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非止惡之功能(即戒體,又譯無作、無表),其性通於大小乘,古來有三種異
說,即色法、心法、非色非心法。
(一)色法:
說一切有部認為戒體乃依四大而生之無見無對之實色,攝於色蘊之中,稱無表業或
無表色。
如俱舍論卷十三所載(大二九•七○上):「毘婆沙師說有實物,名無表色,是我
所宗。」
(二)心法:
經部、唯識宗之主張。謂受戒時有發動思之心所,由此心所之種子相續而生防非止
惡之功能,故戒體雖依受戒時之表色而生,附以色名,然實為心法。
如成唯識論卷一所載(大三一•四下):「表既實無,無表寧實,然依思願善惡分
限,假立無表,理亦無違。謂此或依發勝身語善惡思種增長位立,或依定中止身語
惡行思立,故是假有。」蓋大乘唯識宗主張無表雖非色,但由其所防與所發,假名
為色。又就別解脫戒而言,謂無表以思心所種子上之功能為體;若就道共戒與定共
戒而言,則以現行之思為體。
(三)非色非心法:成實論之主張。謂戒體無形質,故非色;無緣慮,故非心。
如成實論卷七無作品所載(大三二•二九○中):「若人在不善、無記心,若無
心,亦名持戒。(中略)無作法非心,今為是色,為是心不相應行。(中略)色是
惱壞相,是無作中惱壞相不可得故,非色性。」道宣亦主此說,係於四分律之當
分,依準成實宗之所立,立非色非心之戒體。但道宣於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卷三
復舉出南山圓宗之戒體說,即視四分律分通於大乘,而以藏識(真妄和合之現識)
中熏習之善種子為戒體,此「種子戒體說」實為道宣之正義。
天台宗智顗大師於菩薩戒義疏卷上謂戒體為假色,但據其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
二、摩訶止觀卷四上所載,則以心性為戒體。天台一家雖有色心戒體二說,但仍以
色法戒體為定準。
密教亦主張戒體為心法,以本有之淨菩提心為佛性三摩耶戒之戒體。
請詳見:
俱舍論卷一
俱舍論光記卷十三、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上一、卷中一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一
大乘義章卷十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末
摩訶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四之一
授菩薩戒儀
釋氏要覽卷上
梵網經玄義p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