生與諸佛不二,同一實相印之所印故。
由於小乘聲聞以滅盡生死為涅槃,在解脫輪迴生死到生死滅盡的涅槃過程中,分涅槃為兩個階段︰一曰有餘依涅槃,二曰無餘依涅槃。前者是以我空智斬斷生死輪迴的牽引鍊索──煩惱與業,心得寂滅曰涅槃,但這個由過去有漏業力所牽引的肉體尚未消滅,殘餘之身依仍在,曰有餘依;到了這個殘餘的軀體也死亡,身心俱歸寂滅,未來的生死永滅,曰無餘依涅槃。在阿含經典中說明聲聞兩種涅槃的頗多,但以《本事經》卷三說得最簡要,現節錄經文如下(大正17‧677b、678a)︰
「涅槃界略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有餘依涅槃界,二者無餘依涅槃界。云何名為有餘依涅槃界﹖謂諸苾芻(與比丘同)得阿羅漢,諸漏已盡,(中略)宿行為緣,所感諸根,猶相續住。雖成諸根現觸種種好醜境界,而能厭捨,無所執著,(中略)乃至其身相續住世,未般涅槃。常為天人瞻仰禮拜,恭敬供養。是名有餘依涅槃界。云何名為無餘依涅槃界﹖謂諸苾芻得阿羅漢,諸漏已盡,(中略)彼於今時,一切所受無引因故,不復希望,皆永盡滅,畢竟寂靜,究竟清涼,隱沒不現。惟由清淨無戲論體,(中略)不可謂有,不可謂無,不可謂彼亦有亦無,不可謂彼非有非無。」
經文指出兩種涅槃皆以「諸漏已盡」的寂滅為體。但前者諸根的身依還存在,飢時要吃,寒時要穿,四大不調時也要發生疾病;唯由於煩惱之漏已盡,六根門頭所反映的種種好醜境界,只是可厭棄的法有的擾擾之相,更不會起執著愛憎之心,這正是顯出現證涅槃生活的境界;可是殘餘的身依尚存在,故稱「未般涅槃」,所謂「子縛已斷,果縛猶存」,曰有餘依涅槃。至於無餘依涅槃與前者所區別的,是在「彼於今時」壽命已盡,肉體消滅,現在的身受心受的牽引因已斷,對於未來更「不復希望,皆永盡滅」,達到了灰身泯智的境界,曰無餘依涅槃。《成實論》卷十三說(大正32‧345b)︰「得有餘泥泹,則垢心滅;得無餘泥洹,則無垢心滅。」這樣的無餘依涅槃,直是身、心、智都滅的境界。雖然《本事經》指示出無餘依涅槃界不是完全歸之於無有,尚有個「清淨無戲體」在,而這個清淨無戲體畢竟是什麼狀態的﹖卻用遮詮的表現法,「不可謂有,(中略)不可謂彼非有非無」,殊令人有難以捉摸之處。在《大般涅槃經》卷四也有形容無餘依涅槃境界說(大正12‧627c)︰「譬如熱鐵,槌打星流,散已尋滅,莫知所在;得正解脫,亦復如是︰己度淫欲,諸有淤泥,得無動處,不知所至。」但是要知道佛教運用的語言是愛用遮詮的表現法,愛用非、無、滅、空等字眼,從否定的反面來肯定它的正面;阿羅漢無餘依涅槃的清淨無戲論體,絕不是等於龜毛兔角畢竟無的東西;因為涅槃的境界不屬於理論的問題,而是唯實證體驗者精神上的生活境界。因為阿羅漢以我空智證入涅槃的境界,一方面解脫了由煩惱、業所招的有漏生命,同時也就是得到非煩惱、業的無漏生命。可是這無漏生命──清淨無戲論體,已超越過煩惱、業的意識所能認識或經驗的境界。《中阿含》二一0經說,苦樂以不苦不樂為對,不苦不樂以無明為對,無明以明對,明對涅槃,涅槃則無對。也即是《俱舍論》卷六說的(大正29‧34c)︰「此極寂靜,此極美妙。謂捨諸依及一切愛,盡離染滅名為涅槃。」昔跋迦梨比丘死,佛說他因為已證入無餘依涅槃,惡魔已不能再找到他所往之處了;也是證明這個無對的道理和事實。
在聲聞乘二種涅槃中主要的是現證的有餘依涅槃,而無餘依涅槃不過是到了殘餘的身依灰盡──死,加上一個名稱罷了。所以死,畢竟無關緊要的,「寂滅為樂」的境界是要求在生前證得的,南傳巴利語藏經的《如是語》(即漢譯的《本事經》)上座偈有︰「實極安樂,佛說涅槃;無貪無愁,安隱苦滅。」以及「我依安樂,得此安樂」的飽餐法味的生活境界。
但聲聞人所證的涅槃,畢竟是個人享受的法味與安樂的境界;對詮釋涅槃生活用語方面,也多屬遮詮,對人生社會缺乏積極的意義。到了大乘佛教,對於詮釋涅槃問題上的用語,遮詮與表詮並用,而表詮的表現法運用更廣。因為大乘佛教的生命源泉的般若智,是從空到不空;空,就是對緣生法上空去有見、無見,空去生死見、涅槃見,空去眾生見、佛陀見,統一於不二的一實相印,「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一切眾生本來是佛」,「資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的不空的肯定。於是說涅槃時無一法不是涅槃,涅槃即實相故,生死即涅槃故。覺悟這個道理,就是成佛證涅槃;不覺悟這個道理,就是凡夫落生死,但雖落於生死的凡夫,這個法爾道理並沒有失去。在凡夫不失分上,《十地經論》稱之為「性淨涅槃」,《三無性論》名之為「本有」;在佛陀覺悟分上,《十地經論》稱之為「方便淨涅槃」,《三無性論》名之為「始有」。《成唯識論》說四種涅槃中稱本有的為「本來自性清淨涅槃」,稱始有的為「無住處涅槃」。論文釋本來自性清淨涅槃云(大正31‧55b)︰「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客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釋無住處涅槃云(大正31‧55b)︰「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
依據以上的論典,自性清淨涅槃,是指「佛如、眾生如」的法爾真實如是之理,可是未覺悟的凡夫畢竟不能稱為佛陀,好像地下未被開發的礦藏,雖然是財富,但還不能為人民所享用,天台家稱之為未有莊嚴過的素法身,到了證得無住處涅槃,才能親自受用涅槃的境界,發起無窮的妙用,好像已開發的礦藏,成為人民生活中的實有財富,真正得到享受,天台家稱之為莊嚴了的法身。前者是屬於理論的,是指出實踐的方向;後者是實踐著的生活,充實了證實了涅槃的理論。故涅槃論到了大乘佛教,才有了真實的著落,表現出富有朝氣的積極精神,像「大悲般若常所輔翼」,「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的明確而生動的語句,掃除了小乘佛教關於涅槃遮詮表現法的那種闇昧的氣氛。
〔大乘佛教的涅槃是生活實踐的深刻契證〕
一個人要走遠路時,為保護兩足,是把道路上舖滿皮革呢﹖還是只要兩足穿上革靴呢﹖佛陀教人的方法是叫穿上革靴。證入無住處涅槃的智慧,就是穿上革靴,兩足便能走任何不平的生死道路。《大智度論》卷九十六說(大正25‧729b)︰「一切法不可盡壞,但離其邪憶想,一切法自離。」故涅槃之寂滅,是轉變義,即轉變邪憶想而成為般若智,則一切法皆是實相,生死險道頓成涅槃的坦途,離開這個現實的世界、現實的人生生活,更沒有涅槃可證。故大乘佛教的涅槃,是以生活實踐為中心,離開人間無生可度,離開人間無佛可成。《大乘入楞伽經》卷二說(大正16‧599a)︰「非於生死外有涅槃,非於涅槃外有生死;生相涅槃無相違相。如生死涅槃,一切法亦如是,是名無二相。」《思益梵天問經》說(大正15‧36c)︰「當知佛不令眾生出生死,入涅槃;但為度妄想分別生死涅槃二相者耳;此中實無度生死至涅槃者。所以者何﹖諸法平等,無有往來,無出生死,無入涅槃。」
學佛人應該照顧自己腳跟,從實際生活中體味涅槃境界,於緣生法上烙著實相法印,才能觸處即真,頭頭是道。(慧風)
◎附一︰印順〈佛教之涅槃觀〉(摘錄自《妙雲集》下編{2})
涅槃之深究
(一)蘊苦永息之涅槃︰煩惱的根本是我見,是迷於「無我」的愚癡,這惟有無我的深慧,才能破除他。有了甚深的空(無我)慧,便能破我見,體驗到人生的真理,獲得大自在。這是現生所能修驗的,也是聖者所確實證明的。等到此生的報體結束後,不再受生死果,這就是入涅槃了。大阿羅漢都是這樣的,釋迦佛八十歲時,也這樣的入了涅槃。如進一層推求,就難於明白。一般人想︰入了涅槃,到那裏去呢﹖證了涅槃,是什麼樣子呢﹖關於這,佛是很少講到的。總是講︰生死怎樣延續,怎樣斷煩惱,怎樣就能證涅槃。入了涅槃的情形,原是不用說的,說了也是不明了的。比方一個生盲的人,到一位著名的眼科醫生處求醫,一定要問個明白,眼明以後,是什麼樣子的,醫生怎麼說也沒有用吧!因為他從來無此經驗,沒法想像。只要接受醫治,眼睛明亮了,自然會知道,何必作無謂的解說。若一定要問明了才肯就醫,那他的眼睛,將永無光征日子。涅槃也是這樣,我們從無始以來,都在生死中轉,未曾證得涅槃,所以入涅槃的境地,怎麼想也想不到,怎麼說也說不到,正如生盲要知的光明情形一樣。佛教是重實證的,只要依著佛的教說──斷煩惱,證真如的方法去修習,自然會達到自覺自證,不再需要說明了。(中略)
小乘的修學者,做到生死解脫了,便算了事。苦痛既已消除,也再不起什麼作用了。這是小乘者的涅槃觀,大乘卻有更進一步的內容。這可分兩點來說︰
(1)約體證的現(相)實(性)一味說︰聲聞者證入法性平等時,離一切相。雖也知道法性是不離一切相的,但在證見時,不見一切相,惟是一味平等法性。所以說︰「慧眼於一切法都無所見。」聲聞學者的生死涅槃差別論、性相差別論,都是依據古代聖者的這種體驗報告而推論出來。但大乘修學者的深悟,在證入一切法性時,雖也是不見一切相(三乘同入一法性;真見道),但深知道性相的不相離。由此進修,等到證悟極深時,現見法性離相,而一切如幻的事相,宛然呈現。這種空有無礙的等觀,稱為中道;或稱之為真空即妙有,妙有即真空。由於體證到此,所以說︰「慧眼無所見而無所不見。」依據這種體證的境地,安立教說,所以是性相不二論、生死涅槃無差別論。在修行的過程中,證到了這,名為安住「無住涅槃」,能不厭生死,不著涅槃,這是小乘證悟所不能及的。但大小的涅槃,不是完全不同,而是大乘者在三乘共證的涅槃(法性)中,更進一層,到達法性海的底裏。
(2)約修持的悲願無盡說︰小乘者的證入涅槃,所以(暫時)不起作用,除了但證空性,不見中道而外,也因為他們在修持時,缺乏了深廣的慈悲心。像游泳的人,如發生了危險,那不想救人的,只要自己爬到岸上休息,便覺得沒事,更不關心他人的死活。有些想救人的,自己到了岸,見別人還在危險中,便奮不顧身,再跳進水裏去,把別人拉到岸上來。菩薩在修行的過程中,有大慈悲,有大願力,發心救度一切眾生。所以自己證悟了,還是不斷的救度眾生。在為人利他所受的苦難,菩薩覺得是︰無上的安慰,最大的喜樂,沒有比這更幸福了。由於菩薩悲願力的熏發,到了成佛,雖圓滿的證入涅槃,但度生無盡的悲願,成為不動本際而起妙用的動力,無盡期的救度眾生,這就大大不同於小乘者的見地了。但圓滿成佛以後,救度眾生,不再像眾生一樣,救此就不救彼,在彼就不在此。佛的涅槃,是無在無不在的,是隨眾生的善根力所感而起應化的──現身,說法等。佛涅槃是有感必應,自然起用,不用作意與功力的。佛般涅槃,像日光遍照一切一樣。一個個的眾生,像一所所的房屋。有方窗,光射進來,就有方光;有圓孔,光射進來,就有圓光。光是無所謂方圓的。所以,現一切身,說一切法,都是隨眾生的機感而現的。如釋迦佛的在此土誕生、出家、成佛、說法、入涅槃,都是應化身;圓證涅槃的佛,是早已證法身了。因此,如想像圓證涅槃的佛,是一個個的,在這裏在那裏的,是壽長壽短的,便不能了知大乘涅槃的真義,不知應化身的真義了。必須放棄小我個體的觀念,才有悟解證入涅槃的可能。
涅槃,是沒有人與我等種種分別。所以了解涅槃,非從生死苦果,即小我個體的消散去了解不可。入了涅槃,如說永恆,這即是永恆,因為一切圓滿,不再會增多,也不會減少,也就不會變了。說福樂,這便是最幸福,最安樂;永無苦痛,而不是相對的福樂了。要說自由,這是最自由,是毫無牽累與罣礙的。沒有一絲毫的染污,是最清淨了。所以,有的經中,描寫涅槃為「常樂我淨」。這裏的我,是自由自在的意思,切不可以個體的小我去推想他。否則,永久在我見中打轉,永無解脫的可能。以凡夫心去設想涅槃,原是難以恰當的。所以佛的教說,多用烘雲托月的遮顯法,以否定的詞句去表示他,如說︰不生不滅、空、離、寂、滅等。可是眾生是愚癡的,是執我的,多數是害怕涅槃的(因為無我了);也有不滿意涅槃,以為是消極的。純正而真實的佛法,眾生顛倒,可能會疑謗的,真是沒法的事。好在佛有無量善巧方便,為了這種深深執我的眾生,又作另一說明。
(二)身心轉依之涅槃︰「轉依」,是大乘佛教的特有術語。轉依即涅槃,表示身心(依)起了轉化,轉化為超一般的。這可說是從表顯的方法來說明涅槃。依,有二種︰(1)心是所依止,名為「染淨依」。依心的雜染,所以有生死;依心的清淨,所以得涅槃。心是從染到淨,從生死到涅槃的通一性。在大乘的唯識學中,特重於這一說明。(2)法性(空性)是所依止,名為「迷悟依」。法性是究竟的真性,迷了他,幻現為雜染的生死;如悟了,即顯出法性的清淨德性,就名為涅槃。從心或從法性──依的轉化中,去表顯涅槃的德用,是大乘有宗的特色。
(1)約染淨依說轉︰我們的煩惱、業、苦果,是屬於雜染的;聖者的戒定慧等功德,是屬於清淨的。而染與淨,都以心為依止。這個所依心,唯識學中名為阿賴耶識,即心識活動的最微細部分;最深細的阿賴耶識,成為生死與涅槃的樞紐。眾生的生死苦,由於心識中有不淨種子(功能)。由此不淨的種子,生起煩惱、業、果。如從不淨種,生起貪、瞋等煩惱心行,於是所有的身口行為,都成為不淨業,如殺、盜、淫等。即使是作善,因從自我出發,所作的也是雜染業,要感生死苦果(生人天中)。此報由業感,業從惑起的因果,實在都是從不淨的種子而發現。現起的不淨行,又還熏成種種不淨的種子。雜染種子積集的染心,持種起現,又受熏成種,因果不斷,這才延續流轉於苦海之中。這個雜染種子所積集的雜染心──阿賴耶識,從業感報來說,他是受報的主體,所以叫異熟識。從形成個體的小我來說,他是攝取及執那阿賴耶識,而被我見錯執為自我(因為阿賴耶識,有統一性、延續性,而被錯執為是常是一的自我)的對象。依阿賴耶識而有雜染的種現不斷,那不是永遠不能解脫雜染的生死嗎﹖不!好在心的深處,還有清淨的種子。所以,眾生是既非純善的,也不是純惡的,而是心中含藏著一切染淨功能種子。眾生並不是沒有清淨的功能──無漏種子,而是向來被雜染功能遮蔽了,才成為雜染的一家天下,煩惱業苦現行,不得解脫。要求得解脫,就要設法,把心中深藏的清淨種子,使他發現出來。如信三寶、聽法、誦經、持戒等,即是開始轉化。像走路一樣,向來走錯了,現在要換個方向走,向佛道走去。依佛法而作不斷的熏習,漸使雜染的力能減低,清淨的功能增強,發展為強大的清淨潛力。再進步,把雜染的功能完全壓伏。從無漏的清淨種子,現起清淨的智慧等,煩惱自然被伏斷了。一向為雜染所依的雜染心,現在轉化為清淨法的所依,就叫做轉依(究竟轉依在佛位)。悟證以後,清淨的功德現前,雜染的力能被壓伏,但染法的潛力還在,不時還要起來。這要經過不斷的治伏階段,與煩惱餘力搏鬥,到最後,達到純淨地步,才徹底消除了不淨的種子,而得究竟的清淨解脫,也就是得到究竟的涅槃。修持的方法,不外乎修戒定慧,修六度、四攝。到達轉染成淨,不但消除了一切雜染,而且成就無量的清淨功德,無邊殊勝力量。所以大乘的涅槃,不是什麼都沒有了,也不是毫無作用。
究竟轉依了的清淨心,和現在的雜染阿賴耶識不同。現在是虛妄分別的,與雜染相應的。到那時,轉識成智,是無分別的。圓滿的大智慧,具足種種利生妙用,一切清淨的功德都成就。清淨的功德成就,在《阿含經》中,也透露這一消息。佛的弟子舍利弗尊者,回到自己的家鄉,入了涅槃。他的弟子均提沙彌,如法的火化了以後,把舍利──骨灰帶回去見佛,非常的悲傷。佛就問他︰「均提!你和尚入滅了,他無漏的戒定功德,和深廣的智慧,也都過去而沒有了嗎﹖」「沒有過去。」「既然生死苦滅去了,一切清淨功德都不失,那何必哭呢!」這是同於大乘涅槃,具足功德的見地。約染淨依說,著重戒定慧功德的熏修,轉染成淨,苦果消散了,卻具足一切功德。所以成了佛,能盡未來際度眾生,隨感而應,現身說法。
對於佛果的大般涅槃,切勿作「我」想,我想與涅槃是永不相應的。轉依的佛涅槃,以大菩提(覺)為本,徹證無我法性,所以佛佛平等,相融相入。具足一切功德的佛涅槃,徹證無我,沒有分別,所以從對立矛盾等而來的一切苦痛,成為過去。
(2)約迷悟依說轉︰佛有無量善巧,為了適應眾生,還有另一方便,約迷悟依說轉依。這個依,指法性而說,或名真如。真是非假的,如是不二的,這就是一切法空性,事事物物的實相。眾生為什麼輪迴生死﹖即因不悟法性,顛倒妄執,造業受苦。若修持而悟證了法性,即得解脫。法性是不二的,所以說︰「在聖不增,在凡不減。」《心經》所說的︰「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也就是這個。諸法空性,雖本來如此,但無始以來,有無明、我見,不淨的因果系,迷蒙此法性,像烏雲的籠蓋了晴空一樣。雖然迷了,雜染了,而一切眾生的本性,還是清淨的,光明的,本來具足一切功德的。一般人都覺得,生死流轉中,有個真常本淨的自我,迷的是我,悟了解脫了,也還是這個我。現在說︰眾生雖然迷了,而常住真性,不變不失。這對於怖畏空無我的,怖畏涅槃的,是能適應他,使人容易信受的。佛在世時,有外道對佛說︰「世尊!你的教法,什麼都好,只有一點,就是『無我』,這是可怕的,是無法信受的。」佛說︰「我亦說有我。」這就是如來藏。外道聽了,便歡喜信受。照《楞伽經》說︰由於「眾生畏無句」;為了「攝引計我外道」,所以方便說有如來藏。眾生迷了如來藏,受無量苦;若悟了如來藏,便得涅槃,一切常住的,本具的清淨功德,圓滿的顯發出來。中國佛教界,特別重視這一方便,大大的弘揚。但是,如忽略了佛說如來藏的意趣,便不免類似外道的神我了。要知道,這是佛為執我外道所說的方便。其實,如來藏不是別的,即是法空性的別名。必須通達「無我如來之藏」,才能離煩惱而得解脫。
約法空性說,凡聖本沒有任何差別,都是本性清淨的,如虛空的性本明淨一樣。在眾生位,為煩惱,為五蘊的報身所蒙蔽,不能現見,等於明淨的虛空,為烏雲所遮一樣。如菩薩發心修行,逐漸轉化,一旦轉迷成悟,就像一陣風,把烏雲吹散,顯露晴朗的青天一樣。雲越散,空越顯,等到浮雲散盡,便顯發純淨的晴空,萬里無雲,一片碧天,這就名為最清淨法界,也就是究竟的涅槃。
結說
生死是個大問題,而問題全由我執而來,所以要了生死,必須空去我見。無我才能不相障礙,達到究竟的涅槃。凡聖的分別,就在執我與無我。聖者通達無我,所以處處無礙,一切自在。凡夫執我,所以觸處成障。入了涅槃,無牽制,無衝突,無迫害,無苦痛,一切是永恒、安樂、自在、清淨。而這一切,都從空無我中來。
涅槃的見地,如苦痛的消散,無分別、無分量、寂靜、平等,這在大小乘中,都是一樣的,都是從無我觀中,消除個我的對立而說明的。而大乘的特色,主要在悲智一如的淨德,隨感而應。
涅槃,不是說明的,不是想像的。要覺證他,實現永恒的平等與自由,必須從實踐中,透過無我的深慧去得來。(慧瑩記)
◎附二︰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第十章(摘錄)
中觀涅槃觀
佛教一直強調涅槃之境界雖然是不可言詮、無以言表,但卻是真實的。如巴利所傳的《無問自說經》(Udāna)談到︰「涅槃之境界是無生、無轉化、無造作、無和合相……如果不是無生、無轉化等等……涅槃之境界即無異是世間的和合諸法。」又云︰「有一境界,不可思不可議,其中無地、無水、無風……無虛空、無識……我說此即是無來、無去、無住、無生、無滅。此一境界無始、無終、無依持、無所持……此即是空之止息。」有時候佛典則會用一些較積極的、正面的名詞來形容涅槃,如巴利《相應部》(Samyutta Nikāya)說︰「涅槃超越種種無常變化、痛苦憂毀,它是不凋謝、寧靜、不壞、無染、和平、福祉、島洲、依怙、皈依處、目標、彼岸。」佛典說得很明白︰絕不能把涅槃──如來死後的狀態──想像成一種虛無、疏離。如來死後到底是如何﹖這個問題是佛陀之「十四無記」中的一個。中觀學派透過對說一切有部與經量部涅槃觀的批判,把佛教涅槃觀本有的深意發揮得淋漓盡致、彰彰明甚。
談到涅槃,通常分為二種︰(1)有餘依涅槃(upadhiśeṣa)。(2)無餘依涅槃(niru-padhiśeṣa),或云「般涅槃」(pari-nirvaṇa)。前者是無明、激情等皆已止息,但是生理、心理的功能照樣存在,只不過是已經沒有激情的存在。此一境界恰好與吠檀多及數論(Saṅkhyā)的「當生解脫」(jīvamukti)相當,佛陀在其證得無上正等正覺之後的種種情形便是一個佳例。無餘依涅槃就是究竟解脫,亦即是構成吾人之經驗性存在之諸蘊(skan-dhas)也全部止息。大乘行者則在此二者之外再加上一個「無所住涅槃」(apratiṣṭhita nir-vaṇā),這是一種菩薩的境界,菩薩雖已有能力與資格證得涅槃,但他卻為了救渡所有的眾生而不願證入究竟解脫。
問題的重心在於︰無餘依涅槃──心靈修持的目標,是否為一疏離的,毫無生機的空白﹖說一切有部認為︰現象界的存在乃是由「大種」及「大種所造色」(大種是生命最根本的成素)在「實體見」(或譯薩迦耶見)及其伴隨的激情、煩惱的影響之下構作而成的,這就產生所謂的「條件性的存在」──有取蘊(upādāna skandhas)。有取蘊,就是以「苦」為特性的存在。另一方面,在般若智慧的普照之下,以及戒與定之修持為助緣,各成素被隔離而轉成為一種非和合的狀態(noncooper-ating state),而因為煩惱等污染法的力量已經不再生,所以各成素即是存在於清淨無污(anasrava)的存在。那麼由般若所生的涅槃境界是否為一種「實在」呢﹖
徹爾巴斯基教授(Stcherbatsky)堅決主張肯定說,如云︰
「當一切的流轉變現不再繼續,一切的力量也已止息,剩下來只是毫無生機的殘渣。那是一種非人格的永恒的絕滅,亦即是個別的成素的『實在』已經處於無生命的情況之下,這種『實在』與數論派所主張的物質原理(prakrti)非常相似,那是一種永恒的絕滅。……
道德法則經過一連串的進德修業(指修行),使生命世間進入最終的寧靜安和(指得涅槃),在其中已無種種生命,留下來的只是某些無生命、無生氣的存在,就此意義而言,說一切有部思想的外貌與現代科學的唯物主義相似。」
