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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如來

(名數)又天台依智度論二「如法相解,如法相說」之文而釋三身如來。法相二字,即法身如來也,法相者如如之境也,解者如如之智也,如如之理,為如如之智境,是名法身,此法身,一切處,而無有異為如。不動而來應一切處為來。解之一字,報身如來也,乘如實之道而如法相解也,是契於如如之理如如之智也,此智如法相為如。如法相解為來。說之一字,應身如來也。既至果上,理智冥合之處垂無謀之權用,來至三界轉法輪,謂之如法相說,理智冥合為如,來至三界而說為來。文句九曰:「一切處而無有異為如,不動而至為來,此為法身如來。(中略)從理名如,從智為來,即報身如來。故論云:如法相解,故名如來也。以如如境智合,故能處處示成正覺。水銀和真金,能塗諸色像。功德和法身,處處應現往。八相成道,轉妙法輪,即應身如來。故論云:如法相說故名如來也。」


三身佛性

(名數)佛性有三:一、正因佛性,是法身如來之因。二、了因佛性,是報身如來之因。三、緣因佛性,是應身如來之因。見三因佛性條。


三身如來

(術語)法身如來,報身如來,應身如來也。見三身條。


四面毘盧遮那

(術語)金剛界之智法身也。金剛頂義訣曰:「四面毘盧遮那者,(鍐)字輪中法身如來,四面圓滿向四方作三昧相也。」


如來體性無生觀

(術語)五輪所成法界塔婆之觀法也。五輪者,是法身如來之體性,故云如來體性,以本不生之為體,故云無生。見三種悉地儀軌。


摩訶毘盧遮那

(佛名)Mahāvairocana,台家依普賢觀經譯為一切處,密家譯為大日,皆為法身如來之極稱。普賢觀經曰:「釋迦牟尼,名毘盧遮那一切處。」法華文句九曰:「法身如來名毘盧遮那,此云一切處。」大日經疏一曰:「梵音毘盧遮那者,是日之別名,即除暗明之義也。然世間日則別方分,若照其外不能及內。(中略)世間之日不可為喻,但取其少分相似,故加以大名曰摩訶毘盧遮那也。」


本覺真如

(術語)就相言,曰本覺。就體言,曰真如。又本覺為能證之智,真如為所證之理。此理智二者,法身如來之全體也。


毘盧舍那

(佛名)Vairocana,又作毘盧遮那,鞞嚧杜那,毘盧折那,吠嚧遮那。佛真身之尊稱也。解此者諸家不一。

準天台以毘盧舍那與盧舍那及釋迦,如其次第配於法報應三身。毘盧舍那,譯曰一切處。盧舍那,翻曰淨滿。法華文句會本二十五曰:「法身如來名毘盧,此翻一切處。報身如來名盧遮那,此翻淨滿。應身如來名釋迦。」法華玄義六曰:「境妙究竟顯,名毘盧遮那。智妙究意滿,名盧舍那。行妙究竟滿,名釋迦牟尼。」已上天台之釋義,以毘盧舍那與盧舍那分配於法報之二身,即理智之二者也。

華嚴則以此二者為梵名之具略,而為報身佛之稱號,譯曰光明照,或單譯照。因舊經(晉譯)說盧舍那,新經(唐譯)說毘盧遮那故也。華嚴探玄記三曰:「盧舍那者,古來譯或云三業滿,或云淨滿,或云廣博嚴淨。今更勘梵本,具言毘盧舍那。盧舍那者,此翻名光明照。毘者,此云。是謂光明照也。」慧苑音義上曰:「按梵本:毘字應音云無廢反,此云種種也。盧遮那,云光明照也。言佛於身智以種種光明照眾生也。或曰:毘也。盧遮那,光明也。謂佛以身智無礙光明照理事無礙法界也。」

法相家亦如天台,主張三身配屬之說。義林章七末曰:「瓔珞經云:毘盧舍那佛是受用身,釋迦牟尼佛是化身也。」

密家以毘盧舍那為理智不二之法身佛稱號,或翻大日,或翻照,或翻最高顯廣眼藏。大日經疏一曰:「梵音毘盧遮那者,是日之別名,即除闇明之義也。」同十六曰:「所謂毘盧那者,日也。如世間之日,能除一切暗冥,而生長一切萬物,成一切眾生事業。今法身如來亦復如是,故以為喻也。」即身成佛義冠註下曰:「金剛頂義訣上云:毘盧遮那,此翻最高顯廣眼藏。毘者,最高顯也。盧遮那者,廣眼也。先有翻為照王如來(指玄奘十一面經),又有翻為大日如來。」

然密教中亦有分不兩說。千臂千大教王經一曰:「說教之根宗,本有三:一者毘盧遮那法身,本性清淨出一切法,金剛三摩地為宗。二者盧遮那法身,出聖性普賢願行力為宗。三者千釋迦化現千百億釋迦,顯現聖慧身,流出曼殊室利身,作般若母為宗。」此二身分屬之義也。般若理趣釋上曰:「毘盧遮那如來名照報身佛,於色界頂第四禪色究竟天成等正覺。」此是二身不分之義也。


法報應三身

(術語)台家所立之三身也。法報應之名,法華論取之,是開真合應之三身也。開真者,法與自受用及報之二。合應者,應中合他受用與報之勝應也。一、法身,中道之理體也,本有之三千也。二、報身,報因行功德而顯佛之實智也。二分之,自受內證法樂之身,名為自受用報身。對於初地已上菩薩應現之報身。名為他受用報身。此與應中之勝應身,同體異名。三、應身,又曰應化身。自理智不二之妙體,為化度眾生應現種種之身也。亦二分之。對於初地菩薩應現者。名為勝應身。即上之他受用報身也。應現於地前凡夫及二乘者。名為劣應身。釋迦如來之丈六身是也。此三身中法身如來名為毘盧舍那。譯言一切處。報身如來名為盧舍那。譯言淨滿。又譯曰光明照。應身如來名為釋迦文。譯言度沃燋。此三名為但就佛身分別者,故應化身單為釋迦文度沃燋。然汎別應化身。則固於此中攝盡諸趣隨類之身也。若以此三身配於彼宗所立之四土。則法身處於寂光土。報身處於實報土,勝應身處於方便土。劣應身處於同居土。法華論曰:「一者示現應佛菩提故,隨所應見而為示現。二者示現報佛菩提,十地行滿足得常涅槃證故。三者示現法佛菩提,謂如來藏性常涅槃常恒清涼不變等義。」天台光明玄曰:「法報應是為三,三種法聚故名身。所謂理法聚名法身,智法聚名報身,功德法聚名應身。」止觀六曰:「就境為法身,就智為報身,起用為應身。」文句九曰:「法身如來名毘盧舍那,此翻一切處。報身如來名廬舍那,此翻淨滿。應身如來名釋迦文,此翻度沃燋。」輔行一之一曰:「從體,三身相即無暫離時,既許法身一切處,報應未嘗離於法身,況法身處二身常在,故知三身於諸法,何獨法身乎?」

又密教立法報應之三身。日本弘法之三昧耶戒儀曰:「歸依無上二身諸佛。」同資秉記曰:「約於密教之兩部曼荼羅則各有橫之三身。其胎藏中胎是法身;與第一重之內眷屬第二重之大眷屬合,是報身;第三重是應身;此是也。上之諸身,各具三身,是橫也。其金剛依禮懺文等,於五佛之中,中東合,是法身;南西合,是報身;北方是應身;此也,橫之義如前。」


法身說法

(術語)見法身條附錄。

(術語)法身說法者,密教之常談也。在於顯教,以法身無說,報化有說為通途,唯台家之圓教,獨云法身有說。言法身如來具一切之德,何使無說法之義?淨名疏曰:「法身無緣冥資,一切無說而說,即是法身說法。」四明教行錄四曰:「當知剎剎塵塵,俱說俱聽。說聽同時,妙哉此境,不可以言想求,不可以凡情測。是大總相法門,寂而常照,法身冥資之境也。」是常寂光土究竟法身之說法也。金剛般若論上曰:「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是即言法身說法,而應化為非說法者。但祖釋中往往有云:「法定不說,報通二義,應化定說。」者,乃三身分別一往之釋也。知圓教之三身,元為一體,則分別之,譬之一往,了然矣(此論旨與寂光有相同)。

又,密教以法身說法為一宗之眉目,因之而顯密分教,佛有三身,法身為佛之真身,報應二身為為他現身,顯教為應眾生機緣之隨他意法,故為他現之報應二身說之,密教為諸佛內證之法,故法身自說之。顯教以法身為真如法性之理體。謂為寂滅無相,固不應有說法之義,而密宗之極意,具六大四曼三密之諸法,性相常爾,人法不二(台家圓教之性具也),則何妨法身自說。

但此有自證說法與加持說法之兩說。其自證說之義,謂密教非投於他機之隨他意教門,故自性身自說,蓋自性身之前,不見迷悟之差異,十界悉為住於自性之位,胎藏四重之曼荼羅,即顯十界之自性者也,此時誰為能化,誰為所化,只以各演自內證之法門為說法。故以疏主大日經教主成就之句,為本地法身。又宗家處處之釋,或釋為法身,或判為自性身,又經說各說三密,說自受法樂說,皆示非授他之教門也。

若加持身說法,則是授於加持世界眾生之義,為隨他意之一分,夫法身說法之特色。但經疏中有加持說法之文者,皆為加持世界之加持身說法,非言自證會之加持身也。其加持說者,謂疏之一部始終之大旨於自證之位無說法,視為加持身出而說法,大日如來若住自證位時,眾生不蒙益,故住於加持三昧而說今經,神變加持經之題號可以顯此義。且疏一釋本經大日法身之住處,設譬曰:「譬如國王,若有政令,必先出居外朝制斷刑賞。」是正顯出於加持門之義也。若為自證極位之說法,則可以翠張之君譬之,何必謂出於外朝乎?又不可以此文而謂為加持世界,蓋以是正為本經所說住處之釋也。

又疏二十曰:「次即入中惡字是方便也,此是毘盧遮那佛本地之身花臺之體,超八葉絕方處,非有心之境界,唯佛與佛乃能知之。為念本誓開示大悲藏,普列眾生入佛慧故。復以加持神力普現身口意,滿生死中,當知此即是方便也。若離方便,如來本地尚不可說,何況示人乎?不可為諸上首等菩薩說,何況流入生死中乎?」抑自性身之上,有自證化他之二分,以化他之邊,名為加持身,住於加持三昧而說今經,自證會無因人實行之機勿論,只為使住於法性之大悲之用,被於未來之機,故住於自證會中加持身,為利他之說也。但有利他隨宜之說,則密教之法身說法,對於顯教之化應說法將無差異,以內證與隨宜為顯密之差異者,是約於所說之法而言,非約於能說之言,顯之法門,一向為機情而設,更非佛之內證,故云隨宜,密教全說自內證之法門授於機,故云內證。雖指其教主謂為本地法身,而其加持身不改自性,故以加持身謂為本地法身,是亦顯密對辨之意也。顯之神變應用,為隨染業幻之所作,故改自性,今之加持身,非機情之所變,直為自性本身上加持之用,不改自性,故謂為本地法身等也。

以上兩說,為真言一家之大問題,新古二義之別,即在於此。


[佛光大辭典]
十種如來藏

係釋摩訶衍論卷二根據大乘起信論所說之如來藏所別立之十種。(一)大總持如來藏,此藏總攝一切諸藏,無所不通,圓滿平等,為一切如來藏之根本。(二)遠轉遠縛如來藏,此藏無惑因、惑果,亦無覺因、覺果,一味清淨圓滿。(三)與行與相如來藏,此藏能給予流轉力,令法身如來覆藏。(四)真如真如如來藏,此藏唯有真如而無彼彼;既非正體智之所證得,亦非意識之所緣境界。(五)生滅真如如來藏,此藏即不生不滅之真如被生滅所染,故稱為生滅真如如來藏。(六)空如來藏,即一切染法為幻化差別,體用無實,作用非真,故稱為空。此空能覆藏如來實德真體,故稱為空如來藏。(七)不空如來藏,即一切淨法遠離虛偽,體用俱真,名為不空;此不空能被空所染。(八)能攝如來藏,即無明藏中之自性清淨心,能攝一切諸功德。(九)所攝如來藏,即出離一切染法無明地藏,圓滿覺者為所攝持。(十)隱覆如來藏,法身如來為煩惱所隱沒覆藏。 p485


四面毘盧遮那

指密教金剛界之智法身,或指胎藏界之理法身。又稱四面如來。毘盧遮那佛即密教之大日如來,於胎藏界象徵理德,是為理法身;於金剛界則象徵智德,是為智法身。大日如來若為遍法界身,即可同時向四方之四佛宣說四智印,故為四面具足。金剛頂經義訣卷上(大三九‧八一四下):「四面毘盧遮那者, (vaj,鍐)字輪中法身如來,四面圓滿,向四方作三昧相也。」〔略出念誦經卷一〕 p1740


如來

梵語 tathāgata,巴利語同。音譯作多陀阿伽陀、多他阿伽度、多陀阿伽度、怛薩阿竭、怛他誐多、多阿竭。又作如去。為佛十號之一。即佛之尊稱。蓋梵語 tathāgata 可分解為 tathā-gata(如去)、tathā-āgata(如來)二種,若作前者解,為乘真如之道,而往於佛果涅槃之義,故稱為如去;若作後者解,則為由真理而來(如實而來),而成正覺之義,故稱如來。佛陀即乘真理而來,由真如而現身,故尊稱佛陀為如來。長阿含卷十二清淨經(大一‧七五下):「佛於初夜成最正覺及末後夜,於其中間有所言說盡皆如實,故名如來。復次,如來所說如事,事如所說,故名如來。」大智度論卷五十五(大二五‧四五四下):「行六波羅蜜,得成佛道,(中略)故名如來;(中略)智知諸法如,從如中來,故名如來。」又因佛陀乃無上之尊者,為無上之無上,故亦稱無上上。又「如來」之稱呼,亦為諸佛之通號。

巴利文長部經注(Sumavgala-vilāsinī)舉出如來有九義;十住毘婆沙論卷一則舉出如來有十一義。此外,大寶積經卷九十、大威德陀羅尼經卷十三、佛性論卷二如來藏品等,亦各有不同之說法。

