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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劫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多數之劫時也。劫者梵語,最長時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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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緣

(名數)淨土門所立,說念佛有三緣之功力:一、親緣,眾生起行口常稱佛名,佛即聞之,身常禮敬佛,佛即見之,心常念佛佛即知之,謂眾生之三業與佛之三業不相捨離也。二、近緣,眾生願見佛,佛即應念而現至目前也。三、增上緣,眾生稱念佛,則念念除多劫之罪,命終之時,佛聖眾皆來迎,不為諸邪業所繫。見觀經定善義。


下品下生

(術語)同上經曰:「下品下生者,或有眾生,作五逆十惡,具諸不善。如是愚人,以惡業故,應墮惡道,經歷多劫,受苦無窮。(中略)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命終之時,見金蓮華猶如日輪,住其人前。如一念頃,即得往生極樂世界。」


九品

(名數)九種品類之意。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也。感,智,機,行等,皆分此等九種之品類,謂為九品惑等。而於淨土教亦然。觀無量壽經所說上品上生乃至下品下生,為九品,又名九輩。其往生稱為九品之往生,其來迎稱為九品之來迎,其佛稱為九品之彌陀,其往生之土稱為九品之淨土等。淨影謂四地至六地之菩薩,為上品上生之人。初二三地信忍之菩薩,為上品中生之人。種性以上之菩薩,為上品下生之人。又小乘前三果之聖者,為中品上生。見道已前之內外二凡,為中品中生。見道已前之世俗凡夫,為中品下生。又下品三生皆為大乘始學之人。未可辨其階降。故唯隨於過之輕重,以分三品。天台以習種至解行之菩薩,為上品之人,外凡十信已下,為中品之人,今時悠悠之凡夫,為下品之人。嘉祥亦如淨影,謂上上品之無生,為七地,上六品之機,為大小乘之聖人。善導則反之。謂九品悉為凡夫。上品三人,為遇大之凡夫,中品三人,為遇小之凡夫,下品三人,為遇惡之凡夫。以凡夫亦可遂上六品之往生也。其行法及得果,據觀經言之,則上品上生者,發三心,又慈心不殺,修諸戒行,誦讀大乘方等經典,修行六念,往生即時悟無生法忍。上品中生者,雖不必受持誦讀方等經典,而必善解義趣,於第一義心不驚動,深信因果,不謗大乘,往生已後,經一小劫,得無生忍。上品下生者,亦信因果,不謗大乘,但發無上道心,經一小劫,住於歡喜地。中品上生者,持五戒八戒等,不造眾惡,即時得阿羅漢道。中品中生者,持一日一夜八戒齋,又持沙彌戒具足戒,威儀無缺,往生即得須陀洹,經半劫成阿羅漢。中品下生者,孝養父母,行世之仁慈,命終時,聞阿彌陀佛之本願及國土之樂事,經一小劫成阿羅漢。下品上生者,雖不誹謗方等經典,而多造眾惡,無有慚愧,命終時,聞大乘十二部經之首題名字,又稱南無阿彌陀佛,除多劫之罪,經十小劫入於初地。下品中生者,毀犯五戒八戒具足戒,偷僧祇物,不淨說法無有慚愧,命終時,聞阿彌陀佛之十力威德,罪滅往生,經六劫而華開,發無上道心。下品下生者,造五逆十惡,具諸不善,命終時,至心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經十二大劫而華開,發菩提心。是也。蓋此等九品之行法,與觀經所說之三福,為開合之異,雖一往配之於各品,而實則各品之行,亦皆通於各品,成九九八十一品,又更成無量無數品也。又此九品與無量壽經所說之三輩,有開合之異說。曇鸞,淨影等,謂三輩九品,全為開合之不同,彼之上輩,即此之上品三生,中輩即中品,下輩即下品云。諸經說九品者甚多。


二覺

(術語)一、本覺,眾生之心體,本來離妄念而靈明虛廓,等於虛空界,無處不,即是如來之平等法身也。此名本覺。二、始覺,眾生本覺之心源由無明之熏動而為覺不覺,在於多劫迷者,本覺熏於內,修治資於外,漸漸覺悟,名為始覺,始覺之究竟,即成佛也。起信論曰:「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中略)始覺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

又一、等覺,大乘行位五十二位中之第五十一位,等似之覺位也。又去佛之妙覺一等之位也。二、妙覺,五十二位之終極佛陀之覺位也。仁王經立五十一位而略等覺,本業瓔珞經立五十二位而開等覺。

又一、自覺,諸佛自開覺而成妙道者。二、覺他,既覺而運無緣之慈,廣說諸法,開悟一切眾生者,此二覺圓滿名佛陀。善見論四曰:「佛者名自覺,亦能覺他,是名為佛。」性靈集八曰:「二覺,寂照沒馱之號也。」


十神力無礙用

(名數)一、多世界置一塵無礙用。二、一塵現多佛剎無礙用。三、眾海水置一毛孔往返十方不嬈眾生無礙用。四、多世界內自身中示現一切神通無礙用。五、一毛繫多金剛山持行十方令眾不怖無礙用。六、多劫作一劫力作多劫示現成壞差別無礙用。七、多世界現四大變壞不惱眾生無礙用。八、多世界三災壞時不損眾生無礙用。九、一手持多世界擲於界外不驚眾生無礙用。十、說一切剎同虛空令眾生悟解無礙用。見華嚴經。


在心在緣在決定

(雜語)在於心在於緣在於決定之意也。申言之,即謂自心緣決定三點校量,辨五逆十惡之罪人,僅由臨終十念之功而得往生,決不違背業道之理也。按觀經等謂若有眾生,造五逆十惡等諸不善業者,應墮惡道,多劫間受無量苦,而臨命終時,遇善智識教,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能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即得往生極樂世界。是反於業道如秤重者先牽之理,故往生論註上,由在心在緣在決定之三義比較之,示罪業輕念佛功德重之理。在心者,就能造心之虛實,較量其輕重強弱。即彼造惡之人,依止虛妄顛倒之心而造作,此十念者,聞佛之真實功德,發起淨信而稱名。一實一虛。譬如千歲之闇室,一燈點來,忽然明朗,念佛已為彌陀之大光明故,一念十念,能照破無明之重昏也。在緣者,就所對境之真妄較量之。即彼造罪之人,以煩惱虛妄之眾生,為所緣之對境,此十念者,以佛之真實清淨無量功德,為所對之境界也。在決定者,就造業時期之緩急論之。即彼造罪之人,造業在於平常,故造惡後,善無記等之心,續起間隔,而此十念者,命迫須臾,修念之善心,最後猛利,他之後心,續起不間隔也。有此三義,故臨終十念之力,能滅諸罪而得往生云。


忍辱仙

(術語)釋迦如來,於因位為忍辱仙,修忍辱之行,為歌利王支分其身。證道歌曰:「我師得見然燈佛,多劫曾為忍辱仙。」


抑止攝取

(術語)制遮與容受也。同於折伏慈悲。佛以慈悲智慧圓滿,於智慧門制遮逆惡眾罪,於慈悲門容受善惡一切而無漏也。無量壽經之十八願說:「唯除五逆,誹謗正法。」觀無量壽經說:「五逆十惡具諸不善者,皆得往生。」古來會解之者,如善導觀經疏四,謂壽經約於未造業,由抑止門故除逆謗。觀經約於既造業,由攝取門故取之。當於群疑論三十五家中之第九家。然六要鈔別解為罪業與多劫障重之二義。若約於彌陀大悲之本誓,則如法事讚所云:「以佛願力五逆十惡,罪滅得生,法謗闡提,迴念皆往。」有同一無別報土得往之益也。


文殊捉劍迫佛

(傳說)大寶積經一百五曰:「五百菩薩得宿命智,知多劫所作重罪。以憂悔故,不證無生法忍。時文殊知其念已,於大眾中偏袒右肩,手執利劍,直向世尊欲行逆害。佛言文殊汝勿害我,若必欲害,應善害,何以故?一切諸法如幻化,無我無人,為誰殺而受殃。是時諸菩薩知宿罪皆如幻化,得無生忍,異口同音說偈曰:文殊大智人,深達法源底。自手握利劍,馳逼如來身。如劍佛亦爾,一相無有二。無相無所生,是中云何殺?」


衛世師

(流派)見勝論宗條。

(流派)又曰鞞世師。新稱吠世史迦Vaiśeika,譯曰勝。古仙所造之論名。成劫末,人壽無量歲時,有外道出世,名嗢露迦,譯曰鵂鶹。又號羯拏僕,譯曰食米齋。此人多年修道,成就五通。證六句義為宗,因而造論,名吠世史迦,此譯曰勝論。以諸論無匹故也。以彼為勝論之師,故亦稱勝論師。其後裔有慧月,更加四句義為十句義。十句義論是也。玄應音義十曰:「衛世師,此語訛略也。應言鞞崽迦論,此云勝。其論以六句義為宗,舊云六諦。」慧琳音義二十六曰:「衛世師此云無勝,外道論也。」唯識述記一末曰:「吠世史迦,此翻為勝。造六句論,諸論罕匹,故云勝也。或勝人所造,故名勝論。舊云衛世師,或云鞞世師,皆訛略也。(中略)多年修道,遂獲五通,謂證菩提,便欲入滅。但嗟所悟未有傳人,愍世有情癡無慧目,乃觀七德,授法令傳:一生中國,二父母俱是婆羅門姓,三有般涅槃性,四身相具足,五聰明辨捷,六性行柔和,七有大悲心。經無量時無具七者,後住多劫。波羅斯國有婆羅門,名摩納縛迦,此云儒童。其儒童子名般遮尸棄,此云五頂。頂髮五旋,頭有五角。其人七德雖具,根熟稍遲。既染妻孥,卒難化度。經無量歲,伺其根熟。後三千歲,因入戲園與其妻室競華相忿,鵂鶹因之乘通化之,五頂不從,仙人且返。又三千歲,化又不得。更三千年,兩競尤甚。相厭既切,仰念空仙。仙人應時神力化引,騰空迎往所住山中,徐說所悟六句義法:一實,二德,三業,四有,五同異,六和合,(中略)後其苗裔名為慧月,立十句義。」


[阿含辭典(莊春江)]
歷劫求選擇

經歷多劫以來的觀察。


[佛光大辭典]
一切男女我父母

謂一切眾生輪轉五道,經百千劫,於多生中互為父母。因此,就多生多劫以來之關係而言,一切男子皆可能是自己之父,一切女子亦可能是自己之母。〔心地觀經卷二〕 p11


一時一切時

謂一時之間即為無量劫。蓋如來智境圓融,延促無礙,故能促多劫為一時,延一時為多劫。 p63


七種懺悔心

指懺悔時應發露之七種心,即:(一)生大慚愧心,慚愧我與釋迦如來同為凡夫,今世尊成佛已歷多劫,我猶輪轉生死,無有出期。(二)生恐怖心,我等凡夫身口意所作業常與罪相應,以此因緣,命終後應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諸道,受無量苦,以此而生恐怖。(三)生厭離心,我等流轉生死之中,虛假不實,如水上泡,速起速滅;往來流轉。並此身為眾苦所集,一切皆不淨,以此而生厭離。(四)發菩提心,欲成就如來身者,當發菩提心以救度眾生,於身、命、財無所吝惜。(五)冤親平等心,於一切眾生,起慈悲心,無人我相,平等救度,以此心為懺。(六)念報佛恩心,如來為我等故,往昔無量劫中修諸苦行,如此恩德實難酬報,須於此世勇猛精進,不惜身命,廣度眾生,入於正覺,應以此為念。(七)觀罪性空,罪性本空,無有實體,但從因緣顛倒而生。可知罪之性本來為空,故罪亦無,以此作觀。〔慈悲水懺法卷上〕 p119


八辯

謂菩薩之八種辯才。即:(一)不嘶喝辯才,遠離大眾威德之畏故不嘶喝。(二)不迷亂辯才,堅住明了而不怯弱。(三)不怖畏辯才,處眾中,如師子王無恐懼。(四)不憍慢辯才,遠離憍慢之煩惱。(五)義具足辯才,不說無義,契合法相。(六)味具足辯才,能解書論而知文字。(七)不拙澀辯才,積集多劫以來之善巧方便語。(八)應時節辯才,善順春、夏、秋、冬之四時及初、中、後三分而不差亂交雜。此八種辯才又稱為清淨辯才。〔勝天王般若經卷一〕 p320


六種調伏

菩薩調伏惡事障害之法有六,即:(一)性調伏,謂菩薩具有善根種性,故修善法以調伏身心諸煩惱障。(二)眾生調伏,謂菩薩調伏一切眾生,了知聲聞性、緣覺性,乃至人、天等根性之差別,使一切眾生皆能得道。(三)行調伏,謂菩薩修萬行調伏煩惱,為眾生修苦行而無悔恨。(四)方便調伏,謂菩薩以種種方便調伏眾生,對初發心者,教持禁戒,脫離生死;對已發心者,教令親近善友,受持經法等。(五)熟調伏,謂菩薩對無善根之眾生宣說人天之樂,令生菩提心;對有善根之眾生宣說出世間法,令其增長,成熟善果。(六)熟調伏印,即指法印。謂菩薩自身之善法成熟而印於自心。印有三種,即:(1)菩薩專念於菩提,其心柔軟,然未能清淨,稱為下熟調伏印。(2)菩薩雖得清淨,然未能具足最大寂靜,稱為中熟調伏印。(3)菩薩修行多劫,具足清淨,獲大寂靜,道品圓滿,稱為上熟調伏印。〔菩薩善戒經卷三〕 p1306


四法界觀

又作四法界觀門。華嚴宗以「一真法界」總賅萬有,欲入此無盡法界,有四種次第:(一)事法界觀,觀眾生色、心等法,一一差別,各有分齊。故華嚴宗三祖法藏之華嚴經旨歸乃撮為教義、理事、境智、行位、因果、依正、體用、人法、逆順、應感等十對,用以統收之。又事法界觀為其後三觀之所依。(二)理法界觀,觀眾生色、心等法,雖有差別,而同一體性。此體非虛妄念慮、非形礙色相。相當於華嚴宗初祖杜順之真空觀。杜順於真空觀法立四句十門,即:會色歸空觀(四門)、明空即色觀(四門)、空色無礙觀、泯絕無寄觀。(三)理事無礙法界觀,觀理由事顯,事攬理成,理事互融無礙,平等即差別,差別即平等,相當於杜順之理事無礙觀。杜順於此開為十門,即:理徧於事門、事徧於理門、依理成事門、事能顯理門、以理奪事門、事能隱理門、真理即事門、事法即理門、真理非事門、事法非理門。(四)事事無礙法界觀,觀一切分齊之事法,其相不壞,稱性融通,一多相即,大小互容,重重無盡,互涉無礙,相當於杜順之周徧含容觀。杜順於此開立十門,即:理如事門、事如理門、事含理事門、通局無礙門、廣陿無礙門、徧容無礙門、攝入無礙門、交涉無礙門、相在無礙門、溥融無礙門。法藏準此又立十門,稱為新十玄,其義互通。

華嚴法界玄鏡卷下(大四五‧六八三上):「第十門即同時具足相應門;九即因陀羅網境界門;由第八交涉互為能所,有隱顯門;其第七門相即相入門;五即廣陝門;四不離一處,即遍有相即門;三事含理事故,有微細門;六具相即、廣陝二門,前三總成諸門,事理相如,故有純雜門;隨十為首,有主伴門;顯於時中有十世門故;初心究竟,攝多劫於剎那,信滿道圓,一念該於佛地,以諸法皆爾故,有託事門,是故十玄亦自此出。」〔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一、卷十、華嚴七字經題法界觀三十門頌卷上、五教章通路記卷十九、華嚴法界玄鏡卷上、註華嚴法界觀門、華嚴一乘十玄門〕(參閱「十玄門」416、「十對」483、「三重觀門」592、「四法界」1717、「法界」3367) p1718


四種十二因緣

佛陀所證悟的根本道理之一為因緣法,即認為一切有為法皆有生滅變化(宇宙自然界)或生死苦樂(人生命運)之現象,其中之生死苦樂現象,順次推究,含有十二種相依相關生起之因果關係,稱為十二因緣,大小乘經論皆有詳備之闡論,然所作解釋,時有出入,如俱舍論卷九即舉出四種解釋。即:(一)剎那(梵 ksanika)緣起,謂於每一剎那間皆具足十二支。如由貪而行殺,其間之過程如下:先起貪欲心,貪是「無明」;思欲行殺,思是「行」;了別所殺之人及其境界,即是「識」;識俱色、想、行三蘊,總稱「名色」;名色所住之法,即是「六處」;六處是根,根、識、境和合,即是「觸」;領觸即是「受」;行殺之貪心即是「愛」;與貪相應之諸煩惱是「取」;依此所起之身語二業,即是「有」;如是諸法並起,即是「生」;其法熟變滅壞,即是「老死」。於剎那間完具十二支,故稱剎那十二因緣。(二)連縛(梵 sajbandhika)緣起,謂十二支因果係連續生起,無有間隙,而具有前因後果之關係。(三)分位(梵 āvasthika)緣起,十二支中所各具之五蘊皆分位假立,故稱分位。此係依據胎生學之解釋,說明有情在三世之中,其生死流轉過程,一一分位之形態。(四)遠續(梵 prākarsika)緣起,謂依「順後受」及「不定受業」,前記分位之五蘊皆可隔越多生多世,且從無始以來即懸遠相續。如百劫以前之「無明」招感今世之「識」,又今世之「有」亦將經過多劫之後而招感未來之「生」、「死」等。又上記四說之中,說一切有部力主第三說,而成為部派佛教時代緣起教法之重要思想。〔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三、卷二十四、俱舍論光記卷九〕(參閱「十二因緣」337) p1792


多伽羅香

多伽羅,梵語 tagara。又作多揭羅香、多伽留香、多伽婁香、多劫羅香。意譯作根、不沒、木香。多伽羅香係採自多伽羅樹所製成之香。然亦有將多伽羅香視為與零陵香(即由生於零陵山谷之薰草所製成之香)相同者。一般常將多伽羅香與伽羅香混同為一物。據金光明最勝王經卷六「四天王護國品」載,修法時應將此香與安息、旃檀、龍腦等諸香各取等分,和合一處,手執香爐而燒香供養。同經卷七並將此香列為三十二味香藥之第十五。〔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一、四分律卷四十二、慧琳音義卷三、翻譯名義集卷八〕 p2327


成佛

梵語 buddho bhavati,西藏語 htshav-rgya-ba。指菩薩於多劫中滿足因行,完成自利、利他之德,而至究極之境界。又作作佛、得佛、成道、得道、成正覺、成菩提、證菩提、現等覺、得佛果。其原語不一,有 bodhij sprśate(證最上菩提之義)、abhisajbudhyate(現等覺之義)、buddhatvam avāpnoti(得佛之性義)、bodhij labhate、bodhi-prapta(得最上菩提之義)、buddho vibudhyate(覺悟而成為佛陀之義)等。 小乘如大毘婆沙論卷一四三、卷一七六等主張在聲聞、緣覺、菩薩三乘之中,唯有菩薩能成佛。大乘之三乘教亦立「五姓各別」說,謂聲聞及緣覺無法成佛;然法華經、涅槃經等一乘教則允許二乘作佛之說,且謂謗法、闡提之眾生亦可成佛。又中阿含卷二十八瞿曇彌經、五分律卷二十九等謂女子有五障,不得成佛;相對於此,道行般若經卷六、維摩詰經卷下、法華經卷四等則有轉女成男之說,謂女子亦可能成佛,此乃大乘特有之教旨。此外,小乘教僅論依修行始可成佛(修得),大乘教則認為眾生成佛之因乃本來所具(性得),故謂眾生均有成佛之可能。 成佛,須經極長之年月及種種修行階位,稱為歷劫成佛。小乘認為須經三阿僧祇劫及百大劫,據大毘婆沙論卷一七六載,菩薩於三無數劫中修各種菩提分法及波羅蜜多行,復於百大劫中修相好業(修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之福業),永斷染污及不染污等一切之癡,覺了自利利他而成佛。大乘則認為須經三、七或三十三阿僧祇劫始成。依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九、卷十一之意,大乘立十地乃至四十位等行位,主張於三十三無數大劫等積集福智之資糧,修十波羅蜜等行,成就大菩提,盡未來際利樂無窮。 天台宗認為「別教」必經長時年月,始可漸進成佛;然「圓教」於十住中之初住(發信住)即可成佛。 華嚴宗依勝身、見聞、一時、一念、無念等,而有五種疾得成佛之說。依勝身,即依輪王之子或兜率天子等之勝身,而於現身成佛;依見聞,即見聞妙法,諦信決定,證得佛之十力而得菩提;依一時,即如善財童子於善知識處,一時獲得普賢法;依一念,即依俗諦之念,於一念中契證普賢法;依無念,即解了一切法不生不滅而見真佛。又有約位(入十解之位即成佛)、約行(不依位之順序,而於每一行完成即成佛)、約理(由理而言,眾生本來即佛)等三種成佛之說,及見聞生(見聞教法之信位)、解行生(得智慧而修行之階位)、證入生(得最高佛果之位)等三生成佛之說。 另據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下載,菩薩修行之每一階位,均為佛,故十信滿位之境地,稱為信滿成佛;十住滿位之境地,稱為解滿成佛;完成十地滿位菩薩之修行,稱為行滿成佛;完全達到佛果之境地,則稱證滿成佛。以上四者即稱四滿成佛。 在密教,則有理具成佛、加持成佛、顯得成佛等三種「即身成佛」之說。禪宗則主張「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亦即以坐禪徹見現實之自心,如此則可開成佛之端緒。又有「草木成佛」之說,天台家與密家分別依「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之義、「六大緣起皆入阿字」之說,而論非情成佛。 日本淨土真宗有往生即成佛之說,謂往生阿彌陀佛淨土之同時即成佛。日蓮宗則認為,唱念題目即可受持成佛。〔增一阿含經卷十六、法華經卷一方便品、卷五如來壽量品、維摩詰經卷下、大毘婆沙論卷一七七、大乘莊嚴經論卷七、成唯識論卷七、俱舍論卷十二、法華玄義卷五下、華嚴孔目章卷四、華嚴經探玄記卷三、華嚴五教章卷二、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本〕(參閱「三生成佛」544、「即身成佛」3760) p2922


始覺

為「本覺」之對稱。大乘起信論謂阿賴耶識有覺、不覺二義,覺又有始覺、本覺之別。其中,經過後天之修習,漸次斷破無始以來之妄染,而覺知先天之心源,稱為始覺,亦即發心修行,次第生起斷惑之智,斷破無明,歸返本覺清淨之體性。蓋大乘認為人心本來寂靜不動,無生無滅而清淨無染,稱為本覺(本來覺知之離念心體);後由無明風動,產生世俗之意識活動,從而有世間種種差別,此稱不覺;及至受聞佛法,啟發本覺,薰習不覺,並與本覺融合為一,即稱始覺。

大乘起信論又將始覺分為四位,並以之配合大乘菩薩修行之各種階段,即:(一)不覺,謂十信位(外凡位)之人雖已覺知惡業所招致之苦果,而不再造作身、口之惡,然尚未生起斷惑之智。(二)相似覺,謂二乘之人及三賢位之菩薩雖已遠離我執,覺知「我空」之理,而斷滅貪、瞋、見、愛等煩惱,然尚未捨離法執分別之念。(三)隨分覺,謂初地以上至第九地之菩薩已遠離法執之念,了知一切諸法唯心所現;即隨修證境地之轉昇而逐地增悟一分對真如法身之理的覺知。(四)究竟覺,謂第十地之菩薩既已滿足因行,以相應於一念之慧覺知心之初起,並遠離微細之念,透見全心性。

於密教教義,依據釋摩訶衍論,亦將「覺性」分為四種,其中前二種即本覺與始覺,復各就染、淨之別而分為清淨本覺、染淨本覺、清淨始覺、染淨始覺等,並一一加以闡論,其論旨意趣異於上記大乘起信論之說。又密教稱顯教為始覺宗,而稱自宗為本覺宗。蓋密教認為顯教須歷經多劫修行,方能覺悟本真,遮遣迷情,而歸於無相真理之故。〔釋摩訶衍論卷三、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本〕(參閱「本覺」1979) p3140


阿佛國經

梵名 Aksobhya-tathāgatasya-vyūha。凡二卷。後漢支婁迦讖譯。略稱阿閦經。收於大正藏第十一冊。敘述阿閦菩薩於過去因地時,在大目如來會座聽聞六度無極之法,乃立大誓願,行無瞋恚、無覺意、無淫欲等,經多劫修行後,遂於七寶樹下成道,今住東方妙喜世界。並勸讚欲生此一東方淨土者,當行六度及發願。 

此經凡有三譯,初譯即阿閦佛國經。第二譯為東晉支道根所出,題為阿閦佛剎諸菩薩學成品經(二卷,闕本)。第三譯為唐代菩提流志所譯大寶積經不動如來會二卷。此經為現存淨土諸經中最古者,與大般若經、維摩經等有密切之關係,或為大阿彌陀經等之先驅。〔出三藏記集卷二、開元釋教錄卷一、卷三、卷九〕 p3668


教起因緣

教起,即教法成立之理由。經文之始,必有一段文字闡述有關教法成立之因由,稱為序分、序文。據華嚴經疏卷一載,如來宣說華嚴經,乃以無量因緣而得成就,故以因緣二字,各開十義,以顯無盡,先彰十因,後顯十緣,故稱教起因緣。

(一)教起十因:(1)法應爾,即理本當然之義。謂如來出現,理當宣說華嚴經,此乃佛佛道同,法皆如此,故諸佛皆於無盡世界,常轉無盡法輪,而令眾生返本還原。(2)酬宿因,謂如來說法,乃為酬宿世之願因。(3)順機感,謂如來說教,乃由機緣所感,而隨順機宜。(4)為教本,謂如來先說此一乘圓頓之法為諸教之本,然後漸施末教,以教化二乘之人。(5)顯果德,謂如來顯揚華藏世界、微妙十身之依正果德,令人信樂懇求。(6)彰地位,謂華嚴經彰顯菩薩修行之地位有:1.行布位,即從因至果排布行列,依次第升進而區分階位。2.圓融位,即一位中攝一切位。(7)說勝行,謂如來宣說殊勝妙行,使一切菩薩、眾生皆依教立行,造修證入。(8)示真法,謂如來宣示真實大法,令人開解達理。(9)開因信,謂如來開示一切眾生,真法、勝行之因果,皆為眾生本有之性德。(10)利今後,謂如來說法,乃令今世、後世之一切菩薩、眾生皆得聞知,獲大利益。

(二)教起十緣:(1)依時,時,即說華嚴經之時分。謂如來之一念與多劫圓融,本無時分可限,今則以無時之時,略顯十時,以恆演此經。(2)依處,處,即說華嚴經之處所。謂諸佛菩薩於十方微塵剎海,乃至一一毛端,皆有七處九會以演說此經,猶如帝網,重重無盡。(3)依主,主,即說華嚴經之教主。謂毘盧遮那佛現法界無盡身雲,周徧十方微塵剎海,而宣說此經。(4)依三昧,三昧,即正定。謂佛說經之前,必先入三昧定,以靜鑒法理,權實分明,其後則從定而起,應機說教。(5)依現相,相,即將說華嚴經時初現之瑞相。謂於諸會將欲說法時,或現放光動地、華雨香雲等瑞相,以警動物機。(6)依說人,說人,即說法之人。謂佛法無有興廢,乃由人以弘之。(7)依聽人,聽人,即聽法之人。謂佛說法,若無聽者,終無有說。(8)依德本,謂說經應以智慧、行願為本,若內無德本,則外無以宜說。(9)依請人,謂說法者若無人請問,或可自說,若為人所請,則須敬法重人,要誠請而後說法。(10)依能加,謂如來以神力加被菩薩以說法。加被可分二種:顯加,即佛以三業神力顯然加被;冥加,即佛密與智慧之加被。 p4605


善友七事

指菩薩示現於世間,為利樂一切眾生所為之七事。善友,正直而有德行之友。四分律卷四十一即列舉此等善友之七法,特稱為「親友利益慈愍」。楞嚴經疏卷十七有詳細之闡論,即:(一)遭苦不捨,指菩薩運大悲心,憐憫六道眾生受諸苦惱,故隨類現形以開示之,助眾生脫離苦惱,並於替代眾生受苦時,其心亦無棄捨。(二)貧賤不輕,指菩薩運平等心,見眾生雖無功德、法財以自莊嚴,然知其本有之法身,實無德不備,故心常愛念而不生輕慢。(三)密事相告,指菩薩見眾生本性圓明,然被一切客塵煩惱所隱覆而不彰顯,故委婉相告,令其覺知本性。(四)遞相覆藏,指菩薩見眾生善根未臻成熟,不能深信實道,故示以權宜之法,待其善根成熟時,則以真如實理示之。(五)難作能作,指菩薩為誘導眾生,於人所難為者,皆能為之,故雖身著弊衣、手執糞器而不以為貧賤。(六)難與能與,指菩薩以所體悟之真理,方便教化一切眾生,而心無吝惜。(七)難忍能忍,指菩薩見眾生因作不善業而墮於惡道,即起哀愍之心,方便度脫之,雖經多劫之長時間而心無退轉。 p4875


華內三障

華,指蓮花。謂犯五逆重罪與誹謗正法之人雖藉念佛之力,而蒙彌陀攝取,往生淨土;然以五逆與謗法之罪業深重,仍須於蓮花內受三種障,方能安享淨土之樂。此三障即:(一)不得見佛及諸聖眾,(二)不得聽聞正法,(三)不得歷事供養。除此以外更無諸苦。

蓋往生淨土之人多經由「化生」之方式,亦即蒙彌陀接引之後,即自然化生於七寶蓮花之中,跏趺而坐。然上記罪業深重之人於蓮花中化生之後,蓮花閉合多劫,彼等則於蓮花之內,受不得見佛等三種障難,故稱華內三障。此係觀無量壽經與唐代善導大師之觀經疏散善義所說;若據無量壽經之說,則犯五逆重罪與誹謗正法之人皆不得往生淨土。〔無量壽經卷下、往生論〕(參閱「五逆」1142、「誹謗正法」6166) p5228


微細相容安立門

華嚴宗十玄門之一,此門乃就「相」而言。如琉璃瓶,盛多芥子,隔瓶頓見。微細有三義:(一)所含微細,如芥瓶所含之芥子。(二)能含微細,一毛一塵亦皆能含。(三)微細難知,微塵、國土而能相容,其事難知。一能含多,法法皆同,稱為相容。一多法相,不壞不雜,稱為安立。借喻一切門容現於一念正觀心中,是為微細相容安立之境。

依相即相入之理論而言,固然是一多大小互相容攝,但此門特示無盡緣起之玄妙不可思議,小容大、一攝多、一念收多劫,所含之大不壞小相、一不改多之面目,而各守自相,同時齊頭顯現,以破眾生執「一切法既一時具足,相互攝入時應各失其本相」之疑。〔如來不思議境界經、舊華嚴經盧舍那佛品、新華嚴經十迴向品〕(參閱「十玄門」416) p5444


寶藏神

梵名 Jambhala。為司無盡財寶之大夜叉王。據寶藏神大明曼拏羅儀軌經卷上載,釋尊於過去劫修菩薩行時,曾救治一病比丘,該比丘即為說寶藏神曼拏羅祕密三昧儀軌。有關持經之功德,同經云:若誦此經,無財者能得財,無吉祥者能得吉祥,一切所欲之事皆得成就。又若見若聞之,則所有過去多劫多生愚癡所作,一切重罪皆悉消除。

寶藏神之形像為身呈青雲色,以各種寶物嚴飾;右手作施願狀,掌中有菴摩勒果;左手持盈滿之寶囊,於獅子座上結跏趺坐。 p6765


蘇息處

(一)巴利語 assāsaniyā dhammā。又作穌息處。意指安慰之方法。雜阿含經卷四十一(大二‧二九八上):「仁者!汝當成就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以是三種蘇息處而教授。」

(二)指小乘所言灰身滅智之涅槃。此身、心皆絕滅之境界,於小乘即為真涅槃,於大乘則以之為方便施設之化城,須再經多劫之修行始得證入佛道。勝鬘經(大一二‧二一九下):「言阿羅漢、辟支佛觀察解脫,四智究竟,得蘇息處者,亦是如來方便有餘不了義說。」寶窟卷中末、金光明經玄義卷上〕 p6783


辯才

謂巧於辯述。單稱辯。即善巧說法義之才能。佛、菩薩等於多劫中,由口業莊嚴之功力而具足各種辯才,如四無礙辯、七辯、八辯、九辯等。四無礙辯即法無礙辯、義無礙辯、辭無礙辯、辯無礙辯,又作四無礙解、四無礙智;廣義指辯才無礙自在之解智,特別以其中之第四辯無礙辯為無礙自在、正確辯說之智。分析辯無礙辯,得如次七辯,即:(一)捷疾辯,於一切法無礙自在。(二)利辯,能深入通達。(三)不盡辯,說諸法實相,詞不窮盡。(四)不可斷辯,不為問難所斷絕。(五)隨應辯,隨應眾人要求而說法。(六)義辯,能說到達涅槃之種種利益。(七)一切世間最上辯,能說一切世間第一之大乘。以上七辯或作捷辯、迅辯、應辯、無疏謬辯、無斷盡辯、凡所演說豐義味辯、一切世間最上妙辯。

八辯指不嘶喝、不迷亂、不怖畏、不高慢、義具足、味具足、不拙澀、應時節辯才等。九辯指無著、無盡、相續、不斷、不怯弱、不驚怖、不共、天人所重、無邊辯才等。〔大品般若經卷八、勝天王般若經卷一、大智度論卷五十五〕 p6873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九品往生

指往生淨土的九等品類。據《觀無量壽經》所述,往生淨土之輩,可分為上中下三類。此三類又可各開上中下三品,即成上品上生、上品中生、上品下生、中品上生、中品中生、中品下生、下品上生、下品中生、下品下生。此九品人其所修行業、日時、來迎儀相、生後得益皆有不同。玆略述如次︰

(1)上品上生︰謂發至誠心、深心及迴向發願心之三種心,又慈心不殺,修諸戒行,讀誦大乘方等經典,修行六念,迴向發願,願生彼國,經一日乃至七日,即可得往生。以此人精進勇猛故,臨終感阿彌陀佛及諸菩薩來迎,乘金剛台,往生彼國,即時悟無生法忍。

(2)上品中生︰謂未必受持讀誦方等經典,然以善解義趣,於第一義心不驚動,深信因果不謗大乘故,蒙聖眾來迎;往生後,經一宿蓮華乃開,一七日間,得不退轉,經一小劫,得無生法忍。

(3)上品下生︰謂亦信因果,不謗大乘,發無上道心,往生後一日一夜蓮華開敷,經三小劫,住歡喜地。

(4)中品上生︰謂持五戒八戒等,不造眾惡,往生即時得阿羅漢道。

(5)中品中生︰謂一日一夜持八戒齋,又,持沙彌戒、具足戒,威儀無缺,往生得須陀洹果,經半劫,成阿羅漢。

(6)中品下生︰謂孝養父母,行世間善事,命終時聞阿彌陀本願及國土樂事,往生後,經一小劫成阿羅漢。

(7)下品上生︰謂雖不謗方等經典,然多造眾惡,無有慚愧;命終時聞大乘十二部經首題名字,又稱南無阿彌陀聖號,除多劫罪,往生後,經十小劫,入初地。

(8)下品中生︰謂毀犯五戒、八戒、具足戒,偷僧祇物,不淨說法,無有慚愧;命終時,聞阿彌陀佛十力威德,罪滅往生,經六劫華開,發無上道心。

(9)下品下生︰謂造五逆十惡,具諸不善,然命終時,至心具足十念,稱念南無阿彌陀佛,以此而得罪滅,往生淨土,經十二大劫,蓮華開敷,發無上菩提心。

此外,據善導《觀無量壽經疏》卷四所述,該經有關九品的章句中,各品皆含十一門,即︰(1)總明告命;(2)辨定其位;(3)總舉有緣生類;(4)辨定三心以為正因;(5)簡別根機之堪與不堪;(6)明受苦樂二法不同;(7)明修業時節延促有異;(8)明迴所修行向所求處;(9)明臨終時,聖眾迎接之不同與去時之遲疾;(10)明到彼華開遲疾不同;(11)明華開已後,得益有異。此中,受法不同者,謂九品人所修行法各異,即︰上三品人具諸戒行、讀誦大乘及修行六念;中上、中中人受持五戒、八戒等,中下行世善;下三品人以稱名為生因。又,以一一行亦各通九品,故可生九九八十一品之別。

關於九品往生人之階位,古來諸家之間頗有異說。淨影以四地至六地之菩薩為上品上生人;初、二、三地之信忍菩薩為上品中生人;種性以上之菩薩為上品下生人;小乘前三果之聖者,為中品上生;見道以前之內外二凡為中品中生;見道以前之世俗凡夫為中品下生;又,下品三生皆是始學大乘者,未可辨其階降;故唯隨過之輕重而分三品。天台家以習種至解行間之菩薩,為上品人;外凡十信以下為中品人;今時之悠悠凡夫為下品人。嘉祥所說與淨影同,係以上上品為七地,上六品之根機為大小乘聖人;反之,善導主張九品悉凡夫,即︰上品三人係遇大之凡夫,中品三人係遇小之凡夫,下品三人係遇惡之凡夫。

〔參考資料〕 《略論安樂淨土義》;慧遠《觀無量壽經義疏》;智顗《佛說觀無量壽佛經疏》,吉藏《觀無量壽經義疏》;元照《觀無量壽佛經義疏》。


十住

大乘菩薩的修行階位。為五十二階位中,第十一位至第二十位的稱呼。又稱十地住、十法住、十解。此十住與十行、十迴向合稱為三賢位(見《菩薩瓔珞本業經》)。所謂「住」者,謂心安住於真諦之理,故名。依八十卷本《華嚴經》卷十六所載,此十住之名稱為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頂住。此十住之內容,參見本文末所附《八十華嚴》經文。

此外,《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釋云(大正19‧142a)︰
「以真方便發此十心,心精發揮,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名發心住。心中發明,如淨琉璃內現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心地涉知,俱得明了,遊履十方,得無留礙,名修行住。行與佛同,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名生貴住。既遊道胎,親奉覺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身心合成,日益增長,名不退住。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表以成人,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子,彼剎利王世子長成,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天台宗以為,別教菩薩於初住位斷盡三界見惑,與藏教初果、通教八人見地齊;於其次之六住斷盡三界思惑,得住不退,與藏通二教之二佛齊;於其後之三住斷界內塵沙,伏界外塵沙。即多劫中,行十信,不作邪見,廣求智慧,此為初住;常隨空心,淨諸法門,此為第二;長養眾行為第三;生於佛家,種姓清淨為第四;多習無量善根為第五;成就六度中第六般若法門為第六;入無生畢竟空界為第七;不破不生邪倒之菩提心為第八;從法王教生解,當紹佛位為第九;觀空無相,得無生心,法水灌頂為第十。若為圓教,則從初住斷一分無明,證一分中道之理,故與別教十地齊,所謂初地、初住證道同圓。

在法相宗方面,由於該宗立菩薩位次為四十位,因而攝十信於初住,於初住修此十信。故菩薩初發大菩提心為初住;淨治三業,其慈悲及於有情為第二;修勝理觀,起上妙行為第三;從諸聖法正教中生為第四;所修善根皆為救有情為第五;聞他讚毀心亦不動為第六;聞說三寶三世之有無,心猶堅固不轉倒為第七;三業清淨,深悟有情世間、器世間法為第八;解真俗二諦,悟法王法,將襲佛位為第九;如太子堪受王位,能勝修行為第十。於此十住位,其心雖安住佛法,然於六度等修行尚未殊勝,故稱為住而不名為行。

此外,十住也是「十地」的異名。其意義參見「十地」條。

◎附一︰《八十華嚴》卷十六〈十住品〉(摘錄)

佛子!菩薩住處廣大,與法界虛空等。佛子!菩薩住三世諸佛家,彼菩薩住,我今當說。諸佛子!菩薩住有十種,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已說、當說、今說。何者為十﹖所謂︰初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王子住、灌頂住,是名菩薩十住。去來現在諸佛所說。

佛子!云何為菩薩發心住﹖此菩薩見佛世尊形貌端嚴,色相圓滿,人所樂見,難可值遇,有大威力。或見神足,或聞記別,或聽教誡,或見眾生受諸劇苦,或聞如來廣大佛法,發菩提心,求一切智。此菩薩緣十種難得法而發於心。何者為十﹖所謂︰是處非處智、善惡業報智、諸根勝劣智、種種解差別智、種種界差別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智、宿命無礙智、天眼無礙智、三世漏普盡智,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勤供養佛,樂住生死,主導世間令除惡業,以勝妙法常行教誨,歎無上法,學佛功德,生諸佛前恆蒙攝受,方便演說寂靜三昧,讚歎遠離生死輪迴,為苦眾生作歸依處。何以故﹖欲令菩薩於佛法中心轉增廣;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治地住﹖此菩薩於諸眾生,發十種心。何者為十﹖所謂︰利益心、大悲心、安樂心、安住心、憐愍心、攝受心、守護心、同己心、師心、導師心,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誦習多聞、虛閑寂靜、近善知識、發言和悅、語必知時、心無怯怖、了達於義、如法修行、遠離愚迷、安住不動。何以故﹖欲令菩薩於諸眾生增長大悲;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修行住﹖此菩薩以十種行,觀一切法。何等為十﹖所謂︰觀一切法無常、一切法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我、一切法無作、一切法無味、一切法不如名、一切法無處所、一切法離分別、一切法無堅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觀察眾生界、法界、世界,觀察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觀察欲界、色界、無色界。何以故﹖欲令菩薩智慧明了;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生貴住﹖此菩薩從聖教中生,成就十法。何者為十﹖所謂︰永不退轉於諸佛所,深生淨信,善觀察法,了知眾生、國土、世界、業行、界報、生死、涅槃,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了知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修集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圓滿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了知一切諸佛平等。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三世中,心得平等;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具足方便住﹖此菩薩所修善根,皆為救護一切眾生,饒益一切眾生,安樂一切眾生,哀愍一切眾生,度脫一切眾生,令一切眾生離諸災難,令一切眾生出生死苦,令一切眾生發生淨信,令一切眾生悉得調伏,令一切眾生咸證涅槃。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知眾生無邊、知眾生無量、知眾生無數、知眾生不思議、知眾生無量色、知眾生不可量、知眾生空、知眾生無所作、知眾生無所有、知眾生無自性。何以故﹖欲令其心轉復增勝,無所染著;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正心住﹖此菩薩聞十種法,心定不動。何者為十﹖所謂︰聞讚佛、毀佛,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法、毀法,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菩薩、毀菩薩,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菩薩、毀菩薩所行法,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有量、無量,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有垢、無垢,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易度、難度,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有量、無量,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有成、有壞,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若有、若無,於佛法中,心定不動;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一切法無相、一切法無體、一切法不可修、一切法無所有、一切法無真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性、一切法如幻、一切法如夢、一切法無分別。何以故﹖欲令其心轉復增進,得不退轉無生法忍;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不退住﹖此菩薩聞十種法,堅固不退。何者為十﹖所謂︰聞有佛、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法、無法,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菩薩、無菩薩,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菩薩行、無菩薩行,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菩薩修行出離、修行不出離,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過去有佛、過去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未來有佛、未來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現在有佛、現在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佛智有盡,佛智無盡,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三世一相、三世非一相,於佛法中,心不退轉;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廣大法。何者為十﹖所謂︰說一即多、說多即一、文隨於義、義隨於文、非有即有、有即非有、無相即相、相即無相、無性即性、性即無性。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一切法善能出離;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童真住﹖此菩薩住十種業。何者為十﹖所謂︰身行無失,語行無失,意行無失,隨意受生,知眾生種種欲,知眾生種種解,知眾生種種界,知眾生種種業,知世界成壞,神足自在、所行無礙,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知一切佛剎、動一切佛剎、持一切佛剎、觀一切佛剎、詣一切佛剎、遊行無數世界、領受無數佛法、現變化自在身、出廣大遍滿音、一剎那中承事供養無數諸佛。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一切法能得善巧;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王子住﹖此菩薩善知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善知諸眾生受生,善知諸煩惱現起,善知習氣相續,善知所行方便,善知無量法,善解諸威儀,善知世界差別,善知前際後際事,善知演說世諦,善知演說第一義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法王處善巧、法王處軌度、法王處宮殿、法王處趣入、法王處觀察、法王灌頂、法王力持、法王無畏、法王宴寢、法王讚歎、何以故﹖欲令增進,心無障礙;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灌頂住﹖此菩薩得成就十種智。何者為十﹖所謂︰震動無數世界、照耀無數世界、住持無數世界、往詣無數世界、嚴淨無數世界、開示無數眾生、觀察無數眾生、知無數眾生根、令無數眾生趣入、令無數眾生調伏,是為十。佛子!此菩薩身及身業,神通變現。過去智、未來智、現在智成就佛土,心境界、智境界皆不可知,乃至法王子菩薩亦不能知。佛子!此菩薩應勸學諸佛十種智。何者為十﹖所謂︰三世智、佛法智、法界無礙智、法界無邊智、充滿一切世界智、普照一切世界智、住持一切世界智、知一切眾生智、知一切法智、知無邊諸佛智。何以故﹖欲令增長一切種智;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附二︰神林隆淨《菩薩思想的研究》第八章(摘錄)

(一)十住與十地

(1)十住與十地同意義︰羅什譯的《十住經》四卷(大正10‧497)和尸羅達磨譯的《十地經》九卷(大正10‧535)雖有廣略之別,但其內容完全相同,因此可知十住與十地無異。