徹爾巴斯基教授這段話實在是言過其實,太誇張了。說一切有部或者是任何佛教學派絕不會把涅槃當作是空無,而是把它當成一種清淨的無為法(asaṃskṛta dharma)──某一種不受任何條件影響的「實在」,超越於現象之外。當然,涅槃並沒有現象界生命之流的多彩多姿與熱絡活現,但它也是一種「法」,是一個存在的「真實」。因為涅槃與如來死後的狀態是合一的,所以從來就沒有佛教徒否定其「實在性」,只不過說它是無法以言語表詮而已。涅槃不是「有」,因為它是無為法,所以絕不會如經驗性事物之落於生住異滅的範疇裏。它也不是「非有」,因為並不全是事物的完全止息而已。說一切有部認為︰涅槃不僅僅是「否定」而已,它也是一種法,在此一「法」中,沒有生住異滅的有為法;而涅槃本身也是一種積極性的個體。龍樹菩薩的批判主要便是針對說一切有部這種「有」的涅槃觀。如云︰「涅槃不名有,有則老死相;終無有有法,離於老死相。若涅槃是有,涅槃即有為;終無有一法,而是無為者。」(《中觀論頌》〈觀涅槃品〉)這是說涅槃不能同時為「有」且是無為的無漏法(anupādāna)──離垢無取相。同理,龍樹又說︰「有尚非涅槃,何況於無耶﹖涅槃無有有,何處當有無。若無是涅槃,云何名不受﹖未曾有不受,而名為無法。」
中觀學派與說一切有部的涅槃觀有兩個重點。分別說部認為︰有漏法是真實的變成無漏法。中觀則認為︰從有漏到無漏根本沒有所謂的「改變」可言;如果煩惱是真實的,則煩惱即不可能化成空無,所以改變的僅是吾人的觀感,而不是「實在」本身。月稱的《顯句論》形容涅槃是「無得無失;非斷非常;無生無滅」。而「般若的功能在於引發吾人改變對『真實』的態度,並不是在轉變『真實』本身。」職是之故,所謂的改變乃是認識論上的(epistemic),所以是主觀的;並不是「存有論」的(ontological),客觀的。「真實」還是依然固我、不因行者之證悟而有所增減得失。這一點是中觀學派在佛教與印度哲學所開創的哥白尼式的重大革命(Copernican re-volution)。
上述的看法引出中觀涅槃觀的另一個重點︰涅槃與世間的「無差異性」、平等性。「本體」與現象並不是兩組各別的個體,也不是同一事物之兩種不同的狀態,如龍樹菩薩說︰「涅槃與世間,無有少分別;世間與涅槃,亦無少分別。涅槃之實際,及與世間際;如是二際者,毫無釐差別。」(《中觀論頌》〈觀涅槃品〉)「絕對」是唯一的「實在」,雖然說輪迴世間是依分別妄想而有,但是「絕對」仍是其「實在」。如果我們以妄想分別的模式來看「絕對」,則「絕對」即是經驗性的世界。反之,捐除這些曲解性的思惟媒介,世間即是「真實」,即是「絕對」。如龍樹菩薩說︰「受諸因緣故,輪轉生死中;不受諸因緣,是名為涅槃。」(《中觀論頌》〈觀涅槃品〉)此一頌文很明白的表達這一層道理。
涅槃不是「有」,也不是「非有」,而是捨離「有」與「非有」等等惡見。龍樹說︰「如佛經中說,斷有斷非有;是故知涅槃,非有亦非無。」又云︰「如來滅度後,不言有與無;亦不言有無,非有及非無。如來現在時,不言有與無;亦不言有無,非有及非無。」(均見〈觀涅槃品〉)這就是佛陀被詢及如來之本質──如來死後存在與否等問題時,佛陀所表現的沉默──無記的真義。涅槃超諸思惟定性,而且唯有捨離這些思惟模式的定性,才能證得涅槃。
中觀的涅槃觀與吠檀多把「解脫」(mukti)當成是「梵有」(brahmabhāva)的觀念很相近。但是,中觀學派並不認為涅槃有所謂的「心識」(cit)與「喜樂」(ananda),吠檀多則反是。另一方面,吠檀多學派透過對經驗的批判省察,而認為「梵」是自明的、是自存的存在(sakṣād aparokṣād brahma),因為有它,我們的認知作用才有可能成就。我們由某一客體所獲得的快樂的感受,不過是那「梵」之無限喜樂的不純淨、有限的形式而已。而所謂的解脫則是要除去這一些限度;如喜樂──梵之本質完全顯現。由此以觀之,中觀學派似乎僅止於討論「這個」(thethat)是「絕對」,亦即是單純的肯定「絕對」是現象的「實在」;而吠檀多學派則進一步的討論──「這個是什麼」(the what),亦即是把「梵」定義為喜樂與識。
從形上學來說,中觀所說的涅槃是不可定性的,而且不能把它與喜樂、善等等結合。然而就宗教上而論,涅槃與如來──神是合一的,涅槃乃是心靈之超越性的生命。
◎附三︰〈涅槃〉(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涅槃,指一切煩惱災患永盡的境界。又譯泥洹、泥曰、涅槃那、涅隸槃那、抳縛南、䁥縛■9a39。意譯滅、寂滅、滅度、寂。《雜阿含經》卷十八(大正2‧126b)︰「涅槃者,貪欲永盡,瞋恚永盡,愚癡永盡,一切諸煩惱永盡。是名涅槃。」《入阿毗達磨論》卷下(大正28‧989a)︰「一切災患煩惱火滅,故名涅槃。」即將貪瞋癡三火滅卻,眾苦永盡,名為涅槃。
涅槃乃阿羅漢永斷煩惱所得之果。此可分有餘依及無餘依兩種。「有餘依涅槃」是指煩惱雖盡,然猶有依身,色心相續;「無餘依涅槃」乃指依身亦滅而無餘。在小乘諸部之中,說一切有部以滅諦涅槃為無為法,係由慧之揀擇力而得之果,故亦名之為「擇滅」(pratisaṃkhyā-nirodha)。即以慧揀擇四聖諦理,斷煩惱時,諸有漏法離繫縛,證得解脫者,稱為擇滅。擇滅以離繫為性,其體實有,且其性善而常住。然經量部謂煩惱及諸苦永滅名為涅槃,非別有自體。即由揀擇力除滅過去及現在之煩惱種子,於未來之煩惱及後有永遠不生的永斷之分位,假立涅槃之名。
又,說一切有部認為涅槃乃非學非無學之法,恒自性住,常住不變,且否認餘部的涅槃轉變論、涅槃決定論。此中,所謂涅槃轉變論,係主張涅槃於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是轉變不定的。所謂涅槃決定論,係謂涅槃之體有學、無學、非學非無學三種,雖各具此三,然於得有別,故生學無學等之差異。
在大乘經論中,則以涅槃為不生不滅,與如來的法身等同視之,而附予種種積極的意義。《大般涅槃經》卷六(大正12‧402a)︰「若言如來入於涅槃,如薪盡火滅,名不了義。若言如來入法性者,是名了義。」該經卷四(大正12‧390a)︰「若油盡已,明亦俱盡,其明滅者喻煩惱滅。明雖滅盡,燈爐猶存。如來亦爾,煩惱雖滅,法身常存。」《法華經》卷五〈壽量品〉(大正9‧43b)︰「爾來無量劫,為度眾生故,方便現涅槃,而實不滅度,常住此說法。」即謂釋尊之涅槃,並非如薪盡火滅,而是入法性常住之境地。所謂肉身雖逝,法身常存,以法身為如來大般涅槃之體。
又,《大般涅槃經》卷二〈壽命品〉(大正12‧376c)︰
「何等名為祕密之藏﹖猶如伊字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點。若別亦不得成。我亦如是,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異亦非涅槃。我今安住如是三法,為眾生故,名入涅槃。」
此即所謂三德祕藏之大涅槃說;此乃綜合《婆沙》等書之離繫擇滅之說,《大智度論》等書之般若即涅槃說及如來法身說,而組成三法一體,不縱不橫之義。
吉藏《大乘玄論》卷三〈涅槃義〉謂以此三德為涅槃,總有四義,即(大正45‧47a)︰
「三德為涅槃者,略有四種義。生死與涅槃相對,生死有三障,謂煩惱、業、苦。對報障故名法身,對業障故辨解脫,對煩惱障說波若。二者欲顯如來三業自在。有法身故,身業自在;具波若故,口業自在;有解脫故,意業自在。三者無境不照,名為波若;無感不應名法身;無累不盡稱解脫。故三德為宗。四者為對二乘三德不圓。有身智,解脫不足;解脫亦圓,則無身智。故名如來三德圓備。」
又,《十地經論》卷二說涅槃有性淨、方便淨二種,《三無性論》卷上謂本來清淨自性寂滅者,為性淨涅槃;由慧之揀擇,除染污苦,得清淨者,名方便淨或無垢清淨涅槃。且謂無垢清淨乃修道所得,即為擇滅;而自性清淨,非慧所得,故非擇滅所攝。慧遠《大乘義章》卷十八〈涅槃義〉明涅槃有性淨涅槃、方便涅槃、應化涅槃等三種;智顗《金光明經玄義》卷上等謂涅槃有性淨涅槃、圓淨涅槃、方便淨涅槃等三種別。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三說涅槃有本來清淨涅槃、無住處涅槃、有餘涅槃、無餘涅槃等四種。又,《大乘義章》卷十八〈涅槃義〉謂涅槃之分齊,總有四種不同,即︰(1)事滅,(2)德滅,(3)應滅,(4)理滅。即謂涅槃以如來藏為其體,由空如來藏之義而有事滅,由不空如來藏之義而有德滅,由德滅更示現應滅。
按涅槃之說,印度古來已傳,《薄伽梵歌》名梵我一如之境地為梵涅槃(brahma-nirvāṇa)。《入楞伽經》卷四明外道所執涅槃有自體相涅槃、種種相有無涅槃、自覺體有無涅槃、諸陰自相同相斷相續體涅槃等四種,同經卷六〈涅槃品〉揭二十種外道的涅槃說;《大毗婆沙論》卷二百說外道以現受五欲,及初靜慮乃至第四禪的受樂為涅槃。在佛教中,由於不承認我為實有,故原僅以涅槃為歸於滅,及至大乘興起,說如來法身永存,最後終以真如法身為涅槃之體性。
此外,涅槃或作般涅槃(梵parinirvāṇa,巴parinibbāna,藏yoṅs-su-mya-ṅan-lasḥdas-pa),音譯又作波利抳縛南、波利涅婆南,意譯圓寂。或作摩訶般涅槃(梵mahāparinirvā-ṇa,巴mahānibbāna,藏yeṅs-su mya-ṅan-las ḥdas-pa chen pe)。由於般涅槃譯為圓寂,故古來僧侶逝世,亦稱為圓寂、新圓寂、歸寂、入寂、示寂,或單稱為寂。
〔參考資料〕 張曼濤《涅槃思想研究》;木村泰賢著‧歐陽瀚存譯《原始佛教思想論》;D. J. Kalupa-hana著‧陳銚鴻譯《佛教哲學──一個歷史的分析》;R. E. A. Johansson《Psychology of Nirvana》。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一卷。唐‧玄奘譯,知仁筆受,貞觀二十三年(649)譯出。略稱《般若心經》、《心經》。收在《大正藏》第八冊。舊傳前譯本有《摩訶般若波羅蜜大明咒經》一卷(現存),是姚秦‧鳩摩羅什所譯,但梁代《出三藏記集》卷四及隋代《法經錄》卷四,都將它列入失譯錄,到了唐代智昇撰《開元錄》,才開始歸之羅什譯籍以內,從此相沿不改,實不可信。此經在玄奘以後續出的異譯本,現存的還有六種︰(1)唐‧摩竭提國三藏法月譯,題《普遍智藏般若波羅蜜多心經》。(2)唐‧罽賓三藏般若共利言譯。(3)唐‧智慧輪譯。(4)唐‧吐番國師法成譯。(5)唐梵翻對字音本。(2)至(5)之經題均同奘譯。(6)宋‧施護譯,題《聖佛母般若波羅蜜多經》。此外,據元代《至元錄》卷一拾遺編入記載,尚有唐‧不空及契丹‧慈賢譯本,已佚。又有藏、蒙、滿文字譯本,都和法月譯本相近。上舉各種譯本內,舊傳失譯本及唐梵翻對字音本,都與奘譯本相同,只有經的正文,缺首尾序分和流通分,其他譯本則具序、正、流通三分。這或者是由於此經原有大小兩本而然。現存此經的梵本,即有在尼泊爾發現的大本和日本保存的各種傳寫模刻的小本兩類。1864年,比爾始據本經奘譯本譯成英文,1884年,馬克斯‧穆勒共南條文雄校訂本經大小兩類梵本,1894年,穆勒重將本經譯成英文並編入《東方聖書》。
本經文旨,原出於大部《般若經》內有關舍利子的各品,此即秦譯《大品般若》的〈序〉、〈奉鉢〉、〈習應〉、〈往生〉、〈嘆度〉五品(《大品般若》卷一至卷二),唐譯《大般若經》第二分初〈緣起〉、〈歡喜〉、〈觀照〉、〈無等等〉四品(《大般若經》卷四0一至卷四0五)。各品說佛和舍利子問答般若行的意義、功德,本經即從其中撮要單行,以故在先所出的譯本都缺首尾二分。大經所說義理在發揮菩薩三三昧相應行中以空相應為第一,行空相應的菩薩即不墮二乘,而能嚴淨佛土,成就有情,疾得無上正等正覺。本經依據此義,以行深般若波羅蜜多為空相應行。更進而說由空無所得為方便,遣五蘊執,契證實相。全經文句簡約而賅攝般若甚深廣大之義,得其心要,故名為《心經》。至於全經結構,先明能觀智,即深般若;次辨所觀境,即顯示諸法實相即空相,遮遣蘊、處、界,緣生、四諦、智,斷諸法執;後顯所得果,先之以得涅槃果,次之以得菩提果,闡明諸佛皆依甚深般若觀慧相應無所得實相,而得一切智智之義。又本經首尾都說到般若能度苦厄,明般若之出現世間,乃為除世間一切苦,亦即大經所讚嘆菩薩行般若波羅蜜多,心念慧益一切眾生,當以一切智智知一切法,度脫一切眾生,除佛智慧,過一切聲聞、辟支佛上等等殊勝功德。經末尊重讚嘆般若波羅蜜多,以之為大神咒、大明咒等,原來《大品般若》的〈大明品〉及〈勸持品〉,都直接以般若為明咒,別無咒文,本經所出咒文,亦見於《陀羅尼集經》卷三〈般若波羅蜜多大心經〉段,或係後世所加,總之顯示般若妙慧有勝功用,能速疾成就菩提。
本經雖有多種譯本,而歷來但玄奘一譯流行最廣。凡誦習和註解大都用其譯文。
本經歷代註疏極多,其中主要的有唐‧窺基《幽贊》二卷,圓測《贊》二卷,靖邁《疏》一卷,法藏《略疏》一卷,淨慧《疏》一卷;宋‧智圓《疏》一卷,明曠《疏》一卷;明宗泐、如[王*巳]《注解》一卷,德清《直說》一卷,智旭《釋要》一卷。(游俠)
◎附一︰玄奘譯《心經》原文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
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
「揭諦!揭諦!
波羅揭諦!
波羅僧揭諦!
菩提薩婆訶!」
◎附二︰《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梵本語譯(霍韜晦譯)
聖觀自在菩薩正在進行著極深的般若波羅蜜多的活動,照見(生命的)五種現象在存在上,都是處於空的狀態(,於是超越了一切痛苦)。
(他對舍利的兒子說︰)
舍利之子啊!(生命的)肉身現象是空的,這種空的性質正是肉身現象的存在情形。(所以)肉身和空沒有分別,空和肉身也沒有分別,肉身就是空,空就是肉身。(其餘)四種(主觀上的)感受現象、(對象形相的)攝取現象、(動作的)發施現象和(客觀世界的)認識思維現象的存在情形也是一樣。
舍利之子啊!一切存在都是處於空的狀態。沒有生、沒有滅、沒有污染、沒有清淨、沒有減少,也沒有增加。所以,舍利之子啊!在空的狀態中沒有肉身現象、沒有感受現象、沒有攝取現象、沒有發施現象,也沒有認識思維現象。(在主觀方面來說,)沒有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種主體)的存在,(在客觀方面來說,也)沒有色、聲、香、味、觸、法(等六種對象)的存在。(如果以十八界的分類標準來說,)沒有眼的界域,以至沒有意識的界域。(如果應用在十二因緣方面,)沒有明,也沒有無明;沒有明的滅盡,也沒有無明的征滅盡。推演下去,既沒有老死,也沒有老死的滅盡。(這也就是說,)沒有苦,沒有苦的原因,(所以)不須求苦的息滅,也不須從事息苦的實踐。(總之在空的狀態中,)沒有能知的主體,也沒有所知的對象。
由於不能有所知的對象的緣故,修行者依於這種般若波羅蜜多的作用,內心的活動再無障礙。由於沒有障礙的緣故,就消除了種種怖畏,超出一切不真實的了解,從而進入徹底的涅槃境界之中。所有在(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中的諸佛,都是依於這種般若波羅蜜多的作用,而獲得最高的、最正確的和最完全的覺悟。
因此應該知道︰般若波羅蜜多是偉大的咒語,是有大智慧的咒語、是超過一切、無與倫比的咒語,可以止息一切痛苦,因為它是真實的、不虛妄的。
以下就是通過般若波羅蜜多所說的咒語︰
「去了!去了!
到彼岸去了!
完全到彼岸去了!
覺悟啊!謹願!」
◎附三︰《心經》之內容分析(摘錄自霍韜晦《佛學》上冊)
《般若心經》全篇的主旨在描述對「空」的體證。在內容上可以分作四段︰
第一段指出︰「空」是在極深的般若波羅蜜多的作用下呈現的。因此我們可以分析出︰「空」不是普通經驗的對象。譬如生命存在的問題,在一般經驗之下,我們只能看到種種的生命現象,這就是五蘊──原始佛教時代已經建立起來的概念,但在極深的般若波羅蜜多的作用之下,可以觀照到這些現象都是處於一種空的狀態。
第二段跟著破解一切自原始佛教以來所成立的代表存在的概念。這些概念由於分類的標準不同、觀察的角度不同而有種種說法。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這是橫的解剖;十二因緣、苦集滅道,這是縱的解剖。在橫的解剖中,雖亦涉及到客觀存在的性質問題(如色蘊、六境),但主要是扣緊生命現象上說。所以這些概念,基本上是代表了傳統佛教對生命的活動、構造、前後方向的看法。佛教雖然不承認有「我」,但基於如實觀的要求,如實地觀察生命,所以次第產生了這些概念。但是,大乘佛教興起之後,認為這種分解的方式雖然可以破除一個獨立的自我觀念,但還是有所執。例如原始佛教把自我開為五蘊,自我的存在是假,言下之意,即以五蘊為實。但五蘊是不是就是最後的實在呢﹖我們能不能以肉身(色)現象為最後的實在呢﹖以感受作用(受)為最後的實在呢﹖……說一切有部說,色法可以再分為若干種,例如眼的對象(色境)可以再分為形色(形狀)與顯色(顏色);客觀存在的物質可以再分為極微(物質原子)。依據這種說法,則物質現象仍是假,極微才是實。結果極微成為一種固定的、獨立的存有體,成為一個有「自性」(自我獨立)的存在。這樣,「自體」觀念便不能去除。由此可見,這種「假依實」的分解方式是不徹底的。從大乘般若學的觀點看來,這是忘記了佛陀所宣說的一切存在都是無常、都是緣生的教法。如果了解一切法都是緣生,即一切法的存在當下就是處於無常過轉的動態之中,便不能被執實。問題是,當我們以它為經驗對象時,就會不自覺的以我們的主觀的認知能力來套它,從而產生概念。其實在客觀的法上說,無常過轉,受緣的制約,根本不能有自體。所以它的存在是不與任何概念相應的,這就是空。空不等於無,空祇是說明它沒有獨立性、沒有實體。但它仍是一個緣生法,一個無常過轉的存在。《心經》第二段雖然沒有交代種種生命現象所以是空的理由,而祇是破斥它們的存在︰先破五蘊中的色蘊,續破其餘四蘊,然後破十二處、十八界、十二因緣、四諦實踐,但依我們的了解,這不過是撥除這些概念來體證生命的存在情形,進而體證一切法的存在情形。「空」一方面撥除這些概念,一方面展示存在的真實狀態。
由此可見,「空」是雙離有無的,或非有非無的。說它有,它不是一個獨立對象,亦無內容;說它無,它卻有緣生的動態。兩邊不著,雙遣雙離,在這一情形下是無法用一個具體概念來表述的,所以說為「空」。「空」是中道,但「空」這一個字眼亦祇是象徵。
由於「空」代表真實的存在,《般若經》強調,這祇有通過般若波羅蜜多才能當面把握,所以《心經》的第三段,即指出在獲得對「空」的體證後所產生的效果︰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以至獲得無上正覺。
《心經》的第四段是站在修行實踐的立場,把般若波羅蜜多看作咒語來推動眾生的奮發向上。大概在《般若經》出現的時代,印度的咒語傳統亦重新流行,為鼓勵他們修學般若波羅蜜多,所以有此一段。後來密宗興起時,便有人根據這一段把《心經》看作是密宗的經典。其實咒語的初意只是一種鼓舞,後來才發展成為調伏心靈的方法。
◎附四︰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章第一節(摘錄)
《般若心經》︰在《般若經》中,這是民間傳誦最盛的短篇。譯為華文的也最多,現在存有七種。(中略)華文的不同譯本,主體都是相近的。羅什與玄奘的譯本,沒有序與流通,但西元八世紀以下的譯本,都具備了序、正、流通──三分。般若、智慧輪、法成、施護譯本,序與流通都相同;惟有法月譯本的序分,多了觀自在菩薩請說一節。古人以為這部經「出大品經」。其實,這部經以「中品般若」的經文為核心,而附合於世俗信仰的。「舍利弗!……無智亦無得」,出於「大品本」的〈習應品〉。「般若波羅蜜是大明咒,無上明咒,無等等明咒」,出於「大品本」的〈勸持品〉。以「中品般若」經文為核心,標「觀世音菩薩」,說「度一切苦厄」,「能除一切苦」,以貫通觀音菩薩救濟苦難的信仰。「大明咒」等,《般若經》是讚嘆般若力用的,現在就「即說咒曰」。這是在「中品般若」成立以後,適應世俗,轉化般若而與世俗神祕仰信合流的經典。
〔參考資料〕 印順《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松浦秀光《般若心經の研究》;福井文雅《般若心經の5歷史的研究》;榛葉元水編《般若心經大成》。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指佛的無上覺智。略稱為阿耨三菩提、阿耨菩提。意譯為無上正遍知、無上正真道、無上正等正覺、無上正等覺、無上正遍道。佛陀從一切邪見與迷執中解脫開來,圓滿成就上上智慧,周遍證知最究極之真理,而且平等開示一切眾生,令其到達最高的、清淨的涅槃。此種覺悟為言語所不能表達,非世間諸法所能比擬,故稱無上正等覺。慈恩大師於《般若心經幽贊》卷下云(大正33‧541c)︰「阿云無,耨多羅云上,三云正,藐云等,三又云正,菩提云覺,末伽名道,此不名也。無法可過故名無上,理事遍知故名正等,離妄照真復云正覺,即是無上正等正覺。」
又,曇鸞《往生論註》卷下云(大正40‧843c)︰
「阿名無,耨多羅名上,三藐名正,三名遍,菩提名道,統而譯之名為無上正遍道。無上者,言此道窮理盡性更無過者。何以言之﹖以正故。正者聖智也,如法相而知故稱為正智,法性無相故聖智無知也。遍有二種,一者聖心遍知一切法,二者法身遍滿法界,若身若心無不遍也,道者無礙道也。經言︰十方無礙人一道出生死。一道者一無礙道也,無礙者謂知生死即是涅槃,如是等入不二法門無礙相也。」
《法華經玄贊》卷二釋「無上正等覺」云(大正34‧672a)︰「此有四覺,(一)無上覺是總也,即顯菩提清淨法界。(二)正覺簡外道邪覺故。(三)等覺簡二乘但了生空偏覺故。(四)又正覺簡菩薩,菩薩因覺未滿果位非正覺故,此顯菩提道。」蓋凡夫不覺、外道邪覺、聲聞緣覺偏覺,菩薩因覺,而佛是平等圓滿之正覺,故名為無上正等正覺(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另外,另一類似之梵語anuttara-saṃyak-sambuddha,音譯為「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意謂成就阿耨多羅三藐1三菩提之人,為佛陀的尊稱。
〔參考資料〕 《大智度論》卷二、卷八十五;《註維摩詰經》卷二;《法華經文句》卷二(上);《慧苑音義》卷上;《慧琳音義》卷二十六、卷二十七;《翻譯名義集》卷五。
曼荼羅
