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 卷38 第1072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尊者僧迦藍於拘薩羅人間遊行,至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彼僧迦藍比丘有本二,在舍衛國中,聞僧迦藍比丘於拘薩羅人間遊行,至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聞已,著好衣服,莊嚴華瓔,抱其兒來詣祇洹,至僧迦藍比丘房前。

爾時,尊者僧迦藍出房露地經行。時,彼本二來到其前,作是言:「此兒幼小,汝捨出家,誰當養活?」

時,僧迦藍比丘不共語。如是再三,亦不共語。

時,彼本二作如是言:「我再三告,不與我語,不見顧視,我今置兒。」著經行道頭而去,言:「沙門!此是汝子,汝自養活,我今捨去。」

尊者僧迦藍亦不顧視其子。

彼本二復言:「是沙門今於此兒都不顧視,彼必得仙人難得之處。善哉,沙門!必得解脫。」情願不遂,抱子而去。

爾時,世尊入晝正受,以天耳過人之耳,聞尊者僧迦藍本二所說,即說偈言:

「來者不歡喜,  去亦不憂慼。
 於世間和合,  解脫不染著。
 我說彼比丘,  為真婆羅門。
 來者不歡喜,  去亦不憂慼。
 不染亦無憂,  二心俱寂靜,
 我說是比丘,  是真婆羅門。」

佛說此經已,尊者僧迦藍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本二」,巴利本作 Purāṇadutiyaka。

「瓔」,聖本作「纓」。

「言」,聖本作「告言」。

「合」,大正藏原為「舍」,今依據前後文改作「合」。

[註解]

本二:昔日之第二者,指出家前的妻子。

祇洹:即「祇樹給孤獨園」,佛陀的道場之一,由給孤獨長者向祇陀太子買下土地,並由祇陀太子布施樹林。其中「洹」讀音同「還」,是梵語中「林」的音譯。

露地:戶外沒有遮蔽物的地方。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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