(2)十地各地的名稱與十住各住的名稱、意義相通︰初發心住和初地歡喜地都是意味真心的發動,歡喜是高興脫離從妄心起而引向三惡趣的業的意思(大正10‧573),所以此二名稱之間,意義相通。

第八童真住與第八不動地,意義也相通。不動地也叫做童真地。這是因為此地的菩薩無色欲(大正9‧565c)。

第九法王子住與第九善慧地也有相通之處。從《十地經》卷七說第九善慧地的那段的「住此紹法太子位」(大正10‧566c)可知。

第十灌頂住與第十法雲地,意義也相通。由第十法雲地的菩薩稱為灌頂法王(大正9‧572b)可明白。

(3)十住與十地的思想內容相似︰於第三的修行住,觀一切法,觀無常、苦、空、無我(大正9‧445b)。然而,於第三發光地,「能觀一切有為法如實相,所謂無常、苦、無我、不淨。」(大正9‧551b)因此可知二者一致。

《華嚴經》說於第四的生貴住「此菩薩從一切聖法正教中生」(大正9‧445b)。《十地經》說於第四焰慧地「長如來家,得彼體法。」(大正10‧547c)二者語句雖異,但意思相通。

第五的具足方便住,雖以救護一切眾生為著重點,但在第五難勝地闡明方便的意思,說︰「隨世間法行故,名為方便者。」(大正9‧556b)

於第六的正心住,「一切法如虛空」(大正9‧445c),而於第六現前地,「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大正9‧558c)前者是諸法無自性之義,和後者說諸法寄於器世間,意思無差異。

於第七不退住,「於佛法中不退轉」(大正9‧445c),而於第七遠行地的那段說︰「菩薩住遠行地,於念念中,具足修集方便慧力,及一切助菩提分法。」(大正9‧562a)可推知這在意義上也是相通的。

由於以上三個理由,我想可證明十住與十地在說明方法上雖有粗細廣略的不同,但主要意思並無殊異。

〔參考資料〕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釋義品;《大事》(Mahāvāstu);《六十華嚴》卷八;《華嚴經疏論纂要》卷三十一、卷三十二;《十住斷結經》卷一~卷四;《菩薩十住行道品》;《菩薩十住經》;《菩薩內戒經》;《法華經玄義》卷五(上);《四教義》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九;《華嚴五教章》卷二;《十住心論》卷六;《華嚴孔目章抄》卷二(上);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


十喻觀

又稱十緣生句。即指幻、陽炎、夢、影、乾闥婆城、響、水月、浮泡、虛空華、旋火輪十喻。出自《大日經》卷一〈住心品〉。蓋諸法皆因緣而生,無自性。其緣生之相雜多非一,此暫攝為十種,以觀其實相,故說十緣生句。真言行者為觀因緣實相,覺諸法無自性,以悟入「阿」字不生之理,常觀此十喻,稱十緣生句觀或十喻觀。茲列述如下︰

(1)幻︰指幻術師在眾人之前所化現的種種幻相。此幻相乃因緣所生,無實體。故真言行者在瑜伽境中,到達自身放光、現佛像等種種神變時,觀此為幻,能悟所現神變畢竟是三密力因緣所生,而遠離愛慢心。

(2)陽炎︰指熱、空、塵等因緣和合,於曠野中所現的水相等。真言行者在瑜伽境中,感見諸佛海會無盡莊嚴殊勝之相時,修此觀可悟殊勝相乃三力加持之因緣所生,無自性。

(3)夢︰指睡眠中所見的種種境界。真言行者在瑜伽的夢境中,思須臾間能見無量加持境界,或不起座而歷多劫,或遍遊諸佛國土,親近供養,時觀此夢喻,知如此之境乃一心變作,不生空寂,而能去除情執。

(4)影︰指鏡中的影像。真言行者住瑜伽之境,感見祕密曼荼羅,有端嚴柔和相、可畏忿怒相,乃至雜多諸尊像,時觀此影喻,能悟定心之鏡中所現諸尊影像無自性,而不生戲論。

(5)乾闥婆城︰指乾闥婆(Gandharva,尋香神)以神通力,在花下化現的宮殿,該宮殿當尋香神入其它林中時,即消失。真言行者住道場觀時,道場忽變密嚴華藏世界,並有七寶莊嚴樓閣現前,此時行者修乾闥婆城觀,觀所見密嚴、樓閣均如乾闥婆城,無有自性,則可遠離著想。

(6)響︰指於深山峽谷等處,隨聲迴響之音。真言行者於瑜伽境中,如聞本尊說法,或魔軍叫喚,應觀此響喻,悟定中所聞聲響,畢竟如空谷之響,無有實體,乃心佛說法、心魔叫喚,得知佛魔一如,不出一心。

(7)水月︰指水中所現之月影。真言行者由於三密方便,自心澄淨時,諸佛密嚴海會悉能印現,或自以如意珠身於一切眾生心水中現,此時觀一切如水月,均無自性,可去除著想。

(8)浮泡︰指水上的泡沫。真言行者若成就一悉地,即可成就種種神變不思議。此時行者應作浮泡觀以離著想,了知不思議所作皆不離自淨心,猶如天雨降時,雖有無量浮泡生滅,但皆為水也。

(9)虛空華︰指翳眼者於空中所見的種種華。真言行者於道場忽見光明輝耀之妙華時,應作此喻觀,了悟淨眼之前唯有本來不生之大空,而遠離著想。

(10)旋火輪︰指手持火燼於空中旋轉時所生的火輪。真言行者念誦之功成熟,悟入真言字輪時,得以成就一音轉為無量音,一義演出無量法門。此時行者應作旋火輪觀,了悟字輪之體本來不生,所生之相亦無自性。

又,《大日經疏》卷三謂此十緣生句,略有三種,即(大正39‧606b)︰
「一者以心沒蘊中,欲對治實法故,觀此十緣生句,如前所說,即空之幻是也。二者以心沒法中,欲對治境界攀緣故,觀此十緣生句,如前所說蘊阿賴耶即心是幻是也。三者以深著沒心實際中,欲離有為無為界故,觀此十緣生句,如前所說,解脫一切業煩惱而業煩惱具依,即不思議之幻也。」

〔參考資料〕 《大日經》卷一〈住心品〉;《大日經疏》卷三;《金剛頂瑜伽千手千眼觀自在菩薩修行儀軌》卷下;《普賢金剛薩埵略瑜伽念誦儀軌》;《大日經義釋》卷二;《大日經演祕鈔》卷四。


十行

(一)大乘菩薩的修行階位︰與十住、十迴向,合稱為三賢位。指菩薩於地前所修的十種行,居菩薩五十二修行位次的第二十一位到第三十位。即歡喜行、饒益行、無瞋恨行、無盡行、離癡亂行、善現行、無著行、尊重行、善法行、真實行。語出新譯《華嚴經》卷十九、《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學觀品〉、《大佛頂首楞嚴經》等。

(1)歡喜行︰謂作大施主,能捨一切,三時無悔,令他歡敬。

(2)饒益行︰謂持淨戒伏眾魔,令一切眾生立無上戒,得不退地,饒益自他。

(3)無瞋恨行︰又名無恚恨行或無違逆行,謂修忍辱離瞋,謙卑恭敬,不害自他,對怨能忍。

(4)無盡行︰又名無屈撓行,謂多劫受諸劇苦,仍勤修精進,求法濟生,廣攝善法。

(5)離癡亂行︰又名無癡亂行,謂常住正念不散亂,於一切法無癡亂。

(6)善現行︰謂知一切法無所有,三業寂滅,無縛無著,而亦不捨教化一切眾生。

(7)無著行︰謂歷諸塵剎供佛求法,心無厭足,且以寂滅觀諸法,故於一切無所著。

(8)尊重行︰又名難得行,謂尊重善根智慧等法,悉皆成就,由之更增修二利之行。

(9)善法行︰謂得四無礙陀羅尼等法,成就種種化他善法,以守護正法,令佛種不絕。

(10)真實行︰謂成就第一義諦之語,如說能行,如行能說,語行相應,色心皆順。

以上是根據智周《大乘入道次第章》的解釋。

《大乘義章》卷十四〈十行義〉說明十行的四種目的︰(1)為厭有為,(2)為求菩提,滿足佛德,(3)為欲於現在及未來世救度眾生,(4)為求實際,證法如。

關於修此十行的菩薩階位,《大乘義章》卷十四、《四教義》卷五皆以十行為三賢之一,六種性之性種性;《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華嚴五教章》卷二等以其為五位中的資糧位所攝。

(二)菩薩的十種修行︰即信、悲、慈、捨、不疲倦、知經書、知世智、慚愧、堅固力、供養諸佛如說修行。語出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三(新譯卷三十四)、《十地經論》卷三等。

(1)信︰是信佛的因、果,《菩薩地持經》立信佛、信法、信僧、信諸佛菩薩神通力、信真實義、信種種因果、信得義、信得方便等八種。此行對治放逸懈怠,不受菩薩戒。

(2)悲︰有三種,即眾生緣、法緣、無緣。眾生緣是緣受苦眾生而思救濟;法緣謂觀諸眾生但是五蘊假和合,本無人我,而起悲心;無緣悲謂觀眾生五蘊之法畢竟空寂,而起悲心。此行對治殺害眾生之想。

(3)慈︰也分眾生緣慈、法緣慈與無緣慈,準上可知。此行對治瞋恚之心。

(4)捨︰分內施、外施。內施謂施與頭、目、肢節、手足等內身;外施謂施與資財等外物。此行對治慳吝之心。

(5)不疲倦︰分成在世間行中精勤不倦,與在出世行中精勤不倦兩種。對治多求眾具與貪著世事。

(6)知經書︰又稱知經論,謂閑熟內明、因明等五明,成就聞、思、修三慧,以成證行。對治無方便智。

(7)知世智︰分如世間而知與如世間而轉。如世間而知謂知世間事,知世間義及第一義;如世間而轉又分隨自所宜與隨他所宜。對治不隨順他人。

(8)慚愧︰《地持經》卷七分四種︰{1}故意不作所應作而慚愧;{2}不作所應作而慚愧;{3}作不應作且加以覆藏而慚愧;{4}作所應作已反生追悔而慚愧。對治放逸懈怠、不修善法。

(9)堅固力︰又稱不動力或勇猛力,分自護不退失的不退力,與轉進上位的不轉力兩種。對治怯弱不堪生死之苦。

(10)供養︰分供養財物的利養供養與如說修行的行供養。對佛懷有疑惑,則以此行對治。

通而論之,十行各兼自利與利他行。別而論之,信是自利行;悲、慈是利他行;捨、不疲倦、知經、知世是於自利行中攝利他行,後三行攝護前七,二利兼通。

若論其所成,前三以成深心,後七以成修行。又,以六波羅蜜配之,信是起行的方便,不收在六波羅蜜中,悲、慈二行是禪定所攝,捨是布施所攝,不疲倦是精進所攝,知經、知世是智慧所攝,慚愧是持戒所攝,堅固力通忍辱、精進,供養通六波羅蜜。

◎附︰《八十華嚴》卷十九〈十行品〉(摘錄)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歡喜行﹖佛子!此菩薩為大施主,凡所有物,悉能惠施。其心平等,無有悔吝,不望果報,不求名稱,不貪利養,但為救護一切眾生,攝受一切眾生,饒益一切眾生。為學習諸佛本所修行,憶念諸佛本所修行,愛樂諸佛本所修行,清淨諸佛本所修行,增長諸佛本所修行,住持諸佛本所修行,顯現諸佛本所修行,演說諸佛本所修行;令諸眾生離苦得樂。佛子!菩薩摩訶薩修此行時,令一切眾生歡喜愛樂。(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饒益行﹖此菩薩護持淨戒,於色、聲、香、味、觸,心無所著,亦為眾生如是宣說。不求威勢,不求種族,不求富饒,不求色相,不求王位,如是一切,皆無所著。但堅持淨戒,作如是念︰「我持淨戒,必當捨離一切纏縛、貪求、熱惱、諸難、逼迫、毀謗、亂濁;得佛所讚,平等正法。」(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違逆行﹖此菩薩常修忍法,謙下恭敬;不自害,不他害,不兩害;不自取,不他取,不兩取;不自著,不他著,不兩著;亦不貪求名聞利養。但作是念︰「我當常為眾生說法,令離一切惡,斷貪、瞋、癡、憍慢、覆藏、慳嫉、諂誑,令恆安住忍辱柔和。」(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屈撓行﹖此菩薩修諸精進,所謂︰第一精進、大精進、勝精進、殊勝精進、最勝精進、最妙精進、上精進、無上精進、無等精進、普遍精進。性無三毒、性無憍慢、性不覆藏,性不慳嫉,性無諂誑,性自慚愧,終不為惱一眾生故而行精進。(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離癡亂行﹖此菩薩成就正念,心無散亂,堅固不動,最上清淨,廣大無量,無有迷惑。以是正念故,善解世間一切語言,能持出世諸法言說,所謂︰能持色法、非色法言說,能持建立色自性言說,乃至能持建立受想行識自性言說,心無癡亂。於世間中,死此生彼,心無癡亂;入胎出胎,心無癡亂;發菩提意,心無癡亂;事善知識,心無癡亂;勤修佛法,心無癡亂;覺知魔事,心無癡亂;離諸魔業,心無癡亂;於不可說劫,修菩薩行,心無癡亂。(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善現行﹖此菩薩身業清淨,語業清淨,意業清淨;住無所得,示無所得,身、語、意業能知三業皆無所有。無虛妄故,無有繫縛,凡所示現,無性無依,住如實心。知無量心自性,知一切法自性,無得,無相,甚深難入。住於正位真如法性,方便出生而無業報,不生不滅,住涅槃界,住寂靜性,住於真實。無性之性,言語道斷,超諸世間,無有所依。入離分別,無縛著法,入最勝智真實之法,入非諸世間所能了知出世間法。此是菩薩善巧方便。示現生相。(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著行﹖佛子!此菩薩以無著心,於念念中,能入阿僧祇世界,嚴淨阿僧祇世界。於諸世界心無所著,往詣阿僧祇諸如來所,恭敬禮拜,承事供養。以阿僧祇華、阿僧祇香、阿僧祇鬘、阿僧祇塗香、末香、衣服、珍寶、幢幡、妙蓋諸莊嚴具,各阿僧祇以用供養。如是供養,為究竟無作法故,為住不思議法故。於念念中,見無數佛;於諸佛所心無所著;於諸佛剎亦無所著;於佛相好亦無所著;見佛光明,聽佛說法,亦無所著;於十方世界,及佛菩薩所有眾會,亦無所著。(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難得行﹖此菩薩成就難得善根、難伏善根、最勝善根、不可壞善根、無能過善根、不思議善根、無盡善根、自在力善根、大威德善根、與一切佛同一性善根。此菩薩修諸行時,於佛法中得最勝解,於佛菩提得廣大解。於菩薩願未曾休息,盡一切劫,心無疲倦;於一切苦不生厭離,一切眾魔所不能動。一切諸佛之所護念,具行一切菩薩苦行,修菩薩行精勤匪懈,於大乘願恆不退轉。是菩薩安住此難得行已,於念念中,能轉阿僧祇劫生死而不捨菩薩大願。若有眾生承事供養,乃至見聞,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不退轉。(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善法行﹖此菩薩為一切世間、天人、魔、梵、沙門、婆羅門、乾闥婆等作清涼法池,攝持正法,不斷佛種。(中略)菩薩成就如是十種身,為一切眾生舍,長養一切善根故;為一切眾生救,令其得大安隱故;為一切眾生歸,與其作大依處故;為一切眾生導,令得無上出離故;為一切眾生師,令入真實法中故。(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真實行﹖此菩薩成就第一誠諦之語,如說能行,如行能說。此菩薩學三世諸佛真實語,入三世諸佛種性,與三世諸佛善根同等,得三世諸佛無二語,隨如來學智慧成就。此菩薩成就知眾生是處非處智、去來現在業報智、諸根利鈍智、種種界智、種種解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垢淨起時非時智、一切世界宿住隨念智、天眼智、漏盡智,而不捨一切菩薩行,何以故﹖欲教化一切眾生,悉令清淨故。

〔參考資料〕 (一)舊譯《華嚴經》卷十二;《華嚴經疏論纂要》卷三十九~卷四十一;《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四十二~卷四十四;《法華玄義》卷四(下)、卷五(下);《天台八教大意》。


五十二位

大乘菩薩的階位。即始自發菩提心,終至成就佛果,其間可分成五十二個階位。茲列其階位名如次︰


┌十 信:信心、念心、精進心、慧心、定心、不退心、迴
│ 向心、護法心、戒心、願心
├十 住: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
│ 、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頂住
├十 行:歡喜行、饒益行、無違逆行、無屈撓行、無癡亂
│ 行、善現行、無著行、難得行、善法行、真實行
五十二位┼十迴向:救護眾生離眾生相迴向、不壞迴向、等一切諸佛
│ 迴向、至一切處迴向、無盡功德藏迴向、入一切
│ 平等善根迴向、等隨順一切眾生迴向、真如相迴
│ 向、無縛無著解脫迴向、入法界無量迴向
├十 地:歡喜地、離垢地、發光地、燄慧地、難勝地、現
│ 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
├等 覺
└妙 覺


五十二位中若不立等覺,則成五十一位;若又不立十信,即成四十一位。唯識家立四十一位說,以為十信在初住中,等覺是第十地的滿心,不應別立。然而唐‧圓測主張十信有兩種︰(1)位地的十信,此十信在十住之前,是入住前的方便位。(2)行解的十信,指初地已上皆修的十心。此二義中,若取位地的十信,則別立十信之義即可成。慧沼《唯識了義燈》卷七(本)破此說,以為十信雖在初住中,但甚難入,故僅別開而說,不立為位地。智周《大乘入道次第章》也說如聖教或云地前四十心,別立十信,但這是因為初住中的十信是初發心,難發,所以別開而示,四十心若總別並數,實為三十心。

另外,關於等覺位,《唯識了義燈》認為當屬滿心(十地),而不應在滿心之外。出十地滿心以後,非另有等覺住多劫,因此不另立十信與等覺,僅立四十一位。至於華嚴家所談,茲依《五教章》卷下之二的行位差別下所示,係於始教大乘中的直進教立五十二位,即別立十信位。其說係依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一所言(大正31‧229b)︰「願樂行人自有四種,謂十信、十解、十行、十迴向。為菩薩聖道有四種方便,故有四人,如須陀洹道前,有四種方便。」《探玄記》卷四另外又引《佛性論》、《仁王論》等書以證此義。

關於五十二位中的不退位,有七住得不退、十迴向得不退、初地得不退之三種說法。這是因為根機有上中下之別所致。終教大乘立四十一位,是因十信只是行,而且未得不退,故不立之,如《瓔珞本業經》說「常行十心」,《仁王經》卷下說「略行十心」。這是根據《仁王經》所說的「習忍以前行十善之菩薩,有進有退猶如輕毛」而立。終教教義較高,不須似同小乘教義,是故不別立十信為位地。此教之初住得不退。圓教中,同教一乘攝小乘、三乘等行位,而別教一乘的行布門雖立十信、十住、十迴向、十地、妙覺之順序,然在圓融門中,則一位具一切位,十信位滿即可成佛。

天台家於別教立五十二位,其中《瓔珞本業經》之說最為周遍,廣受採用。《瓔珞本業經》以信、住、行、向、地、等、妙七科收束此五十二位,並合之為凡聖二者。前四為凡,後三為聖。在四凡中,「信」是外凡,「住」、「行」、「向」是內凡,又稱三賢。在三聖中,「地」、「等」是因,「妙覺」是果。圓教借別教的五十二位說,並加上《法華經》的五品弟子位,共為八科,以顯其位次。

〔參考資料〕 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七;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六、卷七;《大乘義章》卷十二、卷十七(末);《法華經玄義》卷五(上);《法華玄義釋籤》卷五(下)、卷六(上);《四教義》卷四~卷六;《大乘入道次第》;《華嚴經探玄記》卷五~卷十四;《華嚴五教章》卷下二。


六根懺悔

在向諸佛禮拜懺悔自己的罪過時,特別就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一一懺悔罪障。大乘經論中所說的懺悔,其特色在於伴以拜及其他行儀,以懺悔罪障。六根懺悔即其中之一種。

關於六根懺悔,《分別經》以六根為六欺,又有《文殊悔過經》的六根悔過、《現在賢劫千佛名經》的六根懺悔等,但最具代表性的是︰依據《觀普賢菩薩行法經》及其懺法、行法類,對六根所作的懺悔法。該經云(大正9‧390c)︰
「普賢菩薩為於行者,說六根清淨懺悔之法,如是懺悔,一日至七日。以諸佛現前三昧力故,普賢菩薩說法莊嚴故,耳漸漸聞障外聲,眼漸漸見障外事,鼻漸漸聞障外香,廣說如妙法華經。」

◎附︰《觀普賢菩薩行法經》(摘錄)

汝今應當於諸佛前發露先罪,至誠懺悔。於無量世,眼根因緣貪著諸色。以著色故,貪愛諸塵。以愛塵故,受女人身,世世生處惑著諸色。色壞汝眼,為恩愛奴,故色使汝經歷三界,為此弊使盲無所見。今誦大乘方等經典,此經中說,十方諸佛色身不滅。汝今得見審實爾不,眼根不善傷害汝多,隨順我語歸向諸佛。釋迦牟尼佛說汝眼根所有罪咎,諸佛菩薩慧明法水,願以洗除,令我清淨。

作是語已,遍禮十方佛。向釋迦牟尼佛大乘經典,復說是言︰我今所懺,眼根重罪障蔽穢濁,盲無所見,願佛大慈哀愍覆護,普賢菩薩乘大法船,普度一切,十方無量諸菩薩伴,唯願慈哀聽我悔過,眼根不善惡業障法。如是三說,五體投地,正念大乘,心不忘捨,是名懺悔眼根罪法。(中略)我從多劫乃至今身,耳根因緣聞聲惑著,如膠著草。聞諸惡時起煩惱毒,處處惑著無暫停時,坐此竅聲勞我神識,墬墮三塗,今始覺知,向諸世尊發露懺悔。(中略)我於先世無量劫時,貪香味觸造作眾惡。以是因緣無量世來,恒受地獄餓鬼畜生邊地邪見諸不善身,如此惡業今日發露,歸向諸佛正法之王,說罪懺悔。(中略)此舌過患無量無邊,諸惡業刺從舌根出,斷正法輪從此舌起,如此惡舌斷功德種。(中略)如此罪報惡邪不善,當墮惡道百劫千劫,以妄語故墮大地獄,我今歸向南方諸佛發露黑惡。(中略)汝今應當身心懺悔,身者殺盜淫,心者念諸不善,造十惡業及五無間,猶如猿猴,亦如黐膠,處處貪著遍至一切六情根中。此六根業枝條華葉,悉滿三界二十五有一切生處,亦能增長無明老死十二苦事。八邪八難無不經中,汝今應當懺悔如是惡不善業。

〔參考資料〕 《慈悲水懺法》卷中;《摩訶止觀》卷二之(上);《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二;《觀心論疏》卷三;《大乘六情懺悔》;《請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尼三昧儀》;《圓通懺悔》;《法華懺法聞書》。


多揭羅香樹

香木之一種。屬夾竹桃科,學名為Taber-naemontana coronaria Willd。多揭羅又作多伽羅、多伽婁、多伽樓、多伽留、多劫羅、多蘗囉。意譯為根、不沒或木香。此樹係莖高六、七尺的灌木。枝呈分歧,葉長三至五寸,形如橢圓,頂部尖銳,有光澤,色濃綠。開四至六朵純白花,頗為芳香。果實中藏有三至六顆種子。盛產於印度、亞洲熱帶地區、南美及澳洲等地。

以此樹所製成的香名多揭羅香。《金光明最勝王經》卷六〈四天王護國品〉云(大正16‧430c)︰「應取諸香。所謂安息、旃檀、龍腦、蘇合、多揭羅、薰陸,皆須等分和合一處。手執香爐,燒香供養。」同書卷七更將此香列為三十二味香藥的第十五味。或謂此香為零陵香。但因零陵香係生於零陵山谷,屬荳科草本的薰草所製之香,故二者應不相同。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十一;《慧琳音義》卷三;《香要抄》卷上;《四分律》卷四十二;《大般若經》卷三一八;《玄應音義》卷一、卷二十一、卷二十六;《翻梵語》卷十。


永嘉證道歌

一卷。唐‧玄覺撰。略稱《證道歌》。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全書以一八一四字(二四七句)的長詩,敘述永嘉玄覺參謁慧能之後的大悟心境。

此歌之撰述年代,並沒有確切的說明。依文中「自從認得曹溪路,了知生死不相關。」看來,當係撰於參悟六祖之後。至於參謁的年代,依《宗統編年》卷十所述,約在唐神宗神龍元年(705)。又就玄覺的示寂年月來加以推論,亦可見一些端倪。關於玄覺的示寂年月有種種異說︰

(1)《釋氏通鑑》卷八、《佛祖統紀》卷十謂唐睿宗先天元年(712)。

(2)《宋高僧傳》卷八、《五燈會元》卷二、《景德傳燈錄》卷五等謂先天二年(713)或先天二年十月十七日,此說獲得公認。

(3)《隆興佛教編年通論》卷十五、《佛祖綱目》卷三十謂開元二年十月。如依先天二年(即唐玄宗開元元年)十月十七日的說法,則玄覺乃於四十九歲示寂。由此推論,玄覺參謁慧能時,當為四十一歲。故此書當係玄覺晚年的作品。

玄覺為浙江溫州府永嘉縣人。字明道,號真覺,諡號「無相大師」,世稱「永嘉大師」。依宋‧大慧宗杲《普說》卷二、宋‧慧洪覺範《冷齋夜話》與彥琪《證道歌話》的自序等所述,《證道歌》曾以《震旦聖者大乘決疑經》的名稱傳至印度。然此說法真偽不明。

此歌扼要地顯示出佛性(本源自性天真佛)的消息。詩中云︰「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法身覺了無一物,本源自性天真佛。」認為證悟天真佛的道人了知不除妄、不求真的真諦。因為一切法,空而無相。無相,就是天真佛的真實相。真俗二諦相互融即,故云「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

本書之韻文極為流暢,易使人在朗朗吟誦間即悟得佛法大意。古來與《參同契》、《寶鏡三昧》、《信心銘》等並為禪林所重視。註書頗多。宋‧彥琪、知訥、永盛、法泉等人曾先後作《證道歌註》。日本方面,連山交易、石門興幹、萬回一線、僧英了諦等亦曾分別為此書作註。此外,敦煌出土的禪籍中,《禪門祕要決》一書的內容與本書相當,可視為本書的異本。

◎附︰《永嘉證道歌》
君不見,絕學無為閒道人,不除妄想不求真。
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
法身覺了無一物,本源自性天真佛。
五陰浮雲空去來,三毒水泡虛出沒。
證實相,無人法,剎那滅卻阿鼻業。
若將妄語誑眾生,自招拔舌塵沙劫。
頓覺了,如來禪,六度萬行體中圓。
夢裏明明有六趣,覺後空空無大千。
無罪福,無損益,寂滅性中莫問覓。
比來塵鏡未曾磨,今日分明須剖析。
誰無念,誰無生,若實無生無不生。
喚取機關木人問,求佛施功早晚成。
放四大,莫把捉,寂滅性中隨飲啄。
諸行無常一切空,即是如來大圓覺。
決定說,表真僧,有人不肯任情徵。
真截根源佛所印,摘葉尋枝我不能。
摩尼珠,人不識,如來藏裏親收得。
六般神用空不空,一顆圓光色非色。  
淨五眼,得五力,唯證乃知難可測。
鏡裏看形見不難,水中捉月爭拈得。
常獨行,常獨步,達者同遊涅槃路。
調古神清風自高,貌顇骨剛人不顧。
窮釋子,口稱貧,實是身貧道不貧。
貧則身常披縷褐,道則心藏無價珍。
無價珍,用無盡,利物應機終不吝。
三身四智體中圓,八解六通心地印。
上士一決一切了,中下多聞多不信。
但自懷中解垢衣,誰能向外誇精進。
從他謗,任他非,把火燒天徒自疲。
我聞恰似飲甘露,銷融頓入不思議。
觀惡言,是功德,此即成吾善知識。
不因訕謗起冤親,何表無生慈忍力。
宗亦通,說亦通,定慧圓明不滯空。
非但我今獨達了,恆沙諸佛體皆同。
師子吼,無畏說,百獸聞之皆腦裂。
香象奔波失卻威,天龍寂聽生欣悅。
遊江海,涉山川,尋師訪道為參禪。
自從認得曹谿路,了知生死不相關。
行亦禪,坐亦禪,語默動靜體安然。
縱遇鋒刀常坦坦,假饒毒藥也閒閒。
我師得見然燈佛,多劫曾為忍辱仙。
幾回生,幾回死,生死悠悠無定止。
自從頓悟了無生,於諸榮辱何憂喜。
入深山,住蘭若,岑崟幽邃長松下。
優游靜坐野僧家,閴寂安居實蕭灑。
覺即了,不施功,一切有為法不同。
住相布施生天福,猶如仰箭射虛空。
勢力盡,箭還墬,招得來生不如意。
爭似無為實相門,一超直入如來地。
但得本,莫愁末,如淨琉璃含寶月。
既能解此如意珠,自利利他終不竭。
江月照,松風吹,永夜清宵何所為。
佛性戒珠心地印,霧露雲霞體上衣。
降龍鉢,解虎錫,兩鈷金環鳴歷歷。
不是標形虛事持,如來寶杖親蹤跡。
不求真,不斷妄,了知二法空無相。
無相無空無不空,即是如來真實相。  
心鏡明,鑒無礙,廓然瑩徹周沙界。
萬象森羅影現中,一顆圓光非內外。
豁達空,撥因果,莽莽蕩蕩招殃禍。
棄有著空病亦然,還如避溺而投火。
捨妄心,取真理,取捨之心成巧偽。
學人不了用修行,深成認賊將為子。
損法財,滅功德,莫不由斯心意識。
是以禪門了卻心,頓入無生知見力。
大丈夫,秉慧劍,般若鋒兮金剛燄。
非但空摧外道心,早曾落卻天魔膽。
震法雷,擊法鼓,布慈雲兮灑甘露。
龍象蹴踏潤無邊,三乘五性皆醒悟。
雪山肥膩更無雜,純出醍醐我常納。
一性圓通一切性,一法遍含一切法。
一月普現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攝。
諸佛法身入我性,我性同共如來合。
一地具足一切地,非色非心非行業。
彈指圓成八萬門,剎那滅卻三祇劫。
一切數句非數句,與吾靈覺何交涉。
不可毀,不可讚,體若虛空勿涯岸。
不離當處常湛然,覓既知君不可見。
取不得,捨不得,不可得中只麼得。
默時說,說時默,大施門開無壅塞。
有人問我解何宗,報道摩訶般若力。
或是或非人不識,逆行順行天莫測。
吾早曾經多劫修,不是等閒相誑惑。
建法幢,立宗旨,明明佛敕曹溪是。
第一迦葉首傳燈,二十八代西天記。
法東流,入此土,菩提達磨為初祖。
六代傳衣天下聞,後人得道何窮數。
真不立,妄本空,有無俱遣不空空。
二十空門元不著,一性如來體自同。
心是根,法是塵,兩種猶如鏡上痕。
痕垢盡除光始現,心法雙忘性即真。
嗟末法,惡時世,眾生福薄難調制。
去聖遠兮邪見深,魔強法弱多怨害。
聞說如來頓教門,恨不滅除令瓦碎。
作在心,殃在身,不須冤訴更尤人。
欲得不招無間業,莫謗如來正法輪。  
旃檀林,無雜樹,鬱密森沈師子住。
境靜林間獨自遊,走獸飛禽皆遠去。
師子兒,眾隨後,三歲便能大哮吼。
若是野干逐法王,百年妖怪虛開口。
圓頓教,勿人情,有疑不決直須爭。
不是山僧逞人我,修行恐落斷常坑。
非不非,是不是,差之毫釐失千里。
是則龍女頓成佛,非則善星生陷墬。
吾早年來積學問,亦曾討疏尋經論,
分別名相不知休,入海算沙徒自困。
郤被如來苦訶責,數他珍寶有何益。
從來蹭蹬覺虛行,多年枉作風塵客。
種性邪,錯知解,不達如來圓頓制。
二乘精進勿道心,外道聰明無智慧。
亦愚癡,亦小騃,空拳指上生實解。
執指為月枉施功,根境法中虛捏怪。
不見一法即如來,方得名為觀自在。
了即業障本來空,未了應須還夙債。
饑逢王饍不能飧,病遇醫王爭得瘥。
在欲行禪知見力,火中生蓮終不壞。
勇施犯重悟無生,早時成佛于今在。
獅子吼,無畏說,深嗟懵懂頑皮靼。
祇知犯重障菩提,不見如來開祕訣。
有二比丘犯淫殺,波離螢光增罪結。
維摩大士頓除疑,猶如赫日銷霜雪。
不思議,解脫力,妙用恆沙也無極。
四事供養敢辭勞,萬兩黃金亦銷得。
粉骨碎身未足酬,一句了然超百億。
法中王,最高勝,恆沙如來同共證。
我今解此如意珠,信受之者皆相應。
了了見,無一物,亦無人,亦無佛。
大千沙界海中漚,一切聖賢如電拂。
假使鐵輪頂上旋,定慧圓明終不失。
日可冷,月可熱,眾魔不能壞真說。
象駕崢嶸謾進途,誰見螗蜋能拒轍。
大象不遊於免徑,大悟不拘於小節。
莫將管見謗蒼蒼,未了吾今為君訣。


佛影窟

古代北印度那揭羅曷國之石窟。相傳窟中曾有佛影,故名佛影窟。又因與瞿波羅龍王的傳說有關,故又稱為瞿波羅窟。此窟為北印度的聖地,古來即聞名於世。

僧祐《釋迦譜》卷三引《觀佛三昧經》謂(大正50‧67c)︰

「爾時龍王白佛言︰唯願如來常住此間,佛若不在,我發惡心無由成道,唯願留神殷懃三請。(中略)龍王於其池中,出七寶臺奉上如來,唯願天尊受我此臺。佛言︰不須此臺,汝但以羅剎石窟施我。諸天聞已,各脫寶衣以掃佛窟。佛攝神足獨入石室自敷坐具,令此石窟暫為七寶。時羅剎女及以龍王,為四大弟子及阿難等造五石窟。爾時世尊,坐龍王窟不移坐處,亦受王請,入那乾訶城及以諸國。(中略)爾時世尊安慰龍王。我受汝請,當坐汝窟中經千五百歲。時諸龍王合掌勸請,還入窟中。佛即坐已。窟中作十八變,踊身入石,猶如明鏡在於石內,映現於外,遠望則見,近則不現。諸天百千供養佛影,影亦說法。石窟高一丈八尺,深二十四步,石清白色。」

又,《高僧法顯傳》載(大正51‧859a)︰「那竭城南半由延有石室博山,西南向佛留影,此中去十餘步觀之如佛真形,金色相好光明炳著,轉近轉微髣髴如有,諸方國王遣工畫師摹寫莫能及。」

此窟西邊有高七、八丈的塔,以及七百餘僧所住的寺院。唐朝玄奘至此地時,此地已荒廢,通路多劫賊,往返非常困難;此事記載在《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二。

在印度北方喀布爾(Kābul)河畔的賈拉拉巴德(Jalālābād)附近,迄今仍留存不少廢塔。佛影窟應在其南方,也就是在夏口(Shah-koh)山的北麓。


宗密

唐代名僧。為佛教史上重要的佛教思想家。俗姓何,果州西充(今四川省西充縣)人。少時,通儒書。憲宗元和二年(807)二十八歲,將參加貢舉考試,偶然造謁荷澤神會系下的遂州大雲寺道圓,言下相契,便從他出家,當年從拯律師受具足戒。有一天隨眾僧赴齋,受得《圓覺經》,讀罷有悟,回去向道圓陳述。道圓即印可他當大弘圓頓之教,於是授與《華嚴法界觀門》。元和五年(810),遊方到襄漢,在恢覺寺遇澄觀弟子靈峰,授與澄觀所撰《華嚴經疏》及《隨疏演義鈔》,晝夜披尋,認為此疏辭源流暢,幽頤煥然。於是作書寄疏主澄觀遙敘弟子之禮,並述所領解,遣弟子玄珪、智輝送往。澄觀答書稱讚,希望見一面印證所解。他就親自到長安禮覲。這時宗密三十二歲,澄觀已七十四歲。自後二年間,晝夜隨侍。元和十一年(816)春,在終南山智炬寺,遍閱藏經三年,撰《圓覺經科文》、《圓覺經纂要》各一卷。後來入長安,住興禪寺。穆宗長慶元年(821)正月,遊清涼山,回到鄠縣(屬陜西省,在長安縣西南),住終南山草堂寺,起草《圓覺經疏》。後到豐德寺,撰述《華嚴經綸貫》五卷,闡明《華嚴經》的關節次第。入草堂寺南的圭峰蘭若,誦經修禪。太和年中,文宗邀入內殿,問佛法大意。賜紫方袍,敕號大德。以後又累次詔入內殿問法。朝臣及士庶歸崇的也很多,特別是宰相裴休常受他的教旨,深入堂奧。武宗會昌元年(841)正月,在興福塔院圓寂,年六十二歲。宣宗即位(847),追諡「定慧禪師」,世稱圭峰禪師,尊為華嚴五祖。他的著述現存的有《華嚴經行願品疏鈔》六卷、《華嚴經行願品疏科》一卷、《注華嚴法界觀門》一卷、《注華嚴法界觀科文》一卷、《原人論》一卷、《華嚴心要法門注》一卷、《圓覺經大疏》十二卷、《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十三卷、《圓覺經大疏鈔科》中下二卷、《圓覺經略疏》四卷、《圓覺經略疏科》一卷、《圓覺經略疏之鈔》十二卷、《圓覺經道場修證儀》十八卷、《金剛經疏論纂要》二卷(會入《金剛經疏記科會》)、《佛說盂蘭盆經疏》二卷、《起信論疏注》四卷(會入《起信論疏筆削記會閱》)、《禪源諸詮集都序》四卷、《中華傳心地禪門師資承襲圖》一卷(裴休問,宗密答)。


宗密


宗密的弟子甚多,據《景德傳燈錄》卷十三所載,著名的有圭峰溫、慈恩寺太恭、興善寺太錫、萬乘寺宗、瑞聖寺覺、化度寺仁瑜等六人,此外還有見於〈遙稟清涼國師書〉的玄珪、智輝等,事蹟不詳。

宗密的思想體系,如裴休在〈大方廣圓覺經疏序〉中所說︰「禪師既佩南宗密印,受圓覺懸記;於是閱大藏經律,通唯識、起信等論;然後頓轡於華嚴法界,冥坐於圓覺妙場;究一雨之所沾,窮五教之殊致。」宗密起初傳承荷澤宗的禪法,精研《圓覺經》,後來又從澄觀學《華嚴》,從而融會教禪,盛倡教禪一致。他早年曾治儒學,所以也主張佛、儒一源。

宗密的主要思想是繼承智儼以後的性起說。他在《華嚴經行願品疏鈔》卷一中,根據《起信論》一心二門的學說,認為一真法界有性起、緣起二門。性起是說一真法界的體性,全體起為迷悟、染淨、情非情一切諸法。一真法界的體性,湛然靈明,全體即用;所以法爾常為萬法,法爾常自寂然。寂然是全萬法的寂然,這和虛空、斷空不同。萬法是全寂然的萬法,這也不同於遍計倒見定相的物體。既然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全是性起,法性之外更無別法。所以諸佛和眾生交徹,淨土和穢土融通。法法皆彼此互收,塵塵悉包含世界。相即相入,重重無盡。至於緣起,有染緣起、淨緣起。染緣起又有無始根本、展轉枝末。無始根本是說獨頭無明,有迷真和執妄。展轉枝末也有惑、業、苦分別。淨緣起有分淨、圓淨。分淨又有聲聞、緣覺、權教六度菩薩。圓淨也有頓悟和漸修。頓悟是說圓機聽聞圓教,了知一切眾生皆如來藏,煩惱生死即是菩提涅槃。漸修是說已經頓悟,更為斷盡多劫顛倒妄執的習氣而修行。這又有離過(即離惑、業、苦)成德(稱性修行),和顯發性上塵沙功德妙用,即是與展轉枝末的三障相對的。總之,淨緣起門對治染緣起門以和性起門相合。

宗密思想的另一特點,是教禪一致論。他把各家所述詮表禪門根源道理的文字偈句集錄成書,稱為《禪源諸詮集》(又稱《禪那理行諸詮集》,也略稱《禪源詮》),全書已佚。並且作了一篇〈都序〉(現存),來建立禪教一致的理論。他說,佛說頓教、漸教,禪開頓門、漸門,二教、二門各相符契。又說,一部大藏經論只有三種教,禪門言教也只有三宗;而這三教三宗也是相應符合的。禪的三宗是︰

(1)息妄修心宗︰說眾生雖然本來有佛性,但是無始無明把它覆蔽,不知不見,所以必須依師言教,背境觀心,息滅妄念,念盡即覺悟,無所不知。如南詵(智詵)、北秀(神秀)、保唐(益州保唐寺無住)、宣什(南山的念佛禪門)等的門下,都屬這一類。

(2)泯絕無寄宗︰說一切凡聖等法,如同夢幻一般,都無所有,本來空寂,非今始無,無法可執,無佛可作,凡有所作,皆是虛妄。如此了達本來無事,心無所寄,才免於顛倒,稱為解脫。從石頭(希遷)、牛頭(法融)到徑山(道欽)都提示此理。

(3)直顯心性宗︰說一切諸法都只是真性,無相無為,其體非凡聖、因果、善惡等法,而即體之用,能造作凡聖、色相等法。這是指洪州、荷澤等宗。

教的三種是︰

(1)密意依性說相教,說佛見三界六道眾生只是迷真性而起,無別自體;但根鈍者很難卒然開悟,所以姑且隨他們所見的境相,說法漸度。這又有三類︰其一是人天因果教,說善惡業報,令知因果不差;其二是說斷惑滅苦教,說三界皆苦,令斷集、修道、證滅;其三是將識破境教,說前面所說的境相,只是眾生無始以來法爾具有的藏識等八種所變現。此教了知外境皆空,所以只息我法之妄,修唯識之心,和禪三宗的息妄修心宗相合。

(2)密意破相顯性教,說所變之境,能變之識,皆是虛妄,和禪三宗中泯絕無寄宗相合。

(3)顯示真心即性教,說一切眾生皆有空寂真心,無始本來性自清淨,靈知不昧,和禪三宗中直顯心性宗相合。如此,宗密以三教配對三宗,最後他作了一個結論說︰「三教三宗是一味法,故須先約三種佛教證三種禪心,然後禪教雙忘,心佛俱寂。俱寂即念念皆佛,無一念而非佛心;雙忘即句句皆禪,無一句而非禪教。」

宗密在所著《原人論》中,說究人的本源,先在第一「破迷執」中破斥習儒、道者的迷執,次在第二「斥偏淺」中破斥習佛不了義教者的偏淺,其中先將佛教分為人天教、小乘教、大乘法相教、大乘破相教、一乘顯性教五等,後略述人天等四教的教義而一一加以批判。在第三「直顯真源」中,以一乘顯性教「頓指一真心體」為佛了義實教。最後在第四「會通本末」中,將以前所破斥諸教會歸一真靈性一源,以明華嚴一乘的教旨。但在宗密的種種議論裏,都見得他推崇靈知之心以為本源,其受荷澤禪法(主知為眾妙之門)影響之深,可不待言。(黃懺華)

◎附︰《宋高僧傳》卷六〈宗密傳〉

釋宗密,姓何氏,果州西充人也。家本豪盛,少通儒書,欲干世以活生靈,負俊才而隨計吏。元和二年,偶謁遂州圓禪師,圓未與語,密欣然而慕之,乃從其削染受教。此年,進具於拯律師,尋謁荊南張,張曰︰「汝傳教人也,當宣導於帝都。」復見洛陽照禪師,照曰︰「菩薩人也,誰能識之。」末見上都華嚴觀,觀曰︰「毗盧華藏能隨我遊者,其唯汝乎!」

初在蜀,因齋次受經,得《圓覺》十二章,深達義趣,誓傳是經。在漢上,因病僧付《華嚴句義》,未嘗隸習,即爾講之,由是乃著《圓覺》、《華嚴》,及《涅槃》、《金剛》、《起信》、《唯識》、《盂蘭盆》、《法界觀》、《行願經》等疏鈔,及《法義類例》、《禮懺修證圖傳纂略》,又集諸宗禪言為禪藏,總而序之,並酬答書偈議論等。又,《四分律疏》五卷、《鈔懸談》二卷。凡二百許卷,圖六面,皆本一心而貫諸法,顯真體而融事理,超群有於對待,冥物我而獨運矣。

密累入內殿,問其法要。大和二年慶成節,徵賜紫方袍,為大德。尋請歸山。會昌元年正月六日坐滅於興福塔院,儼若平日,容貌益悅。七日遷於函,其自證之力可知矣。其月二十二日,道俗等奉全身於圭峰,二月十三日荼毗得舍利數十粒,明白而潤大。後門人泣而求諸煨中,必得而歸,悉斂藏於石室,其無緣之慈可知矣。俗齡六十二,僧臘三十四。遺誡令舁屍施鳥獸,焚其骨而散之,勿塔,勿得悲慕以亂禪觀,每清明上山,必講道七日而後去,其餘住持儀則,當合律科,違者非吾弟子。

初,密道既芬馨,名惟烜赫,內眾慕羶既如彼,朝貴答響又如此。當長慶、元和已來,中官立功執政者孔熾,內外猜疑,人主危殆。時宰臣李訓,酷重於密。及開成中,偽甘露發,中官率禁兵五百人出閤,所遇者一皆屠戮。時王涯、賈餗、舒元輿方在中書會食,聞難作,奔入終南投密。唯李訓欲求翦髮匿之,從者止之,訓改圖趨鳳翔。時仇士良知之,遣人捕密入左軍,面數其不告之罪,將害之。密怡然曰︰「貧道識訓年深,亦知其反叛,然本師教法,遇苦即救,不愛身命,死固甘心。」中尉魚恒志嘉之,奏釋其罪,朝士聞之,扼腕出涕焉。

或曰︰密師為禪耶﹖律耶﹖經論耶﹖則對曰︰夫密者,四戰之國也,人無得而名焉,都可謂大智圓明,自證利他大菩薩也。是故裴休論譔云︰
「議者以師不守禪行,而廣講經論,遊名邑大都以興建為務,乃為多聞之所役乎,豈聲利之所未忘乎﹖嘻!議者焉知大道之所趣哉!
夫一心者,萬法之總也,分而為戒定慧,開而為六度,散而為萬行。萬行未嘗非一心,一心未嘗違萬行。禪者六度之一耳,何能總諸法哉!且如來以法眼付迦葉,不以法行,故自心而證者為法,隨願而起者為行,未必常同也。然則一心者,萬法之所生,而不屬於萬法。得之者,則於法自在矣;見之者,則於教無礙矣。本非法不可以法說,本非教不可以教傳,豈可以軌跡而尋哉!
自迦葉至富那奢,凡十祖,皆羅漢,所度亦羅漢。馬鳴、龍樹、提婆、天親始開摩訶衍,著論釋經,摧滅外道,為菩薩唱首。而尊者闍夜,獨以戒力為威神,尊者摩羅,獨以苦行為道跡。其他諸祖,或廣行法教,或專心禪寂,或蟬蛻而去,或火化而滅,或攀樹以示終,或受害而償債。是乃法必同而行不必同也,且循轍跡者非善行,守規墨者非善巧,不迅疾無以為大牛,不超過無以為大士。
故師之道也,以知見為妙門,寂靜為正味,慈忍為甲盾,慧斷為劍矛。破內魔之高壘,陷外賊之堅陣,鎮撫邪襍,解釋縲籠。遇窮子則叱而使歸其家,見貧女則呵而使照其室。窮子不歸,貧女不富,吾師耻之。三乘不興,四分不振,吾師耻之。忠孝不並化,荷擔不勝任,吾師耻之。避名滯相,匿我增慢,吾師耻之。故遑遑於濟拔,汲汲於開誘,不以一行自高,不以一德自聳,人有依歸者,不俟請則往矣,有求益者,不俟憤則啟矣。雖童幼不簡於應接,雖鶩佷不怠於叩勵。其以闡教度生,助國家之化也如此。
故親師之法者,貧則施,暴則歛,剛則隨,戾則順,昏則開,墮則奮。自榮者慊,自堅者化,徇私者公,溺情者義。凡士俗有捨其家,與妻子同入其法,分寺而居者;有變活業,絕血食,持戒法,起家為近住者;有出而修政理以救疾苦為道者,有退而奉父母以豐供養為行者。其餘憧憧而來,欣欣而去,揚袂而至,實腹而歸,所在甚眾,不可以紀。真如來付囑之菩薩,眾生不請之良友。其四依之人乎﹖其十地之人乎﹖吾不識其境界、庭宇之廣狹深淺矣!議者又焉知大道之所趣哉﹖」

其為識達大人之所知心為若此也。密知心者多矣,無如昇平相國之深者,蓋同氣相求耳。宣宗再闡真乘,萬善咸秩,追諡曰「定慧禪師」,塔號青蓮,持服執弟子禮,四眾數千百人矣。

系曰︰河東相國之論譔,所謂極其筆矣。然非夫人之為極筆,於他人豈極其筆乎!觀夫影響相隨,未始有異也。影待形起,響隨聲來,有宗密公,公則有裴相國,非相國曷能知密公﹖相續如環,未嘗告盡,其二公之道如然。則知諦觀法王法,則密公之行甚圓;應以宰官身,則裴相之言可度。今禪宗有不達,而譏密不宜講諸教典者,則吾對曰︰達摩可不云乎﹖吾法合了義教,而寡學少知,自既不能,且與煩惑相應,可不嫉之乎﹖或有誚密不宜接公卿而屢謁君王者,則吾對曰︰教法委在王臣,茍與王臣不接,還能興顯宗教以不﹖佛言力輪王臣是歟!今之人情,見近王臣者則非之,曾不知近王臣人之心,茍合利名,則謝君之誚也,或止為宗教親近,豈不為大乎!寧免小嫌,嫌之者,亦嫉之耳。若了如是義,無可無不可。吁哉!

