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裡的人,都是相信輪迴之說的人嗎? 有任何證據能證明精神能脫離肉體而存在嗎? 實在好奇又有點鐵齒的理工生留
哈哈我也是理工生,我相信輪迴。精神脫離肉體而存在取決於怎麼嚴格定義,在人看 來,阿修羅、鬼、天人等都是沒有"肉體"的,而他們確實存在;但對於阿修羅、鬼、 天人等,它們又確實有"形體",只是人的肉眼不一定能看到,但確實還是有人看到過 ,這就是證據了。 另外一個證據你可以參考"心經",但這又是另外一個層次了,所謂不生不滅、無生死 輪轉相續。在佛經中一直很強調一個觀念,如果你的眼有翳病,必須先脫離身體才可 看到覆蓋眼睛的薄膜,所以「欲證三界需先能超三界」。
感謝師兄 小弟看了心經 金剛經 楞嚴經。目前持續靜坐修奢摩他,希望能有機會實證,不然… …佛之於我,就如同哲學了
林妙順 不用謝啦~我也看心經、金剛、楞嚴...,也在努力精進中,我相信持續修持 一定會有所進步的,共勉之也祝福你~
如果您目前不相信輪迴之說,那麼暫時就當作它是解數學幾何題時所畫的那條輔助線 ,只是這是用來幫助人理解人生,解決一些問題的輔助線。供參。
這沒辦法證明.要可重複性與再現性,反覆?驗證明,如何?驗,如何設定實驗條件
科學觀察,畢竟止於六根處,實證也只是個人經驗,並無礙於科學,但是科學偏重唯 物,小弟希望能拓展心靈層面,以免身心失衡
可是你說要"證據",而"證據"就必須可供檢驗。可再現與重複。我不認為目前有這樣 的"證據"存在
目前物理學的撓場理論正嘗試突破重力場的時空限制,一般人的確不可能
所以我說這只能回歸信仰面。不然就是將佛經中的輪迴說與鬼神說,認為是因為當時 的時空環境下所不得不為之的,學習佛法中的中心理論思想
還是只能回歸信仰面
我也是學理工的,我的邏輯是這樣: 1. 如果世間沒有輪迴+如果荒唐過一生 = 反正死後一了百了,沒差。 2. 如果世間沒有輪迴+如果此生投入修行 = 反正死後一了百了,沒差。 3. 如果世間有輪迴+如果荒唐過一生 = 可能下三惡道,慘了。?? 4. 如果世間有輪迴+如果此生投入修行 = 未來有機會解脫。??
為啥要荒唐過一生?這是純粹唯物論者的想法。不用死亡也能證明,樂極生悲的現象 ,受人懷念而死,總比受人怨恨而死來的好,不是嗎?
不過 這種清晰的分析,果然是我們理工科的本性
小弟看金剛經,只覺得這是邏輯學,關於概念,有直接定義法(如人身長大,但是不 周延),及相對的反向定義法(如非 非大身,周延)。如此才能完美定義一個概念 。而且直接讓正反定義相碰,就空了。即可有,也可無。豈不悠遊自在
>為啥要荒唐過一生?這是純粹唯物論者的想法。 就是有人會荒唐過一生啊。大概他們也是在等證明唯物是錯的,他們才會改吧。 :) 不過我這裡的比喻是很簡略的,沒有嚴格定義,大概不修身口意的,就算是荒唐過日 子了。 ??
這個分析法在中阿含中有看過佛陀對外道說過喔?? 但是忘了經文編號
有肉身體的您不會飛,假如,您能夠用精神身體到處飛行,那麼,所謂證明精神能脫 離肉體而存在,對您而言就算前進一步了。那麼如何做到呢?可以試試學習清明夢, 供參。
噗 小弟已經不會做夢了,因為我不會後悔過去,也不計畫未來
既然活在當下,那輪迴對您又有何意義?
