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新信

 
《中論》(含科判)
#1
Post Gateway
發信站: 由 獅子吼站 收信 (ccstudent.ee.ntu.edu.tw , 信區: BudaTech)
檔名:FG1173.TXT 卍卍卍卍卍卍卍
                卍  中觀論  卍
                卍卍卍卍卍卍卍  龍樹菩薩  著
*****************************************************************************
觀因緣品第一
  甲一  標宗
  甲二  顯義
    乙一  總觀
      丙一  觀集無生
        丁一  觀四門不生
        丁二  觀四緣不生
          戊一  立
          戊二  破
            己一  審定
            已二  別破
              庚一  觀四緣不成
                辛一  觀因緣不成
                辛二  觀次第緣不成
                辛三  觀緣緣不成
                辛四  觀增上緣不成
          庚二  觀緣生不成
        丁三  觀一切成
觀去來品第二
      丙二  觀滅不去
        丁一  三時門
          戊一  觀去不成
            己一  觀三時無有去
              庚一  總破三時去
              庚二  別破去時去
                辛一  立去時去
                辛二  破去時去
            己二  觀去者不能去
          戊二  觀發不成
          戊三  觀住不成
        丁二  一異門
          戊一  觀體不成
          戊二  觀用不成
        丁三  有無門
觀六情品第三
    乙二  別觀
      丙一  觀世間
        丁一  觀六情
          戊一  立
          戊二  破
            己一  廣觀眼根不成
              庚一  觀見不成
              庚二  觀見可見見者不成
              庚三  觀見可見所起之果不成
            己二  例觀五根不成
觀五陰品第四
        丁二  觀五陰
          戊一  觀陰性空
            己一  因果相離破
              庚一  觀色陰空
              庚二  有因無因破
              庚三  因果相似不相似破
            己二  觀餘陰空
          戊二  讚歎性空
觀六種品第五
        丁三  觀六種
          戊一  明正觀
            己一  廣破空種
              庚一  非所知性
                辛一  非有
                  壬一  以能責所破
                  壬二  以所徵能破
                  壬三  能所相待破
                辛二  非無
              庚二  非能知性
            已二  結例餘五
          戊二  斥妄見
觀染染者品第六
      丙二  觀世間集
        丁一  惑業相生
          戊一  染著則生
            已一  觀染與染者
              庚一  正觀染染者不成
                辛一  別異不成
                  壬一  前後門破
                  壬二  俱時門破
                辛二  和合不成
                辛三  異合不成
              庚二  類破一切法不成
觀三相品第七
            已二  觀生住滅相
              庚一  破三相之妄見
                辛一  觀生住滅不成
                  壬一  總破三相
                    癸一  有為無為門破
                    癸二  共聚離散門破
                    癸三  有窮無窮門破
                  壬二  別破三相
                    癸一  破生
                      子一  自他門破
                        丑一  破他生
                          寅一  立
                          寅二  破
                        丑二  破自生
                          寅一  立
                          寅二  破
                            卯一  破其喻
                            卯二  破其法
                      子二  已末門破
                        丑一  總遮三時生
                        丑二  別破生時生
                          寅一  破緣合之生時生
                          寅二  破已有之生時生
                            卯一  約所生之生破
                            卯二  約生之能生破
                      子三  有無門破
                        丑一  就體有無破
                        丑二  約相有無破
                    癸二  破住
                      子一  已末門破
                      子二  有無門破
                      子三  自他門破
                    癸三  破滅
                      子一  已未門破
                      子二  有無門破
                        丑一  約相有無破
                          寅一  以住相破滅
                          寅二  以滅相破滅
                          寅三  以生相破滅
                        丑二  約體有無破
                      子三  自他門破
                辛二  結一切法不成
              庚二  顯三相之正義成
觀作作者品第八
          戊二  有作則受
            己一  觀作作者
              庚一  正破
                辛一  遮戲論
                  壬一  實有實無門
                    癸一  標章
                    癸二  釋成
                  壬二  亦有亦無門
                  壬三  一有一無門
                  壬四  此一彼三門
                辛二  示正見
              庚二  類破
觀本住品第九
            己二  觀受受者
              庚一  別破
                辛一  離法無人破
                  壬一  敘外計
                  壬二  破妄執
                  壬三  顯正義
                辛二  即法無人破
                  壬一  敘轉救
                  壬二  破邪執
                  壬三  顯正義
              庚二  結呵
觀然可然品第十
            己三  觀然可然
              庚一  廣破喻說
                辛一  一異門
                  壬一  總破一異
                  壬二  別破各異
                    癸一  破不相因
                      子一  破異可然之然
                      子二  破異然之可然
                    癸二  破不相及
                辛二  因待門
                  壬一  破成已之待
                  壬二  破待已而成
                辛三  因不因門
                辛四  內外門
                辛五  五求門
              庚二  結顯性空
觀本際品第十一
        丁二  生死相續
          戊一  觀生死無際
            己一  正觀生死無本際
              庚一  顯教意破
              庚二  推正理破
                辛一  總遮
                辛二  別破
                辛三  結責
            己二  類明一切無本際
觀苦品第十二
          戊二  觀苦聚非作
            己一  正觀內苦非四作
              庚一  總遮
              庚二  別破
                辛一  破自他作
                  壬一  破法自作
                  壬二  破法他作
                  壬三  破人自作
                  壬四  破人他作
                    癸一  離苦無人破
                    癸二  待自無他破
                辛二  破共作
                辛三  破無因作
            己三  例觀外法非四作
觀行品第十三
        丁三  行事空寂
          戊一  觀妄行
            己一  破諸行有事
              庚一  立
              庚二  破
                辛一  顯教意破
                辛二  約正理破
                  壬一  破
                  壬二  反難
                  壬三  重破
            己二  破諸行空理
              庚一  約正理破
              庚二  顯教意破
觀合品第十四
          戊二  觀和合
            己一  別破
              庚一  奪一以破合
              庚二  無異以破合
                辛一  明無合
                辛二  成無異
                  壬一  因離中無異
                  壬二  同異中無異
            己二  結破
觀有無品第十五
          戊三  觀有無
            己一  別觀
              庚一  非有
                辛一  觀自性
                辛二  觀他性
                辛三  觀第三性
              庚二  非無
            己二  總觀
              庚一  開示真實義
                辛一  遮妄執
                辛二  證佛說
              庚二  遮破有無見
                辛一  無異失
                辛二  斷常失
觀縛解品第十六
          戊四  觀縛解
            己一  遮妄執
              庚一  觀流轉與還滅
                辛一  觀流轉
                辛二  觀還滅
              庚二  觀繫縛與解脫
                辛一  總觀
                辛二  別觀
                  壬一  觀繫縛
                  壬二  觀解脫
            己二  示正義
觀業品第十七
          戊五  觀業
            己一  遮妄執
              庚一  破一切有者的諸業說
                辛一  立
                  壬一  二業
                  壬二  三業
                  壬三  七業
                辛二  破
              庚二  破經部譬喻者的心相續說
                辛一  立
                  壬一  成立業果
                    癸一  舉喻
                    癸二  合法
                  壬二  別立善業
                辛二  破
              庚三  破正量者的不失法說
                辛一  立
                  壬一  敘說
                  壬二  正說
                    癸一  標章
                    癸二  別說
                      子一  不失法
                      子二  諸行業
                  壬三  結說
                辛二  破
                  壬一  業力無性破
                    癸一  顯不失之真
                    癸二  遮不失之妄
                      子一  不作破
                      子二  重受破
                  壬二  業因不實破
              庚四  破有我論者的作者說
                辛一  立
                辛二  破
            己二  顯正義
觀法品第十八
      丙三  觀世間集滅
        丁一  現觀
          戊一  入法之門
            己一  修如實觀
            己二  得解脫果
          戊二  入法之相
            己一  真實不思議
            己二  方便假名說
              庚一  趣入有多門
              庚二  證入無二途
                辛一  約勝義說
                辛二  約世俗說
          戊三  入法之益
觀時品第十九
        丁二  向得
          戊一  觀時間
            己一  觀別法之時
              庚一  正破
                辛一  破相待時
                辛二  破不待時
              庚二  例破
            己二  破即法之時
觀因果品第二十
          戊二  觀因果
            己一  約眾緣破
              庚一  有果與無果破
              庚二  與果不與果破
              庚三  俱果不俱果破
              庚四  變果不變果破
              庚五  在果與有果破
            己二  約因果破
              庚一  合不合門破
                辛一  別破相合
                辛二  總破合不合
              庚二  空不空門破
                辛一  因中果空不空
                辛一  果體空不空
              庚三  是一是異門破
            己三  約果體破
            已四  約和合破
觀成壞品第二十一
          戊三  觀成壞
            己一  破成壞
              庚一  共有相離破
                辛一  總標
                辛二  別釋
                  壬一  離戊之壞相不成
                  壬二  共有之成壞不成
                  壬三  離壞之成相不成
              庚二  共成離成破
              庚三  滅盡不盡破
              庚四  法體法相破
              庚五  性空不空破
              庚六  一體別異破
            己二  破生滅
              庚一  執生滅不成
                辛一  直責
                辛二  別破
                  壬一  法非法不生
                  壬二  自他共不生
              庚二  執生滅有過
                辛一  標斷常失
                辛二  顯斷常過
                  壬一  敘外人自是
                  壬二  出外人過失
                    癸一  斷滅過不離
                      子一  無常滅
                      子二  涅槃滅
                    癸二  相續有不成
觀如來品第二十二
        丁三  斷證
          戊一  觀如來
            己一  破有性妄執
              庚一  別觀受者空
                辛一  五求破
                辛二  一異破
                  壬一  破緣合即陰我
                  壬二  破不因離陰我
                辛三  結
              庚二  別觀所受空
              庚三  結觀受者空
            己二  顯性空真義
              庚一  世諦假名
              庚二  勝義叵思
                辛一  離戲論
                  壬一  離常等八句
                  壬二  離有無諸句
                辛二  顯真實
觀顛倒品第二十三
          戊二  觀所滅的倒惑
            己一  遮破顛倒之生
              庚一  觀煩惱不生
                辛一  敘執
                辛二  破執
                  壬一  無性門
                  壬二  無主門
                    癸一  無自我即無所屬
                    癸二  無垢心即無所屬
                  壬三  無因門
                辛三  轉救
                辛四  破救
                  壬一  正破
                    癸一  境空門
                    癸二  相待門
                  壬二  結成
              庚二  觀顛倒不成
                辛一  空寂門
                辛二  已末門
                辛三  有無門
            己二  結成煩惱之滅
              庚一  正顯
              庚二  遮顯
觀四諦品第二十四
          戊三  觀所知的諦理
            己一  外人難空以立有
              庚一  過論主無四諦三寶
              庚二  過論主無因果罪福
            己二  論主反責以顯空
              庚一  顯示空義
                辛一  直責
                辛二  別顯
                  壬一  顯佛法甚深鈍根不及
                    癸一  示佛法宗要
                    癸二  顯空法難解
                  壬二  顯明空善巧見有多失
                    癸一  明空善巧
                    癸二  執有成失
                辛三  證成
              庚二  遮破妄有
                辛一  破接四諦三寶
                  壬一  破壞四諦
                    癸一  總標
                    癸二  別釋
                    癸三  結成
                  壬二  破壞四諦事
                  壬三  破壞三寶
                    癸一  正明三寶無有
                    癸二  別顯佛道無成
                辛二  破壞因果罪福
                辛三  破壞一切世俗
              庚三  結成佛法
觀涅槃品第二十五
          戊四  觀所證的涅槃
            己一  略觀
              庚一  敘外難
              庚二  申正宗
                辛一  遮
                辛二  顯
            己二  廣觀
              庚一  別遮以四句為涅槃
                辛一  遮有無是涅槃
                  壬一  遮
                    癸一  遮有
                    癸二  遮無
                  壬二  顯
                辛一  遮雙亦雙非是涅槃
                  壬一  遮
                    癸一  遮亦有亦無為涅槃
                    癸二  遮非有非無為涅槃
                  壬二  顯
                    癸一  如來離四句
                    癸二  涅槃即世間
              庚二  總遮以諸見為涅槃
                辛一  遮
                  壬一  敘見
                  壬二  遮破
                辛二  顯
觀十二因緣品第二十六
      丙四  觀世間滅道
        丁一  正觀緣起
          戊一  緣起流轉律
            己一  無明緣行
            已二  行緣識
            己三  識緣名色
            己四  名色緣六入
            己五  六入緣觸
            己六  觸緣受
            己七  受緣愛
            己八  愛緣取
            己九  取緣有
            己十  有緣生
            己十一  生緣老死
            己十二  總結
          戊二  緣起還滅律
觀邪見品第二十七
        丁二  遠離戲論
          戊一  敘見
          戊二  破斥
            己一  廣破
              庚一  破有無作不作見顯我空
                辛一  破過去有我等四句
                  壬一  破我於過去有
                    癸一  別破
                      子一  約前我今我不一破
                      子二  約即身離身無我破
                    癸二  結顯
                  壬二  破我於過去無
                  壬三  破我於過去俱非
                辛二  破末來作不作等四句
              庚二  破常無常邊無邊見顯法空
                辛一  破常無常見
                  壬一  破常見
                  壬二  破無常見
                  壬三  破亦常亦無見
                  壬四  破非常非無常見
                辛二  破邊無邊見
                  壬一  破有邊無邊見
                  壬二  破亦有邊亦無邊見
                  壬三  破非有無邊
            己二  結呵
  甲三  歸宗
****************************************************************************
本論的大科分判:

          ┌標宗………………………… (最初二頌)…………… ┐
          │    ┌總觀┬觀集不生…………………………………┴觀 因 緣品
          │    │    └觀滅不去……………………………………觀 去 來品
          │    │            ┌……………………………………觀 六 情品
          │    │    ┌觀世間┼……………………………………觀 五 陰品
          │    │    │      └……………………………………觀 六 界品
          │    │    │                  ┌染則生┬…………觀染染者品
  全論組織┤    │    │        ┌惑業所生┤      └…………觀 三 相品
          │顯義┤    │        │        │      ┌…………觀作作者品
          │    │    │        │        └作則受┼…………觀 本 住品
          │    │    │        │                └…………觀然可然品
          │    │    │觀世間集┤生死流轉┬無三際……………觀 本 際品
          │    │    │        │        └非四作……………觀  苦  品
          │    │    │        │        ┌諸行………………觀  行  品
          │    │    │        │        │觸合………………觀  合  品
          │    └別觀┤        └行事空寂┤有無………………觀 有 無品
          │          │                  │縛脫………………觀 縛 解品
          │          │                  └行業………………觀  業  品
          │          │        ┌現觀……………………………觀  法  品
          │          │        │    ┌…………………………觀  時  品
          │          │觀世間滅┤向得┼…………………………觀 因 果品
          │          │        │    └…………………………觀 成 壞品
          │          │        │        ┌人…………………觀 如 來品
          │          │        └斷證──┤  ┌………………觀 顛 倒品
          │          │                  └法┼………………觀 四 諦品
          │          │                      └………………觀 涅 槃品
          │          └觀世間滅道┬正觀緣起……………………觀 因 緣品
          │                      └遠離邪見…………………┬觀 邪 見品
          └結讚………………………………………(最後一頌)…┘
*******************************************************************************
觀因緣品第一