〔參考資料〕 《景德傳燈錄》卷十三;《釋門正統》卷八;《佛祖統紀》卷二十九、卷四十二;《隆興佛教編年通論》卷二十五;冉雲華《宗密》;鎌田茂雄《宗密教學の思想史的研究》。


念佛

懷念所歸依的無上正覺者之意。在修持上,用這樣一心懷念佛、明記不忘的法門,就可以達到正念現前。早在《阿含》類經,已列它為六念(念佛、法、僧、施、戒、天,見《雜阿含經》卷三十三第十二經)或十念(加定方便、安般、身、死四種念,見《增一阿含經》卷二〈廣演品〉)之一。經上說,修習此法門的人,應正身正意,結跏趺坐,專精繫念佛的十號,或佛的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乃至佛的十力、四無畏、五分法身等諸功德。依此修習,除諸亂想,其心正直,得如來法,於如來所生隨喜心,歡悅安穩,於凶險中無諸障礙,入法流水,乃至證沙門果,疾得涅槃。經又說,若人一心念佛而取命終,能離三惡道,得生天上(見《長阿含經》卷五〈闍尼沙經〉、《增一阿含經》卷三十二〈力品〉)。這都是以此世界的教化佛為懷念對象的。以後,懷念對象更擴大到他方世界,像《般舟三昧經》提倡繫念他方世界現在諸佛,說西方世界須摩提國阿彌陀佛有諸相好威儀,巨億光明,今在眾中說法。若人依所聞繫念彼佛一日夜至七日夜,思惟觀察了了分明,能於定中或睡夢中面見彼佛,因而稱此法門為思惟一切諸佛現前三昧。此經還說到,專心稱念阿彌陀佛名號,即得往生彼佛國土。到了《阿彌陀經》,就特別提倡執持阿彌陀佛名號的念佛法,說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若一日乃至七日一心不亂,其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現在其前,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這就把念佛法門和求生淨土的思想結合起來,修習的方式和所預期的勝果都有了發展。最後,舊譯《華嚴經》卷四十六〈入法界品〉載功德雲比丘為善財童子說普光明觀察正念諸佛三昧,列舉了圓滿普照念佛三昧門、得一切眾生遠離顛倒念佛三昧門、得一切力究竟念佛三昧門等二十一種念佛三昧門及其功德,更豐富了念佛法門的內容。

印度的念佛法門逐漸傳入中國以後,一般以和淨土思想相結合的持名求生極樂世界的信仰最為流行。這大概由於受了龍樹《十住毗婆沙論》〈易行品〉以念佛法門為修菩薩行速至不退地的方便易行道說法的影響。明代智旭曾說過,執持名號,念念即佛,不勞觀想,不勞參究,當下圓明無欠無餘,最為直捷(見《彌陀要解》),可以代表這種信仰的看法。中國各宗派一向重視念佛法門。相傳隋代天台智顗撰《五方便念佛門》,說稱名往生、觀想滅罪、諸境唯心、心境俱離、性起圓通五種念佛三昧。唐代賢首系澄觀,倡說緣境、攝境唯心、心境俱泯、心境無礙和重重無盡五種念佛門(見《華嚴疏》卷五十六)。宗密說稱名、觀像、觀想、實相四重念佛門(見《行願品別行疏》卷四)。此外,屬於淨土宗系統的懷感,說有相、無相二種念佛三昧,以念法身佛為無相念佛,念報、化身佛為有相念佛。飛錫提倡通念三世佛法門,說念現在佛,心專注一境,念過去佛,了因果相同,念未來佛,於一切眾生起等同想,速成三昧。宋代禪師延壽則主張淨、禪合一,亦特讚揚持名念佛法門。天台系傳燈主張以現前一心無法不具為本,即本此不可思議之一念念佛,有念自佛、念他佛和自他俱念三種念法。明代智旭特弘其說,認為念自佛在觀現前一念介爾之心,橫遍豎窮,百界千如種種性相自然具足,與三世佛平等無二,如此觀察功深力到,得豁破無明,頓入祕藏。念他佛者,以彌陀果德莊嚴為我所念之境,或念其相好,或念法門,或念實相,總名念他佛。自他俱念者,所謂心、佛、眾生三無差別,知眾生是諸佛心內之眾生,諸佛是眾生心內之諸佛,托彼果上依正,顯自身之理智,此即我心性本具之功德不可思議,而諸佛果中之威力亦不可思議,是故感應道交,自他不隔,極果與圓因,稱理而映發(見《靈峰宗論》卷七)。清代華嚴學者彭際清著《華嚴念佛三昧論》,說念佛法門略有二種,一為普念,一為專念。如《觀佛相海》、《佛不思議境界》等經但明普念,《藥師琉璃光如來》、《阿閦佛》、《無量壽》等經特明專念,惟《華嚴經》明一多相入,主伴交融,即自即他,亦專亦普,最為圓融。他標舉五義以貫釋全經,即(1)念佛法身,直指眾生自性門;(2)念佛功德,出生諸佛報化門;(3)念佛名字,成就最勝方便門;(4)念毗盧遮那佛,頓入華嚴法界門;(5)念極樂世界阿彌陀佛,圓滿普賢大願門。最後結論,針對教、禪各系思想設問︰「如上五門,為當從一門入,還是五門并入﹖」他自作解答道︰「上根利智了得自性彌陀,全顯自心淨土,舉一法身,攝無不盡。」華嚴教旨,十住初心即同諸佛;然五位進修,不無趨向,未到妙覺,仍分階次。直到菩薩十地,始終以大願力不離念佛,於一念頃見多百佛,多千佛乃至無量數佛,所住之地即隨所見之佛而分差等。至一般行人,縱能伏惑發悟,而未證無生,寧逃後有,不依佛力,功行難滿,必待迴向極樂,親承授記,淨諸餘習,成滿願王,這才是一門超出妙莊嚴路。其或粗窺向上,未盡疑情,尤須專一持名、發願,加以教觀熏修,助發勝智,感應道交,功無虛棄,則全憑一念統攝諸門。從歷代各家的主張裡,可以看出中國所傳念佛法門,不論為哪一宗派所採用,都是和持名求生淨土的思想相結合的。這對印度原來的念佛法門說來,也可算是適合中國情況的一種發展。(游俠)

◎附一︰印順〈念佛淺說〉(摘錄自《妙雲集》下篇(4))

念佛
(一)念︰淨土法門,一般都以稱名念佛為主,以為稱名就是念佛。其實,稱名並不等於念佛,念佛可以不稱名,而稱名也不一定是念佛的。

要知道,念是心念。念為心所法之一,為五別境中的念心所。它的意義是繫念,心在某一境界上轉,明記不忘,好像我們的心繫在某一境界上那樣。通常說的憶念,都指繫念過去的境界。而此處所指稱的念,通於三世,是繫念境界而使分明現前。念,是佛法的一種修行方法,如數息觀,又名安般念;還有六念門;以及三十七道品中的四念處,都以念為修法。要得定,就必修此念,由念而後得定。經裡說,我們的心,煩動散亂,或此或彼,剎那不住,必須給予一物,使令攀緣依止,然後能漸漸安住。如小狗東跑西撞,若把牠拴在木樁上,牠轉繞一會,自然會停歇下來,就地而臥,心亦如此,若能繫念一處,即可由之得定。不但定由此而來,就是修觀修慧,也莫不以念為必備條件。故念於佛法中,極為重要。

念有種種,以所念的對象為差別,如念佛、法、僧、四諦等。現說念佛,以佛為所念境界,心在佛境上轉,如依此得定,即名為念佛三昧。然念重專切,如不專不切,念便不易現前明了,定即不易成就。要使心不散亂,不向其他路上去,而專集中於一境,修念才有成功的可能。經中喻說︰有人得罪國王,將被殺戮。國王以滿滿的一碗油,要他拿著從大街上走,如能一滴不使溢出外面,即赦免他的死罪。這人因受了生命的威脅,一心一意顧視著手裡的碗。路上有人唱歌跳舞,他不聞不看;有人打架爭吵,他也不管;乃至車馬奔馳等種種境物,他都無暇一顧,而唯一意護視油碗。他終於將油送到國王指定的目的地,沒有潑出一滴,因此得免處死。這如眾生陷溺於無常世間,受著生死苦難的逼迫,欲想出離生死,擺脫三界的繫縛,即須修念,專心一意的念。不為可貪可愛的五欲境界所轉;於可瞋境不起瞋恨;有散亂境現前,心也不為所動。這樣專一繫念,貪瞋煩動不起,心即歸一,寂然而住。於是乎得定發慧,無邊功德皆由此而出。反之,若不修念,定心不成,雖讀經學教,布施持戒,都不能得到佛法的殊勝功德,不過多獲一點知識,多修一些福業而已。

(二)念佛︰念佛,一般人但知口念,而不曉得除此以外,還有更具深義的念佛。如僅是口稱佛名,心不繫念,實是不能稱為念佛的。真正的念,要心心繫念佛境,分明不忘。然佛所顯現的境界,在凡夫心境,不出名、相、分別的三類。

依名起念︰這即是一般的稱名念佛,是依名句文身起念,如稱「南無阿彌陀佛」六字,即是名。而名內有義,依此名句繫念於佛──以「南無阿彌陀佛」作念境。這是依名起念,故稱名也是念佛。

不過,稱念佛名,必須了解佛名所含的意義,如什麼都不知道,或以佛名為冥資等,雖也可成念境,或由此得定,但終不能往生極樂。這算不得念佛的淨土法門,因為他不曾了解極樂世界的情形,和阿彌陀佛的慈悲願力。無信無願,泛泛稱名,這與鸚鵡學語,留聲機的念佛,實在相差不多。有一故事︰有師徒兩個,徒弟極笨,師父教他念佛,他始終念不來,老是問師父怎樣念。師父氣不過,罵他道︰「你這笨貨!」並且把他趕跑。可是他卻記住了,到深山裡去,一天到晚,念著「你這笨貨,你這笨貨」。後來師父又去找他,見他將飯鍋子反著洗,覺得徒弟已得功夫。便問他這一向修的什麼功,他說就是師父教我的︰「你這笨貨。」師父笑道︰「這是我罵你,你怎把它當佛在念﹖」一經點破,徒弟了解這是罵人的話,所得的小小功力便失去了。心繫一境而不加分別,可以生起這種類似的定境,引發某種超常能力。但一加說破,心即起疑,定力也就退失。當然,稱名念佛,決不但是如此的,否則何須念佛,隨便念桌子板凳,不也是一樣嗎﹖須知道,阿彌陀佛是名,而名內包含佛的依正莊嚴,佛的慈悲願力,佛的無邊功德。必須深切了解,才能起深切的信願,從信願中去稱名念佛,求生淨土。

依相起念︰這是觀想念佛,念阿彌陀佛或其他的佛都可以。或先觀佛像,把佛的相好莊嚴謹記在心,歷歷分明,然後靜坐繫念佛相。這種念佛觀,也可令心得定。我遇見的念佛的人,就有靜坐攝心,一下子佛相立即現前的。但我所遇到的,大都還是模糊的粗相,容易修得。如欲觀到佛相莊嚴,微細明顯,如意自在,那就非專修不可了。而且,佛相非但色相,還有大慈大悲,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五分法身,無量無邊的勝功德相,在這佛功德上繫念觀想,大乘為觀相所攝,小乘則名為觀法身。

依分別起念︰依分別起念,而能了知此佛唯心所現,名唯心念佛。前二種依於名相起念,等到佛相現前,當下了解一切佛相,唯心變現,我不到佛那裡去,佛也不到我這裡來,自心念佛,自心即是佛。如《大集賢護經》卷二說︰「今此三界,唯是心有。何以故﹖隨彼心念,還自見心。今我從心見佛,我心作佛,我心是佛。」《華嚴經》卷四十六也說︰「一切諸佛,隨意即見。彼諸如來不來至此,我不往彼。知一切佛無所從來,我無所至,知一切佛及與我心,皆悉如夢。」佛的相好莊嚴,功德法身,分分明明,歷歷可見,是唯(觀)心所現的。了解此唯心所現,如夢如幻,即是依(虛妄)分別而起念。佛法以念佛法門,引人由淺入深,依名而觀想佛相,佛相現前,進而能了達皆是虛妄分別心之所現。

若更進一層,即到達念佛法身,悟入法性境界。唯識家說法有五種,名、相、分別而外,有正智、如如。無漏的智如,平等不二,是為佛的法身。依唯心觀進而體見一切平等不二法性,即是見佛。《維摩詰經》亦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以明得見阿閦。《阿閦佛國經》也如此說。《般舟三昧經》於見佛後,也有此說。佛是平等空性,觀佛即契如性;智如相應,名為念佛。《金剛經》說︰「離一切相,即見如來。」平常稱此為實相念佛。念佛而達此階段,實已斷除煩惱,證悟無生法忍了。

由稱名而依相,乃至了達一切法空性,一步一步由淺而深,由妄而真,統攝得定慧而並無矛盾。這樣的念佛,就近乎自力,與修定慧差不多,故念佛法門也是定慧交修的。但依《般舟三昧經》說︰如見佛現前,了得唯心所現,發願即得往生極樂世界。可見念佛方便,要求往生淨土,要有佛的悲願力。在四類念佛中,以稱名念佛最為簡易;一般宏通的淨土法門,即著重於此──稱念南無阿彌陀佛,和信求阿彌陀佛的慈悲願力的攝受。

稱名念佛,並非僅限於口頭的稱念。如《阿彌陀經》的「執持名號」,玄奘別譯,即作「思惟」。由此可見,稱名不但是口念,必須內心思惟繫念。因稱念阿彌陀佛的名號,由名號體會到佛的功德,實相,繫念思惟,才是念佛。所以稱名是重要的,而應不止於口頭的唱誦。

上面說的是通泛的說一切念佛,現在別依稱名念佛,再加說明。稱名念佛的方法,有人總集為「念佛四十法」,即專說念佛的方便。然念佛中最重要的,是三到。淨宗大德印光大師也時常說到。三到是︰口念、耳聽、心想,三者同時相應。念得清晰明了,毫不含糊,毫不恍惚。稱名時,不但泛泛口唱,而且要用自己的耳朵聽,聽得清清楚楚;心裡也要跟著心聲起念,明明白白的念。總之,口、耳、心三者必須相應繫念,了了分明,如此即易得一心不亂。許多人念佛,不管上殿,做事,甚至與人談話,嘴巴裡似乎還在念佛。心無二用,不免心裡恍惚,耳不自聽,不能專一。或講究時間念得長,佛號念得多,但這不一定有多大用處。例如寫字,要想寫得好,寫得有功夫,一定要鄭重其事的寫,一筆又一筆,筆筆不茍,筆筆功到。雖然寫字不多,如能日日常寫,總可以寫出好字。有人見筆就寫,東榻西塗,久而久之,看來非常圓熟,其實毫無功力。也有年青時即寫得好字,而到老來卻寫壞,因為他不再精到,隨便揮毫,慢慢變成油滑,再也改不過來。念佛也這樣,時間不妨短,佛號不妨少,卻必須口耳心三到,專一繫念不亂。如果口裡儘念,心裡散亂,東想西想,連自己也不知在念什麼,那即使一天念上幾萬聲也沒有用。所以若要不離念佛,不離日常生活,一定要在成就以後。初學人,叫他走路也好念佛,做事正好念佛,那是接引方便。念佛而要得往生,非專一修習不可。如一面妄想紛飛,一面念佛,一成習慣,通泛不切,悠悠忽忽,再也不易達到一心不亂。要念佛,還是老實些好!

說到稱名念佛的音聲,可有三種︰(一)大聲,(二)細聲,(三)默念。在念佛的過程中,三種都可用到。如專輕聲念,時間長了容易昏沉,於是把聲音提高,念響一點,昏沉即除。如專於大聲念,又容易動氣發火,令心散亂。再換低聲念,即能平息下去。音聲的輕重,要依實際情況的需要,而作交換調劑,念低念高都沒有問題。但專以口念,無論高念或低念,都不能得定。依佛法說,定中唯有意識,眼等前五識皆不起作用,口念聞聲,當然說不到定境。念佛的目的,是要達一心不亂,所以又要默念。默念,也稱金剛持,即將佛的名號放在心裡念,口不出聲,雖不作聲,自己也聽起來卻似很響,而且字字清晰,句句了然。這樣念,逐漸的心趨一境,外緣頓息,才能得定。

再談談念佛的快慢。我們念佛,起初都很慢,到轉板的時候便快起來。這很有意思,因為慢念,聲音必定要拉長,如︰南──無──阿──彌──陀──佛,每字的距離長,妄想雜念容易插足其間,所以要轉快板,急念起來,雜念即不得進。禪堂的跑香也這樣,催得很快很急,迫得心只在一點上轉,來不及打妄想。不過專是急念也不好,會傷氣,氣若不順,分別妄想也就跟著來。如轉而為慢念,心力一寬,妄想分別也淡淡的散去。這完全是一種技巧,或緩或急,不時交換調劑,令心漸漸離卻兩邊,歸一中道。如騎馬,偏左拉右,偏右拉左,不左不右時,則讓牠順著路一直走。念佛不是口頭念念就算,不在乎聲音好聽,也不在乎多念久念,總要使心趨向平靜,趨向專一,獲得一心不亂。

一心不亂
念佛求生極樂世界,能不能生的重要關鍵,在一心不亂,這在大小《阿彌陀經》中皆說到。蓮池大師有事一心與理一心的分別。事一心實可析為淨念相續、定心現前二類。眾生的內心,最複雜,特別是無始來的煩惱習氣,潛伏而不時現起,極難得到內心的一致──不亂。佛法的無邊功德,要由定力開發出來。這不淨的散亂的心念,就是虛妄分別心,分別即是妄想。這可以包括一切的有漏心,念佛念法,眾生位上的一切,都不外乎虛妄分別心。約證悟說,這都是妄想。然約一心不亂說,妄想也大有妙用。在虛妄分別心心所法中,有善心所現前,如對佛法僧的善念;有惡心所的生起,如貪瞋等的煩惱。初學佛的人,要想一下子不分別,不妄想,談何容易!所以要先用善念對治惡念,以淨念而去除染念。念佛就是這種方法之一,一念阿彌陀佛,可以除去各式各樣的不淨妄念。但在善念淨念中,還可以是亂心的。如一刻是佛,一刻又是法,這雖然內心善淨,卻還是散亂。所以必須要淨念,而且要相續,念念等流下去。此時不但惡念不起,即除了阿彌陀佛以外,其他的善念也不生起,念念是佛,等流下去,這叫淨念相續,也就是一心不亂的初相。這在修行上,並不太難,這並非得定,而是止成就的前相。然而一般念佛的,散亂小息時,每轉現昏昧。其實念念中不離雜念(當然不是大衝動),而自己不知,以為得了一心,最易誤事。心在一念上轉,不向外境奔馳,一有馳散,馬上就以佛念攝回。一念一念,唯此佛念,離掉舉,離昏沉,沒有雜念滲入,沒有間斷,明明現前,即是一心不亂。念佛絕不在時間的長短,數量的多寡上計較,主要在達到一心不亂。依經說︰念佛有時一日或者七日,一念乃至十念。所以,不論時間長短,如真能萬緣放下,唯一彌陀淨念,即使是短時相續,也就是一心不亂。這樣的淨念相續,即取得了往生淨土的保證。

◎附二︰太虛〈念佛往生的原理〉(摘錄自《太虛大師全書》)

佛法明因緣所生法,有兩種力︰(一)可思議力,(二)不可思議力。如依何等因得何等果,造何等業感何等報,有何等境起何等心,有何等心明何等境,由何等現熏何等種,由何等種起何等現,這是因果通常法則,可以心識分別思量的。由這種因果通常道理,所以造上品五逆、十惡業的,當墮地獄;造中品五逆、十惡業的,當墮餓鬼;造下品五逆、十惡業的,當墮畜生。行下品五戒、十善的,感阿修羅報;行中品五戒、十善的,生人道中;行上品五戒、十善的,生六欲天;行上品五戒、十善而兼四禪、八定的,可生色、無色界天。觀四諦理,修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可了生死而證聲聞果。觀十二緣起,從緣起流轉門入還滅門,由無明滅則行滅乃至老死滅,而得解脫證緣覺果。行六度或十度而成佛果。以上所說的造三品十惡業因,感生三惡趣果,由造三品五戒、十善因,感生三善趣果,由修出世三乘學因,感得三乘聖者的果,這種由何等業因成何等報果,都是據可思議力而說的。要成就何等果,就要造何等因;並要具足必須的緣。因,就是因緣;緣,就是增上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在這諸緣中,又可分析勝緣、劣緣、順緣、逆緣等等。總之,這都是可思議因緣力所成的果。現在舉一個明顯譬喻來說明,如人的衣食住的享用,要由勤苦勞力才能得著,每人要物質享用豐裕,就要多勤苦勞力,這本可算明確實在的理。但這種常途可思議的因果道理,卻要按部就班的循序以成,不能救急;而在世間卻又每每要有救急的時候,如某處遇大水災,或其他意外災難,惰遊的固得不到生活所需,就是平日很勤勞的也被水一沖而盡,失其生活了。所以這就超於平常勤勞而獲的道理之外,不但不應責罰他,反須要超於災難以外的力來救濟他。這種救濟力,不在被災難的人,是在救濟的人中。可見可思議因緣力所生果,雖很實在明確,但不能包括一切因緣生法。所以進一步要說明不可思議因緣生果的理。依佛法法相中,說有五種不可思議力︰

(一)定力(三昧力)不可思議︰若有人造了定業,依可思議力當然不可轉,但依三昧加持力,就得解脫。不過,定業有淺深不同,七地以前的菩薩,及聲聞、辟支佛、人、天的定力,都很有限,雖已有了不可思議的定力,可轉變境相而未必都有實用;到了八地以上的菩薩,得了定自在力,由定力可轉變一切,如可使水轉成火,地轉成空,一切害人的工具可轉成益人的工具,地獄苦境,依定力加持可成清涼,業報逼迫可成安樂,這所變的境,不但只有相,並且還有實用。

(二)通力不可思議︰「通」是定慧所起的用,在八地以前,定力與通力有區別,由定力所變的相,沒有實用,由通力所變的可有實用。到了八地以上,定通力就一致了,都可起實用。通力的不可思議,可舉世間極明顯的例來說明,如催眠術的精神治療,他對於病者也不用藥,只是由兩心寂感發點靈通力,使病者的身心受他支配,於是病者可癒。這種不用藥而治病的,就是不可思議的通力發端;平常以藥治病者,就是可思議的因緣力。

(三)借識力不可思議︰在阿賴耶識中,本含藏無漏種及三界、九地有漏種,若欲界有漏種遇因緣生起現行,而得欲界異熟識,於是根身、器界都是欲界繫,都是欲界異熟識所變現的,所見所聞都是欲界的,不能超欲界之上。但若由定或通的不思議力的勝增上緣,可借使阿賴耶識中的色界、無色界種或無漏種生起現行,身雖在欲界,就可以借用色無色界識以變現色無色界境;或借超過色無色界識以變現出世境。且在上界也可借下界識了下界境,如色界二禪以上常在定中,前五識不起現行,但要了知欲界時,身雖在二禪,可借欲界識了欲界境。這種借識的理,可直通到佛,佛可借異生的識,使異生知佛心中的事。如佛有日在一山中,曾使獼猴知佛心中事。由不可思議的借識力,就不受可思議之識拘縛了。

(四)善法力不可思議︰諸佛、菩薩、一切三乘聖者所成的無漏功德法,等流的經典,或佛遺留的威儀、戒律、袈裟、舍利等,這些都名善法。這一切法就是佛果所成就無漏功德法身的均等流類,就是佛的等流身。所以乃至披一一縷的袈裟,就可消災增福;若誦經典,或供養,或佩帶身上,就可免種種災難,成種種功德。乃至如《法華經》上說︰若讀誦《法華經》,就可得六根清淨︰眼可見三千大千世界色,耳可聞三千大千世界聲,乃至三千大千世界就在他身上。由不可思議的善法加持力,就可發生這種不可思議的功用。這怎麼是可思議因緣力所生果能比的呢﹖善法力所以這樣殊勝的,就是在真實懇切的信心,完全仗他力,全盤的信任他,依他力就可得救。如千斤的石頭,投在水中就會沈下去,但放在船上就可渡河,甚至於過海了。

(五)願力(誓願力)不可思議︰就是由心力集中所發生的極誠摰的意志力。如念佛的人之發願往生,當時發願,使心力集中在往生的誓願,積久純熟,成就為習所成的誓願力,由此誓願力所成功用,可以發現異乎尋常可思議因緣力所生的果。如古時有二國王相爭,一王打敗,於是他集中心力,立誓發願要作琰摩王,要制罰他的敵人。由他這種強的誓願力,果然如他的願,就成琰摩王了,可見願力的不可思議。

總上所說五種不可思議力,前三力是三乘聖者或成就禪定的人所有的,我們要想成就,也還要有相當加行,到了相當的程度,才能生起作用,這在一般人,似乎尚談不到。但善法力和願力,是人人可得到的,不必要問用功的程度的。如現在聞釋迦牟尼佛所遺留的經典中說︰西方有極樂世界,是阿彌陀佛的誓願力所成的,他這世界是為攝受十方發願往生的眾生而設的,果真信佛所說,信有彌陀願力所成的西方極樂世界,這就是善法力。既知他這世界是為攝受十方發願往生的眾生而設的,所以只要信了佛的善法,誓願依阿彌陀佛的願力以往生,就能得往生。既這樣容易,為什麼其他的經中說︰要修到地前四加行的菩薩,成就定慧,入初地時才能往生淨土呢﹖那是就可思議因緣力所生的果而說的;若就不可思議力來說,就不然了,雖沒有成就善根的,只要信善法力,同自心中懇切的願力,就成了善根,就可與阿彌陀佛願力相感通,阿彌陀佛的願力所成的,就成為自己的願力所成的,極樂世界就有了分。現在舉個很普通的例來說明,如有一個富翁,他立有一個遺囑,說他所有的財產,幫助全世界六根殘缺的人。這時若有人是已殘廢了的,那麼這人就有享用富翁遺囑財產的分了。發願往生極樂的人,就有了極樂的分,亦復如是。

以上所說的善法力和願力,與普通說的念佛法門三要素︰信、願、行,也不相違。依善法力就是信心,發願往生就是願力,信願真正確定堅固,那麼無論行的淺深,都能往生;不過行的深,品位高就是了。這念佛往生,是由不可思議因緣生果力建立的法門,所以是最殊勝的。一般念佛的人,要明白這種念佛的根本道理,然後再發心念佛,纔不致受任何異說動搖。

◎附三︰印光〈示修持方法〉(摘錄自《印光大師全集》第五冊)

念佛一法,乃佛教之總持法門。但有專念自佛、專念他佛、兼念自他佛之不同。專念自佛者,如諸經中,深窮實相,以期悟證,乃於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七大等諸法中,以般若智照,了達此一切法,當體全空,親見本具妙真如性。及禪宗看念佛的是誰,并各種話頭,以期親見父母未生前本來面目者是。此於四種念佛中,名為實相念佛焉。

專念他佛,有三種念法︰(一)觀想,謂依十六觀經作觀,或專觀白毫,或但觀丈六八尺之佛身,或觀廣大法身,及具觀十六種觀。(二)觀像,謂對佛形像,想佛相好光明等。(三)持名,謂一心稱念阿彌陀佛聖號。此三種念佛,法雖不同,皆需具有真信、切願,方可與佛感應道交,方可決定現生出此娑婆,生彼極樂。

此四種念佛,唯實相念佛諦理最深,然頗不易修。以唯仗自己戒、定、慧,及參究照察之力,別無他力補助。若非宿根成熟,則悟尚不易,何況實證。唯持名念佛,下手最易,成功最速。儻能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必於現生親證念佛三昧,臨終決定往生上品。縱根機陋劣,未證三昧,但以信願持佛名號,如子憶母,常時無間,迨至臨終,感應道交,仗佛慈力,帶業往生,末世眾生,唯此是賴。否則但種來因,難得實益。果能志心持念,念到全心是佛,全佛是心,心外無佛,佛外無心,無念而念,念而無念,心佛兩彰,而復雙泯時,則實相妙理,覿體顯露,西方依正,徹底圓彰。即持名而深達實相,不作觀而親見西方。攝機最普,得益最深,最利末法鈍根之士,大暢如來出世之懷。以故從上知識,多皆注重於持名一門,此念他佛之大致也。

至於自他俱念,即所謂禪淨雙修者。有以專看念佛的是誰,以期明心見性,不以信願求生為事者。雖似禪淨雙修,實為有禪無淨。既無信願,莫由仗佛力以帶業往生。儻未到業盡情空地位,又不能仗自力以了生脫死。是知禪淨雙修,唯具深信願者方能得益。否則固不如專致力於持佛名號一門也。

言念佛正行者,各隨自己身分而立,不可定執一法。如其身無事累,固當從朝至暮,從暮至朝,行住坐臥,語默動靜,穿衣喫飯,大小便利,一切時,一切處,令此一句洪名聖號,不離心口。若盥漱清淨,衣冠整齊,及地方清潔,則或聲或默,皆無不可。若睡眠,及裸露澡浴大小便時,及至穢污不潔之處,只可默念,不宜出聲。默念,功德一樣。出聲,便不恭敬。勿謂此等時處念不得佛。須知此等時處,出不得聲耳。又睡若出聲,非唯不恭,且致傷氣,不可不知。

雖則長時念佛,無有間斷。須於晨朝向佛禮拜畢,先念《阿彌陀經》一遍,往生咒三遍畢,即念阿彌陀佛身金色,八句讚佛偈。念偈畢。念「南無西方極樂世界,大慈大悲,阿彌陀佛」。隨即但念「南無阿彌陀佛」六字,或一千聲,或五百聲,當圍繞念。若不便繞,或跪,或坐,或立皆可。念至將畢,歸位跪念觀音、勢至、清淨大海眾菩薩,各三稱。然後念淨土文,發願迴向往生。念淨土文者,令依文義而發心也。若心不依文而發,則成徒設虛文,不得實益矣。淨土文畢,念三歸依,禮拜而退。此為朝時功課。暮亦如之。

若欲多多禮拜者,或在念佛歸位之時,則拜佛若干拜。九稱菩薩,即作九禮。禮畢,即發願迴向。或在功課念畢禮拜,隨己之便,皆無不可。但須懇切至誠,不可潦草粗率。蒲團不可過高,高則便不恭敬。若或事務多端,略無閒暇。當於晨朝盥漱畢,有佛則禮佛三拜,正身合掌念南無阿彌陀佛,盡一口氣為一念,念至十口氣,即念小淨土文。或但念願生西方淨土中四句偈。念畢,禮佛三拜而退。若無佛,即向西問訊,照上念法而念。此名十念法門,乃宋‧慈雲懺主,為王臣政務繁劇,無暇修持者所立也。

何以令儘一口氣念,以眾生心散,又無暇專念。如此念時,借氣攝心,心自不散。然須隨氣長短,不可強使多念,強則傷氣。又止可十念,不可二十、三十,多亦傷氣。以散心念佛,難得往生。此法能令心歸一處,一心念佛,決定往生。念數雖少,功德頗深。極閒極忙,既各有法。則半閒半忙者,自可各就其間斟酌,而為修持法則也。

至於念佛,心難歸一,當攝心切念,自能歸一。攝心之法,莫先於至誠懇切,心不至誠,欲攝莫由。既至誠已,猶未純一,當攝耳諦聽。無論出聲默念,皆須念從心起,聲從口出,音從耳入。(默念雖不動口,然意地之中,亦仍有相。)心口念得清清楚楚,耳根聽得清清楚楚,如是攝心,妄念自息矣。如或猶湧妄波,即用十念記數,則全心力量,施於一聲佛號,雖欲起妄,力不暇及。此攝心念佛之究竟妙法,在昔宏淨土者,尚未談及。以人根尚利,不須如此,便能歸一故耳。(印)光以心難制服,方識此法之妙。蓋屢試屢驗,非率爾臆說,願與天下後世鈍根者共之,令萬修萬人去耳。

所謂十念記數者,當念佛時,從一句至十句,須念得分明,仍須記得分明。至十句已,又須從一句至十句念。不可二十、三十。隨念隨記,不可掐珠,唯憑心記。若十句直記為難,或分為兩氣,則從一至五,從六至十。若又費力,當從一至三,從四至六,從七至十,作三氣念。念得清楚,記得清楚,聽得清楚。妄念無處著腳,一心不亂,久當自得耳。須知此之十念,與晨朝十念,攝妄則同,用功大異。晨朝十念,儘一口氣為一念,不論佛數多少。此以一句佛為一念。彼唯晨朝十念則可,若二十、三十,則傷氣成病。此則念一句佛,心知一句,念十句佛,心知十句。從一至十,從一至十,縱日念數萬,皆如是記。不但去妄,最能養神。隨快隨慢,了無滯礙。從朝至暮,無不相宜。較彼掐珠記數者,利益天殊。彼則身勞而神動,此則身逸而心安。但作事時,或難記數,則懇切直念。作事既了,仍復攝心記數。則憧憧往來者,朋從於專注一境之佛號中矣。大勢至謂︰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利根則不須論。若吾輩之鈍根,捨此十句記數之法,欲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大難大難。

念佛,雖貴心念,亦不可廢口誦。以身口意三,互相資助。若心能憶念,身不禮敬,口不持誦,亦難得益。世之舉重物者,尚須以聲相助,況欲攝心以證三昧者乎。所以《大集經》云︰大念見大佛,小念見小佛。古德謂︰大聲念,則所見之佛身大。小聲念,則所見之佛身小耳。而具縛凡夫,心多昏散。若不假身口禮誦之力,則欲得一心,末由也已。

善導和尚,係彌陀化身,有大神通,有大智慧。其宏闡淨土,不尚玄妙,唯在真切平實處,教人修持。至於所示專雜二修,其利無窮。專修,謂身業專禮,(凡圍繞及一切處身不放逸皆是。)口業專稱,(凡誦經咒,能志心迴向,亦可名專稱。)意業專念。如是,則往生西方,萬不漏一。雜修,謂兼修種種法門,迴向往生。以心不純一,故難得益,則百中希得一二,千中希得三四往生者。此金口誠言,千古不易之鐵案也。

善導,令人一心持名,莫修雜業者,恐中下人以業雜致心難歸一,故示其專修也。永明,令人萬善齊修,迴向淨土者,恐上根人行墮一偏,致福慧不能稱性圓滿,故示其圓修也。

日用之中,所有一絲一毫之善,及誦經禮拜種種善根,皆悉以此功德,迴向往生。如是,則一切行門,皆為淨土助行。猶如聚眾塵而成地,聚眾流而成海,廣大淵深,其誰能窮。然須發菩提心,誓願度生。所有修持功德,普為四恩三有、法界眾生迴向。則如火加油,如苗得雨。既與一切眾生深結法緣,速能成就自己大乘勝行。若不知此義,則是凡夫二乘自利之見,雖修妙行,感果卑劣矣。

每日功課迴向,一一當與法界眾生。若此功課為此,彼功課為彼,亦非不可。然必又有普迴向之願,方為與三種迴向相合。三種迴向者︰(一)迴向真如實際,心心契合。(二)迴向佛果菩提,念念圓滿。(三)迴向法界眾生,同生淨土。

念佛之人,必須孝養父母,奉事師長,(即教我之師,及有道德之人。)慈心不殺,(當喫長素,或喫花素,即未斷葷,切勿親殺。)修十善業。(即身不行殺生、偷盜、邪淫之事。口不說妄言、綺語、兩舌、惡口之話。心不起貪欲、瞋恚、愚癡之念。)又須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婦順、主仁、輔忠,恪盡己分。不計他對我之盡分與否,我總要盡我之分。能於家庭,及與社會,盡誼盡分,是名善人。善人念佛求生西方,決定臨終,即得往生。以其心與佛合,故感佛慈接引也。若雖常念佛,心不依道,或於父母、兄弟、妻室、兒女、朋友、鄉黨,不能盡分,則心與佛背,便難往生。以自心發生障礙,佛亦無由垂慈接引也。

淨土一法,人人可修,修之均有感應。今人多多皆是好高騖勝,以致或因撐場面,反累實益也。現今之人,一動手先講建築,未知淨土之所以,便欲徧研大乘經論。或慕禪宗之玄妙,或慕相宗之精微,或慕密宗之神通。將仗佛力了生死之法,視之若不濟事者。禪宗,縱能悟,誰到業盡情空地位。相宗,縱能記清名相,誰能真破我法二執。密宗之神通,及現身成佛,亦實有其事,然非爾我之根性所可冀及。有欲得神通,欲即成佛,而由茲著魔發狂者,甚多甚多。

◎附四︰〈四種念佛〉(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四種念佛,指稱名念佛、觀像念佛、觀想念佛、實相念佛等四種念佛方法。語出宗密《普賢行願品疏鈔》。所謂念佛的「念」通心念、口稱,「佛」則包括佛體、佛名,故可分為稱念佛名的稱名念佛,觀想佛像的觀像念佛,觀想相好的觀想念佛,諦觀實相的實相念佛四種。其中,稱名念佛可依稱念者的心態,分為定心念佛、散心念佛;或就音聲的大小,分成大念、小念;或根據專念一佛名及雜念多佛名,而分稱名正行、稱名雜行。又觀想念佛亦依所觀相好之多少,而有一相觀、多相觀、全相觀等類別。茲略述如次︰

(1)稱名念佛︰謂一心稱念佛之名號。如《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下云(大正8‧731a)︰
「有一行三昧,若善男子、善女人修是三昧者,亦速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中略)善男子、善女人欲入一行三昧,應處空閑,捨諸亂意,不取相貌,繫心一佛專稱名字,隨佛方所端身正向,能於一佛念念相續,即是念中能見過去未來現在諸佛。何以故﹖念一佛功德無量無邊,亦與無量諸佛功德無二不思議。」

(2)觀像念佛︰謂觀如來等像。如《大寶積經》卷八十九所載,大精進菩薩見比丘所繪的佛像,乃發心出家,持畫疊像入於深山觀察,觀此畫像不異如來,遂悟得諸理,成就五道,獲普光三昧,見十方佛等。

(3)觀想念佛︰謂觀想佛之相好。可分為二類,一者明一相,即隨三十二相中,若觀一相,則重罪皆滅。如《觀佛三昧海經》所述,佛為父王說白毫觀,但觀眉間的白毫相,婉轉右旋猶如秋月,十稜成就,內外通明如白琉璃筒,亦如暗夜中的明星,不論觀成或觀不成,皆滅九十億那由佗恆河沙微塵數劫生死重罪,常蒙攝受。二者明全身,如《坐禪三昧經》所言,若行者求佛道,入禪先當繫心念佛生身,莫念地水火風、山樹草木、天地萬類及諸餘法,但念佛身處在虛空,如大海清時,有金山王相好圓滿,出無量清淨光明於虛空相青色中。常念佛身便得十方三世諸佛悉在目前,若心餘處緣還攝令住,則可除無量劫罪。

(4)實相念佛︰亦名法身念佛。謂觀自身及一切法的真實自性。《文殊般若經》說,不生不滅、不來不去、非名非相是名為佛,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等。又說繫緣法界一相是名一行三昧。《大智度論》云,以不念色身及相好,以佛身自無所有故,以無憶故是為念佛。《占察經》說,思惟諸法平等法身在一切善根中,其業最勝。

◎附五︰〈定心念佛與散心念佛〉(摘譯自《佛教大辭彙》)「定心念佛」謂止息散亂之心而專注念佛。《般舟三昧經》云(大正13‧899a)︰「一心念之,一日一夜若七日七夜,過七日已後見之。」《觀佛三昧海經》卷九〈觀像品〉(大正15‧690c)︰
「齊整衣服結伽趺坐,繫念一處,隨前眾生,繫心鼻端,繫心額上,繫心足指,如是種種隨意繫念,專置一處,勿令馳散使心動搖。心若動搖,舉舌拄腭,閉口閉目,叉手端坐。一日至七日令身安隱,身安隱已然後想像。」

《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下(大正8‧731b)︰
「善男子、善女人欲入一行三昧,應處空閑,捨諸亂意,不取相貌,繫心一佛,專稱名字,隨佛方所端身正向,能於一佛念念相續,即是念中能見過去未來現在諸佛。」

按,念佛有種種方式,如前述之《般舟三昧經》主張在念佛時,觀想佛正在西方;《觀佛三昧海經》主張觀想所稱念之佛身;《觀無量壽經》主張觀佛真身之相好;《文殊般若經》則主張唯繫心於佛,專稱名號。

「散心念佛」即以散亂心稱念佛名。又名「散心稱名」或「無觀稱名」。即不澄心、不緣理、不觀佛之相好,唯以凡人之散心口唱名號。《萬善同歸集》卷上云(大正48‧962a)︰「大品經云︰若人散心念佛,乃至畢苦,其福不盡。」《往生要集》卷下(末)亦云(大正84‧82a)︰「散業,謂行、住、坐、臥散心念佛。」

依淨影等所說,散善力微弱,不能滅除五逆重罪,亦不得往生。但善導等以本願之念佛即散心之口稱名號,故主張唱佛號者,由於願力必可得往生。

◎附六︰〈念佛十種心〉(編譯組)

