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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涅槃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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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德

(名數)涅槃經所說大涅槃所具之三德:一、法身德,為佛之本體,以常住不滅之法性為身者。二、般若德,般若譯曰智慧,法相如實覺了者。三、解脫德,遠離一切之繫縛,而得大自在者。此三者各有常樂我淨之四德,故名三德。而此三德,不一不異,不縱不橫,如伊字之三點,首羅之三目,稱為大涅槃之秘密藏。涅槃經二曰:「我今當令一切眾生及以吾子四部之眾悉皆安住秘密藏中,我亦復當安住是中入於涅槃,何等名為秘密之藏?猶如伊字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如魔醯首羅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點,若別亦不得成。我亦如是,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非涅槃,三法各異亦非涅槃。我今安住如是三法為眾生故名入涅槃,如世伊字。」

又諸佛自利利他之三德:一、智德,破一切之無知而具無上菩提者。二、斷德,斷一切之煩惱而具無上涅槃者。此二者屬於自利。三、恩德,具大悲而救濟一切眾生者。是利他之德也。俱舍論之歸敬頌舉此三德以讚佛。

又諸佛因果之三德:一、因圓德,三大劫之修行圓滿者。二、果圓德,智斷等之諸總圓滿者。三、恩圓德,度一切眾生而使解脫者。俱舍論二十七曰:「諸有智者,思惟如來三種圓德,深生愛敬。其三者何?一因圓德,二果圓德,三恩圓德。」

又數論所說自性諦之三德:一、薩埵Sattva,勇健之德。二、刺闍Rajas,塵坌之德。三、答摩Tamas,闇鈍之德。通常呼為喜憂闇。自性有此三德,故生種種善惡好醜之法。唯識述記一本曰:「問:自性云何能與諸法為生因也?答:三德合故,能生諸諦。」


三獸

(譬喻)兔馬象也。三獸渡河,兔足在水上,以譬聲聞之悟道最淺。馬足在水中,以譬緣覺之悟道稍深。象足到水底,以譬菩薩之悟道最深。見思之煩惱有正體與習氣,聲聞但斷正體,緣覺兼侵習氣,菩薩正習俱盡。法性之空理,或譬生死為河水,譬三乘為三獸。三乘之人,雖證同一之法性,渡同一生死之流,然從其淺深而生如此之差別。天台以之為四教中通教之教理。涅槃經二十三曰:「譬如有河,第一香象不能得底,則名為大。聲聞緣覺至十住菩薩不見佛性,名為涅槃,非大涅槃。若能了了見於佛性,則得名為大涅槃也。是大涅槃唯象王能盡其底。大象王者,謂諸佛也。」同二十七曰:「二乘之人雖觀因緣,猶不得名為佛性。(中略)又未能渡十二因緣河猶如兔馬。何以故?不見佛性故。」優婆塞戒經一曰:「如恒河水,三獸俱渡,兔馬香象。兔不至底,浮水而過;馬或至底或不至底;象則盡底。恒河水者即是十二因緣河也,聲聞渡時猶如彼兔,緣覺渡時猶如彼馬,如來渡時猶如香象,是故如來得名為佛。聲聞緣覺雖斷煩惱,不斷習氣。如來能拔一切煩惱習氣根原,故名為佛。」止觀六曰:「涅槃名為三獸渡河,通教觀意。」同輔行曰:「三人如獸,真如水底。」


不生

(術語)阿羅漢譯言不生。以畢竟不生於三界五趣中故也。又涅槃之涅,亦言不生,眾法常住而無始生也。又梵云阿耨波陀,譯言不生。真言之阿字,不生,以諸法之本初不生故也。又不生為如來之異名,以如來常住不生不滅故也。凡諸法觀為不生者,佛道之樞鍵也。智度論三曰:「阿名不,羅漢名生,後世中更生是名阿羅漢。」涅槃經曰:「涅言不生,槃言不滅,不生不滅名大涅槃。」智度論四十八曰:「菩薩若一切語法中聞阿字,即時隨義。所謂一切法從初來不生相,阿提(Ādi)秦言初,阿耨波陀秦言不生。」楞伽經四曰:「不生即如來異名。」


不生不滅

(術語)對生滅之語,常住之異名也。小乘獨就涅槃之理而觀不生不滅,大乘於有為之事相上論不生不滅之義。維摩經不二門品曰:「法本不生,今則無滅。」涅槃經曰:「涅言不生,槃言不滅,不生不滅名大涅槃。」般若波羅蜜經曰:「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中論曰:「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按不生亦不滅四句偈文,所以發明真空無相第一妙諦。凡佛經均不外此意。


二教

(名數)一顯教,二密教。顯教之判,有天台真言之別。天台就釋迦佛之說法作法而立顯密二教。蓋以對一會大眾顯露說法,使彼此相知者為顯露教,此時更密對餘眾說法,使一會之人不能知之者為秘密教。如鹿園之會,八萬諸天得聞深法,故在我為顯露教者,於彼為秘密教。在彼為秘密教者,在我則顯露教也。法華玄義一曰:「如來於法得最自在,若智若機若時若處,三密四門無妨無礙。此座說頓,十方說漸、說不定;頓座不聞十方,十方不聞頓座。或十方說頓、說不定;此座說漸,各各不相知聞。於此是顯,於彼是密;或為一人說顯,或為多人說漸、說不定;或為一人說漸,為多人說漸,各各不相知,互為顯密。或一座嘿,十方說;十方嘿,一座說;或俱嘿,或俱說,各各不相知,互為顯密。」又真言所立之顯密二教,以釋迦佛所說之大小乘一切為顯教,大日如來所說之兩部大法為密教。釋迦佛為化身,化身之說法,各應所化之機而說之,其法顯露而淺略,故名顯教。大日為法身,法身為法樂,集自己眷屬說內證之境,其法秘奧而不可思議,故曰密教。顯密二教論上曰:「應化開說名曰顯教,言顯略逗機,法佛談話謂之密藏,言秘奧實說。」

又一漸教,二頓教。有三義:一、就佛之化儀而分之。如來成道,直對大乘之菩薩,頓說大乘之法為頓教,從阿含已下至法華涅槃,對二乘之弟子,始說小乘終會大乘為漸教。齊朝隱士劉,淨影慧遠等,依此義立頓漸二教(見大乘義章一本,華巖玄談四)。天台之漸頓,亦依此意謂法華為漸圓教(彼宗謂之約部之頓漸)。法華玄義一曰:「若低頭、若小音、若散亂、若微善、皆成佛道,不令有人獨得滅度,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具如今經,若約法被緣,名漸圓教。若約說次第,醒醐味相。」二、就機之漸頓而判之。對漸悟之機,初說小乘,後說大乘,因大由小起,為漸教,對頓機直說大乘,大不由小為頓教。隋之誕法師等,依此義而立二教(見五教章上二),天台亦依此意判觀經,謂之頓教。以觀經對凡夫之韋提希,直說大乘之圓教也。三、就法之偏圓而分漸頓,偏僻迂曲之方便教為漸教,除圓教外,其餘之諸教是也。直成佛之圓滿至極法為頓教,圓教是也(台家謂之約教之頓漸)。止觀三曰:「漸名次第,蒔淺由深,頓名頓足頓極,此亦無別意,還扶成偏圓,三教止觀悉皆漸,圓教止觀名之為頓。」

又一、界內教,台家所立四教中藏通之二教,說凡夫出離解脫三界之教法,故謂之界內教。二、界外教,別圓二教說既出三界,出離解脫三界外方便土及實報土變易生死之教法,故謂之界外教。見七帖見聞三本,同七本。

又一、半字教,悉曇章為生字之根本而未成字體,故曰半字,以譬不了義之小乘教。二、滿字教,毘伽羅論文字具足,故曰滿字,以喻了義究竟之大乘教。故半滿二教者,為大小二乘之異名。此說出於涅槃經,西晉曇無讖,依此義而立二教。涅槃經五曰:「如彼長者教半字已,次為演說毘伽羅論。我今亦爾,為諸弟子說於半字九部經已,次為演說毘伽羅論,所謂如來常存不變。」止觀三曰:「半者明九部法也,滿者明十二部法也。世傳涅槃常住,始復是滿,餘者悉半。菩提流支云:三藏是半,般若去皆滿。今明半滿之語,直是扶成大小。前已析體判大小,今亦以體析判半滿如前。」群疑論探要記十四曰:「小乘九部妙義未究,故名半字。大乘三部正理已顯,故名滿字。」大乘義章一曰:「聲聞藏法,狹劣名小,未窮名半。菩薩藏法,寬廣名大,圓極名滿。」

又增長煩惱之言說為半字,增長善法之言語為滿字。涅槃經八曰:「半字義者,皆是煩惱言說之本,故名半字。滿字者,乃是一切善法言說之根本也。譬如世間為惡之者為半人,修善之者名為滿人。」

又涅槃經之二教也。依台家之意,佛最後說涅槃經,有二意:一、因在世之弟子機根未熟,漏於法華之開會,故更說藏通別圓四教,使之歸入一乘圓常之妙理,以捃拾法華之殘類,故名法華曰大收教,涅槃曰捃收教。又謂之常住之涅槃,三悉檀(除對治)之涅槃。文句十曰:「今世五味,節節調伏,收羅結撮,歸會法華。譬如田家春生夏生,耕種耘治,秋收冬藏,一時穫刈。自法華已後,有得道者,如捃拾耳。」釋籤二曰:「法華開權如已破大陣,餘機至彼,如殘黨不難,故以法華為大收,涅槃為捃收。」四教儀曰:「說大涅槃有二義:一為未熟者,便說四教,具談佛性,令具真常入大涅槃,故名捃收教。」二、因末代之比丘,起惡見,佛入涅槃,則執無常,又或偏貴理性而廢戒律之事行,逐失法身常住之命,故佛以之對治末代之惡見,贖常住之命,謂之贖命涅盤,又曰對治無常涅槃。此贖命涅槃有單複二義。謂涅槃經唯說戒律,是單義,謂乘門與戒門共說是複義。依單義,則此經為扶律,律是贖常住之命之重寶也。若依複義則為乘及戒也。此涅槃經,扶律事談常,乘戒具足。故為贖常住之命之重寶。因之贖命涅槃,又曰扶律談常教。法華玄義十曰:「涅槃臨滅更扶,三藏誡約三乘,使末代鈍根不於佛法中起斷滅見,廣開常宗,破此顛倒令佛法久住。」釋籤二曰:「彼經部前後諸文扶律說常,若末代中諸惡比丘破戒,說如來無常,及讀誦外典,則並無乘戒,失常住命。賴由此經扶律說常,則乘戒具足,故號此經為贖常住命之重寶也。」

又一、偏教,即偏僻之教,藏通別三教之所明是也。二、圓教,即圓滿之教,第四圓教之所明是也。止觀三曰:「偏名偏僻,圓名圓滿。」

又一、權教,藏通別之三教,為實教權設而還廢者。二、實教,如來出世元意真實之教法,第四之圓教是也。止觀三曰:「權者是權謀,暫用還廢。實是實錄,究竟旨歸。(中略)一大事出世,元為圓頓一實止觀而施三觀止觀。」

又一、世間教,可生三界善處之善法也。二、出世間教,出離生死之三乘教法也。大乘義章一曰:「聖教雖眾要唯有二:一是世間,二是出世,三有善法名為世間,三乘出道名出世間。」

又一、了義教,大乘經所說,顯了盡深義者。二、不了義教,小乘所說,不盡顯了實義者。涅槃經六曰:「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中略)聲聞乘名不了義,無上大乘乃名了義。」

又江南印法師敏法師等所判之一代教也。一、屈曲教,如法華涅槃等釋迦所說之經,逐於物機,屈曲正道而說者。二、平道教,如華嚴經盧舍那佛所說,隨於法性而說平等之法者。見五教章上。

又一、化教,如來一代施化之教,通教內眾受道之弟子及外眾在俗之人,使皆依之修行而出離生死之苦者,如經藏之所明是也。二、制教,如來說諸戒律,專禁制內眾受道之弟子。使如法受持而成聖果者,如律藏之所明是也。見華嚴孔目章。


二種死

(名數)全其天命而死者,謂之命盡死,反之而不順天命,自殺或被殺害之橫死者,謂之外緣死。曇無讖所譯之大涅槃經十二,曾細別此二死曰:「命盡死者亦有三種:一者命盡非是福盡,二者福盡非是命盡,三者福命俱盡。外緣死者亦有三種:一者非分自害死,二者橫為他死,三者俱死。」


二空

(名數)一生空,言眾生之空無。二法空,言事物之空無。見智度論十八及二十。又,此二者,又名我空法空。見唯識論。又,此二者,名人空法空,見法藏心經略疏。

又一內空,言內身之空無。二外空,言外器之空無。見般若經五,雜阿毘曇論七,吉藏仁王經疏二。

又一但空。小乘之空,但見空也。二不但空。大乘之空,不但見空,見空亦為空,即歸於中也。見止觀三上。

(名數)一、人空,又名我空,生空。人我空無之真理也。凡夫濫計五蘊為我,強立主宰以引生煩惱,造種種之業,佛欲破此計,為說五蘊無我之理,二乘悟之入於無我之理,謂之人空。二、法空,諸法空無之真理也。二乘之人,未達法空之理,計五蘊之法實,而不免一切之所知障,佛為之說五蘊之自性皆空,菩薩悟之,入於諸法皆空之理,謂之法空。唯識論一曰:「今造此論,為於二空有迷謬者生正解故,生解為斷二重障故。由執我法二障具生,若證二空,彼障隨斷。」

又一、性空,法無實性也。二、相空,法既無實性,但有假名字之相,此相亦非實,故名為相空。止觀五曰:「當知無生之心,不自不他,不共不離,無四性,無四性故名性空,性空即無心,而言心者但有名字,名字不在內外,是名相空。」又曰:「如是破已,三假四句陰入皆無實性,即是性空,但有名字,名字即空,是名相空。」

又一但空,二不但空。為台家之所明。凡於四教各說空理,藏通二教之空,謂為但空,別圓二教之空,謂為不但空。七帖見聞二末曰:「但空不但空有二義:一、藏通,不明三諦,但計空理,談為至極之理。故名但空也,別圓非但為空,亦為假中,故三諦中之空,名不但空也。二、別圓之空,為三諦相即之空,故為不但空。藏通之空,為假中不具之空,故名但空也。」又就藏通二教言之,藏教所詮析空之空曰但空。通教所詮體空之空曰不但空。以體空之內暗含中道故也。止觀三曰:「大論云:空有二種:一但空,二不但空。大經云:二乘之人,但見於空,不見不空。智者非但見空,能見不空,不空即大涅槃。」

又一、如實空,謂真如體內無一切之妄染也。二、如實不空,謂真如體內具一切無漏之功德也。起信論曰:「真如者,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云何為二?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又希麟續音義曰:案瑜伽持明儀,作諸印契,用五輪十波羅蜜。五輪謂地水火風空,兩手各以小指為頭,依次輪上。經言並二空,即並二大拇指也。經作兩腔,音苦江反,乃羊腔字,書寫誤也。甚乖經義。


二轉依

(術語)相宗以第八識為迷悟之所依,性宗以真如為迷悟之所依。今轉第八識或真如之迷依,而為悟依,以得菩薩涅槃之二果,謂之二轉依。楞嚴經七曰:「如來無上菩提及大涅槃二轉依。」見轉依條。


五佛性

(名數)一正因佛性,二了因佛性,三緣因佛性,(此三者即三因佛性。)四果佛性,菩提之果也,正覺之智謂之菩提。五果果佛性,大涅槃也。以菩提之智,顯涅槃之理,故云果之果。法華文句十曰:「佛性有五:正因佛性通互本當,了、緣,佛性種子本有,非適今也。果性、果果性,定當得之。」


五味

(譬喻)佛於涅槃經說乳等五味時,以醍醐味比涅槃經。天台大師因之定如來所說一代聖教之次第,一以比五時教之次第而生,一以比機之次第淳熟。是曰約教相生約機濃淡。一、乳味,初自牛出者。譬佛於牛,佛初說華嚴經,如牛之乳。此時二乘之機未熟,至為淡泊,復如生乳。二、酪味,取自生乳者。以譬佛於華嚴之後說阿含經,聞阿含經,為小乘之機。三、生酥味,更自酪製者。以譬於阿含之後說方等經,小機熟而為大乘通教之機。四、熟酥味,更精製生酥者。以譬於方等經之後說般若經,通教之機熟而為大。乘別教之機。五、醍醐味,更煎熟熟酥者。以譬於般若經之後,說法華涅槃二經,別教之機熟而為大乘圓教之機。涅槃經十四曰:「善男子!譬如從牛出乳,從乳出酪,從酪出生酥,從生酥出熟酥,從熟酥出醍醐。醍醐最上,若有服者,眾病皆除,所有諸藥悉入其中。善男子!佛亦如是,從佛出生十二部經,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從修多羅出方等經,從方等經出般若波羅蜜,從般若波羅蜜出大涅槃,猶如醍醐。」此五味之喻,有人法之二種:人者,涅槃經十謂佛言善男子,聲聞如乳,緣覺如酪,菩薩之人如生熟酥,諸佛世尊猶如醍醐。法者,涅槃經十四配於華嚴阿含方等般若涅槃,如上所引。又六波羅蜜經以之配於經律論般若總持之五藏。梵語如其次第:Kīra Dadhi Navanīta Ghola Sarpimaa

又酸,苦,甘,辛,鹹也。


五如來色

(名數)總有四種:一、大疏四所謂白壇曼荼羅之五佛。中央大日如來閻浮檀紫摩金色,寶幢如來白色如朝日,其餘華開敷佛,無量壽佛,鼓音佛之三如來共為真金色。二、大疏六所謂,毘廬遮那白,是淨法界之色。為一切諸法之本源,故為最初。寶幢如來赤,既發菩提心,於明道之中,降伏魔怨,滅除蓋障,故為第二。沙羅樹王如來(開敷華王如來)黃,成正覺時,萬華開敷。皆至金剛(金剛為地其色赤)實際,故為第三。無量壽如來青,既到金剛實際,即以加持方便普現大悲曼荼羅,猶如虛空(虛空之色青)之具含萬象,故為第四。鼓音如來(釋迦)黑,所以垂普門之者,以皆欲顯本,本即是如來自證之地住於大涅槃也,若捨加持神力時,則一切眾生之心量,非其境界,是故其色幽玄,居於最後。三、大疏二十所謂由於五轉色。五佛如其次第,為黃赤白黑青。見五色條。菩提心義六會第二與第三曰:此中初義,為染色次第,是初心觀者之次第也,後義為果地佛德之次第,取青具諸色之義。以青為大日之色。四、慈氏軌等謂由五色界道之義,故為白黃赤黑青之次第,是亦依觀行者之次第也。亦與五大色相應。慈氏軌下曰:「第三院最外,白黃赤黑青之五道圖之,表五智之義。」尊勝軌下曰:「第三院外院畫五道,白黃赤黑青,此表五佛頂五智之義。」


五支戒

(名數)五種支條之戒也。謂大涅槃心一理根本開出之支末事戒,有五種之別:一、根本業清淨戒,二、前後眷屬餘清淨戒,三、非諸惡覺覺清淨戒,四、護持正念念清淨戒,五、回向阿耨多羅三菩提戒,大涅槃經第十一聖行品之所說也。淨影之涅槃義記第五上釋之曰:「根本業清淨者,離其根本不善業道前後眷屬。餘清淨者,離其業道前後方便,非諸惡覺。覺清淨著,離八惡覺,護持正念。念清淨者,修六念心,助成戒行。回向阿耨三菩提者,用戒求佛也。此等分別,如雜心論。」寶亮配之於大小乘諸戒,小乘四重戒,為根本業清淨戒,第二篇以下,即四重之餘,為前後眷屬餘清淨戒,不起五毒等,不犯菩薩戒,為非諸惡覺覺清淨戒,不犯四十輕戒,為護持正念念清淨戒,上四戒回向菩提,為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戒,天台以四重或十善性戒為根本業清淨戒,偷蘭遮等餘四篇為前後眷屬餘清淨戒,定共戒為非諸惡覺覺清淨戒,定共戒為護持正念念清淨戒,大乘戒為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戒。章安配於三聚淨戒,前二者為攝律儀戒,次二者為攝善法戒,後一者為攝眾生戒。出於涅槃經集解,法華玄義,釋籤私記等。


五略十廣

(名數)摩訶止觀一部之正說,廣立十科,謂為十廣。其第一大意中,更有五種分科,謂為五略。摩訶止觀第一上所謂「今當開章為十:一大意,二釋名,三體相,四攝法,五偏圓,六方便,七正觀,八果報,九起教,十旨歸。」又所謂「初釋大意,囊括始終,冠戴初後,意緩難見,今撮為五,謂發大心,修大行,感大果,裂大網,歸大處。」是也。發大心者,修止觀,先須發大菩提心,乃明四弘誓願。修大行者,示十廣第七正觀之大意,明四種三昧。感大果者,即修觀之結果,示十廣之第八果報,明從觀行,經相似,而至於分真即之位,則應同百佛世界而八相作佛,裂大網者,既感大果,終則趣於化他,說五時八教,明裂破邪見大網之大用,歸大處者,既說教破網。化他之能事終,則即歸於三德秘藏之大涅槃云。其中發大心之一,示十廣中前六章之大意,餘四者示後四章之大意。要之五略,即十廣之大意,其要與法華玄義之十妙相同。十廣中,釋名者,釋止觀之名。體相者,明止與觀非別體為同一法性之寂照二用,攝法者,明止觀二法中,攝入恒沙無量之萬法,偏圓者,明爾前四時三教之止觀皆偏,今教之止觀獨圓妙,方便者,為觀前之加行方便,即廣明二十五方便,正觀者,明正修止觀之相,示十境一一可各修十乘觀法之旨。但此章至半,以智者大師歸寂,摩訶止觀中,因缺果報以下之三章。又見止觀輔行傳弘決等。


五種聖福

(名數)一聖福,住於阿羅漢最後身而得有餘涅槃者,是小乘之聲聞也。二體聖福,通教之三乘人,同體達諸法即為無生,唯斷煩惱之正使,而不能侵害習氣者是也。三小薩埵福,具自行化他之二利,以無言說之道斷煩惱,遂入無餘涅槃者,是小乘之菩薩也。四大薩埵福,自初發心次第化人而入大涅槃者,是大乘別教之菩薩也。五聞法華經初隨喜福,圓教之菩薩,聞法華經而隨信者是也。見法華文句十。


五種聲聞

(名數)以上四種聲聞,加大乘聲聞一種而為五種。大乘聲聞者即佛道聲聞也。以佛道之聲,使一切聞,因而一切眾生,悉終歸大涅槃之寶所也。依此義,則一切眾生悉為聲聞。依法華一乘之義,立此聲聞也。法華經所言:「我等今者真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是也(聲聞三義中第三義當之)。見法華文句一。

(名數)見聲聞條。


佛日

(譬喻)佛能破眾生之痴闇,故以日為譬。涅槃經十九曰:「佛日將沒大涅槃山。」觀無量壽經曰:「唯願佛日教我觀清淨業處。」同天台疏曰:「佛能破壞眾生痴闇,如日除昏,故言佛日。」


八味

(名數)如來所得之大涅槃,有八種之法味,稱曰涅槃之八味。一常住,二寂滅,三不老,四不死,五清淨,六虛通,七不動,八快樂也。見方等般泥洹經二。又有甘,辛,鹹,苦,酸,淡,澀,不了之八種。見釋氏要覽上。


八相成道圖畫

(圖像)有部毘奈耶雜事三十八曰:「爾時世尊纔涅槃後,大地震動,時大迦攝波作是念:此未生怨王,勝身之子,信根初發,彼若聞佛入涅槃者,必嘔熱血而死,我今宜設方便。作是念已,即命城中行雨大臣,仁今知不,佛已涅槃,未生怨王信根初發,彼若聞佛入涅槃者,必嘔熱血而死。我今宜可豫設方便,即依次第而為陳說。仁今疾可詣一園中,於妙堂殿如法圖畫佛本因緣。菩薩昔在史天宮,將欲下生,觀其五事,託生母胎。既誕之後,踰城出家,苦行六年,坐金剛座菩提樹下成等正覺。(中略)於諸方國,在處化生,利益既周,將趣圓寂,遂至拘尸那城娑羅雙樹,北首而臥入大涅槃。如來一代所有化,既圖畫已,白王觀其圖畫。(中略)行雨大臣一如尊者所教之事,次第作已。(中略)王至園所,見彼堂中圖畫新異,始從誕生,乃至倚臥雙林。王問臣曰:豈可世尊入涅槃耶?是時行雨默然無對。王見是已,知佛涅槃,即便號咷悶絕,宛轉於地。」是為圓通八相成道之濫觴,世之為涅槃像者,基因於此。


別教四門

(術語)別教緣但中之理,而修位位之行業,此有四門不同:一有門,觀虛妄之色盡,別有妙色,名為佛性也。二空門,觀如來藏亦空大涅槃亦空也。三亦有亦空門,雙觀真空妙有也,四非有非空門,觀但中法性之理,離四句絕百非言語道斷也,見止觀六等。


勸誡

(術語)教善云勸,制惡云誡。如來之教法,必具此兩門。大判一代教,則經藏者勸門也,律藏者誡門也,乃至諸惡莫作者誡門也,眾善奉行者勸門也。文句五下曰:「依三昧斷德則有神通,依智慧智德則有說法。智斷之力,能成法身。此之智斷,還從勸誡兩門入。勸即為人悉檀,誡即對治悉檀。此二悉檀為第一義悉檀而作方便。如來初欲勸門擬宜眾生,令眾善奉行,成就十力無畏一切種智,而眾生不堪。次欲以誡門擬宜,令諸惡莫作,證大涅槃,而眾生不堪。無機息化,故知念用大乘,祇是勸誡兩悉檀,神通智斷耳。」


十事功德

(名數)菩薩修行涅槃經者得十事之功德也:一、第一功德有五事,得聞所不能開者。(中略)斷疑惑之心慧心正直,能知如來之密義也。二、第二功德有五事:得、見、聞、到、知也。三、第三功德有三事:得第一義慈,得菩薩所緣之慈,得菩薩無緣之慈。四、第四功德有十事:根深而難傾動,生自身決定之想,見福田及非福田,修淨佛土,滅除有餘,斷除業緣,修淨淨身,了知諸緣,離諸怨敵,斷除二邊。五、第五功德有五事果:諸根完具,邊地不生,諸天愛念,常為天魔沙門婆羅門等所恭敬,得宿命智。六、第六功德有一事:得金剛三昧,安住此中,悉能破散一切諸法,見一切法皆是無常,皆是動相,恐怖之因緣病苦,念念滅壞,而無有真實。七、第七功德有四種之法:為大涅槃之近因,善友親近,專心聽法,繫念思惟,如法修行。八、第八功德有五事:斷除五事,斷除色受想行識之五陰,而不見其相,遠離五事,遠離身等五見,成就念佛念法念僧念天念戒念施六法,修習知定,寂定,身心受快樂定,無樂定,首楞嚴定五種禪定,守護菩提心,菩薩守護此菩提心,猶如世人守護一事。九、第九功德初發之五事:悉能成就,信,直心,戒,親近善友,多聞是也。十、第十功德有一事,菩薩修習三十七品入於大涅槃之常樂我淨,為諸眾生分別解說大涅槃經,顯示佛性,自南本涅槃經十九至已下二十四皆廣說之。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佛光大辭典]
一路

路,能通之義。謂諸佛如來,離於生死,入大涅槃,無不皆以首楞嚴大定而為正路,捨此則無由而入。〔首楞嚴經卷五〕 p73


二法相違

謂煩惱與涅槃二者相違。據瑜伽師地論卷九十二載:(一)煩惱,即指無明貪愛之惑。眾生隨順煩惱,流轉生死,故違涅槃之道。(二)涅槃,梵語 nirvāna,意譯滅度。眾生厭生死之苦,修習梵行,斷諸煩惱,證大涅槃,故違煩惱之惑。 p202


二種畢竟

指莊嚴畢竟、究竟畢竟。據大涅槃經卷二十七載,即:(一)莊嚴畢竟,畢竟,為決定之義。謂一切眾生皆有一乘正性;然須修於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莊嚴,不修則不得正性。即此六度決定能為莊嚴之具。(二)究竟畢竟,究竟,為至極之義。即一切眾生所得一乘之性;若得此一乘之性,則能決定至於至極之地。 p234


二轉妙果

即斷盡煩惱、所知二障,轉得二種勝妙之果。又作二轉依果、二勝果。略稱二轉依、二轉。成唯識論卷一(大三一‧五一上):「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成立唯識,意為有情證得如斯二轉依果,或依即是唯識真如。」〔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八宗綱要卷下〕 p250


八味

(一)涅槃之八味,指如來所得大涅槃之八種法味。即:(一)常住,謂此涅槃之理,徹三際以常存,亘十方而常在。(二)寂滅,謂此涅槃之理,寂絕無為,大患永滅。(三)不老,謂此涅槃之理,不遷不變,無增無減。(四)不死,謂此涅槃之理,從本不生,今亦不滅。(五)清淨,謂此涅槃之理,安住清涼,諸障悉淨。(六)虛通,謂此涅槃之理,虛徹靈通,圓融無礙。(七)不動,謂此涅槃之理,寂然不動,妙絕無為。(八)快樂,謂此涅槃之理,無生死逼迫之苦,有真常寂滅之樂。〔北本涅槃經卷三、大般泥洹經卷二〕

(二)指甘、辛、鹹、苦、酸、淡、澀、不了等八味。〔北本涅槃經卷一、卷四、釋氏要覽卷上、諸乘法數卷二〕 p285


十一種月喻

據南本涅槃經卷九載,如來為救度眾生,隨機而演說種種法要,能破一切眾生之無明,令其皆能遠離貪、瞋、癡等煩惱,而獲得涅槃清淨之樂;猶如月盛滿之時,清光普照,能使一切大地悉皆明朗,故以月為喻。即:(一)能破暗,謂如來種種說法能破除一切眾生無明大暗;猶如月盛滿之時,清光普照,能使一切大地悉皆明朗。(二)令見道非道,謂如來說法開示正道、邪道,人皆分別而知其可行不可行;猶如月盛滿之時,普照大地,凡是路或非路,皆令眾生明見。(三)令見道邪正,謂如來開示生死邪險之途,令眾生趨於涅槃平正之道;猶如月盛滿之時,普照大地,凡路之邪正險夷,皆令眾生明見。(四)除鬱蒸得清涼,謂如來說法令人皆能遠離貪欲、瞋恚、愚癡、生死之苦,而獲涅槃清涼之樂;猶如月盛滿之時,雖遇炎暑鬱結之蒸熱,然令清涼之氣襲人。(五)破壞螢火高心,謂如來出世,正法昭著,一切外道邪見之光明悉皆破壞;猶如月盛滿之時,一切山河大地無不普照,而螢火之光悉皆不現。(六)息盜賊想,謂如來說法令眾生破無明暗,一切煩惱皆不復生;猶如月盛滿之時,一切幽暗無不朗耀,使盜賊竊取之想法自然息止。(七)除畏惡獸心,謂如來說法開示眾生正見,令其煩惱蓋障悉皆除滅;猶如月盛滿之時,一切幽暗無不照燭,令曠野夜行之人於惡獸出沒時皆能明見。(八)開敷優鉢羅華,優鉢羅華,指青蓮。謂如來說法開示明了,一切眾生所有心華悉皆敷榮;猶如月盛滿之時,因其光照之故,華乃開敷。(九)合蓮華,謂如來說法開示明了,令眾生被五欲覆蓋之心不復發起;猶如月盛滿之時,因其光照之故,蓮華開而復合。(十)發行人進路心,謂如來說法令諸眾生勇猛進修,趣向大涅槃之道;猶如月盛滿之時,一切道路邪正夷險悉皆明白,使行者之心歡喜前進。(十一)令眾生受樂,謂如來說法開示明了,令眾生修習禪定,破諸煩惱,而得解脫之樂;猶如月盛滿之時,令人賞玩而生娛樂心。 p327


十二歎釋

日本淨土真宗之開祖親鸞於所著教行信證卷三,以十二句稱歎他力之信心,稱為十二歎釋。十二句即:(一)長生不死之神方,(二)忻淨厭穢之妙術,(三)選擇迴向之直心,(四)利他深廣之信樂,(五)金剛不壞之真心,(六)易往無人之淨信,(七)心光攝護之一心,(八)希有最勝之大信,(九)世間難信之捷徑,(十)證大涅槃之真因,(十一)極速圓融之白道,(十二)真如一實之信海。 p346


十功德

功即功能,能破生死、得涅槃、度眾生。此功乃善行利德,故稱功德。又作十德、十事功德。據大般涅槃經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菩薩品載,菩薩因修行大涅槃經,可得十事之功德。即:(一)入智功德,觀解趣實,稱為入智。若辨其相,有五種差別:(1)未聞者能得聞,(2)已聞能為利益,(3)能斷疑惑之心,(4)慧心正直而不曲,(5)能知如來之密藏。其中,(1)為聞慧,(2)、(3)為思慧,(4)為修慧,(5)為證智。

(二)起通功德,妙用隨緣,稱為起通。其五種差別為:(1)昔不得而今得,(2)昔不到而今到,(3)昔不聞而今聞,(4)昔不見而今見,(5)昔不知而今知。其中,(1)、(2)為身通,(3)為天耳通,(4)為天眼通,(5)為他心通、宿命通。

(三)大無量功德,化心深廣,稱大無量。即菩薩無緣大悲心,如虛空無所分別,而能普益一切眾生。

(四)十利益成就功德,行德建立,稱為利益成就。有十種差別:(1)根深難拔,(2)於自身生決定想,(3)不觀福田及非福田,(4)修佛淨土,(5)滅除有餘,(6)斷除業緣,(7)修清淨身,(8)了知諸緣,(9)離怨敵,(10)除二邊。

(五)五事報果成就功德,報果成就即勝報圓具之意。五事為:(1)諸根完具,六根不缺。(2)不生邊地,常處中國,降化隨物。(三)諸天愛念。(4)一切人天大眾恭敬供養。(5)得宿命智。上舉五項中,(1)、(2)是報,(3)、(4)為福,(5)為智。

(六)心自在功德,即具金剛定,所為無礙,為諸三昧中第一。

(七)修習對治功德,即善於修習四種離過道。(1)親近善知識,(2)專心聽法,(3)繫念思惟,(4)如法修行。以此四種方法對治諸過。

(八)對治成就功德,解脫德立,稱為對治成就。其差別有八:(1)斷五事,即色、受、想、行、識。(2)離五事,即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3)成六事,即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4)修五事,即知定、寂定、心身樂定、無樂定、首楞嚴定。(5)守一事,即菩提心。(6)近四事,即大慈、大悲、大喜、大捨。(7)信順一實,即一大乘。(8)心善解脫、慧善解脫,即滅貪瞋癡心,知一切法無礙。

(九)修習正道功德,習正道即起修上順之意。其差別有五:(1)信心,(2)直心,(3)戒心,(4)近善友,(5)多聞。

(十)正道成就功德,修習三十七道品,入大涅槃之常樂我淨,宣說大涅槃經,顯示佛性。此十種功德與五行之關係,通論之,為遍菩薩位之始終所修;若分論之,則五行為初地階位以前之菩薩所修,十種功德為初地以上之菩薩所修〔大乘義章卷十四〕參閱「五行」1085) p408


十地

即指十種地位。又作十住。地,梵語 bhūmi,乃住處、住持、生成之意。即住其位為家,並於其位持法、育法、生果之意。諸經論所舉十地名稱,共有五類:

(一)乾慧等之十地:此說見於大品般若經卷六、卷十七等,以此十地共通於三乘,故稱三乘共十地,或共十地、共地;天台宗稱之為通教十地。大品般若經卷六述及乾慧乃至佛之十地,謂菩薩依方便力修六波羅蜜,同時順次行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經前九地至佛地。此十地為菩薩所具者;所謂佛地在此非指佛果,乃指菩薩如佛修十八不共法等。又大智度論卷七十五中,以此十地各配於三乘之階位。智顗之法華玄義卷四下、摩訶止觀卷六上釋其意如下:

(一)乾慧地(梵 śukla-vidarśanā-bhūmi),又作過滅淨地、寂然雜見現入地、超淨觀地、見淨地、淨觀地。乾慧意指單有觀真理之智慧,而尚未為禪定水所滋潤。此位相當於聲聞之三賢位,以及菩薩自初發心乃至得順忍前之覺位。(二)性地(梵 gotra-bhūmi),又作種性地、種地。即聲聞之四善根位與菩薩得順忍之位,雖愛著諸法實相,但不起邪見,係智慧與禪定相伴之境地。(三)八人地(梵 astamaka-bhūmi),又作第八地、八地。人即忍意。相當於聲聞見道十五心(已體認四諦十六心之八忍七智)之須陀洹向,與菩薩之無生法忍。(四)見地(梵 darśana-bhūmi),又作具見地。相當於聲聞四果中之初果須陀洹果,與菩薩阿鞞跋致(不退轉)之位。(五)薄地(梵 tanū-bhūmi),又作柔軟地、微欲地。聲聞已斷欲界九種煩惱(修惑)一分之位,即須陀洹果或斯陀含果。亦指菩薩已斷諸煩惱,猶存薄餘習之位,即阿鞞跋致以後至未成佛間之覺位。(六)離欲地(梵 vīta-rāga-bhūmi),又作離貪地、滅婬怒癡地。聲聞斷盡欲界煩惱得阿那含果之位,與菩薩離欲得五神通之位。(七)已作地(梵 krtāvī-bhūmi),又作所作辦地、已辦地。即聲聞得盡智、無生智證得阿羅漢果,或菩薩成就佛地之位。(八)辟支佛地,即觀十二因緣法而成道之緣覺。(九)菩薩地,指從前述之乾慧地乃至離欲地,或指自後述之歡喜地乃至法雲地(初發心至金剛三昧),即菩薩自最初發心至成道前之覺位。(十)佛地,指一切種智等諸佛之法完全具備之位。大智度論卷七十五載,此三乘共位之菩薩,依無漏智斷盡疑惑而開悟;如燈心燃燒,不一定於初焰或後焰燃燒,同理十地之斷惑亦不固定於任何一地,而係各自皆能至於佛果,故喻謂燋炷之十地。〔光讚般若經卷七之十住品、放光般若經卷四治地品、卷十三甚深品、大般若經卷四一五修治品〕

(二)歡喜等之十地:此說見於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三以下、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四以下、仁王般若經卷上與合部金光明經卷三等。菩薩修行之過程,須經五十二位中之第四十一至第五十之位,即十地。菩薩初登此位之際,即生無漏智,見佛性,乃至成為聖者,長養佛智。並以其護育一切眾生,故此位亦稱地位、十聖。地位之菩薩稱為地上菩薩;登初地(初歡喜地)之菩薩稱為登地菩薩,初地以前之菩薩稱為地前菩薩,即指十住、十行、十迴向之地前三十心。據十住毘婆沙論稱,「地」意為住處,故十地又譯作十住。依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四所舉者,十地之名稱如下:(一)歡喜地(梵 pramuditā-bhūmi),又作極喜地、喜地、悅豫地。(二)離垢地(梵 vimalā-bhūmi),又作無垢地、淨地。(三)發光地(梵 prabhākarī-bhūmi),又作明地、有光地、興光地。(四)焰慧地(梵 arcismatī-bhūmi),又作焰地、增曜地、暉曜地。(五)難勝地(梵 sudurjayā-bhūmi),又作極難勝地。(六)現前地(梵 abhimukhī-bhūmi),又作現在地、目見地、目前地。(七)遠行地(梵 dūrajgamā-bhūmi),又作深行地、深入地、深遠地、玄妙地。(八)不動地(梵 acalā-bhūmi)。(九)善慧地(梵 sādhumatī-bhūmi),又作善哉意地、善根地。(十)法雲地(梵 dharmameghā-bhūmi),又作法雨地。

又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覺觀品有四十二賢聖之說,其中第三十一至第四十位,即相當於前述十地,順次為:(一)鳩摩羅伽(逆流歡喜地),(二)須阿伽一波(道流離垢地),(三)須那迦(流照明地),(四)須陀洹(觀明炎地),(五)斯陀含(度障難勝地),(六)阿那含(薄流現前地),(七)阿羅漢(過三有遠行地),(八)阿尼羅漢(變化生不動地),(九)阿那訶(慧光妙善地),(十)阿訶羅弗(明行足法雲地)等。

此外,梵文大事(Mahāvastu)對十地亦另有異說。然十地之解釋固然不一,今據慧遠之大乘義章卷十四所釋:(一)歡喜地,又作淨心地、聖地、無我地、證地、見地、堪忍地。即初為聖者,遂起大歡喜心之位。(二)離垢地,又作具戒地、增上戒地。即捨離起誤心、破戒、煩惱垢等之覺位。(三)明地,依禪定而得智慧之光,並修聞、思、修三慧,使真理漸明之覺位。(四)炎地,捨離前三地之分別見解,以智慧火燒煩惱薪,因此而悟智慧之本體。即依其覺所起之阿含光,如珠之光炎之位。(五)難勝地,已得正智,難再超出之位。或謂已得出世間智,依自在之方便力救度難救眾生之位。(六)現前地,聽聞般若波羅蜜,而現前生起大智之位。(七)遠行地,又作方便具足地(無相方便地)、有行有開發無相住。即修無相行,心作用遠離世間之位。此位往上更無可求之菩提,往下更無被救之眾生,因此沈潛於無相寂滅之理,有不能修行之虞,此謂七地沈空之難。此時十方諸佛以七種法勸勵精進,再鼓起修行之勇氣,以進至第八地;此謂七勸。(八)不動地,又作色自在地、決定地、無行無開發無相住、寂滅淨地。不斷生起無相之智慧,絕不為煩惱所動之覺位。(九)善慧地,又作心自在地、決定行地、無礙住。菩薩以無礙力說法,完成利他行,即智慧之作用自在之覺位。(十)法雲地,又作究竟地、最上住。得大法身、具自在力之覺位。

