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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之流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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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興德尊者Ven.Mahinda的俗家名叫林欣,1971年出生於中國廣東省。中學時代
皈依佛教,大學時代開始研究《阿含經》及原始佛教,畢業後於廣州市從事美術教
學工作,其間曾到西雙版納、五台山、西藏、緬甸等地考察參學。尊者才華洋溢,
博學多才,並通曉北傳佛教與藏傳佛教的義理。於2002年7月至緬甸帕奧禪林出家受
具足戒後,在帕奧禪師嚴謹且有次第的禪法教導下完成帕奧學程。馬興德尊者通曉
中文、廣東、日文、英語、緬語,並且精通巴利語和梵語,能直接深入巴利三藏經
典和其註疏。現在,馬興德尊者是身為帕奧禪林的七位禪修指導老師之一。由於擁
有充分的翻譯能力,尊者能擔任帕奧禪師的翻譯者及許多場合的漢譯者。平時尊者
會在早上為男女眾指導禪修,定期到下院為華裔女眾禪修者指導禪修和即席開示,
還在下院講解《阿毗達摩概要》,讓帕奧禪林漢語系的四眾受惠無窮。尊者猶如冉
冉東昇的旭日,向這世間綻放著智慧和慈悲的光芒。

  《正法之流變》 作者:林欣 雖然諸佛世尊所覺悟、所顯示之「法」是常住不變
的普遍真理法則,但諸佛的正法、律,也即諸佛世尊用來闡述「法」的教理教法,
卻是緣生緣滅的,必定遵循諸行無常的自然法則。

  在《律藏》中記載:過去的毗婆屍佛、屍棄佛及毗捨浮佛因為疲厭而不廣為聲聞
弟子說法,不制立學處,不教示波羅提木叉,導致其正法於彼佛滅後不久即行消失
;而拘樓孫佛、拘那含牟尼佛及迦葉佛因為不疲厭為聲聞弟子廣說正法,制立學處
,教示波羅提木叉,其正法於彼佛滅後仍然得以久住。現在的喬答摩佛陀所教導的
正法、律也將如此,必定是緣生緣滅的,因為一切有為法必定是無常的。佛陀的正
法、律在流傳的過程中一定會發生改變,這也是世尊早有預料中事。世尊曾經用阿
那伽戰鼓的故事來比喻正法的未來命運:「諸比丘!過去久遠劫時,有一個名叫達
薩拉哈的剎帝利,擁有一個用來報告時間及警報的戰鼓,名叫阿那伽戰鼓。「此戰
鼓每天都為城裡的人民報告時辰。若遇到緊急事件發生時,士兵們更是大力地將戰
鼓擂得震耳欲聾,以便讓人民做好防備。「隨著時光的流逝,這個簇新的戰鼓慢慢
地出現了剝落與裂痕。達薩拉哈見此情形,趕快吩咐木匠找新木片將裂痕換補上去
。之後,當鼓皮也出現剝落與裂痕時,他們同樣地換上了新鼓皮。如此重複地換了
一次又一次,最後,原來的木片與鼓皮都完全被新的木片及鼓皮取代了」如是,世
尊問諸比丘說:「諸比丘!你們認為如何,這個阿那伽戰鼓還在嗎?」「世尊!戰
鼓還在。」「它還叫阿那伽戰鼓嗎?」「是的,世尊!它還叫阿那伽戰鼓。」「這
個戰鼓還是不是原來的那個阿那伽戰鼓呢?」「世尊!它已經不是原來的那個阿那
伽戰鼓了,因為所有的木片及鼓皮都被換掉了。」「諸比丘!同樣地,如來所宣說
的教法於未來也將出現與阿那伽戰鼓一樣的情形。到了某個時候,會有一些比丘因
為當時的形勢所需,或由於個人的貪心、慾望、無明,把佛法一點一滴地換掉、更
改,甚至歪曲。最後,如來的聖教將被塗改得面目全非,甚至蕩然無存。所剩下來
的仍然被稱為『佛教』,但實際上,佛陀的教誨已經蕩然無存了。」(S.20.7.;
雜1258)馬興德尊者在《正法之流變》中寫到:導致佛陀正法之流變有兩種原因,
第一種是方便的發展演變,第二種是無知的歪曲篡改。

