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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二法。不可敬待。亦不足愛著。世人所捐棄。
云何為二法。怨憎共會。此不可敬待。亦不足愛著。
世人所捐棄。恩愛別離。不可敬待。亦不足愛著。
世人所捐棄。是謂。比丘。有此二法。世人所不喜。
不可敬待
比丘。復有二法。世人所不棄。云何為二法。怨憎
別離。世人之所喜。恩愛集一處。甚可愛敬。世人
之所喜。是謂。比丘。有此二法。世人所喜
我今說此怨憎共會.恩愛別離。復說怨憎別離.恩
愛共會。有何義。有何緣
比丘報曰。世尊諸法之王。唯願世尊與我等說。諸
比丘聞已。當共奉行
世尊告曰。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分別說之。
諸比丘。此二法由愛興。由愛生。由愛成。由愛起。
當學除其愛。不令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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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哉賢故友, 抱道樂林泉, 坐到無疑地, 參窮有象天.
胸中消塊壘, 筆底走雲煙, 更笑忘機鳥, 常窺定後禪.
∼訪古月師•娥嵋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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