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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ㄗㄞˋ ㄏㄤˊ
內行、有經驗而通曉其內容。《紅樓夢.第一六回》:「難道大爺比咱們還不會用人!偏你又怕他不在行了。誰都是在行的!」《老殘遊記.第一六回》:「他送過幾回信,頗在行,到衙門裡也敢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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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天台宗

(流派)隋智者大師入寂於天台山,故曰天台大師。天台大師所立,名天台宗。此宗以法華經為本經,以智度論為指南,以涅槃經為扶疏,以大品經為觀法,因而明一心三觀之妙理也。先是本宗第一祖北齊慧文,依中觀論始發明此妙理,以授第二祖南岳之慧思,慧思傳之第三祖天台之智者。智者曰:傳道在行亦在說。於是講說三部:一、玄義,是說一家之教相者;二、文句,是解法華之經文者;三、止觀,是示一心之觀行者;一宗之教觀備於此。因以此師顯宗名。次有第四祖章安之灌頂,筆受天台之講說,三部之書成於此,一宗之典型永存。自章安歷第五祖法華之天宮,第六祖左溪之三師,至第七祖荊溪之湛然。荊溪崛起中唐,作釋籤,疏記,輔行,次第釋彼三部,又著金錍義例諸書,排他邪解。由荊溪八傳至宋之四明,是時台宗萎微不振。四明解行兼至,再興一宗。而天台始分為山家山外二流,山家為四明之正傳,以忘心為觀境,及說事造之三千。山外以慈光之悟恩為祖,以真心為觀境,且不許事造之三千。四明既顯揚山家之正宗,而受之者為廣智,神照,南屏等,源源不絕,且傳至日本,流布甚廣。而山外之流,不久湮滅。


虛空無為

(術語)三無為之一。有部宗所立有二虛空,一有為虛空,二無為虛空也。凡現於無色像所者,是有為虛空,本來常空者無為虛空也。有為虛空者有分限,有生滅,屬於眼識之所見。因是稱此為空界之色,為五蘊中色蘊之所攝,六大中空大之所攝。是有為無常也。無為虛空者,無限無際,真空寂滅、離一切之障礙,一切有礙之物體得自在行動於其中者。是屬於意識之所緣,為三無為中之虛空無為。世所謂為虛空者,即空界之色。有為虛空也。空界之色,其體性雖不障礙他法,然為他法障礙,現障礙於他有形物體而其體即滅,因此而名為有為。若實之虛空,離於能礙所礙,亦周於有形之物體中,常恒不變,是為無為法,以無障礙解虛空之義。俱舍論一曰:「虛空但以無礙為性。由無礙故,色於中行。」正理論一曰:「虛空容受色等有為。」俱舍光記一曰:「空界色,雖非能礙,而是所礙,被餘色礙而開避故其體不生。世言虛空者,於空界色說虛空聲。」又曰:「空界復由虛空得有。」大乘義章二曰:「如毘曇。虛空有二:一者有為,二者無為。」

又大乘六無為之一。唯識論立六種無為,以彼有部所立虛空無為,非實有之法,于佛證得之法性上為六無為相中之一相。法性之體,離諸之障礙,故名之為虛空無為,非別有容受萬物之無為虛空也。因而依有部則虛空之語,直指大虛空,依唯識則一者喻語,法性之無為,似大虛空,故名虛空。一者法性,即為虛為空,故名虛空。見唯識論二、同述記二末。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悴懊𢙉

上二同烏老反正作㤇也應是讀者發悴作懊後書人相和寫在行內而剩懊字也經本作㤇𢙉也


[翻梵語]
婆施彊國

譯曰自在行


[佛光大辭典]
八萬細行

乃將有關比丘在行為上應注意之規矩,配列成八萬四千之數。即行、住、坐、臥之四威儀各有二百五十戒,計為一千;若攝三聚淨戒則成三千;又配於殺、盜、婬、兩舌、惡口、妄語、綺語等七支則為二萬一千;再配貪瞋癡三毒及等分之四煩惱,則為八萬四千,若取大數,則稱八萬細行。淨心誡觀法謂大小乘各別,稱菩薩戒有八萬威儀、聲聞戒有三千威儀。〔首楞嚴經文句卷五〕(參閱「三千威儀八萬細行」524) p302


五佛灌頂

指密教儀式中,以五瓶香水象徵佛智,灑灌在行者頭上,此有受職與結緣兩種。 p1095


右繞

梵語 pradaksina,巴利語 padakkhina。音譯作鉢喇特崎拏。又作右旋、旋右、右遶。即以右向中央之尊像旋繞以表尊敬之意;即尊像在行者之右手邊。為表示禮敬之行道方式。印度自古即盛行此一禮法,以表示對佛、塔、尊宿等之敬意。無量壽經卷上(大一二‧二六七上):「稽首佛足,右遶三匝。」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旋右觀時章(大五四‧二二五中):「鉢喇字緣,乃有多義,此中意趣,事表旋行。特崎拏,即是其右,總明尊便之目,故時人名右手為特崎拏手,意是從其右邊,為尊為便,方合旋繞之儀。」

然右旋之古義甚多,依南山道宣之釋門歸敬儀卷下、義淨之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之說,則向尊者右手邊而旋,出於其左手邊,是為右繞;反之,即為左繞。另據道宣之關中創立戒壇圖經、道宣律師感通錄所載,則揭出「東迴左轉,南出而返」之說,是為左旋之意。道宣於不同之著作所提出之繞佛作法各異,頗令後世產生混淆之感。若依據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三釋僧像篇所闡釋者,則知繞旋之時,本有繞佛與繞壇兩種之別,繞佛時本乎致敬,繞壇則便乎行事;致敬則必須右繞,以表示執侍之恭勤;行事則必須左繞,俾使尊卑上下合於倫序。禪林象器箋卷十禮則門:「忠按:禪林巡堂者,左遶而準遶壇儀;尋常行道者,右繞而準遶佛儀。」又慧琳音義卷二十一列出卍字形與白毫右旋之圖。準此可知,無論右繞、左繞,皆以尊者之左右為標準而繞行之。

右繞之時,或僅繞行一周,或三匝(稱右繞三匝)、七匝,乃至百匝、千匝不等,皆隨禮敬者之意。較常採用者為右繞三匝,據賢者五戒經載,旋塔三匝乃表示禮敬三尊,以期滅除三毒之意。釋氏要覽卷中亦謂,三匝表示三業,七匝表示七支。此外,有關右繞之功德,據提謂波利經所載,右旋繞佛可得下列五福:(一)於後世得端正美色之形相。(二)音聲清妙。(三)得以生天。(四)生於王家,其位尊貴。(五)終究能證涅槃。〔大智度論卷六十七、大唐西域記卷二、法苑珠林卷三十七、萬善同歸集卷二〕 p1616


草堂

(一)宋代雲門宗僧。生卒年及籍貫均不詳。為越南禪宗草堂派初祖。相傳為雪竇重顯禪師之弟子。嘗隨其師赴占城弘法,為占城人捕捉入行伍為兵。時越南聖宗(1054~1072 在位)為王,率兵攻伐占城。師在行伍間與占城士兵一齊被俘入越。其後為聖宗發現,乃予釋放,且敕封為國師。師遂在越南昇龍城之開國寺開講三藏教典,大揚宗風,主要傳「雪竇百則」,倡導「禪淨一致」之教義。為聖宗授戒,並傳禪宗心法,聖宗且因而悟道。當時皈依之弟子甚多,遂開創草堂派,分為李朝聖宗、般若、吳舍三支系,為越南禪宗之第三派(另二派為毘尼多流支派與無言通派)。李朝聖宗支系僅在朝廷內部流傳,至三祖杜武,法系中斷。般若支系由般若禪師創建,至十三世紀初法系中斷。吳舍支系為吳舍禪師創建,歷經五代,亦告中斷。該派得李朝聖宗、英宗(1138~1175 在位)、高宗(1176~1210 在位)之崇仰,分別為草堂禪師第一代、第三代、第五代之弟子。後隨李朝之覆滅(1225)而逐漸衰亡。

(二)(1057~1142)宋代臨濟宗黃龍派僧。世稱草堂善清。南雄保昌(廣東)人,俗姓何。自幼參謁香雲寺法思禪師。神宗元豐四年(1081)試經得度,禮謁大溈慕喆,後入晦堂祖心門下,並嗣其法。政和五年(1115)於江西黃龍山闡揚大法。歷住曹山、疎山、隆興(江西)泐潭寺。紹興十二年,示寂於泐潭寺,世壽八十六,法臘六十二。遺有草堂清和尚語要一卷。或謂師即越南佛教草堂禪派之初祖。〔聯燈會要卷十五、嘉泰普燈錄卷六、五燈會元卷十七、釋氏稽古略卷四〕 p4313


菩薩

菩提薩埵之略稱。菩提薩埵,梵語 bodhi-sattva,巴利語 bodhi-satta。又作菩提索多、冒地薩怛縛,或扶薩。意譯作道眾生、覺有情、大覺有情、道心眾生。意即求道求大覺之人、求道之大心人。菩提,覺、智、道之意;薩埵,眾生、有情之意。與聲聞、緣覺合稱三乘。又為十界之一。即指以智上求無上菩提,以悲下化眾生,修諸波羅蜜行,於未來成就佛果之修行者。亦即自利利他二行圓滿、勇猛求菩提者。對於聲聞、緣覺二乘而言,若由其求菩提(覺智)之觀點視之,亦可稱為菩薩;而特別指求無上菩提之大乘修行者,則稱為摩訶薩埵(梵 mahā-sattva,摩訶,意即大)、摩訶薩、菩薩摩訶薩、菩提薩埵摩訶薩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等,以與二乘區別。

經典中所舉出菩薩之異名有:開士(菩提薩埵)、大士(摩訶薩埵)、尊人(第一薩埵)、聖士(勝薩埵)、超士(最勝薩埵)、上人(上薩埵)、無上(無上薩埵)、力士(力薩埵)、無雙(無等菩薩)、無思議(不思議薩埵)、佛子、佛持、大師、大聖、大功德、大自在、正士、始士、高士、大道心成眾生、法臣、法王子、勝生子、廣大薩埵、極妙薩埵、勝出一切三界薩埵、身業無失語業無失意業無失、身業清淨語業清淨意業清淨、身業無動語業無動意業無動、成就覺慧(梵 dhīmat,有慧者)、最上照明(梵 uttama-dyuti,上成就)、最勝真子(梵 jina-putra,最勝之子、降伏子)、最勝任持(梵 jinādhāra,最勝所依、降伏持)、普能降伏(梵 vijetr,最勝所使、能降伏)、最勝萌芽(梵 jināvkura,最勝芽)、勇健(梵 vikrānta,猛健、勇猛)、最聖(梵 paramāścarya,上軌範師、上聖)、商主(梵 sārthavāha,導師)、大稱(梵 mahā-yaśas,具大名稱、大名稱)、憐愍(梵 krpālu,成就慈悲、有悲)、大福(梵 mahā-punya,大福德)、自在(梵 īśvara,富自在、自在行)、法師(梵 dhārmika,大法師、正說者)等。又以菩薩乃發大菩提心,滿足世出世之勝希願,故稱菩薩眾為「勝願菩提大心眾」。

菩薩有多種分類,除依悟解之淺深而有不同之菩薩階位外,菩薩地持經卷八菩薩功德品亦舉出菩薩有十種,即:種性(梵 gotra-stha)、入(梵 avatīrna)、未淨(梵 a-śuddhāśaya)、淨(梵 śuddhāśaya)、未熟(梵 a-paripakva)、熟(梵 paripakva)、未定(梵 a-niyati-patita)、定(梵 niyati-patita)、一生(梵 eka-jāti-pratibaddha)、最後身(梵 carama-bhavika)。其中,未得淨心,稱為種性;發心修學,稱為入;已入而未達淨心地,稱為未淨;入淨心地,稱為淨;淨者未入畢竟地,稱為未熟;入畢竟地,稱為熟;熟者未入定地,稱為未定;已入定地,則稱為定;又熟有二種:(一)一生,乃次第得無上菩提。(二)最後身,乃此生得無上菩提。此外復分在家與出家、鞞跋致(退轉)與阿鞞跋致(不退)、生身(未斷煩惱者)與法身(斷煩惱、得六神通者)、生死肉身與法性生身、大力與新發心、頓悟與漸悟、智增與悲增等。智增悲增之說係據法相宗所說,有關「八地」以前菩薩之分類,直往之菩薩(頓悟之菩薩)盡伏俱生起煩惱障之現行,立即受變易身,成為智增上菩薩;至第七地之滿心伏盡後,受分段身,成為悲增上菩薩或大悲菩薩。對迴心之菩薩(漸悟之菩薩)而言,從「不還」與「阿羅漢」迴心者,由於斷欲界之煩惱,故為智增;從「預流」與「一來」迴心者,則為智增或悲增。其他,另有智悲平等之菩薩。同時,十信位之菩薩稱為新發意之菩薩、住前信相之菩薩與假名之菩薩等。

菩薩所修之行,稱作菩薩行。有關菩薩之一切法則儀式,稱為菩薩之法式。以達佛果為目的之教,稱為菩薩乘;其經典稱菩薩藏。梵網經等即述菩薩應持之菩薩戒。諸經典常舉之菩薩名,有彌勒、文殊、觀世音、大勢至等。大乘僧侶或居士,亦有被尊為菩薩者,如印度大乘佛教學者龍樹、世親等即被尊為菩薩;於我國,竺法護被尊為燉煌菩薩,道安為印手菩薩;日本亦有高僧由朝廷賜封菩薩號者。〔放光般若經卷五、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二、大阿彌陀經卷上,舊華嚴經離世間品、新華嚴經普賢行品、菩薩地持經卷四、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漸備一切智德經、大寶積經卷三、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七、梵網經卷下、大毘婆沙論卷一七六、大智度論卷四、卷四十一、卷四十四、卷七十一、卷九十四、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六、大日經疏卷一、大乘義章卷十七、勸發菩提心集卷下、大宋僧史略卷下〕(參閱「三乘」593、「菩薩階位」5221) p5209


種姓制度

種姓,英語、法語 caste,德語 kaste。係依種族、職業、地域等將社會區分為各種尊卑貴賤階級之制度,為一世襲、封閉而不平等之社會制度。以印度為最著。西元十六世紀,葡萄牙人來到印度西岸之馬拉巴海岸區,發現印度人之特殊社會型態而稱之為種姓制度。caste 一語或由拉丁語中之 castus(純血),與葡萄牙語中之 casta(血統)等語演變而來。

印度自吠陀時代,因出生之身分、階級,職業等之不同,而定其種姓,因此乃構成一特異之社會階級制度。古代印度社會分為僧侶(梵 brāhmana,婆羅門)、王侯武士(梵 ksatriya,剎帝利)、農工商庶民(梵 vaiśya,吠舍)、賤民(梵 śūdra,首陀羅)等四等種姓,其後逐漸產生分歧之副種姓與雜種階級,而呈現出宗教、歷史、社會之複雜型態。此外,更由於種族、宗教、職業之差異,至目前種姓數目已達兩千至三千之多。不同種姓之間嚴禁通婚、共食,且具有極其繁雜之戒律與風俗。

種姓制度起源於入侵印度者對被征服的原住民之輕視,前者自稱 ārya-varna,即白種之雅利安人,ārya 意為虔敬之人、高貴之人,varna 意為顏色;黑種之原住民則稱為 dāsa-varna,dāsa 意為蠻族、奴隸。或謂 dāsa 乃原住民中某一族之名稱。至中世紀時,階級區分之關鍵由 varna 變成 jāti(出生之意)。又印度在地理上與世隔絕,先天上容易形成一種特殊之社會制度,而內地山川之阻隔,亦有助於產生各種集團與階級之差別。

種姓制度之主要依據為摩奴法典,此法典原係婆羅門祭司在行為上之準則,其後逐漸被整個印度社會接受,成為倫理道德之指南,在階級體系上具有法制之最高權威。一般而言,此法典象徵印度人對古老裁決之迷信接受、嚴厲報復法之使用,以及婆羅門階級中永無窮盡之道德、權利、勢力之教誨,其目的在加強階級體系之牢固與長久。

種姓制度之本質具有雙重性質,即身分地位之世襲與律法之接受,亦即傳統之義務與個人原本階級之職業,主要受惠者為婆羅門階級之男性。在阿育王時代由於反對四姓差別之佛教興盛,故婆羅門勢力一度減弱,然至笈多王朝時,婆羅門又奪回權勢與領導地位,在釋尊時代曾掌握知識、政治之剎帝利,亦於此時失去優勢。

摩奴法典中告誡國王不可向婆羅門征稅,若婆羅門被激怒,可藉符咒之力,令國王之生命與武力立即消滅;又在任何祭祀儀式中,最重要者即向擔任司祭之婆羅門奉上財物,付出愈多即表示愈高度之虔誠。大抵而言,奇蹟與迷信乃祭司斂財之主要來源,舉凡病痛、訴訟、不祥徵兆、從事新事業等,印度人莫不一一請求祭司之指示,並大量奉獻財物。

婆羅門之權勢主要來自知識傳授之獨佔,長期以來,婆羅門自居為傳統之監護者與改造者、教師、文學作品之作者或編纂者。婆羅門法典指出,若首陀羅欲聽聞、誦讀經典,耳內即如同塞滿鉛溶液,縱令聽聞,亦了無所知;若欲自行誦讀經典,則舌頭將被割裂。婆羅門教義排斥低階層人民參預之規定,久之,形成婆羅門階級之獨特性與神祕性。摩奴法典更告諭人民,婆羅門乃由神意而註定為眾生之首領,由是更促成婆羅門成為印度社會與精神兩方面統治者之局勢。

種姓制度對印度社會所造成之弊端,概有下列數項:(一)由於種姓差別而社會各階級互不往來,造成生活上種種不便。(二)階級間壁壘分明,嚴重妨礙民族意識之發展。(三)根本否認人類平等,高階層者不以為低階層者與自己為同樣之人,與今日之民主思想實為南轅北轍。(四)下層階級因專司賤役而益形卑微。(五)每一階級皆形成一牢固之組織,極難打破階級壁壘,其中分子極度缺乏對外之同情,故不易形成廣泛之同胞意識。(六)父子職業相承,無法配合現代物質文明之需求。(七)每一階級各有其律法與行為標準,在此階級為是,在彼階級則為非,嚴重阻止全印有一普遍之道德觀念與律法準則。故種姓制度實為印度民族現代化之最大障礙。

支持種姓制度之宗教為婆羅門教與印度教。至於佛教,則反對此制度而提倡平等主義,佛陀否認種姓之絕對性,尊重人類理想之實踐,然其理想在教團組織中得以實現,卻無法改變整個印度,終遭遏阻而消失於印度本土。耆那教則與種姓制度妥協,故至今猶存。回教入侵時,對種姓制度僅能作地域性之解除。至近世,印度教毘溼奴派之羅摩難陀亦否認種姓制度,高倡人類平等。其後,印度教之改革者如喀比爾、那那克等,皆反對種姓制度,惟終未能徹底改革印度社會。其後,由於西方民主思想之衝擊,梵教會(1828)等組織亦先後成立,且致力於宗教與社會之改革運動。

印度獨立之後,印度政府於一九五○年公布憲法,明文規定廢除種姓制度,宣告人人生而平等;加以工業化之進展、教育之普及,與社會政策之實施等因素,各階級之分別表面上已銳減。然於就業、婚姻等實際問題中,個人出身、社會地位等仍深受重視,種姓制度依然影響人心。至今,婆羅門階級仍固執於其特權;西北印度之拉基普特族(Rajputs)、地主階級等亦固守其王侯武士之剎帝利階級;一般商業者猶是吠舍之代表;而種姓之外的下層階級仍被視為不可接觸之賤民;在農村中,不可接觸之賤民仍常受迫害,造成無數社會問題。聖雄甘地關心賤民之痛苦,稱之為「哈里神之民(Harijan),極力化除一般人對彼等之差別待遇。

首陀羅種自身亦興起解放運動,惟前途多難。由於彼等不得進入印度教寺院,故無權受宗教之濟度,遂有賤民出身之安培克起而呼籲改信佛教。在今日,佛教之平等無差別主義成為印度佛教復興運動之宗旨,此亦為賤民階級爭取全面解放乃至推翻種姓制度之最終理想。〔雜阿含經卷二十、中阿含卷三十優婆離經、卷三十九婆羅婆堂經、長阿含卷六小緣經、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一、 白衣金幢二婆羅門緣起經卷下、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三、大唐西域記卷二、釋氏要覽卷上、翻譯名義集卷一、印度史綱第二章(李志純)、印度法典に於ける種姓職業遺產相續に就ぃて(中野義照,宗教研究第三之一)、P. Deussen: Allgemeine Geschichte der Philosophie, Bd. I. Abteilung, I;É. Sénart: Les Castes dans L'Inde; Will Durant: Our Orienta l Heritage(India and Her Neighbors)〕(參閱「四姓」1705) p5867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七日作壇法

密教作壇法之一。又名七日供養壇法。即在行灌頂或護摩時,於七日七夜間築土壇,壇上畫諸尊曼荼羅的作法。

關於七日作壇法,密教經軌多有述及,然說法不一。依《大日經疏》卷四以下所載,於第一日,驚發地神,擇地,掘地,治地。第二日,以混和瞿摩夷與瞿摸怛囉的香水塗壇地。第三日,將裝有五寶等物的瓶子,埋在壇中央及四方。其次安置灌頂所用的香水瓶,再定壇的方位。第四日,行灑淨香水,作白檀曼荼羅。第五日,行受持地的作法。第六日,行三昧耶戒作法。第七日,投華,行灌頂儀式。

七日作壇法中,第一日的掘地、治地(去地中穢物)等作法,係依古印度家宅建築的儀式。又,築壇中,若於第三日以前法事起障難,則中止築壇。若在第四日以後發生,則修除災法去障難,再行法事。法事終了,通常將壇立即毀掉。此外,印度密教行傳法灌頂及其他諸尊之修法時,阿闍梨也依據此種作壇法構築新的曼荼羅壇。

〔參考資料〕 《十一面觀世音神咒經》;《陀羅尼集經》卷四、卷九、卷十二;《建立曼荼羅護摩儀軌》。


三聚淨戒

三聚淨戒是總括大乘菩薩一切戒律的三個分類,即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眾生戒。三聚淨戒這個名稱最初見於陳、隋之際天台家等有關著述,但其內容早已見諸譯籍。

菩薩戒本沒有特殊的戒相,《法華經》〈安樂行品〉所舉的不親近國王、王子、外道、梵志、凶戲、相撲等十項「不親近處」,可說是大乘菩薩的最初戒相,但尚沒有菩薩戒的名稱。《涅槃經》〈師子吼品〉開始把戒律分為聲聞戒和菩薩戒。它說︰從初發心乃至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名為菩薩戒,若觀白骨乃至證得阿羅漢果的名為聲聞戒。這只是從志願和行果的淺深而區別聲聞戒和菩薩戒而已。又《涅槃經》〈聖行品〉列舉「息世譏嫌戒」,如不作販賣輕秤小斗欺誑於人,因他形勢取人財物,害心繫縛,破壞成功。燃明而臥。常受一食,未曾再食,不食肉不飲酒。進止常與三衣鉢具,其止息床不置二枕。不故往觀視軍陣,不諂謏邪命自活等達四十四項。關於出家菩薩的制戒比之於《法華經》所說的「不親近處」是更詳細了。這些戒相雖有「害心繫縛」,「破壞成功」等危害他人的重罪,但大概是輕罪的多,所以名為「息世譏嫌戒」。

漢譯佛經中,最初提到三聚淨戒的類別,並說明其內容的是姚秦‧竺佛念譯的《瓔珞經》(具稱為《菩薩瓔珞本業經》,二卷)。《瓔珞經》〈大眾受學品第七〉說,一切戒的根本是三受門,即攝善法戒,所謂八萬四千法門。攝眾生戒,所謂慈悲喜捨化及一切眾生皆得安樂。攝律儀戒,所謂十波羅夷。《瓔珞經》把攝律儀戒置於三聚的最後,這和《菩薩戒羯磨文》的三聚次第恰恰相反。一般小乘的經律都以二百五十戒或五百戒作為律儀戒,但《瓔珞經》並不採取小乘的律儀,而以十波羅夷為大乘的律儀,這是它的特色。

其次說三聚淨戒的是北涼‧曇無讖譯的《地持經》(具稱為《菩薩地持經》,十卷),這是《瑜伽論》〈本地分〉中「菩薩地」的異譯,是瑜伽系統的戒法最初傳譯的作品。《地持經》很具體地說,一切戒有三種︰(1)律儀戒,(2)攝善法戒,(3)攝眾生戒。律儀戒是七眾所受的戒,七眾就是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攝善法戒是菩薩所受的律儀戒,即上修菩提的一切身口意的善法。攝眾生戒,略說有十一種,即為眾生作饒益事、看病、說法、報恩、救護、勸慰、施與等。《瑜伽師地論》所說的瑜伽戒品和《地持經》大致相同。又被認為《地持經》異譯的《善戒經》(具稱為《菩薩善戒經》,劉宋‧求那跋摩譯,十卷)也提到了三聚的戒法。《善戒經》說,在家出家所受持的戒名為一切戒。一切戒有三種︰一者戒,二者受善法戒,三者為利眾生故行戒。第一的戒是七眾所受的戒,即攝律儀戒。一切戒即三聚淨戒的異名。

《瓔珞經》、《地持經》之外,漢譯《攝大乘論》的三種譯本關於「三聚淨戒」的名稱也有個別的不同。北魏‧佛陀扇多的譯本稱為「止戒、攝善法戒、作眾生益戒」。陳‧真諦的譯本稱為「攝正護戒、攝善法戒、攝眾生利益戒」。唐‧玄奘的譯本則稱為「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眾生戒」。

羅什所譯的《梵網經》和《瓔珞經》、《地持經》並稱為大乘戒的三大聖典。它對後世的影響最大。《梵網經》雖沒有明確提到三聚,但它說的十重四十八條輕禁的戒法是仿小乘比丘戒條的形式而制定的。這些「十重四十八輕戒」是大乘菩薩戒最具體的戒相。

中國菩薩戒的弘傳和闡述,至隋煬帝從智顗受菩薩戒時已經非常盛行。隋‧靈裕有《受菩薩戒法》的註疏,他在鄴都時,就有許多人從他受了三聚戒,同時徐州攝論學者靖嵩並著有《三聚戒玄義》流行於當時。其他許多佛教學者對三聚淨戒又有許多解釋。隋‧智顗的《菩薩戒經義疏》雖說到律儀戒、攝善法戒、攝眾生戒,但他把這三聚淨戒概稱為菩薩戒,說它是過去、未來、現在一切菩薩所當學的戒法。隋‧慧遠撰《大乘義章》立了七門分別三聚戒。其中就「止作」二門分別說︰三聚別論,律儀是「止」,止諸惡故。其餘二聚是「作」,作諸善故。三聚通論,一一之中皆有「止作」。最後結論說「三聚皆止惡故」。這就是說,三聚淨戒第一的攝律儀戒,是以防止自己作惡為主的戒法,所以稱它為「止」,是一種自利的行為。第二攝善法戒和第三攝眾生戒是大乘菩薩在修行中實踐一切善的行為和發願長期為人類利益服務的戒條,所以稱它為「作」,是一種自利利他的行為。

道宣認為三聚戒是三身之本。他說︰(1)律儀戒在斷諸惡,即法身之因;(2)攝善法戒在修諸善,即報身之因;(3)攝眾生戒在慈濟有情,即化身之因。唐‧天台學者明曠更進一步發揮他的見解。他把三聚和四宏誓願以及三身配合起來,認為一切戒大體上不出四弘三聚。攝律儀戒在斷煩惱,配於「煩惱無盡誓願斷」;攝善法戒在成就佛道和修學法門,配於「佛道無上誓願成」和「法門無量誓願學」;攝眾生戒在度眾生,配於「眾生無邊誓願度」。又攝律儀戒,如持不殺,止惡不生,離諸染污,是為法身之因;攝善法戒在行諸善,深究法門而證佛道,是為報身之因;攝眾生戒在以慈悲利益眾生,是為應身之因。因此,明曠的主張是站在四弘誓願的基礎上通過三聚淨戒的實踐而成立三身的。最後他又把三聚和天台的空假中三觀結合起來,並試作了結論說︰「故知戒戒三聚互融;三觀三身相即。三聚三身既無優劣,四十八輕十重等持心性,寧有淺深。」

三聚淨戒的精神比之於小乘戒是積極的,它和小乘戒雖採取相樣形式的律儀戒,但其說明卻具有積極的大乘精神。小乘戒只列舉那些不可為的事情,而大乘戒則多舉那些不可不為的事情。關於禁止的戒,大小乘的精神也有不同。例如十重禁戒第一的殺戒,據唐‧法藏引瑜伽戒品解釋說,如果菩薩看見盜賊為了搶劫財物將殺害許多人命或殺害大德聖者,想到那人若是這樣地做必將墮於地獄受極大苦,菩薩因不忍看他墮入地獄受苦,決心讓自己代他入於地獄而殺了他,所謂「以憐愍之心,而斷彼命」。這在菩薩戒不但不為犯罪,反而是有很大功德的。(林子青)

〔參考資料〕 《解深密經》卷四;《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三;《金剛頂瑜伽略述三十七尊心要》;《金剛頂瑜伽千手千眼觀自在菩薩修行儀軌經》;《無畏三藏禪要》;《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一;《攝大乘論本》卷下;惠谷隆戒《天台教學概論》第三篇;平川彰《初期佛教の研究》第五章;佐藤達玄《中國佛教における戒律の研究》第十二章。


大日經

我國密教與日本真言宗之最主要聖典。七卷。唐‧善無畏、一行等譯。詳稱《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略稱為《大毗盧遮那成佛經》、《大毗盧遮那經》。收在《大正藏》第十八冊。「大毗盧遮那」,意為「大日」。

此經為密教根本經典之一,與《金剛頂經》同為真言密教的聖典。係大日如來在金剛法界宮為金剛手祕密主等所說。全書七卷,共分三十六品,前六卷三十一品為全經的主體,開示大悲胎藏曼荼羅,後一卷五品揭示供養法。

第一〈住心品〉主要講述密教的基本教義(教相),理論方面的敘述佔大部分;第二〈具緣品〉以下則以有關曼荼羅、灌頂、護摩、印契、真言等實際修法方面的記述為主。

此經主要在開示一切眾生本有淨菩提心所持無盡莊嚴藏的本有本覺曼荼羅,並宣說能悟入此本有淨菩提心的三密方便,所說之核心主旨為「菩提心為因,大悲為根,方便為究竟」之三句法門。又說菩提即是如實知自心,眾生自心即一切智,須如實觀察,了了證知。

此經之梵文原典現已不存,僅存幾個斷片。據《大日經開題》所載,《大日經》有三本,即(1)法爾常恆本︰指法身如來及其眷屬恒常不斷說三昧,此是法爾自性之說,故稱法爾常恒本;(2)分流廣本︰指龍猛菩薩於南天鐵塔內親承金剛薩埵傳授的十萬頌經;(3)略本︰即今所傳的七卷三千餘頌經,乃採擇十萬頌之宗要而成。又,有關第七卷,另有不同說法。或謂此卷非大日如來所說,而是文殊所言。或說該卷有三本︰一是塔內相承本,題為《供養次第法》,即龍猛菩薩塔內相承本;二是龍猛菩薩在開塔以前,於塔外所感得者,題為《要略念誦經》;三是善無畏在北天竺勃嚕羅國金粟王之塔下所感得者,題為《供養次第法》。

關於此經的傳譯,《開元釋教錄》卷九載(大正55‧572a)︰
「曩時沙門無行西遊天竺,學畢言歸迴,至北天不幸而卒,所將梵本有敕迎歸,比在西京華嚴寺收掌。無畏與沙門一行,於彼簡得數本梵經並總持妙門,先未曾譯,至十二年隨駕入洛,於大福先寺安置,遂為沙門一行譯大毗盧遮那經。其經具足梵本有十萬頌,今所出者撮其要耳。沙門寶月譯語,沙門一行筆受,承旨兼刪綴詞理。」

善無畏於唐‧開元十二年(724)所譯者,係此經前六卷,翌年又譯其所攜梵本(一說是善無畏自撰),是為第七卷,前後合為一經。而此第七卷,與菩提金剛所譯《大毗盧遮那佛說要略念誦經》一卷為同本異譯。

此外,本經也有西藏譯本,是九世紀初,印度僧西連多拉菩提(Śīlendra-bodhi)與西藏翻譯官巴爾謝(Dpal-brtscgs)合譯而成。全書分內外兩篇,其中內編和漢譯的前六卷相當,內容亦大同小異,但章品的廢立及次第則不同,藏譯本僅分二十九品;外編則分〈寂靜護摩儀軌品〉等七品,合內外編亦為三十六品。但藏譯外編,漢譯全無;而漢譯的第七卷,藏譯以「供養儀軌」之名收在《丹珠爾》之中。

據現代學術界的研究,本經大約形成於七世紀初。本經之重要性有下列二項︰(1)本經是最早的體系性密教經典;(2)本經對前此之中觀、唯識、如來藏三大系思想,都加以綜合起來。而全經要義,則有下列五項︰(1)大日如來觀之成立;(2)依曼荼羅、真言、印契之三密瑜伽的修法體系之成立;(3)諸思想的批判性綜合與主體性實踐之結合;(4)世間道與出世間道之教理及實踐的統一;(5)解脫論與救濟論之統一。

有關本經的註疏,中文方面有一行的《大毗盧遮那成佛經疏》二十卷、《大毗盧遮那成佛經義釋》十四卷,此二書為本經最重要的疏釋。其中,《疏》多為東密所依循,而《義釋》則較為台密所重視。此外又有新羅‧不可思議的《大毗盧遮那供養次第法疏》二卷,註釋本經第七卷。《西藏大藏經》丹珠爾中,收有佛密《毗盧遮那現等覺大怛荼羅注釋》等註釋書。此外,日僧空海有《大日經開題》一卷、圓仁有《大毗盧遮那成道經心目》一卷。

◎附︰《文殊大藏經》密教部一〈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導論〉(摘錄)

住心品第一(經第一、疏第一、指心鈔第一)
此品可視為《大日經》之序品,通論本經之大意。所謂住心是安住於眾生自心之實相,即安住於一切智智。一切智智者意指如實了知諸法實相之靈活妙用。體現此一切智智者名為一切智者、一切見者、一切覺者。真言乘之菩薩為入如來真實言之門,依此觀誦真實門,發自心菩提,自心即具備萬行,見自心之正等覺,證自心之般涅槃,發起自心之方便,而至嚴淨自心之佛國。由如是因位,至果位止,將此安住於無染無著之清淨心稱為入真言門住心。簡稱為修真言行。

此品中闡明三句、八心、六十心、三劫、六無畏、十地、十喻等。此三句、八心等因是列舉自心之種種相,總該凡夫心之實相,蓮華胎藏曼荼羅是表現我等心之實相者。

入漫荼羅具緣真言品第二(經第一、疏第三、演奧鈔第一)
「入」為趣向、遊履、引入之義,「漫荼羅」意為道場,「具緣」為因緣具足之義。構成道場需擇地,再清淨此地,再選擇吉日良辰等,眾緣必須具足才可。此等眾緣皆以如來之真言加持、靈化所成,故名為入漫荼羅真言品。此品中專為說明七日作壇灌頂的軌則。是如來顯現支分生漫荼羅,而揭示祕密心地之體性,這是為來世眾生,顯示構成圖畫漫荼羅的模範者。其次關於擇地造壇,是於首尾七日間舉行,於第三日確定尊位,於第六日護持弟子法,即作三昧耶戒,至第七日之夜,正面掛釋尊像,使弟子入壇而行灌頂。此七日作壇灌頂為方便手段,最後令弟子證入心內本地之漫荼羅。心內本地漫荼羅名為祕密漫荼羅。如來本意是欲使弟子真正地入祕密漫荼羅,但因劣慧之真言行者不能信受無相祕密漫荼羅,故設心外有相壇,顯示修行證入的方軌,亦即具緣漫荼羅。漫荼羅又分祕密(或稱身內)、支分生(或稱嘉會)、圖繪(或稱大悲)三種。今稱七日作壇漫荼羅為悲生漫荼羅,或大悲漫荼羅,因為是攝化利生之外現化他漫荼羅故。此悲生漫荼羅,更分廣略二種,廣者為阿闍梨所傳之漫荼羅,略者指經所說之漫荼羅。

息障品第三(經第二、疏第九、演奧鈔第三十二)
所謂息障,息是止息,障為障礙,息除內外兩種障礙,即為本品主旨。真言阿闍梨或弟子,在畫漫荼羅或持誦真言時,易生種種障難,本品即闡述除去此障難的方法。究竟障難是從何處發生呢﹖本品以為種種障難差不多皆是行者內心所生。而產生障難的真因,是因慳貪邪見等,除去此慳貪邪見等時,即為諸障難自消滅去之時。菩提心最能對治此慳貪邪見等障難,行者若常念此菩提心時,就能澈底除去諸障因。

普通真言藏品第四(經第二、疏第十、演奧鈔第三十三)
普通之「通」為遍通,此品所揭示的真言,因為是通一切方便,故稱普通真言。藏為含藏具足,為含藏普通真言之意。

執金剛中,金剛手為上首,菩薩中普賢為上首,於大日如來面前稽首作禮,而於大悲胎藏生大漫荼羅王,演說通達自心中之清淨法界之法門。此等菩薩因為從各各所證所解之一門,闡示大漫荼羅之清淨法界體,故謂若是真言行者,持誦此等菩薩所開示之真言,由此一門法遂能流入無盡法界普門之大漫荼羅王體中。

世間成就品第五(經第三、疏第十、演奧鈔第三十六)
此品闡示世間之息災、增益、敬愛、降伏等之悉地成就。出世間之甚深祕密寶藏,因為不可能以言說示人,故假藉世間有為有相事來喻示法界藏中微妙之深意。

悉地出現品第六(經第三、疏第十一、演奧鈔第三十七)
悉地(siddhi)意為念願成就。念願有世間及出世間兩種,前品示成就世間念願之相,此品及次品揭示成就出世間念願之相,而出現即意味著成就相之出生顯現。世間出世間之一切成相,皆悉是從如來之加持護念力所出生。

成就悉地品第七(經第三、疏第十二、演奧鈔第四十一)
有關此品有種種說明,一云︰上兩品闡明世間出世間之果體,此品則敘述修入之方便。或曰︰上面兩品是述說悉地所生之功德,此品是正明悉地能生之法體之心法。或云︰上品是五字嚴身,係明此色身之成就,此品中明大菩薩之意處即是漫荼羅,而示法之成就。總之是解明心成就之相。

轉字輪漫荼羅行品第八(經第三、疏第十二、演奧鈔第四十二)

轉即旋轉意,即順著陀羅尼旋轉觀誦之意;將此陀羅尼字輪旋轉觀誦,即漫荼羅行。所謂觀誦,指行者於心中見「阿」字,且於口誦時觀菩提心之義;若於口誦「伊」等字時,即謂如觀三昧門。又前品中,敘說「阿」字之妙體作為內心成就相,於此品中,將「阿」字當作百光遍照王,「阿」字之光明成百千萬億字門而顯現,又揭示百千萬億字門歸於「阿」字的旨意。

密印品第九(經第四、疏第十三、演奧鈔第四十四)
密是祕密,印為標幟,密印即為法界漫荼羅之標幟。一切諸佛以此法界標幟之密印莊嚴自身,故能成如來之法界身。真言行者以此密印加持自身,能與如來之法界身同等,故處生死中,巡歷諸趣;又於一切如來大會中,因持此大菩提幢,故得勝快樂,八部眾等不能障害,且將敬仰行者,領受教命並樂於受行者驅使。於前品中揭示口密陀羅尼,於此品中開示身密。此品中所說之印數總計百三十九。

