髮侖功創始人李紅志簡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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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髮侖功創始人李洪士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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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洪士一九五二年七月七日出生於吉林省公主嶺市
(原懷德縣公主嶺鎮)。一九六○年至一九六九年在長
春念小學和初中;一九七○年至一九七八年先後在總後
二○一部隊八一軍馬場、吉林省森警總隊吹小號;一九
七八年至一九八二年在森警總隊招待所當服務員;一九
八二年轉業至長春市糧油公司保衛科工作,一九九一年
停薪留職後從事「氣功」活動,一九九二年五月起開始
傳播髮侖功。

  李洪士在個人簡歷中稱自己自童年起便得到佛家、
道家真傳,功力達極高層次,具有種種神跡。他還在一
九九四年九月二十四日其出生日期由一九五二年七月七
日,變更為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三日,亦即佛誕日,並重
新辦理身份證。

  李洪士從一九八八年開始跟隨氣功師李衛東學練「
禪密功」,後又跟隨氣功師于光生學練「九宮八卦功」。
李洪士以這兩門功法為基礎,去泰國探親時又摹仿泰國
某些術法,成了髮侖功功法。

  李洪士在一九九二年創立髮侖功後,在北京設立了
「髮侖大法研究會」,自任會長。「髮侖大法研究會」
負責領導和管理各地髮侖功輔導總站一切事務,審批各
地髮侖功組織的機構設置,任免主要骨幹份子的職務。
李洪士和「研究會」還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使法輪
功活動組織化、規範化。

  李洪士作為髮侖功的最高頭目,經常發布指令。今
年五月以來,李洪士雖然在國外,但大陸髮侖功練習者
卻不斷收到他的被稱為「經文」的指令,其傳達速度之
快,也都與其有一個「髮侖大法研究會」的地下組織系
統有關。

  一九九三、一九九四年,李洪士在長春教功售書收
入四十二萬八千三百元人民幣,在大陸各地辦班收入七
十八萬九千元,共計一百二十一萬七千三百元。

  另外,李洪士還通過髮侖功組織大量印刷書籍、錄
音帶、錄影帶、VCD等,以每套三百元人民幣的價格
在練習者中出售,並從眾多練習者獲得數額不等的捐款。
李洪士並以其親屬的名義在北京、長春擁有數處豪宅、
多輛轎車,生活奢華,為當地富豪之一。

    至於今年四月二十五日,一萬多名髮侖功練習者在
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機關所在地中南海周圍聚集之事。李
洪志在海外稱,「北京發生的事,事先我一點也不知道
,我當時在從美國來澳洲的路上」。但中共表示,「四
•二五」事件的前一天李洪士就在北京。

  四月十九日,天津師範大學校刊「青少年科技博覽」
刊登了中國科學院院士何祚庥撰寫的「我不贊成青少年
練氣功」的文章,天津市部分髮侖功練習者因對此不滿
到該校聚集、靜坐。至二十二日人數已達三千多人。

  就在此時,李洪士突然以商業人員的身份,乘美國
西北航空公司NW087次航班於二十二日下午五時三
十五分從北京入境,二十四日下午一時三十分又匆匆搭
乘中國國際航空公司CA109次航班離境赴香港,在
北京共停留四十四個小時。

  四月二十三日,也就在李洪士入境的第二天,部分
髮侖功練習者聚集天津師範大學的事件迅速升級,人數
猛增到六千三百多人。二十四日上午,在李洪士還沒有
離境時,北京等不少地方的髮侖功練功點都紛紛接到通
知,要求二十五日組織練習者到中南海周圍「集體練功
」。

  二十五日,一萬多名髮侖功練習者在中南海周圍聚
集。當時李洪士正在香港,直到二十七日晚十時十五分
,他才乘香港國泰航空公司CX103次航班,從香港
前往澳大利亞的布里斯班。

    目前已知因修煉髮侖功而致病、致殘、致死的事件,
舉例而言,初步統計,北京兩所精神病院收治的因練法
輪功導致精神失常的病例,一九九六年有九例,一九九
七年十例,一九九八年二十二例,一九九九年上半年就
有十六例,呈逐年上升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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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應用科學這許多省下許多工作並讓生存更容易的發展,
帶給我們如此微不足道的歡樂? 

答案很簡單: 我們還沒學會如何明智的使用它.
                                                    -- 愛因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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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rigin: ★ 交通大學資訊科學系 BB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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