另據成實論卷一、行宗記卷上等之說,乘真如之道而來成正覺者,是為真身如來;而乘真如之道來三界垂化者,是應身如來。

天台家依成實論卷一之「乘如實道來成正覺」一語,解釋真身、應身二如來之義,稱為二如來;據法華文句卷九之解釋,即:乘(如如之智)如實(如如之境)道(因)來成正覺(果)者,因境智契合,功果圓滿,是為真身如來;而以如實智乘如實道(境智契合),來至三界示現八相成道者,是為應身如來。此外,天台家又依大智度論卷二之「如法相解,如法相說」一語,解釋法身、報身、應身三如來之義,稱為三如來;據法華文句卷九之解釋,即:遍一切處而無有異為如,不動而至應一切處為來,此指法身如來;從理名如,從智為來,此指報身如來;境智冥合為如,來至三界轉妙法輪而說法為來,此指應身如來。〔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八、十號經、坐禪三昧經卷上、大智度論卷十、卷二十一、卷七十、卷七十二、卷八十五、無量壽如來觀行供養儀軌、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菩提品、大日經疏卷一、翻譯名義集卷一〕(參閱「十號」480) p2346


住一切法平等執金剛

為密教教主大日如來在廣大金剛法界宮說法時,與會之十九執金剛之一。此尊具足五轉之德,因其以法身如來究竟如實之智,住於一切佛之平等性,故得此名。所謂平等性,於密教中,即指「(阿)字本不生之理」。據大日經疏卷一載,此尊住於一切佛之平等性,而因果、自他、有為無為等一切諸法,入此如實智之中,皆得究竟平等,無有差別。 p2600


妙眷屬

即指密教法身如來說法會座中集會聽法之聽聞眾。於顯教中,宣說大法之教主與聽聞教法之聽聞眾,以因果之位而言,各自殊異,唯教主為果位之人,其餘之聽聞眾皆為因位之人;然於密教中,聽聞眾乃從法身如來之自身所流出者,係如來之自性所成之眷屬諸尊,稱為「自眷屬」,一一之眷屬皆分掌如來之德,可領解佛境界之法門,故與說法之教主共為主伴,均為如來自性會場之果位人。故若以密教之觀點而分粗妙劣勝,則顯教之聽聞眾為「粗眷屬」,密教之聽聞眾稱為「妙眷屬」。〔大日經疏卷一〕 p2853


毘盧性海

謂毘盧遮那佛之體性廣大無限,猶如大海。又作毘盧藏海。毘盧為法身如來,故毘盧性海亦通法性界、佛性界。〔禪戒訣註解卷上〕 p3858


密教五大

即相對於顯教所詮釋五大為有為無常之法;於密教則以五大為諸法之本體所立之法,係如來之三昧耶身。三昧耶,為本誓、標幟之義;即以地、水等五大標幟法身如來無相三密之妙境界內容,以及法身之本誓;此即所謂密號名字。密教胎藏界以五大色法為大日如來之理法身。其種子為 (a,阿)、 (vi,尾)、 (ra,羅)、 (hūj,吽), (khaj,欠)等,或 、 (va,嚩)、、 (ha,訶)、 (kha,佉)等,即五方五佛之種子。亦即以此五大配於五方之五佛。唐代善無畏譯之尊勝儀軌載,以地、水、火、風、空順次配當東、西、南、北、中,即始覺上轉之修生金剛界東因之義。唐代不空譯之宿曜經,則以空、風、火、水、地配東、西、南、北、中,即依本覺下轉之本有胎藏界中因之義。此二種說法之圖示、解說如下:

(一)尊勝儀軌之義

尊勝儀軌之五大乃依「東因發心」之義:(1)地大,配東方阿閦,為發心之位;即以修生之菩提心為因,生起大悲之萬行,猶如地為生萬物之根本;又菩提心堅固不動如地,故阿閦之標記為不動。其大圓鏡智之任持一切諸法與地之能任持萬物相應;位於東方,表示修生之始;黃色為不變色,即與菩提心之不變相應。(2)水大,配西方彌陀,為成菩提之位;此菩提心之自性清淨及無量光之究竟圓明,猶如水之圓明。其妙觀察智、說法斷疑之德,猶如水之能洗滌塵垢;位於西方,與行證之終極相應;白色與無量光相應。(3)火大,配南方寶生,為修行之位;以其修成萬行,猶如火熱能成熟萬物;其平等性智,斷滅一切虛妄差別,使之平等一如,猶如火之能燒盡萬物。(4)風大,配北方不空成就,為入涅槃之位;即表示涅槃之寂滅萬物,猶如風大之能破壞萬物;位於北方,與涅槃之高位相應;黑色與涅槃之幽然深妙相應。(5)空大,配中央大日,為方便究竟之位;表示大日圓成四德,含容自利利他之一切功德,猶如虛空之含容一切萬象。其法界體性智之周遍法界,廣大無邊,亦同此意;位於中央,與周遍法界相應;青色與含容一切相應。

(二)宿曜經之義

宿曜經之五大乃依「中因發心」之義:(1)地大,配中央大日,為發心之位;此乃表示以本有之菩提心,堅固不動,為諸法本源之體性,其性猶如大地;亦如法界體性智之為諸法本源;黃色與菩提心之不變相應。(2)空大,配東方阿閦,為修行之位;修萬行,行行圓具而無缺少,猶如虛空之含容萬物;亦如大圓鏡智之含容萬象;其為東方者,以東方為萬物之始,故與萬行之始相應;青色含容五色,故與含容萬行相應。(3)風大,配西方彌陀,為涅槃之位;阿彌陀意譯無量光,乃表示涅槃之德;其妙觀察智、說法斷疑生信之功用,與風大之能殺能成二德相應;相對於東方為萬物之起首,西方則為萬物之終歸,意即涅槃;白色與無量光相應。(4)火大,配南方寶生,為成菩提之位;以其萬行成熟,開菩提之花,猶如火熱之於草木;故配於南方為赤色。(5)水大,配北方不空成就,為方便究竟之位;此以利他之方便成就利他之妙業,能應眾生之機,斷除迷妄,猶如水之方圓隨器,能洗滌塵垢;北方,印度之俗為勝方,故與究竟位相應;黑色為染色之至極,與究竟位之至極相應。〔大日經卷三悉地出現品、卷五阿闍梨真實智品〕(參閱「中因發心」1017、「東因發心」3295、「阿字五轉」3613) p4486


現瑞

即指顯現瑞相之義。如佛陀將臨教化時,放光明、大地震動等,表現出種種瑞相。又就法華經序品中敘述雨花、放光等六瑞之一段經文,而特稱為現瑞序。依自性法身如來之加持而顯現瑞相三身以教化未悟之眾生,稱為現瑞加持。大日經疏卷一(大三九‧五七九中):「世尊往昔大悲願故,(中略)住於自在神力加持三昧,普為一切眾生示種種諸趣所見身,說種種性欲所宜聞法,隨種種心行開觀照門。」 p4730


隱沒如來藏

十種如來藏之一。又作隱覆如來藏。即法身如來為煩惱所隱沒覆藏。(參閱「十種如來藏」485) p6533


變易生死

又作無為生死、不思議變易生死、不思議變易死、變易死。二種生死之一。為「分段生死」之對稱。即阿羅漢、辟支佛及大力之菩薩,以無漏的「有分別業」為因,以無明住地為緣,所招感三界外之殊勝細妙的果報身;此一果報之身,係由無漏之悲願力改轉原先的分段生死之粗身,而變為細妙無有色形、壽命等定限之身,故稱變易身;係由無漏之定力、願力所助感,妙用而難測,故又稱不思議身;又以此身乃隨大悲之意願所成者,故亦稱意成身、無漏身、出過三界身;復以此身既由無漏之定力所轉成,已異於其前的分段粗身,猶如變化而得,故又稱變化身。

蓋阿羅漢、辟支佛及大力之菩薩已斷盡四住地之煩惱惑障,不復再受生為三界內之分段身,故受生為三界外之變易身,然彼等又以此變易身迴入三界中,長時修菩薩行,以期達於無上菩提。又若依法相宗之義,有四類人能受變易生死之果報,即:(一)二乘之無學聖者迴心而入大乘,於得涅槃之後,即可直接受變易身之果報。(二)有學之聖者轉向大乘,於初地以後亦得受變易身。(三)悲增之菩薩,於八地以上受此變易身。(四)一類智增之菩薩於初地以上受之。法性宗則認為二乘之無學及菩薩之種性以上,得隨應而受變易身。

據三論宗嘉祥大師吉藏於勝鬘寶窟卷中末之說,變易生死與分段生死之別乃在:分段生死之身具有色形區別與壽期長短之定限;而變易生死則由心識之念念相續而前變後易,其身形與壽期皆無定限。大乘義章卷八本亦舉出變易生死之三義,即:(一)以微細之生滅為變易生死。(二)以緣照無漏所得之法性身為變易生死之身。(三)真證之法身如來藏於尚未出離生滅之際,猶隨逐無常之死法,故稱變易生死。

大乘義章卷八本又將變易生死分為兩類:(一)事識中之變易生死,係於六識之中緣照無漏法所受之果報。復有三種之別:(1)阿羅漢及辟支佛所受之身,(2)種性解行之人所受之身,(3)初地以上菩薩所受之身。(二)妄識中之變易生死,係於第七識(阿陀那識)中緣照無漏法所受之果報。亦有三種之別:(1)初地以前菩薩所受之身,(2)初地以上所受之身,(三)八地以上所受之身。

勝鬘寶窟卷中末將變易分為自報與為物二種:(一)自報變易,係以無漏之五陰為體,以無漏之業為因,以無明為緣。(二)為物變易,係以色陰為體,以悲願為因,以眾生之根欲為緣。上記之外,有關受生為變易身之種別及其修行階位等,諸家之間另有多種異說。〔勝鬘經一乘章、無上依經卷上、成唯識論卷八、法華經玄義卷二上、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下末〕(參閱「生死」2059) p6916


變易生死

又作無為生死、不思議變易生死、不思議變易死、變易死。二種生死之一。為「分段生死」之對稱。即阿羅漢、辟支佛及大力之菩薩,以無漏的「有分別業」為因,以無明住地為緣,所招感三界外之殊勝細妙的果報身;此一果報之身,係由無漏之悲願力改轉原先的分段生死之粗身,而變為細妙無有色形、壽命等定限之身,故稱變易身;係由無漏之定力、願力所助感,妙用而難測,故又稱不思議身;又以此身乃隨大悲之意願所成者,故亦稱意成身、無漏身、出過三界身;復以此身既由無漏之定力所轉成,已異於其前的分段粗身,猶如變化而得,故又稱變化身。

蓋阿羅漢、辟支佛及大力之菩薩已斷盡四住地之煩惱惑障,不復再受生為三界內之分段身,故受生為三界外之變易身,然彼等又以此變易身迴入三界中,長時修菩薩行,以期達於無上菩提。又若依法相宗之義,有四類人能受變易生死之果報,即:(一)二乘之無學聖者迴心而入大乘,於得涅槃之後,即可直接受變易身之果報。(二)有學之聖者轉向大乘,於初地以後亦得受變易身。(三)悲增之菩薩,於八地以上受此變易身。(四)一類智增之菩薩於初地以上受之。法性宗則認為二乘之無學及菩薩之種性以上,得隨應而受變易身。

據三論宗嘉祥大師吉藏於勝鬘寶窟卷中末之說,變易生死與分段生死之別乃在:分段生死之身具有色形區別與壽期長短之定限;而變易生死則由心識之念念相續而前變後易,其身形與壽期皆無定限。大乘義章卷八本亦舉出變易生死之三義,即:(一)以微細之生滅為變易生死。(二)以緣照無漏所得之法性身為變易生死之身。(三)真證之法身如來藏於尚未出離生滅之際,猶隨逐無常之死法,故稱變易生死。

大乘義章卷八本又將變易生死分為兩類:(一)事識中之變易生死,係於六識之中緣照無漏法所受之果報。復有三種之別:(1)阿羅漢及辟支佛所受之身,(2)種性解行之人所受之身,(3)初地以上菩薩所受之身。(二)妄識中之變易生死,係於第七識(阿陀那識)中緣照無漏法所受之果報。亦有三種之別:(1)初地以前菩薩所受之身,(2)初地以上所受之身,(三)八地以上所受之身。

勝鬘寶窟卷中末將變易分為自報與為物二種:(一)自報變易,係以無漏之五陰為體,以無漏之業為因,以無明為緣。(二)為物變易,係以色陰為體,以悲願為因,以眾生之根欲為緣。上記之外,有關受生為變易身之種別及其修行階位等,諸家之間另有多種異說。〔勝鬘經一乘章、無上依經卷上、成唯識論卷八、法華經玄義卷二上、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下末〕(參閱「生死」2059) p6916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十住心

為日本弘法大師空海之判教論。十住心者,不僅適用於判教,同時也是顯示真言行者之自心實相與淨菩提心之開發次第,以及大日如來普門之德之差別相。「十住心」一詞,出自空海之《十住心論》及《祕藏寶鑰》。但同一住心,其用法之目的有異。《十住心論》係以大日如來之萬德,歸納於十種來說明。而《祕藏寶鑰》則用來作為判教理論。此十住心之內容,略如下列︰

(1)異生羝羊心︰異生(pṛthag-jana)者,異類萬殊而生之義,為凡夫之別名。羝羊為畜生中之最愚劣者。蓋指人類中之無知蒙昧,恰如羝羊之凡夫心之狀態,即無微少善心萌櫱者之精神狀態。《祕藏寶鑰》卷上(大正77‧363c)︰「異生羝羊心者何﹖凡夫狂醉不辨善惡,愚童癡暗不信因果之名也。凡夫作種種業,感種種果,身相萬種而生故名異生。愚癡無智均彼羝羊之劣弱,故以喻之。」

(2)愚童持齋心︰不辨東西之愚童凡夫,略現善心之萌芽。有時因其祖先,而起持齋追薦之志願。蓋指此輩之精神,又彼等所喜承受之教,如孔子之教,又如授以佛教之五戒、八齋戒、十善戒之人道教當之。《大日經》卷一〈住心品〉云(大正18‧2b)︰「愚童凡夫,類猶如羝羊,或時有一法想生,所謂持齋,彼思惟此少分,發起歡喜,數數修習。」

(3)嬰童無畏心︰嬰童以生母為唯一之依賴,不見生母時,則心生恐怖,見生母時,則引起無畏安穩之感想。信天道之教,蓋指其所起絕對倚賴之信仰心之狀態,是名嬰童無畏。又所謂天道教者,與佛教中之天道教、婆羅門教、基督教,及老子教之類相當。《祕藏寶鑰》卷上(大正77‧364c)︰「脫小分厄縛,故無畏;未得涅槃樂,故嬰童。」