念佛十種心,指念阿彌陀佛往生極樂的十種心。語出《大寶積經》卷九十二〈發勝志樂會〉,文云(大正11‧528b)︰
「一者於諸眾生起於大慈無損害心,二者於諸眾生起於大悲無逼惱心,三者於佛正法不惜身命樂守護心,四者於一切法發生勝忍無執著心,五者不貪利養恭敬尊重淨意樂心,六者求佛種智於一切時無忘失心,七者於諸眾生尊重恭敬無下劣心,八者不著世論於菩提分生決定心,九者種諸善根無有雜染清淨之心,十者於諸如來捨離諸相起隨念心。」

又,《彌勒所問經》所說的慈等十念亦屬此。

◎附七︰〈日課念佛〉(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日課念佛,即以稱名念佛作為每日的課程。又名日課。例如道綽每日以稱名七萬遍為日課,善導於撰述《觀經疏》時,日誦《阿彌陀經》三遍、念「阿彌陀佛」三萬遍,稿成之後七日間誦經十遍、念佛三萬遍。

日課念佛之濫觴,可謂始於《阿彌陀經》之「一日七日執持名號」,以及《般舟三昧經》〈行品〉的「別時念佛」等。天台宗採用《般舟經》所述佛立三昧、長時念佛作為常行三昧的一課。而淨土行者則以一向專念作為日常行儀。如道綽一有餘暇即口誦佛號,且以一日七萬為限,聲聲相注,以弘淨業,又勸人以念珠、小豆等計算念佛的次數。

據迦才《淨土論》卷下所述,但能念佛一心不亂,得百萬遍者定得往生。善導的《觀念法門》說,月別四時一心稱名得一萬、二萬,或誦經滿十萬遍者可得五種增上緣、現生歿後有大功德利益。依《新修往生傳》所載,善導教化道俗,日別稱名一萬五千至十萬遍者及得念佛三昧往生淨土者,其數無可計量。

◎附八︰〈十念往生〉(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十念往生,指五逆之罪人,臨終時依照善知識之教,稱念十聲「南無阿彌陀佛」,往生極樂。出自《觀無量壽經》下下品條,其經文謂(大正12‧346a)︰「佛告阿難及韋提希︰下品下生者,或有眾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如此愚人以惡業故,應墮惡道經歷多劫受苦無窮,如此愚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種種安慰,為說妙法,教令念佛,彼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汝若不能念彼佛者,應稱歸命無量壽佛,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命終之時見金蓮花猶如日輪住其人前,如一念頃,即得往生極樂世界,於蓮花中滿十二大劫,蓮花方開,當花敷時,觀世音、大勢至以大悲音聲,即為其人廣說實相除滅罪法;聞已歡喜,應時即發菩提之心,是名下品下生者。」

關於上述所引經文,中國、日本的淨土門祖師、聖道門諸師等各有不同的解釋。又,在日本淨土門內,鎮西、西山、真宗等派亦各持不同的見解。

◎附九︰〈念佛圓通〉(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念佛圓通,二十五圓通之一。即指由念佛法門證入圓通之境。據《大佛頂首楞嚴經》所述,佛問大勢至菩薩如何得圓通,大勢至答以(大正19‧128a)︰「其最後佛名超日月光,彼佛教我念佛三昧。(中略)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今於此界攝念佛人歸於淨土。佛問圓通,我無選擇,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關於圓通,《大明三藏法數》卷四十七謂︰「性體周徧曰圓,妙用無礙曰通。乃一切眾生本有之心源,諸佛菩薩所證之聖境也。」亦即以法性真如之妙理為圓通。也就是於五陰、十二處、十八界及地、水、火、風、空、根、識等諸法,悉皆周遍,融通無礙,即謂圓通。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五十五〈持齋經〉;《增一阿含經》卷十四〈高幢品〉;《放光般若經》卷十六《漚和品〉;《佛藏經》卷上〈念佛品〉;《菩薩念佛三昧經》卷四〈讚三昧相品〉;印順《淨土與禪》、《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淨土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6}、{67});矢吹慶輝《阿彌陀佛の研究》。


成佛

指菩薩歷經多劫修滿因行,而成就無上正等正覺。又稱作佛、得佛,或稱成正覺、成菩提、證菩提、成道、得道、成佛道、現等覺、得佛果等。《增一阿含經》卷十六云(大正2‧630a)︰「我於三阿僧祇劫所行勤苦成無上道。」《大毗婆沙論》卷一七六云(大正27‧886c)︰
「是故菩薩乃至初無數劫滿時,雖具修種種難行苦行,而未能決定自知作佛。第二無數劫滿時,雖能決定自知作佛,而猶未敢發無畏言我當作佛。第三無數劫滿已修妙相業時,亦決定知我當作佛,亦發無畏師子吼言我當作佛。(中略)彼既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已,於求菩提意樂加行並皆止息,唯於成就覺義為勝。一切染污不染污癡皆永斷故,覺了一切勝義世俗諸爾焰故,復能覺悟無量有情隨根欲性作饒益故,由如是等覺義勝故名為佛陀。」

此謂在三無數劫修諸菩提分法,乃至諸波羅蜜行,且於百大劫植相好業,永斷染污不染污一切癡,覺了自利利他法,始能名為佛陀。又,《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三闡明三乘的差別云(大正27‧735b)︰
「何故世尊獨名為佛﹖答︰能初覺故,能遍覺故,能別覺故,說名為佛。聲聞獨覺不能初覺,不能遍覺,不能別覺,故不名佛。有說,若於爾焰自覺遍覺無錯謬覺說名為佛。獨覺雖能自覺無餘二種,聲聞俱無,故不名佛。」

此謂三乘之中,聲聞獨覺二者不名為佛,唯有菩薩得證菩提時即可稱佛。

然而在《法華》、《涅槃》等經中,則大力鼓吹二乘可以成佛,且謂闡提、謗法者亦可成菩提。《法華經》卷一〈方便品〉云(大正9‧8a)︰「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說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大般涅槃經》卷三十六云(大正12‧574c)︰「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一闡提人謗方等經,作五逆罪,犯四重禁,必當得成菩提之道。須陀洹人、斯陀含人、阿那含人、阿羅漢人、辟支佛等必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另外《中阿含》卷二十八〈瞿曇彌經〉、《五分律》卷二十九等說女人有五障,不得成佛。《道行般若經》卷六、《超日明三昧經》卷下、《維摩詰經》卷下、《首楞嚴三昧經》卷上、《法華經》卷四、《須摩提菩薩經》、《阿闍世王女阿術達經》、《離垢施女經》等則揭轉女成男之說,主張女人有成佛的可能。

關於成佛主要的修行及其劫數等,大小乘有不同的言論。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九云(大正31‧218a)︰「以大小乘經說劫數不同故,不定說劫數多少。小乘明三阿僧祇劫得成佛,大乘明或三、或七、或三十三阿僧祇劫得成佛。」卷十一亦云(大正31‧233c)︰「由果廣大故,因廣大。果廣大有三義︰(一)從廣大因生,謂三十三大劫阿僧祇修行十度十地等為因。(二)所得廣大,謂一切智一切種智所攝如來恒伽沙數功德。. 三利益廣大,謂利益凡夫及三乘,乃至窮生死後際。此四種廣大戒並是無上菩提依止,但菩薩能修,二乘悉無此事。」

此謂小乘在見道以前,須在三阿僧祇劫間,修三賢四善根等行。入見道以後,斷結三十四心,於樹下成道,壽盡為灰身滅智。而大乘則立十地,乃至四十位等行位。在三十三無數大劫等積集福智資糧,修十波羅蜜等行,以成大菩提,且盡未來際利樂無窮。

又,《成唯識論》卷十在闡明轉依的四義中,以清淨法界為所顯得,以大菩提為所生得,其下文云(大正31‧56a)︰「所生得謂大菩提。此雖本來有能生種,而所知障礙故不生。由聖道力斷彼障故,令從種起,名得菩提。起已相續窮未來際。此即四智相應心品。」此謂菩提智為本有性得,在斷所知障之後,即可自其種生起云云。

此外《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說明三身成佛之相,言依十地之修行而斷盡二障,成就根本後得之二智,顯現真如之理身明淨者,名為法身之了因成佛。由在地前修智因而於地上生現行無漏智,至解脫道位有漏皆盡,四智圓滿,成佛於淨居天上者,名為自受用身的生因成佛。由地前之悲因為地上菩薩示現佛身相者,名為他受用身之生因成佛。由地前之悲熏,為三乘人示現八相成道相者,名為應化身之生因成佛。其中,前二者是自證,約理智。後二者是化他,約悲。蓋在小乘佛教,成佛僅由修得而來,然而大乘則認為是本有性得。如唯識家以本有無漏種子為成佛之生因;《勝鬘》、《涅槃》諸經2 成佛之生因為如來藏或佛性。其名義雖稍異,然皆承認本有之理性,於論證成佛之可能性方面則皆相同。

天台華嚴等宗,依圓融之教旨,約一位一切位之義,倡導現身成佛或信滿成佛等說。《法華經玄義》卷五(下)云(大正33‧739c)︰「圓信圓行不由歷別,於一生中即入初住,得見佛性。」《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下云,入初住,斷一品之無明,證一分之三德。此三德即解脫、般若、法身。此三德不縱不橫,如世之伊字三點,若天主之三目。現百界身,八相成道,廣濟群生。可知天台家相對於別教之歷劫成佛,而主張在初住之入心得八相成道。至於華嚴家,智儼《華嚴孔目章》卷四敘述疾得成佛有(一)依勝身、(二)依見聞、(三)依一時、四依一念、(五)依無念五種類別。所謂依勝身,是依輪王之子或兜率天子等之勝身,故現身成佛。所謂依見聞,是見聞妙法,諦信決定,證佛之十力而得菩提。所謂依一時,是指善財童子於知識處一時獲得普賢法。所謂依一念,是依俗諦之念,一念契證普賢法。所謂依無念,是解一切法之不生不滅而見真佛。

又,法藏《華嚴經探玄記》卷三闡明三種成佛,文云(大正35‧166b)︰
「準上下經意有三種成佛,(一)約位以六相方便。即十信終心勝進分後,入十解初位即成佛。以此是三乘終教不退之位故,以一乘六相融攝即具諸位至佛果也。(中略). 二約行總不依位。但自分勝進究竟即至佛果。(三)約理則一切眾生並已成竟更不新成。以餘相皆盡故,性德本滿故。」

此中,第一是所謂信滿成佛,即在十信之終心成正覺,第二是一一行究竟之時即成佛果,第三是指眾生本來成佛之相。同書卷十八、《華嚴五教章》卷二亦出見聞、解行、證入的三生成佛說,《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下舉信滿法、解滿法、證滿法、一切功德行滿足四滿作佛之論。其他,在密家說理具、加持、顯得三種即身成佛。於禪家說直指人心,見性成佛。在日本真宗唱往生即成佛之說。而日蓮宗則稱信唱受持經題,頓成蓮華妙體為受持成佛。另外對於草木成佛之說,天台家是依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之義,密家則依六大緣起皆入阿字之說,以揭示彼等「非情成佛」之義趣。

有關成佛的原語頗不一致,或為(uttamāgra-)bodhiṃ spṛśate,或為abhisaṃ-budhyate,或為buddhatvam avāpnoti、或為(agra-)bodhiṃ labhate、(agra-)bodhi-prāpta、或為buddho vibudhyate等。往往依不同經典,而有不同的用語。

〔參考資料〕 《法華經》卷五〈如來壽量品〉;《菩薩從兜術天降神母胎說廣普經》卷四;《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七;《大乘莊嚴經論》卷七;《俱舍論》卷十二;《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末);《華嚴五教章》卷二。


見道

指觀察四諦的階段;或指切斷「見所斷之煩惱」的過程。此外,初見無漏聖道而入聖者位,也稱見諦道。小乘稱預流向為見道,大乘稱初地為見道。依《俱舍論》所述,在世第一法後立刻起無漏正智,依十六心次第觀三界的四諦,其中的前十五心即見道。唯識家則謂五位中第三位的通達位是見道。

◎附一︰楊白衣《俱舍要義》第四篇第四章

修完三賢四善根七方便,於世第一法的無間始入見道的聖者位,而以無漏的真智斷盡八十八使的見惑,這種觀證四諦的修位叫做見道。於見道所起的無漏智有二種,即法智與類智。法智就是觀察欲界四諦法的無漏智,類智是類似法智而觀察上二界的四諦的無漏智,即於苦諦觀非常、苦、空、非我;於集諦觀集、因、生、緣;於滅諦觀滅、靜、妙、離;於道諦觀道、如、行、出等十六行相的。法智和類智又各分「忍」和「智」兩種。忍是信忍四諦理的智慧,有斷惑的作用;智是能證四諦理的智慧,有證理的作用。忍位又叫無間道,智位叫做解脫道。無間道就是於今之一剎那能斷去煩惱之意,解脫道就是已斷煩惱而證得真理的階位。即解脫「惑」得到擇滅之意。因四諦各有法智和類智故,總共為十六心。此中苦法智忍和苦法智,都為觀欲界的苦諦。即於忍位斷十種見惑,於智證苦諦的真理。苦類智忍和苦類智是觀上二界的苦諦,同斷十八種見惑證得上界的苦諦理的。集法智忍和集法智是觀欲界的集諦,斷七種見惑,證集諦理的。集類智忍和集類智是觀上二界的集諦斷十二種見惑,同證集諦理的。滅法智忍和滅法智、滅類智忍和滅類智及道法智忍和道法智、道類智忍和道類智,都同樣的觀欲界和上二界的滅諦和道諦,而各斷滅、道二諦下的見惑,證二諦理的。即以八忍斷三界的見惑,以八智證三界四諦理。十六心中以前的十五心為見道。第十六心的道類智則攝於修道。於見道,雖也僅以十五剎那迅斷迷理的見惑,但修道之迷惑,則不容易斷盡了,因此需要很長的時間才能漸漸地斷除。這種情形叫做「見惑頓斷如破石」、「修惑漸斷如藕絲」。

◎附二︰楊白衣《唯識讀本》第六篇第五章第三節(摘錄)

(一)修行狀況︰我人自無始以來被無明煩惱覆障,致使無法如實了知諸法實相,因此顛倒妄想,起惑造業,沈淪苦海,受諸苦惱。自從發心學佛,經歷多劫修行,一直到達上面的加行位。可惜!仍未能通達真理性。不過,自世第一法,已能通達唯識性故,叫做通達位。此位就是所謂的見道。此位是世第一法的次剎那,為十地中的初地──極喜地。菩薩在此體悟唯識的實性,使以前所修的觀力奏效,而發生無漏真智。菩薩於此捨斷︰以前在加行位時所洩漏的分別起的二障種子、習氣,以及前六識相應的俱生起的煩惱障的現位。正智的發得,當然是本有的無漏種子,經長時間受熏的現行。真如本為甚深微妙之法,決無法藉言語、思慮、分別等說明。此智與真如平等毫無增減故,叫做無分別智。此智又為諸智的根本故,一名根本智。若以分別的深智,先親證法性,然後再以分別的淺智,了知依他如幻的俗事,即叫後得智。見道的菩薩就是以此二智緣真俗二境的。

(二)二種見道︰見道位是證得根本、後得二智,悟入唯識性相的。因以根本智斷惑故叫做真見道。反之,以後得智修習的,即叫做相見道。真見道是︰以根本無分別智證見二空,伏斷分別起的二障種子的。這復有無間道和解脫道的二種分別。無間道是︰於加行位的無間,發「生」、「法」二空的無分別智,並斷除分別起的二障種子的階位。就是以生空無分別智,斷分別起的煩惱種子,並以法空無分別智,斷分別起的所知障。解脫道是︰於無間道斷二障的種子所顯的真理。即︰捨二障習氣的階位。此二道雖然分為二剎那,以示別相,但其斷證均等無異故,總名一心真見道。相見道就是︰使觀心熟練,再發後得智,以學習真見道的斷惑證理的學習位。相義共有︰相(狀)義(觀唯識相)、類義(根本智之類)、似義(似實斷證)等三義,故叫相見道。這復有︰三心相見道、十六心相見道的二類。三心相見道就是︰以依他的相分,觀「非安立諦」的真如。安立是施設義,即︰對於真如的道理,施設差別、名言之意。因真如是不能差別故,叫做非安立。三心是︰內遣有情假緣智、內遣諸法假緣智、遍遣一切有情(實我)諸法(實法)假緣智。內遣有情假緣智是︰緣有情內身為假而無體的智慧。即所謂的生空智觀。菩薩可依此斷粗分別的煩惱障。內遣諸法假緣智是︰緣一切諸法為假而有實無的智慧,即所謂的法空智觀。菩薩依此能斷粗分別的所知障。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緣智是︰總緣我法為假的智慧,即所謂的俱空智觀。菩薩依此能斷微細的分別二障。蓋這是倣學之觀故非真實斷證。就是說,於第一心法無間道的生空智的見分,起生空觀,學習斷我執相。於第二心法無間道的法空智的見分,起法空觀,學習斷法執相。於第三心法解脫道的二空智的見分,起二空觀,學習證二空理相。法就是倣似、模倣的意思。為什麼只法見分,而不法自證分呢﹖關於這,《述記》說,因見分的行相與真如境不同故,要倣學,而自證分與真如真境體義不異故,不必倣學。三心中,第一和第二,叫做法智,第三叫做類智。(中略)

十六心相見道是︰觀安立諦的四諦的階位。安立已如上述,為施設義。安立諦就是觀四諦差別的意思。這有二種差別。一名觀所取能取,二名觀上下八諦。所取能取十六心觀是︰於苦、集、滅、道等四諦,各有法智忍、法智、類智忍、類智等四心故,合共為十六心。就中,法智忍和法智是︰緣三界四諦真如的所取觀。類智忍和類智是︰緣前的能緣正智的能取觀。苦法智忍是︰觀三界的苦諦真如,斷除迷執苦諦分別起的煩惱。苦法智是︰重觀前法忍所證的真如,復證其所斷的煩惱的解脫。苦類智忍是︰各別緣證前之法忍和法智。苦類智是︰再印可前之苦類智忍。如此,於集、滅、道三諦亦同樣地緣觀四種忍、智故總共有十六心。

上下八諦十六心觀是︰於三界中,觀︰下界(欲界)的四諦,各有法忍、法智;上界(色界、無色界)四諦,又各有類忍與類智,故共有︰上下八諦十六心。因色界和無色界,為定地故,不再分出。此中,法忍、類忍是法無間道的見分法智,類智則是法解脫道的見分。可見十六心觀是偏緣四諦理,不法自證分了。

◎附三︰〈見所斷〉(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見所斷(梵darśana-prahatavya,藏mthoṅ-bas spaṅ-bar bya-ba),謂在見道所斷者。詳稱為見道所斷,略稱見斷。為三斷之一,相對於「修所斷」、「非所斷」。《俱舍論》卷二云(大正29‧10b)︰「八十八隨眠及彼俱有法,并隨行得,皆見所斷。」《俱舍論光記》卷二釋云(大正41‧47c)︰「見斷隨眠及相應法,迷理起故,四相與得,是彼見惑親發起故,皆見所斷,無修斷相不通修斷,非無漏故不通非斷。」

此謂八十八使的見惑,及其相應俱有的大地法等心所,和四相、隨行之得,總為見所斷。但見道十五心中,隨著依次見四諦之理的差別,所斷亦有不同,故見道的苦諦所斷名見苦所斷,集諦所斷名見集所斷,滅諦所斷名見滅所斷,道諦所斷名見道所斷。《俱舍論》卷十九云(大正29‧99b)︰「十隨眠中,薩迦耶見唯在一部,謂見苦所斷,邊執見亦爾,戒禁取通在二部,謂見苦見道所斷,邪見通四部,謂見苦集滅道所斷,見取疑亦爾,餘貪等四各通五部,謂見四諦及修所斷。」即其意也。

在唯識大乘方面,則將隨眠分為分別起、俱生起二種,以分別起為見道所斷。《成唯識論》卷九云(大正31‧48c)︰「如是二障分別起者,見所斷攝;任運起者,修所二斷攝。」《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四云(大正31‧711a)︰「云何見所斷﹖幾是見所斷,為何義故觀見所斷耶﹖謂分別所起染污見疑,見處疑處、(中略)及見等所發身語意業,并一切惡趣等蘊界處,是見所斷義。」此外,俱舍家認為見所斷惑是八十八使,唯識宗認為見所斷的分別隨眠有一一二種。

〔參考資料〕 《解深密經》卷三;《大毗婆沙論》卷三、卷四、卷五十四、卷七十五、卷九十五;《成實論》卷一、卷十五;《雜阿毗曇心論》卷五;《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七十三;《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顯揚聖教論》卷十七;《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九、卷十三;《成唯識論》卷六、卷九;《大乘義章》卷十七(本)。


修大方廣佛華嚴法界觀門

一卷。唐‧杜順撰。略稱《法界觀門》、《法界觀》。本書全文不過二千餘言,然華嚴賢首一宗之四法界五教六相十玄之旨,皆概括於此。內容分述三種觀門︰真空觀、理事無礙觀、周遍含容觀;又各分十門,總為三十門觀行。清涼禪師註云︰「久探玄鏡,注想華嚴,此之一觀,久而究盡,則此觀之要而難階可知矣。非上根利智,多劫薰修,孰得而相應耶﹖」此書有宗密註本,收在《大正藏》第四十五冊,題為《註華嚴法界觀門》。此外,單行本有北京刻經處本。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一卷。姚秦‧鳩摩羅什譯,略稱《金剛經》。收在《大正藏》第八冊。為我國佛教史上,極受歡迎,廣為國人所諷誦與研讀,且具有甚多靈異效驗傳說的經典。

按「金剛」為寶石名,具堅、利、明三義;「般若」即智慧,亦含實相、觀照、文字三義。亦即以金剛之堅,無可破壞,喻實相般若雖經多劫,流浪六道生死之巷,猶未曾生滅,未曾虧損。以金剛之利,無物不摧,喻觀照般若縱橫無盡,擘開塵世之迷妄,照破森羅萬象之正體正味,顯破雜然紛然之諸法本體本性。以金剛之明能投光於闇夜,喻以文字般若縱橫表現實相與觀照之理義。按此金剛般若,在佛不增,眾生不減。然就佛而言,其效用彰顯;就眾生言,其用不彰,故生聖人與凡夫之差別。又,波羅蜜係梵語pāramitā之音譯,意為到達彼岸。故古來譯為到彼岸、度或彼岸到。亦即乘般若智慧之舟,自迷界之生死此岸,抵達悟界之涅槃彼岸。

此上之經題解釋,係就羅什所譯而解。若依梵語原典經名為《Vajracchedikāprajñā-pāramitā》,則應譯如玄奘所譯之《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因此,自梵語文法看來,金剛與般若不能視為同格之名詞。換言之,Vajrachedikā(能斷金剛)意為斷金剛或碎金剛。因而,玄奘曰︰「菩薩以分別為煩惱,而分別煩惱類如金剛。唯此經所詮無分別慧,乃欲明能除斷,故云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本經一經之要旨,可舉「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為例。相傳禪宗六祖慧能即因此八字而徹底大悟。

此經與玄奘譯《大般若經》第九會第五七七卷〈能斷金剛分〉同本。又,此經自羅什初譯以來,凡有五譯,即(1)《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魏‧天竺三藏菩提流支譯。(2)《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陳‧天竺三藏真諦譯。(3)《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經》,隋‧大業年中三藏笈多譯。(4)《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唐‧三藏法師玄奘譯。(5)《佛說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唐‧三藏沙門義淨譯。

註釋方面,在印度,除彌勒所造八十偈釋本之外,尚有無著《金剛般若論》、世親《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功德施《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取相不壞假名論》,以及未被漢譯的師子月、月官等人所撰的論釋。在中國,從東晉1到民初,各家撰述不絕,主要有後秦‧僧肇《金剛經註》、隋‧吉藏《金剛經義疏》、隋‧智顗《金剛經疏》、唐‧慧淨《金剛經註疏》、唐‧智儼《金剛經略疏》、唐‧窺基《金剛經贊述》、惠能《金剛經解義》、《金剛經口訣》、唐‧宗密《金剛經疏論纂要》等書。近人註釋亦有印順《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等多種。

本經於西元1836年,始由喬馬‧格洛斯(Csoma Korosi)藉由藏譯,將其大意介紹予歐洲學界。翌年,史密特(Schmidt)發表譯自藏譯之德譯本。其後,於1864 年,尚有英國比爾(Beal)將羅什譯本譯成英文。1881年,穆勒(F. M. Muller)出版梵文原典,氏更於1894年將之譯成英文。此外,1891年,德‧阿列(De. Harles)以穆勒出版之梵本為基礎,對校藏、漢、滿三本,加上法譯而刊行於世。

◎附一︰呂澂〈金剛經三義〉(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一)

今談金剛三義,原係講無著、世親學所提出,故此講主要仍依無著、世親說之。佛學超越地域,但以出生印度,與印度一般學說平行。若以哲學目印度學,重心仍在智慧,佛學更不外此。智慧即般若,而般若不限於大乘,全部佛學無不有之。以般若學顯於經文者有《般若經》,是般若名之《般若經》。他若《華嚴》、《寶積》等,名雖非般若,其實仍是《般若經》。茲以名《般若經》言,組織最全者即奘譯《大般若經》,有十六會六百卷,詳略重複而綱要相通。無著、世親學系所談般若學,特提此金剛一會者,以理推徵,即謂此會能代表各會,明此會義即可概餘。故彼等於此經開始,即謂般若為行。行之發端及其所依,又在發心。而能解說此發心意義最究竟者,無逾此會。故此特提說第一義之發心義。

行有範圍境界,般若之行為第一義行。學者雖不能行第一義,然當隨順第一義行。是第一義為與世俗相對之勝義。若於世俗義中而能順此勝義行者,又於世俗勝義二諦安立道理應當了知,則於般若中之三假說勢不能不先明者,蓋二諦安立即在三假,故於此會又特提說第二義之三假義。

末談行之性質,此行為中道行。佛法之行無非中道,而般若行尤具此特質。言中道行者即不著不住,謂於二邊行不著住。此不住著意非遊蕩不定,實為方法方便耳。於此方法說得最明白、清晰、生動,並以三語即能表達者,在各會經中又以此會為最佳,故於此又特提說第三義之無住義。

如此三義,已能將般若行解說明白。而又本於無著、世親金剛般若學所提示者,故今於此三義略為分說,以觀無著、世親學上之般若中道行。然在分說之前,先須解明通常所有二種誤會︰一者,無著、世親學談《瑜伽》,應為瑜伽行非般若行,故此二行是一是異之疑遂生,實無須疑。蓋以行談般若,即有種種異名,見《智論》卷四十二,故此名之為修,語之曰觀,說成瑜伽,均無不可。瑜伽乃行之方式,而所行實為般若。是故依實質言名般若行,以形式言亦可謂之瑜伽行。如無著所談瑜伽,《顯揚論》中有五瑜伽,即五般若,是知般若瑜伽實不相外,雖有名言差別,而實義則一也。二者,有謂說般若,則偏在觀或理,談瑜伽則在行與事,如是而有理事之分,實亦不然。理事說法,漫無標準,若所言者是理,切己受用即為事,可見理之切實處即是事。明顯於事而空談之,又即事為理也。又依《般若經》中染淨一百八法而談,何常非事耶。金剛般若,層次井然,實亦行事之談也。由是而知般若固非專門說理捨事,若視般若空洞,實為不知般若者。

(一)發趣義
發趣即發心。常人於發心字多有誤解,謂為當初一下即了之自相,故此另依《般若經》而換取發趣字,謂趣無上乘。由資糧加行,地地勝進至於究竟等覺時,皆名發趣。如是發心實貫徹道果,始終意趣,所以《經》言,發心即成等覺,而成等覺亦不外此發心。故此發心實一切行所依止,有金剛不壞之義,即名此心為金剛,為大、為勝、為究竟。所謂菩薩而摩訶薩者,即指發此金剛不壞之心。是心內容極廣,有二句最為主要,謂︰「一切眾生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及「無一眾生得滅度者。」具此二點是名發起金剛不壞心,金剛名經之意,即示明此種發心之義。鳩摩羅什甚知此旨,特於《摩訶般若經》(《大品經》)中,提此一段名〈金剛品〉。故知金剛二字在般若學上,實指所發不壞之心而已。亦知般若正唯依託此心乃能圓滿透澈,不然處處礙著,漫然無緒。又發心即是求菩提心,菩提為三乘究竟名稱,此之發心異於二乘所發之心,而為無上菩提心也。無上謂廣大意樂,非如二乘純為自家著想,乃為一切眾生安樂打算,故曰我皆令一切眾生入無餘涅槃而滅度。然此所有一切眾生者亦非實在,若其執實,於事有礙,故次又曰實無一眾生入涅槃者。此二義理,世親即說為菩薩以他為自之義。以他為主非眾生求,仍求其在我也。如此自求之心,令眾生皆入無餘涅槃,則菩薩自我範圍,較之二乘實甚廣大。此種以他為自之義,在觀行唯識道理盛行時,更見意趣深長。

二乘修行方法,與大乘並無違反,只其範圍廣狹深淺有異耳。如二乘功夫,仍在生心動念上下腳,但未明對象來歷,難至究竟。蓋有情在世,原非孑然一己,與他有情實相關涉,互為增上,雖有時自我作主,有時全為他有情所制而為所主。二乘修為,意樂狹小,但求一己意念不生,逃避深山與他有情隔離,雖能證入滅盡定中,亦不可靠,有時以象鳴即失也。大乘異此,知心對象,為心所現。所現如夢幻而不實。然有他有情增上,令所緣行相不得不生。若非將此二義,互相關連目之為自,終難出離。所以大乘發心,雖亦自家要求無上菩提,必令一切眾生皆入無餘涅槃,乃能究竟實際令自悟入無餘涅槃,是即與小乘異也。

復次金剛不壞云者,即謂無一眾生入涅槃。可見此之發心,原非名想計著(世以好名而發心者),即不住彼名想。若有所住,所住動搖,發心即失。故知不住發心方稱不壞。如此發心非為名想(名與名字)亦復不住,云何而發。無著於此提出「願」「欲」二字。欲謂欲求,指此要求發之於內而非外。譬如常人聞說生死並不知懼,但聲聞一聞佛說諸行無常,毛髮皆豎,為說生滅法即信受奉行,此欲之在內而非外者。以此佛學後來有種姓之說,如聞無所動其心者,即無種姓。可知所發雖在名,而能發定在內。又願者謂思惟作意或抉擇分別。是欲非僅一心之動而已,必於所欲要須思惟抉擇乃能決定,故金剛心之發,根本仍在「欲」與「願」上。如所欲展轉光大,而願亦隨之展轉幽微勝進,佛學之行(或般若行)即據此步步抉擇勝進而至究竟也。故知發心定非當初即了,必須地地無失乃能究竟。此意據於《般若》而見諸《華嚴》,所以發心乃澈始澈終層層勝進事。如《金剛般若》,須菩提問發趣行人云何應住。佛示發此金剛心後,隨示十八住處,令由發心至於成佛,住住抉擇對治,皆與發心同一進止。至入般若段時,更明示應無所住而發心。「無住」二字明白提出,即示此心不壞之金剛義也。惜二千年來斷章取義,以游蕩無依而釋無住,豈其是耶。

(二)三假義
般若學見之經者,如《須菩提》、《舍利弗》、《帝釋》、《文殊》乃至《彌勒》,各有特點,然以《須菩提》最為重要,初三分中俱有明文,如舍利弗問學般若當於何處求,佛即告言當於〈須菩提品〉中求。此品所重即為三假,《金剛般若》乃《須菩提般若》之精華,其根本亦在三假。三假之名羅什譯為法假、受假、名假,玄奘譯成法名方便,二譯皆通。羅什之意《智論》有釋,慧遠承之,而有發揮。其次第謂由極微積聚所成之物為法,即是法假;由種種法如五蘊成人,即受用假;再由受假積聚所成軍,是名假,乃假中假也。奘譯無「受假」,但有法名。如須菩提與佛問答,但說不見菩薩(法)亦不見菩薩名(名)。然佛令須菩提說法,須菩提亦有所說,而此所說即方便說。是奘譯三假之義亦通。「般若」範圍原在「二諦」,「二諦」所依即是「三假」。世間所有論識,乃至人事,言說,剋實而談,無非法名二假。而此法名都無定實,原是假立。世人不知,執定有法名之實,即成顛倒。若知其實相則為第一義諦。言第一義諦者,並非如名有實,亦非指事(事有其本質在故),更非毫無所依,但不如常人所執,即第一義也。知此然後隨順世間法名,安言立說。是種安立,非但可,而且要。不然世人說火而以水答,開言便異,即與世人相違不生關係。故應隨順世俗而說第一義,實更須要,是為依第一義所安立之俗諦,即所表出之第一義也。般若行即以此為範圍,《須菩提般若》於此特加重視,故彼開言即說我不見有法與名者,即先示安立俗諦,然後所說自異,外道議論。是此所言第一義,乃安立之第一義,可說之第一義。真第一義無言說。《金剛經》中處處表示,如曰不應以勝相觀於如來,如來所說勝相,即非勝相。又法非法者,即不如常法所執之法與名。是名此法者,乃方便安立。般若之行,要非立此範圍,真無下脚處,如鳥飛空魚游水。若進而求其所據何事,是《經》則曰皆是無為所顯。小乘《阿含》亦有此文,表示果位,而云一切聖果皆是無為法之所顯,大乘真如如來,以果而言,一切法如,無有變異,是故《經》言一切賢聖無為所顯也。是義無著論中,貫下各段經文。世親論於此辨晰更明。故此三假實般若行之範圍而為無著、世親學所據也。

(三)無住義
無住乃般若行之本色,般若行即無住行也,茲分三種言之,一者於何無住,二者云何無住,三者無住次第。

(1)於何無住︰何處無住者,此謂想字,即於種種想無住。印度人以此想字表示概念,作為心思整體對象。依之著著分析有為名言而為名想、言想,有非名言所及,但有影像者即是意想。以此佛學專門說此「名想」為「名言」,「意想」為「意言」。廣義名言賅此二者,其內容無非三假中之名法二假。有情一世生心動念不離對象,即無一刻一念離於想者。談般若行,即不住此想。不住即不執、不著、不取,而此不執、不著、不取,仍依想之形式內容關係而言。所謂想者,凡有所表白構畫,即有表畫之內容存在。常人因此而定說想之形式內容,相屬不變,一有想起即便相應執為實有事者,是為凡夫。印度各派學者,於想之內容形式,亦認為有絕對連屬關係。而婆羅門正系尤以此連屬為先天本具常住者。餘派則執為後天偶然發生,一經發生即成不變。如《因明論》中「聲常無常論」是。言聲常者,謂此聲即概念(想)有其內容存在,故常,是「聲常論」。異此非概念,而為音聲、語言,但有聲性仍示概念,故亦為常。謂此語言一有時會構成之後即為不變,如《勝論》說。原來語言概念,在生活關係上極為密切,而與一切常識不能脫離。如地名一概念,吾人一見此名,心想此地,隨即意識著所想是地而非水火。此習一成,即永不異,著已成地而不說為地者,是又不可。佛學無住行,即以此為中心,常識外學皆所對治,此即《金剛般若》處處離想之義也。想有無量無邊,但述八種即可統之,八復分二,即人法各四。人四謂我、有情、受者、補特伽羅,由暫時之我至於相續之補特伽羅(即數取趣)。法四即、非、有、無。一切想中,此八最要,常人於此,極易執著。不住想言,即不住此八想,於此八想不住即通常所謂空義。《般若》談空,《金剛》乃《般若》之精華而無空字,是離想之謂空,乃進而以空義說也。舊本不明,又加疑難,將想字錯作無心之相,別為發明謂不住相,復於人我對待,不知人即有情受者一類,但有時間意味而非空間,故知其非相字而為想也。無之與空,皆謂無想。是知不住云者,實於此想無住耳。

(2)云何無住︰一切眾生無一念能離想,行動生活,無時外想,講學而見於義字語言者,何常無想而佛有所說耶。是知無住證得實為甚難。然此關鍵則在知字耳。能知此想即可無住,是故知即無住發端,不知即成戲論。以不知而有種種作為,終不脫於戲論也。此云知者要有二義,謂能隨順教授及作意思維。隨順教授乃聞之事,作意思維是思之事。在戲論氛圍中,而能知此想是想者,實有待於智人啟發教授。由此而知佛說可依,能信其說時時作意思惟,通達此想無有實在,即為聞事。聞事較易而思事繁難,般若行之重要處,在於作意。能無住想者,但知此想是想,或信此想是想,亦不濟事,故非於彼加以思惟作意不可。然而一念之起,欲令相續,頗為困難,故須念念思惟專住此事或有可能。蓋吾人心念,非如常人及心理學家所想之單純,在一念中即有若干剎那,每一剎那心,亦非只一方面,而心心所言,亦但形容一剎那心緣方面之多而已。如一心之起,最少亦有五遍行隨起,實際何止於此,故對此想之作意思惟必須念念行之也。然此作意初起,即有意識覺知,久即漠然成無意識,是亦心之功能如此也。如我執與生俱來,相續不斷,久不自覺,然非無我,一旦緣會,而復現前。於想作意亦復若是。即使作意念念融合相續不斷,久之即能於想成就無住。故此相續作意思惟,又般若無住行之最要者。所以無著談菩薩行,欲令圓滿,須假四十四種作意功能,與剎那心相容無間,令念念所現無非此四十四種作意也。此皆寂因作意,為涅槃成就之因,欲入涅槃,即此下手。所謂云何無住者,即此無倒作意耳。

(3)無住次第︰泛說有二,謂「定心」、「散心」,定言心集中,散則反是。此之無住,先於定心(是心集中時之瑜伽定心)說不住想,將餘所有想一切除遣以鍊磨此心,令不集中時,心之餘勢(即功能)亦不消散。如《經》初即問發趣菩薩行者云何修行云何降伏其心。此中修行,謂即定心,非修行時心即渙散,於此散心亦令之不出範圍,是謂降伏其心。故此二心實為一義。即佛說發心,當令一切眾生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然無一眾生得滅度者,是之謂不住於想。菩薩於此,亦復不住。蓋定心作意思惟,於眾生想亦不存在,若有眾生想即非菩薩故。然於散心中亦不能有此想也。於此有疑,若於「定心」、「散心」皆離想者,果有何事而可作耶,此仍前言,知即不墮戲論也。本是名言,不知為想,即墮戲論,如人生日用不離水火,不善用之,活人者反以殺人。名想言想亦復如是。於此名言知其念念為想即能念念為用,由發心至於成佛,一貫到底,勝進勤行,都無所住,而佛境顯現矣。無著金剛說十八住,層次勝進,略之為三,即地前、入地、地上。初發心時即成無住心,所謂無所住而生心也。次之六度四攝等行,亦為無住度攝,《經》言無住行施等也。最後涅槃亦復無住。由是而知,從發心以至涅槃,實一貫無住行也。

世親論釋,略異於此,未如無著所論直視於想,但依想之形式內容明其不相稱而已。是乃橫面觀想,指示眾多內容(如福聚言)如菩薩有種種惑亂,亦不限於何住所斷,從發心乃至成佛,地地皆有斷執功用。然說不住想乃思惟作意事,一切住中皆可有種種作意,即有種種安立。此又二說相通處,故此無住次第,約為定散二心,從初發心乃至成佛,皆可貫澈而無礙也。

◎附二︰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章第七節
《金剛般若》,漢譯的先後共有六本。這裏,依鳩摩羅什(Kumārajīva)所譯的《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為主,因為是現存最早的譯本。《初期大乘佛教之成立過程》,推定《金剛般若》為「原始大乘經」。《金剛般若》的成立,是相當早的,但不可能那樣的早。般若法門的主流,無疑的是《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的前五分。如上面所說的,般若從「原始般若」,而演進為「下品般若」、「中品般若」、「上品般若」;這不但是般若法門的開展過程,也可以表示初期大乘的發展情形。從這一觀點來說,《金剛般若》中,足以代表早期的,有︰

(1)以佛的入城、乞食、飯食、敷座而坐為序起,與「下品般若」的「漢譯本」,「月十五日說戒時」一樣,充分表示了佛在人間的平常生活。

(2)《金剛般若》著重在「無相」(離相)法門,如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於一切相,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不取於相,如如不動」。「無相」,與「原始般若」的「無受三昧」,「是三昧不可以相得」(「唐譯五分本」),稱之為「離相門」一樣。般若與「空」,本沒有必然的關係,「空」是在般若發展中重要起來的。《金剛般若》說「無相」而沒有說「空」,可說保持了「原始般若」的古風。

(3)《金剛般若》的菩薩行,著重在「無我」,如說︰「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在習慣於大乘我法二空,小乘我空的學者,對於菩薩行而著重「無我」,可能會感到相當的難解。《中論》的〈觀法品〉,由無我我所,悟入「寂滅無戲論」,如說︰「滅我我所著故,得一切法空無我慧,名為入。」印度古傳的般若法門,是以「無我」悟入實相的。「原始般若」並舉菩薩與般若,闡明菩薩與般若的不可得。菩薩(我)與般若(法)的不可得(空),原理是完全一樣的。《金剛般若》著重「無我」,也說「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不是但說「無我」的。般若淵源於傳統佛教的深觀,《金剛般若》保持了「原始般若」的特色。不過依其他方面來考察,《金剛般若》與「中品般若」的成立,大約是同一時代。所以《金剛般若》的特重「無我」,可能是為了適應誘導多說無我的傳統佛教。

《金剛般若》有早期的成分,但決不是早期集成的。讚歎持經──聽聞、受持、書寫、讀、誦、為他人說的功德,一層層的校量,與「下品般若」相近。但《金剛般若》說佛有五眼,菩薩莊嚴國土,都出於「中品般若」。全經分為二大段,也與「中品般若」的兩次囑累一樣。尤其是《金剛般若》說︰「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譬如人身長大」。「大身」,出於「中品般若」的序分︰「於三千大千國土中,其德特尊,光明色像,威德巍巍。……譬如須彌山王,光色殊特,眾山無能及者。」《金剛般若》的「大身」,與菩薩的「受記」、「莊嚴國土」,及「受記」、「度眾生」、「莊嚴國土」為一類,應該是菩薩的「大身」。一般所說的法身大士,有證得法性所起的大身。「下品般若」所說的不退菩薩相貌,是修得不退的人間身。僅有得「心清淨、身清淨」,沒有「凡夫身中八萬戶蟲」,是無漏身,也不是大身。般若的原義,菩薩行重於自行。「中品般若」的不退菩薩,得「報得波羅蜜」、「報得五神通」,「成就眾生」,「莊嚴國土」,重於利他行。《金剛般若》著重菩薩的「受記」、「度眾生」、「莊嚴國土」,與「中品般若」(不退菩薩以上)的重利他行相合。還有,「原始般若」以來,著重自證的內容,「以法性為定量」,是一般所不能信解,不免要驚怖疑畏的。「中品般若」所以到處以二諦來解說;一切教說,不是第一義,第一義是不可施設的,一切但是世俗施設的假名。《金剛般若》說︰「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這樣形式的三句,《金剛般若》多有這樣的語句。第一句舉法──所聽聞的,所見到的,所修學的,所成就的;第二句約第一義說「即非」,第三句是世俗的假名。《金剛般若》的三句,相信是「中品般若」的二諦說,經簡練而成為公式化的。從這些看來,《金剛般若》的成立,最早也是「中品般若」集成的時代。

從「原始般若」到「上品般若」,有一貫的重心,那就是著重菩薩行,菩薩行以般若波羅蜜為主。由於菩薩的遍學一切道,所以從般若而六波羅蜜,而萬行同歸。菩薩是如實知一切法的,所以從陰而入、界、諦、緣起,有為無為法;從菩薩行而共世間行,共二乘行;從菩薩忍而三乘果智。《金剛般若》是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或譯作「發趣菩薩乘者」),也是菩薩行,但重在大菩薩行,更著重在佛的體認。如說︰「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佛是離一切相的。「不可以身相見如來」;「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佛是不能於色聲相中見的。「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佛是不能從威儀中見的。佛是說法者,其實是「無有定法如來可說」;「如來無所說」;「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佛是度眾生者,其實「實無眾生如來度者」。如來有五眼,能知一切眾生心,而其實「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金剛般若》著重在如來,這是教化眾生的,也是菩薩所趣向的。舍利造塔供養,是對佛的信敬懷念;以舍利塔象徵佛,是傳統佛教的一般事實。從「下品」到「上品般若」,是重「法」的,所以比較起來,寧可取《般若經》而不取舍利塔。《金剛般若》卻說︰「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金剛般若》以為經典與佛塔一樣,是重法而又重佛(塔)的一流(與《法華經》相同)。在部派佛教中,法藏部(Dharmaguptāḥ)說︰「以無相三摩地,於涅槃起寂靜作意,入正性離生」;「於窣堵波興供養業,獲廣大果」。《金剛般若》的特性,與法藏部是非常接近的。

〔參考資料〕 印順《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印度佛教思想史》;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能斷金剛般若經講要》;宇井伯壽《大乘佛典の研究》;副島正光《般若經典の基礎的研究》;南條文雄《梵文金剛經講義》。


勝論

音譯吠世史迦、吠世色迦、鞞崽迦、毗世師、毗舍師、衛世師,意譯「最勝」或「異勝論」。印度六派哲學之一;外道四執之一;外道十六宗之一;二十種外道之一;即優樓佉(Ulūka)所創的學派。