字輪品第十(經第九、疏第十四、演奧鈔第四十七)
「字」是梵語,謂為惡剎囉(akṣara)之譯,無流轉之義,意為不動而無旋轉。「輪」為轉之義,如世間之輪於旋轉時,切斷一切草木類,此字輪能破一切無明煩惱。惡剎囉為不動之義,不動即指菩提心。大日如來住於菩提心之體性,種種示現而利益眾生,垂跡之相廣多無量,然而事實上是常住不動,而無起滅相,恰如車輪之轉動無窮無盡,而其樞軸卻未曾轉動,樞軸因不動,故能統制周邊之輪,使其不致逾軌。菩提心之「阿」字亦是本自不動,而能生出一切眾字。眾字因為是以「阿」字為中軸,而成輻狀,也就是「阿」字之變形。如此之眾字輪在經中稱為遍一切處之法門。經中謂真言行菩薩若住此字輪觀,從初發淨菩提心乃至成佛止,在這期間的自利利他之種種事業,因此法門之加持力,皆可得成就。

祕密漫荼羅品第十一(經第五、疏第十四、演奧鈔第四十八)
祕密之「祕」為深祕,「密」為隱密之意,祕密漫荼羅指字輪三昧。大日如來以如來之慧眼,觀察遍一切處之法門已,入法俱奢(kosa),從此三昧中顯現法界之無盡莊嚴,利益無餘眾生界。此時,在無盡無餘之眾生界,自佛口發出隨類之音聲,從各個毛孔中顯現隨類應同之身相,同時以字輪詮示如來祕密內證之德。

入祕密漫荼羅法品第十二(經第五、疏第十六、演奧鈔第五十四)
前品是揭示所入法體,此品是揭示能入之人即真言菩薩,能通悟祕密漫荼羅法而至方便。開示真言大阿闍梨耶將使受法弟子入此祕密漫荼羅,以字門法教弟子燒盡業障,而入祕密漫荼羅。

入祕密漫荼羅位品第十三(經第十五、疏第十六、演奧鈔第五十四末)
此品中明示弟子入壇後安住於法佛平等大空位之要旨。所謂漫荼羅位,是意生八葉大蓮華王之義。處此位,能入金剛智體。即真言行菩薩悉淨除一切塵垢,即我人、眾生、壽者、意生、儒童、造立者等之妄執,而於心內現觀意生八葉大蓮華王,其中的如來是一切世間最尊特之身,超越身語意地,證成殊勝悅意之妙果的佛身。

祕密八印品第十四(經第五、疏第十七、演奧鈔第五十五)
祕密八印是(1)大威德生印,(2)金剛不壞印,(3)蓮華藏印,(4)萬德莊嚴印,(5)一切支分生印,(6)世尊陀羅尼印,(7)如來法住印,(8)迅速持印。真言行菩薩即使入住祕密漫荼羅中,若無感應處,本尊不會降赴道場。本尊如未降赴道場,即使作諸行事,亦不可能成就念願。然而加持此八印及真言時,本尊會依此加持妙力,自然地降臨道場。

持明禁戒品第十五(經第五、疏第十七、演奧鈔第五十六)
持明指六個月持明,禁戒指六個月持誦真言期間內,應護持制戒之意。禁戒之禁為禁制不使放縱,戒是戒慎不為非行之意。六個月之持誦,因為有防非止惡之義,故持明者即禁戒也。

阿闍梨真實智品第十六(經第五、疏第十七、妙印鈔第六十九)
真實智為「阿」字所生之智,所謂本有之妙智。又為自性清淨內證真實之干栗馱(hṛdaya)心。此品是敘說由此「阿」字出生之心,是阿闍梨真實智,且將「阿」字視為遍一切處之漫荼羅的真言種子。

布字品第十七(經第五、疏第十七、妙印鈔第七十)
在行者自身之上中下布置種子,是為將諸佛之萬德具備於其身。行者住於「阿」字淨菩提心地,將一切的字門布置於身之分支,是以行者身顯示成為遍一切處普門法界漫荼羅之意。

受方便學處品第十八(經第六、疏第十七、妙印鈔第七十)
此品揭示方便學處,可為真言行人之用心。密教護持戒中有二,一為制戒,持明禁戒品所明示者即為此;二為方便禁戒,即為本品所說之戒相。學處即指作為大乘菩薩當然應學之處,梵文稱式沙迦羅尼(śikṣākāraṇi),譯為應當學。而其戒相是十善戒、十重禁戒、五戒、四重戒等。

說百字生品第十九(經第六、疏第十八、妙印鈔第七十二)
在說上面之真言品時,就應說此品,但是為防止慢法者獨修,故不敘說。此處經文,自「暗」字衍生二十五字,各自施予四轉而成百字。將「暗」字稱為百光遍照王,即為此意。以「暗」字為成佛之要諦,三世十方之諸佛,依觀此字而能成正覺,故此為成佛之直道、現證之妙行。此「暗」字是一切真言之心,於一切真言中,最為尊貴,故稱此為不空教真言。因一切眾生之見聞觸知處或被「暗」字光明照耀時,皆必成為無上菩提之因緣而無有空過,故名不空。

百字果相應品第二十(經第六、疏第十八、妙印鈔第七十二)
上品敘說百光遍照之行儀,此品是揭示遍照果地之萬德。前品是闡述「暗」字百光之圖曼荼羅,此品即與其相應者。今依圖曼荼羅以闡明行果相應。經曰︰「祕密主!入薄迦梵大智灌頂,即以陀羅尼形示現佛事。爾時大覺世尊隨住一切諸眾生前,作佛事,演說三三昧耶句。(中略)爾時釋尊於無量世界海門,遍法界,慇懃勸發成就菩提,出生普賢菩薩行願,於此妙華布地胎藏莊嚴世界種性海中受生,以種種性清淨門,淨除佛剎,現菩薩場,而住佛事。」經中所謂大智灌頂,是指於第十一地等覺位,蒙受十方三世諸佛灌頂,成三界之法王子位。

百字位成品第二十一(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二)
所謂百字,其體是「暗」字,「暗」字之光明現百字之相,故稱此為百光遍照王真言。在第十九品中揭示「暗」字之字體,第二十品是敘說三密及與此字門相應者,於此品中揭示百字成就相。依「暗」字之加持故,於意生八葉臺上,安住於三三昧耶,因證得金剛微妙之極位,故謂此為祕密中之最祕,難得中之最難得者。

百字成就持誦品第二十二(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四)
此品闡述百光遍照王之「暗」字門的持誦法則。於「暗」字之一字中揭示分別三十二字,是三十二相,仰等五字是八十種好。依百字成就持誦力,證成垢身及淨身平等無異,又染心與淨心亦平等無二,據此平等法界去除情見之冥暗,產生智慧的光明,遍滿十方世界,恆作佛事,譬如如意寶珠應人之念願,而普雨珍寶,只要一心一意的意樂、祈願,則無所不成。

百字真言法品第二十三(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四)

於此品中揭示「暗」字字體「阿」字之德。修真言行者以「阿」字加持一切法而成無上正覺者,乃是因為加持一切法,使同「阿」字之大空三昧。「阿」字是本不生不可得空之義。因諸法本來不可得空,故行者之心,如與此「阿」字義相應,就能達至諸法之源極,具足眾德而得通一切佛法。

說菩提性品第二十四(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五)
此品闡述此經之要義。所謂要義,就法而言是淨菩提心,就人而言是中台心王之大日尊。〈住心品〉云︰性同虛空,即同於心,性同於心,即同菩提。如是,祕密主!心、虛空界、菩提三種無二。此等以悲為根本,方便波羅蜜為滿足。又在本品敘說菩提性,「如十方虛空相,常遍一切無所依,如是真言救世者,於一切法無所依。」真言救世者是指胎藏曼荼羅之中台尊。真言救世者為諸法之所依,為一切之根源。因為是源處,是一切萬有之本源,其本身固無所依據,故稱無所依。

三三昧耶品第二十五(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五)
三三昧即三平等之義。心、智、悲三者平等為一,故名三三昧耶;佛、法、僧三者為一而平等,故曰三三昧耶;法身、報身、應身三者本來平等,故稱三三昧耶;證悟心、佛、眾生三者為無二無別,此亦為三三昧耶之義。三昧耶(samaya)即為平等,一致相應之義。

說如來品第二十六(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六)
此品述說菩提、佛、正覺、如來四者。住於如實菩提心,且樂求彼之菩提者名為菩薩。滿足十地,達至法之無性,上冥會於法身,下契合於六道者名為佛。覺法之無相,圓滿十方者名為正覺。脫離無明之域,安住於自性智者曰如來。

世出世護摩法品第二十七(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六)
護摩(homa)譯作燒供。此品揭示外道護摩有四十四種,佛法之外護摩有十三種,並列舉內護摩、外護摩之眾緣支分及內護摩作業。

護摩主要者為本尊、火爐及行者。如爐火燒盡薪木般,本尊的智火可燒盡行者之煩惱薪;阿闍梨的智火,又燒盡弟子之無智薪,遂悉燬妄執之薪,唯住於此本初不生之一大圓明中而常受平等法界之大樂。具足外緣事而行稱為外護摩。又住於瑜伽之妙觀,而燒盡行者之煩惱垢者是大日如來之智火,如來之智火是行者自心本具之智光,觀此本尊大日如來及行者與爐火為本來平等,稱此為內護摩。

本尊三昧品第二十八(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八)
此品揭示本尊有字、印、形之別,而字更有聲及菩提心之別,印有無形及有形之別,形更有清淨與非清淨之別。字印形之三種中有二別,依有相及無相,聲、有形、非清淨是有相,菩提心、無形、清淨為無相。此中凝滯於有相的,是作為念願成就之結果者,為得有相悉地;而體達至無相,是為得無相悉地。無相悉地意為得佛果。

說無相三昧品第二十九(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八)
無相非指無相空寂,而是指自性清淨之圓明法體。離有相並非無相,而是認清圓明實性之不可思議實相,非認為有為法外有無為法。所謂有為法之三種世間,或有為諸行事的三密妙行,能照樣還原至無相平等之法性。本經中前已揭示之三密妙行也皆因緣所生,如因緣滅,妙行也滅,故知三密妙行本無自性。妙行因其自體無自性,故不生不滅。因不生不滅故阿字成為契合於本不生際之深理。為使攝於實我實法見解之凡夫行者悟入無相一實之法體,依有相三密之行相,受無相阿字門之誘導,而使歸入平等絕對之圓明者,為本經之要旨綱目。故真言行雖修有相三密之妙行,但心機一轉而入無相平等之妙觀,此為至極者。

世出世持誦品第三十(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八)
真言法中有世間及出世間之別。世間持誦指以世間之福樂長壽等為目的的修法,出世間持誦是斷煩惱妄想,而以得佛果為目的。持誦是等持口誦之意,將行者的心念專注於本尊,口誦為本尊誓要的真言。持誦本尊真言時,有心意念誦及出入息念誦之別。心意念誦是將行者的心力所念專注而念誦真言,出入息念誦是應出入息而口誦本尊真言之意。此為真言行成就之常規,若與此相反時,則徒勞而無效。

囑累品第三十一(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九)
囑累之「囑」為付囑之義,「累」為繼承之意。謂將此妙法付囑於弟子,使繼承法脈至千歲。但,弟子必須是法器者。傳授密法需嚴擇人、時、地,阿闍梨若怠忽嚴擇,災禍及身,此需嚴持警覺。

供養念誦三昧耶法門真言行學處品第一(大日經第七卷)
廣明真言行者之用心,欲成就自利利他之願行,是為證得無上智願,是以提示真言行者修行之要點,作為得此無上智願之手段。種種真言行法發生事,且於真言行中為何應以信解為主等,此品中均有詳述。

增益守護清淨行品第二(大日經第七卷)
清淨行是真言持誦者之精要,若依此清淨行將得世間出世間之勝妙果。日夜住於念慧,起臥照法則所示,必須注意不可放逸。放逸是罪惡之根,障害之源。清淨六根,對無邊無盡的眾生界懷著慈悲忍辱之心,勸誘彼等於佛一乘道,使發起上求菩提之念;又定齋室空靜處為住處,其中安置本尊及勝妙聖典,供妙花,燃淨香,應於心中現觀十方三世諸聖等,為本品所明。

供養儀式品第三(大日經第七卷)
淨身於正業,住於定,念本尊,依真言及印契,從本尊所在之國土招請本尊,如念誦行法完了,奉送本尊回本土等,皆依真言、印契及觀想來行此儀式。並且妙行中因易生魔障,故應仰請不動明王為守護者,可念願求其冥助等,此品中均有說明。

持誦法則品第四(大日經第七卷)
此品揭示行者持誦真言時,應觀「佉」字於其頂,即思自身與虛空等同,其次觀「暗」字於頸內,而後持誦本尊真言,依本法身之加持力,可得成就諸願,且謂持誦時可依時與相。時是持誦要定日限而行,相則是顯現行者罪障淨除的徵兆。如無此徵兆,可知持誦無效驗。

真言事業品第五(大日經第七卷)
真言行者加持自身而成金剛薩埵,思佛菩薩等無量功德,於無盡眾生界,起大悲心,將所修之善根回向於法界眾生,自利利他;往返於生死之迷界,而精進於福智之修集,可祈念圓滿成就一切眾生所有之希願;又於清淨處飾以香華,將自身觀成觀世音菩薩,安住於如來自性,加持自身。

〔參考資料〕 《大日經疏》卷一;《大毗盧遮那經供養次第法疏》卷上;《密宗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3});《唯識思想》第八章;三枝充悳(等)著《大乘佛典入門》;松長有慶《密教の歷史》、《密教經典成立史論》;塚本啟祥(等)編《梵語佛典の研究》〈密教經典篇〉。


不動法

密宗的修法之一。指以不動明王為本尊,為除疫癘或延壽而修的法。此係根據《金剛手光明灌頂經最勝立印聖無動尊大威怒王念誦儀軌法品》所說,在十八道行法之外,加上十九種相觀、十四根本契印、十九布字觀而成。所謂十九種相觀,即︰

(1)觀想本尊是大日如來的化身,成為如來使者,執作諸務。

(2)觀想真言阿、路、口含、牟含四字,表如來之四祕密,三世諸佛從此四字應現三身,成等正覺。

(3)觀常住火生三昧,焚燒一切障垢。

(4)觀現童子形,身卑肥滿,上承佛敕,侍奉行者,下化眾生,攝持雜類者。

(5)觀頂有七莎髻,表七覺分。

(6)觀頭左垂一辮髮,表慈悲。

(7)觀額有水波皺紋,表憂念六道。

(8)觀左目斜閉,表遮掩左道令入一乘。

(9)觀下齒囓上唇,露牙,以慈力怖魔。

(10)觀緘閉其口,表滅戲論之語。

(11)觀想右手執劍,表殺害三毒之惑。

(12)觀想左手持索,表繫縛不降伏者。

(13)觀喫行者之殘食,表噉食眾生未來之無明習。

(14)觀坐大盤石上,表鎮壓眾生之重障,令成淨菩提心。

(15)觀想色醜青黑,示調伏之相。

(16)觀想奮迅怒念,示威猛之相。

(17)觀遍身有迦樓羅炎,表智火之金翅鳥能噉食惡毒有情之龍子。

(18)觀變成俱力迦羅龍王,表智劍能摧滅三毒惡龍。

(19)觀變成矜迦羅、制吒迦二童子,表示順正、不順不正者。

十四根本印指觀本尊的根本祕密印(獨杵印)、寶山印、頭密印、眼密印、口密印、心密印、加持印、師子奮迅印、火焰印、火輪印、商佉印、渴誐印、羂索印、三股金剛印等十四種根本印。

十九布字觀則指將十九種真言布置在行者的支分上,以自身成聖尊;即先將頂相真言「曩莫薩嚩怛他孼帝毗藥薩嚩目契毗藥薩嚩他唵阿左攞贊拏欠」安置於頂上,次將「歸命企孕」安於頭上,「歸命棄」安於頭左,「歸命憾」安於額上,「歸命呬」安於兩耳,「歸命怛囉吒」安於左右兩眼,「歸命吽」安於鼻,「歸命護」安於口,「歸命憾」安於舌端,「歸命莽」安於兩肩,「歸命𤚥」安於喉,「歸命瞻」安於兩乳,「歸命滿」安於心,「歸命咤暗」安於臍,「歸命咤唵」安於兩脇,「歸命咤」安於腰,「歸命郝」安於兩髀,「歸命憾」安於兩膝,「歸命憾」安於兩足,以此觀想行者之身成就本尊之各種瑞相,與本尊一體無二。

上述十九種真言,依諸派的不同而有異。又,據《阿娑縛抄》卷一一六〈不動可修此法事〉所述,在歲末的止雨法之中也當修此法。

另外,以不動明王為本尊,用八千枚乳木修護摩之儀式,稱為八千枚護摩供或燒八千枚供。《金剛手光明灌頂經最勝立印聖無動尊大威怒王念誦儀軌法品》云(大正21‧5a)︰
「復說無比力聖者無動心,能成辦一切事業之法門。菜食作念誦,數滿十萬遍,斷食一晝夜,方設大供養,作護摩事業,應以苦練木兩頭搵蘇燒,八千枚為限。已成初行滿,心所願求者皆悉得成就。」

又,以不動明王為本尊,為安家鎮宅而修之法,稱不動安宅法、不動安鎮法或不動鎮宅法。《不動使者陀羅尼祕密法》云(大正21‧27a)︰「若有凶宅恐懼之處,或有官事逼惱者,當一心誦根本咒,(中略)但淨室中結界護身,繫心不動使者,專念不絕。」

〔參考資料〕 《不動明王念誦次第》;《要尊道場觀》卷上;《別行》卷五;《行林》卷四十九~五十一;《厚造紙》;《傳受集》;《薄雙紙二重》卷七;《幸心鈔》卷上;《祕鈔問答》卷十一(本)。


中論

龍樹造。印度大乘佛教中觀派的根本典籍。又稱《根本中頌》、《中頌》、《中論頌》。本書梵本已佚,然其原頌尚可從各註釋書中見及。

此論講實相中道,揭櫫中觀,故名《中論》。即影法師在〈中論序〉中所說︰「不滯於無則斷滅見息,不存於有則常等冰消,寂此諸邊故名曰中,問答析微所以為論,是作者之大忌也。亦云中觀,直以觀辨於心,論宣於口耳。」

《中論》對「中觀」下一定義,見於第二十四品〈觀四諦品〉末頌,畫龍點睛,一語道破全書要義︰「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中國佛學家如三論宗、天台宗等,都很重視這一頌。因頌中有三個「是」字遂稱為「三是偈」,天台宗把「空、假、中」看成是諦,又稱為「三諦偈」。頌的原意是批判部派佛學的知見。佛學的根本原理是緣起,其中「一切有部」主張偏有,把凡是從因緣而生的法都說成是實有。此頌就是針對它的。「眾因緣生法」是指緣起。緣起之法有兩個方面,第一是無自性,即空「我說即是空」。這空是存在認識之中,以言語表現出來的,所以說「我說」。所謂法、事物、現象等本身,無所謂空與不空。僅僅這樣認識空還是不夠的,第二還應該明白諸法是一種「假名」「亦為是假名」。如果光說空,不是否定了一切了嗎,世界上何以又有千差萬別的事物呢﹖因此說法雖是空,還有假名。「假」在別處也譯為「施設」「假設」,都是指概念的表示。概念表示不外乎語言、文字(佛學也叫「名言」)。對緣起法,不僅要看到無自性(空),而且還要看到假設(假有)。因其無自性才是假設,因為是假設才是空。這樣看緣起法,既不著有(實有),也不著空(虛無的空),就「亦是中道義」。

中觀思想是直接由緣起空思想發展來的,這就是龍樹的中觀方法,對中觀下的定義。「中」是從「空」發展出來的,是對空的進一步認識,由此連帶產生著假又綜合「空」「假」而成立「中」。部派佛學把「空」看成極端而誤解為否定一切,一說空就會破壞四諦、四果、四向、三寶等佛法;佛法的因果既無,世間因果也不能離佛說因果而存在,也破壞了世間法。

為了清除這種誤解,龍樹對空的真義作了進一步說明,也有一頌︰「汝今實不能,知空空因緣,及知於空義,是故自生惱。」說他們對空的三重意義︰(1)空的本身,(2)空的因緣,(3)空的意義不了解,所以產生誤解。要不誤解,應先了解空的本身是什麼,同時要知道為什麼要講空,最後還要了解空的實際應用和它的意義所在。空的所為,在於顯示勝義諦,佛學把佛說法分成層次,有了層次才能了解佛法的真義。要分層次就得有個標準,這個標準叫諦。一般以二諦為標準,以世俗諦來說一切法是有,以勝義諦來說一切法是空。所以說「空」的作用之一是為顯示勝義諦。空的實際應用就在於有空才能有種種施設,如四諦、四果、四向、三寶等等。如果沒有空,一切法都有決定不移的自性,就無法作這些安排。所以中觀把空同假名施設連帶起來看,是對空的進一步認識的必然。

《中論》一書集中表現了龍樹的主要思想。原始要終地講,就是論中所提出的「八不中道」和「實相涅槃」兩種理論。前者屬於「境」的部分,後者則與「行」「果」相關。

八不中道見於《中論》開頭的兩個歸敬頌,雖只是本文的引子,但正如青目《釋》指出的,它解明了寫這部論的目的。後來無著寫《順中論》解釋這二頌全名為《順中論義入大般若初品法門》,即認二頌為大般若初品十萬頌的入門。論開頭還說「如是論偈,是論根本,盡攝彼論」。這可代表印度學者的看法。中國的三論宗人對這二頌也說成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髓」,將它看得特別重要。原來佛學的根本思想就在於正確說明因果現象,即所謂緣起的道理。原始佛學是從十二緣起,即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來解釋人生現象的。後來有所發展,不但涉及到人生現象,而且以人生為中心擴大到宇宙的一切現象去,看成都是互相依持,並看出其中的主要條件所在。因此就在緣起的基礎上,發展出兩種極端看法︰一是有部認為一切都有緣起做根據,不是憑空產生,所以一切現象都是實有的;一是大乘初期的方廣道人,認為因緣生法是空,一切不實在,一切虛無,又陷入「空」的極端。到龍樹時期,他認為釋迦提出的緣起是全面的,不單純說有說無,而是有無的統一。從因果關係上說有無,所能推論出來的現象不外生滅、常斷、一異、來去等現象,這些都是由時空上因果相望而說的。真正的緣起說對八個方面都不能執著,因而提出八不中道︰「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如果偏執生或滅等就等於無用的廢話或不正確的戲論。而佛所說的緣起是超出戲論,消滅戲論,也可說寂滅狀態,所以頌說「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用這種觀點講因果,是過去所有各種因果說中說的最完善的,所以說「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緣起理論超出這一戲論,才能得出對現象實在的認識,達到真實,名為實相。

八不中道是關於認識「境」的理論。從「行」、「果」的實踐方面,佛學最終目的追求涅槃。隨著緣起說的發展,講涅槃也聯繫到一切法,不是消極的消滅就了,而是應該去掉不相干的戲論,顯示一切法的本來面目,即實相;其實踐的基礎就是「顯示實相」,涅槃究竟境界乃來自對實相的認識、應用。世間是流轉生死的,涅槃是超出生死流轉的,但是世間一切現象是畢竟空,以空為實相,這實相也就成為涅槃的內容,所以世間與涅槃是一回事,由實相把兩者統一起來了(當然兩者不可混同)。世間即涅槃,在趨向涅槃過程中,不應離開世間去另求涅槃。世間是無盡的,趨向涅槃的實踐過程也應該是無住的。八不中道與實相涅槃可以概括龍樹的學說。

龍樹破他執的方法有其基本原則,在《中論》〈觀五陰品〉最後二頌曾經提到,只是譯者未能將這一精神譯出來。頌文說︰「若有人問者,離空而欲答,是則不成答,俱同於彼疑。若有人難問,離空說其過,是不成難問,俱同於彼疑。」原意是說,龍樹破他是以「空義」做武器,同時聲明自己的武器也是空。空義是全面的,不留給他人以反擊餘地地說︰「為什麼你自己卻保留了空﹖」龍樹在《無畏論》中特別說明此兩頌為一切空義章中要義,但青目釋中未引這句話,羅什的譯文也忽略了。

《中論》是講「破」的,但各品都冠以「觀空」字,比較客氣,含有商討的意味,這是因為破的對象都屬佛教內部知見。《中論》破異論所用的方法常是進退兩事徵求,如破因果說︰「果先於緣中,有無俱不可,先無為誰緣,先有何用緣。」或者三事周遍窮詰,如破去來說︰「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在破的方式上,用得最多的是假言推理,先假設一論題,然後加以否定,如「若果非有生,亦復非無生,亦非有無生,何得言有緣。」《中論》破義︰非無因、非相違、非無窮、非無體、非無果之因、無因之果,不到,不違教,相因待,已法不更法,一法不二體,有如是等義。

《中論》的關鍵性重要義理大致如上,順次讀文則如下︰觀生滅去來法,相應在因緣去來二品。觀蘊處界法,相應在六情五陰、六種三品。觀二男,取之為人法能所,相應在染染者,作作者,然可然三品;取之為有無為相、根受所依,相應在三相本住二品。觀十二支法,生死五蘊,相應在本際與苦二品;無明緣行、三和合觸,相應在行與合二品;有及取愛,相應在有無縛解及業三品。觀二空法,相應在法、時、因果、成壞四品。是等諸法觀屬於染。若觀屬淨,相應所在,則人之為如來品,相之為顛倒品,行之為四諦品,果之為涅槃品。以上是觀菩薩大乘法。觀四諦起,觀諸見執,相應在十二因緣及邪見二品。這是觀聲聞小乘法。諸有所執,生滅、去來、三科、二取乃涅槃,有決定性,如虛空華本無所有。緣生無自性,生亦無自性,緣亦無自性,起而無起,宛然而寂然,所謂染法淨法大法小法者皆如幻如化不壞假名。《中論》中示究竟旨歸說︰「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此所謂實相中道義。(李安)

關於本書的註釋,相傳印度為本書作註釋者有七十餘家,然現存者有七,玆略述如次︰

(1)青目《中論》︰四卷。鳩摩羅什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青目此作係疏釋各頌大意,文義簡要。1912年,德國學者華利賽(M. Walleser)譯之為德文,以《Die mittlereLehre des Nāgārjuna,nach der chinesischen Version Übertragen》之書名刊行。

(2)《無畏論》︰作者不明。相傳為龍樹所撰,然其所釋頗類青目之釋,故其書是否為龍樹親撰,尚待研究。1923年華利賽刊其藏譯本,並收之於《Materialien Zur Kunde des Bud-dhismus》第二卷。另有華利賽譯的德譯本,及池田澄達的日譯本。

(3)佛護《根本中論註》︰其藏譯本亦由華利賽刊行。印度古代學者月稱及清辨等人由於對此註的看法不同,致使中觀派分裂為二。

(4)清辨《般若燈論》︰現存漢譯及藏譯。漢譯是唐‧波羅頗蜜多羅所譯《般若燈論釋》十五卷。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此譯譯文粗劣不堪,故學界多用藏譯本。

(5)安慧《大乘中觀釋論》︰僅存漢譯,即宋‧惟淨及法護譯,共十八卷。安慧此論,對清辨的註釋似有影響。

(6)月稱《中論註》(Prasannapadā)︰書名又稱《顯句論》、《淨明句論》等。現存梵本及西藏譯。是唯一現存的梵文原典(有普辛的校訂本)。藉此書,可以窺知《根本中頌》的原文。全篇除批判清辨之外,並運用過誤附隨的論法,駁斥邪見,而顯揚龍樹的中觀思想。今有謝爾巴斯基(Th. Stcherbatsky)的英文節譯、謝爾(S. Schayer)的德文節譯、狄雍(J. W. de Jong)的法文節譯等。另有荻原雲來及山口益的日文節譯。

(7)無著《順中論》︰二卷。元魏‧菩提流支譯。

此外,漢地的《中論》註釋,以吉藏的《中論疏》十卷最為著名。該疏係為疏釋《中論》之青目釋本而作。吉藏另著有《中論遊意》一卷、《中論略疏》一卷。此外,西藏有宗喀巴《中論廣釋》;日本方面,有安澄《中論疏記》二十卷、快憲《中觀論二十七論別釋》一卷。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三章 (摘錄)

龍樹的主要思想,集中地表現於所著《中論》一書中,如果原始要終地講,就是該《論》所提出的「八不緣起」和「實相涅槃」兩種理論。前者屬於他學說體系中「境」的部分,後者則與「行」「果」部分相聯繫。從哲學角度看,八不緣起相當於對世界的解釋,實相涅槃相當於變革、改造世界。掌握了這兩種理論,對掌握這一家學說的要點也就差不多了。

八不緣起見於《中論》開頭的兩個歸敬頌,原不計在本文之內,只作為本文的引子,但對全論來說,正如青目的《釋》指出的,它解明了寫這部論的目的。不僅如此,後來無著為解釋此二頌,還寫了《順中論》一書,論的全名是《順中論義入大般若初品法門》。般若那時發展的很大了,「初品」指的是廣本十萬頌,那麼大分量的般若經,照無著看,從此二頌就可入門。他在《順中論》開頭還說︰「如是論偈,是論根本,盡攝彼論。」說這兩頌把《中論》的全部思想包攝無遺,可見其重要了。這可以代表印度學者們的看法。中國方面,羅什傳譯了龍樹學說後,就出現了「三論宗」。三論宗人,對此二頌說成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說是諸佛用心之所在,眾聖所行之事都在於此了。同時還說是「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髓」,是大乘正觀的根本。可見也將它看得特殊重要。

為什麼要重視這兩個頌呢﹖當然也是有根據的。原來佛學的根本思想,就在於正確地說明因果現象,即說明所謂緣起的道理。在原始佛學時期,是以人生現象為重點來講十二因緣的,用十二因緣把人生現象串連起來,並且說明它們互相依持的關係。這種關係不是空泛的,而且各各環節之間都有必要的條件,如「行」的發生,必要條件是「無明」。當然也還有其它條件,但「無明」是不可缺少的,起決定作用的。其他各支,都是按此方式加以組織。這就是他們對人生現象的所謂正確解釋,而他們的全部境行果理論,都建立在這個基礎上。後來緣起學說有所發展,不但涉及人生現象,而是以人生為中心擴大到宇宙的一切現象去,把宇宙的一切現象也看成是互相依持,並看出其中的主要條件所在。當然,這種擴大了的緣起說,也要有一種所謂正確的解釋,但是已非那種僅限於人生現象的緣起說能夠說明的了。因為原始佛學講的緣起是有所偏重的,如講生滅無常,這個理論聯繫到實踐,是對人生的一種價值判斷,認為無常故苦,苦則應滅,以至到涅槃清淨。誠然,當時人們固然有苦,但苦的真正原因卻不是佛學能說清楚的。這種學說在原始佛學時還能維持過去,而且也發生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把它擴大到對整個宇宙現象進行解釋,儘管這種解釋也與人生現象有關聯,如只簡單作生滅無常、苦等價值判斷,那已顯然不夠,而且也不能說明事物的真象。因此,就在緣起的基礎上發展出兩種極端看法︰一是有部的看法,認為一切現象都是實有。為什麼呢﹖因為它們都有緣起做根據,不是憑空產生,是有條件的。另一極端看法是大乘思想中認為緣生法是空,不實在的,這是對實有說的直接反駁。它雖然糾正了「有」的極端,卻又陷入了「空」的極端,一切虛無,一切都落空。當然,這兩種極端看法都是不正確的。所以現在的問題是怎樣正確的理解空義。這就是緣起理論在龍樹以前所經歷的一個發展過程。

到龍樹時期,他認為釋迦提出的緣起論是全面的,不單純說有或說無,而是有無的統一。如從因果關係上說有無,所能推論出來的不外乎生滅、常斷、一異、來去等現象。這些都是由時空上因果相望而說的。但是真正的緣起說,在龍樹看來,對八個方面都是不能執著的,如果執著了,就等於戲論。戲論是個比喻,印度把人們認識上的概念也看成是名言,儘管未說出口,但構成了概念,就是無聲的言說。名言有有用的、無用的、正確的、不正確的,無用或不正確的名言,就是戲論。照龍樹的說法,在緣起論上單純執著生滅等,是不正確的,所以是戲論。而佛所說的緣起,是超出戲論,是消滅戲論,也可以說是寂滅狀態。所以頌說「善滅諸戲論」。這句話,據梵藏本有兩層意思,一是息諸戲論,二是息戲論後成為寂滅狀態。漢譯只談滅戲論,將另一層意思略去了。用以上這種觀點講因果,是過去所有各種因果說中說得最好的,所以對佛致最高的敬禮。意思是說照佛這樣的說法,加以發揮,就是此論的宗旨。

生滅等八個方面,是龍樹根據《般若經》裏所常提到的偏見,加以本人的經驗,在組織學說時歸納出來的。當然,偏見不止這八種,但這八種可以概括一切。既然龍樹的八不緣起是這樣得出來的,有些註釋者常聯繫到具體的不正確的主張來作解釋,如當時佛教內部,部派佛學偏於生滅,外道偏於常斷、一異、來去。外道中正統婆羅門是常見,順世唯物論學派偏於斷見(順世派認為儘管宇宙不斷,但人生現象、個體生命是必然要斷的)。數論派是一見(認為因果是一,因中有果,果從因轉化而來),勝論派是異見(認為因果是異,因中無果,許多因積累起來才有果)。來去的偏見,如相信人從自在天生,即是從自在天來;再如說每個個別的人都是從梵生,這在梵說來,是梵到人那兒去。總之,這些片面的看法,可以聯繫到佛教內外的各種說法,而龍樹統歸之為「戲論」。龍樹的緣起理論超出了這一切戲論,認為只有如此,才能得出對現象實在的認識,達到真實,也可叫實相。

龍樹這種理論在哲學上的意義是怎樣的呢﹖他以為用平常的概念,是不可能認識世界實相的。但是,人的認識又離不開概念。假使說,完全不用概念,那麼只有下列兩種情況才可能︰第一,與感覺聯繫的直覺,即直觀地聽到見到就是,這樣就不能發展思想,這樣的認識是片斷的,不是正常的思維規律。第二,像古希臘末期的直觀派主張的神知,不借助任何概念,直接認識神,與神合而為一。龍樹的緣起理論,就含有一點這種神祕直觀的意味。他主張息戲論,用般若(智慧)與對象直接交通,中間沒有任何間隔,也無須任何媒介,這種作用,他們名之為「現觀」。後世對此現觀還有一個很好的比喻︰「如啞受義」(見《攝大乘論》。受,領受。義,指境界)。不會說話的啞人,對境界不僅有一般的感覺,而且有所領受,但不能言說。俗話所謂「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他的感受比能用言語來表達的更為清晰深刻。可見「現觀」是面對的直接體會,而且體會得更深刻。從這方面講,龍樹的「現觀」就帶有神祕的色彩。但是他講般若並不局限於「根本般若」上,他是主張先掌握了「根本般若」後再發展它,這也是合乎人們思想規律的。他們把這發展了的認識叫「後得智」。所謂「後得」就是在「根本」以後還要有一種認識,而這種認識同概念又有聯繫了。所以從「根本」上說是「無所得」,這與概念沒有關係,但「根本」以後還是「有得」,這與概念有聯繫。還可以推想,為什麼「根本」是「無所得」呢﹖那是因為「根本」之前的所得是戲論,戲論滅自然是「無所得」,所以要先掃除戲論(息滅諸戲論),到達根本無所得階段──這是要經過實踐的,然後再與概念聯繫對世界認識,那時才能得到實相。如龍樹《中論》的皈敬頌就是得到了實相的認識。「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因緣法」雖出自佛說,但是被曲解了而有戲論偏執,即要否定而說是「空」,再進而認為這是「假名」。假名還是與概念聯繫著的,但這種概念已是恰如其分的假名,是與空聯繫著的假名,而不是實有之類的戲論,這就是中觀。龍樹緣起說的哲學意義就是如此。

八不緣起的理論,講的都是關於認識「境」的方面。

其次,從「行」與「果」的實踐方面看,佛學的最終目的在追求涅槃。開頭所追求的涅槃是消極的,是如同吹熄燈火一樣消滅完事。這是從判斷人生現象為苦作出發點的。既然人生是苦,當然進入消滅了的狀態要更好些。後來涅槃理論有所發展,特別是由於緣起說的發展,就不是消極的了。講涅槃也聯繫到一切法,應該是去掉不相干的戲論,顯示一切法的本來面目,即實相。所以,龍樹講的涅槃,其實踐的基礎就是「顯示實相」。這個涅槃究竟境界乃來自對實相的認識,應用。這究竟境界,當然也有一個極點(絕對的地步),那就是「無餘涅槃」。從前講無餘涅槃是把苦滅盡,直到人死後焚骨揚灰什麼也沒有了才行;龍樹在此講的「無餘涅槃」則是指實相的完全顯示而言,要能達到究竟,完全顯示一切法的實相,才是極限。在達到這個極限之前,叫趨向涅槃,即在趨向無餘涅槃過程中。也可以說是一種涅槃境界,相對無餘而言,就叫「無住涅槃」。在趨向過程中隨時可以停下來,但一停下來就是無餘涅槃,所以他不主張停下,而主張「無住」。怎樣才會無住呢﹖這是從緣起的認識出發的。他們認為世界一切都是互相依持、互相聯繫的,人與人,人與生物也是互相聯繫的,人不能看成是個體,而應看成是整體。所以在趨向涅槃實踐中,不是要一個人的單獨行動,而是要全體都行動起來。單獨趨向是自利,在緣起的條件下,單獨自利是不可能的,要自利利他,甚至要以他為自。這樣,把自己融合在眾生的汪j 大海中,利他就是自利。因此,在趨向涅槃的道路上,就覺悟到有許多事要做,實現究竟涅槃的行為是完不成的,是停不下來的,這就有了無住的境界。這是無住意義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從實相看來,一切法的實相就是指的與涅槃相待的世間事物實相。世間是流轉生死的,涅槃是超出生死流轉的,但是世間一切現象是畢竟空,以空為實相,這實相也就成為涅槃的內容。所以世間與涅槃是一回事,由實相把兩者統一起來了(當然兩者不可混同)。這樣,在趨向涅槃的過程中,只要世間是無盡的,就不會歇下來,就不會離開世間去另求涅槃。世間即涅槃,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涅槃也應該是無住的。

◎附二︰印順《中觀論頌講記》(摘錄)

《中論》之特色
(一)有空無礙
(上略)假名性空,在龍樹的思想中,是融通無礙的。但即空即有的無礙妙義,要有中觀的正見才知道。如沒有方便,一般人是不能領會的,即空即有,反而變成了似乎深奧的空論玄談。所以,現在依龍樹論意,作一深入淺出的解說。

(1)依緣起法說二諦教︰佛法是依佛陀所證覺的境界而施設的。佛所證覺的,是緣起正法,本不可以言說表示,但不說,不能令眾生得入,於是不得不方便假說。用什麼方法呢﹖《中論》說︰「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二諦就是巧妙的方法。勝義諦,指聖者自覺的特殊境界,非凡夫所共知的。佛陀殊勝智的境界,像《法華經》說︰「如來見於三界,不如三界所見,非如非異。」所見的對象,同樣的是三界緣起,所得的悟解卻不同,見到了深刻而特殊的底裏,所以名勝義諦。世俗諦,指凡夫的常識境界,如世間各式各樣的虛妄流變的事相。凡夫所見的一切,也是緣起法,但認識不確,沒有見到他的真相,如帶了有色眼鏡看東西一樣。所以說︰「無明隱覆名世俗」。佛陀說法,就是依人類共同認識的常識境,指出他的根本錯誤,引眾生進入聖者的境地。所以,這二諦,古人稱之為凡聖二諦。經上說︰「諸法無所有,如是有,如是無所有,愚夫不知名為無明。」因為無明,不見諸法無自性,而執著他確實如此的有自性,所以成為世俗諦。通達諸法無自性空,就見了法的真相,是勝義諦。所以說︰「世俗諦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間顛倒故生虛妄法,於世間是實。諸賢聖真知顛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無生,於聖人是第一義諦,名為實。」這二者,是佛陀說法的根本方式。只能從這個根本上,進一步的去離妄入真;體悟諸法的真相。不能躐等的擬議圓融。

(2)說二諦教顯勝義空︰佛依緣起說二諦教,目的在使吾人依世俗諦通達第一義諦。因為,「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所以要說世俗諦。說二諦而重心在勝義空,因為「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這個意義是非常重要的!眾生在生死中,一切都沒有辦法,病根就在妄執真實的自性。若是打破自性的妄執,體達無自性空,那一切就都獲得解決了。緣起的空有無礙,是諸法的真相,但卻是聖者自覺的境界;在我們,只能作為崇高的理想,作為前進的目標!可以意解他,卻不能因觀想圓融得解脫。在自性見毫釐許未破的凡夫,先應該側重透徹一切空,打破這凡聖一關再說。

世俗諦是凡夫所認識的一切。凡夫所認識的,顛倒虛妄,本不成其為諦,因凡夫的心境上,有這真實相現起,執為實有,所以隨順世間也就說為真實。雖覺得這一切是真實的,其實很不可靠,所以佛陀給我們指出認識中的虛妄,顯示聖者自覺的真實,使凡夫發心進求諸法的真性。這需要破除虛妄不實,開顯一切法的無自性空。一般人覺得是真實自性有的,現在說不是真實的。從觀察到悟解這不真實的自性無,才能窺見一切法的真相。這很重要,離生死虛妄,入解脫真實,都從此下手!