如上普通稱為世間三種住心,世間一般之教訓屬之。至如次之第四住心以次,則以示佛教內之教義淺深也。

(4)唯蘊無我心︰佛道修行者,熟察自己之肉身,如實知為自色、受、想、行、識之五蘊所成立。同時覺知自己並無本質,對於自己愛著之念,遂以薄弱。由是體達無我之理,是為聲聞眾。於阿羅漢果位,證成人空無我之理,以示聲聞眾之教,寄於此住心。又吾人之肉體及精神,當綿密觀察之時,雖可得知為五蘊和合之體。惟於吾人之平常生活,則嘗以此為真實,為常住不變之實體,而生愛著。循茲愛著,爰起保護自身之念,由此思念,遂為種種煩惱罪惡。今依此無常苦空無我之觀,而了解我之身心,本來無我,且為無體之物。吾人之身心,乃以示因緣相結,亦五蘊假和合之相,一朝因緣分解之時,五蘊離散以去,自己心身,歸於空際,至是惟有五蘊留存。如斯教義,即與此住心相當,所謂聲聞乘之教,即此是。《十住心論》卷四(大正77‧329b)︰
「遮生空於唯蘊,譬我倒於幻炎,二百五十戒防身口非,三十七菩提習身心善,告時則三生六十,示果則四向四果。說識唯六種,攝法則五位,四諦四念瑩其觀,六通八解得其證,厭怖生死灰滅身智,欣仰湛寂等同虛空,是則聲聞自利之行果,羊車出欲之方便。」

(5)拔業因種心︰無明為起種種惑業之種因,依於惑而起業,依於業而於未來招其相當之生涯。人界者苦世界也,迷世界也。因謀脫離此之迷與苦,當使不受生於人界。蓋受生之因為業,業之因為惑。此惑與業,由無明發生。若無無明,則為拔去業因之種。是乃緣覺阿羅漢果之聖者,觀於十二因緣所覺知。緣覺乘之教,即當此第五住心。《十住心論》卷五(大正77‧334a)︰
「拔業因種心者,麟角之所證,部行之所行。觀因緣於十二,厭生死乎四五。見彼華葉覺四相之無常,住此林落證三昧於無言。業惱株杌猶此而拔,無明種子因之而斷。爪犢遙望不近,建聲何得窺窬,游泳湛寂之潭,優遊無為之宮。自然尸羅無授而具,無師智慧自我而獲,三十七品不由他悟,蘊處界善不待藍色,身通度人不用言語。大悲闕無方便不具,但自盡苦證得寂滅。故經云︰拔業煩惱株杌無明種子,生十二因緣。又云︰是中辟支佛復有小差別,謂三昧分異,淨除於業生」。

(6)他緣大乘心︰他緣,或曰無緣之義。雖於眾多無緣之人,亦慈愛普及之大乘菩薩心。此雖僅以表示大乘菩薩慈愛心之廣大,然唯識法相之宗義,與之相當。唯識宗者,佛教之唯心論。蓋謂欲界、色界、無色界之三界,唯此自心之相,自心以外,別無何物存在。此宗宗義,說為聲聞、緣覺、菩薩之教義,故亦名為三乘教。《十住心論》卷六云(大正77‧337a)︰「緣法界有情,故他緣;簡聲獨羊鹿,故大名;運自他乎圓性,故曰乘。」

(7)覺心不生心︰以自心實相,為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去、不來。即依於八不中道之義而了知之教義,三論之宗義,與此相當。《祕藏寶鑰》卷下(大正77‧370b)︰
「故大日尊告祕密主言︰祕密主!彼如是捨無我,心主自在覺,自心本不生。何以故﹖祕密主!心前後際不可得故。釋曰︰心主即心王也。以不滯有無,故心無罣礙,所為妙業隨意能成,故云心主自在。心王自在明即是淨菩提心更作一轉開明,倍勝於前劫也。心王猶如池水性本清淨,心數淨除猶如客塵清淨,是故證此性淨時,即能自覺心本不生。」

(8)如實一道心︰闡明如實了悟一道清淨,妙蓮不染之心的天台教義,即與此相當。天台大師依於空假中三觀,觀照諸法之實相,以謂三千諸法,悉不外為吾儕凡夫一念心之相。但一切萬有,依於因緣,假現實在之相。蓋原為因緣假和合之體,而無真實之存在,其無真實存在之物,則觀之為空,是即空觀。萬有之真實相,雖謂為空,然現為吾人經驗之對象,莫能絕對否定其存在,是名假有,觀此假有之相,即為假觀。然諸法之實相,原非僅有,亦非空非中觀於即有、即空、即中,方可謂為諸法之真實相,正當適中觀察之方法。以此空假中之三觀,觀察經驗界之萬有,是謂天台一心三觀之宗義。《祕藏寶鑰》卷下(大正77‧371a)︰「故大日尊告祕密主云︰祕密主!云何菩提﹖謂如實知自心。祕密主!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彼法少分無有可得。」

(9)極無自性心︰諸法極軌之法性,為隨緣轉變。由此一真如法性,歷展無盡法寶,罔知所屆。以暫住於真如自體之性,而說為無。似此諸法法界,悉皆為真如法性之發現。此華嚴宗之宗義也。《祕藏寶鑰》卷下(大正77‧372a)︰「故大日如來告祕密主言︰所謂空性離於根境,無相無境界,越諸戲論等同虛空,離有為無為界,離諸造作,離眼耳鼻舌身意,極無自性心生。」

(10)祕密莊嚴心︰依於法身如來身、口、意三祕密之加持感應,開顯吾人心中原始潛在祕密莊嚴之曼荼羅。陳說此種教義之真言宗,即與此住心相當。《十住心論》卷十云(大正77‧359a)︰「祕密莊嚴住心者,即是究竟覺知自心之源底,如實證悟自身之數量,所謂胎藏海會曼荼羅,金剛界會曼荼羅,金剛頂十八會曼荼羅是也。」

茲將此十住心列表如下︰


(1)異生羝羊心 凡夫─┐
(2)愚童持齋心 人乘─┼───世間心─┐
(3)嬰童無畏心 天乘─┘ │
(4)唯蘊無我心 聲聞乘┐小乘┐ │
(5)拔業因種心 緣覺乘┘ │ │
(6)他緣大乘心 法相宗┐ │ ╞═顯教
(7)覺心不生心 三論宗┤ │ │
(8)如實一道心 天台宗┼大乘┼出世間心│
(9)極無自性心 華嚴宗┴──┼────┘
(10)秘密莊嚴心 真言宗─佛乘┘ ═════密教


此中,前三者為世間住心,後七者為出世間住心。出世間住心中,前二為小乘教,後四為大乘教。小乘教中之唯蘊無我心與拔業因種心,兩者分別是聲聞、緣覺之住心;大乘教中,他緣大乘心、覺心不生心、如實一道心、極無自性心、祕密莊嚴心等,分別是法相、三論、天台、華嚴、密教之住心。

按空海創彼真言宗之際,主要依據《大日經》〈住心品〉及《大日經疏》所說,並依《金剛頂經》、《菩提心論》等,以完成此十住心之論。此十住心之說法,不僅用以表明真言行者心品開展之次第,亦兼用以判攝一代諸教所說之深淺;即以前九住心為顯教,第十祕密莊嚴心為密教,藉此以凸顯真言一宗之特勝。故古來謂此為九顯一密之教相;《十住心論》則謂以彰顯真言行者上轉進昇之相為主,故又有稱十住心為九顯十密之法相者。

空海以十住心判攝顯密二教一事,古來日本之天台、淨土諸家對此頗加非難。綜合諸家所論,主要在非難其說相違背《大日經》及《義釋》等。然對於此等非難,真言宗之聖憲、宥快等亦各有所述,以翼贊祖說。

〔參考資料〕 《大日經指歸》;《真言宗教時問答》卷二;《法然上人行狀畫圖》卷五;《法華真言勝劣事》;《大日經住心鈔》卷六;《大經要義鈔》卷三;《宗義決擇集》卷十二;《一期大要祕密集》;宇井伯壽《佛教汎論》第二編第二部。


大日經

我國密教與日本真言宗之最主要聖典。七卷。唐‧善無畏、一行等譯。詳稱《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略稱為《大毗盧遮那成佛經》、《大毗盧遮那經》。收在《大正藏》第十八冊。「大毗盧遮那」,意為「大日」。

此經為密教根本經典之一,與《金剛頂經》同為真言密教的聖典。係大日如來在金剛法界宮為金剛手祕密主等所說。全書七卷,共分三十六品,前六卷三十一品為全經的主體,開示大悲胎藏曼荼羅,後一卷五品揭示供養法。

第一〈住心品〉主要講述密教的基本教義(教相),理論方面的敘述佔大部分;第二〈具緣品〉以下則以有關曼荼羅、灌頂、護摩、印契、真言等實際修法方面的記述為主。

此經主要在開示一切眾生本有淨菩提心所持無盡莊嚴藏的本有本覺曼荼羅,並宣說能悟入此本有淨菩提心的三密方便,所說之核心主旨為「菩提心為因,大悲為根,方便為究竟」之三句法門。又說菩提即是如實知自心,眾生自心即一切智,須如實觀察,了了證知。

此經之梵文原典現已不存,僅存幾個斷片。據《大日經開題》所載,《大日經》有三本,即(1)法爾常恆本︰指法身如來及其眷屬恒常不斷說三昧,此是法爾自性之說,故稱法爾常恒本;(2)分流廣本︰指龍猛菩薩於南天鐵塔內親承金剛薩埵傳授的十萬頌經;(3)略本︰即今所傳的七卷三千餘頌經,乃採擇十萬頌之宗要而成。又,有關第七卷,另有不同說法。或謂此卷非大日如來所說,而是文殊所言。或說該卷有三本︰一是塔內相承本,題為《供養次第法》,即龍猛菩薩塔內相承本;二是龍猛菩薩在開塔以前,於塔外所感得者,題為《要略念誦經》;三是善無畏在北天竺勃嚕羅國金粟王之塔下所感得者,題為《供養次第法》。

關於此經的傳譯,《開元釋教錄》卷九載(大正55‧572a)︰
「曩時沙門無行西遊天竺,學畢言歸迴,至北天不幸而卒,所將梵本有敕迎歸,比在西京華嚴寺收掌。無畏與沙門一行,於彼簡得數本梵經並總持妙門,先未曾譯,至十二年隨駕入洛,於大福先寺安置,遂為沙門一行譯大毗盧遮那經。其經具足梵本有十萬頌,今所出者撮其要耳。沙門寶月譯語,沙門一行筆受,承旨兼刪綴詞理。」

善無畏於唐‧開元十二年(724)所譯者,係此經前六卷,翌年又譯其所攜梵本(一說是善無畏自撰),是為第七卷,前後合為一經。而此第七卷,與菩提金剛所譯《大毗盧遮那佛說要略念誦經》一卷為同本異譯。

此外,本經也有西藏譯本,是九世紀初,印度僧西連多拉菩提(Śīlendra-bodhi)與西藏翻譯官巴爾謝(Dpal-brtscgs)合譯而成。全書分內外兩篇,其中內編和漢譯的前六卷相當,內容亦大同小異,但章品的廢立及次第則不同,藏譯本僅分二十九品;外編則分〈寂靜護摩儀軌品〉等七品,合內外編亦為三十六品。但藏譯外編,漢譯全無;而漢譯的第七卷,藏譯以「供養儀軌」之名收在《丹珠爾》之中。

據現代學術界的研究,本經大約形成於七世紀初。本經之重要性有下列二項︰(1)本經是最早的體系性密教經典;(2)本經對前此之中觀、唯識、如來藏三大系思想,都加以綜合起來。而全經要義,則有下列五項︰(1)大日如來觀之成立;(2)依曼荼羅、真言、印契之三密瑜伽的修法體系之成立;(3)諸思想的批判性綜合與主體性實踐之結合;(4)世間道與出世間道之教理及實踐的統一;(5)解脫論與救濟論之統一。

有關本經的註疏,中文方面有一行的《大毗盧遮那成佛經疏》二十卷、《大毗盧遮那成佛經義釋》十四卷,此二書為本經最重要的疏釋。其中,《疏》多為東密所依循,而《義釋》則較為台密所重視。此外又有新羅‧不可思議的《大毗盧遮那供養次第法疏》二卷,註釋本經第七卷。《西藏大藏經》丹珠爾中,收有佛密《毗盧遮那現等覺大怛荼羅注釋》等註釋書。此外,日僧空海有《大日經開題》一卷、圓仁有《大毗盧遮那成道經心目》一卷。

◎附︰《文殊大藏經》密教部一〈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導論〉(摘錄)

住心品第一(經第一、疏第一、指心鈔第一)
此品可視為《大日經》之序品,通論本經之大意。所謂住心是安住於眾生自心之實相,即安住於一切智智。一切智智者意指如實了知諸法實相之靈活妙用。體現此一切智智者名為一切智者、一切見者、一切覺者。真言乘之菩薩為入如來真實言之門,依此觀誦真實門,發自心菩提,自心即具備萬行,見自心之正等覺,證自心之般涅槃,發起自心之方便,而至嚴淨自心之佛國。由如是因位,至果位止,將此安住於無染無著之清淨心稱為入真言門住心。簡稱為修真言行。

此品中闡明三句、八心、六十心、三劫、六無畏、十地、十喻等。此三句、八心等因是列舉自心之種種相,總該凡夫心之實相,蓮華胎藏曼荼羅是表現我等心之實相者。

入漫荼羅具緣真言品第二(經第一、疏第三、演奧鈔第一)
「入」為趣向、遊履、引入之義,「漫荼羅」意為道場,「具緣」為因緣具足之義。構成道場需擇地,再清淨此地,再選擇吉日良辰等,眾緣必須具足才可。此等眾緣皆以如來之真言加持、靈化所成,故名為入漫荼羅真言品。此品中專為說明七日作壇灌頂的軌則。是如來顯現支分生漫荼羅,而揭示祕密心地之體性,這是為來世眾生,顯示構成圖畫漫荼羅的模範者。其次關於擇地造壇,是於首尾七日間舉行,於第三日確定尊位,於第六日護持弟子法,即作三昧耶戒,至第七日之夜,正面掛釋尊像,使弟子入壇而行灌頂。此七日作壇灌頂為方便手段,最後令弟子證入心內本地之漫荼羅。心內本地漫荼羅名為祕密漫荼羅。如來本意是欲使弟子真正地入祕密漫荼羅,但因劣慧之真言行者不能信受無相祕密漫荼羅,故設心外有相壇,顯示修行證入的方軌,亦即具緣漫荼羅。漫荼羅又分祕密(或稱身內)、支分生(或稱嘉會)、圖繪(或稱大悲)三種。今稱七日作壇漫荼羅為悲生漫荼羅,或大悲漫荼羅,因為是攝化利生之外現化他漫荼羅故。此悲生漫荼羅,更分廣略二種,廣者為阿闍梨所傳之漫荼羅,略者指經所說之漫荼羅。