菩薩地持經卷九之十二住中,十地相當於其第三歡喜住乃至第十二最上菩薩住;於同書卷十種性第七地之說,初地相當於第三淨心地,第二乃至第七地相當於第四行跡地,第八地相當於第五決定地,第九地相當於第六決定行地,第十地及佛地相當於第七畢竟地。此外,或謂初地相當於見道(通達位),二地以上相當於修道(修習位),或七地及其以前為有功用地,八地以上為無功用地。或初、二、三地為信忍,四、五、六地為順忍,七、八、九地為無生忍,十地為寂滅忍。或謂前五地為無相修,六、七地為無相修淨,八、九地為無相修果,十地為無相修果成。或初地為願淨,二地為戒淨,三地為定淨,四、五、六地為增上慧,七地以上為上上出生淨。如稱十地以前之階位為信地,則十地總稱為證地。

又十地之各地有入、住、出三心;入而未安住時為入心,久止其位之盛時為住心,近終入次位時為出心。成唯識論卷九謂,此十地依次修習施、戒、忍、精進、靜慮、般若、方便善巧、願、力、智等十波羅蜜(十勝行),依之各除異生性障、邪行障、闇鈍障、微細煩惱現行障、於下乘般涅槃障、粗相現行障、細相現行障、無相中作加行障、利他門中不欲行障、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等十重障;各獲證遍行真如、最勝真如、勝流真如、無攝受真如、類無別真如、無染淨真如、法無別真如、不增減真如、智自在所依真如、業自在等所依真如。依此轉煩惱、所知二障,而得菩提、涅槃之果。其中初地至七地之菩薩,有漏心與無漏心相雜混合,故有分段生死與變易生死之分;八地以上之菩薩,唯有無漏心,故為變易生死。

天台宗謂別教、圓教皆各具十地之階位,然自別教初地之菩薩斷一品無明之觀點言之,其證智與圓教之初住同等,故謂初地初住證道同圓。因此別教初地以上之菩薩皆能成為圓教之行人,但實際上並無修成者,此謂有教無人。於華嚴宗,華嚴經探玄記卷九解釋十地,謂由根本言之,即屬果海不可說之性質者;由覺證之內容言之,有離垢真如;由覺智而言,即有根本、後得、加行等三智;由斷煩惱之觀點言,係為離開二障;自修行而言,有修願行乃至受位行;自所修之成就而言,初地修信樂行,二地修戒行,三地修定行,四地以上修慧行;自修行果位而言,有證位與阿含位;自十地寄乘而言,初、二、三地為人天乘,四、五、六、七地為三乘,八地以上為一乘,係寄其位以示行,相當於十波羅蜜;自十地寄報而言,係盡攝於閻浮提王乃至摩醯首羅天王等十王,心念三寶,引導眾生。

真言宗亦有十地之說,然於大日經中僅舉出第八地與第十地,金剛頂經亦僅說初地與第十地,故真言宗乃援引華嚴、仁王等顯教經論而一一設定十地之名目與內容。真言宗之十地可大別為深淺二義,淺略義之十地與前記所述顯教十地相同,深秘十地則歸結於密教之實義,即強調初地與十地並無高下之別,初地即極果,此因初地能悟極果之故。二地以上則分別顯示初地之總德,並對所判別之淺略、深祕二義加以解釋。又為表大日如來之果德,故以四佛四親近之十六大菩薩配以十地。又自本有與修生兩面解之,則本有無垢之十地,暗示所有眾生本具之菩提心無所限量,故無高下之別;而修生顯得之十地係依三密之行來斷三妄執而現本有之十地者,故欲至佛果,猶須斷一障。

日本淨土真宗謂,行者若得到他力之信心,即篤信彌陀救度力量之心,必定能成佛,其時內心充滿歡喜,故稱歡喜地。據世親之淨土論一書,菩薩為救度眾生,示現種種形相,此一階位稱為教化地。曇鸞之往生論註卷下謂,此為八地以上之菩薩所有,生於淨土而成佛之菩薩,得再依「還相迴向」之作用復入迷界。又教化地一語,意謂教化之場所,即指迷界。〔菩薩十住經、解深密經卷四、大寶積經卷一一五、十住毘婆沙論卷一、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三〕(參閱「十地斷障證真」426、「因分果分」2274、「菩薩階位」5221)

(三)聲聞之十地:即聲聞修行之階位,分為十種,即:(一)受三歸地,又作三歸行地。即入佛法受行三歸之位。(二)信地,又作隨信行地。即外凡資糧位中之鈍根者。(三)信法地,又作隨法行地。即資糧位中之利根者。(四)內凡夫地,又作善凡夫地。即內凡加行四善根之位。(五)學信戒地,又作學戒地。或指見道以上之信解者。(六)八人地,又作第八人地。乃見道十五心之位,即須陀洹向。(七)須陀洹地,即初果。(八)斯陀含地,即第二果。(九)阿那含地,即第三果。(十)阿羅漢地,即第四果。〔大乘同性經卷下、華嚴經孔目章卷三、釋淨土二藏義卷七〕

(四)辟支佛之十地:又作支佛十地、緣覺十地、獨覺十地。即辟支佛修行之階位,分為十種,即:(一)昔行具足地,又作眾善資地、方便具足地。即於過去之四生百劫等修苦行之位。(二)自覺甚深十二因緣地,又作自覺深緣起地。即不依師教而自覺十二因緣理之位。(三)覺了四聖諦地,又作覺四聖諦地。即覺了四聖諦理之位。(四)甚深利智地,又作勝深利智地。即起深智之位。(五)八聖道地,又作八聖支道地。即修八正道之位。(六)覺了法界虛空界眾生界地,又作知法界虛空界眾生界地、覺了法界等地。即覺了法界虛空界眾生界之相之位。(七)證寂滅地,又作證滅地。即證寂滅涅槃之位。(八)六通地,又作六通性地、通地。即證得漏盡等六通之位。(九)徹祕密地,又作入微妙地、徹微密地。即通徹緣起微密之理之位。(十)習氣漸薄地,又作習氣薄地。即斷習氣至漸漸微薄之位。〔大乘同性經卷下、證契大乘經卷下、十住心論卷五〕

(五)佛之十地:即佛地之諸德,計有十種,即:(一)甚深難知廣明智德地,又作最勝甚深難識毘富羅光明智作地。(二)清淨身分威嚴不思議明德地,又作無垢身威莊嚴不思議光明作地。(三)善明月幢寶相海藏地,又稱作妙光明月幢寶幟海藏地。(四)精妙金光功德神通智德地,又作淨妙金光功德神通智作地。(五)火輪威藏明德地,又作光明味場威藏照作地。(六)虛空內清淨無垢焰光開相地,又作空中勝淨無垢持炬開敷作地。(七)廣勝法界藏明界地,又作勝廣法界藏光明起地。(八)最淨普覺智藏能淨無垢遍無礙智通地,又作最勝妙淨佛智藏光明遍照清淨諸障智通地。(九)無邊億莊嚴迴向能照明地,又作無邊莊嚴俱胝願毘盧遮那光作地。(十)毘盧遮那智海藏地,又作智海陪盧遮那地。大乘同性經卷下(大一六‧六四九中):「此地是如來十地名號,諸佛智慧不可具說。善丈夫!佛初地者,一切微細習氣除故,復一切法得自在故。第二地者,轉法輪故,說深法故。第三地者,說諸聲聞戒故,又復顯說三乘故。第四地者,說八萬四千法門故,又復降伏四種魔故。第五地者,如法降伏諸外道故,又復降伏傲慢及眾數故。第六地者,教示無量眾生六通中故,又復顯現六種大神通故。謂現無邊清淨佛剎功德莊嚴,顯現無邊菩薩大眾圍繞,顯現無邊廣大佛剎,顯現無邊佛剎自體,顯現無邊諸佛剎中從兜率天下託胎乃至法滅,示現無邊種種神通。第七地者,為諸菩薩如實說七菩提分無所有故,復無所著故。第八地者,授一切菩薩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四種記故。第九地者,為諸菩薩現善方便故。第十地者,為諸菩薩說一切諸法無所有故,復告令知一切諸法本來寂滅大涅槃故。」以上聲聞十地、辟支佛十地、佛十地皆出自大乘同性經卷下,三者與菩薩十地,合稱為四乘十地。〔華嚴經探玄記卷三、華嚴經孔目章卷三、五教章通路記卷六〕 p419


十行

(一)菩薩修行之五十二階位中,指第二十一至第三十位所修之十種利他行。又作十行心。即:(一)歡喜行,菩薩以無量如來之妙德,隨順十方。(二)饒益行,善能利益一切眾生。(三)無瞋恨行,修忍辱,離瞋怒,謙卑恭敬,不害自他,對怨能忍。(四)無盡行,又作無屈撓行。菩薩行大精進,發心度一切眾生,令至大涅槃而無鬆懈。(五)離癡亂行,常住正念不散亂,於一切法無癡亂。(六)善現行,知無有法,三業寂滅,無縛無著,而亦不捨教化眾生。(七)無著行,歷諸塵剎供佛求法,心無厭足,而亦以寂滅觀諸法,故於一切無所著。(八)尊重行,尊重善根、智慧等法,悉皆成就,由之更增修二利行。(九)善法行,得四無礙陀羅尼門等法,成就種種化他之善法,以守護正法,令佛種不絕。(十)真實行,成就第一義諦之語,如說能行,如行能說,語行相應,色心皆順。

修十行之目的有四:(一)厭有為。(二)求菩提、滿佛德。(三)欲於現在、未來世中救度眾生。(四)求實際、證法如。以是故修諸行。有關菩薩於何階位修此十行,經論或以為三賢位之一,或六種性中之性種性,或五位中之資糧位。〔舊華嚴經卷十一之十行品、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大乘義章卷十四、華嚴五教章卷二〕

(二)菩薩之十種修行。即:(一)信,信仰佛、法。(二)悲,拔眾生苦。(三)慈,施樂與眾生,對諸眾生而起眾生緣,知眾生無實體、自性而起法緣,觀五蘊之空而起無緣。(四)捨,行內外二施,令眾生心安。(五)不疲倦,指行世間、出世間之行而不疲倦。(六)知經書,指知五明。(七)知世智,知曉世間實際之事、義。(八)慚愧,恥罪過而生慚愧。(九)堅固力,自守佛道而不退失,更能向上轉進。(十)供養,供養諸佛及如其教說修行。〔舊華嚴經卷二十三、菩薩地持經卷三、卷七、十地經論卷三〕

(三)十行攝善法。即:(一)慈悲行(不殺生),(二)少欲行(不偷盜),(三)淨梵行(不邪淫),(四)諦語行(不妄語),(五)明慧行(不飲酒),(六)護法行(不說人過),(七)息惡推善行(不自讚毀他),(八)財法俱施行(不慳法財),(九)忍辱行(不瞋恚),(十)讚三寶行。〔禪戒篇〕

(四)又指身、口、意所行之十種惡行為,稱為十惡。(參閱「十善十惡」468) p429


十波羅蜜

梵語 daśa-pāramitā。菩薩到達大涅槃所必備之十種勝行。全稱十波羅蜜多。又作十勝行,或譯為十度、十到彼岸。(一)六波羅蜜加方便、願、力、智之四波羅蜜。法相宗以此十波羅蜜配菩薩十地,說明修行之次第。即:(一)施波羅蜜(梵 dāna-pāramitā),有財施、法施、無畏施三種。(二)戒波羅蜜(梵 śīla-pāramitā),持戒而常自省。(三)忍波羅蜜(梵 ksānti-pāramitā),忍耐迫害。(四)精進波羅蜜(梵 virya-pāramitā),精勵進修而不懈怠。(五)禪波羅蜜(梵 dhyāna-pāramitā),攝持內意,使心安定。(六)般若波羅蜜(梵 prajñā-pāramitā),開真實之智慧,曉了諸法實相。(七)方便波羅蜜(梵 upāya-pāramitā),以種種間接方法,啟發其智慧。(八)願波羅蜜(梵 pranidhāna-pāramitā),常持願心,並付諸實現。(九)力波羅蜜(梵 bala-pāramitā),培養實踐善行,判別真偽之能力。(十)智波羅蜜(梵 jñāna-pāramitā),能了知一切法之智慧。

十波羅蜜皆以菩提心為因。解深密經卷四載,六波羅蜜之外另施設四波羅蜜之原因,謂方便波羅蜜為施、戒、忍三波羅蜜之助伴;願波羅蜜為精進波羅蜜之助伴;力波羅蜜為禪波羅蜜之助伴;智波羅蜜為般若波羅蜜之助伴。

密教以十波羅蜜配當十菩薩,而置於胎藏界曼荼羅之虛空藏院,以表示虛空藏菩薩之福智二德,即右方置施、戒、忍、精進、禪等五菩薩,屬於蓮華部,表示福門;左方置般若、方便、願、力、智等五菩薩,屬於金剛部,表示智門。又以十指配當十波羅蜜,即施為右小指,戒為右無名指,忍為右中指,精進為右食指,禪為右拇指,般若為左小指,方便為左無名指,願為左中指,力為左食指,智為左拇指。每一波羅蜜之手印如下圖所示。〔六十華嚴經卷三十八離世間品、金光明最勝王經卷四最淨地陀羅尼品〕

(二)巴利文本生經佛傳等所出之十波羅蜜,為:檀(施)、尸(戒)、般若、毘梨耶(精進)、羼提(忍)、捨世(否認世間及自己)、真實(不說為害真實之妄語)、決意(不動搖自己之決意)、慈(不顧己利,為一切有情住於慈心)、捨(不為苦樂喜怒等所動)。而行此十德目之位,即稱波羅蜜地(梵 pāramitā-bhūmi)。 p449


十勝行

十種殊勝之行。(一)十地菩薩到達大涅槃所修之十種勝行,即十波羅蜜。(參閱「十波羅蜜」451)

(二)遊戲自在菩薩所修之十種勝行。即:(一)一切法界以無量方便門普現眾生勝行,(二)以無量莊嚴莊嚴一切世界普現眾生勝行,(三)知出生一切眾生界皆悉如化勝行,(四)於如來身出生菩薩身、於菩薩身出生如來身勝行,(五)於虛空界出生世界、於世界出生虛空界勝行,(六)於生死界出生涅槃界、於涅槃界出生生死界勝行,(七)於一眾生音聲出生一切佛法音聲勝行,(八)於無量身門示現一身、於一身門示現分別一切諸身勝行,(九)以一身充遍一切世界勝行,(十)於一念中令一切眾生出生無量無邊法門成等正覺勝行。新華嚴經卷五十六稱之為十種境界。〔舊華嚴經卷三十九、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

(三)得生梵輔天之十種行。即:(一)為供養如來之舍利,建率都婆(塔)。(二)為供養四方僧,造寺、施園及以四事供養。(三)令失和之佛弟子和合。(四)於有情普修四無量。(五)為救母命而捨自身命。(六)為救父命而捨自身命。(七)為救如來命而捨自身命。(八)於正法中出家。(九)教他人出家。(十)佛未轉法輪時,能請轉法輪。由此十行得生梵輔天,四十中劫間受快樂,故稱勝行。〔俱舍論卷十八、順正理論卷四十四、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二十四、俱舍論光記卷十八〕 p467


三種止觀

指天台宗所立之漸次止觀、不定止觀與圓頓止觀。略稱三止觀。此三觀依序為初淺後深之觀法、淺深不定之觀法與初後不二之觀法,三者皆是緣實相之大乘止觀,係天台智者大師秉承南嶽慧思禪師之說,為三根性說三法門,並引三譬喻而廣說者。(一)漸次止觀,略稱漸次觀,為初淺後深之觀。此法猶如登梯之由低而高。即初先持戒,達三善道;次修禪定,止欲散網,達色、無色定道;次修無漏,止於三界獄,達涅槃道;復修慈悲,止於自證,達菩薩道;後漸觀實相,止二邊偏,達常住道。此即漸次止觀之相,此諸法門能見佛性,住大涅槃。(二)不定止觀,非初觀實相,亦非次第由淺至深,而係前後互更之觀法。如置金剛寶於日中,其色彩之現像不定。此為無別之階位,隨眾生根機而作前淺後深,或前深後淺,或淺深事理漸頓不定等法,以成實相之觀。即指世界為第一義,或指第一義為「為人對治」;或息觀為止,或照止為觀,故稱不定止觀。此係從過去佛深種善根,今修證十二門,豁然開悟而得無生忍。(三)圓頓止觀,指初發心即觀實相。觀法界一色一香無非中道,己界、佛界及眾生界亦然,故無明塵勞即是菩提,無集可斷;邊、邪皆中,無道可修;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猶如通者之騰於虛空,初緣實相而行解共頓。此係以法性寂然修四種三昧,行八正道,雖有初後,然實無二無別,故於道場開佛知見,得無生忍。〔摩訶止觀卷一上、法華玄義卷十上、法華玄義釋籤卷十上〕(參閱「不定止觀」972、「止觀」1476、「圓頓止觀」5411、「漸次止觀」5827) p649


三種圓滿安樂

據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一載,修菩薩行者能成就三種圓滿安樂,即:(一)成就加行圓滿,謂於淨戒不敢毀犯,於身語意清淨無染,若有過失即能懺悔,令其戒體圓滿無虧。(二)成就意樂圓滿,謂為法出家,不為活命,但為求無上菩提及求大涅槃樂,勇猛精進,不生懈怠之心,不雜眾惡之法,不受當來生老病死之苦。(三)成就宿因圓滿,謂於宿世中曾修福善,故於今生種種資身之具悉無匱乏,復能為他廣行惠施,心不慳吝。 p660


三德

(一)指大涅槃所具之三種德相,即:法身、般若、解脫三者。依南本涅槃經卷二載,三德猶如伊字三點(悉曇伊字為)或摩醯首羅(大自在天)之三目()。又據大乘義章卷十八載:(一)法身係指一切存在本來具足之真如,或指以功德法完成之身。(二)解脫即脫離煩惱束縛之謂。(三)般若則指悟之智慧。此三者,三即一,一即三;而在因位時,稱為三佛性;在果位時,稱為三德。又於大般涅槃經玄義卷上,將「摩訶般涅槃那」譯為「大滅度」,此係以「大」為「法身」,以「滅」為「解脫」,以「度」為「般若」。此外,由於因、果之相對,故三德亦有順逆兩種之別,所謂順三德,即:正因佛性之果成就法身之德,了因佛性之果成就般若之德,緣因佛性之果成就解脫之德。反之,若由轉「苦」成就法身德,由轉「惑」成就般若德,由轉「業」完成解脫德,則稱為逆三德。

依天台宗,三德之說曾出現在法華經以前之諸經,但法華圓教之三德係非縱非橫、非三非一,可說大異於前說。同時此三德亦可配於三菩提、三佛性、三寶、三道、三識、三般若、三大乘、三身、三涅槃等。此外,據攝大乘論舉出,轉五蘊可成三德,即:轉色蘊可成法身德,轉受、想、行三蘊可成解脫德,轉識蘊可成般若德。〔摩訶止觀卷三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一、金光明經玄義卷上、法華玄義卷五下〕

(二)指佛果位所具足之三種德相,即:智德、斷德、恩德。據佛性論卷二所舉:(一)智德,指其所具之德,乃是從佛之立場觀察一切諸法之智慧。(二)斷德,指滅盡一切煩惱惑業之德。(三)恩德,由於救度眾生之願力,而予眾生以恩惠之德。以上三德配於法、報、應三身,同時智、斷二德具有自利、自行、自覺之內涵,而恩德則具有利他、化他、覺他之內涵。華嚴經疏卷十二(大三五‧五八九下):「佛種不斷,有何相耶?謂成三德。救護眾生,成就恩德;永斷煩惱,成於斷德;了知諸行,成於智德。」〔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八、彌勒上生經疏卷下〕

(三)指一切事物所具之三種性質。即:(一)薩埵(梵 sattva),表示勇健之德。(二)剌闍(梵 rajas),表示塵坌之德。(三)答摩(梵 tamas),表示闇鈍之德。此係印度數論學派所提倡,見金七十論卷上。此三德依序譯作喜、憂、闇,或勇、塵、闇,或貪、瞋、癡,或樂、苦、捨,或黃、赤、黑,或染、粗、黑等。即二十五諦之第一諦(自性冥諦)所具之德。此德能生各種善惡美醜之物。此外,除神我諦以外,其餘二十三諦皆兼具此三德。〔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

(四)又作三種圓德、三圓德。指如來所具之三種圓滿德相,即:(一)因圓德,謂如來之因行圓滿具足。因行有四修:(1)無餘修,福德與智慧二種資糧具修無遺。(2)長時修,經三大阿僧祇劫而不倦。(3)無間修,精勤勇猛,無剎那廢修。(4)尊重修,恭敬所學,無所顧惜,修而不慢。(二)果圓德,謂如來之果德圓滿具足。有四德:(1)智圓德,具有無師智、一切智、一切種智、無功用智四種。(2)斷圓德,具有一切煩惱斷、一切定障斷、畢竟斷、并習斷四種。(3)威勢圓德,即於外境化變住持之自在威勢;於壽量若延若促之自在威勢;於空、障、極遠、速行、小大相入等自在威勢;令世間種種本性法爾轉勝之希奇威勢。或於難化而必能化;於答難必決疑;立教必出離;於惡黨必能伏之四種威勢。(4)色身圓德,具眾相、具隨好、具大力、及內身骨堅固,超越金剛,外煥神光,踰百千之日。(三)恩圓德,謂如來慈悲哀愍之德圓滿具足,永遠解脫三惡趣與生死之苦,亦令眾生安住於人天之善趣與三乘。〔俱舍論卷二十七、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七〕 p668


大佛

一丈六尺以上之巨大佛像。又作大像。材料多為巖石、金屬,或木石塑漆等。依高僧法顯傳所載,北天竺陀歷國有高達八丈之木雕彌勒菩薩像,造於佛陀涅槃後三百年,佛教之宣流即始自此像之造立。大唐西域記卷五羯若鞠闍國條、卷八摩揭陀國條、卷十一摩訶刺侘國條等亦有三十尺至七十尺高之大佛像之記載。今印度聯合州迦斯阿(Kasia)西南之涅槃堂尚有長約六點五公尺之大涅槃像,依其銘文及造像手法推定,約為五世紀左右所雕造。另於孟買甘赫瑞(Kanheri)窟殿之壁上,亦保存一座約七公尺高之立佛像,右手下垂,左手持法衣置肩,面容端嚴,身軀雄偉,為七世紀頃之作品。在錫蘭,保存完善之古代大佛像甚多,其中以阿烏卡那(Awkana)石像最壯大,係就斷崖而雕造成者,高約十五公尺,右手上舉,伸五指,左手執衣端置肩,立於蓮花上,姿勢優美,毫無硬直之感,衣紋之雕法亦生動有緻,推定為笈多王朝時期所造立。此外,北印度之犍馱邏(梵 Gandhāra)本是佛像藝術之搖籃地,然由近年所發掘之古代遺品,大多為小佛像,而罕見大像之殘片,或此地並未流行大佛之雕造。至於西域,今阿富汗之巴米安(Bamian)大磨崖存有二大佛立像,各高五十六、三十六點八公尺,皆為二世紀頃之作品,惜已剝落,不復舊觀。

我國大佛塑造,至遲始於東晉康帝建元二年(344),曇順於南林寺造立丈八之像,其事載於法苑珠林卷五十二。梁天監十五年(516)竣工之彌勒石佛,坐高五丈,立形十丈,更是壯觀,世稱剡縣大佛。北魏則向有造石佛之風,文成帝和平初年,應沙門統曇曜之請,於武州山石壁鑿窟五所,各鐫一佛,最高者七十尺,雕飾奇偉,為當時之冠;其後三十年間陸續開鑿二十窟,所造佛像均達數十尺以上,此即著稱於世之大同雲岡石窟。唐以後,大佛造立之風更盛,如四川凌雲寺三十六丈之彌勒大佛、邠州慶壽寺十丈許之大佛、普濟寺百尺之彌勒像、洛陽龍門奉先寺三十五尺之盧舍那佛等均是。由宋至今,此風不墜。臺灣之大佛像,即有基隆大佛寺之觀音立像、彌勒坐像、臺中寶覺寺之彌勒坐像、彰化八卦山之釋迦佛坐像、高雄佛光山之接引大佛立像等。

韓國最大佛像為忠清南道灌燭寺之石造彌勒菩薩像,前後歷三十九年(968~1006)始竣工,全高約六十五尺。日本較著名之大佛則有奈良大佛、鎌倉大佛、京都大佛及豐後、佐貫二地之磨崖佛等。〔高僧法顯傳師子國條、法苑珠林卷十四、卷三十三、卷三十九、佛祖統紀卷四十、卷五十三、釋迦方志卷上、卷下、魏書卷十四、卷一一四、古今圖書集成神異典第九十三〕 p785       


大空

「空」為佛教重要思想之一;「空」與「有」相對,遮有為空,其空亦空,即說有空亦空之,是為究竟之大空。對於小乘之「偏空」,而稱大乘究竟之空寂為大空,即大乘之涅槃。大寶積經卷二十二(大一一.一二一中):「廣大空寂,名曰虛空,涅槃宮殿亦復如是為大空寂,無有主宰,亦無我所,一切眾生設入其中,無能攝取一毛端量,廣大空寂,廣大無量,名大涅槃。」又於十八空之中,無東西南北等方位之實體,亦稱為大空。此外於密教中,了悟阿字本不生之理,亦稱為大空。〔入楞伽經卷三、無盡燈論卷上〕 p801


大乘七種大義

據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載,大乘之「大」有七種意義,即:(一)緣大,謂菩薩修行大乘之法,以無量修多羅之廣大法義為緣,稱為緣大。(二)行大,謂菩薩修行大乘,既能自利,復能利他,自利、利他,妙行具足,故稱行大。(三)智大,謂菩薩修行大乘,常以智慧觀察,了知人、法皆無我,於一切境,善能分別,故稱智大。(四)勤大,謂菩薩修行大乘,自久遠大劫以來,發廣大心,精修無間,期登聖果,故稱勤大。(五)巧大,謂菩薩修行大乘,由善巧方便,化導於他,不捨生死,垂形諸趣,於生死中去住自在,故稱巧大。(六)畏大,畏即無所畏;謂菩薩修行大乘,智力內充,明了決定,於大眾中廣說一切法義,既決定無失,則無所恐懼,故稱畏大。(七)事大,謂菩薩修行大乘,為令一切眾生決了其大事因緣,故屢屢示現於世間,演大妙法,入大涅槃,故稱事大。 p809


大乘無生方便門

全一卷。撰者不詳。今收於大正藏第八十五冊。內容係從我國北宗禪之立場論述入道之五門。開頭所標示之五門為本書之大綱,即:(一)總彰佛體,(二)開智慧門,(三)顯示不思議法,(四)明諸法正性,(五)自然無礙解脫道。其次舉示四弘誓願、勸請、懺悔等之作法及淨心眼等。復分別論述五門,即:(一)總彰佛體,論述佛之語義、平等法身、佛界、如來之意義、法報化三身、寂照之用等。(二)開智慧門,係論述由定發慧,得方便至大涅槃開智慧門之凡夫、二乘、菩薩等三種人,並解說聞不聞、音聲佛事、善知識、涅槃、根本智、後得智、慧縛與慧解,及法華、華嚴、金剛等三經。(三)顯示不思議法,論說維摩經之不可思議解脫法門、四大海水入毛孔、促一劫為七日等。第四僅餘殘卷,敘述諸法正性,以下則缺文。本書有敦煌千佛洞舊藏寫本,為大英博物館所藏(史坦因第二五○三號)。〔北宗禪─敦煌本發現によりて明瞭となれる神秀の思想(久野芳隆,大正大學學報三○‧三一)、大乘五方便の研究(增永靈鳳,印度學佛教研究六)〕 p826


大般涅槃

梵語 mahā-parinirvāna。音譯作摩訶般涅槃那。略稱涅槃。指大滅度、大圓寂,為佛完全解脫之境地。據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上之說,大者,為法身;滅者,為解脫;度者,為般若,即三德祕藏。北本涅槃經卷二十六(大一二‧五二一中):「菩薩摩訶薩修大涅槃,於一切法悉無所見,若有見者,不見佛性,不能修習般若波羅蜜,不得入於大般涅槃。」〔入楞伽經卷二、俱舍論光記卷六〕(參閱「涅槃」4149) p844


大般涅槃經

梵名 Mahā-parinirvāna-sūtra。(一)凡四十卷。北涼曇無讖譯。又作大涅槃經、涅槃經、大經。今收於大正藏第十二冊。係宣說如來常住、眾生悉有佛性、闡提成佛等之教義。屬大乘涅槃經。共分十三品:(一)壽命品,(二)金剛身品,(三)名字功德品,(四)如來性品,(五)一切大眾所問品,(六)現病品,(七)聖行品,(八)梵行品,(九)嬰兒行品,(十)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菩薩品,(十一)師子吼菩薩品,(十二)迦葉菩薩品,(十三)憍陳如品。

本經以阿含、法句經為始,並援引首楞嚴經、瞿師羅經、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法華經、城經、雜華經等,所受般若經之影響不小。本經係於北涼玄始十年(421),依河西王沮渠蒙遜之請,於姑臧譯出。據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上會寧傳,與西藏譯本之經末所記載,本經之梵本原有二萬五千偈。西藏譯本共有兩種譯本,兩本皆題為大般涅槃經(藏 Yovs-su mya-van-las-hdus-pa chen-pohi mdo),一本譯自梵本,相當於本經之初分五品,另一本則轉譯自漢譯本,相當於本經及「大般涅槃經後分」。又本經由曇無讖譯出後,傳於南方宋地,經慧嚴、慧觀、謝靈運等人,對照法顯所譯之六卷泥洹經,增加品數,重修而成二十五品三十六卷(收於大正藏第十二冊),古來稱之為南本涅槃經;對此,曇無讖譯本則稱為北本涅槃經。此外,一八七一年,英國學者比爾(S. Beal)曾將本經之卷十二、卷三十九譯為英文出版。

本經之注疏極多,較重要者有涅槃論一卷(元魏達磨菩提譯)、涅槃經本有今無偈論一卷(陳‧真諦譯)、大般涅槃經集解七十一卷(梁代寶亮等集)、涅槃經義記十卷(隋代慧遠)、涅槃經玄義二卷(灌頂)、涅槃經疏三十三卷(灌頂)、涅槃經遊意一卷(吉藏)、涅槃經疏十五卷)唐代法寶)、涅槃經宗要一卷(新羅元曉)等。〔梁高僧傳卷七慧嚴傳、出三藏記集卷八、卷十五、法經錄卷一、大唐內典錄卷三、閱藏知津卷二十五〕

(二)凡三卷。東晉法顯譯。又作方等泥洹經。今收於大正藏第一冊。內容敘述佛陀入滅前後之情況。屬小乘涅槃經。本經缺少大乘涅槃經所說之「佛身常住」、「眾生悉有佛性」、「闡提成佛」等論旨。其異譯本有三:(一)西晉白法祖所譯之佛般泥洹經二卷,(二)東晉譯(譯者不詳)之般泥洹經二卷,(三)姚秦佛陀耶舍、竺佛念共譯之長阿含遊行經三卷。此外,今人巴宙亦譯有大般涅槃經,係從南傳巴利文經典譯出。〔開元釋教錄卷十三、出三藏記集卷二、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六、法經錄卷三〕(參閱「大乘涅槃經」819) p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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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子地

菩薩階位之一。全稱極愛一子地。此階位的菩薩證得化他之果,以慈悲心憐憫一切眾生猶如父母憐憫其子,故有此名。《大般涅槃經》卷十六〈梵行品〉云(大正12‧458c)︰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修慈悲喜已,得住極愛一子之地。善男子,云何是地名曰極愛,復名一子﹖善男子,譬如父母見子安隱心大歡喜,菩薩摩訶薩住是地中亦復如是。視諸眾生同於一子,見修善者生大歡喜,是故此地名曰極愛。善男子,譬如父母見子遇患心生苦惱,愍之愁毒初無捨離,菩薩摩訶薩住是地中亦復如是。見諸眾生為煩惱病之所纏切,心生愁惱憂念如子,身諸毛孔血皆流出,是故此地名為一子。」

有關一子地所屬的菩薩階位,古來頗多異說。僧宗以之為第七地,淨影以之為初地,章安灌頂則於《涅槃經疏》卷十七舉出「性地、八地已上、初歡喜地」三說,並謂前二說皆有過與不及之弊,而初地證化他果,故以初地之說為正。

〔參考資料〕 《大涅槃經集解》卷三十八;《涅槃經義記》卷五。


七善法

又名七法、七善、七知、七丈夫。即知法、知義、知時、知足(知節)、知自(知己)、知眾、知尊卑(知人勝如)。語出北本《涅槃經》卷十五、《增一阿含》卷三十三、《中阿含》卷一〈善法經〉以及異譯的《七知經》等。

依《大涅槃經》所述,此七法略如下述︰

(1)知法︰即知十二部經為能詮之法。

(2)知義︰即知十二部經中一切文字語言所詮之義理。

(3)知時︰即善分別了知時節;有時當修寂靜,有時可修精進,有時宜修供養,乃至悉知應修布施等六度行之時節。

(4)知足︰少欲知足,止足節制之意,於一切飲食、衣藥、行住坐臥、睡寤語默等,常知止足節制。

(5)知自︰自己知道自身的資格,於己身所有的信、戒、多聞、捨、慧、正念、善行等,悉皆咄知悉故。

(6)知眾︰即知人的種類族籍;彼等是剎利眾、婆羅門眾、居士眾、沙門眾等,悉皆了知,且知悉彼眾如何行來坐起、說法問答等。

(7)知尊卑︰即了知人之尊卑;虔信正法者為尊貴之人,反之為卑下者,乃至二乘人自調孤度不能度人,故為卑下者,而菩薩具足自他二利,能令一切眾生得利益安樂,故為尊貴之人,悉皆了知如上之事,是名知尊卑。住此七善法,則真正是為住大乘具足梵行者。

此外,《中阿含經》與《集異門論》中所說,與此稍異。文繁不贅。

〔參考資料〕 《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九。


七種人

佛教經典對眾生所作的分類。又作七水喻人、七水人。語出北本《涅槃經》卷三十二(南本卷三十)、《增一阿含》卷三十三、《中阿含》卷一〈水喻經〉等。

依《涅槃經》所述,在恆河邊有七種人,以河水沐浴,時或畏寇賊,或為採花而入河中。第一種人入水即沈。第二種人一度浮起復又沈沒。第三種人,雖沈沒然又浮出,而後即不再沈沒。第四種人浮出後,佇立遍觀四方。第五種人遍觀四方而後離去。第六種人,離去後立于淺處。第七種人至彼岸登上大山,不再恐怖,離諸怨賊而受大悅樂。此七種人,可說依次相當於闡提(無信)、人天、內凡、四果、緣覺、菩薩、佛。所謂河,是指生死大河;洗浴是比喻出家受戒而清淨;賊是指煩惱;採花是比喻以七淨花為因而求涅槃果。

第一種人根性羸劣,又未學得浮法,故沈沒河中,恰似闡提之人,親近惡友聽受邪法,以惡業重又無信力,故沈沒生死大河不得出離。

第二種人,雖因身力大,能一度浮出,然未習學浮法故還復沈沒,恰似人天雖有進升還復退轉,一度或能親近善友生信心,然復遭惡友聽受邪法,故又沈沒生死。以上二種人是為外凡之人。

第三種人沒已即出,出已更不再沒,蓋以身重故先沒,力大故沒已即出,又以曾習浮法故出而住,此即內凡之人,發意欲度生死大河,因昔斷善根故沈沒,然今親近善友且生信心,復能持淨戒,誦寫經典而後證得道果,故出而不再沒,以上是為凡夫位。

第四種人入水而沒,沒而出,出已佇立觀四方;蓋以身重故沈,力大故出,習得浮法故住如前者,然不知出處故徧視四方,是為證得四果之譬喻,即聲聞也。

第五種人觀四方已而後離去,以怖畏故;雖勝前述諸人,然較後者尚只是自度不能利他,怖畏生死故而離去。以上譬喻二乘。

第六種人入已而去,住立淺處,以觀賊之遠近;這是比喻菩薩利根且信心堅固斷諸煩惱,故入已而去,為了度他而入生死,然不沈溺故住立淺處。以上皆為因人。

第七種人,至彼岸已,登上大山而離諸冤賊,享受大快樂,是比喻佛最上利根,堅住信心不退轉,度生死大河而至彼岸,並登涅槃大山,證得離諸煩惱冤賊之大快樂,此為果人。

以上為大乘所說,小乘《中阿含經》記載亦大略相同,唯其以第一種人是為外凡,其次二人為內凡,接著四種人依次為初、二、三、四果之聖者。又,與此比喻頗為相似而不同者,有北本《涅槃經》卷三十六(南本卷三十二)之恆河七眾生之喻︰(1)常沒,(2)暫出還沒,(3)出已則住,(4)出已遍觀四方,(5)遍觀已行,(6)行已復住,(7)水陸俱行。

第一所謂常沒,是指大魚,蓋以受大惡業身重故處深,常沒水中。第二暫出還沒,是指大魚中身重而居淺處者,雖暫見光明而出,以身重故沈沒。第三之出已則住,是指坻彌魚身居淺處樂見光明乃出而住。第四遍觀四方者,指䱜魚也,為求食物而遍觀四方。第五所謂觀已而行者,指䱜魚遙見餘可食之物而趣之疾行。第六行已復住者,指此魚既得可食之物而停住。第七水陸俱行者,指烏龜。

此外,在《涅槃經疏》卷二十九亦載,在微妙大涅槃河中,也有七種眾生,即闡提、外凡、內凡、預流、一來、不還、羅漢等七類。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疏》卷二十七;《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九。


三德

(一)指涅槃果體所具足的眾德︰即(1)法身︰指轉迷界眾生的苦果所得的果體。(2)般若︰指離情鑒照之用。(3)解脫︰係指離一切繫縛。出自南本《大涅槃經》卷二〈哀歎品〉。《大乘義章》卷十八云(大正44‧820c)︰
「言法身者,解有兩義︰(一)顯本法性以成其身,名為法身。(二)以一切諸功德法而成身,故名為法身。(中略)言解脫者,自體無累名為解脫,又免羈縛亦曰解脫。(中略)言般若者,此翻名慧,智能鑒照故名為慧。」

三德之相狀開合不定,法身有唯一法身、真應二身、法報應三身等。般若有唯一如實慧、真實方便二智、清淨一切無礙三智等。解脫有唯一解脫門、有為無為二解脫、心慧無為三解脫等。所以立此三德者,(1)對煩惱、業因、苦報等三障故;(2)對福、智、報三因故。《大乘義章》卷十八謂(大正44‧820b)︰
「翻對煩惱宣說波若,波若慧明能除煩惱闇惑法故。翻對業因宣說解脫,業能羈縛,解脫無果能斷絕故。翻對苦報宣說法身,法身清淨離苦報故。(中略)因中之智至果滿足名為般若,因中之福至果滿足說為解脫,因中之報至果滿足名為法身。」

又,天台宗在《金光明玄義》卷上以之為十種三法之一,並釋其名云(大正39‧3a)︰
「法者法名可軌,諸佛軌之而得成佛,故經言︰諸佛所師所謂法也。身者聚也,一法具一切法,無有缺減,故名為身。經言︰我身即是一切眾生真善知識,當知身者聚也;般若者,覺了諸法集散非集非散,即是覺了三諦之法;解脫者,於諸法無染無住,名為解脫。是名為三。云何為德﹖一一法皆具常樂我淨,名之為德。」

即法體融即,一法攝一切法為法身;離情明照理體為般若;應物而自在度眾生為解脫。《大般涅槃經疏》卷六謂(大正38‧69b)︰
「舊伊可譬昔教三德,法身本有般若修成,入無餘已方是解脫,無復身智,如竪點水縱而相離。又約身約智分得有餘解脫,橫一時有,三法各異,如橫列火,各不相關。新伊字者,譬今教三德,法身即照亦即自在,名一為三,三無別體,故是不橫,非前非後,故是非縱。一即三如大點,三即一如細畫,而三而一,而一而三,不可一三說,不可一三思,故名不可思議。」

然圓教三德非唯非縱非橫,非三非一,相互間無礙融通,更類通真性、觀照、資成三軌,乃至惑、業、苦三道。三德即三軌,乃至即三道,畢竟為同體異名,悉皆三千三諦妙法,法法融通無礙。