  甲一  標宗

不生亦不滅    不常亦不斷    不一亦不異    不來亦不出
能說是因緣    善滅諸戲論    我稽苜禮佛    諸說中第一

  甲二  顯義
    乙一  總觀
      丙一  觀集無生
        丁一  觀四門不生

諸法不自生    亦不從他生    不共不無因    是故知無生
如諸法自性    不在於緣中    以無自性故    他性亦復無

    丁二  觀四緣不生
      戊一  立

因緣次第緣    緣緣增上緣    四緣生諸法    更無第五緣

          戊二  破
            己一  審定

果為從緣生    為從非緣生    是緣為有果    是緣為無果

            已二  別破
              庚一  觀四緣不成
                辛一  觀因緣不成

因是法生果    是法名為緣    若是果未生    何不名非緣
果先於緣中    有無俱不可    先無為誰緣    先有何用緣
若果非有生    亦復非無生    亦非有無生    何得言有緣

                辛二  觀次第緣不成

果若未生時    則不應有滅    滅法何能緣    故無次第緣

                辛三  觀緣緣不成

如諸佛所說    真實微妙法    於此無緣法    云何有緣緣

                辛四  觀增上緣不成

諸法無自性    故無有有相    說有是事故    是事有不然

              庚二  觀緣生不滅

略廣因緣中    求果不可得    因緣中若無    云何從緣生
若謂緣無果    而從緣中出    是果何不從    非緣中而出
若果從緣生    是緣無自性    從無自性生    何得從緣生

        丁三  觀一切不成

果不從緣生    不從非緣生    以果無有故    緣非緣亦無
**************************************************************************
觀去來品第二

      丙二  觀滅不去
        丁一  三時門
          戊一  觀去不成
            己一  觀三時無有去
              庚一  總破三時去

已去無有去    未去亦無去    離已去未去    去時亦無去

              庚二  別破去時去
                辛一  立去時去

動處則有去    此中有去時    非已去未去    是故去時去

                辛二  破去時去

云何於去時    而當有去法    若離於去法    去時不可得
若言去時去    是人則有咎    離去有去時    去時獨去故
若去時有去    則有二種去    一謂為去時    二謂去時去
若有二去法    則有二去者    以離於去者    去法不可得

            己二  觀去者不能去

若離於去者    去法不可得    以無去法故    何得有去者
去者則不去    不去者不去    離去不去者    無第三去者
若言去者去    云何有此義    若離於去法    去者不可得
若去者有去    則有二種去    一謂去者去    二謂去法去
若謂去者去    是人則有咎    離去有去者    說去者有去

          戊二  觀發不成

已去中無發    未去中無發    去時中無發    何處當有發
未發無去時    亦無有已去    是二應有發    未去何有發
無去無未去    亦復無去時    一切無有發    何故而分別

          戊三  觀住不成

去者則不住    不去者不住    離去不去者    何有第三住
去者若當住    云何有此義    若當離於去    去者不可得
去未去無住    去時亦無住    所有行止法    皆同於去義

        丁二  一異門
          戊一  觀體不成

去法即去者    是事則不然    去法異去者    是事亦不然
若謂於去法    即為是去者    作者及作業    是事則為一
若謂於去法    有異於去者    離去者有去    離去有去者
去去者有二    若一異法成    二門俱不成    云何當有成

          戊二  觀用不成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是去    先無有去法    故無去者去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異去    於一去者中    不得二去故

        丁三  有無門

決定有去者    不能用三去    不決定去者    亦不用三去
去法定不定    去者不用三    是故去去者    所去處皆無
**************************************************************************
觀六情品第三

    乙二  別觀
      丙一  觀世間
        丁一  觀六情
          戊一  立

眼耳及鼻舌    身意等六情    此眼等六情    行色等六塵

          戊二  破
            己一  廣觀眼根不成
              庚一  觀見不成

是眼則不能    自見具己體    若不能自見    云何見餘物
火喻則不能    成於眼見法    去未去去時    已總答是事
見若未見時    則不名為見    而言見能見    是事則不然

              庚二  觀見可見見者不成

見不能有見    非見亦不見    若已破於見    則為破見者
離見不離見    見者不可得    以無見者故    何有見可見

              庚三  觀見可見所起之果不成

見可見無故    識等四法無    四取等諸緣    云何當得有

            己二  例觀五根不成

耳鼻舌身意    聲及聞者等    當知如是義    皆同於上說
**************************************************************************
觀五陰品第四

        丁二  觀五陰
          戊一  觀陰性空
            己一  觀色陰空
              庚一  因果相離破

若離於色因    色則不可得    若當離於色    色因不可得
離色因有色    是色則無因    無因而有法    是事則不然
若離色有因    則是無果因    若言無果因    則無有是處

              庚二  有因無因破

若已有色者    則不用色因    若無有色者    亦不用色因
無因而有色    是事終不然    是故有智者    不應分別色

              庚三  因果相似不相似破

若果似於因    是事則不然    果若不似因    是事亦不然

            己二  觀餘陰空

受陰及想陰    行陰識陰等    其餘一切法    皆同於色陰

          戊二  讚歎性空

若人有問者    離空而欲答    是則不成答    俱同於彼疑
若人有難問    離空說其過    是不成難問    俱同於彼疑
**************************************************************************
觀六種品第五

        丁三  觀六種
          戊一  明正觀
            己一  廣破空種
              庚一  非所知性
                辛一  非有
                  壬一  以能責所破

空相未有時    則無虛空法    若先有虛空    即為是無相
是無相之法    一切處無有

                  壬二  以所徵能破

於無相法中    相則無所相    有相無相中    相則無所住
離有相無相    餘處亦不住

                  壬三  能所相待破

相法無有故    可相法亦無    可相法無故    相法亦復無
是故今無相    亦無有可相    離相可相已    更亦無有物

                辛二  非無

若使無有有    云何富有無

              庚二  非能知性

有無既已無    知有無者誰

            已二  結例餘五

是故知虛空    非有亦非無    非相非可相    餘五同虛空

          戊二  斥妄見

淺智見諸法    若有若無相    是則不能見    滅見安隱法
**************************************************************************
觀染染者品第六

      丙二  觀世間集
        丁一  惑業相生
          戊一  染著則生
            已一  觀染與染者
              庚一  正觀染染者不成
                辛一  別異不成
                  壬一  前後門破

若離於染法    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    應生於染法
若無有染者    云何當有染    若有若無染    染者亦如是

