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嚴法師
待人處世的過程中,「堅持原則」本來是正常的,問題是:你所堅持的究竟真的是原
則?還是自己的偏見?
如果對任何事都堅持自己的想法才是對的,堅持要用自己的做法。只管自己,別人的
建議和商量,都不願接受,也不願意為任何人改變,不替別人設身處地著想,到最後
可能於人於事都會造成傷害。你以為這是堅持「原則」,其實不是!你所堅持的,不
過是個人的偏見,這就是「我執」。
堅持原則,是指自己所堅持的,也會為其他人所接受;不僅現在的人可以接受,未來
的人也可以接受,甚至過去也曾經被人接受過,這才叫做原則。
做人有做人的原則,做事有做事的原則。做人的原則首先要「保護自己」,可是保護
自己並不表示要傷害他人;考慮自己的同時,也要尊重他人,自己受益,也希望對他
人有幫助,秉持彼此互惠互助的立場,這種原則才是對的。
做事的原則,應該要以大多數人的利益為考量,如果所堅持的原則,是出於自私或為
了少數人,或貪圖一時的方便,這就是偏見,就是執著。
但許多人經常分不清到底是「擇善固執」,還是把個人的偏見當成了原則?其實,只
要觀察別人對這件事情的觀感,就能判斷出究竟是偏見還是原則。
如果你的想法和做法,讓每個人都覺得受不了、很痛苦,每個人都覺得那是錯的、有
問題的,只有你認為是對的,那很可能就是偏見。能夠符合每一個人或是多數人共同
的的想法和意願,那才是原則。
原則並不是一層不變的,它會隨著時間或區域環境的不同而有所改變,唯一不變的是
:一定是為眾人著想,能夠為大家所樂於接受的。
執著偏見的人,就是我執太重。我執會帶給我們很多煩惱,因為自我意識太強,自我
中心太堅固,就會堅持自己的性情或想法,全身如同刺蝟般長滿利刺,「稜角」很多
,動則傷人,而無法圓融待人。
所以有人說:「做人處事要內方而外圓」「內方」就是原則,「外圓」就是不傷人。
雖然在心裡有一定的標準,可是當需要變通的時候,也不要執意不變,食古不化。必
須要有一些善巧方便,觀念想法適時地轉一個彎、換個角度,或是多用同理心、柔軟
語,這樣才不會讓人覺得你很難相處,事情才容易成就。
時時提醒自己「內方外圓」的原則,也是化除我執的方法之一。更進一步說,如果我
們能夠放下我執,不以自我為中心,任何事情都能看得開、看得淡、放得下,而且能
夠包容所有的人、所有的事,自然而然就不會有偏見,當然就沒有煩惱了。
本文摘錄自《人生雜誌》第23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