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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類放生
#1
花蓮人
 陳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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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世台灣人常會感嘆世風日下、亂相叢生,好似過去世就是祥和世界。然而,
我不認為今人善根不若先前,從生物學族群遺傳的計算,恐怕也無法證明今人有何
演化上的顯著變異,何況善惡同源,悲喜同根,從未曾增減,也無有消長,一切但
視如何轉化。

  轉化首重智慧與知識。表面上當今知識爆炸,人智出神入化,實際上失掉的可
能比獲致的多,加上傳統道德規範淪喪,社會或民族的一致性丟失,因而多個人救
贖,罕見集體救贖;多小善小德,難以匯聚為時代倫理,而宗教界尤為指標,甚或
淪為怪力亂神,荒誕外道極為盛行,殊為可惜可嘆。

  而片面、片斷知識雜多,整合性、深度化者少,更不幸的是相互抵觸的小知、
無知,早已氾濫為社會之惡,例如在生態保育、放生護生面向,絕大部分台灣在破
壞之後的行為,並非在協助自然生界的運作,正好相反,都是在阻礙土地的自我療
傷,都在傷口上灑鹽巴,除了滿足人們私慾與心理補償之外,其實盡是反自然的逆
向操作,其中,最嚴重的就是造林、放生、水土保持、闢建寺廟、生態旅遊等等。

  多少有善心的做錯事都導源於無知,無知是種無可藥救的罪惡,而假借功德的
無知更是大惡。誠如華嚴經所言,「以智慧了無所有,善知於時,常行法施,開悟
一切,名為智者」,此智乃法界智,「而能隨俗種種開演」,必須「無盡辯才門皆
悉」,加上「無礙大悲」,用以「利益一切眾生」,「以本願力,盡未來際而無厭
倦」,台灣人亟須覺悟,「眾生」事實上包括所有生界、生命,更重要的是任何生
命在地球上,複雜得無以複加的萬物相關,各自擁有奧妙的自然之道,我們有必要
深入認知學習。

  學習認知的第一步驟便在正知見,正確認知「雜草不雜、雜木無價、荒野不
荒、大地有情」,因為台灣島冒出海平面的二百五十萬年來,經歷四次冰河時期正
是物種來台天演的根源,且隨後四次的間冰時期,亦即在地適應、特產種化過程,
天悠地久的調適,好不容易才演化為終極圓滿的天然林相,代表真正本土的生界與
自然文化,卻是如今台灣文化所缺失的內涵。迄今為止,台灣人從未曾瞭解此等天
然林才是一切土地倫理與文化的真命脈;更不幸的是,百年來徹底將此系列生態
系,摧毀了大約四分之三,遠遠超越土地本身的自我療傷能力,導致歷來災變每況
愈下的主因,荒謬的是水土保持與保育,並非著力於自然生態系的保存、復育,卻
拼命以人本霸道、經濟利益的無知,持續終結自然生界。

  歷來筆者闡述台灣生態問題、山林運動、理念與事實的文章已達數百篇,真正
落實到推動保育與文化的常民措施,卻發現不僅要重述我一、二十年來的基本立
論,且必須轉化為更通俗、更利益化的論調,於情難堪,卻不得不然。此乃因為台
灣文化的本質源自中國貧窮與唯用,大多數民眾仍然秉持開發與現世近利的營取;
雖有善念,卻不知如何匯聚為時代善果,因此,針對環境及生態議題,我們在此提
供真正利益台灣眾生及世世代代的若干原則,容或可讓宗教界人士卓參。

  其一,舉凡土地上任何類型的原始林都是瑰寶,其價值超越任何人造物,應予
妥善保存;凡私有地、承租地,若存有原始林,只要善加維護,勿予人力干擾,則
為持有人及台灣的最佳福田。

  其二,所有林地的原始森林伐除之後,自然界存有力圖復原的潛能,它們係經
由自然發生的苗木,遵循複雜的因緣模式,須一段時期而可自我療傷,形成次生
林,亦即亦被一般人歸類為「雜木」的林相,卻是僅次於原始林的天然造林,除非
該林地被視為人類經濟用地,否則,保存次生林,假以時日可以完成終極圓滿的原
始林,亦請土地所有人或管理單位儘可能尊重自然秩序,讓它自然發展,即最佳處
理方式,是為第二福田。

  其三,絕大部分為水土保持而進行的造林(非為木材生產)或全民造林,多屬
造孽,因為其將阻礙自然運作;台灣人應該虔誠相信,土地公比人類會種樹,事實
上天然土壤中每平方公尺表土至少存有一萬粒種子,土地及環境因子會決定,什麼
樣的物種才是保護土地的最佳配置。尊重土地公,是為第三福田。

  其四,任何土地上的雜草,除了極少數的外來種,除了生產農地或人類經營作
物地域之外,請讓它們自然發展,因為雜草一除,長出的仍然是雜草,但放任它們
數年,雜草會完成其天賦使命,退位給次生林木,成就次生林。要給土地足夠的時
間,生界才能健康。耐性以及對雜草謙虛,是為第四福田。

  其五,如果一片土地上及其四周皆已遭到人為長期開發、破壞,經專業判斷,
甚難自然回復天然林的不得已情況下,才予進行人為助力,亦即生態綠化,理應審
慎挑選最合自然之道的當地樹種進行造林。最簡約原則,要先知道該土地三百年前
或未遭開發前的原始林木種類,遴選此等物種苗木,才可輔助性造林,是為第五福
田。

  其六,儘可能不種植外來樹種,絕對不要再引進外來新種,因為二百五十萬年
來台灣島依自然律才完成的平衡,今已破壞殆盡,外來種很可能帶來無法應付的疫
情、災變,搶佔原生種的地盤,改變台灣的穩定性,禍延動物界。請留給本土種一
絲生機,是為第六福田。

  其七,蓋寺、蓋廟基本意義誠然有福報,破壞台灣土地生界、自然生態系則適
得其反,佛陀也會落淚。弘揚佛法不一定要落在一大堆假慈悲、真惡業的形式與輪
迴。任何人隨時隨地行使當下誠意,法施、布施皆需以智慧為前提,婉拒迷信或大
興土木,與其募資另建大道場,不如針對傳統古剎補強、翻修,是為第七福田。

  其八,發心學習自然知識,謙虛接近自然生界,不危及一草一木,親近自然善
知,「普入一切世界,而於世界無所著;普入一切眾生界,而於眾生無所取;普入
一切身,而於身無所礙;普入一切法界,而知法界無邊」,是為第八福田。
其九,發願成就台灣自然生界,還給台灣一片真面目,恢復台灣天然林,是為積極
護生、弘法、布施、法施。「清靜無礙、無所依止,無有攀緣,無所染著」,是為
第九福田。

  關於自然生界的知識、技術或作為,任何有心、有識、發願人士,請不吝與台
灣生態研究中心聯繫,我們願與您相互砥礪,討論如何導向正見與正行(台生中
心:04-4619722)。 1998.11.10.自立晚報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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