  1、佛陀在世時,追隨佛陀修行的弟子包括社會上各個階層、各種根基的人士,
他們在聽聞佛法、修持佛法及證悟佛法方面,都會隨著各自不同文化程度、社會閱
歷、根性愛好、修持經驗來認識和理解佛法,於是,對世尊所宣說的教法與戒律在
詮釋與實踐上也就出現一些差異。之後,隨著時代的變遷和佛教傳播地區的不斷擴
大,信徒隊伍的日益增加,弘法者為了使佛法能夠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地域內生
根發芽、發揚光大,必然或多或少地會考慮所傳播地區的文化背景、社會形態、風
俗習慣、宗教信仰、環境條件、政治因素,以及信眾的根基、素質等,適當地把佛
法作一些調整,以適應當地的具體情形。於是,從一味的佛法中便發展出許許多多
接引不同根性眾生的方便善巧法門。

  2、從經律中的記載可以知道,對世尊正法、律的歪曲誤解,早在佛陀住世時期
就已經存在,比如:波逸提第68~70條制戒因緣中的阿梨吒比丘、騫荼沙彌,嗏帝比
丘(中部嗏帝經)等所生起的惡見,即是對世尊正法、律的有意歪曲。佛陀入滅後
,僧團有了走向墮落的傾向,一些比丘生活開始腐化,有些人甚至開始擅自篡改佛
法。在漢譯《付法因緣傳》中記載了當時的一些情形:阿難遊行至一竹林,聞有比
丘誦法句:『若人生百歲,不見水老鶴,不如生一日,而得睹見之。』阿難糾正此
比丘說,此非佛語,今聽我演:『若人生百歲,不解生滅法,不如生一日,而得瞭
解之。』這個比丘回去後即向其師父說阿難語,師父告之說:『阿難老朽,言多錯
謬,不可信矣。汝今但當如前而誦。』佛滅百年,跋耆比丘乖違律制,又有大天唱
五惡見事,開教團部派分裂之端倪,於是產生了保守傳統的上座部及激進革新的大
眾部之分。此後各部之間眾說紛紜,各行其是。

  佛滅五百年以後,有「般若」、「方廣」等新學興起,隨後各地又傳出許多新編
纂的經典。這些新學經典也採用『佛說』的形式,其中有些是對傳統經典的發揮,
但更多的是開顯『深奧殊勝』之義理。因新傳出之經典有異於傳統的三藏經典,故
凡承認新學經典者稱為大乘,而執『大乘非佛說』者則被貶為『小乘』。至佛滅一
千二百年頃,咒術、祭祀、儀軌、鬼神信仰、神秘主義,及淫慾、貪婪、忿怒、我
慢等障道法更混入佛教,遂致清淨之佛法逐漸淪為與梵魔外道同流。世尊在《像法
經》中如此對迦葉尊者說:迦葉!譬如劫欲壞時,真寶未滅,有諸相似偽寶出於世
間;偽寶出已,真寶則沒。如是,迦葉!如來正法欲滅之時,有相似像法生;相似
像法出世間已,正法則滅。譬如大海中船,載多珍寶,則頓沈沒;如來正法則不如
是,漸漸消減。如來正法,不為地界所壞,不為水、火、風界所壞,乃至惡眾生出
世,樂行諸惡、欲行諸惡、成就諸惡,非法言法,法言非法,非律言律,律言非律
,以相似法,句味熾然,如來正法於此則沒。(雜906;別雜 121;S.16.13.)佛
陀的教法不可能因為時空的變遷而毀滅,也不會遭到惡王的破壞、政治的迫害、外
道的攻擊而滅亡,唯一可以使佛法趨向滅亡的因素,正是傳承佛法、住持佛法的出
家人。正所謂「獅子身中蟲,還食獅身肉。」佛法的最終衰亡,將敗在那些身披袈
裟、販賣如來的佛門敗類手中。在佛法的流傳過程中,由於住持佛法者的素質參差
不齊,其中不乏一些不學無術、放逸墮落、追名逐利者,他們不敬善友、不重傳承
、不學經教、不持律儀、不修止觀,對佛法缺乏真修實證。這些人由於受到貪慾、
名利、地位、供養等諸惡法的侵蝕,在住持佛法的過程中,不斷地把他們已受到了
污染的知見加進到世尊的正法、律中,造成了正法的逐漸衰落與消亡。正法流變與
衰敗的原因更有一部分是出自那些執著於「邪勝解」者。由於受到無明與邪見的污
染,他們把喬答摩佛陀以外的導師、諸神、梵天等視為佛陀,把邪法視為正法,把
正法視為劣法,把非律視為律儀,把律儀視為執著。

