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相愛與合一,是耶穌基督的命令,也是 神的心意。耶穌在世的時候曾對門徒命令說,「你必須彼此相愛,世人因你們彼此相愛的心,從此就可以看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因為 神就是愛,所以基督徒彼此相愛,是理所當然的。而基督徒集合在一起,就是教會。所以教會的特質,也是相愛(彼此相愛)。
以後使徒約翰,在《聖經》上一再強調的,也是要弟兄們彼此相愛。
相愛的結果,就是合一。所以基督教分成那許多宗派,就是不合一、不相愛的表現,很讓救主傷心的。
救主在被釘十字架的前一夜裡,在客西馬尼園流淚禱告,其中有一件事,就要父叫屬他的人合而為一,彷彿後世教會的分裂、宗派的形成,祂已經預先看到。
作為基督徒,有一些基本的真理,信了才是基督徒、不信就不是基督徒,這是不能退讓的。否則就是容納異端,那是絕對不可以的。
但是,你根據《聖經》、根據 神的命令,接受了耶穌基督的拯救、耶穌基督的救恩、你信了福音,做了基督徒,有了 神的生命,成為 神的兒女,你就是弟兄姊妹,那大家就應該相愛、合一。
基督徒有千百種,枝節的看法容有歧異,屬靈的程度容有不同,但是我們不應該爭這些細節問題,否則就要傷了和氣、不能相愛、合一。
重要的是,只要你肯歸在耶穌基督的名下,你是基督徒、 神的兒女,在這相同的基礎下,就是眾聖徒相愛合一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