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起,把《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不同的譯本比較下,發現咱昨日可能搞錯了。
「幾見是我見我所見有幾見。答曰。五是我見十五是我所見。云何五我見。答曰。色
我見痛想行識我見。是謂五我見。云何十五我所見。答曰。色我有見我中色色中我。
痛想行識我有見。我中識識中我。是謂十五我所見也。」《阿毘曇八犍度論》卷1
(CBETA, T26, no. 1543, p. 772, c1-6)
「幾我見幾我所見耶。答五我見。謂等隨觀色是我。受想行識是我。十五我所見。謂
等隨觀我有色。色是我所。我在色中。我有受想行識。受想行識是我所。我在受想行
識中。」《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8 (CBETA, T27, no. 1545, p. 36, a25-29)
比較起來,「色異我」對應「我有色」;「我中色」對應「色是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