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120565 (JASON)》之銘言:
> 般若波羅蜜法門的「空性」意義為何?即然一切法空,那麼法存在又為何?為何要
> 修行?又如何否定現實的存在?
光明的一種形象突破之後, 是空性.
法的無自性, 稱為法空; 為何說法空的道理? 因為在根對塵的當下, 有識的升起;
為識境所迷惑, 因而有種種取塵, 及貪嗔痴的生起, 故以我空法空蕩除識見; 首除遍計
所執, 這是一種情執的顛倒妄見, 次遣依他起, 這只是遣見.
譬如麻作之繩, 暗夜睹之, 錯認為蛇; 此蛇見即遍計執, 既遣蛇見, 仍存繩見, 故
遣之, 遣除一切我法種種相, 包刮聖教我法種種相, 智相, 證果相等等盡皆遣除.
法之存在, 實依於心, 心動而有境而有法.
為何要修行? 你感到苦的逼迫性嗎? 為苦所逼, 故尋出火宅之法; 若說: 我似乎不
覺得苦, 甚至還滿樂的.---其實那只是還沒被這大火燒到而已; 遲早到來.
不論否定與肯定, 皆不出識心; 但是沒辦法, 初始時也只能用識心, 從第六識下手
, 或是六根接收攝; 依耳根圓通修, 初始時動靜相俱在, 更進一步, 則由外塵境界歸到
內塵境界( 聞與所聞 ), 內塵境界亡, 尚有屬識心之覺與所覺, 空了後, 仍有空所空,
連空所空也滅了, 那時候才知實情. 經云: 全真成妄, 全妄即真.
問題是識, 去否定現象那還是一直在用識心, 那是不能離開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