                  壬二  俱時門破

染者及染法    俱成則不然    染者染法俱    則無有相待

                辛二  和合不成

染者染法一    一法云何合    染者染法異    異法云何合
若一有合者    離伴應有合    若異有合者    離伴亦應合

                辛三  異合不成

若異而有合    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異    然後說合相
若染及染者    先各成異相    既已成異相    云何而言合
異相無有成    是故汝欲合    合相竟無成    而復說異相
異相不成故    合相則不成    於何異相中    而欲說合相

              庚二  類破一切法不成

如是染染者    非合不合成    諸法亦如是    非合不合成
**************************************************************************
觀三相品第七

            己二  觀生住滅相
              庚一  破三相之妄見
                辛一  觀生住滅不成
                  壬一  總破三相
                    癸一  有為無為門破

若生是有為    則應有三相    若生是無為    何名有為相

                    癸二  共聚離散門破

三相若聚散    不能有所相    云何於一處    一時有三相

                    癸三  有窮無窮門破

若謂生住滅    更有有為相    是即為無窮    無即非有為

                  壬二  別破三相
                    癸一  破生
                      子一  自他門破
                        丑一  破他生
                          寅一  立

生生之所生    生於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    還生於生生

                          寅二  破

若謂是生生    能生於本生    生生從本生    何能生本生
若謂是本生    能生於生生    本生從彼生    何能生生生
若生生生時    能生於本生    生生尚未有    何能生本生
若本生生時    能生於生生    本生尚未有    何能生生生

                        丑二  破自生
                          寅一  立

如燈能自照    亦能照於彼    生法亦如是    自生亦生彼

                          寅二  破
                            卯一  破其喻

燈中自無闇    住處亦無闇    破闇乃名照    無闇則無照
云何燈生時    而能破於闇    此燈初生時    不能及於闇
燈若未及闇    而能破闇者    燈在於此間    則破一切闇
若燈能自照    亦能照於彼    闇亦應自闇    亦能闇於彼

                            卯二  破其法

此生若未生    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    生已何用生

                      子二  已未門破
                        丑一  總遮三時生

生非生已生    亦非未生生    生時亦不生    去來中已答

                        丑二  別破生時生
                          寅一  破緣合之生時生

若謂生時生    是事已不成    云何眾緣合    爾時而得生
若法眾緣生    即是寂滅性    是故生生時    是二俱寂滅

                          寅二  破已有之生時生
                            卯一  約所生之生破

若有未生法    說言有生者    此法先已有    更復何用生

                            卯二  約生之能生破

若言生時生    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    而能生是生
若謂更有生    生生則無窮    離生生有生    法皆自能生

                      子三  有無門破
                        丑一  就體有無破

有法不應生    無亦不應生    有無亦不生    此義先已說

                        丑二  約相有無破

若諸法滅時    是時不應生    法若不滅者    終無有是事

                    癸二  破住
                      子一  已未門破

不住法不住    住法亦不住    住時亦不住    無生云何住

                      子二  有無門破

若諸法滅時    是則不應住    法若不滅者    終無有是事
所有一切法    皆是老死相    終不見有法    離老死有住

                      子三  自他門破

住不自相住    亦不異相住    如生不自生    亦不異相生

                    癸三  破滅
                      子一  已未門破

法已滅不滅    未滅亦不滅    滅時亦不滅    無生何有滅

                      子二  有無門破
                        丑一  約相有無破
                          寅一  以住相破滅

若法有住者    是則不應滅    法若不住者    是亦不應滅

                          寅二  以滅相破滅

是法於是時    不於是時滅    是法於異時    不於異時滅

                          寅三  以生相破滅

如一切諸法    生相不可得    以無生相故    即亦無滅相

                        丑二  約體有無破

若法是有者    是即無有滅    不應於一法    而有有無相
若法是無者    是則無有滅    譬如第二頭    無故不可斷

                      子三  自他門破

法不自相滅    他相亦不滅    如自相不生    他相亦不生

                辛二  結一切法不成

生住滅不成    故無有有為    有為法無故    何得有無為

              庚二  顯三相之正義成

如幻亦如夢    如乾闥婆城    所說生住滅    其相亦如是
**************************************************************************
觀作作者品第八

          戊二  有作則受
            己一  觀作作者
              庚一  正破
                辛一  遮戲論
                  壬一  實有實無門
                    癸一  標章

決定有作者    不作決定業    決定無作者    不作無定業

                    癸二  釋成

決定業無作    是業無作者    定作者無作    作者亦無業
若定有作者    亦定有作業    作者及作業    即墮於無因
若墮於無因    則無因無果    無作無作者    無所用作法
若無作等法    則無有罪福    罪福等無故    罪福報亦無
若無罪福報    亦無大涅槃    諸可有所作    皆空無有果

                  壬二  亦有亦無門

作者定不定    不能作二業    有無相違故    一處則無二

                  壬三  一有一無門

有不能作無    無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    其過如先說

                  壬四  此一彼三門

作者不作定    亦不作不定    及定不定業    其過先已說
作者定不定    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於業    其過先已說

                辛二  示正見

因業有作者    因作者有業    成業義如是    更無有餘事

              庚二  類破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爾    及一切諸法    亦應如是破
**************************************************************************
觀本住品第九

            己二  觀受受者
              庚一  別破
                辛一  離法無人破
                  壬一  敘外計

眼耳等諸根    苦樂等諸法    誰有如是事    是則名本住
若無有本住    誰有眼等法    以是故當知    先已有本住

                  壬二  破妄執

若離眼等根    及苦樂等法    先有本住者    以何而可知
若離眼耳等    而有本住者    亦應離本住    而有眼耳等
以法知有人    以人知有法    離法何有人    離人何有法

                  壬三  顯正義

一切眼等根    實無有本住    眼耳等諸根    異相而分別

                辛二  即法無人破
                  壬一  敘轉救

若眼等諸根    無有本住者    眼等一一根    云何能知塵

                  壬二  破邪執

見者即聞者    聞者即受者    如是等諸根    則應有本住
若見聞各異    受者亦各異    見時亦應聞    如是則神多
眼耳等諸根    苦樂等諸法    所從生諸大    彼大亦無神

                  壬三  顯正義

若眼耳等根    苦樂等諸法    無有本住者    眼等亦應無

              庚二  結呵

眼等無本住    今後亦復無    以三世無故    無有無分別
**************************************************************************
觀然可然品第十

            己三  觀然可然
              庚一  廣破喻說
                辛一  一異門
                  壬一  總破一異

若然是可然    作作者則一    若然異可然    離可然有然

                  壬二  別破各異
                    癸一  破不相因
                      子一  破異然之可然

如是常應然    不因可然生    則無然火功    亦名無作火
然不待可然    則不從緣生    火若常然者    人功則應空

                      子二  破異然之可然

若汝謂然時    名為可然者    爾時但有薪    何物然可然

                    癸二  破不相及

若異則不至    不至則不燒    不燒則不滅    不滅則常住
然與可然異    而能至可然    如此至彼人    彼人至此人
若謂然可然    二俱相離者    如是然則能    至於彼可然

                辛二  因待門
                  壬一  破成已之待

若因可然然    因然有可然    先定有何法    而有然可然
若因可然然    則然成復成    是為可然中    則為無有然

                  壬二  破待已而成

若法因待成    是法還成待    今則無因待    亦無所成法
若法有待成    未成云何待    若成已有待    成已何用待

                辛三  因不因門

因可然無然    不因亦無然    因然無可然    不因無可然

                辛四  內外門

然不餘處來    然處亦無然    可然亦如是    餘如去來說

                辛五  五求門

若可然無然    離可然無然    然亦無可然    然中無可然

              庚二  結顯性空

以然可然法    說受受者法    及以說瓶衣    一切等諸法
若人說有我    諸法各異相    當知如是人    不得佛法味
**************************************************************************
觀本際品第十一