一般而言,是指將佛菩薩等尊像,或種子字、三昧耶形等,依一定方式加以配列的圖樣。又譯曼拏羅、滿荼羅、曼陀羅、漫荼羅等。意譯壇城、中圍、壇場等。曼荼羅的梵語maṇḍala,是由意為「心髓」、「本質」的maṇḍa,以及意為「得」的la所組成的。因此「曼荼羅」一詞即意謂「獲得本質」。所謂「獲得本質」,是指獲得佛之無上正等正覺。由於曼荼羅是真理之表徵,猶如圓輪一般圓滿無缺,因此或有譯之為「圓輪具足」的。又由於曼荼羅也被認為有「證悟的場所」、「道場」的意思,而道場是設壇以供如來、菩薩聚集的場所,因此,曼荼羅又有「壇」、「集合」的意義產生。職是之故,聚集佛菩薩之聖像於一壇,或描繪諸尊於一處者,皆稱之為曼荼羅。
〔曼荼羅的成立──從觀念到具象〕 隨著大乘佛教的開展,逐漸有一種新思想產生,亦即認為不僅釋尊可以成正覺,而且,其他一切眾生也都有悟的種子(菩提心),若開發此種子則人人皆可成佛。菩提種子尚未開發的,稱為「自性曼荼羅」。在經典中,曾言及佛以神力,令諸會眾觀見佛之世界。又云眾生可依自己觀想修行之力,觀見佛界。這種觀想佛界於心中的,稱為「觀想曼荼羅」。然而,凝想作觀並非易事,不是人人皆能行之。因此,遂將依觀想所得之佛像,繪成圖像,或於壇上配列佛像及三昧耶形,而形成了所謂的「形像曼荼羅」。
〔曼荼羅的發展〕 古代印度素有唱唸咒句(dharaṇī,陀羅尼)、結印契(mudrā,印相)的修法。對於此種修法,釋尊曾嚴禁其弟子修習。但到大乘佛教時代,咒術已逐漸混入經典之中。根據漢譯經典看來,咒句始見於三世紀的經典,三世紀末至四世紀初期,述及身、口、意三密及咒句的經典已經出現。四世紀中期,如觀音咒法等,在咒語上已附上了尊名。到四世紀末期,如《觀佛三昧經》所示,觀想法已頗為詳細。
另一方面,從二世紀末至三世紀,大乘佛教興起,《淨土經》、《法華經》、《華嚴經》等大乘經典逐漸成立,並出現甚多如來、菩薩及諸佛淨土。《華嚴經》中,以教主盧舍那佛為中心的華藏世界,呈現出廣大的宇宙觀。而三十三身觀音、梵天、帝釋天、毗沙門天、八部眾等尊像也多呈現多面多臂式,密教的成分已經出現。在五世紀中期至六世紀末的譯典中,可以看到言及築造七重界大壇的結呪界法。受印度教影響的諸尊也於此時出現。例如在六世紀前半,梁譯《牟梨曼荼羅咒經》中,咒語及壇場作法已頗為齊備。而經中所載的壇場本尊及其眷屬的「畫像法」,則是「別尊曼荼羅」的起源。此外,更有現忿怒相的多面多臂像,以及修增益(方)、息災(圓)、降伏(三角)等法的護摩火爐。近年來,在喀什米爾發現此經的梵文寫本(約成立於五至六世紀),可知印度於此時期已有這樣的曼荼羅。我國南北朝至隋代時,出現請雨法、十一面觀音法及其畫像法。七世紀初期(初唐時),出現為觀想金剛界本尊而修的印度教瑜伽觀法。爾後,觀想愈發盛行。在七世紀中期的《陀羅尼集經》中,有集合諸尊的普集會壇、各種諸尊法,及由佛、金、觀三部構成的大曼荼羅。而在八世紀初期,菩提流志譯的《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及《一字佛頂輪王經》中,中尊雖仍是釋迦如來,但從其他諸尊的配置,可以看出胎藏曼荼羅的成立已蓄勢待發了。
就這樣,隨著時代遷移,以壇為中心的個別的曼荼羅,逐漸變成了集合體。七世紀中期,《大日經》成立,其後出現以《大日經》為基礎而繪成的胎藏曼荼羅。又,從七世紀至八世紀初期,成立了《金剛頂經》,隨後也出現根據它而描繪的金剛界曼荼羅。從此時期開始的密教,亦即以大日如來為中心的密教,被稱為「純密」。而在此之前的,則稱為「雜密」。純密在唐朝時期,迅速地整理統合,成立由胎藏界、金剛界兩種曼荼羅組成的兩界曼荼羅。後由惠果傳予入唐之日僧空海,而成為流傳於日本的「現圖曼荼羅」。
大乘之所以有如此的變化,自有其不得已的背景。自笈多王朝滅亡以來,以農村為基礎之傳統的、保守的婆羅門教(印度教)日漸興盛,使原先受工商業者支持的佛教與耆那教倍受威脅。為了因應這種變動,佛教徒只好與異教徒妥協,大膽採用其修法,而成立各種曼荼羅。
〔曼荼羅的種類〕
(1)法曼荼羅︰以口誦咒語的方式,將密教的三密(身、口、意),集中於口。在三鈷杵中圖繪尊像(金剛界曼荼羅微細會),或描繪最抽象化的梵字(種子曼荼羅),此謂之法曼荼羅。
(2)三昧耶曼荼羅︰如謂透過口念,以音聲表現的為最抽象,則以佛手所持的持物作為佛誓願之象徵,當是最具象的了。尊像之持物,稱為「三昧耶形」。圖繪此三昧耶形的曼荼羅,就稱為三昧耶曼荼羅。
(3)大曼荼羅︰正如以樹木、台座、佛足等代表釋尊的時代過後,才出現佛像。肇因於咒語,以象徵為媒介來觀想佛的觀想法,持續頗長一段時期,其後出現以景觀為背景的,描繪佛說法的「說會曼荼羅」。淨土曼荼羅多屬這類1,而純密中的請雨經曼荼羅、菩提場曼荼羅等,亦含有此成分。將此變相圖形化,描繪諸尊正面形相,即成為密教的曼荼羅。圖繪這些尊像的曼荼羅,稱為大曼荼羅。
(4)羯磨曼荼羅︰重視社會中的個體與全體之親和性,而將此相互供養的諸尊齊繪於一堂的,稱為羯磨(karma,行為)曼荼羅。此外,以雕像構成的立體曼荼羅,也是羯磨曼荼羅。以上,大、三、法、羯四種曼荼羅,總稱四種曼荼羅,是金剛界曼荼羅的主要部分。
〔曼荼羅的形態〕 在印度,欲製作曼荼羅時,首先是擇地,再於地之四隅立樁,繞線結界。界中鋪上清淨泥土。築壇,其表層塗抹白土,安置諸尊。由於修法結束後,須將壇毀壞,所以印度沒有曼荼羅壇的遺品留存。西藏的曼荼羅,多是壁畫,中國與日本的曼荼羅,多彩繪於絹紙上,或有以金銀泥描繪的。在舉行灌頂儀式時,壇上掛著的是敷曼荼羅。四種曼荼羅之中,描繪尊像的大曼荼羅,最為常見。
這些曼荼羅可以分為兩界曼荼羅與別尊曼荼羅兩大類。「兩界曼荼羅」是金、胎兩種曼荼羅組成的大總合曼荼羅。「別尊曼荼羅」是依修法的目的而有不同的本尊,及其他諸尊的曼荼羅。依所立的本尊之不同而有如次數類︰
(1)以如來為本尊︰法華、請雨經、寶樓閣、菩提場曼荼羅等。
(2)以佛眼、佛頂為本尊︰佛眼、一字金輪、六字經、尊勝曼荼羅等。
(3)以菩薩為本尊︰如意輪、八字文殊、彌勒、五大虛空藏、五祕密曼荼羅等。
(4)以明王為本尊︰孔雀經、仁王經、愛染、十二天曼荼羅等。
(5)以天為本尊︰閻魔王、童子經、吉祥天、地斗曼荼羅等。
(6)垂迹曼荼羅︰春日、山王、熊野曼荼羅等。
〔西藏的曼荼羅〕 純密成立之後,從八世紀中期到密教滅亡(1203)之間,稱為後期密教。此一時期,仍有根據後期密教經典而成立的曼荼羅。但當時並不是直接傳入中國、日本,而是先傳入西藏、蒙古。到了元代,才傳入朝鮮、中國。西藏稱此時期的經典為無上瑜伽怛特羅。此中,以父怛特羅的《祕密集會怛特羅》為最古。其後,成立各種母怛特羅的曼荼羅。最後是總合此二怛特羅的《時輪怛特羅》(無上瑜伽不二怛特羅)。在印度西北的拉達克阿齊爾寺三層堂壁面的曼荼羅,是大約成立於十二至十三世紀的遺品。
〔榮格心理學與曼荼羅〕 瑞士精神醫師兼心理學者榮格,曾以心理學的角度來詮釋以四門為中心的西藏曼荼羅的圖型。榮格從他自身的體驗,以及對眾多患者的觀察,發現與曼荼羅相同的圖像,其實與外在的世界並沒關聯,而是個人內在心像的顯現。他將此心像稱為mandala,並嘗試證明其普遍性。榮格認為曼荼羅樣式的圖型,是人類心理的全體(包括意識中心的自我,以及無意識的心之作用),也是它的中心。進一步說,它是意欲調合意識領域及無意識領域的心理影像。平常自己意識不到,但在遭逢心理危機時,就會有作用。會被意識化,而顯現出曼荼羅樣式的圖像。
◎附︰賴富本宏〈曼荼羅〉(摘錄自《西藏密教研究》第五章第三節)
(一)曼荼羅的意義
曼荼羅,近年來極受注目。曼荼羅,在古代印度意指國家的領土和祀神的祭壇。但是在藏文《大日經》的〈建立曼荼羅的真言祕密藏品〉中說︰「曼荼(maṇḍ)名為胎藏,羅(la)是完成。」
由於有上述的說法,曼荼羅遂成為密教的中心要素。
曼荼羅是生存於現象世界的我們,和神聖的佛一體化的場所。也就是超越的大宇宙(macrocosm)和內在的小宇宙(microcosm)相即的空間。這種想法的發端,與古印度奧義書之梵我一如的思想不無關係。但是,在密教裏,不論存在論、認識論、修行論,全都以曼荼羅為中心。
瑜伽部密教的學者菩達格榭的《法曼荼羅經》(Dharmamaṇḍala-sūtra),是一部從思想、構造等各方面來考察曼荼羅的佳作。若從思想上來看,曼荼羅可分為自性曼荼羅、觀想曼荼羅、形象曼荼羅三種。首先,就理念來說,現在眼見、耳聞、身觸的這個世界的種種,都是法身大日如來的顯現。若從後期密教的有力的思想沙訶遮(sahaja,俱生)而言,世界是由佛(buddha=sahaja)而生成的,充滿俱生(生得)的喜悅。
但是,這些畢竟是理念,為了體證生佛不二的境界,觀想還是必要的。因而,「精神式之生成」的成就法(sadhana)亦自有必要。因此,乃有追求觀想世界之曼荼羅的概念,乃有反映行者心中的曼荼羅。成就法(sadhana)和儀軌(vidhi)所說的象徵式存在(sama-ya-sattva)即屬其範疇。
以上二種曼荼羅是由理念的世界往現象世界開展,然事實上,它並沒有形像的展現。但除了一部分的聖人之外,凡夫皆要透過身、口、意三密行而達到生佛一體的境界。因此,觀想的曼荼羅必須以視覺性、客觀性的圖像方式來表現,使得無論何人一眼望去皆能了解。於是,以諸佛、諸菩薩等形像而表現的形像曼荼羅,無論如何都是必要的,而實際上,形像曼荼羅也成為曼荼羅美術的代表。
通常我們稱曼荼羅,是指形像曼荼羅而言。然而,即使是以姿態、形像所表現的曼荼羅,由其表現方式,仍可細分為下列四種︰
(1)尊像曼荼羅(大曼荼羅)
(2)象徵曼荼羅(三昧耶曼荼羅)
(3)文字曼荼羅(法曼荼羅)
(4)立體曼荼羅(羯磨曼荼羅)
括弧內的術語,載在與弘法大師有關的《祕藏記》等書中。此四種曼荼羅原本出自《初會金剛頂經》中的四印(catur-mudrā),傳至日本以後,發展得更為有組織;這點是值得玩味的。
此四種曼荼羅,在現代來說,是象徵主義變化過程中的一種,包含許多暗示。因而,在此想對這四者略加說明。
首先,尊像曼荼羅在傳統教義體系上稱為大曼荼羅。「大」這個字眼,有各式各樣的解釋。要言之,就是以實際的形像來表現諸尊的曼荼羅。例如金剛界的「大日」作莊嚴的菩薩形,結跏趺坐,結智拳印。「不動」則右手持利劍,左手持羂索,坐於大磐石上。在日本密教寺院中所見到的曼荼羅,此類佔絕大部分,是美術研究的中心。它也可說是最狹義的曼荼羅。
象徵曼荼羅是以尊像曼荼羅為基礎,將其簡略化,亦即以能明確地象徵各尊性格或活動的持物及印相代替尊像。傳統上被稱為三昧耶曼荼羅。三昧耶(或三摩耶)是梵語samaya的音譯。漢字的三昧耶無任何特殊意義。梵語的samaya,後代雖有多種不同的解釋,但其原本應為「約束」、「契約」之意。也就是說,藉著具有特色的持物,將其尊格普遍地加以「約束」、「象徵」化。與尊像曼荼羅相較,由於三昧耶曼荼羅在理解上必須具備密教教義的知識,因此其用例明顯地減少許多。現圖金剛界曼荼羅(九會曼荼羅)中,三昧耶會、降三世三昧耶會是屬於此一範疇。
文字曼荼羅是將由持物等標幟所構成的曼荼羅,又進一步加以象徵化,以「種子」(種字)的單音節文字來表現。傳統上稱為法曼荼羅。文字曼荼羅雖以文字為名,但此文字僅限於古印度的神聖文字──「梵字」為原則。取「種子」之意,是因為植物能由種子長出莖、葉及開花,而在種子的內部又聚集了全體的精華。法曼荼羅中,阿彌陀以hrih、觀音以sa字來表現。也就是說,曼荼羅逐漸地簡單化,由形變而為象徵,再由象徵轉化為文字。這種變化過程的萌芽,在《大日經》中已經提過。由此可知,密教頗為關心象徵化。
第四種曼荼羅,傳統稱為羯磨曼荼羅。羯磨與三昧耶相同,是梵語karma的音譯,其意為「行為」。若以更深一層的宗教意義而言,是佛為了自己的法樂、眾生的化益所行的一切威儀事業;這是前述三種曼荼羅意義的擴大。在美術作品上,羯摩曼荼羅並非畫像,而是指由木像、塑像、鑄像等尊像所構成的曼荼羅。日本東寺講堂內依據《仁王經》所製作的立體曼荼羅即為其佳例。此外,在拉達克的阿爾齊袞巴大日殿內亦可見到金剛界三十七尊的立體曼荼羅。
以上是傳統的四種曼荼羅。此中自然是以尊像曼荼羅在信仰上及美術上最為重要。因為其餘三種曼荼羅各具特色,若對密教教義無某種程度的素養,並不容易理解。
除了傳統的或宗教的理解之外,又有將曼荼羅當作具有核心的一個群體,而以此比喻為我們的心或身體。這種思想引起了年輕人的關注。雖然早在弘法大師《祕密曼荼羅十住心論》中,就有將我們深遠的心與曼荼羅結合的見解,但到了本世紀榮格等深層心理學家,才將曼荼羅的概念應用於心理學上,為曼荼羅的研究開展出新的方向。
此外,由於受到印度瑜伽思想的影響,將我們的身體看作是一種曼荼羅世界,這種思想正開始盛行。以上二種曼荼羅,筆者稱之為「內曼荼羅」,以便於與傳統的四種曼荼羅──「外曼荼羅」相對比。內曼荼羅在現代社會中,具有較受人注目的條件。
此外,關於曼荼羅的具體形態,共分有二種。一種如前所述,是在乾淨的地面或土壇上,使用色粉畫出平面圖形的土壇曼荼羅;另一種是畫在壁面或湯卡的曼荼羅,這種曼荼羅,在日本被稱為掛曼荼羅。
其中,經典和儀軌所說的是前者──土壇曼荼羅,這種曼荼羅在灌頂和護摩的儀式結束後,會被破壞,而不被珍惜。另一方面,在中國盛行木壇曼荼羅和繪於畫布的曼荼羅;而在日本,除了一部分使用於灌頂的敷曼荼羅之外,其餘都是禮拜成分極強的掛曼荼羅。
在拉達克,兩種曼荼羅都使用,但在這裏,主要要談的是壁畫曼荼羅。
(二)曼荼羅的構造
狹義解釋曼荼羅的時候,是以形像曼荼羅之中的大曼荼羅(尊像曼荼羅)為對象。以下,以西藏系的曼荼羅為例,來對曼荼羅的基本構造和意義加以考察。
因為曼荼羅是神聖世界的顯現,所以不能是無限定的空間。當然,也不是不採取任何形式。在這種情況下,所採取的基本形狀,是圓形和四方形(特別是正方形)的。這種傾向,並不是偶然的,從象徵主義的立場來看,它具有重要的意味。
首先,從「圓滿」的這種詞語可以得知圓形是圖形中最完整的。因此,曼荼羅(maṇ-ḍala)被當作形容詞使用時,具有「圓的」意思(有時候也以parimaṇdala一詞表現)。
以圖形的完整性而言,圓形佔首位;但正方形具有平面空間不可缺的四方,而且也暗示著發展、展開。又「四」這個數字,在日本與「死」的發音相同,因此常被忌諱使用;但在古代印度,從四聖諦、四天王這些字眼看來,「四」是一個好數字。
此外,在所有曼荼羅裏很少看到的圖形是三角形和半圓形。上述的四種圖形,都是為種種祈願而行護摩時,所用的土壇曼荼羅的形狀。也就是說,隨著祈願內容的差異,用色粉使壇上現出的曼荼羅的基本構造也不同,又在現代的拉達克等地,或西藏佛教流行之地,實際上,都是由僧侶們以數天的時間,做出優良的曼荼羅。
又,有關護摩修法的內容和曼荼羅的形狀,列表如下。
以上四種,稱為四種法,因所依據經軌的不同而多少有差異;大體上由於目的不同,畫在護摩爐上的形、色也不一致。圓形是用於息災(śāntika),而象徵發展的正四方形則用於增益(pauṣṭika)。
┌─────┬─────────┬────┐
│祈願的內容│護摩爐曼荼羅的形狀│顏 色│
├─────┼─────────┼────┤
│ 息 災 │ 圓 │ 白 │
├─────┼─────────┼────┤
│ 增 益 │ 方形 │ 黃 │
├─────┼─────────┼────┤
│ 敬 愛 │ 半圓 │ 赤 │
├─────┼─────────┼────┤
│ 調 伏 │ 三角 │黑(青)│
└─────┴─────────┴────┘
另一方面,若希望得到他人的敬愛(vaśi-karaṇa),則常使用半圓形。這或許是以象徵不完全、有殘缺的半圓意涵著希望達到完整的圓吧。又在文獻上,半圓也有稱為弓形的。三角形,在印度教的怛特羅派中,是被用來表示神力的揚特羅的重要圖形。但一般也有如「三角關係」的這種詞語,這種圖形予人強烈的力的流出的感覺。因此,祈願調伏(或降伏,abhicaraka)對方,則使用這種圖形。在實際的曼荼羅上,僅限於以荼吉尼(Ḍākini)等後期密教系的忿怒尊為主尊的曼荼羅是使用三角形的圖形。
其次,談具體的構造。西藏系的曼荼羅,大致而言,不例外的,都是以最外周的圓輪,將周圍分隔。理由之一︰是認為圓形最適宜表現佛的神聖世界。又這種圓輪,是由二重或三重構成;最外圍是燃燒著火焰的火輪,中間是由三鈷杵、五鈷杵構成的金剛杵圓輪,最內部是連續的繪著從內部呈放射狀的蓮瓣。
關於這些要素,在敘述曼荼羅的基本文獻之一的《法曼荼羅經》等,也曾言及;又上述的幾種圖所代表的意義,大抵有如下幾項︰
第一,最外周的火災輪,一般稱為火壁、火坑。這是為了防止外敵侵入內部,以結界來形成神聖的空間。所以,不論是實際的敵軍和毒蟲等的外敵,或是使我們內心的世界動搖的,內在的、精神的、內心的要素,都將它驅除出去,而固守住神聖的世界。
眾所周知,金剛杵(vajra)自古以來,是戰神因陀羅(Indra)的武器。有了火輪和金剛杵這兩樣有力的防備,曼荼羅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證。
又若詳細的說,在拉達克的阿爾齊袞巴大日堂,三層堂的曼荼羅是古式的曼荼羅,有火炎輪、金剛杵輪的二重構造;而阿爾齊袞巴新堂的曼荼羅,則在最內部繪上連續的蓮花瓣的蓮華輪和其他圖案的圓輪。
在此,要注意一件有趣的事,雖然也稱為曼荼羅,但見於日本的曼荼羅,沒有外圍的這些圖案。當然,少部分的曼荼羅也繪上金剛杵的連續圖樣,但大部分都只繪上諸佛菩薩,而沒有外圍的防禦。
這或許可以這麼推測︰日本的氣候非常溫暖,而且妨礙修行的障礙也不多。而炙熱之國的印度、酷寒之地的西藏等地,自然環境惡劣;因此,在實踐諸佛與眾生融合的曼荼羅行時,其困難超乎想像。因而,為了現出人為的聖域空間,結界乃成為重要的作業。而這些也都如實的反映在曼荼羅的圖像上。
相反的,日本雖然有颱風、地震,但仍不失為容易居住的國家。所以對經軌中所說的結界的要素,不會有切實的感受,因此,諸尊幾乎都是以無防備的姿態出現。
如果和火炎、金剛杵輪相比,蓮華輪的性質稍有不同。眾所皆知,在佛典中,以蓮華表示清淨;又是自古以來,為人所熟悉之「神祕的出生」的象徵。
曼荼羅是聖域的空間,同時也是現出「實在」的場所,這種情形與女性的神祕生產能力有共通性。因此,必然會產生《大日經》系的胎藏曼荼羅的概念。
八葉的蓮瓣和意義稍有不同的八輻輪,常出現於西藏系的曼荼羅。「八」是僅次於「四」的好數目;同時,也有認為八葉的蓮華象徵人的心臟。總之,蓮華也是曼荼羅圖像上的?垠n內涵之一,這是不能否定的。
其次,來談曼荼羅的內部。在三重或沒有蓮瓣輪的二重內輪的內部,通常是具有四方四門的正方形城閣建築,這種建築均衡的以垂直方向安立著。至於內部的尊像,有一種是頭部向上,取天地型式的構圖的古式樣;另一種是尊像自身呈放射狀配列的新樣式。
其中,從阿爾齊袞巴的曼荼羅都呈天地型的形式,而無上瑜伽密教系的曼荼羅常現放射狀的圖形看來,大抵可以判斷,有天地型的曼荼羅,歷史是較早的。無論是天地型或放射狀的曼荼羅,其城門的部分,一定是對稱的向外。在日本的曼荼羅,大部分都是天地型的;但東寺的敷曼荼羅,以及一部分用於灌頂的敷曼荼羅,則是頭向外的放射型。
其次,再來看門楣部分,在數層樓閣上方的兩側,有一拱形裝飾,兩隻撐著法輪的鹿,對面蹲於中央。這種圖案,不用說,當然是象徵釋尊在鹿野苑的初轉法輪。一般而言,釋尊的尊像出現在曼荼羅中,是出乎意料的少,而以這種象徵來表現初轉法輪,即是密教的特色之一。又根據前述的《法曼荼羅經》一書中所說,門的樓閣尺寸和最內輪有同一的規定,而這種規定,在拉達克地方的曼荼羅大致都忠實的遵守。
在四方形的城閣之上,掛著象徵吉利的、稱為八吉祥的幢幡(dhvaja)、傘蓋(chattra)、法螺貝(śaṅkha),上方又有美妙的飛天奏樂供養。這是將初期佛教以來的供養儀式,巧妙的融入曼荼羅之中。
又在置於四方位的門的內部,配上身著甲胄的四天王,或忿怒形的金剛界系的四攝菩薩,用以監視內在的或外在的魔侵入。在這種情況下,若是配上持國天等四天王來守護的本尊,即可稱之為傳統大乘佛教的顯教系諸尊(例如︰阿彌陀、藥師等);而主尊若是密教系的諸尊(但無上瑜伽的情形稍有不同),則以忿怒形的四攝菩薩固守城門。這種圖像若以內曼荼羅來解釋,則如圖齊所說,城門的內部是意識的世界,外部是無意識的世界。又根據四門護尊的不同,可以從曼荼羅中看出顯教與密教的關係──佛教歷史展開的一端。
在城閣的內部,有幾種圖像的構造形式。以本尊為中心,眷屬呈同心圓狀的配列;有的有數重正方形,於最內部置本尊的圓輪。在最內部,也就是中心的圓輪,中央有本尊的八輻輪形式,將圓分為九等分的井字型。關於兩者的差異,現在能得到的線索不多。在日本,醍醐寺所藏的圖像之中,可以見到這種井字型的曼荼羅。
又,一般的情形,是在正方形城閣的內部,由二條交叉的對角線,區分成四等分,各部分塗以四種重要的顏色。關於這四色的意義,有種種說法;但筆者以為這應是與五佛、五部族同樣是瑜伽密教、無上瑜伽密教之中心教義的五色。
認為聖俗一致的瑜伽體驗,比絕對歸依的信仰更重要的密教,積極的利用色彩、歡娛以及佛教以前所否定的諸要素,作為集中自己的手段。
在曼荼羅的五色之中,除中央主尊之色之外,其餘的四色各配於固定的方位。例如︰取紅色的阿彌陀為本尊時,四方之色,除紅色之外,以四色表示。《大日經》甚至明白規定塗五色的順序。
根據對西藏系曼荼羅的研究,大抵可以這麼推測︰曼荼羅是一種把立體的世界縮小、且加以平面化的圖形。但究竟被平面化的是那種物體呢﹖關於這點,未有定論;不過,在此可以提出兩種看法。
第一種看法︰認為圖案上具有四門的四方形建築物,即是城寨、城閣。《大日經》系的胎藏曼荼羅,比較顯著的保留這種特色。城閣內部的空間,從宗教的象徵主義的立場來說,是聖域空間,因此與曼荼羅一致。又由城閣之上垂下半鬘(半圓狀的花飾),樓上高掛幢幡的這種供養情形,也可以在敦煌壁畫上看到。《法曼荼羅經》等文獻資料,也大致依此來解釋。但關於外周的圓形,則稍嫌說明不足。
第二種看法︰以中央有圓輪是必要條件來看。曼荼羅是平面化的佛塔,圓輪相當於覆鉢,周圍的四方形相當於基壇。佛塔確實是佛教最高的神聖世界,由圓形或正方形(凹凸的部分相當於門)構成的佛塔,常在犍陀羅、東印度的拉特那基利、藏西的拉達克、尼泊爾等地見到。而且,將最外圍的圓輪視為欄楯,也極為合適。但對不是圓形的曼荼羅,這又無法解釋。在目前的階段,尚無法對任何一種看法,做出正確的判斷;然而,在考察曼荼羅的構造和深義時,其起源之具有重要意義,是不能否定的。
