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 卷26 第105經 因品願經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有一比丘在遠離獨住,閑居靜處,宴坐思惟,心作是念:「世尊慰勞共我語言,為我說法,得具足戒而不廢禪,成就觀行於空靜。」於是,比丘作是念已,則於晡時從宴坐起,往詣佛所。

世尊遙見彼比丘來,因彼比丘故,告諸比丘:「汝等當願世尊慰勞共我語言,為我說法,得具足戒而不廢禪,成就觀行於空靜處。比丘!當願我有親族,令彼因我身壞命終,必昇善處,乃生天上;得具足戒而不廢禪,成就觀行於空靜[*]處。比丘!當願諸施我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令彼此施有大功德,有大光明,獲大果報;得具足戒而不廢禪,成就觀行於空靜[*]處。

「比丘!當願我能忍飢渴、寒熱、蚊虻、蠅蚤、風日所逼,惡聲、捶杖亦能忍之,身遇諸疾,極為苦痛,至命欲絕,諸不可樂,皆能堪耐;得具足戒而不廢禪,成就觀行於空靜[*]處。比丘!當願我堪耐不樂,若生不樂,心終不著;得具足戒而不廢禪,成就觀行於空靜[*]處。比丘!當願我堪耐恐怖,若生恐怖,心終不著;得具足戒而不廢禪,成就觀行於空靜[*]處。比丘!當願我若生三惡不善之念,欲念、恚念、害念,為此三惡不善之念,心終不著;得具足戒而不廢禪,成就觀行於空靜[*]處。

「比丘!當願我離欲、離惡不善之法,至得第四禪成就遊;得具足戒而不廢禪,成就觀行於空靜[*]處。比丘!當願我三結已盡,得須陀洹,不墮惡法,定趣正覺,極受七有,天上人間七往來已,便得苦邊;得具足戒而不廢禪,成就觀行於空靜[*]處。比丘!當願我三結已盡,婬、怒、癡薄,得一往來天上人間,一往來已,便得苦邊;得具足戒而不廢禪,成就觀行於空靜[*]處。比丘!當願我五下分結盡,生於彼間,便般涅槃,得不退法,不還此世;得具足戒而不廢禪,成就觀行於空靜[*]處。

「比丘!當願我息、解脫,離色得無色,如其像定,身作證成就遊,以慧而觀斷漏、知漏;得具足戒而不廢禪,成就觀行於空靜[*]處。比丘!當願我如意足、天耳智、他心智、宿命智、生死智,諸漏已盡而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於現法中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得具足戒而不廢禪,成就觀行於空靜[*]處。」

於是,彼比丘聞佛所說,善受善持,即從座起,稽首佛足,繞三匝而去。彼比丘受佛此教,閑居靜處,宴坐思惟,修行精勤,心無放逸。因閑居靜處,宴坐思惟,修行精勤,心無放逸故,若族姓子所為,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者,唯無上梵行訖,於現法中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彼尊者知法已,至得阿羅訶。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願經第九竟(八百六十五字)

[校勘]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明本無「第二小土城誦」六字。

「住」,大正藏原為「任」,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住」。

「靜」,宋、元二本作「靖」。[*]

「座」,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座」。

明本無「願經第九竟」五字。

宋、元、明三本無「八百六十五字」六字。

[註解]

成就觀行於空靜處:在空閑寂靜的地方達成觀慧、得到洞見。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具備觀住於空屋」。

三結:身見(執著於有恆常不變的自我)、戒取(執著於無益解脫的禁戒、禁忌)、疑(對於真理的懷疑猶豫;對佛法僧戒的疑惑)。斷除三結,即為初果聖者。

五下分結:身見(執著於有恆常不變的自我)、戒取(執著於無益解脫的禁戒、禁忌)、疑(對於真理的懷疑猶豫;對佛法僧戒的疑惑)、貪欲、瞋恚。斷除五下分結,即為第三果聖者。

他心智:知道他人心裡在想什麼的神通。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名為「願」經,可說佛陀教修行人應發什麼樣的願。

「得具足戒而不廢禪,成就觀行」即修行成就戒、定、慧三學,自然是修行人應該發的願。更進一步,為了利益他人,自己更應成就戒、定、慧三學,才能自覺覺他。


第105經的標點可好好研究一下,莊居士的標點有道理,看是否跟南傳經文比對以確認是否改標點,然後反映給CBETA:

比丘!當願:『我離欲、離惡不善之法,……至得第四禪成就遊。』得具足戒而不廢禪,成就觀行於空靜處。

[進階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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