什麼是自性﹖自性就是自體。我們見聞覺知到的,總覺得他有這樣的實在自體。從根本的自性見說,我們不假思惟分別,在任運直覺中,有一「真實自成」的影像,在心上浮現,不是從推論中得來的實自性。因直覺中有這根本錯誤的存在,所以聯想、推論、思惟等等,都含著錯誤,學者們製造了種種錯誤的見解。前者是俱生的,後者是分別而生的。

直覺所覺的,不由思惟分別得來的自性有,使我們不能直覺(現量)一切法是因緣和合有的。這不是眾緣和合的自性有,必然直覺他是獨存的、個體的。像我們直覺到的人,總是個體的,不理解他是因緣和合的,有四肢百骸的,所以自性有的「自成」,必然伴有獨存的感覺。由獨存的一,產生了敵對的二(多),覺得這個與那個,是一個個的對立著。獨立的一也好,敵對的二也好,都是同一的錯誤。在哲學上,一元論呀,二元論呀,多元論呀,都是淵源於獨存的錯覺。他們根本的要求是一,發現了一的不通,又去講二,講多。等到發現了二與種種有著不可離的關係,再掉轉頭去講一。任他怎樣的說一說多,只要有自性見的根本錯誤在,結果都是此路不通。

自成的、獨存的自性有,直覺上,不能了解他是生滅變化的,總覺得是「常爾」的。像一個人,從少到老,在思惟分別中,雖能覺得他長、短、肥、瘦、老、少,有著很大的變化。在自性見的籠罩下,就是思惟分別,也常會覺得他的長、短、老、少,只是外面的變化,內在還是那個從前看見的他。思惟還不能徹底的見到變化,何況是直覺!事實上,一切法無時不在變化的,佛陀說諸行無常,就是在一剎那(最短的時間)中,也是生滅演變的。因我們的直覺上,不能發現諸法的變化性,所以覺得他是常。世間學者多喜歡談常,病根就在此。另一分學者,在意識的聯想中,感到無常,但因常爾的自性見作怪,不能理解無常的真義,不是外動而內靜,就前後失卻聯繫,成為斷滅。斷是常的另一姿態,不是根本上有什麼不同,如二與一一樣。

總上面所說的,自性有三義︰(1)自有,就是自體真實是這樣的,這違反了因緣和合生的正見。(2)獨一,不見相互的依存性,以為是個體的,對立的。(3)常住,不見前後的演變,以為是常的,否則是斷的。自性三義,依本論〈觀有無品〉初二頌建立。由有即一而三,三而即一的根本錯誤,使我們生起種種的執著。世間的宗教、哲學等理論,不承認一切空,終究是免不了自性見的錯誤。佛說一切法是緣起的,緣起是無自性的,就是掃除這個根本錯誤的妙方便。無自性的緣起,如幻如化,才能成立無常而非斷滅的;無獨立自體的存在,而不是機械式的種種對立的;非有不生而能隨緣幻有幻生的。本論開端說的︰「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就是發明此意;所空的也就是空 卻這個自性。假使我們承認這自性見是正確的,不特在理論上不能說明一切事理;並且因這根本無明的執著,成為流轉生死的根本,不能解脫。這自性見,人類是具有的,就是下等動物如猪、馬、牛、羊,牠們的直覺上,也還是有這錯誤顛倒的,不過不能用名相來表示罷了。這自性見,在一一法上轉,就叫法我見,在一一有情上轉,就叫人我見。破除這自性見,就是法空與我空。佛說二諦,使我們通達勝義空,這是佛陀說法的本懷。

緣起是佛法的特色,照樣的,空也是佛法的特色。但因為學者認識的淺深,就有三種不同︰

{1}分破空,天台家叫做析法空。就是在事事物物的觀察上,利用分析的方法,理解他假合的無體空。如一本書,一張張的分析起來,就顯出它的沒有真實自體。這分破空,能通達真相,解脫生死嗎﹖不能,這不是龍樹學所要發揮的。世間與小乘學者,都會談到這樣的空。這空是不徹底的,觀察分析到不可再分割的質點,他們就必然要執著為實有的,以為一切是依這實有而合成的。所以雖然說空,結果還是不空。這不空的,實際上,就是非緣起的。像有部說一切法有,色法是一微一微的,心法是一剎那一剎那的,這都是分析空所得到的結果。

{2}觀空,這可以名為唯識空。就是在感情的苦樂好惡上,一切法常是隨觀念而轉的。如果是修習瑜伽的,像十一切處、不淨觀等,都能達到境隨心變的體驗。火是紅的,熱的,在瑜伽行者可以不是紅的,熱的。境隨心轉,所以境空。小乘經部的境不成實,大乘唯識的有心無境,都是從這觀空的證驗而演化成的。這雖比分破空深刻些,但還是不徹底,因為最後還是不空。境隨心轉,境固然是空的,心卻不空。龍樹學,為了適應一般根淺的眾生,有時也用上面二種空。不過這是不能悟到空理,不能得解脫的。

{3}本性空,就是觀察這一切法的自性,本來是空的,既不是境空,也不是境不空,而觀想為空。一切法從因緣生,緣生的只是和合的幻相,從真實的自性去觀察是沒有絲毫實體的。沒有自成、常住、獨立的自性,叫性空,性空不是否定破壞因果,是說一切都是假名。從緣生無自性下手,可直接擊破根本自性見。存在的是緣起的,緣起是性空的,到達了徹底的一切空,不會拖泥帶水的轉出一個不空來。自性,出於無始來熏習的妄現,而由不正確的認識加以執著,緣起法本不是這麼一回事,根本是一種顛倒。所以,把他破除了,只是顯出他的本相,並沒有毀壞因果。學教者,從種種方法,了解此自性不可得。修觀者,直觀此自性不可得;消除了錯誤的根本自性見,即可悟到諸法的無自性空,進入聖者的境地。這是性空觀,是佛陀說空的真意。

(3)解勝義空見中道義︰佛陀談空,目的在引我們窺見緣起的真相。我們因有自性見的存在,不能徹見緣起,永遠在生死戲論中打轉。要認識緣起,必先知道空,空卻自性,才見到無自性的緣起,緣起是本來空寂的。唯有在畢竟空中,才能徹底通達緣起的因果性相力用。不過,通達性空,有兩種人︰(一)鈍根︰就是學大乘的在他證空的境地上,與二乘的唯入但空一樣。他知道因緣生法是畢竟空無自性的,在聽聞,思惟,修習,觀察性空時,是不離緣起而觀性空的。他雖知緣起法是因緣有,假名有,但因側重性空,到悟證時,見到緣起法的寂滅性,緣起相暫不現前。但空者所證的性空,是徹底的,究竟的。(二)利根︰他的智慧深利,在聞思抉擇時,觀緣起無性空;到現證時,既通達無自性空的寂滅,不偏在空上,所以說「不可得空」。雖可以不觀緣起,但也同時能在空中現見一切法的幻相宛然,這就是性空不礙緣起,緣起不礙性空的中道妙悟。但證空性者,他起初不能空有並觀,般若證空,緣起相就不現;等到方便智能了達緣起的如幻,又不能正見空寂。依這一般的根性,所以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慧眼於一切都無所見」,也是依此而說的。這初證性空無生的菩薩,有諸佛勸請,才從大悲本願的善根中,從空出假,在性空的幻化中,嚴土,熟生。那智慧明利的菩薩,證得不可得空,能空有並觀,現空無礙。依這特殊的聖者,所以說︰「慧眼無所見,而無所不見。」要方便成就,才證入空性。經中說二乘聖者沈空滯寂,或菩薩但證性空,這不能作為性空不了,或者真性不空的根據。因為,就是到了菩薩的空有無礙,見到即空的假名,即假的空寂,仍然是空,不是不空,這與真常論者的思想不同。中國的三論宗、天台宗,都把現空交融的無礙,與真常論者空而實不空妙有的思想合流。根本的差異點在︰性空者以為空是徹底究竟的,有是緣起假名的;真常者以為空是不徹底的,有是非緣起而真實的。雖有這兩種根性,結果還是一致的。在行證上,雖然或見一切法空,或見即空即假的中道,但下手的方法,也是一致的。深觀自我的緣生無自性,悟入我我所一切法空;從這性空一門進去,或者見空,或者達到空有無礙。龍樹說︰「以無所得故,得無所礙。」所以無論鈍利,一空到底,從空入中道,達性空唯名的緣起究竟相。這樣,先以一切法空的方法,擊破凡夫的根本自性見,通達緣起性空,轉入無礙妙境,不能立即從即空即有,即有即空起修。本論名為中觀,而重心在開示一切法空的觀門,明一切法「不生不滅」等自性不可得。這不是不談圓中,不深妙;卻是扼要,是深刻正確。那直從空有無礙出發的,迷悟的抉擇既難以顯明,根本自性見也就難以擊破!中國學佛者,有兩句話︰「只怕不成佛,不怕不會說法。」我現在可以這樣說︰「只怕不破自性,不怕不圓融。」初心學佛者,請打破凡聖一關再說!

(二)大小並暢
佛世所教化的是聲聞弟子,而佛自己卻是修菩薩行而成佛的。有佛與聲聞兩類,這是大小乘各派所共認的。本論的思想,佛與聲聞所解脫的生死是同一的,繫縛生死的根本也是同一的。流轉生死是什麼﹖無明緣行,行緣識等的十二緣起。現在說緣起性空,就是突破緣起的鈎鎖而獲得解脫。這不但聲聞如此,佛也還是從這緣起中解脫過來。所以說︰生死與解脫,三乘是共的;生死根本,三乘也是共的,誰不擊破生死根本的自性見,誰就不能得到解脫。破自性見,需要般若空,所以《般若經》說︰「欲得聲聞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欲得緣覺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欲得菩薩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這可見不特生死根本與所解脫的生死是共的,就是所修的觀慧,也同是般若實相慧。這三乘共的思想,與根本佛教的思想契合;如說「三乘共坐解脫床」即是一例。不過其中也有小小的差別,就是聲聞法多明人空,大乘法多明法空。雖然所明的二空有偏重不同,但性空義畢竟是一。龍樹曾舉一個譬喻說︰稻草所燒的火,與樹木所燒的火,從他的所燒說,雖是兩個,而火的熱性卻是一樣,不能說他有何差別。所以解脫生死,必須通達空性。上面說過,自性見在一一法上轉,而認為有獨存的自我,這是法我見;若在一一有情上轉,而認為有獨存的自我,這是人我見。我見雖然有二,實際只是自性作怪。我們若欲通達我空法空,唯一的是從擊破自性見一門深入,所以說三乘同一解脫門。本論的觀法品,明白的指示,得無我我所智慧,洞達性空,即得解脫。大小乘的學者,都以性空為解脫門,不同其他的大乘學派說。

在通達性空慧上,大小平等,他們的差別,究竟在什麼地方呢﹖這就在悲願的不同︰小乘聖者,沒有大悲大願,不發菩提心去利益有情,菩薩卻發廣大心,修廣大行,普願救濟一切有情。在這點上,表示了大小乘顯著的差別,一是專求己利行的,一是實踐普賢行的。至於在見實相的空慧方面,只有量的差別,「聲聞如毛孔空,菩薩如太虛空」;而質的方面,可說毫無差別。本論重在抉擇諸法真理,少說行果,所以本論是三乘共同的。不過側重聲聞的《阿含經》,不大多說空,多說緣起的無常、無我、涅槃。本論依《般若經》等,側重法空;也就是以《阿含經》的真義,評判一般有所得聲聞學者的見解。使緣起性空的為三乘共同所由的真義,為一般聲聞所接受,也就引導他們進入菩薩道了。這點,我們不能不知。聲聞學者初發心時,以無常為入道的方便門,見世間的無常生滅,痛苦逼迫,急切的厭離生死,欣求涅槃;所以放下一切,少事少業,集中全力去修習正行。菩薩就不能如此,假使厭離心太深,容易落在二乘中。因此,悲心迫切的菩薩,從性空的見地,觀察世間的一切,雖明晰的知道世間是無常的、苦的,但也能了知他如幻。這才能不為五欲所轉,於如幻中利益眾生,不急求出三界去證入涅槃。阿含重心在聲聞法,般若重心在菩薩道。本論是三乘共法,特明空義,也就隱然以大乘為中心的。見理斷惑,二乘是共的。要說不同,只是一是圓滿了的,一是沒有圓滿的;一是可以二諦並觀,一是不能二諦並觀;一是煩惱習氣都盡,一是習氣尚未侵除。

(三)立破善巧
凡是一種學說,對他宗都要加以批判,對自己的體系,都要加以建立。佛教中,不論是大乘、小乘,都要說明世間的生死流轉,出世的涅槃還滅;而且是貫徹了的,怎樣說流轉,反其道而行之,就是還滅,決不能另起爐灶。不過破立每每帶有主觀性,誰都說自己可以破他,可以立自,在別人卻未必就承認你。所以你用什麼理由破他,你必須不受同樣理由的反駁,才算能破他立自。龍樹學徧破了一切,目的實在是建立自己。流轉還滅,這是佛學者必須建立的,現在從緣起無自性的見地,觀察一切,對不能正確的地方,就用他自己所承認的理論,顯示他本身的矛盾困難。像印度學者具有權威的勝論、數論派,他們都從實在的見地各側重一面,主張因果一與因果異,因中有果與因中無果。在理論的觀察上,每每自己撞住而不通;他們的基本困難,就在執有實在。所以佛說緣起,是空無我的緣起,才能建立一切。龍樹說︰如有毫釐許而不空的自體,在理論的說明上,必定要發生常、斷、一、異、有、無的種種執著;所以一切法不空,不但不能破他,也不能自立。論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這是說一切法必須在空中纔能建立起來,纔能立論正確,不執一邊,不受外人的評破,處處暢達無滯;這是本論立義特色之一。難破,不是一難就算了事的,你難別人,別人也可以反問你,你自己怎樣說的,他人也可以照樣的問你。這情形,在大小乘各派中都非常明白。比如唯識學者,破外色沒有實在極微,就說︰你所執的實在極微,有六方分呢﹖還是沒有﹖若有六方分,那就是可分,怎麼可以說是極微呢﹖若沒有六方分,方分既沒有,怎麼還說是極微色﹖他破了外色的極微,就建立只有剎那剎那的內心變現。但我們也可用同樣的方法,問問他的內心,你的一念心有沒有前後的分呢﹖若說有分,那就不是剎那;若說沒有分,那麼這無分的剎那心生滅同時呢﹖還是異時﹖若是同時,這是矛盾不通;若是異時,先生而後滅,豈不是有分非剎那嗎﹖這樣的反復徵詰,照樣的可以破他的內心有。又如犢子部,在五蘊上建立不可說我,難問他的時候,就說這是假有的呢﹖還是實有﹖若是實有,應離五蘊而有別體;如果是假有,那怎可說五蘊上有不即五蘊的不可說我呢﹖又如唯識宗破經部的種類,也是利用這假有實有的雙關法。但他自己,卻說種子是非假非實的;又可說世俗有,又可說勝義(真實)有。這雖破了對方,但仍不能建立自己,所以這種破立,是不善巧的。龍樹立足在一切法空,一切法是假名緣起上,這才能善巧的破立一切。若一切法是實在的常爾的獨存的,那甲乙兩者發生關係時,你說他是一還是異﹖異呢,彼此獨立,沒有關係可談。一呢,就不應分為甲乙。若說亦一亦異,或者非一非異,那又是自語相違。所以唯有承認一切法無自相,是緣起的假名,彼此沒有獨立不變的固定性。因緣和合生,彼此有相互依存性,也有統一性,但彼此各有他的不同形態,不妨有他的特性、差別性。這樣從無自性的非一非異中,建立起假名相對的一異。難他立自,都要在一切法空中完成。所以說︰離空說法,一切都是過失;依空說法,一切都是善巧。這實在是本論的特色。

有人說︰龍樹學為了破外小的實有計執,所以偏說一切皆空。這是不盡然的,龍樹學特闡法空,這是開發緣起的深奧,像《般若經》說︰「深奧者,空是其義。」這也是抉發緣起法的最普徧正確的法則,完成有與空的無礙相成。這需要批判掃蕩一切錯誤,才能開顯。當小乘隆盛外道跋扈的時期,多拿他們作為觀察的對象,這是當然的。眾生有自性見的存在,本來主要的是破那個根本自性見。但一分世智凡夫,卻要把那個自性見,看為萬有的本體,作他思想的辯護者。這些世間妄智,在佛法外,就是外道(宗教哲學等);在佛法內,就是一分小乘學者(不合佛意者),還有大乘的方廣道人,這自然要破斥了的。所以我們要審思自己的見地,是否正確,是否在自性見中過生活,不要把《中論》看為專破外道小乘的。古人說︰三論徧破外小,就是「徧呵自心」,這是何等的正確!《中論》的觀門,是觀破自性的方法,知道了這破斥的方法,凡是執著實有的,也什麼都可破,不要死守章句,只曉得這頌是破這派,那頌是破那派,不曉得檢點自心,不知道隨機活用。

從來學空的學者,常發生一種錯誤,以為空即一切空無所有,知道了空無所有,便以為一切都是假有的,一切都要得,就要什麼都圓融貫攝了。這樣學空,真是糟極了!譬如這裏一把刀,觀察他的真實自性,說沒有刀,俗諦所知的假名刀,還是有的。若這裏根本沒有一把刀,當然說無刀,但反過來也說有刀,豈不是錯誤之極!可說毫不知立破。一切法空,是破真實的自性,是不壞世俗假名的。但緣起假名,與第二頭第三手不同,所以世俗諦中雖一切唯假名,而假名的有無,也還是有分別。如外道的上帝、自在天、梵天等,佛法中無分的極微色、剎那心等,都是妄執,如以為有緣起假名,必會弄成邪正不分、善惡不分。大略的說,我們明淨六根所認識的一切,在一般世間常識中(科學的真實,也屬於此),確有此體質相用的,須承認他的存在。如果否認他,這就與世間相違了。這裏面,自然也有錯誤。而我們習見以為正確的,或隱微而還沒有被我們發現的,這需要世間智的推究發明。菩薩如果證悟一切法空,正見緣起的存在,那更有許多不是一般常識所知的呢!

龍樹學的立破善巧,歸納起來有兩點︰

(1)世出世法,在一個根本定義上建立,就是世間的生死,是性空緣起,出世的生死解脫,也是性空緣起。所不同的,在能不能理解性空。能理解到的,就是悟入出世法,不能理解到的,就是墮入世間法。所以世間的一花一草,出世間的菩薩行果,都是性空緣起,這就達到世出世法的一貫。

(2)聲聞法與菩薩法,同在解脫生死的根本自性見上建立,就是聲聞人在性空緣起上獲得解脫,菩薩人同樣在性空緣起中得解脫。所不同的,菩薩的大悲願行,勝過了聲聞,這就達到了聲聞法與菩薩法的一貫。龍樹深入佛法的緣起,在立破上,可說善巧到了頂點。

〔參考資料〕 印順《中觀今論》;《中觀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3});梶山雄一著‧吳汝鈞譯《空之哲學》;山口益《中觀佛教論考》;上野順瑛《中論──因果之論理構造》;三枝充悳《中論──緣起‧空‧中の思想》;R. H. Robinson著‧曇昕譯《中論偈於諸註本中傳承與翻譯差異之研究》;穆帝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The Central Philosophy of Buddh-ism)。


天蓋

又稱懸蓋。佛殿的莊嚴具之一。即懸垂於佛像上空的蓋狀物。印度地處熱帶,國中日照強烈,其國人民多以蓋遮陽;又,佛於屋外說法時亦用傘蓋,故後人造立佛像時,亦設傘蓋於佛像頂上。

印度鹿野苑博物館所收藏的石造立佛像(臺座上有迦膩色迦王三年所作之銘),其上設有皿形天蓋,天蓋的中央雕有蓮華,周圍環繞有蓮花與翼獸的刻紋,外輪有忍冬、象等圖樣,周緣亦刻蓮華。在我國雲岡石刻佛像中,刻有大蓮華圖案之天蓋者,為數亦不少。日本東寺所藏的木造天蓋亦作蓮華形。此等皆依古制而作。至後世,百態呈現,如方形、六角形、八角形、圓形、或以雲煙、華葉等重疊而成蓋形,不勝枚舉。

關於天蓋的裝飾,並沒有一定的形式,或於四周垂下幡簾,或鑲嵌寶網、寶珠、瓔珞等,或雕畫天人、寶華、靈鳥等。敦煌千佛洞第一百十一窟的二佛及坐像的天蓋皆為圓形,周緣環繞著鋸齒狀的裝飾。雲岡石窟第六窟上層釋迦本尊天蓋周緣亦如上述,最下部並垂有珠網。日本法隆寺金堂所安置的釋迦三尊、阿彌陀佛與藥師佛像上,亦各設天蓋。其中,釋迦三尊與阿彌陀佛的天蓋係與該寺同時創建的作品,藥師佛天蓋則為鎌倉時代仿造品。又,其金堂壁畫四佛淨土變中尊之上皆有天蓋,作淺傘狀。頂上畫寶珠,頂下垂幡。日本‧橘夫人念持佛龕的屋頂即模擬此壁畫中西方阿彌陀佛頭上的天蓋而來,山城勸修寺所藏釋迦說法繡帳的天蓋與之同趣。又,阿彌陀二十五菩薩來迎圖中,普賢菩薩持吊竿頭的天蓋,遮翳於行者之上,其形為六角或八角,周緣有瓔珞等。

密教在行灌頂儀式時,亦設天蓋於三昧耶戒壇、金剛界大壇及胎藏界大壇之上。此中,三昧耶戒壇的天蓋為八角或四角,四方四隅的蕨手吊小幡,每幡各分四區,每區皆畫金剛界三十二尊(五佛除外)之三昧耶形。金剛界大壇上之天蓋略稱金天蓋,蓋內側中央畫金輪佛頂種子字,四方畫白傘蓋、火聚、發生、勝四佛頂之種子字。胎藏界大壇的天蓋,又稱胎天蓋,蓋內中央畫毗盧遮那之種子字,四方四隅畫光聚、廣生、白傘蓋、勝、尊勝、發生、寂勝、無邊聲八大佛頂種子字。然金、胎天蓋有諸多異說,如《東寶記》卷二灌頂院條下所揭之圖即異於上述。又,後世亦懸掛天蓋於佛堂內之禮盤上,相對於稱佛上天蓋為佛天蓋,而稱此為人天蓋。此外,密教之三昧耶戒壇天蓋覆於阿闍梨頭上,故亦名人天蓋。

〔參考資料〕 《阿閦佛國經》卷上;《觀佛三昧海經》卷四、卷八;《觀無量壽經》;《西大寺資財帳》;《聖德太子傳私記》卷上;小衫一雄《中國佛教美術史の研究》第二部第一章。


引路菩薩

即引導亡者往生淨土的菩薩。其名號未見諸經典,然敦煌千佛洞之出土物中有其圖像及其名號。此中,斯坦因所蒐藏之圖像,係唐末之作品。菩薩身以瓔珞天衣莊嚴,其右手持柄香爐,爐中出香煙一縷,煙中有五彩雲,雲中現淨土寶樓閣。左手持蓮華,華上有寶幢。其身後有一女人隨從。圖之右上方,書「引路菩」三字。

此外,伯希和所蒐藏者,分為上下兩部分。上半繪地藏菩薩趺坐寶座;下半又直分為三部分,其左端所繪菩薩與斯坦因所藏圖同趣。左上書「引路菩薩」四字,右端繪飛雲,雲上亦繪有與斯坦因所藏圖像相同之貴婦人隨從在菩薩身後。中央部分為銘文,雖損毀嚴重,然大抵可知該圖係宋代太平興國年間(976~983),為王妃祈福所繪。

宋代以後,引路菩薩漸演變成民間信仰。在喪事出殯行列中,常有書寫「往西方引路王菩薩」的輓旗,由人持在行列的前面,以導引亡者往生西方。


心所有法

「心王」之對稱。五位之一。略稱心所法、心所。舊譯心數法、心數、數。即從屬於心王,與之相應之精神作用。《品類足論》卷一云(大正26‧692b)︰
「心所法云何﹖謂若法心相應。此復云何﹖謂受、想、思、觸、作意、欲、勝解、念、定、慧、信、勤、尋、伺、放逸、不放逸、善根、不善根、無記根,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諸所有智、諸所有見、諸所有現觀,復有所餘如是類法與心相應,總名心所法。」《大毗婆沙論》卷十六云(大正27‧80b)︰「問何故名心所﹖答是心所有故。」《成唯識論》卷五云(大正31‧26c)︰「恒依心起,與心相應,繫屬於心,故名心所。如屬我物,立我所名,心於所緣,唯取總相。心所於彼,亦取別相,助成心事,得心所名。如畫師資作模填彩。」

心與心所相應有五義,《俱舍論》卷四云(大正29‧22a)︰「心心所五義平等,故說相應。所依所緣行相時事皆平等故。」此中,心、心所必託同一根,名所依平等;緣同一境,名所緣平等;於所緣境等行解相,名行相平等;同一剎那現行名時平等;體事同一名事平等。即此等五義平等同一互不相反故,心所法名心相應法,或單名相應法。

但心所之數及分類,大小乘諸論說法不一。《俱舍論》卷四云心所法有四十六種,分別為六類,謂為六位心所。即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不定地法。茲略述如次︰

(1)大地法︰恆與一切善不善等心相應之法。有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定)之十法。

(2)大善地法︰恆與一切善心相應之法。有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無貪、無瞋、不害、勤之十法。

(3)大煩惱地法︰恒與一切染污心相應之法。有癡、放逸、懈怠、不信、惛沈、掉舉等六法。

(4)大不善地法︰與一切不善心相應之法。有無慚、無愧二法。

(5)小煩惱地法︰與少分染污心相應之法。有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等十法。

(6)不定地法︰其生起並不確定之法。有尋、伺、睡眠、惡作、貪、瞋、慢、疑等八法。

俱舍家之六位心所,略如下表︰


┌大地法十──受、想、思、觸、欲、慧、念、
│ 作意、勝解、三摩地
│大善地法十──信、不放逸、輕安、捨、慚、
│ 愧、無貪、無瞋、不害、勤
俱舍家之六位┼大煩惱地法六──癡、放逸、懈怠、不信、惛
心所 │ 忱、掉舉
(四十六法)│大不善地法二──無慚、無愧
│小煩惱地法十──忿、覆、慳、嫉、惱、害、
│ 恨、諂、誑、憍
└不定地法八──尋、伺、睡眠、惡作、貪、瞋
、慢、疑


如上所述,《俱舍論》謂心所法有四十六種,然上座師則否認有大地十法,認為但有受、想、思三種。如《順正理論》卷十所云(大正29 ‧384b)︰
「彼上座言,無如所計十大地法,此但三種,經說俱起受想思故。豈不彼經亦說有觸,如彼經言,三和合觸。經雖言有觸,不說有別體,故彼經言,如是三法聚集和合,說名為觸。故無如所計十大地法性。」

關於十大善地法,《正法念處經》卷三十三以無癡取代其中之無瞋。而《大毗婆沙論》卷二十八、一四三、一九六,《入阿毗達磨論》卷上,《順正理論》卷十一等書,則於此之外,別說欣、厭二者。關於大煩惱地法,在《品類足論》卷二、《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二、《雜阿毗曇心論》卷二等書中,除去其中之惛沈,而別加失念、心亂、不正知、非理作意、邪勝解等五,凡成十法。又小煩惱地法,在《順正理論》卷十一,更說有不忍、不樂、憤發等法。而《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五則於不定地法中,加上「怖」之一法。《雜阿毗曇心論》卷二及《成實論》卷九〈隨煩惱品〉,則別開睡眠為睡與眠二法。

關於其分類,《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二另有新說。該論將受等十大地法名為大無覆無記地,而將十大煩惱地法中之無明、惛沈及掉舉三者,特名曰大有覆無記地;總為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大有覆無記地法、大無覆無記地法等七類,不別說不定地法。此中,大無覆無記地之十法與大有覆無記地中之無明及掉舉重覆;又以大煩惱地法之十法中,後五無別體,故《婆沙》所說之心所,係於《俱舍論》所說之四十六法外,加欣、厭、怖三者,總說為四十九法。《雜阿毗曇心論》卷二舉大地法(十法)、大善地法(十法)、大不善地法(二法)、小煩惱地法(十法)、大煩惱地法(十法)等五類,亦闕不定地之名,另別出覺、觀、睡(惛沈)、眠、悔、貪、瞋、慢、疑等九法;且以大煩惱地法之十法中,失念等五法無別體;故其分類與《俱舍》稍有不同,然數則相同。

又,《大乘五蘊論》及《成唯識論》等書亦有六位心所之論。亦即將心所法分類為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等六位,總共五十一法。略如下列︰

(1)遍行︰有五法。即作意、觸、受、想、思。

(2)別境︰有五法。即欲、勝解、念、定、慧。

(3)善︰有十一法。即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4)煩惱︰有六法。即貪、瞋、癡、慢、疑、惡見。

(5)隨煩惱︰有二十法。即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憍、無慚、無愧、掉舉、惛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6)不定︰有四法。即悔、眠、尋、伺。

唯識家之六位心所,略如下表︰


┌遍行五──觸、作意、受、想、思
│別境五──欲、勝解、念、定、慧
│善十一──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
│ 無癡、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唯識家之六位┼煩惱六──貪、瞋、癡、慢、疑、惡見
心所 ├隨煩惱二十──忿、恨、惱、覆、誑、諂、憍
(五十一法)│ 、害、嫉、慳、無慚、無愧、
│ 不信、懈怠、放逸、惛忱、掉
│ 舉、失念、不正知、散亂
└不定四──悔、眠、尋、伺


除此之外,又就隨煩惱中,以名各別起之忿等十法為小隨煩惱;而無慚無愧二種遍於不善心故,名中隨煩惱;後之掉舉等八法以遍染心故,名大隨煩惱。

此外,《瑜伽師地論》卷一於二十隨煩惱外,更說邪欲及邪勝解,故總成五十三法。《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開根本煩惱中之惡見為身見等五種,故總有五十五法。《成唯識論》卷七云(大正31‧36c)︰「諸心所法,為離心體有別自性,為即是心分位差別,設爾何失,二俱有過。(中略)識心言亦攝心所,恒相應故。唯識等言及現似彼皆無有失,此依世俗。若依勝義,心所與心非離非即。」

◎附︰曇摩結(葉均)〈南傳的五十二心所法〉(摘錄)

「心所」,是心所有法的略稱,即是心的附屬物。《阿毗達摩攝義論》第二品說︰「這種心所和它們所相應的心是同一所依,同一所緣,而且是同時生滅的。」《成唯識論》卷五云︰「恒依心起,與心相應,繫屬於心,故名心所。如屬我物,立我所名。」《品類足論》卷一云︰「若有法(中略)與心相應,總名心所法。」

佛經把身心所存在的現象分為色、受、想、行、識五蘊。在阿毗達磨中通常用色法、心法及心所法三種來包括它們。色法屬於色蘊,心法屬於識蘊,心所法則包括受、想、行三蘊。根據上座部,行蘊有五十法,再加受想二法,共有五十二個心所法。這裡面有二十五個是善心所,十四個不善心所,十三個是通一切善惡心的心所。它們的善惡或不善不惡是根據它們所相應的心來說的,即與善心相應的為善心所,與不善心相應的為不善心所,與無記心相應的為無記心所。

心並不是一個孤立的單位,它們是和各種其它的心理要素複合而活動的。分析心的自身各部分為分「識」,而分析心的活動的各種要素稱為「心所法」。例如在八十九心中最簡單的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和意識,只是一種純粹的感覺,於對象上並無任何複雜的反應。如果我們詳細地審察,則它們最少還包括有七種心所法在內︰(1)觸(近人譯為感覺,即器官和對象的感觸);(2)受(由對象所激起的感情);(3)想(構成意象作用,即於對象而造成概念);(4)思(意旨,即欲取或避於對象);(5)心一境性(近人譯為精神集中);(6)命(心理的壽命或內存的生力。《俱舍頌疏》卷五說(大正41‧850c)︰「命體即壽,(中略)謂有別法,能持煖與識,說名為壽」);(7)作意(注意於所緣的對象)。各派論師不但重視心法,而且都同樣地很重視心所法的分析。

心所法是屬於行蘊。本來把「行」釋為「思」,如《雜阿含》裡說,「思身為行蘊」(見《俱舍論》卷一引)。這是把「行」與「業」同用的,正如《雜阿含》第十三卷中說︰「一切造業有漏諸行之法行蘊攝。」然而歷史的發展,佛教學者們在心理學上做了繼續分析的工夫,又找出心的程序裡一些新分子,而這些新分子又要在人格分子原來的五蘊分類中找到一個適當的位置來安插。因為五蘊是佛陀最早在經典中提出的基本分類,他們不能任意來加上一蘊或幾蘊,行蘊是個比較適當的含義較寬泛的領域,可以安插容受這些新分子,因此就把心所法歸納在行蘊之內。戴維斯夫人(MrsRhys Davids)說︰「行蘊的建設方面限於思。巴利文佛書雖列五十二行,然其中除思行之外,其他的五十一分子都是諸自覺的精神狀態的相共品,而非特別能自特別屬於建設方面的心的作用。」(見她的《Dhamma Saṅgani》英譯本)。那麼,為什麼把「思」以外的心所法也都收入行蘊呢﹖關於這一點,說一切有部的世親曾經強調了一些理由。他的《俱舍論》卷一說︰「薄伽梵於契經中說六思身為行蘊者,由最勝故。所以者何﹖行名造作,思是業性,造作義強,故為最勝。」對其餘的心所法為什麼收入行蘊,他說︰「若不爾者,餘心所法及不相應非蘊攝故,應非苦集,則不可為應知和應斷。如世尊說,若於一法未達未知,我說不能作苦邊際(中略),是故定應許除四蘊,餘有為行,皆行蘊攝。」另外一個問題︰心所法既是行蘊所攝,為什麼受、想二法又別立另二蘊呢﹖據世親的理論是︰「諍根生死因,及次第因故,於諸心所法,受想別為蘊。」即受與想之所以別立為二蘊,因共為諍(煩惱)的根本及生死輪迴的本因,並且顯示作用時受先想後的次序。其實這些心所法,有的是經中原來有的很含混的名稱,有的是後人內省得來的新分子,論師們作了更詳細的分析,並且把它們收入在行蘊之內,希後能被後人認為是最後的真理。

一、各派心所的異同
心所法上座部有五十二,說一切有部有四十六,瑜伽宗五十一。然而瑜伽宗的五十一與上座部的五十二心所,數目雖然近似,但其中的項目並不完全相同。現在先讓我們來看看這幾派的分類和名稱。

(一)說一切有部的四十六心所法

(1)遍大地法十︰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

(2)大善地法十︰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無貪、無瞋、不害、勤。

(3)不善心所十八︰{1}大煩惱地法六──癡(無明)、放逸、懈怠、不信、惛沉、掉舉。{2}大不善地法二──無慚、無愧。③小煩惱地法十──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

(4)不定地法八︰尋、伺、惡作(追悔)、睡眠、貪、瞋、慢、疑。

(二)瑜伽宗的五十一心所法

(1)遍行心所五︰作意、觸、受、想、思。

(2)別境心所五︰欲、勝解、念、定(三摩地)、慧。

(3)善心所十一︰信、精進(勤)、慚、愧、無貪、無瞋、無癡、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4)不善心所二十六︰{1}根本煩惱六──貪、瞋、癡、慢、疑、惡見。{2}隨煩惱二十──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憍、無慚、無愧、掉舉、惛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5)不定心所四︰追悔(惡作)、睡眠、尋、伺。

(三)上座部的五十二心所法

(1)通一切心心所十三︰{1}遍行心所七──觸、受、想、思、三摩地(心一境性)、命、作意。{2}別境心所六──尋、伺、勝解、精進、喜、欲。

(2)善心所二十五︰{1}遍行善心所十九──信、念、慚、愧、無貪、無瞋、中捨性、身輕安、心輕安、身輕快性、心輕快性、身柔軟性、心柔軟性、身適業性、心適業性、身練達性、心練達性、身正直性、心正直性。{2}離法三──離身惡作、離語惡作、離邪命。③無量二──悲、喜。④慧──無癡。

(3)不善心所十四︰癡、無慚、無愧、掉舉、貪、見、慢、瞋、嫉、慳、惡作、惛沉、睡眠、疑。

從這幾宗不同的表裡來看,關於他們的主要分類有︰

(1)一般的心所有性︰說一切有部不把這類心所重分,但上座部和瑜伽又把它們分為兩種︰一種是各種善和惡的心識活動裡面都有的一般心所,叫做「遍行心所」;另一種是某種情況下才有而僅限於某幾種心識的特別心所,稱為「別境心所」。

(2)善心所︰瑜伽宗和說一切有部不把此等心所再行分類,而上座部卻又把它們分成四種︰即「遍行善心所、離法、無量」與「慧」的四種。

(3)不善心所︰對於這一群心所法,上座部不予細分,但瑜伽宗又把它們分為「根本煩惱」及「隨煩惱」二種,說一切有部則分為「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的三種。

(4)不定心所︰瑜伽宗說一切有部另立這第四類的心所,但上座部卻把這類的心所歸入前三類中,並不作另一類。

一般的心所有性──說一切有部與瑜伽宗。排列方式雖然不同,但他們所立的法是同的,都只有十法。上座部卻有不同之處。他有十三法,除了「觸、受、想、思、三摩地、作意、勝解、欲」的八法與前二宗相同外,有五法不同。北傳的「慧」等於南傳的「無癡」,上座部是放在善心所裡面的。北傳的「念」,上座部是放在善心所裡面。「尋」與「伺」,在上座部是別境心所,北傳卻立為不定心所。上座部的「精進」(勤),北傳是放在善心所裡面。上座部的「命根」,北傳是放在心不相應裡面,不屬心所之類的。上座部的「喜」(pīti),是喜悅或喜愛的喜,五禪支中的「喜」就是用的這個字。這個「喜」和慈悲喜捨四無量心中的「喜」(muditā),在巴利文中,這兩個字是不同的,但依舊譯都譯為「喜」。所以上座部在別境心所中有了一個「喜」(pīti),在善心所中又有一個「喜」(muditā)。北傳的佛教學者,認為「喜」就是「受」的一方面,所以不把它另立一法。

善心所──說一切有部立十法,瑜伽宗則在十法之上加一個「無癡」成為十一法,它們的不同也只有這一點而已。可是上座部與前二宗大不相同的卻有二十五法之多,而且分類也比較錯綜複雜。我們把南傳和北傳所立的表來對看,除了知道「念」與「勤」的地位互易之外,南傳用「悲」來代替了北傳的「不害」。北傳表裡的法為南傳所無的,只有「不放逸」一法,而南傳表裡的法為北傳所無的,則有「喜」、「三離法」和「遍行善心所」中從「身輕快性」到「心正直性」等十法。

不善心所──上座部只有十四個不善心所,不再分類。瑜伽宗有二十六個不善心所,又分為「根本煩惱」及「隨煩惱」二類。說一切有部是十八個,分為「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和「小煩惱地法」三類。對於這一群的心所,三宗都有相當的差異。先說瑜伽宗與說一切有部的不同。