息障品第三(經第二、疏第九、演奧鈔第三十二)
所謂息障,息是止息,障為障礙,息除內外兩種障礙,即為本品主旨。真言阿闍梨或弟子,在畫漫荼羅或持誦真言時,易生種種障難,本品即闡述除去此障難的方法。究竟障難是從何處發生呢﹖本品以為種種障難差不多皆是行者內心所生。而產生障難的真因,是因慳貪邪見等,除去此慳貪邪見等時,即為諸障難自消滅去之時。菩提心最能對治此慳貪邪見等障難,行者若常念此菩提心時,就能澈底除去諸障因。

普通真言藏品第四(經第二、疏第十、演奧鈔第三十三)
普通之「通」為遍通,此品所揭示的真言,因為是通一切方便,故稱普通真言。藏為含藏具足,為含藏普通真言之意。

執金剛中,金剛手為上首,菩薩中普賢為上首,於大日如來面前稽首作禮,而於大悲胎藏生大漫荼羅王,演說通達自心中之清淨法界之法門。此等菩薩因為從各各所證所解之一門,闡示大漫荼羅之清淨法界體,故謂若是真言行者,持誦此等菩薩所開示之真言,由此一門法遂能流入無盡法界普門之大漫荼羅王體中。

世間成就品第五(經第三、疏第十、演奧鈔第三十六)
此品闡示世間之息災、增益、敬愛、降伏等之悉地成就。出世間之甚深祕密寶藏,因為不可能以言說示人,故假藉世間有為有相事來喻示法界藏中微妙之深意。

悉地出現品第六(經第三、疏第十一、演奧鈔第三十七)
悉地(siddhi)意為念願成就。念願有世間及出世間兩種,前品示成就世間念願之相,此品及次品揭示成就出世間念願之相,而出現即意味著成就相之出生顯現。世間出世間之一切成相,皆悉是從如來之加持護念力所出生。

成就悉地品第七(經第三、疏第十二、演奧鈔第四十一)
有關此品有種種說明,一云︰上兩品闡明世間出世間之果體,此品則敘述修入之方便。或曰︰上面兩品是述說悉地所生之功德,此品是正明悉地能生之法體之心法。或云︰上品是五字嚴身,係明此色身之成就,此品中明大菩薩之意處即是漫荼羅,而示法之成就。總之是解明心成就之相。

轉字輪漫荼羅行品第八(經第三、疏第十二、演奧鈔第四十二)

轉即旋轉意,即順著陀羅尼旋轉觀誦之意;將此陀羅尼字輪旋轉觀誦,即漫荼羅行。所謂觀誦,指行者於心中見「阿」字,且於口誦時觀菩提心之義;若於口誦「伊」等字時,即謂如觀三昧門。又前品中,敘說「阿」字之妙體作為內心成就相,於此品中,將「阿」字當作百光遍照王,「阿」字之光明成百千萬億字門而顯現,又揭示百千萬億字門歸於「阿」字的旨意。

密印品第九(經第四、疏第十三、演奧鈔第四十四)
密是祕密,印為標幟,密印即為法界漫荼羅之標幟。一切諸佛以此法界標幟之密印莊嚴自身,故能成如來之法界身。真言行者以此密印加持自身,能與如來之法界身同等,故處生死中,巡歷諸趣;又於一切如來大會中,因持此大菩提幢,故得勝快樂,八部眾等不能障害,且將敬仰行者,領受教命並樂於受行者驅使。於前品中揭示口密陀羅尼,於此品中開示身密。此品中所說之印數總計百三十九。

字輪品第十(經第九、疏第十四、演奧鈔第四十七)
「字」是梵語,謂為惡剎囉(akṣara)之譯,無流轉之義,意為不動而無旋轉。「輪」為轉之義,如世間之輪於旋轉時,切斷一切草木類,此字輪能破一切無明煩惱。惡剎囉為不動之義,不動即指菩提心。大日如來住於菩提心之體性,種種示現而利益眾生,垂跡之相廣多無量,然而事實上是常住不動,而無起滅相,恰如車輪之轉動無窮無盡,而其樞軸卻未曾轉動,樞軸因不動,故能統制周邊之輪,使其不致逾軌。菩提心之「阿」字亦是本自不動,而能生出一切眾字。眾字因為是以「阿」字為中軸,而成輻狀,也就是「阿」字之變形。如此之眾字輪在經中稱為遍一切處之法門。經中謂真言行菩薩若住此字輪觀,從初發淨菩提心乃至成佛止,在這期間的自利利他之種種事業,因此法門之加持力,皆可得成就。

祕密漫荼羅品第十一(經第五、疏第十四、演奧鈔第四十八)
祕密之「祕」為深祕,「密」為隱密之意,祕密漫荼羅指字輪三昧。大日如來以如來之慧眼,觀察遍一切處之法門已,入法俱奢(kosa),從此三昧中顯現法界之無盡莊嚴,利益無餘眾生界。此時,在無盡無餘之眾生界,自佛口發出隨類之音聲,從各個毛孔中顯現隨類應同之身相,同時以字輪詮示如來祕密內證之德。

入祕密漫荼羅法品第十二(經第五、疏第十六、演奧鈔第五十四)
前品是揭示所入法體,此品是揭示能入之人即真言菩薩,能通悟祕密漫荼羅法而至方便。開示真言大阿闍梨耶將使受法弟子入此祕密漫荼羅,以字門法教弟子燒盡業障,而入祕密漫荼羅。

入祕密漫荼羅位品第十三(經第十五、疏第十六、演奧鈔第五十四末)
此品中明示弟子入壇後安住於法佛平等大空位之要旨。所謂漫荼羅位,是意生八葉大蓮華王之義。處此位,能入金剛智體。即真言行菩薩悉淨除一切塵垢,即我人、眾生、壽者、意生、儒童、造立者等之妄執,而於心內現觀意生八葉大蓮華王,其中的如來是一切世間最尊特之身,超越身語意地,證成殊勝悅意之妙果的佛身。

祕密八印品第十四(經第五、疏第十七、演奧鈔第五十五)
祕密八印是(1)大威德生印,(2)金剛不壞印,(3)蓮華藏印,(4)萬德莊嚴印,(5)一切支分生印,(6)世尊陀羅尼印,(7)如來法住印,(8)迅速持印。真言行菩薩即使入住祕密漫荼羅中,若無感應處,本尊不會降赴道場。本尊如未降赴道場,即使作諸行事,亦不可能成就念願。然而加持此八印及真言時,本尊會依此加持妙力,自然地降臨道場。

持明禁戒品第十五(經第五、疏第十七、演奧鈔第五十六)
持明指六個月持明,禁戒指六個月持誦真言期間內,應護持制戒之意。禁戒之禁為禁制不使放縱,戒是戒慎不為非行之意。六個月之持誦,因為有防非止惡之義,故持明者即禁戒也。

阿闍梨真實智品第十六(經第五、疏第十七、妙印鈔第六十九)
真實智為「阿」字所生之智,所謂本有之妙智。又為自性清淨內證真實之干栗馱(hṛdaya)心。此品是敘說由此「阿」字出生之心,是阿闍梨真實智,且將「阿」字視為遍一切處之漫荼羅的真言種子。

布字品第十七(經第五、疏第十七、妙印鈔第七十)
在行者自身之上中下布置種子,是為將諸佛之萬德具備於其身。行者住於「阿」字淨菩提心地,將一切的字門布置於身之分支,是以行者身顯示成為遍一切處普門法界漫荼羅之意。

受方便學處品第十八(經第六、疏第十七、妙印鈔第七十)
此品揭示方便學處,可為真言行人之用心。密教護持戒中有二,一為制戒,持明禁戒品所明示者即為此;二為方便禁戒,即為本品所說之戒相。學處即指作為大乘菩薩當然應學之處,梵文稱式沙迦羅尼(śikṣākāraṇi),譯為應當學。而其戒相是十善戒、十重禁戒、五戒、四重戒等。

說百字生品第十九(經第六、疏第十八、妙印鈔第七十二)
在說上面之真言品時,就應說此品,但是為防止慢法者獨修,故不敘說。此處經文,自「暗」字衍生二十五字,各自施予四轉而成百字。將「暗」字稱為百光遍照王,即為此意。以「暗」字為成佛之要諦,三世十方之諸佛,依觀此字而能成正覺,故此為成佛之直道、現證之妙行。此「暗」字是一切真言之心,於一切真言中,最為尊貴,故稱此為不空教真言。因一切眾生之見聞觸知處或被「暗」字光明照耀時,皆必成為無上菩提之因緣而無有空過,故名不空。

百字果相應品第二十(經第六、疏第十八、妙印鈔第七十二)
上品敘說百光遍照之行儀,此品是揭示遍照果地之萬德。前品是闡述「暗」字百光之圖曼荼羅,此品即與其相應者。今依圖曼荼羅以闡明行果相應。經曰︰「祕密主!入薄迦梵大智灌頂,即以陀羅尼形示現佛事。爾時大覺世尊隨住一切諸眾生前,作佛事,演說三三昧耶句。(中略)爾時釋尊於無量世界海門,遍法界,慇懃勸發成就菩提,出生普賢菩薩行願,於此妙華布地胎藏莊嚴世界種性海中受生,以種種性清淨門,淨除佛剎,現菩薩場,而住佛事。」經中所謂大智灌頂,是指於第十一地等覺位,蒙受十方三世諸佛灌頂,成三界之法王子位。

百字位成品第二十一(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二)
所謂百字,其體是「暗」字,「暗」字之光明現百字之相,故稱此為百光遍照王真言。在第十九品中揭示「暗」字之字體,第二十品是敘說三密及與此字門相應者,於此品中揭示百字成就相。依「暗」字之加持故,於意生八葉臺上,安住於三三昧耶,因證得金剛微妙之極位,故謂此為祕密中之最祕,難得中之最難得者。

百字成就持誦品第二十二(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四)
此品闡述百光遍照王之「暗」字門的持誦法則。於「暗」字之一字中揭示分別三十二字,是三十二相,仰等五字是八十種好。依百字成就持誦力,證成垢身及淨身平等無異,又染心與淨心亦平等無二,據此平等法界去除情見之冥暗,產生智慧的光明,遍滿十方世界,恆作佛事,譬如如意寶珠應人之念願,而普雨珍寶,只要一心一意的意樂、祈願,則無所不成。

百字真言法品第二十三(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四)

於此品中揭示「暗」字字體「阿」字之德。修真言行者以「阿」字加持一切法而成無上正覺者,乃是因為加持一切法,使同「阿」字之大空三昧。「阿」字是本不生不可得空之義。因諸法本來不可得空,故行者之心,如與此「阿」字義相應,就能達至諸法之源極,具足眾德而得通一切佛法。

說菩提性品第二十四(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五)
此品闡述此經之要義。所謂要義,就法而言是淨菩提心,就人而言是中台心王之大日尊。〈住心品〉云︰性同虛空,即同於心,性同於心,即同菩提。如是,祕密主!心、虛空界、菩提三種無二。此等以悲為根本,方便波羅蜜為滿足。又在本品敘說菩提性,「如十方虛空相,常遍一切無所依,如是真言救世者,於一切法無所依。」真言救世者是指胎藏曼荼羅之中台尊。真言救世者為諸法之所依,為一切之根源。因為是源處,是一切萬有之本源,其本身固無所依據,故稱無所依。

三三昧耶品第二十五(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五)
三三昧即三平等之義。心、智、悲三者平等為一,故名三三昧耶;佛、法、僧三者為一而平等,故曰三三昧耶;法身、報身、應身三者本來平等,故稱三三昧耶;證悟心、佛、眾生三者為無二無別,此亦為三三昧耶之義。三昧耶(samaya)即為平等,一致相應之義。

說如來品第二十六(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六)
此品述說菩提、佛、正覺、如來四者。住於如實菩提心,且樂求彼之菩提者名為菩薩。滿足十地,達至法之無性,上冥會於法身,下契合於六道者名為佛。覺法之無相,圓滿十方者名為正覺。脫離無明之域,安住於自性智者曰如來。

世出世護摩法品第二十七(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六)
護摩(homa)譯作燒供。此品揭示外道護摩有四十四種,佛法之外護摩有十三種,並列舉內護摩、外護摩之眾緣支分及內護摩作業。

護摩主要者為本尊、火爐及行者。如爐火燒盡薪木般,本尊的智火可燒盡行者之煩惱薪;阿闍梨的智火,又燒盡弟子之無智薪,遂悉燬妄執之薪,唯住於此本初不生之一大圓明中而常受平等法界之大樂。具足外緣事而行稱為外護摩。又住於瑜伽之妙觀,而燒盡行者之煩惱垢者是大日如來之智火,如來之智火是行者自心本具之智光,觀此本尊大日如來及行者與爐火為本來平等,稱此為內護摩。

本尊三昧品第二十八(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八)
此品揭示本尊有字、印、形之別,而字更有聲及菩提心之別,印有無形及有形之別,形更有清淨與非清淨之別。字印形之三種中有二別,依有相及無相,聲、有形、非清淨是有相,菩提心、無形、清淨為無相。此中凝滯於有相的,是作為念願成就之結果者,為得有相悉地;而體達至無相,是為得無相悉地。無相悉地意為得佛果。

說無相三昧品第二十九(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八)
無相非指無相空寂,而是指自性清淨之圓明法體。離有相並非無相,而是認清圓明實性之不可思議實相,非認為有為法外有無為法。所謂有為法之三種世間,或有為諸行事的三密妙行,能照樣還原至無相平等之法性。本經中前已揭示之三密妙行也皆因緣所生,如因緣滅,妙行也滅,故知三密妙行本無自性。妙行因其自體無自性,故不生不滅。因不生不滅故阿字成為契合於本不生際之深理。為使攝於實我實法見解之凡夫行者悟入無相一實之法體,依有相三密之行相,受無相阿字門之誘導,而使歸入平等絕對之圓明者,為本經之要旨綱目。故真言行雖修有相三密之妙行,但心機一轉而入無相平等之妙觀,此為至極者。