一語驚醒夢中人,本來我就不為輪迴而唸佛,發掘所謂“自性”,才是真正的快樂
說得好,問題就在你有證悟到 當下 嗎? 也就是佛經說的 一時 ?
為何不自己去找答案呢?在這裡發言,問佛教徒這樣的問題,問自己的內心還比較實 際,如果存的心念是「斷滅論」,沒有人可以阻止你。
小弟不才,因為內心還有所懷疑,並無任何挑戰質疑之處,還望勿見怪
不是挑戰或質疑,你若不了解,挑戰跟質疑佛法,水果師來跟你說法也沒有用,這就 如同股市操作,你不去看書,只是門外觀看,就只能當散戶賠錢而已,,,,,,自 己去挖掘,你才可以收獲。
師兄說的是,小弟也修奢摩他的,希望反聞能聞自性
那就好。
修奢摩他的,你還這樣?真是,,,,,
若有緣,多去看看這位師兄的文章,很值得參考,參詳。
謝謝您 要不是有家累,小弟偶而也想冒險獨處的
那樓主可以看這部 好精彩的影評 #溫馨電影 #與神同行 https://youtu.be/_Vi_B6mNm7I
我建議樓主去翻查與"瀕死體驗報告"有關的書籍參考看看。還有去網上查"田三牛的 前世今生"參考看看。
謝謝
鐵齒的理工生, 可以夏天晚上試一試 單獨睡在墳墓幾天, 便可!
呃 小弟常常在夏天夜晚獨自騎重機走北宜公路,台3線......什麼也沒有
墳墓 和 北宜公路有點不同.. ( 註 : 有些人運勢不好, 在極陰之地開車/騎車, 會因為恍神被抓交替...)
了解 精神不好,或是犯了戒,小弟也不敢亂走的
精神脫離肉體存在? 這像是無色界描述,不過無色界究竟有沒有色,部派有爭議。 所以需要先修出無色定出來,才有辦法研究。 無色界以下都是有色,都有廣義的肉體。 在還沒有無色定之前,似乎只能賭一賭了,不過幸好這不太影響人生。
哈 小弟用辭不當,無色界的狀況對我來說,簡直匪夷所思,雖然我已經46歲,但對 於世尊所說“實相”,仍然感覺一無所知啊…
我知道這純屬用詞不當,上面是字面回答。 輪迴根本沒辦法客觀證明啊! 若用某種經驗,不管修行出來還是其他原因,都很主觀。 若用些難解釋的客觀現象,說這就是輪迴證據;都難解釋了,怎麼確定輪迴解釋就是 正確解釋。
個人覺得佛教的無我但輪迴說,是最合理的學說。 但人類根本沒辦法確認真假,屬於人類不可知的領域。 當能確認真假,初果須陀洹,那已經非人了,是聖者了。
其實小弟身邊也有自稱應化身的人,只能說自己根機淺漏,無緣一見
確認是否聖者,也屬於人類不可知領域。
我在理性上是不可知論的,感性上期待佛陀說得是真的。
不可知論……跟我一樣,否則懷疑論終將變成虛無主義,那才是浪費一生
菩薩不會說自己是菩薩。金剛經裡面說了。
可是從入法界品來看,菩薩會間接的說,自己是菩薩。
提供釋量論略解,花了很多篇幅,嘗試用邏輯證明輪迴成立。 最近才知道有這著作,尚未看懂,好難! http://tripitaka.cbeta.org/B09n0043_003
師兄佛法深耕,小弟只接觸一年半,經藏都還沒讀完,遑論論藏,僅能銘記在心,感 謝
不敢說佛法深耕,但不需要先讀完經才能讀論。
妙順 師兄可以參考下列發生在台灣 "靈魂交換的真實社會事件" : [ 朱秀華借屍還魂事件,到底是真是假? ] 我們人類的科技力量還十分有限,對於很多現象的確不能正確解釋,比如朱秀華事件 ,無數科 學家都不能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zh-tw/history/96nl28.html
感謝大家不吝賜教,其實我也知道,不同類別的概念不能混為一談,否則終將淪為名 色之辨,徒然浪費生命
自己可以證明的事情不知是懶得做還是故意問的。稍微有點禪修經驗的人都很輕易地 證明這件事。
慘 !我還真做不到。只是能從定中感受到平靜的快樂
佛法重視觀禪(毗婆舍那),定心(奢摩他)中須緣慮生命實相及真理而作意。若只是為 了打通氣脈或使身心舒暢安寧甚至呆坐修,那不是修行佛教的禪法也不會升起解脫的 智慧。
讚 謝謝師兄賜福
你自己要實際去做,才能證明。有疑情很好,就提起你的疑情唸佛去吧!