(二)指智德、斷德、恩德︰即佛果功德的三分。出自《佛性論》卷二。即佛果滿足一切諸智、照了一切諸法,有無礙自在之德,名為智德。斷除一切染污無知、不染污無知無所餘,有二乘所斷不及之德,名為斷德。依利他攝化的誓願,而有救護眾生究竟解脫之德,名為恩德。《華嚴經疏》卷八謂(大正35‧562a)︰
「修極有三︰(一)大悲極,入佛神通境。入佛神通境,但為益生,故此成恩德。(二)大智極,入佛力境。如來力境,悲智超絕無能及,故成佛智德。(三)自在極,入如來解脫門,盡一切障,心境自在,成佛斷德。」

若將三德與自利利他、自行化他、自覺覺他相擬配,則智斷二德是自利、自行、自覺,而恩德是利他、化他、覺他。亦即三德齊全,則能得二利圓滿、覺行窮滿之佛果。

(三)指薩埵(sattva,純質)、剌闍(rajas,激質)、答摩(tamas,翳質)等三者︰係數論外道所立,為現象的構成要素。出自《金七十論》卷上。即二十五諦的第一自性冥諦中具此三德,從自性諦所生的後二十三諦亦能具此三德。但是神我諦不具此三德。《金七十論》卷上謂(大正54‧1247c)︰「喜為薩埵體,羅闍憂為體,闇癡多磨體,是現三體相。照造縛為事者,是三德何所作﹖初能作光照,次能作生起,後能作繫縛,是三德家事。」該論更以五事說明三德之相互關係,即︰

(1)三德相伏︰若喜樂增多,則能伏憂與癡闇;若憂惱增多,則能伏喜樂與癡;若闇癡增多,則能伏憂與喜樂。譬如日光盛,則星月明不現。

(2)三德相依︰三德相依能作一切事,如同三杖相依則能持物。

(3)三德相生︰有時喜能生憂與癡,有時憂惱能生喜與癡,有時癡能生憂與喜。譬如三人相依同造一事,三德相依共造生死。

(4)三德相並︰如喜有時與憂並,有時與闇並;憂有時與喜並,有時與闇並;癡亦如是,有時與喜並,有時與憂並。

(5)三德互起︰三德互作自事及他事。如喜德作喜樂,名作自事,若作憂癡是名作他事,譬如王家有美女,良人及一族為之喜樂是作自事;然同族有醜女,為之憂惱,心轉癡闇是作他事。如是,憂德、闇德亦作自他事。

以上三德或相順,或相違,而生大諦、慢諦等諸諦,更生天上、人間、禽獸三種世間,迷悟昇沈無窮連續。此三德今或有譯作喜、憂、闇,或譯作勇、塵、闇,或約三世界而譯為樂、苦、捨,或約色法譯作黃、赤、黑,或染、粗、黑,或就心法譯作貪、瞋、癡等。

〔參考資料〕 (一)《大般涅槃經玄義》卷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一;《法華經玄義》卷五(下);《摩訶止觀》卷三(上);《法華文句》卷一(下);《淨名玄論》卷四;《法華義疏》卷四(上);《法華經玄贊》卷二、卷三;《成唯識論樞要》卷上;《涅槃經會疏》卷二;《宗鏡錄》卷九十;《翻譯名義集》卷五;《大藏法數》卷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中)。(二)陳譯《攝大乘論》卷八、卷十四;《俱舍論》卷二十七;《彌勒上生經疏》卷下;《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中)、卷二(中)。(三)《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


三昧

指禪定境界。係修行者之心定於一處而不散亂之狀態。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定、等持、正受、調直定、正心行處、息慮凝心等。三昧即心定於一處,故稱定;遠離惛沈、掉舉而保持平等的心,故稱等持;正受所觀之法,故稱正受;調整散亂的心使正直,故稱調直定;正心之行動,使合於法的依處,故稱正心行處;息止緣慮,凝結心念,故言息慮凝心。

此一將心集中於專一對象的精神作用,可分兩種,一是與生俱來的精神集中能力(生得定),一是因後天的努力而使集中力增加(後得定)。前者乃前世業力的結果,後者由修行而得。心到達三昧的狀態時,起正智慧,進而與所觀境冥合,分明了知,而悟得真理,甚至於直接感見聖境,此稱三昧發得,或稱發定。可知,三昧是證悟(正見)的必須階段。

然而對此三昧,各宗看法不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列為五別境之一。而此二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認為心為此心所所攝持,故能住於一境,然而經部則認為心於一境相續而轉,名三摩地;《成實論》主張三昧與心無異,即二者皆不許另有心所存在。

在舊譯經典中,往往將三摩地(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衣(samāpatti,等至、正定現前)、三摩呬多(samāhita,等引、勝定)混而為一,皆譯為三昧。實則其中唯三摩地是三昧。且據有部的說法,三摩地通有心定、散定,三摩鉢底及三摩呬多則通有心、無心,而不通於散定。

此三摩地一語,並非佛教固有的用語,在佛教興起時代的印度已廣被使用,瑜伽派視之為解脫的方法,置於瑜伽八支中的第一支。後來佛教也採用此語,納入佛法體系中。三摩地、解脫、禪及三摩鉢底等詞,皆指心相續轉於一境的狀態,但其義略有小別。《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云(大正26‧82c)︰
「禪者,四禪。定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皆名為定。解脫者,八解脫。三昧者,除諸禪解脫,餘定盡名三昧。有人言,三解脫門及有覺有觀定、無覺有觀定、無覺無觀定名為三昧。有人言,定小三昧大,是故一切諸佛菩薩所得定皆名三昧。」

除上述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也謂三昧有兩種︰(1)聲聞法中之三昧,即空三昧、無願三昧、無作三昧;(2)摩訶衍法中之三昧,即有覺有觀、無覺有觀及無覺無觀之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作無作三昧等。綜合以上二論所說,狹義之三昧乃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禪及其他諸定。

在原始佛教中,如《阿含》等經典所說的三摩地大抵是四禪八定、空無相無願及有覺有觀等的三昧。大乘經典中則出無數種三昧,如《法華經》卷一出無量義處三昧,舊譯《華嚴經》卷六出華嚴三昧,《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五出海印三昧,《超日明三昧經》卷上舉出十一種三昧,《大品般若經》卷三及卷五舉首楞嚴、寶印等百八三昧等等。而以說三昧為主要內容的三昧經典亦多,如《般舟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念佛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

此外,天台宗立有四種三昧的修行,依《摩訶止觀》卷二(上)所載,有︰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四種,而修四種三昧的道場稱為四三昧院。

◎附︰歐陽漸〈支那內學院院訓釋〉(三昧)

參禪貴在死心,學佛要先肯死。肯死云者︰決定一往而已。是故三歸乃曰歸命,八念修於死想。若不如是,任爾六度萬行,如意隨心,三藏十二部,懸河舌辯,而一隙掯於幽隱,知見必留世間。則千仞之堤潰於一蟻,星星之火勢至焚天。若不如是,安能難行苦行,大作功德。捨身飼虎,割肉稱鷹,求得法而斷臂,求弘法而抉明,皆不能辦。為悅群情,俔俔伈伈,世無拔俗,大丈夫雄。若能如是,則獨往獨來,縱橫上下,世無險巇魔難,徑路雖絕,而風雲可通。若能如是,則何玄不證,一乘畢竟空,涅槃一切智智,斯可問津。堂奧之基也,木之本,水之源也,烏可忽也。既植基本,禪乃可談。曰三十七菩提分三昧,曰三三昧,曰金剛三昧,曰一行三昧。為唯識唯智及涅槃學修是四三昧。若論禪定,百千億萬無不俱修。

菩提分三昧者︰菩提是宗,其總猝難。方便修分,有三十七事。曰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為解脫分最初修事。曰五根、五力,為抉擇分事。曰七覺分,為見道分事。曰八正道,為修道分事。如是菩提分能總得菩提,其基則在四念處。四事推之至極,則如來事矣。此無著中邊義也。龍樹亦言︰三十七菩提分法至涅槃城,其根本在四念處也。《涅槃》亦云︰我說梵行是三十七助道之法,離三十七品不得三乘果,不證菩提,不見佛性。修集三十七品入大涅槃常樂我淨。

四念處者︰通言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也。蓋有漏生死身,非常樂我淨,而無常苦無我不淨也。無漏法身,即其無常苦,無我不淨,而得常樂我淨也。小乘身處不淨五相,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而詳於九想觀。小乘受處有漏皆苦,無漏不苦,心不著故,雖然無常,不生憂悲苦惱故,道諦攝故,不離三三昧十六聖行故。小乘心處過未心無,現心去疾不覺受樂,生滅如幻,念念不停無有住時,不得實相。小乘法處法識是心相,非神我相,心則顛倒,顛倒計我,何以不他身中啟我。小乘四念處,有性有共有緣,如千難品中詳。小乘四念處三界俱有,其三十七品初禪都具,未到除喜,二禪除行,中間三四除喜與行,無色除喜行語業命,有頂除七覺分八正道分,欲界亦然,此聲聞觀也。

摩訶衍身觀者︰觀內身為行廁,緣成身車,識牛牽旋,是身無堅無常,相不可得,不覺無知,如牆壁瓦石,菩薩觀知是身非我身,非他身,不自在,是身身相空,妄緣所生,是身假有,業緣所屬,是身不合散來去生滅依猗,循身觀無我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緣合所生,緣亦無相,是為觀於實相。

摩訶衍受觀者︰觀內受無來去,但妄想生屬先業緣,不在三世,觀知諸受不合散生滅入不生門,不生故無相,無相故不生,如是知已繫心緣中,心不受著亦不依止,入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

摩訶衍心觀者︰觀內心三相無實,不在三世,不在內外中間,妄緣合生,外緣內想,強名為心。相不可得,無相無住。無生者,無使生者。無合散三際形對,無我無常無實。性不生滅,是靜,客塵相著名不淨。智者觀生滅不實不分垢淨,而得清淨不為塵染。

摩訶衍法觀者︰法不在內外中間,不在三世,妄緣合生無實無主,相不可得。無合無散如空如幻,性淨不汙,以無所有故,心心所乃虛誑故,法非一異緣生無性,是為實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不見法生滅。入無生法忍門,此菩薩觀也。

更有大乘觀法。《大薩遮尼乾子經》︰四念處有二義,初義如般若。二義者,觀身念處是淨義邊,我今因不淨身故得淨法功德身,得一切眾生樂見身。作是觀已,能淨二行。一者無常,二者常。觀一切眾生身畢竟成就諸佛法身,以有法身得平等心無分別心,不起諸漏。觀受念處,眾生受苦而起悲心,眾生受樂而起慈心,不苦不樂而起捨心。觀心念處,觀於自身菩提之性不忘不失,正念不亂,如自性相,眾生亦爾。如自心空,眾生亦爾。如自心平等,眾生亦爾。觀法念處,不著常見,不著斷見,行中道見,以法眼觀,不著不失。

三三昧者︰經言︰菩薩以空無我行相攝心一趣,名空三昧。以寂滅相攝心一趣,名無相三昧。以苦無常行相攝心一趣,名無願三昧。聲聞定多常觀空門,菩薩慧多常觀無願,如來則定慧平等常觀無相。又一相無相為空,無實成轉滅入諸法相為無相,無作無能入諸行相為無願。經言︰依此三門能攝一切殊勝善法,離此三門所應修學殊勝善法不得生長。能學如是三解脫門,亦能學真如法界三科、四諦、六波羅蜜、無量無邊一切佛法。以三三昧總攝一切妙善法故。龍樹亦言︰唯佛一切智智能達諸法實相,而菩薩以三三昧門得實相慧亦無所不通。三三昧是實法,四念處是方便。行者自三十七品至涅槃城從三三昧入涅槃門。

夫無生法忍,必先以柔順忍而乃無弊,習定趨勢然也。六波羅蜜,般若主也,而必導以五度。三三昧般若也,而必導以三十七品。三十七品亦般若也,而必助以諸禪定法。龍樹有言︰入三三昧有二種觀。一者得解觀,二者實觀。實觀者是三十七品。以實觀難得,次第說得解觀。欲界心散亂,當依上界禪定、四梵、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中,試心如御試馬,曲折隨意,然後入陣。得解觀中,心相柔輭,易得實觀,用是實觀得入三涅槃門。一者空門,觀法我空,緣生無作者無受者。二者無相門,無有實法,但有其相,而男女相一異相皆不可得。三者無作,既知無相都無所作。(中略)定不獨生,力不獨作,三昧如王,慧如大臣,君臣共營,行乃得成。空有二行,曰空無我。無相四行,盡滅妙離。無作十行,無常苦集,因緣生道,正與跡到。是三門於四禪未至中間及三無色皆無漏性故,或繫為有漏不繫無漏故。初在欲界,成就其行在色無色。若摩訶衍三三昧者,則不同小。小空生慢,學無相門滅取空相。於無相中復生戲論,學無作門,不起三業不求三界生身。大則三三昧是一法門,以行因緣說有三種。法空名空,空中不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作為,無相轉名無作。不得一時入城三門,直入事辦不須二門,通途更塞由他門入。小空緣苦諦攝五蘊,無相緣一法謂數緣盡,無作緣三諦攝五蘊。大則通緣諸法實相,以是三昧觀諸世間,即是涅槃。佛或一時說於一門,或說三門。見多說空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故見滅。愛說無作,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厭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菩薩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分別瑜伽論》︰修瑜伽法不離三三昧。有教授二頌,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義想滅除為空門,所取非有為無相門,能取非有為無作門。《分別瑜伽》既不得來,修三三昧從《般若》說。又《大乘經莊嚴論》說五現觀伽他,如《攝論》引。

金剛三昧者,最後最上三昧也。念處為初,金剛為終,三昧乃全。夫禍患生於七識,非三昧不能屏除。四惑相應,無明住地,有覆無記,日夜思量,起執計我,七識性也。唯識家言︰金剛道後,執種盡淨,二障伏斷,至此乃圓。唯智家言︰安住如幻五取蘊中,了知實相修金剛定,住此定中,除如來定一切三昧具能入住,然一切界都無所得,超諸聲聞證入菩薩正性離生。涅槃家言︰修大涅槃得金剛三昧。譬如金剛,堅實無比,所擬之處,無不碎壞,而是金剛無有損折。無常無實,破散一切諸法,雖行六度,不見有一眾生。譬如金剛,寶中最勝,摧伏難伏,一切三昧悉來歸屬。譬如金剛,淨見無礙,生滅出沒,如坐四衢觀諸眾生去來坐臥。譬如金剛,摧破煩惱,終不生念我能壞結。譬如金剛,於一念中,變佛無量,斷沙界惑,一色現多,一音解普。是則研窮三學,金剛三昧,為毀破七識而來。或阻七不擾,或安八不隨,或寂滅而靜,乃知金剛三昧為窮源究委之大定也。得此三昧,近佛乃能,隨順趣向,亦凡夫法。但知空門方便可修,不必定證實相也。無著《金剛論》︰如畫金剛形,初後闊,中則狹,是般若。中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也。《般若經》︰行引修學,初以般若力破蘊令空,入寂相後出住六情,還念寂相知一切空,地前行慧如金剛初闊也。不可說有無,言語道斷,初地引慧如金剛中狹也。入甚深禪,又以般若破禪與禪緣,二地或七地以去,修慧如金剛後闊也。初中後三皆從事摧破,學一切法而學無相,除遣一切是學無相,不住有想是學除遣,是為能破。成實家言︰金剛三昧,實唯一空。般若家言︰金剛三昧,唯是實相。以一實相,遇法遇行,無不摧破。則修金剛三昧也已。

一行三昧者,菩提非智,煩惱非惑,而實相同。四諦非以諦證,非以智證,而平等得。第一義諦分別都空,一相無相是為定相。塵塵沙界,都現太平,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不將迎於一法,亦不遠離於一法也。於此有疑。金剛三昧,破壞於一切,一行三昧,收容於一切,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無想也。說此無想法,是諸法除遣,即此無想法,亦諸法不背。但能無想,兀兀騰騰,不著一念,瀑流恆轉,掯不相隨,則破壞與收容,無相妨礙歟。於此又疑︰四念處定為無常苦與無我空,而一相定則常樂我淨,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實相也。有漏實相無常苦無我空也,無漏實相常樂我淨也。一相實相非常非無常,非凡外常,非聲聞無常也。解脫對治是謂非常,般若實相非常非無常,法身中道一切是常。三德一時,云何相反而不相成。是之謂一行三昧也已。

復次,龍樹有言︰小乘修定以定為近門,大乘反以戒慧為其近門。蓋言修定不可執定於定也。數息觀、不淨觀者,最初修習,佛常為教,佛弟子舍利弗等亦以接群。龍樹有言︰是二定者,誠甘露法門也。無著《六門教授習定論》,舉止捨亦至要也。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卷一四一、卷一六二;《俱舍論》卷四;《俱舍論光記》卷四、卷二十八;《順正理論》卷十一;《成唯識論》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了義‧不了義

判定佛法內涵是否究竟之用語。為「了義」(nitartha)與「不了義」(neyārtha)之合稱。在通俗之用法中,「了義」指所說之教法確係如實詮顯全部理趣;而「不了義」則指教法之未能如實詮顯理趣之方便說而言。此二種教法,稱之為「了義教」或「不了義教」。然歷來於此二者之所指,頗有異說。

據《異部宗輪論》及《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所述,大眾部等以世尊所說無不如義,經中所說之「不依不了義經」,係指不依外道之說;反之,說一切有部等認為如來所說也有密語等不了義,故不應依不了義經,應專依了義經。《自在王菩薩經》卷上、《禪法要解》卷下以為︰凡依義之教法是了義經;不依義者,是不了義經;《成實論》卷二〈四法品〉(大正32‧250b)︰「了義經者,即第三依,謂依於義不依語。若此語義入修多羅中,不違法相,隨順比尼,是則依止。」

此謂如來所說之一切經,皆依於義,故悉是了義;若聞者為語言文字所牽絆而不能依其義蘊,則是不了義。因此,此處之「不了」是根機本身之問題。

《大般涅槃經》卷六以聲聞小乘法為不了義經,菩薩大乘法(尤其是說如來常住之《大涅槃經》)是了義經。《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九及《大寶積經》卷五十二〈菩薩藏會〉以「分別修道,說生死苦惱,讚說種種莊嚴文字者」是不了義經;「不分別果,盡諸煩惱,讚白淨法,說生死涅槃一相無二,說甚深經難持難了者」是了義經。此亦以小乘為不了義,以大乘為了義。

《解深密經》卷二〈無自性相品〉揭示如來之三時說法云︰初時,為發趣聲聞者轉四諦法輪;第二時,唯為發趣大乘者,以隱密相轉法輪;此二者皆是「有上有容」之未了義教;第三時,普為發趣一切乘者,以顯了之相轉法輪,係「無上無容」之真了義教。此係以初時之有教、第二時之空教為不了義,而以第三時之中道教為真了義教。亦即在大乘經中另分了義與不了義教。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在分別了義不了義時,作四重分別,即︰

(1)法印非印門︰是以不合三法印之外教為不了義,合乎三法印之內教為了義;此係大眾部所說。

(2)詮常非常門︰是以內教中之說如來無常變易者為不了義經,詮如來常住者是了義經;此係依據《涅槃經》所說,以小乘為不了義,大乘為了義。

(3)顯了隱密門︰是以大乘中之隱密言教為不了義,以顯了言教為了義;此是依《解深密經》所說,以《般若》等為不了義,《深密》等為了義。

(4)言略語廣門︰係更就大乘之中,以略說未盡者為不了義,廣說究竟者為了義;此是依據《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等所說,以契經、應誦、記別等世尊之略說為不了義教,與此相違者為了義教。

又,《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說戒賢、智乎師各立三時教,其中,戒賢依攝生之寬狹、言教之具闕,而分別了義與不了義,以深密中道之教為真正了義;智光依益物之漸次與顯理之增微而分了義與不了義,而以般若性空教為究竟了義經。

〔參考資料〕 《大乘菩薩藏正法經》卷三十五;《持世經》卷一〈初品〉;《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九〈般若波羅蜜多品〉;《大智度論》卷九;《成實論》卷十五〈一切緣品〉;《顯揚聖教論》卷六;《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佛性論》卷二;《順正理論》卷四十四;《觀無量壽經疏》〈散善義〉;《法苑珠林》卷九十九。


二教

古人對於佛陀教法的分類。有多種異說,茲擇要略釋如次︰

(一)半字教與滿字教︰也稱為曇無讖的二教。與小乘教、大乘教大略相同。半字、滿字是依梵字的摩多、體文相離而未成全字者,與兩者相合而成全字所作的區分。小乘教的義理未周全,如字不圓滿,因此稱為半字教;大乘教的義理圓足,如字已完成,因此稱為滿字教。《大涅槃經》卷八云(大正12‧414a)︰
「半字義皆是煩惱言說之本,故名半字。滿字者,乃是一切善法言說之根本也。譬如世間為惡之者,名為半人,修善之者為滿人。(中略)善男子!是故汝今應離半字,善解滿字。」

這是根據言語的善惡分說半、滿,但將此轉用為大小乘的分類,則始自此經的譯者曇無讖。澄觀《華嚴玄談》卷四云(卍續8‧448上)︰「西秦‧曇牟讖三藏立半滿教,即聲聞藏為半字教,菩薩藏為滿字教,隋‧遠法師亦同此立。」慧遠《大乘義章》卷一云(大正44‧466c)︰「聲聞藏,法狹劣名小,未窮名半;菩薩藏,法寬廣名大,圓極名滿。」

然而,《法華玄義》卷十(上)云(大正33‧801b)︰「菩提流支明半滿教,十二年前皆是半字教,十二年後皆是滿字教。」可知菩提流支也主張此說。此中,「十二年前」指佛成道後的最初十二年,亦即宣說有相小乘教義的時代。「十二年後」則指佛陀為大乘行者說五時般若無相空理的時代。

然而,此種二教判非常籠統,不及天台、華嚴的四教、五教判釋,故天台大師對此說提出質疑。謂若十二年前專說小乘三藏,則為何佛陀初成道時所說的《提謂經》,謂無量諸天得到大乘境界的無生忍,以及成道六年對央掘摩羅說滿教﹖又,若十二年後唯說滿教,則為何《釋論》分別般若非祕密教,法華是祕密教﹖可見以十二年之前後來分別佛陀的教法,是不恰當的。

此外,天親《涅槃經論》卷一將半、滿二教解之為漸、頓二教,云(大正26 ‧278c)︰「半字者漸教,滿字者涅槃,滿足教故名滿字,攝佛教果功德盡滿字。聲聞、緣覺教不滿足故,名半字。(中略)涅槃名頓教。」

(二)有相大乘教與無相大乘教︰出自《法華玄義》卷十(上),文云(大正33‧801b)︰
「北地禪師明二種大乘教︰(一)有相大乘,(二)無相大乘。有相者,如華嚴、瓔珞、大品等,說階級十地功德行相也。無相者,如楞伽、思益真法無詮次,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也。」

天台大師對此曾加以批評,以為有相、無相不可單說,有是無所彰,無是有所彰,兩者分離,則義不成,《華嚴經》雖論十地差別,但不離無相平等的法身;《楞伽經》、《思益經》等,雖復談空,但初地、初住無別,故依憑不易。

(三)三乘教與一乘教︰係隋代信行所立。三乘教是別解別行之教,即依聲聞、緣覺、菩薩之三乘差別,或先學小乘,後赴大乘的教義。一乘教是普解普行,唯是一佛乘的華嚴法門,或直趨大法之教。

(四)化教與制教︰出自道宣《戒本疏》等。也稱為化行二教。化教的「化」是教化之義,以定慧教化人,故稱為化教。即經論所詮的定慧法門,指大小乘的經論。制教的「制」是禁制之義,戒律可防非止惡,故稱為制教,即律藏所詮的戒學法門,指《四分律》等。

此二教的區別是︰若依據事理,則化教以證理為本,制教以事行為主;若就內外而言,則化教以治內心為本,制教以治外相為主。

(五)屈曲教與平道教︰也稱為印師二教。屈曲教是釋迦如來所說之經,指隨眾生的機性,隨破執著之教;此教設方便,屈曲令眾生生解。例如《涅槃經》,雖說圓通一極之理,但卻屬於對權顯實,或會異歸同之法。

平道教是毗盧舍那佛所說之經,指順法性,自在說法之教,因為此教係配合法性平等的道理而說。例如《華嚴經》,雖隨眾生而有各別的調伏,但都是配合法性平等的善巧,屬於一時頓演之教,故云平道教。

此外,就能說的教主來分別此二教,也可稱為釋迦經與盧舍那經。法藏《華嚴五教章》卷一載,此為江南敏法師所立,而《華嚴探玄記》卷一則以為係唐代江南印法師、敏法師所立。

(六)本教與末教︰出自法藏《五教章》卷上〈乘教開合〉。本教具稱為理性之本教,乃華嚴別教一乘的法門。末教亦稱為逐機之末教;三乘及小乘從別教一乘流出,故稱為末教。

除此之外,另有「大乘教與小乘教」、「頓教與漸教」、「權教與實教」、「同教一乘與別教一乘」、「顯教與密教」、「釋迦教與彌陀教」、「自力教(聖道教)與他力教(淨土教)」等多種亦可稱為二教。其詳細內容,請參閱各相關條目。


十波羅蜜

指菩薩到達大涅槃所必備的十種勝利。又譯作十度、十到彼岸,或稱十勝行。依新譯《華嚴經》卷三十七〈十地品〉所載,此十波羅蜜即︰

(1)檀那(布施)波羅蜜(dāna-pāramitā)︰指為求佛智菩提,將所有善根施與眾生。

(2)尸羅(持戒)波羅蜜(śīla-pāramitā)︰指能滅一切諸煩惱熱。

(3)羼提(忍辱)波羅蜜(kṣānti-pāramitā)︰指以慈悲為首,不損眾生。

(4)毗梨耶(精進)波羅密(vīrya-pāramitā)︰指求勝善之法,無有厭足。

(5)禪那(靜慮)波羅蜜(dhyāna-pāramitā)︰指一切智道常現在前,未曾散亂。

(6)般若(智慧)波羅蜜(prajñā-pāramitā)︰指能忍諸法之無生無滅。

(7)方便波羅蜜(upāya-pāramitā)︰指能生無量智慧。

(8)願波羅蜜(praṇidhāna-pāramitā)︰指能求上上勝智。

(9)力波羅蜜(bala-pāramitā)︰指一切異論及諸魔眾皆不能沮壞之。

(10)智波羅蜜(jñāna-pāramitā)︰指如實了知一切法。

凡此十波羅蜜,菩薩於念念中,皆得具足。

依《成唯識論》卷九所說,菩薩於十地之間,依次修習此十波羅蜜,而稱十勝行。又說施有三種,謂財施、無畏施、法施。戒有三種,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忍有三種,謂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精進有三種,謂被甲精進、攝善精進、利樂精進。靜慮有三種,謂安住靜慮、引發靜慮、辨事靜慮。般若有三種,謂生空無分別慧、法空無分別慧、俱空無分別慧。方便善巧有二種,謂迴向方便善巧、拔濟方便善巧。願有二種,謂求菩提願、利樂他願。力有二種,謂思擇力、修習力。智有二種,謂受用法樂智、成熟有情智。

玆將前文所述,列表如次︰


《成唯識論》所說十度表
┌財施
┌布施─┤法施
│ └無畏施
│ ┌攝律儀戒
│持戒─┤攝善法戒
│ └饒益有情戒
│ ┌耐怨害忍
│忍辱─┤安受苦忍
│ └諦察法忍
│ ┌被甲精進
│精進─┤攝善精進
│ └利樂精進
│ ┌安住靜慮
十度┤靜慮─┤引發靜慮
│ └辨事靜慮
│ ┌生空無分別慧
│慧──┤法空無分別慧
│ └俱空無分別慧
│ ┌迴向方便善巧
│方便─┴拔濟方便善巧
│ ┌求菩提願
│願──┴利樂他願
│ ┌思擇力
│力──┴修習力
│ ┌受用法樂智
└智──┴成熟有情智


此外,該論並謂此十者因具七最勝之所攝,故可建立波羅蜜多。所謂七最勝,即︰安住菩薩種性之安住最勝、依止大菩提心之依止最勝、悲憫一切有情之意樂最勝、具行一切之事業最勝、無相智所攝受之巧便最勝、迴向無上菩提之迴向最勝、不為二障間雜之清淨最勝。

此外,真言密教則以十波羅蜜為十菩薩,並將十菩薩畫在胎藏界曼荼羅的虛空藏院,以標示虛空藏菩薩的福智二德,即右方的檀、戒、忍、進、禪五菩薩,屬蓮華部,代表福門;左方的慧、方、願、力、智五菩薩,屬金剛部,代表智門。此十波羅蜜又可作為十指的異名,即檀指為右小指,戒指為右無名指,忍指為右中指,進指為右食指,禪指為右大拇指,慧指為左小指,方指為左無名指,願指為左中指,力指為左食指,智指為左大拇指。密教佛典在說明手印的結法時,常用十波羅蜜之名來表示兩手的手指。

〔參考資料〕 舊譯《華嚴經》卷三十八〈離世間品〉;《解深密經》卷四〈地波羅蜜多品〉;《深密解脫經》卷四〈觀自在菩薩問品〉;《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相續解脫經》;《大乘寶雲經》卷一〈十波羅蜜品〉;《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


大乘三系

印度大乘佛教的三大思想系統,指性空唯名論、虛妄唯識論、真常唯心論三者。為1941年我國佛教大德印順為印度大乘思想所作的判釋。

性空唯名論是依般若等經及龍樹、提婆、清辯、月稱等論師所作之論而安立,也就是一般說的中觀學派。因為中觀論者與其他派別相較,除假名有之外,絕不安立任何自性有或自相有;這是立足於諸法性空,宣說一切但有假名,故稱性空唯名論。

虛妄唯識論是指彌勒、無著、世親一系的思想,亦即一般所說的瑜伽行派。瑜伽行派以阿賴耶識為諸法的根本依,而諸法是阿賴耶識虛妄分別的呈現,所以稱此派的思想為虛妄唯識論。

真常唯心論是指《大涅槃經》等宣說如來藏、如來界、常住真心的一部分大乘經而言,也包含《起信論》。這一系的思想以如來藏、自性清淨心等真常心作為一切法的究極根源,故稱真常唯心論。

◎附︰印順《無諍之辯》〈大乘三系的商榷〉(摘錄)

大乘三系,即性空唯名論,虛妄唯識論,真常唯心論,創說於民國三十年。(中略)意趣是︰凡是圓滿的大乘宗派,必有圓滿的安立。一、由於惑業而生死流轉,到底依於什麼而有流轉的可能。二、由於修證而得大菩提,到底依於什麼而有修證的可能。這二者,有著相關性,不能病在這裡,藥在那邊(念佛、持律、習禪,都是大乘所共的行門。著重某一行持,在印度是不成宗派的)。著重這一意義去研求時,發見大乘經論宗派的不同說明,有著所宗所依的核心不同。如把握這一基本法則,核心的根本事實,那對於大乘三宗的理解,便能以簡馭繁,綱舉目張。我於大乘三系的分別,重心在此。(中略)

(一)性空唯名論︰依般若等經,龍樹、提婆、清辯、月稱等論而安立。依這一系說,一切法無自性空,為最根本而最心要的。離卻性空,生滅無常,不外是斷見。真常,更是神我的別名。惟有從性空中,貫徹常與無常,才能契三法印即一法印,安立佛法,開顯佛法的深奧。(中略)性空不是什麼都沒有,反而能善巧安立一切,此為中觀學者唯一的特義。(中略)性空是不礙緣起的,緣起的即但是假名,這又是中觀的特義。染淨因果,凡聖迷悟,(中略)這一切,惟有世俗名言識(通後得智)所得的假名;如以正理觀察而求自性有,自相有法(勝義有),即都不可得。如以為非假名有,經過智慧的抉擇,完全不能成立。(中略)

(二)虛妄唯識論︰唯識,大家都同意,不消多說。這是彌勒、無著、世親以來的大流。何以立名為虛妄﹖這並非抹煞法相唯識,而是從另一角度來說。也不是遵從安慧及《中邊論》意,而是唯識學的通義。

唯識學,於三性中,著重依他起性,說依他起是實有唯事。(中略)依他起有,等於說內識是有;遍計性空,等於說外境是無。唯識無境與三性有空,是這樣的一致。

心心所法中,阿賴耶識是根本依,所知依,這是種現熏生,心境緣起,隨染轉淨的樞紐。而阿賴耶識是有漏有為生滅的妄識(不一定是妄執);玄奘所傳的護法唯識,也確切如此。有有漏的雜染(虛妄),才能說到無漏的清淨。引生無漏清淨現行的種子,不論是本有、新熏,雖不是賴耶自性所攝,也還是依附阿賴耶識而轉。著重虛妄的依他起性──識而成立一切,豈非是唯識宗的通義!(中略)

(三)真常唯心論︰這是依宣說如來藏,如來界,常住真心,大般涅槃等一分大乘經而立;攝得《起信論》。(中略)「如來藏是依,是持,是建立。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證得涅槃」。如來藏是真常本淨的,但無始以來,為「若離若脫若異一切煩惱藏」所覆(或說「陰界入所覆」,「貪瞋癡所污」等)。這是說,有與如來藏不相合的有為雜染熏習,無始來依如來藏而現有雜染生死。所以如來藏「離有為相」,而「變現諸趣,猶如伎兒」。(中略)如來藏性具無漏非剎那的功德,為無漏功德因,所以是涅槃依。成佛,也只是如來藏出纏,無漏淨能的圓滿顯發而已。

真常論,也可能不唯心。但真常大乘一致的傾向,是「自性清淨心」,「常住真心」,「如來藏心」,「如來藏藏識」等。本淨真性,總持於心性;以此真常心為依而有生死、涅槃事,為流轉、還滅的主體,所以稱之為真常唯心論。


大乘佛教

「大乘」(mahāyāna),音譯為摩訶衍那或摩訶衍。乘,為「衍那」(yānā)的意譯,指車子,或泛指交通工具。「大乘」的語意,謂大型的交通工具。在佛教史上,大乘佛教指印度在部派佛教(小乘)之後所發展出來的新興佛教運動,或指此一運動中之佛教內涵而言。

佛教教團在佛陀滅後百餘年間,一直都是和合一致的,後因發展到印度各地,而在經典與教理的解釋上產生異說,日常之戒律生活也受各地氣候風土與風俗文化影響,發生變化。到西元200~300年間,乃逐漸分裂成十八個(或說二十個)部派,此即所謂的部派佛教。

部派佛教雖然有革新派與保守派之別,但大抵皆屬形式主義者。彼等固守教理與戒律之形骸,逐漸與一般民眾形成藩籬。為祛除此一弊病,並恢復佛教之真精神,在革新派之間乃逐漸興起革新運動,其推動者即自稱其教團為大乘或菩薩乘,而貶稱傳統保守的佛教為小乘或聲聞乘。

大乘之興起約在西元前一世紀,由於此新興教團擁有甚多共鳴者,因此其教勢乃迅速擴大。而隨著時代的進展,大乘佛教也逐漸產生變化。其發展階段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初期(1~300年)、中期(300~700年)與晚期(700~1200年)。初期大乘佛教有許多大乘經典產生,如《般若經》、《維摩經》、《法華經》、《華嚴經》、《無量壽經》等,皆以信仰、實踐為中心。

部派佛教與初期大乘佛教各有其特徵,相異之處約有六點︰

(1)部派佛教以證得阿羅漢為最高理想;初期大乘佛教則以成佛為最高目的。

(2)部派佛教以業報輪迴之苦為主要命題;初期大乘佛教則誓願進入惡趣,以救渡眾生。

(3)部派佛教主要在追求自我的完成;初期大乘佛教則以救濟一切眾生為主。

(4)部派佛教較拘泥於聖典之文句;初期大乘佛教則以「空」的態度,遠離執著,對聖典文句之解釋,較為靈活。

(5)部派佛教以學問、理論為主;初期大乘佛教則以信仰、實踐為要。

(6)部派佛教是出世的出家佛教;初期大乘佛教則是勝義的在家佛教。

初期大乘佛教之集大成者是龍樹、提婆等。尤其是龍樹,被後世譽為大乘佛教之祖。

中期大乘佛教的經典,可分為三個系統︰(1)如來藏思想系統,有《如來藏經》、《勝鬘經》、《大般涅槃經》等。(2)屬阿賴耶思想系統的《解深密經》等。(3)綜合兩種思想的《楞伽經》等。這些經典對哲學思想的強調更甚於信仰實踐。因此,以這些經典為基礎,後來又產生了許多純粹的哲學著作,例如︰阿賴耶識系統的《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成唯識論》等;如來藏系統則有《寶性論》、《佛性論》等;兩者的綜合則有《大乘起信論》等。此一時期的代表人物有︰無著、世親、陳那、護法等人。

如來藏思想考察的是心的本體,探討吾人何以能夠追求理想、完成人格;而阿賴耶識思想則從現象的層面,考察心性向上或墮落的作用。前者謂為法性說、心性說,後者稱為法相說、心相說。第三種學說則綜合性與相,唱說性相融合。以上所述,可以稱為廣義的瑜伽行派。到了中期大乘佛教的末期,另有受龍樹學說影響的中觀派興起。此二大思想主流成為當時大乘教法的代表。

晚期的大乘佛教,除了繼續前期的學問研究外,更有真言密教的興起。真言密教的出現,是為了掙脫學問研究之流弊,並力圖恢復信仰、實踐的立場。因此,印契、真言、陀羅尼、曼荼羅等遂成為顯示其教理學說的主要方式。此一時期的經典有《大日經》、《金剛頂經》等,以及為數甚多的陀羅尼及儀軌。然而,此深遠穩健的密教,後來與卑俗猥雜的民間信仰結合,喪失了佛教的真精神,墮落為左道密教。

以上三期的大乘經典與論書,在成立之時即陸續傳入中亞、中國、日本及西藏,各地區所接受的大乘佛法,也有初、中、晚期之差別。有些地區以初期大乘為主(如中亞與中國),有些地區以中晚期為主(如西藏)。

◎附一︰〈大乘佛教〉(摘譯自《佛教大事典》)

西元前一世紀,一群學佛求悟自稱菩薩者共同發起改革佛教的運動。其中有成立於各地的在家信徒團體及來自比丘教團者。但是,此一運動並不是由單一性的佛教組織所發起,而是由擁有多樣信仰內容的多數團體所構成,在運動過程中透過與其他團體的接觸、合流而逐漸整頓教理,因此而於西元一世紀成立《般若經》、《法華經》、《華嚴經》、《阿彌陀經》、《寶積經》〈普明菩薩會〉、《維摩經》、《勝鬘經》等初期大乘經典。

這些大乘經典共通的基本思想,可歸納成四點︰

(1)諸佛以救度眾生為其本願,建立佛土以攝眾生。佛是多面性的,既有為救度眾生而顯現的色身,也有真理之象徵的法身。

(2)諸法皆是相對性的存在,是緣起性的空。從悟的立場立論,存在的世界是清淨的,是平等的法性、真如。

(3)為證得佛所證之真理,同臻佛之境地,必須修菩薩行。六波羅蜜就是修行的主要內容,十地是主要的修行過程。

(4)眾生皆有佛性,皆能成佛;眾生自己也要確信自己有成佛的可能。

初期大乘經典出世之後,大乘經典仍陸續不斷的成立,但自從西元二、三世紀間,龍樹撰《中論》,以緣起與空解釋大乘思想以後,大乘佛教進入以論書為主的時代。四、五世紀時,無著、世親從認識論、實踐論的立場重新解釋緣起與空,建立了唯識學說。這時的大乘佛教分成兩大系統,(1)自稱是龍樹直傳的中觀派;(2)以無著、世親之主張為導向的瑜伽行派(唯識派)。此外,五世紀的陳那、七世紀的法稱承襲瑜伽行派所說,而進行論理學的研究。由於兩派思想的交互影響,八世紀時期的大乘佛教,乃呈現中觀思想與瑜伽行思想相互統合的局面。

相對於以僧院為舞台,以論書為中心的哲學佛教之發展,在民眾之間,自七世紀後半期起,萌發了所謂密教的新興佛教運動。密教徒大量吸收佛教之外的民間信仰,並成立《大日經》、《金剛頂經》等密教經典,力圖將教理體系化,其教勢更逐漸滲入僧院內部,終於成為後期大乘佛教的重要部分。

印度區域內的大乘佛教,從八世紀後半開始傳入西藏。西藏佛教由於全盤接受晚期的印度佛教,因此帶有濃厚的密教色彩,且在其後更有獨特的發展,並傳入蒙古一地。中國方面,從紀元前後經由中亞傳入印度佛教,直到八世紀之間,中國佛教的發展一方面是相應印度佛教的發展,一方面則以教相判釋的方法,將包含小乘的整個佛教體系化,而置大乘佛教於優勢的地位。中國佛教各個宗派之成立,係依其所擷取的大乘佛教的某一方面而形成的,因此,中國思想方面的影響因素,也不容忽視。至於朝鮮、日本的佛教,則屬漢譯佛教文化圈。其中,日本將佛教視為中國文化的一部分而加以汲取,因此帶有中國色彩;又由於雜入崇拜祖先、佛俗混融以及要求教理單純化等因素,因而形成獨特的日本佛教。

