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會應該包括所有得救的基督徒(這是倪柝聲弟兄說的),少數基督徒
自稱是教會,就是錯了。也可以說那不是教會,而是宗派,分裂教會的。
八十多年前,主興起我們,為的是要讓教會合一,不要分裂。當初是繼承弟
兄會的看見,認為大家脫離宗派,在一地只有一個教會,就可以合一了。
當時倪柝聲弟兄在他家開始聚會的時候,甚至不到十人。但是他們的心火熱
,所以 神就祝福他們,人數日漸增多。當初並不敢自稱教會,只稱作基督徒聚
會處。說明的話,就是我們「是一小群基督徒,蒙 神的憐憫,願意照著《聖經
》的榜樣,實行教會」。
直到來到台北,因為植物園之內、建國中學斜對面,也有一個基督徒聚會,
與我們同名,所以我們才改成「教會聚會所」。那時人數也多了很多,所以我們
就是教會,教會就是我們的感覺就出來了。弟兄們會說,聚會所只是我們聚會的
地方,我們不是聚會所,教會才是我們的實質。
所以由這個觀念之下,只有我們成立的聚會才是教會,其他基督徒的聚會,
是公會、是宗派、是分裂教會,自然順理成章,哪知,我們已經偏了。因為我們
到底不等於所有的基督徒,我們沒有資格和教會畫等號。
教會分裂,有宗派當然不對,可是你批評別人的時候,你自己如果也是宗派
、合乎宗派的條件,你就沒有資格批評別人。現在(主的恢復)不但是部份基督
徒,成立了聚會,而且這聚會與所有基督徒都極不合作、極不合群,又進一步說
只有我是教會,你們都是宗派、分裂教會。這宗派的靈是否太強了?我呼籲大家
要彌補與其他基督徒之間的鴻溝,大家似乎並不諒解、也不認同。
當初倪柝聲弟兄寫《教會的正統》時,說「啟示錄」的七個教會,只有非拉
鐵非的教會,是被主稱讚、沒有責備的。非拉鐵非,就是弟兄相愛。所以地方教
會、弟兄相愛,沒有聖品階級、沒有騎在平信徒之上的人,就是我們要走的路。
他又以弟兄會落下去的原因警告我們,不可有「屬靈的驕傲」。當初弟兄會
的人怎麼說呢?「有什麼屬靈的豐富我們沒有呢?我們何必看別人寫的書呢?」
這與今天(主的恢復)弟兄,大部分只看恢復本《聖經》、及《晨興聖言》,別
的一律不看,心態何等一致!這是(主的恢復)的危機,驕傲,與當初弟兄會的
心態完全一致,我們不怕嗎?我可是非常怕。
當然,弟兄會不承認。遇到自己的錯、無法辯解,一貫的態度就是不承認。
但願我們真的沒有這情形。其實我是真愛(主的恢復),如果因為我們有,又看
不見、不承認,繼續走弟兄會失敗的路,我會在主面前痛哭流涕。當然有許多弟
兄是不在乎的,只要他能保存在教會中的地位就好,管他(主的恢復)垮是不垮
!
當初只是講「地方教會」,後來說成「地方立場」的是李常受弟兄。那意思
就是地方教會(一地一會)就是在耶路撒冷,不走一地一會就是非法的教會,因
為聖殿在耶路撒冷才是合法的,否則就是不合法。
再往下走,更絕了。因為我們主張地方教會,所以別的基督徒成立任何聚會
都不是地方教會。你說地方教會不可有名字,他的地方教會也沒有名字,你叫「
台北市教會」,他叫「台北教會」就不對。你可以有「經延會所」,別人叫「信
義堂」就不行。
沒有地方教會的地方,你去成立教會就合法;別人成立教會就不合法。有些
地方,別人先去成立了地方教會,因為不是你這系統的人成立的教會,也不合法
,只有你去成立的教會,才算合法。這情形所有基督教都知道的,不要又不承認
。倒過來,別人這樣作,當然是罪大惡極,宗派!分裂教會!
還有一個問題,地方的定義是什麼?有人說是城市。但是這與早期教會的情
形是有落差的。以前的城市,規模大約相差有限。現在,例如台北市之外,又有
新北市;大陸上有一個市如北京、重慶,大得不得了,底下有許多縣的例子存在
,台灣的慣例是省、縣之下才有市的。另外,大都市形成,有的可到幾千萬人,
而小城市可能只有千百個人。一地一會在嚴格實行時會越來越複雜。一地一會,
實行起來談何容易!
由以上的分析,可知,地方教會,爭議非之常大。當初以為一地一會,就合
一了,可能是太過樂觀。尤其是現在我們緊抓李弟兄、恢復本、晨興聖言,甚至
不願意談主的寶血、主的受死,你要所有外面的弟兄都歸到你這(恢復)之下,
我認為可能性越來越低。但是如果大家都念在同是主所拯救、同有 神的生命、
同屬 神的兒女,而放下一切成見,同心合意,廣傳福音,即使組織上沒有合一
,那又有何嚴重?
弟兄們斤斤計較教會不可有名字、要以市為單位;但是現在各宗教林立,在
教會之上,加了耶穌或基督就罪大惡極嗎?就不是教會嗎?我們在一地分成許多
處聚會可以,別人分成許多處聚會就是宗派嗎?怎麼會有兩套標準呢?台北市的
一個區,可能是小縣市的十幾倍,地方的範圍也很難說。一個城市只有一個教會
,那不是重點,假如那教會是人在弄權,而不是聖靈有絕對的權柄,問題就大。
我今天奉主的聖名,查問(主的恢復),裡面是人弄權,還是聖靈有絕對的
權柄?這關係主會不會繼續祝福,也關係 神永遠的計畫。請弟兄們不要認為我
是故意找碴!我對(主的恢復)是有深厚情感的,假如(主的恢復)落了下去,
我絕不甘心。現在我不怕得罪人說這樣的話,是希望(主的恢復)如真有這毛病
、這危機,就要改進;如果我說錯了、看錯了,冤枉了你,願主寶血遮蓋,但是
必須一再強調的是,我不希望(主的恢復)沉淪。我多慮了,感謝主,沒有這事
?我是有點神經過敏,好了,不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