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說,宗教都是教人為善的。我基督教對此雖有意見,但是也並非反對好行為。
好行為當然是要的,問題是,你這好行為的源頭到底是什麼?如果是憑著人的教訓,憑著自己的意志力,那我們就有話要說。
自從人類始祖墮落以後,罪就在人的身上作王。它控制人,叫你不犯罪也不行。其中最大的罪,就是對真神上帝的背叛、悖逆。不認識 神,如果是出於無知,還有可說。如果是故意否定 神的存在,對 神敵視、厭惡,那就證明你真是有罪。
從《聖經》看,以 神眼光看,世上沒有一個義人,也就是人人都有罪。多做好事、將功折罪的想法,反面的就是證明人從心裡也知道自己有罪。
可是將功折罪的想法,是不切實際的,也不是 神的思想。依照 神的思想,必須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解決人的罪。然後, 神才會賜給你大能的新生命,也就是 神的生命。只有憑著這生命做出來的好行為,才能蒙 神的悅納。
許多人,努力建立好行為,自以為不錯,實際上,認真反省,他真的是完全人嗎?至少,我發覺越是自覺自己行為好的,越是對 神不認同。 神是要讓基督作我們的義,他偏偏要建立自己的義,這就是與 神唱反調,誠如使徒保羅所說,「為要建立自己的義,而廢掉 神的義。」
總而言之,好行為當然是要的。但是好行為如果是憑著自己,那就是善惡樹,是可棄絕的;好行為如果是憑著聖靈的力量,那就是生命樹,是 神所喜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