〔參考資料〕 《給孤長者女得度因緣經》卷上;《大日經》卷三;《蘇悉地羯囉經》卷下;《一字奇特佛頂經》卷上;《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十六、卷十九;《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卷一;《大日經疏》卷三、卷二十;《密宗儀軌與圖式》(《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4});松長有慶《密教の歷史》;吉祥真雄《曼荼羅圖說》。
菩提場
佛陀得道成佛處。又作菩提道場、寂滅道場、佛陀伽耶(Buddha-gayā)、菩提伽耶、摩訶菩提(Mahā-bodhi)。位於今印度比哈省伽耶城南約十三公里處。在佛世,此地屬中印度摩揭陀國,位於該國之伽耶城南。
依佛典記載,佛陀在經歷六年苦行之後,行至此處,於畢鉢羅樹下金剛座上結跏趺坐,終於此證得無上菩提。故畢鉢羅樹又稱菩提樹(即覺樹)。佛滅度後約二百年,阿育王即位,初崇信邪道,欲砍伐菩提樹,然枝幹雖被砍伐殆盡,未久仍新芽繁茂,王見之,乃悔悟而令築十餘尺高之石欄,環繞圍護之。此外,又於附近之佛苦行處、受糜處、向菩提樹處及菩提樹側等地,起塔紀念。其後,屢有增建,然亦迭遭破壞,迄今存有下列遺蹟︰
(1)大菩提寺︰又稱大覺塔、大覺寺、大塔。其形如金字塔,高約五十公尺,底層為邊長各十五公尺之四方形臺,上部逐漸收縮,頂部為圓柱狀,上立一銅製螺旋形圓頂。寺塔第一層四角有四個與主塔形制相仿,但規模較小之金字形塔及圓頂。據說,此寺原係阿育王所創建,現存寺塔則為緬甸佛教徒於西元1870年代末期整修完成(一說為緬甸國王於十二、三世紀間所修造)。寺東大門前有一石牌坊。大門兩旁則為佛龕,龕內及寺內大殿供有貼金佛像。其餘三面有六十餘根高二公尺之石製圍欄柱,分別建於西元前五世紀與西元前二世紀。現存石欄多為複製品,真品已移至各博物館陳列。
(2)菩提樹︰位於大菩提寺西側,高達十二公尺。阿育王之女僧伽蜜多(Saṃghamittā)嘗移植此樹分枝至錫蘭安羅那特布拉聖城;後來,本樹遭異教徒摧毀,乃自錫蘭移枝回菩提道場。
(3)金剛座︰位於菩提樹下,佛陀即在此座證得無上正等正覺。該處現為一石刻高座,長二點三公尺,寬一點二公尺,高零點九公尺,其上安置有佛陀石像。我國古代僧人玄照、道希、智光、悟空等人均嘗至此禮拜金剛座。
除上述諸處之外,該地周圍有中國漢地及西藏地區、日本、緬甸、泰國、斯里蘭卡等國佛教組織及僧人修建之寺院。此外,附近有佛陀留影窟遺址。又,近代曾於此發現五方北宋時期之漢文碑刻,現存加爾各答博物館。
◎附︰方之〈佛陀伽耶(菩提場)〉(摘錄自《印度佛教聖蹟簡介》)
佛陀伽耶是佛教徒視為最神聖的地方。它是釋迦牟尼佛成道之處。在古代叫菩提場,是佛教徒朝拜的第一個聖地。
佛陀伽耶不僅是佛教朝拜者的中心地,同時也是吸引著全世界考古學家、歷史學家和遊客的中心地。沒有哪一天沒有人來這裏親睹那些極具意義的古蹟。直到目前佛陀伽耶仍有下列古蹟和建築。
(一)摩訶菩提寺
摩訶菩提寺是印度最有意義和使人印象最深的宗教建築物之一,其形式是無比的,在印度和國外有許多寺院都採取了它的形式,在緬甸蒲甘(Pagan)十三世紀建築的一所寺院,就是它的縮影,佛殿的基層是四方形,上部較直小至頸部為圓柱狀,有一個銅製螺旋頂。第一層的四角有四個相似的頂,陪襯著當中的主頂,其高度和建築物非常勻稱。
佛殿的主要的入口處向東,遊覽者在未到達門口之前,將經過一座莊嚴的和精緻雕刻的石牌坊。牌坊之前是一座優美的相稱的小石塔,佛殿入口處的兩旁有許多小壁龕。裏面有佛像,是西藏朝拜者裝的金身。經過一條拱道之後,即到達大殿,大殿的柱子和中門都是石頭做的,內門的上面是一篇刻文,記載著重修的年月日。由於佛殿沒有窗戶,故光線很黯淡,陽光只能從中門射入。遊覽者一進入殿內,即可看到高台上的大坐佛,它已經由西藏人鍍了金,印度教徒為它披上了一件橙黃色的大袍,這對這座佛像的美麗是一個大損害。佛教徒在禮拜之先,必須揭開這些附加品。此外,地和牆都被忽視了,塵土堆積很多,裏面的空氣也很壞,非常可惜。如果這佛殿是在佛教徒的手中,這種情況是不會被容許的。又在佛殿當中有一個石刻的四方盆,是印度教徒供花用的,前面是點麻油燈的燈柱,這兩件東西應當移去,以使朝拜者有足夠的地方禮拜。
這寺院有一層樓,從大門入口處兩邊的石階扶梯而上,遊覽者上樓之後,有一條寬闊的路,可以圍繞主頂而行。四角即上面所說的四個小頂。這四個頂陪襯著主頂使整個建築物壯觀美麗。西面的兩個頂有小龕,內供有菩薩像。東面的兩個在梯頂兩旁,兩個樓頂亦有兩個大佛像。佛像和西面頂中的像,印度教徒也為他們披上了橙黃色的大袍,並取了一些荒謬的名字。圍繞路旁的欄杆上有許多小塔,有些是精細的雕刻。尤其東西的兩個特別樸素精美。
主頂下有一大龕,供著菩薩像,除此以外,室中空無所有,就在這個龕內,已故的曇摩波羅法師將從日本帶回的一座檀木佛像供在裏面。
這座莊嚴的佛殿的光線黯淡是由於圍繞的地面至少高出地平線十五英尺。據說這些泥土的堆積,是為了防止在雨季寺院遭洪水氾濫而堆積。佛殿高約一七0英尺,而其基層則有四十八方英尺。殿的上面是用石灰粉刷的,上面有許多壁龕雕刻和爬牆草。有些壁龕中有像。在西面牆上一個主要的壁龕中有一座大佛像是西藏人鍍的金。從此面看,可以看到寺院的全景。這座寺院的印象和這個聖地的氣象,佛教徒只要看到是永遠不會忘記的。
(二)菩提樹
悉達多太子坐在這株菩提樹下得道而成了佛陀。成佛的第一週,他就坐在這株樹下享受空樂。這株菩提樹,是佛教徒在佛陀伽耶朝拜的中心點,現在這株樹位於寺院之西,約有一百英尺高,法顯說阿育王深信佛教,每天去禮菩提樹,他的夫人曾差人砍掉過。由於阿育王的誠懇請願,又從新根上抽出了新芽。根據歷史記載,孟加拉王沙桑加( Sasanga)曾將菩提樹毀掉,幸而在原根上又長起了一根樹苗,當孔林漢於1870年開始重修寺院時,老樹倒了,於是他就切下一根枝子在原地栽上,以便佛教徒禮拜。在寺院的北面約二五0英尺的距離,另有一株菩提樹,是印度教徒祭祖之處。據說阿育王曾為菩提樹砌了一個石圍,他也與許多隨員來朝過此樹,在桑其(Sanchi)一座石牌坊上有阿育王朝拜菩提樹的圖畫。阿育王的女兒僧伽密多(Sanghamitta)在原樹上分了一根枝子送往錫蘭,種植在安羅那特布拉聖城,二千年以後的今天,仍然是被細心地保護著,因此它是世界上有歷史意義的最古的樹。
(三)金剛座
金剛座在菩提樹下,釋迦牟尼在此座證得無上正等正覺,座位的原地,現在是一個石刻的高座,長七點六英尺,寬四點十英尺,高三英尺,在寺院與菩提樹之間的一塊高地上。印度教徒墓地之前的龕中有一塊圓石板,據說也是金剛座的一部分。如係事實,那就是印度教徒在寺院重修之前移去的,這應當搬回原地,適當地安置在菩提樹的附近。
(四)大殿之圍牆
圍繞大殿,是熏加王朝時代建築的石圍,現在已經部份擴展了。此石圍一般說是阿育王石圍,但在石柱上找到的刻文中證明的年月日是在阿育王以後許多年。整個石圍係用沙石所造成,而且設計得很好。有些柱上有很美麗的雕刻,尤其是荷花。也有幾篇婆羅哈彌字體刻文,記載著捐贈者的姓名。這個石圍的西南面保存得很好,而東北面則損壞很多,約八英尺高。這個石圍與阿育王石圍不同之處,即此石圍未磨光而且有許多雕刻,而阿育王之石圍則光滑而樸素。
(五)許願塔
寺院之周圍和寺前有成百的小塔。這些塔名許願塔。大多數用黑石造成,都很精美。這些塔想必是朝拜的人為了還某種願而造的。如家庭中某一成員患了病,家長就為病人許願,如果他們病好了,即在佛陀伽耶或其他聖地造一座塔;結果病人真的好了,就實踐自己的諾言。在東南面有兩座相當大的塔,這兩座塔和其他塔一樣,不僅作為一種還願供品,而且是為儲藏聖者的遺骨而造的,在寺院前庭的南面,被發現一尊損壞了的大石佛。
(六)一個古寺的遺址
在摩訶菩提寺的西南面,有一個長方形的遺址,據說這個長方形的遺址就是錫蘭的莫加瓦馬(Meghvama)王為錫蘭僧眾朝拜此聖地之用而建造的。它已經完全毀壞了,只有遺址尚存,因此我們不能說它的建築是如何的好,雖然如此,但遺址的面積說明它是一座莊嚴的建築物。
(七)緬甸休息所
緬甸休息所有兩座。一座是緬甸敏冬王於1874年為緬甸朝拜者修建的。位於大殿之西,只有三間大房,其實這是為他當時代表到聖地來發掘與重修寺院而修的。曇摩波羅曾長住此休息所,他從日本帶回來的佛像亦很安全地供養在此地很久。但是印度教徒為此而訴訟,並將佛像移去。現在這所休息所已無人居住。在通達佛陀伽耶的大路上,離警察所不遠之處,現有一座新休息所,是緬甸佛教徒修建的。雖然很小,但現在好像成為朝拜者的重要中心地。
(八)摩訶菩提協會休息所
摩訶菩提協會花一萬五千盧比修建了一座兩層樓的休息所,在大殿以西不遠。它是摩訶菩提協會在印度最初的一個較大的工程,建於西元1901年。它是一座兩層的建築物,有幾間房,地下層的當中有一個大廳。一次約可住宿一百人,而且還很舒適。修建的款項是緬甸和錫蘭的佛教徒捐的。世界各國朝拜佛陀伽耶的人都可在此住宿,因此可以看到許多不同的民族齊集一堂。摩訶菩提協會專門為僧侶住宿而指定了五間房。西藏佛教徒獲得摩訶菩提協會的許可之後,他們自己又造一個休息所。但有些西藏佛教徒仍然住摩訶菩提協會休息所。
(九)尼連禪河
尼連禪河在摩訶菩提寺前約二百碼處。約有四分之三英里寬,但是一年之中大多數的月份,水都很少,在夏冬月份內盡是沙,要雨季時水才滿。佛陀曾在此河沐浴。在左峰,離佛陀伽耶數英里的下游,是一座現代化的伽耶城。
(十)佛陀伽耶史略
釋迦牟尼在佛陀伽耶成佛以後,巴利文獻中雖未說他在傳教的旅行中重遊此地,而他的信徒則可能認為到佛陀伽耶是一種有功德的事。阿育王曾遊此地多次,有一次的遊魅畫在桑其的石牌坊上。他也必定是佛陀伽耶寺的建造者,雖然我們現在還未找到任何遺蹟。此地缺乏阿育王的遺蹟。只可作這樣的解釋,那就是︰每一個繼承的國王認為在原有建築物加修房屋是自己的權利,因此前王的功績就被消滅了。阿育王的遺蹟,也可能是在敵對的國王如沙桑迦等統治時被毀了。
根據法顯、玄奘的記載,我們可以作出肯定的結論,即現在的寺院大約建造於西元二世紀。
又根據歷史記載,錫蘭與此聖地之關係約開始於西元前250年,當時阿育王派僧伽密多送菩提樹分枝到錫蘭。西元330年麥加瓦那因錫蘭朝拜者訴苦乃建佛陀伽耶寺,因為他們到佛陀伽耶無處可住而遭受很多的困難,早在1079年,我們發現緬甸佛教徒曾將此寺重修。1100年至1200年之間有比丘達摩羅克特又部份重修。1298年又有緬甸人重修此寺。其後在哈爾茄尼毗哈發現的刻文,其時間為1202年。該刻文已由茄耶薩瓦耳譯成英文,刊載於毗哈爾與奧里薩研究會雜誌上(六卷)。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四十四;《中阿含》卷五十六〈羅摩經〉;《大唐西域記》卷八;《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
閉關
我國佛教徒的修學方式之一。指在一定期間內,在某一場所所作的閉門修持或研學。閉關期間的作息內容及方法,依目標或宗派之差異而有不同。或修淨土,或修禪,或修密,甚或閱藏研佛等等。一般而言,閉關期間必須有護關者,且素食、禁語、禁足(不出關房)。然在必要時亦可破例(如生病就醫、修持發生問題須請示善知識……等),而特殊性的閉關(如密教之生死關、黑關)則另有規定。閉關之期限,依個人所修之不同目標而有差異,有僅七日之短期方便關,亦有長達數十年,甚或不證悟則永不出關者。
◎附︰陳健民〈閉關細談〉(摘錄自《漢譯佛法精要原理實修之體系表》)
方便關有種種條件,大約言之可分為︰(A)時間方便。(B)地點方便。(C)目標方便。
(A)時間方便︰比方說在家居士還要上班做事,時間不多,比如我年輕教書時,只能利用學校寒暑假閉關。為了完整的閉關,我就要出家,但是未蒙家長許可,並且自己發不起大決心,所以錯過了。這都是不合規矩、太方便了。但是比起寒暑假也不閉關總是要好些,所謂聊勝於無。所以方便閉關不是真正閉關,是為了方便沒有時間的人而設的。(中略)
(B)地點方便︰有的廟子裡沒有關房,有的雖有關房,不准俗人進去,故有地點之方便,在工廠裡也設了關房。然依密(勒日巴)祖師之規矩則只有三種地方可以︰尸陀林、岩洞與高山。密祖雖是密宗,他說的規矩難道不能作算嗎﹖依文佛的事蹟,他最先是在雪山,後來到尼連河畔,也是有風水的寂靜地方,當時菩提伽耶並無街巿,當我參觀那爛陀大學時,他們有一間一間像關房的房間,裡面只有一個床,讀、寫、坐、臥都在這個床上,並且床是矮窄,合於不坐高廣大床之規定。
(C)目標方便︰目的不同,不是為了解決廣義閉關中所提的生死大事的問題。(中略)
正式閉關前應先具備的重要條件︰
(A)顯教方面,最重要的是四念處之思想基礎︰此由三十七道品中可知。(閉關裡頭最要緊的是習定,因此習定的材料,便是閉關的材料)三十七道品是小、大乘都注重的。而三十七道品的次第也從無錯亂,都是由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直到七覺支、八正道。(中略)
(B)密宗方面閉關應先具備的重要條件是四根本︰本來佛法三寶指佛、法、僧。密宗三根本則指上師、本尊及護法。敝人曾著論闡明實有加入空行母成為四根本的必要性。密宗的四加行、皈依、大禮拜、百字明、供曼達是關房內要做的事。若是在閉關前能在聞思上先了解四根本的意義,則做起四加行來效果自然會更好。所謂四根本即是︰
甲、上師為加持根本。
乙、本尊為成就根本。
丙、空行為空樂根本。
丁、護法為事業根本。(中略)
正式閉關那些是重要方法﹖
(A)結界
甲、顯教──顯教的結界只是規定以關房為行者的活動範圍。關房門外則設四大天王像或牌位,以為守護。天王的面朝外以警戒。
乙、密教──密宗行人要行火供、煙供,因此結界範圍較廣,包括關房外之空地,但此空地仍要以圍牆遮開外界,行者不能見人。關房外亦設四大天王之位,詳細結界方法請參閱《密乘法海》根本部第二集內之專修護關壇法。
(B)立壇
甲、顯教──隨所修法而有不同。如目的為持誦《藥師經》,則於東方牆上安藥師如來聖像;如閉關念佛,則於西方牆上安阿彌陀佛聖像。餘可類推。
乙、密教──關房內要建立壇城。各本尊之壇城形式、方位各別,並有其一定之建構法則,詳見各該本尊之壇城儀軌中,建何壇城則依所修法之本尊而定。
(C)禁戒
甲、環境︰此即指結界之範圍內,又可分為下列數種︰
(一)依紅教修「且卻」、「妥噶」之特殊方便而分,有︰
(1)白關︰即關房可開門窗,見天日,一般皆為此類。
(2)紅關︰即關房通氣但不見天日,房內只點一盞燈。(當行者已得普賢王如來灌頂,能於白關中見金剛鍊,則可進修此關,務使在白關中能見之金剛鍊,於此紅關中亦可見到。)
(3)黑關︰此種關房有一定之建築法,能通氣,但絲毫不見光。目的是使紅關中能見金剛鍊者於全黑中亦能見,並將空色引入自身內,如果不能引入自身,則不必閉黑關,此點許多人弄錯了,所以都未成功。(曲肱齋《知恩集》中有黑關七日成佛之法,可參閱。)
(二)依密勒日巴祖師之規定,則下列三種地方都應該要去閉關︰
(1)尸陀林︰西藏──爵朗巴派,即傳施身法的,他們只住尸陀林,並且住一處不能連續超過七天。修大手印、大圓滿的行者應有住尸陀林的訓練。一則可以修施身,證空性;二則利用鬼神為道,修驚駭與空性的配合。此種行者住尸陀林之長短則無限制。住尸陀林則不免見到人,全憑行者自己禁語、獨處。
(2)岩洞︰要選洞口向南的。此種關無門可閉。岩洞應在人跡罕到之處,野獸自知趨避此類行者;老虎之類,除非是來皈依並不敢來犯。
(3)最高雪山︰此種地方全年是無雲晴空,因山比雲高,有大風或落晴雪。這種晴空便於修大手印、大圓滿。
一般真正閉關的人都守密祖這些規定。
(三)依禪宗而言,未開悟前要參訪行腳,不許閉關。
(1)開悟後,要住房子閉關,直到破初關,才出來。
(2)初關破後,要住山,結界之山內可以任意來去,直到破重關。
(3)重關破後,則住鬧巿,在聲色場合,如戲院、賭場、妓院中調練,或往屠宰場附近參觀,直至破了末後牢關成佛。禪宗行人到此調練地步,不需氣功,只以空性定力就可達到明點不漏失,因其三昧定力亦可控制氣功與貪心,此時已離成佛不遠矣。
乙、關中生活情形︰上面提到過方便關,這種結緣,聊勝於無的關,隨各人自主,也可讀書,也可有侍從,也可請醫師診病等等。但至少要做到禁語、禁足和立功課表這三點。如果連這點起碼的禁戒都沒有,就和不閉關一樣了。
至於究竟的生死關,則沒有二途,一直閉到死或成就,或者剋期取證,要立定目標,不達到則不出關。
生死關中的飯食,是葷是素,要依所修法而定。不但不能看一般的書報,連經書都要與所定的目標有關才能讀。不能與外界通訊、通話。醫藥則全賴祈禱。有時病尚未發,佛菩薩已先賜藥方了。媽幾腦準祖師的兒子閉關時,她也是吩附護法守護後即離去,並不再來管他的日用所需。結果到原先預備的東西用完時,護法就出現來供養了。關中不許有侍者,所以飲食要自理。有修三灌之力量的行者,才可帶空行母閉關,但還是一樣要禁語、禁足,不接見訪客。
結論
總之,要閉關的人在未閉關前要︰
(A)知道過去大成就者閉關的情形(此由傳記中可以得知),從中得到教訓,作為借鏡。
(B)對得四種根本的先決條件要明白,要注重。
(C)自己檢討,平時是否有護法之感應;若無,則閉關時易遭魔障。
在開始閉關時,要考察自己的動機是否正大純潔﹖不能含有私人慾望,否則必遭魔障,甚至是護法為護正法而作障。真正純正之動機必須是為了救一切眾生,紹隆佛種,成正等正覺。動機純之又純,上不愧天,下不愧地,中不愧心,方能得天龍八部之歡喜護持。
德清
明末四大師之一,世稱憨山大師。俗姓蔡,安徽全椒人。年二十,投南京報恩寺出家,住持西林命法孫俊公教他讀《法華經》,四月即能背誦。西林見他聰穎,為延師教讀《四書》、《易經》及古文詩賦。因此他在童年即能寫詩作文。
嘉靖四十三年(1564),他謁雲谷(法谷)於攝山棲霞寺,獲讀《中峰廣錄》,大為感動,因決意學禪。同年冬又從無極(明信)聽講《華嚴玄談》並受具足戒;因仰慕清涼,自號為「澄印」。過了幾年,報恩寺設立義學,教育僧徒,他被延為教師,其後又應聘至鎮江金山寺教館二年。
隆慶五年(1571),他北遊參學,先至北京聽講《法華》和唯識,並參徧融(真圓)、笑巖(德寶)二巨匠,請示禪要。繼往遊五台山,見北台憨山風景奇秀,即有取為自號之意。不久又回北京西山,獲識當時名士王鳳洲、汪次公、歐楨伯等,以詩文相唱酬。
萬曆二年(1574)他又離京行腳,遊嵩山、洛陽,至山西蒲州會見妙峰,和他同上五台山,居北台之龍門,專事參禪。萬曆四年,袾宏遊五台山,特訪他敘談五日而別。萬曆九年神宗慈聖太后派人至五台山設「祈儲道場」並修造舍利塔,他和妙峰共建無遮會為道場迴向。越年在山講《華嚴玄談》,聽眾近萬人。
萬曆十一年,他赴東海牢山(山東勞山)那羅延窟結廬安居,開始用憨山為別號。皇太后遣使送三千金為他建庵居住,時山東遭災荒,他即建議將此費全數施與孤苦。萬曆十四年,神宗印刷大藏經十五部分送全國名山,慈聖太后特送一部與東海牢山,因無處安置,又施財修寺,稱海印寺。這一年真可(達觀)與弟子道開為刻藏事特來訪他,住了兩旬而去。萬曆二十年,他訪達觀於房山上方山,同遊石經山,巡禮隋‧靜琬所刻石經。時靜琬塔院為僧所賣,達觀出資贖回,德清為撰〈復涿州石經山琬公塔院記〉(現存)。
萬曆二十三年,神宗不滿意皇太后為佛事耗費巨資,恰恰太后又派了個當時大臣所忌的使者送經到牢山,這樣就遷罪於德清。他剛從北京回來,就被捕下獄,結果以私創寺院罪名充軍去廣東雷州。他於十月間攜侍者福善南行,至韶關,入曹溪南華寺禮六祖肉身,越三年三月到達雷州。時雷州旱荒,饑民死亡載道,他發動群眾掩埋並建濟度道場。八月間,鎮府令他還廣州,當地官民仰慕他的學德,經常有人去訪問他。他即以罪犯服裝登座為眾說法,創開嶺南的佛教風氣。
萬曆二十八年秋,南韶長官祝公請他入曹溪,時南華寺衰落已久,他到寺後,開闢祖庭,選僧受戒,設立僧學,訂立清規,一年之間,百廢俱興。萬曆三十一年,達觀在京師因「妖書」事,被捕下獄,又累及德清,仍被遣還雷州。這中間他曾渡海遊海南島,訪蘇東坡故居,作《瓊海探奇記》。
萬曆三十四年八月,明廷大赦,德清於是再回曹溪。他為復修南華寺大殿,自往端州採運大木。有僧挾嫌誣他私用淨財,訟於按察院,他船居芙蓉江上二年待訊,大病幾死。後來雖真相大白,他卻堅決辭去曹溪的住持,至廣州長春庵,為眾講經。
萬曆四十一年,他從廣州至衡陽,居靈湖萬聖寺。緇素又在寺傍為他建成壇華精舍。他在衡陽寫成了《楞嚴通議》、《法華通議》、《起信論略疏》,並自開講。
萬曆四十四年四月,他離湖南,至九江,登廬山。九江四眾弟子為建靜室於五乳峰下,他很愛其環境幽寂,有終老其地之意。後到徑山,即為達觀舉行荼毗佛事並撰塔銘。
萬曆四十五年正月,他又去杭州雲棲寺為袾宏作〈蓮池大師塔銘〉。時各地僧徒領袖在西湖集會歡迎他,盛況一時。歸途經蘇州,華嚴學者巢松、一雨請入華山遊覽。又被弟子洞聞、漢月及居士錢謙益迎至常熟虞山,說法於三峰清涼寺。同年五月回廬山。
這時九江眾弟子為他在五乳峰下擴建道場,他即命名為法雲寺,於此為眾開講《法華》、《楞嚴》、《金剛》、《起信》、《唯識》諸經論,並效遠公六時禮念,專心淨業。又為繼續華嚴一宗的遺緒,據《清涼疏鈔》撰成《華嚴經綱要》八十卷。
天啟二年(1622)十二月他受請回到曹溪,為眾說戒講經,次年十月十一日圓寂於南華寺,壽七十八歲。崇禎十三年(1640),弟子等將其遺骸漆布升座,安放塔院,即今曹溪南華寺內供奉的憨山肉身像(劉起相《本師憨山大和尚靈龕還曹溪供奉始末》)。
曹溪原是中國禪宗的祖庭,但到了明末久已荒廢,經德清銳意經營,始恢復舊觀,因此,他被稱為曹溪中興祖師。
德清一生弘法,所度弟子很多。經常隨侍他的出家弟子有福善、通炯等。顓愚(觀衡)入曹溪請益後,退居南岳,為一方宗師,也是他的弟子。當時士大夫如汪德玉、吳應賓、錢謙益、董其昌、屠赤水等,也都對他非常敬仰。
德清早年詩文和書法都很知名。他說古人都以禪比詩,不知詩乃真禪。他認為陶淵明、李太白的詩境玄妙,在不知禪而有禪味,若王維的詩多雜佛語,後人雖誇他善禪,不過是文字禪而已(《夢遊集》卷三十九〈雜說〉)。他在《夢遊集》的〈雜說〉中敘自己的書法說(卍續127‧776上)︰「余平生愛書晉唐諸帖,或雅事之。宋之四家(即蘇、黃、米、蔡)猶未經思。及被放海外,每想東坡居儋耳時桄榔庵中風味,不覺書法近之。」德清一生很有文名,他往來南北,多為人撰寫碑記塔銘,所作序跋題贊亦不少。