  這些人把一些夾雜著邪見的觀點、外道的學說、不純淨的儀式和似是而非的修行
方法,慢慢地增添到佛教中來,再結合自己的世智辯聰、修持體悟和禪定經驗,把
佛法一點一滴地替換、修改和歪曲,最後,世尊的正法、律被塗改得面目全非,甚
至蕩然無存。然而,因為這些經過歪曲和篡改了的東西仍然寄生於佛陀的聖教之中
,仍然披著「佛法」的外衣,雖然它們與世尊的正法、律相去甚遠,但仍然被稱為
「佛法」,這就是相似於正法的「像法」。從整個佛教的發展史來看,越早期形態
的佛法,其變化越小,而越往後發展,變化愈大,被修改與被歪曲的成分也就愈多
。—摘自拙著《佛陀的教法》第一品第一節 林欣居士已於2002年七月前往緬甸聯
邦的毛淡棉的上座部僧團出家為具足戒比丘.這是他發表在佛教雜誌上的論文. 《
四聖諦為佛法根本》 四聖諦為佛法之根本,乃世尊於四十五年中所說一切教法之核
心,也可以說是佛法的基本教義。佛陀通常被尊稱為「正遍知」、「世間解」,他
具足了唯有諸佛才有可能證得的「一切知智」,可以清楚地了知一切值得瞭解的事
情。佛陀雖然是一切知智者,但這並非意味著佛陀無所不知、無所不曉,而是若他
有意的話,可以運用一切知智,知道關於過去的知識,關於現在的知識,關於未來
的知識,關於世間各種事物和現象的知識,以及關於宇宙空間的知識等等。然而,
被稱為「一切知者」的佛陀並沒有為弟子們解釋太多關於世間、關於宇宙方面的知
識,即使有許多弟子對此一類的問題總是抱著極大的興趣。我們通常稱佛陀的說法
為「獅子吼」,也就是說,儘管佛陀的確孜孜不倦地說法度眾,但他卻絕不是一天
到晚都口若懸河、誇誇其談,他只說如實的話、有意義的話,對於一些無關緊要的
事情,即使佛陀知道,他也沒有解釋的必要。有一次,世尊與一些弟子走進拘賞彌
城郊的一座申恕波林中,他從地上拿起幾片申恕波樹葉,問眾比丘道:「諸比丘!
是我手中的這幾片申恕波樹葉多呢,還是我們頭頂上的申恕波林樹葉多?」諸比丘
回答道:「世尊!世尊手中的這幾片申恕波樹葉極少,而我們頭頂上的申恕波林樹
葉極多。」世尊說:「正是這樣,諸比丘!我知道但沒有宣說的很多,而我宣說的
只是極小一部分。諸比丘!為什麼我沒有全部宣說出來呢?因為它們無意義,無助
於根本的梵行,無助於厭離,無助於離欲,無助於寂滅,無助於寧靜,無助於正見
,無助於覺悟,無助於涅槃。所以,我不宣說這些。諸比丘!我所宣說的又是什麼
呢?我宣說此是苦,此是苦之集,此是苦之滅,此是趣向苦滅之道。諸比丘!我為
什麼要宣說這些呢?因為它們有意義,有助於根本的梵行,有助於厭離,有助於離
欲,有助於寂滅,有助於寧靜,有助於正見,有助於覺悟,有助於涅槃。」(S.56
.31申恕波經;雜阿含404)根據世尊的正法、律,學佛弟子所追求的最終目標是為
了斷除煩惱、解脫生死、證悟涅槃,而要達到這個最終目標,就必須修學佛法。四
聖諦是佛法根本,是三世諸佛證覺成佛並度脫有情所宣說之法要,唯有如實地徹知
徹見四聖諦,才能夠出離生死、證趣聖果。佛陀所關心的只是有情的生死大事,所
要解決的也只是有情的煩惱痛苦問題。所以,凡是與生死大事無關的事情,佛陀所
採取的態度是擱置不理,而他所宣說的一切法義,都是為了幫助眾生脫離苦海。佛
陀在世時,有位名叫鬘童子的出家比丘,他對佛陀在看待「世間是否永恆、世界有
無邊際、肉身與靈魂是否同一、如來死後是否存在」等問題時避而不答的態度感到
不滿。有一次,他來到佛陀面前,用幾乎是帶著傲慢無禮的口氣說道:假如世尊為
他解釋世間是否永恆等問題之後,他就繼續在世尊的教導下修習梵行;假如世尊不
為他解釋這些問題,那麼他就將放棄梵行,回去過世俗生活;如果世尊知道世界是
永恆等這些問題,就請世尊為他解釋,如果世尊不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或者根本
就沒有這種見地,那就請世尊直截了當地承認說不知道。於是世尊反問鬘童子說:
我是否曾經向你承諾過說你來我的座下修習梵行,我就將為你解釋世間是永恆的?
…如來死後是否存在等問題?你是否曾經要求過我說我一定要為你解釋這些問題,
你才願意在我的座下修習梵行?世尊繼續說:無論是誰,如果一定要世尊在解釋了
這一類問題之後才願意在世尊的座下修習梵行的話,那麼,這個人將會在世尊還沒
有為他解釋清楚這些問題之前就已經死掉了。這就好像一個人被一支毒箭所射傷,
他的親戚朋友為他請來醫生治療。但是那個被箭所傷的人卻說:不要把箭取出來,
除非我要弄清楚那射傷我的人是屬於剎帝利、婆羅門、吠捨還是首陀羅?那人姓甚
名誰?屬於哪個族姓?身材是高是矮?膚色是黑色、棕色,還是黃色?他來自本村
、本鎮、本市還是外地人?那張射傷我的弓是彈弓還是弩弓?弓弦是用什麼動物或
者植物的筋製造的?箭桿是蘆桿還是葦桿?箭羽是用哪種鳥的羽毛製造的?箭桿上
綁的是哪種筋?用哪一種箭鏃?…這個人將在還沒有把這些問題弄清楚之前,就已
經毒發身亡了。修習梵行的生活並不依靠世間是否永恆等理論學說。不論流行的是
什麼樣的理論學說,世間仍然不免存在著生、老、病、死、愁慮、悲慼、痛苦、憂
傷和惱亂。世尊所教導的方法,就是要在現世之中消除這些痛苦憂患。

