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Lucangel Su 所寫的學術界看法:
在SN的大品中
“Pa?cim?ni, bhikkhave, uddhambh?giy?ni sa?yojan?ni. Katam?ni pa?ca?
R?par?go, ar?par?go, m?no, uddhacca?, avijj?– im?ni kho, bhikkhave,
pa?cuddhambh?giy?ni sa?yojan?ni. Imesa? kho, bhikkhave, pa?canna?
uddhambh?giy?na? sa?yojan?na?等該類似句型在大品就出現十一次
這段翻成中文即是
比丘們!有這五上分結,哪五種呢?色貪、無色貪、慢、掉舉、無明,比丘們!這些
是五上分結。
根據B.C.Law等學者的分析,這一類簡樸的陳述句型且重複多次,是屬於古文層的特
色,所以五上分結包含無明的句型算是經典中古老的部分。這也是為何我說五上分結
的爭議不大,因為這可以先從巴利佛典確認屬於古老的部分。(所謂的古老是指比阿
育王時代古老,接近佛世的意思)
其中,我們可以在可以在SN45.181上分經找到這段文字,在註解SN的註釋書
Saratthappakasini中,解釋上分經的部分有以下的說明
Sa?yojan?n?ti bandhan?ni.Uddhambh?giy?n?ti upariko??h?siy?ni. Sesa?
sabbattha utt?natthamev?ti。
這幾句翻譯成中文如下:
Sa?yojan?n?ti bandhan?ni。
結是指結縛, 拘束
Uddhambh?giy?n?ti upariko??h?siy?ni。
上分意思是指位於上方房內。
Sesa? sabbattha utt?natthamev?ti。
剩下所有的意思很明顯。(意指除了上分結的定義外,上分經其它的部分意思很淺顯
易懂不用再解釋)
如果根據tika的補充,所謂的上方房內就是指色界與無色界。
所以我們可以從上分經的注釋得知上分結是指導致阿那含投生在色界與無色界未能從
輪迴解脫的束縛,然後從上分經等經文可以得知上分結有五種,分別是色貪、無色貪
、慢、掉舉、無明。
另外,根據南傳法句經370跟SN.1.5,我們可以找到這首偈
Pa?ca chinde pa?ca jahe, pa?ca cuttari bh?vaye;
Pa?ca sa?g?tigo bhikkhu, oghati??oti vuccati。
以下是現行的中文翻譯
斷五捨五,修五,超越五種執著的比丘,稱為渡過瀑流。
其中第一句,根據南傳的法句經注:可以知道斷五的五指五下分結捨五的五是指五上
分結, 所以這看得出來分別說部在五上跟五下的部分,經典的傳承跟解釋上是很傳
統且有一致性。
而值得注意的是,我們可以在SA的1002跟1312都有看到疑似類似內容的偈:
斷除五捨五,增修於五根,超越五和合,比丘度流淵
自古來偈頌的翻譯方是大多偏於直譯 ,所以根據意思跟格式推斷應該與SN 1.15出於
同源。因此我們可以合理懷疑這一處的斷除五的五是指五下分結,捨五的五是指捨五
上分結,這就留待日後有理想的雜阿含原典的文本跟註釋書去印證這點。
雖然在SA270有五上分結的名相並沒有稱此為五上分結或上分結,但在SA490有五下分
結的名相並稱此為五下分結,若因此認為雜阿含沒有說五上分結或上分結實屬證據極
為薄弱,因為此說會與SA490的說法與語言邏輯矛盾。就以往我跟身邊法友分析文本
的經驗看來,這應該是翻譯或傳抄有疏失造成。這部分也留待日後有理想的雜阿含原
典的文本跟註釋書去印證。
雖然目前沒有理想的雜阿含文本可以做為校正,但我可以提供一個文獻的資料供大家
參考,在吉爾吉特寫本的長阿含的修身經(K?yabh?van?的中譯)中,佛陀有提到他證
得最後果證,並宣稱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此時佛陀有強調"
無明退,明生起"(吉爾吉特寫本的原文是:'vidy? virakt? vidy? cotpann?yad)。
根據考證,這部經是屬於(根本)說一切有的經典,根本說一切有是屬於西北印的一個
支派,榎本文雄等學者依照目前現有的文本判斷,根本一切有的經藏內容多與說一切
有相同。所以根據漢傳的資料再搭配吉爾吉特寫本的資料跟巴利佛典看來,上座部體
系都是認為無明最後斷。此外,大毘婆沙論卷四十九、阿毘達磨發智論卷三也有五上
分結記載且都包含無明,這也可以作為佐證。
如果有人對吉爾吉特寫本K?yabh?van?這部經的內容有興趣的話,也可以參考MN36經
,這兩部經的內容大致是相同的。連句型都有些類似。差異只是一個是巴利語一個是
梵語。
另外,我並不認為探討佛法非得以SN或SA為主不可,現在研究原始佛教的學者也不會
有SN或SA一定比較古老或比較近佛說的觀點。不管哪部Nikaya或阿含內容都是有新有
舊。不必堅持必須是SN或SA的記載才算數。主張SN或SA最古或者最初結集所結集的法
都在SN或SA內,都只是對於佛教史不了解所造成的迷思。
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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