        丁二  生死相序續
          戊一  觀生死無際
            己一  正觀生死無本際
              庚一  顯教意破

大聖之所說    本際不可得    生死無有始    亦復無有終
若無有始終    中當云何有

              庚二  推正理破
                辛一  總遮

是故於此中    先後共亦無

                辛二  別破

若使先有生    後有老死者    不老死有生    不生有老死
若先有老死    而後有生者    是則為無因    不生有老死
生及於老死    不得一時共    生時則有死    是二俱無因

                辛三  結責

若使初後共    是皆不然者    何故而戲論    謂有生老死

            己二  類明一切無本際

諸所有因果    及相可相法    受及受者等    所有一切法
非但於生死    本際不可得    如是一切法    本際皆亦無
**************************************************************************
觀苦品第十二

          戊二  觀苦聚非作
            己一  正觀內苦非四作
              庚一  總遮

自作及他作    共作無因作    如是說諸苦    於果則不然

              庚二  別破
                辛一  破自他作
                  壬一  破法自作

苦若自作者    則不從緣生    因有此陰故    而有彼陰生

                  壬二  破法他作

若謂此五陰    異彼五陰者    如是則唇言    從他而作苦

                  壬三  破人自作

若人自作苦    離苦何有人    而謂於彼人    而能自作苦

                  壬四  破人他作
                    癸一  離苦無人破

若苦他人作    而與此人者    若當離於苦    何有此人受
苦若彼人作    持與此人者    離苦何有人    而能授於此

                    癸二  待自無他破

自作若不成    云何彼作苦    若彼人作苦    即亦名自作

                辛二  破共作

苦不名自作    法不自作法    彼無有自體    何有彼作苦
若彼此苦成    應有共作苦

                辛三  破無因作

此彼尚無作    何況無因作

            己三  例觀外法非四作

非但說於苦    四種義不成    一切外萬物    四義亦不成
**************************************************************************
觀行品第十三

        丁三  行事空寂
          戊一  觀妄行
            己一  破諸行有事
              庚一  立

如佛經所說    虛誑妄取相    諸行妄取故    是名為虛誑

              庚二  破
                辛一  顯教意破

虛誑妄取者    是中何所取    佛說如是事    欲以示空義

                辛二  約正理破
                  壬一  破

諸法有異故    知皆是無性    無性法亦無    一切法空故

                  壬二  反難

諸法若無性    云何說嬰兒    乃至於老年    而有種種異

                  壬三  重破

若諸法有性    云何而得異    若諸法無性    云何而有異
是法則無異    異法亦無異    如壯不作老    老亦不作老
若是法即異    乳應即是酪    離乳有何法    而能作於酪

            己二  破諸行空理
              庚一  約正理破

若有不空法    則應有空法    實無不空法    何得有空法

              庚二  顯教意破

大聖說空法    為離諸見故    若復見有空    諸佛所不化
**************************************************************************
觀合品第十四

          戊二  觀和合
            己一  別破
              庚一  奪一以破合

見可見見者    是三各異方    如是三法異    終無有合時
染與於可染    染者亦復然    餘入餘煩惱    皆亦復如是

              庚二  無異以破合
                辛一  明無合

異法當有合    見等無有異    異相不成故    見等云何合
非但可見等    異相不可得    所有一切法    皆亦無異相

                辛二  成無異
                  壬一  因離中無異

異因異有異    異離異無異    若法所因出    是法不異因
若離從異異    應餘異有異    離從異無異    是故無有異

                  壬二  同異中無異

異中無異相    不異中亦無    無有異相故    則無此彼異

            己二  結破

是法不自合    異法亦不合    合者及合時    合法亦皆無
**************************************************************************
觀有無品第十五

          戊三  觀有無
            己一  別觀
              庚一  非有
                辛一  觀自性

眾緣中有性    是事則不然    性從眾緣出    即名為作法
性若是作者    云何有此義    性名為無作    不待異法成

                辛二  觀他性

法若無自性    云何有他性    自性於他性    亦名為他性

                辛三  觀第三性

離自性他性    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    諸法則得成

              庚二  非無

有若不成者    無云何可成    因有有法故    有壞名為無

            己二  總觀
              庚一  開示真實義
                辛一  遮妄執

若人見有無    見自性他性    如是則不見    佛法真實義

                辛二  證佛說

佛能滅有無    於化迦旃延    經中之所說    離有亦離無

              庚二  遮破有無見
                辛一  無異失

若法實有性    後則不應無    性若有異相    是事終不然
若法實有性    云何而可異    若法實無性    云何而可異

                辛二  斷常失

定有則著常    定無則著斷    是故有智者    不應著有無
若法有定性    非無則是常    先有而今無    是則為斷滅
**************************************************************************
觀縛解品第十六

          戊四  觀縛解
            己一  遮妄執
              庚一  觀流轉與還滅
                辛一  觀流轉

諸行往來者    常不應往來    無常亦不應    眾生亦復然
若眾生往來    陰界諸入中    五種求盡無    誰有往來者
若從身至身    往來即無身    若其無有身    則無有往來

                辛二  觀還滅

諸行若滅者    是事終不然    眾生若滅者    是事亦不然

              庚二  觀繫縛與解脫
                辛一  總觀

諸行生滅相    不縛亦不解    眾生如先說    不縛亦不解

                辛二  別觀
                  壬一  觀繫縛

若身名為縛    有身則不縛    無身亦不縛    於何而有縛
若可縛先縛    則應縛可縛    而先實無縛    餘如去來答

                  壬二  觀解脫

縛者無有解    不縛亦無解    縛時有解者    縛解則一時
若不受諸法    我當得涅槃    若人如是者    還為受所縛

            己二  示正義

不離於生死    而別有涅槃    實相義如是    云何有分別
**************************************************************************
觀業品第十七

          戊五  觀業
            己一  遮妄執
              庚一  破一切有者的諸業說
                辛一  立
                  壬一  二業

大聖說二業    思與從思生    是業別相中    種種分別說

                  壬二  三業

佛所說思者    所謂意業是    所從思生者    即是身口業

                  壬三  七業

身業及口業    作與無作業    如是四事中    亦善亦不善
從用生福德    罪生亦如是    及思為七法    能了諸業相

                辛二  破

業住至受報    是業即為常    若滅即無常    云何生果報

              庚二  破經部譬喻者的心相續說
                辛一  立
                  壬一  成立業果
                    癸一  舉喻

如芽等相續    皆從種子生    從是而生果    離種無相續
從種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先種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

                    癸二  合法

如是從初心    心法相續生    從是而有果    離心無相續
從心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先業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


能成福業者    是十白業道    三世五欲樂    即是白業報
人能降伏心    利益於眾生    是名為慈善    二世果報種

                辛二  破

若如汝分別    其過則甚多    是故汝所說    於義則不然

              庚三  破正量者的不失法說
                辛一  立
                  壬一  敘說

今當復更說    順業果報義    諸佛辟支佛    賢聖所稱歎

                  壬二  正說
                    癸一  標章

不失法如券    業如負財物

                    癸二  別說
                      子一  不失法

此性則無記    分別有四種    見諦所不斷    但思惟所斷
以是不失法    諸業有果報    若見諦所斷    而業至相似
則得破業等    如是之過咎

                      子二  諸行業

一切諸行業    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    爾時報獨生
如是二種業    現世受果報    或言受報已    而業猶故在
若度果已滅    若死已而滅    於是中分別    有漏及無漏