此外,有關亞洲其他地區的大乘佛教,斯里蘭卡與大乘佛教曾有短時期的交流,但不久即告消失,而成為小乘獨盛的局面。九、十世紀時的蘇門答臘曾經盛行密教;而越南佛教,則源自中國的大乘佛教,這一點是值得吾人注意的。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三講(摘錄)

關於大乘學說思想的來源,各國學者的研究尚未得到明確的結論。對大乘學說的形成,佛教各個部派都曾給予一定的影響,但一般認為大乘與大眾部的關係,更密切些。根據何在呢﹖本來大小乘的區別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有下列幾點︰

(一)在宗教實踐上,大乘以成佛為目的,而小乘則以達到阿羅漢為究竟。

(二)在理論上,對法空的解釋,小乘對佛說很拘泥,認為(特別是有部)凡佛說的都實在。只要佛說有這類法,有這類概念,也就有這類存在。這是一種概念的實在論。因此,它們不承認萬法皆空,最多只承認人無我,所謂人空法有。小乘中也有主張法無我的,如上座部,但也是用分析方法得出來的,如茶杯現在是完整的,它終有一天要被打破;如用分析方法去看,它也是不完整的,是無自性的。這樣來理解空,當然很不徹底。如果一件東西要待打破時才能認為空,那麼未破之前,很難有此認識。大乘的看法就不然,認為一切皆空,法的自性也是空,所以說一切法的存在如幻如化。

(三)小乘認為要實現自己的理想,非出家過禁欲生活不可;而大乘,特別在其初期,則以居家的信徒為主。並且有些事只有在家才具備條件去做,例如布施中的財施,出家人不許集財,就不能實行。因此,大乘一開始,很重視在家,不提倡出家。(以上第二章)

關於大乘思想的起源,現在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績,但還沒有完全解決。早年日本曾動員十幾名學者專門研究,發表了《大乘佛教的成立史的研究》一書,但是受到資料限制,也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西洋人的研究就更差了,他們占有的資料更不完備。因此,我們對這問題也不能說得很詳細。

大乘學說的源流,可以從兩方面來看,一是歷史根源方面,二是社會根源方面。歷史根源方面,可從保存下來的文獻裏去探究。從現存資料看,大乘學說是從部派佛學發展來的,各部派對它都有或多或少的影響,其中大眾系的幾派,對它的影響尤深。大眾系各派的思想,後來漸趨大乘化,逐漸發展,終於有了獨立的大乘的一派。當然這並非說部派後來轉化成了大乘,而是說大乘吸收了各部派的特長獨立發展的。從大眾系保留下的許多學說中,有些就很接近大乘思想,如前面所說的方廣部就是。不僅如此,後來的大乘學者們自己也有此看法。漢譯資料中有真諦譯的《部執異論》,據他在譯記裏說,大眾系內部分裂,即因對內部流行的大乘經有信有不信引起的。他還說,多聞部的分出,是由於有位在雪山修行的人(多聞部主)出來宣揚一種深奧思想。所謂「深」,就是超出小乘的大乘思想。後來玄奘去印時,還有這樣的傳統看法︰原在南方的大眾系,以後發展出案達部,再後有方廣部,它們以斯里蘭卡的無畏山寺為根據地,那裏本來是流行上座系的,這時方廣與上座取得調和,同時並存。玄奘認為無畏山的上座已非純粹的上座,應名為「大乘上座」。據此,玄奘似乎也把方廣看得與大乘差不多了。

從上述事實看,大乘思想與大眾系的關係,完全可以肯定。但是,大乘思想,還與其他部派有關。以法藏部說,它發展了本生說,編成為一類「菩薩藏」,這是很特殊的。其他部派只把本生放在雜藏內,或分散於各經籍中,並不獨立為一藏。大乘擴大菩薩在成佛以前的修行方法,把與之相關的種種行事分為六類(六度、六波羅蜜)而都可以得到解脫,這一思想,就與法藏部的重視本生有關。其次,正量部關於業力的說法,六道(有阿修羅道)的說法,五類法(即三世、無為、不可說法)的說法,也都為大乘所吸收。

再從大乘思想發生的社會條件看,它產生並流行於案達羅和笈多兩王朝,也不是偶然的。當時兩王朝在政治上已出現了一個統一的局面,而佛教內部呢,仍日趨分歧,各行其是,實難以適應形勢的發展,這就迫使佛教不得不向統一的方向努力。但是,小乘各部,因循守舊,是不大講通融的,只有新興的大乘,既超然於各部之上,又能吸取諸部之長,有資格擔負組織新說適應統一形勢的重任。再說,案達羅和笈多兩王朝對佛教都不大支持,這就迫使大乘向下層發展以求得群眾的支持。關於這點,大眾部與正量部都是有基礎的,南方大眾系案達部,是向平民群眾宣傳的,正量部主要受到商人的崇信,大乘就是在兩部已有的群眾基礎上興起的,所以在學說中,就反映了這些階層的思想意識。平民群眾從事體力生產,有自發的創造思想,商人追求實際利益,也有些創發傾向,因而大乘思想裏就多少表現出創新的傾向了。另外,商人為了謀利,常與統治者發生矛盾,希望政治有所改良,大乘經中有一部分講到治理國家的問題,這當然只是從維護商人立場出發的,不能說即符合平民的要求。從這些背景看,可以認識到大乘學說產生的社會基礎。

◎附三︰平川彰〈大乘佛教之特質〉(依觀摘譯自《大乘佛教とは何か》)

大乘(Mahāyānā),有大的運載用具之意;運載用具,在此用以譬喻教理。此因教法能將人從迷的此岸,運往悟的彼岸,故有此喻。

大乘教理之所以稱為「大的運載用具」,有下列各種理由︰

第一,其教法係「自利利他」之教理。一般認為被稱為「小乘」(Hīnayāna)的部派佛教,僅專心於解救自己,而不救渡他人。實際上,小乘佛教也行教化弟子與信徒之事,因此不能謂之為只是自利,然其教理的確以自己之修行為主。而大乘佛教的教理則以為利他的活動猶如自利修行的完成。就「自利利他兼備」這一點而言,大乘佛教被稱為「大乘」。此亦名「自覺覺他,覺行圓滿」。

第二,大乘佛教係在家、出家一貫的佛教。就不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而言,它被稱為大乘。小乘佛教是出家主義的佛教。彼等認為若不出家修行、嚴守戒律,則不得解脫。因此,在家者是被排除在解脫之外的。就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而言,部派佛教被稱為小乘。釋尊曾為在家者說適合在家者修行的法,但部派佛教沒有將這一類教理保存下來。因此,部派佛教成為主張若不出家持戒,則不得解脫的狹隘之教。

而大乘佛教運動興起於在家者之中,不區別在家與出家。大乘的修行者,亦即修行典範的「釋迦菩薩」,其「六波羅蜜」之修行,係以在家者的身份而實行的。因此,大乘以在家者的修行為主。這是為了「成佛」的修行。像這樣,大乘佛教是在家、出家共通之教;在不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言,可謂為廣大之教。雖然後來大乘佛教也採用部派佛教的戒律,區別在家與出家,但這是後世才如此的。在初期的大乘佛教中,出家菩薩並沒有自己的戒律。然而這不是意味初期大乘教團沒有出家菩薩。《道行般若經》雖不說出家與在家之區別,但繼其後成立的《大品般若經》云(大正8‧221b)︰「是菩薩離於淫欲,從初發意常作童真,莫使與色欲共會。」此即顯示有離淫欲的出家菩薩。尤其文殊菩薩曾被稱為「法王子」(kumarabhūta);而此語與「童真」同義,或指未結婚的青年。因此,初期大乘教團也有出家菩薩,不過他們是自發性的斷淫欲,而不是受小乘的二五○戒所致。在菩薩所修的六波羅蜜中,並沒有顯示在家、出家有別。在教理上,在家、出家無別,此即表明大乘佛教之廣,是被稱為大乘的理由之一。

第三,大乘佛教係普濟賢愚與善惡之教。此可依難行道、易行道言之。在實踐與信仰兼重這一點上,大乘是愚者、弱者皆不遺漏的佛教。大乘雖也有嚴格的修行,但同時也有用以接引意志薄弱者或為惡者的易行道。此因大乘佛教係以佛陀為重之故。發起菩薩之自覺,決意修習與釋迦同樣艱苦行的人,其所行即是難行道。這是修習與佛陀所行相同的佛教。相對於此,弱者有仰賴佛陀慈悲而被救的「信仰之道」。《法華經》卷二云(大正9‧14c)︰「今此三界,皆為我有。其中眾生,悉為吾子。(中略)唯我一人,能為救護。」亦即大乘佛教是立足於佛陀之慈悲的教派。認為信仰佛陀而得救的佛教,成立於此。由於信仰的佛教不捨棄意志薄弱者及惡人,因此是廣大之教。大乘佛教中,如《般若經》、《法華經》之類,皆以法為中心,但在重視信仰的人而言,則將教法當作明咒(vidya)或陀羅尼信奉,而主張讀誦與受持經典,可獲大功德。因此仍然是信仰的佛教。

像這樣的大乘佛教,有行的佛教與信的佛教兩種,是不遺漏任何人的廣大之教。

第四,佛身論發達。小乘佛教中,佛陀是「導師」,是說法的佛。由於重視被說的「法」,因此,對於能說者的「佛」之研究,並沒有特別發展。而大乘佛教的佛陀,由於被要求是一位救渡者,因此產生其救渡的能力及如何救渡等疑問,其「救渡力」被強調,從而以之為超人的理論根據亦被研究。初期大乘佛典中,已有非常進步的佛陀觀出現。例如謂阿閦佛(Akṣobhya)建立淨土一事,在成立極早的《道行般若經》中已可見及。《道行般若經》沒有言及阿彌陀佛,但在同是成立頗早的《般舟三昧經》中曾提及,而講述阿彌陀佛建立淨土及救渡眾生的《大阿彌陀經》其成立也早。其次,在《法華經》中說久遠實成的釋迦,《華嚴經》說遍滿世界的毗盧舍那佛。這些佛的能力皆遠超生於印度的釋尊,具有無限光明與無限的壽命及不可思議的神通力,是真理之人格化。其後,佛陀的本質及威力的根據被更深入的探究,乃至有法身、報身、應身等佛身論產生。進而與法身有關的法性、法界、真如等思想也發展開來。

像這樣,研究佛陀的本質,發展出種種佛身論,這是大乘的特色。

第五,大乘佛教說所有的人都可成為菩薩(bodhisattva)。小乘佛教中,提到菩薩,主要是指釋尊的前身釋迦菩薩,以及未來佛的彌勒菩薩。此外,也認為過去佛也有其菩薩時代,但凡此皆指業已成佛者的前生而言。而大乘佛教則認為即使未得授記的凡夫,也由於發菩提心,而得稱「我是菩薩」。因而大乘的菩薩觀念係依「信」而起。「你是菩薩」的授記,必是由佛所給予。因此,大乘菩薩根據對佛的信仰,而產生自己是菩薩的信念。小乘佛教中有稱為「聲聞」(śravaka)者。所謂聲聞,是指「聞佛音聲的人」,即指佛弟子。小乘佛教徒有「佛弟子」之觀念,但不認為另有其悟與佛等同的「菩薩」。因此,小乘佛教談到菩薩,只是指佛的前生。而稱完成聲聞的修行的人為「阿羅漢」。阿羅漢意為斷煩惱者。佛陀是斷煩惱且得一切智的人。而大乘佛教則以達到此等果位的佛陀為目的,比起以阿羅漢為目的的小乘佛教,其目標更為高遠。

由於信仰釋迦佛,因而起意倣效釋迦菩薩行跡,於是產生了成佛的佛教。這是決心追隨釋迦所行之道,因此是艱苦的修行道。此即所謂「發菩提心」。此修行被整理為「六波羅蜜行」。但是也有意志薄弱者,雖生起成佛之願,卻不能實行。彼等則期望仰賴因佛之救渡,而得成佛。兩者所行不同,但「成佛」的目的不異。因此,兩者皆是菩薩。

◎附四︰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摘錄)

大乘──求成佛道的法門,從多方面傳出,而向共同的目標而展開。從《阿含經》以來,佛弟子有了利根慧深的「法行人」,鈍根慧淺的「信行人」──二類,所以大乘興起,也有「信增上」與「智增上」的不同。重信的,信十方佛(菩薩)及淨土,而有「懺罪法門」、「往生淨土法門」等。重智慧的,重於「一切法本不生」,也就是「一切法本空」,「一切法本淨」,「一切法本來寂靜」的深悟。大乘不是聲聞乘那樣,出發於無常(苦),經無我而入涅槃寂靜,而是直入無生、寂靜的,如「般若法門」、「文殊師利法門」等。直觀一切法本不生(空、清淨、寂靜),所以「法法如涅槃」,奠定了大乘即世間而出世間,出世間而不離世間的根本原理。重信與重慧的二大法門,在互相的影響中。大乘是行菩薩道而成佛的,釋尊菩薩時代的大行,願在穢土成佛,利濟多苦的眾生,悲心深重,受到淨土佛菩薩的無邊讚歎!重悲的行人,也在大乘佛教出現︰願生人間的;願生穢土(及無佛法處)的;念念為眾生發心的;無量數劫在生死中,體悟無生而不願證實際的。悲增上行,是大乘特有的。不過初期大乘的一般傾向,重於理想的十方淨土,重於體悟;重悲的菩薩道,得不到充分的開展,而多表現於大菩薩的慈悲救濟。

從「佛法」而發展到「大乘佛法」,主要的動力,是「佛涅槃以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佛弟子對佛的信敬與懷念,在事相上,發展為對佛的遺體、遺物、遺迹的崇敬;如舍利造塔等,種種莊嚴供養,使佛教界煥然一新。在意識上,從真誠的仰信中,傳出了釋尊過去生中的大行──「譬喻」與「本生」,出世成佛說法的「因緣」。希有的佛功德,慈悲的菩薩大行,是部派佛教所共傳共信的。這些傳說,與現實人間的佛──釋尊,有些不協調,因而引出了理想的佛陀觀,現在十方有佛與十方淨土說,菩薩願生惡趣說。這都出於大眾部(Mahasaṃghikāḥ)及分別說部(Vibhā-jya-vādināḥ),到達了大乘的邊緣。從懷念佛而來的十方佛(菩薩),淨土,菩薩大行,充滿了信仰與理想的特性,成為大乘法門所不可缺的內容。

「大乘佛法」,是從「對佛的永恆懷念」而開顯出來的。於十方佛前懺悔,發願往生他方淨土的重信菩薩行,明顯的與此相關。悲願行菩薩,願在生死中悲濟眾生,及大菩薩的示現,也是由此而引發的。直體「一切法本不生」的重慧菩薩行,也有密切的關係。「空」、「無相」、「無願」、「無起」、「無生」、「無所有」、「遠離」、「清淨」、「寂靜」等,依《般若經》說,都是涅槃的增語。涅槃是超越於「有」、「無」,不落名相,不是世俗「名言」所可以表詮的。「空」與「寂靜」等,也只烘雲托月式的,從遮遣來暗示。釋尊入涅槃後,不再濟度眾生了,這在「對佛所有的永恆懷念」中,一般人是不能滿足的。重慧的菩薩行,與十方佛、淨土等思想相呼應,開展出「一切法本不生」的體悟。「一切法本不生」,也就是「一切法本來寂靜」,涅槃不離一切法,一切法如涅槃,然後超越有、無,不落名相的涅槃,無礙於生死世間的濟度。所以「佛涅槃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為通曉從「佛法」而「大乘佛法」的總線索。(以上〈自序〉)

平川彰博士的《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開闢一新的方向──「大乘教團的起源」,這是一個卓越的見解!他在佛與僧別體,佛塔非僧伽的所有物;及部派間不能共住交往,大乘當然也不能與部派佛教者共住;大乘經以十善為尸羅(戒)波羅蜜,十善為在家戒等理由,推想大乘與出家的部派佛教無關。大乘不出於出家的部派佛教,推想有非僧非俗的寺塔集團,以說明大乘教團的起源。果真這樣,初起的大乘教團,倒與現代日本式的佛教相近。這一說,大概會受到日本佛教界歡迎的,也許這就是構想者的意識來源!不過,佛塔與出家的僧伽別體,佛塔非僧伽所有,是否就等於佛塔與在家人,或不僧不俗者一體﹖佛塔屬於不僧不俗者的所有物﹖部派間真的不能交往嗎﹖十善戒但屬於在家嗎﹖這些問題,應該作更多的研究!(以上第一章)

舍利塔,佛教初期是由在家信眾建造的。供養塔的財物,如有多餘的,就由在家人存放生息,作為修治供養塔的費用。上面所引的文字,說明了舍利塔由在家眾而移歸出家眾的過程。七百結集的主要問題,是毗舍離(Vaiśālī)比丘的受取金銀,在當時是認為非法的。在佛教的發達中,舍利塔越來越莊嚴,供養也越來越豐厚,無論是金銀珍寶,以及作為貨幣流通的金錢,僧眾都為塔為僧而接受了。受卷銀財物生息的,也由毗舍離比丘開始。這一制度,終於為佛教全體所接受;錫蘭也同樣是寺庫中珍寶多得不計其數。然僧眾可以為塔、為僧(甚至為自己)接受金銀,卻不准手捉,而要由淨人或優婆塞,代為分別(塔物與僧物,不能混雜)存取,代為經理生息。淨人是「寺家人」,古代是屬於僧伽的,如北魏的僧祇戶那樣。可信優婆塞,是僧眾所認可的,認為是尊敬三寶,深信因果,不會盜取、欺誑的。所以由淨人與優婆塞經營,並非屬於淨人與優婆塞所有,只是代理,服從僧伽的意旨而辦事的。大乘佛法從部派佛教中發展出來,要從阿育王以後的部派佛教的發展去理解,不宜依據早期情況(塔物由在家人經營),及誤解比丘不得在塔中住宿,而想像為從僧伽以外,非僧非俗的佛塔集團中出來。這一段,應與平川彰博士《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作對比的觀察。(以上第二章)

◎附五︰印順《無諍之辯》〈談入世與佛學〉(摘錄)

大乘理論的特點,是「世間不異出世間」;「生死即涅槃」;「色(受想行識)不異空,空不異色」。從一切法本性空寂的深觀來看一切,於是乎世間與出世間的對立被銷融了︰可以依世間而向出世,出世(解脫)了也不離世間。從理論而表顯於修行,以佛菩薩所行為軌範,布施被看作首要的道品(六度之首);慈悲為菩薩道的必備內容,沒有慈悲,就不成其為菩薩了。如果我所理解的,與實際不太遠的話,那末大乘入世佛教的開展,「空」為最根本的原理,悲是最根本的動機。中觀也好,瑜伽也好,印度論師所表彰的大乘,解說雖多少不同,而原則一致。從「空」來說,如《瑜伽》〈真實義品〉所說︰「空勝解」(對於空的正確而深刻的理解)是菩薩向佛道的要行。生死性空,涅槃性空,在空性平等的基點上(無住涅槃),才能深知生死是無常是苦,而不急急的厭離他;涅槃是常是樂,是最理想的,卻不急急的趣入他。把生死涅槃看實在了,不能不厭生死,不能不急求涅槃。急急的厭生死,求涅槃,那就不期而然的,要落入小乘行徑了!在「空勝解」中,法法平等,法法緣起──身心、自他、依正都是相依相待的存在。於是悲心內發,不忍眾生苦,不忍聖教衰而行菩薩道。在菩薩道中,慈悲益物不是無用,反而是完成佛道的心髓。為眾生而學,為眾生而證。一切福慧功德,回向法界,回向眾生。一切不屬於自己,以眾生的利益為利益。沒有慈悲,就沒有菩薩,沒有佛道,而達於「佛心者,大慈悲是」的結論。本於這種理論而見之於實行,主要的如《般若經》所說,時時警策自己︰「今是學時,非是證時。」因為從無我而來的空慧,如沒有悲願功德,急求修證,儘管自以為菩薩,自以為佛,也不免如折翅(有空慧的證悟,沒有悲願的助成)的鳥,落地而死(對大乘說,小乘是死了)。所以菩薩發心,以空勝解成大慧,以福德成大悲。一定要悲願深徹骨髓,然後證空而不會墮落小乘。總之,大乘的入世的佛法,最初所表達的要點是︰不異世間而出世,慈悲為成佛的主行,不求急證,由此而圓成的才是真解脫。

◎附六︰〈大乘〉(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大乘,係大根性人所乘之法門。「小乘」之對稱。梵語mahāyāna,音譯為摩訶衍;另有上乘(uttarayāna)之稱。大,為廣大之義;乘,運載之義。即指運載菩薩大根性人,令達菩提涅槃彼岸之自利利他悲智雙行的法門。此等法門稱為大乘教。相對的,運載聲聞、緣覺等小機,令至灰滅涅槃境地之孤調自度的法門,稱為小乘,宣說此法門者稱為小乘教。

有關大乘與小乘的不同,可從教理、智斷、行位、因果等各方面來討論,但若顯示其要點,可就教理及實修二方面來衡量。從教理上來說,大乘所談幽深玄妙,小乘則較淺近。從實修上而言,大乘之發心廣大,以利他救濟為先,能長時積集無量功德;而小乘則以脫苦灰滅為念,無暇顧他,故不講求長劫修行。

關於大乘一語,茲列大乘經論、小乘經典等所說如下︰

(一)大乘經論所說之大乘

(1)大乘經所說︰《法華經》卷二〈譬喻品〉云(大正9‧13b)︰「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勤修精進,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無師智、如來知見、力、無所畏,愍念安樂無量眾生,利益天人,度脫一切,是名大乘。」《大般若經》卷五十一〈辯大乘品〉云(大正5‧290b)︰「大乘相者,謂六波羅蜜多。(中略)發應一切智智心,大悲為上首,以無所得而為方便,自施一切內外所有,亦勸他施內外所有,持此善根與一切有情同共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大方等大集經》卷十〈海慧菩薩品〉云(大正13‧64c)︰「諸乘之中大乘最,(中略)道樹下觀十二緣,起已愍眾說大乘,十方眾生乘大乘,乘無增減如虛空,(中略)具足六度六神通,具善方便修三昧,能壞諸魔及邪見。」

北本《涅槃經》卷十四謂諸大眾有求小乘與求大乘二類,佛在波羅奈城為前者說法,在拘尸那城為後者轉法輪。《稱讚大乘功德經》解釋大乘之名義時,立有三十餘條,其中說及(大正17‧911c)︰「此乘能顯諸菩薩行無不具足,故曰大乘。此乘能顯佛地功德無不備悉,故曰大乘。此乘利樂一切有情盡未來際,故曰大乘。(中略)此乘超過獨覺乘等,最上無比,故曰大乘。」《地藏十輪經》卷七謂大乘者,受持第一清淨律儀,修行第一微妙善行,具足第一堅固慚愧,深見深畏後世苦果,遠離所有一切惡法,常樂修行一切善法,慈悲常遍一切有情,恆普為作利益安樂,救濟度脫一切有情所有厄難生死眾苦,不顧自身所有安樂,唯求安樂一切有情,如是名為住大乘者。

《菩薩善戒經》卷七〈菩薩功德品〉謂有七事大,故名大乘,即{1}法大,謂菩薩法藏於十二部經最大最上,故名毗佛略。{2}心大,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3}解大,即解菩薩藏毗佛略經。{4}淨大,謂菩薩發心已,其心清淨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5}莊嚴大,謂菩薩具足功德莊嚴、智慧莊嚴。{6}時大,謂菩薩摩訶薩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三阿僧祇劫修行苦行。{7}具足大,指菩薩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以自莊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七義中,前六者係約因,後一約果。

(2)大乘論所說︰《大智度論》卷一百云(大正25‧756b)︰「佛法皆是一種一味,所謂苦盡解脫味。此解脫味有二種,一者但自為身,二者兼為一切眾生。雖俱求一解脫門,而有自利、利人之異,是故有大、小乘差別。為是二種人故,佛口所說以文字語言分為二種。」《十二門論》亦云(大正30‧159c)︰
「摩訶衍者,於二乘為上故,名大乘。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名為大。諸佛大人乘是乘故,故名為大。又能滅除眾生大苦與大利益事,故名為大。又觀世音、得大勢、文殊師利、彌勒菩薩等,是諸大士之所乘故,故名為大。又以此乘能盡一切諸法邊底,故名為大。」

玄奘譯‧無著撰《攝大乘論》卷,謂大乘相對於小乘,有十一種差別。即{1}由所緣差別,以大乘法為所緣故。{2}由資持差別,以大福智二種資糧為資持故。{3}由通達差別,以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4}由涅槃差別,攝受無住大涅槃故。{5}由地差別,依於十地而出離故。{6}、{7}由清淨差別,斷煩惱習,淨佛土故。{8}由於自他得平等心差別,成熟有情加行無休息故。{9}由生差別,生如來家故。{10}由受生差別,常於諸佛大集會中攝受生故。{11}由果差別,十力無畏不共佛法無量功德果成滿故。(編按︰第{6}與第{7}都是「由清淨差別」,據真諦譯‧世親釋《攝大乘論釋》卷八載,第{6}所明為內清淨,第{7}為外清淨。即內由自相續中修道,滅除煩惱習氣,故名內清淨。外由修淨土行,所居之土無有五濁,如頗黎珂等世界,故名外清淨。)

此外,立七義以釋大乘之所以者頗多。其中,《菩薩地持論》卷八立法大、心大、解大、淨心大、眾具大、時大、得大。《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六、《顯揚聖教論》卷八、《金剛般若論》卷上等所說,則與前述《菩薩善戒經》所說大致相同。但《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立緣大、行大、智大、勤大、巧大、果大、事大。《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一列境大等七義,其名義則與《菩薩戒經》稍異。

(二)小乘經典中所顯示之大乘

《增一阿含經》卷一云(大正2‧550a)︰「菩薩發意趣大乘,(中略)方等大乘義玄邃。」《長阿含經》卷二云(大正1‧12c)︰「大乘道之輿,一切渡天人。」其他,有說及一乘之語,如《雜阿含經》卷四十四云(大正2‧322b)︰「有一乘道,能淨眾生,度諸憂悲,滅除苦惱,得真如法。」同經卷二十亦云(大正2‧143b)︰「說一乘道,(中略)得真如法。」此係指三世諸佛以此一乘道,度生死海。

如上所述,小乘經典所用之大乘語。並非大小對立而寓褒貶之意,完全只就其所尊崇而稱大乘。如依前文來說,係表示發起遠大志願,難作能作的菩薩之道。因此,小乘經典中,無一處以小乘之語自稱。由此可以斷定,以小乘為低劣,且令大小對立之事,至少是在大乘經典流布以後。

而有關大乘經典開始流布的年代迄今仍無法詳知,一般相信是在龍樹出世年代之前不久。大乘經典所出現的思想,係出自小乘經典,如阿含部經典中,有大乘特有的名稱──真如、一乘、三三昧、六波羅蜜等。此外,小乘諸部中,一說部有關諸法如幻之論為大乘諸法實相論之先驅,說出世部有關俗妄真實的說法為大乘真如緣起論之先驅,經量部的根本識、種子說,及大眾部末計與化地部末計之細意識說,為大乘賴耶緣起論之先驅。因此,大小乘之間並不是完全異趣。此等小乘諸部中較進步的立義,或可稱之為大乘義。自龍樹以後大乘教興起以來,或為顯示自教之色彩,乃頗有貶斥小乘之語。

(三)後代大乘諸家所用之大乘
至後代,大乘諸家在同一大乘之中,分別勝劣、權實,特以自家之宗義為勝、為實,以彰顯自宗。如密教,一行《大日經疏》卷一立七義解釋大乘,即︰

(1)以法大故,謂諸佛廣大甚深祕密之藏,毗盧遮那遍一切處大人所乘。

(2)發心大故,謂一向志求平等大慧,起無盡悲願,誓當普授法界眾生。

(3)信解大故,謂初見心明道時,具足無量功德,能遍至恒沙佛剎,以大事因緣成就眾生。

(4)以性大故,謂自性清淨心金剛寶藏無有缺減,一切眾生等共有之。

(5)依止大故,謂如是妙乘即法界眾生大依止處,猶如百川趣海、卉木依地而生。

(6)以時大故,謂壽量長遠出過三時,師子奮迅祕密神通之用未曾休息。

(7)以智大故,謂諸法無邊故等虛空心,自然妙慧亦復無邊,窮實相原底,譬如函蓋相稱。

此即指密教為最勝大乘,將「乘」解釋為進趣之義。因此,覺眼《住心品疏冠註》卷四註釋《大日經疏》之「勝上大乘」時,謂大乘之名雖通顯密,但無上最上佛乘之稱獨在密乘,為顯此義,乃冠上「勝上」二字,又顯教諸經論中雖明大乘之義,猶是法界一門,非普門真實能攝之大乘,而密宗大乘之道係無所能到之異,無所能行之殊,此為自宗不共之大乘實義。

另外,如華嚴宗、天台宗等,且進而在大乘之中區別權實。澄觀《華嚴經疏鈔玄談》卷四云(卍續8‧447上)︰「今明大乘,尚有權實。」最澄《愍諭辨惑章》謂大乘有二,即權大乘與實大乘,權大乘指三車中之牛車,實大乘指露地之大白牛車。

權實之區別,係根據《法華經》〈譬喻品〉三車四車之差別而分別三乘、一乘。此中,權大乘為大乘中未了義之說,即如主張凝然不作、立五姓各別者,即所謂三乘教。實大乘係大乘中之了義說,指如立一性皆成而唱真如隨緣者,即所謂一乘教。此種分判,乃後代興起之大乘諸宗為顯示自宗的優秀,在同一大乘中作區別時所用。諸宗教判,往往在大乘諸門中分判勝劣、高下,如天台四教的通、別、圓教,華嚴五教的始、終、頓、圓,皆就大乘而判。此外又有北地禪師分有相、無相二種大乘,密宗分大乘為法相、破相、法性等三宗。

(四)屬於大乘之諸宗
據《大唐西域記》所載,印度係大乘、小乘二教並行。《南海寄歸傳》卷一謂二者之區別不明,其文云(大正54‧205c)︰
「其四部之中,大乘、小乘區分不定。北天、南海之郡純是小乘,神州赤縣之鄉意存大教,自餘諸處大小雜行。考其致也,則律撿不殊,齊制五篇,通修四諦。若禮菩薩,讀大乘經,名之為大;不行斯事,號之為小。所云大乘,無過二種,一則中觀,二乃瑜伽。」

中國所傳十三宗之中,三論、涅槃、地論、淨土、禪、攝論、天台、華嚴、法相、真言等諸宗,皆屬大乘。在日本,除從中國傳至日本之大乘諸宗外,另在日本興起的淨土宗、真宗、日蓮宗、融通念佛宗、時宗等,亦屬大乘。以上諸宗,若分別權大乘、實大乘,則法相宗攝屬權大乘;三論宗若依華嚴宗義而分別,從五教中的空、始教方面而言,係攝屬權大乘,照自有一性皆成之意而言乃攝於實大乘;天台宗、華嚴宗、真言宗等屬於一乘教者,悉皆攝屬實大乘。

(五)大乘之佛說非佛說
與小乘佛法結集之史實相比較,大乘法的結集史實甚為模糊。《大智度論》卷一百載(大正25‧756b)︰「佛滅度後,文殊尸利、彌勒諸大菩薩,亦將阿難集是摩訶衍。」《金剛仙論》卷一謂集之於鐵圍山外。但此等敘述當非事實。因此乃有懷疑大乘究竟是否為佛說者。

在大乘得勢之時,此大乘非佛說之聲似愈喧騰,當時之大乘教徒中,有針對此說試加辯解者。如無著《大乘莊嚴經論》卷一云(大正31‧591a)︰「有人疑此大乘非佛所說,云何有此功德可得﹖我今決彼疑網,成立大乘真是佛說。」並設不記、同行、不行、成就、體、非體、能治、文異等八因;《顯揚聖教論》卷二十亦為相同的目的,立有十因;護法等亦於《成唯識論》卷三云(大正31‧14c)︰「又,聖慈氏以七種因,證大乘經真是佛說。」

我國六朝時代,如慧導、曇樂、僧淵等曾疑大乘經,但未詳彼等是否提倡「大乘非佛說」。另據《出三藏記集》卷五所載,竺法度執小乘教,唯禮釋迦一佛,不承認十方佛,不許讀誦大乘經典。此等當出自大乘非佛說之見解。近至清代,英國耶穌教傳教士艾約瑟迪謹,嘗著《釋教正謬》一書,主張大乘非佛說。

在日本,小乘未曾獨立為一宗,唯有兼習之者,亦未聞僧徒中有主張大乘非佛說者,及之者,亦未聞僧徒中有主張大乘非佛說者,及至德川時代,始見有學者主張此說。如富永仲基《出定後語》、服部天游《赤倮倮》、平田篤胤《出定笑語》等即是。而在佛教內,雖有潮音、文雄等人辯駁其說,但無法積極成立大乘為佛說之論。明治維新以後,由於泰西學術之影響,佛教界內產生以歷史性、批評性自由研討之風潮,大乘佛說論亦被研究。研究的結果,承認在某種意義上,大乘確非佛說,同時在同樣的意義上,小乘經典之一部分亦為後世所附加增益云云。

〔參考資料〕 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EdwardConze著‧胡國堅譯《佛教的本質及其發展》(《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印順(等)著《大乘佛教之發展》、太虛(等)著《大乘佛教的問題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8}、{99});木村泰賢《大乘佛教思想論》;宇井伯壽《佛教思想研究》;宮本正尊《大乘佛教の成立史的研究》;山田龍城《大乘佛教成立史論序說》;中村元《インド思想史》;上田義文《大乘佛教の思想》;Th. Stcherbatsky《The Conception of BuddhistNirvana》;Max Weber《The Religion of India》。


大乘密嚴經

三卷。簡稱《密嚴經》。有二譯本,一為唐‧地婆訶羅(日照)譯,另一為唐‧不空所譯,二本均收於《大正藏》第十六冊。大體而言,二譯本的譯語大致相同,而品名稍異。然就體裁而言,正如不空譯本篇首的代宗序文所說,日照譯本的長行、偈頌各半,不空譯則多偈頌韻文。此外,日照譯較不空譯有更多的省略處。今通行日照譯本。

本經旨在闡明如來藏、阿賴耶識之義,並廣說密嚴淨土之相。全經分八品,內容敘述佛在超越三界的密嚴國土昇座說法,金剛藏菩薩請示第一義法性,佛以如來藏的不生不滅作答。其次,金剛藏菩薩對如實見菩薩、螺髻梵天王等解說如來藏、阿賴耶識等大乘法相。最後說明如來藏即阿賴耶識、即密嚴的理由。

本經大體相當於《厚嚴經》(法相宗根本經論之一),然二者在論述第九識與五姓各別等問題時,仍略有不同。西藏也有本經的譯本,稱之為《聖厚莊嚴大乘經》(德格版No-110),其品目為四卷九品,與漢譯本略有不同。註疏有法藏《密嚴經疏》四卷(缺第一卷)、日僧覺鍐《密嚴淨土略觀》一卷等。

◎附︰歐陽漸《藏要》〈大乘密嚴經〉敘(摘錄)

《大乘密嚴經》者,蓋是總大法門之一,而二轉依之要軌也。法門無量,區別於境行果三。果之為《大涅槃經》,行之為《大般若經》、《佛華嚴經》,而境之為《大乘密嚴經》。故曰密嚴經者,總大法門之一也。迷悟依於真如,而密嚴剎土即涅槃定窟,染淨依於藏識,而賴耶生身即菩提慧命,故曰密嚴經者,二轉依之要軌也。(中略)文為八品,無所謂序分流通,一字一義,莫不詳詮剎土生身而已。初一詮密嚴剎土,次六詮賴耶生身。賴耶生身是慧境界,是淨生。依止賴耶生身是心境界,是染生。心慧淨染皆自所作。生既自作所生之觀行應審也,勸淨生身賴耶之體性應詳也,戒染生身我執之為害應去也。後詮生身即剎土,賴耶所以即密嚴也,此一經之大較也,應細讀之。


大乘義章

隋‧慧遠(523~592)著。原來有五聚,二四九科,分為十四卷,現存本只有四聚(缺第五雜法聚)二二○門,分為二十卷。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四冊。作者慧遠是法上的弟子,慧光的再傳,而慧光則出於勒那摩提之門。據《續高僧傳》卷八〈法上傳〉載,法上本來著有《大乘義章》六卷(已佚)。慧遠此書可能和法上之作有相承關係。

本書分為五聚︰(1)教聚,(2)義法聚,(3)染法聚,(4)淨法聚,(5)雜法聚。

(1)教聚︰分三門,即眾經教迹義、三藏義、十二部經義。

(2)義法聚︰分為二十六門。

(3)染法聚︰有六十門。又分三類︰第一,初煩惱義有三十門;第二,諸業義分十六門;第三,苦報義分十四門。

(4)淨法聚︰有一三三門,又分因法、果法兩類。第一,因法有一一五門;第二,果法分十八門。

(5)雜法聚︰文佚。由道宣的傳說推考,應當包含二十九門。

西元六世紀初,勒那摩提和菩提流支東來,傳入世親的學說。慧(惠)光親承他們的教授,成為一代宗師。慧光的著作中有《大乘義律章》一種(已佚),由他採用「命章開釋」的方法以釋經的情況來看,這部著作可能是慧遠《大乘義章》的權輿(道宣《續高僧傳》卷二十七〈惠光傳〉)。慧光的弟子法上學德為一時之冠,在魏、齊兩代為大統將近四十年,領導二百餘萬的僧尼。他的著述除《大乘義章》六卷以外,還有《增一數法》四十卷(亦佚),這是把經論中所有名相,按照數目次序加以滙集編排,以便受持。現在我們看慧遠的《大乘義章》以五聚攝法,一方面暗合境行果的次第,一方面每聚之中又以法數為次,就繼承了中國佛教義學中這一個優良傳統。

本書內容以慧遠本人所宗的南道地論師義為主,對於當時流行的《毗曇》、《成實》,也處處予以精簡。並對菩提流支之說作了率直的批評(如判教等),而一時傳為南地論師所撰的《大乘起信論》,也多處引用,成為現存有關《起信論》的最古文獻。至於每一義門中又諸門分別,自二門以至十一門不等。辨析法義是很詳盡的。

在慧遠的時代,中國大乘佛教派別尚未大興,他這部著作總結這一時期以前中國所接受的全部大乘教義加以綜合性的概括,可說是在大乘佛教發展過程中所作的出色貢獻之一。後來唐代玄奘的弟子窺基撰《大乘法苑義林章》,根據師傳之說對於教義中很多重要問題加以更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也是受慧遠著述的影響。(郭元興)

◎附︰陳寅恪〈大乘義章書後〉(摘錄自《陳寅恪選集》)

大藏中此土撰述總詮通論之書,其最著者有三︰《大乘法苑義林章》、《宗鏡錄》及遠法師此書是已。《宗鏡錄》最晚出,亦最繁博。然永明之世,支那佛教已漸衰落,故其書雖平正篤實,罕有倫比,而精采微遜,雄盛之氣,更遠不逮遠、基之作,亦猶耶教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與巴士卡兒(Pascal),其欽聖之情,固無差異,而欣戚之感,則迥不相侔也。基公承慈恩一家之學,顓門絕業,今古無儔,但天竺佛教當震旦之唐代,已非復盛時,而中國六朝之世則不然。其時神州政治,雖為紛爭之局,而思想自由,才智之士亦眾。佛教輸入,各方面皆備,不同後來之拘守一宗一家之說者。嘗論支那佛教史,要以鳩摩羅什之時為最盛時代。中國自創之佛宗,如天台宗等,追稽其原始,莫不導源於羅什,蓋非偶然也。當六朝之季,綜貫包羅數百年間南北兩朝諸家宗派學說異同之人,實為慧遠。遠公事蹟見道宣《續高僧傳》卷八。其所著《大乘義章》一書,乃六朝佛教之總彙。道宣所謂「佛法綱要盡於此焉」者也。今取《大乘義章》之文,與隋唐大師如智顗、玄奘諸人之說相關者數條比勘之,以見其異同。

天台智者大師《妙法蓮華經玄義》卷一下,解「四悉檀」為十重。其一釋名略云︰「悉檀,天竺語。南嶽師例,『大涅槃』梵漢兼稱。『悉』是此言,『檀』是梵語。『悉』之言『遍』,『檀』翻為『施』。佛以四法遍施眾生,故言『悉檀』也。」

《大乘義章》卷二〈四悉檀義四門分別〉條云︰「四悉檀義,出大智論,言悉檀者,是中(外﹖)國語,此方義翻,其名不一。如楞伽中子注釋言,或名為宗,或名為成,或云理也。」寅恪案︰「悉檀」乃梵語siddhānta之對音,楞伽注之言是也。其字從語根sidh衍出,「檀施」之「檀」,乃dāna之對音。其字從語根dā衍出,二語絕無關涉,而中文譯者,偶以同一之「檀」字對音,遂致智者大師有此誤釋,殊可笑也。