  世尊之所以不肯回答這些問題的原因,就是因為那種追求行而上學理論的做法是
徒勞無益的,它們與清淨的梵行生活沒有關係,並不能導致厭離、離欲、寂滅、寧
靜、正見、覺悟以及涅槃。世尊所解釋的只是苦、只是苦的生起、只是苦的止息、
只是苦滅之道。因此世尊說:「鬘童子!我所解釋了的是什麼呢?我解釋此是苦,
此是苦之集,此是苦之滅,此是趣向苦滅之道。鬘童子!我為什麼要解釋這些呢?
因為它們有意義,有助於根本的梵行,有助於厭離,有助於離欲,有助於寂滅,有
助於寧靜,有助於正見,有助於覺悟,有助於涅槃,所以,我就予以解釋。因此,
鬘童子!你要牢記:我所沒有確定的就是未確定的,我所確定的就是確定的。」(
M63摩羅迦小經;中部箭喻經)同時,世尊在《大象跡喻經》中,也曾明確地指出
四聖諦乃一切佛法的根本。世尊於經中說:「諸賢!若有無量善法,彼一切法皆四
聖諦所攝,來入四聖諦中,謂四聖諦,於一切法中最為第一。所以者何?攝受一切
眾善法故。諸賢!猶如諸獸之跡,像跡為第一。所以者何?彼象跡者,最廣大故。
」(中30象跡喻經;M28大象跡喻經)四聖諦乃是世尊一代教法中最根本的內容,
可以稱為全部佛法的總綱。整個佛陀教法的體系,也不外乎是對此四聖諦從不同角度
、不同層次的發揮或者具體運用。我們甚至可以說:四聖諦包攝了佛陀一生中所宣
說的所有教法,凡是世尊正法、律中各種各樣的教義教理及修持法門,都可以說是
對此四聖諦從不同角度的發揮、開展,皆可以在四聖諦中找到其根源或者依據。四
聖諦是佛陀正法的實質,如果對此四聖諦建立起正確的知見(正見),就能夠清楚
而且有系統地理解世尊在四十五年當中所教導的全部內容,把握正法的根本教義。

