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本經的對應經典外,其他經典中也常這麼強調,例如《增壹阿含經》卷四十八〈
禮三寶品50〉:「若有愚人習於法行,所謂契經、祇夜、偈、授決、因緣、本末、譬
喻、生、方等、未曾有、說、廣普;雖誦斯法,不解其義;以不觀察其義,亦不順從
其法,所應順法終不從其行。所以誦斯法者,從欲與人共競諍,意計勝負,亦不自為
己有所濟及,彼誦法已,則犯制限。猶如有人出彼村落欲求惡蛇,彼若見極大之蛇,
到已,以左手摩抆其尾,然彼蛇迴頭螫蜇其手,由此緣報,便致命終,此亦如是,若
有愚人翫習其法,十二部經靡不斟酌,亦不觀察其義。所以然者,由不究竟正法義故
。」(CBETA, T02, no. 125, p. 813, a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