又道宣《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丙〈文帝詔令奘法師翻老子為梵文事)條云︰
「玄奘染翰綴文︰厥初云『道』,此乃人言,梵云『末伽』,可以翻『度』。諸道士等,一時舉袂曰︰『道』翻『末伽』,失於古譯。古稱『菩提』,此謂為『道』。未聞『末伽』,以為『道』也。奘曰︰今翻道德,奉敕不輕。須覈方言,乃名傳旨。『菩提』言『覺』,『末伽』言『道』,唐梵音義,確爾難乖,豈得浪翻,冒罔天聽!道士成英曰︰『佛陀』言『覺』,『菩提』言『道』,由來盛談,道俗同委。今翻『末伽』,何得非妄﹖奘曰︰傳聞濫真,良談匪惑。未達梵言,故存恆習。『佛陀』天音,唐言『覺者』。『菩提』天語,人言為『覺』。此則人法兩異,聲采全乖。『末伽』為道,通國齊解。如不見信,謂是妄談,請以此語,問彼西人。足所行道,彼名何物﹖非『末伽』者,余是罪人。非惟罔上當時,亦乃那天下。」

寅恪案︰「佛陀」梵文為Buddha,「菩提」梵文為bodhi,同自語根budh衍出。然一為具體之名,一為抽象之名。所謂「人法兩異」者,混而同之,故慈恩以為不可。『末伽』梵文mārga之對音,慈恩以為「道」之確譯者也。

《大乘義章》卷十八〈無上菩提義七門分別〉條略云︰
「『菩提』胡語,此翻為『道』。問曰︰經說第一義諦亦名為『道』,亦名『菩提』,亦名『涅槃』。『道』與『菩提』,義應各別。今以何故,宣說『菩提』翻名『道』乎﹖釋言︰外國說『道』名多,亦名『菩提』,亦曰『末伽』。如四諦中,所有道諦,名『末伽』矣。此方名少,是故翻之,悉名為『道』。與彼外國『涅槃』、『毗尼』此悉名『滅』,其義相似。經中宣說第一義諦名為『道』者,是『末伽道』。名『菩提』者,是『菩提道』。良以二種,俱名『道』故,得翻『菩提』,而為『道』矣。」

寅恪案︰慧遠之書,皆本之六朝舊說。可知佛典中,「道」之一名,六朝時已有疑義,固不待慈恩之譯老子,始成問題也。蓋佛教初入中國,名詞翻譯,不得不依託較為近似之老莊,以期易解。後知其意義不切當,而教義學說,亦漸普及,乃專用對音之「菩提」,而舍置義譯之「道」。此時代變遷所致,亦即六朝舊譯與唐代新譯(此指全部佛教翻譯事業,非僅就法相宗言。)區別之一例,而中國佛教翻譯史中此重公案,與今日尤有關係。吾人欲譯外國之書,輙有此方名少之感,斯蓋非唐以後之中國人,拘於方以內者所能知矣。

又《大乘義章》卷一〈眾經教迹義三門分別〉條略云︰
「晉武都山隱士劉虬所云,佛教無出頓漸二門。是言不盡。如佛所說四阿含經五部戒律,當知非是頓漸所攝。所以而然,彼說被小,不得言頓。說通始終,終時所說,不為入大,不得言漸。又設餘時所為,眾生聞小取証,竟不入大,云何言漸﹖是故頓漸攝教不盡。又復五時七階之言,亦是謬浪。」

寅恪案︰遠師學說,多與吉藏相近。嘉祥著述如《法華玄論》卷一所謂︰「人秉五時之規矩,格無方之聖化,妄謂此經,猶為半字,明因未圓,辨果不足。五時既爾,四宗亦然。廢五四之妄談,明究竟之圓旨。」及《法華遊意》卷四〈辨教意門〉所謂︰「南方五時說,北土四宗論,無文傷義。昔已詳之,今略而不述也」等語,皆是。又窺基《妙法蓮華經玄贊》卷一顯時機條略云︰「古有釋言,教有五時。乍觀可爾,理即不然。今依古義,且破二時,後餘三時,並如古人破。恐厭文繁,且略應止。」

基公《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所引菩提流支法師別傳破劉虬五時判教之說,皆略同《大乘義章》之說,蓋同出一源也。可知天台宗五時判教之義,本非創自天台諸祖,不過襲用舊說,而稍變易之耳。然與諸祖先後同時諸大師中,亦有不以五時之說為然者。就吾人今日佛教智識論,則五時判教之說,絕無歷史事實之根據。其不可信,豈待詳辨﹖然自中國哲學史方面論,凡南北朝五時四宗之說,皆中國人思想整理之一表現,亦此土自創佛教成績之一,殆未可厚非也。嘗謂世間往往有一類學說,以歷史語言學論,固為謬妄,而以哲學思想論,未始非進步者。如易非卜筮象數之書,王輔嗣、程伊川之注傳,雖與易之本義不符,然為一種哲學思想之書,或竟勝於正確之訓詁。以此推論,則徐健庵、成容若之經解,亦未必不於阮伯元、王益吾之經解外,別具優點,要在從何方面觀察評論之耳。

上所舉三事,天台悉檀之說,為語言之錯誤。五時判教之說,為歷史之錯誤。慈恩末伽之說,為翻譯之問題。凡此諸端,《大乘義章》皆有詳明正確之解釋,足見其書之精博,或勝於《大乘法苑義林章》、《宗鏡錄》二書也。

又此書日本刊本,其卷一標題下,有「草書惑人,傷失之甚。傳者必真,慎勿草書。」等十六字。寅恪所見敦煌石室卷子佛經註疏,大抵草書。合肥張氏藏敦煌草書卷子三種,皆佛經註疏,其一即此書,惜未取以相校。觀日本刊本「慎勿草書」之語,則東國所據,最初中土寫本,似亦為草書,殆當日傳寫佛典,經論則真書,而註疏則草書。其風尚固如是歟﹖因並附記之,以質博雅君子。

〔參考資料〕 《東域傳燈目錄》卷下;《諸宗章疏錄》卷一;鎌田茂雄《中國佛教通史》。


大乘非佛說論

認為大乘經典並非釋尊所親說的主張。此論題在印度古來(即大乘佛教與部派佛教對立時)已曾被提出,在中國佛教界也有不承認大乘經典為佛說的少數佛教徒(例如《出三藏記集》卷五〈小乘迷學竺法度造異儀記第五〉的法度等人)。然而,彼等對當時的佛教界並沒有給予太大的影響。日本明治維新後,引進了西歐的佛教研究方法,此論始被大力提倡。

(1)部派佛教的大乘非佛說論︰對墨守出家主義,以自利為主的部派佛教,大乘佛教徒給予「小乘」的貶稱;對此,部派佛教乃以「大乘非佛說」加以對抗。部派佛教各個部派,皆傳持各自的經律論三藏,彼等一方面標榜其所持者為佛所說,另一方面批判新興的大乘教為非佛說。其非佛說論,只是對大乘佛教徒的反抗,因此,並沒有嚴密的理論。

(2)近代的大乘非佛說論︰明治維新後,日本採用近代西歐的學問研究方法,對於佛教研究,也以科學的、實證的方法進行。對於大乘經典,係從其成立著手研究,結果證實大乘經典並非釋尊親口所說,係後代所立,因而成立「大乘非佛說」之論。(不過,早在江戶中期,富永仲基撰《出定後語》時,就已指出大乘非佛說。)亦即1899年,姉崎正治在《佛教聖典史論》中,提出大乘非佛說論,而村上專精則依據佛教的歷史研究,認為在史實上,大乘經典非佛所說,其《佛教統一論》一書,即闡述大乘非佛說論。此大乘非佛說論,對當時的佛教界造成極大震撼。1903年,前田慧雲撰《大乘佛教史論》駁斥大乘非佛說論,他以歷史的角度研究大乘佛教教理,探求其源流,其結論是︰大乘經典非佛說,而大乘教理是佛所說,並於大眾部中探求大乘佛教之源流。

總的說來,明治末年的大乘非佛說論,其正統性幾乎已為學界承認。在佛教界,則認為只有原始經典是釋尊親口說,因此,產生了回歸原始佛教的運動,同時大乘佛教起源的問題又被提起,前述前田慧雲的「大眾部起源說」,遂被視為學界的通說。但是,近年來,又有對此持懷疑態度者。今以大乘佛教起源自佛塔信仰的論點,最為有力。(參閱「大乘佛教」條附五)

◎附一︰〈大乘經〉(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大乘經乃佛滅後,在印度各地漸次編纂而成。然而自古以來,對於大乘經的結集,即有多種不同的傳說。如《菩薩處胎經》卷七〈出經品〉云(大正12‧1058b)︰「最初出經胎化藏為第一,中陰藏第二,摩訶衍方等藏第三,戒律藏第四,十住菩薩藏第五,雜藏第六,金剛藏第七,佛藏第八,是為釋迦文佛經法具足矣!」

《增一阿含經》卷一〈序品〉云(大正2‧550c)︰「契經一藏,律二藏,阿毗曇經為三藏,方等大乘義玄邃,及諸契經為雜藏。」《撰集三藏及雜藏傳》云(大正49‧3c)︰「中多宿緣,多出所生,與阿含異,是名雜藏。雜藏之法,讚菩薩生,此中諸義,多於三藏。」《大智度論》卷一百云(大正25‧756b)︰「復次有人言,如摩訶迦葉,將諸比丘在耆闍崛山中集三藏。佛滅度後,文殊尸利、彌勒諸大菩薩,亦將阿難集是摩訶衍。」《金剛仙論》卷一云(大正25‧801a)︰
「昔如來滅後,凡有三時結集法藏,初在王舍城因陀羅窟中,五百比丘結集法藏。(中略)自此以後復有七百比丘,重結集法藏。(中略)此之再集並是小乘之人結集法藏,又復如來在鐵圍山外不至餘世界。二界中聞,無量諸佛共集於彼,說佛話經訖。欲結集大乘法藏,復召集徒眾,羅漢有八十億那由他,菩薩眾有無量無邊恒河沙不可思議,皆集於彼,當於爾時,菩薩聲聞皆云︰如是我聞如來在某處說某甲經。」

由此可知,有關大乘經結集之時期及處所,缺乏詳細的傳說,而且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古來相傳大乘經中有化佛所說或大菩薩等所說,而不完全是佛說。《大智度論》卷四十六云(大正25‧394b)︰
「所說種種法,所謂本起經、斷一切眾生疑經、華手經、法華經、雲經、大雲經、法雲經、彌勒問經、六波羅蜜經、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如是等無量無邊阿僧祇經,或佛說或化佛說,或大菩薩說或聲聞說,或諸得道天說,是事和合皆名摩訶衍。」

《分別功德論》卷一云(大正25‧32b)︰「所謂雜藏者,非一人說,或佛所說,或弟子說,或諸天讚誦。」又,《大阿羅漢難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云(大正49‧14b)︰「於如是等正法藏中,或是佛說,或菩薩說,或聲聞說,或諸仙說,或諸天說,或智者說。」

此外,《大品般若經》卷十六〈不退品〉(大正8‧340b)︰「惡魔化作比丘被服來至菩薩所,語菩薩言。(中略)汝先所聞皆非佛法非佛教,皆是文飾合集作耳。」《般舟三昧經》卷上〈譬喻品〉云(大正13‧907a)︰
「其聞是三昧者,如是不肯受之反棄捨去,是為不持戒人,反捨是珍寶經,是為愚癡無智。(中略)其人從持是三昧者,所去兩兩三三,相與語云︰是語是何等說乎,是何從所得是語乎,是為自合會作是語耳,是經非佛所說。」

《大般涅槃經》卷七〈邪正品〉內,舉出魔王波旬對菩薩說(大正12‧644c)︰
「汝所有律是魔所說,我等經律是佛所制。如來先說九部法印,如是九印,印我經律,初不聞有方等經典一句一字,如來所說無量經律,何處有說方等經耶﹖如是等中未曾聞有十部經名,如其有者,當知必定調達所作,調達惡人以滅善法造方等經。」

又,《大寶積經》卷九十一〈發勝志樂會〉中,也舉出魔王波旬之言(大正11‧522b)︰「如是之法,皆由汝等善巧言詞,隨意製造,實非如來之所宣說。」以上所列當係小乘聲聞對《般若》等大乘經典所作之評價。由此可知大乘非佛說之起源甚早。

然而,無著於《大乘莊嚴經論》卷一〈成宗品〉內,舉出不記(avyākaraṇa)、同行(samapravṛtta)、不行(agocara)、成就(siddhi)、體、非體(上述二者梵本合為bhāvābhāva)、能治(pratipakṣatva)、文異(rutānyatva)等八因,《顯揚聖教論》卷二十舉出十因,《成唯識論》卷三舉出七因,以論證大乘乃真正出自佛說。所謂八因,即(大正31‧591a)︰
「第一不記者,先法已盡,後佛正出,若此大乘非是正法,何故世尊初不記耶﹖譬如未來有異,世尊即記,此不記故,知是佛說。第二同行者,聲聞乘與大乘非先非後,一時同行,汝云何知此大乘獨非佛說。第三不行者,大乘深廣,非忖度人之所能信,況復能行!外道制諸論,彼種不可得,是故不行,由彼不行故是佛說。第四成就者,若汝言餘得菩提者說有大乘,非是今佛說有大乘,若作此執則反成我義,彼得菩提亦即是佛如是說故。第五體者,若汝言餘佛有大乘體、此佛無大乘體,若作此執亦成我義,大乘無異體,是一故。第六非體者,若汝言此佛無大乘體,則聲聞乘亦無體,若汝言聲聞乘是佛說故有體,大乘非佛說故無體,若作此執有大過失,若無佛乘而有佛出說聲聞乘者,理不應故。第七能治者,由依此法修行得無分別智,由無分別智能破諸煩惱,由此因故不得言無大乘。第八文異者,大乘甚深,非如文義,不應一向隨文取義、言非佛語。」

上述各種理由雖然不無道理,但大乘究為佛說或非佛說,乃史實上之問題,不能單以推論來斷定。

就大乘經典而言,其中不乏記載佛滅數百年後發生之事實及其他諸經名稱者。如《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佛藏經》卷中、《舍利弗問經》等,記載曇無德等五部律分派之事;《大悲經》卷二舉出毗提奢、提知迦、優波毱多、阿輸婆毱多、欝多羅、設陀沙荼、大精進、末田地、迦葉、闍知迦、祁婆迦等諸論師之事蹟;《大方等無想經》卷五記載南印度娑多呵那王之興法,卷六記載南印度增長王等歸佛之事;《蓮華面經》卷下敘述寐吱曷羅俱邏王破滅罽賓佛法之事;《入楞伽經》卷九記載龍樹之出世;《摩訶摩耶經》卷下記載優波掬多、尸羅難陀、馬鳴及龍樹之出世等。

在大乘經之教義方面,《維摩》、《法華》、《涅槃》等係分別生、法二身;《楞伽》、《金光明》、《無上依》等諸經立法、報、化三身之別;《般若》、《法華》等經單舉六識;《深密》、《楞伽》、《佛地》、《密嚴》等經說阿賴耶等八識,亦足以表示經典成立之前後順序。

大乘經典中,揭載西域諸國之名者亦復不少。如︰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九〈菩薩住處品〉以東方仙人起山、東北方清涼山、真丹國那羅延山、邊夷國牛頭山等為菩薩住處。《密迹金剛力士經》(《大寶積經》卷十)舉出釋種、安息、月支、大秦、丘玆、于闐、沙勒、禪善、烏耆、匈奴、鮮卑、吳蜀秦地等地名,且謂如斯千國,言語志操等皆各別,但佛隨其言音而開化等。《申日經》說秦土及諸邊國、隒善、歸玆、疎勒、大宛、于填,及諸羌虜夷狄皆當奉佛尊法。《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虛空目分說龜玆、于闐、真丹等龍王誓言護持正法;卷四十五日藏分〈護塔品〉將王舍城及震旦、于填等二十一處牟尼聖人住處付囑龍王;卷五十五月藏分〈分布閻浮提品〉將波羅奈國、波斯、罽賓、伽賒、遮居迦、沙勒、于填、龜玆、波樓迦、鄯善、震旦等諸國付囑予天龍夜叉等。《孔雀王咒 經》卷上說弗波多利弗國、止那地、迦舍國等為夜叉之住處。《舍頭諫太子二十八宿經》以加隣、秦地、月支、大秦等為二十八宿所主。《大方便佛報恩經》卷六說秦地之染青法。

大乘經典縱非佛所親說(現存《阿含經》中,為後世所編撰者亦不少),然此諸經係依佛所說教理而形成者,此蓋可以理推知。蓋大乘經發揮佛說微言、闡明實義,復加以深遠之考察,故仍可視為佛陀正法之集大成。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第一節(摘錄)

再從當時佛學本身情況看,大乘思想一發生,部派佛學方面就有人反對,批評大乘經典不是出於佛說。這一點,在《般若經》內即有所反映,但不是部派佛學全體的看法,例如馬鳴之師脇尊者,就相信《大般若經》是十二分教內的方廣一分。大乘經典是否佛說,當時確有不同的意見,但並未展開爭論,從文獻上也看不出來。大乘思想流行以後,經過龍樹師弟的組織,對部派佛學,尤其是有部大加攻擊,部派佛學方面,當然不會緘默,這是可以想像到的,不過,在文獻上還是看不出來。只有繼此以後,大乘發展到中期,繼續出現了大乘經,這才開始有反映︰如《大涅槃經》內,對部派否定大乘經典的議論,給予了駁斥;之後,一些大乘學者的主要著作內,也把這一問題提到了第一位。無著在《大乘莊嚴經論》第二卷〈成宗品〉中,即列舉了七種理由梵本是七因,漢譯把「有無有」分為二,成了八因),堅決認為大乘是佛說。七種理由是︰先不記,俱行,非餘境,應極成,有無有,能對治,義異文。世親對此,解釋得很繁,此處不一一分析,僅將其中比較重要的兩條理由,略為解說。

(一)是俱行,認為大小乘的經典是同時流行的。所謂同時流行,是指有文字記載的經典而言,不是指口傳的階段,口傳無憑,是無從證明的。小乘有文字記載是從《大毗婆沙論》開始,傳說該論編成後刻在石上,應當算是有文字記錄了。大乘經一上來就有文字,脇尊者說般若是方廣,顯然不是指的口傳,而是他看到了文字記錄。既然文字的記載是同時流行的,那就很難辨誰先誰後,誰是佛說誰非佛說了。大小乘經典形式都差不多,都以「如是我聞」開始,怎能說小乘是真而大乘經就非佛說呢﹖這條理由,小乘很難反駁,所以很重要。

(二)是義異文。這條理由是說,佛說都用文字(名相)表示的,而文字有意趣(即佛說法都有所為)與祕密(指文字中含藏的微言大義)。大乘經的文字、義理,確非泛泛地一看就能理解的,小乘若攻擊大乘非佛說,即可據此分辯︰佛說有種種意趣,不能拘於表面文字,應追究為什麼如此說。這種解釋佛說的方法即所謂蜫勒法門,初期大乘已開始運用,它發揮佛說的意趣極為深入。另外,佛說不但有意趣,而且還有祕密--深奧的內涵,人們對它的領會自然不會一樣。以後大乘凡遇有與小乘在文字理解有矛盾時,都用這條理由去解釋。

此外,無著在《顯揚聖教論》裏講了這個問題,還把七因擴大為十因,後來《成唯識論》也引《莊嚴經論》再一次提出這個問題來,說明當時大乘學者對它都很重視。不過,七因都是一般的理由,而且是大乘單方面的,除此還有更為具體,小乘也承認的理由,《莊嚴經論》也提出過的,那就是「三法印」(與部派時期的三法印不同)。「三法印」是︰入修多羅(經),隨順毗尼(律),不違法相(論)。這是判別是否佛說共同承認的標準。大乘講,用這三法印來判別的話,大乘是佛說。首先,大乘入修多羅,原來三藏的組織是十二分教,其中就有「方廣」,大乘經從形式言,動輒萬頌,從內容說,上下古今,都是相當方廣的。其次,大乘經也是對治煩惱的,因此也隨順毗尼。第三,大乘經的重要法相如四諦、十二因緣等,也都不違法相,只不過解釋不同而已。

三法印本來出自小乘,大乘用這個標準,當然可以取得公認。不過三法印中的修多羅以十二分教來說,並不是一切部派佛學甚至大乘自己所一致承認的。十二分教是新說,在此之前還有九分教的舊說,舊說即不包括「方廣」。小乘中有些篤守舊說的,大乘中如《法華經》,就只談九分教,這樣,第一法印就有點說不通了。由此發展下去,上述的三個標準,就變成大乘「自乘」的標準,從而出現了獨立的大乘經、律、論。這種具體的辯論,在《莊嚴經論》中沒有充分開展,後來堅慧作《入大乘論》(漢譯有二卷)幾乎用了整整一半篇幅(上卷〈義品〉)來談三法印論證大乘為佛說。這裏就反映一個情況︰在此時期內,有了比初期大乘更新的經典出現,而且是屬於三藏性質的文獻,否則,堅慧那些議論就沒有根據了。所以,也可以說,在大乘是佛說非佛說的爭論過程中,引起了新文獻的創作。

〔參考資料〕 《入大乘論》卷上;《大乘義章》卷一;《彥琮錄》;《三論玄義》;《大唐內典錄》卷六、卷八、卷九;《法苑義林章》卷二(本);《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本);《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九;《英譯大明三藏聖教目錄》;櫻部建撰‧關世謙譯《大乘經典》;宮本正尊《大乘と小乘》;望月信亨《佛教經典成立史論》。


大佛

指巨大的佛像。其材料多用岩石或金屬,木造者較少。一般佛像高度多以人身的二倍(即一丈六尺)為定量,超過一丈六尺者即稱作大佛。古來,印度、西域諸國製作了不少大佛。如法顯《佛國記》所載,北印度陀歷國的木造彌勒菩薩像,長八丈,足趺八尺,齋日常有光明,諸國王競相供養。另依《大唐西域記》卷二所述,大伽藍側有彌勒菩薩像,高百餘尺,為末田底迦阿羅漢明帝造。大佛的種類,立像、臥像、坐像皆有。《西域記》卷一謂梵衍那國王城東北,有高約百四、五十尺的立佛石像、高百餘尺的鍮石釋迦佛立像,城東伽藍中有高千餘尺的佛入涅槃像。又,緬甸白古巿外,現有一大涅槃像,一部分用磚、一部分用天然岩築造,長百八十二尺,肩高四十六尺,是現存大佛中罕見的巨像。

我國的大佛,起源甚早。梁‧天監年中(502~519),僧祐嘗造大佛像安置於光宅寺與攝山,又刻石大佛置於剜縣。北魏文成帝時,沙門統曇曜請求帝於京城之西開石窟,造高達六、七十尺的佛像,後來,又以赤金十萬斤、黃金六百斤造高約四十三尺的釋迦佛立像,置於天宮寺。又,洛陽龍門山石龕的佛像係北魏時所雕造;唐‧咸亨三年(672)在同地造高達八十五尺的盧舍那佛。

隋煬帝大業二年(606),帝於龍山造阿彌陀坐像百三十尺。唐‧久視元年(700),武后詔令天下僧尼每日出一錢,於白司馬參造大像。依《佛祖續紀》所載,開元十八年(730),僧人海通在嘉州(四川省樂山巿東)凌雲寺鑿石雕造約三六○公尺的彌勒坐像,並建九層閣殿覆之。此即我國最大的石刻佛像──樂山大佛像。

上述諸石佛像,迄今尚存,而金屬所造者在兵亂之際,皆遭鎔冶。至於後世所作的直隸省正定府龍興寺金銅觀音像、北京雍和宮彌勒立像等也都是巨型的佛像。

此外,台灣與香港佛教界在二十世紀以後,也陸續塑造若干大佛像,茲表列如次︰

朝鮮自古即有造彌勒巨像的風氣,如存於忠清道恩津灌燭寺的大佛高約六十五尺,係作於高麗‧光宗十九年(968)至穆宗九年(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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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寺 院│佛 像 名 稱 │高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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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大佛禪院 │觀世音菩薩像(立像) │七十四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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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台中│寶覺禪寺 │彌勒佛(坐像) │八十八尺 │
├─────┼─────┼───────────┼──────┤
│臺灣,台中│萬佛寺 │藥師佛(坐像) │七十尺 │
├─────┼─────┼───────────┼──────┤
│臺灣,台中│護國清涼寺│(1)觀世音菩薩(立像) │(1)五十六尺│
│ │ │(2)大勢至菩薩(立像) │(2)五十六尺│
├─────┼─────┼───────────┼──────┤
│臺灣,彰化│八卦山 │釋迦牟尼佛(坐像) │七十二尺 │
├─────┼─────┼───────────┼──────┤
│臺灣,台南│菩提寺 │觀世音菩薩(坐像) │八十四尺 │
├─────┼─────┼───────────┼──────┤
│臺灣,高雄│佛光山 │接引佛(立像) │一二0尺 │
├─────┼─────┼───────────┼──────┤
│香港 │寶蓮禪寺 │釋迦牟尼佛(坐像) │七十九尺 │
└─────┴─────┴───────────┴──────┘


關於日本大佛,安置於東大寺金堂的金銅毗盧舍那佛坐像高五丈三尺,乃天平勝寶元年(749)完成。其次,嘉承二年(1107),藤原清衡發願造高四丈的阿彌陀佛木像,置於奧州平原大長壽院,不幸於建武四年(1337),與大長壽院同付之一炬。天治元年(1124),瞻西發願於京都東山雲居寺勝應院造立高八丈的阿彌陀佛木像,外鍍以薄金。嘉禎二年(1236),九條道家發願於京都東山東福寺造高五丈的釋迦牟尼佛像。建長七年(1255)落成,亦為木像,有新大佛之稱。戰國時代俚諺云︰「南都半佛雲居,雲居半佛東福。」不久,雲居寺大佛毀壞,東福寺大佛亦於宗十四年(1881)與佛殿同遭大火燒毀。曆仁年間(1238),淨叨願於相模鎌倉深澤里造高八丈的阿彌陀佛坐像,亦為木像,又作佛殿安置之,建長四年(1252)改成銅像,又由於地近海濱,波濤侵襲,堂宇倒壞,佛像仍存。慶長七年(1602),豐臣秀賴為資先考冥福而發願於京都東山方廣寺造立大佛,邀請應其監工,後因失火,工程乃中挫,經十五年再興,二年後完成,即毗盧舍那佛坐像,高六丈三尺。寬文二年(1662)四月,依伊豆守松平信綱的意見而將佛像鎔鑄成錢貨,並改成木像,寬政十年(1798)七月,又遭雷火擊毀,後又以木製作,今尚存。寬永八年(1631),丹波守堀直時發願於江戶東叡山寬永寺造高二丈二尺的釋迦牟尼佛像,由於是塑像,不久遭地震而倒壞。宗二十二年(1889),攝津兵庫的紙商──南條莊兵 衛發願於神戶熊福寺安置二丈八尺的釋迦牟尼佛坐像,屢經改鑄,完成於二十四年(1891)三月。又,山城笠置寺及大和大野寺有筋雕彌勒像,是石像,亦屬於大佛的一種。

〔參考資料〕 《佛祖統紀》卷五十三;《古今圖書集成》〈神異典〉卷九十三;《太子傳古今目錄抄》;《諸寺緣起集》;《南都七大寺日記》。


大寶積經

《大寶積經》是一部叢書體裁的經集,一二○卷。收在《大正藏》第十一冊。玄奘在示寂前一年(663)曾試譯幾行,感覺氣力衰竭而輟筆。菩提流志從神龍二年(706)開始編譯,歷時七年,於先天二年(713)完畢,完成玄奘未盡的偉業。他利用《寶積經》的叢書體裁,儘量勘同從前譯過的另本編入大部,遇到舊本文義不全或舊無譯本的,才出新譯。因此全經四十九會,幾乎一半用了舊本,只二十六會新譯,其中還多數是參酌舊本重出,純粹的初譯本只十一會而已。

《寶積》這樣四十九會的大叢書,是後來發展而成的。最初出現的是裡面最原始的一種,中國前後譯過四次,開始是支婁迦讖譯的,名叫《佛遺日摩尼寶經》(佛遺日,即毗佛略,意為方廣;摩尼為如意珠),次晉錄失譯名《摩訶衍寶嚴經》,又姚秦失譯名《大寶積經》,或名《迦葉品》(後由單卷編入大部四十九會中第四十三會,因大部也有〈迦葉品〉,遂改名〈普明會〉),最後譯的名《迦葉問正法經》。四個譯本名稱不同,都是小本《寶積》的異譯,原經叫什麼名字已不清楚。

小本《寶積》是繼《般若》之後出現的大乘經類之一,其內容較《般若》更為豐富。不過基本理論仍出於《般若》。全部分為十六門,都是屬於大乘教法,具有重要意義。其中談到了大乘出家,即戒律的問題,談到定慧學,以大乘和小乘相比較指出其優劣。更值得注意的是提出了大乘的一個重要思想︰「根本正觀」,說大乘應該用般若去觀察一切。菩薩乘就是提倡般若,所以《寶積》的根本正觀來自般若。具有智慧,就掌握得到判別正與不正的方法,從而使他們的理論超出了單純的空觀,提出所謂「中道」來。「空觀」原對「實有」而言,「實有」固然不對,若定以空為實在的「空」,也不對,離去「空觀」、「實有」的兩邊,他們主張「中道」。「中道」原在部派佛學時期也偶爾談到,現在大乘把它擴大,而且固定在「正觀」方面運用,這就是從小品《寶積》開始的一個重要思想。小品《寶積》還特別指出,「有見」很壞,但「有見」走向極端,即使大如須彌山,也還有辦法破除,如果著了「空見」那就不可救藥了。可見,《寶積》的思想比「空觀」進了一步,它破空破有,提倡「中道正觀」。

勝鬘夫人會〉是劉宋‧求那跋陀羅譯《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的異譯,編入大部第四十八會。內容主要講「佛性」,特別以「如來藏」為主題。全經結構分十四門,即有十四義。說法基本上與《大涅槃經》的後分一致,但著重結合心的法性講的。心的法性即心的本質,心以「清淨」為本質,就是「自性清淨心」。《勝鬘經》又提到如來藏即自性清淨心,把佛性擴展到心性,如來藏厭苦欣滅而為出世正因,尤屬內學大本之談,乃對於人性的理解以及人生轉依根據的說明。把「如來藏」聯繫於對「自性清淨心」的理解力方面,即「空性智」。空性智對心的理解有兩個方面︰

(1)從自性清淨心講,一切眾生皆有此心,但現時不能覺察,乃因煩惱障蔽,即所謂「心性本淨,客塵所染」。淨心與客塵是同時並存的,但兩者性質不同,又是分離的,即所謂「與客塵俱,而性相離」。何以知其相離﹖是空性智的理解,「由智而見其不實」,從而把客塵斷掉,如來藏就具有空的意義,即「空如來藏」。

(2)如來藏可以成佛,可以使之具有佛的各種功德,儘管現在未發現功德,但功德的基礎存在。藏與功德的關係,被看作「不俱與不離」,現在雖尚未實現佛的功德,但如來藏裡早已攝藏了實現它的基礎,如幼兒已具備有成年人基礎,總有成長為成年人的一天。從智慧看來,它也是圓滿無欠缺的。這樣又具有不空的意義,即「不空如來藏」。

《勝鬘經》共講了十四義,還有其他一些重要說法,如三乘歸於一乘,暗示一切眾生(包括一闡提在內)都可以成佛。四諦歸於滅諦,可以看出四諦有有作、無作兩方面的意義。

《菩薩藏經》二十卷,玄奘於貞觀十九年(645)譯出,編入大部第十二會。它是菩薩藏理論新的發展,對於大乘全體又有所組織的一部書。菩薩藏的理論根據就是法門,此經對大乘的重要法門都提到了,因此,對了解這一時期的學說具有極重要的意義。玄奘是傳播這一學說系統的瑜伽行派的人,對此學說原委了解得很清楚,所以非常重視它,歸國後最先翻譯的就是此經。它講大乘菩薩道的組織,以「四無量」、「六度」、「四攝」為綱,把有關法門統攝在這三類裡。首先提出「四無量」來,是與外道說法相照應而內容卻不相同,剔除了婆羅門所說以梵天為解脫目標,修行結果與梵天共住的理想。他們修行的手段之一是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大乘認為這還是貪欲的低級要求,因而主張四無量是無染心的。此經繼承龍樹吸取和利用外道所說的四無量這一方法,把四無量列在六度之先,以四攝為六度的推廣,構成了以六度為中心的組織體系。它把以前及當時的一切說法加以簡別,最後把重點放在「智度」上。這從經的最後帶有結論性的頌文「於業應知業,於報應知報,無業亦無報,是安隱涅槃。諸有為皆苦,於中無有智,是故智生已,有為皆解脫」裡也表示出來了。此經不但把智慧放在首位,而且講到如何才能構成智慧;需有十善巧︰蘊、界、處、諦、四無礙、四依趣、資糧、三十七道品、緣起、一切法(包括有為、無為)。應對十個方面有正確的認識,就是善巧。

此經對《大涅槃經》、《勝鬘經》所提到的問題也涉及到了,但無所偏重,而是包羅各個方面。如講「界」善巧時,不用「佛性」而用「我界」解釋,說「我界」就是「法界」,也就是「法性」的意思,實際上與《涅槃經》、《勝鬘經》一樣。講「諦」善巧提到四諦歸於滅諦,與小乘講四諦以苦諦為中心相反。關於諦,平常只講勝義諦和世俗諦,此經加一個相諦為三諦。相諦是無相,把一切歸於無相。通常講勝義諦只講一切法自性空,此經認為這樣講空還不夠,應以無相為基礎,建立一切相。無相與一切相,非一非異。諸法不一,歸為無相。異中見一,無相非相,乃是一切相之共相。這種說法對後來的有關說法很有影響。在講四諦時,一方面肯定了可用五蘊解釋,即五取蘊是苦,因而有苦集滅道。另一方面也可從能取所取來解釋,由於能取所取的執著,也會形成苦。這是針對有部把六根看成內能取,六塵看成外所取,而此經認為這種執著就屬苦諦。此外,還提到涅槃與生死是無區別的,成就瑜伽師地得方便慧的等等,可見與後來的瑜伽行派有著千絲萬縷的密切聯繫。因此,它對大乘學說講得很全面,很扼要,可以看成大乘思想的重新組織。玄奘雖然首先譯出它,是重視它的一個表示,可惜他並沒有說明此經對大乘學說有這樣多的發揮。

《大寶積經》內有重大義理的幾會,特別是小本《寶積》為大本《寶積》之先河,要義如上。以下即依次略述其餘各會的大概。

第一〈三律儀會〉,三卷。唐‧菩提流志新譯,與舊譯《大方廣三戒經》同本。佛因大迦葉問,而說菩薩種種應作、不應作的三法。

第二〈無邊莊嚴會〉,四卷,新譯。佛為無邊莊嚴菩薩說一切法自性無性,不可以相表示;然是一切諸法本性,非由染淨之所建立,無住無起,本性清淨。菩薩如實解了無明諸有為法,悟智見等無為法,入清淨法門,獲遍持光明智慧,圓滿所有不思議善根等願。

第三〈密迹金剛力士會〉,七卷,西晉‧竺法護譯。密迹金剛力士說如來身口心三祕密真實之法。目連欲窮佛聲邊際,過西方九十九恒河沙佛土終不能得,其音常近不遠。應持菩薩過上方百億恒河沙佛土,欲見佛頂相亦不能見。

第四〈淨居天子會〉,二卷,西晉‧竺法護譯,舊名《菩薩說夢經》。淨居天子問菩薩所行相貌攝受諸法,佛言夢中見相一百八事,應隨夢境進修,淨除業障。

第五〈無量壽如來會〉,二卷,新譯,與舊《無量清淨平等覺》、《大阿彌陀》、《無量壽經》等同本。佛說阿彌陀佛因地願力,極樂國土種種清淨莊嚴,勸人往生。

第六〈不動如來會〉,二卷,新譯。與舊本《阿閦佛國經》同本。佛說妙喜世界種種勝妙,不動佛行願功德,勸人往生。

第七〈被甲莊嚴會〉,五卷,新譯。佛為無邊慧菩薩說菩薩被大甲胄,乘於大乘,行於大道,為諸眾生作大利益。

第八〈法界體性無分別會〉,二卷,梁‧曼陀羅仙譯,與羅什譯《法界體性經》同本。文殊師利說一切法皆法界體性,是污染者法界體性,若知污染是法界體性是名白淨。然第一義無有污染,若污染法若白淨法,名佛出世。佛出世者,諸法無生,是無生法,都無生死,亦無涅槃。又廣說菩提之相,菩薩聞已,能於諸法體性無所分別,即名為佛。

第九〈大乘十法會〉,一卷,元魏‧佛陀扇多譯,與梁譯《大乘十法經》同本。十法者︰(1)信成就,(2)行成就,(3)性成就,(4)樂菩提心,(5)樂法,(6)觀正法行,(7)行法慎法,(8)捨慢大慢,(9)善解如來祕密之教,(10)心不希求二乘。

第十〈文殊師利普門會〉,一卷,新譯。與舊《普門品經》等同本。佛說色、聲、香、味、觸、人、天、善、惡等法,了知其性空,本自無生起,皆悉寂靜,是名諸三昧普入不思議法門。

第十一〈出現光明會〉,五卷,新譯。佛答月光童子問,說如來因地善根資糧圓滿,成就相好光明等法門。

第十二〈菩薩藏會〉,內容見上文有關《菩薩藏經》之說明。

第十三〈佛為阿難說人處胎會〉,一卷,新譯,與舊譯《胞胎經》同本。佛說人受生入胎種種事。

第十四〈佛說入胎藏會〉,二卷,唐‧義淨譯。佛說種種方便,化難陀離欲出家事。

第十五〈文殊師利授記會〉,三卷,唐‧實叉難陀譯,與《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同本。佛說文殊師利於往昔雷音佛所初發菩提之心,過不可思議微塵數劫行菩薩道,勸教十萬無量無邊如來,然後作佛名為普見,剎土功德莊嚴,極樂世界非所比量。

第十六〈菩薩見實會〉,十六卷,高齊‧那連提黎耶舍譯。佛成道已,還迦毗羅城,為淨飯王說六界差別法門。

第十七〈富樓那會〉,三卷,姚秦‧鳩摩羅什譯,舊譯名《菩薩藏經》,亦與《大悲心經》同本。佛為富樓那說菩薩藏。

第十八〈護國菩薩會〉,二卷,隋‧闍那崛多譯。佛為護國比丘說菩薩清淨無畏,喜捨調伏等四十八法。

第十九〈郁伽長者會〉,一卷,曹魏‧康僧鎧譯,與《法鏡經》及《郁迦羅越問菩薩行經》同本。佛為郁伽長者說在家種種過患功德及出家菩薩修行功德之法。

第二十〈無盡伏藏會〉,二卷,新譯。佛說菩薩有貪行、瞋行、癡行等分行,說法等五伏藏,成就殊勝功德,速證菩提。

第二十一〈授幻師跋陀羅記會〉,一卷,新譯,與舊譯《幻士仁賢經》同本。王舍城幻師變幻供養驗試如來,不知如來現證諸法如幻,悔悟發心而得授記。

第二十二〈大神變會〉,二卷,新譯。如來有大神變,說法教誡,答商主天子問,說云何名無生,云何名無生忍。

第二十三〈摩訶迦葉會〉,二卷,元魏‧月婆首那譯。佛為迦葉說出家比丘妄言得果,貪著名利等種種罪相。

第二十四〈優波離會〉,一卷,新譯,與舊譯《決定毗尼經》同本。優波離問佛戒律輕重開遮,文殊師利言一切諸法畢竟寂滅,心寂滅故名究竟毗尼,乃至是名法界究竟毗尼,諸佛世尊依此成道。若善男子於是法中不善觀察,則為遠離如來淨戒。

第二十五〈發勝志樂會〉,二卷,新譯,與舊譯《發覺淨心經》同本。佛說初業菩薩既出家已,應離樂著利養、憒鬧、俗言、睡眠、眾務、戲論等過失,修出世道慈念眾生。

第二十六〈善臂菩薩會〉,二卷,姚秦‧鳩摩羅什譯。佛為善臂菩薩說菩薩當具足六波羅蜜法。

第二十七〈善順菩薩會〉,一卷,新譯,與舊譯《須賴經》同本。舍衞城有菩薩名善順,方便度人,示現極貧,佛為說法,授以佛記。

第二十八〈勤授長者會〉,一卷,新譯。佛為舍衞城勇猛授等五百長者,說應觀身四十四種過患,厭離身命妻子,捨宅衣服車乘香鬘一切樂具,速能成就六波羅蜜,疾得無上菩提。

第二十九〈優陀延王會〉,一卷,新譯,與舊譯《優填王經》同本。優陀延王因第二夫人誣陷,對第一夫人及如來聖眾發起瞋恚,悟後懺悔。佛為說先知丈夫過患,然後多種觀察女色欲染過患。