有部的十八法,全部為瑜伽宗所採用。瑜伽宗的「惡見、失念、散亂、不正知」四法,則為有部所無。它們最大的不同之處是屬於根本煩惱這方面。雖然他們所列的大煩惱都是六個,內容卻大不相同。說一切有部認為大煩惱的六法,其中有放逸、懈怠、不信、惛沉、掉舉的五法,都被瑜伽放入隨煩惱裡面。所以只有個「癡」是同的。為了要補其他五法的缺,瑜伽宗就從說一切有部的不定法中取出貪、瞋、慢、疑四法作為根本煩惱。其實瑜伽宗這樣的分法,倒與佛教一般的精神更相符合。瑜伽宗的第六個根本煩惱是「不正見」,《俱舍論》把它看作只是「慧」的反面,故不另算作一法。

上座部的十四法中有十二法都是前二宗所有,不過只把前二宗別立為不定心所的「惡作、睡眠」二法,放到不善心所裡面來,成為十四法。

不定心所──前面已經說過這一類心所為上座部所沒有,是北傳佛教所獨具。不過上座部把說一切有部所說的不定心所法中的「尋」與「伺」二法列入別境心所,其他的六法則全部列入不善心所裡面了。

二、略釋上座部的心所
現在根據南傳的教典,略釋上座部的五十二個心所法,先說「通一切心」的七個「遍行心所」和六個「別境心所」。

(1)觸︰即感觸。由於根、境、識三法的集合而稱為觸(即根、境、識三法集合所發生的一種感覺)。有擊觸的作用,因由觸於所緣而起,如眼之於色、耳之於聲,雖非如肉體的直接衝擊到一邊,然而由擊觸力能夠使心與所緣的境結合。它是由於適當注意的識,依於眼及現前的境而生起,故以現於諸識之門的境為近因。

(2)受︰即覺受(由對象所激起的感情)。有樂受、苦受、喜受、憂受、捨受的五種。以身享受可意可觸之境的時候為「樂受」。以身感受不可意可觸之境而覺得苦惱的時候為「苦受」。以心享受可意的所緣而覺得愉快的時候為「喜受」。以心感受不可意的所緣而覺得苦惱的時候為「憂受」。不苦不樂而處於寂靜狀態的為「捨受」。

(3)想︰為念(對於對象所造成的概念)。它具有給以再起想念之緣而說「這就是它」的作用,如木匠想起木料相似。依所取之相而住著於心為現狀,如盲人摸得了象的一部分之相,住著於心,以為這便是象的全貌,以現前之境為近因,如小鹿看見草人而起「是人」之想相似。

(4)思︰即意志活動。它能夠統率指導與自己相應之法,如大木匠及其上首弟子能令自他的工作完成,有發動組合的作用。這個思心所,顯然是在於思惟緊急的業務等而令相應的心、心所法共同效力而起的。

(5)三摩地(定)︰對於所緣持心平等或正持、等持於心而不散亂故為定。在《清淨道論》中稱「三摩地」或「心止」。在《攝阿毗達摩義論》中則用「心一境性」(意志集中)。即是心的靜止狀態。

(6)命︰即生命(心理的壽命或內存的生力),依此而相應諸法得以活命。

(7)作意︰是於意中工作,即置所緣於意中(注意於對象),面向於所緣,使相應的心、心所與所緣相結合。

(8)尋︰是尋求、思考的意思,即專注其心於所緣。

(9)伺︰是伺察,即深深考察,數數思惟於所緣。

「尋」與「伺」的區別是︰尋粗伺細,前者初置心於所緣境,後者數數用心繼續思惟。

(10)勝解︰等於信解。有確信的特相,不猶豫的作用,以決定為現狀,以確信之法為近因。即於所緣深信不動搖的狀態。

(11)精進︰是勇猛、效力、不消沉的狀態。《增支部》第二卷說︰「怖畏(無常等)的人,作如理的精進,故以怖畏或以令起精勤的故事為近因。」

(12)喜︰是喜歡、喜愛,即身心充滿著喜悅的意思,喜有小喜、剎那喜、繼起喜、踊躍喜、遍滿喜的五種。

(13)欲︰即希望去做的意思。遍求、希求、欲取於所緣,如在黑暗中伸手去摸東西相似。

下面略釋二十五個善心所。關於這二十五心所的四種分類,已如前例。

(1)信︰即信任。有淨信或從不信至信的作用。以起正信之事為近因。如以手取物,以信能取善法,如由種子而得果實,由信能得涅槃之果。

(2)念︰即憶念。念能堅住於所緣而不忘失。

(3)慚︰即有恥與厭惡之意,有恥作諸惡的作用。以尊重自己為近因。

(4)愧︰即愧懼與怖惡的意思,有怖畏諸惡的作用。以尊重他人為近因。

(5)無貪︰是不貪、不滯著。即於所緣不貪求、不執著,如水珠滴於荷葉相似。有不遍取的作用。

(6)無瞋︰即不激怒、不違拒而溫和,如隨順的親友。有調伏瞋害及熱惱的作用。

(7)中捨性(平等性)︰即捨置。使心與心所平衡,對於心及心所抱中立的態度。有遮止過與不及和斷絕偏向的作用。

(8)身輕安、(9)心輕安︰即身的安息與心的安息。這「身」,是指「受、想、行」的三蘊。身心的輕安,即寂滅身心的不安而得清涼的狀態。具有消滅身心不安、對治身心不寂靜的掉舉等煩惱的作用。

(10)身輕快性、(11)心輕快性︰即寂滅身(受、想、行)心的沉重而得輕快的狀態。有消滅身心沉重、對治身心沉重狀態的昏沉和睡眠等煩惱的作用。

(12)身柔軟性、(13)心柔軟性︰即寂滅身(受、想、行)心的強悍而得柔軟的狀態。有消滅身心強悍、對治身心強悍狀態的見與慢等煩惱的作用。

(14)身適業性、(15)心適業性(堪任)︰即寂滅身(受、想、行)心的不適業狀態而成為適業成功的狀態。有消滅身與心不適業狀態於「掉舉、昏沉、睡眠、見、慢」之外而能對治身心不適業狀態的諸蓋,能於信樂事中取得信樂,能於有利的行為中而取得堪任適當的作用。

(16)身練達性、(17)心練達性(熟練)︰即身(受、想、行)心無有過失而健全熟練的狀態。有消滅身心不健全、能對治身心過失的不信等作用。

(18)身正直性、(19)心正直性︰即身(受、想、行)心正直的狀態。有消滅身心歪曲、能對治身心成為歪曲狀態的諂與誑等的作用。

(20)離身惡作、(21)離語惡作、(22)離邪命︰即遠離身、語、意的惡作,有擺脫身、語、意等惡作的作用。以信、慚、愧、少欲等為近因。這三法之名是依據《清淨道論》的。《攝阿毗達摩義論》中則稱為「正業、正語、正命」。

(23)悲︰即心中悲憫或同情他人的苦。以拔除有情之苦為相,有不堪任他人之苦的作用,以不害為現狀。害的止息便是悲的成就。

(24)喜︰見他人的有利而生喜悅。有見諸有情所得利益而無嫉妒的作用。不樂的止息,便是喜的成就。

(25)無癡︰即不癡迷。有通達如實性或無過的特相,而照境的作用。

下面略釋十四個不善心所︰

(1)癡︰是愚癡、無智或心的闇昧,不能如理作意。有不通曉或覆蔽所緣的自性的作用。癡,是一切不善的根本。

(2)無慚、(3)無愧︰無慚,是無慚厭或無恥,即不厭惡身的惡行等的狀態。無愧,是無愧懼,即不畏縮或無怖畏身的惡行等的狀態。它們是慚與愧的反面。

(4)掉舉︰即心的浮動、不寂靜而散亂的狀態。如風吹旗揚,有不穩定的作用。

(5)貪︰是貪愛所緣。以不施捨為現狀。有粘著所受的作用。

(6)見︰即邪見,或不如理的見解。有執著的作用。

(7)慢︰即令心高舉、欲自標榜的狀態。有傲慢的作用。

(8)瞋︰即激怒的狀態。有燃燒自己身體的作用。

(9)嫉︰即嫉妒。有不喜見他人的繁榮的作用。

(10)慳︰即隱祕自己已得或當得利益的狀態。有不能與他人共有他的所得利益的作用。

(11)惡作︰即輕蔑或後悔其所作的狀態。

(12)昏沉︰即心的沉重或消沉而不堪努力的狀態。有除去精進的作用。

(13)睡眠︰即心的倦睡、沉滯及眼的昏昏欲睡的狀態。有除去精進的作用。

(14)疑︰即猶豫不決。有動搖的作用。疑,是行道的障礙。

〔參考資料〕 《正法念處經》卷十七;《界身足論》卷上;《品類足論》卷三;《眾事分阿毗曇心論》卷一;《成實論》卷五;《攝大乘論釋》卷四;《八宗綱要》卷上;方立天《佛教哲學》;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木村泰賢全集》第四冊。


火天

古印度神祇之一,為「火」的神格化。又稱火光尊、火仙或火神。梵語音譯作阿耆尼,或阿哦那。此天自《吠陀》時代即廣受崇拜,在《吠陀》的偈頌中,獲讚詠的次數僅次於帝釋天,並被視為地上諸神之首。《梨俱吠陀》更以此天為諸神中之最年輕者。

此天又與帝釋天(或風天,Vayu)、日天(Sūrya)合稱吠陀三尊。其特色係以多種形態顯現於不同的場所,象徵破除黑暗的光明、燒毀不淨的淨化力。有時他是神、人之間的使者、仲介者;有時是家庭神,給予信者恩惠,並帶來繁榮與富足;有時是守護神,保障居家平安。

在密教體系中,此天為護世八天之一、十方護法神王之一,及十二天之一。在胎藏界曼荼羅中,位列外金剛部東南隅。如《大日經疏》卷五云(大正39‧634a)︰
「東南隅布列諸火天眾,住火焰中。額及兩臂各有三灰畫,即婆羅門用三指取灰,自塗身象也。一切深赤色,當心有三角印。在焰火圓中,左手持數珠,右手持澡瓶。此是普門之一身。為引攝火祠韋陀梵志,方便開示佛、圍陀法,故示此大慧火壇,淨修梵行之標幟也。」

又,在金剛界曼荼羅中,此天是外部二十天之一,被配列於西方。其形像呈肉色,左手執仙杖,右手持三角火輪。《十二天供儀軌》云(大正21‧385c)︰「東南方火天乘青羊,赤肉色遍身火焰。右二手,一持青竹,一持軍持。左二手,一揚掌,一持念珠。有二天女持天花,左右置苦行仙,垂左腳,蹉右足。」

《藥師琉璃光王七佛本願功德經念誦儀軌供養法》云,東南火神大梵仙,其身紅色,執軍持,乘坐紅色羖羊座;《修藥師儀軌布軌法》云,南方山羊座上之火天,身呈紅色,手持火爐。此外,另有呈一面三口四臂、三面三目四臂或四面四臂等形像。

此天的色彩形相,隨息災、增益等法之不同而有別。如《大摩里支菩薩經》卷二云,作息災法時是滅罪火天;增益法時是黃金色、身相圓滿;敬愛法時是像曼度迦花般的紅色,稱為迦目迦火天;降伏法時則身穿黑衣,口出利牙,作大惡相,如劫火洞然,稱為忿怒火天。另據《一切如來大祕密王未曾有最上微妙大曼拏羅經》卷三〈護摩法品〉所述,作增益法時,火天身呈深黃色,手執金剛杵,住本天宮,作自在相;作息災法時,火天身呈白色,穿白天衣,手持閼伽瓶,自在而住;作敬愛法時,火天身作赤色,左手放光住風天位;作調伏法時,火天身黑如煙等之色,住在天宮。

依據火焰騰空可達天界的信仰,古代印度人認為火天是神與人之間的使者,因而在行供養儀時,也常招請火神;由此思想演變為將物體投入火中以供養諸神,這就是所謂護摩(火供)。密教承襲此風,在修護摩法時,先設火天段供養火天,然後供養諸尊。如《大日經》卷六〈世出世護摩法品〉云,婆羅門認為有四十四種火神,而密教認為有十二種火神。《大日經疏》卷二十解釋其中第一位火神,云(大正39‧780c)︰「此火神即名為智。其相端嚴作金剛色,以圓仕鬘而自圍遶,處此光中寂然正受三昧。由住此三昧故智性滿足,此智光即是毗盧遮那之別名也。」意即由於火能燒燬物體,因此以護摩爐為火天之口,而投以供物,也就是表示以智火燒盡煩惱。

又因火的發熱與寒暖季節有關,因此而衍生由此天的喜怒而有寒暖等或順或違的思想,如《供養十二大威德天報恩品》云,火天喜時有二利益,一是人身熱氣隨時增減,二是時節不逆。但瞋時也有二損,一是人身熱氣非時增減,二是自然散火,焚燒諸物。

〔參考資料〕 《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七〈護摩增益品〉;《金剛頂瑜伽護摩儀軌》;《胎藏界七集》卷下;《金剛界七集》卷下;《阿娑縛抄》卷一五三〈火天〉;《行林》卷六十一。


半座

即座席的一半之意。指將自己的座席之一半分讓他人並坐,以明他人之地位等同於自己。此意又稱「分座」或「分半座」。

據經典記載,佛為向眾人表示迦葉之有德,而分半座與迦葉坐。如《雜阿含經》卷四十一云(大正2‧302a)︰
「時諸比丘見摩訶迦葉從遠而來,見已,於尊者摩訶迦葉所起輕慢心言︰此何等比丘,衣服粗陋,無有儀容而來,衣服佯佯而來。爾時世尊知諸比丘心之所念,告摩訶迦葉︰善來迦葉於此半座。我今竟知誰先出家,汝耶我耶。彼諸比丘心生恐怖,身毛皆豎。並相謂言︰奇哉尊者,彼尊者摩訶迦葉,大德大力,大師弟子,請以半座。」

又,《中本起經》卷下〈大迦葉如來品〉記載,在過去世,忉利天帝欣喜文陀竭王(Mandhātr,頂生王之異名)之威德,而分半座與之共坐。時天帝即摩訶迦葉之前生,文陀竭王即釋尊之前生。

《法華經》卷四〈見寶塔品〉載,在釋尊說《法華經》的會座上,從地涌出七寶塔,塔中多寶如來分半座給釋尊,以證明釋尊所說的《法華經》。如經言(大正9‧33c)︰「爾時多寶佛,於寶塔中分半座與釋迦牟尼佛,而作是言︰釋迦牟尼佛,可就此座。即時,釋迦牟尼佛入其塔中,坐其半座,結跏趺坐。」此即著名的二佛並坐說,描繪此景的繪畫與彫刻頗多。密教修「法華經法」時,所依用的曼荼羅,即依此而畫,稱為「法華曼荼羅」。

又,《淨土五會念佛略法事儀讚》卷下〈往生樂願文〉云(大正47‧482c)︰「一切迴心向安樂,即見真金功德身。淨土莊嚴諸聖眾,籠籠常在行人前。行者見已心歡喜,終時從佛坐金蓮。一念乘臺到佛會,即證不退入三賢。一一池中華盡滿,華華總是往生人。寧合金華百千劫,不願地獄須臾間。各留半坐乘華葉,待我閻浮同行人。」此種「各留半座」之說,謂往生淨土之人,雖坐於蓮華台上,但各留半座,以待其他同行人之來生。

此外,禪林中,首座代住持接化,陞座說法,稱「分座說法」。如《敕修百丈清規》卷四〈西序頭首〉條云(大正48‧1130c)︰「前堂首座,表率叢林,人天眼目,分座說法,開鑿後昆。」


曲肱齋全集

叢書名,共十二冊。我國近世著名之藏密行者──陳健民著。所收為陳氏一生著、譯之總集。並包含與陳氏有關之他人著述若干種。由於作者為一苦修藏密數十年且兼研教理之密教行者。因此,其所著述亦以西藏密教方面為主,而兼及於其他各系佛教。

作者之著述集,原於1975年由紐約沈家楨氏所倡印,名為《曲肱齋叢書》。此書一出,即在台灣造成轟動,未幾即告絕版。後由彌勒出版社再度印行,並增補若干新資料而收入《現代佛學大系》(藍吉富編)中。之後,文殊印經會等機構又再度印行數次,且亦增補不少資料。

依文殊版所載,全書之總目,略如下列︰

第一冊︰曲肱齋全集序(林鈺堂)、曲肱齋全書集刊序(沈家楨)、曲肱齋反省錄、曲肱齋讚頌集、曲肱齋文初集、曲肱齋近譬集、曲肱齋尺牘、曲肱齋短笛集(上)。

第二冊︰曲肱齋短笛集(下)、曲肱齋塔鬘集、禪海塔燈、大手印教授抉微。

第三冊︰密宗灌頂論、曲肱齋文二集、曲肱齋護摩儀軌集、中黃督脊辨、曲肱齋知恩集。

第四冊︰曲肱齋文三集、曲肱齋韻文雜藝賸稿、曲肱齋華嚴五論集、曲肱齋文四集、一九八二年以來所作絕句選錄。

第五冊︰瑪幾腦準祖師略傳及其施身法等教授、曲肱齋光明法藏、曲肱齋推恩集、紅白觀音儀軌陳氏註解(林鈺堂、關忠中譯)、綠度母修法(孫一中譯)、如何獻龍王寶瓶、禮供北斗七星簡軌(增訂本)、三身頗哇、馮大阿闍梨金胎兩部手澤(附錄)。

第六冊︰漢譯佛法精要原理實修之體系表(林鈺堂編譯)、陳老居士法界大定教授彙總(增訂本,林鈺堂編譯)、沐恩錄(林鈺堂編輯)、依體系表次第詳列之重要參考書目(附錄,林鈺堂)。

第七冊︰花巖處士詩稿近纂(共三冊)、太浩雪嶺湖畔短笛小集、曲肱齋龍王法句詩特集。

第八冊︰淨土五經會通資料全集、死的學理(徐進夫中譯)、陳上師談夢、從道家的工夫談到密法的殊勝、佛法與科學、末世弘法正見要覽、在尸陀林中修行的功德(孫一中譯)、怎樣保持婚後之愛(李坤育中譯)、英文小冊百本合刊序(孫一中譯)、西湖絕妙詩文選錄、卍萬字右旋查經報告書(林鈺堂)。

第九冊︰恩海遙波集、事業手印教授抉微、理趣經‧華嚴經‧事印抉微比、曲肱齋短笛集之玉臺類、曲肱齋全集回向頌(林鈺堂)、韋馱大將軍恩澤略志。

第十冊︰BUDDHIST MEDITATION、DISCRI MINATIONS BETWEENBUDDHIST AND HINDU TANTRAS、HOW TO DEVELOP THE BODHICITTA。

第十一冊︰A SYSTEMATIZED COL-LECTION OF CHENIAN BOOKLETS,VOLUM E Ⅰ,NOS. 1~62。

第十二冊︰A SYSTEMATIZED COL-LECTION OF CHENIAN BOOKLETS,VOLUME Ⅱ,NOS. 63~100。

◎附︰藍吉富〈陳健民的著述及其宗教生涯〉(摘錄自《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

陳先生的著述,在治學態度方面,與一般學術界之研佛態度有顯著的不同。其主要特徵大抵有下列幾項︰

(一)修行與實踐是所有著述的思想核心
陳先生的所有著述,幾乎都與修行或佛法的實踐有關。他曾說他自己「(在)因地欲師密(勒日巴)祖,道上欲法蓮(華生)師,果位欲齊(釋迦)文佛。」(《塔鬘集》序)。他在佛法上的研究,是從修行或實踐而來的研究,目標是為了成佛,並不是要成為一個世間學術界的學者。以他的著作為例︰《反省錄》是站在修行者的立場,在行、解及修行境界上的反省。《讚頌集》是以一位虔誠信徒的立場對佛、菩薩、護法的讚頌。其他有關淨土、密宗與禪宗的若干著作,也大多是為了對治傳統修行者的若干弊病五蛈瘝z論上的若干問題而撰。可以這麼說︰修行與實踐是陳先生所有著作的思想核心。與修行、實踐無關的客觀學術研究,他是不重視的。

(二)研究態度與方法,都與現代學術界大異其趣
十九世紀以後,從歐洲逐漸蔓延到美洲、日本以迄我國的新式佛學研究,是站在人本主義立場,以價值中立的態度為佛教的歷史角色作一詮釋、釐清的學術工作。其與傳統佛教界之以信仰態度研究者,有本質上的不同。新式的佛學研究,重點在求真。對於傳說、神話、與信史之間必須作嚴格的辨別。對經典本身的記載,也只能作批判性的信受。這種新式的、求真的、批判的態度與方法,恰與陳先生的信仰式研究態度相反。陳先生的立場與研究法,猶如古代佛教界的祖師或論師。他不祇以經典之所說為依據,而且,對有關古代祖師大德的某些神話式的傳說,也往往深信不疑。甚至於對禪定境界,夢中境界都甚為重視,且常取之為立論的依據或以之為著書立說的主要動機。因此,他的著述,都是佛教內部的信仰式研究。其學說之於佛教,就像西洋神學理論之於基督宗教;其地位之於佛教,就像神學家在基督宗教之中的地位一般,是宗教意義大於學術意義的。

(三)堅持本身之所信,對世俗的忌諱毫不在意
在這方面的事例,顯現在陳先生對於密教事業手印的宣揚上。事業手印是藏密之中男女雙修的修行法。雖然這種修行法在實踐時有嚴格的規定,但是由於容易與世俗的性行為混淆,因此歷來頗為顯教佛徒所詬病,即使藏密行者之中(如格魯派)也有不加認同者。

對於事業手印的修行價值,陳先生是相當肯定的。他不祇有《事業手印教授抉微》的相關論述,而且還迻譯在這方面的西藏古典名著《恩海遙波集》。並且在其《短笛集》(未刪本)中,還將其實修經驗以詩歌方式表達出來,甚至於有一次在台北(僑光堂)的演講時,還毫不忌諱地當眾說出此種修法的部份過程。幸虧當時的翻譯者(葉曼居士)稍作掩飾,否則其必引起聽眾的驚訝,是可想而知的。

上述三點,是筆者從陳先生著述所看到的幾項特質。綜合這些特質,可以明顯的看出,陳先生是一個典型的修行者。他的著述,也正是一位修行者對佛法的體會與反省。他與那些不信佛教的研究者,是不能放在同一層次來衡量的。

在這種理解下,陳先生的研究成績不能用現代的學術尺寸來批判。他的研究,是在佛教的信仰傳統下所作的研究。對於他的研究成績,也應該從這方面來衡量。依筆者所見,陳先生在佛學上的研究成果,可歸屬為下列幾類︰

(一)西藏密教方面
陳先生的著述與修行,核心內容是西藏密教。因此,在這方面的成果也最大。對於藏密理論的整理方面,他對大手印、大圓滿、事業手印、護摩儀軌,及各種藏密修行法,他都有深入的探討與發揮。對於藏密之宗教精神的提昇、修行方法的合理化、傳統修法之缺陷的矯正或彌補,以及藏密精義的抉發等方面,他都有相當程度的成績。因此,即使把陳先生視為西藏人,那麼,他的歷史地位也足以與西藏佛教史上之歷代祖師分庭抗禮。

不過,由於陳先生的著作是用中文寫出,因此,就流通的實際影響來看,他對能使用中文的佛教徒的影響,無疑的,當較不能使用中文的藏族佛徒為大。無論就質或就量來看,他的著述都是有史以來將藏族佛教傳給漢地佛教界之最具影響力的作品。中文佛教界,要能較全面地把握西藏密教的實質內涵,應該是從陳先生的著作開始的。

(二)修行方法方面
由於陳先生對修行的特別重視,因此,他對修行方法的整理與宣揚,也有相當卓越的成績。除了大力宣揚藏密修行法之外,他還有不少精闢的作品與修行有關。他的《佛教禪定》是當代中國人在禪定方面罕見其匹的系統性著述。他的《漢譯佛法精要原理實修之體系表》及其講解,對顯密佛法的修行方法也有親切、深入的剖析。此外,像《禪海塔燈》、《法界大定教授彙總》等書,以及〈佛教徒何時開始習定〉、〈閉關細談〉等文,不祇內含精闢的看法,而且也融匯有甚多其個人的修行經驗。在二十世紀的今天,居然還有這樣深入、親切的修行作品,確實是至為難得的。

(三)對傳統佛教的批判方面
由於陳先生一生數十年的閉關、研究,及弘法生涯,使他對佛法之圓滿境界有深入的體會,同時也使他發現了甚多傳統佛教界的弊。基於一個佛教行者對佛教發展的關懷,乃使他在指出佛法的圓滿境界之外,也有意抉發傳統佛教的積弊。他對於傳統佛教的若干批判,便是在於這種心境下的作品。

在陳先生的著述裏,《禪海塔燈》的著述動機是要對治傳統禪宗行者的狂妄。《密宗灌頂論》是要對治密宗行者的冒濫。《華嚴宗五論集》也評及賢首法藏與圭峰宗密的若干看法。此外,對於格魯派祖師宗喀巴的《菩提道次第廣論》與《密宗道次第廣論》也有若干不同的見解,對傳統佛教界的「帶業往生」理論也有相反的意見。至於對傳統顯密佛教的其他各種不同看法及批判,也經常出現在陳先生的著述之中。

對於陳先生的這些批判,我們固然無法貿然即以之為確當不移。但是,透過這些批判,其必較能凸顯傳統佛教之若干特質,則是無疑的。陳先生的這些獨特看法,不論是對佛教史的研究者,或佛教信徒而言,應該都有啟發作用的。


本初佛

密教佛名。音譯阿提佛陀。意譯又作本初覺者、第一覺者、勝初佛。用語。印度後期密教(即金剛乘,Vajra-yāna),以此佛為諸法的本源、萬物的創造者。並謂五在定佛(Dhyāni-buddha)係由此佛所流出。但是,在金剛乘諸派中,有人以本初佛為五在定佛之一。也有人以金剛薩埵,或普賢菩薩,或持金剛為本初佛。

根據梵文《大乘莊嚴寶王經》(Kāraṇ-ḍa-vyūha)之別本記載,劫初出現稱為本初佛、自生者(Svayambhū)、本初主(Ādi-nātha)之佛,藉禪定而創造世界。又從其精神產生觀自在菩薩。由額生大自在天。從肩生梵天。從心臟生那羅延天。自牙齒生辯才天女(Sarasvatī)。

另依梵本《自生往世書》(Svayambhū-purāṇa)記載,本初佛最初以火焰姿態出現於尼泊爾。文殊師利菩薩為保存此火焰,而建自生支提(Svayambhū-caitya)。西元第十世紀以後,為統合五在定佛的思想,印度那爛陀寺的學僧之間興起此本初佛的概念。到後世,在尼泊爾,為艾斯瓦力卡(Aiśvarika)派所採用。在西藏,則被採用為藏傳佛教的教義。

本初佛以人的形態表現時,被稱為持金剛(Vajradhara)。其形像,有單身及雙身。單身者,金剛結跏,以寶玉與嚴身具裝飾身體,右手握金剛,左手握犍稚(gaṇṭā),兩手交叉於胸前,結金剛吽字印。雙身者,則以同樣的姿勢抱鑠乞底(śakti)。鑠乞底右手執小刀,左手持髑髏器(kapāla)。

◎附︰賴富本宏〈喇嘛教美術的特色〉(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75})

在五佛裏,由居於中心地位的所謂的大日如來總括全體。在行部或瑜伽部密教裏,通常以大日如來為中心,但在無上瑜伽密教裏,則屬金剛部族,司五煩惱中之瞋恚(dveṣa)的阿閦系統之諸尊繼之而起,密教於此有很大的改變。

然而,這種傾向更進展到不以五佛之間的位置轉換為滿足,甚而在五佛之上,置一總括五佛的絕對的佛。此一絕對的佛,不依存於其他;於本初之時,即已存在,故稱為本初佛。能獲得本初佛之地位的,並不是原來的佛,在《初會金剛頂經》裏,說聖俗一致,以如下三尊為現象世界的代表(此三尊與現象世界具有同樣的意義)。此三尊即是第六佛,亦即昇上本初佛的地位。(1)金剛薩埵,(2)持金剛,(3)法身普賢(普賢王如來)。

如上三尊,到了後代遂成為本初佛。但各派有各自的本初佛。例如,噶舉派以持金剛,寧瑪派則以法身普賢為最高的佛。

茲略述各尊如下︰
(1)金剛薩埵(Vajrasattva)
金剛薩埵,此名稱具有「金剛的薩埵」,亦即「密教之菩薩」的重要意義。這個名稱可能並非出自大乘經典,而是出自密教經典(《大日經》﹖)。其早期有金剛手菩薩(Vajra-pāṇi),甚至於可追溯到古印度神話的因陀羅(Indra)神。另外,與金剛薩埵有關的是執金剛、釋提桓因、忿怒金剛手等等。

在原始經典中,金剛手已出現,即釋尊之侍衛,在犍陀羅美術裏,曾清楚的表示出此種特色。即以其與佛接近的特色,在大乘經典中遂取得了佛說法之對告眾的地位。又在密教經典中,此尊是密教的菩薩,眾生的代表者,特別是在密教的相承中,此尊連結聖俗,是大日(聖的象徵)的橋樑。根據這點,日本的密教把金剛薩埵視為大日如來的因位,是真言宗付法八祖中,繼第一祖大日如來之後的第二祖。金剛薩埵在佛教中,取得確定的地位,是在《初會金剛頂經》;在該經中,他是十六位大菩薩的上首,是大日如來的對告眾,其重要性不亞於大日如來。

從美術的角度來看拉達克的金剛薩埵,大致可分為兩種類別。

第一,是十六大菩薩之一的金剛薩埵。常見於阿爾齊袞巴為主的林親桑坡系的曼荼羅中。

在圖像上,拉達克的金剛薩埵圖像與印度和日本一樣,同是右手持金剛杵於胸前,左手握金剛鈴於左膝上。身色常作白色。這種類型的金剛薩埵,不用說,當然還不是本初佛。

第二,是可以稱為本初佛的金剛薩埵。此尊的圖像與前者大抵無異,但大多是抱著金剛薩埵女(Vajrasattvī)的雙身像。出現於一般稱為「西藏死者之書」的《中陰救度法》(Bar-do thos-dol)一書中的第六佛,即是一例。

作為本初佛的金剛薩埵,也被當作單獨一尊來描繪,但在此時,其身色是金色身。

(2)持金剛(Vajradhara)
持金剛,與金剛薩埵一樣是衍生自因陀羅神,因此與金剛手不無關係。在《初會金剛頂經》中將金剛薩埵(Vajrasattva)、持金剛(Vajradhara)、金剛手(Vajrapāṇi)置於同格,即是證據。

在圖像上,持金剛之持物與金剛薩埵完全一樣,但其兩手於胸前交叉結金剛吽迦羅(Vajrahūṃkāra)印,是其差異處。又若再舉出其特色,其身色與金剛族的阿閦佛,同是青色。類似金剛吽迦羅的印相,可見於日本東寺講堂五大明王中的軍荼利明王,但據筆者的推測,其起源大概是出自印度愛羅拉石窟的金剛手的侍者。

雖然在西藏,此兩者多少有點混亂,但還是能將兩者加以區別。由於持金剛是噶舉派的本初佛,因此在八十四成就者傳等的成就者系統的前面或中央,必定有青色的持金剛。換句話說,這是相承系譜的中心,與日本的金剛薩埵扮演同樣的角色。

(3)法身普賢(Samantabhadra)
普賢菩薩是《華嚴經》裏,專司行願的菩薩。但也見於《大日經》和八大菩薩之中,以其為菩提心(bodhicitta)的典型象徵。因此,在《金剛頂經》中,將其視為金剛薩埵和持金剛的異名同體。但是,表現於圖像的法身普賢(本初佛),是否與《初會金剛頂經》的普賢有直接關係,今還不能確定。亦即本初佛的普賢,不同於金剛薩埵等的菩薩形,而是近似佛形。所謂「近似」,即是在此尊身上,不著大衣,完全裸形。頭頂可見肉髻,但此肉髻是否確是三十二相之一,並無確證。

此尊身色無例外的,都作青色。有單獨尊和膝上抱著明妃的雙人形兩種形態。由於是寧瑪派的本初佛,故可見於寧瑪派的寺院。

此尊的起源未明,若探討與其類似者,不禁想起耆那教之尊像。眾所皆知,耆那教大致可分為裸形的空衣派(Digambara)和穿白衣的白衣派(Śvetāmbara),但其尊像均是裸形。耆那教的尊像以比哈、歐利沙為中心,存在於印度各地,但在印度因無法見到法身普賢的實例,資料不足,故無法確知是否受耆那教之影響。

又,在近代密教研究初興之時,有人主張以時輪尊為本初佛的代名詞,但根據最近的研究,此說已被否定。

〔參考資料〕 M. Monier Williams《Buddhism》;H. Kern《Manual of Indian Buddhism》;Be-noytosh Bhattacharyya《An Introduction to BuddhistEsoterism》;M. Winternitz《Geschichte der indischen Literatur》;H. V. Glasenapp《Der Buddhismus》。


自恣

印度僧團生活中之一固定儀式。指每年雨期夏安居末日,大眾就見、聞、疑三事,相互指謫罪過,懺悔修福。音譯鉢剌婆剌拏,意譯隨意,或自恣。安居期間共計九十日,是僧眾的特別修行期。而自恣可說是結束這種特別修行期的儀式。全部佛教徒循例住在同一結界內,在過去的九十天中,過特別的生活。而在安居的最後一天晚上,大家集於一堂,檢討在過去的九十日內,各自的言行有無違反戒律。大家互相指出對方在行為方面的錯失,藉以反省修養。結果若有犯戒,則要懺悔贖罪。這便是自恣。舉行自恣儀式的這一天,謂之「僧自恣日」。

《四分律行事鈔》卷上解釋其名稱云(大正40‧42b)︰「然九旬修道,精練身心。人多迷己,不自見過,理宜仰憑清眾,垂慈誨示。縱宣己罪,恣僧舉過。內彰無私隱,外顯有瑕疵。身口託於他人,故曰自恣。」

依《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四〈善聚品〉及《受新歲經》所載,自恣之後之比丘、比丘尼,其法臘即增加一歲。此謂之「受歲」或「受新歲」。

此外,《十誦律》卷二十三〈自恣法〉云(大正23‧165b)︰
「從今聽夏安居竟,諸比丘一處集,應三事求他說自恣,何等三﹖若見、若聞、若疑罪。如是應自恣,一心集僧,集僧已,應差能作自恣人,應如是唱,誰能為僧作自恣人,是中若有言我能。佛言︰若比丘五惡法成就,不應作自恣人。(中略)比丘成就五善法,應作自恣人。(中略)應如是語,長老憶念,今僧自恣日,我某甲比丘,長老僧自恣語,若見聞疑罪語我,憐憫故,我若見罪,當如法除。」

自恣有「非法別自恣」、「非法和合自恣」、「有法別自恣」、「有法和合自恣」四種。其中前三者,佛不聽許,惟最末之有法和合自恣為佛所聽許。

《四分律行事鈔》卷上又述其時期(大正40‧42c)︰「律云︰安居竟自恣,則七月十六日為定。律又云︰僧十四日自恣,尼十五日自恣,此謂相依問罪,故制異日。及論作法,三日通用。克定一期,十六日定。」

◎附一︰《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二(摘錄)

凡夏罷歲終之時,此日應名隨意,即是隨他於三事之中,任意舉發說罪除愆之義。舊云自恣者,是義翻也。必須於十四日夜,請一經師昇高座、誦佛經。于時俗士雲奔,法徒簸。燃燈續明,香花供養。怏總出,旋繞村城。各並虔心禮諸制底,棚車輿像、鼓樂張天。幡蓋縈羅,飄揚蔽日。名為三摩近離,譯為和集。凡大齋日,悉皆如是。即是神州行城法也。禺中始還入寺,日午方為大齋。過午咸集,各取鮮茅可一把許,手執足蹈作隨意事。先乃苾芻,後方尼眾,次下三眾,若其眾大恐延時者,應差多人分受隨意,被他舉罪則准法說除。當此時也,或俗人行施,或眾僧自為。所有施物將至眾前。其五德應問上座云︰此物得與眾僧為隨意物不﹖上座答云︰得所有衣服、刀子、針錐之流,受已均分。斯其教也,此日所以奉刀針者,意求聰咋智也。隨意既訖,任各東西。即是坐夏已周,無勞更經一宿。

◎附二︰《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四〈善聚品〉(摘錄)

佛告阿難曰︰汝今於露地速擊揵稚,所以然者,今七月十五日是受歲之日。是時尊者阿難,右膝著地長跪叉手,便說此偈︰淨眼無與等,無事而不練,智慧無染著,何等名受歲。爾時世尊復以偈報阿難曰︰受歲三業淨,身口意所作,兩兩比丘對,自陳所作短,還自稱名字,今日眾受歲,我亦淨意受,唯願原其過。(中略)是時世尊坐于草座,告諸比丘︰汝等盡當坐于草座。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時諸比丘各坐草座。是時世尊默然觀諸比丘已,便勒諸比丘︰我今欲受歲,我無過咎於眾人乎﹖又不犯身、口、意。如來說此語已,諸比丘默然不對。是時復再三告諸比丘︰我今欲受歲,然我無過於眾人乎﹖是時尊者舍利弗,即從座起,長跪叉手白世尊言︰諸比丘眾觀察如來,無身、口、意過,所以然者,世尊今日不度者度,不脫者脫,不般涅槃者令般涅槃,無救者為作救護,盲者作眼目,為病者作大醫王,三界獨尊,無能及者,最尊最上。(中略)以此事緣,如來無咎於眾人,亦無身、口、意過。是時舍利弗白世尊言︰我今向如來自陳,然無咎於如來及比丘僧乎﹖世尊告曰︰汝今舍利弗,都無身、口、意所作非行,所以然者,汝今智慧無能及者。(中略)汝今所說,常如法義,未曾違理。是時舍利弗白佛言︰此五百比丘盡當受歲,此五百人盡無咎於如來乎﹖世尊告曰︰亦不責此五百比丘身、口、意行,所以然者,此舍利弗,大眾之中,極為清淨,無瑕穢,今此眾中,最小下坐,得須陀洹道必當上及不退轉法,以是之故,我不怨責此眾。

〔參考資料〕 《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七;《曇無德律部雜羯磨》;《四分比丘羯磨法》;《五分律》卷十九;《善見律毗婆沙》卷十六;《毗尼母經》卷四、卷八;《歷代三寶紀》卷十一;《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十三;《禪林象器箋》〈節時門〉;《釋氏要覽》卷下;《翻譯名義集》卷四。


行蘊

心意行為之匯集。潛在性的形成力之匯集。亦即由因緣和合而形成的時間性的、現象性的存在群。因果性存在之匯集。

行蘊為五蘊之一。狹義是指「思」(善惡的意志),廣義乃包含非受、想、識三蘊所攝之精神作用(心所法),以及以物質精神為動力的心不相應法。在俱舍宗的七十五法中,合四十四心所及十四不相應而成的五十八法,名為行蘊;在經部與大乘佛教,則以六思身(即六識相應之思)為行蘊,如《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一云(大正31‧664a)︰
「云何建立行蘊﹖謂六思身。眼觸所生思,耳觸所生思,鼻觸所生思,舌觸所生思,身觸所生思,意觸所生思。由此思故,思作諸善、思作雜染、思作分位差別。又即此思除受及想,與餘心所法、心不相應行,總名行蘊。」

◎附︰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第三章(摘錄)

「行」是無常遷流之意,與「有為」同義,也意指現象。

可是,「行」這個字,普通是複數,所以謂之「諸行」。「諸行」一詞的概念內容,有廣狹二種涵義。「諸行無常」的行,是最廣義的行,其次是五蘊中的行,十二緣起中的行是最狹義的。而五蘊之行的內容也與原始佛教、部派佛教不同。

漢譯譯為「行」的印度語,除了saṁs-kara,saṅkhara之外,尚有下列各種。譬如,梵行的行與身行、語行、意行的caryā、cariyā;明行足的caraṇa;《佛所行讚》的carita;行壞與正行的ācāra;其他︰cara,kṛtya,kicca,pratipat,paṭipadā,vrata,vata等等也譯作「行」。現在在這裡所探討的問題,是擬就「行」(saṁskāra,saṅkhāra)概念內容的廣狹,加以說明。

