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棍設密壇販天珠 欲離脫衣痛毆棄野外
2011-09-06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劉怡伶】
雲林斗六市鬧區查獲一處以「地藏天珠」之名設立的宗教密壇,兩名
主嫌要求信徒簽署「疏文」,不得脫離組織,如有不從除了處以罰款,還
被迫脫光衣物由信眾輪流毆打並且載到郊外丟棄;倘若修行決心動搖,主
嫌強迫信徒必須與配偶辦理離婚,且須將結婚證書在密壇對著神佛撕毀,
不從者同樣得挨打、罰錢。
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蔣得龍表示,今年一月間有信徒受不
了身心靈脅迫及經濟重擔,向嘉義市調站提出密報,雲林檢方指揮雲林、
嘉義市調查站、臺中刑警大隊兵分多路,6日分別在臺中市大里區、彰化縣
市、雲林縣及嘉義縣等地區,拘提治平專案主嫌陳惠鈺及堂主劉家宏及成
員等十六人到案。
檢警表示,兩名主嫌涉嫌於97年間,在雲林縣斗六市中山路199號,開
設名為「地藏天珠店」的宗教密壇,假藉為真佛宗派下之名,除了販售天
珠外,並設有菩薩壇城,內部還有修行密壇及施作宗教儀式之護摩殿,組
成名為「地藏天珠」之宗教密壇,並由劉家宏擔任堂主,陳惠鈺擔任副堂
主。
98年3月起,以信眾業障重造成天珠生意清淡為由,要求信眾捐獻金錢
,每天三百元幫助密壇營運,99年起,要求信眾簽署1份「疏文」對瑤池金
母等神佛宣誓修行決心,如有信眾半途欲脫離,所有信眾會集體受神佛連
帶懲罰。信徒若有不敬或不依指示,處以罰款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金額,
若有不從,則指示其他信眾集體對被懲罰者施暴毆打、甚而脫光全身衣服
後以車輛載送到各地荒郊野外丟棄。此外,信眾必須輪流按月支付陳惠鈺
購買新車及異國風衣,如信眾修行決心動搖,即強迫該等信眾必須與配偶
辦理離婚,且須將結婚證書在密壇對著神佛撕毀,如有不從,同樣得面臨
同等待遇,信眾之間彼此心生畏懼而被迫對其他信眾施暴。
案依組織犯罪條例、恐嚇取財、傷害及妨害自由等罪嫌,報請臺灣雲
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