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內 張成秋 弟兄
佛教的宗派,可以是我基督教的一面鏡子。這個問題,很有意思。
基督教中,有一派,不承認自己是宗教,甚至對所有其他基督徒的聚會,都指摘為宗教,指摘為宗派,而他們自己,既不是宗教,也不是宗派。他們是(主的恢復),他們是(主的身體)或直稱(身體)。
在《聖經》中,(身體)就是教會的另一種稱呼。那也就是說,只有他們才是教會,別人都是宗派、宗教,墮落的基督徒。他們所傳的福音,叫做「高品的福音」,比一般基督教高明。
問題是,我們終究在人國的管轄之下,你的聚會,是什麼性質?不說清楚,政府就不能核准你合法活動。那我們還是乖乖地承認我們是宗教團體,我們是基督教。對政府,你就說自己是宗教;對弟兄姊妹,你就說我們不是宗教,而且反對宗教;這豈不是一口兩舌,不夠正直?你有種,就對治安單位說,我不是宗教,更不是基督教,你認為我非法,我就不登記,並且非法活動。你有那個種嗎?
但是依我的觀察,(主的恢復)其實也是基督教,只不過我們在教義上、實行上,有一些特別的地方罷了。那末,不客氣地說,我們也是基督教當中的一個宗派。
(主的恢復)的弟兄可能會紅著臉跟我辯論:我們是反對宗派的,你怎麼可以說我們也是基督教當中的一個宗派呢?
先不要辯,請思考教會的範圍該有多大?教會的原文是「愛客倪西亞」,也就是「蒙召出來的會眾」,所以我們現在把它翻成「召會」。召會就是教會,所以我們是教會,不是宗派。
基督教有一個「神召會」,我覺得比「召會」更像教會。你說教會不該有名字,你取名為教會時不算名字,你取名為召會時也不算名字,而別人點明自己是神所呼召的子民,叫「神召會」就是大錯,就不是教會,就是宗派,你講不講理?
你說,宗派是分裂教會的,我們反對分裂教會,我們是合一的。可是合一,不應該是所有基督徒的合一嗎?只有(主的恢復)自己不分裂,不算合一!
而且,(主的恢復)與所有基督徒大有鴻溝,那種不合一、不接納,超過了所有宗派之間的鴻溝,怎麼說呢?
我們說「教會的建造」「建立基督的身體」,是否只限於(主的恢復)本身?主興起我們不到九十年,信眾再多,也不過幾千萬,你以為主的教會就是這麼一點點?主基督是那麼地狹小?
我說,今天基督徒不在宗派裡是不可能的,因為所有的基督徒都分別在不同的會中,那就是宗派,你反對宗派,另外成立一個會,就是自稱教會,你還是宗派,因為那聚會不能包括所有基督徒,你還是在劃小圈圈,還是基督教的一宗一派。
今天的問題,基督徒的聚會在組織上合一是不可能了。但是基督徒能否體貼救主的心,彼此切實相愛?切實互相接納?不要自視高人一等、孤芳自賞,互相排斥,那就讓人看笑話,連佛教的人也看我們笑話。並且讓救主耶穌傷心!
尤其令我驚異的是,主當初興起我們,是要合一,不要分裂;可是今天我們卻在基督徒中劃了小圈圈,不但自覺與別的弟兄不同、鴻溝越來越深,而且把別的弟兄一律排斥在教會之外,這豈不是怪事?大錯!
因為就連佛教,雖也有宗派,但是他們矛盾的程度,卻遠比我們低。而救主卻曾一再命令我們,要彼此相愛,彼此合一。我們在抗拒救主耶穌的命令,你知道不知道?如果你抗拒救主耶穌的命令,卻還要建造教會,主會祝福你嗎?主會讓你的教會敗落!
思念及此,我們能不慚愧嗎?
我是主耶穌的傳令兵,傳達的是主的命令,你不聽、你抗拒,我就閉口,但是主絕對會讓你的教會敗落!
參考網站: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article?qid=1713012001183
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