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新信

 
[討論] 教會:蒙召的會眾
#1
晨星
發信站: 楓橋驛站 (bbs.cs.nthu.edu.tw )
    倪柝聲弟兄說:「教會應該包括所有得救的基督徒,少一個就不是教會。」
    張弟兄說:「任何基督徒的聚集,不能包括所有得救的基督徒,而自劃小圈
子,排斥其他的信徒,就是分裂教會、不合一,就是宗派。沒有人可以例外。」

    前言:召會對於教會的看見,可以說是非常清楚。但是關於教會的講究,因
為《聖經》都是用比喻的,所以有一些內容,需要講解清楚。憑著聖靈的感動,
我想交通一下教會的比喻。

     首先,必需知道,教會在原文的意義,就是「蒙召出來的會眾」。我們未
信主前,是在罪惡、黑暗之中,在魔鬼的權勢之下,基督拯救了我們,把我們召
了出來,我們這些被召出來的人,集合在一起,就是教會。所以每一個得救的人
,就是  神的兒女,就是你的弟兄姊妹、也都是教會的一份子。你不可以因為他
不屬靈、《聖經》知識不如你、枝節的看法、意見與你不同,甚至沒有和你一起
聚會,就不承認他是教會的一份子。主已經接納他了,你有什麼權力認為他在教
會之外?

    至於教會、召會,那是翻譯的不同,在原文是一個字。如果說,別人是教會
,我們是召會,我們與他們不一樣。那是笑話。而我們自己,假如有人自稱教會
,另外有人自稱召會,因而不和、分裂,那也是莫名其妙。

    那麼,我們(主的恢復)應該怎麼詮釋自己呢?如果說,我們就是教會,教
會就是我們,我們與教會劃上等號,那真是有些過頭了。因為我們這一群基督徒
,到底不能包括所有得救、蒙召的人。我們只能說,蒙  神的憐憫,讓我們看到
教會的異象,因此我們照著《聖經》的榜樣,來「實行教會」,早年我們自稱是
「小群」,這很謙卑,很合乎  神的旨意。而對於我們之外的基督徒,我們切不
可有分別的心,應該從心裡愛他們。因為他們也是主的寶血所拯救的,也是我們
的弟兄。

--
   ********************************
基督教網路傳道中心」歡迎參觀:
用滑鼠左鍵點一下下面位址,可立即進入。
   Christian missionary on Web, Blog:
To enter, press the left key on adress blow
   http://tw.myblog.yahoo.com/chanzcu
2011/07/23 Sat 05:06:47
回覆 | 轉寄 | 返回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http://buddhaspac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