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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佛vs.交朋友
#1
paul
BudaHelp精華區有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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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錄自《學佛群疑》, 聖嚴法師著:

卍 佛教徒可以有感情生活嗎?

    所謂感情,是指男女之間、親子之間和朋友之間的關係,亦即愛情、親情和友
情。佛教徒仍是凡夫,不可能沒有父母,也不可能沒有朋友,而除了出家人之外,
佛教徒也應有個人的配偶。佛把眾生稱為「有情」,也就是說脫離以上三種情,就
不是眾生。而且,學佛是由眾生來學的,是由凡夫開始的,任何人之間的接觸交往
,都必須合情合理合法。如果佛教只講離慾,則無法使一般人進入佛門;如果佛的
教化沒有感情的成分,也很難教化眾生。

    佛法所稱的「慈悲」,似乎跟感情不同,但是慈悲的基礎就是人與人之間的感
情,有人稱之為「愛」。愛除了分為有條件和無條件之外,也有「有我」和「無我
」之別。佛菩薩的慈悲是無我的,人與人之間的愛是有我的;親子之愛是無條件的
,男女之愛和朋友之愛則可能是有條件,也可能是無條件的。佛法是要從基礎的愛
來引導至無我的慈悲。

    由於佛菩薩可以無我,眾生不可能無我,因此要教導眾生從有我的愛而漸漸進
入無我的慈悲;也需要先從有條件的愛,而加以淨化成無條件的愛。因此,佛教不
能一開始就叫人離開感情生活。

    至於佛教徒應如何處理感情問題呢?家庭是感情關係的基礎。家庭的基礎從倫
理上說是親子之情,它的構成始於男女的夫婦關係,繼而從家庭成員擴展到家庭以
外的親戚朋友。這都是因家庭的需要和社會的活動而形成友情的必要。中國有句俗
諺說「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又說「夫唱婦隨,白首偕老」。這些都是以感
性的情為基點。如果沒有情,就像機器沒有潤滑的油,隨時都可能發生故障,也很
容易因摩擦而受損傷。佛法目的不外為教化世間凡夫,誘導凡夫將矛盾化為和諧。
因此,佛法有兩個不變的法門──智慧和慈悲。智慧是理性,慈悲是感性;以智慧
來指導慈悲、運用慈悲,就可使凡夫的情感從混亂變為條理,從矛盾成為和諧。情
感如果離開理性的智慧,就會氾濫成災,自害害人。

    有一部佛經,叫《六方禮經》,其中提到釋迦牟尼佛時代的印度,有一種宗教
信仰,教人專門拜方位。如有一次佛看到一位叫尸迦羅越的青年,正非常虔誠地禮
拜六個方位,便問他拜的是什麼。那位青年說不出所以然,只回答這是父親的意思
,父親在世時拜方位,他去世之後兒子也應照著拜。佛陀告訴他,佛教也拜六方,
如其以孝順父母為東方,恭敬師長為南方,夫婦互相體諒為西方,愛護親友為北方
,體恤僕從部屬為下方,尊敬出家修行人為上方;同時並說明了父母對兒女、師長
對弟子、部屬佣人對主人以及修道的沙門對俗人,各別所應具有的態度和責任。像
這些都屬於感情的範圍,是人間的倫理關係。能夠善於處理感情問題而過正當的感
情生活,就是修行佛法的開始。

    《維摩詰所說經》的〈佛道品〉中,記載普現色身菩薩與維摩詰的一段問話。

    菩薩問維摩詰說︰「你有父母妻子,也有親戚等眷屬,還有部屬和朋友,這不
是很累贅嗎?」言下之意是你既是一位大菩薩,卻又拖家帶眷,怎會自在呢?維摩
詰答道︰「我的母親是智慧,父親是度眾生的方法,妻子是從修行得到的法喜,女
兒代表慈悲心,兒子代表善心和誠實;我有家,但它代表畢竟空;我的弟子就是一
切眾生,我的朋友就是各種不同的修行法門,在我周圍獻藝的美女就是四種攝化眾
生的方便。」

    這一品涵蓋了在家人生活環境中的種種人事物,維摩詰不但不因有這些累贅而
不自在,反以大智慧來運用大慈悲。他雖然過著與一般人相同的感情生活,但是自
有其解脫自在的內心世界。

    可見,佛教徒並不需要排斥感情生活,但看其能不能以理性來指導感性;以感
性來融合理性。能夠以理性的智慧來指導感性的情感,生活一定過得非常豐富、順
利、左右逢源,而且自利利他。

