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1072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尊者僧迦藍於拘薩羅人間遊行,至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彼僧迦藍比丘有本二ⓐ①,在舍衛國中,聞僧迦藍比丘於拘薩羅人間遊行,至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聞已,著好衣服,莊嚴華瓔ⓑ,抱其兒來詣祇洹②,至僧迦藍比丘房前。
爾時,尊者僧迦藍出房露地③經行④。時,彼本二來到其前,作是言:「此兒幼小,汝捨出家,誰當養活?」
時,僧迦藍比丘不共語。如是再三,亦不共語。
時,彼本二作如是言:「我再三告,不與我語,不見顧視,我今置兒。」著經行道頭而去,言ⓒ:「沙門!此是汝子,汝自養活,我今捨去。」
尊者僧迦藍亦不顧視其子。
彼本二復言:「是沙門今於此兒都不顧視,彼必得仙人難得之處。善哉,沙門!必得解脫。」情願不遂,抱子而去。
爾時,世尊入晝正受,以天耳過人之耳,聞尊者僧迦藍本二所說,即說偈言:
「來者不歡喜, 去亦不憂慼。
於世間和合ⓓ, 解脫不染著。
我說彼比丘, 為真婆羅門。
來者不歡喜, 去亦不憂慼。
不染亦無憂, 二心俱寂靜,
我說是比丘, 是真婆羅門。」
佛說此經已,尊者僧迦藍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 「本二」,巴利本作 Purāṇadutiyaka。
ⓑ 「瓔」,聖本作「纓」。
ⓒ 「言」,聖本作「告言」。
ⓓ 「合」,大正藏原為「舍」,今依據前後文改作「合」。
[註解]
① 本二:昔日之第二者,指出家前的妻子。
② 祇洹:即「祇樹給孤獨園」,佛陀的道場之一,由給孤獨長者向祇陀太子買下土地,並由祇陀太子布施樹林。其中「洹」讀音同「還」,是梵語中「林」的音譯。
③ 露地:戶外沒有遮蔽物的地方。
④ 經行:在一定的路徑上專心地往返步行,是一種能調劑身心、減少昏沉的修行方法。
[對應經典]
- 《別譯雜阿含經》卷一第11經。
- Thera Gāthā 453-458。
- Udāna I.8。
[讀經拾得]
- 本經和《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七〈邪聚品35〉第10經相似度蠻高的,可對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