世出世持誦品第三十(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八)
真言法中有世間及出世間之別。世間持誦指以世間之福樂長壽等為目的的修法,出世間持誦是斷煩惱妄想,而以得佛果為目的。持誦是等持口誦之意,將行者的心念專注於本尊,口誦為本尊誓要的真言。持誦本尊真言時,有心意念誦及出入息念誦之別。心意念誦是將行者的心力所念專注而念誦真言,出入息念誦是應出入息而口誦本尊真言之意。此為真言行成就之常規,若與此相反時,則徒勞而無效。

囑累品第三十一(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九)
囑累之「囑」為付囑之義,「累」為繼承之意。謂將此妙法付囑於弟子,使繼承法脈至千歲。但,弟子必須是法器者。傳授密法需嚴擇人、時、地,阿闍梨若怠忽嚴擇,災禍及身,此需嚴持警覺。

供養念誦三昧耶法門真言行學處品第一(大日經第七卷)
廣明真言行者之用心,欲成就自利利他之願行,是為證得無上智願,是以提示真言行者修行之要點,作為得此無上智願之手段。種種真言行法發生事,且於真言行中為何應以信解為主等,此品中均有詳述。

增益守護清淨行品第二(大日經第七卷)
清淨行是真言持誦者之精要,若依此清淨行將得世間出世間之勝妙果。日夜住於念慧,起臥照法則所示,必須注意不可放逸。放逸是罪惡之根,障害之源。清淨六根,對無邊無盡的眾生界懷著慈悲忍辱之心,勸誘彼等於佛一乘道,使發起上求菩提之念;又定齋室空靜處為住處,其中安置本尊及勝妙聖典,供妙花,燃淨香,應於心中現觀十方三世諸聖等,為本品所明。

供養儀式品第三(大日經第七卷)
淨身於正業,住於定,念本尊,依真言及印契,從本尊所在之國土招請本尊,如念誦行法完了,奉送本尊回本土等,皆依真言、印契及觀想來行此儀式。並且妙行中因易生魔障,故應仰請不動明王為守護者,可念願求其冥助等,此品中均有說明。

持誦法則品第四(大日經第七卷)
此品揭示行者持誦真言時,應觀「佉」字於其頂,即思自身與虛空等同,其次觀「暗」字於頸內,而後持誦本尊真言,依本法身之加持力,可得成就諸願,且謂持誦時可依時與相。時是持誦要定日限而行,相則是顯現行者罪障淨除的徵兆。如無此徵兆,可知持誦無效驗。

真言事業品第五(大日經第七卷)
真言行者加持自身而成金剛薩埵,思佛菩薩等無量功德,於無盡眾生界,起大悲心,將所修之善根回向於法界眾生,自利利他;往返於生死之迷界,而精進於福智之修集,可祈念圓滿成就一切眾生所有之希願;又於清淨處飾以香華,將自身觀成觀世音菩薩,安住於如來自性,加持自身。

〔參考資料〕 《大日經疏》卷一;《大毗盧遮那經供養次第法疏》卷上;《密宗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3});《唯識思想》第八章;三枝充悳(等)著《大乘佛典入門》;松長有慶《密教の歷史》、《密教經典成立史論》;塚本啟祥(等)編《梵語佛典の研究》〈密教經典篇〉。


吽字義

一卷。日僧空海撰。又作《吽字義釋》、《吽字真言》、《吽字一字真言》。為日本真言宗十卷書之一。又與《即身成佛義》、《聲字實相義》併稱為三部書。收在《大正藏》第七十七冊。

本書係為顯示法身如來所說身語意三平等句的法門──本有法然之實義,而立吽字之密號密儀,以之為萬法的本源,並開顯此第一實際本有之三密、性德之四曼,悉至妙極之境。文中以吽(hūṃ)之一字,係由阿(a)、訶(ha)、汗(ū)、麼(ma)四字所合成,復解釋此四字之字相與字義,並將之配於法、報、應、化四身。又就吽字一字之字義,重重解釋,以論述吽字所含廣博之旨,而謂一切萬法皆含攝於此一字之中。且認為遠離所謂生滅、因果、損益、增減之相對性,則能驗證永遠、絕對、無限、常樂的大日法身之境地。

註釋書有《吽字義勘文註》(道範)、《吽字義祕決》(道寶)、《吽字義探宗記》(賴瑜)等書。


即身成佛

密教用語。謂不須改變現在的肉體,而成為正知正覺的佛。「成佛」是學佛的人所期望的唯一目的,無論是學顯教或者密教,都希望從生死的凡夫轉入到佛果的聖位,不過因為顯教和密教在開始發心和修行過程中所使用的手段和方法不同,因此達到這一目的的時間就有遲速不同,而肉體和精神的關係也有「即」、「離」之分。即身成佛就為了說明這一──遲、速、即、離──理由。密教的即身成佛和顯教成佛的理論,大約有下面的幾個差別︰

(1)「即身」和「隔世」的差別︰顯教如華嚴宗說︰極疾三生得果,(一)見聞生,(二)解行生,(三)證果生,可算最快的了,但總要隔世成佛。又如依彌陀願力,往生西方,也是隔世。密教則即以父母所生的肉體成就大覺佛果,如說即日、即時和隔日、隔時是不同的。

(2)即身和「歷劫」的差別︰佛教最普通的教義,說成佛要經歷四十二位,或五十二位的階段,從初發心直到成佛,又要經歷三大阿僧祇劫的悠長時間。因為顯教有「過患」、「功德」二際的說法,過患是無始曠劫的積習,不可頓除,必須藉遠劫修行,消滅過患,然後功德成就。密教則自身「全體舍那」,不須添一點功德,也不須除一毫過患,只有迷悟之分,及迷即成悟,別無所作,貪瞋癡等,也成了佛果大用,不但不須消滅它,相反地要積極發揮它的正用,如《大疏》卷八解釋茅草的一段說(大正39‧662c)︰「此草兩邊多利刺,若坐臥執持無方便者,反為所傷,若順手將護之,則不能為害。一切諸法亦如是,若順諦理觀之,一切塵勞皆有性淨之用,若失方便,則能損壞智身,故以為法門表像也。」又《義釋》卷七說(卍續36‧745上)︰「譬如善調御師,只調惡馬難調之性作良馬調柔之用,(中略)既調之後,則堪一日千里,(中略)豈易體而治之哉﹖佛調御亦爾,能調剛強生死,作普門法界之用,亦調剛強涅槃,作普門世界用,故如來三業三毒,普勝世間。」又《開心抄》說︰「近代學者,多執兩邊︰執當相是道者,以為恣行惑業,即是道行;執厭惡求善者,以為迷悟隔界,生佛體別。此二俱失教旨。當知迷悟雖異,其性是同,譬如猛火與利刀,不善用者燒財傷身,善用之者,利益甚大,豈能因燒財傷身故,使世人廢除刀火﹖」這說明過患和功德,是即而不離的,只一念悟得,即知一切煩惱,無非佛事,所以不須經鋁數,勤苦修行。

(3)即身和即心的差別︰《觀經》說(大正12‧343a)︰「是心作佛,是心是佛。」天台說︰「一切佛法,即心而具。」禪宗說︰「直指人心,見性成佛。」這都是在說理一邊,認為佛性本有,而真正的成佛,必須從性起修,經歷階,華嚴宗所謂圓融不離行布。密宗則就在五蘊和合的色身上布置──五大,五輪,五佛曼荼羅──當體即是,所以叫即身而不叫即心。《大疏》卷十四說(大正39‧725a)︰「若行者能了達如是不動之輪(阿字菩提心)而布諸明,(中略)即同毗盧遮那。」《慈氏軌》說︰「或起於一念,我身是凡夫,同謗三世佛,法中結重罪。」又如《金剛頂經》的「五相成身」、《大日經》的「五大嚴身」等都說明即身而不是即心。

(4)即身成佛和「頓悟漸修」的差別︰顯教把因緣事相當作是假名無實,是過患,把真理當作無色無形,只有無分別智可以證到。所以說︰「理則頓悟,乘悟並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要藉種種對治方便,來遣除一切事法,故有漸修之義;密教則當相是道,即事而真,一切差別事法,都是本具無盡莊嚴,即體全真,不是妄法熏染所成,只要認識,不須排遣。如果說對治,也像《大日經疏》卷十所說(大正39‧685b)︰「如佛常教,以慈對治於瞋,以無貪治貪,以正見治邪見。今乃以大忿瞋而除忿瞋,以大貪除一切貪,此則最難解難信,故言怪哉也。」

(5)即身成佛和天台六即佛的差別︰有人認為密教立三種即身成佛,和天台六即佛相同,這是不對的。天台的「理即佛」、「名字即佛」是理而不是事;而「觀行即佛」、「相似即佛」到「分證」、「究竟」也是要經歷位次,破除九品無明,然後成佛的。密教的三種即身成佛是︰{1}理具成佛,理不是指真如實性,而是指無盡莊嚴的條理,宛然具足;{2}加持成佛,是由三密加持自身本有的三部──佛部、蓮花部、金剛部──諸尊速疾顯現;{3}顯得成佛,是三密成就,如實證得。而這三種是因果同時,不經劫位,不斷煩惱,不轉凡身,法然不動的,所以三種都叫即身成佛。顯教因為三密不具,五相不具,所以縱然說即此便是,也只是理論而不是事實。

真言宗說即身成佛,是根據三經(《金剛頂經》、《大日經》和《五祕密經》)一論(《菩提心論》)一疏(《大日經疏》)一軌(《金剛王菩薩儀軌》)的。《金剛頂經》說︰「修此三昧者,現證佛菩提──若能依此勝義修,現世得成無上覺──應當知自身,即為金剛界,自身為金剛,堅實無傾動,我為金剛身。」《大日經》說︰「不捨於此身,逮得神境通,遊步大空位(指法身位),而成身祕密。──欲於此生入悉地,隨其所應思念之。」《金剛頂王祕密經》說︰「於顯教修行者,久經三大無數劫,(中略)於其中間,十進九退,迴向聲聞緣覺道果,仍不能證無上菩提。若依毗盧遮那自受用身所說內證自覺聖智法,(中略)由加持威神力故,於須臾頃,當證無量三昧耶,(中略)以不思議法,能變易俱生我法種子。」《發菩提心論》云︰「唯真言法中即身成佛,故是說三摩地法,於諸教中闕而不書──若人求佛慧,通達菩提心,父母所生身,速證大覺位。」《大日經疏》云︰「行者以此三方便,自淨三業,即為如來三密之所加持,(中略)不復經鋁數,修諸對治行,如遠行人,乘羊去者,久久乃到,馬則差速,若乘神通人,於發意頃便至所詣。」《金剛王軌》云︰「不知此瑜伽速成佛法,於三大阿僧祇劫,忍苦修行,不到無上菩提,我愍此故,(中略)略說三摩地儀軌。」

「六大無礙常瑜伽,四種曼荼各不離,三密加持速疾顯,重重帝網名即身。法然具足薩婆若,心教心王過剎塵,各具五智無際智,圓鏡力故實覺智。」這二項八句,相傳是惠果作的,又說是八祖相承的,但弘法大師的《即身義》說︰「唐大阿闍黎作頌成立此義。」可知是惠果作的了。這八句頌,可以說坡身成佛的道理。第一頌四句,說明「即身」二字,又是說明「加持即身成佛」。第二頌說明「成佛」二字,前三句說明「理具即身成佛」,末後一句說明「顯得即身成佛」。

第一頌的大意是︰一切有情,本來具備六大(體大)四曼(相大)三密(用大)的功德,法身如來也不外這三大功德。所以當行者住在「三密瑜伽」的時候,就為大日如來的加持威力所攝受護持,同時也就是行者發動了自身本具的功德,因此行者的體相用三大和如來的的體相用三大,互相加持,互為感應,融會攝入,而就在行者的肉體上顯示出如來的莊嚴法相。行者現前的身子全為如來功德所現,所以叫「即身」。

第二頌的大意是︰我們凡夫雖然也和如來一樣,法然具備著薩婆若(一切智),五智,無際智,但因迷惑所障蔽,所以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不能自覺和實現。只有修「瑜伽三密觀」時,依如來加持感應之力,彷彿在一個大圓鏡中森羅萬象,明白地映現出真實的相狀,使我們顯得了和佛一樣的功德,所以叫「成佛」。

真言宗根據《大日經》和《金剛頂經》成立「六大緣起」的說法,也就是成立了即身成佛的理論。《大日經疏》說︰「我覺本不生,出過言語道,諸過得解脫,遠離於因緣,知空等虛空。(中略)我即同心位,一切處自在,普遍於種種,有情及非情。阿字第一命,嚩字名為水,囉字名為火,𤙖字名為風,佉字同虛空。」這兩個頌文,說明六大的實體──種子字,由種子字產生六大的──形、色、性類。分析如下︰

(1)「我覺」和「我即同心位」︰這是說「識大」。識大是具足五大所有的形、色、性類的五智、九識、心王、心數等的。

(2)「本不生」和「阿字第一命」︰「本不生」是「阿」(a)字的解釋,阿字是「地大」的種子字,形色的表現是方形,顯色的表現是黃色,性類是堅(固體),業用是任持。

(3)「出過言語道」和「嚩字名為水」︰「離言說」是「嚩」(va)字的解釋,「嚩」字是「水大」的種子字,形色是圓,顯色是白,性是濕(液體),業用是攝取。

(4)「諸過得解脫」和「囉字名為火」︰「過患不可得」是「囉」(ra)字的解釋,「囉」字是「火大」的種子字,形色是三角,顯色是赤,性是煖(光熱),業用是成熟。

(5)「遠離於因緣」和「𤙖字名為風」︰「因業不可得」是「𤙖」(hūm)字的解釋,「𤙖」是「風大」的種子字,形色是半月,顯色青,性是動,業用是長養。

(6)「知空等虛空」和「佉字同虛空」︰「等虛空」是「佉」(kha)字的解釋,「佉」字是「空大」的種子字,形色是團形,顯色是黑色,性是無礙(伸長性),業用是轉換。

因為以上的六大,是普遍於一切有情、非情、體性廣大,所以稱為「體大」。由此體大,生出四種曼荼羅的「相大」和三密的「用大」,所以經上又說︰「能生隨類形,諸法與法相,諸佛與聲聞,救世因緣覺,(中略)眾生器世間,次第與成立。」一切宇宙現象都包括在四種曼荼羅之內,所以叫「四曼相大」。四種曼荼羅是︰