首先(a)最廣義的「行」是一切行,也是諸行無常的「行」。如前所述,是指現象的一切,因此並不只包含五蘊之中的行蘊而已,而是包含五蘊全體。(b)其次是五蘊中的行蘊,在這裏的行是指「造作」的意思,指的是「心的活動」。可是受蘊、想蘊、識蘊也全都是心的活動。所以這裏的行蘊,是指除去了受、想、識三蘊的其他「心的活動」而言。包含有作意(喚起注意力的作用)、觸(根境識的接觸作用)、思(意志作用)、定(精神統一)、念(不忘)、慧(知的作用)等種。在這裏最具代表性的是善惡的意志作用──思(cetana)。用「思」來說明行蘊就是這個緣故。如果行只是思的話,這是行的最狹意義,並不恰當。

到部派佛教時代,行的內容非常詳細,有數十種之多,這是由心所法的名稱所計算出來的,這叫作心相應行(cittasamprayukta-saṁskāra)。在說一切有部等派裏,在行蘊裏,也設有心不相應行(cittaviprayukta-saṁskāra),這是原始佛教中所沒有的想法,是指那種不屬於物質也不屬於精神的發動心與物的力量,共有得、非得、生、住、異、滅……等十四種。附帶一提的是巴利佛教中並沒有心不相應行。總而言之,說一切有部等派所說的行蘊範圍,比原始佛教時代是更為廣泛的。

(c)最後要說的行是十二緣起的第二支,在這裏,行的意思與業(karma,kamma)的意思相近,指的是由身、語、意而來的善惡行為。這比行蘊的代表──思(善惡的意志)的內容要廣泛一點,包含(由思所引起的)身語所引起的實際行動以及習慣力。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一;《俱舍論頌疏》卷一;《俱舍論光記》卷一(末);《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四、卷七十五;《集異門足論》卷十一;《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


佛印

宋代雲門宗僧。為蘇東坡之方外知交。法號了元,字覺老。俗姓林,饒州(江西省)浮梁人。自幼學《論語》等典籍,後禮寶積寺日用為師,學習禪法。曾登臨廬山參訪開先善暹,復參圓通居訥。二十八歲,嗣善暹之法,住江州(江西省)承天寺。後歷住淮山斗方,廬山開先、歸宗,丹陽(江蘇省)金山、焦山,江西大仰山等剎。嘗四度住雲居;與蘇東坡相交頗深;並整編白蓮社流派,擔任青松社社主,對於淨土思想甚為關心。元符元年一月四日示寂,享年六十七歲,法臘五十二,朝廷賜號「佛印禪師」。

佛印其人,具有含容三教的氣質,與純粹的佛教僧人風格不同。關於這一點,日本學者阿部肇一的《中國禪宗史》第三篇第五章有如下之描述︰ 「與其說佛印是佛教僧侶,不如視之為道家者流。而其儒學思想亦能與釋、道二者相合。元豐五年九月,佛印自廬山歸宗寺回到金山寺時,即有『道冠儒履佛袈裟,和會三家作一家』之語(《感山雲臥紀談》下),頗有三教兼容,形成一宗的氣概。了元(佛印)曾一度為地方官吏,二十八歲時出家(《佛祖歷代通載》卷二十九)。由他過往的經歷來看,令人不期而然會聯想到其特異的佛教觀。他雖然繼承開先善暹的法統,可是其行動與思考卻具有強烈的世俗意識。他經常參加酒宴而高談闊論。所結交的朋友,僧人方面反而較少,倒是與士大夫官僚之輩常相往來。」

宋代之筆記小說中,常有佛印軼事之記載。可見師是當時士林中眾所週知之名僧。其與蘇東坡之交誼,尤膾炙人口。附錄《宋人軼事彙編》所轉載《宋稗類抄》一則,所載即其一例。

◎附︰《宋稗類抄》(摘錄自《宋人軼事彙編》卷二十)

東坡在惠州,佛印在江浙,以地遠無人致書。有道人卓契者,概然曰︰「惠州不在天上,行即到矣。」因請書以行。印即致書云︰「嘗讀退之送李愿歸盤谷序,愿不遇主知,猶能坐茂林以終日。子瞻中大科,登金門,上玉堂,遠放寂寞之濱,權臣忌子瞻為宰相耳!人生一世間,如白駒之過隙,三二十年功名富貴,轉盼成空。何不一筆勾斷,尋取自家本來面目。萬劫常住,永無墮落。縱未得到如來地,亦可以驂鸞駕鶴,翔三島為不死人,何乃膠柱守株,待入惡趣。昔有問師︰佛法在什麼處﹖師云︰『在行住坐臥處,著衣喫飯處,屙屎撒尿處,沒理沒會處,死活不得處。』子瞻胸中有萬卷書,筆下無一點塵,到這地位不知性命所在,一生聰明要做甚麼﹖三世諸佛則是一箇有血性漢子。子瞻若能腳下承當,把一、二十年富貴功名賤如泥土。努力向前,珍重,珍重!」

〔參考資料〕 《建中靖國續燈錄》卷六;《禪林僧寶傳》卷二十九;《聯燈會要》卷二十八;《五燈會元》卷十六;《佛祖歷代通載》卷十九;《釋氏稽古略》卷四;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


佛身

指佛的肉身。或指佛所具有的種種理想的德性,此時的佛身,即與宇宙真理的「法」或「法性」同義。在西元一世紀佛像出現之前,釋尊的形像一直間接地只是以法輪、菩提樹等為象徵。其後,大乘經典中承認除釋尊之外,還有其他諸佛。佛性、絕對性的法與現實眾生的關係,也開始被探討。這種關於佛身的研究,被稱為佛身論,在佛教思想上有很深入的發展。其中,重要的有下列幾種︰

(一)二身說︰如法身與生身、法身與色身、法性身與父母生身。法身,在初期佛教是指佛之教說,或佛教說之體現者。但到了後世,則被視為與「法性」同義,故又名法性身。生身,是指佛的父母所生身,有生有死。

(二)法、報、應的三身說︰這是大乘佛教內最普遍的說法。法身指法性。報身指證悟後,身體上所具的三十二相等特徵,是修行的結果。應身是指佛為教化眾生而化現的佛身。

(三)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的三身說︰自性身指法身,是其他二身的根據。受用身指享受證得法性之喜的狀態。此中又分︰佛之自身享受此法樂,稱為自受用身;為菩薩說法,令他受此樂,稱為他受用身。變化身即化身;是為教化菩薩與凡夫而化現的。此三者即相當於前述的法身、報身、應身。

(四)法身、應身、化身的三身說︰這是將法、報、應三身中的法、報身,視為法身,而將應身二分為應身與化身。這種情形下的應身是歷史上的釋尊,化身是為教化而出現的。

此外,另有自性身、自受用身、他受用身、變化身的四身說,以及十身說。

◎附一︰印順《勝鬘經講記》(摘錄自《妙雲集》上編{3})

因圓果滿的如來有色相呢,還是無色相的﹖這在中國古代,大有諍論。有人說︰佛是無色的。有人說︰佛是有色的。研究真常妙有的大乘經根本義,是宣說如來有色的。這是針對二乘而來,小乘如說一切有部等,說佛入無餘涅槃,即灰身泯智,不可談有色有心。如上座部等,說佛入無餘依涅槃,色是沒有了,但能斷煩惱的淨智,是有的。這即是有心而沒有物質的。與大乘近似的大眾部說︰「如來色身實無邊際,(中略)如來壽量亦無邊際」、「佛遍在」;所以,入無餘依涅槃(也可說不入涅槃的),不但有智,也還有色。大眾部等,和《法華》、《勝鬘》等經的思想極近。常住妙有的大乘,評破聲聞乘者說如來涅槃是無色的,所以特重視「解脫有色」。本經讚佛的功德中說︰「如來色無盡,智慧亦復然。」即顯如來有色義。《涅槃經》說︰「如來捨無常色獲得常色。」又如《涅槃經》卷三說︰「言非色者,即是聲聞緣覺;言是色者,即是諸佛如來解脫。」《大法鼓經》也說︰「常解脫非名,妙色湛然住。」又說︰「諸佛世尊到解脫者,彼悉有色,解脫亦有色。」妙色湛然的如來解脫,顯示了真常大乘的特色。如來的究竟果德,是有心也有色的。這在一切眾生,是本來具足此清淨德相的,名為如來藏。所以說︰「如來藏具相三十二。」這是佛法中妙有真常大乘的根本義,後來是多少修正(如《楞伽經》)了,但我們還是應該知道這一問題的真相的。

◎附二︰印順〈金剛經講記〉(摘錄自《妙雲集》上編{1}) 《金剛經》︰「『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講記》︰明心菩提,約七地菩薩定慧均等,現證法性,得無生法忍而說。證法,即「見法」,「見法即見佛」。佛之所以為佛,即在究竟圓覺緣起空寂的中道;離此正覺,更沒有什麼奇特!如能悟徹緣起法相的空寂,即與佛同一鼻孔出氣。所以說︰「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佛。」這才是真切見佛處。上面伏心菩提,廣行利濟眾生,積集了無邊的福智資糧;漸能悲智相扶,定慧均等,「方便成就」,有力現證無分別法性了。因此,佛特舉「見佛」,問須菩提道︰取著身相──三十二相、出入來去相、穿衣吃飯相、坐禪說法相,能正見如來嗎﹖須菩提是過來人,所以說不可。從前,有一次,佛從忉利天來下人間,人間的佛弟子,都歡喜的去見佛。依次序,比丘應在比丘尼之先,但蓮華色尼為了先得見佛,即化作轉輪王,走在最前面。他以為最先見佛了,但佛對他說︰不是你先見,「須菩提先見我身」。原來,那一次,須菩提沒有參加迎佛的勝會。當眾人去見佛時,他想︰佛曾說︰見法即見佛,我何不正觀法相!於是他就觀察諸法的從緣生滅,從無常為門而悟入諸法無性空,徹見了如來法身。須菩提曾有此體驗,所以佛一提到,他就肯定的說︰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這些身相,都不過是假名如幻的妄相;佛的無盡莊嚴,也一樣的絕無少許法可取可得。所以,佛說的身相,即非有身相的實性。如取著假相為佛,即不見如實空相,自也不能深見如來的所以為如來了!

須菩提但依身相的虛妄說,如來本此原理,又推進一層說︰不但如來的身相是虛妄的,所有一切的法相,如山河大地器界相,凡外賢聖眾生相,有礙可壞的色相,明了分別的心相,這一切無不是依緣起滅,虛妄不實的。虛妄的還他虛妄,如不執妄相自性為可見可得,即由諸相非相的無相門,契入法性空寂,徹見如來法身了!從緣起的虛誑妄取相看,千差萬別;從緣起本性如實空相看,卻是一味平等的。法性即一切法自性不可得而無所不在,所以也不須於妄相外另覓法身,能見得諸相非相,即在在直見如來。所以古人說︰「山河及大地,全露法王身。」

般若道三階︰發心菩提重於願,伏心菩提重在行,明心菩提重在證。又,初是住菩提心,中是修悲濟行,後是悟如實義。初以般若扶大悲願,中以般若導六度行,後是般若現證。雖各有所重,而菩提願、悲濟行與性空見,實是不可離的。(中略) 《金剛經》︰「『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講記》︰色身,是諸法和合的一合相;諸相──如三十二相,是色身上某一部分的特殊形態。如來法身,有相﹖還是無相﹖這在佛教界是有諍論的,有的說有相,有的說無相。其實,這諍論是多餘的。如以佛有法身和化身,這法身是有相的。假使說佛有三身(也可以有相)或四身,專以法身為平等空性,那即可說法身無相。有相的法身,色身無邊,音聲遍滿十方。在大乘(大眾部等同)學初立二身說,法身即本身、真身,悲智圓滿,如智不二,心色無礙,遍法界的毗盧遮那佛,為大機眾生現身說法。但此法身是無為所顯的,相即無相,不可思議!龍樹論多用此義。

佛問須菩提︰可以從身色、諸相的具足中,正見如來嗎﹖具足,即圓滿。色身的具足,依玄奘及笈多譯,更有「成就」的意義,所以即圓成或圓實。凡是自體成就,不待他緣的,即名為圓成實。法身色相,或稱歎為圓成圓實的。須菩提領解佛意說︰不可!如來是不應以具足的身相而正見的。因為如來說具足身相,是無為所顯的,是緣起假名而畢竟無自性的,那裏有圓成實體可得。所以,即非具足身相,而但是假名施設的。

本經概括的說諸相具足。常說佛有三十二相,是指印度誕生的釋迦如來化身而說。至於法身,有說具足八萬四千相,或說無量相好。但有論師說︰三十二相為諸相的根本,八萬四千以及無量相好,即不離此根本相而深妙究竟。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一;《雜阿含經》卷二十六;《分別功德論》卷二;《佛地經論》卷七;《大乘入楞伽經》卷六〈偈頌品〉;《十地經論》卷三;《維摩經》;《首楞嚴經》;《涅槃經》;《華嚴經》;坂本幸男(等)《法華經の中國的展開》;長尾雅人《中觀衹唯識》;橫超慧日編著《法華思想》;宇井伯壽《佛教汎論》。


兩界曼荼羅

密教用語。係以大日如來為中心的諸尊配置圖。共有胎藏界與金剛界二種,故稱兩界曼荼羅。胎藏界曼荼羅係依成立於七世紀中葉的《大日經》而作,金剛界曼荼羅則根據《金剛頂經》而作成。又稱兩部曼荼羅。胎藏界曼荼羅原稱大悲胎藏生曼荼羅或胎藏曼荼羅,無「界」字。中國唐代胎、金曼荼羅併用,兩者合稱為兩部曼荼羅,後為與「金剛界」之稱對應,而稱胎藏界,兩界曼荼羅之稱遂漸普遍。

密教寺院的本堂,中央供有並列佛器、法具的法壇,兩側懸掛兩界曼荼羅。右(東)為胎藏界曼荼羅,左(西)是金剛界曼荼羅。日本現存的兩界曼荼羅,大抵為臨摹空海請回的現圖曼荼羅而廣為流布者。在空海《請來目錄》中有「大毗盧遮那大悲胎藏大曼荼羅一鋪、金剛界九會曼荼羅一鋪」之記載,此即現圖曼荼羅。為空海之師惠果請供奉丹青李真等十餘位畫師所繪,由惠果直接傳授者。由於惠果以前未見有人組合兩曼荼羅,而且惠果曾從不空受金剛界法,從善無畏之弟子玄超受胎藏法,而在現圖曼荼羅諸尊圖像中又可見有金、胎兩界的巧妙融合,因此,現圖曼荼羅被推定為惠果所作。

〔胎藏界曼荼羅〕 此曼荼羅以五色界線區劃成。中央為八葉蓮華的中臺八葉院。八葉蓮之中心為結定印、坐白蓮上的大日如來。環繞其周圍的八葉上,東南西北有四如來。即手結與願印的寶幢如來、結施無畏印的開敷華王如來、結禪定印的無量壽如來、結降魔印的天鼓雷音如來。四佛之間由東南起各為普賢、文殊、觀音、彌勒等四菩薩。此院上部為遍智院,五尊一列,中央有三角火印。下部為持明院,亦為五尊一列,中為般若菩薩,左右各配置二明王。

在中央三院之兩側,各並列三行七列的尊像,左為觀音院,因諸尊皆持蓮華,所以又稱蓮華部院。右為金剛手院,因尊像皆持金剛杵等武器類,故又稱金剛部院。遍智院上方為二橫列的群像,中央為釋尊如來,故名為釋迦院。持明院下方是虛空藏院,亦為二橫列群像,中央是虛空藏菩薩,左右兩端為千手觀音與金剛藏王菩薩。

環繞以上諸院外圍,自上向右依序為文殊、除蓋障、蘇悉地、地藏等四院,總計為十二院。最外圍為外金剛院(或稱最外院),環列天部諸尊二百餘尊。

〔金剛界曼荼羅〕 以界線區分為九等分。此係由九種曼荼羅組成的複合曼荼羅,故又有九會曼荼羅之稱。每一尊像皆負白圓光月輪。九會中央的成身會,以具象性的佛像,表現金剛界法的大曼荼羅。內為五個白圓,各圓內皆以如來為中心,四周圍繞四菩薩。中央為大日(佛部)、東為阿閦(金剛部)、南為寶生(寶部)、西為無量壽(蓮華部)、北為不空成就(羯磨部)。寶部、羯磨部為胎藏界所無。周圍以外廓圍繞,廓內置賢劫千佛(成身會以外為賢劫十六尊)、外供養、四攝菩薩,廓外圍繞二十天。此為金剛界曼荼羅的基本形式,九會中由上算起第二、第三段的六曼荼羅皆是此基本形式。

成身會下方的三昧耶會,以三昧耶形代替尊像的描繪,是傳達甚深意念的三昧耶曼荼羅。三昧耶會左方的微細會,為表示理法的法曼荼羅。微細會上方的供養會,為羯磨(行為)曼荼羅。以上大、三、法、羯四曼荼羅,總稱為四種曼荼羅。供養會上方的四印會,似是為使大眾易於理解而簡略化的四種曼荼羅。其中,尊像與三昧耶形合併使用。

四印會右方的一印會,月輪內為結智拳印的金剛界大日如來。象徵定中與佛相應,即身成佛。其右方之理趣會,是依《理趣經》而繪的曼荼羅,內容肯定男女之愛欲且擬加以昇華。理趣會下方的降三世會,及降三世會下方的降三世三昧耶會,出現降服大自在天的降三世明王,此二會曼荼羅及理趣會可視為印度後期密教的開始。胎藏界曼荼羅表示外在現象界之「理」,金剛界曼荼羅表示凝集內觀、精神界之「智」。兩界曼荼羅具現了理智不二的密教世界觀。

〔成立〕 在七世紀中期至八世紀初葉期間阿地瞿多所譯之《陀羅尼集經》,以及菩提流志所譯之《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一字佛頂輪王經》等雜密經典中,隨處可見胎藏界曼荼羅及金剛界曼荼羅之原形。以大日如來為主的純密胎藏曼荼羅遺品,今有日本鎌倉初期的臨摹本,其原本是西元853年至858年入唐的圓珍請回之《胎藏圖像》(奈良國立博物館藏)及《胎藏舊圖樣》。前者為胎藏曼荼羅最古本,為善無畏所傳;後者介於《胎藏圖像》與現圖曼荼羅之間,就圖像言屬不空系。

金剛界曼荼羅之古本,有圓珍(855年抵達長安)得自法全所授、善無畏所傳的《五部心觀》(滋賀園城寺藏)。此曼荼羅由六會組成,缺現圖曼荼羅右側的理趣會、降三世會、降三世三昧耶會,尊像具異國風格,成身會諸尊坐鳥獸座,一印會中尊非大日如來,而是持三鈷杵的金剛薩埵,比現圖曼荼羅更具古樣。分析諸古本圖像,可知胎藏界曼荼羅之變遷過程應為︰《胎藏圖像》→《胎藏舊圖樣》→胎藏界曼荼羅。金剛界曼荼羅之變遷過程應為︰《五部心觀》→金剛界曼荼羅。根據諸本,可推知現圖曼荼羅大抵是如何地逐漸增廣,終於形成目前所見之在構圖上重視左右相稱的兩界曼荼羅。

〔開展〕 由於空海請回日本的兩界曼荼羅(現圖曼荼羅),損耗甚多,故曾先後進行四次臨摹。此四次之年代即弘仁十二年(821)、建久二年(1191)、永仁二年(1294)、元祿六年(1693)。元祿本的大曼荼羅,現在仍為東寺灌頂堂所用。由紫綾金銀泥繪就的《高雄曼荼羅》,係天長年間(824~834)新造高雄神護寺灌頂堂所供的兩界曼荼羅,為現存最古現圖曼荼羅。《傳真言院曼荼羅》(絹本著色,東寺,899)為最古的彩色本。依寺傳所載,此本曾是宮中真言院御修法所用的曼荼羅。但並無確證。

此外有醍醐寺五重塔(951)第一層內的兩界曼荼羅壁畫、《子島曼荼羅》(紺綾金銀泥繪,子島寺)、《血曼荼羅》(絹本著色,金剛峰寺,1150)等。此外又有台密所用的金剛界八十一尊曼荼羅,以及描自圓仁請來本的根津美術館本(十三世紀前半)與兵庫太山寺本等。石山寺版及妙法院版,是鎌倉末期到室町時代流行的木版印刷。1870年法雲的御室版對現圖曼荼羅的普及頗有貢獻。另有板雕、金銅板等工藝化的兩界曼荼羅。

◎附︰持松〈金胎兩部〉

〔名稱的總解〕 金胎兩部是「金剛界曼荼羅」和「胎藏界曼荼羅」兩部曼荼羅合起來的簡稱。「部」是部門、部族、部類的意思。金胎兩部說明毗盧遮那如來的理、智兩德,說明理德的一部分稱為胎藏界曼荼羅,說明智德的一部分稱為金剛界曼荼羅。如來的理智兩德幽深玄遠,不容易用語言文字表達出來,現在假藉彩繪丹青的圖畫、形像來開示誘導一般初學的人,使他們從這些圖畫形像的標幟裏面覺悟到自己本有的理(身)智(心)兩部功德,所以金胎兩部又稱色心兩部或理智兩部。理是本有,屬因位;智是修生,屬果位,故又稱因果兩部。胎藏為發心之始,包含萬行,如東方為生長萬物之首;金剛為證得之位,顯現萬德,如西方成熟萬物之終,故又稱東西兩部。

這兩部曼荼羅也把真言宗兩部大經《大日經》、《金剛頂經》的思想內容,用圖像表達出來。它網羅宇宙萬象,包括十界聖凡,上下尊卑,染淨邪正,兼收并蓄,可說是一幅宇宙法界的縮影,作為真言修行者的信仰和觀念的對象。真言宗就在這兩幅畫上表現出勝過其他各宗的特色。

真言宗的修學分為教相、事相兩門,教相是文字理論,事相是儀軌修法。如果只研教相,不習事相,對於莊嚴諸尊的法身就不能有親切的體會;只重事相,不通教相,對於儀軌修法就往往鑽入婆羅門的窠臼。所以兩幅畫像是真言宗事相的一個重要圖記,必須結合著教相來理解它。《大日經疏》說︰「凡祕密教中,皆記因緣事相喻以深旨。」因此,這兩幅畫在真言宗的人看來,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僅僅當作是多神的聚會,認為是多神教的表記,那是很外行的看法。茲分述金、胎兩界曼荼羅如次︰

(一)金剛界曼荼羅(Vajra-dhātu-maṇḍala)

(1)金剛界曼荼羅的意義︰金剛界曼荼羅是九會曼荼羅(九種曼荼羅的集合)的通稱,因為「會」字的意思就是從曼荼羅譯成的,依初會《金剛頂經》,這九種曼荼羅各有名稱,但都是金剛界曼荼羅的組成部分,所以總稱金剛界曼荼羅。至於金剛界曼荼羅這一名稱的由來,如施護的三十卷《教王經》說︰「復次,我今當渲說,最上廣大曼荼羅,其相猶如金剛界,是故名為金剛界。」因為金剛界曼荼羅是金剛界的大日如來最初為金剛手、觀音等十地菩薩在阿迦尼吒天宮(色究竟天)所示現的。但是為了攝取此會所遺漏的根機,所以下降到須彌頂重為示現,現在所圖繪的金剛界曼荼羅就是描寫當時集會的情況。其構造完全等於色究竟天和須彌頂的式樣,因此這一幅圖畫的曼荼羅也稱金剛界曼荼羅,所以說︰「其相猶如金剛界,是故名為金剛界。」

金剛界曼荼羅也是佛菩薩在阿迦尼吒天宮和須彌頂集會的場所,金剛界就是大日如來,因為是依金剛堅固的智的成分所成立的,所以名金剛界如來;對胎藏界大日如來的理界如來,又可稱智界如來。西藏的什迦彌怛羅解釋說︰「由一切如來身口意金剛本質所完成故,名曰金剛界如來。」《祕藏記》說︰「金剛者智,界者是身,持金剛者之身,身即聚集義也,言一身聚集無量身。」就是由無量無邊的金剛智體所成的身子稱為金剛界如來。

(2)金剛界曼荼羅的組織︰金剛界曼荼羅是根據密教兩部根本經典之一的《金剛頂經》所圖繪的。《金剛頂經》有十八會、十萬頌。不空三藏僅僅譯了初會中的一部分,即《金剛界大曼荼羅廣大儀軌》中的一品〈金剛界品〉就去世了,到了宋朝施護法師譯出三十卷《教王經》,才是初會的全經。他又譯出七卷《最上祕密大教王經》,是第十五會;法賢三藏譯出七卷《最上根本大教王經》,是第六會。

普通所稱金剛界九會曼荼羅,不是指全經十八會中的九會,而是初會經裏面有四大品(〈金剛界品〉、〈降三世品〉、〈遍調伏品〉、〈一切義成就品〉),〈金剛界品〉說六種曼荼羅(金剛界曼荼羅、金剛祕密曼荼羅、金剛微妙曼荼羅、金剛事業曼荼羅、最上四印曼荼羅、最上薩埵曼荼羅),其中第六開為兩種(一印會、理趣會),成了七種;再加〈降三世品〉的二種曼荼羅,就成了金剛界九會曼荼羅,其現圖的方位如下︰


┌─────┬─────┬─────┐
│五 四 5│四 一 6│三 理 7│
│ 印 │ 印  │ 趣 │
│ 會 │ 會 │ 會 │
├─────┼─────┼─────┤
│六 供 4│九 成 1│二 降 8│
│ 養 │ 身 │ 三 │
│ 會 │ 會 │ 世 │
│ │ │ 會 │
├─────┼─────┼─────┤
│七 微 3│八 三 2│一 降 9│
│ 細 │ 昧 │ 三 │
│ 會 │ 耶 │ 世 │
│ │ 會 │ 三 │
│ │ │ 昧 │
│ │ │ 耶 │
│ │ │ 會 │
└─────┴─────┴─────┘


九會的名稱本來應依照經上所說,但為了講說方便,後人便立了圖上這些簡單的名稱。名稱雖說有九會,但總的組織只是一個金剛界曼荼羅;而金剛界曼荼羅主要又只是一個成身會,成身會是說明佛果行相的。圖裏面的阿拉伯數字和中國數字,分別表明從因向果的上轉門和從果向因的下轉門兩個方向。如果眾生從因向果,則先從(一)降三世三昧耶會漸次上升到(九)成身會;如果佛從本垂迹,則從(1)成身會次第轉入到(9)降三世三昧耶會。

中央的成身會又叫羯磨會,也就是經上所說的六種曼荼羅當中第一金剛界曼荼羅,是金剛界九會曼荼羅的根本,屬於四種曼荼羅中的大曼荼羅。真言行者觀想這裏面所畫的尊容而成就自身的佛果,所以叫成身會。又此會所表示的是諸尊的威儀事業,所以又叫羯磨會。

成身會的組織是︰中央畫大金剛輪,表示五佛所住的樓閣。四方四佛的兩側有金剛杵隔著,表示樓閣的八柱。這八柱所莊嚴的內面有五個月輪,表五佛的解脫地,稱為五解脫輪。五解脫輪中又各有五個月輪,每一月輪中有蓮花,表本有無量功德。在這些蓮花上住有五佛、四波羅蜜、十六尊等。而支持這一寶樓閣的則依地、水、火、風四大天神之力,實際上應該是五大,但以空大無礙,所以只有四輪。

第二重畫賢劫千佛等,集於寶樓閣的廊廡。最外一重名外金剛部,乃護世諸天的首領──二十天──所居之地。諸尊的數目總有一千零六十一尊,但普通只說明重要的三十七尊。(中略)

此樓閣中央法界體性智大日如來,由四智流出四方四佛,大圓鏡智現東方阿閦佛,平等性智現南方寶生佛,妙觀察智現西方彌陀佛,成所作智現北方不空成就佛。此四佛又流出每方的四親近──十六大菩薩──稱曰慧門十六尊(男形曰慧門)。同時,四方四佛為供養中央大日如來,故於大日如來四方現出四波羅蜜女菩薩圍繞,表示四智攝歸總體。大日如來為酬答四佛的供養,又於四方四佛之側,現出嬉、鬘、歌、舞四天女,表示心王翼贊四智。四佛更欲酬答大日,故於第二重四隅示現香、花、燈、塗四天女,表四智勝妙精進。大日如來為增加威光,又於四方四門示現鈎、索、鏁、鈴四攝天女,表攝召一切眾生。此四攝、八供及四波羅蜜,稱為定門十六尊(女形曰定門)。定慧各十六尊,加五佛,共稱三十七尊,此三十七尊,本為金剛界如來一法界身所現,所以相互供養者,表示佛作佛業,所以稱羯磨會。

這些形像,無非是為了把抽象的、無相的智慧法門,使它具體化、象徵化而已,因為密教的瑜伽,是以心的統一為根本條件的,心的統一,必須修無相觀,無相觀極難入手,故假有相觀為方便。所以《大日經疏》卷四說(大正39‧620b)︰「令初業者,措心有地,所作不空,(中略)若一切有為之法,皆悉住於實相,豈得如彼癡人,或欲逃避虛空,或欲貪著虛空乎﹖」所以將清淨法界、四智等都給以擬人化。從這些色身、手印、衣服、莊嚴等上面,體現出無相法身的性質,譬如中央毗盧遮那佛的身子是白色,就表示法界的自性清淨;蓮花座表本有萬行功德的集聚,所有一切事相儀軌,都要這樣理解,是最要緊的。

其次,第二三昧耶會,三昧耶會在九會的東方,屬於四種曼陀羅中的三昧耶曼荼羅,是畫著塔、杵、珠、刀、劍、器坏標幟,代表成身會的尊形。這種種標幟都是各尊自證化他的本誓相狀,所以稱為三昧耶形。使眾生一見到塔就知道是大日如來的表號,看到蓮花知道是彌陀的標幟。

第三微細會,在東南方,屬於四種曼荼羅中的法曼荼羅,其圖大抵同於成身會,不過各尊都畫在三股杵裏面,表示住於微細智中。

第四供養會,在南方,屬羯磨曼荼羅,因諸尊各各表現供養承事的儀式,所以叫供養會。

第五四印會,在西南方,綜合上面四種曼荼羅使不相離,所以叫四印會。

第六一印會,在上方正中央,表示大日如來獨一法身,四曼會歸一實之義。

以上六種曼荼羅,在佛的三輪業用中屬於「自性輪身」的曼荼羅。

第七理趣會,在左上方,以總攝五智之金剛薩埵為主,屬於以正法化人的「正法輪身」曼荼羅。

第八降三世會,在左方中央,以諸尊皆現忿怒的降三世明王之身,表示降伏四魔及三毒。

第九降三世三昧耶會,在左下方,大意與降三世會同,但此會則是畫降三世的三昧耶形,這兩會都是大日心中的金剛薩埵所現的「教令輪身」,受佛教令,為調伏剛強難化的大自在天(即根本無明)等,以大悲心,現忿怒相。

(3)金剛界曼荼羅的部類︰金剛界曼荼羅是始覺上轉的法門,轉因位九識成果上五智,所以建立五部。中央法界體性智以大日為主,屬於佛部;南方平等性智,以寶生為主,屬寶部;西方妙觀察智,以彌陀為主,屬蓮花部;北方成所作智,以不空成就為主,屬羯磨部;東方大圓鏡智,以阿閦為主,屬金剛部。依著因果順序說︰則第一蓮花部是眾生本有清淨菩提心,在生死泥中不染,猶如蓮花出在污泥,故名蓮花部。第二金剛部是眾生在自心之理的處所,同時又具有堅固不壞的智慧、能破煩惱,猶如金剛不壞,能壞一切。第三佛部上面的理智二德,在凡夫時作用未顯,入佛果後理智顯現,覺道圓成,故名佛部。第四寶部在佛的萬德圓滿中,福聚無邊,故名寶部。第五羯磨部佛為眾生成辦一切慈悲事業,故名羯磨部。此中第一、第二為在纏之因德,第三是理智具足出纏的果位,第四、第五是從佛部中開出來的,從佛的自證圓滿開為寶部,從佛的化他事業開為羯磨部。

(二)胎藏界曼荼羅(Garbha-dhātu-maṇḍala)

(1)胎藏界曼荼羅的意義︰胎藏界曼荼羅的具足名稱是大悲胎藏生曼荼羅,它是根據密教根本經典之一的《大日經》所圖繪的。梵語蘗喇婆譯為胎藏,有胞胎胎藏、蓮花胎藏之分。《大日經疏》卷三解釋說(大正39‧610a)︰
「今且約胎藏為喻,行者初發一切智心,如父母和合因緣,識種子初托胎中,爾時漸次增長,(中略)乃至始誕育時,諸根百體,皆悉備足,始於父母種姓中生。猶如依真言門學大悲萬行,淨心顯現。又此嬰童,漸具人法,習諸伎藝,伎藝已通,施行事業,如於淨心中發起方便,修治自地,隨緣利物,濟度眾生,故名大悲胎藏生也。(中略)今以蓮花喻此漫荼羅義。如蓮種在堅殼之中,枝條花葉之性,已宛然具足,猶若世間種子心(初發的菩提心)從此漸次增長,乃至初生花苞時,蓮台果實隱於葉藏之內,如出世間心尚在蘊中(大悲胎藏)又由此葉藏所包,不為風寒眾緣之所傷壞,淨色須蕊日夜滋榮,猶如大悲胎藏,既成就已,於日光中顯照開敷,如方便滿足。」

又,卷五說(大正39‧635c)︰「如上所說︰菩提心為因,大悲為根,方便為究竟者,即是心實相花台,大悲胎藏開敷,以大悲方便現作三重普門眷屬,以是義故名為大悲胎藏曼荼羅也。」西藏譯的《大日經》把蘗喇婆譯作本質,藏譯《大日經》(北京版《祕密經》第十卷上)的〈具緣品〉說︰「祕密主,復次廣大曼荼羅悉能救濟無邊有情界,故名大悲本質生。」佛陀瞿呬耶的疏(北京版本續解前六十五函上)裏面解釋說︰「大悲本所生者,此曼荼羅從大悲生,世尊得一切智智後,以大悲力,出生身等無盡莊嚴曼荼羅,故云從大悲生,本所者,是生之根源,彼大悲者,是此曼荼羅生之所依;或從此曼荼羅出生大悲,是則從曼荼羅門出生如來大悲功德等,令得一切智智故。」這就是說︰大悲胎藏曼荼羅是從佛的大悲願力,為化益眾生現種種身,為種種有情說種種法,適應種種眾生的根性欲望開示種種本誓的心,以此身口意三無盡莊嚴藏為對境而圖繪的形像,就叫大悲胎藏生曼荼羅。

這一解釋,是從佛攝化眾生的「向下門」說的,如果從眾生「向上門」的進取來解釋,則是一切眾生觀見此曼荼羅,依之修行,能開悟自心的大悲菩提,所以叫大悲本所生。因此大悲本所生曼荼羅,一方面是象徵從佛的大悲功德所發生的三無盡莊嚴藏的活動;一方面是在行者的心中體現出佛的大悲三無盡莊嚴藏,所以叫曼荼羅。

(2)胎藏界曼荼羅的組織︰胎藏曼荼羅是根據《大日經》而圖繪的,《大日經》的中心教義,就是「菩提心為因」、「大悲為根」、「方便為究竟」三句。因此胎藏界曼荼羅的組織也就是標誌這三句的意旨,而繪出三重現圖的曼荼羅。

胎藏曼荼羅的圖位,說法極不一致,普通說有三種不同。{1}經疏曼荼羅,即《大日經》和疏中所說的圖位。《大日經》〈具緣品〉所說的屬於大曼荼羅,表示身無盡莊嚴藏;〈轉字輪品〉所說的屬於法曼荼羅,表語無盡莊嚴藏;〈祕密曼荼羅品〉所說的屬於三昧耶曼荼羅,表意無盡莊嚴藏。這三種中,以〈具緣品〉所說的大曼荼羅為圖位的基本依據。{2}阿闍黎所傳曼荼羅,是善無畏三藏在他所著的兩部儀軌《攝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入蓮花胎藏海會悲生曼荼羅廣大念誦儀軌方便會》(簡稱《攝大軌》)和《大毗盧遮那經廣大儀軌》(簡稱《廣大軌》)中所說的圖位。{3}現圖曼荼羅,即現行流布的圖畫曼荼羅中的位次,如圖示。



┌───────────────────┐
│ │
│ ┌─┬──────────┬─┐ │
│ │ │ (7)文殊院 │ │ │
│ ├─┼──────────┼─┤ │
│ │ │ (6)釋迦院 │ │ │
│ │ ├─┬──────┬─┤ │︵│
│ │ │ │(2)遍知院│ │ │1│
│ │︵│︵├──────┤︵│︵│2│
│ │9│4│ 中  │5│8│︶│
│ │︶│︶│ 台 │︶│︶│外│
北│ │地│觀│(1)八 │金│除│金│南
│ │藏│音│ 葉 │剛│蓋│剛│
│ │院│院│ 院 │手│障│部│
│ │ │ ├──────┤院│院│院│
│ │ │ │(3)持明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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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護院不繪形像故實際止十二院
西


中台第一重,八葉蓮花表菩提心德。胎藏界以蓮花表心,是八瓣肉團心,梵語「汗栗馱」譯云肉團心,即物所的心臟,通有情及非情,其狀如蓮花合而未開,佛心則如開敷蓮花。金剛界以月輪表心,是質多心。梵語「質多」譯曰慮知,限於有情。今此中台八葉院是使行者在自心中觀八葉九尊之德,開發自己本有的菩提心,所以表菩提心德,第二重表大悲德,第三重表攝化方便德,《大日經疏》卷三解釋說(大正39‧610b)︰
「從佛菩提自證之德現八葉中胎藏身,從金剛密印現第一重金剛手等諸內眷屬,從大悲萬行現第二重摩訶薩埵諸大眷屬,從普門方便現第三重一切眾生喜見隨類之身。若以輪王灌頂方之,則第三重如萬國君長,第二重如朝廷百揆,第一重如宗枝內弼,中胎如垂拱之君,故花台常智為大曼荼羅王也。若自本垂迹,則從中胎一一門各流出第一重種種門,從第一重一一門各流出第二重種種門,從第二重一一門各流出第三重種種門,若行因至果,則第三重之所引攝成就能通第二重,第二重之所引攝成就能通第一重,第一重之所引攝成就能見中胎藏。」

這三重曼荼羅分作十三大院(實際只十二院)。中央的八葉院畫八葉蓮花,最中央的蓮台上是大日如來;八葉上面畫四佛、四菩薩,表示大日如來的四智四行,總稱八葉九尊,為毗盧遮那全體,又為胎藏界曼荼羅的根本總體。《大日經疏》卷四說明四佛的意義是︰「東方寶幢佛是菩提心義,菩提心猶如大將幢旗,如來萬行亦以一切智願為幢旗。南方開敷花王佛是大悲萬行開敷義。北方天鼓雷音佛是如來涅槃說法智,不同二乘涅槃永寂,故以天鼓為喻。西方無量壽佛,是如來方便智,以眾生界無盡故,大悲方便亦無盡,故名無量壽。」又,卷二十說明花台四隅四菩薩的意義是︰「東南普賢是菩提心,若無此妙因,終不能至大果,故最初得名。西南文殊是大智慧,斷無始無明之根。雖有菩提心而無慧行,即不能成果,故次明之。西北彌勒是大悲,若慧而無悲,則方便不具不得菩提,故次說也。東北觀音即是行願成滿,若未成果時觀之,此則差次淺深,今以如來平等慧觀,從因至果但是如來一身一智行耳,是故八葉皆是大日如來一體也。」

圍繞著前後左右的十二院是由總體所具的無量差別智所現。如上方的遍知院,中央畫三角形的遍知印,又名一切如來智印,象徵大圓鏡智一切遍知的功德。中台北方的觀音院以觀自在為主尊,又稱蓮花部院,相當於妙觀察智,表示如來的大悲下化。南方的金剛手院以金剛薩埵為主尊,又稱薩埵院,相當於成所作智,表示大智上求。下方持明院畫五大尊忿怒明王,是大日如來所現的教令輪身,稱為持明使者,所以叫持明院,又稱五大院,相當於平等性智,表示淨除自他的煩惱入於平等實相,象徵折伏攝受二德。

