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三福之業。云何為三?施為福業,平等①為福業,思惟為福業。
「彼云何名施為福業?若有一人,開心布施沙門、婆羅門②、極貧窮者、孤獨者、無所趣向者,須食與食,須漿給漿,衣被、飯食、床臥之具、病瘦醫藥、香花、宿止,隨身所便,無所愛惜,ⓑ此名ⓒ曰施福之業。
「ⓓ云何名平等為福業?若有一人不殺、不盜,恒知慚愧,不興惡想。亦不盜竊,好惠施人,無貪悋心,語言和雅,不傷人心。亦不他ⓔ淫,自修梵行,己色自足③。亦不妄語,恒念至誠,不欺誑言,世人所敬,無有增損。亦不飲酒,恒知避亂。復以慈心遍滿一方,二方、三方、四方亦爾,八方、上下遍滿其中,無量無限,不可限,不可稱計。以此慈心普覆一切,令得安隱。復以悲、喜、護心,普滿一方,二方、三方、四方亦爾,八方、上下悉滿其中,無量無限,不可稱計。以此悲、喜、護心悉滿其中,是謂名為平等ⓕ為福ⓖ之業。
「彼ⓗ法云何名思惟為福業?於是,比丘!修行念覺意,依無欲、依無觀、依滅盡、依出要。修ⓘ法覺意,修念覺意,修猗覺意,修定覺意,修護覺意,ⓙ依無欲、依無觀、依滅盡、依出ⓚ要。是謂名為思惟為福ⓛ業。
「如是。比丘!有此三福之業。」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布施及平等, 慈心護思惟;
有此三處所, 智者所親近。
此間受其報, 天上亦復然;
緣有此三處, 生天必不疑。
「是故,諸比丘!當求方便,索此三處。如是,諸比丘!當作如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cf. A. IV. 32(gāth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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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名曰施福=是謂布施為福【宋】【元】【明】
「此名曰施福」,宋、元、明三本作「是謂布施為福」。 「是謂布施為福」,大正藏原為「此名曰施福」,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是謂布施為福」。
ⓒ 〔曰〕-【聖】
聖本無「曰」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曰」字,今依據聖本刪去。
ⓓ (彼)+云何【宋】【元】【明】
「云何」,宋、元、明三本作「彼云何」。 大正藏無「彼」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 淫=媱【宋】【元】【明】
「淫」,宋、元、明三本作「媱」。 「媱」,大正藏原為「淫」,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媱」。
ⓕ 〔為〕-【聖】
聖本無「為」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為」字,今依據聖本刪去。
ⓖ 〔之〕-【聖】
聖本無「之」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之」字,今依據聖本刪去。
ⓗ 〔法〕-【明】
明本無「法」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法」字,今依據明本刪去。
ⓘ (擇)+法【聖】
「法」,聖本作「擇法」。 大正藏無「擇」字,今依據聖本補上。
ⓙ 〔依無欲〕-【聖】
聖本無「依無欲」三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依無欲」三字,今依據聖本刪去。
ⓚ 要+(道)【聖】
「要」,聖本作「要道」。 大正藏無「道」字,今依據聖本補上。
ⓛ (之)+業【宋】【元】【明】
「業」,宋、元、明三本作「之業」。 大正藏無「之」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① 平等:心中平等,不與他人計較;不執著自我與他人的分別。
② 沙門、婆羅門:修行人的統稱。
③ 己色自足:
[對應經典]
(以上三經所說內容和此經似乎不能直接對應。適合當成對應經典嗎?ywliu)
[讀經拾得]
施為福業,能對治貪欲;平等為福業,除了貪欲外也能對治瞋恚;思惟為福業,能夠對治愚癡。
作這三福,能伏三毒,自然有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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