第三十〈妙慧童女會〉,一卷,新譯,與舊譯《須摩提經》及先譯《妙慧童女經》同本。長者女妙慧問佛︰云何得端正身乃至臨終諸佛現前﹖佛為說於惡友所不起瞋心等四十行。

第三十一〈恒河上優婆夷會〉,一卷,新譯。佛與恒河上優婆夷問答,說一切法如幻化,如虛空,心尚不可得,何況心所生法,一切法皆無所得名真修梵行。

第三十二〈無畏德菩薩會〉,一卷,與《阿闍世王女阿術達菩薩經》等同本。阿闍世王女無畏德,見聲聞不起迎問禮,為王廣說二乘與大菩薩人種種差別,與舍利弗等問答妙法。

第三十三〈無垢施菩薩應辯會〉,一卷,與《離垢施女經》及《得無垢女經》同本。波斯匿王女與聲聞迦葉、舍利弗等,及菩薩文殊、觀音等,問答法要。

第三十四〈功德寶花敷菩薩會〉,一卷,新譯。佛因問,為說持誦十方現在佛名所得殊勝功德。

第三十五〈善德天子會〉,一卷,與先譯《文殊師利所說不思議佛境界經》同本。文殊演說諸佛不思議甚深境界。

第三十六〈善住意天子會〉,四卷,與《如幻三昧經》及《聖善住意》等同本。文殊與善住意於佛前問答不施不慳、不戒不犯、不忍不諍、不進不怠、不禪不亂、不智不愚、無凡夫無佛、不因緣不無緣等甚深法。

第三十七〈阿闍世王子會〉,半卷,與舊譯《太子刷護》、《太子和休》二經同本。王太子問佛︰何因緣得端正蓮華化生、知宿命、生天上、得六神通等﹖佛隨問演說。

第三十八〈大乘方便會〉,二卷半,東晉‧竺難提譯,與《慧上菩薩問大善權經》等同本。佛因智勝菩薩問,說諸菩薩依迴向,隨喜,以一摶食給施一切眾生,一香一華供養十方佛等善權方便法門。

第三十九〈賢護長者會〉,二卷,原名《移識經》,隋‧闍那崛多譯。賢護問佛,眾生有識如寶在篋,不顯不知,身謝識遷,如夢遷化,受種種身,往來苦樂等事。

第四十〈淨信童女會〉,一卷,新譯,波斯匿王女問菩薩正修行法、得堅固力、安住生死、成熟眾生、六度、四無量等。

第四十一〈彌勒菩薩問八法會〉,一卷。本名《彌勒菩薩所問經》,與《大乘方等要慧經》同本。佛說菩薩成就深心等八法,於勝進法中不退不轉,速成菩提。

第四十二〈彌勒菩薩所問經〉,半卷,與舊譯《彌勒菩薩所問本願經》等同本。佛說彌勒以善權方便安樂行,晝夜六時禮佛懺悔,勸請諸佛,願於來世人民無垢穢奉行十善時成佛。釋迦以身命布施,勇猛精進,願於五濁惡世成佛度生。

第四十三〈普明菩薩會〉。

第四十四〈寶梁聚會〉,二卷,北涼‧釋道龑譯。佛說沙門善惡垢淨,梵行非梵行種種事相。

第四十五〈無盡慧菩薩會〉,半卷,新譯。佛說十波羅蜜及入十地先相等法(與華嚴部《莊嚴菩提心經》同)。

第四十六〈文殊師利說般若會〉,一卷半,蕭梁‧曼陀羅仙譯。文殊師利菩薩說般若波羅蜜及一行三昧法。

第四十七〈寶髻菩薩會〉,二卷,西晉‧竺法護譯。佛說六波羅蜜、三十七菩提分法、菩薩淨行等。

第四十八〈勝鬘夫人會〉,內容見上文有關〈勝鬘夫人會)之說明。

第四十九〈廣博仙人會〉,一卷,新譯。佛為廣博仙人說三十三垢染布施不得果報及說種種上施、生死轉識、諸天欲樂衰相等事。

關於《寶積經》的註釋,《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有釋文與經配合,但不牒經文。對勘四譯,唯晉譯結構比較相近,可以對讀。元魏‧菩提流支譯有釋論一種,名《大寶積經論》,凡四卷,不詳作者,譯文也錯亂拙劣。西藏藏經中同有此本,題安慧作,考其體例,是依《瑜伽》配合經文,詳為之解,家法井然,或者真是安慧之作。第四十一〈彌勒菩薩問八法會〉有釋論五卷,名《彌勒菩薩所問經論》,元魏‧菩提流支譯。第四十七〈寶髻菩薩會〉有釋論《寶髻菩薩四法經論優波提舍》一卷,天親菩薩造,元魏‧毗目智仙譯,也都可資參研。(李安)

◎附︰長尾雅人著‧許明銀譯《印度佛教史述要》第六章(摘錄)

《寶積經‧迦葉品》
(前略)《寶積經》(Ratnakūṭa)也同樣地稱讚菩薩,而討厭職業性的小乘比丘。

此經典也許比《般若經》與《金剛經》還要晚出,不過,仍舊是相當古老的大乘經典。漢譯大藏經內有為數一二○卷的大部頭經典-《大寶積經》。其實,它是集合四十九部獨立的經典而成的。其中,第四十三號的〈迦葉品〉(Kaśyapa-parivarta,後改名為〈普明菩薩會〉),即等於此處所譯出者。編集四十九部經典成現在之形態的是在七世紀的唐代,且四十九部經典當中也攙雜著舊經典與新經典。有名的《大無量壽經》是排在第五號,《勝鬘經》則列在第四十八號。

〈迦葉品〉在這四十九經當中屬於最古老層次,且《寶積經》的平常稱呼原先是指此〈迦葉品〉(《寶積經》一名,在印度古代諸學者之間很著名,它常被引用於論書之中;且從其引用全是〈迦葉品〉內之文章,可得知此一事實)。相當於此〈迦葉品〉的部分,漢譯方面譯了四次。此外,現在還有梵文本及西藏語譯本。最初的漢譯本乃屬於二世紀後半期的後漢時代。將此與其他的漢譯本、梵文本與西藏語譯本作比較,可知經文是逐漸增加擴大的。在每一節上相同的內容有很多是以詩頌的形態反覆著,而舊的漢譯則缺少此詩頌部分。這裏是依照梵文本,節譯最有趣之處。

此經原來的名稱《寶積經》,乃意指「寶的聚集」。或許也意指著滙集著相當於寶玉的種種教說。該經以大乘經典的「空」思想做基礎,且敘述了阿含以來之佛陀教義,同時,也強調無我的思想與瑜伽的修行等。它是中觀學派及唯識學派所熟悉的經典。

全體的旨趣是在對照大乘菩薩的優秀性,以及小乘比丘修行的偏狹態度。前半部從各種角度來宣說菩薩是什麼。特別是第二十九節以下,以豐富的比喻來說明菩薩德,若將它視做一文學來看時也是很有趣的。此一比喻一直持續到第九十七節,而第五十二節以下則是本經的核心,是說明「中道」的。如此具體說明中道的經典並不太多。此部分常為其他論書所引用。第九十八節以下的「心之觀察」也很重要,於此也詳細地考察了「種姓」──「佛性」。

從第一二一節起,開始批判職業性的「出家人」、「比丘」與「沙門」。至於「四種破戒比丘」在任何一世都有。特別有趣的是結束此說法時,有五百位比丘離席而去。彼等不懂此經典之意趣,且不信受。此一情形使我們想起《法華經》〈方便品)有五千位增上慢的比丘,離開佛陀說法處而去的情景。《法華經》載佛陀任由彼等離去,而此〈迦葉品〉言,佛化作二比丘向此五百比丘說法。

〔參考資料〕 印順《寶積經講記》;《寶積部經典》(《大乘佛典》{9},中央公論社);櫻部文鏡《西藏譯大寶積經の研究》;月輪賢隆《古本大寶積經について》;A. K. Warder《印度佛教史》;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


大般涅槃經

或稱《大本涅槃經》,或《大涅槃經》,是宣說如來常住、涅槃常樂我淨、眾生悉有佛性乃至闡提成佛等義的經典。漢譯本作四十卷,北涼‧曇無讖譯。收在《大正藏》第十二冊。經錄家列為大乘五大部經之一。

此經最早傳入中國的部分,相傳即後漢‧支婁迦讖所譯的《梵般泥洹經》二卷(《出三藏記集》作《胡般泥洹經》一卷),但其經早佚。其次曹魏‧安法賢譯有《大般涅槃經》二卷,《歷代三寶紀》據竺道祖錄說它是「略大本前數品」;又吳‧支謙譯有《大般泥洹經》二卷,同記也說是「略大本序分、哀嘆品為二卷,後三紙小異」。這兩部經早於涼譯大本前闕佚,費氏既未及見,所云內容,也難可信。

至東晉時,高僧法顯於摩竭提國巴連弗邑,得到該地優婆塞伽羅(一作羅汰私婆迷,見《法顯傳》)寫贈的《大本涅槃》前分的梵本,歸至建康道場寺,於義熙十三年(417)與梵僧佛陀跋陀羅譯出為六卷(或作十卷),名《大般泥洹經》,或稱《方等大般泥洹經》。內容相當於《大般涅槃經》的前五品,為現存此經最早的異譯本。

此後數年,即北涼‧玄始十年(421)才有天竺三藏曇無讖因沮渠蒙遜之請,在姑臧出譯此經為三十六卷(後作四十卷),分作十三品︰(1)〈壽命品〉,(2)〈金剛身品〉,(3)〈名字功德品〉,(4)〈如來性品〉,(5)〈一切大眾所問品〉,(6)〈現病品〉,(7)〈聖行品〉,(8)〈梵行品〉,(9)〈嬰兒行品〉,(10)〈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菩薩品〉,(11)〈師子吼菩薩品〉,(12)〈迦葉菩薩品〉,(13)〈憍陳如品〉,即名《大般涅槃經》。

此經的譯者曇無讖,原在天竺遇見白頭禪師,得到樹皮《大涅槃經》本而專業大乘,後來齎著此經的前分並《菩薩戒經》、《菩薩戒本》等梵本來至龜茲,因龜茲人多小乘學,不信《涅槃》,遂至敦煌(見《出三藏記集》卷十四〈曇無讖傳〉)。後因沮渠蒙遜於玄始十年攻入敦煌,迎讖同至姑臧,並請於同年十月出譯此經,時西河高僧慧嵩、道朗相與筆受助譯,翻成此經三十六卷(見《記集》卷十四〈曇無讖傳〉),一作四十卷(見未詳作者的《經記》)。

關於此經梵本的來源,據《記集》〈曇無讖傳〉︰讖先攜來前分梵本十二卷譯出,又以經本品數不足,還至本國去尋求,嗣於于闐更得經本,回到姑臧續譯合成三十六卷。但另據《大涅槃經記》則說此經初十卷五品原本是智猛從天竺齎至高昌(據《記集》〈智猛傳〉云得自天竺華氏城大婆羅門羅閱宗,法顯先於其家得到一部),遜遣使往高昌取自,命讖譯出,第六品至十三品梵本,則在敦煌,由胡道人送來姑臧云云。以上兩說顯然有異。但考〈智猛傳〉,猛於元嘉元年(424)才由天竺出發東歸,這時曇無讖已譯出此經,其後讖又到處尋訪,或者又得到智猛本和敦煌本加以補訂,遂至補成為如《經記》所述的四十卷,也未可知。

此經四十卷本於元嘉七年(430)由涼地傳至江南建業(見《三論遊意義》),時宋京名僧慧嚴、慧觀等因它文言質樸而品數疏簡,遂共謝靈運加以修治,並依法顯譯六卷《泥洹經》增加品目︰〈壽命品〉分出為〈序〉、〈純陀〉、〈哀嘆〉、〈長壽〉四品,又由原本〈如來名品〉分出為〈四相〉、〈四依〉、〈邪正〉、〈四諦〉、〈四倒〉、〈如來性〉、〈文字〉、〈鳥喻〉、〈月喻〉、〈菩薩〉十品,改為二十五品,三十六卷。世稱此為南本《涅槃經》,而以曇無讖原譯本稱為北本《涅槃經》。

此經於六世紀間曾由漢譯本轉譯成突厥語。據《北齊書》卷二十〈斛律羌舉傳〉,北齊後主(565~577)命侍人劉世清作突厥語翻《涅槃經》,送突厥可汗。並命中書侍郎李德林為此作了一篇序言。

此經的藏文譯本有二種︰一名《大乘大涅槃經》,由勝友、智藏、天月從梵本譯出,相當於此經從初至〈大眾所問〉的前分五品。或法顯所譯的六卷《泥洹經》。另一名《大般涅槃經》,由王寶順、善慧、海軍從漢譯本重譯出,相當於此經全部四十卷和《大涅槃經》後分二卷。

此經的梵文原本,據道朗〈大涅槃經序〉云︰「梵本正文三萬五千偈,於此方言數減百萬言,今數出者一萬餘偈。」但《經記》則說是「梵本都二萬五千偈」,又八世紀間義淨在印度親見此梵本經目,云(大正51‧4a)︰「其大數有二十五千頌,翻譯可成六十餘卷,檢其全部竟而不獲,但得初大眾問品一夾,有四千餘頌。」(見《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上〈會寧傳〉)又據由梵本譯出的藏譯本經後也說︰「經文二萬五千頌,其中至一切大眾所問品竟,有三千九百偈頌。」由此可知此經原本似為二萬五千偈,又其中前分〈大眾所問品〉(相當於譯本前五品)約四千偈,一直到後世印度尚存有其本的。

又此經的梵文斷片,有日本高野山寶壽院藏有相當於〈如來名品〉第四之一的開始部分的梵文紙本一葉,現收載於《大正藏》本經的後面。又近世新疆出土的遺品中,有相當於〈如來性品〉第四之六末至之七初的梵文紙本一葉。

此經的英文譯本,現存有比爾的譯本,1871年,比爾就此經卷十二、卷三十九兩卷加以翻譯,收載於他所編輯出版的《中國佛教經典集》中。

此經的內容,分十三品︰

(1)〈壽命品〉︰卷一至卷三,說佛在拘尸那城阿利羅跋提河邊娑羅雙樹間,二月十五日臨涅槃時,宣告大眾︰如有可疑,今可來問。那時眾生悲啼號哭,聲聞、菩薩四眾、天龍八部人非人等都來集會,奉請供養,佛只受優婆塞純陀的最後供養,並為說施食的果報。純陀請佛住世,佛為說法,並令他去再辦供養。大眾又哀請住世,佛也給以慰語,並告諸比丘︰應受持大乘,自他安住解脫、法身、般若三法;又為宣說無常、苦、空、無我,了知常、樂、我、淨,離四顛倒。更為迦葉菩薩說佛身長壽的菩薩因行,以平等心視諸眾生,如來常住不變易法,世出世間的差別,涅槃即法性義,佛法僧三歸依處等。

(2)〈金剛身品〉︰卷三,佛為迦葉宣說如來法身常住、金剛不壞,及成就無量微妙功德,並說成就此金剛身由於護持正法的因緣。

(3)〈名字功德品〉︰卷三,更為宣說此《大般涅槃經》的名義和所具的功德等。

(4)〈如來性品〉︰卷四至卷十,佛為迦葉先說開示大般涅槃的自正、正他、能隨問答、善解因緣義四義,這四義即是一義、空義。次說如來常住不變易義。又如來隨順世間神通變化,已於無量劫中成佛,更示現種種色相化眾。次說如來所說實無祕藏,只因聲聞少慧,為說半字九部經,迨機成熟,便說大乘毗伽羅論,即如來常住不變易說。次述大般涅槃百句解脫義,又四種人應持此經為世間依。及比丘當依法不依人等四依,佛說與魔說種種差別,眾生悉有佛性,九部經中未說犯不犯戒的區別。並分別四聖諦法、四顛倒相、我與無我、三歸依處、如來祕藏、眾生皆有佛性、十四音字義、一切異法常無常等、佛性常住真實無變等義。乃至聞此經得菩提因,重罪眾生得滅諸惡,唯除一闡提。又此經是如來密語,唯有菩薩知其實義。更為文殊師利說佛性非「本有今無」偈,又為迦葉說諸佛、菩薩、聲聞、緣覺同一佛性無差別等義。

(5)〈一切大眾所問品〉︰卷十,佛受純陀最後供養,又以化身受大眾供養,為純陀說除一闡提、一切布施的功德;又為文殊說如來說法有餘、無餘之別;更為迦葉說無餘義,及此經所得的功德。更為此三人授記。佛自現身疾,右 脇而臥。

(6)〈現疾品〉︰卷十一,迦葉問佛︰佛故現有病相﹖佛起趺坐,放大光明,廣為演說如來的祕藏,並說實無有病,大般涅槃是諸佛的甚深禪定。又三種人(謗大乘、五逆罪、一闡提)非聲、緣、菩薩所能治,有五種人(四果及辟支)於大乘涅槃有病行處,而非如來。

(7)〈聖行品〉︰卷十一至卷十四,佛為迦葉說菩薩應修聖行、梵行、天行、嬰兒行、病行五種行。次即廣說菩薩的聖行,謂於大般涅槃聞思修行,護持淨戒,觀四念處、四聖諦、知四聖諦的上中二智。又為文殊說世諦、第一義諦、實諦及臨般涅槃而轉無上法輪的意義。又為迦葉說二十五三昧。為住無垢藏王菩薩說從牛出乳等五味相生,以形容佛說法次第增勝乃至說大般涅槃。迦葉稱讚此經並願捨身書寫流通,佛又為說過去世為雪山童子的為聞半偈而捨身的因緣。

(8)〈梵行品〉︰卷十五至卷二十,廣說菩薩應修的梵行。先說菩薩住七善法,能具梵行。次說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的梵行,更說菩薩能得四無礙,名無所得。又重釋「本無今有」偈義,及說三乘、一乘、常、無常等義。又佛所說法,菩薩能知見覺,由於菩薩念佛、法、僧六念處等。次述阿闍世王歸佛的因緣,又佛也為一闡提說法,並為阿闍世王說應索心觀身二十事等,使發菩提心。以下說〈天行品〉「如雜花(即《華嚴經》)說」,遂不詳說。

(9)〈嬰兒行品〉︰卷二十,說菩薩應修嬰兒行。謂如來不起(不起諸法相)、不住(不著一切諸法)、不來(身行不動搖)、不去(已到大般涅槃)、不語(雖為眾生演說諸法而實無所說),如嬰兒等。

(10)〈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菩薩品〉︰卷二十一至卷二十六,佛為高貴德王菩薩說修行《大般涅槃經》得十事功德︰第一功德得聞所不聞等五事,有不生生、不生不生、生不生、生生四句,乃至不到到、不聞聞等四句,及涅槃的體和因,一闡提也不斷佛性,如來常住、菩薩能永斷諸漏等。又菩薩觀四大、五陰、六入、六塵煩惱、修戒定慧解脫達於常樂我淨的經過,又不見佛性的涅槃和見佛性的大涅槃的區別,及大涅槃有八大自在、四大樂、四大淨等。次說第二功德得昔所不得等五事。第三功德捨世諦慈,得第一義諦慈。第四功德根深難傾拔等十事。第五功德諸根完具等五事。第六功德安住金剛三昧。第七功德得以親近善友等四法為大般涅槃的近因,並明涅槃的八相、六相、斷煩惱、化眾生、見佛性等義。第八功德斷除五陰、遠離五見、成就六念處、修習五定、守護菩提心、親近四無量心、信順一道大乘、心善解脫、慧善解脫等。第九功德成就信心等五事,並說一闡提斷善根而不斷佛性,能得菩提。第十功德修習三十七道品、入大涅槃的常樂我淨,為諸眾生分別解說大涅槃經,顯示佛性,信此經得入大涅槃等。

(11)〈師子吼菩薩品〉︰卷二十七至卷三十二,師子吼菩薩問佛性義,佛為宣說菩薩具足智慧、福德二種莊嚴即知佛性,佛性名第一義空,名智慧,名中道,名佛,名涅槃,及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義。次說菩薩具足成就十法,雖見佛性而不明了,佛見佛性明了的原因。又分別解說持戒破戒,佛性的因,眾生於佛性有退不退,菩薩修習三十二相的業因緣,眾生煩惱繫縛,修習戒定慧諸相,乃至於拘尸那城涅槃的原因,及莊嚴娑羅雙樹常樂我淨義,涅槃無十相名無相,修習定慧捨相能斷十相得無相,名大般涅槃,即得明了見於佛性。菩薩成就信心具足等十法,能明見涅槃無相。並說業有輕重,有定不定,及善惡果等,乃至身戒心慧修與不修的人所受業報的輕重差別。又眾生悉有佛性,但須修習無漏聖道才能得見;及菩薩以苦行等鍛鍊,得不退心。又《大涅槃經》如大海,有八不思議,及如來示現胎生不受化身的意義。最後師子吼菩薩說偈讚佛。

(12)〈迦葉菩薩品〉︰卷三十三至卷三十八,佛為迦葉演說三子、三田等譬喻,譬說如來先教菩薩、次教聲聞、後教闡提,為菩薩說十二部經中微細義,為聲聞說淺近義,為一闡提說可生諸善等世間義,並述善星比丘的因緣故事,說一闡提尚未斷未來世善根,故得成菩提。又如來具知諸根力,為調伏諸眾生故,對於有智的不作二說,於無智的人作不定說,更列舉諸弟子眾所懷的四十種疑執的見解,一一加以解說摧破,而誡生決定想。並繼說斷善根人出入地獄的還生善根,及如來為眾生說法有四種答。佛性中道,非有非無,亦有亦無。十二部經或隨自意說,或隨他意說,或隨自他意說等。又如來說法為眾生故有七種語。次述恒河七眾生的譬喻,說明眾生悉有佛性,一闡提人必成菩提,四果、辟支必當成道;又眾生佛性常如虛空,非三世攝,遍一切處;又說煩惱因果乃至梵行、無常等十想。最後迦葉說偈讚佛。

(13)〈憍陳如品〉︰卷三十九至卷四十,佛為憍陳如說五蘊無常乃至非寂靜,五蘊滅可得解脫常住乃至涅槃寂靜,知道這個道理名具足沙門婆羅門法。這時有諸外道聽聞此說,與阿闍世王同來佛處問難,婆羅門闍提首那、梵志婆私吒、先尼、迦葉、富那、清靜、犢子、納衣、婆羅門弘廣等次發問,佛一一為之說法解答,令得正果。其時阿難在娑羅林外為魔所撓,佛讚阿難為多聞藏,具八善法,能持十二部經,令文殊攝歸阿難,並令與梵志須跋陀同來見佛,佛度須跋陀得阿羅漢果,大眾皆得法益。

此經義理豐富而精至,其內容要點,即為針對灰身滅智的小乘涅槃說,而闡述佛身常住不滅,及常樂我淨義。又不同於大乘中的三乘五姓說,而顯示眾生悉有佛性,一闡提和聲聞、辟支都當得成大覺義;並廣說與涅槃有關的一切菩薩法義。因之此經可稱為大乘佛教的極談。

但部派佛教中的大眾部義與此經頗有契合之處。如此經說(大正12‧381c)︰「一切人中天上地及虛空壽命大河,悉入如來壽命海中,是故如來壽命無量。」(卷三〈壽命品〉)這就同於大眾部的「諸佛壽量亦無邊際」(見《異部宗輪論》,以下同)義;又云(大正12‧382c)︰「如來身者是常住身、不可壞身、金剛之身,(中略)不生不滅、不習不修、無量無邊。」(同卷〈金剛身品〉)即同於大眾部的「如來色身實無邊際」義;又云(大正12‧411b)︰「佛性亦爾,煩惱覆故,眾生不見。」(卷八〈如來性品〉)即同大眾部的「心性本淨,客塵隨煩惱之所雜染」義;又云(大正12‧423c)︰「佛以一音而為說法,彼彼異類各自得解,各各嘆言,如來今日為我說法。」(卷十〈如來性品〉)即同於大眾部的「佛以一音說一切法」義;又云(大正12‧471a)︰「菩薩摩訶薩為眾生故,雖在地獄受諸苦惱,如三禪樂。」(卷十八〈梵行品〉)即同於大眾部的「菩薩為欲饒益有情,願生惡趣」義;又云(大正12‧557b)︰「菩薩摩訶薩當以苦行自試其心,(中略)雖受如是無利益苦,然不退於菩提之心。」(卷三十二〈師子吼品〉),即同於大眾部的「苦能引道」義。

此經與《般若經》也非常接近,如卷八〈如來性品〉引《般若經》云(大正12‧411a)︰「如我(佛自稱)先於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說我無我無有二相。」又經中說(大正12‧449a)︰「從方等經出般若波羅蜜,從般若波羅蜜出大涅槃。」(卷十四〈聖行品〉)又云(大正12‧468b)︰「諸佛世尊從六波羅蜜,三十七品十一空來,至大涅槃。」(卷十八〈梵行品〉)又云(大正12‧523b)︰「佛性者名第一義空。」(卷二十七〈師子吼品〉)均顯示此經和《般若》經義相聯的關係。

此經還顯示了與《法華經》的一致思想,如卷九〈如來性品〉云(大正12‧420a)︰「是經(大般涅槃經)出世,如彼果實,多所利益安樂一切,能令眾生見於佛性,如法華中八千聲聞得受記別,成大果實。」又《法華經》的「會三歸一」的思想在此經中也非常顯著,如卷十〈如來性品〉云(大正12‧423a)︰「一切菩薩、聲聞、緣覺,未來之世皆當歸於大般涅槃,譬如眾流,歸於大海。」又卷十七〈梵行品〉云(大正12‧465b)︰「是三乘之法,說言一乘;一乘之法,隨宜說三。」

此經於《華嚴》經說也數數引用,如卷十八〈梵行品〉云(大正12 ‧470c)︰「諸佛菩薩修集是施,(中略)廣說如雜花經。」又卷二十一〈高貴德王菩薩品〉云(大正12‧493b)︰「尸羅尸羅波羅蜜,乃至般若般若波羅蜜,如佛雜華經中廣說。」又卷二十將說〈天行品〉時,即云(大正12‧485b)︰「天行品者如雜花說。」因之此經與《華嚴》經義也相當接近。

由於此經暢演大乘,議論宏闢,精義迭宣,因而從開始譯出以來,即在中國佛教界發生重大的影響。即在五世紀間,曇無讖譯出經時,這一常樂我淨,乃至闡提成佛的學說出現,使當時參加譯場的「道俗數百人,疑難縱橫」,而曇無讖「臨機釋滯,未嘗留礙」。又此經傳入宋地以前,高僧道生看見了法顯所譯的六卷《泥洹經》,就理解到一闡提人可能成佛,而發表闡提成佛說,給江南佛教界以震動。其後梁譯大本傳到宋京,果如道生所說。當時竟至有「生公說法頑石點頭、僧嵩非難因而舌爛」的傳說,這都反映出此經震動其時佛教界而獲得重視的情形。另在涼州方面,曾經親助曇無讖譯此經典的河西道朗撰製了經序,並著《涅槃義疏》釋佛性義,為以後諸師講說此經所依據。又同時筆受者智嵩也著有《涅槃義記》,並在涼地講授,辯論深義。此經傳入建業後,更經慧嚴、慧觀、謝靈運等加以再治,稱為南本,遂在南北各地弘傳更廣。

從宋初以來,江南名匠均盛行講述。其中僧宗一生講授此經百遍,寶林、慧靜、僧銳、法瑤等並各製義疏。至梁代此經的弘傳更為殷盛,梁武帝蕭衍並命寶亮總集此經諸家註撰成《集解》七十二卷,又自講此經並製成《涅槃講疏》,曾以致送於扶南國(今柬埔寨,參照《佛祖統紀》卷三十七)。另以此經《義疏》贈百濟國(《梁書》卷五十四)。蕭衍並依此經〈四相品〉(據南本,即北本〈如來性品〉部分),自撰斷酒肉文,又廣集僧尼於華林殿前,令光宅寺法雲宣講立制。另在中國北方,此經的傳持講述也頗盛。北齊後主令譯此經為突厥語,遺贈突厥可汗,即當時此經盛行弘傳所影響。

隋代義學高僧如慧遠、靈潤、道洪、行等、吉藏諸德,對於此經均盛行講述。隋王朝更於開皇十六年(596)立涅槃眾,先後以法總、童真、善胄為涅槃眾主,領眾轉讀此經並開講。又其時行等一生講述此經至百遍,靈潤講至七十遍,道洪講至八十七遍。高僧智顗並依據此經立五時教判,又廣泛運用此經中的法義名相,開顯天台一宗的教義。其後章安灌頂又以天台宗義疏釋此經,盛為後世學人所傳習。唐代以來天台學者如玄朗、湛然、道暹、行滿乃至宋‧智圓、元‧必才等,都對此經鑽研講習,或製述章疏,給予後世以相續的影響。

古來學者在研究講習中,對於此經文義的章段分剖,最早有「河西五門」說,即涼州僧朗以︰(1)今昔接引有緣門(卷一至卷二)。(2)略廣門(卷三至卷十)。(3)涅槃行門(卷十一至卷二十)。(4)菩薩功德門(卷二十一至卷二十六)。(5)不可思議中道佛性門(卷二十七至卷四十)。五門概括全經的文旨(見灌頂《疏》卷一),為初期諸師講習此經的指南。其後隨此經在南朝的盛行,又有梁武帝蕭衍的「兩段」(中前、中後)說,開善寺智藏的「二分」(序分、正宗分)說,光宅寺法雲的「三分」(序、正、流通)說等。至六世紀間,因元魏‧達摩菩提傳譯出了印度‧婆藪槃豆(世親)的《涅槃論》的「七分」說,即(1)不思議神通反示分(〈序品〉,見南本,以下同),(2)成就種性遣執分(〈純陀〉、〈哀嘆〉二品),(3)正法實義分(〈長壽品〉至〈大眾問品〉),(4)方便修成分(〈現病品〉至〈高貴德王品〉),(5)離諸放逸入證分(〈師子吼品〉),(6)慈末巧住持分(〈迦葉品〉),(7)顯相分(〈憍陳如品〉),七分剖攝經義(見本論),為北方地論學者講述此經所依用。另在江南又有山門法朗的「興皇八門」說︰(1)引接今昔有緣門、(2)破疑除執門、(3)略廣門、(4)行門、(5)位門、(6)行中道門、(7)方便用門、(8)邪正不二門,為其時三論學者所憑藉。但於後世傳播較廣的,則為章安灌頂的「五門分科」說,即(1)召請涅槃眾(〈序品〉),(2)開演涅槃施(〈純陀品〉至〈大眾問品〉),(3)示現涅槃行(〈現病品〉至〈高貴德王品〉),(4)問答涅槃義(〈師子吼品〉),(5)折攝涅槃用(〈迦葉品〉、〈憍陳如品〉)。五門分攝全經始終文義,廣為後來學人所依據。

由於此經宣說半滿二字、牛乳五味等形容佛所說法的深淺先後,因而啟發了此土學人對釋迦教相判釋的施設。最初是道場寺慧觀立頓、漸、不定三教(一說頓、漸二教),以此經為漸教中最高的第五時常住教;齊‧僧柔、慧次,梁‧法雲、智藏皆宗此說。隨後虎丘笈師在這三教的基礎上,於漸教中立三時教,宗愛立四時教,均以此經當於最後時的常住教。另在北地,慧光立四宗,以此經為第四常住宗。至隋‧天台智依此經〈聖行品〉義立五時教,以此經為第五時教,味當醍醐;又立四教,以此經為非頓非漸非祕密非不定而追說追泯的圓教。因而此經在中國佛教流傳史上,均被認為佛陀最後最高的教說。

關於此經的疏釋,現存有印度世親造的《涅槃論》一卷(元魏‧達摩菩提譯),《涅槃經本有今無偈論》一卷(陳‧真諦譯),中土梁‧寶亮等撰的《大般涅槃經集解》七十一卷,隋‧慧遠撰的《義記》十卷,吉藏撰的《遊意》一卷,灌頂撰的《玄義》二卷、《疏》三十三卷,唐‧法寶撰的《略疏》十五卷,道暹撰的《玄義文句》二卷、《疏私記》九卷,行滿撰的《疏私記》十二卷,宋‧智圓撰的《治定疏科》十卷,《玄義發源機要》四卷,《疏三德指歸》二十卷,清‧淨挺撰的《末句偈》一卷,新羅‧元曉撰的《宗要》一卷等。

已佚的此經註疏,尚有隋‧吉藏撰的《疏》二十卷,唐‧行滿撰的《音義》一卷,元皓撰的《天台注》及《科文》十卷,慧沼撰的《義記》十卷、《科文》一卷,義寂撰的《義記》五卷、《綱目》二卷,新羅‧憬興撰的《述讚》十四卷,《料簡》一卷,太賢撰的《古迹記》八卷,極太撰的《疏》六卷等。(高觀如)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第二節(摘錄)

在龍樹、提婆之後,繼續有大乘經出現,其中最流行的就是《大般涅槃經》。此經本文即暗示了它成立的年代,所謂佛滅後七百年魔破正法等等說法,就是說,約在西元三世紀之後。最早年限,約在笈多王朝初期,它就開始出現。經的梵本,已經沒有了,中亞地方及日本僅保存下幾頁。漢文、藏文各有兩個譯本,藏譯中有一個是從漢文轉譯的。

從漢藏文譯本及有關文獻看,《大涅槃經》全文有二萬五千頌,分前後兩分。前分四千頌,相當於原本〈大眾問品〉的一品,東晉‧法顯和覺賢共譯的,譯本重新分為十八品。後分二萬多頌,北涼‧曇無讖譯出,譯本有八品。以後到唐初,在此兩分外,會寧還在印度找到並譯出又一個後分,說的是佛涅槃以後諸事,如火葬、分舍利等等,材料與小乘涅槃經類似,因而義淨對它有懷疑,不承認是大乘涅槃經。由此看來,《大涅槃經》恐怕也只有前後分,而且還是分別流行的,流行的時間也先後不同。前分是法顯於第五世紀初(401~403)在印度華氏城(摩揭陀首都)一個婆羅門家抄來的,以後義淨在印度所見的也只是〈大眾問品〉,九世紀西藏譯出的也只是這初品(藏譯在譯本後還說這是大本二萬五千頌的一品)。後分是北涼‧曇無讖由西域傳入的,印度本土似乎反而沒有流行。

大涅槃經》不是一時所出,前後兩分,主題雖同,解釋卻有出入,說明它們是分別反映了出現的時代社會一些變化的。從前分看,主要內容是就佛涅槃一事講起,而提出佛身是「常」的概念來。所謂涅槃,一般就是指人死了,這裏的問題是,佛身是同常人一樣死了就完呢﹖還是永恒的﹖經中肯定佛身是常,如金剛一般堅固不壞,不同常人的父母生身,而是所謂「法身」。這種思想在初期大乘經中即提出過,如《法華經》的如來壽量無邊際的說法。龍樹《大智度論》提出佛有兩身等,此經繼承其說,但特別提出「我」的概念來。這裏含有兩層意思︰一是佛身有其自體,有其作用,一是佛身常恒不變,這樣的「我」也就是「法身」。與法身是「常」是「我」相聯繫,連帶也講佛身有「樂」有「淨」(脫苦離染),因此,法身就具有「常、樂、我、淨」四德。四德被凡夫所誤解,因而執著,謂之四顛倒。小乘雖不執著常樂我淨,但迴避它,或否定它。而《大涅槃經》則肯定了佛身的四德,這是本經顯著特點之一。

由於佛身是常,從而要找出其何以為常的原因。經說證得佛身是由於認識佛性而來,佛性原本就是常,但為煩惱障蔽,處於隱伏狀態,經過必要的修習,它即可逐步顯現,等待完全顯現,就成為佛身(法身)。那麼,佛性是佛所獨有還是一切人共有呢﹖從大乘角度看,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可成佛。眾生就是不同生類的意思,生類雖不相同,但同具佛性這點是相同的。不過,經的前分對眾生悉有佛性有一限制︰即「一闡提」應除外。所謂「一闡提」是世欲非常深重的人,他們不信大乘,甚至毀謗,更不能按大乘教去實踐,這類人不能成佛,也就等於沒有佛性。這一說法,反映了經的前分出現時,首先受到小乘的極力反對,無法使他們轉變,所以只好叫他們為「一闡提」。其次,反映當時印度的族姓分化極為繁複。佛教原是反對族姓制的,主張任何族姓均可加入佛教,儘管種姓劃分得多,都可從佛性這一角度統一起來。所以佛性(buddha-gotra)的「性」用了「喬多囉」這個字,意思是姓、種類、種族。所以《涅槃經》說「眾生界」、「佛界」,以「界」字形容眾生和佛性,即表示儘管姓階雖多,但由佛性看來,一律歸之平等,同屬佛界範圍。同時又承認有「一闡提」,這是固定的。也反映了當時社會姓階的不可變性。

「喬多囉」是在姓階的血統基礎推論上去的更大宗族。社會上姓階的劃分達幾千種,但最後都同於一大宗,大宗即「喬多囉」。《涅槃經》前分把「一闡提」分出為一大宗,也即為後來五種姓說開了端。可見佛教五種姓(即五喬多囉)的說法,是模仿當時的社會劃分姓階的方法,連「喬多囉」(種姓)一詞也是借用當時社會習用的名詞。

《涅槃經》後分,對佛性的說法就有了變化,不再講得那樣固定,範圍也寬了些。例如,〈師子吼品〉就把「佛性」說成「法性」,亦即「勝義空」,把了解空性的智慧(空性慧)也包括在佛性之中。這裏把能(智)所(佛性)統一起來,通稱佛性。這時認為「一闡提」,也可以成佛。這一變化,正反映後分出現時社會情況與初分出現時不同了。初分流行於笈多王朝初期,統治者對佛教疏遠,也包括其時小乘不信大乘,所以,《涅槃經》就認為這些人是「一闡提」。後來笈多朝信仰佛教的多起來,小乘也有轉向大乘的,後分《涅槃經》的說法也相應地變化了,認為「一闡提」也可以成佛,給這些人開放門戶,對自身學說的發展也更為有利。

此外,《涅槃經》中的佛性也用了「如來藏」的名字,「藏」是借用「胎藏」的說法,因為哺乳動物先在胎裏成長。如來所以成為如來,是因為它原來就在「胎」裏孕育著,指明「佛性」是成為如來的生因,遲早總有一天功德圓滿,必然分娩。經的前分用「如來藏」說明佛性,不僅有比喻的意思,還說明佛性是有形體的。因此,把佛性的顯現分為「聞見」(理解)和「眼見」(肉眼見)兩方面,這不就帶有形體的意思﹖不過這一說法,與佛學以外的學派有些相混──他們認為「神我」是有形的。在《涅槃經》後分裏,把佛性完全歸之於法性、勝義空,只有理性方能認識,後分所以這樣歸結,不外乎想與外道劃清界線。

〔參考資料〕 《閱藏知津》卷二十五;《佛典批評論》;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任繼愈《中國佛教史》第三卷;山田龍城《梵語佛典導論》;高崎直道(等)撰‧李世傑譯《如來藏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8});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の形成》;三枝充悳(等)著《大乘佛典入門》;椎尾辨匡《佛教經典概說》。


世間

泛指遷流變化的現象世界。略稱為世。此詞原意係指可毀壞,或可對治的有為有漏現象。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云(大正31‧264b)︰「世間法或自然壞,或由對治壞。」《俱舍論》卷一云(大正29‧2a)︰「此有漏法亦名有諍,(中略)亦名世間。可毀壞故,有對治故。」《佛性論》卷二云(大正31‧796b )︰
「世有三失︰(一)對治可滅盡故名為世。此法則無對治故名出世。(二)不靜住故名為世,由虛妄心果報念念滅不住故。此法不爾故名出世。(三)由有倒見故,心在世間則恆倒見。如人在三界心中決不得見苦法忍等。以其虛妄故名為世。此法能出世間故名真實,為出世藏。」

據稱友(Yaśomitra)所述,世間的梵語loka,原是從有「見」義的語根lok或自有「毀壞」義的語根luj(ruj)而來的名詞。其中,後者應作loga,但今不規則變化為loka,因此有可毀滅、可破壞、可滅等義。又,梵語laukika有世俗或凡俗之義,即意味非學。今以世為有漏的略名,認為此語有可對治義,乃是約其義而言。舊譯《華嚴經》卷十〈夜摩天品〉云,說三世五陰之法名為世間,斯由有虛妄。《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七云(大正13‧116a)︰「善男子,五受陰名為世間。」《大智度論》卷六十三云(大正25‧507b)︰「世間所謂三界。」《大乘起信論》云(大正32‧582c)︰
「一切世間有為之法無得久停,須臾變壞,一切心行念念生滅。以是故苦。應觀過去所念諸法恍惚如夢,應觀現在所念諸法猶如電光,應觀未來所念諸法猶如於雲忽爾而起,應觀世間一切有身悉皆不淨,種種穢污,無一可樂。」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云(大正31‧707b)︰
「三界所攝及出世智後所得,似彼顯現是世間義。似彼顯現者,謂似三界所攝相顯現。似真如等所現相貌是出世間,未曾得故。如是諸蘊一分十五界十處全及三界二處一分是世間。一分者謂除正智所攝,及後所得似出世間相顯現,並無為法。」

以上所引,皆將有漏有為虛妄三界諸法總稱為世間,可見彼等亦是基於凡俗之意。

另外,《勝鬘寶窟》卷下(本)闡明界外的變易生死亦可名為世間,其文云(大正37‧70a)︰「三種意生身人無復分段,名為涅槃,猶有變易名為世間。故此人亦是涅槃人,亦是世間人。」《華嚴經探玄記》卷三更根據此意分別成四句,云(大正35‧160a)︰
「初中有四句,(一)或唯世間,謂地前及凡位所居。(二)或唯涅槃,謂諸佛果位所住涅槃。設自受用土亦得是彼大涅槃攝。(三)或亦世間亦涅槃,依寶性等論,依無漏法界中有三種意生身。應知,彼因無漏善根之所作,故名為世間,非是有漏業煩惱作亦名涅槃。依此義故,勝鬘經云,世尊有有為世間,有無為世間,有有為涅槃,有無為涅槃。解云︰有為世間是凡位,無為涅槃是佛果,有為涅槃無為世間是變易報。所望異故屬俱句。(四)義準諸佛清淨法界,是非世間非涅槃。以非是二乘涅槃故。」

