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吳寶原居士的來信 (sorry, 小弟 delay 了..)
---------- Forwarded message ----------
Date: Fri, 13 Dec 1996 00:51:11 +0800
From: Maha Wu <maha@tpts1.seed.net.tw>
To: David Chiou <b83050@ccsun6>
Subject: Re: 佛典新式分段之首行縮排問題
> 以下是 abstsai 在 BudaTech 版的回信:
> >綜上所言,我建議:若是處理單純的新式標點經文,還是以首行縮排為妥;若
> >是如《金剛經宗通》等結構較複雜的新式標點文字,可另外特別考慮;而舊式
> >分段標點者,則通以首行不縮排來處理。如何?
>
> 我看無論古今的流通文書,首行皆有縮排,的確有縮排的容易看下去,同
> 時也比較不會疲勞。除了 "保存原樣版" 的學術用版之外,一般參考版(大眾
> 讀本) 應該加以縮排比較 "人道"。
>
> 佛典讀本要加以分段標點的 "標準化" 真的很難面面俱到,我個人認為只
> 要作到合理就可以了,例如:「阿難,於意云何?」和「阿難!於意云何?」
> 前者合理,因為驚嘆號當初的用途設計,就是用在 "大聲" 一點的場合,例如:
> 「時外道師於座後唱言:『瞿曇!爾等言空,我亦有空..』」,這裡 "唱言"
> 時才需要用驚嘆號。
對佛典做新式分段、標點,個人不敢存有任何「標準化」的想像,我覺得這個事情
因人人殊,蠻有彈性的。而之所以專注在這個題目上討論,主要的用意是希望喚起
大家對於分段、標點不要太過掉以輕心,以為隨便切切逗逗圈圈就可了事。蔡老師
前文所言極是----「只要作到合理就可以了」,關鍵就在於「合理」上頭,若沒有
經由不斷的比較、縝密的思考以及經驗的累積,是很難產生一個對自己或對他人適
用範圍較廣的「合理」模式。
蔡老師謹守新式標點符號當初的用途設計,這是相當好的原則。但是符號的意義是
活的,隨著時代在變,隨著所處理素材在變,也隨著每個人的主觀在變。以上例「
阿難,於意云何?」和「阿難!於意云何?」來說,我個人覺得驚歎號在這裡比較
能夠明顯突出呼叫某人的感覺,尤其是下文接有逗號時,例如:
「又,舍利弗!彼佛國土常作天樂,黃金為地,晝夜六時天雨曼陀羅華。」
這裡如果改成逗號,就顯得過於平板了:
「又,舍利弗,彼佛國土常作天樂,黃金為地,晝夜六時天雨曼陀羅華。」
又,若是所呼叫之人名讀者不識,很容易就把人名誤當成其它東西瞎猜去了。
我的著眼點只在於呼叫,無關大、小聲。大、小聲等情態,交由前後文去負責,或
是你高興造一個「!!」的新標點符號也可以(現在不是常看到「?!」嘛!)。
這個問題,可參考印順法師所編《雜阿含經論會編》,看看他老人家是怎麼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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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訶工作室
吳寶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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