有關派祖優樓佉之事蹟,《百論疏》卷上云(大正42‧244b)︰「優樓迦此云鵂鶹仙,亦云鵂角仙,亦云臭胡仙。此人釋迦未興八百年前已出世,而白日造論,夜半遊行。」《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云(大正43‧255b)︰「成劫之末,人壽無量,外道出世,名嗢露迦。」又,《大莊嚴論經》卷一云(大正4‧259c)︰
「毗世師論非但今者不可取信,於昔已來善觀察者久不可信。所以然者,昔佛十力未出世時,一切眾生皆為無明之所覆蔽,盲無目故,於毗世師論生於明想。佛日既出,慧明照了,毗世師論無所知曉,都應棄捨。譬如𪅿鵂夜則遊行能有力用,晝則藏竄無有力用。毗世師論亦復如是,佛日既出,彼論無用。」

凡此皆認為此人出世在釋尊以前。然而原始佛典及流行於佛陀時代的諸種外道典籍,皆未載及此派之派名或學說,因此該學派當係興起於佛陀以後。根據近代原典批判研究的結果,認為約在西元前三世紀乃至二世紀左右所成立。

至於優樓佉之後的傳承,史料不足,無法詳知。《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謂,嗢露迦欲傳其法予具七德者。經多劫後,得婆羅痆斯國婆羅門子般遮尸棄(即五頂),傳承所悟之六句義法,以般遮尸棄為第二祖云云。然而事實未必如此。依《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三云(大正27‧587c)︰「如勝論外道說五種業。」卷一四二云(大正27‧729c)︰「勝論者說有五根。」《大莊嚴論經》卷一云(大正4‧259b)︰「如毗世師論不知法相,錯亂因果。」《方便心論》亦謂衛世師有六諦云云。

《十二門論》〈觀相門〉中,曾列舉勝論學派的說法,由此可知,此學派在龍樹以前便已相當興盛。其後與佛教之間曾常發生論爭。提婆之《廣百論本》、《百論》、《百字論》、《外道小乘四宗論》、《外道小乘涅槃論》,青目之《中論釋》,婆藪之《百論釋》及《成唯識論》卷一等處,均載有破斥此學派的文章。

此派與當時的數論學派,皆被佛教界認為是外道的代表學派。其後發生分裂。《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云(大正43‧255b)︰「數論及與勝論各有十八部異執競興。」《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本)亦云(大正44‧118a)︰「十八部中上首名戰達羅,此云慧月,造十句論。」慧月為西元五、六世紀左右時人,著有《勝宗十句義論》,倡導十句義之說。此論係玄奘所翻譯,爾後在我國及日本,頗有學者研習。然在印度則仍盛行六句義之說,後又興起加上「無說句義」的七句義說。

勝論所立的宗義,在優樓佉之時建立六句義,承認各句義的客觀存在。主張依據此諸句義的集合離散,萬有便有生成壞滅。後來慧月加入「有能、無能、俱分、無說」四句義,而成十句義。要言之,勝論所說是多元論,也可稱為極微說、實我論、三世實有論、因中無果說。又與聲論相對,而主張「聲是無常」之論。

《外道小乘四宗論》云(大正32‧155a)︰「一切法異者,外道毗世師論師說。」《外道小乘涅槃論》云(大正32‧157a)︰
「外道毗世師論師作如是說,謂地、水、火、風、虛空、微塵、物、功德、業、勝等十種法常故,和合而生一切世間知無知物,從二微塵次第生一切法。無彼者無和合者,無和合者即是離散,離散者即是涅槃。是故毗世師論師說,微塵是常能生一切物,是湼槃因。」

《百論》卷上〈破神品〉云(大正30‧170c)︰「迦毗羅、優樓迦等言,神及諸法有。」《百論疏》卷上云(大正42‧244b)︰「所說之經名衞世師,有十萬偈。明於六諦。因中無果,神覺異義,以斯為宗。」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將勝論與計時外道,同攝屬於去來實有論。文云(大正45‧249c)︰「有去來世猶如現在,實有非假。」

◎附︰黃心川《印度哲學史》第十一章(摘錄)

勝論傳說中的開山祖是迦那陀(Kaṇāda),迦那陀又名蹇拏仆(Kanabhuj,有「食米仙人」之意),或名優樓迦(Ulūka,有「休鳥留鳥」或「獯猴」之意)。迦那陀另外還被人解釋為「原子論者」,因為Kaṇāda一字中「Kaṇa」有「原子」的意思。迦那陀的生平在漢譯佛經中有著各種不同的傳說,但其中極大部份是不足為信的。根據印度《風神往世書》(Vāyu-Purāṇa,約四世紀以後編出)記載,他生於普羅訶沙(Prahāsa),是蘇摩沙爾摩(Somaśarma)的弟子。但此說亦不足採信。目前一般推定為西元前二世紀後半頃人。

勝論最早的經典相傳是迦那陀所著的《勝論經》。據很多學者的考證,《勝論經》現在的形式大概是在西元50至150年左右編纂起來的。它共十卷、三七0頌。第一卷陳述研究六個範疇(六句義)的意義;第二、三卷闡述實體範疇(實句義)的內容;第四卷論述性質範疇、原子論和四大的性質;第五卷論述運動範疇(業句義);第六卷闡述宗教觀、倫理觀以及性質範疇(德句義)中的「不可見力規律」(「法」與「非法」);第七卷論述性質範疇以及內屬範疇(和合句義)的內容;第八、九卷論述認識和推理;第十卷論述苦與樂等等。

《勝論經》的釋本為西元400至450年鉢羅奢思多波陀(因贊,Praśastapāda)所寫的《範疇與法的論綱》(舊譯《攝句義法論》或《題法要集》,Padarthadharmasaṃgraha),此書雖稱祖述《勝論經》,但完全自由發揮了勝論的哲學理論,其中對於世界的生滅、運動的程序、性質範疇的分類等等解釋都是和《勝論經》有出入的。《範疇與法的論綱》最重要的注疏是西元991年室利訶羅(Śrīhara)所寫的《正理的芭蕉樹》(Nyāyakandalī),以及十世紀末鄔陀衍那(顯現,Udayana)所寫的《光之頸飾》(Kiraṇāvalī),在這二個疏中室利訶羅和鄔陀衍那已把有神論引入了勝論的哲學。《勝論經》另外重要的注疏是十五世紀初商羯羅‧彌室羅(Śaṅkara Miśra)所寫的《鄔巴斯伽羅》(Upaskāra),以及十九世紀初出現,由賈耶那羅衍那(Jayanārā-yāna)所寫的複注。

此外,尚有大量關於勝論與正理論混合以後所寫的著作。其中比較重要的有不早於西元1150年濕婆迭底(Śivaditya)所寫的《七句義論》(Saptapadārthī),此書梵文本在我國西藏亦發現;不遲於十六世紀南印度人阿難跋陀(Annaṃbhaṭṭa)所著的《思擇要義》(Tarkasaṁgraha),以及十七世紀室伐那泰‧鉢恰那伐(Viśvanatha Pañcānava)所寫的《敘述裁定》(Bhāṣāpariccheda),以及為《敘述裁定》所作的注釋《極成說真珠之頸飾》(Siddhānta-Mukutāvalī)等。

勝論另一個重要的經典是我國所保存,唐‧玄奘在西元648年(貞觀二十二年)所譯出的《勝宗十句義論》(Daśapadarthaśastra),此書作者據玄奘說是印度聖者慧月(Mati-candra,末蒂旃陀羅)。又據《俱舍惠輝》記︰「慧月於雲山北作十句義。」但慧月究竟生於什麼年代,是何許人現在還不很明瞭。慧月書中的論點有很多是與鉢羅奢多波陀相似。因此,此書的年代可放在鉢羅奢思多波陀以後玄奘之前,即西元400至600年左右。《十句義論》共八十六節,前一部分論述十個範疇理論的大綱,後一部分具體分析各個範疇所包攝的內容。此書在我國和日本有很多注釋。

關於勝論派主要的思想家和生卒年代可列表如下︰


(1)在《彌蘭陀王問經》中所提到的勝論....
.............................約西元前後
(2)在史詩《摩訶婆羅多》中提到的勝論....
.....................不早於西元前二世紀
(3)迦那陀的《勝論經》..................
.....................不早於西元前二世紀
(4)鉢羅奢思多波陀(Praśastapāda)....
...........................西元400~450
(5)慧月(Maticandra)..................
...........................西元400~600
以下開始與正理論混合
(6)筏蹉衍那(Vatsyayāna)..............
...........................西元400~600
(7)鄔闍多伽羅(Uddyotakara)...........
...........................西元600~700
(8)鄔陀衍那(Udayana)..........西元984
(9)室利訶羅(Śrīhara)........西元991
(10)濕婆迭底(Śivāditya)西元1150前
(11)伐達摩鉢弟耶耶(Vardhamanopadhyaya
)............................西元1300
(12)商羯羅‧彌室羅(Śaṅkara Miśra)..
.........................西元1400~1500
(13)阿難跋陀(Anaṃbhaṭṭa)..........
.........................西元1500~1600
(14)1吠室伐那泰‧鉢恰那伐(Viśvanatha
Pañcānava)..................西元1600
(15)賈耶那羅衍那(Jayanārāyāna).......
...............................西元1800

(中略)

勝論的世界觀在嚴格的意義上看,不是唯物主義而是多元實在論的見地,這因為勝論除了主張地、水、風、火等等物質的存在外,還主張獨立的靈魂的存在,但是勝論的自然哲學無疑地是唯物主義。這種唯物主義是和當時占統治地位的宗教唯心主義相對立的。

勝論的範疇理論大體說明了一切存在的基本形式和它們的最普遍關係。他們對於範疇的探討是以活生生的現實和自然界為基礎的,不僅涉及到了思維的形式,也涉及到了思維的內容問題。例如他們認為實體的範疇是基本的範疇,而其他的範疇則是從屬於實體的。這種說明幫助人們對於世界各種存在的全面了解有著重要的意義。但是也必須指出︰勝論的範疇學說是形而上學、機械論的,他們沒有科學地說明各個範疇之間,以及每個範疇之間的內在的、辯證的聯繫,因而把世界歸結為一個命定的、機械的過程。另外,他們在處理個別與一般、可能性和現實性、存在和生成、有機界以及自然界和社會生活之間的關係等也都是形而上學的,從而顯得混亂不堪。勝論這個範疇理論的特點正如列寧在研究亞里斯多德的範疇學說時所指出︰
「處處都把客觀的邏輯和主觀的邏輯混合起來,而且混合的處處都顯出客觀的邏輯來,對於認識的客觀性沒有懷疑。對於理性的力量,對於認識的力量、能力和客觀真理抱著天真的信仰。並且在一般與個別的辯證法,即概念與感覺得到的個別對象、事物、現象的實在性的辯證法上陷入稚氣的混亂狀態,陷入毫無辦法的困窘的混亂狀態。」

勝論的自然哲學總的看來是一種分析的哲學。它對存在某個形態方面作了深刻的、細緻的分析,這些分析對於科學分類和某個科學領域的發掘是有意義的。勝論哲學雖然開始擺脫印度古代唯物主義從整體、總的方面把握世界的局限,但是這種哲學缺乏綜合,因而仍然是僵硬的、機械的、形而上學的。

勝論雖如上面所述抱有科學的見解,但它歸根結底還是一種宗教解脫的哲學。他們認為借助於對十個範疇的研究可以達到「真知」和解脫。從這個根本的態度上看,他們的思想還是在統治階級的思想軌道上運轉。但是,我們也能看到他們的哲學和當時占絕對統治地位的吠檀多哲學思想的差別。如果把他們的哲學思想和社會思想聯繫起來,可以看出它是反映出了與當時產業發展有關的新興的封建主、富有商人和城巿居民的動向和利益。(中略)

勝論在漢譯佛經及我國僧侶所寫的著作中有著大量的記載。這些記載對於了解勝論發展的歷史,勝論與佛教的關係有著一定的參考價值。目前這些記載已引起了日本和西歐學者的注意,其中一部分已翻譯成為西方文字(《十句義論》、《唯識述記》及《百論疏》等有關部分),對於這些資料的整理,是一個極為繁複的科學研究問題,它不單涉及到資料的內容,也涉及到方法論問題。

(1)關於慧月《十句義論》中所提到的三個範疇︰可能、非可能、亦同亦異,雖然在印度所保存的勝論和彌曼差派早期文獻中可以找出蛛絲馬跡,但在《勝論經》,與慧月同時候或較早一個時候的《範疇與法的論綱》,以及九世紀以後室利訶羅、鄔陀衍那、濕婆迭底,以及其它人的著作中都未單獨提出。《十句義論》的梵本一直未發現,作者慧月的生平在印度的文獻中也沒有人提及,因此《十句義論》是不是印度勝論獨立的一派﹖翻譯者玄奘有無穿鑿附會﹖(玄奘的其它著作也存在著爭論)都是懸而未決的問題。

(2)在我國保存的勝論文獻和記載中,關於勝論的範疇學說計有三種︰十範疇說、六範疇說和七範疇說。而且對於六範疇說也有不同的解釋︰《成實論》卷三和《百論疏》卷三釋六範疇是實體、性質、運動、特殊、普遍、內屬。例如吉藏說︰「今言六諦者,一陀羅驃(dravya),稱為主諦,亦云所依諦,謂地、水、風、火、空、時、方、神、意(中略)。二者求那(guṇa),此云依諦,有二十一法,謂一、異、合、離、數、量、好、丑,八也;次有苦、樂、憎、愛、愚、智、勤、惰,亦八也;次有五塵,即色、聲、香、味、觸也。(中略)三者羯摩諦(karma),此云作諦,謂舉下屈伸所有造作也。四者三摩若諦(samanya),此云總相諦,謂總萬法為一大有等。五毗尸諦(viśesa),此云別相諦,謂瓶衣不同也。六(者)三摩婆衣諦(sāmāvaya),此云無障礙諦,如一柱色香遍有而不相障。」《成唯識論述記》卷五、《廣百論》卷六、卷八、《俱舍論》(《光記》卷十九)、《顯宗論》卷七、《順正理論》卷十二等則釋六句義是實體、性質、運動、存在性(有)、亦同亦異(同異)、內屬。關於我國所傳各說,湯用彤教授曾作過下列比較︰


《勝論經》、《百論疏》等同 中土所傳《廣百論》等 《十句義論》
實(所依諦)……………………………………實…………………………實
德(依諦)………………………………………德…………………………德
有能
無能
業(作諦)………………………………………業…………………………業
同(總相諦)………………………………有或同…………………………同

異(別相諦)…………………………………同異………………………俱分

和合(無障礙諦)……………………………和合………………………和合
無說(後人加)……………………………………………………………無說


這些記述為什麼和印度文獻記載有出入,這是需要研究的一個複雜問題。

(3)勝論哲學在我國思想界的鬥爭中也有過某些影響,歷史上比較重要的例子是隋‧吉藏在建立我國三論宗的體系時,為了「破邪顯正」,反對唯物主義,通過《百論》和《中論》的注疏,對於勝論的各別學說(極微、因中無果、六範疇等等)逐一進行了批駁,他視勝論的原子和合學說是八種邪因邪果的第一種。又如唐代唯物論哲學家呂才(600~655)在闡述他的唯物論、無神論的思想時,也曾把勝論的原子與《易傳》的氣都看作物質的範疇,並以此為世界的根源。又用「多生一」(即一物由許多原子所構成)比擬《易傳》的「一生多」(「元資一氣,終成萬物」)。呂才的論敵明濬在指責他的原子──氣的學說時曾寫道︰
「又案︰勝論立常極微。數乃無窮,體唯極小,後漸和合,生諸子微。數則倍減於常微,體又倍增於父母,迄乎終已,體遍大千,究其所窮,數唯是一。呂公所引易繫辭云『太極生二儀,二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萬物。』云此與彼,言異義同。今案︰太極無形,肇生有象,元資一氣,終成萬象,豈得以多生一而例一生多﹖引類欲顯博聞,義乖復何所托﹖」

他如章太炎在辛亥革命時也曾援引過勝論的自然學說批判基督教唯心主義理論。他說︰
「鞞世師之說建立實性,名為地、水、風、火,(中略)皆有極微,我(靈魂──引者)、意(心──引者)雖虛,亦在極微之列。此所謂唯物論也。」
「耶和瓦之創造萬物也。為於耶和瓦外無質料乎﹖為於耶和瓦外有質料乎﹖(中略)若云耶和瓦外本有質料如鞞世師所謂陀羅驃者,(實體──引者)則此質料因與耶和瓦對立。質料猶同,而耶和瓦為其良冶。必如希臘舊說雙立質料二宰而後可,適自害其絕對矣。是故絕對無二之說,又彼教所以自破者也。」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一;《入大乘論》卷上;無性《攝大乘論釋》卷一;《佛性論》卷一;《成實論》卷三〈四大假品〉、〈四大實有品〉、卷五〈香相品〉、〈觸相品〉;《摩訶止觀》卷十(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十之一;宇井伯壽《印度哲學史》、《印度哲學研究》第一冊、第三冊;金倉圓照《インド哲學史》、《インド哲學の自我思想》;Stcherbatsky著‧金岡秀友譯《大乘佛教概論》;Edited by Sarvepalli Radhakrishnan and Charles A.Moore《A Source Book in Indian Philosophy》。


密宗

或稱瑜伽密教,是中國佛教中的一個宗派。由於此宗依理事觀行,修習三密瑜伽(相應)而獲得悉地(成就),故名密宗,或名瑜伽密教。

密教輸入中國及其流傳演變的過程,可分為三個時期︰

初期即印度古密教傳入時期。咒經之譯,開始於三國時代。據佛教史書記載,西元230年竺律炎在揚都譯出載有明咒八首的《摩登伽經》(二卷);同時支謙譯有《華積陀羅尼神咒》、《無量門微密持》、《七佛神咒》、《八吉祥神咒》等經(各一卷);稍後,竺法護等也譯出《密迹金剛力士》、《八陽神咒》等不少有關密教的經咒。但當時佛教在中國流行不廣,此項咒經中所傳的咒法簡單,也未為時人所注意。

至東晉時,竺佛圖澄以咒術在北地盛興佛事,為後趙統治者石勒所崇信(《高僧傳》卷九)。又有天竺沙門耆域經扶南、交廣來至中原,也以咒術廣為人民醫病(同上)。晉京復有帛尸梨蜜多羅,善持密咒,並譯出有《孔雀王神咒》等經(同上卷一);又相傳他還譯有包括各種灌頂授咒的《佛說灌頂經》十二卷,後世以他為密咒傳於中土之始(見《佛祖歷代通載》卷十三)。又有曇無蘭在揚都譯出《陀鄰尼鉢經》等咒經多種。

此後來華的天竺和西域僧人,大都傳譯有密咒。此外,尚有天竺居士竺難提,也譯有《請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尼》等經咒數種。這一時期內中國人士傳譯密咒的有聖堅、法眾、曇曜、萬天懿等。密教在印度的產生,大乘經內滲有密咒,隨著大乘佛教的流行,密咒在中國佛教界也逐漸傳播。如六世紀間,梁元帝《金樓子》〈自序篇〉說︰吾齔年之時誦咒,受道於法朗道人,誦得《淨觀世音咒》、《藥上王咒》、《孔雀王咒》。可見密咒傳衍情形的一斑。

同時各種密咒匯編的總集也由印度傳入中國,如東晉失譯的《七佛八菩薩所說大陀羅尼神咒經》四卷,梁代失譯的《陀羅尼雜集》十卷,均可想像密咒在印度流傳漸盛,乃至形成雜密(不純的密教),其根本典據為《持明咒藏》,即所謂《金剛大道場經》十萬頌,後由中印度沙門阿地瞿多於唐‧永徽年中傳至長安,並撮要鈔譯成《陀羅尼集經》十二卷,其中包括有佛頂、如來、觀音、菩薩、金剛、諸天、雜部等壇法咒術,為印度舊密咒法的集成之作。阿地瞿多並在長安建立陀羅尼普集會壇,傳授灌頂。

此外,弘傳大乘兼及密咒傳譯的梵華僧人,尚有波羅頗迦羅密多羅、智通、玄奘、那提、伽梵達摩、地婆訶羅、佛陀波利、義淨、阿你真那、菩提流志等人。但在中國弘化純粹密教乃至蔚然建立宗派的,實始於金剛智、善無畏等傳入的瑜伽密教。

第二期是印度純粹的瑜伽密教傳入,也就是中國密宗正式建立時期。此期開始於善無畏,他在唐‧開元四年(716)從中印度攜齎梵本,經西域來到長安弘化。他原從那爛陀寺密教耆德達摩掬多受瑜伽三密總持法門。來唐京後,玄宗禮為國師,設置內道場,尊為灌頂大阿闍梨。皇族寧王、薛王等都從他灌頂受法。他從開元五年起在菩提院譯出《虛空藏求聞持法》一卷;又將唐僧無行在印度求得梵本,於洛陽大福先寺譯出《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即《大日經》)七卷。唐沙門一行親承講傳,筆受口訣,撰成《大日經疏》二十卷,為中國密教正式傳授之始。無畏又繼續翻出《蘇悉地羯羅經》等二部六卷,並撰《禪要》一卷。他的傳授以胎藏界密法為主。後於開元二十三年在洛陽圓寂,年九十九,葬於龍門西山。他的門下得法弟子,除一行而外,還有溫古、智儼、義林、新羅‧玄超、不可思議等。

在善無畏來唐後四年,即開元八年,南印度密教高僧金剛智也與他的弟子不空,經由南海、廣州抵洛陽,大弘密法。金剛智原從南印龍智阿闍黎修學金剛頂瑜伽諸部祕藏,至唐京後也被禮為國師。初居慈恩寺,又移大薦福寺,並隨唐帝往返東西二京,盛弘密部,建曼荼羅灌頂道場。其所傳弘以金剛界密法為主,沙門一行、義福等並從他受法。他於開元十一年及十八年先後在長安資聖寺、大薦福寺譯出《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法》等經軌四部七卷,開元二十九年在洛陽廣福寺圓寂,年七十一,葬於龍門伊川右,並建塔。

由於善無畏、金剛智的弘傳,當時兩京知名的緇素相從灌頂問學者甚眾,更加以金剛智的弟子不空的盛行弘布,遂形成了中國佛教中以修持密法為主的一個宗派──密宗。

不空原為師子國人,十四歲時,在闍婆國遇見金剛智,隨侍受學。開元十二年,二十四歲,在洛陽廣福寺受具足戒。此後廣學唐梵經論和密法,於金剛智譯場充當譯語,盡傳其學。金剛智逝世後,他於天寶元年(742)秉承遺命並齎唐國書,率弟子含光、慧辯、李元宗等僧俗三十七人乘昆侖舶,航海到師子國。受師子國王尸羅迷伽的優禮接待,安置於佛牙寺,依止普賢阿闍黎(一說龍智阿闍黎),入壇重受金剛頂瑜伽祕密總持、五部灌頂、曼荼羅法、三十七尊、護摩等法,並廣搜密乘經軌等千二百卷。於天寶五年返歸長安,玄宗延至宮中,設內道場,請受灌頂,又開壇廣為四眾授法。歷玄宗、肅宗、代宗三朝,中經安祿山的變亂,不空前後在長安、洛陽、武威等地譯出《金剛頂瑜伽真實大教王經》等十一部一四三卷,對於中國密教的建立有所貢獻。晚年命弟子含光等於五台山建金閣寺,依諸經軌構置殿堂及諸尊像,以為密宗專修道場,並令印度那爛陀寺僧純陀督工。表請各置定額僧二十一人於金閣等五寺,而以含光為上首。大曆九年(774)年七十,圓寂於大興善寺,朝命贈司空,諡「大辯正廣智不空三藏和上」,荼毗於少陵原。他的門弟子中特出的,有金閣寺含光、新羅‧慧超、青龍寺慧果、崇福寺慧朗、保壽寺元皎、覺超,稱為六哲。而以慧果承其法脈。

慧果,俗姓馬,九歲時隨不空的弟子曇貞受學,後依不空入壇灌頂。大曆元年於青龍寺剃染,慈恩寺受具,更從不空受兩部大法及傳法阿闍黎位,翌年又從善無畏的弟子玄超受胎藏法及諸尊瑜伽,後又奉命於青龍寺東塔院設灌頂道場,時稱為祕密瑜伽大師。他一生傳弘密法,教化甚廣,著名的門弟子有惠應、惠則、惟尚、辯弘、惠日、空海、義滿、義明、義照、義操、義愍(以上兼傳兩部大法)、義澄、法潤(唯傳胎藏)、義智、義政、義一、吳殷等。宰相杜黃裳、韋執誼等也先後從他灌頂受法。永貞元年(805)在青龍寺圓寂,時年六十。

慧果的門下,外國學僧中︰辯弘,係訶陵(今印度尼西亞爪哇島)僧人,原在本國修如意輪觀音瑜伽,因赴南印度求法途中,聞知大悲胎藏曼荼羅法已傳入大唐,即於建中元年(780)泛海來至中國,拜訪慧果,受學胎藏。後即留住汴州,弘傳密教,並著有《頂輪王大曼陀羅儀軌》一卷。惠日,為新羅(今朝鮮東南部)僧人,於建中二年齎本國國書來唐受學兩部大法並諸尊法。同年又有新羅‧悟真來從受學胎藏等法。日本僧人空海,於貞元二十年(804)齎國書來唐京從慧果受兩部大法及諸尊瑜伽等,後歸日本,開始弘傳瑜伽密教,成為日本真言宗初祖。本國學僧中,以義操一系傳通較盛,其次為惠則、惠應等。義操下傳義真、深達、海雲、大遇、文菀、法潤、文祕、法全等;惠則下傳緣會、元政、文悟、文璨等。其中元政、法全又各傳法於日僧圓仁,法全又授法予日僧圓珍、圓載、遍明、宗睿等,由是瑜伽密教盛流於日本,而漢地密宗教法則因會昌法難和五代變亂而漸至絕響。

第三期為印度晚期密教輸入時期。在漢地則北宋初期,中印度沙門法天、天息災、北印度沙門施護等各齎梵筴先後來到中國,受太宗召見賜紫,並於太平興國七年(982)設譯經院,令各宣譯。其中天息災(後又改名法賢)譯出《大乘莊嚴寶王經》、《最上根本大樂金剛不空三昧大教王》等經。法天譯有《最勝佛頂陀羅尼》、《大方廣總持寶光明》等經。施護譯有《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三昧大教王》、《一切如來金剛三業最上祕密大教王》等經。此外,還有法護譯《大悲空智金剛大教王儀軌經》、金總持譯《文殊所說最勝名義經》等許多密教要籍,而尤以印度波羅王朝晚期所傳的樂空不二的所謂無上瑜伽密法占其主要部分,它和中國的倫理思想頗相抵觸,因而此類譯典內容多被修改得失去原樣,有些密經被限制翻譯、流行,印度後期的金剛乘密教終未為漢地佛教徒所接受。但在中國西藏地區,由於與印度次大陸接壤之故,於前弘期中即已從印度輸入了一般的密教,至後弘期中則更輸入金剛乘密教,並獲得廣泛流行。

西藏佛教前弘期。七世紀西藏松贊干布王時最初輸入的佛教中,即傳有《閻曼德迦法》等密部經典。其後八世紀間,由印度請得密教僧人寂護和蓮花生到藏弘法,在拉薩郊外建成密教的根本道場桑耶寺,蓮花生的弟子二十五人並在西藏布教,使「因陀羅部底」系的密教在藏衛各地傳通。其後又有印度密教僧人法稱入藏傳瑜伽金剛界法、大曼荼羅等灌頂,無垢友、施戒等入藏譯出集密等許多密宗典籍。但據《登伽目錄》所載︰這一時期中所譯出的密咒續內,包括有四部密法中「事」、「行」二部的《不空羂索經》等十八種,各種陀羅尼一0一種。無上瑜伽部的典籍在當時曾被限制翻譯,未廣流行。

其後藏地佛教一度遭到破壞,嗣即轉入後弘期時代。十世紀間,曾為阿里地區的統治者的智光,力謀復興佛法,曾選派沙門寶賢等赴印學習《集密》、《時輪》等經續及註釋與儀軌等,並迎請印度僧人作信鎧、作蓮密、佛詳靜、佛護、蓮花密等入藏,從事顯密經論的翻譯,而以瑜伽密部尤其是《集密續》為重點。又有東印度僧人法護和他的弟子等在藏地譯出許多前所未有的密乘典籍,使密教在藏地盛行弘通。而中印度(今孟加拉國)超岩寺僧人阿底峽,更於十一世紀間應請進入西藏,宣揚顯密觀行具備的教法,使密乘獲得相應發展。他的弟子仲敦巴更續其法燈,奉四尊(釋迦、觀音、救度母、不動明王)法,分別四密(事、行、瑜伽、無上瑜伽)次第,而以上樂、集密為最勝,奠定了西藏無上瑜伽部弘通的基礎,並首開西藏佛教的迦當一派。此外,又有寧瑪(此派傳承前弘期蓮花生、無垢友、遍照護等所傳密法,注重大圓滿教授,為藏地密教中最古的一派)、迦舉(此派起自後弘期瑪巴譯師,傳承東印度彌勒巴之學,弘集密、喜金剛等法,尤注重於空智不二解脫的大印教授)、薩迦(此派始於後弘期卓彌譯師,注重道果教授,以清辯系中觀學為密乘解釋)、覺曩(此派創自不動金剛,以時輪、集密等教法為主)等派,以及其後又形成希結、覺宇、廓札、響巴迦舉、霞爐(魯)等許多教派。

至十四世紀間,宗喀巴依迦當派的教法,弘化甚盛。他的弟子賈曹傑、克主傑繼續弘傳,稱甘丹派,又名格魯派,或稱黃教。下傳達賴、班禪兩系,為現今藏地盛行的一大教派。

以上各派的密乘修習,幾乎全以無上瑜伽部各種教授為主要。這是西藏後弘期密教的特色。

關於漢地相傳的密宗教義,在觀諸法空、無相理的基礎上,結合著三密、四曼、諸曼荼羅、本尊瑜伽等事修,實行「當相是道,即事而真」的觀行方便,以期現證悉地乃至成佛為宗旨。

漢地密宗有金剛界、胎藏界兩部。金剛,表堅固、利用義;胎藏者,攝持、含藏義,略云金、胎兩部,即於一心法界上,立理平等、智差別二門。就中說智差別的經軌,名金剛頂部;說理平等的經軌,名胎藏部。金剛頂部以《金剛頂經》為根本經典,依之建立的曼荼羅,稱金剛界曼荼羅。胎藏部,以《大日經》為根本經典,依之建立之曼荼羅,稱胎藏界曼荼羅。善無畏、一行所傳,以胎藏界為主,一行之《大日經疏》詳釋善無畏所傳曼荼羅,即世所謂胎藏界曼荼羅。金剛智、不空所傳以金剛界為主,金剛智譯出《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法》(即《金剛頂經》),此經所傳曼荼羅,即世所謂金剛界曼荼羅。但傳入我國不久,互相授受,就融合成為一體了。

以上是八世紀以來漢地所傳的密宗。其所依的典籍有《大日經》、《金剛頂經》、《蘇悉地經》等,《菩提心論》、《釋摩訶衍論》等及一行、法全、空海的疏記等。(高觀如)

◎附一︰黃懺華《佛教各宗大意》〈密宗大意〉第三篇第一至第七章(摘錄)

密宗之行果(以東密為例)
第一章 發菩提心
《金剛頂發菩提心論》言,凡人欲為善之與惡,皆先標其心,而後成其志。是以欲依密教之教旨求無上菩提者,當發菩提心。菩提心者,萬行之根本,成佛之正因也。(中略)

第二章 投華
受灌頂時,阿闍黎以華授行者,令投於諸尊列坐之大曼荼羅上,隨華墮在何尊之處,即以彼尊為行者之因緣佛守本尊,是曰投華得佛。如《大疏》云,師當為彼結作三昧耶印,三返誦彼真言,置華印上,令弟子以至誠心向道場散之,隨華所至之處,當知即是行人往昔因緣法門善知識,即依此方便門進趣修行也(中略)。既散華已,次應開面,令瞻睹道場,以歡喜心而告之曰,汝今觀此妙曼荼羅,深生敬信。汝已生諸佛家,諸明尊等,同共加護。一切吉祥及與悉地,皆悉現前。是故堅持三昧耶戒,於真言法教,應勤修習。次令弟子,以香華等普供養曼荼羅聖眾。即於道場授與本真言印,令坐一處誦之。

第三章 灌頂
灌頂者,天竺立太子時所用之儀式。依《大疏》天竺立太子時,取四大海水,以四寶瓶盛之,於象牙上灌太子頂,表已受位。密教傚此世法。(中略)

灌頂有三部五部之別,茲述其事業灌頂中之結緣、受明、傳法三種。結緣灌頂者,不簡是器非器,引入曼荼羅,令投華,授以其所得尊之一印一明,俾與佛結緣之作法。受明灌頂又名學法灌頂者,阿闍黎為信心堅固之弟子,造立曼荼羅,引入令投華,授以其所得尊之三密,令修學修行之作法。傳法灌頂者,阿闍黎鑒知其弟子,於諸尊三密法門,皆悉進達,堪紹師位時,為造立曼荼羅,引入令投華,授以阿闍黎位之作法。

第四章 印契
梵語目帝羅,此云印契,即以左右十指作種種印相,以標示法界之性德。印者,印可決定義。契者,契約不改義。諸佛結法印,約不違其本誓,行者結之,決定必與諸佛之本誓一致。(中略)若能如法結之,則行者之身密與本尊之身密一致。本尊之萬德悉來,成為行者之所具。其德廣大不可思議。如《慈氏菩薩念誦法》云︰「手印相者,謂誓教法。即如國王勒級印文驗,隨所行處,無人敢違乖。承此如來誓教法印,亦復如是,一切凡聖及諸天龍惡魔鬼神,皆不能違越。」又云︰「若奉持者,雖在凡夫,未斷煩惱,以法力故,隨所作處,等彼聖力,驅使諸賢聖及諸天龍八部一切鬼神,皆不敢違。以法印力不思議故也。」又云︰「若執法界印印於己身,即成本尊慈氏真言體(中略)。印己印他,皆成本體三昧耶之身。雖凡愚不見,一切聖賢天龍八部諸鬼神及尾那夜迦,皆見本尊真身。諸護法明王等,為此親近,俱相助成,悉地速得成就。」

第五章 真言
梵語曼怛羅,此云真言。真言者,諸佛菩薩乃至明王天等之本誓本願。又稱咒。真言能發神通,除災患,與世間咒禁法相似,是故曰咒。(中略)其體有大咒(根本咒)、中咒(心咒)、小咒(心中心咒)三種。其義,有種子、名號、本誓三種。

印契單稱印,真言稱明,合云印明。此二如鳥兩翼、車兩輪,故諸經軌,有印相時,必有真言。

第六章 觀想
第一節 入我我入觀
觀想者,三密中意密之作用。結印持明,必觀想其印明之意義,是曰觀想。入我我入觀者,三密中觀身密與本尊同體無二之觀法也。觀本尊入我,我入本尊,本尊與我,無二平等,故名入我我入觀。(中略)

第二節 正念誦
正念誦者,誦本尊之真言,觀與本尊彼此涉入之觀法。念誦有二種、四種、五種之別。五種念誦者︰(一)蓮華念誦,發聲念誦。(二)金剛念誦,合口動舌默誦。(三)三摩地念誦,都不動舌,住定心觀真言文字。(四)聲生念誦,觀想心蓮華上有白螺貝,從白螺貝出妙音聲持誦。(五)光明念誦,念想口出光明持誦。此當三摩地念誦,依口密,入本尊與行者同體無二。(中略)其誦本尊之真言,不緩不急,其數二十一遍、百八遍,或千八百遍等。(中略)

第七章 修法
第一節 護摩法
梵語護摩,譯云焚燒,燒除不淨之作法也。元來護摩法者,印度一類事火外道之作法。此類外道,以火為天口,為令供物上達於天,以火燒之為煙,天食之,令人獲福。密教取其法,設火壇,燒乳木,為以智慧火燒煩惱薪,以真理之性火盡魔害之標幟。(中略)佛法之護摩有二種,一內一外。外護摩者,擇地作壇,中央備爐,設種種供物及他器具。召請本尊等眾,安置於壇上。於爐中燃火,順次投供物乳木等於火中供養之,是曰外護摩。(中略)內護摩者,以行者自身,本尊火天,壇上爐火,俱六大所成,住本不生際。觀此三平等不二,住心佛眾生三無差別觀。以此觀智火,燒無明煩惱薪,是曰內護摩。

第二節 四種法
密教之祈禱法,其數雖多,約之不過息災、增益、敬愛、調伏四種,是曰四種修法。(中略)已上四種法,加鈎召,名五種法。

第三節 十八道法
密教有所謂一尊供養法,實修念誦供養之儀式也。其次第本於印度國俗待大賓之禮,分前供養(十八契印)、瑜伽、後供養三段。十八道者,以十八契印建立之修法,即前供養也。道者曼荼羅義。十八者,合金剛界九會、胎藏界九尊之數。若合攝則成一大曼荼羅,若開列則成十八各大曼荼羅,故曰十八道。又初入學法灌頂道場,投華得緣佛,以此緣佛為本尊,結誦十八契印及真言,故名十八道。一淨三業,凡修法初行懺悔法後,必手結蓮華合掌印,口誦淨三業真言。淨三業真言道句義者,自身,一切法,他身,共自性清淨。以此自他法清淨真言加持故,淨除身口意三業垢染,即成清淨內心澡浴。(下略)

◎附二︰松長有慶〈印度密教研究之現況及其研究方法〉(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72})

密教與顯教
「密教」這個詞彙的定義是明確的。但是,它的用法也頗為曖昧。日文中的「密教」,本來是被用於與「顯教」相對、並加上價值批判的詞彙。將此一與顯教相對的密教所含有的特質加以明確規定的人,是弘法大師空海。他在其教判論︰《辨顯密二教論》中,以法身說法、果分可說、即身成佛等項,作為與顯教相對之密教特質。或許,這是最初、最簡潔的密教定義。

但是,也有人將空海所下的定義,加以擴大解釋。此即日本天台宗所研究的密教(後來稱為台密),其定義較空海所定更為寬廣。慈覺大師圓仁將《法華經》等的一乘教(大乘佛教)稱為密教,並將三乘教(小乘佛教)配屬於顯教。比起後來的東密(真言宗)之密教教學而言,台密對密教所下的定義較為寬泛。

此外,目前我們所使用的「密教」一詞,其所指範圍較寬。一般而言,密教被理解為神祕性的、閉鎖性的、原始性的、咒術性的。亦即與其將它說是密教,不如說是神祕教(eso-terism)。但是若依據此一廣義的標準,則古代宗教之大部分都可收入密教的範圍之內。若依空海所作的狹義解釋,則不僅台密很難入其範疇,連印度密教及其支流的西藏佛教(喇嘛教),也不能稱為密教。

如果印度的密教,一如日本──擁有獨立的教團、可以闡明其教理之特質,則可以作為標準。但是,由於印度密教是發展在一般佛教教團裏,所以很難從佛教之中將密教區別出來。不過,如能掌握一般所說的密教特色,則在佛教經典中,應該也可以找到不少。

密教的語源
在規定密教的概念之前,我們先從佛教經典中,探討這個詞彙到底是如何地被使用著。「密教」一詞,很早就已出現在漢譯文獻中。它的首次出現,是在五世紀初譯出的《央掘魔羅經》裏︰「彼諸眾生亦復如是。久習無我隱覆之教,如彼凡愚染諸邪說,去來現在不解密教。」這裏的「密教」,指的只是深奧之教。它與《大智度論》中之與「顯現」相對的「祕密」,用法相似。《大智度論》卷四云︰
「菩薩雖應次佛,以諸煩惱未盡故,先說阿羅漢。諸阿羅漢,智慧雖少,而已成熟。諸菩薩,智慧雖多,而煩惱未盡。是故先說阿羅漢。佛法有二種,(一)祕密,(二)現示。現示中,佛辟支佛阿羅漢,皆是福田。以其煩惱盡無餘故,祕密中,說諸菩薩得無生法忍,煩惱已斷,具六神通,利益眾生。以現示法故,前說阿羅漢,後說菩薩。」

同論卷六十五云︰「諸佛事有二種。一者密,二者現。」在這裏,所謂的現或顯示,是指為劣根的緣覺、阿羅漢而說的小乘教;所謂密或祕密,是指為大乘菩薩所說的深遠的大乘教,並沒有一般所說的顯教與密教的意思。

此外,「密教」或「密藏」等詞彙,也數度出現在唐代以前的漢譯經典裏。此即︰隋‧闍那崛多所譯的《一向出生菩薩經》、唐初菩提流志譯的《一字佛頂輪王經》卷一、唐‧不空譯的《如意寶珠轉輪祕密現身成佛金輪咒王經》、《五字陀羅尼頌》等經典。但是其語義也都如前文所說的,是指深奧之教。在唐初阿地瞿多譯出的《陀羅尼集經》卷十二中的「密藏」(或「祕密法藏」)一詞,有陀羅尼、印、壇法之意,與現在的「密教」用法,相當接近。雖然如此,但是出現在這些經典中的「密教」或「密藏」,還沒有被用來與顯教相對,也並未具有優位性的地位。

可以作為與顯教相對的「密教」的文獻,是相傳由不空作釋的《總釋陀羅尼義讚》。其中,將陀羅尼、真言、密言明顯地開列為法、義、三摩地、文等四類,卷末有如下之敘述︰
「如上陀羅尼、真言、密言、明義依梵文。復於顯教修多羅中稱說。或於真言密教中說如是四稱。或有一字真言乃至二字三字乃至百字千字萬字,復過此數乃至無量無邊,皆名陀羅尼、真言、密言、明。若與三密門相應,不暇多劫難行苦行,能轉定業,速疾易成。安樂成佛,速疾之道。」

此文中,明指密教不同於顯教,它是速疾成佛之道。此《總釋陀羅尼義讚》雖記為不空「奉詔解釋」,但未必由不空譯出。其故如次︰(1)不空奏上的《表制集》卷三所載的〈三朝所翻經論請入目錄流行表〉,並沒有該義讚之名。(2)《貞元錄》收載有此〈目錄流行表〉之外的不空譯佛典,但亦未見載有此一《義讚》,(3)相當著意地收集不空所譯經典而持回日本的空海,也沒有將該讚之名列在《請來目錄》之中。由此看來,我們不能認為《總釋陀羅尼義讚》是不空所譯。而且,由於該讚不見有梵文原典或藏譯本,因此,也無法確知它的內容反映出何等程度的印度色彩。總之,縱使不空譯(或不空釋)的義讚中,出現過與顯教相對的「密教」的詞彙,也不能立即認為顯密之說確實是起源於印度。

姑且不論經典中的「密教」,是否具有與顯教對峙的意義,但是,密教的歷史之開始於印度則是毫無疑義的。現存的梵文原典或譯自梵文的漢譯密教經典與儀軌,數量相當多。此外,大量收集直接譯自梵文經典與儀軌的西藏大藏經,其中大部分都與密教有關。因此,若超越「密教」這個詞彙的有無,及其意義之差異,則密教經典的成立史自是不得不在印度探求。但是,在漢譯或藏譯的大藏經中,被配屬於密教部的經典,是否都真是密教經典﹖此外,在一般佛教經典中,有無密教經典存在﹖這些問題,都頗值得注意。其所以有這類問題產生,是因為對於「密教」這個詞彙的概念因人而異的緣故。例如在漢譯大藏經中,將《金光明經》收在經集部(大乘經典中之一部),而西藏大藏經則將它歸屬在具有密教部意味的怛特羅類。這樣的例子,為數不少。

為了確定語意並不明確的「密教」一詞,此下擬對外國人如何使用與理解該詞,作一探索。(中略)

純密與雜密
日本的密教中,《大日經》與《金剛頂經》的密教被稱為純密,而稱其他的密教為雜密,兩者有所區別。所謂的「純密」、「雜密」,是就其經典、儀軌之目的、結構、修法內容等方面的不同而立論的。茲就其詞語之用法略作探討。「純密」是純正的密教,「雜密」是雜部密教的略稱。最早將兩者對照使用的人,是江戶中期的慧光。但是,最早記載「雜部」不屬於《大日經》系、《金剛頂經》系之密教的文獻,卻是空海的《三學錄》。該書將全部的經典分為經、梵字真言讚、律、論等四類;其中,經的部門分為金剛頂宗經、胎藏宗經、雜部真言經等三類。此處的「雜部」,應是雜密之起源,但是其意義只是指「其他」,其中並不包含價值判斷。而將以現世利益為主要目的,修法尚未發展的陀羅尼經典卑稱為雜密;將以正覺為主題的《大日經》、《金剛頂經》二經尊為純密的表現,則是真言宗學中經典評價的基準。

如果從印度密教史的時代加以區分的話,大多數的雜密經軌,是初期密教時代的產物;而《大日經》、《金剛頂經》等純密經典,成立於以七世紀為中心的中期密教時代。八世紀以降的後期密教時代,則是怛特羅的隆盛期,俗稱為左道密教。在日本國內,直到近世之前,並沒有傳入印度後期密教,因此,沒有將後期密教劃分為「雜」或「純」的密教。但是,將包含其他、雜多之意的「雜」,認為是包含性力(śākta)成分的密教(後期密教),則是出自歐洲學者之誤解。(中略)

密教研究的資料
由於密教的經典、儀軌、陀羅尼、成就法、論、註釋書的數量相當龐大,也為了有效地活用,因此,有必要在某種形式上加以整理、建立順序。無論是梵文寫本、漢譯、藏譯,我們都可看出在分類上,前人曾付出相當程度的苦心。有系統地將現存梵文寫本加以分類、整理,並對照漢譯與藏譯而成的唯一目錄,是山田龍城博士所著的《梵語佛典の諸文獻》。至於筆者所參與的密教部門梵文寫本目錄之製作,是以西藏大藏經的分類法為規準。這是因為現存梵文寫本的種類、性質都與藏譯類似,以及藏譯的分類法較為合理之故。