此謂除無為涅槃外,其餘之有為無為世間及有為涅槃,總名為世間。

關於世間的種類,諸家亦有紛說,如《俱舍論》卷八等分為有情世間、器世間二種,《大智度論》卷七十等說五陰、眾生、國土三種世間,《華嚴經孔目章》卷三等出器世間、智正覺世間、眾生世間三種,《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本)分非學世間、學者世間二種,《大般涅槃經疏》卷十八亦舉五陰、五欲、國土、眾生及佛等六世間。

◎附一︰印順《佛法概論》第九章第一節(摘錄)

有了有情,必有與有情相對的世間,如說︰「我與世間。」有情與世間的含義,可以作廣狹不同的解說︰(1)世是遷流轉變的意思,凡有時間的存在者,即落於世間。世間即一切的一切,有情也即是世間的。(2)假名有情為我,我所依住的稱為世間︰所依的身心,名五蘊世間;所住的世界,名器世間。(3)有情,攝得五蘊的有情自體,身外非執那自然界,稱為世間。(4)器世間為「有情業增上力」所成的,為有情存在的必然形態,如有色即有空。所以雖差別而說為有情與世間,而實是有情的世間,總是從有情去說明世間。

佛法對於世間,有幾點根本認識︰

(1)世間無數︰佛陀不像神教者那樣淺狹,專以渺小的區域為天下,以為神但創造這個天地。佛陀從無限時空的體驗中,知道世界是多得難以計算的。這在過去,每被譏笑為懸想。由於近代科學的成就,證實了世界無數這論題,像我們所住的那樣世界──星球,確是非常的多。利用望遠鏡的精製等,宇宙在不斷的擴大發現中。

(2)世界是不斷的成壞過程︰世界不是永久不變的,每一世界都在不斷的凝成、安住、破壞的過程中。破壞又凝成,凝成又破壞,世界是無始終的成壞過程。現在的世界,有的在凝成中,有的在安住中,有的在破壞中,有的已破壞無餘──空。任何時間,世界都在此成彼壞,此有彼無中,如大雨時雨滴的急起急滅一樣,世界是難以數量計的。

(3)世界為有情的世界而又是不一定有的︰如世界已成而住,或住而將壞,這世界是有情的世界。如開始凝聚而沒有完成,破壞到快要毀滅,這世界是沒有有情的。近代的科學者,由於千百年來神教的惡習,以為星球那樣多,但都不宜於生物以及人類的發生,獨有這個地球,才適宜於生物,而且進化到人類的出現。地球有人類,可說是宇宙間的奇蹟!這那裏是奇蹟﹖不過是神蹟的變形!無論科學的也好,神教者上帝但創造這個世界,但創造這世界的生物以及人類也好,都是荒謬而難以相信的,都是從我慢中流露出來的!有無量無數的世界,卻僅有一個世界有生物以及人類,而這個又恰是我們這個世界,你能相信嗎﹖

(4)世界的淨穢是業感的︰這無數的世界,形態不一,穢惡與莊嚴也大有差別。我們所處的地球,被稱為五濁惡世,屬於穢土。莊嚴清淨的世界,不但是無數世界中的現實存在,而這個世界又可能成為莊嚴的。世界的進展到清淨,或退墮到穢惡,為有情的共業所造成;是過去的業力所感,也是現生的業行所成。常人誤信世界或有情為地球所獨有的,於是由於地球初成時沒有有情,即推想為物質先精神而存在,即世界先於有情。佛陀體驗得時空的無始終,無中邊,體驗得心色的相依共存,所以能徹見世間為有情的世間,有情依世間而存在。這才否定了神教的創造說、數論的發展說、勝論的組織說,樹立緣起的世界觀。

◎附二︰〈三種世間〉(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一)天台宗將世間諸法分為眾生世間、國土世間、五陰世間︰即天台宗依據《大智度論》卷四十七在解釋百八三昧之一的「能照一切世間三昧」時,所列舉的眾生、住處、五陰等三世間而立。

(1)眾生世間︰又稱假名世間,指能居的正報,即五陰所成的一切眾生。

(2)國土世間︰也稱為住處世間,指所居的依報,即眾生所依住的國土,如山河大地等。

(3)五陰世間︰又名五蘊世間或五眾世間,指依正二報的通體,即色受想行識之五陰。

世間猶如世界。世是隔別義,間是間差義,顯示眾生、國土、五陰三種各各差別。此三種世間,與十法界、十如是,皆為三千諸法的要素,形成天台宗實相論的精髓。此外,《止觀輔行》卷五之三對此三世間也有詳解。

(二)指華嚴宗所立之器世間、眾生世間、智正覺世間三種。

(1)器世間︰指依報的山河大地等。器是容受依用之義。山河大地等容受眾生,又為眾生所依用,故稱為器世間。

(2)眾生世間︰指正報中除佛以外的一切有情。此等有情為五陰所成,而其生不同,故名為眾生世間。

(3)智正覺世間︰指正報中的佛。佛具有大智慧,脫離偏邪,覺了世出世法,故名為智正覺世間。

《華嚴經疏》卷三將此三世間作「生佛對望」解。以器世間為佛的化境;眾生世間為所化之機;智正覺世間為能化的佛。又,《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四,將解境的十身配此三世間,以十身中的第一位「眾生身」配眾生世間;第二位「國土身」配國土世間;第三位「業報身」配感得前二世間的業煩惱;第四身以下是就智正覺世間所立,即所謂融三世間的佛身。

(三)指行世間、眾生世間、處世間︰如《善見律毗婆沙》卷四載(大正24‧696b)︰
「世間者,有三。何謂為三﹖一者行世間,二者眾生世間,三者處世間。問曰︰何謂行世間﹖答曰︰一切眾生從飲食生,是為行世間。何謂眾生世間﹖答曰︰常世間無常世間,是為眾生世間。何謂處世間﹖以偈答曰︰日月飛騰,照于世間,光明無比,無所障礙;此是處世間。」

(四)指世間、出世間、出出世間︰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載(大正31‧263b)︰「二乘善名出世,從八地已上乃至佛地,名出出世。出世法為世法對治,出出世法為出世法對治。」《華嚴經孔目章》卷三載(大正45‧561a )︰「從初歡喜地至第三地,是世間法,相同三界。第四地已去至第七地,相同無流,於世間身中,得彼三乘無流德,名為出世。第八地已去至第十地,名出出世,即得成佛。」《華嚴五教章》卷一(大正45‧477c)︰「如本業經、仁王經及地論、梁攝論等,皆以初二三地寄在世間,四地至七地寄出世間,八地以上寄出出世間。」

一般皆以三界苦集為世間,以離脫三界苦集的二乘等無漏功德為出世間,然今以初、二、三地為世間,以四、五、六、七地配出世間,係暫就其相同處所作的配列。

(五)指數論外道所立之天上、人間、獸道三種。

(1)天上世間︰指居於天界的諸天眾,如梵天、世主、天帝、乾闥婆、阿修羅、夜叉、羅剎、鬼神等。

(2)人間世間︰指居於大地的人類。

(3)獸道世間︰指居於天地間的禽獸,又可細分為四足類、飛行類、胸行類、傍行類及不行類等。

據《金七十論》載,此三種世間本生自唯一的自性,然因自性諦所具薩埵、羅闍、答摩三德和合的多寡,而有勝劣的三世間之別,該論云(大正54‧1249a)︰
「若一因不能生多種果,此義中自性若是一,云何得生三種世間﹖(中略)從一自性生三德不同故。天上薩埵多,是故諸天恒受歡樂。人中羅闍多,故人多受苦。獸道多摩多,故獸等恒癡闇。是等諸道中三德恒相應,以有偏多故,故如此差別,如是一自性能生三世間。三德不同故,是故有勝劣。」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十八〈梵行品〉;《大智度論》卷二十七;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三、卷八;《摩訶止觀》卷五(上);《華嚴經探玄記》卷一、卷十七;《異部宗輪論述記》;《大明三藏法數》卷十八。


五味

在佛典中,五味有時亦指鹹、苦、酸、辛、甘之五味。但是,與佛教教義之說明有關之五味,則指《涅槃經》所舉的譬喻,亦即乳味、酪味、生酥味、熟酥味、醍醐味,天台宗藉此五味配以分判佛一代教法的五時。北本《涅槃經》卷十四〈聖行品〉云(大正12‧449a)︰
「譬如從牛出乳,從乳出酪,從酪出生酥,從生酥出熟酥,從熟酥出醍醐。醍醐最上,若有服者,眾病皆除,所有諸藥悉入其中。善男子!佛亦如是。從佛出十二部經,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從修多羅出方等經,從方等經出般若波羅蜜,從般若波羅蜜出大涅槃,猶如醍醐。」

依《四教儀》所說,以五味配屬五時有二意︰(1)約教相生,謂如乳等五味相生,次第不亂,華嚴等五時教也順次相生。(2)約機濃淡,就五味的濃淡論所被得益的淺深。

智顗在《法華玄義》卷十論五味時,更立前番、後番之別。前番五味係經由華嚴、阿含、方等、般若以至於法華,而以法華為後教後味;後番五味為在法華座上為未入實者更以般若淘汰之,方令入涅槃,是以涅槃為後教後位。

五味雖次等相生,但後四味非直接由牛所出,因此以之喻五時同是佛說,其義不明,故天台大師舉日光三照的譬喻,以闡明五時皆是佛說。

天台宗廣用五味作喻,有四義︰(1)喻一代五時,如以上的說明;(2)喻毒發不定;(3)總喻凡夫與四教;(4)別喻四教的行位,即藏通別圓四教各具五味。約圓教而言,內凡相似位以義立小乘內凡位中四善根之名,初信如煖,二信至七信如頂,八、九、十信如忍及世第一法,更加住上作五位,以對五味。

〔參考資料〕 吉藏《大品經遊意》;《三論遊意義》;《涅槃經會疏》卷十三;淨影《涅槃經義記》卷十;《大乘玄論》卷五;《法華玄義釋籤》卷一(上);《法華經玄義》卷十(下);關口真大編著《天台教學の研究》。


五摩字

印度性力派(Śakti)密教用語。又作五摩事。指酒(madya)、肉(māṃsa)、魚(matsya)、炒米(mudrā)、交媾(maith-una)等。這五個梵語詞彙的第一個字母都是m。m字音譯為「摩」,故云五摩字。

五摩字主要見於印度教性力派的文獻。此派的輪坐禮拜(cakrapūjā)係依藉酒、肉、魚、炒米、交媾而與女性──神的精力,化身為人──親近,以求與宇宙的生命力同化。

此五摩字亦被視為五大之象徵,也稱為五實性(pañcatattva)。據《大涅槃怛特羅》(Mahānirvāṇā-tantra,Ⅶ,103~111)所載,令人享樂去苦的酒屬火,增加身心的營養和力量的肉屬風,增進生殖力的魚屬水,生於地上為生命基礎的炒米屬地,為宇宙萬物根源的交媾屬空。

五摩字的象徵意義因人的根器而有所差異,對上根者而言,此五者表與宇宙生命力同化的媒介,但對下根者則不然,因此禁止下根者飲酒以至交媾。

五摩字一般被視為左道密教的特色之一,但佛教文獻中不見有此記載,例如《祕密集會怛特羅》(Guhyasamāja-tantra,一切如來金剛三業最上祕密大教王經)第四分(一切如來心曼拏羅分)僅說「應供養諸尊糞尿(vin-mūtra)、精液(śukra)、血液(rakta)等」而無五摩字的名稱。

◎附︰景昌極〈印度密教考〉(摘錄自《現代佛學大系》{51})

密教供養法中有所謂無上密義之輪盤供養(cakrapuja)者。昏夜聚若干男女於一處,不問長幼尊卑,共行所謂五真實(pañca-tattvāḥ)之道。五真實者,飲酒、食肉、食魚、食炒米與性交(madya,māṃsa,matsya,mudrā,maithuna)是。彼固有特殊之觀想與意義,非局外人所能究詰也。

所謂雙入(yamaka)之像實與春畫無異。蓋密教以崇拜女神,崇拜生殖為無上密義。部主必有部母,天神必有其妃,故修道亦必有其女伴,然後可以奉為模範也。頃閱「時輪專號」前附雍和宮畫佛專家某所畫時輪王金剛佛像之說明書,有「像皆雙入,恐不入此法者見謗,故從略」云云,若在印藏,則無須如此藏頭露尾。密教之不容於中國,密教之不幸也。

〔參考資料〕 《大悲空智金剛大教王儀軌經》;栂尾祥雲《理趣經の研究》;A. Avalon《Tantra of theGreat Liberation》;J. Woodroff《Shakti and Shakta》;B. Bhattacharyya《Guhyasamāja-tantra》;S. B.Dasgupta《An Intro duction to Tāntric Buddhism》; D. L. Snellgrove《The Hevajra tantra》。


五明

具稱五明處,是印度古代的五類學術,即聲明、因明、醫方明、工巧明和內明。其內容如《西域記》卷二說︰聲明,釋訓詁字,詮目疏別。工巧明,伎術機關,陰陽曆數。醫方明,禁咒閑邪,藥石針艾。因明,考定正邪,研核真偽。內明,究暢五乘,因果妙理。《瑜伽師地論》〈菩薩地力種姓品〉解釋菩薩的求法說,菩薩應當求一切菩薩藏法、聲聞藏法、一切處論、一切世間工業處論。此中,菩薩藏法和聲聞藏法屬於內明,一切處論指聲明、因明、醫方明,一切世間工業處論即工巧明。因此,五明也包括了大乘菩薩所學的全部學術。

聲明的內容,據《瑜伽師地論》〈聞所成地〉的解釋具有六相︰ (1)法施設建立,(2)義施設建立,(3)補特伽羅施設建立,(4)時施設建立,(5)數施設建立,(6)處所根栽施設建立。

法施設建立,指名身、句身、文身等的構成。名為人對於事物或現象在認識上形成的概念(想,或名稱)。名的構成,是用按照構詞方法所成立的字。梵文中構詞的基本單位是字界,字界附加字緣即構成一個字的支分(語基),支分再加上轉聲(語尾)才構成一個完全的詞。用詞敘述事物,意義完全,稱為一句,也稱為章。文指記錄語言的字母。梵文字母中有元音十四個,輔音三十三個,共有字母四十七個。元音可以單獨成為一個音節,輔音須附加元音才能構成一個音節。在法施設建立中名、句、文各自多數總合而言,說為名身、句身、文身。

義施設建立,指字義的一種分類,和中國古代字書《爾雅》相似。《瑜伽師地論》中舉出十種義,到西元九世紀時一些印度和西藏的佛教學者編纂的梵藏《名義大集》已分為二百餘門了。

補特伽羅施設建立,指名詞等有男聲相、女聲相和非男非女聲相,以及動詞有初士(第三人稱)、中士(第二人稱)和上士(第一人稱)的區別。

時施設建立,指動詞的時態等變化。梵語文法中有十羅聲,其中六羅聲為時態。《瑜伽師地論》中舉過去、過去殊勝(即差別),未來、未來殊勝,現在、現在殊勝,這些相當於表時態的六個羅聲。

數施設建立,指名詞等有一言、二言和多言的分別。

處所根栽施設建立,指印度關於梵語文法等的各種論著。處所是根本論的意思,根栽是支分論的意思。

據窺基、道倫和義淨等人的記述,聲明根本論(處所)有四︰(1)劫初梵王造一百萬頌聲明論,(2)其後帝釋略為十萬頌,(3)其後迦多設羅(或迦單設羅)又略為一萬二千頌,(4)最後波你尼又略為八千頌。在玄奘時代,前二種論已失傳,只後二論尚流行。這種根本論內容包括五分︰(1)相續,是字的結合方法。(2)名號,包括名詞、代名詞的囀聲方法。(3)總略,是複合字的構成方法。(4)彼益,現在文法書中也名為第二性語尾,是指加到名詞性語基之後可以形成新字的一些語尾。(5)宣說,指關於動詞的變用法以及第一性語尾的附加方法等。

聲明的支分論綜合玄奘和義淨的記述有下列五種︰(1)字體根栽聲明論三百頌(義淨傳為創學《悉曇章》有一萬餘字,三百餘頌),波你尼造。(2)聲明《略詮》本頌一千頌,波你尼造。(3)《八界論》八百頌(義淨傳一千頌)。(4)《聞擇迦論》一千五百頌(義淨傳一千頌)。(5)《溫那地論》二千五百頌(義淨傳一千頌)。以上五論據義淨所說是印度學習聲明開始必修的論典。修學的年限,《悉曇章》約六月,聲明《略詮》約八月,後三種約三年。據義淨說,繼此之後要學闍耶昳底所作的《苾栗底蘇呾羅》,有一萬八千頌,約學五年。其次為鉢顛社羅所造的《波你尼經釋》,有二萬四千頌,要學三年。最後為護法菩薩的《雜寶聲明論》,據玄奘傳說有二萬五千頌,義淨傳為一萬四千頌,但以本頌為伐㮹呵利所造。玄奘和義淨兩家關於這一部書的傳說似乎有互相牴觸的地方,但是我們知道護法大約卒於西元555年前後,而伐㮹呵利據義淨所傳,他卒於650年左右,時代顯然比護法為晚,所以護法之作應當先出,而後伐㮹訶利乃加以編訂或攝略。關於聲明論的著作大概以護法這一部論為登峰造極之作了。

關於聲明的著作,漢文傳譯的比較少,唐代有智廣的《悉曇字記》,宋代有惟淨等編的《天竺字源》,都屬於《悉曇章》一類。西藏方面關於聲明論的翻譯比較完備,重要的著作如波你尼、月官、辯才天女,和迦羅波的各種記論和經,都有譯本。此外如金師子的《黃金藏》、檀真的《詩鏡》等也有譯本。西藏歷代佛教大師關於聲明的著述也很豐富。

佛教中關於因明的系統敘述,也以《瑜伽師地論》中〈聞所成地〉一段討論因明的文字為最早出。在《瑜伽師地論》中所說的因明,事實上是一種辯論的方術,所以書中以和辯論有關的七事來解因明。七事為論體、論所依、論處所、論莊嚴、論墮負、論出離和論多所作法。現存漢譯本有傳說為龍樹作的《方便心論》和《迴諍論》,從書的內容看來,不會比《瑜伽師地論》出世更早。在無著所著《顯揚聖教論》中關於因明的部分全引《瑜伽師地論》原文而沒有什麼改動。但在《集論》中略有發展。到世親時,據說他有《論軌》的著作,而真諦所譯《如實論反質難品》也題為世親所著(《如實論》原本據達摩笈多傳說有二千頌)。

以上是西元500年以前的佛教因明著述。到了六世紀初,佛教因明學者陳那出世改訂作法,約五分為三支,所制因明論典共有八部︰(1)《觀三世論》(有西藏譯本),(2)《觀總相論》(義淨譯),(3)《觀境論》(即《觀所緣緣論》),(4)《因門論》(西藏譯本作《因輪》),(5)《似因門論》,(6)《理門論》(玄奘譯,《因明正理門論》),(7)《取事施設論》(義淨譯,《取因假設論》),(8)《集量論》(義淨譯四卷佚;西藏有二譯本,現存;1980年,法尊據持財護論師與雅瑪參賈藏文譯本,參考金鎧論師與信慧藏文譯本,譯編成漢文《集量論略解》六卷出版)。陳那的著作由548年來華的真諦首先譯出一部,即《無相思塵論》(《觀所緣緣論》)。綜合漢土和西藏的記載,陳那為世親的弟子,而他的弟子有護法、商羯羅主和自在軍。商羯羅主有《因明入正理論》之作,梵本和藏文譯本均存,但藏譯誤題為陳那作。漢譯本為玄奘譯,玄奘的及門弟子神泰、靖邁、明覺、文備、文軌、璧公、窺基諸人均有疏釋,其中只窺基的《疏》八卷現存,為後代研習因明的根本典籍。文軌的《疏》,支那內學院也有輯本印行。據玄奘傳,護法也有關於因明的著作,現在已不可考。護法和自在軍的弟子為法稱,是陳那以後佛教中最著名的因明大師。他出世的年代歷來都以為在第七世紀,事實上要早得多,因為護法的《觀所緣論釋》(義淨譯)已提到法稱的見解,而在跋拿以前出世的妙親的著作中也提到法稱的名字,所以法稱也應當是西元六世紀的人。法稱關於因明的著作有七部量論,重要的為《釋量論》、《正理滴論》、《因滴論》等。

法稱以後有調伏天出,廣釋世親、陳那、法稱有關因明唯識的著作,西藏均有譯本。據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調伏天約和無性同時,則也應當在玄奘入印之前出世。但調伏天對於護法學說不盡滿意,在著作中時有流露,這或者是祖述護法之學的玄奘在傳述中不加稱引的原因。佛教因明的發展到法稱已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以後就沒有什麼特殊的創見了。法稱的因明之學古代沒有傳入中國漢土,但是在藏地傳習很盛,西藏歷代佛教大師關於法稱的因招述也很多。

醫方明的內容完全和現代的醫藥科學相同,佛教的學者對於這一方面也曾作過出色的貢獻。釋迦牟尼在世時代的耆婆有醫王之稱,是一個虔誠的佛教徒。傳說為迦膩色迦王的御醫的遮羅迦在《婆伽伐多史傳》曾說他為有餘龍王的化身,這有餘龍王即佛教經典中常常提到的阿難陀龍王。遮羅迦遺有《醫方集》。其後有妙聞的著作出世,為龍樹所傳習。西藏《丹珠爾》中現存有龍樹的醫方著作數種。更晚有父使出世,著有《八支心要集》等,西藏也有譯本。父使也是一個佛教徒。

印度的醫藥理論和方法隨著佛教的傳入中國也跟著傳來。早期經典中的四百四病說,中國古代醫籍常常稱引。印度醫方明中所謂八支的分類也很早就傳入中國。曇無讖在414~421年譯出的《大涅槃經》提到八種藥,釋雲公撰的《音義》解八種藥為︰(1)治身,(2)治眼,(3)治瘡,(4)治小兒,(5)治邪鬼,(6)治毒,(7)治胎病,(8)占星。673~685年在印的義淨,在他所撰的《南海寄歸傳》卷三中曾提到八醫︰(1)論所有諸瘡,(2)論針刺首疾,(3)論身患,(4)論鬼障,(5)論惡揭陀藥,(6)論童子病,(7)論長年方,(8)論足身力。又在義淨所譯的《金光明經》〈除病品〉中也講到四種病(風、熱、痰癊、總集)的治療方法和八術的名稱,為針刺、傷破、身疾、鬼神、惡毒、孩童、延年、增氣力(西元五世紀初曇無讖所譯的《金光明經》〈除病品〉中沒有提到這八術的名稱)。印度的醫書雖然現在沒有完全的漢文譯本流傳下來,但是在唐代孫思邈的《千金方》中已有許多丹方和治病方法是出於印度,宋代所編纂的《證類1本草》和明‧李時珍所編的《本草綱目》中也收有不少的印度出產的藥物和梵文原名,足見在醫藥治療的實踐上,中國醫學仍然受到印度醫學的影響。

工巧明的範圍比較廣泛,據《瑜伽師地論》卷十五,工業明處有十二種︰營農工業,商估工業,事王工業,書、算、計度、數、印工業,占相工業,咒術工業,營造工業,生成工業(據《倫記》為養六畜等),防那工業(織工),和合工業(據《倫記》為調解諍訟的事條),成熟工業(飲食業),音樂工業。從這些內容看來,佛教中的工業明處偏重於和人民物質生活有關的工藝、農、牧、紡織、建築等應用技術,和印度古代相傳的治病、戰鬥、星宿、祠天、歌舞等六十四能,大為不同。

所謂內明,即指佛教中的菩薩藏法和聲聞藏法,也就是諸佛的一切言教。《瑜伽師地論》〈聞所成地〉舉出四相來說明內明處︰(1)由事施設建立相,(2)由想施設建立相,(3)由攝聖教義相,(4)由佛教所應知處相。事施設建立指由三種事總攝一切諸佛的言教︰{1}素怛纜事,{2}毗奈耶事,③摩怛履迦事。想施設建立的想,指名相,即佛教中一切專有名相的建立。攝聖教義的義指佛教所說明解釋的義理。佛教所應知處則指佛教所應當知道的法數,在《瑜伽師地論》〈聞所成地〉中曾舉二數以至十數的法相若干種,中國的《大乘義章》等書可以算是同類的著作。據《瑜伽師地論》〈菩薩地力種姓品〉內明論有兩個特徵(相),顯示正因果相及顯示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相。佛教中分別因果有十因、五果。十因即隨說因、觀待因、牽引因、攝受因、生起因、引發因、定別因、同事因、相違因、不相違因。這十因又可攝為二因︰(1)能生因,包括牽引、生起二因。(2)方便因,包括其餘諸因。這二因或十因與四緣也可互攝。能生因即因緣,方便因即增上緣,等無間緣和所緣緣攝屬十因中的攝受因。五果即異熟果、等流果、離繫果、士用果、增上果。

佛教中大乘教義的創立和發展,本來含有積極的入世精神,自《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提出五明為菩薩所求正法的內容,更使大乘救世的思想能夠在實踐上得到體現。〈力種姓品〉說,菩薩求學五明,是為了使無上正等菩提大智資糧很快地圓滿,並不是不逐步學習五明的人能夠得到無障的一切智智。大乘瑜伽系開祖的這個思想之提出,是使菩薩行和人生現實能夠正確結合起來的一個特殊貢獻。後來瑜伽系的學者如陳那、護法、法稱、月官等人對於印度的聲明、因明都作有創造性的發展,未始不是由於這一思想的鼓舞。關於醫方明的著者父使的學系雖然不明,但是西藏現在通行的《八支甘露心要》則出於蓮華生這一系的傳承,而蓮華生則是屬於瑜伽系的師子賢門下佛智足的弟子,在顯教思想上,這種相承之迹仍是很顯然的。(郭元興)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十三~卷十五;《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觀佛三昧經》;《菩薩地持經》卷三;《菩薩善戒經》卷三;《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本);《翻譯名義集》卷五;《法華三大部補注》卷十四;宇井伯壽《瑜伽論研究》;武田豐四郎《印度古代文化》;R. C. Majumdar & A. D. Pusalker《The Age of Imperial Unity》、《The Classical Age》。


五時

判教用語。依大小乘經典之說法時期,判定釋尊一生之說法為五個階段。又稱五時教。此五時之說,始於劉宋時代的慧觀,其後蕭齊時代的劉虬、隋代的天台智顗、唐代的法寶也各立五時說,但分法不同。由於彼等皆視大小乘經典為佛說(實則大乘經典係佛滅後數百年始告陸續出現),因此所作的教判,並不合歷史事實。茲分述如次︰

(一)劉宋‧慧觀所立︰首先分判一代聖教為頓漸二教,漸教又分五時教︰(1)三乘別教,又名有相教。(2)三乘通教,又名無相教。(3)抑揚教,又名褒貶抑揚教。(4)同歸教,又名萬善同歸教。(5)常住教,又名雙林常住教。

《三論玄義》云(大正45‧5b)︰
「言五時者,昔涅槃初度江左,宋道場寺沙門慧觀仍製經序,略判佛教凡有二科。一者頓教,即華嚴之流,但為菩薩具足顯理。二者從鹿苑終竟鵠林,自淺至深,謂之漸教。於漸教內開為五時。一者三乘別教,為聲聞人說於四諦,為辟支佛演說十二因緣,為大乘人明於六度,行因各別,得果不同,謂三乘別教。二者般若,通化三機,謂三乘通教。三者淨名,思益讚揚菩薩而抑挫聲聞,謂抑揚教。四者法華會,彼三乘同歸一極,謂同歸教。五者涅槃,名常住教。」

《大品經遊意》亦云(卍續38‧11下)︰「慧觀法師云︰阿含為初,波若為第二,維摩、思益等為第三,法華為第四,涅槃為第五。」此中,第一時阿含,即三乘別教。第二時般若,即三乘通教。第三時維摩、思益等,即褒貶抑揚教。第四時法華會,即萬善同歸教。第五時涅槃,即雙林常住教。

慧觀此說,為我國判教之嚆矢,一時流行於江南之地,劉虬、僧柔、慧次、智藏、法雲等諸師均爭相承襲,僧宗、寶亮等,又以之配於《涅槃經》所說的五味之譬喻,使此說益加彰顯,至天台智顗而集其大成。

又,《法華玄論》卷三云(大正34‧382b)︰「爰至北土,還影五教製於四宗。」北地慧光所立之四宗判教,即以此五時教為本。

(二)蕭齊‧劉虬所立︰亦判一代聖教為頓、漸二教。漸教中更立五時之別︰(1)人天教,(2)有相教,(3)無相教,(4)同歸教,(5)常住教。

《大乘義章》卷一云(大正44‧465a)︰
「劉虬說言︰如來一代所說,無出頓漸,華嚴等經是其頓教,餘名為漸,漸中有其五時七階。言五時者,(一)佛初成道,為提謂等,說五戒十善人天教門。(二)佛成道已,十二年中,宣說三乘差別教門。求聲聞者,為說四諦。求緣覺者,為說因緣。求大乘者,為說六度。及制戒律,未說空理。(三)佛成道已,三十年中,宣說大品空宗般若維摩思益,三乘同觀,未說一乘、破三歸一,又未宣說眾生有佛性。(四)佛成道已,四十年後,於八年中,說法華經,辨明一乘,破三歸一,未說眾生同有佛性,但彰如來前過恒沙未來倍數,不明佛常,是不了教。(五)佛臨滅度,一日一夜,說大涅槃,明諸眾生悉有佛性,法身常住,是其了義。此是五時。言七階者,第二時中,三乘之別,通餘說七。」

《法華玄義》卷十(上)云(大正33‧801b)︰「北地師亦作五時教,而見謂波利為人天教,合淨名、般若為無相教,餘三不異南方。」然《出三藏記集》卷九所載的〈無量義經序〉(劉虬作),唯出七階而未舉五時。

(三)隋‧天台智顗所立︰將一代聖教之說時總別為五期,更約化儀立頓、漸、祕密、不定等四教,稱化儀四教。約化法立藏、通、別、圓等四教,稱化法四教。五時者,(一)華嚴時,(二)阿含時(鹿苑時),(三)方等時,(四)般若時,(五)法華涅槃時。此五時雖依據前述慧觀等人所說,但又併華嚴攝於五時中,又合法華、涅槃為第五時,乃不同於前者之處,今略述於下︰

(1)華嚴時︰指佛初成道時,於三七(二十一日)間,闡說《華嚴經》的時期。「華嚴時」係依所說經題而立名,其所說之法既示圓教,兼示別教,謂「圓兼一別」,乃對大菩薩眾及大乘根熟之凡夫(即別圓大機)所說。自佛之化意來說,是佛向鈍根機類擬自證之佛慧,試其是否適合而說,故依擬機之宜樂,此期稱作擬宜時。結果,其機如聾,如啞,未更發大乘之機。

(2)阿含時(鹿苑時)︰謂繼華嚴時之後,十二年間,於十六大國說小乘四阿含經之時期。因其最初說法處在鹿野苑,故又作鹿苑時。今稱阿含時,是從經立名。此時所說之法,僅限於三藏教。從佛化眾之立意來說,此時之教法,係為誘引不堪大化之機類而說,故又稱誘引時。

(3)方等時︰謂阿含時之後八年間,說示大乘《維摩》、《思益》、《楞伽》、《楞嚴》、《金光明》、《勝鬘》等經典的時期。此時教法並說藏、通、別、圓四教,乃釋尊為訶責於阿含時得小乘證果,而執其所證與佛相同之人,令其興起恥小慕大之念而說,故從佛之化意來說,此時又稱彈訶時。

又,「方等時」之名,《四教儀備釋》釋云(卍續102‧142下)︰「四教並談,曰方;四機普益,曰等。」蓋此亦依經題而立,因方等是大乘經之通名。乃阿含之後,初說大乘經之時,故特以「方等」為名。

(4)般若時︰謂方等時後二十二年間,說《摩訶般若》等諸部般若經典之時期,亦依所說經名而稱般若時。其教法說示別、圓二教,兼說通教。從佛的化意來說,係為淘汰由前時所說而引起之大小別見情執,而說一切法空之時期,故又稱淘汰時。

(5)法華涅槃時︰由於前四時,四十餘年之調停方便,眾生根機逐漸純熟,釋尊為使彼等入佛知見,在最後八年間,說示《法華經》,更於涅槃之際,在一日一夜間,宣說《涅槃經》。其所說之法乃純圓獨妙之教,此圓與前四時所說之圓不同,但其體無別。前四時所說之圓是相對於藏、通、別之圓,此時的圓是開會前四時之二乘、三乘之權法,而顯真實之圓,即開顯之圓。由此說示,二乘小機開會得入一佛乘,佛之化意至此圓滿,故此時又作開會時。

以上之五時判教,乃本《法華經》〈信解品〉之長者窮子喻、《華嚴經》〈寶王如來性起品〉之日光三照及《涅槃經》〈聖行品〉之五味相生之說而成。「法華窮子喻」以旁追、二誘、體信、領知、付業五段詳明五時調機入實之次第。「華嚴日光三照」以日出照高山、幽谷、平地之次第(平地又別為食時、禺中、正中三時)喻示五時。「涅槃五味」以乳、酪、生酥、熟酥、醍醐五味之相生示五時。故天台大師之五時判教即根據上說而設。今將五時與上者之關係表示如下︰


┌───┬───┬────┬──┬───┬──┬─────┐
│五 時│所說法│年 時│化意│窮子喻│五味│日光三照 │
├───┼───┼────┼──┼───┼──┼─────┤
│華嚴時│ 兼 │三七日 │擬宜│ 旁追 │ 乳 │高山 │
│鹿苑時│ 但 │十二年 │誘引│ 二誘 │ 酪 │幽谷 │
│方等時│ 對 │八年 │彈訶│ 體信 │生酥│食事┐ │
│般若時│ 帶 │二十二年│淘汰│ 領知 │熟酥│禺中┼平地│
│法華 │ │ │ │ │ │ │ │
│ 時│ 圓 │八年 │開會│ 付業 │醍醐│正中┘ │
│涅槃 │ │ │ │ │ │ │
└───┴───┴────┴──┴───┴──┴─────┘


(四)唐‧法寶所立︰約機解之淺深,將一代聖教立為五種說時︰(1)小乘教,(2)般若教,又名大乘教,(3)深密教,又名三乘教,(4)法華教,又名一乘教,(5)涅槃教,又名佛性教。法寶在《俱舍論疏》卷一云(大正41‧458a)︰
「世親論主,意無朋執,依第一時制造此論,同第一時,依第二時造般若論,說諸法皆空,同第二時意,依第三時釋攝論等,旨趣同其解深密意,依第四時述法華論,明二乘無滅,與前三教別,依如來藏無上經等諸大乘經,述佛性論,會經中說一分決定無涅槃法,以為不了,依涅槃經造涅槃論。」

法寶之五時說,在其所著《一乘佛性究竟論》中有詳述,但該書僅存第三卷,缺教判章,故其內容不詳。

〔參考資料〕 (一)《大般涅槃經集解》卷三十五;《華嚴經疏》卷一;《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六。(二)《三論遊意義》;《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法華經玄贊》卷一;《華嚴經疏》卷一;《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六;《五教章復古記》卷二。(三)《法華玄義》卷一、卷十;《八教大意》;《四教儀》。(四)《能顯中邊慧日論》卷一;《一乘要決》卷上。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南山律學辭典]
三歸懺悔法

子題:信邪、邪業、生死際、無至處、涅槃際

行事鈔‧導俗化方篇:「懺悔法。以信邪來久,妄造非法,今創歸投,必翻邪業。阿含等經,並令先悔。涅槃云,發露諸惡,從生死際,所作諸惡,悉皆發露,至無至處,如第十卷說。必論設懺,隨時誦習,亦得通用。」  資持記釋云:「初敘意。但使未歸三寶,皆名信邪;隨順生死,皆名邪業。阿含下,引示。涅槃生死際,即無始時無至處,即未來際,謂成佛果,大涅槃,即名涅槃名無至處,言其臻極,更無所至故。業疏云,從生死際,至涅槃際是也。指第十者,彼云,自念所作一切不善,如人自害,心生恐怖,驚懼慚愧,除此正法,更無救護,還歸正法等。」(事鈔記卷三九‧一六‧一九)


不知教者毀傷戒律

行事鈔‧篇聚名報篇:「今時不知教者,多自毀傷,云此戒律所禁止,是聲聞之法,於我大乘,棄同糞土。猶如黃葉,木牛木馬,誑止小兒;此戒法亦復如是,誑汝聲聞子也。」資持記釋云:「自毀者,身為佛子,反毀佛教故;又自身稟戒,反毀戒律故。如黃葉等,此明倚濫,即佛經中有此言故。涅槃云,嬰兒啼哭之時喻小機也,父母即以楊樹黃葉,而語之言,莫啼,我與汝金喻如來施權也。嬰兒見已,生真金想,便止不啼謂得涅槃。然此楊葉,實非金也大涅槃。木牛木馬,木男木女,嬰兒見已,亦復生於男女等想喻亦同上。此明如來追述爾前施小之意,至涅槃時,決了權疑,同歸常住,寧復有小耶?此所謂不知教也。」(事鈔記卷一四‧四七‧一七)


受具戒三品心

子題:下品軟心、下品軟心、下品心、中品心、上品心、毗跋律、小菩薩、大菩薩行、三聚戒、聚、小乘七聚從教以論、菩薩三聚攝行斯盡、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眾生戒、三解脫門、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無作解脫門、戒法即上因行、上因行、涅槃即上果德、上果德

行事鈔‧受戒緣集篇:「(一、引文明下品)毗跋律曰,發心我今求道。當救一切眾生,眾生皆惜壽命,以此事受,是下品軟(軟)心。雖得佛戒,猶非上勝。(二、就義明二品)餘二就義明之。(一﹑明中品)云何中品?若言我今正心向道。解眾生疑,我為一切作津梁;亦能自利,復利他人,受持正戒。(二﹑明上品)云何上品?若言我今發心受戒,為成三聚戒故,趣三解脫門,正求泥洹果。又以此法引導眾生,令至涅槃。令法久住。」

資持記釋云:「下品中,毗跋律藏錄不出。言求道者,所期果也;救眾生者,所修行也。然雖救生,行有深淺,一﹑不害彼命,二﹑以法開導,三﹑令得究竟度。前不得後,後必兼前。約義推之,初但護命,不令得脫,即二乘心。前云求道,正據小果。中品所修,以法開解,自他兩利,度非究竟,即小菩薩。雖期佛果,行處中間,望前雖勝,比後猶劣。上品引導,令至涅槃,同歸佛道,即大菩薩行。準沙彌篇,三位配之,恰然符合。學者至此,宜須明辨三心所期行果分齊。……上品中,初明自利行;又下,明利他行;令法下,明護法行。初中,發心受者,即今正受比丘戒也。為成下,明遠期也,上二句大乘三學,即因行也;下句求大涅槃,即圓果也。三聚戒者,出瓔珞經,總攝為義。小乘七聚,從教以論菩薩三聚,攝行斯盡。一﹑攝律儀戒律儀禁惡,結業煩惱,究竟斷故,即止行也;二﹑攝善法戒世出世間六小修證,究竟修故,即作行也;三﹑攝眾生戒一切含識,究竟度故,即四攝行,謂布施、愛語、利行、同事,亦名饒益有情戒。此三須配三脫、四弘、三身、三德,如別所明。三解脫者,雖是觀慧,非定不發,即定慧二學。絕縛證真,由此得入,故號三解脫門然名通小教;今對三聚,須局大乘一﹑空解脫門即性空也;二﹑無相解脫即相空也;三﹑無作解脫門即唯識也,亦名無願。懺篇三觀別配三位;此明大行,須約圓修。泥洹果者,名亦通小;取大可知。問:『今此所受,為即三聚,為非三聚?若云即者,後須更受菩薩戒不?又復大小混亂,如何分別?若云非者,戒從心發,既發此心,那非此戒?』大見錯解,故特提示,使自求之。次明利他,此〔戒〕法即上因行,涅槃即上果德。三護法中,自利利人,傳傳相續,佛種不斷,故得久住。(事鈔記卷八‧二四‧一○)


念戒

子題:戒不破不漏不壞不雜、大方等大涅槃

資持記‧釋標宗篇:「涅槃十八卷,彼云,云何念戒?菩薩思惟戒不破、不漏、不壞、不雜不破 即四重;不壞即餘戒;不漏不雜,即重輕方便。此依北遠疏。雖無形色而可護持。色。雖非觸對,善修方便,可得具足。非心。諸佛菩薩之所讚歎,是大方等大涅槃。」(事鈔記卷三‧九‧七)