(1)大曼荼羅︰就是五大所成的情與非情,乃至彩繪的諸尊相好,統稱「大曼荼羅」。

(2)三昧耶曼荼羅︰是五大所成的種種形相,乃至諸尊的印契標幟等,都稱「三昧耶曼荼羅」。

(3)法曼荼羅︰一切五大所成的聲響,乃至諸尊的種子字真言,一切經論文義等,都稱「法曼荼羅」。

(4)羯磨曼荼羅︰一切動作,乃至諸尊的威儀事業,都稱「羯磨曼荼羅」。

一切業用都包括在三密之內,所以叫「三密用大」。三密是︰

(1)身密︰手作印契及四威儀等一切動作的事業。

(2)語密︰口誦真言及一切言說等。

(3)意密︰心觀本尊及隨事起念等。

《金剛頂經》說︰「諸法本不生,自性離言說,清淨無垢染,因業等虛空。」這四句也是說明六大,和《大日經》所說相同。應該注意的是︰真言宗所說的六大緣起,並不同於「數論」外道等認為是萬有的元素,而是以六大標識著六個方面的象徵,所以處處提示著「阿字本不生」,而一切種子字裏面,也都含蓄著「不可得」的道理。「六大」有「法然六大」(實在界)、「隨緣六大」(現象界)之分。法然六大為「稱性」的六德,譬如地有堅德,水有濕德,火有煖德,風有動德,空有無礙德,識有了知德。這六德乃是萬有諸法實體上所具備的本性,不是我們的感官所能認識得到的,只有本性六德隨著因緣條件而顯示於現實之上的,才能成為認識的對象,所以叫隨緣六大。

法然六大雖然是不生不滅的實體,但它不同於顯教「遮情」的說法,認為真如無色無形,不可言說,而是色相莊嚴具足輪圓的「表德」。倘遇如來的加持力,我們還是能感見得到的,所謂六大法身。

法然六大和隨緣六大相對分別能所時,隨緣六大不稱六大,而稱曰四曼、三密。將六大稱為體大能生,將四曼相大、三密用大稱為所生。因此一切差別現象,都統攝在四曼、三密之中,而其實相則假托於法然六大而存在。綜合六大、四曼、三密來觀察,不外是一實相的三方面,只因思索上的便利分為三種︰在能生所生的關係上說,它和子由母生的意義是完全不同的,因為體、相、用三大,是在一即三,三即一的關係上存在的。離體別無相用,相用之外,亦無別體。

雖然稱為六大緣起,並不等於說,萬有從六大緣起而來,因此和顯教的解釋為「六大種」或「六界」的意思又不同。因為緣起當體的「如實」即是六大,而六大的「如實」即反映在萬有諸法上,並不是另外有一種東西可作為促進它的力量。所以《即身義》說︰「法爾道理,有何造作,能所等名,皆是密號。」

六大既然是輪圓具足形色性類的,因此它遍事理,包聖凡,《即身義》所謂︰「色法五大,心法五智,心色雖異,其性是同。」並非色心各各獨立有一單位,宇宙全體綜合為一,即是六大法身(必須注意︰這和「萬物皆備於我」的說法又是不同的)。六凡四聖,都是此六大法身的部分顯現,而且宇宙間事事物物乃至一微塵,也具六大之德。其一一個體,仍然都看作六大法身,同時,一一六大法身更成為綜合統一之體的六大法身。所以十法界當體即六大,六大即萬有的本體實相,此外任何皆不存在。因此我們認識全宇宙為六大法界身的時候,我們凡夫也是六大法身,同時又為法界身的一個分身。不認識這一點,菩提心,也就是同體大悲心,是無法發起的。我們真實了悟的一剎那,這一剎那,我們已經不是凡夫迷人,而與遍法界的全體法身合而為一,六大法界身,即宇宙法界身,以全宇宙為一大法界存在。在此全宇宙萬有的各個事物現象,都是法界身的縮影,其個個事物,都能完成其他個個事物,且都具足夠完成的力量。此個個事物,與全宇宙圓融無礙,自在涉入,此不離彼,彼不離此,成為混融一體,而還保持著十法界的秩序,這樣就稱為「六大無礙常瑜伽」。

即身成佛的實踐方法,就是三密。所謂密,並非隱密不可告人,而是此等法身內證之德,在凡夫尚未認識之前,幽深難測,不能顯現它的作用,所以叫密。佛的大悲心,為了使凡夫成佛,將他最捷徑的修行經驗三密法門,告訴我們。身結本尊印契為身密,口誦本尊真言為語密,意觀本尊字種或三形、尊形為意密。用這種方法,可以很快地得到法身三密的加持。凡夫的三密和如來的三密,「入我」、「我入」無二無別,謂之三密相應。因為如來的三密,我的三密,同是六大所成,遍法界無所不至,因此在法性上是平等平等,一相一味,如來的功德莊嚴,也因為這種加持力量,完成顯現到我身上來了,所以叫「三密加持速疾顯」。「加持」就是法身和行者的信念互相涉入,融洽無礙,因此不再經三大阿僧祇劫,就是現在父母所生之身,可以成佛,而實踐法身大我的活動。這種三密平等加持,譬如一室千燈,四壁加以鏡照,只見光光互攝,重重無盡,彼即此,此即彼,而亦此不往,彼不來,不同而同,不異而異,而十法界不相雜亂,譬如帝釋天宮裏的珠網相似,所以叫「重重帝網名即身」。(持松)

◎附︰太虛〈論即身成佛〉(摘錄自《太虛大師選集》下)

(一)緒言
異生性人,自呱呱墮地,我執俱來,由幼而壯,壯而老,老而死,未嘗暫離我執。遠則田園舍宅,近則衣服飲食,莫不引為我所用;大則世界國土,小則家庭社會,莫不據為我所有。究其立腳之點,實不外乎四大色身,或五蘊身,或六大身也。由有此四大色身為自我──身見──則一切所需求,惟限於此數尺形軀和數十寒暑之內者,謂是實際受用,捨此非其所顧。由此諸佛菩薩大權度生,就其執情,或奪而破之,或予而導之,要皆巧施之方便法,無高下,亦無定實;是以密宗有即身──數尺形軀──成佛,禪宗有立地──數十寒暑──成佛等語。異生不了此假名言句,即於五蘊身上起種種謬見,執為成佛,或見凡小魔外在此五蘊身上現神異相,固執其即身成佛之語,以為彼五蘊身已成佛,則大失諸佛菩薩說法之方便意矣。茲特引為一論。

(二)破謬
甲、破執定肉身之變相為即身成佛之謬︰凡起種種方便,修諸善業而進趣菩提者,惟此五蘊身;起種種謬執,作一切非法而墮諸魔外者,亦惟此五蘊身,以一切施作,皆不離乎身故。如人能由一方法修成一種禪定起神通,即可現出種種異相,若佛相、菩薩相、天魔相、鬼神相等等。而傳密教至日本之空海師,相傳嘗現毗盧佛相,於是彼宗徒牢執此為密宗即身成佛之謬據。殊不知若定執其肉身能現佛相為即身成佛,則諸精靈妖怪亦能現此種種之神異。昔日優婆毱多尊者,以狗屍等幻為花鬘,魔王喜而掛之,醜惡難堪,力去不得,諸天亦不能去,乃復請尊者去之,尊者教歸依佛法乃為除去。魔王歸依已,尊者問︰汝曾見佛,能為我現佛相否﹖答曰︰能。但尊者見時勿禮。魔時頓現相好莊嚴佛相,及具威儀諸聖賢相,尊者不覺即從禮拜,其相即隱;事出《付法因緣傳》。可見天魔等亦能現佛相、菩薩相,若以其身現佛即是成佛,則︰此魔應是佛,能現佛相故;如汝所執之弘法大師。復次,凡是五通之天仙、神鬼等,亦能現神異相,亦應是成佛;則汝所謂成佛,亦等於成天魔鬼神耳。然其身所以有此現相之能者,以由定發通故;蓋一切凡外禪定,皆能現種種神變也。又,若以其身能現佛相謂之即身成佛,則木石能雕成佛相,泥土能塑成佛相,紙墨能畫成佛相,則泥土、木石、紙墨皆應是成佛;然此實不過仿造莊嚴之佛相,起吾人之誠敬而已。敬佛相猶敬佛名,非可執定名相為是成佛也。此等謬執,混同魔外,學佛者不可不破。

乙、破咒印加持各身分為即身成佛之謬︰密教有加持五臟六腑等身分之種種咒印,謂可使現前肉身變為金剛佛體。當修此咒印時,口誦真言,手結密印,心觀種字,加持一一身分。然由此令想見此身是法界諸法聚,而法界諸法亦不外我身,固未嘗非一觀行方便,若即執定此身已非凡體,已成為佛──即身成佛──,則為謬執。究之,此等行法,中國從來之外道教,亦多有之︰如今之同善社等,靜中觀其身為後天八卦,先天八卦,乃至萬物皆備於我等。稍有定力,亦能仿髴明見。延命健身,彼等計此為道,冀可成仙;密教若於此執定,與彼何異﹖故宜破除此種執情也。但此惟破其執,非破其法──咒印──也。

丙、破人佛之身同六大為即身成佛之謬︰東密誇即身成佛為獨具之勝義,詰其理由︰則以眾生身與佛身同為六大,人身為六大,佛身亦即六大,故即身成佛。據此以為理由,無異言人身是六大,牛身亦是六大,即身成牛;或人身是六大,屎身亦是六大,即身成屎也。蓋法界、法性,生佛平等,依平等性,雖可言即身成佛,實則非自非他,非佛非生,蕩蕩無名也。且依本性而言,一切眾生本來涅槃──本即不生──本來成佛,乃為大乘各家之通義,何獨竊據為密教之特勝乎﹖若以一聞密教人身佛身同六大之言為即身成佛者,則彼身未聞密教之前,亦何嘗不與佛身同六大乎﹖豈但與佛身同六大哉!亦未嘗不與鬼、畜、礦、植同六大也!然則汝之成佛,亦與成鬼、畜、礦、植同,何足為勝乎﹖諸愚癡輩,橫欲據以求勝,不知六大粗相,凡外同了,佛豈以具六大而謂之佛哉﹖若執定六大與佛同,謂之成佛,已不知佛為何義;佛且不知,佛云何成﹖是宜捨其謬執而就正賢哲者也。

(三)顯正
甲、身之定義與佛之定義︰梵語「伽耶」,為積聚義,多法積聚謂之身,若世俗所云團體。身,有依持之義,如人身為六大、五蘊法所依止,能持之令不離散;然不僅限於人類及有情類,即一切法聚皆有身義,若名身、句身等。又,法性──即諸法實相──亦曰法身,為諸法所依根本,能持諸法故。唐譯《華嚴》之〈入法界品〉,宋譯《華嚴》為〈入法身品〉,可為明證。世俗惟稱肉身為身,義有寬狹。佛為覺者義,具云︰無上正遍之覺者,指清淨五蘊或六大之和合假者。覺之性即法性,故佛三身;第一法性身,第二受用身,第三變化身──色等流身。法性身為諸法離言自性,生佛平等。受用身有自受用身、他受用身之別,他受用與變化身為度生所現。惟自受用身可正稱之曰佛──無上菩提,與眾生不共故。是為身與佛之定義。

乙、即諸法實相身本來圓滿成就曰即身成佛──理即佛︰因明立宗,依前陳後陳極成方可依以立為宗體。佛與身義既明,可進討即身成佛義。諸法實相,雖為佛菩薩二空智所顯,然在異生位無二空智時,亦無不恆遍存在,常為一切法根本,遍一切法,生佛平等,在佛為法性身,在異生稱素法身,本來圓滿成就,無欠無餘,故曰即身成佛。此專就理性上言,依天臺六即為理即佛。若會通大乘各宗,法性空慧可曰五蘊空寂法性身︰以五蘊諸法本來空寂,所謂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也。法相唯識宗可曰唯識如幻法相身︰以唯識諸法本來如幻,唯識所明,亦不過破空有之執,顯其原來如是之幻有而已。東密依六大明體,遍一切法,圓融無礙,而為一切諸法依止。如是一一諸法,亦皆為六大性相,本來成就,可曰六大無礙法界身。至賢首之一真法界身,天臺三千性相身等,與諸法實相身,僅名詞不同而已。於此理性,不問迷悟,土石瓦礫亦皆平等。此義,昔王宏願居士與印光法師辯難,余嘗發之刊第一年《海潮音》。

丙、徹悟此諸法實相身曰即身成佛──名字即佛︰於前諸法實相身,三千性相身,五蘊空寂身,如幻法相身,六大無礙身等,各各教理名義,或從師學,或讀經論,或從善知識參究,一一如理了解,悟同本來圓滿成就之如實性,當下與佛無二無別。所謂「消我億劫顛倒想,不歷僧祇獲法身」,是謂名字即佛。前僅本具此理,尚未自知,此已如理了解,故與前理即佛有別。然此與通達位亦不同,通達位已由行斷證,此不過由理解悟而已,天臺謂之大開圓解。《維摩》云︰「觀身實相,觀佛亦然」;是謂即從諸法實相身而成如理了知佛。蕅益禪師嘗自謂居名字位,故云︰「名字位中真佛眼,不知今後付何人」;亦可知今人能及此尚希也。此與禪宗或同或不同︰或不同者,禪宗得此位之圓解,或已由行證工夫而當在觀行位之上也。有此圓解而起圓修,自與無此圓解之支支節節等修行永別,所謂︰「圓人用法,無法不圓」,「拈一莖草作丈六金身」。至此位,即可據佛位,行佛事,故曰即身成佛。成佛信心決定成就,從此起修六度萬行,謂之直往菩薩,以無二乘之迂曲為直往,非不歷諸菩薩行位。雖二乘斷煩惱證真者,亦不及大解凡夫,所謂︰「神通妙用不及爾,說法還須老僧來」也。

丁、即悟修諸法實相身觀行相應曰即身成佛──觀行即佛︰依前所成如實了解,再進以修習,口能讀誦講說,身能禮拜恭敬,意能分別觀察,以至兼行六度,正行六度。在天臺,依《法華》判為五品法師位。此所修行,與所悟理相應,是謂觀行即佛。若密教之︰口誦真言,手結印相,意觀本尊、種子字或形相,陳設香花種種莊嚴供具,求與本尊三密交相加持,由此行人三密與本尊三密相應,一剎那相應一剎那是佛,一日相應一日是佛,是謂即身成佛──今日傳法阿闍黎,最少須在此位;否則,為非法傳授──。然此不惟密教有之,若天臺止觀,賢首法界觀,念佛、參禪等各宗,亦莫不有之,惟下手不同耳。由圓悟諸法實相而修到相應時,都可於相應之一剎那,或一日、一月、一年中,曰即身成佛,是謂即悟修諸法實相身,成觀行相應佛。此觀諸法實相,觀色身亦然故;觀身實相,觀佛亦然故。此觀行相應曰即身成佛,故稱為觀行即佛也。此為觀行初相應位。