他博通內外學,他的著作有︰《觀楞伽經記》八卷、《楞伽補遺》一卷、《華嚴經綱要》八十卷、《法華擊節》一卷、《金剛經決疑》一卷、《圓覺經直解》二卷、《般若心經直說》一卷、《大乘起信論疏略》四卷、《大乘起信論直解》二卷、《性相通說》二卷(卷上為《百法明門論論義》,卷下為《八識規矩頌通說》)、《肇論略注》六卷、《道德經解》(一名《老子解》)二卷、《觀老莊影響說》一卷、《莊子內篇注》四卷、《大學中庸直解指》一卷、《春秋左氏心法》一卷、《夢遊詩集》三卷、《曹溪通志》四卷、《八十八祖道影傳贊》一卷、《憨山老人自敘年譜實錄》二卷等。德清寂後,由門人福善、通炯、劉起相編輯刊行的有《憨山老人夢遊集》四十卷(現流通本五十五卷)。這些著作都被收入明方冊本《續藏》。
他的思想學說,表現在許多方面,並不拘守一宗一派。吳應賓認為「縱其樂說無礙之辯,曲示單傳,而熔入一塵法界,似圭峰(宗密);解說文字般若,而多得世間障難,似覺範(慧洪);森羅萬行以宗一心,而產無生往生之土,又似永明(延壽)」。
他最初在南京從無極聽《華嚴玄談》,繼入攝山從雲谷學禪。雲谷是禪淨兼修而又深達華嚴的大德,德清受他的影響最深。所以他雖是禪門宗匠,而極力倡導禪淨一致,尤致意於華嚴。他說︰古人說參禪、提話頭,都是不得已。公案雖多,唯獨念佛審實的話頭,塵勞中極易得力。他謫居廣州時,即集信徒結社,授以念佛三昧,教以專心淨業,月會以期,立有規制。晚年在廬山法雲寺,又效慧遠修六時淨業。他主張禪淨雙修,認為(卍續127‧267下)︰「參禪看話頭一路,最為明心切要。(中略)是故念佛參禪兼修之行,極為穩當法門。」
德清
德清對坐禪念佛也有他的特別見解,他說(卍續127‧411下)︰「所云坐禪,而禪亦不屬坐。若以坐為禪,則行住四儀又是何事﹖殊不知禪乃心之異名,若了心體寂滅,本自不動,又何行坐之可拘﹖茍不達自心,雖坐亦剩法耳。定亦非可入,若有可入,則非大定。所謂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又何出入之有﹖他教人念佛說(卍續127‧234下)︰「今所念之佛,即自性彌陀,所求淨土,即唯心極樂。諸人茍能念念不忘,心心彌陀出現,步步極樂家鄉,又何必遠企於十萬億國之外,別有淨土可歸﹖」
德清在佛教內主張禪淨雙修,對外又宣傳儒、道、釋三教的調和。他在《道德經解》卷頭〈觀老莊影響論〉中,極力主張調和三教的思想。他說(卍續127‧777下)︰「為學有三要︰所謂不知春秋,不能涉世;不精老莊,不能忘世;不參禪,不能出世。」(林子青)
◎附一︰〈德清簡介〉(摘錄自《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三卷第二冊)
德清在佛教上雖宗禪宗,但也極力提倡禪淨兼修,特別是到晚年更為突出,他說︰「念佛參禪兼修之行,極為穩當法門。」(《憨山老人夢遊集》卷五〈示劉存赤〉)在禪淨兼修中,他又調和禪、淨而使其一致,認為︰「今所念之佛,即自性彌陀;所求淨土,即唯心極樂。諸人茍能念念不忘,心心彌陀出現,步步極樂鄉,又何必遠企於十萬億國之外,別有淨土可歸耶!」(同上卷二〈示優婆塞結念佛社〉)但這實際上是以禪宗的明心見性,見性成佛的理論去改造淨土往生佛國的思想。同時,德清也十分重視教門理論,認為禪不離教,而教即是禪。他說,他所作《楞伽筆記》、《楞嚴懸鏡》等經注,「是皆即教乘而指歸向上一路」。(同上卷十九〈刻起信論直解序〉)因此,他也極力調和禪教、性相的對立,認為「雖性相、禪教皆顯一心之妙」,「是則毀相者不達法性,斥教者不達佛心」。(同上卷二十五〈西湖淨慈寺宗鏡堂記〉)
德清學通內外,對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都有一定的了解,他竭力鼓吹三教一理,三聖同體,調和儒、佛、道思想。他曾說︰「嘗言為學有三要,所謂不知春秋,不能涉世;不精老、莊,不能忘世;不參禪,不能出世。此三者,經世、出世之學備矣,缺一則偏,缺二則隘,三者無一而稱人者,則肖之而已。」(同上卷三十九〈學要〉)他以佛教理論來解釋儒、道思想,所作《觀老莊影響論》、《道德經解》、《莊子內篇注》,以及《大學直指》、《中庸直指》、《大學綱目決疑》等,都有一定的影響,他甚至認為︰「孔、老即佛之化身也」。(同上卷四十五〈道德經解發題〉)「三聖無我之體,利生之用皆同。」(同上)「若以三界唯心,萬法唯識而觀,不獨三教本來一理,無有一事一法不從此心所建立。」(同上〈觀老莊影響論〉)
◎附二︰錢謙益〈大明海印憨山大師廬山五乳峰塔銘〉(摘錄自《憨山老人夢遊集》卷五十五)
我神宗顯皇帝,握金輪以御世,推慈聖皇太后之志,崇奉三寶,以隆顧養。上春秋鼎盛,前星未耀,慈聖以為憂,建祈儲道場於五臺山,妙峰登公與憨山大師,實主其事,光宗貞皇帝遂應期而生。於是二公名聞九重,如優曇鉢華,應現天際。妙峰不出王舍城,大作佛事,而大師有雷陽之行。其機緣所至,橫見側出,固非凡情之可得而測也。大師之遷化於曹溪也,大宗伯宣化蕭公,親見其異,為余道之。已而南海陳迪祥以行狀來謁余表塔。余曰︰「有吾師宣化公在,他日請為第二碑。」又明年乙丑,其弟子居廬山者曰福善,奉全身歸五乳,而留爪髮於曹溪,走書來告曰︰「大師東遊,得子而憙曰︰剎竿不憂倒卻矣。燈炧月落,晤言亹亹,所以付囑者甚至,塔前之銘,非子誰宜為﹖」余何敢復辭。
謹按,師諱德清,族蔡氏,全椒人也。父彥高,母洪氏。夢大士抱送而生。七歲,叔父死,屍於床,問母從何處去,即抱死生去來之疑。九歲,能誦《普門品》。年十二,辭親入報恩寺,依西林和尚,內江趙文肅公摩其頂曰︰兒他日人天師也。十九祝髮,受具戒於無極某公。聽講《華嚴玄談》,至十玄門,海印森羅常住處,悟法界圓融無盡之旨,慕清涼之為人,字曰澄印。從雲谷會公縛禪於天界寺,發憤參究,疽發於背,禱護伽藍神,願頌《華嚴》十部,乞假三月以畢禪期。禱已熟寐,晨起而病良已。三月之內,恍在夢中,出行巿中,儼如禪坐,不見巿有一人也。
雪浪恩公,長於師一歲,相依如無著、天親。嘉靖丙寅,寺燬於火,誓相與畜德俟時,以期興復。師既巋然出世,而雪浪卒為大論師修治故塔,稍酬誓願焉。師嘗聽講於天界,廁溷清除,了無人蹟。意主東淨者,非常人也。訪之,一黃面病僧,目光激射,遂與定參訪之約。質明,則已行矣,即妙峰登公也。師以江南習氣輭暖,宜入冬冰夏雪,苦寒不可耐之地,以痛自摩厲,遂飄然北邁。天大雪,乞食廣陵巿中曰︰吾一鉢足以輕萬鍾矣。抵京師,妙峰衣褐來訪,鬚髮鬖髿,如河朔估客,師望其眸子識之,相視一笑。參遍融貞公,融無語,惟張目直視。又參笑巖,巖曰︰「何方來﹖」曰︰「南方來。」巖曰︰「記得來時路否﹖」曰︰「一過便休。」巖曰︰「子卻來處分明。」遊盤山至千像峰石室,見不語僧,遂相與樵汲度夏,時萬曆元年癸酉也。
明年,偕妙峰結冬蒲參,閱《物不遷論》,至梵志出家,頓了旋嵐偃嶽之旨,作偈曰︰「死生晝夜,水流花謝,今日方知,鼻孔向下。」峰一見遽問師︰「何所得﹖」師曰︰「夜來見河中兩鐵牛,相鬥入水去,至今絕消息。」峰曰︰「且喜有住山本錢矣。」遇牛山法光禪師,坐參請益。法光發音如天鼓,師深契之。送師〈遊五台詩〉云︰「雪中師子騎來看,洞裏潛龍放去休。」且曰︰「知此意否﹖」要公不可捉死蛇耳。師居北臺之龍門,老屋數椽,在萬山冰雪中,春夏之交,流澌衝擊,靜中如萬馬馳驟之聲。以問妙峰,峰舉古人三十年聞水聲,不轉意根,當證觀音圓通語。師然之,日尋緣溪橫彴,危坐其上。初則水聲宛然,久之忽然忘身,眾籟闃寂,水聲不復聒耳矣。一日粥罷經行,忽立定,光明如大圓鏡,山河大地,影現其中。既覺,身心湛然,了不可得,說偈以頌之。
遊雁門,兵使胡君請賦詩,甫構思,詩句逼塞喉吻,從前記誦見聞,一瞬現前,渾身是口,不能盡吐。師曰︰「此法光所謂禪病也,惟睡熟可以消之。」擁衲跏趺,一坐五晝夜,胡君撼之不動,鳴擊子數聲,乃出定。默坐卻觀,如出入息,住山行腳,皆夢中事,其樂無以喻也。還山,刺血書《華嚴經》,點筆念佛,不廢應對,口頌手畫,歷然分明。鄰僧異之,牽徒眾來相嬲,已皆讚歎而去。嘗夢與妙峰夾侍清涼大師開示,初入法界圓融觀境,隨所演說,其境即現。又夢登彌勒樓閣聞說法,曰︰「分別是識,無分別是智;依識染,依智淨;染有生死,淨無諸佛。」自此,識智之分,了然心目也。
師既建祈儲道場,遂遠遁東海之牢山。慈聖命龍華寺僧瑞菴行求得之,遣使再徵不能致,賜內帑三千金。復固辭。使者不敢覆命,師曰︰「古有矯詔賑饑之事,山東歲凶,以此廣聖慈於饑民,不亦可乎﹖」使者持賑籍還報,慈聖感歎,率闔宮布金造寺,賜額曰海印。師詣京謝恩,為報恩寺請藏,上命師齎送,因以便歸省父母。寺塔放光累日,迎經之日,光如浮橋北度,經在塔光中行也。師還,以報恩本末具奏,曰︰「願日減膳羞百金,十年工可舉也。」慈聖許之。歲乙未,而黃冠之難作。師住山十三年,方便說法,東海彌離車地,咸向三寶,而黃冠以侵占道院,飛章誣奏,有旨逮赴詔獄。先是慈聖崇信佛乘,敕使四出,中人讒搆,動以煩費為言,上弗問也。而其語頗聞於外庭,所司遂以師為奇貨,欲以株連慈聖左右,並按前後檀施,帑金以數十萬計。拷掠備至,師一無所言。已乃從容仰對曰︰
「公欲某誣服易耳,獄成將置聖母何地乎﹖公所按數十萬,在縣官錙銖耳。主上純孝,度不以錙銖故,傷聖母心。獄成之後,懼無以謝聖母。公窮竟此獄,將安歸乎﹖」
主者舌吐不能收,乃具獄上。所列惟賑饑三千金,有內庫籍可考。慈聖及上皆大喜。坐私造寺院,遣戍雷州,非上意也。達觀可公,急師之難,將走都門,遇於江上,師曰︰「君命也,其可違乎!」為師作《逐客說》而別。
師度庾嶺,入曹溪,抵五羊,赭衣見粵帥,就編伍於雷州。歲大疫,死者相枕籍,率眾掩埋,作廣薦法會,大雨平地三尺,癘氣立解。參政周君,率學子來扣擊,舉通乎晝夜之道而知發問,師曰︰「此聖人指示人,要悟不屬生死一著耳。」周君憮然擊節。粵之孝秀馮昌歷輩,聞風來歸,師擬大慧冠巾說法,構禪室於壁壘間。說《法華》,至寶塔示現,娑婆華藏,涌現目前,開悟者甚眾。居粵五年,乃克住錫曹溪。歸侵田,斥僦舍,屠門酒肆,蔚為寶坊,緇白坌集,攝析互用,大鑒之道,勃焉中興。甲寅夏,師在湖東,慈聖賓天,詔至慟哭,披剃返僧服。又二年,念達觀法門死生之誼,赴葬於雙徑,為作荼毗佛事。箴吳越禪人之病,作《擔板歌》。弔蓮池宏公於雲棲,發揮其密行,以示學者。自吳門返廬山,結庵五乳峰下,效遠公六時刻漏,專修淨業。居四年,復往曹溪。天啟三年癸亥,宣化公赴召來訪,劇談信宿,公謂師色力不難百歲,更坐二十餘夏如彈指耳。師笑曰︰「老僧世緣將盡,幻身豈足把翫哉!」別五日,果示微疾。韶陽守張君來問,師力辭醫藥,坐語如平時。既別,沐浴焚香,集眾告別,危坐而逝,十月三十一日也。曹溪水忽涸,百鳥哀鳴,夜有光燭天。三日入龕,面顏發紅,鬚髮皆長,鼻端微汗,手足如綿。僧徒驚告,謂師復生。蕭公語餘,衰老赴闕,跋涉二萬里,何所為哉﹖天殆使為師作末後證明耳。嗚呼!知言哉!
師長身魁碩,氣宇堂堂,所至及物利生,機用善巧,如日晅雨潤加被而人不知。山東再饑,師盡發其囷,親泛舟至遼東糴豆,以賑旁山之民,咸免捐瘠。稅使與粵帥有隙,嗾巿民以白艚作難,群噪圍帥府,師緩頰諭稅使解圍,不動聲色,會城以寧。珠船千艘,罷採不歸,剽掠海上,而開礦之役,繹騷尤甚。採使謁曹溪,使以佛法攝受,徐為言開採利害。由是,珠船罷採不入海,而礦額令有司歲解。制府戴公詒書謝曰︰「吾乃今知佛祖慈悲之廣大也。」師為余言,居北臺,大雪高於屋數丈,昏夜可鑑毛髮,堅坐待盡,身心瑩然。遲明,塔院僧穴雪以入,相攜行雪洞中里許乃出。當詔獄拷治時,忽入禪定,榜箠刺爇,若陷木石。逾年在雷陽,聞侍者趣呼,逮繫毒楚卒發,幾無完膚,此《楞伽筆記》所由作也。師東遊至嘉興楞嚴寺,萬眾圍繞,有隸人如狂易狀,博顙不已,曰︰「我寺西仲秀才也,身死尚在中陰,聞肉身菩薩出世,附隸人身求解脫耳。」師為說三皈五戒,問︰「解脫否﹖」曰︰「解脫竟。」懜然而覺,師之樹大法幢,為人天眼目,豈偶然哉﹖
師世壽七十八,僧臘五十九,前後得席弟子甚眾。從師於獄,職納橐饘者,福善也;終始相依於粵者,善與通烔、超逸、通岸也。貴介子弟,剜臂然燈,以求師道,現大士像於瘡痂中,而坐脫以去者,即墨黃納善也;粵士歸依者,馮昌歷為上首,御史王安舜,孝廉劉起相、陳迪祥、歐文起、梁四相、龍璋,皆昌歷之徒也。師所著有《楞伽筆記》、《華嚴綱要》、《楞嚴懸鏡》、《法華擊節》、《楞嚴法華通議》、《起信唯識解》若干卷、《觀老莊影響論》、《道德經解》、《大學中庸直指》、《春秋左氏心法》、《夢遊集》又若干卷。嗟乎!師於世間文字,豈必不逮古人﹖有不逮焉,亦糟粕耳。師於出世間義諦,豈必不合古人﹖有不合焉,亦皮毛耳。惟師夙乘願輪,以大悲智入煩惱海,以無畏力處生死流,隨緣現身,應機接物,末後一著,全體呈露。後五百年,使人知有一大事因緣,是豈可以語言情見,擬議其短長者哉﹖是故,讀師之書,不若聽師之言,聽師之言,又不若周旋瓶錫,夷考其生平,而有以知其願力之所存也。謙益下劣鈍根,荷師記莂,援據年譜行狀,以書茲石。其詞寧繁而不殺者,欲以示末法之儀的,啟眾生之正信也。銘曰︰
「人生出沒,五濁世間,生死之涂,屹立重關。重關峻復,誰不退墮﹖師子奮迅,一擲而過。濟河焚舟,懸車束馬,一鉢飛渡,誰我禦者!冰山蟄伏,雪窖沉埋,冰解凍釋,水流花開。光明四照,上徹帝閽,榮名利養,匪我思存。震霆赫怒,我性不遷,桁楊木索,說法熾然。覺範朱崖,妙喜梅州,雷陽萬里,謂我何求!軍持應器,橫戈杖錫,毀形壞衣,古有遺則。大鑒重徽,靈昭不昧,屈㫬之衣,如施晝饋。師之示現,如雲出谷,觸石膚寸,雨不待族。雲歸雨藏,山川自如,孰執景光,以窺太虛。福德巍峩,文句璀璨,視此肉身,等一真幻。匡山不來,曹溪不去,塔光炳然,長照覺路。」
天啟七年丁卯九月朔,常熟幅巾弟子錢謙益謹述。
◎附三︰德清〈初心修悟要法〉(摘錄自《憨山老人夢遊集》卷二〈答鄭崐巖中丞〉。此處之標題及子目,依聖嚴《禪門修證指要》書中所加者)
(一)如何修悟
若論此段大事因緣,雖是人人本具,各各現成,不欠毫髮。爭奈無始劫來,愛根種子,妄想情慮,習染深厚,障蔽妙明,不得真實受用,一向只在身心世界妄想影子裏作活計,所以流浪生死。佛祖出世,千言萬語,種種方便,說禪說教,無非隨順機宜,破執之具,元無實法與人。
所言修者,只是隨順自心,淨除妄想習氣影子。於此用力,故謂之修。若一念妄想頓歇,徹見自心,本來圓滿光明廣大。清淨本然,了無一物,名之曰悟。非除此心之外,別有可修可悟。以心體如鏡,妄想攀緣影子,乃真心之塵垢耳。故曰想相為塵,識情為垢。若妄念消融,本體自現,譬如磨鏡,垢淨明現,法爾如此。
但吾人積劫習染堅固,我愛根深難拔,今生幸托本具般若,內薰為因,外藉善知識引發為緣,自知本有,發心趣向,志願了脫生死,要把無量劫來,生死根株,一時頓拔,豈是細事。若非大力量人,赤身擔荷,單刀直入者,誠難之難。古人道︰「如一人與萬人敵」,非虛語也。
(二)修悟下手處
大約末法修行人多,得真實受用者少。費力者多,得力者少。此何以故﹖蓋因不得直捷下手處,只在從前見聞知解言語上,以識情搏量,遏捺妄想,光影門頭做工夫。先將古人玄言妙語,蘊在胸中,當作實法,把作自己知見。殊不知,此中一點用不著。此正謂依他作解,塞自悟門。
如今做工夫,先要剗去知解,的的只在一念上做,諦信自心,本來乾乾淨淨,寸絲不掛;圓圓明明,充滿法界;本無身心世界,亦無妄想情慮。即此一念,本自無生。現前種種境界,都是幻妄不實,唯是真心中所現影子。如此勘破,就於妄念起滅處,一覷覷定,看他起向何處起,滅向何處滅。如此著力一拶,任他何等妄念,一拶粉碎,當下冰消瓦解,切不可隨他流轉,亦不可相續。永嘉謂︰「要斷相續心」者此也。蓋虛妄浮心,本無根緒,切不可當作實事,橫在胸中。起時便咄,一咄便消。切不可遏捺,則隨他使作,如水上葫蘆。只要把身心世界,撇向一邊,單單的的,提此一念,如橫空寶劍,任他是佛是魔,一齊斬絕,如斬亂絲。赤力力挨拶將去,所謂「直心正念真如」,正念者,無念也。能觀無念,可謂向佛智矣。
修行最初發心,要諦信唯心法門。佛說「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多少佛法,只是解說得此八個字。分明使人人信得及,大段聖凡二途,只是唯自心中,迷悟兩路。一切善惡因果,除此心外,無片事可得,蓋吾人妙性天然,本不屬悟,又何可迷﹖如今說迷,只是不了自心本無一物,不達身心世界本空,被他障礙,故說為迷。一向專以妄想生滅心,當以為真,故於六塵境緣,種種幻化,認以為實。如今發心趣向,乃返流向上一著,全要將從前知解,盡情脫去,一點知見巧法用不著,只是將自己現前身心世界,一眼看透,全是自心中所現浮光幻影。如鏡中像,如水中月。觀一切音聲,如風過樹;觀一切境界似雲浮空。都是變幻不實的事。不獨從外如此,即自心妄想情慮,一切愛根種子,習氣煩惱,都是虛浮幻化不實的。
如此深觀,凡一念起,決定就要勘他箇下落,切不可輕易放過,亦不可被他瞞眛。如此做工夫,稍近真切。除此之外,別扯玄妙知見巧法來逗湊。全沒交涉。就是說做工夫,也是不得已。譬如用兵,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古人說參禪提話頭,都是不得已。公案雖多,唯獨念佛審實的話頭,塵勞中極易得力。雖是易得力,不過如敲門瓦子一般,終是要拋卻,只是少不得用一番。如今用此做工夫,須要信得及,靠得定,咬得住。決不可猶豫,不得今日如此,明日又如彼,又恐不得悟,又嫌不玄妙。者些思算,都是障礙,先要說破,臨時不生疑慮。
至若工夫做得力處,外境不入,唯有心內煩惱,無狀橫起,或慾念橫發,或心生煩悶,或起種種障礙,以致心疲力倦,無可奈何。此乃八識中含藏無量劫來,習氣種子,今日被工夫逼急,都現出來。此處最要分曉,先要識得破,透得過,決不可被他籠罩,決不可隨他調弄,決不可當作實事。但只抖擻精神,奮發勇猛,提起本參話頭,就在此等念頭起處,一直捱追將去。我者裏元無此事,問渠向何處來﹖畢竟是甚麼﹖決定要見箇下落。如此一拶將去,只教神鬼皆泣,滅跡潛踪,務要趕盡殺絕,不留寸絲。如此著力,自然得見好消息。
若一念拶得破,則一切妄念,一時脫謝。如空華影落,陽焰波澄,過此一番,便得無量輕安,無量自在,此乃初心得力處。不為玄妙,及乎輕安自在,又不可生歡喜心。若生歡喜心,則歡喜魔附心,又多一種障矣。至若藏識中習氣愛根種子,堅固深潛,話頭用力不得處,觀心照不及處。自己下手不得,須禮佛、誦經、懺悔、又要密持咒心,仗佛密印,以消除之,以諸密咒,皆佛之金剛心印,吾人用之,如執金剛寶杵,摧碎一切物,物遇如微塵。從上佛祖,心印祕訣,皆不出此。故曰「十方如來,持此咒心,得成無上正等正覺。」然佛則明言,祖師門下,恐落常情,故祕而不言,非不用也。此須日有定課,久久純熟,得力甚多,但不可希求神應耳。
(三)解悟與證悟
凡修行人,有先悟後修者,有先修後悟者。然悟有解證之不同。
若依佛祖言教明心者,解悟也。多落知見,於一切境緣,多不得力,以心境角立,不得混融,觸途成滯,多作障礙。此名相似般若,非真參也。
若證悟者,從自己心中樸實做將去,逼拶到山窮水盡處,忽然一念頓歇,徹了自心。如十字街頭見親爺一般,更無可疑;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亦不能吐露向人,此乃真參實悟,然後即以悟處融會心境,淨除現業、流識、妄想、情慮,皆鎔成一味真心。此證悟也。
此之證悟,亦有深淺不同,若從根本上做工夫,打破八識窠臼,頓翻無明窟穴,一超直入,更無剩法。此乃上上利根,所證者深。其餘漸修,所證者淺。
最怕得少為足,切忌墮在光影門頭。何者﹖以八識根本未破,縱有作為,皆是識神邊事。若以此為真,大似認賊為子。古人云︰「學道之人不識真,只為從前認識神。無量劫來生死本,癡人認作本來人。」於此一關,最要透過。
所言頓悟漸修者,乃先悟已徹,但有習氣,未能頓淨。就於一切境緣上,以所悟之理,起觀照之力,歷境驗心,融得一分境界,證得一分法身,消得一分妄想,顯得一分本智。是又全在綿密工夫,於境界上做出,更為得力。
(四)修悟六原則
凡利根、信心勇猛的人,修行、肯做工夫,事障易除,理障難遣。此中病痛,略舉一二。
第一、不得貪求玄妙
以此事本來,平平貼貼,實實落落,一味平常,更無玄妙。所以古人道︰「悟了還同未悟時,依然只是舊時人,不是舊時行履處。」更無玄妙。工夫若到,自然平實。蓋由吾人知解習氣未淨,內薰般若,般若為習氣所薰,起諸幻化,多生巧見,綿著其心,將謂玄妙,深入不捨。此正識神影明,分別妄見之根,亦名見刺。比前麤浮妄想不同,斯乃微細流注生滅,亦名智障,正是礙正知見者,若人認以為真,則起種種狂見,最在所忌。
第二、不得將心待悟
以吾人妙圓真心,本來絕待,向因妄想凝結,心境根塵,對待角立,故起惑造業。今修行人,但只一念放下身心世界,單單提此一念向前,切莫管他悟與不悟,只管念念步步做將去,若工夫到處,自然得見本來面目,何須早計﹖若將心待悟、即此待心、便是生死根株。待至窮劫,亦不能悟,以不了絕待真心,將謂別有故耳。若待心不除,易生疲厭,多成退墮,譬如尋物不見,便起休歇想耳。
第三、不得希求妙果
蓋眾生生死妄心,元是如來果體。今在迷中,將諸佛神通妙用,變作妄想情慮,分別知見;將真淨法身,變作生死業質;將清淨妙土,變作六塵境界。如今做工夫,若一念頓悟自心,則如大冶紅罏,陶鎔萬象。即此身心世界,元是如來果體;即此妄想情慮,元是神通妙用。換名不換體也。永嘉云︰「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若能悟此法門,則取捨情忘,欣厭心歇,步步華藏淨土,心心彌勒下生。若安心先求妙果,即希求之心,便是生死根本,礙正知見。轉求轉遠,求之力疲,則生厭倦矣。
第四、不可自生疑慮
凡做工夫,一向放下身心,屏絕見聞知覺。脫去故步,望前眇冥,無安身立命處。進無新證,退失故居。若前後籌慮,則生疑心,起無量思算,計較得失,或別生臆見,動發邪思,礙正知見。此須勘破,則決定直入,無復顧慮。大概工夫做到做不得,正是得力處,更加精采,則不退屈。不然則墮憂愁魔矣。
第五、不得生恐怖心
謂工夫念力急切,逼拶妄想,一念頓歇,忽然身心脫空,便見大地無寸土,深至無極,則生大恐怖。於此若不勘破,則不敢向前。或以此豁達空,當作勝妙,若認此空,則起大邪見,撥無因果,此中最險。
第六、決定信自心是佛
然佛無別佛,唯心即是。以佛真法身,猶若虛空,若達妄元虛,則本有法身自現,光明寂照,圓滿周遍,無欠無餘。更莫將心向外馳求,若捨此心別求,則心中變起種種無量夢想境界,此正識神變現,切不可作奇特想也。然吾清淨心中,本無一物,更無一念,凡起心動念,即乖法體。
今之做工夫人,總不知自心妄想,元是虛妄,將此妄想,誤為真實,專只與作對頭。如小戲燈影相似,轉戲轉沒交涉,弄久則自生怕怖。
