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uly (五粒)》之銘言:
> 請問法無我是什麼意思?
> 是說一切法皆沒有自主性?
> 這個法是什麼意思呢?
> 還有,如果法無我,為什麼還會有 有為法?
有為法,顧名思義(卻不是第一義),是有作為的現象,但是這樣講
還是不完整。『有為』,是說以人的五蘊來說,發生了作為的現象
,其過程如下:
*五根對五塵
色 -- 眼
聲 -- 耳
香 -- 鼻
味 -- 舌
觸 -- 身
*意根參與五根對五塵,所生為「法塵」
意 -- 法
*法塵與自心相應,完成「色法」,於自心發起而言,稱為「心法」。
*色心相應(色法、心法相應),完成「色蘊」。
*「色」蘊引發感「受」,依於感受,發起「想」,想的變化有所肯定,則趨
於「行」為(或內或外,內者意念、外者身口作業),行為的結果即是「識」。
舉例來說,眼見杯子,眼是根,杯子是塵(此時不應稱作杯子,只是物質體)。
意念參與,肯定於杯子(這時候才知道是杯子),而杯子本身的作用很多,
於法的本身,具足了本身的條件,但是尚未肯定於作用是什麼,稱為「法塵」
,如水杯、茶杯、湯杯等。
如果此時此刻是拿杯子來裝水,肯定來說,他的「色法」就是「水杯」,
拿來裝茶,就是「茶杯」。
但是這個色法究竟跟自己有什麼關係?也就是牽涉到色心相應的問題。
如是誰要喝水?是因為口渴?還是要拿去澆花?於自心的作用,就肯定了
這個「色法」所蘊含的內容,這時就是「色蘊」。
受想行識略過,可自行思考。
這樣的過程完成的就是「有為法」,而無為法不是沒有作為,而是談有為
的突破,完成的現象就是無為。
譬如原有的煩惱,探討因何煩惱?直到找到原因,並且化解(也就是顯現了
一次的「菩提」),對原有的煩惱假使以有為法來說,化解了煩惱的現象,
就是無為法。
可是究竟顯現了什麼?金剛經所謂「一切賢聖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便提出了
這種差別性,如聲聞面對苦,厭苦行苦、空、無常、無我而解脫苦,菩薩面對
苦,而不以為苦,這兩個行法和結果的差別,以法來說都是無為法,可是以他
行法的結果來說,就有其差異性。(這是一種說法,尚有更深入的說法。)
至於談「法無我」的現象,必須先從「人無我」開始談。
楞伽經中說二種無我,人無我、法無我。
人無我,在阿含部中是以我無我來說,他的斷點應該是「我、無我」,
首先要瞭解無不是沒有,不能當作否定,如果否定了我,誰在講我?
無,是一種突破,而且有不一定的意思在裡面。
以人來說,執著於外在的環境,或是自己以外的什麼,就有了「我」的現象,
楞伽經中「人我」,講的就是「人」的那個「我」。
要能突破這種執著,需要有道理方法,這種道理方法,就是所謂的「法」,
以其過程來說,可稱為「道」,或說通道之意。
依照這種法去行為,就有了「法我」的現象,表現出「法我」,於原有的
「人我」,就有了突破的現象,也就是「人無我」。
但是這種「法我」也會造成一種執著,放捨這種法我,必須在「人我」盡除
後才能完全清淨,也就是談「法無我」。
這是一種談法,另外一種三法印的「諸法無我」,談的就完全不同,裡面講的
是說以法(事與理的現象)來說,與自己的那個我究竟有什麼關係?如煩惱是事
,因為什麼而煩惱,怎麼發生煩惱談的是理,這裡面的「煩惱法」,就有了我
參與其中,也就是「有我」的現象,可是煩惱化解後,再回頭看原有的煩惱,
其實可以發現,原來畢竟跟自己有什麼關係?這裡面就可以發現,諸法無我的
諦義所在。
在佛學辭典可以找到相關的文字,不過要看懂,而且能否在生活中使用就很難說了。
(參考上面的說法,比較看看,有什麼差別?)
諸法無我印,行之名局於有為法,法之名。
通於無為法。言一切有為無為諸法中無有我之實體。是諸法無我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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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佛方程式 : 當分別心生起時 , 不要一味地計較或執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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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節錄自 老禪師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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