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談到祈求性的禱告,這是基督徒最大的權利。在《主禱文》中,有「願……」「願……」等字樣,那都是希望 神能為我們作這樣的事。
基督徒有什麼掛慮、有什麼煩惱、有什麼需求、有什麼意願,都可以告訴主耶穌,求主成全,這就是祈求性的禱告。
主告訴我們,「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就必成全。」所以主要成全你的禱告,是有先決條件的,就是「奉主的名」。「奉主的名」是什麼意思呢?「奉」有用的意思,原意是「捧」,表示恭敬。你用了主的名字,必須經過主的同意。如果你明明知道主不會同意,還要向主祈求,那就是好大的膽子。你要作主,而不是基督作主。主是不會給你印證的。
原則上,合理的祈求,主是會答應的。有經歷的基督徒,會明白主的心意,知道哪些該求,哪些不該求。而且也會清楚,哪些祈求主一定會答應。因為他懂得主的心意。
假如祈求性的禱告得到答應,就應該牢牢記住,並且感恩,不可隨便放過;如果得不到答應,就應該在主面前思考、求問,弄清不被答應的原因,這樣你就會知道 神的脾氣、和祂做事的法則,你對 神會有主觀的認識和經歷,不是客觀的人云亦云的瞭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