戊、即悟修諸法實相身而獲其效果曰即身成佛──相似即佛︰由前如理了解所起觀行工夫,獲得定慧神通等效果,可曰即身成相似於佛具福智神通佛。此位《法華》曰六根清淨位︰眼能見三千大千世界之色,耳能聞三千大千世界之聲,身能變現種種神異,若寶志禪師等現諸神變。南岳慧思禪師,嘗謂證居此位。日本空海阿闍黎修大日如來本尊,嘗現毗盧佛相,亦當此位。前觀行位得之於心,此能現相使人得見,對所成效果曰佛。亦可說︰前理即佛為正因,名字即佛為了因,觀行即佛為緣因,三因滿足,至此位得相似於佛之相似佛果。相似云者︰依教法起觀行之所成就,未入通達位,親證真如。故此中神變,與外魔凡小不同,全由圓悟所起圓觀行力而致。近人執為密教獨有勝義,足見其為謬執。

(四)結論
由前破謬,衡之正理(密宗各種事相行軌以教理詮釋持為密教祕本),應得如下結論︰本具諸法實相身──與六大無礙身同──曰即身成佛;依諸法實相身而大徹悟,曰即身成佛;悟諸法實相身而觀行相應,曰即身成佛;觀諸法實相身而現獲成效,曰即身成佛。

〔參考資料〕 《佛教各宗比較研究》、《密宗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0}、{73});神林隆淨著‧歐陽瀚存譯《密宗要旨》;宇井伯壽《佛教汎論》;《講座‧佛教思想》第四冊〈人間學‧心理學〉。即身成佛義一卷。日本‧空海(774~835)著。略稱《即身義》。收在《大正藏》第七十七冊。

本書旨在以真言宗立場說明即身成佛的原理與實踐,並根據真言宗之教義敘述六大緣起、四曼相即與三密加持等思想。最古的版本為日本‧建長年間的刊本,其後常被刊行。主要註釋書有覺鍐《真言宗即身成佛義章》一卷、道範《即身成佛義鈔》一卷、賴瑜《即身成佛義顯得鈔》三卷。

本書古來即有多種異本,今存六部。即(1)《真言宗即身成佛義問答》,(2)《即身成佛義》,(3)《真言宗即身成佛義》,(4)《即身成佛義》,(5)《即身成佛義》,(6)《真言宗即身成佛義問答》;全收在《大正藏》第七十七冊中。但是,這些異本被認為並非真是空海所撰。

〔參考資料〕 《佛典疏鈔目錄》卷下;《密宗書籍目錄》。


毗盧遮那

佛的報身或法身。音譯又作毗盧舍那、毗樓遮那、吷𡀔者那;意譯為大日如來、遍照、光明遍照或淨滿、三業滿、廣博嚴淨等。

關於毗盧遮那佛,《華嚴經》、《梵網經》、《觀普賢經》、《大日經》等經所載,不盡相同。據舊譯《華嚴經》卷二〈盧舍那佛品〉所述,盧舍那佛於無量劫海修功德成正覺,住蓮華藏莊嚴世界海,放大光明照十方,由身上諸毛孔出化身雲,演出無邊契經海。據《梵網經》記載,此盧舍那佛於百千阿僧祇劫,修行心地,成正覺,住蓮華台藏世界,化現千葉百億大小釋迦,說菩薩心地法門。而《觀普賢菩薩行法經》則云毗盧遮那身遍一切處,住於常樂我淨四波羅蜜所攝成的常寂光土。

此「毗盧遮那」一語,最早出現於《雜阿含經》卷二十二的「破壞諸闇冥,光明照虛空,今毗盧遮那,清淨光明顯」,此中所指的「毗盧遮那」一詞,係「太陽」之意。其次《華嚴經》等有「盧舍那佛」之說;又《佛本行集經》、《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大乘四法經》等經典卷前皆有「歸命大智海毗盧遮那佛」之語;《大乘同性經》卷下又云(大正16‧650b)︰「所有聲聞法,辟支佛法,菩薩法,諸佛法,如是一切諸法,皆悉流入毗盧遮那智藏大海。」其後《大日經》則以摩訶毗盧遮那(大日如來)為全法界的體性。

至於「毗盧遮那」的語義,據《華嚴經探玄記》卷三所述,其意為光明遍照;《大日經疏》卷一與卷十六則以毗盧遮那為「日」的別名;《金剛頂經義訣》卷上以毗盧遮那為「最高顯廣眼藏如來」,「毗」即為「最高顯」,「盧舍那」為「廣眼藏」。梵語vairocana,是由「光輝」、「照耀」之意的ruc轉化為rocana,再加上前置詞vai(vi的變化)而成。意指「附屬於太陽的」或「太陽之子」。意譯遍照或光明遍照,或係依此義而來。又virocana,是在rocana之前,加上vi,有光耀之意,意指太陽或太陽神。《大日經疏》以毗盧遮那為「日」之別名,當係依此義。總而言之,此「毗盧遮那」一語與「太陽」確有關聯。

在大乘佛教之中,「毗盧遮那」原是釋尊的理想化,舊譯《華嚴經》卷四〈如來名號品〉云(大正9‧419a)︰「此四天下佛號不同,或稱悉達,或稱滿月,或稱師子吼,或稱釋迦牟尼,或稱神仙,或稱盧舍那,或稱瞿曇。」即將釋迦牟尼比喻為太陽(盧舍那)。

中國各家在論述佛之三身時,係以毗盧遮那或盧舍那為三身之一,然於二者之所屬則頗有異說。智顗《法華經文句》卷九(下)以毗盧遮那為法身如來,盧舍那佛為報身如來。此乃依據《觀普賢經》敘述毗盧遮那身遍一切處,故以之為法身;《梵網經》敘述盧舍那為千葉台上之主,故以其為報身。吉藏在《三論略章真應義》中舉地論師所說,而將盧舍那配為報身佛。《法華玄論》卷九以為《梵網經》的盧舍那佛是迹身。而華嚴家則以《華嚴》的盧舍那具足十身,此義大異於前說。十身是眾生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辟支佛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虛空身。謂毗盧舍那具有此等十身,而此十身又稱為融三世間之十身,或稱解境十佛。十身中的如來身,有正覺佛、願佛、業報佛、住持佛、化佛、法界佛、心佛、三昧佛、性佛、如意佛等十身,名之為行境十佛,又稱十身具足之舍那。

密教稱毗盧遮那佛為摩訶毗盧遮那佛。此佛住廣大金剛法界宮,為自內眷屬說三密平等之法門,以理智二法身為其體。智法身住於實相之理,為自受用現三十七尊身,表金剛界之教主。理法身住於如如寂照之智,為自他受用現三重曼荼羅身,表胎藏界的教主。毗盧遮那即是此理智不二之體。但《理趣釋》卷上云,毗盧遮那如來名為遍照,是報身佛,在色界頂第四禪色究竟天成等正覺,為諸菩薩說四種自證自覺的聖智。《金剛頂瑜伽三十七尊出生義》又云(大正18‧298a)︰「於是印成法界體性智自受用身,即塔之正中毗盧舍那如來也。」二者主要是將智法身當作報身、受用身。

此外,密教除以毗盧遮那為大日如來,單獨將其刻畫於金胎兩部曼荼羅外,又另外別立盧舍那或毗盧舍那佛。如《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十五有「毗盧遮那佛變」一語。《河洛上都龍門之陽大盧舍那像龕記》及《佛祖統紀》卷三十九等,嘗記載唐高宗咸亨三年善導等人,在龍門石壁鐫刻高八十五尺的盧舍那佛像。《廬山記》卷一記述廬山乾明寺供有張僧繇所繪的盧舍那佛像。《廣清涼傳》卷中記載,五台山瑞相殿北十三重大佛殿中安奉盧舍那佛像,其四周並雕有一萬尊菩薩像。

◎附︰《佛菩薩聖德大觀》〈盧舍那佛〉條
依照智者大師的《法華經文句》所說,毗盧遮那是法身如來,盧舍那是報身如來,釋迦牟尼是應身如來。這裏的報身如來就是通常所說的報身佛。在佛陀的三身中,報身是修集無量福慧資糧所起的無邊功德,也是由因位之本願與行持所修得之享受佛果境界的佛身。又稱為受用身,或受法樂身。

據《梵網經》所載,盧舍那佛已修行過百阿僧祇劫,成佛以後住在蓮花台藏世界。蓮花台周圍有一千葉。每一葉是一個世界,千葉總共為一千世界。每一葉世界,又有百億須彌山、百億日月、百億四天下、百億南閻浮提。而有千百億無量數釋迦正在說法。這無量數釋迦化身的本源,就是盧舍那佛。

六十卷《華嚴經》裏,也曾以這樣的偈頌讚嘆盧舍那佛︰「無量劫海修功德,供養十方一切佛。教化無邊眾生海,盧舍那佛成正覺。(中略)盧舍那佛大智海,光明普照無有量。」依《華嚴經》所說,佛陀報身的淨土是蓮華藏世界,而盧舍那佛則是蓮華藏世界的教主。這與密教所供奉的毗盧遮那佛(大日如來),其梵語雖然同字,但所指卻並不相同。因此,除了密教的大日如來像之外,顯教也常單獨供奉盧舍那佛。在佛教造像史上,我國龍門石壁及日本東大寺所造的盧舍那大佛像,都是膾炙人口的傑作。

〔參考資料〕 新譯《華嚴經》卷六〈如來現相品〉;《大日經》卷一;《法苑義林章》卷六(本)、卷七(末);《法華文句》卷八(下);《法華玄義》卷六(上);《像法決疑經》;《勝鬘寶窟》卷上(本);《華嚴五教章》卷二;《金剛頂瑜伽略述三十七尊心要》;《古今圖書集成》〈神異典〉卷九十一;《廣清涼傳》卷上;《參天台五台山記》卷五;望月信亨《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


金剛薩埵

略稱金薩。真言宗付法第二祖。金剛是「跋日羅」之意譯,「薩埵」是梵語,意指有情。又,《大日經》的對告眾執金剛祕密主亦名為金剛薩埵。

《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四云(大正18‧250c)︰「一切眾生所有心,堅固菩提名薩埵,心住不動三摩地,精勤決定名金剛。」這是說,凡夫本具的淨菩提心含有堅固不壞之德。即謂密教的對機皆為金剛薩埵。由此看來,此尊的本誓具多方面。如,在金剛界曼荼羅中示現為阿閦如來四親近之一,令一切眾生滿足普賢行,令一切菩薩受用三摩地智;於理趣會中,以欲、觸、愛、慢四煩惱的妄體為別德,示現煩惱即淨菩提心的妙趣;在五祕密曼荼羅中所顯,亦為此意。在胎藏界曼荼羅中,是金剛手院的主尊,以摧破為本誓,故稱為金剛手、金剛持或執金剛。此尊形像係右手持五股杵當胸,左手持金剛鈴當腰。五股杵表徵五佛三昧,鈴象徵能令一切長眠眾生覺醒。此尊密號真如金剛或大勇金剛。

◎附︰〈金剛薩埵〉(摘譯自《密教大辭典》)
金剛薩埵為密教金剛界三十七尊中十六大菩薩之一。在成身會、三昧耶會、微細會、供養會中為阿閦佛四親近之一,位於阿閦佛前。在四印會中位於大日如來之東方。在理趣會中為主尊,位於中央。在胎藏現圖曼荼羅中,係金剛手院之主尊,位列第一行中央。

梵名音譯為縛日羅薩埵縛。「縛日羅」意謂金剛,「薩埵縛」具「勇猛」、「有情」等義。金剛薩埵為音義合譯之語。或稱執金剛、金剛手祕密主、持金剛具慧者、金剛勇大心、普賢金剛初、金剛上首。《不思議疏》卷上云︰「執金剛者,金剛薩埵是也。」

《理趣釋》卷上釋金剛手云︰「金剛手菩薩者,表一切如來菩提心、初發菩提心、由金剛薩埵加持。」又釋金剛薩埵云︰「金剛勝薩埵者金剛義菩提心是也。『勝』謂最勝,『薩埵』名勇猛。」《略出經》卷四云︰「一切眾生所有心堅固菩提名薩埵,心住不動三摩地,精勤決定名金剛。」此等所說皆謂︰金剛薩埵意指眾生堅固之菩提心。又有視此尊與普賢菩薩同體者。如《五祕密軌》云︰「金剛薩埵者是普賢菩薩,即一切如來長子,是一切如來菩提心,是一切如來祖師。」經軌中持此論者頗眾。

此尊密號為真如金剛、大勇金剛。淨菩提心堅固不動,勇於降伏左道左行之有情,故謂大勇。淨菩提心為恒沙功德之根本所依體,故名真如。

密教經軌提及此尊者,為數不少,故其本誓亦有多說。

(1)金剛界阿閦佛四親近之一︰表眾生淨菩提心堅固不動意。如《聖位經》云︰「為令一切菩薩受用三摩地智故,成金剛薩埵菩薩形,住阿閦如來前月輪。」

(2)理趣會之尊︰表煩惱即菩提之理趣。《五祕密軌》以金剛薩埵為五佛,欲、觸、愛、慢為四波羅蜜十六大菩薩。因此,一切諸佛不外此四尊,欲觸愛慢不外金薩。欲觸愛慢四煩惱即淨菩提心之金薩,故若達煩惱即菩提之理趣,則可契達一切諸尊之果。

(3)胎藏曼荼羅金剛手院之主尊︰表佛蓮金三部中如來金剛部之德,即眾生本有之智慧。

(4)大日如來內眷屬之上首︰相對於三重曼荼羅之第二重是外眷屬(即大眷屬),第一重為內眷屬,其上首為對告眾。《大日經》云︰「彼菩薩普賢為上首,諸執金剛祕密主為上首。」

(5)付法第二祖︰《付法傳》云︰「親對法身如來海會受灌頂職位。(中略)毗盧遮那如來言︰汝等將來於無量世界為最上乘者,令得出世間悉地成就。」

此上皆以金剛薩埵表菩提心,且延伸為表企求佛果者。要言之,「大日」為覺者之總體,「金薩」指迷者之總體。或以大日、金薩之種子交互使用,此時表二尊之本誓融會、生佛不二之義。

〔形像〕 金剛界曼荼羅理趣會、成身會、微細會之尊,身肉色,頂戴五佛冠,右手不縱不橫持五股金剛杵於胸前,左手把金剛鈴置於腰間,結跏趺坐於蓮花上。《聖觀音儀軌》載,身白月色。金剛界供養會之尊,兩手持上立金剛杵之蓮花。