又有一等怕妄想的。恨不得一把捉了,拋向一邊。此如捕風捉影,終日與之打交涉,費盡力氣,再無一念休歇時。纏綿日久,信心日疲,只說參禪無靈驗,便生毀謗之心,或生怕怖之心,或生退墮之心。此乃初心之通病也。此無他,蓋由不達常住真心,不生滅性,只將妄想認作實法耳。者裏切須透過,若要透得此關,自有向上一路。只須離心意識參,離妄想境界求。但有一念起處,不管是善是惡,當下撇過,切莫與之作對。諦信自心中本無此事,但將本參話頭,著力提起,如金剛寶劍,魔佛皆揮。此處最要大勇猛力、大精進力、大忍力,決不得思前算後,決不得怯弱。但得直心正念,挺身向前。自然巍巍堂堂,不被此等妄想纏繞。如脫鞲之鷹。二六時中,於一切境緣,自然不干絆,自然得大輕安,得大自在。此乃初心第一步工夫得力處也。
以上數則,大似畫蛇添足,乃一期方便語耳。本非究竟,亦非實法。蓋在路途邊,出門一步,恐落差別岐徑,枉費心力,虛喪光陰。必須要真正一門,超出妙莊嚴路,所謂「行步平正,其疾如風。」其所行履,可以日劫相倍矣。
要之,佛祖向上一路,不涉程途,其在初心方便,也須從者裏透過始得。
〔參考資料〕 《憨山大師傳》(《憨山老人夢遊集》卷五十三~卷五十五);《續稽古略》卷三;《續燈存稿》卷十二;江燦騰《晚明佛教叢林改革與佛學諍辯之研究》;郭朋《明清佛教》。
解脫
又作毗木叉、毗木底、木叉或木底等。脫離繫縛之意。原義指脫離束縛而得自在,其後隨著輪迴思想的發展,遂指脫離輪迴世界而進入絕對、永遠的世界。依據佛法本有之實踐論立場而言,解脫指遠離煩惱、定障等之繫縛,解脫的境地即為涅槃。
《大般涅槃經》卷五云(大正12‧392a)︰「真解脫者,名曰遠離一切繫縛。若真解脫離諸繫縛,則無有生,亦無和合。譬如父母和合生子。真解脫者則不如是,是故解脫名曰不生。」
又,《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謂︰「解」是離縛之意,「脫」是自在之意,解脫之體就是圓寂。
解脫有有為、無為二種,如《大毗婆沙論》卷二十八認為一切法中有二解脫,一是無為,即指擇滅;二是有為,乃指勝解。《大乘義章》卷一云(大正44‧468a)︰
「解脫有二,一者無為,二者有為。無為解脫直名木叉,有為解脫名毗木叉。是故相續解脫經言︰涅槃解脫名為木叉,五分法身有為解脫名毗木叉。」
此謂無為解脫之體即是擇滅涅槃,稱為木叉(mukti);有為解脫之體即是勝解,稱為毗木叉(vimokṣa)。
其中,有為解脫係與無學阿羅漢之正見相應的勝解,稱為無學支。即以大地法心所中的勝解為其體,故稱有為。此又有「時解脫」、「不時解脫」之別。如《大毗婆沙論》卷一0一云(大正27‧524c)︰
「無學勝解復有二種︰(一)時愛心解脫,即五種阿羅漢果所攝勝解,亦名時解脫。. 二不動心解脫,謂不動法阿羅漢果所攝勝解,亦名不時解脫。此二解脫各有二種︰(一)名心解脫,離貪愛故;(二)名慧解脫,離無咒。」
此謂阿羅漢六種姓中,前五種鈍根者必待時而解脫,故稱時愛心解脫或時解脫;第六不動法阿羅漢是利根,無需待時,故稱不動心解脫或不時解脫。又,此二者之中,由「無貪」之善根而離貪愛即稱為心解脫,由「無癡」之善根而離愚癡即稱為慧解脫。但此心及慧等二種都只解脫煩惱障,故總稱為慧解脫;相對地,煩惱及解脫二障合併斷除稱為俱解脫。如《俱舍論》卷二十五說,諸阿羅漢得滅定者稱為俱解脫,是由慧與定力解脫煩惱障與解脫障之故。《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云,定、慧二障完全能滅盡則稱俱解脫。
解脫本是一種一味,如來之解脫和阿羅漢等之解脫原來並無不同,但後世則謂三乘之解脫有等級之差。如《大智度論》卷一百所載,此解脫味有二種,一種是只為自身,二種是兼為一切眾生。雖然二者俱求一解脫門,卻有自利、利人之差別,因此乃有大小乘之不同。又,《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云(大正26‧83a)︰
「無礙解脫者,解脫有三種,一者於煩惱障礙解脫,二者於定障礙解脫,三者於一切法障礙解脫。是中,得慧解脫阿羅漢得離煩惱障礙解脫,共解脫阿羅漢及辟支佛得離煩惱障礙解脫,得離諸禪定障礙解脫。唯有諸佛具三解脫,所謂煩惱障礙解脫、諸禪定障礙解脫、一切法障礙解脫,總是三種解脫,故佛名無礙解脫。」
此外,空、無相、無願等三種三昧稱為三解脫,內有色觀諸色解脫等八背捨,稱為八解脫,又稱煩惱、邪見、熾然、陰界入等十種解脫為十解脫,又有︰有餘解脫、無餘解脫,或色解脫、受解脫、想解脫、行解脫、識解脫等種種分類。
◎附一︰印順〈解脫道必歸於空〉(摘錄自《性空學探源》第三章第一節)
近人有云︰佛法之發揚空義,與解脫生死有必然關係,這話很對。解脫,依聲聞教說,是前五蘊滅,後五蘊不再生起相續。所以解脫所得的無餘涅槃,經中都說是不生、不住、不可得。「生滅滅已,寂滅為樂」,一切法寂滅無生不可得,這顯示了解脫就是歸於畢竟空。不過,聲聞教中多用「無相」、「寂滅」等字樣,如稱涅槃為「無相界」等。但「終歸於空」與「終歸於滅」,歸結是相同的;空與無相,也沒有嚴格劃然的差別。如無相心三昧,一切有部學者也承認它就是空三摩地。另一方面說,生死解脫,雖只是蘊等法上無人我,但蘊等法若是實有,得無餘涅槃後又究竟如何﹖如是考察,就可以見到一切有為法的實有是成問題的。若說這些法都有實在體性,既有自性,無餘涅槃後沒有了因果,就應該還是存在。儘管一切有部的三世實有論者說︰涅槃時,現在法的作用剎那消滅後歸於過去;過去的在過去,未來的住未來,不再生起作用入現在位。這樣,一切法還是實有,只是法體恆住,不起作用,相續蘊聚不生就是了。到底這過未實有是難得理解的。尤其是過未無體論者,他們將一切業果都建立在現在;無餘涅槃是要消滅現在的惑業果報,泯寂五蘊。在過未無體論者看,現在法無,直等於一切法沒有,所以必然有一切盡歸於空的要求。若如後代真常論者在一切有為因果後面,建立一個常住不變的實在性,尚有可說;否則,無餘涅槃後生死的根本斷截了,蘊等諸法直不知其所往,所以經說︰「不見往東西南北四維上下而去!」這不是空是什麼﹖一切諸法,本是如幻的因果作用,有,只是如幻的有,當體本是不可得的。現在涅槃寂滅,只是截斷其如幻因果,還它個本來如是,不是本有今無,有個什麼實在的東西被毀滅了。必然要如是承認一切空,才能斷除所有的過失與疑惑,在理論上完滿的安立起來。不但已無已滅者是空,還要未滅未無的一切法與空相順不違,所謂諸法當體即空,過未無體者的理論才算達到完滿;不然,承認三世實有,還要好些。所以,為要安立解脫涅槃,必然要說空;就是經說緣起,在「此生故彼生,此有故彼有」的流轉律後,還要歸結到「此滅故彼滅,此無故彼無」──一切歸空的還滅律。由是可見一切空在解脫道中,是必然的歸趣點。
◎附二︰印順〈如實的解脫道〉(摘錄自《華雨集》二上編第一章第二節)
佛依無我的緣起,成立非常而又不斷的生死流轉觀;也就依緣起的(無常、苦)無我觀,達成生死的解脫︰這就是不共世間的,如實的中道。依無常、苦變易法,通達無我我所,斷薩迦耶見,也就突破了愛著自我的生死根源──愛樂、欣、憙阿賴耶。斷我我見,能滅我我所愛,進而滅除我我所慢(mana),就能得究竟解脫,所以《雜阿含經》卷十說(大正2‧71a)︰「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
佛與聖弟子達到究竟解脫的,稱為阿羅漢,有慧解脫(prajñā-vimukta)、俱解脫(ubhayatobhāga-vimukta)二類。依慧得解脫,名慧解脫;心離煩惱而得解脫,名心解脫(citta-vimukta)︰這二者,本是一切阿羅漢明帝共通的。由於心是定的異名,所以分為慧解脫,及(心與慧)俱解脫二類。佛為須深(Susīma)說︰慧解脫阿羅漢,不得四禪,也沒有(五)神通,是以法住智(dharma-sthi-tatā-jñāna)通達緣起而得解脫的。俱解脫得四禪、無色定、滅盡定,依禪而引發神通,見法涅槃(dṛṣṭa-dharma-nirvāṇa)。如從離煩惱,得漏盡智(āsrava-kṣaya-jñāna)而解脫來說,慧解脫與俱解脫,是平等而沒有差別的。然慧解脫者,沒有根本定;眼見、耳聞都與常人一樣;老病所起的身苦也一樣(但不引起心苦)。俱解脫阿羅漢有深的禪定;引發神通──見、聞、覺、知都有超常的能力;老病所生的身苦,因定力而大為輕微。在阿羅漢中,俱解脫者是少數,受到佛弟子的欽仰。但得深定,發五神通,依定力而身苦輕微,是共世間的,神教徒也有人能修得這樣的。所以,佛弟子應以般若自證得解脫為要務,而以般若得解脫,是要從如實知見緣起中,對眾生──自己身心(五蘊、六處、六界)的行動,了解為什麼會起愛著,為什麼會引生苦痛,要怎樣才能解脫,依正見緣起的無常、無我,才能達成解脫生死的目的。如不了解道要,一心專修禪定,或者求神通,那是要滑入歧途的。
◎附三︰印順〈有情不能解脫的原因〉(摘錄自《攝大乘論講記》第九章第二節)
諸佛於一切世界神通無礙,發願度脫一切眾生,那就應該一切眾生都成佛解脫,為什麼有無量數的有情,受種種痛苦,不見佛不聞法呢﹖為解答這問題,特說一「頌」。「有情界周遍」,就是說一切有情。有情所以不得成佛解脫,自有他的原因︰
(1)「具障」,諸有情具足了猛利長時的煩惱,極重的惡業,感長壽天及地獄等果報,具這三障,所以障礙見佛,不能見佛聞法,更不能得解脫。
(2)「闕因」,另一類有情,雖沒有這樣的三障,但缺少見佛聞法的善根因緣,尤其沒有熏習成大乘種姓,所以佛於一切世界現身說法,不能使他解脫。
(3)「二種決定轉」,就是業障異熟障決定,不得解脫。這可作兩種的解說︰.A造了無間的定業,感到了一向苦趣的定報,因此,障礙見佛聞法,不得解脫。 .B惡業雖還未造,但由過去的熏習力、現在的環境,使他決定要去造此惡業,如提婆達多要作逆罪,佛也不能阻止他;這決定要造業的有情,一定障礙解脫,一定障礙聞法。還有,造了業必定要感果,如釋種的被誅滅,他必須受果報,現在雖見佛聞法,也不得解脫。因此種種,「諸佛」雖於一切法得自在,而對此等眾生,是無可奈何的,「無」有「自在」。
◎附四︰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中觀辯證法與解脫〉(摘錄自《中觀哲學》第十章)
(一)解脫之概念
什麼是解脫呢﹖解脫就是超越痛苦,不再有憂戚心悲傷。解脫是各種現有的,可能有的痛苦的消除。那麼什麼是「苦」呢﹖苦是一種挫折感、被壓迫的意志。我們在有意無意之間總會希望、祈求獲得某些事物,享有某種快樂。或許我們可以有期望的自由,在自己內心裏可以海闊天空、自由自在的想像,但是「世事不如意,十常有八九」,客觀的條件並不常與我們的期許一致,主觀的心理即產生一種不平衡的感覺,痛苦就是這樣的產生了。痛苦的根源就是欲望、激情與執著。而解脫就是達到無激情的境界,所以解脫在本質上是一種否定的歷程,而不是在求取功德或是其他的價值;這一句話的意思並不是說要解脫就不需要布施、持戒等等的福德資糧(puṇya-samdhāra),而是說福德資糧只是一種方法,而不是目的。根據中觀的看法,執著是依「分別」(vikalpa)而有,我們以主觀的想像,任意的賦予事物這個或那個性質,而後有好惡喜厭的主觀情緒。整個過程都不過是我們主觀一廂情願的想像、憶想分別而已;這都是不真實的。解脫即是「妄想分別」之完全止息──「無分別」之謂也(sarva-kalpanā-kṣayo hi nirvāṇam)。提婆菩薩把我們這種精神境界之提昇的本質稱之為「滌盡一切」、「斷惡、捨離實體見」,「最後則是捨離一切,都無所見」。談解脫必須經過此三種階段。
解脫是一種否定的歷程,或則是滌盡無明與激情。所以解脫即是要達到「完美」︰完美即可以是永恒的,這種看法頗合於解脫的性質。因為解脫如果是一種「求取功德」的歷程,則即永無終止之日;功德之積集愈來愈多,以致於不可量不可數,而因為這種「求取」必須依於特有的因緣,儘管它可能持續很長久的時間,但是它終必是無常變化的。復次,因為這種「求取」需要特殊的心態與努力,所以其結果──所取得的功德即可能因人而異。解脫或是涅槃是不容許有所謂的「階層」、「階級」。中觀學派的典籍說解脫是「平等」(sa-matā),而一切眾生不管是他的地位、境界的高低,都具有證得佛果的資格與能力。一切眾生皆有覺悟完全的種子(如來藏─tathāg-ata-garbha),無著(Asaṅga)在其《無上怛特羅》(Uttaratantra,即漢譯《究竟一乘寶性論》之藏譯名稱,惟漢譯傳為堅慧所作)一書中引《如來藏經》(Tathāgatagarbha Sūtra)說︰「一切眾生皆具如來種性。」這句經文的意義何在呢﹖這是說佛性是遍在一切眾生的,如云︰「絕對性寂然,無異無分別;一切眾生等,皆具如來寶。」又云︰「遠離諸分別,如虛空遍在;如來性清淨,遍在諸眾生。」修行法門的本質是在於淨化或去除障覆真實的煩惱。一切眾生固然是皆具如來種性,而且解脫是一種否定的歷程,但絕不可因此而認為非常簡單易成。《般若經》及其他的佛典一再強調菩薩的事業是坎坷多難、難忍難行,需歷經非常久的時間(阿僧祇劫─asaṁkhyeya kalpa),堅忍力行、難忍能忍、難行能行,這樣才能圓滿成辦。這是說,吾人的煩惱、痛苦雖然是那麼的深厚、需要長久的時間才能清除盡淨,但它僅是偶然添附於我們的心靈,所以可以透過般若(理智直觀)而達到預期的效果。中觀認為般若對於我們錯誤的意志有絕對的對治能力,亦即是中觀肯定我們可以透過相當的努力,以免於痛苦憂慼的侵擾,得大自在、大解脫。這是中觀之「修行解脫觀」的主要理念。邪惡、錯誤的意志源於對「真實」的無知(如云無明緣行),無明一經消除,則種種惡即無所依存,消失無踪。
在諸家的解脫觀當中,要數「絕對吠檀多主義」(Advaita Vedānta)的看法與中觀最接近。解脫(mokṣa)並不是任何「求取」(karya)的歷程;而是一種心靈的自然境界。那是無明之捨棄,而且也唯有在這種否定的意義之下,才能說解脫是一種成就。解脫是沒有「階層」的,而且是無常的;反之,只要有「階層」,即是生死輪迴(saṁsāra)。因為中觀與吠檀多最關心的是「真知」的問題,只要是能把握到「真實」即是解脫。
(二)解脫是精神的
中觀或其他印度哲學都強調「至善」的解脫是一種心靈、精神的解脫。這與一般所謂的自由完全不同,一般所謂的四大基本自由──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宗教自由以及免於匱乏之自由──這些都是世俗的、現世的,求取這些自由僅是在於讓吾人過得更好的生活方式,並不是最終的價值,充其量,這些只是讓個人或團體瞭解自己最高的命運。這些自由意味著某一部份的滿足;但是這些自由往往會被野心家所曲解、濫用。現代人所奉行如儀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與演講自由──大部份都是宣傳廣告,當初為爭取言論自由而拋頭顱灑熱血的先烈絕對沒有想到他們的血汗結晶,竟會被某些人拿來作為謀一己之利、蠱惑人心的工具。許多個人或國家,迫不及待的想要行使免於恐懼的自由權利,而後針對其所謂的假想敵人,進行武裝,擴充軍備以至於肆行侵略,這在目前可說是無日不見,無地不有。人類之追尋免於匱乏之自由可以拯救飽受窮困飢餓肆虐的人民與國家。以人類之利益為依歸,免除人類於窮困,而要追求此種以天下利益為利益的自由,必須立足於冷靜、沉著的大前提、捨棄一切自我中心主義。這即是意味著心靈的解脫,使心靈翱翔於海闊天空的境界,這種精神的、心靈層次的解脫,只有個人才能成就。
所謂精神的解脫,我們可以作一精確的定義,心靈的解脫有某些顯而易見的特徵。精神心靈解脫的聖者乃是一混然整體、懷抱萬物的人格。在他恢宏的氣象之中,無所謂的內在、表層的動機與無意的原始驅力(drives),他沒有內心的焦慮、混亂、衝突。他是如此的完整、無缺無憾。世人無法以一完整的方式來面對各種情勢及其變化。精神解脫的人是不憂不悔、不疑不懼,他心中的「結」皆於化解,而與智慧的火花熔而為一。中觀的般若(空)與吠檀多所謂的「證悟梵智」(brahmasākṣā-tkāra),乃是轉化吾人的心靈、淨化吾人之內心的最佳「代理者」,解脫的人不再有激情、偏見。一般佛典都描述佛陀及其他的解脫者有著清晰明澈的皮膚的殊勝儀表,這即是從生理上來譬喻其心靈的瑩潔。
解脫者把個人之善與宇宙之善合一。在內心已先作分別的人必然會有「你」、「我」等自他的分別心,解脫者的心境不僅沒有如此的分別,而且連其發生的可能性亦消除殆盡,「為我」、自我中心的思想完全不存在。「眾生」之病即是自己的痛苦,眾生的困難就是我的困難,我的利益就是大家的利益,毫無芥許的保留。中觀學派與唯識心目中理想的菩薩以及大悲的教理,正是解脫心靈的具體表徵。
在解脫者的心靈之中,方法與目的已合而為一。在道德的範圍之內,我們確實做過某些行為(如慈善等),有助於社會的團結合作,或者是發揮了世俗的善。但是這些慈善與道德行為往往是外爍的,道德行為亦常常並非發自內心的自然舉止,可能是懾服於某種權威,或是恐懼神的威力,或是為了求取社會的認可。解脫者固然是行善守德,但絕不是為了求取世間的好處,他是本性如此,他的善是沒有動機的。解脫者的行為不是一種方法,其本身就是目的。
(三)精神之醒悟
精神生活的開端乃是源於我們對人類之「實然」(What is)與「應然」(Whatshould be)二者強烈的對比的感受而來。這就是苦的意識。「苦」是一種不可欲、惹人討厭的狀態,但是一切的生靈無不有這種感受;所有的人也都在嘗試,以其各有的方法使自己免於痛苦。然而,對於苦,一般人並無法深切的解瞭其強度與範圍。他們天真的認為苦是暫時的,可以用通常的方法來消除,為了達到這種目的,他們提出了許多不同的方法,真是形形色色、林林總總。依佛教的看法,精神的醒悟的先決條件在於瞭解並接受「苦」是強烈而深刻的,是遍在的,是某種心理不順暢,不過是一切時中,可能發生的「苦」的一種。除非我們能把這種感受無限的延伸以至於過去、未來、現在三世,否則便是不完整的,對「苦」算不上有一完整的、正確的感受。我們必須深切的把握到苦的無情殘酷以及苦之起因。就算是地位再高,也不能免於某種形式的苦。有些感受起初似乎是快樂愉悅的,其實卻是正在形成的苦;因為我們總是希望快樂常存、好事常在,但是「好花不常開、好景不常在」,一旦此一深切的渴望受到挫折,無法如願,則怨懣憤怒隨之而來、執著瞋恚隨之而生;這就是輪迴繫縛。
每一印度哲學思想都是以討論「苦」的問題為其思想的開端,而在討論屬於感受上的苦的同時,又都談到理智上所謂的「虛幻」、「如幻如化」的心識。這是印度哲學思想的兩大議題,情感上之「苦」的感受以及理智上之「虛幻」的認識。印度佛教一再強調「苦」的種種,甚且可以說佛教一切思想不過是解決「知苦」與「斷苦」這兩大問題。四聖諦的前兩個聖諦說是在說明「知苦」︰
(1)苦諦──對苦深切的、如實的感受。
(2)集諦──對苦之生起的因緣能深切、確實的瞭解。
佛教認為︰一切現象無非是苦──具體實在的苦或是可能發生的苦。一切皆苦的看法乃是根植於佛教各宗各派所共許的「緣起法」,而「十二緣起」就是在說明世間的相續不絕(kevalasyaivam etasya duḥkhaskandhasyasambhavaḥ)。
苦固然是存在的;但是因為它是「緣已生法」(pratityasamutpanna)──受各種條件、環境所支配,所以苦是可以消除的,這並不是「人類的新希望」,而是佛教對苦的觀察所得的結果。如果苦是一個冷酷的自然事實,而不是無明與業的結果,則我們一切的努力終究是要歸於虛妄、徒勞無功,如此則人類即不可能有心靈的生活,人類將永遠閉鎖在「苦」的淵藪、永不得翻身。所以「業」為宇宙構成的根本動力是一個不容否認的說法。佛陀自始即排斥各種形式的唯物論(ucchedavāda)與宿命論(akriyāvāda),因為這些學派根本否認業力論。復次,如果還有其他更有效的方法以祛除「苦」,則人類根本不必求諸哲學。佛教認為︰接受世間方法不但無法祛除「苦」,而且反而會加深繫縛,唯有般若能從根本救起,把「苦」的本源除去,有了這種醒悟才是人類心靈提昇的開端。
佛典常告訴信眾「佛法難聞,佛道難行」,行者必須堅忍以行、勇猛精進、發菩提心、行菩薩行,一切的努力均迴向於無上正等正覺。
◎附五︰〈二解脫〉(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一)有為解脫與無為解脫︰依《俱舍論》卷二十五所述,有為解脫是以無學的無漏勝解心所為體,離煩惱的繫縛,無礙自在地轉所緣之境,此名有為解脫;無為解脫是指斷三界煩惱而得的擇滅無為。此中之有為、無為係依據與為作造作是否有關而分。又,《大乘義章》卷一根據《相續解脫經》的小註,則以「五分法身」為有為解脫,「涅槃」為無為解脫。
(二)心善解脫與慧善解脫︰出自北本《涅槃經》卷二十五,其文云(大正12‧515b)︰
「云何菩薩心善解脫﹖貪恚癡心永斷滅故,是名菩薩心善解脫。云何菩薩慧善解脫﹖菩薩摩訶薩於一切法知無障礙,是名菩薩慧善解脫;因慧解脫昔所不聞而今得聞,昔所不見而今得見。」
(三)心解脫與慧解脫︰此係有為解脫之分說。心解脫是與心王相應的勝解,慧解脫則是與慧心所相應的勝解。即前者解脫貪愛,後者遠離無明。此二者與無為解脫合稱為三解脫。
(四)慧解脫與俱解脫︰係九無學的一部分,慧解脫是以慧力解脫障而斷煩惱者;俱解脫指慧障與定障都解脫者。
(五)時解脫與不時解脫︰時解脫是待時解脫,詳稱為時愛心解脫,指鈍根的羅漢等待勝緣入定,解脫煩惱。不時解脫又稱不動心解脫,指利根羅漢不待時,自在入定,解脫煩惱。
(六)性淨解脫與障盡解脫︰性淨解脫,謂眾生本性清淨,自離染污繫縛之相。障盡解脫指眾生滅盡客塵煩惱的惑障而得自在。此可與《究竟一乘寶性論》卷四〈身轉清淨成菩提品〉的自性清淨、離垢清淨對配。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三十;舊譯《華嚴經》卷三十八;《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三、卷一五三;《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七十;《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五;《成實論》卷一、卷十六;《觀音玄義》卷上。
雍和宮
北京現存最大的藏傳佛教寺院。位於北京巿東城區。又稱無量宮或雍寺,藏文作「甘丹金恰靈」,意為吉祥威嚴宮。創建於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原為清世宗胤禎即位前的府邸,雍正三年(1725)命名雍和宮。雍正逝世後,其靈柩即安放於此。雍正影像亦置於宮內永佑殿(後改名神御殿)。此後乃成為清帝供祀祖先的影(畫像)堂。乾隆九年(1744)改為喇嘛廟,成為清政府管理藏傳佛教事務的中心。