雖然在世界各地的大學圖書館或研究所,保存了不少寫本的梵文資料,但有關密教資料的出版並不多。在與密教有關的梵文資料中,由於古典梵文不多,又混入了相當多的俗語,且大多數又與陀羅尼有關,因此,出版的進展並不太大。戰後雖然有若干基本的佛教怛特羅被校訂出版,但是就研究密教的資料而言,漢譯與藏譯之重要性仍然相當高。

關於漢譯密教文獻的整理,小野玄妙博士所編纂的《大正新修大藏經》可視為其中之代表事例。《大正(新修)大藏經》將密教經典收在第十八到第二十一冊之中,第十八冊,除了收有與《大日經》、《金剛頂經》有關,及《蘇悉地經》、《蘇婆呼童子經》、《蕤耶經》、《陀羅尼集經》之外,還有與胎金兩部有關的經典,以及其他經典。第十九冊以下,是以某一主題或以各尊為主的經典之整理。

唐‧阿地瞿多譯的《陀羅尼集經》,以五區分法將陀羅尼分為︰佛(第一~二卷)、菩薩(第三~六卷)、金剛(第七~九卷)、天(第十~十一卷)、普集會壇法──其他(第十二卷)是各尊分類的先例。由於中國沒有成立以密教為中心的特定宗派,因此,與密教有關的漢譯論書數量不多,《大日經疏》等少數的疏釋,被收在《大正大藏經》第三十九冊,其他也只是零星的分佈。在漢譯的密教經典中,唐代所譯居其大半,宋代以後所譯約為唐譯半數,隋代以前約佔唐譯的三分之一。從漢譯經典的數量,約略可知唐代密教的盛況。

另一方面,西藏的全面統一,並沐浴於文化之中,是在七世紀以後。而開始將密教經典譯為藏文,是在八世紀後半期。九世紀中葉,由於朗達磨(glaṅ dar ma)時代之破佛,佛典的翻譯暫時中斷;九世紀之後,尤其是在十一世紀以後的西藏佛教後傳期(Phyi dar),大量的密教經典、論、註釋書等被譯成藏文,由西藏人所作的註釋書也大量問世。

由於漢語文化圈與藏語文化圈接受佛教的時期如此差異,因此,密教文獻的質的方面,漢譯與藏譯有相當大的不同。就研究印度初期密教而言,需仰賴漢譯資料。此一時期,西藏文化尚未萌芽,佛典的翻譯事業也還沒有開始。但是漢譯的密教經典,在唐末以後質量劇減,傳承幾乎斷絕,也沒有註釋書出現。像這樣,漢譯資料的數量,隨著時代的更替而有顯著的起伏現象,因此,無法只仰賴漢譯資料以論述全體印度密教。

另一方面,由於八世紀以後,西藏的翻譯事業急遽興盛,而後傳期的西藏佛教又以密教為主;因此,有關八世紀以後印度密教的情勢,西藏方面的資料較為詳細。由於甚多印度前期的密教經典及儀軌被譯成藏文,且就梵文的翻譯而言,藏譯遠比漢譯忠實,因此,在研究印度密教時,藏譯資料具有極大的重要性。

基於前述理由,要全盤俯瞰印度的密教史,在文獻資料方面,唐代以前應以漢譯為主,唐代後半以後,則當以藏譯為主。至於梵文資料,大多與怛特羅有關,對於印度後期密教的研究,也是不可或缺的。就印度密教史之研究而言,當然有必要利用文獻上的梵、藏、漢文資料,但也必須引用考古學的遺品、遺蹟、現存雕刻、繪畫,或與怛特羅教有關的印度宗教儀禮、習俗的調查結果。

〔參考資料〕 《密教資料彙編》、《密教研究法》、《密教發達志》(《世界佛學名著譯叢》{10}、{72}~{74});《密宗概論》、《密宗教史》、《密宗思想論集》、《密宗儀軌與圖式》(《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1}~{74});陳健民《曲肱齋全集》;黃懺華《佛教各宗大意》;李世傑《密宗的教理與歷史》;權田雷斧著‧王弘願譯《密宗綱要》;神林隆淨著‧歐陽瀚存譯《密宗要旨》;無名梵行者《瑜伽養生術與祕密道》;栂尾祥雲《祕密佛教史》;松長有慶《密教の相承者──その行動と思想》、《密教の歷史》;勝又俊教《密教の日本的展開》;山崎泰廣《密教瞑想法──密教ヨ一ガ‧阿字觀》。


提婆達多

佛陀在世時,犯逆罪,破僧團的惡比丘。音譯又作提婆達兜、地婆達多、禘婆達多、提惒達多、提婆達,略稱提婆、調達。意譯天授、天熱、天與。為斛飯王之子,阿難的兄弟;此外又有謂其為白飯王、甘露王或善覺長者之子等異說。佛陀成道後,於回國省親之際,提婆與阿難、阿那律、優波離等釋迦族青年,從佛出家。十二年間持善心,勤於修行。後因未能得聖果,又因名聞利養之念強,其心乃逐漸退轉,遂生惡念。曾欲學神通,然佛未許可。後受摩揭陀國阿闍世太子的供養,太子為其建一精舍於伽耶山。又想代佛統御僧眾,也未得佛陀允許,反受訶責。

由於所願未能達成,提婆乃歸伽耶山自集弟子,組織僧團。並誘使阿闍世幽禁其父頻婆娑羅王。阿闍世即王位,幽閉父王。提婆自己則欲除去釋尊而代之。先令人殺佛,未果,又趁佛行經靈鷲山下時,投大石欲殺之,但僅傷及佛足,後放狂象企圖殺害釋尊,然而象又歸服於佛,計畫再次失敗。於是轉而破壞僧團之和合,先與俱伽梨、三聞達多等共至佛所,請勵行五法,不得佛許,乃誘惑吠舍離國的比丘五百人歸伽耶山,另建法幢,自定五法作為疾得涅槃之道。

關於五法的內容,異說紛紜,依《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十所傳,指不食乳酪、不食魚肉、不食鹽、受用衣時不截其縷績、住村舍而不住阿蘭若處。若據《五分律》卷二十五所說,則為不食鹽、不食酥乳、不食魚肉、乞食而而不食他請、春夏八月露坐而冬四月住草庵。另外,《十誦律》卷四、卷三十六也有不同的說法。

後來,阿闍世王歸依佛,舍利弗、目犍連也勸諭提婆之徒復歸佛陀的僧團。由於事事不順遂,提婆經九個月後終於去世。一說提婆又撲打蓮華色比丘尼至死。且於十指中盛毒,近佛欲傷佛足,令佛中毒而亡,但佛足固如巖石,提婆反自破手指,命終其地。如此,提婆因犯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及殺比丘尼等三逆罪,相傳命終之後墮入無間地獄。據《大唐西域記》卷六〈室羅伐悉底國〉條所載,玄奘嘗於祇園精舍廢址之東,見到提婆生身墮地獄的深坑。

至後世,對佛陀與提婆的關係,曾產生許多本生談。《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即謂提婆在過去世為善知識,曾助釋尊成佛。(參閱附錄一)

此外,據《法顯傳》與《大唐西域記》卷十〈羯羅拏蘇伐剌那國〉條的記載,法顯及玄奘西遊時,印度仍有提婆達多學說之信徒,可見到七世紀之時,遵守嚴格之生活規定的提婆一派,還流傳於印度。

◎附一︰《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摘錄)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天人四眾︰「吾於過去無量劫中,求法華經,無有懈倦!於多劫中常作國王,發願求於無上菩提,心不退轉;為欲滿足六波羅蜜,勤行布施,心無吝惜,象、馬、七珍、國、城、妻、子、奴婢、僕從、頭、目、髓、腦、身、肉、手、足,不惜軀命。時世人民壽命無量,為於法故,捐捨國位,委政太子,擊鼓宣令,四方求法──『誰能為我說大乘者,吾當終身供給走使!』時有仙人來白王言︰『我有大乘,名妙法蓮華經,若不違我,當為宣說。』王聞仙言,歡喜踴躍,即隨仙人,供給所須──採果、汲水、拾薪、設食,乃至以身而為床座,身心無倦!於時奉事,經於千歲,為於法故,精勤給侍,令無所乏。」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念過去劫,為求大法故,雖作世國王,不貪五欲樂。椎鐘告四方,誰有大法者,若為我解說,身當為奴僕。時有阿私仙,來白於大王,我有微妙法,世間所希有,若能修行者,吾當為汝說。時王聞仙言,心生大喜悅,即便隨仙人,供給於所須;採薪及果蓏,隨時恭敬與,情存妙法故,身心無懈倦。普為諸眾生,勤求於大法;亦不為己身,及以五欲樂!故為大國王,勤求獲此法,遂致得成佛,今故為汝說。」

佛告諸比丘︰「爾時王者,則我身是;時仙人者,今提婆達多是。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六波羅蜜、慈悲喜捨、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紫磨金色、十力、四無所畏、四攝法、十八不共、神通道力;成等正覺,廣度眾生,皆因提婆達多善知識故。」

告諸四眾︰「提婆達多卻後過無量劫,當得成佛,號曰天王──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世界名天道。時天王佛住世二十中劫,廣為眾生說於妙法;恒河沙眾生得阿羅漢果,無量眾生發緣覺心,恒河沙眾生發無上道心,得無生忍,至不退轉。時天王佛般涅槃後,正法住世二十中劫;全身舍利起七寶塔,高六十由旬,縱廣四十由旬,諸天人民,悉以雜華、末香、燒香、塗香、衣服、瓔珞、幢幡、寶蓋、伎樂、歌頌、禮拜、供養七寶妙塔!無量眾生得阿羅漢果,無量眾生悟辟支佛,不可思議眾生發菩提心,至不退轉。」

佛告諸比丘︰「未來世中,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妙法華經提婆達多品,淨心信敬,不生疑惑者,不墮地獄、餓鬼、畜生,生十方佛前,所生之處,常聞此經!若生人天中,受勝妙樂;若在佛前,蓮華化生。」

◎附二︰印順〈論提婆達多之破僧〉(摘錄自《華雨集》第三冊)

(一)
釋尊晚年,遭遇到好些不愉快事件,而提婆達多的「破僧」,不僅威脅釋尊的安全,而且幾乎動搖了佛教的法幢,可說是最嚴重的事件。這到底是什麼事﹖為了什麼﹖《阿含經》與各部廣律,都有提婆達多破僧的記載。提婆達多破僧,成了佛教公敵,當然毀多於譽。晚起(重編)的經律,不免有些不盡不實的傳說,但傳說儘管撲朔迷離,而事實還可以明白的發現出來。本文就是以抉發這一事件的真實意義為目的。

「破僧」是什麼意義﹖僧是梵語僧伽的簡稱。釋尊成佛說法,很多人隨佛出家。出家的弟子們,過著團體生活,這個出家的集團,名為僧伽。破僧,就是一定範圍(「界」)內的僧眾,凡有關全體或重要事項,要一致參加︰同一羯磨(會議辦事),同一說戒。如因故而未能出席,也要向僧伽「與欲」、「與清淨」,僧眾是過著這樣的團體生活。這樣的和合僧團,如引起諍執,互不相讓,發展到各自為政,分裂為兩個僧團︰不同一羯磨,不同一說戒,就是破僧。這樣的破僧,名為「破羯磨僧」;如拘舍彌比丘的諍執分裂(《五分律》卷二十四),就是典型的事例。這一類破僧,當然是不理想的,但並不是最嚴重的,因為各自集會,各自修行,各自弘法,不一定嚴重的危害佛教。這一類破僧,最好是復歸於和合。在未能和合以前,佛說︰「敬待供養,悉應平等。所以者何﹖譬如真金,斷為二段,不得有異。」(《五分律》卷二十四)不同的集團,都不失其為僧伽,所以都應受世間的供養。可是提婆達多的「破僧」,意義可完全不同了!以現代的話來說,應該稱之為「叛教」。不只是自己失去信仰,改信別的宗教,而是在佛教僧團裡搞小組織,爭領導權,終於引導一部分僧眾,從佛教中脫離出去,成立新的宗教,新的僧團。這稱為「破法輪僧」,不但破壞僧伽的和合,而更破壞了正法輪。這種叛教的破僧罪,是最嚴重不過的五逆之一。在佛教史上,惟有提婆達多,才犯過破法輪僧的惡行。所以現在的破僧研究,實在是提婆達多叛教事件的研究。

(二)
提婆達多是一位怎樣的人物﹖對他的身世、行為,以及在佛教中的地位,作一番了解,這對於叛教事件的研究來說,是必要的。提婆達多,異譯作「調達」、「提婆達兜」;譯義為「天授」。他出身於釋迦王族,是「多聞第一」阿難的兄長。他與釋迦牟尼佛,是叔伯弟兄(《五分律》卷十五),如從世俗來說,他與釋尊是有著親密關係的。提婆達多出身貴族,「身長一丈五尺四寸」(傳說佛長一丈六尺)(《十二遊經》),有「顏貌端正」(《四分律》卷四)的儀表。釋尊成佛第六年,回故國迦毗羅衛城,為父王及宗族說法,傳說此後有五百位釋族青年出家。與提婆達多一起出家的,盡是佛門的知名之士,如拔提王、阿那律陀、阿難、優波離等(《五分律》卷三、《根有律破僧事》卷九)。當時釋迦族有這麼多人出家,顯然是受了釋迦王子成佛的激發。釋尊在廣大比丘群的翼從中,受到王公以及庶民的禮敬;每一釋種子弟,莫不享受了與佛同族的一分光榮。加上淨飯王的鼓勵,提婆達多也就敝屣尊榮,度著出家的生活。

出家以後的修學生活,如《十誦律》卷三十六說︰「調達於佛法中,信敬心清淨。(中略)出家作比丘,十二年中善心修行︰讀經、誦經、問疑、受法、坐禪。爾時,佛所說法,皆悉受持。」《出曜經》卷十五也說︰「調達聰明廣學,十二年間坐禪入定,心不移易,誦佛經六萬。」從三學的熏修來說,提婆達多是著實難得的!他的戒律精嚴,是不消說的了!廣博聞持一切教法,實與阿難的風格相同。特別是專修禪定,引發神通。他的學習神通,諸部廣律一致記載。可能意樂不怎麼純淨,懷有競勝與誇揚自己的動機。但禪定與神通,雖不能徹底,也並不容易。神通要在禪定的基礎上,加以方便修發,所以提婆達多,初夜後夜,精勤不息,經常度著禪定的生活。《西域記》卷九還記有「大石室,提婆達多於此入定」呢!可惜他不曾能以真實智證入法性,不曾能位登不退,所以會以一念之差而全盤失敗!佛所以說︰「戒律之法者,世俗常數;三昧成就者,亦是世俗常數;神足飛行者,亦是世俗常數;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增一含》卷四十三之四)

以提婆達多的尊貴身分(世俗的見解,總是特別受到尊敬的),加上精嚴的戒行、禪定、神通、博聞一切佛法,當然會受到在家出家眾的尊敬。在家信眾方面,他得到了摩竭陀國王子阿闍世的尊敬,是諸部廣律的一致記載。如《四分律》卷四說︰「阿闍世日日將從五百乘車,朝暮問訊提婆達多,並供養五百釜飲食。」(因為提婆達多與五百比丘共住)在當時,阿闍世王子的尊敬,可說無以復加,竟以為「比佛大師,其德殊勝」呢(《根有律》卷十四)!在帝國時代,得到了太子的崇敬,一般信眾的觀感,也就可以想見了!出家眾方面,尊者舍利弗,就曾真心實意的「稱讚調達」(《五分律》卷三),說他「大神通!大威力!」(《銅鍱部律破僧犍度》);「大姓出家,聰明,有大神力,顏貌端正」(《四分律》卷四)。所以,當釋尊常在西部──舍衛與拘舍彌,而提婆達多以王舍城為中心而展開教化時,成為佛教的一時標領,受到了在家出家眾的崇仰!

(三)
《四分律》、《五分律》以及《銅鍱部律》都說︰當提婆達多弘化王舍城,得到阿闍世王子尊敬時,釋尊在跋蹉國的拘舍彌城。等到釋尊沿恆河東下,回到王舍城來,不久就引起了「破僧」事件。據各部廣律的一致傳說︰提婆達多不滿釋尊而引起怨望,最初是為了向釋尊「索眾」,受到了釋尊的訶斥。「索眾」的情形,是這樣︰「調達白佛言︰世尊年已老耄,可以眾僧付我,佛但獨受現法樂住;令僧屬我,我當將導。佛言︰舍利弗、目犍連有大智慧神通,佛尚不以眾僧付之,況汝噉唾癡人!」(《十誦律》卷三十六),就文義來說,提婆達多的意思是︰世尊太衰老了!「為諸四眾,教授勞倦」(《根有律》卷十四),不如將統攝化導眾僧的責任交給他,釋尊也可以安心禪悅,怡養天年。但釋尊堅決的拒絕了他︰舍利弗、目犍連那樣的大智慧、大神通,還沒有交託他,何況你這食唾的癡人!換句話說,要付託,也輪不到你呢!「癡人」,是佛常用的訶責語。「食唾」,《銅鍱律》作「六年食唾」,意義不明。這樣,不但沒有滿足提婆達多的請求,反而讚歎舍利弗、目犍連,使他感到難堪。「此為提婆達多,於世尊所初生嫌恨」(《銅鍱部律破僧犍度》),種下了破僧的惡因。提婆達多的向佛索眾,釋尊應該清楚地了解他的用心,這才會毫不猶豫的嚴厲訶責。對於這,要從多方面去了解。

(一)佛法並無教權︰在一般人看來,隨佛出家的比丘僧,受佛的攝導。佛說的話,總是無條件的服從,可說佛是無上的權威者。但真懂得佛法的,就知道並不如此。大家為真理與自由的現證而精進。法,是本來如此的真理,佛只是體現了法,適應人類的智能而巧為引導(或稱為佛不說法)。人多了,不能不順應解脫目標,適合時地情況,制定一些戒律。但這是僧團發生了問題,比丘或信眾,將意見反映上來,這才集合大眾,制定戒條,而且還在隨事隨時的修正中。大家為了解脫,自願修習正法,遵行律制。所以在僧團中,有自己遵行的義務,也有為佛教而護持這法與律的責任。這是應盡的義務,根本說不上權利。僧伽,實在不能說是權力的組織。就是對於犯戒者的處分,也出於他的自願。否則,只有全體不理他(「擯」);或者逐出僧團了事。在僧團中,佛、上座、知僧事的,都是承擔義務,奉獻身心而不是權力佔有。所以沒有領袖,為佛教僧團的惟一特色。《中含》〈瞿默目犍連經〉裡,阿難充分闡明了這一意義。佛在《長含》〈遊行經〉中,說得更為明白︰「如來不言我持於眾,我攝於眾,豈當於眾有教令乎!」所以,如提婆達多為了釋尊年老,而發心承擔攝化教導的責任,這應該基於比丘們的尊仰,而不能以個己的意思來移讓。如誤解釋尊有統攝教導的教權而有所企圖,那是權力欲迷蒙了慧目,根本錯誤了!向佛索眾,怎麼說也是荒謬的!

(二)助佛揚化的上座︰釋尊晚年,攝導眾僧的情形,究竟怎樣呢﹖釋尊是老了,如阿難說︰「世尊今者膚色不復明淨,手足弛緩,身體前傾。」(《相應部》四十八‧四十一)腰酸背痛,不時需要休息。釋尊的攝導僧團,事實上有賴於上座長老的助理。從經律看來,奉佛的教命而為眾說法,或奉命執行某項任務,主要是阿那律陀、阿難、舍利弗、目犍連。阿那律陀,也是佛的堂弟,大阿羅漢,天眼第一。可惜他的肉眼有病,不能多承擔為法的義務。釋尊晚年,也可說從阿難出任侍者(釋尊五十六歲)以後,佛教就在內有阿難,外有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助理下,推行教化。阿難重於內務;而一般的教化,遊行攝導,都是舍利弗與目犍連,同心協助。這裡且引幾節經文來證明。佛說︰「此二人,當於我弟子中最為上首,智慧無量,神足第一。」(《五分律》卷十六)又說︰「舍利子比丘,能以正見為導御也;目乾連比丘,能令立於最上真際,謂究竟漏盡。舍利子比丘,生諸梵行,猶如生母;目連比丘,長養諸梵行,猶如養母。是以諸梵行者,應奉事供養恭敬禮拜。」(《中部》一四一、《中》卷七之三十一)釋尊對於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功德,對二人的教導學眾,陶賢鑄聖,讚譽為如生母與養母一樣,那是怎樣的器重呢﹖經上又說︰「若彼方有舍利弗住者,於彼方我則無事。」(《雜含》卷二十四之六三八)「我觀大眾,見已虛空,以舍利弗、大目犍連般涅槃故。我聲聞惟此二人,善能說法,教授教誡。」(《相應部》卷四十七‧十七、《雜含》卷二十四之六三九)這是二大弟子涅槃以後,釋尊所有的感嘆。僧團中沒有他們,顯然有(空虛)僧伽無人之概。有了舍利弗,釋尊就可以無事(放心);沒有了他,又非釋尊自己來處理不可。這可見二人生前,在僧伽中所有的地位了!某次,舍利弗與目犍連,與五百比丘來見佛。聲音吵鬧了一點,釋尊叫他們不必來見,到別處去。後來,釋尊又慈愍他們,讓他們來見佛。釋尊問他們︰我不要你們來,你們的感想怎樣﹖舍利弗說︰我想︰「如來好遊閑靜,獨處無為,不樂在鬧,是故遣諸聖眾耳!(中略)我亦當在閑靜獨遊,不處巿鬧。」釋尊立即糾正他︰「莫作此念!(中略)如今聖眾之累,豈非依舍利弗、目犍連比丘乎!」目犍連說︰我想︰「然今如來遣諸聖眾,我等宜還收集之,令不分散。」釋尊聽了,讚歎說︰「善哉目犍連!眾中之標首,惟吾與汝二人耳!」(《增一含》卷四十五之二)從這一對話中,看出了釋尊是器重二人,而將教誨聖眾(僧)的責任,囑累他們。內有阿難,外有舍利弗(目犍連),覺音的《善見律》,也透露這一消息︰「時長老阿難言︰除佛世尊,餘聲聞弟子,悉無及舍利弗者。是故阿難若得(衣、食、藥)……好者,先奉舍利弗。……(舍利弗說)我今應供養世尊,阿難悉作,我今得無為而住;是故舍利弗恆敬重阿難。」彼此相敬,內外合作,在釋尊衰老而不勝繁勞的情形下,使僧眾清淨,佛法得迅速的發展開來。所以從表面看來,釋尊統攝的僧團,部分責任,在阿難與舍利弗、目犍連的身上。為眾說法,是他們;有什麼事,也要他們去(如去黑山驅逐馬師與滿宿)。

上座長老,本來還有不少。摩訶迦旃延,遊化到阿槃提國去了。摩訶迦葉,不大顧問僧事,總是與一類頭陀行者,自己去精進修行。

(三)提婆達多與舍利弗、目犍連︰釋尊晚年攝理僧伽的實際情形,如上面所說,得力於舍利弗與目犍連──二大上首弟子的攝理助化,二人也就成為佛的「脇侍」、「雙賢弟子」。後起之秀的提婆達多,舍利弗也曾予以讚揚。但在提婆達多的聲望不斷提高時,從經律看來,對於舍利弗與目犍連,早就存有深刻的意見了。提婆達多的向佛「索眾」,並無反佛叛教的意義。他承認「世尊是諸法之主」(《四分律》卷四),只是希望在僧團中,獲得教授攝理的地位;初步是企圖得到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地位。釋尊不答應他,又讚揚舍利弗與目犍連,問題就這樣的惡化起來。

舍利弗、目犍連與提婆達多,彼此存有歧見,有幾點可為證明。(1)提婆達多的弟子月子比丘,來見舍利弗。舍利弗問起︰提婆達多怎樣的說法教化﹖月子說︰「提婆達多如是說法言︰心法修心法,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舍利弗批評說︰「何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癡心,(中略)自記說言︰我生已盡!」(《雜含》卷十八之四九九)同樣是「修心」,但彼此的著重不同,也就不免成為不同的派別。這如神秀的「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被慧能修改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就流為北禪與南禪的對立一樣。提婆達多的見地,與他的「五法是道」有關,到下面再為說明。(2)提婆達多的上首弟子,也是最忠實的四大弟子之一──瞿迦梨(或作瞿婆利等),對舍利弗與目犍連,曾有過嚴重的譏毀。事情是這樣︰舍利弗與目犍連,逢到暴雨,進入一石室中避雨。石室中,先有一位牧牛的女人在裡面。這位牧女,胡思亂想,欲意纏綿,以致流失不淨。雨停了,舍利弗與目犍連離去,恰巧為瞿迦梨所見。他知道了二人與牧女同住石室,又看出了牧女的曾有欲情,所以斷定為︰舍利弗與目犍連行不淨行。他向諸比丘說︰「諸君常言,舍利弗、目犍連汙清淨行,我向者具見此事。」他見了釋尊,舉發舍利弗與目犍連為「惡欲者」。釋尊一再告訴他︰「汝宜及時悔心!何以故﹖此等梵行全。」瞿迦梨也再三的說︰「知如來信彼人意淨,但為眼見舍利弗、目犍連為惡。」(《鼻奈耶》卷四)瞿迦梨謗舍利弗等而墮地獄,為多種經律所說到。這顯然是由於一向存有敵意,所以藉此來打擊二大上首的道譽。(3)提婆達多的另一大弟子──迦留盧提舍,對這事也與瞿迦梨一樣(《相應部》六‧八)。(4)一次,「舍利弗患風,有一(作藥用的)呵梨勒果,著床腳邊。瞿迦梨來,(中略)見,語諸比丘︰世尊讚歎舍利弗少欲知足,而今藏積我等所無。」(《五分律》卷二十六)這麼一件小事,也要拿來對舍利弗誹毀一番,可以想見情形的嚴重了!據這幾點來說,舍利弗與提婆達多的見地不相同;而提婆達多系的比丘,早在不斷的誹毀舍利弗與目犍連。這為了什麼﹖不外乎想取得僧眾的同意,而獲得僧伽中的領導地位而已。

(四)揭發破僧的序幕︰釋尊六十歲以後,大部分時間常在舍衛城(《僧伽羅剎所集佛行經》)。大概年事漸高,所以減少了長途遊化的生活。各方比丘眾,每年安居前後,盡可能來禮見釋尊。此外,就是舍利弗等大弟子,遊化攝導,以保持僧伽的和合。該是那個時候吧!提婆達多弘化於王舍城,得到了輝煌的成就,竟取得阿闍世王子的信敬;大有釋尊初來王舍城,得到頻婆娑羅王信奉的那種情況。提婆達多開始懷有統攝僧眾的雄心;他的野心,目犍連最先報告了釋尊,那時釋尊在拘舍彌(《五分律》)。等到釋尊回王舍城來,比丘與信眾們,當然會集中而歸向於釋尊。就是釋尊的上首弟子──舍利弗與目犍連,論智慧、神通,論(出家)年齡,論德望,都遠遠的超過了提婆達多。在這種情形下,提婆達多得到了三大力量的支持,開始走入歧途,向佛索眾。索眾的話,說來似乎好聽,而其實是嫉視舍利弗與目犍連,進而要求釋尊不要再顧問僧事。領導權的爭取,與出家的初意,為法教化意義相離得太遠了!也難怪釋尊的訶斥。

(四)
提婆達多向佛「索眾」沒有達成目的;他在三大力量的誘惑與鼓舞下,更向破僧的逆行前進。三大力量是︰王家尊敬,釋種擁戴,苦行風尚。

(1)王家尊敬︰起初,提婆達多得到王子阿闍世的尊敬供養。後來,父王頻婆娑羅的政權,漸落入阿闍世手中,終於篡奪王位,父王也就被囚禁而死。那時,提婆達多受摩竭陀國阿闍世王的尊敬供養,當然也受到王家、民眾、部分出家眾的尊敬。在佛教中的優越地位,是可以想見的!但這只能造成他的有利情勢,誘發他統攝佛教的野心,而不能以政治權力來干預宗教,取得統攝僧伽的資格。古代宗教的成立與發展,是憑藉自身的感召、大眾的信仰,而不是取決於政治的支持。所以王家的尊敬,不可以政治權力來解說。事實上,阿闍世王也沒有以政治權力來干預宗教,造成提婆達多統攝僧眾的地位。

經律一致記戴︰提婆達多的破僧,是受了利養恭敬的損害。如佛在拘舍彌時,最初發覺提婆達多的用心,就告訴比丘們︰「芭蕉、竹蘆,以實而死;駏驉懷妊,亦喪其身;今調達貪求利養,亦復如是。」(《五分律》卷三)「利養恭敬」,或說「名聞利養」、「名利」,是引發提婆達多破僧的因素。說到貪求名利的過失,約可分三類︰(1)出家後,一切為了名利,那是「形服沙門」。這種人的罪行昭彰,是不可能造成破僧罪的。(2)有些出家人,多聞持戒,精進修行,不失為清淨比丘。但德望一高,利養不求而自來。名利一來,逐漸腐蝕了精進的道念,有的變得生活靡爛,甚至墮落不堪。對這類比丘,佛每以「利養瘡深」來警策。提婆達多與上二類不同,是屬於另一類的。他受到利養恭敬,受到讚歎,不免得意忘形,不再認識自己,而自視越來越高。於是,更精嚴、更刻苦的修行,更能將自己所得的施散給同學,而追求更大的尊敬。根源於我見的主宰意識(慢,權力欲),越來越強,覺得自己最偉大,僧眾的統攝非自己不可。這是領袖欲,是從王家尊敬──利養恭敬所引發的。

(2)釋種擁戴︰釋種,指釋迦族出家的比丘、比丘尼眾。釋尊出身於釋迦王族;從佛出家的弟子,不問他的種族如何,一律平等。為了與其他外道出家不同,稱為「釋沙門」,所以說︰「四姓出家,同稱為釋。」釋尊攝化的出家弟子,確是不分種族階級,一律平等的。但出身於釋迦族的比丘、比丘尼,與佛同族,多少有些優越感。對於僧伽的統攝,在釋尊晚年,或預想到涅槃以後,極可能認為,應由釋族比丘來統攝,來繼承釋尊攝化四眾的事業。從世間來說,這些也是人情之常,但與佛法卻並不相合。從經律看來,擁戴提婆達多的,恰好就是釋族的出家眾。這一問題,似乎還少有人說到,所以要多多引述來證成這一論題。

提婆達多有四伴黨,也就是提婆達多集團中的核心人物,名三聞達多、鶱荼達婆、拘婆(迦)離、迦留羅提舍。(人名譯音,經律中每譯得多少不同;這是依《四分律》說的)。其中三聞達多與拘迦離,是這一系的傑出人士。據《根有律破僧事》卷九說︰四人都是「釋種出家」。《眾許摩訶帝經》卷十三說到釋種出家,有名「海授」的,即三聞達多的義譯。又如迦留羅提舍,《根有部苾芻尼律》卷五義譯為「根本」;吐羅難陀尼說他「是釋迦種」。這可見提婆達多系的主要人物,都是釋種了。此外,律中有名的六群比丘,是難陀、跋難陀、迦留陀夷、闡那、阿溼鞞、不那婆娑。《僧祇律》卷二十六說︰「六群比丘共破僧。」而《五分律》卷二十五所說的調達眷屬,也列有額鞞(即阿溼鞞)、分那婆藪(即不那婆娑)在內。比丘犯戒,釋尊因而制定學處(戒);在律師們說起來,幾乎都是這六位初犯的。這姑且不作深論,要說的是︰助提婆達多破僧的六群比丘,不是釋種,就與釋種有密切關係。如《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說︰「五人是釋種子王族︰難途、跋難途、馬宿、滿宿、闡那。一人是婆羅門種,迦留陀夷。」其中,難陀釋子、跋難陀釋子,是弟兄;在律中是被說為貪求無厭的比丘。阿溼鞞與不那婆娑(義譯為馬宿、滿宿)︰「事事皆能,亦巧說法論義,亦善阿毗曇。」(《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在律中,是「行惡行,汙他家」(依中國佛教說,是富有人情味)的比丘。闡那(或譯車匿)是釋尊王子時代的侍從,有部說他是釋種,但從《僧祇律》(卷七及卷二十四)看來,是釋族的奴僕。在律中,是一位「惡口」比丘。迦留陀夷是「淨飯王師婆羅門子」(《十誦律》卷十七),是釋尊王子時代的侍友(《佛本行集經》卷十六);在律中,是被說為淫欲深重的比丘。這六位釋族或與釋尊有關係的比丘,都曾是提婆達多的擁護者。再說到比丘尼︰佛世的比丘尼,以釋迦族,及釋迦近族──拘梨、摩羅、梨車族女為多(《僧祇律》卷三十九、《四分律》卷四十八)。女眾更重視親族及鄉土的情誼,當然是提婆達多的擁護者了。被律師們看作犯戒,不護威儀的惡比丘尼,《四分律》與《僧祇律》作「六群比丘尼」;《根本一切有部律》作「十二眾苾芻尼」;而《十誦律》索性稱之為「助調達比丘尼」。例如提婆達多伴黨迦留羅提舍,「是釋迦種」。他有姐妹七人,都出家為比丘尼,偷羅難陀就是其中的一人(《十誦律》卷四十一、卷四十七)。偷尼自稱︰「我生釋種,族姓高貴」(《根有部苾芻尼律》卷十九);他是十二眾比丘尼的首領(《根有律雜事》卷三十二)。偷羅難陀尼曾讚歎「提婆達多、三聞陀羅達、鶱馱羅達婆、瞿婆離、迦留羅提舍」為「龍(象)中之龍」;說「舍利弗、目犍連、大迦葉」為「小小比丘」;律說「偷羅難陀尼為提婆達部黨比丘尼」(《四分律》卷十三、《十誦律》卷十二)。總之,釋種的比丘、比丘尼,多數擁護提婆達多,極為明顯。

再舉二事來說明︰(1)六群比丘的「惡口」闡那,到底是怎樣的呢﹖他說︰「大德!汝等不應教我,我應教汝。何以故﹖聖師法王,是我之主;法出於我,無豫大德。譬如大風吹諸草穢,並聚一處。諸大德等種種姓、種種家、種種國出家,亦復如是;云何而欲教誡於我﹖」(《五分律》卷三)《善見律》卷三譯為︰「佛是我家佛,法是我家法,是故我應教諸長老,長老不應反教我。」他不能接受比丘們的教誡,顯然是由於「貢高」;由於自己是釋種,曾事奉釋迦太子而起的優越感。他的理由是說︰佛出於釋迦族,法是釋迦佛說的,所以應由我們釋種比丘來攝化教導你們(僧眾)。這種想法,不正是釋種比丘、比丘尼,擁戴提婆達多來向佛「索眾」的意趣嗎﹖(2)六群中的迦留陀夷,雖在律師們看來,極不如法,但應該是非常傑出的比丘。他出家不久,就證阿羅漢果(《善見律》卷十七);是波斯匿王夫人末利的門師(近於中國的歸依師)(《四分律》卷十八、《十誦律》卷十八、《僧祇律》卷二十);曾教化舍衛城近千家的夫婦證果(《十誦律》卷十七);讚佛的〈龍相應頌〉(《中含》卷二十九之一一八),為《發智論》、《雜犍度》所引用(「那伽常在定」,就是出於此頌)。某次,迦留陀夷對於舍利弗所說的︰三學成就,「若於現法不得究竟智,身壞命終,過摶食天,生餘意生天,於彼出入想知滅定」(《中含》卷五之二十二),曾一而再,再而三的否定他的見解,從僧中論諍到佛前。這是思想上的不合;末了由釋尊呵責迦留陀夷,才停止辯論。那一次,釋尊也同時呵責阿難︰「上尊名德長老比丘為他所詰,汝何以故縱而不檢!汝愚癡人!無有慈心,捨背上尊名德長老!」在律中,比丘們辯論詰責,阿難從來也沒有,不曾使用判決勝負,中止辯論的權力。釋尊為什麼要呵責呢﹖不免有「是他所作而我得責」的感概了!其實,是釋尊見到他在釋族比丘系,十方比丘系的爭辯中,他「捨背上尊名德長老」舍利弗,而採取了中立觀望的態度。說到阿難,與舍利弗、目犍連本來非常友善。他的慈心重,溫和謙順,雖有學不厭、教不倦的特德,但沒有目犍連、提婆達多、大迦葉那樣的強毅果決。他作佛的侍者,忠於職務,沒有私心。在釋族比丘與十方比丘的對立中,提婆達多向佛索眾,進而破僧的過程中,阿難始終是以佛的意見為意見。只有在迦留陀夷與舍利弗的辯詰中,採取了中立立場,也僅此一次受到了釋尊的呵責。

釋迦比丘與十方比丘,早就有些不協調。作為十方比丘上首的舍利弗與目犍連,從經律看來,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誹毀、責難。等到提婆達多的德望高起來,向佛「索眾」(引起破僧),三聞達多等四伴黨,是絕對支持的。六群比丘、六群比丘尼,是附和的。其他的釋族出家者,也多少有些同情吧!

(3)苦行風尚︰印度恆河流域的苦行精神,特別發達。與釋尊同時而多少早一些的尼犍親子,出於毗舍離王族,立耆那教,特重苦行。一直到現在,印度還有不少的耆那教徒。釋尊出家修學時,也曾苦行了六年。在當時,苦行主義確是非常風行的,如《五分律》卷二十五說︰「此摩竭、鴦伽二國人,皆信樂苦行。」破(法輪)僧,是從佛教中分出一部分比丘而自成僧伽,自立新宗教,這不但要僧中有人附和,更要適合時代趨勢(契機),而得信眾的歸依。時代是苦行主義風行,而提婆達多正是一位頭陀苦行者。他向釋尊索眾而不得,內有釋種出家的擁戴,外應時代苦行的風尚,這才索性標揭苦行教條,起來破僧。

提婆達多所標榜的,主要是「五法」,廣律中都有說到,《四分律》敘述得最明白。提婆達多以為︰「如來常稱說頭陀少欲知足樂出離者,我今有五法,亦是頭陀勝法,少欲知足樂出離者︰盡形壽乞食,盡形壽著糞掃衣,盡形壽露坐,盡形壽不食酥鹽、盡形壽不食魚及肉。」(《四分律》卷五)這是與頭陀行相近的;頭陀行值得稱讚,這五法可說更精嚴些。於佛法缺少正見的,會迷迷糊糊的跟著走,還自以為了不起呢!但所說的五法,各律傳說也略有不同,惟《毗尼母經》卷四與《四分律》一致。茲列表如下︰


┌─────┬─────┬─────┬──────────┐
│《四分律》│《十誦律》│《銅鍱律》│《五分律》 │
├─────┼─────┼─────┼──────────┤
│常乞食 │受乞食 │常乞食 │常乞食 │
├─────┼─────┼─────┼──────────┤
│糞掃衣 │受納衣 │糞掃衣 │ │
├─────┼─────┼─────┼──────────┤
│常露坐 │受露坐 │樹下坐 │八月露坐,四月住草庵│
├─────┼─────┼─────┼──────────┤
│不食酥鹽 │ │ │不食酥乳、不食鹽 │
├─────┼─────┼─────┼──────────┤
│不食魚肉 │斷魚肉 │不食魚肉 │不食魚肉 │
├─────┼─────┼─────┼──────────┤
│ │受一食 │ │ │
├─────┼─────┼─────┼──────────┤
│ │ │常住阿蘭若│ │
└─────┴─────┴─────┴──────────┘


此外,還有《根有律》的《破僧事》,前後三說──卷十、卷十一(《律攝》同此說)、卷二十,多不盡相同。綜合的看來,衣服方面,主張盡形壽糞掃衣,不受施主施衣。住處方面,主張盡形壽住阿蘭若、露地坐、樹下坐、不受住房屋。飲食方面,主張盡形壽乞食、不受請食。特別主張不食酥、鹽、魚、肉等。這些,與頭陀行相近,也與受比丘戒時所受的四依法相近。四依法是︰盡形壽依糞掃衣住、依乞食住、依樹下住、依陳棄藥住。那末提婆達多的五法,為什麼成為反佛法的標幟呢!

(五)
提婆達多標榜「五法」,造成了破僧的惡行。五法與佛法的不同何在﹖有些律師,也有點邪正不分,如《毗尼母經》卷四說「提婆達多五法,不違佛說,但欲依此法壞佛法也。」這是不對的!如五法不違佛法,那唱道五法怎麼會壞佛法呢﹖要知提婆達多的五法與佛法,完全不同,試以兩點來說明︰

(1)提婆達多的五法,是絕對的苦行主義,盡形壽奉行而毫無變通。自以為︰「出家求道,宜應精進。瞿曇沙門亦有此五法,但不盡形壽;我今盡形壽受持此法。」(《善見律》卷十三)釋尊是中道主義︰鹿野苑最初說法,即揭示了不苦不樂的中道行。這不是偏激的一邊,而是有通變性、寬容性、多方適應性的。如佛說四依(四聖種),是出家者立下決心,作最艱苦的準備。出家依信眾而生活,不一定能四事具足;如遇到生活艱苦的時候,那是意料中事,能忍受艱苦,身心安定而不失道念(否則就退心了)。實際上,出家受四依法,並不是一定非苦不可。所以不一定乞食,也可以受請;不一定糞掃衣,也可以受施衣;不一定樹下坐,也可以住房舍重閣;不一定陳棄藥,也可以食酥等。又如十二頭陀行,佛也曾讚歎。那因為有些苦行根性,愛好這些苦行。其實修解脫行的,不一定要修頭陀行。如修八正道,頭陀行者可以解脫;人間比丘也可以解脫;在家弟子享受豐富,也可以解脫。以釋尊自身來說,沒有修頭陀行,有時受百味飲食,價值百千兩金的金縷衣,高樓重閣,百千人共住,豈不也還是少欲知足,樂獨住嗎﹖眾生根性不等,如一定受五法,或持十二頭陀行,那只能適應少數人,而反障礙了多數人出家修學。所以釋尊不同意提婆達多的五法,如《善見律》卷十三說︰「若許調達五法者,多有善男子出家,若受持此法,則於道有(障礙)難。」又如《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三說︰「此五法,佛常自讚歎。(中略)所以讚歎者,云四聖種能得八聖道,成四沙門果。今調達倒說云︰八聖道趨向泥洹,反更遲難。修行五法以求解脫,其道甚速;是故說為非法。」這是說,佛制四聖種(四依),只是為了比丘依信眾而生活,得來不易,所以不可不得少為足,隨緣修行,修八聖道而證聖果。而調達卻重於苦行,以為八聖道不夠精進;修精苦的五法,才容易得道。這是落入苦行主義,所以是「非法」。苦行主義是︰學道非盡形壽修苦行不可;修苦行才容易解脫。這種偏激的苦行主義,與佛的中道主義不合,所以提婆達多以五法為教,造成了破僧的局面。

(2)釋尊的中道行,我曾解說為「以智化情」。換言之,中道的佛法,不重於事相的物欲的壓制,而重於離煩惱,顯發心清淨性,解脫自在。而提婆達多的五法,卻是重於物欲的壓制。越著重這方面,就越流於苦行。上面曾說到,提婆達多說法的要點是︰「心法修心法,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雜含》卷十八之四九九)可見提婆達多的修心決要,是壓制物欲。不受五欲(微妙的色聲香味觸)功德,專精苦行,養成厭惡五欲,不再愛好五欲的習性。稱之為離欲,解脫,以為是真解脫了。這樣的修心法,淺些的是戒行,深些的是定行(定是離欲的,喻為「如石壓草」)。不知道煩惱絲毫未動,只是暫時潛伏而已。一遇因緣,貪瞋癡全部發動,定也退了,神通也失了,戒也會犯了。所以佛說︰惟有「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提婆達多重於精苦的戒行、定行,重在外在物欲的克制,而不修內心智證的淨化,所以舍利弗批評他︰「何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癡心」而得心解脫呢!

這樣,佛說的中道行,是寬容而多樣性的,不是偏激的兩邊。修心方面,是以智證法性而銷融情欲,而不是專在物欲的壓制上做工夫。而提婆達多的五法,偏於苦行;修心偏於壓制物欲。在一般看來,也許覺得他精苦卓越,比釋尊的正法更高妙呢!提婆達多不也自以為︰「瞿曇沙門亦有此五法,但不盡形壽,我今盡形壽受持此法」;自以為「頭陀勝法」嗎﹖提婆達多標榜這五法,以為勝於釋尊的中道,這當然會因此而破僧了!

