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等趣四諦品第二十七第3經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阿那邠邸長者往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爾時,世尊問長者曰:「云何,長者!汝家中恒布施耶?」

長者白佛:「貧家恒行布施,又飲食麁弊,不與常同。」

世尊告曰:「若布施之時,若好、若醜,若多、若少,布施要件:用心、發願、信心然不用心意,復不發願,復無信心,由此行報,所生之處不得好食。意不貪樂,意亦復不樂著於好衣裳,亦復不樂著好田業,心亦不著五欲之中,正使有僕從奴婢,亦復不受其教。所以然者,正由其中不用心故,故受其報。若長者布施之時,若好、若醜,若多、若少,當至誠用心,勿有增損,廢後世橋梁。彼若所生之處,飲食自然,七財具足,心恒樂五欲之中,正使有奴婢使人恒受其教。所以然者,由於中發歡喜心故。

「長者當知,過去久遠有梵志名毘羅摩,饒財多寶,真珠、虎珀、硨璩、瑪瑙、水精、琉璃,好喜布施。爾時,布施之時,用八萬四千銀鉢盛滿碎金,復有八萬四千金鉢盛滿碎銀,作如是施。復以八萬四千金銀施。復以八萬四千牛,皆以金銀覆角,皆作如是布施。復以八萬四千玉女布施,衣裳自覆。復以八萬四千臥具,皆用氍氀文繡毾[登*毛]自覆。復以八萬四千衣裳布施。復以八萬四千龍象布施,皆用金銀挍飾。復以八萬四千匹馬布施,皆[*]用金銀鞍勒自副。復以八萬四千車布施,作如是大施。復以八萬四千房舍布施,於四城門中布施,須食與食,須衣與衣,衣被、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皆悉與之。

「長者當知,彼毘羅摩雖作是布施,不如作一房舍,持用布施招提僧,此福不可計量。正使彼作如是施,及作房舍持用施招提僧,不如受三自歸佛、法、聖眾,此福不可稱計。正使彼人作如是施,及作房舍,又受三自歸,雖有此福,猶不如受持五戒。正使彼人作如是施,及作房舍,受三自歸,受持五戒,雖有此福,故不如彈指之頃慈愍眾生,此福功德不可稱計。

「正使彼人作如是施,作僧房舍,受三自歸,奉持五戒,及彈指之頃慈愍眾生,雖有此福,故不如須臾之間,起於世間不可樂想此福功德不可稱量。然彼所作功德,我盡證明,作僧房舍,我亦知此福;受三自歸,我亦知此福;受持五戒,我亦知此福;彈指之頃慈愍眾生,我亦知此福;須臾之間,起於世間不可樂想,我亦知此福。

「爾時,彼婆羅門作如是大施者,豈是異人乎?莫作是觀也。所以然者,爾時施主者,即我身是也。長者當知,過去久遠所作功德,信心不斷,不起想。是故,長者!若欲布施之時,若多、若少,若好、若醜,歡喜惠施,勿起想著,手自布施,莫使他人,發願求報,後求受福,長者當獲無窮之福。如是,長者!當作是學。」

爾時,長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A. IX. 20. Velāma.,[Nos. 26(155), 7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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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那邠邸長者~Anāthapiṇḍ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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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聖】

  聖本無「若」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若」字,今依據聖本刪去。

〔好〕-【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好」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好」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若+(此)【宋】【元】【明】

  「若」,宋、元、明三本作「若此」。
  大正藏無「此」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廢=發【聖】

  「廢」,聖本作「發」。
  「發」,大正藏原為「廢」,今依據聖本改作「發」。

樂+(著)【宋】【元】【明】

  「樂」,宋、元、明三本作「樂著」。
  大正藏無「著」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恒受其教=受其教令【宋】【元】【明】

  「恒受其教」,宋、元、明三本作「受其教令」。
  「受其教令」,大正藏原為「恒受其教」,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受其教令」。

毘羅摩~Velāma.

  ???

