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兄以《六祖壇經》的經文為討論的依據,個人有以下想法:
一、吳兄將原《六祖壇經》的品名,刪去品字。例如:
<行由品第一>改成 <行由第一>;
<般若品第二>改成 <般若第二>。
個人以為,如因為採行「現代標點」,進而也想將其中字句不妥之
處修正,改以現代的語法來包裝(如上例,將「品」字刪去)。
那將<行由品第一>,改成<第一品行由>或<第一章行由>或
<第一行由>,都應該比<行由第一>好。餘類推。
二、關於下段的標法:
> 再看這<行由第一>,覺得底下標點值得檢討。
>
> > 師陞座次。刺史、官僚三十餘人,儒宗學士三十餘人,僧尼道俗一千餘人
> > ,同時作禮,願聞法要。
>
> 「刺史、官僚三十餘人」可修改為「刺史,官僚三十餘人」。其實刺史只有一位
> ,若照先前使用頓號,會被誤以為刺史若干加上官僚若干總共三十餘人。
>
> 另個可以清楚表示的標點方式是:「刺史、官僚三十餘人、儒宗學士三十餘人、
> 僧尼道俗一千餘人」。但是頓號所分隔的文句好像太長了些。
>
> 若不考慮得這麼精確,而想保有最佳的讀誦感覺,則可處理成:「刺史官僚三十
> 餘人,儒宗學士三十餘人,僧尼道俗一千餘人」。
個人以為以下二種方式應該是比較好的處理,文句比較對稱:
A:刺史、官僚不分開,且三段的聽眾以「,」分隔。
師陞座次。刺史官僚三十餘人,儒宗學士三十餘人,僧尼道俗一千餘人
,同時作禮,願聞法要。
B:刺史、官僚不分開,且三段的聽眾以「、」分隔。此種處理方式,可以將聽眾
突顯出來,一目了然。
師陞座次。刺史官僚三十餘人、儒宗學士三十餘人、僧尼道俗一千餘人
,同時作禮,願聞法要。
以上是個人的一點想法。至於其它部份,因未詳讀,無什想法。
徐言輝 roberhhh@ms9.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