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609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四念處集、四念處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四念處集、四念處沒。諦聽,善思。何等為四念處集、四念處沒?

集則身集,食滅則身沒如是隨身集觀住,隨身滅觀住,隨身集滅觀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永無所取

「如是觸集則受集,觸滅則受沒如是隨集法觀受住,隨滅法觀受住,隨集滅法觀受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都無所取。

名色集則心集,名色滅則心沒隨集法觀心住,隨滅法觀心住,隨集滅法觀心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則無所取。

憶念集則法集,憶念滅則法沒隨集法觀法住,隨滅法觀法住,隨集滅法觀法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則無所取。是名四念處集、四念處沒。」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集」,巴利本作 Samudaya

「沒」,巴利本作 Atthagama。

「食」,巴利本作 Āhāra。

「集」,元本作「滅」。

[註解]

食集則身集,食滅則身沒:有食物則能滋養身體,沒有食物則身體無法繼續存在。

如是隨身集觀住,隨身滅觀住,隨身集滅觀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永無所取:像這樣穩定地觀察身體集起的因緣,穩定地觀察身體滅沒的因緣,穩定地觀察身體的集起又滅沒(無常),那麼就能穩定地不依賴執著事物,對於世上的種種事物都永不再執取。

觸集則受集,觸滅則受沒:感官、外境、識,三者接「觸」而有「受」,沒有「觸」則沒有「受」。例如眼根、光線、眼識,三者接觸而生「眼觸」,有眼觸才有「眼受」。

名色集則心集,名色滅則心沒:有「名色」才有「心(識)」,沒有「名色」則沒有「心(識)」。就六根來看,因為應對了六境(在名色的範疇內),六識才會產生。從人身來看,因為有身心(在名色的範疇內),六識才能增長。

憶念集則法集,憶念滅則法沒:有作意才有諸法,沒有作意則沒有諸法。例如有四念處的作意專注,才能培養七覺支,反之亦然。這裡「憶念」可能是「作意」的舊譯。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從作意集而有法的集起;從作意滅而有法的滅沒」。可參見卷二十六第704經所說,正思惟(如理作意)會令七覺支增長、五蓋退沒,不正思惟(非理作意)會令五蓋增長、七覺支退沒。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四念處的因緣生滅

本經將四念處一一配合因緣觀,對於身、受、心、法,一一觀察其存在的因緣,如何集起的、如何滅沒的,洞察起滅的無常,沒有什麼恆常的依靠,沒有一個「我」的存在,進而能不執著。

本經中分析四念處的集,和卷二第41經分析五陰的集,頗有交集:

本經(四念處的集) 卷二第41經(五陰的集)
食集則身集 於色喜愛,是色集
觸集則受集 觸集,是受、想、行集
名色集則心集 名色集,是識集
憶念集則法集 (無對應)


實修上,打坐時在修每一念處的階段,覺知所專注的對象純熟後,也可接著一一觀察所專注對象的集起以及滅沒。

  • 為什麼「受」是單獨一個念處?

實務上,「受」可以說介於「身」、「心」之間,「身」的變化由於有「受」而影響到「心」。因此在身、心的念處之間插入受念處,有助於觀察上的銜接。


  • 「心念處」和「法念處」有何不同?

「心念處」只覺知「心」,著重在覺知心的狀態,例如有貪、無貪、有瞋、無瞋、有癡、無癡等等,單純客觀地覺知,自然能體會心的無常,沒有一個恆常的心識或靈魂。

「法念處」則著重在整體認知,例如覺知五蓋、七覺支等諸法及其因緣,體悟身心變化的法則,自然邁向解脫。

[進階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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