    所謂佛法的指導和智慧的原則,是教我們如何處理感情問題,而不是要我們放
棄、排斥或厭惡感情。如果用情不當,會帶來困擾;用情沒有節制,也會造成災難
。例如︰父母對子女固然要愛護,但是溺愛,反而害了子女;男女之間應該相愛,
可是婚外情或婚前複雜的感情生活,不僅會惹來家變的麻煩,也會給社會製造糾紛
。另外,對親戚朋友以及師生之間、主僕之間等等關係,也都要基於理性而付出感
情,否則徒生困擾。佛法,並非反對感情生活,而是要指導我們如何過合理合法的
感情生活。
Thu Feb 26 10:35:47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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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學佛vs.交朋友
#2
paul
BudaHelp精華區: >6 >2 ◆ 應該先有的瞭解
也有收錄與此討論相關的一篇【佛的教誡與今日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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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avidChiou@Lion (邱大剛), 信區: BudaHelp
 標題  佛的教誡與今日世界 -1
 時間  獅子吼站 (Thu Sep  5 22:14:49 1996)
 路徑  Lion

為了讓大夥兒能對佛法入世的方面有個整體的印象, 因此我從
《佛陀的啟示》一書中截錄了一部份, 希望能對討論有所幫助:

【佛的教誡與今日世界】



    有些人相信,佛學體系極其崇高卓絕,非一般生活在碌碌塵世裡的男女所能實踐;
假使他想做一個真正的佛教徒的話,必須要離世棄俗,住到寺院裡或是其他僻靜的處所
去。

    這是一個可悲的錯誤觀念,顯然是對佛的教誡缺乏了解所致。達到這種輕率而錯誤
結論的人,都因為只是偶然聽到或讀到某些佛教的讀物,而這些讀物的著者本身對佛教
的面面觀並沒有充分了解,因此他所發表的見地也是片面而偏差的。佛的教誡,不僅是
為了寺院中的僧眾而設,也是為了住在家庭中的普通男女。代表佛教生活方式的八正道
,是為了一切的人而設,沒有任何分野。

    這世間絕大多數的人,不能出家做和尚,或住到山林洞窟中去。不論佛教是多麼純
淨而高尚,如果廣大的群眾不能在今日世界的日常生活裡受持奉行它,它就將一無用處
。可是,如果你能正確的了解佛教的精神(而不囿於它的文字),你自能一面過著普通
人的生活,一面遵行其教誡。

    也許有若干人會覺得住在邊遠之處與世隔絕,比較易於接受佛法。但也有些人也許
會覺得這種離世的生活,會使得他們整個身心都變得沈鬱滯鈍,不利於發展他們的精神
與理智的生活。

    真正的出離,並不就是將此身離開塵世。佛的大弟子舍利弗就說過:一個人可以住
在林間修苦行,心中仍然充滿了染污不淨的思想。另一個人住在鄉鎮裡,也不修苦行,
可是他心境澄朗,了無微瑕。兩者之中,舍利弗說,在鄉鎮中過清淨生活的人,遠勝於
住在林間的人,也要比後者為偉大。﹝註一﹞

    一般相信遵奉佛教必須離世,是一項錯誤的觀念。這實際上是為不願實行佛教而作
的一項下意識的辯護。在佛教典籍中,有無數的事例,證明過著普通正常家庭生活的人
,都能夠很成功地實行佛的教誡,證入涅槃。遊方者婆嗟種(在無我章裡已經介紹過的
)有一次直截了當地問佛,過著家庭生活的男女居士,有沒有實行佛教而成功地達到很
高的精神境界?佛毫不含糊地說,像這種居家的男女成功地遵行佛教而達到很高的精神
境界,不止是一個兩個,一百個兩百個,甚至五百個,而是比五百個還要多出多多。
﹝註二﹞

    對於某些人,遠離塵囂到一處清淨的地方,去過絕世的生活也許合適。可是能與眾
人共處,實行佛教,為眾服務,施以濟度,自然更是勇敢而值得讚美。但在某些情形下
,也許隱居一時,先將心胸性格陶冶一番,作一番道德、精神與理智方面的初步磨鍊,
到力量充實之後再出山度人,也未嘗不好。可是一個人如果終生獨居,只顧到自己的快
樂與解脫,不關心餘人的疾苦,這就和佛的教誡決不相符了。因為佛教是建立於友愛、
慈悲、與為人服務的基礎上。

    有人也許要問:如果常人可以過在家的生活,而仍能修習佛法,為什麼佛要創立和
合僧團呢?殊不知僧伽是專為了某些志願獻身的人而設的。這些人不但要發展自己的精
神及心智,而且立志要為人類服務。一個有家有室的居士,不能期望他將一生整個地奉
獻出來為人群服務。和尚因為沒有家室之累,也沒有其它俗務的羈絆,可以根據佛誡將
全部身心貢獻於『增進多數人的福祉,增進多數人的快樂』。在歷史過程中,佛教寺院
不僅成為宗教中心,也成為學術文化的中心,其起因就是這樣的。

    佛是何等重視居士的生活以及他家庭與社會關係,從《善生經》(《長阿含》
第卅一經)中可以看得出來。

    一個名叫善生的男子,一向都遵守他父親臨終時的遺命,禮拜虛空的六方──東、
西、南、北、上、下。佛告訴他說,在佛教聖律中的六方,與他的不同。根據佛的聖律
,那六方是:東方──父母,南方──師長,西方──妻兒,北方──親友鄰居,下方
──奴隸傭工,上方──宗教信徒。