  世尊說:「若比丘於佛有疑者,則於苦聖諦有疑,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
跡聖諦則有疑惑;若於法、僧有疑者,則於苦聖諦疑惑,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
滅道跡聖諦疑惑。若於佛不疑惑者,則於苦聖諦不疑惑,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
滅道跡聖諦不疑惑;若於法、僧不疑惑者,則於苦聖諦不疑惑,苦集聖諦、苦滅聖
諦、苦滅道跡聖諦不疑惑。」(雜419佛教的根本信仰是佛陀、正法和僧伽三寶,
唯有對佛、法、僧建立起堅定的信仰,才有資格稱為是真正的佛教徒。對於佛法僧
三寶,其核心是正法,因為佛陀是正法的覺悟者和教導者,僧伽則是正法的實踐者
和傳承者。作為三寶之核心的正法,其最根本的內容就是四聖諦。如果一個自稱為
佛弟子的人懷疑、曲解、篡改,甚至否定四聖諦,那麼,其作為佛弟子的身份就值
得質疑。同樣道理,如果一種打著「佛法」幌子的理論學說與四聖諦相違背,那麼
,我們可以判定這些理論學說即「非佛說」。四聖諦乃佛法的根本內容。離開了四
聖諦,即是非佛法。—摘自拙著《佛陀的教法》第一品第二節 佛法之特性 世尊於
《緣起經》中說:「無論諸佛如來出世或不出世,此緣起界〔自性〕常住,是法住
性、是法定性、是此緣性。如來於此現正覺,現觀;現正覺、現觀已,為人講演、
宣說、施設、確定、開示、分別、顯發,而說『汝等當見』!…諸比丘!此等是如
性、不離如性、不異如性、是此緣性。」(S.12.20;雜296)根據世尊之正法、律
,一切諸法的性質是本來如此的,它具有穩定性(法住)、不變性(法定)、普遍
性(法界)、同一性(法如)、自然性(法爾)。換一句話說:「法」即是真理、
真如實相。「法」是宇宙人生所固有的普遍真理與自然法則,「法」並非為任何有
情(包括一切世間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天與人)所創造,不為任何有情
所控制,也不隨任何有情的意志所轉變,人們只能通過智慧去發現它、認識它、覺
悟它。能夠覺悟「法」者,即能成為智者、覺者。當然,諸法的真如實相也不為諸
佛所創造,也不為諸佛所控制。當一位佛陀出現於世間時,此「法」常住不變,無
佛出現於世間時,此「法」亦常住不變;三世諸佛只不過是因為如實地發現、覺知
此「法」,所以才證悟正等正覺,成為世尊、阿羅漢、正等正覺者。因為三世諸佛
具有「自利利他、自度度人」的本質,所以,當一位菩薩自己覺知了「法」而證悟
佛果之後,為了令一切有緣的眾生也能夠覺悟「法」,諸佛世尊必定會向世間人把
其所覺悟之「法」,通過適當的語言文字,講演、宣說、開示、確定、分別、顯發
出來。一切諸佛所覺悟之「法」必定是同一的,一切諸佛所宣說之「法」也必然是
一樣的。諸佛的智慧與證悟是不可能有差別的,同樣,諸佛所宣說的法也不可能出
現差異。一切諸佛所宣說之教法,必定契合於諸法的真如實相,與諸法的實質不相
違背、不相乖異,真實不虛、遠離顛倒。所以,諸佛世尊所宣說的教法,也就稱為
「佛法」。若從所詮釋的意義上說,佛法是指宇宙世間萬法所固有、真實正確、常
住不變的普遍真理與法則,比如緣起法則、諸行無常、一切行苦、諸法無我等。若
從能詮釋的意義上說,則是指佛陀的教法,即佛教用來闡述真理法則的語言文字,
比如修多羅、只夜、偈陀、記別、法句、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等。佛法是以
有情為本位的,也就是說:佛陀所宣說開示的整個教法體系,皆是圍繞著所有生命
的本質和現象而展開的。佛陀是為了解決有情的生死問題而出現於世間的(參閱雜3
46,雜760,S.3.3,A.10.76)。

