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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登山社 函
機關地址:一○六 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一六二號
新聞聯絡人:教育系黃琬莉 ○九一九四○○○四四
電子郵件信箱 sophia370@msn.com
正本受文者:內政部營建署、立法院蔡煌瑯委員辦公室
副本受文者:內政部營建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字號:師大登山社(九三)體登字第○一○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七日
主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登山社(以下簡稱本社)對於本社社員郭正彥(以下簡稱郭生)
本月於奇萊磐石山區進行台灣水鹿生態調查研究風波,發表如左聲明。
說明:本社發表左列四點聲明,闡述本社對貴署所轄之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
稱太管處)處理此風波之立場。
一、本社社員郭生係經合法程序申請入園進行學術研究獲准,在郭生主動發出無需救
援且表示其安全無虞的訊息後,太管處卻多次主動動用公帑前往支援,迫使郭生
必須中斷長期學術研究計畫,本社對此深表惋惜。
二、針對太管處在此風波期間,未經查證下即數次對媒體發表錯誤聲明,影響國立台
灣師範大學相關單位與郭生之名譽,本社至表遺憾。
三、對於太管處在已知天候惡劣並發布封山之行政命令後,在郭生安全無虞情況下,
仍下令支援人員冒險上山,本社以為,若支援人員於此次行動中發生意外,則其
後果將非社會所能承擔。惟仍衷心感謝太管處與七位現場支援人員之努力,更對
全體人員平安下山感到萬幸。
四、本社認為國家資源應用於救難行動應以專業判斷為依據,若日後有類似情形發生
,盼國家搜救相關單位能先與山下聯絡人取得聯繫,並進一步確認山上訊息,俾
使雙方充分溝通取得共識,以不枉國家資源挹注之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