以上是第一重受用身的曼荼羅。第二重上方的釋迦院以變化身的釋迦牟尼為主尊,表示方便攝化德。上方第三重文殊院。這裏面的文殊院、除蓋障院、地藏院、虛空藏院、蘇悉地院等五院,是為了開發中台大日如來三無盡莊嚴藏的實相而證悟向上的菩薩大眷屬曼荼羅。文殊院居東方,表示開悟實相的般若妙慧。左方第二重除蓋障院以除蓋障菩薩為主,從金剛手菩薩的大智慧門,除一切眾生煩惱、所知蓋障,而悟入三無盡莊嚴藏的實相。右方第二重地藏院以地藏菩薩為主,這是得了除蓋障功德的結果,不但有耐怨害、安受苦、諦察法的三種忍,而且從觀音的大悲門爭取到最苦的惡道裏面去,解救一切眾生的苦難,譬如大地載負萬物不以為勞,反能出生萬物,所以名為地藏。

下方第二重虛空藏院在持明院之西,以虛空藏菩薩為主,這是得了地藏耐苦功德的結果,譬如虛空無有障礙,又如虛空包含萬德,滿一切眾生願。下方第三重蘇悉地院,此院實際就是虛空藏院裏面的第三列位次,經軌不另開一院,但因上方有釋迦、文殊二院,下方不能不別開一院,取得畫面上的相稱,所以用虛空藏院的蘇悉地羯羅菩薩為主,表示二利成就之德。最外一重外金剛部院,在外圍四方畫著諸天、藥叉、人、非人、七曜、十二宮、二十八宿等,表示隨類應化凡聖不二之理。此院包括極廣,凡一切經典中所說的諸天神等,乃至世人所信奉的外道五通仙圍陀事火之類,都可列入。《大日經疏》卷六說(大正39‧642a)︰「凡此等諸尊若餘經中具說形相者,亦可依彼圖畫入曼荼羅中,(中略)其山海河池、林樹穀藥、城邑道路等神,各以本名為標幟相,山神坐山、河神在河、其樹藥等或手執持,或依其上,當以義類推之,華嚴中更有足行神、身眾神,(中略)亦可依次列之,(中略)當知毗盧遮那普門身中純是雜類鬼神傍生等,圖中無別名相者,多在其中,所攝最多也。」

(3)胎藏界曼荼羅的部族︰胎藏界曼荼羅十二院,總數四一四尊,從它的部族分類來說,有三個部類──佛部、蓮花部、金剛部。這三個部類表示胎藏界為本覺下轉的化他門,所以就大日如來的大定、大悲、大智三德而分三部。佛部是佛果上理智具足之尊,即中台八葉院及上下諸院,屬大定德。蓮花部是如來大悲三昧,能滋榮萬善,故比作蓮花,即右方觀音院、地藏院等,屬大悲德。金剛部是佛的智慧力用,能摧破惑業苦三障,故比作金剛,即左方金剛手院、除蓋障院等,屬大智德。這三德在表現上雖然有三部,實際是互具不離的。如《大日經疏》卷五說(大正39‧632a)︰「大凡此第一重上方(遍知院)是佛身眾德莊嚴;下方(持明院)是佛持明使者,皆名如來部門。右方(觀音院)是如來大悲三昧,能滋榮萬善,故名蓮花部。左方(金剛手院)是如來大慧力用,能摧破三障,故名金剛部也。」佛陀瞿呬耶的《大日經廣釋》說︰「佛部從大圓鏡智和平等性智發生是大定德,蓮花部從妙觀察智發生是大悲德,金剛部從成所作智發生是大智德。」如果配四種法身,則中台八葉名自性身,三部眷屬是自受用身,第二重的諸大心眾生是他受用身,第三重的釋迦佛等是變化身,九界眷屬為等流身。

(三)兩界互具不二︰為了表示色心二法、理智二門,所以分為金胎兩部。胎藏以蓮花為體,即表眾生八葉肉團心,在此處建立壇場,故曰胎藏界。金剛界以五股金剛杵為體,五股金剛杵表五智,即大日如來的三昧耶形,在五股金剛杵上建立壇場,故曰金剛界。胎藏界從眾生煩惱欲處起,金剛界從佛果智上起。因此,胎藏為生界本有,屬理,故諸尊住在蓮花內的月輪中。蓮花表理,月輪表智,智住理內,表示不二。金剛界為佛界修生,屬智,故諸尊住在月輪內蓮花中。理住智內,也是不二。因此金胎兩部是色心理智互具不二的,為了說明的便利,所以分成兩部。

〔參考資料〕 《兩部曼荼羅義記》卷一;《三種悉地破地獄轉業障出三界祕密陀羅尼法》;《金剛界曼荼羅鈔》卷上;《祕密漫荼羅教付法傳》卷二〈惠果〉條;《大日經疏》卷三;《金剛頂大教王經疏》卷一;《兩部曼荼羅私抄》;《十住心論》;《即身義》(異本);松長有慶、杉浦康平(合編)《マンダラの世界》;吉祥真雄《曼荼羅圖說》。


坐禪

以打坐來修習禪定的方法。略稱「打坐」。禪,具云禪那,本是梵語dhyāna的音譯。意譯靜慮。本來,行、住、坐、臥皆可修禪,但在四者之中,以坐姿最為適宜,故多云坐禪。在印度,無論是外道或佛教,都非常重視禪定的修習。例如佛教的修行綱要,是戒定慧三學。戒清淨,始得禪定寂靜;禪定功夫到達一定水準,始得智慧明朗。因此,欲行佛道,不能不修禪定。佛經中,常可見佛陀及其弟子們重視修禪的記載,如《大般涅槃經》卷中云(大正1‧197c)︰「爾時有一滿羅仙人之子,(中略)忽於中路,而見如來坐息樹下,合掌問訊,卻坐一面,而白佛言︰夫出家法,坐禪之業最為第一。」

《分別功德論》卷二云(大正25‧34a)︰「阿難便般涅槃時,諸比丘各習坐禪,不復誦習。云佛有三業,坐禪第一。遂各廢諷誦,經十二年。」

印度佛教的禪法,種類甚多,有數息、不淨、慈心、因緣、念佛、四無量心、般舟三昧、首楞嚴三昧等,大體可分為大小乘二大部類。

禪法流傳入中國之後,也頗為盛行。隋代的天台智顗大事弘揚止觀法門,是為中國禪師對印度禪法的集大成。其後禪宗興盛,中國式的獨特禪法乃告廣行於世。

關於坐禪的方法,《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云(大正24‧917a)︰
「欲坐禪復有五事︰一者當隨時,二者當得安床,三者當得輭座,四者當得閑處,五者當得善知識。復有五事︰一者當得好善檀越,二者當有善意,三者當有善藥,四者當能服藥,五者當得善助。爾乃得猗。隨時者,謂四時。安床者,謂繩床。輭座者,謂毛座。閑處者,謂山中樹下;亦謂私寺中不與人共。善知識者,謂同居。善檀越者,謂令人無所求。善意者,謂能觀善。善藥者,謂能伏意。能服藥者,謂不念萬物。善助者,謂禪帶。」

此外,智在《修習止觀坐禪法要》、《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等書中,對坐禪方法也頗多論述。日本、朝鮮佛教界,對於坐禪也都甚為弘揚。

在禪宗史乘中可以發現,禪宗對於坐禪方法與時間等相關事項,也有甚多規定。如《敕修百丈清規》卷五〈大眾章〉坐禪儀條即對坐禪方法記載甚詳。在坐禪時間方面,依《永平清規》〈辨道法〉所載,有「四時坐禪」之說。此四時是黃昏、後夜、早晨、晡時。此中,黃昏坐禪是日沒後二刻半,聞昏鐘,撘袈裟,入雲堂坐禪。後夜坐禪是四更三點的坐禪,此時不撘袈裟。早晨坐禪,是晨朝粥座終後小頃,維那於僧堂前撘坐禪牌。其次,鳴板,首座大眾即撘袈裟入堂,面壁坐禪。晡時坐禪,是大眾午齋終了時,收蒲團出堂,在眾寮歇息至晡時,再入雲堂坐禪。

又,禪林中,上堂以前於僧堂坐禪少時,稱之為坐堂。小參之前及每日晚參之前,於僧堂坐禪少時,稱之為坐參。定式坐禪之後再坐者,稱之為再請禪。得法之住持,為勉勵大眾而伴隨大眾的坐禪,稱之為伴禪或陪禪。

◎附一︰關田一喜著‧曾桂美譯《坐禪的理論與實踐》第一篇第一章(摘錄)

(一)用具
預備一大一小兩個墊子。大墊,一般家庭所用者即可,小墊是圓形的,需厚五、六公分,直徑約四十公分。打坐時,墊在臀下,避免大腿根(譯按,即「股骨溝」)受壓迫。

使用小墊的目的是︰提高腰部位置,使兩膝著地,下肢前傾,並使體重集中於此。藉它使膝蓋兩點和臀部呈堅牢的梯形,使身體處於安定的狀態。

(二)姿勢
〔結跏趺坐〕 坐在座墊之上,左右雙腿擱置在反方向的大腿上。一般是先將右腳放在左腿之上,再將左腳放在右腿之上。順序相反也無妨。雙腿膝蓋要確實落於地面(或落於鋪在地面的墊子上)。下腹往前挺伸,身體重心集中至下腹。臍下數公分之處稱為丹田。廣義而言,可將下腹部全體視為丹田。

使上身保持筆直,筆直得如由額頭中央(即眉間)引一垂直線貫穿鼻、口、臍而下的姿勢;此垂直線稱為正中線。讀者不妨坐在鏡前,將繩子由鏡框中央下垂,對齊本身的正中線。可能的話,以裸露上身進行試驗。繩子上也可附一輕鉛墬。依此可測出姿勢的左右平衡程度。(中略)

其次,使「臀部往後,腹部朝前」。將下腹往前傾同時使臀部朝後挺。只要將骨盆上端朝前傾,臀部自然會往後挺。請注意!這並不是指讓身體往前傾。如此,力量會集中於下腹部。

如此一來,下腹往前挺伸,上身會如反射作用般的呈筆直狀。力量集中於下腹時,軀體的基礎部會處於更加安定的狀態,上身不會往前傾後縮,可形成輕鬆、筆直的姿勢。

「臀部往後」──換言之,將骨盆上端往腹部傾斜。如此促使腰部肌肉緊張,不得不往前挺伸。將腰部往前挺伸以及使臀部往後挺出,是同一肌肉群的同一運動。大人常會告誡小孩要保持︰挺腹姿勢。照此法將腹部挺伸,依上面的要領使臀部朝後挺出,能更進一步體驗到力量集中於下腹部的感覺。

有些人們安心於採用類似盤腿的坐法,讓他們試做「臀部往後」,他們會頓悟此種坐法的要領。

右手手掌朝上放在膝蓋上,左手手掌也向上,重疊於右手掌之上,雙手大拇指彼此互相支撐,做出寶珠形狀。大拇指尖端應沿著正中線靠近肚臍附近。注意需使雙手手腕保持水平。如此一來,肩膀也呈水平並下垂,胸廓也會因而下垂。(中略)

其次,避免全身產生微動。首先,收下巴,使頸子筆直保持固定不動。避免全身產生任何微動時,全身會出現同等的肌肉收縮。(中略)

如同前述,肌肉收縮分為等張力收縮和等尺性收縮。同時也談及蚊子停駐於手腕時賦予等尺性收縮,致使蚊子飛不走的情況。坐禪時雖然不致於產生如此強烈的收縮,但是致力於避免身體產生微動時,全身會產生一適度的收縮。如同下述,這跟禪定有密切的關係。(中略)

進入禪定時,上臂、前臂、臉部、頸子、肩、胸等,會產生異於尋常的感受──一種深入的寂靜感。這種感覺與中庸度的等尺性收縮逐漸遍及全身同時產生。

肌肉隨時都處於某種程度的緊張狀態或者局部性的緊張,將這種緊張化為中庸度的全身均等程度時,如同前述,全身會產生平常無法體驗得到,一種寂靜的感覺。

感覺是依刺激的變化發生,因此避免讓身體產生微動,將此變化化為無,會產生一種寂靜。此時,滲透而入的寂靜感,即是入禪定的開端。

〔半跏趺坐〕 將一邊的腳(左右均可)擱在地面。另一隻腳放在反方向的大腿或腿肚上。這比上一種坐法的坐姿輕鬆。長時間打坐膝蓋疼痛時可換腳。

這種坐法的缺點是︰一邊的膝蓋負荷過重,另一邊過於閒散。另一方面,位於下方的腳為了不重疊於另一隻腿之下,得擱在前方或往內縮。但是即使這麼小心,要將二邊的膝蓋以同等壓力擱在地面,並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以膝蓋兩點和臀部構成的基礎,其一角會處於不安定狀態,上身不能達到左右均衡。為了補助這種缺失,腰部、腹部、肩、背等的肌肉不知不覺產生偏頗的緊張,甚至連身體上意想不到的局部,都容易產生彎曲,進而頸部、肩、背部產生僵硬。諸如連續七日的接心會等,是造成坐禪者疲勞困憊的原因之一,許多人為求方便採取此半跏趺坐,但這只能暫時採用,最好儘早回到第一種的姿勢。

〔第三種坐法〕 肥胖的人,或者是無法做到第一種姿勢的人,可以採取第三種坐法。即將左或右腳放在反方向的腿肚上。此時任何一邊都可往下垂,左右腳的高度可以保持大約同等的平衡。

這種坐法,在左右腳將膝蓋往下壓的壓力這一點,雖然不及第一種坐法,但可視為次一等的坐法。

〔第四種坐法〕 是將兩足平置於坐墊上,類似盤坐的姿勢。但是須注意︰進行此坐法時,要充分做到「臀部往後」,才不會產生像盤坐那樣腰部呈圓形、下腹凹進的現象。要充分做到「臀部往後」,需將臀部置於較厚的坐墊上,腰部位置高過膝蓋;否則,如果坐墊較低,腰部下垂,需加上另一份力量使臀部往後挺伸,長坐時,一旦鬆弛就形成類似盤坐姿勢。

這種坐法比第一種來得緩和、輕鬆,筆者有一段時間相當偏好這種坐法。筆者曾聽說有一位可以說是天生即適合修禪的禪師,亦使用此種坐法。據稱該禪師屬於肥胖型,也許因為如此,此種坐法才為他所接納。年輕時的坐禪必須相當嚴謹。筆者目前已不採用此種坐法。

◎附二︰日種讓山著‧芝峰譯《禪學講話》〈前編〉第三章第四節(摘錄)

坐禪的使命
坐禪與公案,是禪門修行的根本兩輪,缺其一,就不能見性成佛;故坐禪是直透佛心的三昧。道元禪師稱之為︰「諸佛所證三昧,保持佛法之根本行持。」又謂︰「表佛印於三業,三昧端坐時,諸佛法界皆證。」聖一國師示云︰「夫云坐禪宗門者,大解脫之道也。諸法皆依此門流出,萬行皆依此道通達;智慧神通妙用,亦皆依此中生,人天性命,亦皆依此中發。」

這樣看來,一切功德,都包含在坐禪中。蓋禪之可尊者,以得法之要道,全在實修、實證、真參、真究故也。所以古來稱之為「坐禪辦道」,以坐禪為究盡諸佛無上妙道的方法。

中國禪宗分五家七派,日本則有曹洞與臨濟兩派,對於坐禪的見解,不無多少相異,但以坐禪為佛道修行的要道,自無不同。現在舉出一二則古人對於坐禪的說法︰「夫截斷生死大事,無過坐禪要徑。」(大智《假名法語》)「若欲免生死輪迴之苦,應盡情識;欲盡情識,則應悟心;若欲悟心,則應坐禪。」(拔隊《假名法語》)

因此,也得知坐禪重要之所以。然坐,是四威儀之一;禪,是所修之法。四威儀中,坐是最為穩健中正,姿勢亦最正,於修禪是最適當的方法;所以古來稱坐為修禪,這是一般的見解。然六祖大師說︰「外於一切善惡之境不起心念名坐;內見自性不動為禪。」這是即以三昧的當下直名之為坐禪。然而永嘉大師說︰「行亦禪,坐亦禪,語默動靜體安然。」也有人說「豈拘坐臥乎」的話。這樣來看;在自性現前的當體,行住坐臥動靜,莫非是禪,不一定要坐纔是禪;可是這是照理想方面說的,至於實修的方法,還是以坐為第一要道。

坐禪三法
坐禪,是有調身、調息、調心的三法。三法不備,真禪不會現前,所以這三法是必要的。

第一所謂調身法者︰是關於坐禪身體的調整。先於坐處厚敷坐具,坐法有兩種︰一結跏趺坐,就是將右足安於左䏶上,將左足安於右䏶上。另一種坐法,叫半跏趺坐,就是只將左足安右䏶上。古來別此為「降魔坐」與「吉祥坐」;禪宗沒有這種區別,唯以坐久疲勞時,左右上下隨便的坐著都可,但總得半跏趺坐為宜。關於手掌、身體、嘴、眼方面、也有如下的方法︰右手安於左足上,左掌安於右掌上,兩手的大拇指互相拄著,照印相上說,這是名叫「法界定相」。身體,須正身端坐,不可側左傾右俯前仰後,耳與肩並,鼻臍相對。舌頂上顎,唇齒相著,目須細開。次說到衣食住方面︰坐宜靜室,在修業已純熟的人雖不必靜室,但未純熟者須選靜室,避開鬧巿或喧擾的地方。光線亦須選適當,過明過暗,都非所宜。又不可坐在極寒或極熱或迎風的地點。飲食,須守節度,飽食催睡,饑生困態,尤宜注意衛生。坐禪時,亦應取適度的飲食。次則衣帶勿使過緊。過緊,身體窄逼,氣息亦不易調;過鬆時,易生頹惰,以鬆緊適度為要。衣食住似乎和坐禪無關,實則不然︰住處影響於心,飲食影響於身,衣帶疎忽,影響於調息;所以這三種事不宜輕忽。

第二調息法︰即調呼吸。我們平常的呼吸,大概正確,倘一旦四大不調,脈搏就會變動,呼吸也變成不規則,這是各人都有經驗的。現在坐禪的時候,調身已畢,次則調息。呼吸不調,心自然也因之不調,如在定相的身體浮動,或身體像飛揚空中似的種種魔境生起,都是呼吸不調的變態現象。所以稍覺浮動,須首先把心安於氣海丹田;氣海丹田者,即臍下兩三寸的地方。就是把心鎮靜下來,將下腹部徐徐地用力,使之稍稍向前似地,精神安著,呼吸自然調順。若說個中消息,就是「鼻息微通,身相既調,出氣一息,左右搖振,兀兀地坐。」呼吸勿使出入於口而行於鼻息,緩急以中。身體既調,吐出呼氣,將身向左右動搖,恰如木樁打入大地,一坐定時,縱千山崩壞,大海橫決,亦不動搖,須用這樣的氣概來坐禪。又若從坐起時,相反地徐徐搖身,好像從大地上拔木似的心境,決不可卒暴。

須具上面的樣子,纔全成了坐禪的狀態。

第三調心法︰這是有關於坐禪的根本要諦。調身、調息、僅是調心的手段而已。調心法,曹洞臨濟兩派,見解不同。臨濟為見性的調心,曹洞為坐禪的調心。臨濟見解,在後說到無佛性的話頭時,自然明白,姑置不談,今唯述曹洞的見解如下。就是說︰「思量箇不思量底,不思量底如何思量﹖非思量即坐禪之要術也。」思量,是有心;不思量,是無心。偏於一方時,有心既成病,無心也成病。現在,不涉於有心思量,也不沉於無心不思量,以超脫了散亂與昏沉的當體,名曰「思量不思量底」,用最適切的話來說,即非思量是。坐禪的當體,既離造作之念,又非無心不思的狀態,是思量而不思量,不思量而思量。所以這非思量的「非」,不是否定意,是指坐禪上的正念,就是非思慮的意義,非思慮便是解脫。以此為坐禪上的正念,正思惟。說到「非思量底思量」時,便是脫體現成地離迷悟,越凡聖,念念悉正,心心皆非染污之心行;所以道元禪師的《坐禪用心記》說︰「直須破斷煩惱,而可親證菩提。」在《坐禪儀》中述著︰「若得此意,則如龍得水,似虎靠山,當知正法自現前,昏散先撲落。」於是,在這裏發生坐禪與悟有如何關係的問題來︰在曹洞宗說,「正傳之坐禪,不可求悟於坐禪之外」,緣坐禪的真境界,是在於不思量的正念,若正念相續,雖行住坐臥,動止威儀亦不暫離,即可說是大悟底人。道元謂︰「非可測知。以坐禪是悟門之事。悟者,只管打坐。」故正傳之坐禪,不是待悟的坐禪,為坐禪的當體即是作佛、行佛受用三昧;坐禪的當體,就是坐佛、作佛。故說坐禪之外無悟,這是曹洞宗的立場。

◎附三︰葉均〈略談南傳佛教修定的方法〉
南傳上座部佛教很重視禪定修養,緬甸、泰國等的教徒設有許多禪定中心的組織,專門從事研究和修習。(中略)

先談初步的修心法。第一是調身。選擇一個比較安靜的地方,敷設一個柔軟舒適的座位,然後坐下。坐的方法,一般是「結跏趺坐」,就是平常說的盤腿而坐。有雙盤腿和單盤腿兩種。雙盤腿是先把左腳壓在右腿上,再把右腳壓在左腿上,兩腳足心向上。單盤腿是先屈右腳放在座位上,足心向上,再把左腳壓在右腿上,坐好以後,把兩手重疊放在盤腿上面,手心向上,左手掌在下,右手掌在上。但有人腿子硬,不能結跏趺坐,也可用別的方法,如交腿而坐,或把兩足放在地上端正而坐,把兩手放在膝蓋上,手背向上亦可。要以身體舒適為主。但身子不前傾,不後仰,要正直自然。此時,把左右肩稍微搖動幾下,以通血脈,再把視線收到眼前最近之處,眼看自己的鼻端,不完全閉眼(因閉眼容易昏沉睡眠),然後放鬆全身。

第二調息。先呼出一口濁氣,然後以舌尖抵上顎,閉上嘴,用鼻子呼吸。呼吸有三種︰如果出入息急促粗重而可聞聲者為聲,粗者為氣,微細緩慢者為息。修定的人不取聲,不取氣,而取微細的息進行呼吸。為了使散亂的心漸漸地靜止下來,此時可以應用一點數息觀,即每一次出入息默數一下,在出息時數或入息時數都可以,但數出便不數入,數入便不數出,數息時置心於鼻端的出入之門,如是從一數到十,不停止在五數以下,亦不超越十數以上,如欲再數,也是從一數到十。由於數的力量,而心得以專注。此後還可做一段隨念出入息,即出息時思想隨念於出息,入息時思想隨念於入息,出息時長時知我出息長,出息短時知我出息短,入息長時知我入息長,入息短時知我入息短。念息時思維集中於出入息的始終,即出息時從臍至鼻端,入息時從鼻端至肚臍。

第三是調心。即設法使全部精神意志集中於一個對象上,即所謂置心於一處。經過調息之後,注意力已漸集中,便可進一步思維「四大皆空」,使意志集中專注於空。其思維的方法是︰佛教把物質的基本元素歸納為地、水、火、風四大種,一切堅硬性的屬於地(固體),濕性的屬於水(液體),暖性的屬於火(溫度),動性的屬於風(比氣體範圍廣些)。人們把自己的身體叫內世界,賴以生活的房屋、田地、資具、器皿等叫外世界,這兩種世界都是由四大元素和合而成的,人們執此內界以為我,執外界以為我所。修定者先觀察分析自己的內身世界為無我,即思維我曾執此由地、水、火、風四大元素組合而成的色身為我;可是我只有一個。如果地大是我,其他水、火、風就不是我;若水大是我,地、火、風就不是我;若火大是我,則風、地、水就不是我;若風大是我,則地、水、火就不是我。既然在四大中找不到有我,故知此內身世界的本性是空的;內界是空,則外界也是空的;內外世界都是空的,我何必執它們以為我與我所﹖如是思維,便放棄對自身的內界和依存的外界的執著,即所謂「內無根身,外無器界」,把注意力高度集中於空上。就是說修定者的思想在這個時候除了空之外,沒有別的執著和雜念,持續地不間斷地維持這樣的境界。可是心猿意馬,長時維持境界不易,如果此時又起了別的雜念怎麼辦﹖應該立即思維這一念,不是無緣無故單獨從自己生起的,也不是從外界單獨生起的,如果是從外界生起,則與我無關;既非自己生,又非外界生,則亦不能是共同而生,如一粒沙榨不出油,二粒沙共同也榨不出油來,更不是無因而生的。由此可知這一雜念的本性也是空的,即所謂「不自生,不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如是思維,覺知這一念是虛妄的,便拋棄了這雜念的繼續,又把注意力集中在完全是空的境界上。如果長時維持這樣的寂靜境界,若再起雜念,就再覺察,再消滅,再使精神集中專注於一境,這叫做「念起即覺」、「置心一處」。

上面所談最簡單的一般修心法,是一些禪師根據經論的說法和他們自己的經驗綜合起來教導初學入門的方便之道。如果經常按照這種方法修習,就可以排除散亂的雜念、斷除煩惱、獲得智慧。對於治療神經衰弱等慢性病也有幫助。

然而針對各類不同性格的人,為了使修定向更高的境界發展,南傳上座部佛教有一套傳統的很具體的專門修定法。他們把定境分為十遍處、十不淨、十隨念、四無量、一想、一差別、四無色等七類四十種,叫四十業處。就是地遍、水遍、火遍、風遍、青遍、黃遍、赤遍、白遍、虛空遍、光明遍,名為十遍處。膨脹相、青瘀相、膿爛相、斷壞相、食殘相、散亂相、斬斫離散相、血塗相、蟲聚相、骸骨相,名為十不淨。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捨隨念、天隨念、寂止隨念、死隨念、身至念、安般(出入息)念,名為十隨念。慈、悲、喜、捨,名為四無量(又名四梵住)。食厭想,名為一想。四界差別,名為一差別。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名為四無色。

各種不同性格的人分為六類,即貪行者、瞋行者、癡行者、尋行者、信行者、覺行者。這六類不同根性的人於四十業處中修習那些業處比較適合呢﹖即貪行者適合於修習十種不淨及身至念。瞋行者宜修四無量及青、黃、赤、白四遍。癡行者及尋行者宜修安般念(隨念出入息)。信行者宜修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捨隨念、天隨念。覺行者宜修死隨念、寂止隨念、食厭想、四界差別。其餘的地遍、水遍、火遍、風遍、虛空遍、光明遍及四無色十種業處,則適合一切行者。

◎附四︰〈韓國圓佛教的坐禪法〉(譯自《圓佛教教典》〈修行編〉第四章)

(一)坐禪之要旨
大體而言,坐禪是穩定心中妄念、顯露真性的修行法;也是降體內火氣、提昇水氣的方法。妄念若停止水氣則上升,水氣若上升妄念則停止,心身一如,精神與氣自然清爽。

妄念不斷的話,火氣常上升烤焦全身水氣,使精神隱晦不明。身體的運轉恰如機械,假如不依靠水火之力,即使是指頭也不能動。人體六根的機關都在頭部,若運用六根去見聞、思考,身體內的火氣即集中頭部,烤焦身中水氣;如同點燈火,油逐漸燃盡一般。因此,我們在心焦、持續思考時,持續在微細物上使用視力時,持續用力講話時,一定會臉紅口渴。這就是火氣上升的現象。即使是不得已、理所當然的事,在運用六根時猶須有所節制,何況對無謂的妄念,怎可讓頭火晝夜不停的燃燒呢!因此,坐禪是完全祛除妄念、顯現真如本性、降低一切火氣、增添清淨水氣的修行法。

(二)坐禪的方法
坐禪方法極其簡單,任何人皆可修持。

(1)舒適地盤坐在坐墊上,保持頭部腰部自然挺直,姿勢端正。

(2)將全身之氣凝住於丹田,一念也不執著,只管將氣停住在丹田。由於心若放寬,氣也將趨緩,因此,不要忘記須再重新住氣。

(3)調整呼吸,吸氣稍長且強,呼氣稍短且弱。

(4)眼睛微張雖是驅散睡魔的良方,但是如果心清氣爽,閉目也不必擔心被睡魔干擾時,偶爾也可以閉目。

(5)口常閉、長時間修行而產生水昇火降的調和時,會有潔淨、濕潤的唾液自舌腺、齒間分泌出。此時可將唾液積存口中,偶爾嚥下。

(6)精神應常維持寂寂中惺惺,惺惺中寂寂的狀態。精神朦朧昏沈時應該換氣,生起妄想時應恢復正念,使此心住於無為自然的本來面目。

(7)初坐禪的人偶有腳痛、受妄想干擾之苦。此時可暫換腳,妄念來襲時只要知道這是妄念,妄念自然會消失,千萬別起厭惡的念頭,使氣散失。

(8)初坐禪者偶有如同螞蟻在臉部及身體爬行的感覺,這是血脈貫通的現象,切勿胡亂地搔、摸。

(9)坐禪時千萬不可企求感應或神祕的奇蹟。即使偶有該現象顯現,也應以平常心視之,不起善惡念頭,不可執取。

若經常遵守以上諸項而持續坐禪的話,則可逐漸忘卻物、我之別。對時間、場所也會逐漸忘卻,而安住在無分別的圓靜的真境裏,享有無上之心樂。

(三)禪的功德
若持續坐禪而得心力的話,將有如次十種功德。

(1)輕舉妄動的舉止會逐漸減少及至消失殆盡。

(2)六根運作得宜。

(3)病苦減低,氣色紅潤。

(4)記憶力增長。

(5)忍耐力增生。

(6)無執著心。

(7)邪心改變成正心。

(8)自性智慧之光明顯現。

(9)受用極樂。

(10)可自由出入生死。

(四)安住丹田之必要
大體而言,坐禪是將心安住於某一境地以袪除雜念。因此,按照各自的主張及方便而有非常多的「安心」修法,然若將心安住於頭部或外界,則思緒紛亂,氣上昇,不得安靜。若將心安住丹田的話,思緒便不致於那麼紛亂,氣也平靜,心自然可獲寧靜。

又,安住丹田不只是坐禪,也是衛生保健方面極重要的方法。禪坐時將心安住於丹田,從玉池(唾腺)會有津液分泌出,若吞下此津液,可使水火調和,病苦減少,臉色紅潤,元氣充實,健康長壽。此法在禪定或衛生方面,實是一舉兩得的良方。

雖然在主張看話禪的人看來,「丹田住法」是無記的死禪,但是看話禪僅限於某些特別根機的人,一般人並不易行。如果只是長期持續念公案,會使氣提升,易得病,而不能由公案產生疑問的人,對禪自然無法培養興趣。所以,坐禪時間及磨練疑團的時間應各自決定。修禪時專注修禪,研究時專注研究,定慧皆成。如果按照上面所說的去做,即可不陷於空寂,不受分別之境所束縛,而體得真正超越動靜的真如實性。◎附五︰〈泰國佛教的坐禪方法〉(摘錄自《道果》)

引言
道果必須由己親證。能否成就,在於肯否發心修持;若肯發心修持,誰都可以成功。因為在人類的色身中,無論男女,在色身內的中間,都有顆圓珠,與蛋黃般地大小,琉璃明澈,晶瑩潔淨而無瑕疵;該顆圓珠名叫法緣。若能發願,休心息慮,專注止定於身內中間觀照,沒有妄念;止於身內法緣光球越久越大,臻於無上無著,完成道果可期;否則係不正定故,是故正定才是成功的根本。

關於心的不能正定的問題,也許犯了下列弊端;這會影響到道果的完成,是(1)懷疑。(2)忽視,不注意。(3)怠惰、昏鈍。(4)恐懼。(5)欣喜(興奮)。(6)身體不安靜。(7)執著過度。(8)散亂。(9)渴望。(10)當禪定時,生雜念;如各種往事與記憶都浮現起來。(11)固執相與兆光不放。

當各種不淨根,任何一項發生時,禪定則受到影響;因此在修持的時候,要恆心,要忍耐。這兩項極為重要;同時應該留意地控制著精神,用智慧(般若)觀照,以何種方法,能使斷除不淨根,覺得方便,就採取那種方法,使心地保持著中庸狀態,勿偏差。無論如何,應盡力地以戒、定、慧三學斷除貪、瞋、癡三毒,使心地靜如止水,心清意快,以符合禪定。

常常專心一志,注視著色身內中間的兆光越多(即法緣光)無論在行、住、坐、臥之時,繼往下去,鍥而不捨,毌餒氣懈志,如獅子奮迅,不容置疑,有一天,總會有成果,如何的成果呢﹖將來由自己去證得。

至於修持方面,請君把握著因,觀察著緣;忍耐著吧,偉甚!此乃無上善業,成道證果,涅槃之路。縱未得成,乘願再來,而得圓滿。希望行者堅忍地,精進不懈,而證道果,此係自修自悟自證之學,勿猶疑不決。(中略)

趺坐方法
趺坐方法,結單盤跏趺坐,使身體端正,以右腿放在左腿上,手向上翻,以右手的背置放在左掌上,使兩手拇指間隔著兩指節,即左手大指與右手食指輕微相拄,然後安放在右腿上,微閉雙目,坐正姿勢,使脊骨勿曲勿挺,頭頸端正。要明白坐的姿勢是否正直,或是傾斜,可用線量︰以一端放在右腳中指,一端放在膝蓋骨間。量後以該闊度,一端放在下頦處,垂直至離右踝骨間約三指節處,成為直線。該兩方距離相等,等於姿勢正直。總之,勿使傾斜。勿曲勿挺,以「安詳」為原則。坐時應先呼出胸中之碳氣,徐徐吸入。

當結跏趺坐時,勿散亂昏沉,勿生雜念,繫心於一處,把心念收回,把眼光收回,返觀內照。保持著理智的狀態,專注於身內中間,肚臍上面兩指節寬高處(即中指的二指節,不在體外,而在體內),該處係四大所居之地,中間為空大,與識大。

持念與觀想時,應該相隨聯繫著,不可分隔,此係能否成功之祕訣。當持念與觀想時,應心念著︰「三藐阿羅漢(SAMMA-ARAHAM)」直至心光發現,有顆琉璃圓珠,或如星之大小,或如月輪之大小,顯現在眼前,或在身內,肚臍上兩指節寬高處之中間亦可,通身明澈。若顯現在眼前,應依後述之層次圖、繫心法依循漸入,直至人身中間。此係一種觀想,與心念時應聯繫著,無論在行、住、坐、臥時。

在靜坐時,把妄念放下,諸緣不染,正定於身內中間,止之又止。初學時並無異狀,除了紛亂的幻相外,看不見什麼。因為人的心,祇向外馳求。受、想、行、識成為心,制心於一處,才能歇,使心正定;有了正定,才能見到果。要預聞「阿羅漢」的境界。要從此中間去。要從中間去,要觀想該琉璃珠,名初向光球,亦名法念處。要得初向光球,要有三摩地,要從正定,要從止中得。

若觀想該初向光球發生,應停止心念,集中於該初向光球中間,正定再正定於該光球中間核點,止之又止。使更加咒透澈,越久直徑越大,越正定越明亮。若該初向光球不明澈,不穩定,應連續心念著︰「三藐阿羅漢。」直至明澈穩定為止。

若不見初向光,乃係不正定故,也勿灰心,仍需勤加練習。事實上也非一蹴而成,如果能成功了,就顯現了前所未見的境界。一切善業也由此生,布施功德,造寺度僧,自不能相比喻。換句話說︰明心見性,煩惱不待斷而自斷,業障不待除而自除。到此境地,即是本來的真面目。

說明

第一級︰鼻端正中,男從右入,女從左入,勿使越入,勿使傾斜出來。

第二級︰眼眶正中,男右女左,內呼吸孔內。(以下男女相同)

第三級︰腦正中間,與眼眶成水平線。

第四級︰口齶部份,食物進咽喉處。

第五級︰咽喉部份(內部正中間)。

第六級︰肚臍部份(在身內中間,深呼吸時最盡頭處)。

第七級︰肚臍上部份,(由肚臍部份向上兩指節寬高)。

按︰若在身中間觀見初向光,可免依循此層次而入。

以色身肚臍上兩指節寬高作為圓週出發點,向右邊轉至後面作為右半徑;左邊轉至後面作為左半徑;譬如將人身分截為兩半,左右中間交加點為中心點,成十字形,也即係身內正中間──空點,識藏所居之地,初向光球在正中間。(中略)

導引初向光球入身內法(又名法念處)
當觀想到一顆琉璃圓球後,依照著層次,導引進入身內中間;男從右入,女從左入。每進入一級,應心念著︰「三藐阿羅漢」三次,依循次第進入至第七層。至第三層時,當要引導該球進入腦中間的時候,應該睨視向內,情形似乎要入睡的時候;但要循乎自然,為此乃係使受、想、行、識──即心──向內,因為要用肉眼去觀照。

當該初向光球進入第七層的時候,專注於該光球核中間,繼續心念「三藐 1阿羅漢」。若能記得進入各層次,下次靜坐時,也可直接專注第七層。第七層係六大處;前面屬水,右邊屬地,後面屬火,左邊屬風,中間屬空,在空中間屬識。有生時也具備著,投生時也具備著。無識大也無初向光球,無初向光球,也不能明心見性,成道證果,涅槃之路也無從去,因此應該先照見初向光球。(下略)

〔參考資料〕 《清淨道論》;《坐禪三昧經》;《五門禪經要用法》;劉銳之《西藏密宗靜坐法詳解》;陳健民著‧無憂子譯《佛教禪定》;P. Kapleau著‧顧法嚴譯《禪門三柱》;洪啟嵩《坐禪之道》;蔣維喬《因是子靜坐法》、《因是子靜坐衛生實驗談》;《袁了凡靜坐要訣》;古田紹欽《坐禪の精神》;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


居士

音譯伽羅越、迦羅越。指歸依佛門的在家男子。梵語原義有家長、家主、長者之義。又有居財之士或居家有道之士之意。即指吠舍(毗舍)階級的豪富者,或指在家的有德有道之士。

經律中所說的居士,通常即指四姓中的吠舍種姓之富人,如《中阿含》卷一〈水喻經〉云(大正1‧425c)︰「剎利、梵志、居士、工師。」《長阿含》卷二十二〈世本緣品〉云(大正1‧149b)︰「婆羅門種、居士種、首陀羅種。」《大品般若經》卷一(大正8‧220a)︰「剎利大姓、婆羅門大姓、居士大家。」《放光般若經》卷一(大正8‧3b)︰「尊者家、梵志大姓家、迦羅越家。」《注維摩經》卷二(大正38‧340b)︰「什曰︰外國白衣多財富樂者名為居士。(中略)肇曰︰積錢一億入居士里。」《五分律》卷二十一(大正22‧145b)︰
「問言︰汝各有幾財得為居士﹖第一人言︰我錢有十三億。第二人言︰我有十四億。第三人言︰我有十四億,又有一無價摩尼珠。二十億言︰我有二十億,復有五百摩尼珠、一摩尼寶床。」

然《大智度論》等另稱居家有道之士為居士,如《大智度論》卷九十八云(大正25‧742a)︰「居士真是居舍之士,非四姓中居士。」《維摩義記》卷一(末)云(大正38‧441b)︰「居士有二︰(一)廣積資產,居財之士名為居士。(二)在家修道,居家道士名為居士。」《維摩經略疏》卷三亦云(大正38‧601b)︰「外國居財一億稱下居士,乃至百億名上居士,此土居家德素亦名居士。」

在我國,居士一詞原出自《禮記》〈玉藻篇〉;又,《韓非子》一書記載周時有居士任矞、華仕兄弟二人。可知在家不求仕宧,而怡然自得於道藝者,即稱為居士,故我國、日本等地,皆稱有道之處士為居士。如梁朝傅翕、北魏‧劉謙之、唐代李通玄等人都是身雖在家卻能通達佛道的著名居士。《祖庭事苑》卷三(卍續113‧86下)︰「凡具四德乃稱居士︰(一)不求仕宦,(二)寡欲蘊德,(三)居財大富,(四)守道自悟。」此說即綜合上述諸說而成。

至後世,佛教徒往往在死後之法名上附加此稱,或稱將軍及貴顯者為大居士,稱士人等為居士。至近代則泛稱一般在家佛教徒為居士。此外,對於女性亦有女居士之稱。

◎附一︰《太虛大師全書》〈居士學佛之程序〉(摘錄)