是啊!
見閻王那天你就知道了
我自覺可能不用去
不論上天堂還是下地獄或投胎 都要先閻王審判的 除非你不會死 或蒙佛接引
林妙順朋友: 建議您多讀尼柯耶、阿含經! ^_^ 在尼柯耶、阿含經中,經常會提到: 世俗人沒有神通,不知道有沒有前世今生的生死輪迴、善惡果報? 那麼,沒有神通的世俗人,應該要怎麼看待修行這件事呢? 佛陀通常都是如此回答: 如果有生死輪迴、善惡果報。 那麼.修行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的修行者,現世快樂安穩,來世投生到善趣、天界。~幸 福美好! ^_^ 如果沒有生死輪迴、善惡果報。 那麼.修行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的修行者,現世快樂安穩,世人讚譽。~幸福美好! ^_^ 結論是: 無論是否有生死輪迴、善惡果報? 修行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的修行者,都是:"包贏.不包輸"! 穩賺不賠! ^_^ *** *** *** 《葛拉瑪經》 http://blog.xuite.net/mop.david/blog/33776928-%E3%80%8A%E8%91%9B%E6%8B%89% E7%91%AA%E7%B6%93%E3%80%8B 當那聖弟子如此離貪、離瞋、無癡,正知、正念,以慈俱心,對一方遍滿而住,同樣 的第二、第三、第四。如是上、下、橫、一切處,一切看作自己,具一切(有情), 世間,廣大,無量,無怨,無瞋,與慈俱心遍滿而住;以悲俱心,...以喜俱心, ...以捨俱心...廣大,無量,無怨,無瞋,與捨俱心遍滿而住。 諸葛拉瑪,當那聖弟子如此無怨心,如此無瞋心,如此無雜染心,如此清淨心, 則他在現法中證得四種酥息〔安穩〕: 『假如有來世,(假如)諸行善、造惡的業有果報的話,在我身壞死後,將會投生到 善趣、天界。』這是他的第一種酥息。 『假如沒有來世,(假如)諸行善、造惡的業沒有果報的話,在這現法中,我(將) 無怨、無瞋、無惱而自我保持快樂。』這是他的第二種酥息。 『假如惡報(降臨)在造(惡)者,而我思惟並未對任何人造作惡事,未造惡業的我 ,怎麼將會被苦所觸呢?』這是他的第三種酥息。 『假如惡報不會(降臨)在造(惡)者,則我見到(我沒有造惡及惡報不會降臨在我 身上)這兩者自己只是清淨的。』這是他的第四種酥息。
謝謝師姐幫我堅定信心
十二因緣詮釋生死輪迴,佛法說緣起,如果無明不斷生老病死的輪迴就會隨著緣起持續 生生世世.佛法要告訴我們的就是破除無明解脫輪迴的束縛.當然輪迴是可以超越的 ,否則不需要佛法.輪迴如同叢林中的迷途.這一生的煩惱如果沒有答案, 愛恨情仇一 定也會纏繞在意識田中而不會消滅.如此因緣合和就是再一次的輪迴的緣起.
From: (作者已退出社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