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追求詩篇一一九篇,共有176節,可能是詩篇中最長的一篇。主要是講神的律法是神活的話,對愛祂之尋求者的功用和福分。
神的律法,就是神公義的要求,顯示出祂的性情和聖潔。在舊約聖經,提到律法一辭,包括了一些猶太教的道德律,主要是十誡;其次也包括了各種祭祀、禮儀、節期、禁忌,都是神對祂的選民猶太人的要求。
但是到了新約,這些律法怎麼樣呢?主耶穌說,天地都要廢去,律法的一點一劃都不能廢去。所以主耶穌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
可是,我們應該知道,律法中有一些是指著基督說的,所以那實體乃是基督。例如十誡中的安息日,到新約就不必守了,因為耶穌就是我們的安息。
還有,神的思想,不是要我們行律法,而是藉著律法讓我們知道,我們憑著自己不能達到神公義的要求,轉而尋求耶穌基督的救贖。所以人如果能因行律法稱義,就何必要接受耶穌基督的拯救?
所以《聖經》說,律法是因過犯加上的。使徒保羅一再地攻擊律法,不是反對神的公義,而是強調人要靠耶穌的救贖。人稱義不是靠著律法,而是靠著基督。因信稱義,你信耶穌為你的罪而死、你接受,神就算你為義。不是一半靠耶穌,一半靠律法。
基督徒信了主之後,有聖靈住在他裡面,這聖靈就是神活的話,祂會引導、規正、責備,你順著祂,你就成全了律法。但是,我們也要知道,律法也是神的命令,與聖靈的感動不應違背。所以我們也應該實行,但是要瞭解它的精義,不可死守著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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