(一)有普通學識之人,或因人勸導,或因事感懷,將發生修學佛法、信從佛教之心時,須先漸次請取佛學門徑諸書籍,(中略)涉獵研讀,數月可以卒業。由是,認識佛教大概之真相,三世因果,五趣升沉,生死之輪迴,涅槃之解脫。既經完全肯定,則信心自然生起。如是信心,乃由勝解樂欲而發,是真信而非迷信,庶免盲從偏蔽之弊。

(二)既由瞭知佛法大概之真相,生起信崇之念,則當進一步以求堅定此信心,從一大德沙門乞受皈依佛法僧寶之三皈。此受三皈,即為將內心信崇佛法僧之真意,公布於世出世間聖凡大眾之公布儀式。經此公布之後,世出世間聖凡大眾,即公認為信佛徒眾中之一分子;而己身已為從佛法中所化生之一佛教徒的新人格,亦因之確定。經此公布皈佛法僧之一階級,最關要者在捨邪歸正。云何歸正﹖即從此唯以佛為師,以佛法為學,以修佛法之僧為友。換言之,即從三寶中新生得一新身命,如赤子之完全皈投於三寶慈懷中也;故云皈命三寶。云何捨邪﹖外之則永捨世間種種非清淨、非解脫、非正覺之邪教、邪說、邪師、邪友,及所起邪行;故受皈後,應持純正之佛教徒態度,處處高標佛教特勝之點,而不與異道及流俗茍同,信心乃能純潔。內之則漸捨世俗之慳貪等心,能去奢節慾,而以所餘修植福田。福田有三︰一曰恩田,對於若父母等有恩者,不吝財力以為報酬;二曰敬田,對於崇佛宏法供僧以尊奉有德之事,不吝財力以為布施;三曰悲田,對於世人乃至畜生等,遇其種種艱難困苦之事,不吝財力以為濟度。故受皈後,應即成為一樂善好施之人。

(三)由受皈行施之善信純熟,審己之所能行持者,進從大德沙門乞受持五戒。五戒者,人道之綱紀,心德之根本也。然受五戒,不必一時皆受;蓋在家居士處於習俗之中,復關職業之別,或受持一戒,若不殺生,若不偷盜,若不邪淫,若不妄語,若不飲酒、吸鴉片等,均可。一戒既能完全受持,進受二戒︰若不殺生,不偷盜;若不偷盜,不邪淫;若不邪淫,不妄語;若不妄語,不煙、酒;若不煙、酒,不殺生等;均可。能持二戒清淨,進受三戒;能持三戒清淨,進受四戒;能持四戒清淨,乃進而完全受持五戒。此之受持戒條,貴在實行,非可以務名之心出之,妄云吾能受持幾戒或全持五戒,而實際上或故犯覆藏,或誤犯而不懺,已受而不持,譬之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又,不受而行殺等,不過惡行;受而毀戒,又加一毀佛戒法之罪,及欺罔佛聖、誑取名聞之罪也。故受戒之前,大須審慎!受戒之後,時切檢點!每日當立一所受戒條之持犯格而審查之,一日能持淨無犯,則可紀功;如稍有所犯,則當發露勤求懺悔。久之,純潔無疵,則心喜身泰,即有君子坦蕩蕩之樂,雖處人世,無異天堂。如已受此戒而自審不能堅持者,則須重向一大德沙門,當眾公布退除,免招破壞佛戒之大愆也。此受五戒,重在止惡行善之四字。所戒除之殺等,止為止惡;在於行善,即為儒家仁、義、禮、智、信之五德。唯佛法尤重止惡,蓋能止惡而行善,則為無惡之純善,雖行善而不能謹於止惡,則不成無漏清淨之善,其程度僅等於但受三皈者之隨喜行善而已。故止惡二字,為五戒較三皈進一步之特徵,居士之學佛者不可不知也!誠能集合受持五戒之人而成一家、一鄉、一邑、一國之群眾,則眷屬未有不和樂,鄰里未有不仁美,風俗未有不淳善,社會未有不安寧。由身修而家齊、而國治、而天下平,庶可徵之行實耳。竊願居士之學佛及居士之提倡佛教者,能以此交相勉勵激勸而深深注意焉。

(四)能受五戒,恆持清淨,則為人中賢聖。更進一步,當短期學習佛所行之綱略,受持八關齋戒。關者,限期關約之意,亦關閉一切惡行之義。故受持八齋戒法,最短者,期以一日一夜,稍長,則二日二夜,或七日七夜乃至百日百夜,在行者隨意期約。在乞受時,向大德沙門,將願受齋戒若干期日夜當眾陳告。由大德依法授與之後,則在期約之內,居於佛寺或淨室中,等同短期出家,全屏世間一切習染嗜好。恭對三寶,凝攝六根,晝夜精進無間,如佛盡形壽不殺、不盜、不淫──完全斷淫,非但不邪淫也──、不妄語、不飲酒、不香花嚴飾──服壞色縵衣──、不坐高廣大床、不持金銀財寶及過往歌舞觀聽、並持不過午時之齋──此之持齋,謂不過午食,非但蔬食而已──。而行者亦於所約定之期限內,如是行持,自一日夜以至百日夜,關閉諸惡,止息遊戲,脫離俗染,節減食睡,近之則成為新濯新浴之一高尚嚴潔的新人格,遠之則上通於如來清淨法界海流。在常為職業所纏而可短期靜修者,猶為特勝之方便也。此短期精進之所行,其功力每有勝過於持五戒數年者,故此亦為居士持戒之加行──居士,應曰近事士、近事女,今從中國習慣之稱呼,姑仍名居士。實則居士乃隱居不仕之士,或素封端居之士,非必學佛者之稱也──。雖未受五戒,或未受三皈者,亦可行之;然以已能受持五戒者,用為短期加行行之為更有功效也。

(五)能長守五戒或短持八關齋戒矣,若更求增進,則當淨意地之煩惱毒,而進持心戒,此即崇行十善︰身不殺、盜、淫,口不妄言、惡口、兩舌、綺語,意不貪、瞋、癡是也。止身惡同於五戒;止口惡則別開出兩舌、惡口、綺語三條,益加嚴密;淨除意惡,則為十善行不共五戒之特勝點。然十善行,乃眾聖之大本,萬德之宏綱,枝條無量,繁細難盡,二地菩薩纔能持淨,至成佛時乃能圓滿,凡僧不易精嚴,何況居士﹖故當就其中之尤重者,標舉為相,俾可遵從。故當向菩薩沙門乞受梵網之十重戒而嚴持之可也。推而廣之,則由攝律儀而攝善法也,而饒益有情也;菩薩萬行胥在乎是;惟智者之超然自達而已!

(六)第一、第二,在養成信解,第三、第四、第五、在習行戒善。夫學佛之道,以起信為母,而持戒為基;信具、戒就,則本立而道生,乃可進修定、慧。定、慧若非有真信、淨戒貫持其中,則定未有不為雜魔之邪定,慧未有不為縛染之狂慧也。外道旁門之流,唯以邪定陷人;世智辯聰之輩,每將狂慧惑世;是皆無上來信根、慧根之故也。修習禪定,即修止觀,聖教中向以不淨、慈悲、緣起、數息、念佛五種止觀為方便。此中不淨、慈悲、緣起三觀,分別對治貪、瞋、癡三惑,修之匪易;數息兼治昏亂,為修定之要門;念佛總伏雜染,乃離障之捷徑。今以華土之傳習,可更加禮佛、稱名、誦經、參話、持咒之四種。前所云念佛,實為凝心以觀念佛之功德、相好為法門,此於念佛中別開出禮佛、稱名二門︰禮佛、即嚴供經像,常課或定期勤行禮拜,禮拜時觀念佛等功德相好,三業恭敬,久之,定心現前,亦為修念佛三昧。稱名念佛,即口稱佛菩薩等名號,而心維其勝德,出於《無量壽佛經》及《佛說阿彌陀經》之建立,所謂執持阿彌陀佛等名號,若一日乃至七日,而獲一心不亂之三昧者是也。約不淨、慈悲、緣起三觀之精意,而為誦經、參話頭二門︰以誦經既能照悉心中煩惱分別,漸伏貪、瞋、癡等;而參話頭尤能使貪、瞋不行,直搗愚癡也。誦經,即常誦《般若心經》、《法華經》等之一經,如因誦《法華經》而得定,即為法華三昧等。參話頭,即抱持父母未生前本來面目等一句話頭,窮參力究等。持咒,在通常之照音稱誦,殆與誦念經佛無異;其受真言密教之傳授,依一定之儀軌,設特立之壇場,身手結印,心觀種字,同時口誦真言,三業玄密相應,行者因心與本尊之果德,同融於六大無礙之交加相持中,則更能總攝前來諸觀而速疾成就也。上之各種止觀,或按日為定時數數之常課,或約期為閉關專修之加行,則在乎行者之自擇其宜耳。行至情死智生,皆能定、慧俱獲,以先有信解與戒善為基本故也。此時,更當廣研聖教經論,多問深思,熏開勝慧,庶善識位次,離魔邪上慢,似道法愛諸過,上上昇進於解脫之聖道中,不致滯誤。若《阿含》、《寶積》、《般若》、《深密》、《楞伽》、《華嚴》等經,與《俱舍》、《成實》、《中觀》、《成唯識》、《瑜伽師地》等論,皆勝義之結晶,前聖之鴻式也。古今諸德之疏註,及拙著之《起信論略釋》、《別說》、《唯識釋》、《維摩講義》、《楞嚴研究》、《楞伽義記》、《法華講義》等,皆可參考資證,助發玄悟。由是信解融貫,定慧交修,菩提之心於是開發!

(七)上來解行無懈,可期果證。若於生死流轉中未能不怖,而又現身中未登三乘聖地,則今有一捨,勢須於五趣中更受後有,難免隔蘊之迷,蹉跎躭誤!甚或惡緣所逼,展轉沉淪,則不可不求他力之淨緣增上,上聖之大願攝持,俾盡此身之報,即往淨土而生;此則依彌勒以求生兜率內院,依彌陀以求生西方極樂之法門尚也!就今盛行之求生極樂以言,既具前來所修,信行已具,但加發一依恃阿彌陀佛之願力,專心一意,以臨命終時仗佛接引往生彼土而已。加習《阿彌陀》等經,確信必有彌陀等土之可往生,及專持彌陀佛名,則信願行尤為一貫耳。

(八)若雖未能現登三乘聖地,而能堅發深固大菩提心,悲憫五趣有情,誓於生死流轉中廣為濟拔,漸由十信進趣三賢等菩薩行位,於長劫中修菩薩一切難行之行,憑勝解力及大願力不生恐怖,不畏艱難,則可依釋迦本師行菩薩道之本生所行為師法,恆磨礪以修六度,勤策發而習四攝,譬如火中優鉢羅花,尤屬難能可貴!若怡山發願文所云近之矣。

◎附二︰歐陽漸所選輯之書目︰在家必讀內典


《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
《大方便佛報恩經》〈孝養品〉
《佛說孛經》
《佛說演道俗業經》
《中阿含經》〈大品善生經〉
《十善業道經》
《優婆塞戒經》〈受戒品〉(以上七部為男性
居士必讀)
《佛說鹿母經》
《銀色女經》
《玉耶女經》
《佛說長者法志妻經》
《佛說七女經》
《佛說月上女經》
《優婆夷淨行法門經》(以上女子必讀)


〔參考資料〕 《十誦律》卷六;《維摩經文疏》卷九;《法華經玄贊》卷十(末);《玄應音義》卷三;《翻譯名義集》卷五;《佛祖統紀》卷四十六。


居士佛教運動

中國佛教史上之以居士為主體的一種佛教革新運動,特別是指我國明末以至民初,近世佛教的狀況。所謂居士,在我國佛教界,意指在家佛教徒。但一般不信佛教的士大夫也常以居士自稱。明‧陶宗儀《輟耕錄》即說,今人以居士自號者甚多,考之六經,惟《禮記》〈玉藻篇〉有云,居士錦帶,註謂道藝之處士。又,錢謙益《初學集》卷六十三〈傅新德神道碑〉說︰「內閟心宗、外修儒行。」顯示近世的儒家具有居士的特性。由顧炎武《日知錄》卷十三所說︰「南方士大夫晚年多好學佛,北方士大夫晚年多好學仙。」則可知近世士大夫學佛的傾向。蓋當時的居士均不單以處士自稱,大都深究佛理,自嚴戒行。

明末的佛教可以雲棲袾宏(1535~1615)紫柏真可(1542~1603)、憨山德清(1564~1623)、靈峰智旭(1599~1655)等為代表,而這些人都是主張諸宗融合、儒佛道三教一致之說。此外,儒家因受王陽明一派哲學的影響,關心佛教、道教者漸多。又因傳統出家教團傾向固定化、形式化,致使佛教的重心移到居士的手中。而真可、道開等人所倡印的方冊大藏經的出版,更幫助了一般士大夫從事佛典研究。又,心泰《佛法金湯篇》、朱時恩《佛祖綱目》與《居士分燈錄》、瞿汝稷《指月錄》、夏樹芳《名公法喜志》等一系列的居士著作更加強了此一傾向。加上明末遺臣不屑仕宦於清朝者,或出家為僧,或作處士歸依佛教者為數極多,這也是導致近世居士佛教盛行的原因之一。

錢牧齋(1582~1664)是明末清初居士佛教的重要人物之一,字受之,名謙益,號聚沙居士;江蘇常熟人。初為東林黨人,專事批判政府,明亡後仕宦於清朝,任禮部右侍郎,從事《明史》的編集。其心境的轉變主要源於政權的轉移,嘗自述「余老歸空門」。至於對佛教的關心,主要是受父親錢世揚的影響。牧齋青年期即親近佛典,十八歲通讀《首楞嚴經》;並與當時代表性的居士瞿汝稷、王弱生、董元宰、袁小修、趙凡夫、朱白民、黃子羽、姚孟長等交往。

又,錢牧齋對佛教的虔誠與熱衷,主要是受前記四高僧的導引,就中,又以憨山德清、紫柏真可為最。其在《有學集》二十一〈憨山大師夢遊集序〉中即謂︰「大師與紫柏尊者,皆以英雄不世出之資,絕獅絃之響而當候,捨身而為法,為一車之兩輪。紫柏之文雄健斬截;大師之文,紆徐悲惋,其為昏途之炬火則一。」又謂︰「昔人歎曰中峰之輟席不知道隱何方﹖又言楚石、季潭後,拈花一枝幾熄。由今觀之,不歸紫柏、憨山,歸誰乎﹖」儼然以承嗣憨山、真可遺法之第一人自任。其晚年的《楞嚴經疏解蒙鈔》即自署(卍續21‧729上)「海印弟子蒙叟錢謙益鈔」(海印是指憨山)。他在佛教方面的著述,除上記外,尚有《般若心經略疏小鈔》二卷、《紫柏尊者別集》四卷,而《初學集》、《有學集》兩文集及《列朝詩集》的閏集中也輯錄許多方外的作品。但錢牧齋死後百年,清乾隆帝不僅查禁他的書,並將他的名字從清朝的歷史中抹煞,因此,雖身為清朝居士佛教的開創者,卻無法獲得正確的評價。

清初至中期,繼牧齋之後的居士極多,但一般都以嚴仲愨、宋世隆、畢紫嵐、周安士、彭際清等為代表。嚴仲愨,名大參,自號𨍏轢道人,生於嘉興。幼學於憨山、聞谷、天隱,後嗣法費隱通容。嘗校勘《趙州錄》;於《普明牧牛圖頌》的序文自署「臨濟正宗三十二世」。宋世隆(﹖~1702),號文森,江蘇長洲人,通《華嚴經》、《金剛經》,嗣法天竺珍禪師。又,畢紫嵐(﹖~1708),安徽歙縣人,名奇,號懶庵。入杭州僧院實踐佛制,參馬首山之醒愚,晚住蘇州支硎山德雲庵。著有《別傳錄》八卷。周安士,崑山諸生,名夢顏,別稱思仁。博通經藏,一生嚴持戒行。彭際清(1740~1796),《居士傳》及《善女人傳》等之編者,為清朝居士佛教的代表人物。而與他同屬振興居士佛教的重要人物,還有羅有高(1734~1796)及王縉(1725~1792)二人。

清朝中期以後的居士,以公羊學派的人最重要。他們破斥王學的空虛,自東漢的古學上朔實踐性的西漢今學,主張實事求是。主要代表人物始於常州的莊存與,經劉逢祿、龑自珍、魏源等,至屬於其末流的康有為、梁啟超、譚嗣同等,不但指導國民革命,對中國的近代化給與很大的影響,更對佛教寄予很大的關心,特別是為佛典考證學的研究拓展出新方法。就中,龑自珍(1793~1842),浙江仁縣人,字爾玉,或瑟人,後改稱鞏祚,別號定庵。雖屬公羊學者,著述頗多,但私淑於彭際清而親近佛教,嘗通讀大藏經,更依實際的考證批判漢譯經典的本文,成績頗豐,凡此均收於《定庵別集》中。

魏源(1794~1856),湖南邵陽人,字默深,號承貫居士。早年為公羊學者,以經世之名傳於世,晚年歸依佛教,特崇淨土信仰。其在《淨土四經》總敘中曾說︰「大哉!西方聖人之教得東方聖人而表章也。夫王道經世,佛道出世。滯迹者見而為異,圓機者見而為同。(中略)而出世之道又有宗、教、律、淨之異。其內重己靈,專修圓頓者為宗教。外慕諸聖,以心力感佛力者為淨土。又外慕諸聖,內重己靈者,此則宗、淨合修,進道尤速。律則宗、教、淨之基址,而非其究竟。」由此可知他信仰的依歸,同時也可以了解清朝居士佛教的趨勢──主張三教一致、諸宗融合。至於譚嗣同(1865~1897),其所主張的「仁學」受華嚴及法相教學的影響極大,嘗言「佛教最大,孔教次大,耶教小」。

清末,北方有白蓮教之亂,南方有太平天國之亂,致使佛教顯著地衰頹。其後,致力於復興佛教護法運動的,有鄭學川、楊仁山二居士。鄭學川(1826~1880),字書海,江蘇省揚州江都人。始修儒學,後從學於紅螺山瑞安。通佛典,信淨土。嘗發願再版因太平天國之亂而散逸的佛典,後出家號妙空,自稱刻經僧。旋於揚州磚橋創接引禪院,作刻經所之本部,接著於蘇州、常熟、浙江、如皋等設刻經流通所,出版近三千卷的經典。著述極多,收於《樓閣叢書》中。

楊仁山(1836~1911),名文會,安徽省池州石埭縣人。幼遭逢戰亂,中年讀《大乘起信論》而歸依佛教。嘗與真定王梅叔、邵陽魏剛己、陽湖趙惠甫、武進劉開生、嶺南張浦齋、長沙曹鏡初等居士交往,窮究佛教的根源。同治五年(1866),參加鄭學川的刻經事業,後創設金陵刻經所,一生致力於佛典的出版。光緒三年(1877),奉朝廷之命與曾惠敏共赴歐洲,研究西洋人文科學。並於此時認識日本佛教學者南條文雄、笠原研壽等,了解梵語研究的必要。隨而中日共同發願刊行佛書,誓不與政界交涉,埋頭於刻經事業,更於各地創設內學院或佛學研究會,致力於護法。這些對於革命後民國初期居士佛教的發展具有很大影響。

有清一代以居士自稱而有所作為者極多,除上述幾位外,王耕心、王起隆、徐昌治、仲之屏、王錫琯、龑概、孫念劬、俞樾、存吾闡、徐槐廷、謝承謨、鄭澄德、鄭澄源、陳熙願、周克復、俞行敏、程兆鸞、鄭韋庵、張文嘉、張文憲、錢伊庵、周本仁、高承埏等亦頗為人知,續藏經中均收有他們的文章。至於民國時代,繼鄭、楊二居士之後而著稱的,則有李翊灼、桂念祖、歐陽漸、蒯壽樞、孫毓筠、張世畸、陳方格、濮一乘、黎養正、邱之恒、沈子培、陳三立、樊雲門、熊秉三、李梅庵等人。

民國以後,以歐陽漸為首的南京‧支那內學院,是居士研佛之重鎮。其門下有呂澂、王恩洋、黃懺華、景昌極等人,皆為學殖甚優的佛門居士。此外,在北京由韓清淨所主持的三時學會,也是北方中國居士研佛的重要據點。這兩大居士團體,對民初三十年間的中國佛學與佛教,有相當程度的影響。

1949年以後的台灣,居士在佛教的推展過程中,也具有重要地位。李添春、李世傑、王進瑞、楊白衣等人是台灣本地出身的著名居士;屈映光、李炳南、吳潤江、劉銳之、張曼濤等人則是自外省來台弘化的著名居士。他們的努力對台灣佛教的發展,有一定的推動作用。

◎附︰藍吉富〈大乘經典中之在家佛教徒的地位及其角色功能〉(摘錄自《從傳統到現代──佛教倫理與現代社會》)

在家佛教徒在大乘佛典中的理想角色,可以用《華嚴經》〈十迴向品〉中的這段話來代表︰「菩薩摩訶薩在家宅中,與妻子俱,未曾暫捨菩提之心,正念思惟薩婆若境,自度度彼,令得究竟。(中略)諸有所作,心常迴向薩婆若道,繫念思維,無時捨離。為欲饒益一切眾生,安住菩提無量大願,攝取無數廣大善根。(中略)心不戀樂一切世間,亦不染著所行之行。」

關於在家菩薩的實踐法門,在大乘經典中描述最多的,大概就是布施波羅蜜了。《華嚴經》〈十迴向品〉整品所不斷敘述的,也不外乎此。甚至於可以說布施就是大乘經典中對在家菩薩最常叮嚀、最為反覆提倡的法門。依據般若智所展開的無相布施,是一切在家菩薩在實踐菩薩道時的行為核心,其他一切德目可說是環繞在「布施」周圍而展現的。

依據原始及小乘佛典所強調的,在家眾主要的布施對象是出家人,所布施的主要內容是財物(財施),而出家人則布施給在家眾以佛法(法施)。但是,到大乘佛教時代,在家眾的布施對象擴大了,範圍及於一切眾生,並且以眾生為主而不是以出家人為主。除了財物布施之外,如前一節所述,在家眾也可以實行法布施,也可以收徒弘法。可見在家眾在大乘時代的角色功能是擴大了,這種情形是小乘時代的在家佛徒所難以想像的。

由於大乘佛典內容頗富寓言性、象徵性,因此我們對於經典中所載的在家佛徒的數量及行事內容,無法據以統計出一定的數據。但是,如果將所載內容視為具有象徵意義的暗示,則我們可以從而歸納出有關在家佛徒在印度社會中之角色功能的幾點看法︰

(1)由在家人所主持的菩薩道實踐團體,可能分散在印度各處,而不相統屬。這些團體的共同行為準則是六波羅蜜,尤其是特別強調其中的「布施」。這從《華嚴經》〈十迴向品〉及〈入法界品〉中可以窺見端倪。

(2)這些團體大小不一,主持人的身份、職業也形形色色。大多由一位有攝受力的明星型人物為中心,而環繞一群信眾。有關這一點,可以從《華嚴經》〈入法界品〉看出來。對於這類在家弘法團體,經典中也頗有持肯定、讚賞態度的,在《郁迦羅越問菩薩行經》中,釋尊即曾如此地讚揚郁迦長者︰「佛言︰阿難!是郁迦長者,雖住居家地常有等心。於是賢劫所度人民甚多,勝餘出家菩薩百千人教授。所以者何﹖阿難,雖有出家菩薩百千人,其德之智不及郁迦長者。」

(3)由於在家菩薩的主要行為德目是布施,尤其是財物布施,因此,這些團體的主持人中,有錢的富貴人家為數不少。《維摩詰經》中的維摩詰,《郁迦羅越問菩薩行經》中的郁迦長者,《大集經》中的賢護菩薩,以及《華嚴經》〈入法界品〉中的慈行童女、具足、優婆夷、明智居士……等,都是其中顯例。

(4)由於菩薩道的實踐,重視行為動機(慈悲利生)更甚於形式,因此,其救度眾生的方式是靈活而不拘常格的。《法華經》中的妙音菩薩與觀世音菩薩都強調可以現種種不同的變化身去救度眾生。《法華經》卷七︰

(1)「(妙音)菩薩現種種身,處處為眾生說是(法華)經典。(中略)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現宰官身,(中略)應以菩薩形得度者,即現菩薩形而為說法……。」(〈妙音菩薩品〉)

(2)「應以居士身得度者,(觀世音菩薩)即現居士身而為說法。」(〈普門品〉)

這兩段經文的原意,雖然只是在彰顯兩位菩薩弘法度生的方便善巧,但是對佛教徒而言,這種方便善巧與不必為出家形式所限的風格,也可能成為一種典範。對於一般凡夫菩薩所可能給予的暗示作用,也是可以想見的。這種風格應該也可以視為大乘佛法的一項特質吧!

(5)在家佛徒在行菩薩道時,雖然身處世俗家庭,但對世俗的欲樂絕不能染著,對於世俗的一切價值要有真實的厭離感。關於這一點,除了前引的《華嚴經》〈十迴向品〉之外,在《大寶積經》〈郁伽長者會〉也有詳細的說明。

(6)在論及出家眾與在家眾的關係時,一般大乘經典都認為在家眾應該尊敬出家眾。尊敬的對象不只是實踐菩薩道的出家菩薩,而且也包含聲聞比丘,甚至於也包含破戒的出家人。

〔參考資料〕 陳垣《清初僧諍記》;藍吉富〈現代中國佛教的反傳統傾向〉(《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第一章);牧田諦亮《中國近世佛教史研究》;禿氏祐祥《居士佛教について》;小川貫弌《居士佛教の近世的發展》;吉川幸次郎《居士として錢牧齋》。


李炳南

台灣佛教界之知名居士。山東濟南人。名艷,字炳南,號雪廬。嘗任中華民國至聖先師奉祀官府主任祕書。

氏於二十五歲左右,任職法政界。三十七歲左右,任山東莒縣監獄典獄長。任內嘗研究印光之著作,心儀景仰而皈依為師。四十二歲出任至聖先師奉祀官府,隨後與政府播遷來台。以行醫之便,隨緣濟渡,廣結善緣。後,在台中成立佛教蓮社,又創辦《菩提樹》雜誌、慈光圖書館、慈光育幼院、菩提醫院、菩提仁愛之家、內典研究班、明倫講座等,對台灣中部之佛法傳播,有相當大的影響力。此外,又倡辦大專學生佛學研習班,對大專青年的學佛,也有推展之功。

氏早年深受儒家傳統文化之薰陶,工詩擅文,崇禮尚義;中年時,從真空、客觀同參八年。復於四川學密,如法持咒八年。至皈依淨土之後,專修淨業。氏之終生思想以儒家為本,糅合佛門內典為行持。嘗自謂︰「白衣學佛,不離世法,必須敦倫盡分;處世不忘菩提,要在行解相應。」1986年辭世,享年九十八。著有《佛學問答》、《阿彌陀經義蘊》、《內經選要表解》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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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行事鈔撰述年代

子題:終南苧麻蘭若、苧麻蘭若

行事鈔‧批文:「余於唐武德九年六月內,爾時搜揚僧伍,無傷俗譽。且閉戶依所學撰次。但意在行用,直筆書通;不事虯文,故言多蹇陋。想有識通士,知余記志焉(知余志焉)。」資持記釋云:「第三,批文,為三,初年月等,記其時也。且閉戶者,即終南苧麻蘭若,此記處也。但下,即彰述作之本。祖師降生於隋世,弘化於唐朝。高祖神堯皇帝受隋恭禪位,始號唐國,改云武德。九年六月,絕筆時也。爾前太史傅奕,黨助道宗,誣謗釋氏,奏請沙汰,高祖依之,於是抱道碩德,遁於巖野。故祖師隱於終南苧麻蘭若,首撰此鈔。至九年,太宗復興吾教,搜揚有德,祖師是輔相之子,道德著聞,皆被搜選,故云爾時等。俗譽,此謂俗中聲譽,無所傷也。言閉戶者,明避難也。依所學者,彰有承也。但下二句,述本志也。直筆書者,不演義章,刪除異論,離諸曲碎故。不下二句,示謙損也。龍身有文彩者,謂之虯。語澀故蹇,文鄙則陋。想下二句,囑審悉。有識謂智高,通士謂鑒遠。文多記字,疑是傳錯。」(事鈔記卷四二‧四五‧二)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切諸行皆是無常

瑜伽四十六卷一頁云:云何菩薩等隨觀察一切諸行皆是無常?謂諸菩薩,觀一切行言說自性,於一切時,常無所有。如是諸行,常不可得,故名無常。又即觀彼離言說事,由不了知彼真實故:無知為因,生滅可得。如是諸行離言自性,有生有滅,故名無常。又諸菩薩,觀過去行,已生已滅。由彼諸行,無因可得,亦無自性;是故觀彼因性、自性,皆無所有。觀現在行,已生未滅。由彼諸行,因不可得。已與果故。自性可得。猶未滅故。是故觀彼自性是有,而無有因。觀未來行,未生未滅。由彼諸行,有因可得。未與果故。無有自性。猶未生故。是故觀彼唯有因性,而無自性。菩薩如是見三世中分段諸行相續轉已;等隨觀見一一剎那,有為諸行,皆有三種有為之相。於剎那後,復有第四有為之相。即於此中,前剎那行自性滅壞無間,非先諸行剎那自性生起;正觀為生。諸行生已;即時未壞;正觀為住。此已生行,望前已滅諸行剎那,自性別異;正觀為老。從此諸行生剎那後,即此已生諸行剎那自性滅壞;正觀為滅。菩薩觀此已生剎那諸行自性,即是生住老之自性。不見生等,別有自性。如實觀見生剎那後,即此生等諸行剎那自性滅壞,無別有性。如是四種有為之相,總攝諸行。以要言之,二分所顯。一者、有分所顯,二者、無分所顯。此中世尊,依於有分,建立一種有為之相。依於無分,建立第二有為之相。住異二種,俱是諸行有分所顯;建立第三有為之相。此中菩薩,觀一切時,唯有諸行;除此,更無生住老滅,恆有實物,自性成就。何以故?諸行生時,唯即如是諸行可得;無別有餘生住老滅。如是諸行住老滅時,唯即如是諸行可得;無別有餘生住老滅。又諸菩薩,以理推求,生等實物,亦不可得。如是推求不可得者:謂若離彼色等諸行,別有生法;是即應如色等諸行,自體有生;如是此生,亦應有生。如是即應有二種生。一者、行生,二者、生生。如是行生,與彼生生,為一?為異?若言一者;計生實有,即為唐捐。言別有生,是實物有;不應道理。若言異者;如是即應非行生生。是行生生,不應道理。如說生相,如是廣說住老滅相,當知亦爾。謂若滅法,別有自性,是實成就;即應此滅,有生有滅。若滅生時;一切諸行,皆應同滅。如是即應少用功力,如入滅定,諸心心所,一切皆滅。若滅滅時;一切諸行,雖皆已滅;復應還生。以滅無故。是故言滅有生有滅,不應道理。又善男子,或善女人,於一切時恆有實物自性成就,觀為假有;而能修厭離欲解脫;不應道理。與此相違,是應道理。由此行相,是諸菩薩,如實了知一切諸行皆是無常。


二種論

瑜伽八十八卷二十六頁云:復次有二種論。何等為二?一、有我論,二、無我論。無我論有力;有我論無力。有我論者,常為無我論者所伏;唯除論者,其力羸劣。云何名為有我論者?謂如有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於色等行,建立為我。謂我有行。行是我所。我在行中,不流不散;遍隨支節,無所不至。是故色等諸行性我,依諸行田,生福非福;因茲領受愛不愛果。譬如農夫,依止良田,營事農業,及與種植藥草叢林。是名我論。云何名為無我論者?謂有二種。一、破我論,二、立無我。破我論者:若計實我,能有作用,於愛非愛諸果業中,得自在者;此我恒時欣樂厭苦,是故此我,唯應生福,不生非福,又我作用,常現在前。內外諸行,若變異時;不應發生愁憂悲歎。又我是常。以覺為先,凡所生起,常應隨轉,無有變易。然不可得。如是名為破有我論。立無我者:以一切行,從眾緣生。若遇福緣;福便生起。與此相違,生起非福。由此為緣,能招一切愛非愛果。依眾緣故;皆是無常。唯於如是因果所攝諸行流轉,假立我等。若依勝義,一切諸法,皆無我等。如是名為立無我論。


十行觀察苦諦能隨悟入苦諦四行

瑜伽三十四卷一頁云:由十種行,觀察苦諦,能隨悟入苦諦四行。何等為十?一、變異行。二、滅壞行。三、別離行。四、法性行。五、合會行。六、結縛行。七、不可愛行。八、不安隱行。九、無所得行。十、不自在行。如是十行,依證成道理,能正觀察。如彼卷一頁至十五頁廣釋。又云:如是行者,以其十行,攝於四行。復以四行,了苦諦相。謂無常行,五行所攝。一、變異行。二、滅壞行。三、別離行。四、法性行。五、合會行。苦行、三行所攝。一、結縛行。二、不可愛行。三、不安隱行。空行、一行所攝。謂無所得行。無我行,一行所攝。謂不自在行。彼由十行,悟入四行。


三種言依

大毗婆沙論十五卷九頁云:如契經說:有三種言依。無第四、第五。云何為三?謂依過去,說曾諸法;依未來說當諸法;依現在說今諸法。問:言依、以何為自性?答:品類足說:言依、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所攝。問:言、即是語;彼依、是名。但應一界一處一蘊所攝。何故言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所攝耶?答:彼論應說言依一界一處一蘊所攝;而言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所攝者:依展轉因,故作是說。謂語依名轉,名依義轉。義是言展轉依。義中具有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故;說者聽者,皆為於義。是故彼論,依展轉因,說言依自性。有說:言依是名,及所說義。是故具有十八界等。以言依名及義轉故。問:何故但依三世法說,三言依;不依無為法,說言依耶?答:亦應說無為法是言依,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有說:無為攝在現在品中。以現在法得無為故。有說:言多分依有為法轉;故無為法不說言依。有說:為止有情增上愚故,說三言依。於有為法,所起無明,多增上故。有說:有情多於三世猶豫,故佛為說三種言依。有說:為止外道執有我故;說三言依。謂外道言:若無我者;我言何依。故佛為說三種言依。我言但依三世起故。有說:為止撥無去來二世,并止現在是無為執,說三言依。依是有體有用法故。無、必無體,無為,無用;故非言依。有說:有為法麤,多信是有;易起言說,故立言依。無為法細,少信是有;難起言說,故非言依。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有為、無為、分為二聚。若彼聚中,三事可得;謂語、名、義,立為言依。無為聚中,雖得有義;而無餘二。故非言依。大德說曰:若法、有用,取果、與果;可立言依。無為、無用;是故不說。脅尊者言:有為諸法,與言可有俱時轉義;故立言依。無為、不然。是故不說。問:若依過去說未來現在法,依未來說過去現在法,依現在說過去未來法;彼是何等言依攝耶?有作是說:彼不攝在三言依中。復有說者,若依過去說未來現在;即攝在過去中。乃至若依現在說過去未來;即攝在現在中。有餘師說:若依過去,說未來現在;未來者,攝在未來;現在者,攝在現在。乃至若依現在,說過去未來;過去者,攝在過去;未來者,攝在未來。前說言依,義為體故。問:若於一時,頓說二世,或復三世;何言依攝?有作是說:彼不攝在三言依中。復有說者,隨能顯名,在何世攝;即說攝在彼世言依。有餘師說:隨所顯義,在何世攝;即說攝在彼世言依。前說言依,義為體故。

二解 集異門論三卷十四頁云:三言依者:謂過去言依,未來言依,現在言依。過去言依者:云何過去?云何言?云何依?而說過去言依耶?答:諸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已聚集,已出現,落謝過去,盡滅離變,過去性,過去類,過去世攝;是謂過去。即依如是過去諸行,所起語言唱詞評論呼召宣說顯示教誨語路語音語業語表,是謂言。即前所說過去諸行,亦名為依。是言因、本、眼、路、緣起,無間引發,能作生緣集等起故。依過去行,起諸言說:故過去諸行,名過去言依。未來言依者:云何未來?云何言?云何依?而說未來言依耶?答:諸行未已起,未已等起,未已生,未已等生,未已轉,未已現轉,未聚集,未出現,未來性,未來類,未來世攝;是謂未來。即依如是未來諸行所起語言唱詞評論呼召宣說顯示教誨語路語音語業語表,是謂言。即前所說未來諸行,亦名為依。是言因、本、眼、路、緣起,無間引發,能作生緣集等起故。依未來行,起論言說;故未來諸行,名未來言依。現在言依者:云何現在?云何言?云何依?而說現在言依耶?答:諸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聚集出現,住、未已謝,未已盡滅,未已離變,和合現前,現在性,現在類,現在世攝;是謂現在。即依如是現在諸行,所起語言唱詞評論呼召宣說顯示教誨語路語音語業語表,是謂言。即前所說現在諸行,亦名為依。是言因、本、眼、路、緣起,無間引發,能作生緣集等起故。依現在行,起諸言說;故現在諸行,名現在言依。


三黑闇身

集異門論四卷十五頁云:三黑闇身者:一、過去黑闇身。二、未來黑闇身。三、現在黑闇身。過去黑闇身者:云何過去,云何黑闇,云何身,而說過去黑闇身耶?答:過去者:謂諸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已聚集,已出現,落謝過去,盡滅,離變,過去性,過去類,過去世攝;是謂過去。黑闇者:謂於過去行,發起種種求解異慧。廣說乃至疑猶豫箭。是謂黑闇。身者:有說、與疑相應無明名身。於此義中,即疑名身。所以者何?黑、謂無智。由黑故闇。說名黑闇。此即是疑。即此黑闇,說名為身,故名過去黑闇身。未來黑闇身者:云何未來,云何黑闇,云何身,而說未來黑闇身耶?答:未來者:謂諸行未已起,未已等起,未已生,未已等生,未已轉,未已現轉,未聚集,未出現,未來性,未來類,未來世攝;是謂未來。黑闇者:謂於未來行,發起種種求解異慧;廣說乃至疑猶豫箭。是謂黑闇。身者:有說,與疑相應無明名身。於此義中,即疑名身。所以者何?黑、謂無智。由黑故闇,說名黑闇。此即是疑。即此黑闇,說名為身,故名未來黑闇身。現在黑闇身者:云何現在,云何黑闇,云何身,而說現在黑闇身耶?答:現在者:謂諸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聚集出現,住,未已謝,未已盡滅,未已離變,和合現前,現在性,現在類,現在世攝;是謂現在。黑闇者:謂於現在行,發起種種求解異慧;廣說乃至疑猶豫箭。是謂黑闇。身者:有說、與疑相應無明名身。於此義中,即疑名身。所以者何?黑名無智,由黑故闇,說名黑闇。此即是疑。即此黑闇,說名為身,故名現在黑闇身。


五蓋

瑜伽十一卷三頁云:復次於諸靜慮等至障中,略有五蓋。將證彼時,能為障礙。何等為五?一、貪欲蓋,二、瞋恚蓋,三、惛沈睡眠蓋,四、掉舉惡作蓋,五、疑蓋。貪欲者:謂於妙五欲,隨逐淨相,欲見,欲聞,乃至欲觸。或隨憶念先所領受,尋伺追戀。瞋恚者:謂或因同梵行等,舉其所犯,或因憶念昔所曾經不饒益事,瞋恚之相,心生恚怒。或欲當作不饒益事;於當所為瞋恚之相,多隨尋伺,心生恚怒。惛沈者:謂或因毀壞淨尸羅等隨一善行,不守根門,食不知量,不勤精進減省睡眠,不正知住,而有所作,於所修斷,不勤加行,隨順生起一切煩惱,身心惛昧無堪任性。睡眠者:謂心極昧略。又順生煩惱,壞斷加行,是惛沈性。心極昧略,是睡眠性。是故此二,合說一蓋。又惛昧無堪任性,名惛沈。惛昧心極略性,名睡眠。由此惛沈生諸煩惱隨煩惱時,無餘近緣如睡眠者。諸餘煩惱及隨煩惱,或應可生,或應不生。若生惛昧;睡眠必定皆起。掉舉者:謂因親屬尋思,國土尋思,不死尋思,或隨憶念昔所經歷戲笑歡娛所行之事,心生諠動騰躍之性。惡作者:謂因尋思親屬等故;心生追悔:謂我何緣離別親屬。何緣不往如是國土。何緣棄捨如是國土,來到於此,食如是食,飲如是飲,唯得如是衣服臥具病緣醫藥資身眾具。我本何緣少小出家;何不且待至年衰老。或因追念昔所曾經戲笑等事,便生悔恨。謂我何緣於應受用戲樂嚴具朋遊等時,違背宗親朋友等意,令其悲戀,涕淚盈目,而強出家。由如是等種種因緣,生憂戀心,惡作追悔。由前掉舉,與此惡作,處所等故;合說一蓋。又於應作不應作事,隨其所應,或已曾作,或未曾作,心生追悔。云何我昔應作,不作;非作,反作。除先追悔所生惡作,此惡作纏,猶未能捨;次後復生相續不斷憂戀之心,惡作追悔。此又一種惡作差別,次前所生非處惡作,及後惡作,雖與掉舉,處所不等;然如彼相,騰躍諠動,今此亦是憂戀之相。是故與彼,雜說一蓋。疑者:謂於師、於法、於學、於誨、及於證中,生惑生疑。由心如是懷疑惑故;不能趣入勇猛方便正斷寂靜。又於去來今及苦等諦,生惑生疑。心懷二分,迷之不了,猶豫猜度。