    「應當禮拜這六方,」佛說。這裡,「禮拜」一詞意義重大。因為,人所禮拜的,
一定是神聖的、值得尊重敬仰的東西。上述六類家庭和社會份子,在佛教中就是被視為
神聖的、值得尊崇禮拜的了。可是怎樣禮拜法呢?佛說,只有對他們敦倫盡分,才算是
禮拜。這些職分在《佛說善生經》中都有解釋。

    第一:父母是神聖的。佛說:「父母就叫做梵摩。」「梵摩」這一名詞在印度人的
心目中,代表的是最高、最神聖的觀念,而佛卻將雙親也包括在這裡面。因此,在現今
良好的佛教家庭中,兒童們對於家長每天朝夕都要各禮拜乙次。他們必須根據聖律對雙
親盡某些職分,諸如:在雙親年老時負起扶養之責;代表雙親盡他們應盡的本分;保持
家庭傳統於不墜而且光大門楣;守護雙親辛苦積聚的財富勿令散失;於他們死後遵禮成
服,妥為殯殮。輪到了父母,他們對子女也有某種責任:應避免子女墮入惡道,教令從
事有益的活動,予以良好之教育,為他們從良好的家庭中擇配,並於適當時機以家財付
與。

    第二:師弟關係。弟子對師長必須恭敬服從,師有所需必須設法供應,並應努力學
習。另一方面,老師必須善為訓練弟子,使成良好模範;應當諄諄善誘,並為他介紹朋
友;卒業之後更應為他謀職,以保障他生活的安定。

    第三:夫婦關係。夫婦之愛,也被視為幾乎是宗教性而神聖的,這種關係,叫做「
神聖的家庭生活(居家梵行)」。

    這裡面「梵」字的意義又是值得注意的;就是說,這種關係也是應當付予最高敬意
的。夫婦應當彼此忠實、互敬互諒,向對方盡其應盡之義務。丈夫應當禮遇其妻,決不
可對她不敬。他應當愛她,對她忠實,鞏固她的地位,使她安適,並贈以衣飾珠寶,以
博取她的歡心。(佛甚至不忘提醒丈夫應以禮物贈與妻子,足見他對凡夫的情感是何等
了解、同情而具有人情味。)輪到妻子的時候,她應當照顧家務,接待賓客、親友和受
雇的傭工;對丈夫愛護、忠實、守護他的收入,並在一切活動中保持機智與精勤。

    第四:親鄰關係。對於親友鄰居彼此之間均應殷勤款待,寬大慈惠。交談時應當態
度愉快,談吐優雅。應為彼此之福祉而努力,並應平等相待,不可諍論。遇有所需,應
互為周濟,危難不相背棄。

    第五:主僕關係。主人或雇主對他的雇工或奴僕也有好幾種義務:應視其人的能力
才幹,分配工作及給以適量之工資;應提供醫藥服務,並應隨時酌發獎金。僱工奴僕應
勤勿惰,誠實服從,不可欺主。尤其應該忠於所事。

    第六:僧俗關係(也就是沙門梵志等出家人與在家居士間的關係)。在家眾應當敬
愛出家眾及供養他們的物質需要。出家人應以慈心教在家眾,以智識學問灌輸給他們,
引導他們遠離邪惡走向善道。

    由此可見,居士的家庭和社會關係,已包括在聖律之中,而為佛教生活方式結構之
一部,佛蓋早已有見於此了。

    因此,在最古老的巴利文原典之一的《雜阿含》中,諸天之王──帝釋,就曾宣稱
他不但尊奉有德的高僧,也尊奉廣修善行以正道持家的有德居士。﹝註三﹞如果有人想
做佛教徒,也可以毋須舉行任何入教儀式(或洗禮)(但要成為僧伽的一員──比丘,
則必須接受一段很長時間戒律方面的訓練和教育),只要他對佛的教誡能夠了解,也深
信佛所教的是正道而盡力遵行,他也就可以算是一個佛教徒了。但在佛教國度裡,依照
歷代相傳不絕的傳統,他尚須皈依佛、法(佛的教誡)、僧(比丘團體)──統稱三寶
,遵守五戒──居士所應盡的最低限度的道德本分,和讀誦經偈。這樣才能被承認為一
個佛教徒。這五戒是:(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邪淫,(四)不妄語,
(五)不飲酒。遇到宗教節日或法會等,佛教徒們常聚集一處,由一位比丘領著大眾,
共誦經讚。

    做佛教徒,毋須舉行任何儀式。佛教是一種生活方式,主要的是要遵守八正道。當
然在所有佛教國度裡,都有在法會時舉行簡單而優美的儀式。寺院裡也有供奉佛像的佛
龕、塔和菩提樹,以供教徒瞻拜、獻花、點燈、燒香。這種儀式,卻不能與神教的祈禱
相比。它只是為紀念一位指示迷津的導師所表示的仰幕之忱。
Thu Feb 26 11:30:28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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