                  壬三  結說

雖空亦不斷    雖有而不常    業果報不失    是名佛所說

                辛二  破
                  壬一  業力無性破
                    癸一  顯不失之真

諸業本不生    以無定性故    諸業亦不滅    以其不生故

                    癸二  遮不失之妄
                      子一  不作破

若業有性者    是即名為常    不作亦名業    常則不可作
若有不作業    不作而有罪    不斷於梵行    而有不淨過
是則破一切    世間語言法    作罪與作福    亦無有差別

                      子二  重受破

若言業決定    而自有性者    受於果報已    而應更復受

                  壬二  業因不實破

若諸世間業    從於煩惱出    是煩惱非實    業當何有實
諸煩惱及業    是說身因緣    煩惱諸業空    何況於諸身

              庚四  破有我論者的作者說
                辛一  立

無明之所蔽    愛結之所縛    而於本作者    不異亦不一

                辛二  破

業不從緣生    不從非緣生    是故則無有    能起於業者
無業無作者    何有業生果    若其無有果    何有受果者

            己二  顯正義

如世尊神通    所作變化人    如是變化人    復變作化人
如初變化人    是名為作者    變化人所作    是則名為業
諸煩惱及業    作者及果報    皆如幻如夢    如燄亦如響
**************************************************************************
觀法品第十八

      丙三  觀世間集滅
        丁一  現觀
          戊一  入法之門
            己一  修如實觀

若我是五陰    我即為生滅    若我異五陰    則非五陰相
若無有我者    何得有我所    滅我我所故    名得無我智
得無我智者    是則名實觀    得無我智者    是人為希有

            己二  得解脫果

內外我我所    盡滅無有故    諸受即為滅    受滅則身滅
業煩惱滅故    名之為解脫    業煩惱非實    入空戲論滅

          戊二  入法之相
            己一  真實不思議

諸佛或說我    或說於無我    諸法實相中    無我無非我
諸法實相者    心行言語斷    無生亦無滅    寂滅如涅槃

            己二  方便假名說
              庚一  趣入有多門

一切實非實    亦實亦非實    非實非非實    是名諸佛法

              庚二  證入無二途
                辛一  約勝義說

自知不隨他    寂滅無戲論    無異無分別    是則名實相

                辛二  約世俗說

諸法從緣生    不即不異因    是故名實相    不斷亦不常

          戊三  入法之益

不一亦不異    不常亦不斷    是名諸世尊    教化甘露味
若佛不出世    佛法已滅盡    諸辟支佛智    從於遠離生
**************************************************************************
觀時品第十九

        丁二  向得
          戊一  觀時間
            己一  觀別法之時
              庚一  正破
                辛一  破相待時

若因過去時    有未來現在    未來及現在    應在過去時
若過去時中    無未來現在    未來現在時    云何因過去

                辛二  破不待時

不因過去時    則無未來時    亦無現在時    是故無二時

              庚二  例破

以如是義故    則知餘二時    上中下一異    是等法皆無

            己二  破即法之時

時住不可得    時去亦叵得    時若不可得    云何說時相
因物故有時    離物何有時    物尚無所有    何況當有時
**************************************************************************
觀因果品第二十

          戊二  觀因果
            己一  約眾緣破
              庚一  有果與無果破

若眾緣和合    而有果生者    和合中已有    何須和合生
若眾緣和合    是中無果者    云何從眾緣    和合而果生
若眾緣和合    是中有果者    和合中應有    而實不可得
若眾緣和合    是中無果者    是則眾因緣    與非因緣同

              庚二  與果不與果破

若因與果因    作因已而滅    是因有二體    一與一則滅
若因不與果    作因已而滅    因滅而果生    是果則無因

              庚三  俱果不俱果破

若眾緣合時    而有果生者    生者及可生    則為一時俱
若先有果生    而後眾緣合    此即離因緣    名為無因果

              庚四  變果不變果破

若因變為果    因即至於果    是則前生因    生已而復生
云何因滅失    而能生於果

              庚五  在果與有果破

又若因在果    云何因生果    若因遍有果    更生何等果
因見不見果    是二俱不生

            己二  約因果破
              庚一  合不合門破
                辛一  別破相合

若言過去因    而於過去果    未來現在果    是則終不合
若言未來因    而於未來果    現在過去果    是則終不合
若言現在因    而於現在果    未來過去果    是則終不合

                辛二  總破合不合

若不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若有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庚二  空不空門破
                辛一  因中果空不空

若因空無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不空果    因何能生果

                辛一  果體空不空

果不空不生    果不空不滅    以果不空故    不生亦不滅
果空故不生    果空故不滅    以果是空故    不生亦不滅

              庚三  是一是異門破

因果是一者    是事終不然    因果是異者    是事亦不然
若因果是一    生及所生一    若因果是異    因則同非因

            己三  約果體破

若果定有性    因為何所生    若果定無性    因為何所生
因不生果者    則無有因相    若無有因相    誰能有是果

            己四  約和合破

若從眾因緣    而有和合法    和合自不生    云何能生果
是故果不從    緣合不合生    若無有果者    何處有合法
**************************************************************************
觀成壞品第二十一

          戊三  觀成壞
            己一  破成壞
              庚一  共有相離破
                辛一  總標

離成及共成    是中無有壞    離壞及共壞    是中亦無成

                辛二  別釋
                  壬一  離成之壞相不成

若離於成者    云何而有壞    如離生有死    是事則不然

                  壬二  共有之成壞不成

成壞共有者    云何有成壞    如世間生死    一時則不然

                  壬三  離壞之成相不成

若離於壞者    云何當有成    無常未曾有    不在諸法時

              庚二  共成離成破

成壞共無成    離亦無有成    是二俱不可    云何當有成

              庚三  滅盡不盡破

盡則無有成    不盡亦無成    盡則無有壞    不盡亦無壞

              庚四  法體法相破

若離於成壞    是亦無有法    若當離於法    亦無有成壞

              庚五  性空不空破

若法性空者    誰當有成壞    若性不空者    亦無有成壞

              庚六  一體別異破

成壞若一者    是事則不然    成壞若異者    是事亦不然

            己二  破生滅
              庚一  執生滅不成
                辛一  直責

若謂以現見    而有生滅者    則為是痴妄    而見有生滅

                辛二  別破
                  壬一  法非法不生

從法不生法    亦不生非法    從非法不生    法及於非法

                  壬二  自他共不生

法不從自生    亦不從他生    不從自他生    云何而有生

              庚二  執生滅有過
                辛一  標斷常失

若有所受法    即墮於斷常    當知所受法    若常若無常

                辛二  顯斷常過
                  壬一  敘外人自是

所有受法者    不墮於斷常    因果相續故    不斷亦不常

                  壬二  出外人過失
                    癸一  斷滅過不離。
                      子一  無常滅

若因果生滅    相續而不斷    滅更不生故    因即為斷滅

                      子二  涅槃滅

法住於自性    不應有有無    涅槃滅相續    則墮於斷滅

                    癸二  相續有不成

若初有滅昔    則無有後有    初有若不滅    亦無有後有
若初有滅時    而後有生者    減時是一有    生時是一有
若言於生滅    而謂一時者    則於此陰死    即於此陰生
三世中求有    相續不可得    若三世中無    何有有相續
**************************************************************************
觀如來品第二十二