此寺之建築具有集各族建築藝術為一體的獨特風格。主要建築有三座精緻牌坊與天王殿、正殿(雍和宮)、永佑殿、法輪殿、萬福閣(萬佛樓)。此外,尚有東西配殿、四學殿(即講經殿、密宗殿、數學殿、藥師殿)。
各殿內供奉有眾多佛像。其中,以金、銀、銅、鐵、錫製作的五百羅漢山、金絲楠木的木雕佛龕,以及二十六公尺(露出地面十八公尺)高的旃檀木雕彌勒像,被譽為「雍和宮三絕」。法輪殿內的宗喀巴銅像亦頗為珍貴。又,宮內珍藏許多藏文經典及各種史書。此外,據《蒙藏佛教史》載,雍和宮曾經是以金本巴瓶掣簽確定活佛轉世之處。道光時,十七世章嘉呼圖克圖轉世,即於此掣定。
◎附一︰妙舟〈雍和宮〉(摘錄自《蒙藏佛教史》第七篇第三章第二節)
雍和宮,在安定門內北新橋之東北,清世宗潛邸也。前為昭泰門,中為雍和門,內為天王殿,中為雍和宮,宮後為永佑殿,殿後為法輪殿,西為戒壇,後為萬福閣,東為永康閣,西為延寧閣,最後為綏成樓。雍和門之前,有銅獅一對,係乾隆年造。東西各有八角碑亭一座,內貯乾隆九年冬十月碑。東亭之碑鐫漢滿合璧文,西亭之碑鐫蒙藏合璧文。
雍和宮之前,有高宗御製喇嘛說碑一座,為乾隆五十七年孟冬月御筆。用漢滿蒙藏四體合璧文,護以四角碑亭。碑亭之前有銅爐一座,雕鏤精緻,為乾隆十二年造。雍和宮之東西配殿,東為溫度孫殿,西為參呢特殿。永佑殿之東西配殿,東為額木奇殿,西為札寧阿殿。法輪殿之東西配殿,東為東配殿,西為西配殿。萬福閣之東西配殿,東為照佛樓,西為雅木得克樓。宮之西,經雅木得克樓向北,為武聖殿,前為菩薩殿。宮之東為書院,門三間,入門為平安居。後有堂,堂後為如意室,室後正中南向為書院正堂,世宗御書額曰太和齋。
齋之東其南為畫舫,南向正室曰五福堂。齋之西為海棠院,北有長房,更後延樓一所。西為斗壇,壇東為佛樓,樓前為平臺。東為佛堂,大小佛像甚多。最後之殿檀木大佛,係當來下生佛,高五丈六尺,奇偉無比。外樹坊三座,中座曰群生仁壽,曰寰海尊親;東座曰四衢淨闢,曰慈隆寶蔘;西座曰福衍金沙,曰十地圓通。皆高宗御書。
自雍和宮施為黃教喇嘛寺院,額定喇嘛三百餘人,皆選自蒙古各旗。其掌教之堪布,則皆自西藏達賴喇嘛所遣派。規模宏大,寺中像設莊嚴,或為內府所頒,或為殊方所獻,百狀千名,奧妙有不可思議者。聖蹟留芳,滿布各殿。寺內有阿嘉呼圖克圖、倉洞闊爾呼圖克圖倉。宮之東牆外東花園,有土觀呼圖克圖倉。東板子門內,有諾門罕倉。門前藏經館,原名北大門,初為那木喀呼圖克圖倉,光緒三十四年,改為喇嘛印務處。東有濟隆呼圖克圖倉,為西藏喇嘛來京駐錫之所,民國十八年,設西藏駐平辦事處。其後有果蟒呼圖克圖倉。
清世宗初肇封於雍邸,迨紹纘大統,正位宸極,爰命舊第曰雍和宮,設官置守。越歲乙卯,龍馭上賓,飭新殿宇,奉梓宮易覆黃瓦,歲時展禮。乾隆九年,歲次甲子冬十月,高宗遵福佑、恩佑二寺之例,選高行梵僧居焉。
◎附二︰清高宗弘曆〈雍和宮碑文〉(摘錄自張羽新《清政府與喇嘛教》)
我皇考世宗憲皇帝肇封於雍邸,在京師艮維,與太學左右相望。迨紹纘大統,正位宸極,爰命舊第曰「雍和宮」,設官置守。甍宇堊飾,無增於昔,示弗忘也。越歲乙卯,弗吊昊天,龍馭上賓,攀髯莫逮。維時喪儀具展,禮當奉移。念斯地為皇考藩潛所御,攸躋攸寧,幾三十年。神爽憑依,倘眷顧是,迺即殿宇而飭新之,以奉梓宮。易覆黃瓦,式廓門屏,欞星綽楔,規製略備。洎山陵禮成,於此敬安神御,歲時展禮,至於今十稔。予小子紹庭陟降之忱,朝夕罔積深。惟龍池肇跡之區,既非我子孫析圭列邸者所當褻處。若曠而置之,日久蕭寞,更不足以宏衍慶澤,垂燾於無疆。向我皇考孝敬昭式我皇祖,凡臨御燕處之適且久者,多尊為佛地︰曰「福佑宮」,則沖齡育德之所也;曰「恩佑寺」,則鼎成陟方之次也。永懷成憲,厥有舊章。而稽之往古︰修真,本唐高龍躍之宮;慈慶,乃渭水慶善之宅。宋則祥符錫祠號景靈。咸因在潛之居,實曰神明之隩。後先一揆,今昔同符。是用寫境祇林,莊嚴法治。香幢寶網,夕唄晨鐘,選高行梵僧居住焉,以示蠲明,至潔也;以昭崇奉,至嚴也;以介福釐,至厚也。我皇考向究宗乘,涅槃三昧,成無上正等正覺,施洽萬有,澤流塵劫。帝釋能仁,現真實相。群生托命,於是焉在。豈特表範𦖒容,為章淨域已哉!予小子瞻仰之餘,間一留止,緬憶過庭,怵惕興慕。敬勒石以紀,系以銘曰︰
於皇皇考,禔福無疆。
奕奕朱邸,積慶流長。乘六以御,茲焉發祥。
時雍協和,聖謨孔彰。鼎成於湖,神御攸奠。
陟降在天,聖靈式眷。愾乎斯聞,僾乎斯見。
超宋景靈,邁唐慶善。懿彼靜覺,廣樹良因。
澄圓性海,般若通津。慧燈普照,法寶常新。
敷華玉地,轉曜金輪。矧是丹宮,藩封拜賜。
載寢載興,凝禧集瑞。人世香台,梵天忉利。
擁吉祥雲,開歡喜地。標新福界,冥契慈緣。
雁堂集侶,鹿苑棲禪。香華迎雨,珠葉靡煙。
雲車風馬,歆顧珠筵。仰惟聖德,昊天罔極。
以妙明心,運大願力。孰為權應,孰為真實。
無去無住,歷化千億。慈雲廣蔭,甘霪長濡。
入涅槃海,係瑞意珠。恒沙大千,共味醍醐。
不可思議,浹髓淪膚。灼灼靈儀,巍巍相如。
言瞻言依,徘徊惻愴。十地四天,鴻恩融暢。
盡未來際,永資慈貺。
優陀羅羅摩子
釋尊成道以前所從學的禪定師父。又作鬱陀羅羅摩子、鬱頭藍弗、鬱頭藍子、優藍弗、烏特迦摩羅子;略稱為嗢達洛迦、鬱陀羅伽、鬱陀伽、鬱陀。意譯雄傑、猛喜、極喜等。住於王舍城附近一阿蘭若林中,係一以修持「非想非非想定」聞名的修行者。
釋尊出家後,先隨阿羅邏仙受教。後至王舍城,拜此仙人為師,並證得「非想非非想定」之最高境界。然釋尊仍不以為足,乃辭別離去。其後,終於證得無上正等正覺。時,釋尊有意度化此一仙人及阿羅邏仙,惜二人俱已辭世。
〔參考資料〕 《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二、卷三十三;《中阿含》卷二十八〈優陀羅經〉、卷五十六〈羅摩經〉;《雜阿含經》卷二十三;《佛所行讚》卷三;《眾許摩訶帝經》卷六;《普曜經》卷五;《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一、卷三十八;《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三;《阿育王經》卷二。
檀耳
係指生於旃檀樹之木耳。詳稱旃檀樹耳。據《長阿含》卷三〈遊行經〉所載,佛陀在食用鐵匠周那(一譯窮達)所供養的檀耳之後,患背痛,不久,乃入涅槃。其文云(大正1‧18c)︰
「是時,周那尋設飯食供佛及僧,別煮旃檀樹耳世所奇珍,獨奉世尊。(中略)大眾圍遶侍從而還。中路止一樹下告阿難言︰吾患背痛,汝可敷座。(中略)阿難白佛言︰周那設供無有福利。所以者何﹖如來最後於其舍食,便取涅槃。佛告阿難勿作是言。」
然巴利《長部》〈大般涅槃經〉(Mahā-parinibbāna-suttanta)則謂周那以sūkaramaddava供奉世尊。世尊食後,旋即罹患血痢,不久即告涅槃。
按,旃檀樹耳相當於巴利語「sūkara-maddava」。「sūkara」詞義是「豬」,「maddava」是「枯」或「乾」之義,因此西洋學者多將其解釋為「野豬之乾肉」。但是日本之佛教學者高楠順次郎認為,巴利語之「maddava」應係梵語之「mardava」,為「珍味」之義。因此「sūkara-maddava」之詞義即「野豬所嗜之珍味」。故高楠氏以為,經文中之此詞,應指野豬所嗜之珍味──菌類而言。
◎附︰巴宙譯《南傳大般涅槃經》第四章({14}~{20}、{42})
{14}鐵匠窮達聞佛已到達波婆,且住於彼之杧菓林。於是彼走向如來的住處,向佛作禮,就座其側以後,薄伽梵向其宣示法要,使之歡喜愉快。
{15}窮達對佛所開示的法要甚為喜悅,他白佛言︰「唯願世尊慈允於明天與大比丘僧眾赴舍間午餐。」佛陀默然受請。
{16}窮達知佛已許可,即從座起,向佛作禮,右遶而去。
{17}爾時鐵匠窮達於其夜清旦在自己家裏備辦甜粥糕餅及旃檀樹耳(譯者按︰巴利原文為Sūkara-maddava,似為菌類植物),即白佛言︰「世尊,諸事已備,唯聖知時。」
{18}爾時薄伽梵於清晨著衣持缽,與大比丘僧眾走向鐵匠窮達家裏。到已,坐於敷座後佛告窮達說︰「窮達,凡是你所備辦的旃檀樹耳盡奉獻與我,其他食物如甜粥等則分給比丘僧眾。」
「是,世尊。」窮達回答說。於是他將所備辦的旃檀樹耳獻佛,其他食物如甜粥等,則分奉給比丘僧眾。
{19}爾時薄伽梵告窮達說︰「窮達,所有餘剩的旃檀樹耳應埋藏一小孔裏。窮達,我不見地上任何人,或魔、天與梵天,或沙門、婆羅門,或神,或人,除如來外,若服食該物能有適宜的消化。」
「是,世尊。」窮達回答說。他將餘剩的旃檀樹耳埋藏一小孔後,走向佛前向佛作禮。他就座其側以後,佛陀向窮達開示法要,使之發心喜悅,即從座起而去。
{20}爾時薄伽梵於服食鐵匠窮達所設齋供後,忽患嚴重性血痢,劇痛幾瀕於死。但彼攝心自持,忍受而無怨言。
於是薄伽梵語尊者阿難說︰「來,阿難,我等去拘尸那羅。」
「是,世尊。」尊者阿難回答說。我聞彼服食鐵匠窮達的齋供以後,彼忍受幾瀕於死的劇痛。因進用旃檀樹耳,慈尊所以患此嚴重性疾病。
薄伽梵於清瀉後說︰「我等去拘尸那羅城。」
爾時薄伽梵告尊者阿難說︰「阿難,若有人向鐵匠窮達引起悔憾說︰『窮達,此是對你不吉及遭受損失。當如來用過彼之最後一餐飯遂入涅槃。』阿難,此種悔憾於鐵匠窮達應如此糾正說︰『窮達,此對你甚善及有利益。當如來用過彼之最後一餐飯遂入涅槃。窮達,我從佛親口聞受︰此兩次的齋供有同樣果報、同樣利益,比其他大果報、大利益為更大。云何為兩次﹖一次是當如來進餐後成無上正等正覺,另一次是當彼進餐後入無餘涅槃界而取涅槃。這兩次齋供有同樣果報、同樣利益,比其他大果報、大利益為更大。鐵匠窮達已種下了得長壽、得端正相貌、得幸福、得美譽、得生天、得為君胄的善業。』」
「阿難,若有此種悔憾於鐵匠窮達應如此糾正之。」
緣起
〔緣起的語義〕 緣起即「依緣而起」。「依緣」是指「藉著條件」;「起」是指「發生」的意思。因此,緣起就是「藉著種種條件而產生現象的原理」。緣起就是「緣起的道理」,亦稱「此緣性」(idappaccayatā,「緣於此」、「相依性」),是指現象相互依存的關係。
現象是無常的,常常生滅變化,但它的變化卻不是沒有規律的,而是在一定的條件下做一定的變化。這變化的法則就是緣起。它和如來的出世與否都沒有關係,它就是法,就是「此緣性」。
緣起說中最基本的,就是以下這句話︰「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而當作法眼(悟的智慧)內容的句子︰「一切集(原因)法為一切滅法。」也道出了緣起說的意義。這一句,意指「因條件而生的現象,也會因條件消失而滅」。
緣起說是由法印說而產生的。法印說是佛教的根本特徵。因此,緣起說即佛教的根本說,而緣起亦可視為法(佛法)。此在原始經典中亦曾見及。如「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緣起」及「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佛」。
〔佛法的中心就是緣起〕 從原始佛教到大乘佛教,從印度佛教到中國、日本的佛教。幾乎全部的佛教,都是以緣起說為中心思想。故如能充分了解緣起說,即可了解佛教。可以說,緣起說不僅為佛教的中心思想,也是佛教與其他宗教、哲學不同的地方,它是佛教獨有的特徵。
傳統中國和日本的佛教思想,都是由緣起論和實相論兩大系統所組成的。二者的區別是︰緣起論談的是現象的時間關係,實相論則論及現象的空間關係。而實際上,緣起論所談的是現象的時間、空間的一切關係。並及於由現象之時空所產生事實的關係,與現象間理論的邏輯關係。在此意義上,一切佛學均可涵蓋於緣起說之中。
古來,緣起論計有︰說一切有部(俱舍宗等)的業感緣起論,瑜伽行派(唯識法相宗)的阿賴耶識緣起論,法性宗(大乘起信論)的如來藏緣起論(或真如緣起論),華嚴宗的法界緣起論(重重無盡緣起論),真言宗的六大緣起論等。實相論則有天台宗和三論宗的諸法實相論。禪宗、念佛宗等也屬於以上的系統。中國、日本的佛教諸宗均可視為此二系統的宗派。
但是,在華嚴的無盡緣起與真言的六大緣起論之中,緣起論不僅說諸法的時間關係,也說空間及邏輯的關係。又,實相論所說的,不只是諸法的空間、邏輯關係,因、緣、果、報等時間關係也包含於諸法實相的十如是中。因此,根據這點,對緣起論及實相論嚴加區別,是不合理的。應該將它們都視為緣起說。
〔二種緣起說──一般緣起與價值緣起〕 緣起說,是將宇宙、人生現象的活動,當做時間、空間、邏輯等關係,而正確地加以考察。佛教不像哲學或科學之為一種單純、客觀的學科,它是著重在具體解決人生問題的。因此,佛教不只是研究宇宙、人生之單純、客觀的活動而已,它是為了解決人生苦惱,而將一定範圍內的社會、人生活動視為緣起,而加以考察的宗教。
在這個意義上,緣起有一般緣起(外緣起)和價值緣起(內緣起)二種。雖然佛教著重的是價值緣起,但一般緣起也是佛教的基礎,而且是用譬喻方式來說征。因此在佛教中,一般緣起(緣起一般)也會被提到。前面所提及之緣起說的基本句子「此有故彼有」云云,即是所謂的一般緣起。
總之,社會、人生的一切活動,都要按照緣起的法則而生滅變化。現代學問是研究現象的邏輯、心理、生理、物理、化學、政治、經濟、社會、宗教、倫理等各方面之因果關係的活動法則。但佛教的緣起說,並不是在說明這些事實世界的現象關係;而是為了正確了解苦樂迷悟,而去探討與人類命運有關的社會或人生之宗教、倫理等現象活動。
就一個人的存在而言,他的現在即是他個人已往一切經驗的總合。也就是說自他出世後,即在種種環境下成長。接受家庭、學校、社會等教育,並和各類型的人接觸。這一切經驗絕對不會消失,它們會藉著某種形式保存下來。一個人隨著他所經驗的善惡,其行為就會朝著善或惡發展,而形成他的人格。所謂人格,乃指智能、性格、體質等而言。它也就是我們出生後,時時刻刻經驗到的事物的總合。
以上的例子,是在說明一個人的緣起關係──個人是存在於與周圍環境的關係之中。個人常常受外界善惡的影響,同時也不斷地影響周圍。例如學生,是受同學、長輩、老師等人的影響,而形成他的人格。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管是家庭、學校、公司,乃至地方團體、國家,我們時時刻刻都置身其中,受它們的感化、影響。這種與周圍環境的相互關係,也就是相依相成的緣起關係、有機的連帶關係。這不只是在倫理人格關係上如此,即使是在衣食住等經濟關係上,也是如此。
就衣食住等方面來說,我們都必須麻煩世界上很多人,才可順利取得。若是去追究我們取得一個麵包、一條手帕的來源及過程,就可知道,它們是要經過很多人的生產、運輸、加工、販賣等曲折複雜的程序。徹底地說,如果沒有世界上的人的協助,我們的經濟生活就一天也過不下去。反過來說,因為我們要生存就必須消費,世界上的生產、運輸、加工、販賣等才可順利經營,而金融機構、交通通訊機構,以及其他社會設施等,彼此間也才可直接、間接地發生關係。佛教中有所謂「眾生恩」,意思就是說,唯有靠周圍社會的庇蔭,我們的生活才可繼續下去。這也是緣起原理的一種反映。
文化方面的精神生活也一樣。現代社會的文化財,如語言、思想、科學、文學、藝術及技術等,都是我們繼承過去人類,並由現代人繼續努力發展,再透過報導及教育機構的幫助,我們才得以享受到。如果沒有新聞、雜誌、收音機、電視等報導機關,不僅思想傳達的語言、文字不能順利進行,今日的文明生活也都無法發展、經營下去。依此類推,我們與世界所有的文化均有關係,與過去人類的全部歷史,也有直接或間接的關聯。
由此觀之,可知我們在人格道德上、政治經濟上及文化藝術上的發展,不僅僅是自身過去經驗的總合,而且與周圍的全世界,在時間上、空間上,均有密切的關係。換言之,如果沒有過去,與周圍環境及其過去的全部歷史,我們的現在也就不存在。
因此,可以說我們自己及周圍一切的過去,都包含在現在的一瞬間之中。也可以說,我們當前的存在,是限定我們自身未來的要素,對我們周圍的環境及歷史的形成,也會有重大的影響。這也就是佛教所謂的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不僅我們個人與一切世界相通,一切世界也與我們個人有密切關係。亦即宇宙、人生的一切現象,不管從縱的、橫的、積極的、消極的或任何意義上來看,彼此間都有密切的關聯,此即華嚴哲學所說的「重重無盡緣起」。
前面已經提到,緣起可分為︰含有宗教倫理價值的緣起,以及與價值無關的一般緣起。四法印與這兩種均有關係,而十二緣起及四諦說,則只談價值緣起。所謂價值,有「生死輪迴之迷的狀態」的負面價值,及「不死涅槃之悟的狀態」的正面價值二種。負面價值的緣起稱為流轉緣起;正面價值的緣起稱為還滅緣起。茲列表如下︰
┌─────┬────────────────┬────┐
│緣起說 │緣起略說 │四法印 │
├─────┼────────────────┼────┤
│ │此生故彼生┐ │諸行無常│
│一般的緣起│此滅故彼滅┘(時間的前後) │ │
│(緣起一般├────────────────┼────┤
│) │此有故彼有┐ │諸法無我│
│ │此無故彼無┘(空間的、論理的) │ │
├─────┼────────────────┼────┤
│ │緣無明有行──┐ ┌苦(果)┐│ │
│ │緣行有識…… ├流轉┤ ││一切行苦│
│ │緣生故老死等一│ └集(因)┘│ │
│價值的緣起│切苦蘊生───┘ │ │
│(十二緣起├────────────────┼────┤
│、四諦) │無明滅故行滅─┐ ┌滅(果)┐│ │
│ │行滅故識滅……├還滅┤ ││涅槃寂靜│
│ │生滅故老死等一│ └道(因)┘│ │
│ │切苦蘊滅───┘ │ │
└─────┴────────────────┴────┘
由上表中最後面的四法印來看,「諸行無常」是就時間的先後關係論述無常;「諸法無我」則包含了時間關係、空間的同時關係(不含無常),或理論的邏輯關係。若以此配置緣起略說,則可見「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表示時間的先後關係;「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表示空間或邏輯關係。
其次,「一切行苦」表示迷的輪迴狀態,因此是負面價值。而「涅槃寂靜」是表示悟的涅槃狀態,因此是正面價值。十二緣起之中,「緣無明有行,緣行有識……,緣生故老死等一切苦蘊生」,是表示迷界的流轉緣起;「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生滅故老死等一切苦蘊滅」則表示悟界的還滅解脫緣起。同樣的,四諦中的苦、集二諦是流轉迷界的因果關係;滅、道二諦是悟界還滅的因果關係。因此,四諦也可說是流轉緣起及還滅緣起。由此可知,這些迷悟的價值緣起,與四法印中的一切行苦及涅槃寂靜二者,是有關聯的。
瑜伽行派的唯識說主張有︰遍計所執性(分別性)、依他起性(依他性)、圓成實性(真實性)等三性。它們雖有種種的說法,但本來的意思,卻是如《華嚴經》所說的「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如果我們將心看做是染淨的依他起性;將佛看做是表示悟界正面價值的圓成實性;將眾生看做是表示迷界負面價值的遍計所執性,則可知依他起性與一般緣起有關,遍計所執性與流轉緣起有關,圓成實性與還滅緣起有關。(取材自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一︰印順〈緣起的定義〉(摘錄自《佛法概論》第十一章第一節)
因緣有雜染的、清淨的,雜染的因緣,即緣起法。緣起法的定義,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說明依待而存在的法則。他的內容,是「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總結的說,即「純大苦聚集」,這是經中處處說到的。在中觀、瑜伽學中,緣起法──或依他起法,通於染淨,成為佛法中異常重要的理論,所以這值得特別留心!
緣起的定義,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簡單的,可解說為「緣此故彼起」。任何事物的存在──有與生起,必有原因。「此」與「彼」,泛指因果二法。表明因果間的關係,用一「故」字。彼的所以如彼,就因為此,彼此間有著必然的「此故彼」的關係,即成為因果系。此為因緣,有彼果生,故緣起的簡單定義,即是緣此故彼起。在這「此故彼」的定義中,沒有一些絕對的東西,一切要在相對的關係下才能存在,這是佛陀觀察宇宙人生所得的結論。也就因此,悟得這一切不是偶然的,也不是神造的。佛陀的緣起觀,非常深廣,所以佛說︰「此甚深處,所謂緣起。」(《雜含》卷十二‧二九三經)如上面所揭出的三句︰果從因生,事待理成,有依空立,都依緣起而說的。佛陀先觀察宇宙人生的事實,進一步,再作理性的思辨與直觀的體悟,徹底的通達此緣起法。緣起法不僅是因果事象,主要在發見因果中間的必然性,也就是悟得因果的必然秩序。這緣起法,佛說他是「非佛自作,亦非餘人作」,這是本來如此的真相。愚癡的凡夫,對於世間的一切,覺得紛雜而沒有頭緒,佛陀卻能在這複雜紛繁中,悟到一遍通而必然的法則。觀察到有情在無限生死延續中的必然過程,知道一切有情莫不如此,於是就在不離這一切現象中,得到必然的理則,這即是緣起法。能徹了這緣起法,即對因果間的必然性,確實印定,無論什麼邪說,也不能動搖了。
◎附二︰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緣起論〉(摘錄自《原始佛教》第四章)
緣起論的根本架構是依「三法印」(或四法印)而建立的,所以吾人亦可視之為佛教的根本教理。據說釋尊便是在菩提樹下悟入世間的緣起而得無上正等正覺。從這個觀點看來,吾人更可說︰佛教根源於緣起論的思想。這是人生世間的真理,亦是佛教的世界觀。「緣起法」被認為是絕對、常住、永恒的,不管諸佛出世與否,不管佛教存在與否,它是客觀的、宇宙的、理性的真理。緣起如以「法」之一字來表示則為︰「見緣起則見法,見法則見緣起。」更進一步的說︰「見緣起則見法,見法則見佛。」如果能正確的體悟緣起論,則佛教已在指掌中矣!