硨璩瑪=車璩馬【聖】

  「硨璩瑪」,聖本作「車璩馬」。
  「車璩馬」,大正藏原為「硨璩瑪」,今依據聖本改作「車璩馬」。

璃=離【聖】

  「璃」,聖本作「離」。
  「離」,大正藏原為「璃」,今依據聖本改作「離」。

罐=灌【聖】

  「罐」,聖本作「灌」。
  「灌」,大正藏原為「罐」,今依據聖本改作「灌」。

毾=毾【聖】

  「毾」,聖本作「毾」。
  「毾」,大正藏原為「毾」,今依據聖本改作「毾」。

用=以【宋】*【元】*【明】*

  「用」,宋、元、明三本作「以」。
  「以」,大正藏原為「用」,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以」。

挍=文【聖】

  「挍」,聖本作「文」。
  「文」,大正藏原為「挍」,今依據聖本改作「文」。

副=覆【元】【明】

  「副」,元、明二本作「覆」。
  「覆」,大正藏原為「副」,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覆」。

飲=飯【聖】

  「飲」,聖本作「飯」。
  「飯」,大正藏原為「飲」,今依據聖本改作「飯」。

〔招提僧〕-【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招提僧」三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招提僧」三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布)+施【宋】【元】【明】

  「施」,宋、元、明三本作「布施」。
  大正藏無「布」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受〕-【聖】

  聖本無「受」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受」字,今依據聖本刪去。

計=量【宋】【元】【明】【聖】

  「計」,宋、元、明、聖四本作「量」。
  「量」,大正藏原為「計」,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量」。

此=其【宋】【元】【明】

  「此」,宋、元、明三本作「其」。
  「其」,大正藏原為「此」,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其」。

〔是〕-【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是」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是」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也〕-【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也」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也」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註解]

阿那邠邸:優婆塞名,是舍衛城的長者,波斯匿王的主藏吏。為城中富豪,秉性仁慈,因常幫助孤苦無依的人,人譽為「給孤獨」,音譯「阿那邠邸」,又譯為「須達多」。曾和波斯匿王長子祇陀太子共同捐獻園林給僧團,即祇樹給孤獨園。「邠」讀音同「賓」。

貧家:謙稱,類似於「寒舍」。

又飲食麁弊,不與常同:然而(所布施的)飲食粗糙,不像一般的水準。相當的《中阿含經》經文作「但為至麤,不能好也。糠飯麻羹,薑菜一片」,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但是粗敝的碎米飯和酸粥」。

意不貪樂:無法享受到快樂。

招提僧:遊化四方的僧人。

著:黏著;執著。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這本的記載,應是給孤獨長者在成為大施主之前發生的事。在本經發生的時間,給孤獨長者自謙只做上不了檯面的小布施,佛陀的回答則完全不談在物質上布施的多或少,而是強調布施的心態才重要。
  • 世尊說法,是因材施教的,經常是從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慢慢說起的,這可能就是一種法次法向。本經是對給孤獨長者說的,就鼓勵長者以布施的功德發願,則一定會受到善報。對照到第五經,世尊對彌勒菩薩這樣的大菩薩所說的布施,則是要無所執著,應無所住而行布施了。

世尊也經常告訴弟子,要求,就求解脫的果報,這種果報比較實在,因為布施之功德也可能只是單純的升天而已。(mage)

另外,《地藏菩薩本願經》當中也提到,當我們行善事時,若能將功德迴向給所有眾生,而不是只迴向給親人,則這樣的福報是「如是善事,但能迴向法界,是人功德,百千生中,受上妙樂」。(mage)

《地藏菩薩本願經》卷2〈10 校量布施功德緣品〉:「「復次,地藏!未來世中,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於佛法中,所種善根,或布施供養,或修補塔寺,或裝理經
典,乃至一毛一塵,一沙一渧。如是善事,但能迴向法界,是人功德,百千生中,
受上妙樂。如但迴向自家眷屬,或自身利益,如是之果,即三生受樂,捨一得萬報
。是故,地藏!布施因緣,其事如是。」」(CBETA, T13, no. 412, p. 787, a8-14)
「我今以此因緣故。說此八關齋法。當發誓願。無願不果。所以然者。若彼女人作是誓願。即於彼劫成其所願也。若長老比丘不發誓
 願者。終不成佛道。誓願之福不可稱記。得至甘露滅盡之處。」(CBETA, T02, no. 125, p. 758, c5-10)
  • 此經中表示若佈施時不用心、不發願、無信心,縱使有福報也無法好好享受。此段經文提到的「不著五欲」是業報,而不是修行。若佈施時用心、歡喜,後世則可享受得到布施的福報。
  • 佈施功德比一比。本經提到的功德由小而大依次為:

物質上的大施 < 作房舍,施給行腳僧 < 自己受三皈依 < 自己受五戒 < 對眾生彈指頃起慈心 < 須臾頃起「世間不可樂想」。

  • 《中阿含經》卷四十四〈根本分別品 2〉:「「我父都提大行布施,作大齋祠,身壞命終,生妙梵天。何因何緣,乃生於此下賤狗中?」世尊告曰:「汝父都提以此增上慢,是故生於下賤狗中。」(CBETA, T01, no. 26, p. 704, b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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