提婆達多以五法為教而破僧,經過如下︰(1)提婆達多等議決,再向釋尊提出,希望釋尊能採取五法,制為比丘必學的戒法。釋尊當然否定了,認為︰常乞食是好的,但也不妨受請食;……不食魚肉是可以的,但也不妨食三淨肉(《善見律》卷十三)。提婆達多這一著,是相當厲害的︰因為如釋尊採用而制為必學的戒法,那是提婆達多的苦行主義勝利了。他在僧伽中,也自然提高到領導地位。如釋尊不採用,那就可以標榜苦行,自以為精進。「瞿曇(釋尊)不盡形壽持,我能盡形壽持」,超佛一等。(2)提婆達多與他的伴黨,不斷宣傳五法,以為這才能迅速而容易解脫。(3)恰好逢到那年饑饉,比丘們在安居期中的生活,相當艱苦。提婆達多獲得王家的護持,所以隨從他的部分比丘,生活過得比較好。這是個有利的時機,提婆達多就在大眾中,提出五法來進行表決(「行籌」)。結果,有五百位初學比丘,贊同他的意見。這樣他就率領這一群比丘,到伽耶山住下,而在同一界內自行布薩說戒(《十誦律》卷四十六、《鼻奈耶》卷五等)。對佛說的經教、比丘僧的制度服裝,也多少修改(《十誦律》卷三十六、《薩婆多律攝》卷四等),成立新的僧伽,就這樣達成了破僧的目的。

(六)
再說破僧的結果及其影響。提婆達多真的破僧了,作新佛,立新教了,但並不如預期的理想。因為在釋尊授意,經舍利弗等採取對策後,提婆達多就完全失敗。(1)提婆達多既宣揚五法是道,佛就命僧伽推舉舍利弗(或說阿難),到王舍城,向信眾們宣告︰「若受調達五法者,彼為不見佛法僧。」(《五分律》卷三、《十誦律》等大同)這是說,提婆達多的五法,與佛法不合,要佛教信眾,不受他的誘惑,而削弱他的力量。(2)在出家眾中,對於提婆達多及其伴黨,先由與他們親密友善的去勸說;再由多數比丘去勸告;再由全體僧眾來一勸再勸︰「汝莫為破和合僧勤方便,當與僧和合。」(《五分律》卷三等)這樣的極盡人事,展開一致的反分裂運動。對提婆達多來說,仁至義盡;對僧眾來說,也從一致行動中加深了團結。(3)眾律一致記載︰提婆達多率領五百比丘,實行破僧,舍利弗與目犍連立刻採取對策,也到提婆達多那邊去。提婆達多正在歡喜,以為舍利弗等也來附從他,而不知舍利弗暗暗的向五百比丘勸告說服,目犍連以神通感召,馬上又把五百比丘,帶回釋尊這邊來。這麼一來,提婆達多的破僧,僅剩他自己與伴黨四人了。這可能不止僅剩五人,但多數比丘確乎都在釋尊這一邊。提婆達多破僧,沒有能成立強大的新宗教,不如預期的理想;而阿闍世王的信敬也淡薄了。提婆達多的新教夢,一旦破滅,晚年挫折,不久也就死了!

提婆達多破僧的失敗,原是必然的。只是提婆達多醉心於權威,妄自誇大,不自量力吧了!如王家尊敬,僅能造成有利情勢,但並不能以政權干預來統攝僧伽,創立新教。釋種比丘的擁戴,可能支持他索眾,卻不能支持他破僧。從索眾而發展到破僧,已變質為叛棄佛教,與釋尊為敵。傳說有推石壓佛、縱象害佛的故事,敵害釋尊,釋種比丘怎能支持他呢﹖而且,釋種六群比丘、比丘尼,多數根性是近於「樂行」的;佛弟難陀、侍者阿難,也還是一樣。那末提婆達多的標榜苦行,也就等於取消了支持自己的力量。苦行,誠然是時代風尚。但比丘的頭陀苦行者,如大迦葉、優波斯那等集團,都是十方比丘。對於釋種中心運動,早就不表同情,焉能因標榜苦行而就改變他們的立場!何況這些苦行頭陀,從佛已三四十年,提婆達多又憑什麼,使他們追隨自己,執弟子禮呢!所以,轟轟烈烈的破僧運動,一經舍利弗、目犍連,傳達釋尊意旨,展開反分裂運動,提婆達多就立刻失敗下來。

破僧的結果是失敗了,但對佛教的影響,是廣泛的、深遠的。在社會信眾方面,引起不良反應。當舍利弗傳達釋尊的意旨,到王舍城宣告提婆達多的非法時,引起了社會的疑難與譏嫌。如說︰「時彼眾會皆悉唱言︰沙門釋子更相憎嫉,見調達得供養,便作是語。」(《五分律》卷三十,參《十誦律》卷三十六、《四分律》卷四)提婆達多素為朝野所景仰,突然而來的評斥,是會使人驚疑的。有人以為︰「是上人調達,身口可作惡耶﹖」(《十誦律》卷三十六)就是比丘,有些也會不信的(《增一含》卷十一之十、卷四十三之四)。從傳記看來,阿闍世王於釋尊缺乏信心,所以破僧事一告段落,釋尊就回舍衛城。後因王舍城多疫,闍王才心悔,禮請釋尊還王舍(《根有律藥事》卷五)。經耆婆的引導,阿闍世王又歸依釋尊(《長部》二、《長含》卷二十七)。不久,釋尊就東去毗舍離,作涅槃前的最後遊行。這可見釋尊晚年,王舍城的法化,是不免受到影響的。在出家眾方面,影響更大。提婆達多是釋種,伴黨也是釋種;提婆達多失敗了,釋種比丘不免受到十方比丘的嫉忌誹毀。六群比丘被看作毀犯的象徵,眾惡歸之。甚至釋族而新求出家,也不免受到留難,或者拒絕。釋族比丘與十方比丘間的不和諧,為後來佛教分化的一大因素。餘波蕩漾,一直延續到七百結集的時代。

(七)
有些是可以不必說的,但不妨附帶的敘述一下,以說明廣律,有些是律師們的口頭傳說,治律者應有所抉擇。提婆達多破僧,罪大惡極,這是不消說的;但有些也不免是造口業。如提婆達多修定而發神通,因神通而化阿闍世王子,這才受到利養恭敬,引起索眾破僧。依《銅鍱律》、《四分律》卷四、《五分律》卷三,修定發通,是從釋尊學習的。有些人覺得︰如不教他發神通,那不是不會破僧嗎﹖釋尊怎麼會教他﹖為了說明與釋尊無關,有的說︰釋尊不教他,五百大羅漢也不教他,阿難以親屬愛而教了他(《十誦律》卷三十六)。有的說︰是從阿難的和尚──十力迦葉學習的(《根有部苾芻律》卷十四、《根有律破僧事》卷十三)。照這種想法,如不讓提婆達多出家,不是更好嗎﹖因此有的說︰釋尊不許他出家;後來他自剃鬚髮(「賊住」),從破戒比丘修羅陀學習的(《增一含》卷四十九之九)。傳說不同,只是為了滿足那種淺薄的想法。其實,從佛學習而得定發通,有甚麼過失呢!

提婆達多破僧,就是想作新佛;作新佛,就非處處模倣釋尊不可,故事就這樣的多起來。釋尊體格極強,所以耆婆為釋尊治病,用酥一斤。提婆達多有病,也就非服酥一斤不可。可是體力差,消化不了,病苦反而增加了。釋尊可憐他,以神力治了他的病,提婆達多反而說︰釋尊有這樣高明的醫術,可以依此為生(邪命)。這故事已有點不近情了!還有,釋尊有三十二相,身作金色。提婆達多為了身作金色,以沸油灑身,然後塗上金箔,痛苦不堪(《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八)。釋尊腳下有千輻輪相,提婆達多就叫鐵匠來,用熱鐵烙足以造成千輻輪相(《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八)。這二則故事,我覺得不一定刻畫出提婆達多的愚癡,只表示了故事編造者的過於幼稚!

這還不過幼稚可笑而已,還有荒謬的呢!提婆達多破僧失敗,又想回故國作王。他求見耶輸陀羅,想與他結婚,以便登上王位。耶輸陀羅與他握手;耶輸陀羅力大,使提婆達多的五指出血。提婆達多還不死心,又去見「舍迦」(即釋迦)種,要求讓他作王。大家要他取得耶輸陀羅的同意,結婚,才公推他作王。他再進宮去見耶輸陀羅,耶輸陀羅執住他的雙手,十指流血,狼狽而逃(《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前年日本攝製釋迦傳影片,有提婆達多入宮,強佔耶輸陀羅事,引起了佛教界的公憤,其實這是根據古代律師的荒謬捏造而改編的。考釋尊八十歲入涅槃,為阿闍世王八年。提婆達多的索眾、破僧,在阿闍世王登位前後。所以這是釋尊晚年,約在釋尊七十到七十五歲間的事。提婆達多與釋尊的年齡相近,也是七十高齡的耆年了!耶輸陀羅,比釋尊小不了幾歲;那時已出家近二十年了。故事的編造者,毫無時間觀念,只顧說來好聽。這到底是醜詆提婆達多呢﹖還是誣辱耶輸陀羅呢﹖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二十七〈阿奴波經〉;《增一阿含經》卷五、卷九、卷十一、卷十二、卷二十三、卷三十八、卷四十八、卷四十九;《雜阿含經》卷十六、卷十八、卷四十八、卷四十九;《別譯雜阿含經》卷一、卷十四;《起世因本經》卷十;《十二遊經》;《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二;《菩薩本行經》卷上;季羡林〈提婆達多問題〉(《季羡林學術論著自選集》);加藤周一著‧緯遠譯〈從另一個角度談提婆達多〉(《諦觀》雜誌第五十五期)。


菩薩戒本

大乘律藏中記載菩薩戒的條文,並說明戒相的典籍,也是菩薩學習戒律的唯一依據。在漢文、藏文大藏經中,均有《菩薩戒本》的譯本,而漢文有前後所出不同的四種譯本。

(1)《菩薩戒本》一卷,北涼‧曇無讖譯,從《菩薩地持經》卷四〈方便處戒品〉錄出又加歸敬頌等而成,後人為了區別於唐譯《菩薩戒本》稱它為《地持戒本》。曇無讖在敦煌停留的數年中,譯出此本。其年代大概在他於北涼‧玄始十年(421)去至涼都姑臧之前。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四冊。

(2)《菩薩善戒經》一卷,劉宋‧求那跋摩譯。求那跋摩於元嘉八年(431)到建康(今南京),由祇洹寺僧慧義等請其譯出《菩薩善戒經》二十八品,後來他的弟子又於定林寺代譯出二品,成三十品。此一卷本《菩薩善戒經》,即弟子代譯二品之一,是在繕寫時分出單行的。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

(3)《優婆塞五戒威儀經》的前半卷,譯者不詳。《優婆塞五戒威儀經》係失譯本(見《出三藏記集》卷四),《大周刊定眾經目錄》中誤以為求那跋摩譯。(《周錄》說依據《寶唱錄》,但此錄早已失傳,而較早的費長房《歷代三寶紀》亦未說此經是求那跋摩所譯,故《周錄》所說不可信。)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四冊。

(4)《菩薩戒本》一卷,唐‧玄奘譯,從《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菩薩地初持瑜伽處戒品〉錄出,一般稱它為《菩薩戒本》;又為了區別於涼譯戒本,也稱它為《瑜伽戒本》。玄奘於貞觀二十年(646)五月十五日至二十二年五月十五日,在長安弘福寺翻經院譯出《瑜伽師地論》一百卷,其中第四十卷末至第四十一卷即《菩薩戒本》。玄奘又於貞觀二十三年七月十五日於大慈恩寺翻出《菩薩戒羯磨文》一卷。同月二十一日別出《菩薩戒本》一卷,都是普光筆受。這是《菩薩戒本》的最後定本。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四冊。

以上四種譯本中失譯與涼譯內容略同,條文對照只少一條。涼譯出自《菩薩地持經》,宋譯出自《菩薩善戒經》,《地持》、《善戒》都是唐譯《瑜伽師地論》〈菩薩地〉的異譯,所以這四種譯本是同本的異譯。

《菩薩戒本》構成的素材,出自佛說諸大乘經中所列的開遮事例,這正如《瑜伽戒本》的末尾所說(大正24‧1115c)︰「如是所犯諸事菩薩學處,佛於彼彼素呾纜中隨機散說,謂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今於此菩薩藏摩怛履迦綜集而說。」這說明《菩薩戒本》是總結了各種大乘經中佛所說的菩薩學處而成的。漢譯題為彌勒菩薩說,藏譯題為無著造,實際乃是彌勒、無著根據佛說及當時佛教界的情況纂集而成。

《菩薩戒本》漢文四種異譯的結構互有出入。但四種譯本主要內容同是說明菩薩戒相,包含四種重戒和四十餘種輕戒。所說菩薩戒相分三大類,稱為菩薩三聚戒,即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此中攝律儀戒的戒相,同於七眾別解脫戒和十善戒,再加以攝善法戒的六度善行和饒益有情戒的四攝利他,合成三聚圓滿淨戒。其七眾別解脫戒和十善戒已於別處廣說,故《菩薩戒本》中即不詳列。此中所列四種重戒,梵、藏本皆云「似他勝處」,含有擴充聲聞四重戒的意義。次列四十餘種輕罪,即分別屬於攝善法戒和饒益有情戒。

在四種譯本中,唐譯《菩薩戒本》不具備布薩時誦戒形式,而直接節錄《瑜伽師地論》〈戒品〉文(〈戒品〉主要解九門淨戒,本書即錄其第二門「辨一切戒」下「廣明修學」的大部份)。其結構可大略分為三段︰總明持戒、廣辨戒相和總結勸學。

在廣辨戒相中,先明重戒,列舉菩薩四種他勝處法︰(1)貪求利養、恭敬(餘三譯只說為利養)、自讚或毀他(宋譯只說自讚);(2)他求財法,慳吝不施;(3)忿惱有情,不受諫謝;(4)謗大乘法、說相似說(失譯只說謗法,宋譯說見他謗法不應讚嘆)。其次釋他勝處罪名任犯隨一重罪,現生就不能攝集菩提資糧,及證初地,故名他勝。再次辨捨不捨戒︰若上品纏(現行煩惱)犯他勝處法即捨戒,軟中品纏犯不捨戒,尚可懺悔清淨。依四種纏分別三品,四種纏是︰(1)屢次現行,(2)全無慚愧,(3)深生愛樂,(4)見為功德。四纏全備為上品,有見為功德而前三種不全備的為中品,沒有見為功德而前三種隨具多少的為下品。菩薩犯了重罪捨戒,現生可以重受,這和比丘犯別解脫戒根本重罪即不能重受者不同。

其次明輕戒,先說應了知惡作犯非犯相,次列舉四十三惡作︰(1)不供養、頌讚、信念三寶,(2)貪著利養、恭敬無厭(餘三譯只說貪利養),(3)不敬長老、不答來問,(4)不受他請,(5)不受施物,(6)求法不施,(7)棄捨犯戒有情(餘三譯作不說法教化,以上七輕障施);(8)於諸遮罪不應與聲聞共學而共學(為護他心所制應共學,為少事業所制不應共學),(9)為利他故七支性罪應開不開(餘三譯無),(10)邪命不捨(宋譯作受讚默然),(11)威儀不靜,(12)不樂涅槃,(13)於惡聲譽不護不雪,(14)護他憂惱不作調伏(以上七輕障戒);(15)報復瞋打罵弄,(16)犯他不懺謝,(17)不受他懺謝(以上二條宋譯合為一條),(18)於他懷恨堅持不捨(以上四輕障忍);(19)染心畜徒眾,(20)貪睡眠依臥,(21)貪無義語虛度時日(以上三輕障精進),(22)不求教授,(23)不除蓋障,(24)貪世間禪(失譯作著禪功德,宋譯無此條,以上三輕障定);(25)輕棄聲聞乘, 26捨菩薩藏專學聲聞藏,(27)未精佛教研異學、外論,(28)愛樂異、外論(以上二條宋譯合為一條),(29)謗菩薩藏甚深法義,(30)懷愛恚心,自讚毀他,(31)不往聽正法,(32)輕慢說法者(失譯無此條,以上八輕障慧,以上三十二輕屬攝善法戒);(33)不為助伴,(34)不瞻病苦(以上二輕障同事);(35)見作非理不為說正理(此一輕障愛語);(36)不報恩惠,(37)不慰憂惱,(38)求財不施,(39)不以財法攝受徒眾(以上四輕障布施);(40)不隨他心轉(宋譯無),(41)他實有德不欲讚揚,(42)不折伏行非法者,(43)不現神通引攝制伏(以上四輕障利行,上共十一輕屬饒益有情戒)。依《瑜伽論記》,第八條可開為二條,又第二十九條也可再開為不信和毀謗二條,共為四十五條。

以上四十三種輕戒,若有違犯,都屬「惡作」所攝。

惡作也分下、中、上三品。這些輕戒分別,如由邪見、愛染、不信、無慚愧、恨、惱、慳、嫉等發起的為有染違犯,僅由忘念、懈怠等而犯的為非染違犯,有正當因緣而開許的為無違犯。至於增上狂亂、重苦逼切及未受淨戒,皆無違犯。又菩薩受戒之後,即應依對三聚戒的意樂護所受戒,若有毀犯,應如法悔除。

四種譯本中的涼譯,開頭有歸敬述意四頌;正文詳列戒相,錄《菩薩地持經》〈戒品〉中四重戒和四十二輕戒;末後說戒法功能、護持心要和護戒利益。這些裏面,除戒相引《地持》文外,餘文皆編輯者所加,而在諸譯中特別具備布薩時誦本的體裁。

其次,劉宋譯本正文出於《菩薩善戒經》,〈戒品〉中明依戒修學以下的半品。開頭廣明受戒法,為其他三譯所無。次廣說戒相,結構略同唐譯,但多出菩薩戒由二緣捨棄及經生不失的說法。至於戒相條文,和其他譯本出入甚大。重戒中還加了別解脫戒的四根本戒於菩薩四重之前,成為八重,這是其他三譯所沒有的。輕戒中與唐譯對勘缺四條,合併二條。又於唐譯第三條後多「為求過聽菩薩戒」。第十八條後多「貪心共比丘尼一道行、未發菩提心從非親里比丘尼受食」二條。第三十五條後多「畜白衣物」、「用金銀器受食」二條。第三十九條後多「坐高床」一條,共加六條。這樣總計輕戒數仍為四十三條。

又次,失譯本開頭有歸敬勸學六頌,正文列四重戒、四十一輕戒(比涼譯少輕慢說法者條),最後述菩薩戒功德,並有迴向發願三頌。它略具布薩誦本的形式,但不如涼譯完備。

在四種譯本中,除唐譯外,其餘都沒有開性罪的一條。這一條是《菩薩戒本》中最能引起疑難和爭論的。唐譯本對於護持遮戒與行菩薩行所有的違難,在第八條已作了總的解決;至於護持性戒與行菩薩行所有的違難,則在此條解決。唐譯於七支性罪的開緣各有詳細說明。如開殺生、開不與取、開欲邪行、開妄語,都是在救脫利益多數有情的條件下,以及專對在家菩薩而開的。故唐譯所說開性罪,有的並不犯別解脫的根本戒,如開不與取和妄語條。有的限於在家菩薩,如開欲邪行條。有的輕重相權,雖犯根本戒卻不得不開的,如開殺生條。但能開殺生等的菩薩,依藏文譯本各家註解,有說必須是已登地的菩薩,有說必須是多劫修行善巧方便成就大悲的菩薩。最勝子等註釋中說︰「是無染獲得自在清淨意樂菩薩所行,非少善根智慧駑鈍貪著自利於素怛纜藏如言取意者之所行境。」在古代因為開性罪部份有時與國家的法律可能發生衝突,故涼、宋譯人都避忌而不譯。但沒有這一條就不能徹底解決菩薩戒與聲聞戒之間,攝律儀戒與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之間可能發生的抵觸。唐譯為此補譯完全,它在四種譯本中文義最完備明晰,現在一般都採用此本。

至於菩薩戒在中國的傳授,在鳩摩羅什以前,傳來的戒律只限於聲聞乘。自曇無讖以後,大乘戒始盛傳於中國北方,南方傳大乘戒,則以求那跋摩為始。曇無讖在敦煌譯出《菩薩戒本》後,有張掖沙門道進聞風馳往,求受菩薩戒。後涼州名僧道朗,又自減少戒臘,從道進受菩薩戒,一時從受者甚多。玄奘譯出《菩薩戒本》後,入室弟子多持大乘戒而稱號大乘某,如窺基稱大乘基等。窺基並且每日對彌勒像前誦菩薩戒一遍,以為常課,可見當時《瑜伽戒本》之受到重視。慧沼《勸發菩提心集》列正法藏所傳受菩薩戒法,更可見慈恩後世弟子仍繼續依《瑜伽戒本》受大乘戒。

《瑜伽戒本》雖曾這樣盛行一時,但《梵網經》則更為通行。因為《梵網經》的若干戒條,很符合中國社會的倫理思想和佛教界的生活習慣,比較《瑜伽戒本》許開性罪的突出之點,更易為人所接受。所以《瑜伽戒本》傳布不久,即隨著唯識宗的消沈,華嚴等宗的興起,出家比丘在受具足戒同時受菩薩戒,都依用《梵網戒本》,而《梵網經》在出家眾中遂占了莫大的優勢,通行範圍大大超過了《瑜伽戒本》。

註釋《菩薩戒本》的書,現在漢文中流傳下來的很少,遠不如《梵網經》註釋的豐富。漢文註釋,現存的僅四種︰

(1)《瑜伽師地論記》卷十,唐‧道倫集撰。

(2)《瑜伽師地論略纂》卷十一,唐‧窺基撰。

(3)《地持論義論》卷三(下),隋‧慧遠述。

(4)《菩薩戒本經箋要》一卷,明‧智旭箋。

以上(1)、(2)兩種係解釋《瑜伽師地論》〈戒品〉文,第三種係解釋《菩薩地持經》〈戒品〉文,第四種係解釋涼譯《菩薩戒本》。此外還有日本‧行性述《菩薩戒本箋解》三卷,亦係用漢文註釋唐譯《菩薩戒本》。

另外在藏文論藏中,譯出了好幾種印度關於《瑜伽戒本》的註釋如下︰

(1)《瑜伽師地論菩薩地釋》,海雲造,靜賢、戒勝合譯。

(2)《菩薩戒品疏》,德光造,慧鎧、智軍合譯。

(3)《菩薩戒品大疏》,最勝子造,勝友、慧鎧、智軍合譯。

(4)《菩薩律儀二十頌》,月官造。

(5)《律儀二十頌疏》,靜命造,明師子、文殊鎧合譯。

(6)《菩薩律儀二十頌釋難》,覺賢造,青瑪噶喇、覺慧合譯。

藏文的註釋,有宗喀巴著的《菩薩戒品釋》,係集諸家註釋的大成。此外,從前註釋《梵網經》的古德,如法藏、義寂、法銑、勝莊等,都曾將《瑜伽戒本》各學處加以對照解釋,也可資參考。(隆蓮)

◎附︰呂澂〈瑜伽菩薩戒本羯磨講要〉(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

今講先明三事︰一者較量殊勝,二者敘述原委,三者簡別偽似。

先談殊勝,菩薩戒之勝於聲聞戒者有二︰

(1)範圍廣大︰凡志趣大乘者,所有學行,統名戒學;《佛地經論》於稱讚菩薩功德為遊大乘法一句(履行),以修學菩薩戒釋之是也。菩薩戒學凡三類,即三聚戒,所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律儀者,指法度儀表,吾人視聽言動,準繩規則皆屬之,通途談戒,偏就此說,如聲聞戒大數二五0,細則八萬威儀(較儒者曲禮三千之說尤廣),皆律儀所攝。菩薩亦復具此,但與聲聞有共不共。具備根本律儀戒而後,能成熟佛法或無上菩提者,六度萬行,悉皆攝受,無有遺漏,是為攝善法戒。又成熟佛法即成熟有情,凡能於有情作業將導者,亦無一非戒,是為饒益有情戒也。此三聚戒皆菩薩所應學行,即各有學處可循,是即所謂菩薩戒。故其範圍寬廣,不如小乘的然割截三學互不相涉也。

(2)果證深切︰聲聞戒學究竟於聲聞菩提,菩薩戒行極至佛之菩提,二者根源即各各不同。菩薩於佛之菩提所以有深誓切願者,實為內心深處有所感動,故能於佛之所以為佛,發生欣求;而於眾生流轉,深為厭倦。其情殆有同乎倦鳥知還矣。菩薩戒學由此欣厭發源,深知力行,相應隨順,自然動容周旋無不中節;順此一發難已之情勢,自然趣向無上菩提。此無他,一本於意樂清淨而已。菩薩戒學之本質(自性),既為心地乾淨,則一切行事,自覺不得不然──行所應行,止所當止,不求人知,不隨他教,自然流露,遵循誓願!宜其直趣無上菩提而無礙也。又意樂清淨,即有慚愧相應而起,不善未嘗不知,知則未嘗復行,如此即為不貳過之儀行,是亦淨心勢所必然者。又意樂清淨則不悔;悔者患得患失,為害最甚。蓋間有一念之失,知而改之,精進不已,不害其直趣菩提。悔則猶豫散亂,瞻前顧後,百無所成。故佛法中以悔為六道之種也。反之無悔則心淨,心淨則輕安,輕安則能定,定則無事不濟矣。由此可知菩薩戒之深切,又非聲聞戒之所能企及也。

次說原委︰此菩薩戒本各條,原來散見於佛說契經中,由彌勒菩薩綜集而成書。卷末謂如是所起諸事菩薩學處,佛於彼彼素呾纜中隨機散說云云,即明說非一處,事非一義也。非一義者,謂或依律儀戒,或據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而說,散漫無歸,學者不便;如是於此菩薩藏摩呾理迦綜集而說。摩呾理迦意云本母,乃三藏中論藏之稱,論議中有為餘論所本者即為本母;如《瑜伽師地論》之本地分,即彌勒所作之本母也(此說見《顯揚論》)。就佛在菩薩藏(即大乘經典)中所說戒學要義,綜集成此《菩薩戒本》,殊非易事,微彌勒誰復堪任成此巨業耶﹖且此綜集,亦非漫無所據,率爾成篇,實際本於菩薩藏之《十六門教授》(〈寶積迦葉品〉)。以慈氏之聖,依《寶積》之教,故此事極為鄭重,願習行者,深信不惑、住極恭敬、專精修學。蓋菩薩學處,有扼要精約可指者,此戒本外,未嘗有也。以上為戒本撰述之原委。

末辨偽似︰中土從來根據《梵網經》傳授菩薩戒,此經本身即是偽書,復何從談戒,云何見其偽耶﹖曰︰菩薩戒乃佛隨機散說者,自龍樹宏揚大乘以後,二三百年間,並無纂集;至慈氏始編輯成書。此乃明明之事實,何得謂佛說《華嚴》時,即有《梵網經》條舉十重四十八輕之戒本。若信得彌勒語,即不能並受此偽說。又依《梵網》傳授與內容觀之︰翻譯者託名羅什;不知羅什至中土時(東晉),印土彌勒之學猶闇然未彰,何從有《菩薩戒本》。至謂羅什譯出《梵網》,從之受戒者三千餘人;不知什本比丘,入秦為呂光等強迫破戒,其後即深懷慚恥,不以法師自居,《十誦》之譯,亦與另一沙門出之,其鄭重之意如此,何得反無慚愧而傳此菩薩大戒歟﹖復勘《梵網》內容,全盤襲取《菩薩善戒經》,此經是劉宋‧求那跋摩譯,即今講《菩薩戒本》之異譯。《善戒經》說菩薩重戒有八︰四與聲聞共,即殺盜淫妄;四與聲聞不共,即毀慳忿謗。此實傳譯時之誤會,菩薩重戒祇有四種決非八種也。《梵網》不諳《善戒》之所出,更增二種為十種︰於共戒中加不飲酒,此視比丘戒與優婆塞戒不異;於不共中加不說人過失,又與自讚毀他何殊。此等不倫不類,可見作偽者於菩薩戒深義,實昧然未解也。至尋究其偽託之因,可於《梵網》流行時之社會情形想像得之︰魏晉而後,國家政令,時時妨礙僧制,如詔沙門拜王者,立僧統以籍僧等,皆其時最大之秕政。《梵網》於四十八輕中,初出王者應禮拜沙門,末說不能立統編僧籍,即針對時弊病發。於此可得其託偽之故矣。《梵網》偽書,文乖義失;今有此彌勒所集戒本在,即應廢捨彼經。何有智者覺迷途未遠而不改從今是耶﹖以上辨偽。

復次,印土於《菩薩戒本》流行後,亦有異說出現︰一為直接原於彌勒戒本者,如唐高宗時,義淨至印所聞之大師月官,即嘗著有《菩薩律儀二十論》,乃集《菩薩戒本》四重四十三輕之義為二十頌。因月官為大文學家,故其書流行極廣,註者亦多;現存寂護、覺賢二家之釋,皆傳於西藏。其說開合輕戒,增為四十六則,與奘傳有異,但現存梵本極近奘譯,證知奘說之可據,而月官為異說也。二為旁出之異義︰其後寂天菩薩,學說不主一家,著有《集菩薩學論》,內容淵博,廣攝經論,傳入西藏,亦成一系,尊為必讀之籍(我國宋時亦有譯本)。是書糅《虛空藏經》與《瑜伽戒本》,另定菩薩重戒為十四種;次序則依《虛空藏經》,以不許竊用三寶物為首條(亦如今之提寺產事)。是乃針對時勢之用,實乖菩薩戒之本懷,亦為異義之當知者。以上辨似,揀除偽似,而後益見今講戒本之真實可貴也。

次釋本文︰此本從《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戒品〉中輯出。在奘譯以前,舊有北涼‧曇無讖與劉宋‧求那跋摩二譯。二家譯菩薩地皆開戒本為單行,而組織方式各異︰涼譯仿聲聞戒本格式,有問答語句(聲聞戒本為布薩──長養清淨──每半月說戒之用,故有問答以檢查團體之淨否);宋譯則連受戒羯磨從〈戒品〉大文摘出。今奘本不同二家,而另有剪裁。然梵本原來如何,已難徵攷︰今英國劍橋大學圖書館藏梵文《菩薩地》孤本,而戒本不別行;番藏中《菩薩地》全譯,亦無單行戒本。故此戒本原式難明,只有以奘譯為準據耳。

本文初為序說,次為學處,有四十七則,末為結論。序文從菩薩已受戒者說起。戒之正軌,先受後行;然菩薩實有先學後受者。學即學行,未受先行,龍樹《智論》釋戒中曾言之。若真受戒,自以先學為是,學乃知戒之意義,而後易持不易犯也。今序雖為已受者說,但未受先學者亦當攝之,蓋為其同分也。又為戒之本質者,不放逸而已矣。〈聲聞戒本序〉中先提此意,謂無常時至,佛法欲滅,大眾當勤精進,不用放逸,以相警策。真實講求,自應不忘此義。孔子云︰「朝聞道,夕死可矣。」求聞急切,非謂生死無常而至道難知耶﹖君子學道,念茲在茲,必有事焉者,皆不放逸之存心也。但菩薩之不放逸,異乎聲聞,聲聞須待勉勵而後學,菩薩則自內感發,不俟外鑠。無論受戒與否,皆能自內數數專諦思惟,彼正所應作或非應作之事。自覺人禽之分,即勇猛自勵,於正所作業精勤修學而不放捨(勤與不放逸有別,合勤、無貪、無瞋、無癡四法乃為不放逸)。菩薩修學又應專勵聽聞菩薩乘之經藏論藏,以廣菩薩之學處。因菩薩律藏在彌勒以前,尚未獨立,故不說之也。

戒文本身,指陳學處,自成結構,極為扼要,有舉隅三反之妙。結構云者,即賅攝三聚戒是也。律儀為戒之基礎,進而廣攝一切善法,饒益有情。如是三聚精神,後文四十七則學處,發揮殆盡。菩薩戒學由此精神擴充,則其用無窮矣。又學處中初四為重罪,乃菩薩律儀之本,犯此即非菩薩。戒本所以防過,此四為失最重,故列於初。相當於聲聞戒之四波羅夷,所謂為他所勝,不齒於人也。但此四有異於聲聞戒,雖捨律儀,猶可重受。若在聲聞則不許重受,如人斬首,永無自生之路矣。故菩薩戒初四學處,當從原文譯為似他勝處法,更合。


華嚴經合論

一二0卷。唐‧李通玄撰論(即《新華嚴經論》四十卷,收於《大正藏》第三十六冊),志寧釐經合論,即成本書。收在《卍續藏》第五至第七冊。係新譯《華嚴經》的註釋書。內容分十門解釋一經,十門即︰明依教分宗、明依宗教別、明教義差別、明成佛同別、明見佛差別、明說教時分、明淨土權實、明攝化境界、明因果延促、明會教始終。

據本論卷首福州開元寺沙門志寧的序文所載,唐‧大曆年中(766~779)廣超及其弟子,得李通玄所著《華嚴經論》四十卷及《十明論》一卷,將之弘傳於燕趙間,後代南北學人皆參閱李通玄之論文,及後唐宣宗大中年間(847~860),志寧和會其論文與本經,使人易讀。然志寧所和會之經論本,因義類繁衍,品藻不圓,因此在志寧之後一二0年,即北宋‧乾德五年(967),慧研整漏略,列經論,成為一二0卷,此即今之合論。卷首敘述作者之略傳及本書流傳之概要。

李通玄與法藏屬同一時期,但年代較法藏晚。李氏對於十玄六相的解釋,與法藏頗為異趣,係以自家獨特的見解註釋新經。李通玄所釋與諸家不同者,首先,於一經十門分別中的第一、第二門,不採用五教十宗之教判,而開為十宗十教。且名目形式與法藏的五教十宗判似同而異。又,主張《華嚴經》有十會十處四十品。認為《華嚴經》內〈十地品〉之後、〈十定品〉之前,宣說第十一地等覺位之處,缺少一會一品。此品稱為〈佛華品〉。而《瓔珞經》即相當於此品,合計乃成四十品。另外,氏以華嚴係重視行門實踐之說,對於其後華嚴宗四祖澄觀所唱導的行門為本有很大的影響。本書卷五十四以〈入法界品〉之初的文殊為妙慧之司,以普賢為圓融妙行之司,將此二菩薩配於妙慧、妙行;又於卷七、卷八以之為體用而配於智慧;又以此二菩薩與一毗盧遮那佛為觀行者之所觀,凡此亦為澄觀之「三聖圓融觀」所依據。此書之註疏有《華嚴經合論簡要》四卷(明‧李贄)、《華嚴經合論纂要注》三卷(明‧方澤)等。

◎附︰志寧〈大方廣佛華嚴經合論序〉

邈矣!曠古太素為混沌之先,存而不論,道為一生之始。洪儒之子,浴歸沂水之濱,周聖孔明,樂在先王之道。安有得於太空之量,現法界於一塵之中﹖耘除始終,蔑彼生滅。太虛不能齊量,無為猶是假名,常用而常無,居有而非有。

華嚴經者,蓋非羅漢結集,亦非小聖傳持。大本華嚴,非佛不能知見;中本華嚴,住地菩薩乃能知之;小本華嚴,即十萬之偈。今之所傳,只獲四萬五千餘偈,即八十卷經是也(此准《華嚴經纂靈記》中說也)。經云︰此經不入二乘人手,若無大心凡夫,此之法門即當散滅。經有十玄六相,義如結綰眾絲、帝網天珠,重重各有條貫。談端舉一,則萬類齊歸,義海千殊,爛如星布。以緣生為旨,以法界性為宗,法身與報化同時,體用別無二相。以華嚴為遊履,以菩提心為家,以萬德萬行為家業,以文殊為種智,以普賢為行華,以毗盧遮那為結果之身,以四十二位而為眷屬。演則彌綸法界,卷則巨海毛端會萬象。雖以云多入塵毛,尚有餘地。圓融行布,理事互參。行布圓融,主伴交現。如斷金之杖,一即是多;如斷杖之金,多即是一。隨觀一境,四種法界圓頓現前。一地初登,百門妙義聯綿俱集。證趣七地,功用方休。八地定力轉深,起智還由諸佛。風帆既便,任運而行。其勢不停,直至法雲之地,會中十地。普眼初遊,未見普賢佛前大智。十大聲聞,不睹逝多之勝事,良由發心既小,大願未圓。等覺妙覺現前,爾乃二愚。方盡此經,法界無始無終。佛身非有成與不成,大智無滅無生,常以利人為本。普慧二百大問,普賢二千法詶。法界性本,如如出沒,卷舒自在(經云︰如人化心化作佛,化與不化等無異,一切諸佛成菩提,成與不成無差別)。善財童子成道只在一生,六千比丘發智不由多劫。白牛之駕將悟,即以超於大乘金色世界現前。文殊之智,全證法華。龍女成佛,只在剎那。妙峰見佛光明,初住便登正覺。但隨圓見網,取漸修頓悟只在剎那,如牛食肥膩之草。

大唐忻代之間有長者,姓李號通玄,其實異人,莫知來處,造斯經論四十卷成。彼有記云︰猛虎馱經,引於巖下,下筆之後,常得天人餉食,乃至論終,身亦去世。後人獲其稿本,傳寫流行。其論所明,與諸家疏義稍有差別。經有十處十會,義搜瓔珞經文(《瓔珞經》兩卷是)。四十品之妙文,文在第三禪說十,十以為圓數,豈合只有三十九品之文。恐是梵本翻譯之時,有所流落。今尋經見義又似貫華,甘露澤流猶如瓶瀉,去聖懸遠,誰復證明,十萬之途,孰能往檢。亦如生公忍死、清辯留身,後若勘同,方知義在。普光明殿三會,豈乃成三善財,福城之東,良亦成其會數。

志寧雖不親觀造論,皆憑人世盛傳。覽此論文,稍似得其大意。今見此方君子好善之流,以論與經難為和會,志寧不揆衰邁才無能為,今將論文注於經下,使後之覽者,無費乃心,纔始開經,便得見論。稽首諸佛、毗盧遮那、一切聖賢,願垂加護論。從第八卷起註入經,兼論與經,共成一百二十卷,願諸達士罔有怪焉。論有會釋七卷,不入註文,今亦寫附於初矣。


造像量度經

一卷。是說明造佛像法度的經典。清‧乾隆七年(1742)工布查布在北京從藏文譯本重譯為漢文,並作了〈造像量度經引〉、〈經解〉和〈續補〉,編在經文的前後,合為一部。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一冊。

據經的序分說,本經是佛在將升忉利天為母說法之前,因舍利弗的請問而說的。但漢譯藏經中有關佛升忉利天的記載,都沒有提到說《造像量度經》之事。而且還說當時優填王要造佛像,所有名工巧匠皆以佛像難以摹擬而感到困難,似乎並無這樣一部可以依據的經典。本經當是後世所撰(本書在藏文大藏經中只收在論藏中,可見古來藏族學者也不確定本經為佛所說)。此經梵本現存,日本‧榊亮三郎曾為校刊,並加以研究。藏文譯本只收載在北京版《丹珠爾》中,未題譯者名字,工布查布說是達磨多囉和查巴建參共譯。工布查布譯漢所用藏文本得自洮州(現在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臨潭縣)禪定寺崇梵靜覺國師。據清《洮州廳志》卷十六說,禪定寺主僧池蓮,卓尼族土司之後,康熙四十九年(1710)來朝,封為梵靜覺國師。工布得經本,當在此時。  

〈經引〉總敘梵藏流傳造像經過,並說到中國佛像有漢、梵二式,即在彌波羅國匠師阿尼哥以前的造像稱為漢式,阿尼哥傳來的造像稱為梵式。由於歷代未譯造像經傳,以致漫無準則,現因靜覺國師的鼓勵乃編譯此書。

〈經引〉之後(據通行本)附圖十幅。第一幅是釋迦佛的裸體坐像,裸體像上有按量度劃出的線格,第二幅是著衣坐像(這兩幅是化身佛的通式),第三幅是無量壽佛的坐像(報身佛的通式),第四幅是文殊菩薩像(菩薩天男相的通式),第五幅是多囉菩薩像(佛母天女像的通式),第六幅是佛遊化乞食之像(佛菩薩立像的通式,也有線格),第七幅是諸菩薩在佛旁列立像(脇侍菩薩的通式),第八幅是不動明王像(忿怒相的通式),第九幅是如來滿月面和菩薩雞子面,第十幅是佛母芝麻面和明王四方面(與第九幅同為造像面部量度的通式,有線格)。此十幅圖像是工布查布在得經文的同時,得自崇梵靜覺國師,乃藏文經原本所未載。這些畫像的面貌衣褶紋都帶漢畫風格,或出於後人所補。

次為漢譯《造像量度經》本文,可分序、正、流通三分。序分長行二一一字,流通分長行三十字,正宗分為五言四句頌文三十九頌(藏文只三十八頌),說明造佛像身體各部分的比例。初半頌說全身高度,次半頌說肉髻及髮際以上的高度,次一頌說面部長度,次一頌說下頦量度,次三頌說唇齒量度,次一頌半說鼻的量度,次二頌半說眼的量度,次半頌說印堂(安白毫之地)量度,次半頌說眉的量度,次三頌半說耳的量度,次二頌說頭部闊度和周圍,次半頌說頸的闊度和周圍,次八頌半說手臂指掌的量度,次五頌說軀幹各部的量度,次八頌半說股以下至足底的量度。這些頌文中有時也附帶說明形狀和色彩,如說目如蓮花,口如頻婆果等。

經中所說長度,主要是相對的長度,就是以造像大小為比例的長度。以佛立像全身(從肉髻頂到足底)的高度的十分之一為一搩(即張開手指從拇指尖到中指尖的長度),亦稱為一面(即面部從髮際到頦下邊的長度),一搩的十二分之一為一指(即一個手指的闊度)。一指的八分之一為一麥。佛像全身高一二0指,平舒二手兩中指尖的距離亦一二0指。此就平面繪畫像而言,若立體胎偶像,在凹凸處酌加長度計算,縱廣皆一二五指。

次為〈造像量度經解〉,此係參考藏文《丹珠爾》(北京版)中關於造像的其他三種著作。(1)《佛說造像量度疏》,(2)《繪畫量度》(一稱《阿思陀仙子像傳》,包含三品二八四頌),(3)《造像量度》(一稱《我頁怛辣仙子像傳》包含一二七頌,說明七搩至十搩的各種造像量度),以及《時輪大教王經》、《戒生大教王經》等,對《造像量度經》逐段加以解釋和補充,並且附帶說明了報身佛像的莊嚴和各種不同的座位。它引用了《繪畫量度》所說的絕對長度,即以八微塵為一髮梢,八髮梢為一蟣,八蟣為一芥子,八芥子為一麥,八麥為一指。此一指即通常人一指的闊度。如依此量度造十搩高的佛像,它的身量就略與通常人相同。

最後為〈造像量度經續補〉,內容分為九段︰

(1)菩薩像(即十搩度像)︰附祕密部多面廣臂造像法,以十一面千臂觀音像為例,詳細說明諸面的排列、量度、色彩和表情,諸臂的排列、量度、手印和所持的法器。

(2)九搩度(像)︰初地菩薩以下世出世間聖像的量度,高廣各九搩。如與佛像同在一處,此獺歲的高度即為佛像高度的十分之九。如單獨造即以所造像自身高度的九分之一為一搩此獺歲中包含獨覺、阿羅漢、佛母等像。

(3)八搩度(像)︰為一切忿怒像的量度,包含忿怒明王和忿怒像的護法神。至於密部輪圍本尊像,仍應用十搩度。

(4)護法像︰此為男女諸神之像,分九搩度、八搩度、六搩度三類。據說此格局分法諸家互有不同,且多訛傳,故在本書中就諸錯誤加以糾正。

(5)威儀式︰說明五方佛、八大菩薩、十二緣覺、十八阿羅漢等各各的手印和法器。次說明聲聞、阿羅漢、輪王身量皆九搩,庶人身量豎三搩半、橫四搩、縱廣不等。次說屆磊種坐式和各種莊嚴。

(6)妄造誡︰說明造像不合量度的過患和補救的方法。

以上六段,多採自《繪畫量度》及《造像量度》二書。

(7)徙靈略︰是改造舊像之前將舊像的靈光請離開舊像的儀軌。

(8)裝藏略︰是裝藏的方法,包含裝藏用的五大陀羅尼,五處種子字,五處應安的梵書咒文,五寶、五甘露、五藥、五穀、五香的用法,楟木的採取、製造和安裝。末後附安像法(請靈央緩住像內的儀軌)。

(9)造像福︰說明造像的福德,廣引唐‧提雲般若譯《大乘造像功德經》文。造像量度,見於記載的,三國時的曹不興已經精確地掌握了佛像人體比例。可見造像量度的知識久已為內地的造像家所掌握運用。但師資集承一直都是口傳心受,沒有成文的典籍。藏文《丹珠爾》關於造像的四種著作,是古代造像技術的重要記錄。工布查布很善巧的把它們的重要內容譯纂出來,特別是《造像量度經》的頌文,譯筆非常流利謹慎,比藏文更為簡潔明顯。這是漢文大藏經中比較晚出的一部經典,也是關於古代造像藝術的唯一參考書。

本書譯者工布查布(《清史稿》〈藩部傳〉卷二作兗布札偵),內蒙古烏珠穆沁部落人,曾襲父爵為輔國公,後停襲。他自幼在北京長大,通藏語,雍正時為西番學總管,兼管翻譯。他還譯有《彌勒菩薩發願王偈》和《藥師七佛供養儀軌如意王經》,皆入藏。

本書單行本譯出後即刊行,乾隆十三年(1748)允祿重為校刻,並作序文,題名愛月居士(允祿精數學,曾參與修《數理精蘊》,乾隆元年掌工部。校刻清《龍藏》時,曾總理藏經館事務,工布查布則為第一校閱官)。同治十三年(1874)金陵刻經處復有刻本。

近代國際研究造像的學者經常引用到本書,日本‧逸見梅榮曾譯本經及續補為日文,並加註解,又以本書為主要依據寫成《印度禮拜像之形式研究》。(隆蓮)

◎附︰周叔迦〈佛像之幾種造法〉(摘錄自《法苑談叢》)

由於造像所用的材料不同,方法約可分為九種︰

第一金鍱像,這是用薄銅板槌打成的。自西晉時即採用此種造像法。晉沙門竺道一於太和年中(366~370),在嘉祥寺造金鍱千佛像。《出三藏記集》所載《法苑雜緣原始集目錄》中有「定林(法)獻正于龜茲造金鍱槌像記」。

