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885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無學三明。何等為三?謂無學宿命智證通、無學生死智證通、無學漏盡智證通。
「云何無學宿命智證通?謂聖弟子知種種宿命事,從一生至百千萬億生,乃至劫①數成壞,我及眾生宿命所更如是名、如是生、如是姓ⓐ、如是食、如是受苦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受分齊②;我及眾生於此處死、餘處生,於餘處死、此處生,有如是行、如是因、如是信,受種種宿命事,皆悉了知,是名宿命智證明。
「云何生死智證明?謂聖弟子天眼淨過於人眼,見諸眾生死時、生時,善色、惡色,上色、下色③,向於惡趣,隨業受生④如實知⑤;如此眾生身惡行成就⑥、口惡行成就、意惡行成就,毀ⓑ謗聖人,邪見,受邪法⑦因緣故,身壞命終,生惡趣泥犁⑧中;此眾生身善行、口善行,意善行,不謗毀聖人,正見成就,身壞命終,生於善趣天人中,是名生死智證明。
「云何漏ⓒ盡智證明?謂聖弟子此苦⑨如實知,此苦集⑩、此苦滅⑪、此苦滅道跡⑫如實知;彼如是知、如是見,欲有漏心解脫、有有漏心解脫、無明漏心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是名漏盡智證明。」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觀察知宿命, 見天惡趣生,
生死諸漏盡, 是則牟尼明。
知心得解脫, 一切諸貪愛,
三處悉通達, 故說為三明。」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姓」,大正藏原為「性」,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姓」。
ⓑ 大正藏無「毀」字,今依據元、明二本補上。
ⓒ 「漏」,聖本作「為漏」。
[註解]
① 劫:時間單位,代表極長的時間。
② 受分齊:生命感受的盡頭。也可能為「壽分齊」的訛誤,即壽命的盡頭。「分齊」指「界限」。
③ 上色、下色:上等的形體、下等的形體,例如身體的美、醜。
④ 隨業受生:隨著因果業力,陷於輪迴而投生。
⑤ 如實知:如其原貌地了知;契合真理地了知。
⑥ 身惡行成就:具備不善的身業,例如殺生、偷盜、邪淫。
⑦ 邪見,受邪法:有不合乎正法的外道見解,基於不合乎正法的外道見解而行事。相當的南傳經文作「邪見者、邪見行為的受持者」。
⑧ 泥犁:「地獄」的音譯。
⑨ 苦:生是苦、老是苦、病是苦、死是苦、怨憎會(遇見仇人)是苦、愛別離(和所愛的離別)是苦、所求不得是苦,簡言之五受陰是苦;無常即是苦,會受到逼迫因此是苦。
⑩ 苦集:苦的起因;苦是由於無明(沒有智慧)、貪愛等因緣而來。
⑪ 苦滅:苦的止息,即煩惱熄滅的涅槃。
⑫ 苦滅道跡:可以滅苦的解脫之道,即「八正道」。
[對應經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