戒是無上菩提本

行事鈔‧標宗顯德篇:「涅槃云,欲見佛性證大涅槃,必須深心修持淨戒。若持是經而毀淨戒,是魔眷屬,非我弟子,我亦不聽受持是經。華嚴偈言:『戒是無上菩提本,應當具足持淨戒。若能堅持於禁戒,則是如來所讚歎。』」資持記釋云:「所以然者,經明眾生佛性,如雜血乳,停構煎煖,乃出醍醐。佛性亦爾,為煩惱雜,三學修治,漸至佛果。欲斷煩惱,先須止業;止業之要,豈過戒律?今時濫染大乘,便言不拘不檢,無持無犯,何善何罪?師徒傳妄,作惡無窮。又云,持戒人天果報。請詳佛語,宜息邪情。況華嚴圓頓上乘,涅槃終窮極唱,金言猛勵,可不信乎?」(事鈔記卷三‧二二‧二○)


戒體圓教宗三聚淨戒

亦名:圓教宗戒體三聚淨戒

子題:法身佛、報身佛、化身佛、圓體、圓行、奉律、圓宗融會之意、清淨心即法身體、圓發三誓、圓修三行、圓證三身、圓戒、究竟木叉、三佛之種、實法宗無一心字、假名宗無一種字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一﹑攝律儀戒)是故行人,常思此行。即攝律儀,用為法佛清淨心也。以妄覆真,不令明淨。故須修顯,明身佛。(二﹑攝善法戒)以妄覆真,絕於智用。故勤觀察,大智由生;即攝善法,名報身佛。(三﹑攝眾生戒)以妄覆真,妄緣憎愛,故有彼我生死輪轉。今返妄源,知生心起。不妄違惱,將護前生。是則名為攝眾生戒。生通無量,心護亦爾,能熏藏本,為化身佛。隨彼心起,無往不應;猶如水月,任機大小。」濟緣記釋云:「舉因果中,先知來意。眾生識體本自清淨,離諸塵染,由妄想故,翻成煩惱;又復本來自在,具足方便智慧威神德用,由妄想故,翻成結業;又復本來平等,無有彼此愛憎差別,由妄想故,翻成生死。今欲反本,故立三誓:一者斷惡誓,受攝律儀戒,修離染行,趣無作解脫門,復本清淨,證法身佛,名為斷德。二者立修善誓,受攝善法戒,修方便行,趣空解脫門,復本自在,證報身佛,名為智德。三者立度眾生誓,受攝眾生戒,修慈悲行,趣無相解脫門,復本平等,證應身佛,名為恩德。然此三誓三戒三行三脫三佛三德,隨舉一誓,三誓具足;乃至三身三德,一一皆爾;言有前後,理無各別。如是心受,即發圓體;如是心持,即成圓行。華嚴云,戒為無上菩提本;淨名云,能如此者,是名奉律;涅槃云,欲見佛性,證大涅槃,當須持戒等;皆此意也。初科,初句召今受者。次句勸令思修。此行謂白四所受聲聞戒也。此二句該下三聚。初攝律儀又二,初標因果、即之一字,點小為大,乃圓宗融會之意。智論以八十誦即尸羅波羅蜜,勝鬘謂毗尼即大乘學,須得此意可通彼文,律儀禁惡,止業破惑,徹至究竟。清淨心者即法身體。以下,次明所以,初二句敘昔迷。不明淨者,貪染所障,失本淨故。次二句顯今悟。須修顯者,稟戒破障,即能顯之因。法身即所顯之果。二﹑明攝善法,初二句敘迷。絕智用者,愚癡所障,遺本明故。故下,顯悟。勤觀察者,修善破障,此即是因。報佛是果。三﹑明攝眾生,亦名饒益有情,初敘迷。憎愛即障,忘本平等故。由有彼我分別,故受生死雜報。今下,顯悟,初二句開平等解。知生心起,亦唯識變,彼我同體,無高下故。次二句修平等行。將護之言,通含四弘誓,四等心,四攝行。是下二句結名。上是修因。生通下,即感果,初二句心境相應。次二句慈熏成果。次四句明隨緣起應。如水月者,水喻機感,月喻垂應,月不入水,水不溷月,隨器大小,波澄影現;慈善根力,感應難思。問:『三聚三身,為同為別?』答:『語異義一。隨舉一戒,三聚具足;隨舉一聚,互具亦然。故知初受,發三誓;隨中奉持,圓修三行;成因感果,圓證三身。三誓即是三聚三身;三聚亦即三身三誓;三身亦即三誓三聚。心佛無差,因果不二,能如此者,始名圓戒,是波羅蜜,即究竟木叉也。是知行人若發此心,若獲此體,當知即是三佛之種。如何自輕,不加珍敬?然雖三戒彼此互具,至於修奉,恒用攝生,則能任運含攝一切,豈止餘聚耶?』問:『教有分齊,何須此示?』答:『為成本宗分通義故。何以然耶?如前善戒五十具等,迭為方便;是故受五習十,受十習具,受具習大,故前三戒,並名方便。假宗知權,不住方便;符通深之部意,為稟大之先容;所以鈔敘發心,為成三聚;此明隨行,次對三身;願行相扶,彼此交映;彼則期心後受,此乃即行前修;方見圓宗深有來致。』『若爾,既顯分通,何須別立?』答:『義雖通大,教終局小。不可濫通,故須別立。隨意盡理,不亂宗途。請觀前明實宗無一心字,次述假宗無一種字,始見聖師深體權實。自餘凡愚,未足擬議也。』」(業疏記卷一六‧一六‧二○)


涅槃

亦名:泥洹、寂滅、泥曰

子題:有餘依涅槃、無餘依涅槃大涅槃、扶律談常

行宗記‧釋教興所由:「泥洹即涅槃,梵言異耳。同翻寂滅。」戒疏記卷一‧一四‧一六)

資持記‧釋鈔序:「泥曰或云泥洹、涅槃等,西音之轉。小遠疏中翻之為滅;智論涅名為出,槃名為趣,言永出諸趣。疏就所證之理,論約能證之智。……諸小乘論,通明二種涅槃。謂二乘之人,見思永盡,真空極證,報質未亡,故名 餘依也;及乎化火焚身,身智俱滅,同太虛空,故名無餘依也。若約大教,即指常住不生滅性為大涅槃。今文泥曰,須通兩釋。若就權宗,即指前二;若取開會,須歸後一扶律談常,即其意也。」(事鈔記卷一‧五一‧二)


[法相辭典(朱芾煌)]
大圓鏡智能起三乘一切影像

佛地經論五卷二頁云:此中意說各別善根成熟差別勝道生時,大圓鏡智,或近或遠,隨其所應,為作強緣;決定種姓,各依自乘而得出離。不定種姓,或依大乘,或依餘乘,而得出離。言出離者,即是涅槃。諸三乘人,用自種姓以為因緣,如來鏡智為增上緣,精勤方便,修集資糧,引生聖道;除煩惱障及所知障;隨其所應,各證涅槃。決定種姓聲聞獨覺,住無學位,樂寂滅故;發業潤生諸煩惱障永滅除故;先業煩惱所感身心,任運滅已;更不受生。無所依故。一切有漏無漏有為諸行種子,皆隨斷滅。唯有轉依無戲論相離垢真如,清淨法界,解脫身在;名無餘依般涅槃界。常住安樂,究竟寂滅,不墮眾數;不可思議;同諸如來。但無有為無漏功德所莊嚴故;無有更起利益安樂有情事故;不同如來。不定種姓聲聞獨覺,住無學位,雖無煩惱;樂菩提故;由定願力,留身相續,修大乘行;乃至獲得金剛喻定,一切障滅,證佛三身。雖有有為無漏功德,而無有漏身心在故;證無餘依大涅槃界。依謂三界有漏身心。若諸菩薩,斷二障盡,得佛果時;即得說名證無餘依大涅槃界。是故二乘,先入有餘依涅槃界,後入無餘依涅槃界。菩薩初證如來地時,頓證二種大涅槃界。一切有漏身心盡故;名無餘依。猶有變化似有漏相身心在故;名有餘依。悲智無斷所證得故。


正願五種

瑜伽四十五卷十六頁云:云何菩薩所修正願?當知此願、略有五種。一者、發心願。二者、受生願。三者、所行願。四者、正願。五者、大願。若諸菩薩、於其無上正等菩提,最初發心;是名發心願。若諸菩薩、願於當來、往生隨順饒益有情諸善趣中;是名受生願。若諸菩薩、願能無倒思擇諸法;願於境界,修無量等殊勝善法;是名所行願。若諸菩薩、願於當來、攝受一切菩薩善法;攝受一切所有功德;若總、若別、所有正願;是名正願。菩薩大願,當知即從正願所出。此復十種。若諸菩薩、願於當來、以一切種上妙供具,供養無量無邊如來;當知是名第一大願。若諸菩薩、願於當來、攝受防護諸佛世尊所有正法;傳持法眼,令無斷壞。當知是名第二正願。若諸菩薩、願於當來、從睹史多天宮降下,如前乃至入大涅槃。當知是名第三大願。若諸菩薩、願於當來、行一切種菩薩正行;當知是名第四大願。若諸菩薩、願於當來,普能成熟一切有情;當知是名第五大願。若諸菩薩、願於當來、一切世界,皆能示現;當知是名第六大願。若諸菩薩、願於當來、普能淨修一切佛土;當知是名第七大願。若諸菩薩、願於當來、一切菩薩,皆同一種意樂加行,趣入大乘;當知是名第八大願。若諸菩薩、願於當來、所有一切無倒加行,皆不唐捐;當知是名第九大願。若諸菩薩、願於當來、速證無上正等菩提;當知是名第十大願。


如來成等正覺轉正法輪入大涅槃皆無二相

瑜伽七十八卷二十五頁云:世尊!如來成等正覺,轉正法輪,入大涅槃,如是三種,當知何相?善男子!當知此三、皆無二相。謂非成等正覺,非不成等正覺;非轉正法輪,非不轉正法輪;非入大涅槃,非不入大涅槃。何以故?如來法身、究竟淨故;如來化身、常示現故。


行瑜伽

瑜伽釋五頁云:行瑜伽者:謂一切行、更相順故,稱正理故,順正教故,趣正果故;說名瑜伽。此行瑜伽,雖通諸行;然諸經論,就相隨機,種種異說。如辯瑜伽師地經中,正修諸行,說名瑜伽。總攝一切相應行故。月燈經中,修三十七菩提分法,說名瑜伽。此於一切順果行中,最為勝故。於大分別六處經中,辯奢摩他毗缽舍那平等運道,說名瑜伽。如是止觀,眾行主故。海慧經中,修三摩地,說名瑜伽。住心發行,此最強故。顯揚論等,信欲方便精進四法,說名瑜伽。作意或智,說名方便。此四通生一切行故。聞所成地,別辨九道,說名瑜伽。會理除惑,位別勝故。謂世出世加行無間解脫勝進軟中上道。修所成地,總辨修習諸對治道,說名瑜伽。為樂略者,總說修故。有處說緣諸地所攝無顛倒智,名為瑜伽。緣諸地法無顛倒智,行中勝故。有處復說方便善巧,或唯方便,名為瑜伽。作意與智,發行勝故。或就最初發悟勝故。功德實性契經中,說諸緣起觀名為瑜伽。緣起觀智,於出生死,最為要故。正行經中,說正見等八支聖道,名為瑜伽。趣涅槃城,此為勝故。毗奈耶經說修戒等名曰瑜伽。戒定慧學,因中勝故。大義經中,說修一切世出世行分位差別,皆名瑜伽。正行階位,相符順故。如是皆說共聲聞行,名為瑜伽。通證三乘,行中勝故。慧到彼岸契經中說觀空作意,名為瑜伽。發起大行,此最勝故。如彼經言:菩薩所有大瑜伽者,謂空作意,菩薩由此空作意故;不墮聲聞及獨覺地。乃至能淨諸佛土等。即彼經中復說般若波羅蜜多名勝瑜伽。導大乘行,此殊勝故。如彼經言:菩薩所有諸瑜伽中,慧度瑜伽,最上最勝,廣說乃至是無等等。何以故?如是般若波羅蜜多,是為無上瑜伽法故。餘處說此慧度,所攝無分別定,名為瑜伽。能發一切勝功德故。餘處復說菩薩所有殊勝慧悲平等雙轉,名為瑜伽。能證無住大涅槃故。如是等說諸不共行,名為瑜伽。能證無上佛菩提故。於如是等諸經論中,說一切行皆名瑜伽。具上所說四種義故。


佛地斷二愚及彼麤重

成唯識論九卷二十二頁云:此地於法,雖得自在;而有餘障,未名最極。謂有俱生微所知障,及有任運煩惱障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彼皆頓斷;入如來地。由斯佛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即是此中微所知障。二、極微細礙愚。即是此中一切任運煩惱障種。故集論說:得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漢及成如來。證大涅槃,大菩提故。


所轉得

成唯識論十卷五頁云:四、所轉得。此復有二。一、所顯得。謂大涅槃。此雖本來自性清淨;而由客障,覆令不顯。真聖道生,斷彼障故;令其相顯。名得涅槃。此依真如離障施設。故體即是清淨法界。二、所生得。謂大菩提。此雖本來有能生種;而所知障礙故不生。由聖道力,斷彼障故;令從種起;名得菩提。起已相續,窮未來際。此即四智相應心品。


所顯得

成唯識論十卷五頁云:一、所顯得。謂大涅槃。此雖本來自性清淨;而由客障,覆令不顯。真聖道生,斷彼障故;令其相顯;名得涅槃。此依真如離障施設。故體即是清淨法界。


拔濟法

大毗婆沙論七十八卷一頁云:如契經說:佛告苾芻,一切如來應正等覺,說拔濟法。謂四聖諦。宣說開示四聖諦法,拔濟有情,出生死故。問:何故說此拔濟法耶?答:欲顯要由自勤修道,有拔濟義;不由他修。云何知然?契經說故。如契經說:有婆羅門,名道德迦,來詣佛所。到已,頂禮世尊雙足,合掌恭敬,而說頌言:稽首此人間勇猛真梵誌;淨眼普觀照,願能除我疑。問:今此頌中欲顯何義?答:彼婆羅門,稟性懶惰。謂他修道,能除自惑。故對佛說愛語伽他,欲顯世尊是天梵誌,乘勇猛願,來生人間;為濟有情,已修聖道;唯願哀愍,除我疑惑。世尊於是為說頌言:我於脫汝疑,必無自在力。要汝見勝法,方能越瀑流。今此頌中,世尊欲顯無他修道斷自惑義。若有此義;我坐樹下修聖道時,一切有情,煩惱應斷。我於一切,具大慈悲;而諸有情,惑未頓斷。故無他道,斷自惑義。如他服藥,自病不除。要自服藥,其病方愈。由此故知要自修道,有拔濟義;不由他修。是故世尊說拔濟法。此拔濟法,即四聖諦。欲令有情依此修道,見四聖諦,斷自疑惑。問:言拔濟者,是何義耶?答:從險難處,引諸有情,置平坦處;故名拔濟。險難處者:謂異生性,如深坑穀及山巖等,諸可畏處。平坦處者:謂諸聖性,如大王路。由佛宣說四聖諦法,從異生性極險難處,引諸有情置諸聖性極平坦處。謂令入道及得道果,故名拔濟。復次從平等處引入正性,故名拔濟。平等處者:謂世第一法。正性者:謂苦法智忍。由佛宣說四聖諦法,引諸有情,從世第一法,入苦法智忍;故名拔濟。復次從大苦處,引諸有情,置大樂處;故名拔濟。大苦處者:謂生死。大樂處者:謂涅槃。由佛宣說四聖諦法,引諸有情,令出生死,得大涅槃;故名拔濟。問:何故四諦名拔濟法;非界處蘊?答:觀四聖諦,入道得果,離染盡漏。觀界處蘊,不如是故。復次觀四聖諦,令所化者,近入聖道,近證法身。觀界處蘊,是遠加行。謂修行者,遠加行中初習業位,觀十八界。已串修位,觀十二處。超作意位,觀於五蘊。煖頂忍等近加行中,方觀四諦;能入聖道,證果法身。故唯四諦,名拔濟法。


施食有二果無差別

大毗婆沙論一百三十一卷四頁云:如契經中,佛告慶喜:施食有二。果無差別。一者、菩薩受彼食已;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二者、如來受彼食已;入於無餘大涅槃界。問:初受食者,有貪瞋癡;後受食者,貪瞋癡盡。何緣施果、無差別耶?答:由思及田、有偏勝故,佛依偏勝。說果無差。謂初難陀難陀跋羅姊妹二人,聞說菩薩受十六轉甘味乳糜,必當得成無上等覺。歡喜踴躍,發殊勝思持上乳糜,奉施菩薩。菩薩食已;即於是夜,降伏魔軍,成等正覺。女聞倍喜,更起勝思。彼所施田,雖非殊勝;由思勝故,能招勝果。準陀於佛將涅槃時,見佛身形,少如衰變;又聞不久必入涅槃。戀慕不堪,其心擾亂;殊勝思願,不能現前。然由勝田,能招勝果。佛依此故,說無差別。有作是說:欲遮準陀變悔心故。如彼經說:佛告阿難:若彼準陀工巧之子,或他所引,或自尋思,於施食中而生變悔;於難得事,便為不得。難得事者,所謂諸佛將涅槃時,最後供養。彼若生變悔者;汝便應以六處而勸喻之。謂施食因緣,能招長壽色力樂譽富貴臣僚。我從世尊、親聞是事。施食有二;果無差別。一者、菩薩受彼食已,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二者、如來受彼食已;入於無餘大涅槃界。復應告彼:準陀當知,於施食中。若生變悔;汝於如是難得事中,便為不得。如失菩薩將成佛時奉施乳糜所生勝福。慎莫變悔,由此故言二果無別。有說:二時俱能資益離染身故。謂食於消化時,能作食事。佛於後夜成正覺時,彼食消化。如成正覺,涅槃亦爾。故說二施、果無差別。有說:初受食已;證得佛法。後受食已;受用佛法。得修習、修說亦如是。有說:初受食已;便入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後受食已;亦入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有說:初受食已;渡煩惱河。後受食已;渡生死河。有說:初受食已;涸煩惱海。後受食已;涸生死海。如是拔煩惱樹,拔生死樹,破煩惱山,破生死山,越煩惱依,越生死依,說亦如是。有說:初受食已;棄捨集諦。後受食已;棄捨苦諦。有說:初受食已;證入道諦。後受食已;證入滅諦。有說:初受食已;捨集入道。後受食已;捨苦入滅。有說:初受食已;超越諸漏。後受食已;超順漏法。有說:初受食已;超四暴流。後受食已;超順流法。如流、順流,說超差別;如是枙、順枙,取、順取,身繫、順身繫,諸蓋、順諸蓋,說超亦爾。有說:初受食已;摧破二魔。謂煩惱魔,自在天魔。後受食已;亦破二魔。謂蘊魔、死魔。有說:初受食已;入有餘大涅槃界。後受食已;入無餘大涅槃界。佛依如是種種因緣,說二種施、果無差別。


修習位

成唯識論九卷十一頁云:次修習位、其相云何?頌曰: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捨二麤重故;便證得轉依。論曰:菩薩從前見道起已;為斷餘障、證得轉依;復數修習無分別智。此智遠離所取能取,故說無得及不思議。或離戲論,說為無得。妙用難測,名不思議。是出世間無分別智。斷世間故;名出世間。二取隨眠,是世間本;唯此能斷,獨得此名。或出世名、依二義立。謂體無漏、及證真如。此智具斯二種義故;獨名出世。餘智不然。即十地中無分別智。數修此故;捨二麤重。二障種子、立麤重名。性無堪任,違細輕故。令彼永滅,故說為捨。此能捨彼二麤重故;便能證得廣大轉依。依、謂所依。即依他起。與染淨法為所依故。染、謂虛妄遍計所執。淨、謂真實圓成實性。轉謂二分轉捨轉得。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麤重;故能轉捨依他起上遍計所執,及能轉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成立唯識,意為有情、證得如斯二轉依果。或依即是唯識真如。生死涅槃之所依故。愚夫顛倒、迷此真如,故無始來、受生死苦。聖者離倒、悟此真如。便得涅槃究竟安樂。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此中二障麤重;故能轉滅依如生死、及能轉證依如涅槃。此即真如,離雜染性。如雖性淨;而相雜染。故離染時,假說新淨。即此新淨,說為轉依。修習位中,斷障證得。雖於此位,亦得菩提;而非此中頌意所顯。頌意但顯轉唯識性。二乘滿位、名解脫身;在大牟尼、名法身故。如彼卷十一頁至十卷十二頁廣釋。


清淨法界

佛地經論三卷三頁云:清淨法界者:謂離一切煩惱所知客塵障垢;一切有為無為等法無倒實性;一切聖法生長依因;一切如來真實自體。無始時來自性清淨。具足種種過十方界極微塵數性相功德。無生無滅。猶如虛空,遍一切法。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非有非無。離一切相、一切分別。一切名言皆不能得。唯是清淨聖智所證二空無我所顯真如為其自性。諸聖分證;諸佛圓證。如是名為清淨法界。

二解 佛地經論三卷十三頁云:妙生當知,清淨法界者:譬如虛空、雖遍諸色種種相中;而不可說有種種相;體唯一味。如是如來清淨法界,雖復遍至種種相類所知境界;而不可說有種種相;體唯一味。又如虛空、雖遍諸色,不相捨離;而不為色過所染汙。如是如來清淨法、。雖遍一切眾生心性;由真實故,不相捨離;而不為彼過所染污。又如虛空、含容一切身語意業;而此虛空、無有起作。如是如來清淨法界、含容一切智所變化利眾生事;清淨法界、無有起作。又如虛空、種種色相、現生現滅;而此虛空、無生無滅。如是如來淨法界中,諸智變化利眾生事,現生現滅;而淨法界、無生無滅。又如虛空、種種色相、現增現滅。如是如來淨法界中顯示如來甘露聖教、有增有減;而淨法界、無增無減。又如虛空、十方色相、無邊無盡。是虛空界,無邊盡故。而此虛空、無去無來,無動無轉。如是如來淨法界中,建立十方一切眾生利益安樂種種作用無邊無盡。清淨法界、無邊盡故;而淨法界、無去無來無動無轉。又如虛空、三千世界現壞現成,而虛空界、無壞無成。如是如來淨法界中,現無量相,成等正覺;或復示現入大涅槃;而淨法界、非成等覺,非入寂滅。又如依空、種種色相、壞爛燒燥變異可得;而虛空界、非彼所變,亦無勞弊。如是依止如來淨界、眾生界內種種學處身語意業毀犯可得;而淨法界、非彼變異,亦無勞弊。又如依空、大地大山光明水火帝釋眷屬、乃至日月種種可得;而虛空界、非彼諸相。如是依止如來淨界,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解脫智見諸蘊可得;而淨法界、非彼諸相。又如空中,種種因緣、展轉生起三千大千無量世界周輪可得;而虛空界、無所起作。如是如來淨法界中,具無量相諸佛眾會周輪可得;而淨法界、無所起作。如彼論三卷十三頁至四卷十頁廣釋。

三解 佛地經論七卷一頁云:謂一切法空無我性所顯真如永離二障,本性清淨;今復離染,能為一切善法所依;是故說名清淨法界。


執金剛躄地處

西域記六卷十八頁云:善賢寂滅側,有窣堵波。是執金剛躄地之處,大悲世尊,隨機利見,化功已畢,入寂滅樂。於雙樹間,北首而臥。執金剛神密跡力士,見佛滅度,悲慟唱言:如來捨我入大涅槃。無歸依,無覆護。毒箭深入,愁火熾盛。捨金剛杵,悶絕躄地。久而又起,悲哀戀慕,互相謂曰:生死大海,誰作舟楫,無明長夜,誰為燈炬。


無住大涅槃

佛地經論五卷三頁云:悲智無斷所證得故;亦名無住大涅槃界。涅槃即是真如體上障永滅義。


無分別智出離

世親釋八卷十七頁云:無分別智出離云何?諸菩薩出離,得成辦相應,是無分別智。應知於十地。諸菩薩出離者:進趣究竟;故名出離。即是進趣大涅槃義。得成辦相應是無分別智者:初護此智,名得相應。次後無量百千大劫,成辦相應。應知於十地者:謂從初地、乃至第十。如是次第。此智、初地唯名為得。爾後多時乃名成辦。是故菩薩經無數劫乃至涅槃,由爾所時,方到究竟。


無餘涅槃定不定姓所證有別

佛地經論五卷二頁云:決定種姓聲聞獨覺、住無學位,樂寂滅故;發業潤生諸煩惱障永滅除故;先業煩惱所感身心任運滅已,更不受生。無所依故。一切有漏無漏有為諸行種子、皆隨斷滅。唯有轉依無戲論相離垢真如清淨法界解脫身在。名無餘依般涅槃界。常住安樂,究竟寂滅;不墮眾數;不可思議;同諸如來。但無有為無漏功德所莊嚴故;無有更起利益安樂有情事故;不同如來。不定種姓聲聞獨覺,住無學位,雖無煩惱;樂菩提故;由定願力,留身相續,修大乘行。乃至獲得金剛喻定,一切障滅,證佛三身。雖有有為無漏功德;而無有漏身心在故;證無餘依大涅槃界。依、謂三界有漏身心。若諸菩薩、斷二障礙,得佛果時;即得說名證無餘依大涅槃界,是故二乘、先入有餘依涅槃界,後入無餘依涅槃界。菩薩初證如來地時,頓證二種大涅槃界。一切有漏身心盡故;名無餘依。猶有變化似有漏相身心在故;名有餘依。悲智無斷所證得故。亦名無住大涅槃界。涅槃即是真如體上障永滅義。


菩薩頓證二種大涅槃界

佛地經論五卷三頁云:菩薩初證如來地時,頓證二種大涅槃界。一切有漏身心盡故;名無餘依。猶有變化似有漏相身心在故;名有餘依。


善賢入滅處

西域記六卷十七頁云:鹿拯溺西不遠、有窣堵波,是蘇跋陀羅(唐言善賢。舊曰須跋陀羅。訛也)入寂滅之處。善賢者:本梵志師也。年百二十,耆舊多智。聞佛寂滅,至雙樹間,問阿難曰:佛世尊將寂滅,我懷疑滯,願欲請問。阿難曰:佛將涅槃,幸無擾也。曰:吾聞佛世難遇,正法難聞。我有深疑,恐無所請。善賢遂入,先問佛言:有諸別眾、自稱為師,各有異法,垂訓導俗。喬答摩(舊曰瞿曇。訛略也)能盡知邪?佛言:吾悉深究。乃為演說。善賢聞已;心淨信解。求入法中,受具足戒。如來告曰:汝豈能邪。外道異學、修梵行者,當試四歲,觀其行,察其性。威儀寂靜,辭語誠實,則可於我法中淨修梵行。在人行耳。斯何難哉。善賢曰;世尊悲愍,含濟無私。四歲試學,三業方順。佛言:我先已說,在人行耳。於是善賢出家,即受具戒。勤勵修習,身心勇猛。已而於法無疑,自身作證。夜分未久,果證羅漢。諸漏已盡,梵行已立。不忍見佛入大涅槃,即於眾中入火界定、現神通事、而先寂滅。是為如來最後弟子,乃先滅度。即昔後渡蹇兔是也。


愛敬

大毗婆沙論二十九卷十三頁云:云何愛敬?答:如有一類、於佛、法、僧,親教、軌範,及餘隨一有智尊重、同梵行者,愛樂心悅,恭敬而住。若於是處,有愛及敬;是謂愛敬。此中一類者:謂異生,或聖者。異生於佛愛樂心悅恭敬住者、彼作是念:佛威力故;我等解脫災橫王役種種苦事;及得世間諸資生具。聖者於佛愛樂心悅恭敬住者、彼作是念:佛威力故;我等永捨諸惡趣因,斷二十種薩迦耶見,得正決定、見四聖諦;於無邊際生死輪迴諸苦事中,已作分限。復次彼二於佛愛樂心悅恭敬住者、俱作是念:佛威力故;我等出家,受具足戒,得苾芻性;及餘利益安樂資糧。是故尊者鄔陀夷言:世尊於我有大恩德。謂拔我無量苦,與我無量樂;滅我無量惡,生我無量善。復次彼二於佛、俱作是念:世尊開拔我等慧眼,故應愛敬。是故尊者舍利子言:若佛世尊不出於世;我等一切盲生盲死。復次彼二於佛、俱作是念:佛為法王,最初開示無上正法,令諸有情、無倒了達雜染、清淨、繫縛、解脫、流轉還滅、生死、涅槃。餘無此能。故應愛敬。復次彼二於佛、俱作是念:世尊最初出無明[殼-几+卵],宣說正法;亦令無量無邊有情、出無明[殼-几+卵]。餘無此能。故應愛敬。復次彼二於佛、俱作是念:無始時來,七依勝定,隱蔽不現。佛出世間,無倒開示;令無量眾,依之趣入大涅槃宮。餘無此能。故應愛敬。復次彼二於佛,俱作是念:佛威力故;能令無量無邊有情、修諸善法。謂從不淨觀、乃至無生智。餘無此力。故應愛敬。復次彼二於佛、俱作是念:佛威力故;令諸有情、種諸善根,成熟解脫。餘無此力。故應愛敬。復次彼二於佛、俱作是念:佛威力故;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三十七種菩提分等功德寶藏、出現世間;利益安樂無邊有情。故應愛敬。彼二於法愛樂心悅恭敬住者,俱作是念:我依此法,解脫一切身心苦惱;究竟安樂。彼二於僧愛樂心悅恭敬住者、俱作是念:僧威力故;我於正法毗奈耶中,淨信出家,受具足戒,得苾芻性。能正受持百一羯磨。無所毀犯,安樂而住;由此速證究竟涅槃。彼二俱於親教軌範及餘隨一有智尊重同梵行者愛樂心悅恭敬住者、謂作是念,此諸師友、為我伴侶,令我於法、勤修正行,速得成辦。於前所說三寶師友殊勝境中,具起愛敬。餘則不定。應作四句。謂或有境、起愛非敬。如父母於子,師及弟子等。或復有境、起敬非愛。如於有德,非已師長。或復有境、起愛及敬。如有一類、子於父母,弟子於師等。或復有境、不起愛敬。謂除前相。問:如是愛敬、於何處有?答三界五趣、雖皆容有;而此中說殊勝愛敬、唯在欲界人趣,非餘。唯佛法中有此愛敬。

二解 發智論二卷一頁云:云何愛敬?答:如有一類、於佛法僧親教軌範、及餘隨一有智尊重同梵行者,愛樂心悅,恭敬而住。若於是處,有愛及敬;是謂愛敬。


厭背涅槃不怖煩惱戒

瑜伽四十一卷九頁云: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菩薩不應忻樂涅槃。應於涅槃而生厭背。於諸煩惱及隨煩惱,不應怖畏而求斷滅。不應一向心生厭離。以諸菩薩、三無數劫、流轉生死,求大菩提。若作此說: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何以故?如諸聲聞、於其涅槃、忻樂親近,於諸煩惱及隨煩惱、深心厭離;如是菩薩、於大涅槃、忻樂親近,於諸煩惱及隨煩惱、深心厭離,其倍過彼百千俱胝。以諸聲聞、唯為一身證得義利,勤修正行,菩薩普為一切有情證得義利,勤修正行。是故菩薩當勤修集無雜染心,於有漏事、隨順而行,成就勝出諸阿羅漢無雜染法。


增上戒住

瑜伽四十七卷十五頁云:云何菩薩增上戒住?謂諸菩薩,淨戒意樂為緣,所得性戒相應住。

二解 瑜伽四十八卷一頁云:問:增上戒住菩薩轉時,當知何行何狀何相?答:若諸菩薩,先於極歡喜住,由十種心意樂,已得意樂清淨。何等為十?一者、於一切師長尊重福田,不行虛誑意樂。二者、於同法菩薩,忍辱、柔和、易可共住、意樂。三者、勝伏一切煩惱,及隨煩惱,眾魔事業,心自在轉,意樂。四者、於一切行,深見過失意樂。五者、於大涅槃,深見勝利意樂。六者、於諸妙善菩提分法,常勤修習意樂。七者、即於彼修,為隨順故;樂處遠離意樂。八者、於諸世間有染尊位,利養恭敬,無所顧戀意樂。九者、遠離下乘,趣證大乘意樂。十者、欲作一切有情一切義利意樂。如是十種無倒意樂,依心而轉,是故說為意樂清淨。即由如是十種意樂,成上品故,極圓滿故;是諸菩薩,入證第二增上戒住。於此住中,性戒具足。極少邪惡業道所攝諸惡犯戒,尚不現行;況中上品。又於十種圓滿業道自性顯現菩薩,如是性戒具足,能以妙慧,於染不染惡趣、善趣、及諸乘中、諸業現行、若因若果、修證安立,如實了知。於異熟果,及等流果,如是諸業,如實了知。自能現斷諸不善業,自能現受一切善業;即於其中,樂勸導他,能正勸導。於其種種不平等業現前過失之所染污諸有情界,若興、若衰、等無差別,一切皆墮第一義苦。并住艱辛種種艱辛之所逼切。甚可哀愍。於彼獲得廣大哀愍,如實觀照。是諸菩薩,安住如是增上戒住;廣見諸佛,善根清淨,如前應知。此差別者,謂如世間善巧工匠,以所煉金,置迦肆娑,置於火中,數數燒煉,轉更明淨;如是菩薩善根清淨,當知亦爾。於此住中,淨心意樂,成滿趣入。在所生處,多作輪王;王四大洲。以自在力,令多有情,止息犯戒不善業道;勸彼受行諸善業道。當知威力過前十倍。當知是名略說菩薩增上戒住。謂意樂淨故;性戒具足故;離一切種毀犯戒垢故;一切業道,一切因果,了知通達故;於諸淨業,能自受行,亦樂勸他,令其受行故;於有情界諸業所生眾苦艱辛,得大哀愍,如實觀照故;善根清淨故、受生故、威力故。若廣宣說;如十地經離垢地說。遠離一切犯戒垢故;名離垢地。由離一切犯戒垢故;即此名為增上戒住。彼離垢地,當知即此增上戒住。

三解 瑜伽七十九卷二頁云:云何增上戒住?謂諸菩薩,即依如是極歡喜住,從此已上,隨所安住,具性尸羅,遠離一切慳吝犯戒。即以如是圓滿戒捨,迴向無上正等菩提。


聲聞現觀與菩薩現觀有十一種差別

攝論二卷十十一頁云:聲聞現觀,菩薩現觀,有何差別?謂菩薩現觀,與聲聞異;由十一種差別應知。一、由所緣差別。以大乘法為所緣故。二、由資持差別。以大福智二種資糧,為資持故。三、由通達差別。以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四、由涅槃差別。攝受無住大涅槃故。五、由地差別。依於十地而出離故。六、七、由清淨差別。斷煩惱習,淨佛土故。八、由於自他得平等心差別。成熟有情,加行無休息故。九、由生差別。生如來家故。十、由受生差別。常於諸佛大集會中,攝受生故。十一、由果差別。十力無畏不共佛法,無量功德,果成滿故。無性釋六卷十六頁云:聲聞菩薩現觀差別,略有十種;或十一種。所緣差別中,菩薩現觀,以大乘法為聞慧等三種所緣。聲聞現觀,聲聞乘法,為其所緣。資持差別中,福資糧者:謂施戒忍三種加行。智資糧者:謂精進靜慮及聞慧等。言資糧者:經無量劫所運集故。通達差別中,聲聞現觀,唯能通達補特伽羅空無我理。菩薩現觀,俱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空無我。涅槃差別中,菩薩現觀,攝受悲慧方便資糧;生死涅槃,無所住著,以為涅槃。聲聞現觀,唯住無為以為涅槃。地差別中,菩薩現觀,依於十地而得出離。聲聞乘中,無有如是諸地建立。清淨差別中,菩薩現觀,永斷煩惱,并諸習氣;及能清淨眾寶佛土。聲聞現觀,雖斷煩惱;未除習氣。全不能淨眾寶佛土。言習氣者,雖無煩惱;然其所作,似有煩惱。自他平等心差別中,菩薩現觀,證得自他平等法性;成熟有情;加行無絕。聲聞現觀,分別自他;唯修自利,不修他別。生差別中,菩薩現觀,於如來家法界中生;是佛真子。如輪王家,生有相子。非如聲聞,同於下賤無智婢子。受生差別中,菩薩現觀,常於諸佛大集會中,蓮花臺上,結加趺坐;乃至成佛,恒受化生。所言諸佛大集會者,謂無漏界諸佛國土。非如聲聞,處母胎等。果差別者:菩薩現觀,力無畏等無量功德眾所莊嚴。能無功用,起作一切利有情事。證得法身,以為勝果。餘用無漏轉生為果。

二解 雜集論十三卷十五頁云:已說現觀;差別;今當說。問:聲聞菩薩現觀,有何差別?答:略說有十一種。謂境界差別,任持差別,通達差別,誓願差別,出離差別,攝受差別,建立差別,眷屬差別,勝生差別,生差別,果差別。境界差別者:謂緣方廣大乘為境故。任持差別者:謂滿大劫阿僧企耶,福智資糧圓滿故。通達差別者:謂由補特伽羅法無我理增上法方便所引出世間智,俱通達二無我故。誓願差別者:謂能通達一切有情與己平等,猶如自身,誓願攝益故。出離差別者:謂依十地而出離故。攝受差別者:謂無住涅槃所攝受故。建立差別者:謂善修治諸佛淨土故。眷屬差別者:謂攝受一切所化有情為眷屬故。勝生差別者:謂如世間腹所孕子,繼父種族,令不斷絕;如是菩薩紹隆佛種,令不斷絕,是名佛真子相故。生差別者:謂於如來大集會中生故。果差別者:復有十種。謂轉依差別,功德圓滿差別,五相差別,三身差別,涅槃差別,證得和合智用差別,障清淨差別,和合作業差別,方便示現成等正覺入般涅槃差別,五種拔濟差別,轉依差別者:謂染不染一切種所依麤重永斷故。一切無上功德所依永轉故。功德圓滿差別者:謂力無所畏不共佛法等無邊功德,永成滿故。五相差別者:謂清淨等五相差別。一、清淨差別。謂永斷一切煩惱,并習氣故。二、圓淨差別。謂遍修治佛淨土故。三、身差別。謂法身圓滿故。四、受用差別。謂一切時,處大集會,與諸菩薩受用種種大法樂故。五、業差別。謂隨其所應,起種種變化,遍於十方無量無邊諸世界中,作諸佛事故。三身差別者:謂證得圓滿自性受用變化身故。涅槃差別者:謂於無餘涅槃界,為欲利樂一切有情,一切功德,無斷絕故。證得和合智用差別者:謂證得最極清淨法界一味故。於彼能依一切種妙智用,一一佛功能,等一切佛功能故。障清淨差別者:謂永斷一切煩惱障所知障故。和合作業差別者:謂化導一一有情作用,皆一切佛增上力故。方便示現成等正覺入般涅槃差別者:謂於十方一切世界,隨其所應,乃至後際,數數示現成正覺等:令一切所化有情,成熟解脫故。五種拔濟差別者:謂拔濟災橫等五事。一、拔濟災橫。謂如來入城邑等時,令盲聾等,得眼耳等。二、拔濟非方便。謂令得世間正見,遠離一切邪惡見故。三、拔濟惡趣。謂令生見道,越諸惡趣故。四、拔濟薩迦耶。謂令證阿羅漢果,永脫三界故。五、拔濟乘。謂令諸菩薩,不樂下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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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不生不滅

不生也不滅,是常住的別名,也是永生的意思。涅槃經說:「涅言不生,槃言不滅,不生不滅,名大涅槃。」


事障

二障之一,即貪、瞋、痴等,能使生死相續,障大涅槃


二障

1.煩惱障和所知障。煩惱障又名惑障,即貪瞋痴等煩惱,能使眾生流轉於三界之生死,因而障礙涅槃之業,故名煩惱障;所知障又名智障,即眾生有無明邪見,無明邪見能覆蓋慧解,令不聰利,因而障礙菩提之業,故名所知障。2.事障和理障。貪、瞋、痴等煩惱能使生死相續,障大涅槃,名事障;邪見能礙正知見,障大菩提,名理障。


八味

佛的大涅槃境界共有八種的法味,即常住、寂滅、不老、不死、清淨、虛通、不動、快樂。


四禪天

色界諸天分為四禪,即初禪、二禪、三禪、四禪。一、清淨心中,諸漏不動,名為初禪,即梵眾、梵輔、大梵等三天,此三天已不須段食,故無鼻舌二識,惟有樂受,與眼耳身三受相應,喜受與意識相應。二、清淨心中,粗漏已伏,名為二禪,即少光、無量光、光音等三天,此三天無前五識,僅有意識,因之惟有喜捨二受,與意識相應。三、安穩心中,歡喜畢具,名為三禪,即少淨、無量淨、遍淨等三天,此三天識受皆與二禪略同,但意識怡悅之相,較為淨妙。四、前五識俱無,亦無喜受,僅有捨受,與意識相應,名為四禪,即無雲、福生、廣果、無想、無煩、無熱、善見、善現、色究竟等九天。根据大涅槃經說,初禪天人,因他們心中有粗細的思想,所以外面有火災;二禪天人,他們對於禪定,生喜樂心,所以外面有水災;三禪天人,他們呼吸粗重,所以外面有風災;惟獨第四禪,所有內外過患,一切均無,所以諸災不能到達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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