  如果離開了有情的立場,離開了生命的實際,而只是片面地談論世界的存在、宇
宙的邊際、人生的終極(即所謂:世間常、無常,世有邊、無邊),談論物質和意
識的關係(即所謂:命即是身、命異身異)等等問題,皆不能夠把握佛法的真諦(
參閱雜957,雜962~963,中部箭喻經;S.44.7,M72)。佛法除了以有情為本位,
具足契合真如、不違如性、不異如性、真實不虛、遠離顛倒等特點之外,於諸經中
還常常提及世尊所宣說的正法具有以下之功德:「初妙,中妙,後妙,有義、有文
,說明完全圓滿、遍淨之梵行。」世尊所宣說開示之正法,無論最初的、中間的,
還是最後的,全部皆為善美殊妙之法,既有甚深之法義,又有顯明之文句,能夠令
實踐者成就完全圓滿、純潔清淨之梵行(指斷淫、離欲、無過的清淨無染生活)。
聖典中也常用如此的詞句來稱頌佛陀所教導之法:「世尊所善說之法,能自見的,
無時〔通達〕的,〔值得〕來見的,引導至〔涅槃〕的,智者各自證知。」法為世
尊所善妙宣說,禪修者通過修學與修持世尊的正法、律,能夠各各依觀察智而親自
現見九種出世間法(四道、四果與涅槃);當禪修者在證得四種出世間聖道(即須
陀洹道、斯陀含道、阿那含道與阿羅漢道)中的任何一種之時,聖道生起之後即證
悟相應聖果,無須再經多時;此九種出世間法本來存在,確實值得親自來現見,值
得把自心引導至出世間聖道、聖果與涅槃。當然,禪修者不可能依賴他人所修之聖
道而斷除自己的煩惱,不可能享受他人所證的果定之樂,也不可能證悟他人所證之
涅槃;然而,一切具慧之智者,皆能通過對法的實踐,於自心中親自實證出世間法
。在另外一些聖典當中,還提到了世尊的正法、律具有漸證性、包容性、一味性、
珍稀性等八種「未曾有法」。

  一次,有兩位阿修羅前來拜訪佛陀,與佛陀談論到諸阿修羅所喜聞樂見的大海具
有八種奇妙特點。當時,佛陀即善巧地以大海為喻,宣說如來的正法、律同樣具備
諸比丘所喜聞樂見的八種奇妙特點:

  1、猶如大海,從下至上漸漸傾斜,緩緩向上,以成於岸,而不是突然傾斜,陡
似峭壁;於正法、律中,也是漸修漸學,漸盡漸證的,而不是突然證悟。這就是正
法、律中諸比丘喜聞樂見的第一個奇妙特點。

  2、猶如大海潮漲潮退,始終保持一定的限度;於正法、律中,如來為諸比丘、
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制定禁戒,他們乃至命終,也不違越。這就是正法、律中
諸比丘喜聞樂見的第二個奇妙特點。

  3、猶如大海不能容納死屍,一旦海中出現死屍,即把它衝到岸邊;於正法、律
中,聖眾清淨,不能容納這種人:邪惡、污穢、鬼鬼祟祟,不是比丘冒充比丘,不
修梵行假修梵行,腐化墮落;一旦發現這樣的人,即把他逐出僧團。這就是正法、
律中諸比丘喜聞樂見的第三個奇妙特點。

  4、猶如閻浮提洲中的五大河——恆河、閻牟那河、阿夷羅婆提河、薩羅菩河、
摩希河,皆流入大海,既匯入海,即放棄原來的名字,皆稱為大海;四種姓——剎
帝利、婆羅門、吠捨和首陀羅,於正法、律中剃除須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
家學道,即放棄原先的名字和族姓,皆稱作比丘、釋迦子。這就是正法、律中諸比
丘喜聞樂見的第四個奇妙特點。

  5、猶如地上的河流匯入大海,天上的雨水落入大海,然而大海卻無所謂滿與不
滿;許多比丘證得無餘依涅槃,無餘依涅槃也無所謂滿與不滿。這就是正法、律中
諸比丘喜聞樂見的第五個奇妙特點。

  6、猶如大海水皆同一味,即鹹味;於正法、律中,也唯有一味,即解脫味。這
就是正法、律中諸比丘喜聞樂見的第六個奇妙特點。

  7、猶如大海中蘊藏著無量珍寶,諸如珍珠、水晶、貝殼、珊瑚、金子、銀子和
寶石;於正法、律中,也蘊藏著無量珍寶,諸如: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
、五力、七覺支和八聖道。這就是正法、律中諸比丘喜聞樂見的第七個奇妙特點。

  8、猶如大海中生活著許多偉大的生物,諸如鯨魚、海蛇、海怪和海神;於正法
、律中,也生活著許多聖眾偉人,諸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和阿羅漢。這就
是正法、律中諸比丘喜聞樂見的第八個奇妙特點。(自說經5.5;中部阿修羅經,
中部瞻波經,增支部42-4,五分律卷二十八,恆水經,法海經,海八德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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