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執是我執的對稱,又作法我執、法我見,係應破除的
二種我執之一。
法執的爭論,只在於末代的論師,而不在正法經、律中。
依於經、律,凡夫有法執,而聖人無法執。
有心探究的佛子,可以在藏經中搜尋「法執」一詞,查
看經、律部,立刻真相大白:
三藏十二部經,不論所謂大小乘,一向證言聖者如阿羅
漢等無我執、無法執,究竟解脫。
其實本來就很明白,四念處當中的「觀法無我」是佛教
基本修習,三法印的「諸法無我」也再明白不過,不可能成
就阿羅漢連這些都還不懂。
《金剛經》中亦表示,證阿羅漢者無我相、無人相、無
眾生相、無壽者者、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亦呼應《增壹阿
含經》中佛陀教言:
「彼比丘漏盡阿羅漢,所作已辦,捨於重擔,盡生死原本,
平等解脫。彼能分別地種,都不起想著,地種.人.天.梵
王,乃至有想無想處,亦復如是。」並且表示如來亦復如是。
依經、依律而看,佛子沒有法執的問題,只有末世論師
各自標榜無上,爭執之下在諸論中才有此爭執。我們不必隨
著少數宗派之爭起舞,卻忘了佛陀的法教。
祝願眾等 遠離諸執 究竟解脫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護法韋陀尊天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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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聽穿林打葉聲, 何妨吟嘯且徐行, 竹杖芒鞋輕勝馬, 誰怕? 一蓑煙雨任平生.
料峭春寒吹酒醒, 微冷, 山頭斜照卻相迎. 回首向來蕭瑟處, 歸去, 也無風雨也無晴.
∼蘇軾•定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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