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三聚淨戒論菩薩戒的時空效應{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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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littlec@Lion (最沒有價值學弟), 信區: Buddhism 標 題: 從三聚淨戒論菩薩戒的時空效應{12} 發信站: 獅子吼站 (Sat Aug 17 20:40:59 1996) 轉信站: Lion 12 頁 行施時,可捨微細戒。」 (49) 開遮的例子在比丘律中已有 ,到了《瑜伽師地論》本地分的〈菩薩地〉,也有說到若因 懈怠、懶惰、無記心、忘誤,乃至發狂、重病、亂心,雖與 律儀相違,也不算染污犯戒,尤其是屬於威儀習氣的微細戒 ,縱然犯了,只要知道是錯誤,心理也當安然。這樣遵守戒 條原則而不強調枝末細節的精神,實即是中觀學派的風範。 然於西紀 1042 年從印度到西藏弘法的阿底峽( Atisha )撰有一部《菩提道燈難處釋》( Byang Chub Lam GyisGror M aidka,Grel) (50) 全書一共十章, 竟以兩章 來討論戒律,其第五章為「別解脫律儀」,第六章為「菩薩 律儀」。他主張: 「恒具餘七種,別解脫戒者,乃有菩薩戒 ,善根非有餘。」這是說,先受七種聲聞律儀的別解脫戒, 才能增受菩薩戒律儀。而在七眾之中,又以比丘律儀最為殊 勝。 (51) 至於菩薩戒律儀,並非如寂天那樣地僅舉三聚淨 戒,乃是明白地指出: 「當以菩薩地,戒品所說軌,從具德 相師,受菩薩律儀。 」 (52 是依《菩薩地持經》的四重四 十三輕的條文戒相,且須依從具有道德好相的戒師授,不得 以自誓受的方式得菩薩戒。此已說明菩薩戒又由約而繁了。 到了西元十五世紀初葉,西藏佛教史上出了一位大改革 家宗喀巴 (Tson ─ Kha ─ pa),他是在西藏僧侶的道德生 活墮落到了谷底時代,一位復興佛教的大師,由於藏傳密教 是晚期的印度大乘佛教,吸收了大量印度教性力派的觀念和 修法,將破戒的行為稱為無上瑜伽,將捨除一切淨戒律儀稱 為大圓滿。清淨三業的律儀生活盪然無存。因此而有宗喀巴 起來全力推動重振比丘律儀。當他疏釋月稱的《入中論頌》 時,於其第二離垢地項下,主張: 「非但不犯根本罪及性罪 ,即一切違越佛制之輕罪,亦皆遠離也。」 (53) 又因為《 入中論》原典所舉的菩薩律儀是十善道,故宗喀巴云: 「且 以依十善所制之戒為例,當知即是總說一切戒律。 」 (54) 可知宗喀巴為了強調七眾律儀戒的重要,而以《大智度論》 的角度,將十善說為一切戒律的總綱,尤其連一切佛制的微 細律儀,均應遵守。他是繼承阿底峽的戒律思想,作更進一 步地嚴格要求。此在他所著 ───────────── (49) 同上書60頁。 (50) 陳玉蛟漢譯《阿底峽與菩提道燈釋》(台灣東初 出版社 1980 年出版)。 (51) 《阿底峽與菩提道燈釋》 144 頁有頌云: 「及如 來所說,七別解脫中,梵行第一者,即比丘律儀。」 (52) 同上書 168 ~ 169 頁。 (53) 《入中論頌釋》宗喀巴釋, 法尊譯,妙因手抄, 台北佛陀教育基金會 1989 年 3 月印贈本 16 頁。 (54) 同上書 17 頁。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 仁者不殺生 義者不偷盜 禮者不邪淫 ∣ ( ) ���� ▕ 智者不飲酒 信者不妄語 ∣ (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Ξ Origin: 獅子吼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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