        丁三  斷證
          戊一  觀如來
            己一  破有性妄執
              庚一  別觀受者空
                辛一  五求破

非陰非離陰    此彼不相在    如來不有陰    何處有如來

                辛二  一異破
                  壬一  破緣合即陰我

陰合有如來    則無有自性    若無有自性    云何因他有
法若因他生    是即非有我    若法非我者    云何是如來
若無有自性    云何有他性    離自性他性    何名為如來

                  壬二  破不因離陰我

若不因五陰    先有如來者    以今受陰故    則說為如來
今實不受陰    更無如來法    若以不受無    今當云何受
若其未有受    所受不名受    無有無受法    而名為如來

                辛三  結

若於一異中    如來不可得    五種求亦無    云何受中有

              庚二  別觀所受空

又所受五陰    不從自性有    若無自性者    云何有他性

              庚三  結觀受者空

以如是義故    受空受者空    云何當以空    而說空如來

            己二  顯性空真義
              庚一  世諦假名

空則不可說    非空不可說    共不共叵說    但以假名說

              庚二  勝義叵思
                辛一  離戲論
                  壬一  離常等八句

寂滅相中無    常無常等四    寂滅相中無    邊無邊等四

                  壬二  離有無諸句

邪見深厚者    則說無如來    如來寂滅相    分別有亦非
如是性空中    思惟亦不可    如來滅度後    分別於有無
如來過戲論    而人生戲論    戲論破慧眼    是皆不見佛

                辛二  顯真實

如來所有性    即是世間性    如來無有性    世間亦無性
**************************************************************************
觀顛倒品第二十三

          戊二  觀所滅的倒惑
            己一  遮破顛倒之生
              庚一  觀煩惱不生
                辛一  敘執

從憶想分別    生於貧恚痴    淨不淨顛倒    皆從眾緣生

                辛二  破執
                  壬一  無性門

若因淨不淨    顛倒生三毒    三毒即無性    故煩惱無實

                  壬二  無主門
                    癸一  無自我即無所屬

我法有與無    是事終不成    無我諸煩惱    有無亦不成
誰有此煩惱    是即為不成    若離是而有    煩惱則無屬

                    癸二  無垢心即無所屬

如身見五種    求之不可得    煩惱於垢心    五求亦不得

                  壬三  無因門

淨不淨顛倒    是則無自性    云何因此二    而生諸煩惱

                辛三  轉救

色聲香味觸    及法為六種    如是之六種    是三毒根本

                辛四  破救
                  壬一  正破
                    癸一  境空門

色聲香昧觸    及法體六種    皆空如燄夢    如乾闥婆城
如是六種中    何有淨不淨    猶如幻化人    亦如鏡中像

                    癸二  相待門

不因於淨相    則無有不淨    因淨有不淨    是故無不淨
不因於不淨    則亦無有淨    因不淨有淨    是故無有淨

                  壬二  結成

若無有淨者    由何而有貪    若無有不淨    何由而有恚

              庚二  觀顛倒不成
                辛一  空寂門

於無常著常    是則名顛倒    空中無有常    何處有常倒
若於無常中    著無常非倒    空中無無常    何有非顛倒
可著著者著    及所用著法    是皆寂滅相    云何而有著
若無有著法    言邪是顛倒    言正不顛倒    誰有如是事

                辛二  已未門

有倒不生倒    無倒不生倒    倒者不生倒    不倒亦不倒
若於顛倒時    亦不生顛倒    汝可自觀察    誰生於顛倒
諸顛倒不生    云何有此義    無有顛倒故    何有顛倒者

                辛三  有無門

若我常樂淨    而是實有者    是常樂我淨    則非是顛倒
若我常樂淨    而實無有者    無常苦不淨    是則亦應無

            己二  結成煩惱之滅
              庚一  正顯

如是顛倒滅    無明則亦滅    以無明滅故    諸行等亦滅

              庚二  遮顯

若煩惱性實    而有所屬者    云何當可斷    誰能斷其性
若煩惱虛妄    無性無屬者    云何當可斷    誰能斷無性
**************************************************************************
觀四諦品第二十四

          戊三  觀所知的諦理
            己一  外人難空以立有
              庚一  過論主無四諦三寶

若一切皆空    無生亦無滅    如是則無有    四聖諦之法
以無四諦故    見苦與斷集    證滅及修道    如是事皆無
以是事無故    則無有四果    無有四果故    得向者亦無
若無八賢聖    則無有僧寶    以無四諦故    亦無有法寶
以無法僧寶    亦無有佛寶    如是說空者    是則破三寶

              庚二  過論主無因果罪福

空法壞因果    亦壞於罪福    亦復悉毀壞    一切世俗法

            己二  論主反責以顯空
              庚一  顯示空義
                辛一  直責

汝今實不能    知空空因緣    及知於空義    是故自生惱

                辛二  別顯
                  壬一  顯佛法甚深鈍根不及
                    癸一  示佛法宗要

諸佛依二諦    為眾生說法    一以世俗諦    二第一義諦
若人不能知    分別於二諦    則於深佛法    不知真實義
若不依俗諦    不得第一義    不得第一義    則不得涅槃

                    癸二  顯空法難解

不能正觀空    鈍根則自害    如不善咒術    不善捉毒蛇
世尊知是法    甚深微妙相    非鈍根所及    是故不欲說

                  壬二  顯明空善巧見有多失
                    癸一  明空善巧

汝謂我著空    而為我生過    汝今所說過    於空則無有
以有空義故    一切法得成    若無空義者    一切則不成

                    癸二  執有成失

汝今自有過    而以回向我    如人乘馬者    自忘於所乘
若汝見諸法    決定有性者    即為見諸法    無因亦無緣
即為破因果    作作者作法    亦復壞一切    萬物之生滅

                辛三  證成

眾因緣生法    我說即是空    亦為是假名    亦是中道義
未曾有一法    不從因緣生    是故一切法    無不是空者

              庚二  遮破妄有
                辛一  破接四諦三寶
                  壬一  破壞四諦
                    癸一  總標

若一切不空    則無有生滅    如是則無有    四聖諦之法

                    癸二  別釋

苦不從緣生    云何當有苦    無常是苦義    定性無無常
若苦有定性    何故從集生    是故無有集    以破空義故
苦若有定性    則不應有滅    汝著定性故    即破於滅諦
苦若有定性    則無有修道    若道可修習    即無有定性

                    癸三  結成

若無有苦諦    及無集滅諦    所可滅苦道    竟為何所至

                  壬二  破壞四諦事

若苦定有性    先來所不見    於今云何見    其性不異故
如見苦不然    斷集及證滅    修道及四果    是亦皆不然
是四道果性    先來不可得    諸法性若定    今云何可得

                  壬三  破壞三寶
                    癸一  正明三寶無有

若無有四果    則無得向者    以無八聖故    則無有僧寶
無四聖諦故    亦無有法寶    無法寶僧寶    云何有佛寶

                    癸二  別顯佛道無成

汝說則不因    菩提而有佛    亦復不因佛    而有於菩提
雖復勤精進    修行菩提道    若先非佛性    不應得成佛

                辛二  破壞因果罪福

若諸法不空    無作罪福者    不空何所作    以其性定故
汝於罪福中    不生果報者    是則離罪福    而有諸果報
若謂從罪福    而生果報者    果從罪福生    云何言不空