那麼「緣起」是什麼意思呢﹖在日本,有人常說︰「緣起就是善」、「緣起就是惡」與「人們非常關心緣起」,這些都與緣起的原意不合。因為他們所謂的緣起是「一件事物發生的標誌」、「徵候」或是「預兆」等等。或者是「某座寺廟的緣起」與「某座神社的緣起」等情況,此處意謂著「某事物如何產生的」或是「由來」,同樣的也失去緣起的真意。
緣起的意義是由三法印或四法印衍生而來的。首先,「諸行無常」告訴我們世間是無常的,現象界不斷的改變,流轉生死。其次「諸法無我」告訴我們︰所有的存在絕非是孤立的存在,而是在時空裏相互依存,彼此關涉。再透過「諸受是苦」的教說,吾人可知生命的本質乃是焦慮不安,無常苦空。苦、焦慮絕非無因自生;而且這些苦、焦慮不安並無固定性,吾人可加以改變或解脫它的束縛。所有的現象都是無常、無我;而事物流變與彼此關涉所由之道並非漫無規則,必定有某種法則支配彼此的關涉與生滅變化,而所有的事物亦必依此原則而興衰消長。在這範疇之下,此種法則就是「緣起法」。
緣起(paticcasamuppāda)意思是︰「由彼此關涉而生起」,或是「現象界的生命與世間彼此關涉所由之道」。生命與世間諸現象是在事物所必由的條件與因緣之下產生,遵循著緣起的法則。這不像其他學派所主張的由控制事物生滅的最高神祇而生,或所有現象界的存在已經命定或由業報所固定,或無因自生,漫無規則,或突然而生。依據緣起法的解釋︰吾人如對現象事物的流變與在何種條件之下事物之存沒生滅有正確認識的話,吾人可由自己的努力,除去吾人所不願意的與實現吾人的意願。這即是說︰由緣起法,吾人可輕易的離苦得樂;止息生死輪迴之苦,享受解脫涅槃之樂。釋尊所發現的真理就是緣起法,且由此而成佛。
在原始聖典中,曾以不同的方式表示緣起法;其中最根本的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或則是︰「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亦可看出緣起法的含意。後者通常指對佛教人生觀得到理論上的了悟,並且已得最低的果位──無染的法眼(法眼淨)。這即是說︰吾人如欲對佛法的原理有所理解,必須了悟緣起法;了悟緣起法的智慧即是法眼。此處「法眼」的「法」是指「真理的法則」,除了緣起法以外別無他物。總之,「法眼」是緣起法之智慧眼目。
緣起法的根本原則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由此開展出緣起的根本二支數,四聖諦的苦集滅道正可分成二部份而構成此二支,即「流轉緣起」與「還滅緣起」二支。(詳見後文)。在經典中曾提到不同支數的緣起;除了二支以外,尚有三、四,甚至到九、十、十一、十二或者是更多的支數,但最具代表性的則是「十二緣起」(dvādāśaṅga-pratītya-samutpāda)。
緣起的支數可把它看作表示人生世間生滅流變的關係,但這種分類的原意不只是為了說明一般事物的發生,而是顯示人類命運之苦樂,與在何種條件、因緣之下,痛苦會因而消失。所以就緣起法的立場,現象界的產生並非自然映現,而是有關於倫理與宗教的價值,如苦樂之果報由善惡之業而生等。而且就墮落懈怠而言,即是向著輪迴的「流轉緣起」;反之向涅槃精進則是「還滅緣起」。流轉是說︰由重複生死而招聚業惑;還滅則是解脫業惑的生死輪迴而向理想的涅槃前進。如果以此意義來解釋四聖諦──緣起的苦集滅道,則苦集二聖諦可歸為「流轉緣起」;滅道二聖諦則為「還滅緣起」。甚至在十二緣起中,向著生死苦聚一面的為「流轉緣起」;而苦之止息則為「還滅緣起」。準此,緣起的理論從宗教與倫理的立場,吾人可發現生死的鏈鎖與世間現象的流變。這與研究現象界一般原因與效能的科學是有所不同的。
雖然如此,緣起亦可從自然界之因果關係予以說明。亦即有關宗教倫理價值的緣起法,可包括那與價值判斷無關的自然現象。有時候,關於一般現象界的緣起稱之為「外緣起」,而與價值判斷有關的為「內緣起」。對根機較鈍的信眾而言,外緣起通常以譬喻的方式來說明,以便瞭解複雜的內緣起。
無論如何,緣起的因緣關係亦關涉過去現在未來的業力思想有關。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包含著無法以科學立場來解說的一種期待可能性。儘管如此,緣起論本來的立場還是非常的合理,其觀察方法亦不會與今日的科學脫節。
到今日為止,吾人尚未發現在原始佛典中,對現象界的彼此關涉有詳細的詮釋;但是在較後代的佛教卻以不同的角度來談此一問題。廣泛的說,這乃是任何時代的佛教,無不以緣起論為其一貫的立場。但是,後代佛教卻將緣起侷促於較狹隘的意義,而且僅論及時間前後相續的範圍,而與時間無關之邏輯的緣起關係卻被稱為「實相」(real-state),而非「緣起」。所以後代佛教,緣起論與實相論的立論相反,且為不同系統的教理。也就是因為如此,印度與中國的佛教教義才被分為「緣起」與「實相」兩大源流。但就廣義而言,實相論仍是緣起的一支而已。總之,緣起可分為兩端︰
(1)以直線式,時間前後相續的觀念來考察事物。
(2)就時間的某一點來考察事物存在的彼此關涉。
前者是具體而實在的緣起論,後者則是從邏輯或形式的立場來考察事物。
例如由種子而發芽、而枝葉茂盛、而開花結果,再回復到種子。這便是具體而實在的緣起(相互關係)。但是如代數程式︰2+3=5,這即是前數對後數,全體對部分,全稱對個例,相對對絕對,而與時間前後因果無關的邏輯關係;這即是「非時間」或「邏輯」的緣起關係。
阿毗達磨佛教(部派佛教)以後,緣起論僅就時間有關的部份而談,與時間無關的「邏輯的緣起」則被拒之於外。但「實相論」的原則是立足於「邏輯的緣起」,緣起的本意亦是在探究實相本身。所以龍樹菩薩在他的《中觀論》(Madhyamaka-kārikā)一書便提出「空」的概念,以解釋諸元素的邏輯關係;這無非是要使緣起的意義能更清楚、更明白。
阿毗達摩佛教以後,談緣起總是就二個觀點而言︰與時間有關的緣起論,與時間無關的實相論。但僅就時間有關的偏狹立場來談緣起,卻漸成為一種風尚;這在原始佛教,我們是無法發現緣起有如此截然不同的界限。原始佛教論及緣起,並不區別時間與非時間的緣起,以便能如實了知事物的存在。更進一步的說︰原始佛教有時為初學者,而設許多方便譬喻,這正如吾人在談緣起二根本原則時所提及的;緣起有各種不同的種類。而在阿毗達摩佛教(部派佛教)則分為四種緣起︰
(1)剎那緣起(kṣanika-pratītyasamutpāda )。
(2)連縛緣起(sāmbandhika-pratītyasamut-pāda)。
(3)分位緣起(āvasthika-pratītyasamutpāda)。
(4)遠續緣起(prākarṣika-pratītyasamutpā-da)。
於此,吾人亦可看出緣起的不同意義。其中,剎那緣起是說︰事物現象在一剎那之間的因果關係,這是以邏輯的立場來談緣起。其他三種緣起則是在時間的過程中談緣起。連縛緣起是說︰因果關係沒有間斷,接續而來。分位緣起是說︰在今生與過去世之間,來世與今生之間,構成吾人身心的五蘊,各於其時表現的因果關係。遠續緣起則是隔越多生多劫,從無始遠續而來的因果關係。
如是可見,現象的緣起有許多不同的元素,用現代的術語來說,即是有關於邏輯、心理、生理、物理、政治、社會、經濟、倫理、宗教等等的因果關係,而大部份的現代科學亦是致力於研究此類的因果關係。在一般情況之下,事物的因果關係總是非常複雜的,絕非一條鞭式的單一因果關係,而是多重的、繁複的,同時具有多種不同的因果關係。但佛教所說的緣起因果關係卻還要超越乎此,包含許多以形而上學或是宗教為基礎的因果關係,例如由過去世到現在世,由現在世到未來世的三世因果關係,及善因樂果、惡因苦果的「異熟因果」等。
如上所述,吾人可發現有許多不同的緣起因果關係,但佛教談緣起的目的並不在說明事實世界的現象關係,而是在指出不安苦惱的來源與如何離去苦難而證得常樂之理想境界。亦即是正知人生真象,於中道的德行中,精進、修行、證果。緣起論所談的乃是人類有情的生命;至於自然界的因果關係,雖然有時被利用為方便的譬喻,卻 不是目標所在。
總之,緣起論在一般意義之下,固然能將宇宙世界的現象關係解釋得條理分明。但是,就佛教的觀點而言,毌寧是就宗教、倫理的立場,而詳於正見社會人生命運的關係。然而社會人生的現象極其複雜,不能輕易理解。
例如把一個人視之為一個體的存在,此人現前的種種不過是先前一切經歷的總和。生下來以後,在不同的環境中成長,在家庭、學校、社會接受教育,與形形色色的人與事物接觸,在每個各別時間所得到的閱歷並未消失,而是積蘊在其生命自身。善惡的經歷將會導致善惡不同的趨向;每個各別時間的經驗或許極其微細,甚至不為人所注意,但重複發生的結果,卻因而擴大其影響力。如果一個人習於為惡,則其談吐、舉止、輕浮的言行與眼神,很自然的看起來就像個為惡之人;反乎此,為善之人看起來必然是那麼的純淨、聖潔。沒有人在初生之時即有現在的容貌或態度,而是往後的善惡之行在他身上所刻劃的痕跡。吾人的智能、性格、體質都是吾人出生以後,在各個時刻所為之善惡行為的總和。毫無疑問的,吾人在初生之時,已具有現前之智能、性格、體質的一部份,而這些乃是吾人前世經歷的結果。所以現前的存在必須歸諸於前世與今生的所作所為。職是之故,目前的自我、人格與過去的經驗有密切的緣起因果關係。相同的,未來的一切視現在的作為而定。佛教有所謂的「宿命通」──由現在的一切,推知過去的命運;「天眼通」──預測未來;這些能力都必須通達緣起論,始能證得。
前面我們已談過貫通過去、未來、現在三世的緣起因果關係。但是,如果以個人現前的存在來談他周遭的一切,則可發現他不斷的接納外界給他的刺激與影響;相同的,他也在刺激、影響他人。這是說不僅要觀察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中,吾人所受的影響,而且必須立足於周圍環境、社會不可分的緣起關係。例如一個學生,在朋友、學長、師長的影響之下,建立他自己的人格。如果有良師益友,則他會力爭上游;反之則會曠廢墮落。在家庭、學校、公司、村落、城巿、國家之中,吾人受環境的影響,也在影響別人。這種環境相互影響的關係,便是彼此關涉、相互依存的緣起因果關係。這不僅是在善惡的倫理範疇,亦在衣食住行的經濟生活等種種關係中發現。
吾人的衣食住行等生活資料從世界各地,由生產者、運輸者、販賣者而進入我們的手中,一粒米、一條小手帕皆必須經過許多媒介。嚴格的說,我們的生活沒有一天不是與世間和衷共濟的,而且只要我們消費商品,即必須與他人有生產、運輸、販賣的關係。更進一步的說,各種金融機關、運輸組織與其他的社會設施無不間接或直接的彼此關涉。佛教說吾人須「念眾生恩」,便是告訴我們︰人是生活在環境之中。
這在文化生活亦復如是,所有的文化財產如語言、思想、科學、文學、藝術與技術成就皆是由前人繼承而來,再加以改進而臻於現在的階段。我們經由大眾傳播與教育而享受這些成就。如果沒有報紙、雜誌、收音機、電視、語言、文學將這些成就傳遞給我們,則文化生活亦不過是海巿蜃樓般的空想而已。所以在文化財產的範圍裏,我們在空間上與世界諸文化系統息息相關,在時間上亦無法與人獺微去的歷史脫節。
總之,吾人目前的存在,不僅與自己過去的人格道德的經驗、政治經濟的經驗、文化藝術的經驗有關,與全世界在時間上、空間上亦是息息相關。相同的,吾人目前的一切,亦是決定未來自己、歷史與世界命運的要件之一。所以我們甚至可以說︰現在的每一時刻肩負著決定未來命運的使命。
佛教說「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其意即在於此。個人即是全世界,全世界與個人有密切的關聯。世界所有的現象或多或少、或縱或橫、或積極的或消極的彼此關涉,所以後代華嚴哲學稱之為「重重無盡緣起」。如前所述,吾人任何微細的舉止將是決定未來一切的要件之一,它將或善或惡的影響環繞在周圍的一切。吾人的思想與言語將對世界負責,所以不可隨意妄作。因為我自己的善行,家庭、學校、社會……將因而受益,反之則不幸將遍及世界。所以吾人自己精神或物質的享樂,並不只是自己個人獨享而已,而是世界與我共享;吾人之坎坷多乖亦復如是。當戰爭進行激烈之時,交通因而中斷,無法自海外進口各種物質,自己豈能獨自享樂。唯有在安和樂利的社會之中,才有真正的幸福可言,畢竟這個世界需要其成員相互協力,提攜共進,所以唯有「眾樂樂」才會有「獨樂樂」。這種人皆盡知的常識恰與佛法的緣起論不謀而合。或者是緣起論能更清楚的說明這種常識,這乃是佛教的緣起論正是說明人生世間存在的實相。
二次大戰以後,民主政治常常為人所樂道。它正是說明吾人必須提攜共進,個人對自己所扮演的角色與對社會的責任亦須有所自覺,以開放彼的心情而生活。以佛教緣起論來說,這種民主政治的基礎理論要比基督教所說的︰人與神或上帝與子民的從屬關係,似乎來得合理與正確。
有些學者輕率的認為佛教緣起論與西方哲學的辯證法相類同,但不幸的是︰這是極大的謬誤。黑格爾(Hegel)的唯心辯證法與馬克思(Marx)的唯物辯證法都說社會人生的進步與發展,乃是立足於正、反、合三命題的昇進與退轉。但是進步不過是由預設其存在的命題所發展而來,這可能是一種宿命論。就此點而言,辯證法與緣起論是截然不同、各異其趣的。復次,辯證法主張正與反是兩種互為排斥的元素,而兩者之昇進構成「合」。但是,世間現象之生起,不管是精神或是物質卻非如此的單純;例如一件事物之生起,各種不同性質的條件與因果都間接或直接的有所關涉。這點可從前述之「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來瞭解。簡言之,某現象之顯現,其他一切事物必有所參與、協力。就是部派佛教所提出之極為形式化的解說,亦可發現部派佛教主張︰事物之生起,必由多種不同的條件與因緣。例如「六因」、「四緣」、「十緣」、「二十四緣」等。吾人無法對這些直接或間接的條件與因緣予以詳細計數,但這些條件因緣與事物之所生必有或縱或橫的關係。緣起論所揭櫫的真理較辯證法還是來的合理!
復次,從緣起的立場,吾人可明白的說明,何以必須諸惡莫作,何以必須眾善奉行,何以必須為世界戮力工作,而不可給別人帶來災禍不幸。且以不殺生為例︰輪迴的業力論告誡吾人不可殺生,為惡會給自己遺禍無窮,所以為了避免悲慘的命運故不可為惡。而且眾生無始以來的輪迴受生之間,他們可能曾是我們的父母兄長,妻女親戚,我們怎能忍心戕害他們呢﹖或許有人可以言之成理的說︰因為國家、父母兄長的告誡或是神的命令。復次,有人認為沒有人希望被殺,將心比心,我們也就沒有理由去殺生了。這種倫理或道德的禁令不過是為了達到不殺生的權巧方便而已,絕非理性的自我制衡。相反的,佛教的緣起論為這些倫理道德提供了最合理、最澈底的理性的基礎。這就是何以緣起論可稱之為「實相論」,亦即是「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界、法爾如是」的真理。
◎附三︰霍韜晦〈緣起觀念的開展〉(摘錄自《佛教的現代智慧》)
緣起是佛教解釋事物存在的創發性的概念。它不但代表了佛教初起時與其他印度各派思想的不同,同時它的用法次第深化、次第發展的結果,亦使佛教內部出現了不同的教派。
最初,原始佛教的用法,是解釋生命的因果關係。原始佛教以前,印度對生命來源的交代,流行三種講法︰(1)宿命說(pubbeka-tavāda),認為現世的苦、樂,完全由前生決定;(2)神意說(lssaranimmānavāda,尊祐說),即以大自在天或梵天的意旨為現世存在的根源;(3)無因無緣說(ahetuvāda),根本反對人生有因果關係,苦、樂的遭遇全出偶然,不可問其理由。佛教的態度是認為人生的努力與存在境況有因果關係,此中人雖亦受前生的業的約制,但並非不可轉化。業的存在,依佛教觀點看,祇是一種潛在轉化形式,當其已實現或未實現都可以與新業結合而改變其生命的方向,在這一點佛陀便與一般純從宿命觀點看人的業論者(kamma vādin)不同,他同時還是一個精進論者(viriyavādin)。精進,即肯定了現實人生的努力與自由。基於這一個觀點,佛陀提出緣起觀念。緣起(paṭicca-sa-muppāda,Skt. pratītya-samutpāda),即「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此中以「彼」、「此」來表示因果相應,具體解釋便是以無明為緣而有行,以行為緣而有識,以識為緣而有名色,以生為緣而有老死、憂、悲、苦、惱。這一個系列,經整理的結果,就是十二因緣。其實,它的真正意義在肯定人生的存在是有因果關係可講的(即以前業為因,後來的生命存在為果,故又名為業感緣起)。這是一個理法,它的形式就是以「P」為緣而有「Q」,即以「P」為成「Q」的充足條件。佛陀在菩提樹下覺悟成道,所證覺的內容就是這個理法。
由此,原始佛教區別出兩個概念︰(1)緣起,(2)緣生法(paṭiccasamuppannadharma,亦譯緣已生法)。前者是從理法的意義上講,成為一個因果原則;後者是從現象的意義上講,發現每一個現象都是因果關係下的存在,所以說一切法因緣生。這也就是前者的應用。
緣起是理法。作為理法,它是有客觀性的、普遍性的,所以佛教認為︰「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雜阿含經》二九六)佛陀的偉大,不過在發現它、證實它,並將它開示顯發給眾生。佛陀教人觀「法」,其實即是觀緣起,以見一切都是緣起狀態的存在,所以屢言「見緣起即見法」,而見法亦即見真實,原始佛教所說的如實觀亦應該從此處了解,佛亦由此而成。所以後來部派佛教把緣起理法列為無為法(asaṁskṛta-dharma),以與現象界的有為法(saṁskṛta-dharma)相對,是有道理的。
另一方面,由於緣起的初意在解決因果問題,法由緣生亦即是由因生,於是導致因果分析;所分析的對象亦不限於生命現象,而是擴大到客觀上的法,結果產生部派的因果論。例如說一切有部對因的分解,有六種;對緣的分解,有四種;對果的分解,有五種。南傳上座部則枚舉一切因果關係,解析成二十四緣之多。現先舉有部說法如下︰
(1)六因︰能作因(kāraṇahetu,凡對一法之生起有助力者)、俱有因(sahabhūhetu,兩法相互為因,亦即相互為果)、同類因(sabhāgahetu,善因生善果,惡因生惡果,因果性質相同)、異熟因(vipākahetu,能變異成熟使果法實現的因,如善因招樂果,惡因招苦果,此樂、苦是善、惡因的果報,經變異後成熟,自身卻非善、惡性,因此異熟果在性質上是無記的,和因不同,這也是一種變異)、相應因(saṁprayuktakahetu,心、心所相應而起,其實是俱有因的一種)、遍行因(sar-vatragahetu,亦同類因中之一種,特指一些強力煩惱,遍染一切將起之心、心所法)。
(2)四緣︰因緣(hetupratyaya,指親因,果法生起的直接根據)、等無間緣(samanan-tarapratyaya,又名次第緣,在心理活動中,前一心、心所滅以讓後一心、心所生,即對後一心、心所起開導、牽引的作用)、所緣緣(ālambanapratyaya,指認識對象。有部採實在論看法,對象的存在是心、心所生起的條件)、增上緣(adhipatipratyaya,泛指一切有助於果法生起的條件。若進一步劃分,則分有力、無力兩種︰前者是積極的資助,後者是消極性的不妨礙)。
(3)五果︰士用果(puruṣākaraphala,廣義而言,指一切通過人的活動所成的果;狹義而言,特指俱有因與相應因所成的果)、等流果(niṣyandaphala,同類因所成的果,「等」是同類的意思)、異熟果(vipākaphala,經變異而成熟的果)、增上果(adhipatiphala,對增上緣而立的果)、離繫果(visaṃyoga-pha-la,由修行力而斷滅煩惱繫縛的境界,亦即涅槃)。
六因、四緣、五果的關係如下表︰
〔六緣〕 〔六因〕 〔五果〕
┌俱有因┐───士用果
├相應因┘
因 緣───┼同類因┐───等流果
├遍行因┘
等無間緣─┐└異熟因────異熟果
所 緣 緣─┼─能作因────增上果
增 上 緣─┘ 離繫果
轉女成男
謂由女人身轉變成男子身。印度社會自古以來皆以為女人並非法器,故自《中阿含》卷二十八〈瞿曇彌經〉等大小乘諸經論,常謂女人有五種障礙,即無法成為梵天王、帝釋、魔王、轉輪王與佛陀。因此,若欲成佛,或入諸佛淨土,則必須轉變為男身。《道行般若經》卷六〈恆竭優婆夷品〉云(大正8‧458a)︰「是優婆夷,後當棄女人身更受男子形,卻後當生阿閦佛剎。」另依《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所載,八歲龍女變成男身後,始往生南方無垢世界,成正等正覺。
由於大乘佛教,多主張眾生皆可成佛,而成佛之前又須轉女成男,因此在大乘經典中,常有佛陀所發之使女人轉變成男子之誓願,如《無量壽經》卷上彌陀四十八願中之第三十五願(大正12‧268c)︰「設我得佛,十方無量不可思議諸佛世界,其有女人聞我名字,歡喜信樂,發菩提心,厭惡女身,壽終之後,復為女像者,不取正覺。」
此外,《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中,藥師如來之第八大願亦云(大正14‧405b)︰「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女人為女百惡之所逼惱,極生厭離,願捨女身,聞我名已,一切皆得轉女成男,具丈夫相,乃至證得無上菩提。」
〔參考資料〕 《法華經》卷六〈藥王菩薩本事品〉;《轉女身經》;《腹中女聽經》;《順權方便經》;《月上女經》;《大方廣善權方便經》卷二;《大智度論》卷四;《無量壽經義疏》卷上;《法華經文句》卷八(下);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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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五戒示相教誡
行事鈔‧導俗化方篇:「智論,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菩提
1.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簡稱,華譯為正等覺,即無上正等正覺的意思。2.真性菩提、實智菩提、方便菩提。真性菩提是真性不變的菩提;實智菩提是具得真實智慧的菩提;方便菩提是善巧隨機化用自在的菩提。3.聲聞菩提、緣覺菩提、諸佛菩提。聲聞菩提是修四聖諦的行者所得到的正覺;緣覺菩提是修十二因緣的行者所得到的正覺;諸佛菩提是佛果位上所得到的最高菩提。
三藐三菩提
華譯為正等覺,或正等正覺。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條。
不取正覺
佛得無上正等正覺,然後成佛,簡稱為正覺,不取正覺就是不成佛之義。
十種自在
一、壽命自在。菩薩成就法身慧命,已無生死壽夭之數,雖經歷萬劫而不增長,即短促的剎那亦不減退,但為渡眾生,隨機示現長短壽命之相,其心無所罣礙。二、心自在。菩薩了達諸法空性,不受任何的罣礙,故能智慧方便,入無量三昧,遊戲神通,超然獨立。三、財自在。菩薩能以無量福德莊嚴無量佛土,亦以無量珍寶物資布施眾生,更作無畏與法樂布施,救護與滿足一切眾生之所欲樂。四、業自在。菩薩梵行已立,所作皆辦,我生已盡,不受後有,再不受業的拘束。五、生自在。菩薩住於無生法忍中,但為饒益眾生,所以隨類受生,藉以度脫無量眾生,但卻能去住無礙,生死無染。六、願自在。菩薩能隨願樂成,無有障礙,在各種剎土中,皆能修成無上正等正覺。七、解自在。菩薩能了達諸法,破一切所執,故能勝解成就,且能示現種種色身,為諸眾生演說無量妙法。八、如意自在。菩薩法力無邊,神通廣大,為度諸眾生,能於各種世界中,示現變化,隨意自如。九、智自在。菩薩悲智俱足,能於十方世界,演說圓音利樂一切眾生。十、法自在,菩薩辯才無礙,為度眾生樂說諸法,於諸法中,圓融通達。
最正覺
至高無上的正覺,亦即契合於真理的智慧,義與無上正等正覺同。
無上正等菩提
即無上正等正覺。菩提即是覺。
無上正等覺
無上正等正覺的簡稱。
無上正覺
無上正等正覺的簡稱,亦即佛的覺悟。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智名,華譯為無上正等正覺,即是真正平等覺知一切真理的無上智慧。
[國語辭典(教育部)]
三藐三菩提
ㄙㄢ ㄇㄧㄠˇ ㄙㄢ ㄆㄨˊ ㄊㄧˊ
佛教用語。為梵語 samyaksa?bodhi的音譯。意譯為正等正覺。佛教謂最究竟的覺悟。《妙法蓮華經.卷二》:「若我等待說所因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必以大乘而得度脫。」也作「正等菩提」、「三耶三菩提」。
三藐三佛陀
ㄙㄢ ㄇㄧㄠˇ ㄙㄢ ㄈㄛˊ ㄊㄨㄛˊ
佛教用語。為梵語samyaksa?buddha的音譯。意譯為正等正覺者。佛教謂得究竟覺悟的人,即佛陀。《妙法蓮華經.卷二》:「告諸比丘:『是堅滿菩薩次當作佛,號曰:「華足安行多陀阿伽度阿羅訶三藐三佛陀。」』。」也作「三耶三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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