二解 瑜伽十四卷十四頁云:又有五法,令修行者、先毀淨戒多聞,後虧止觀善軛。謂於諸欲中,心生愛染。於能覺發憶念教授教誡者所,心生瞋恚。未受尸羅,令其不受。雖先受得;後令棄捨,或使穿穴。耽著惛睡,恆不寂靜。染污追悔,常懷疑惑。於所聞法,不能領受。雖初領受;尋即忘失。雖不忘失;不證決定。

三解 瑜伽八十九卷十二頁云:復次違背五處,當知建立五蓋差別。一、為在家諸欲境界所漂淪故,違背聖教;立貪欲蓋。二、不堪忍諸同法者,呵諫驅擯教誡等故,違背所有可愛樂法;立瞋恚蓋。三、由違背奢摩他故,立惛沈睡眠蓋。四、由違背毘缽舍那故,立掉舉惡作蓋。五、由違背於法議論,無倒決擇審察諸法大師聖教,涅槃勝解故;建立疑蓋。

四解 如離惡不善法中說。

五解 俱舍論二十一卷八頁云:今次應辯蓋相云何?頌曰:蓋五唯在欲。食治用同故。雖二立一蓋;障蘊故唯五。論曰:佛於經中,說蓋有五。一、欲貪蓋。二、瞋恚蓋。三、惛眠蓋。四、掉悔蓋。五、疑蓋。此中所說惛掉及疑,為如欲貪瞋恚眠悔唯在欲界?通三界耶?應知此三,亦唯在欲。以契經說:如是五種,純是圓滿不善聚故。色無色界,無有不善。然此五種,純不善故;唯在欲界。非色無色。何故惛眠掉悔二蓋,各有二體;合立一耶?食治用同,故合立一。食、謂所食。亦名資糧。治、謂能治。亦名非食。用、謂事用。亦名功能。由此經中,作如是說:惛、眠、雖二;食非食同。何等名為惛眠蓋食?謂五種法。一、[夢-夕+登]瞢。二、不樂。三、頻申。四、食不平性。五、心昧劣性。何等名為此蓋非食?謂光明想。如是二種,事用亦同。謂俱能令心性沈昧。掉、悔、雖二;食非食同。何等名為掉悔蓋食?謂四種法。一、親裡尋。二、國土尋。三、不知尋。四、隨念昔種種所更戲笑歡娛承奉等事。何等名為此蓋非食?謂奢摩他。如是二種,事用亦同。謂俱能令心不寂靜。由此說食治用同故;惛眠,掉悔,二合為一。諸煩惱等,皆有蓋義;何故如來唯說此五?唯此於五蘊能為勝障故。謂貪恚蓋,能障戒蘊。惛沈睡眠,能障慧蘊。掉舉惡作,能障定蘊。定慧無故;於四諦疑。疑故;能令乃至解脫,解脫智見,皆不得起。故唯此五,建立為蓋。若作如是解釋經意;掉悔理應惛眠前說。以必依定,方有慧生;定障亦應先慧障故。依如是理,有餘師言:此五蓋中,惛眠掉悔,如次能障定蘊慧蘊。由此契經,作如是說:修等持者,怖畏惛眠;修擇法者,怖畏掉悔。有餘別說唯立五因。彼說云何?謂在行位、先於色等種種境中,取可愛憎二種相故;後在住位,由先為因,便起欲貪瞋恚二蓋。此二能障將入定心。由此後時正入定位,於止及觀,不能正習。由此便起惛眠掉悔,如其次第,障奢摩他,毘缽舍那,令不得起。由此於後出定位中,思擇法時,疑復為障。故建立蓋,唯有此五。

六解 大毗婆沙論四十八卷九頁云:有五蓋。謂貪欲蓋,瞋恚蓋,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問:此五蓋,以何為自性?答:以欲界三十事為自性。謂貪欲,瞋恚,各欲界五部,為十事。惛沈,掉舉,各三界五部,通不善無記,唯不善者立蓋,為十事。睡眠、唯欲界五部,通善不善無記,唯不善者立蓋,為五事。惡作、唯欲界修所斷,通善不善,唯不善者立蓋,為一事。疑、通三界四部,通不善無記,唯不善者立蓋,為四事。由此五蓋,以欲界三十事為自性。問:蓋有何相?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自性即相,相即自性。以一切法,自性與相,不相離故。復次耽求諸欲,是貪欲相。憎恚有情,是瞋恚相。身心沈沒,是惛沈相。身心躁動,是掉舉相。令心昧略,是睡眠相。令心變悔,是惡作相。令心行相猶豫不決,是疑相。已說蓋自性及相;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蓋?蓋、是何義?答:障義,覆義,破義,壞義,墮義,臥義,是蓋義。此中障義是蓋義者:謂障聖道、及障聖道加行善根,故名為蓋。覆義乃至臥義是蓋義者:如契經說:有五大樹,種子雖小;而枝體大。覆餘小樹,令枝體等,破壞墮臥,不生花果。云何為五?一名建折那,二名劫臂怛羅,三名阿濕縛健陀,四名鄔曇跋羅,五名諾瞿陀。如是有情,欲界心樹,為此五蓋之所覆故;破、壞、墮、臥,不能生長七覺支花,四沙門果。故覆等義,是蓋義。如彼卷九頁至十八頁廣說。

七解 集異門論十二卷一頁云:五蓋者:一、貪欲蓋。二、瞋恚蓋。三、惛沈睡眠蓋。四、掉舉惡作蓋。五、疑蓋。貪欲蓋者:云何貪欲?答:於諸欲境,諸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樂,迷悶耽嗜,遍耽嗜,內縛希求,耽湎苦集,貪類貪生;是名貪欲。云何貪欲蓋?答:由此貪欲,障心蔽心鎮心隱心蓋心覆心纏心裹心,故名貪欲蓋。瞋恚蓋者:云何瞋恚?答:於諸有情,欲為損害,內懷栽蘗,欲為擾惱,已瞋當瞋現瞋,樂為過患,極為過患,意極憤恚,於諸有情,各相違戾,欲為過患,已為過患,當為過患,現為過患;是名瞋恚。云何瞋恚蓋?答:由此瞋恚,障心,蔽心,鎮心,隱心,蓋心,覆心,纏心,裹心;故名瞋恚蓋。惛沈睡眠蓋者:云何惛沈?答:所有身重性,心重性,身不調柔性,心不調柔性,身惛沈,心惛沈,[夢-夕+登]瞢憒悶,是名惛沈。云何睡眠?答:染污心中所有眠夢,不能任持,心昧略性;是名睡眠。云何惛沈睡眠蓋?答:由此惛沈睡眠,障心蔽心鎮心隱心蓋心覆心纏心裹心;故名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者:云何掉舉?答:諸有令心不寂不靜,掉舉等掉舉,心掉舉性,是名掉舉。云何惡作?答:染污心中所有令心變悔惡作惡作性,是名惡作。云何掉舉惡作蓋?答:由此掉舉惡作,障心蔽心鎮心隱心蓋心覆心纏心裹心;故名掉舉惡作蓋。疑蓋者:云何疑?答:於佛法僧及苦集滅道,生起疑惑,二分二路,躊躇,猶豫,猶豫箭,不悅,不悅行,不決度,不悟入,非已一趣,非當一趣,非現一趣;是名疑。云何疑蓋?答:由此疑故,障心蔽心鎮心隱心蓋心覆心纏心裹心;故名疑蓋。

八解 入阿毗達磨論下一頁云:蓋有五種。謂貪欲蓋,瞋恚蓋,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欲界五部貪,名初蓋。五部瞋,名第二蓋。欲界惛沈及不善睡眠,名第三蓋。欲界掉舉及不善惡作,名第四蓋。欲界四部疑,名第五蓋。覆障聖道及離欲染,并此二種加行善根;故名為蓋。


心解脫貪瞋癡

大毗婆沙論二十七卷十四頁云:如世尊說:心解脫貪瞋癡。何等心得解脫?有貪瞋癡心耶?離貪瞋癡心耶?答:離貪瞋癡心得解脫。問:離貪瞋癡心,本來解脫;何故復說得解脫耶?答:雖約煩惱,本來解脫;而依行世及在相續,今得解脫。謂若身中、煩惱未斷,心未行世,不在相續;以心不能自在行世,在相續故;不名解脫。若自身中、諸煩惱斷;爾時此心,自在行世,在相續故;名得解脫。有作是說:貪瞋癡相應心得解脫。問:誰作是說?答:分別論者。彼說染污不染污心,其體無異。謂若相應煩惱未斷,名染污心。若時相應煩惱已斷;名不染心。如銅器等,未除垢時,名有垢器等。若除垢已;名無垢器等。心亦如是。彼不應作是說。若作是說;理應違拒。所以者何?非此心與貪瞋癡相合相應相雜,而貪瞋癡未斷,心不解脫;貪瞋癡斷,心便解脫。此中意說心與煩惱若相應者;無解脫義。同對治故。若未斷時,以未斷故,不名解脫。若被斷已,俱不成就,不名解脫。相應諸法,不可令其遠離伴性;尚不名斷;況名解脫。故解脫心,必無煩惱本相應義。為證此義復引契經,世尊亦說:苾芻當知、此日月輪,五翳所翳,。不明、不照、不廣、不淨。何等為五?一、雲。二、煙。三、塵。四、霧。五、曷邏呼阿素洛手。此中雲者:如盛夏時,有少雲起;須臾增長,遍覆虛空;障日月輪,俱令不現。煙者:如林野中,焚燒草木;率爾煙起,遍覆虛空;障日月輪,俱令不現。塵者:如亢旱時,大風旋擊;囂塵率起,遍覆虛空;障日月輪,俱令不現。霧者:如秋冬時,山河霧起。又聞外國雨初晴時,日照川原,地氣騰湧;雰霏布散,遍覆虛空;障日月輪,俱令不現。曷邏呼阿素洛手者:謂阿素洛與天鬥時,天用日月以為旗幟。由日月威,天常勝彼。時曷邏呼阿素洛常心忿日月,欲摧滅之。由諸有情業增上力,盡其智術,不能摧壞。遂以手障,令暫隱沒。如契經說:苾芻當知;無大身形端嚴殊妙如曷邏呼阿素洛者。此說變化。非謂實身。如日月輪,非與五翳相合相應相雜。彼翳未離,此日月輪,不明,不照,不廣,不淨。彼翳若離;此日月輪、明照廣淨。如是非此心與貪瞋癡相合相應相雜;而貪瞋癡未斷,心不解脫;貪瞋癡斷,心便解脫。此中意說:如日月輪,非與五翳從本已來,相應相雜;後時離彼,明照廣淨。心亦如是。非從無始與貪瞋癡相應相雜,後時離彼,名得解脫。是故要離貪瞋癡心,後彼斷時,名得解脫。其理決定。如彼廣說。


四種妄計我論

瑜伽八十七卷十頁云:復有四種妄計我論。一者、宣說諸行是我。二者、宣說我有諸行。三者、宣說諸行屬我。四者、宣說我在行中。


有我論者

瑜伽八十八卷二十六頁云:云何名為有我論者?謂如有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於色等行,建立為我。謂我有行。行是我所。我在行中,不流不散,遍隨支節,無所不至。是故色等諸行性我,依諸行田,生福非福;因茲領受愛不愛果。譬如農夫,依止良田,營事農業,及與種植藥草叢林。是名我論。


行蘊

如五蘊中說。

二解 如名色差別中說。

三解 五蘊論二頁云:云何行蘊謂除受想,諸餘心法、及心不相應行。

四解 廣五蘊論三頁云:云何行蘊?謂除受想,諸餘心法;及心不相應行。云何餘心法?謂與心相應諸行,觸,作意,思,欲,勝解,念,三摩地,慧,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貪,瞋,慢,無明,見,疑,無慚,無愧,昏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惡作,睡眠,尋,伺。是諸心法,五是遍行。此遍一切善不善無記心,故名遍行。五是別境。此五一一於差別境,展轉決定,性不相離。是中有一,必有一切。十一、為善。六、為煩惱。餘是隨煩惱四為不定。此不定四,非正隨煩惱。以通善及無記性故。觸等體性及業,應當解釋。

五解 俱舍論一卷十一頁云:除前及後色受想識,餘一切行,名為行蘊。然薄伽梵,於契經中,說六思身為行蘊者;由最勝故。所以者何?行、名造作。思是業性,造作義強;故為最勝。是故佛說:若能造作,有漏有為;名行取蘊。若不爾者;餘心所法,及不相應,非蘊攝故,應非苦集。則不可為應知應斷。如世尊說:若於一法未達未知;我說不能作苦邊際。未斷未滅,說亦如是。是故定應許除四蘊,餘有為行,皆行蘊攝。

六解 大毗婆沙論七十四卷九頁云:問:行蘊云何?答:契經說此是六思身。謂眼觸所生思,乃至意觸所生思。阿毗達磨說此行蘊,略有二種,謂相應行,不相應行。乃至廣說。問:世尊何故於相應不相應行蘊中,遍說思為行蘊;非餘行耶?答:思於施設行蘊法中,最為上首;思能導引攝養諸行;故佛偏說。如愛施設集諦法中,最為上首;愛能導引攝養諸集;故佛偏說。復次造作有為,故名為行。思是造性,餘法不爾;故佛偏說思為行蘊。又云:問:五蘊有為,皆應名行:何緣於一,獨立行名?答:如十八界,雖皆是法,而但於一立法界名。廣說乃至三寶三歸雖皆是法;而但立一法寶法歸。如是五蘊,雖皆是行;而但於一立行蘊名;亦無有過。復次行蘊有一名,餘蘊有二名。一名者:謂共名。謂五種蘊,皆是行故,二名者:謂共不共名。共名、如前。不共名者:謂餘四蘊,欲令易了,顯不共名。行蘊更無不共名故;但顯共名。故名行蘊,復次生一切行生相,唯在此蘊攝故,獨名行蘊。復次四有為相,是一切行印封標幟。簡別有為,異無為故;彼相唯在此蘊攝故;獨名行蘊。復次名句文身詮表顯示諸行性相作用差別,令易解了;彼三唯在此蘊攝故;獨名行蘊。復次覺一切行皆空非我空解脫門,此蘊攝故;獨名行蘊。問:能執諸行為我我所薩迦耶見,亦此蘊攝;如何此蘊不名我蘊?答:薩迦耶見,是虛妄執,不稱諸行實相而解;是故此蘊、不立我名。空解脫門、覺行實相,是故此蘊、依彼名行。復次分別諸行自相共相安立諸行自相共相,破自性愚及所緣愚,於一切行不增不減,如實解慧,唯此蘊攝。故名行蘊。餘蘊不爾,故別立名。復次此攝多行。故名行蘊。攝多行者:謂此蘊中,有相應、不相應行,有所依、無所依,有所緣、無所緣行,有行相、無行相行,有警覺、無警覺行。餘蘊不爾,故立別名。復次行、謂造作。有為法中能造作者,思最為勝。思但攝在此行蘊中;故此行蘊,獨名為行。

七解 法蘊足論九卷十二頁云:云何行蘊?謂行蘊有二種。一、心相應行蘊,二、心不相應行蘊。云何心相應行蘊?謂思、觸、作意、廣說乃至諸所有智、見、現觀。復有所餘如是類法,與心相應,是名心相應行蘊。云何心不相應行蘊?謂得、無想定、廣說乃至文身。復有所餘如是類法,不與心相應,是名心不相應行蘊。如是心相應行蘊,及心不相應行蘊,總名行蘊。

八解 集異門論十一卷二頁云:云何行蘊?答:諸所有行、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行蘊。諸所有行者:云何名為諸所有行?答:盡所有行蘊、略有二種。一、心相應行蘊,二、心不相應行蘊。云何心相應行蘊?答:思觸作意乃至諸所有現觀。復有此餘如是類法與心相應。如是名為心相應行蘊。云何心不相應行蘊?答:得無想定、乃至文身。復有此餘如是類法、與心不相應。如是名為心不相應行蘊。此中若心相應行蘊,如是名為諸所有行。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者:云何過去行?答:若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已聚集,已出現;落謝過去,盡滅離變;過去性,過去類,過去世攝;是名過去行。云何未來行?答:若行、未已起,未已等起;未已生,未已等生;未已轉,未已現轉;未聚集,未出現;未來性,未來類,未來世攝;是名未來行。云何現在行?答:若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聚集出現;住,未已謝,未已盡滅,未已離變,和合現前;現在性,現在類,現在世攝;是名現在行。若內若外者:云何內行?答:若行、在此相續,已得不失;是名內行。云何外行?答:若行、在此相續,或本未得,或得已失。若他相續。若非情數。是名外行。若麤若細者:云何施設麤行細行?答:觀待施設麤行細行。復如何等?答:若觀待無尋唯伺行;則有尋有伺行名麤。若觀待有尋有伺行;則無尋唯伺行名細。若觀待無尋無伺行;則無尋唯伺行名麤。若觀待無尋唯伺行;則無尋無伺行名細。若觀待色界行;則欲界行名麤。若觀待欲界行;則色界行名細。若觀待無色界行;則色界行名麤。若觀待色界行;則無色界行名細。若觀待不繫行;則無色界行名麤。若觀待無色界行;則不繫行名細。如是施設麤行細行。如是名為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者;云何施設劣行勝行?答:觀待施設劣行勝行。復如何等?答:若觀待有覆無記行,則不善行名劣。若觀待不善行;則有覆無記行名勝。若觀待無覆無記行;則有覆無記行名劣。若觀待有覆無記行;則無覆無記行名勝。若觀待有漏善行;則無覆無記行名劣。若觀待無覆無記行;則有漏善行名勝。若觀待無漏善行;則有漏善行名劣。若觀待有漏善行;則無漏善行名勝。若觀待色界行;則欲界行名劣,若觀待欲界行;則色界行名勝。若觀待無色界行;則色界行名劣。若觀待色界行;則無色界行名勝。若觀待不繫行;則無色界行名劣。若觀待無色界行;則不繫行名勝。如是施設劣行勝行。如是名為若劣若勝。若遠若近者:云何遠行?答:過去未來行。云何近行?答:現在行。復次云何遠行?答:若行過去,非無間滅;若行未來,非現前起;是名遠行。云何近行?答:現在行。復次云何遠行?答:若行過去,非無間滅;若行未來,非現前起;是名遠行。云何近行?答:若行過去無間已滅。若行未來現前正起。是名近行。如是名為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者:云何一切略為一聚?答:推度思惟稱量觀察,集為一聚。是故名為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行蘊者:云何說名行蘊?答:於此行蘊,顯行顯蘊顯身顯聚。是故名為說名行蘊。

九解 品類足論二卷十四頁云:行蘊云何?此有二種。謂心相應行蘊,心不相應行蘊。心相應行蘊云何?謂心相應法。此復云何?謂思、觸、作意、欲、勝、解、念、定、慧、信、勤、尋、伺、放逸、不放逸、善根、不善根、無記根、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諸所有智、諸所有見、諸所有現觀。復有此餘如是類法,與心相應,總名心相應行蘊。心不相應行蘊云何?謂心不相應法。此復云何?謂得、無想定、滅定、無想事、命根、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復有此餘如是類法,與心不相應,總名心不相應行蘊。如是二種、合名行蘊。


戒律儀有三種觀清淨因相

瑜伽二十二卷十四頁云:又戒律儀有三種觀清淨因相。何等為三?一、觀身業,二、觀語業,三、觀意業。云何觀察如是諸業、令戒律儀、皆得清淨?謂希當造及欲正造身作業時,如是觀察:我此身業,為能自損,及以損他,是不善性,能生眾苦,招苦異熟?為不自損,亦不損他,是其善性,能生諸樂,招樂異熟?如是觀已;若自了知我此身業、自損損他,是不善性,能生眾苦,招苦異熟;即於此業,攝歛不作,亦不與便。若自了知我此身業、不損自他,是其善性,餘如前說。即於此業而不攝歛,造作與便。復於過去已造身業,亦數觀察:我此身業、為能自損?餘如前說。如是觀已;若自了知我此身業自損損他;餘如前說。便於有智同梵行所,如實發露,如法悔除。若自了知我此身業、不損自他;餘如前說。便生歡喜,晝夜安住,多隨修學。如是彼於去來今世所造身業,能善觀察,能善清淨。如於身業,於其語業、當知亦爾。由過去行為緣生意,由未來行為緣生意,由現在行為緣生意,即於此意,數數觀察;我此意業,為能自損?餘如前說。如是觀已;若自了知,我此意業,是其黑品;即於此業,攝歛不起,不與其便。若自了知,我此意業,是其白品;即於此業,而不攝歛,發起與便。如是於彼去來今世所起意業,能善觀察,能善清淨。所以者何?去來今世所有沙門若婆羅門,於身語意三種業中,或已觀察,或當觀察,或正觀察;或已清淨,或當清淨,或正清淨;或已多住,或當多住,或正多住;一切皆由如是觀察,如是清淨。


利益安樂差別

瑜伽八十二卷十六頁云:如是能令汝利益者,依增上戒說。如是能令汝安樂者,謂不依止弊苦艱難不自在行。如是能令汝利益安樂者,謂離欲者,增上心行,增上慧行。此行善故,名為利益。能饒益故,名為安樂。復次若於是處,世尊讚美杜多功德;是名利益。若於是處、世尊聽受百味飲食,百千衣服;是名安樂。若處、世尊製立三學;如是名為利益安樂。又說:如來於諸法中,以彼彼慧,善觀察者,若為利益,若為安樂,若為利益安樂;依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說。


依內障

瑜伽二十五卷十頁云:云何名依內障?謂如有一、於其先世,不曾修福。不修福故;不能時時獲得隨順資生眾具。所謂衣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及餘什具。有猛利貪、及長時貪,有猛利瞋、及長時瞋,有猛利癡、及長時癡。或於先世積集造作多疾病業。由彼為因,多諸疾病。或由現在行不平等,由是因緣,風熱痰,數數發動。或有宿食、住在身中,或食麤重,多事多業,多有所作,多與眾會,樂著事業,樂著語言,樂著睡眠,樂著喧眾,樂相雜住,樂著戲論,樂自舉恃,掉亂放逸,居止非處。如是等類、應知一切名依內障。


現在行

瑜伽五十一卷十六頁云:現在行云何?謂相未滅沒,自性未捨。

二解 集異門論十一卷九頁云:云何現在行?答:若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聚集出現;住,未已謝,未已盡滅,未已離變,和合現前;現在性,現在類,現在世攝;是名現在行


現在言依

集异門論三卷十五頁云:現在言依者:云何現在,云何言,云何依,而說現在言依耶?答:諸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聚集出現;住未已謝未已盡滅,未已離變,和合現前;現在性,現在類,現在世攝;是謂現在。即依如是現在諸行、所起語言唱詞評論呼召宣說顯示教論語路語音語業語表;是謂言。即前所說現在諸行,亦名為依。是言因、本、眼、路、緣起;無間引發,能作生緣集等起故。依現在行,起諸言說;故現在諸行、名現在言依。


現在黑闇身

集異門四卷十六頁云:現在黑闇身者:云何現在、云何黑闇、云何身、而說現在黑闇身耶?答:現在者:謂諸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聚集出現;住,未已謝,未已盡滅,未已離變,和合現前;現在性,現在類,現在世攝;是謂現在。黑闇者:謂於現在行,發起種種求解異慧;廣說乃至疑猶豫箭。是謂黑闇。身者:有說:與疑相應無明名身。於此義中,即疑名身。所以者何?黑名無智。由黑故闇,說名黑闇。此即是疑。即此黑闇,說名為身,故名現在黑闇身。


堅力持性

瑜伽四十四卷十六頁云:云何菩薩堅力持性?當知此性,略有二種。一者、自性,二者、依處。言自性者,謂能禁制染汙心性,不隨煩惱自在行性。堪忍苦性,種種眾多猛利怖畏,雖現在前,而正加行,無傾動性。性勇相應,能正思擇;是故得成堅力持性。如是名為堅力持性自性。如是菩薩堅力持性,略說應知有五依處。一者、會遇生死輪轉種種大苦所化有情種種邪行。二者、為益諸有情故,誓受長時生死流轉。三者、遭遇異論朋黨諍競難詰,及處大眾,宣揚法義。四者、誓受一切菩薩所應學處。五者、聽聞廣大甚深難思議法。是名堅力持性依處。


無我行

瑜伽三十四卷十五頁云:復作是念:所有諸行,與其自相,及無常相,苦相,相應。彼亦一切,從緣生故;不得自在。不自在故;皆非是我。如是名為由不自在行,入無我行。


無明緣行與取緣有差別

大毗婆沙論二十四卷十七頁云:云何無明緣行?云何取緣有?答:無明緣行者,此顯示業,先餘生中,造作增長得;今有異熟,及已受異熟。取緣有者:此顯示業,現在生中,造作增長;得當有異熟。此顯示業者:今佛世尊,顯了開示已造今造一切不善善有漏業。先餘生中者:顯示此業,在先世餘眾同分中,已盡、已滅、已離、已變。造作增長者:顯示此業,發起圓滿,從煩惱生,能得果故。得今有異熟者:顯示此業,感得此生諸果異熟。及已受異熟者:顯示此業,已受前生諸異熟果所有前生造作增長善不善業、彼異熟果。若今熟若已熟者:當知皆在行支分中。現在生中者:顯示此業、唯在此生眾同分中,造作增長;非餘生中。得當有異熟者:顯示此業、得未來生諸果異熟,所有今生造作增長善不善業、彼異熟果。於此生中果未熟者:當知皆在有支分中。問:何故過去生所造業果異熟者,名行。現在生所造業於此生中果未熟者、名有耶?答:過去生所造業果已熟者,已衰朽,已受用,已與果,已辦事,無勢力,不能更引後有異熟;然已造作,已遷變故;說名為行。現在生所造業於此生中果未熟者,與彼相違,說名為有。有作是說:過去生所造業果已熟者,是故業故,說名為行。現在生所造業於此生中果未熟者,是新業故;說名為有。有餘師說:過去生所造業果已熟者,已與果故;說名為行。現在生所造業於此生中果未熟者,未與果故;說名為有。又云:無明緣行、取緣有、有何差別?答:無明緣行者:廣說如前。此業緣、世尊說一煩惱。謂無明。取緣有者:廣說如前。此業緣、世尊說一切煩惱。謂諸取。是謂差別。問:何故復作此論?答:前雖說所發業自性差別,謂前業在過去生,後業在現在生;前業已與果,後業未與果;前業是故,後業是新;而未說能發緣自性差別。今欲說之;故作此論。問:何故過去業緣,但說無明;現在業緣;說一切煩惱耶?答:造過去業時,於多種事,不現見故;不可知故;但說無明為緣。謂於界趣生洲分位依處加行等起相續所緣,皆不可知。界者、三界。不知過去、於何界造此業。趣者、五趣。不知過去於何趣造此業。生者、四生。不知過去於何生造此業。洲者、四洲。不知過去於何洲造此業。分位者、羯剌藍等十種分位。不知過去於何分位造此業。依處者、十善不善業道依處。不知過去於何依處造此業。加行者、有情數非有情數所起加行。不知過去由何加行造此業。等起者、貪瞋癡等。不知過去由何等起造此業。相續者、男女等。不知過去依何相續造此業。所緣者、過去未來現在、或色聲香味觸法。不知過去心緣何等造此業。雖不現見,亦不可知;而發業位、皆有無明。故總說彼無明為緣。造現在業時,於多種事,皆現見故;皆可知故;具說一切煩惱為緣。復次過去業、已衰朽,已受用,已與果,是故業,無勢用,不明了故;但說無明為緣。現在業、未衰朽,未受用,未與果,是新業,有勢用,極明了故;說一切煩惱為緣。復次過去業、微細難覺。若自若他、俱不現見。不知何等煩惱所發。然煩惱起、必有無明。是故但說無明為緣。現在業、麤顯易覺。若自若他、俱能現見,知是彼彼煩惱所發。故說一切煩惱為緣。復次過去業、性不猛利,其相暗昧,順無明故;但說無明為緣。現在業、性猛利,其相明顯,順諸取故;具說一切煩惱為緣。

二解 發智論一卷十四頁云:如世尊說:無明緣行、取緣有;云何無明緣行?云何取緣有?答:無明緣行者:此顯示業、先餘生中,造作增長,得今有異熟;及已受異熟。取緣有者:此顯示業、現在生中造作增長,得當有異熟。無明緣行、取緣有、何差別?答:無明緣行者:廣說如前。此業緣、世尊說一煩惱。謂無明。取緣有者:廣說如前。此業緣、世尊說一切煩惱。謂諸取。是謂差別。


善說法者與惡說法者宿住隨念染淨有別

瑜伽八十八卷八頁云:復次由三種相,善說法者、惡說法者、於等事中,宿住隨念,當知染淨,有其差別。何等為三?謂惡說法者、宿住隨念,於彼諸行自相共相,不如實知。便於諸行,或全計常,或一分常,或計非常,或計無因。善說法者、宿住隨念,如實知故;無邪分別。是名第一二念差別。又惡說法者、隨依何定發宿住念,不能如實了知是苦,便生愛味。由愛味故;於過去行,深生顧戀;於未來行,深生欣樂;於現在行,不能修行厭離欲滅。善說法者、當知一切與彼相違。是名第二二念差別。又惡說法者、如是邪行、四種雜染所雜染故;能感後有。何等名為四種雜染?一、業雜染。二、見我慢纏雜染。三、愛纏雜染。四、彼隨眠雜染。若諸新業、造作增長;若諸故業、數數觸已,而不變吐。是名業雜染。若於諸行,邪分別起薩迦耶見;於他有情,以諸沙門婆羅門等、與己校量;謂自為勝,或等,或劣。是名見我慢纏雜染。於內於外所起貪欲,於愛行中,應知其相。是名愛纏雜染。於相續中,見我慢愛,三品麤重,常是隨逐。是名彼隨眠雜染。如是四種,總攝為二。謂業、煩惱。煩惱復二。纏、及隨眠。於諸行中,先起邪執,後生貪著。由此二種增上力故;雖復有餘煩惱雜染;而但取此爾所煩惱。於諸行中,不校量他,自起邪執;說名為見。校量於他,說名我慢。如是邪執,是無明品。由此為先,發起貪著;名為愛品。由此二種根本煩惱、於生死中,流轉不絕。若善說法毘奈耶中正修行者、能斷如是四種雜染。於現法中、能般涅槃。又由此故;能住究竟圓滿涅槃。若不爾者;尚不能住彼分涅槃;何況究竟。是名第三二念差別。


智漸次

瑜伽八十五卷十頁云:云何智漸次?謂於諸行中、先起無常智。由思擇彼生滅道理故。次後於彼生相應行,觀為生法、老法、乃至憂苦熱惱等法。由是因緣,一切皆苦。此即依先無常智,生後苦智。又彼諸行、由是生法乃至是熱惱法故;即是死生緣起、展轉流轉、不得自在行相道理。故無有我。此則依先苦智,生後無我智。如是觀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是名智漸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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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輪相

以布施來說,施者受者和所施物,謂之三輪,在行施時,如果心中存有三輪相,便是有相三輪,不能算是真的布施波羅蜜行,若無此三輪相,所謂施恩不望報,那才是清淨的布施波羅蜜。


繁興永處那伽定

繁興就是繁雜多起的意思,永處猶言常在,那伽義譯為龍。吾人在行住坐臥的四威儀中,雖歷淨染多途而心源常在定中,就如龍之靜潛深淵,能現大變而不失定力,所以叫做龍定。


藥師瑠璃光佛

簡稱藥師佛,是東方淨瑠璃國的教主。此佛在行菩薩道時,曾發十二大願,其中第七願,願成佛時,若諸有情,眾病逼切,無救無歸,無醫無藥,無親無家,貧窮多苦,一聞其名號,眾病悉除,身心安樂,家屬資具,悉皆豐足乃至成佛,所以稱為藥師。又第二願,願成佛時,身如瑠璃,內外明徹,淨無瑕穢,光明廣大,過於日月,所以稱為瑠璃光。


運心供養

1.只在心中作供養的觀想,並不在行為上表現出來。2.供養時運心作觀。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ㄔㄨˋ, [動]

1.在行進中停止步伐。《說文解字.彳部》:「亍,步止也。」《文選.左思.魏都賦》:「矞雲翔龍,澤馬亍阜。」

2.小步行進。《字彙.二部》:「亍,小步也。」

[名]

右腳的步伐。明.張自烈《正字通.行部》:「左步為彳,右步為亍,合彳亍為行。」


保鏢

ㄅㄠˇ ㄅㄧㄠ, 1.古時稱專門以武技保護他人在行旅中財物、生命安全的行業。《老殘遊記.第七回》:「如京中保鏢的呢,無論十萬二十萬銀子,只須一兩個人便可保得。」也作「保鑣」。

2.私人僱用的護衛。也作「保鑣」。


班門弄斧

ㄅㄢ ㄇㄣˊ ㄋㄨㄥˋ ㄈㄨˇ
班,魯班,古代巧匠。班門弄斧指在巧匠魯班門前玩弄大斧。比喻在行家面前賣弄本事,不自量力。《三國演義.第一一三回》:「今搦吾鬥陣法,乃『班門弄斧』耳!」《幼學瓊林.卷三.人事類》:「班門弄斧,不知分量。」也作「弄斧班門」。


崩漏

ㄅㄥ ㄌㄡˋ
婦女不在行經期間,陰道大量或持續出血的情況稱為「崩漏」。也稱為「崩症」、「血崩」。


崩症

ㄅㄥ ㄓㄥˋ
婦女不在行經期間,陰道大量或持續出血。也稱為「崩漏」、「血崩」。


不是撐船手,休來弄竹竿

ㄅㄨˋ ㄕˋ ㄔㄥ ㄔㄨㄢˊ ㄕㄡˇ ㄒㄧㄡ ㄌㄞˊ ㄋㄨㄥˋ ㄓㄨˊ ㄍㄢ
(諺語)對自己不懂的事情,不要冒充在行。《官場現形記.第三二回》:「這個考語,還是請你堯翁代擬了罷。『不是撐船手,休來弄竹竿』,兄弟實實在在有點來不得了。」


不在行

ㄅㄨˋ ㄗㄞˋ ㄏㄤˊ
不內行。指對某種事物不熟悉、不瞭解。《儒林外史.第三六回》:「門生並不會作八股文章,……門生覺得自己時文到底不在行。」《文明小史.第五一回》:「他姨太太出身雖是大姐,梳辮子卻不在行。」也作「外行」。


破分

(二)ㄆㄛˋ ㄈㄣˋ
支付一份。《京本通俗小說.碾玉觀音》:「崔寧謝了恩,尋一塊一般的玉,碾一個鈴兒接住了,御前交納,破分請給養了崔寧,令只在行在居住。」


陪送

ㄆㄟˊ ㄙㄨㄥˋ, 1.女子出嫁時隨帶的妝奩或隨從的婢女。《紅樓夢.第六九回》:「鳳姐一面使人暗暗調唆張華,只叫他要原妻,這裡還有許多陪送外,還給他銀子安家過活。」也作「陪嫁」。

2.虧損。如:「他對生意不在行,不到半年本錢全陪送光了。」


沒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跑

ㄇㄟˊ ㄔ ㄍㄨㄛˋ ㄓㄨ ㄖㄡˋ ㄧㄝˇ ㄐㄧㄢˋ ㄍㄨㄛˋ ㄓㄨ ㄆㄠˇ
(諺語)比喻見識再少也會懂得一些。《紅樓夢.第一六回》:「你也太操心了,難道大爺比咱們還不會用人,偏你又怕他不在行了,誰都是在行的,孩子們已長的這麼大了,沒吃過豬肉,也看見過豬跑。」


門裡出身

ㄇㄣˊ ˙ㄌㄧ ㄔㄨ ㄕㄣ
從事本業,熟練在行。即學以致用。如:「談到做生意,他是門裡出身。」


縫縫連連

ㄈㄥˊ ㄈㄥˊ ㄌㄧㄢˊ ㄌㄧㄢˊ
縫紉修補。如:「拆拆洗洗、縫縫連連的工作,我都很在行。」


懂行

ㄉㄨㄥˇ ㄏㄤˊ
內行、在行。指清楚熟悉某一項事務。


踏小板凳兒糊險道神

ㄊㄚˋ ㄒㄧㄠˇ ㄅㄢˇ ㄉㄥˋㄦ ㄏㄨˊ ㄒㄧㄢˇ ㄉㄠˋ ㄕㄣˊ
(歇後語)還差一帽頭子。險道神即周禮之方相氏,為葬禮時走在行列之前的開路神君,形相高大。踏著小板凳兒來糊高大的險道神神象,依舊糊不到頭。後用以比喻不夠、不足。《金瓶梅.第三○回》:「若是八月裡孩兒,還有咱家些影兒。若是六月的,踏小板凳兒糊險道神,還差著一帽頭子哩!」


套種

ㄊㄠˋ ㄓㄨㄥˋ
農業上增加土地利用及產量的方法。在某一種作物生長期間,在行間另行播種其他作物,以充分利用地力與生長期,增加產量。也稱為「糊仔栽培」、「接替栽培」。


耐震

ㄋㄞˋ ㄓㄣˋ
能夠抵抗震動。如:「這種廠牌的車輛,在行經顛簸路面時十分耐震。」


內調

ㄋㄟˋ ㄉㄧㄠˋ, 1.公司和機關的人事由外部調到內部。如:「老王本來在行銷部門,四月分起內調到總公司。」

2.宮中樂師製作的曲調。明.陳繼儒《李公子傳》:「隔簾女伴,隱隱作樂,曲譜俱內調及公子新詩,人間無聞者。」


弄斧班門

ㄋㄨㄥˋ ㄈㄨˇ ㄅㄢ ㄇㄣˊ
班,魯班,古代巧匠。弄斧班門比喻在行家面前賣弄本領,不自量力。明.高濂《玉簪記.第一六齣》:「小生略記一二,弄斧班門,休笑,休笑。」《儒林外史.第二八回》:「先生大名,如雷灌耳。小弟獻醜,真是弄斧班門。」也作「班門弄斧」。


弄精細

ㄋㄨㄥˋ ㄐㄧㄥ ㄒㄧˋ, 1.拿手、在行。《西遊記.第二二回》:「水裡事,我又弄不得精細。」

2.眼光短淺。《西遊記.第二三回》:「你師父忒弄精細,在我家招了女婿,卻不強似做掛搭僧,往西蹡路?」


老在行

ㄌㄠˇ ㄗㄞˋ ㄏㄤˊ
內行。指很有經驗,對某方面有相當研究的人。《通俗常言疏證.年齒.老在行》引《桃花扇劇》:「說是舊院幾個老在行。」


老賊

ㄌㄠˇ ㄗㄟˊ, 1.對年老而德行不佳者的罵詞。如:「這老賊行將就木了,還耍盡手段害人。」《三國演義》第九三回:「安敢在行伍之前,妄稱天數耶!皓首匹夫!蒼髯老賊!」

2.對敵人或極討厭者的罵詞。如:「他發現自己權益受損,情急無心之下,罵了對方一聲老賊。」《薛仁貴征遼事略》:「程咬金見說大怒:『這老賊怎敢!』」《三國演義》第八回:「我今偷空而來,恐老賊見疑,必當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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