                辛三  破壞一切世俗

汝破一切法    諸因緣空義    則破於世俗    諸餘所有法
若破於空義    即應無所作    無作而有作    不作名作者
若有決定性    世間種種相    則不生不滅    常住而不壞

              庚三  結成佛法

若無有空者    未得不應得    亦無斷煩惱    亦無苦盡事
是故經中說    若見因緣法    則為能見佛    見苦集滅道
**************************************************************************
觀涅槃品第二十五

          戊四  觀所證的涅槃
            己一  略觀
              庚一  敘外難

若一切法空    無生無滅者    何斷何所滅    而稱為涅槃

              庚二  申正宗
                辛一  遮

若諸法不空    則無生無滅    何斷何所滅    而稱為涅槃

                辛二  顯

無得亦無至    不斷亦不常    不生亦不滅    是說名涅槃

            己二  廣觀
              庚一  別遮以四句為涅槃
                辛一  遮有無是涅槃
                  壬一  遮
                    癸一  遮有

涅槃不名有    有則老死相    終無有有法    離於老死相
若涅槃是有    涅槃即有為    終無有一法    而是無為者
若涅槃是有    云何名無受    無有不從受    而名為法者

                    癸二  遮無

有尚非涅槃    何況於無耶    涅槃無有有    何處當有無
若無是涅槃    云何名不受    求曾有不受    而名為無法

                  壬二  顯

受諸因緣故    輪轉生死中    不受諸因緣    是名為涅槃
如佛經中說    斷有斷非有    是故知涅槃    非有亦非無

                辛二  遮雙亦雙非是涅槃
                  壬一  遮
                    癸一  遮亦有亦無為涅槃

若謂於有無    合為涅槃者    有無即解脫    是事則不然
若謂於有無    合為涅槃者    涅槃非無受    是二從受生
有無共合成    云何名涅槃    涅槃名無為    有無是有為
有無二事共    云何是涅槃    是二不同處    如明闇不俱

                    癸二  遮非有非無為涅槃

若非有非無    名之為涅槃    此非有非無    以何而分別
分別非有無    如是名涅槃    若有無成者    非有非無成

                  壬二  顯
                    癸一  如來離四句

如來滅度後    不言有與無    亦不言有無    非有及非無
如來現在時    不言有與無    亦不言有無    非有及非無

                    癸二  涅槃即世間

涅槃與世間    無有少分別    世間與涅槃    亦無少分別
涅槃之實際    及與世間際    如是二際者    無亳釐差別

              庚二  總遮以諸見為涅槃
                辛一  遮
                  壬一  敘見

滅後有無等    有邊等常等    諸見依涅槃    未來過去世

                  壬二  遮破

一切法空故    何有邊無邊    亦邊亦無邊    非有非無邊
何者為一異    何有常無常    亦常亦無常    非常非無常

                辛二  顯

諸法不可得    滅一切戲論    無人亦無處    佛亦無所說
**************************************************************************
觀十二因緣品第二十六

      丙四  觀世間滅道
        丁一  正觀緣起
          戊一  緣起流轉律
            己一  無明緣行

眾生痴所覆    為後起三行

            己二  行緣識

以起是行故    隨行入六趣    以諸行因緣    識受六道身

            己三  識緣名色

以有識著故    增長於名色

            己四  名色緣六入

名色增長故    因而生六入

            己五  六入緣觸

情塵識和合    以生於六觸

            己六  觸緣受

因於六觸故    即生於三受

            己七  受緣愛

以因三受故    而生於渴愛

            己八  愛緣取

因愛有四取

            己九  取緣有

因取故有有    若取者不取    則解脫無有

            己十  有緣生

從有而有生

            己十一  生緣老死

從生有老死    從老死故有    憂悲諸苦惱    如是等諸事
皆從生而有


但以是因緣    而集大苦陰

          戊二  緣起還滅

是謂為生死    諸行之根本    無明者所造    智者所不為
以是事滅故    是事則不生    但是苦陰聚    如是而正滅
**************************************************************************
觀邪見品第二十七

        丁二  遠離戲論
          戊一  敘見

我於過去世    為有為是無    世間常等見    皆依過去世
我於未來世    為作為無作    有邊等諸見    皆依未來世

          戊二  破斥
            己一  廣破
              庚一  破有無作不作見顯我空
                辛一  破過去有我等四句
                  壬一  破我於過去有
                    癸一  別破
                      子一  約前我今我不一破

過去世有我    是事不可得    過去世中我    不作今日我
若謂我即是    而身有異相    若當離於身    何處別有我
離身無有我    是事為已成

                      子二  約即身離身無我破

若謂身即我    若都無有我    但身不為我    身相生滅故
云何當以受    而作於受者    若離身有我    是事則不然
無受而有我    而實不可得

                    癸二  結顯

今我不離受    亦不但是受    非無受非無    此即決定義

                  壬二  破我於過去無

過去我不作    是事則不然    過去世中我    異今亦不然
若謂有異者    離彼應有今    我住過去世    而今我自生
如是則斷滅    失於業果報    彼作而此受    有如是等過
先無而今有    此中亦有過    我則是作法    亦為是無因

                  壬三  破我於過去俱非

如過去世中    有我無我見    若共若不共    是事皆不然

                辛二  破未來作不作等四句

我於未來世    為作為不作    如是之見者    皆同過去世

              庚二  破常無常邊無邊見顯法空
                辛一  破常無常見
                  壬一  破常見

若天即是人    則墮於常邊    天則為無生    常法不生故

                  壬二  破無常見

若天異於人    是即為無常    若天異人者    是則無相續

                  壬三  破亦常亦無見

若半天半人    則墮於二邊    常及於無常    是事則不然

                  壬四  破非常非無常見

若常及無常    是二俱成者    如是則應成    非常非無常
法若定有來    及定有去者    生死則無始    而實無此事
今若無有常    云何有無常    亦常亦無常    非常非無常

                辛二  破邊無邊見
                  壬一  破有邊無邊見

若世間有邊    云何有後世    若世間無邊    云何有後世
五陰常相續    猶如燈火燄    以是故世間    不應邊無邊
若先五陰壞    不因是五陰    更生後五陰    世間則有邊
若先陰不壞    亦不因是陰    而生後五陰    世間盼無邊

                  壬二  破亦有邊亦無邊見

若世半有邊    世間半無邊    是則亦有邊    亦無邊不然
彼受五陰者    云何一分破    一分而不破    是事則不然
受亦復如是    云何一分破    一分而不破    是事亦不然

                  壬三  破非有無邊

若亦有無邊    是二得成者    非有非無邊    是則亦應成

            己二  結呵

一切法空故    世間常等見    何處於何時    誰起是諸見

  甲三  歸宗

瞿曇大聖主    憐愍說是法    悉斷一切見    我今稽首禮
--

                    卍卍卍卍卍卍卍卍
                    卍  圓 覺 經  卍
                    卍卍卍卍卍卍卍卍   嘉義
                                       ^^^^是地名也是動詞
Ξ Origin: 中正大學寂寞芳心小站 <bbs.ccu.edu.tw> [FROM: 140.123.254.240]
Tue Dec 31 13:03:21 1996
回覆 | 轉寄 | 返回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http://buddhaspac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