第二鑄像,這是用銅或鐵鑄成的。六朝時期有極精美的小型鎏金銅鑄像,在背丟或像座上刻有銘文,甚可寶貴。

第三雕像,是用石或木或玉雕成的。魏齊以至隋唐都有不少的石雕造像流傳下來,其形式有一尊一石或多尊共一石的,有帶龕形的,佛座上刻有銘文。大型的石雕龕像叫作「造像碑」,一面以至四面都雕刻佛菩薩像。有的在下方刻有供養人像或者題名。

第四夾紵像,又叫作脫沙像。是先用泥捏塑成形,加上木架,蒙上紵麻布,然後施漆。等漆乾燥凝固後,再除去內中的泥土。晉‧法顯《佛國記》中說︰于闐有夾紵佛像。

第五塑像,是用泥塑成的。現在甘肅敦煌石窟和炳靈寺石窟保存著不少六朝至唐宋的精美塑像。宋元征塑像,各有風格不同。

第六瓷像,是用瓷造的。有素瓷和彩瓷的不同。唐代三彩瓷像最為名貴。

第七綉像,是用絲線在錦緞上綉成的。

第八織成像,也叫作緙絲像,是用絲和金線織成的。

第九泥像或陶像,這是用模型壓泥而成的小型佛像。泥像在唐代有一種特殊類型,叫作「善業泥像」。它是僧人逝世火葬後,用骨灰和泥壓製出來的佛像,在像背後有銘文題「大唐善業」等字樣。西藏喇嘛習慣用銅模壓泥造成各種佛像以為功德,藏語名為「剎剎」。清代帝后每逢壽日造萬佛像施獻各寺,大都是這種像。部派佛教

部派佛教是指佛滅後,在印度各地區所陸續形成的分裂的佛教。由於這些部派都在大乘佛法產生之前所形成,因此,其教義與實踐方法,都沒有包含大乘佛法。而且在大乘佛教形成之後,部派佛教還被譏評為小乘佛教。

佛陀入滅後,教徒間所應遵行的基本教法與戒律制度,大體上已經確立。佛入滅時,曾教誡阿難說︰「當以法為光,以法為所依;當以自為光,以自為所依。」

佛教部派的起源是從第一次結集開端的。相傳這一次結集,即在佛陀涅槃後的第一年行雨安居期在王舍城舉行。當時就佛陀一代所說的戒律和教法都以「會誦」的形式,把文句肯定下來。本來所謂「結集」(samgiti)就是誦出經典。第一結集由以迦葉為首的五百阿羅漢中推選出多聞第一的阿難和持律第一的優婆離,在大眾中誦出佛所說、佛所制的經典與法律,得到大眾的同意認為是佛所說、是佛所制的聖言教誡,以之作為大家共同諷誦的經典與共同生活的法律和準則。這對佛教僧團的鞏固與發展,無疑地是起了很大的作用。

在結集大會上阿難首先對佛所制戒律提出了佛臨涅槃時說過的關於「微細戒」比丘們可以放棄;於是大會展開了佛平常所制戒律中有那些是屬微細戒這一問題討論,結果由迦葉作出總結,即是「我等不聽捨微細戒」,「我等盡當受持不應放捨」(諸律部都有類似的記載,這裏引的是見於《十誦律》卷六十語)。同時,說法第一的富樓那率領五百比丘由於遲到未能參加這個重要的會誦而追認了這次會誦,但他關於戒律方面也提出了「八事」,這八事多屬飲食的,顯然近於佛許放棄的「微細戒」。以頭陀行第一、第一次結集主持者、在教團內次於佛陀權威的大長老摩訶迦葉,堅持了「是佛所不制不應制、是佛所制不應卻」(《四分律》卷五十四)的原則否決了富樓那的異議。實際,富樓那的意見也是代表了他所率領的五百比丘的意見。雖經迦葉勸解,仍提出「我忍餘事,於此七條不能行之」的抗議。我們從這裡窺探出在第一次結集關於佛說的教法上沒有看到異議,在佛制的戒律上已看出它分裂的痕紋。所以《部執異論疏》敘述以迦葉為首的在「七葉窟內」舉行的第一次結集名為「上座部結集」之外,還舉出了同時以婆師婆為首在窟外另行結集,別名為「大眾部結集」;自然,這不是史實,只是佛教分裂為上座、大眾兩部之後結合那種分裂的因素而加以構想而已。

部派分裂始於律學,而後跟著產生義學的分裂。《五分律》(卷三十)第一次結集關於結集律藏的上座舉出如下的阿羅漢︰集比尼(律)法時,長老阿若憍陳如為第一上座,富蘭那(即富樓那)為第二上座,曇彌為第三上座,陀婆迦葉為第四上座,跋陀迦葉為第五上座,大迦葉為第六上座,優波離為第七上座,阿那律為第八上座。雖然律藏總誦出者為優波離,其他七位上座也負擔律法結集的任務,主要是由於他們的座下都有著自己部份的徒眾與擁護者,加上分衛教化、區域不同,風土人情社會狀况有異,在實踐生活的戒律方面無形中會構成自己集團的行事準則,對佛在世時所制的戒律遇到實際生活方面的瑣碎問題,在解釋開遮持犯的意義上不會完全一致,這是極可理解的。據呂秋逸先生等對佛滅度後在律學傳承方面依區域不同分為三個系統︰

(1)東系──以吠舍離為中心,盛於東方,即由優波離傳陀娑婆羅之一系。入後更徙於東南。

(2)西系──以摩偷羅為中心,盛於西方,即由大迦葉傳阿難之一系。後來更徙於西北。

(3)南系──以王舍城為中心,盛於恒河以南中印一帶,即由優波離傳大象拘之一系。後來更徙於錫蘭。

三系地方既別,學說時有差違。大概言之,東系態度自由,偏於進取,其對佛說亦取大意為已足。西系態度固執,偏於保守,其對佛說拘泥語言無敢出入。南系則介於兩者之間。

現存部派根本廣律文獻譯成漢文的有︰

(1)《十誦律》六十一卷,屬於(舊)一切有部。

(2)《四分律》六十卷,屬於法藏部。

(3)《摩訶僧祇律》四十卷,屬於大眾部。

(4)《彌沙塞和醯五分律》三十卷,屬於化地部。

(5)《根本部說一切有部毗奈耶》五十卷,對《十誦律》有所增廣,屬於(新)一切有部。

此外,未傳漢地的有「迦葉遺部」和「婆蹉富羅部」(即犢子部)的律部;有說後者也屬於「大眾部」,總前統稱之為「五部律」,也即是佛滅度後律學傳承上分裂成五個不同學派而各自以他們結集的律部作為自己部派僧團生活行事的共同準則。如東系習誦《僧祇律》,西系習誦《十誦律》、《有部律》,南系習誦《四分律》、《五分律》,今錫蘭所傳的巴利文律部與中國漢譯《四分律》同屬於法藏部這個系統。中國藏地所傳的比丘律也是屬於有部律的,而傳漢地有部律經過義淨三藏譯出而得以保存下來的最為完備。部派律部文獻現存於漢譯的還有迦葉部的《解脫戒經》一卷,和正量部的《明了論》一卷。

部派的律部對佛制根本四波羅夷重罪(行淫、偷盜、殺人和未證聖果而自稱證得聖果的妄語)與次重罪的十三僧殘,大體上是一致的,對於日常生活上更次要的行事準則,在條數上有或增或減的出入,內容上有制而復開、開而復制或不復制的爭論不同,乃至受畜金銀有方便得畜與絕不許畜的異論,各種羯磨儀式更有繁簡之別。就總的精神說可歸納為︰一者主張嚴肅,一者主張較為自由,前者屬於西系,後者屬於東系,而南系則間乎兩者之中。

在中國所傳入的律典既指出有五部成文不同,與在第一次結集會上優波離所誦出簡略的、具體而微的律文必然有所不同;從而也可推想到今日現存南北所傳的五部與四阿含經典可能似律部一樣在不同部派中產生各自傳誦的經典,因為部派佛教不只是在戒律生活準則上有所出入,在教法上、解釋佛說的句義上也有所不同。五部,指錫蘭所傳五尼柯耶(pañcanikaya),通稱南傳;四阿含,指漢譯阿含經典,通稱北傳。錫蘭所傳五尼柯耶是上座部所傳承的經典,漢譯四阿含雖大體上與南傳同,但內容畢竟有或多或少的出入。同一漢譯經典,由於梵本不同,也有出沒異同不一致之處。這些,可能是部派之間所傳誦的不同。眾賢論師在他所著的《順正理論》(卷一)曾指出︰「所言諸部,阿毗達磨義宗異故,非佛說者;經亦應爾︰諸部經中現見文義有差別故。由經有別,宗義不同。」並指出︰「雖有眾經諸部同誦,然其名句互有差別。」這裡很顯屆窮告訴我們,有些經典雖為各部派所同誦,但名句上卻是有差別的;有些經典則是各部派特有的,宗義上更自有所不同。

異部宗義初分上座、大眾二部,後來分化為十八部,但並不是說十八個部派都自有它們的四阿含經典,可是其中在宗義有顯著不同的,定自有它們所傳誦的經典那是無疑的。如《俱舍論》(卷二十三)指出「飲光部經,分呢說,於人天處各受七生」,分呢說飲光部自有它的經典;關於初果須陀洹七番受生,義出《雜阿含經》,因而有人把《雜阿含經》指為是飲光部經典。以此類推像《順正理論》(卷四十五),關於「緣欲界貪」引「上座所持契經亦說」之語,則上座部也自有它們所傳誦的經典的結論,不是沒有理論上的根據的。部派的論部中為闡發自宗引用各自所傳誦的經典,那是已成為常例的了。

在第一次結集會上阿難誦出的阿含經典,也只能是大體上極概括地誦出,每一上座各自有他們的徒眾,在口頭傳誦教授上和解釋句義上越到後來越不一致,這是極可能的事;佛滅度後部派的分裂是由於戒律和教法的異解而產生,也是自然的趨勢。

窺基的《法華玄贊》曾說過「舊四阿含及僧祇律(是)大眾部義」,把四阿含通歸為大眾部派的經典,是不很妥當的;唯《增一阿含》大乘色彩極濃,多含有大眾部的教義,則是事實。近人研究南北所傳的聲聞乘經典歸屬於那個部派,除在經典本身研究外,進而從南北律部與論部研究來發掘解決這個問題,以之結合部派的產生與發展的歷史將會得出更適當的結論。

不論根據南傳或北傳的佛史文獻,第二次結集(即吠舍離七百比丘結集)的時間是佛滅度一百年之後,問題的中心是以跋耆族比丘──東方僧團對於戒律方便開禁所謂「十事」而惹起的論爭。據《五分律》卷三十說(大正22‧192a)︰
「毗舍離諸跋耆比丘,始起十非法︰(一)鹽薑合共宿淨,(鹽薑貯蓄起來到第二天可以吃;南傳作「角鹽淨」,認為鹽可貯蓄在角器中);(二)兩指抄食食淨(南傳律解釋,中午日影過二指吃東西,還算是正午食,北傳說︰『足食已,更得食,以兩指抄食食』為淨法);(三)復坐食淨(食已,得再坐就食);(四)趣聚落食淨(在城巿食後,得到附近鄉村再吃);(五)酥油、蜜、石蜜和酪淨(非時得飲如上諸物);(六)飲闍樓伽酒淨(得飲未發酵的酒);(七)作坐具隨意大小淨;(八)習先所習淨(出家前所習的東西,出家後仍可學習。五分律判屆蔔的可複習,有的不可複習);(九)求聽淨(僧伽羯磨,一部僧眾得行之,事後求餘人承諾);(十)受畜金銀瘺。」

《五分律》所舉十事與《四分律》、《巴利律》所舉的內容較一致,次序上稍不同,其他律部大體上也還是一致的,解釋上有兩三事不同。

東方系僧團跋耆比丘在戒律生活採取較自由的行動而結歸為「十事」,在第二次結集會上被宣布為「非法」。十事中第十「受畜金銀瘺」最為問題的中心,西方系波利族客居吠舍離長老耶舍為糾正跋耆比丘們的非法,因此而引起爭論,召集了七百人的大會,東西兩系各推出四位長老為上座,提出跋耆比丘十事檢校佛所制的戒律,最後被決定為「非法非律非佛教」,是為以戒律問題為中心的吠舍離「七百結集」。

七百結集以跋耆比丘十事為中心外,還有關於重新結集三藏問題。試先看看《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三)關於七百結集的記載。這是大眾部的廣律,它根本不提「十事非法」的決議,只提出毗舍離諸比丘從檀越乞索「僧財物」,「時人或與一罽利沙槃(是當時通用的錢幣)、二罽利沙槃,乃至十罽利沙槃」,於是持律耶舍斷言不淨的抗議,從而產生了七百結集會議。這部律記結集的主持者為「尊者陀婆娑羅」,結集的內容也不是針對「十事」的內容,卻別提出了「云何結集律藏﹖」從陀婆娑羅誦出「五法」與「九法序」,五淨法指的只是「制限淨乃至風俗淨」,九序法指的只是「從四波羅夷乃至法隨順法」,都沒有更詳細的說明,結語是︰是中須鉢者求鉢,須衣者求衣,須藥者求藥。無有方便得求金銀及錢。如是諸長老應當隨順學;是名七百結集律藏。

這裡告訴我們一個事實,比丘求乞與受持金銀錢幣是「非法」,雖大眾部的《僧祇律》也不能否定;次之是重新誦出了律藏。

據《法顯傳》記︰「七百僧更檢校律藏」,似乎對第一結集的律部重新會誦整理一番。《善見律》(卷一)記,依「律藏斷十非法及消滅諍法」已,與「迦葉初集法藏無異」,重新結集(會誦)了三藏。這種說法,在嘉祥《三論玄義》裡援引真諦《部執異論疏》更把它肯定下來︰「至此時(第三次結集)三藏已三過誦出︰第一於七葉窟中誦出;第二毗舍離國內跋耆擅行十事,耶舍比丘是阿難弟子,其人集七百人,刊定重誦三藏也;第三即是此時也。」《四分律》是諸律部中最早出的廣律,關於這方面的記載,是於僧中檢校十事非法已,「在毗舍離七百阿羅漢集論法毗尼」。這裡所謂「集論法毗尼」還是指集會檢校「戒律」問題,毗尼本身就是含著法的意義,而這「法」不是指經。也就是說,由於檢校十事,因而引起廣泛地牽涉到關於佛所制的戒律。至於重新結集(會誦)三藏,只是一種想像而已。由於「十事」問題而引起第二次毗尼結集,也自然教人聯繫到在第一次結集時富樓那提出「八事」的抗議。雖然長老派的統一僧團的權威沒有顯征動搖,但是強烈的醞釀分裂愈來愈不能阻止了。

在第二次結集東西兩系僧團是否已決裂為二,在北傳的佛史文獻裡還沒有證據,在錫蘭的《島史》與《大史》關於第二次法(實際是指律)的結集作為上座、大眾二部根本分裂之始,說是在上座結集之外,別有邪比丘萬人集會舉行大結集(Mahāsangiti),與上座部對抗而成為「大眾部」,自此統一的佛教僧團而分為兩派。覺音的《論事注》也作出同樣的說法。《緬甸佛傳》也說由於第二次結集的結果而分裂為二派,即跋耆比丘一系為大眾部,呼正統派為上座部。近人研究這個問題仍有分歧,還沒有明確的結論。

北傳共認上座與大眾分裂,是佛滅度百餘年的事,其原因乃由於阿羅漢果的資格與人格問題,所謂「大天五事」。據世友《異部宗輪論》及《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謂阿輸迦王時,有大天妄言五事︰(1)雖為阿羅漢,只要有肉體的存在還有夢中遺精等事(餘所誘);(2)還有染污無知(無知);(3)也有對於教理存疑的(猶豫);(4)有不自覺知自己的悟證聖果,由師證示而始知(他令入);(5)也有雖為阿羅漢,有時如不借「苦哉」之言,其心境仍不得安寧的情况(道因聲故起)。這是對佛陀教理持不同的意見而為上座所呵,後因分為「上座」、「大眾」二部。大體來說︰上座部系是盡量地提高阿羅漢果的價值,而大眾部以佛位為最究竟,把阿羅漢果反作了常識的解釋。此後各自發展,距離日遠,內部見解又錯綜變化,三百年間竟分裂到十八派之多。總之,南傳認為部派佛教分裂的原因,主要是關於僧團戒律意見的不同;而北傳則認為部派佛教分裂的原因,主要是關於教理問題看法的不同。

所謂上座部、大眾部,「部」的原義就是「說」。如「說一切有」,實即言「一切有說」。原來僅指對佛說的教義見解上有所不同而自成一家之言。從上座、大眾二部後來而漸分為十八派。十八派的名稱及其產生次第,南傳和北傳的說法很不一致。

南傳小乘派別源流,詳於錫蘭《島史》(Dipavamsa)和《大史》(Mahāvamsa)等書。其說略謂佛滅後百年到二百年之間,先分裂為上座與大眾兩部。上座次分犢子、化地二部。犢子次分法上、賢胄、六城、正量四部。化地次分說一切有、法藏二部。說一切有次分飲光部。飲央螂分說轉、說經二部。這樣本末有十二部。其大眾部次分雞胤、一說二部。雞胤次分多聞、說假二部。後又分說制多部。這樣本末有六部,並上座各部為十八部。試列表如下︰


┌(5)多聞
┌(3)雞胤┤
│ └(6)說假
(1)大眾┼(4)一說
└(7)說制多 ┌(17)說轉
┌(14)說一切有─(16)飲光┤
┌(8)化地┤ └(18)說經
│ └(15)法藏
(2)上座┤ ┌(10)法上
└(9)犢子┤(11)賢冑
│(12)六城
└(13)正量


大眾部這六部與中國西藏所傳說的正量部說完全一致。

錫蘭《菩提史》又說︰阿輸迦王時,大眾部中有因外道義雜入佛說,因此復分六部,先有雪山部,次有王山、義成、西山住、東山住部。這四部稱為「案達羅派」。又次有西王山部,合為六部。後來錫蘭還有分別說(即南方上座本部)、北道、大空、說空性、說因等部云。

南傳各部主張有《論事》(相傳阿輸迦王第三次結集時,上座目犍連子帝須所出)及其《注釋》(相傳為覺音所作),關於部派的異義十之八九都能詳其部別,於是數百年南傳部執的異同,約略可窺。

北方所傳部派分裂,有羅什譯的《十八部論》、真諦譯的《部執異論》、玄奘譯的《異部宗輪論》;所傳分裂次第與南傳有異,即各部名字詳略開合也不同。《異部宗輪論》作者世友,據玄奘所傳,係佛滅後四百年許迦膩色迦王(Kaniska)時人物,是當時說一切有部四大家之一。所以此論主要內容,完全依照傳上座部正統的有部的說法來敘述,特別帶有北方有部正宗毗婆沙師的色彩。此論先總敘佛滅後諍論初興的時代,以及分裂為大眾、上座兩根本部派的為起源於大天五事,而《十八部論》只是「說有五處,以教眾生」;《部執異論》則說「此四大眾,共說外道所立五種因緣」,沒有提到大天,唯《異部宗輪論》說︰「因四眾共議大天五事不同,分為兩部。」近人對於《婆沙論》舶主兒大天,持有異議;我們認為真諦《部執異論疏》說的「因思擇此五事,所執不同,分成兩部」較為近於史實。五事不是大天的創說,不過大天「思擇此五事」與上座長老有所不同。

《異部宗輪論》敘大眾部於佛滅後第二、三百年內,再經四次分裂,本末合成九部。上座部於佛滅後第三、四百年內,再經七次分裂,本末合成十一部。

各部派所傳都是住持佛陀教法,當然有它相同的一面。如四諦、十二因緣是他們共同學習的;有為法與無為法,他們都共信為有,涅槃解脫,也是他們所追求的目的,但是,在解釋上也有不同的主張。

初大眾部學者,住在王舍城之北央崛多羅,弘《華嚴》、《涅槃》、《勝鬘》、《維摩》、《金光明》、《般若》等大乘經典,此部中人,有的信,有的不信,而相信的又自分三部︰

(1)一說部︰主張世出世法唯一假名,都沒有實體,遂別立一派,因為主張唯一假名,所以叫做「一說部」。這是依著所立義而立的部名。

(2)出世部︰主張世間法但有假名,出世間則皆真實,與大眾部的本旨和一說部都不相同,又另成一派。因為主張出世法是真實,所以叫做「出世部」,這也是依著所立義而立的部名。

(3)雞胤部︰這是從雞胤部主的姓而立的部名。這一派於三藏中,只弘揚阿毗達磨藏,而不弘經律,認為經和律都是佛陀方便之教,應捨經律而依論藏。

其次,後於此第二百年,大眾部中復出一部名多聞部。按窺基《述記》(即《異部宗輪論述記》,下同)︰「廣學三藏,深悟佛言,從德為名,名多聞部。」又傳︰「佛滅度後二百年有一無學,名祀皮衣,到央崛多羅國,見大眾部所弘三藏,但有淺義,遂創多聞部,因為所聞超過舊聞,所以叫做多聞。」

說假部由摩訶羅陀國大迦旃延,從三藏加以分別,主張世出世法中都有少分是假,與大眾部本旨有異,也不同一說部、出世部,所以另立「說假部」,也是從所宗的教義來立名的。

其次,制多山、西山、北山三部分立的原因是這樣的︰

由佛滅後二百年,佛教大盛,奉佛阿羅漢,盛被供養,有的外道,冒充比丘,其所說法真偽難分,王乃集眾甄別真偽,外道都被驅逐出去,但能通佛理的並不受此屈,王遂使一處別住。其中有一外道比丘「捨邪歸正,亦名大天,於大眾部中出家受具,多聞精進」,居制多山。當時大眾僧部,多聚居於此,因重論大天五事,有的贊成,有的不贊成,就分為三部︰仍居制多山的,叫做「制多山部」;有的遷住於制多山之西的,叫「西山住部」;有的遷住到制多山之北的,叫做「北山住部」。都是用所居住的地名而立的部名。

《異部宗輪論》說上座部在佛滅後初二百年,還沒有不同的意見。到了三百年初,有少爭論,分為二部︰(1)「說一切有部」,亦名「說因部」;(2)即本上座部,轉名「雪山部」。按《述記》稱上座部傳承迦葉之教,首弘經藏,其次律藏論藏。三百年初,造《大毗婆沙》本論的迦多衍尼子,於上座部出家,主張首弘論藏,次及經律,和上座本旨有所不同。在上座諸師之中,有不信大天五事的,因為主張有為和無為一切法都有實體,所以被稱為「一切有部」,又於一法,廣為分別,說其所以,亦名「說因部」。據清辯的解釋,說過現未所生的一切是有,故名說一切有,即說此已生、正生、將生的一切莫不有因,故名說因(見《中觀心論釋》第四品)。呂秋逸〈略述有部學〉一文,對說一切有部,亦名說因部名的緣由解釋更詳盡。他說︰
「本來佛家學說和別宗最有區別之處為說因善巧,能離開無因論、不平等因論,而以獨到的『緣起說』為中心,有部對這一層別有發揮,所以偏得『說因』的稱號。另外,說一切有這一命題包含著一切法有和三世有兩個部份。對有部以外的各部說,三世中現在實有還沒有什麼問題,只是過去未來的有不能得到共許,因而這一部的實際不外說過未二世實有。依著『世無別體,依法而立』的道理(見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六),過未有的建立,也必歸根到有因的上面,這更是有部獨得說因部名的一種緣由。」

至於上座部轉名「雪山部」,據《述記》是這樣說︰「上座弟子本宏經教。說因部起,多宏對法(論藏)。既閑義理,能優上座部僧,說因時遂大強,上座於斯乃弱。說因據舊住處,上座移入雪山,從所住處為名稱雪山部。」可見雪山即本上座部。

後即於此第三百年中,從說一切有部流出「犢子部」,以舍利弗所造《阿毗達磨》為根本論典。部主為犢子後裔,故名犢子部。這一部有與眾不同的主張,即補特伽羅非即蘊離蘊。俄國佛學家徹爾巴茨基(Th. Stcherbatsky)在《佛家邏輯導論》說︰「犢子部學派接受一種虛幻的半真實的人格,因而超出哲學原定的規模而形成了唯一重要的分歧。」就是說這一學派認為不可說即五蘊是我,也不可說離五蘊是我。若說即蘊為我,蘊是生滅無常,我也應隨五蘊生滅無常,我若生滅無常,前世到後世的輪迴怎能建立呢﹖若說離蘊有我,那我就應離生滅無常的五蘊而常住不變,我若常住不變了,受苦受樂的差別就變成不可能。犢子部學派為了避免這些過失,所以接受一種虛幻的半真實的人格,這裡所謂人格,指補特伽羅(我)而說。

次後三百年,但因犢子部內容貧乏,有主張補以經義,以所執不同,又分為法上、賢胄、正量、密林四部。

據《述記》說,法上乃部主之名,賢胄這一部派,指是賢阿羅漢的苗裔,所以叫做「賢胄」。「正量」是這一部派認為自己所立法義,刊定無邪以名。部主住處在密林之山,因而立「密林山部」之名。

佛滅後第三百年中,有婆羅門名化地,通四吠陀及外道諸義,後來出家得阿羅漢果,他的弟子承其故化別立「化地」一部。《述記》說「化地部主,先是國王」,後「捨國出家,宏宣佛法」,化地上之人廣,故言「化地」。

次復於此第三百年,從化地部流出「法藏部」。法藏為目犍連弟子,也名為法密。此部師說總有五藏︰(1)經、(2)律、(3)阿毗達磨、(4)明咒、(5)菩薩本行事等。既乖化地本旨,又與其他部派不同,遂獨成一派,自引大目犍連為師以證。

到三百年末,從說一切有部復出「飲光部」,亦名「善歲部」。按飲凸迦葉波,乃部主之姓,善歲是稱部主早歲就有賢行。

至第四百年初,從說一切有部復出「經量部」,亦名「說轉部」,自稱以慶喜為師。《述記》說︰「此師唯依經為正量,不依律及對法。凡所援據,以經為證,即經部師,從所宗法,名經量部。亦名說轉部者,此師說有種子,唯一種子,現在相續,轉至後世,故言說轉。」

上面是根據《異部宗輪論》說的分裂為二十部的情况。在《部執異論》則說本末總數為十八部,而《十八部論》則說本末總數為二十一部,《文殊問經》說從大眾部分別出七部,上座部出十一部,加根本二部也為二十部。以上經論雖部數出入稍有不同,對根本二部分裂的原因大體上與《異部宗輪論》是相一致的。唯《舍利弗問經》說根本二部分裂是由於新舊律學而離異,輾轉分成二十二部,則原因是從律部承傳上的問題而起,與上舉經論所記載大有出入。現就《異部宗輪論》從根本二部分裂的派系如下表︰


┌一說部─┐
│出世部 ├第一破…………佛滅後兩百年中
└雞胤部─┘
大眾───多聞部──第二破…………第二百年中
說假部──第三破…………第二百年中
┌制多山部┐
│西山部 ├第四破…………第二百年中
└北山部─┘
┌法上部─┐
(三百年中第二破)│賢冑部 │
┌犢子部──────┤正量部 ├第三破…第三百年中
│ └密林山部┘
(三百年初第一破)│(第三百年第四破)
┌一切有部(說因部)┤化地部─法藏部────────第五破…第三百年
│ │飲光部(又名善歲)──────第六破…三百年末
上座┤ └經量部(又名說轉)──────第七破…四百年初
└雪山部(本上座部)


據南傳部派佛教分裂的原因,主要的是關於戒律意見的不同;據北傳則認為主要的是關於教理看法的不同。最初分裂為上座、大眾根本二部,如南傳所說的大概是近於史實的,但後來教理上的異執枝蔓,恐怕是變為促成從根本二部分出許多部派的主因。據史家考證部派佛教之所以分為十八種,大半是源於理論的研究,似乎已成為定論。現在我們所知道,當時所爭論的有下列幾個重要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對於大乘佛教運動都有一定的影響。

(一)佛陀論問題︰佛教上座大眾的分立,首先由於對佛陀觀念的不同。佛陀住世時,在信仰較深的弟子的心目中,已視為三界的導師,人天的「救世主」。一般佛弟子們的佛陀觀,所敬重的卻歸於人的佛陀。但在部派時代,人的佛陀已不能滿足信徒的要求,進一步追求佛陀之所以為佛陀,究竟在什麼地方呢﹖佛陀住世是真相的呢﹖還是示現的呢﹖雖同是解脫者,佛陀與其弟子聲聞(阿羅漢)的區別究竟在什麼地方呢﹖這些問題都是佛陀論的內容。

關於佛陀與其弟子聲聞的區別,聯繫到輪迴學說,就認為佛陀和他的弟子,雖同是解脫者,但修道過程大不相同。佛陀不限於釋迦的一生,如在本生譚所說,已於過去多生多劫中積累功德修菩薩道,到最後成就菩提達於佛位的。因而對聲聞羅漢果位,一般人只要聽聞佛陀的言教修持,在不很長的時期中就可以證到。惟有佛陀是真正的大覺者,在這娑婆世界,只有一人,而於多劫中,不過示現一次。這是諸部派所共認的佛陀觀。尤其是在大眾部方面舉出阿羅漢種種缺點來和佛陀對比,益顯佛陀之崇高和偉大。

更進一步說,到達佛陀那樣果證,是否為超人間的,在部派之間有著不同的看法。從大體上說︰上座部方面,仍著重於歷史的佛陀。關於佛陀的肉體,認為即使具足妙相,種種妙用,然有一定的限制。如佛陀的色身雖是廣大,但有一定的限量;佛陀的壽命雖是很長的,但有一定的邊際。總之,佛陀之所以為佛陀,畢竟是指在精神的純潔與智慧、大慈悲和大自在,而在肉體方面,仍有一定的限制。儘管這樣,絲毫無損於佛陀的尊嚴。以分別上座部為始,這是有部等的上座部派所一致主張的。

在大眾部派則不然。他們觀察佛陀是專從佛陀性方面,逐漸以色身作為理想化唯一的特色。從《異部宗輪論》看,大眾部派對佛陀的基本概念是︰「一切如來無有漏法。諸如來語皆轉法輪。佛以一音說一切法。世尊所說無不如義。如來色身實無邊際,如來威力亦無邊際,如來壽量亦無邊際。」

這樣,理論化了的大眾部學者,把佛陀的人格極力提高,把那色身、威力、壽命,都進到無邊無際的境界。進而認為佛出現人間,唯是為化度眾生從兜率天上,示現在人間而出家、成道、說教,認為都是屬於應化身邊事,非佛陀的真身。

總之,上座部派的佛陀論,以應身為基本;大眾部派的佛陀論是位於法身與報身之間的。

(二)阿羅漢問題︰從佛陀弟子修學階段上分為四果,即通常說的初果、二果、三果、四果阿羅漢。以證到四果阿羅漢為究竟位,即斷盡一切煩惱,達於自覺的地位。一般把他說為「應為已終為(所作已辦),滅存在欲望(煩惱已斷),不再墮輪迴(先死已盡)。」後來有人認為極果阿羅漢,也有局限性。大體說來,上座部系是盡量地提高阿羅漢果的價值幾與佛果同;而大眾部以佛位為最高,把阿羅漢果作常識的解釋。如大眾部(主要為案達羅派)說︰雖為阿羅漢,只要有肉體的存在,還有「餘人染污衣、無知、疑、他度、聖道言所顯,是諸佛正教」(見《部執異論》)的五事。復次,初果到四果阿羅漢間產生了有退論與無退論,在部派間也成了爭論的主題。關於這個論題,分別上座部、化地部、經量部等,以格式為標準而主張無退論;而正量部、大眾部、有部等,以事實為基礎而主張有退論。不過有退論也並不是以此而為退轉到凡夫的意思,只是承認有時也有像凡夫那樣狀態的可能,至於一旦證得四果阿羅漢,是終不會有退轉的。關於這一點,不管那一派都是同意的。

關於無餘涅槃的境地,部派佛教之間存在不同的看法。認為有餘涅槃猶存迹象;無餘涅槃無迹象可尋,所以「無為」為歸。像經部就是代表這種看法。另一種看法,認為達到無餘涅槃的境地,有他聖智所證的境界,在常人是不可用心思,不可用口議的,是一種最充實的圓滿境界。像主張心性本淨論的大眾部,像建立非即蘊非離蘊的犢子部,從他們的看法而把這積極的境地,用後來的話來說,可以說是近於「常樂我淨」的方向的。

(三)諸法的分析問題︰佛陀在世時,對於宇宙萬有常運用分析法,即把構成為宇宙人生的對象在思想觀察上細細分析,到不能再分的部分為止。如分析有情肉體與精神方面,先有名色之異,色謂四大及四大所造色;名謂受想行識心法。偏重色法廣為分析的則有地水火風空識六界;偏重心法廣為分析的則有色受想行識五蘊;從有情身心到無情的大地諸法分析起來,不外乎這樣,再從有情身心長養所依靠的條件分析,則有段食、觸食、思食和識食。其他像分析煩惱有纏、隨眠。部派的論藏裡關於心理現象的分析越來越入微,墮入繁瑣之弊。因為各種基本概念需要整理,各種概念的含義有待解釋,許多問題就發生了。如纏與隨眠同是煩惱,分別上座部、有部認為一切隨眠皆是心所,與心相應有所緣境。一切隨眠皆纏所攝,非一切纏皆隨眠攝;而化地部、經量部、案達羅派就認為隨眠非心亦非心所亦無所緣,與纏不同,隨眠自性心不相應,纏自性心相應,二者在性質上是有區別的。其他像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假實、心性的染淨、三世法的有體無體、蘊的常斷、苦的假實等,也都在爭論之列。正因為對諸法的解釋不一樣,部派佛教先後學說的不同,就非常顯著了。如初有上座部主張法體恒有,而大眾部主張法體過去、未來無體,其次就有一說部主張世出世法都沒有實體,但有假名;大乘佛教也產生有自性與畢竟空之論,都是對宇宙萬有詳加分析而學說上因以演進。

(四)諸法主體問題︰諸法無我,為三大法印之一。原始佛教雖立無我,而業報輪迴則不無。業報就善惡苦樂之說。主張作業此生,依其自然業力牽引(否定神的支配),受果來世,謂之異熟,即作業今世,異世果熟,捨身受身,薪盡火傳,五蘊散滅,因業另聚。總之,原始佛教認為輪迴純依業報因果的規律,離開了相依相待所謂業感緣起的現象外,再沒有獨立存在能夠作主指使的東西。如川之流,如燈之焰,但有流轉,無實自體,故業盡時,新業復生,因識暫斷,果識續生。

然而這些思想,在部派佛教是怎樣開展的呢﹖在分別上座部,最低限度,在初期部派佛教大體上是按上面的思想繼承下來的。但是聯繫到業果相續、輪迴流轉的問題,在理論上就不能不要求諸法所依的主體了。因而發生聯繫今世與後世,關於中間狀態的有無的問題。因為生命之流相續的時候,舊的五蘊消滅,新的五蘊當即生起。於生死相續之間,因生死之待緣(如胎生卵生之待父母),因業力之不失,應有所依的法體。初見之於阿含經典,簡單地說到有情投胎時,說為「香陰」(犍達婆、梨俱神好色,喜窺新婚者之室),正相續時說為「識」。基於這個思想,而立所謂「中有」,說與當生處同其界趣,有正量部、有部等;而主張沒有中有的,有分別上座部和大部分的大眾部派。這樣「中有」的有無,遂成部派佛教主要爭論問題之一。大體說來,上座部系是傾向於承認中有的;大眾部派是傾向於否認中有的。

其次,既然以這為死後生前的聯絡而承認中間狀態的派別生起,進一步要求在一般五蘊以上有個貫通那些的一種生命的原理,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以犢子部、正量部的「非即蘊離蘊我」說開始,而至化地部的「窮生死蘊」,經部執「一味蘊」所謂「此若無者,云何得有憶識誦習恩怨等事﹖誰能造業﹖誰復受果﹖誰於生死輪迴諸趣﹖誰復厭苦求趣涅槃﹖」到後來上座部分別論者立「有分識」,都是上座部系想怎樣來解釋諸法所依的主體的問題而漸次開展的。在大眾部系方面,照表面看,至少是主張因緣所生說的。但骨子裡,大眾部系的學者,把解脫的最後根據求於人們的心中,提倡「心性本淨論」,認為有情的心本性是清淨的,煩惱不過是客塵而已。研究這種思想的繼承,仍然是追求諸法所依的主體的一種解釋。世親在《攝大乘論》說︰「於大眾部阿笈摩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根本識,如樹依根。」指的就是這個。

總之,大眾部系固不用說,就是上座部系對於「靈魂論」始終是排斥的。可是在有情現象的根柢,只要在解脫之前(有的學派也說解脫之後),不能不承認有個相續統攝的一種生命觀。而這可以說是部派佛教想怎樣來解釋諸法所依主體的一大特質。在大乘佛教瑜伽系隨教派(Agamaanusarins)無著與世親轉用「阿賴耶識」理論,實屬同一系統,在說明上更給肯定下來罷了。不過瑜伽系說理派(Nya-ya-va-dins)主要代表者陳那與法稱不主張「阿賴耶識」的理論,他們認為這只是假扮的靈魂,另從世間共認的意識現象上來解決認識的問題。而瑜伽、龍樹兩系大乘佛教的思想與上座、大眾兩系的聲聞乘佛教,又有不可分割的聯繫和發展的思想面貌。

印度佛家思想發展過程,雖極曲折,但實際可分兩大系統︰(1)從大眾部以至大乘空宗;(2)從上座部演進以至經量部,再演進為大乘有宗。大眾部一系,可以說是佛教思想中傾向於自由的,它的宗旨在發揮佛陀的精神而不拘守於形式,大眾部的領袖為大天,他解釋佛說很自由,五事之說把證阿羅漢果的聖人拉到接近於人的地位,引起教中長老們大不以為然。因大天的立異而分為根本二部︰一為大天青年擁有「聖明博達猶有數百許人」(見《宗輪論述記發軔》引真諦著的《部執異論疏》語)集團的大眾部其精神比較激進,傾向於自由思想;一為反大天的長老所率領的上座部,生活嚴肅,其精神偏於保守。從此以後,大眾一系因闡發佛說的精神注意空寂的體認而發展為「中觀學派」;上座一系在研究態度上抱持謹嚴,對經教的文義注意萬象(法相)的分析發展而為「瑜伽學派」。當然,中觀學派興起於南印憍薩羅王朝,除了思想學說的繼承性外,還有它的社會根源;瑜伽學派興起於笈多王朝,除思想學說的繼承性外,也有它的社會根源。(船庵)

〔參考資料〕 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講;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印度佛教思想史》、《唯識學探源》、《性空學探源》;演培《印度部派佛教思想觀》;木村泰賢著‧演培譯《小乘佛教思想論》;金岡秀友《部派佛教》;靜谷正雄《小乘佛教史の研究》;塚本啟祥《初期佛教教團史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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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辭典(朱芾煌)]
三事尋求見趣

大毗婆沙論八卷九頁云:如是總說,便有三事尋求見趣。一、以自性。二、以對治。三、以等起。脅尊者言:不應如是尋求見趣。如不應責無明者愚,盲者墮坑。評曰:應以三事尋求見趣。所以者何?若以三事尋求見趣;則具縛異生,亦畢竟不起。如以聖道永斷遍知。此中應廣說實法師因緣。謂昔在此迦濕彌羅國中,有一阿練若處諸瑜伽師,共會一處,論說諸見。作如是言:聖者於此無量過患諸惡見趣,永不現行;甚不希有。時彼眾內,有一法師,名達臘婆,謂眾人曰:聖者於此諸惡見趣,已斷遍知;永不現前,有何希有。如我今者,具縛異生,以此三事,尋求見趣。設我後際流轉生死,如前際來所經劫數;於此見趣,更不現行。乃為希有。爾時眾中有阿羅漢,作如是念:具縛異生,乃能於此賢聖眾中作師子吼,甚為希有。吾當後時驗彼所言,為實非實。然所積財,必歸於盡;一切高貴,必當墮落;一切合會,必當別離;一切壽命,必歸於死。此實法師後命終已;還生本國婆羅門家。彼阿羅漢,天眼見之;數往其家,而問安不。如是荏苒,至年長大時,阿羅漢為試驗之;取彼嚴具,而問之言:此是誰許。彼默不答。其母謂曰:兒今何故不答師問?彼白母言:師所問者,世間所無。當云何答?母曰:世間無何等物?彼言:無我。所以者何?以一切行,皆無我,無有情,無命者,無補特伽羅,無生者,無養育者,無作者,無受者;唯空行聚。故不應答。時阿羅漢聞已;歎言:甚為希有。雖經生死;而諸見趣,猶不現行。汝於前世賢聖眾中,作師子吼:具縛異生,若以三事尋求見趣;設經多劫;亦不現前。斯言有實。是故應以所說三事尋求見趣,有大饒益。


四種得靜慮者

瑜伽十二卷二頁云:復次有四得靜慮者。一、愛上靜慮者。二、見上靜慮者。三、慢上靜慮者。四、疑上靜慮者。云何愛上靜慮者?謂如有一,先聞靜慮諸定功德,而不聞彼出離方便;於彼一向見勝功德,勇猛精進。由此因緣,入初靜慮,或所餘定。如是入已;後生愛味。云何見上靜慮者?謂如有一,從自師所,或餘師所,聞諸世間皆是常等。如是方便,入初靜慮,乃至有頂,能得清淨解脫出離。彼依此見,勇猛精勤;由是因緣,入初靜慮,或所餘定。如是入已;能自憶念過去多劫。遂生是見:我及世間,皆是常等。從定起已;即於此見,堅執不捨。復於後時,審思審慮審諦觀察。謂由此故;當得清淨,解脫,出離。云何慢上靜慮者?謂如有一,聞如是名諸長老等,入初靜慮乃至有頂。聞是事已;遂生憍慢。彼既能入靜慮等定;我復何緣而不當入。依止此慢,勇猛精勤;由是因緣,入初靜慮及所餘定。如是入已;後生憍慢。或入定已;作是思惟:唯我能得如是靜慮,餘不能得。彼依此慢,復於後時,於諸靜慮審思審慮審諦觀察。云何疑上靜慮者?謂如有一,為性暗鈍,本嘗樂習奢摩他行。由此因緣,入諸靜慮,或所餘定。如是入已;復於上定,勤修方便。為得未得;於四聖諦,勤修現觀,性暗鈍故;不能速證聖諦現觀。由此因緣,於餘所證,便生疑惑。依此疑惑,復於勝進,審思審慮審諦觀察。


苦真是苦

法蘊足論一卷二十頁云:云何名為以無量門正為開示苦真是苦?謂正開示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略說一切五取蘊苦。如是頌曰:諸蘊起為苦。生及出亦苦。生已有老苦。病苦、與死苦。煩惱生為苦。生已住亦苦。非聰敏恆苦,不調伏死苦,無智有情苦,增羯吒私苦。愚夫生死苦,多劫馳流苦。此等名為以無量門、正為開示苦真是苦。


重不與取

瑜伽六十卷二頁云:復次當說不與取等,由其事故,輕重差別。餘隨所應,如殺應知。復次若多劫盜;名重不與取。如是若劫盜妙好,劫盜委信,劫盜孤貧,劫盜佛法出家之眾;若入聚落而行劫盜;劫盜有學、或阿羅漢、或諸獨覺、或復僧祇、或佛靈廟、所有財物;如是一切、由其事故,名重不與取。


菩薩修道位中云何修行

攝論二卷二十一頁云:如是菩薩、已入於地,已得見道,已入唯識;於修道中、云何修行?於如所說安立十地攝一切經、皆現前中,由緣總法出世後得止觀智故;經於無量百千俱胝那庾多劫數修習故;而得轉依。為欲證得三種佛身,精勤修習。


遠清淨

瑜伽三十七卷二十二頁云:遠清淨者:謂由懈怠,或由違緣,經極長時,或經多生,或經多劫,方能清淨。近清淨者:當知一切、與此相違。


鵂鶹外道

唯識述記五卷五頁云:成劫之末,人壽無量。外道出世,名嗢露迦。此雲鵂鶹。晝避色聲,匿跡山藪。夜絕視聽,方行乞食。時人謂似鵂鶹。因以名也。謂即獯猴之異名焉。舊云優婁佉,訛也。或名羯拏僕。羯拏雲米濟。僕翻為食。先為夜遊,驚他妊婦。遂收場碾糠秕之中米齋食之。故以名也。時人號曰:食米齋仙人。舊云蹇尼陀,訛也。亦云吠世史迦。此翻為勝。造六句論,諸論罕匹;故雲勝也。或勝人所造,故名勝論。舊云衛世師,或雲鞞世師,皆訛略也。勝論之師,造勝論者,名勝論師。多年修道,遂獲五通。謂證菩提,便欣入滅。但嗟所悟未有傳人;愍世有情,癡無慧目。乃觀七德,授法令傳。一、生中國,二、父母俱是婆羅門姓,三、有般涅槃性,四、身相具足,五、聰明辨捷,六、性行柔和,七、有大悲心。經無量時,無具七者。後住多劫,婆羅[病-丙+尼]斯國有婆羅門,名摩納縛迦。此雲儒童。其儒童子,名般遮尸棄。此言五頂。頂髮五旋,頭有五角。其人七德雖具;根熟稍遲。既染妻孥,卒難化導。經無量歲,伺其根熟。後三千歲,因入戲園,與其妻室,競華相忿。鵂鶹因此乘通化之。五頂不從。仙人且返。又三千歲,化又不得。更三千年,兩競尤甚。相厭既切;仰念空仙。仙人應時神力化引,騰虛迎往所住山中。徐後所悟六句義法。一、實,二、德,三、業,四、有,五、同異,六、和合。此依百論及此本破,唯有六句義法。


全文檢索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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