胎藏曼荼羅金剛手院之尊,身肉色,右手橫持三股杵於胸前,左手握拳、大指向前當胸,結跏趺坐於赤蓮花上。《攝無礙經》所說與此相符。《大樂儀軌》謂,身白月色。《理趣釋》卷上謂,頭戴五佛寶冠,左手作金剛拳置腰際,右手抽擲金剛。《蓮華部心軌》所載與此大抵相同。《大日經疏》卷五載,身淡黃色或虛空色,左手執有光焰圍繞之五股金剛,頭戴三峰寶冠,以種種雜寶莊嚴其身。《不空羂索經》卷八謂,執金剛祕密主菩薩左手執獨股金剛杵,右手把白拂,結跏趺坐。卷十五謂身青色,卷九另有左手執三股金剛杵、右手持白拂與左手豎持三股金剛杵、右手揚掌之二像說。

綜合此上經軌之說,此尊為身白月色或青色,戴寶冠,右手持五股或三股、獨股金剛杵,左手作金剛拳或把鈴置腰間。也有左手持金剛杵者,而持白拂或揚掌則屬例外。身色黃白色或虛空色表本有智體不壞之義,持五股金剛杵表具如來五智,抽擲金剛杵表令自他順佛道念念昇進之義。《大日經疏》卷五(大正39‧632c)︰
「以淨法界色與金剛智體和合,是故其身黃白。如是智身猶若虛空不可破壞,一切無能降伏之者,故用虛空顯色以為標幟。(中略)所持密印即是五股金剛也。五如來智皆兼權實二用,而以金剛慧手執持其中。」

金剛慢印即握拳置於腰際,表降伏左行左道之有情,使歸順道之義。金剛鈴表法音,意指由說法教化以開發菩提心,或法喜充滿。持三股金剛杵或獨股杵,表執持眾生本有的淨菩提心(即諸佛智體)。

〔三昧耶形〕 五股杵或三股杵。《大日經疏》卷十六︰「蓮上畫金剛,謂或畫本尊形,或畫五股印。」卷十三︰「南方金剛手等,或作形,或作印,謂三股拔折羅。」

〔種子〕 (1)吽(𤙖,hūṃ)︰《大日經》〈祕密曼荼羅品〉︰「持以𤙖字聲,勝妙種子字。」《大日經疏》卷十六︰「若畫形者,心上安種子字,謂吽字也。若畫印者,想𤙖字誦而加持之也。」並釋吽字為真言之體,無怖畏義。《理趣釋》卷上謂︰「吽字者因義,因義者謂菩提心為因,即一切如來菩提心。」吽字具能破、無恐怖、菩提心等義,與發堅固菩提心、降伏難調義相應,所以以吽字為種子字。

(2)阿(a)︰《金剛頂經》︰「阿字為金剛薩埵種子。」表不生不滅之義,與本有淨菩提心之堅固不變相應。

此外,另有唵(oṁ)、縛(嚩,baḥ)、鍐(vaṁ)等種子字。

〔功能〕 此尊僅抽象性地言及利益有情,並未具體提及世間利益。因此欲息災及追福時可修此法。

〔參考資料〕 《大日經疏》卷五;《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四;《金剛頂瑜伽金剛薩埵五祕密修行念誦儀軌》;《理趣釋》卷上;《諸佛境界攝真實經》卷中;《瑜伽瑜祇經》〈序品〉;Shashi BhushanDasgupta《An Introduction to Tantric Buddhism》。


變易生死

具名不思議變易死、不思議變易生死。略稱變易死,或無為死。二種生死之一。「分段生死」之對稱。指阿羅漢、辟支佛及大力菩薩等所受之界外意生身。據《勝鬘經》〈一乘章〉及《成唯識論》卷八所述,凡夫等以取為緣,以有漏業為因,而感三有之異熟身,此即分段生死;而阿羅漢、辟支佛及大力菩薩則以無漏有分別業為因,所知障無明住地為緣,因而感殊勝細妙之異熟果。其果係由悲願力所改變,身命皆無齊限,故名變易生死。

變易生死是出過三界之身。阿羅漢、辟支佛及大力菩薩已斷四住地之惑(煩惱障),不復受界內分段身,故生於界外受變易身,以此身迴入三界,長時修菩薩行,至無上菩提。

有關「變易」一詞之語義,據吉藏《勝鬘寶窟》卷中(末)所述,分段生死有色形區別及壽期長短;而變易生死僅係心神念念前變後異,其身形及壽量並無定限。又,《大乘義章》卷八(本)謂變易生死總有三別,其文云(大正44‧615c)︰
「言變易者,汎釋有三。一者微細生滅無常念念遷異,前變後易名為變易。變易是死,名變易死。故地持中,生滅壞苦,名變異苦,此通凡聖。二者緣照無漏所得法身神化無礙,能變能易,故名變易。變易是死,名變易死,此該大小。三者真證法身隱顯自在能變能易,故言變易;變易非死,但此法身,未出生滅,猶為無常死法,所隨變易身上,有其生死,名變易死,此唯在天。雖有三義,勝鬘所說,第二為宗。」

此中,第一義是將微細生滅當作變易死;第二義是將緣照無漏所得之法性身當作變易死;第三義謂真證法身如來藏未出生滅間,猶為無常死法所隨逐,故名之為變易死。又據《大乘義章》所述,變易生死有事識之變易與妄識中之變易之別。事識中之變易生死,是指於六識中,緣照無漏所受之果報;妄識中之變易生死,係指於第七識中,緣照無漏所得之果報。事識中之變易,又可分為阿羅漢及辟支佛所受身、種性解行人所受、地上菩薩所受等三種。妄識中之變易也分為地前菩薩所受身、地上所受、八地以上所受等三種。

又,《勝鬘寶窟》卷中(末)分變易為自報變易與為物變易。以無漏五陰為體、無漏業為因、無明為緣者,稱為自報變易;以色陰為體、悲願為因、眾生根欲為緣者,稱為為物變易。

此外,有關受變易身者之種別及其階位,諸家說法不一。《勝鬘寶窟》卷中(末)總舉五說,吉藏又依據《法華經論》之說,以地前是凡夫,故受分段生死,初地以上之菩薩則受變易。《成唯識論述記》卷八(末)則作四種分別,即︰凡夫及四果之定性,唯受分段,不受變易。二乘無學之不定性與八地以上之菩薩唯受變易,不受分段。前三果之不定性與七地以前之菩薩受分段,亦受變易。

〔參考資料〕 《無上依經》卷上;《法華經玄義》卷二(上);《維摩經文疏》卷一;《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下(末);《成唯識論演祕》卷二(末);《華嚴經探玄記》卷六;《華嚴五教章》卷二。


顯密二教

指顯教與密教。為佛教教法之分類方式之一,也是判教方式之一。顯教是可用文字語言顯示的教法,密教是依文字語言無法全然顯示的祕密教法。如就密教之角度來衡量,密教以外的一切教法都是顯教。日本真言宗始祖空海在其《辯顯密二教論》中,曾將顯密二教作強烈的對比。並依佛身、教法、成佛、教益四方面來敘述密教的優越。

空海自唐回國後,向朝廷進呈《御請來目錄》一書,書內嘗云(大正55‧1062c)︰「又夫顯教則談三大之遠劫,密藏則期十六之大生,遲速勝劣,猶如神通、跛驢。」依空海所見,佛法之中,凡以他受用身及應化身說法的便是顯教;凡以自性受用身說法的,便是密教。其《辯顯密二教論》卷上云(大正77‧374c)︰
「夫佛有三身,教則二種。應化開說,名曰顯教,言顯略逗機。法佛談話,謂之密藏,言密奧實說。顯教契經部有百億,分藏,則有一十五十一之差;言乘,則有一二三四五之別;談行,六度為宗;告成,三大為限,是則大聖分明說其所由。若據祕藏金剛頂經說,如來變化身為地前菩薩及二乘凡夫等說三乘教法,他受用身為地上菩薩說顯一乘等,並是顯教也;自性受用,佛自受法樂,故與自眷屬各說三密門,謂之密教。」

此外,覺鍐在《顯密不同頌》中,主張自性法身所說之《大日經》等為密教;其他應化身等所說之一乘及三乘等並屬顯教。

然台密所說與東密稍異,依圓仁《蘇悉地經略疏》、安然《真言宗教時問答》卷四所述,係以三乘教為顯教,一乘教為密教,密教之中又可分為理密與俱密。《華嚴》及《法華》等為理密;《大日經》等為理事俱密。亦即主張所謂「事勝理同」之說。

◎附︰神林隆淨著‧歐陽瀚存譯〈顯密二教〉(摘錄自《密宗要旨》第三章)

弘法大師以前之顯密思想
顯密兩教之差異,其說起於弘法大師以前,當知判教之端緒,是時既已肇始。所謂顯密二教之差異,厥在於成佛之遲速,惟時實已昭著。其說大致謂顯教之修行方法,成佛極難;密教之修行方法,則成佛甚易。不空三藏所譯《金剛頂五祕密經》曾有「於顯教修行者,久經三大無數劫」之記述是即表示謂顯教之修行方法不適切之意。顧於修行者之罪業,及智識之有無等,毫未加以考慮,而惟非難修行方法不得其宜,故須空費所謂三大無數劫之長時間。若依照真言密教之修行方法,則現在之肉身即得成佛,其詞意甚顯明也。

夫真言密教之對於他宗,自認為有優越之權者,厥為即身成佛之一義,此即身成佛之思想,乃成就《大日經》及《金剛頂經》中幹之思想。《大日經》卷三明謂於無量劫,勤求諸苦行所不能得,而真言門行道諸菩薩即於此生而獲得之。斯即以示真言行菩薩,於此現在之生涯而能成佛之義也。

然則何以依真言教法而能即身成佛,其他教法則不能歟。蓋以真言法教中,曾有三摩地(等持)法之說明。不空三藏所譯《發菩提心論》有云,惟真言法中,即身成佛,是故說三摩地法。於諸教中,闕而不書,即以闡述此理由。此三摩地法者,指阿字月輪觀(Candra-bimba akṣara-bhavana),(中略)但須注意者,《五祕密經》所指稱為顯教者,與大師所謂之顯教異,與目為大乘佛教之唯識教義相當。唯識教義者,天台山智者大師(智顗,538~597)等嘗稱之為三乘教(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對此三乘教,三論宗之嘉祥大師(吉藏,549~623)而稱天台華嚴等為佛一乘教。真言乘教者,在於高唱成佛,其當屬於一乘教之部類自無異議。但據此而觀,《五祕密經》所言之密教,不僅為一乘教之意義,如無畏三藏(637~735)之《大日經疏》卷九有云,略說法有四種,謂三乘及祕密乘,則祕密乘乃為對於三乘教所判者也。

弘法大師之顯密判教
弘法大師以前,以成佛遲速為識別顯密二教之唯一標準;大師以後,則當注意下列四點︰

(1)能說佛身
《二教論》之開端,即詳晰說明顯密二教,能說佛身之異,謂佛身有應身(變化身)、報身(受用身)、法身之不同。報應二身說顯教,法身則說密教。依此說所成就者,為分別聖位修證法門。據此以明佛身有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等流身四種法身之別。就中變化法身,於閻浮提摩竭陀國之菩提道場得正等覺,因於地前菩薩,聲聞、緣覺、凡夫等為說三乘教法之佛身。自性身者,以明於諸佛自證之境界,能說法之佛身。茍若再進一步,謂四種法身完全為互異之佛身,則當否定為非如此。蓋僅以表示一佛身上資格之異,非為四種法身各別之佛身存在。據《分別聖位經》所引梵本《入楞伽經》之所說,足以證明。故僅自其資格上觀之,變化身與他受用身同為顯教之佛身,僅自性法身與自受用身因於自受法樂,而與自身眷屬相俱,互說三密平等法門,惟此二身得為真言密教之教主也。

(2)所說教法
顯教以力陳吾儕凡夫之由來,及由凡夫成佛之修行方法等為主,法身內證之境界,以為超經驗之範圍,避而不譚;惟密教則以此超經驗之世界為出發點,循之為立說之權輿。慈恩大師(632~682)之《二諦義》所言,第四勝義諦者,謂非安立,生空無我,廢詮談旨,一真法界,是為顯教法教之極致,蓋以說明知慮言詮所不及之義。故大師之所謂一真法界,體妙離言云者,乃顯教之說;若真言密教,則以此體妙離言之境致,說為自性法身之如義真實語也。

(3)所化根機
大師一方又謂顯教密教,於法教當無似此截然之區別,依其對於法教理解力之有無,或為顯教,或為密教。《般若心經祕鍵》所謂顯密在人,聲字即非是也。通佛教之《般若心經》,淺智者惟在以之視為《大般若經》之精要,是人不過認此經為屬於顯教之部類。若為上根深智之人,則領取此經為說自性法身如來深密之教法。《發菩提心論》曾言,上根上智之人為大度量而勇銳無惑者,宜修佛乘,故惟上根上智之人,方認為可學真言教;若無上根上智之人,則無勉強說示於人之必要。此非獨大師如此,即大師以前之祖師亦以為如此也。

(4)成佛遲速
依於成佛之遲速,而立顯密二教之異同,弘法大師與以前祖師毫無所異。大師因欲更昌明此義,爰著《即身成佛義》云。

善無畏(637~735)、金剛智(670~741)、不空(705~774)等密教祖師正忙於介紹印度思想於中國,無暇批評佛陀一代之教說,而樹立宗教上之一大卓識。此等祖師,僅主張真言曼荼羅宗之成佛方法,比較以前其他佛教,彌為進步。至弘法大師,乃列舉佛教思想之代表著作,悉加批評,以明其深淺短長,由是真言密教之立場,乃得碻實規定。故顯密兩教之判釋,在密教之祖師中,任何人無出大師之右者,此洵可公言之也。

〔參考資料〕 《法華經玄義》卷十(上)、卷十(下);《十住心論》卷九、卷十;《大日經指歸》;《顯密不同頌》;《密宗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3});宇井伯壽《佛教汎論》。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身佛性

佛性有三種,即正因佛性、了因佛性、緣因佛性。正因佛性是法身如來之因;了因佛性是報身如來之因;緣因佛性是應身如來之因。


三身如來

法身如來、報身如來、應身如來。諸法如如不變的真理,名法身如來;這不變的真理和行者的智慧融匯在一處,成妙功德,名報身如來;證得此真理,隨機應化,勝用無窮,名應身如來。法身如來是體,報身如來是相,應身如來是用,一而成三,三即是一。


本覺真如

本覺是眾生心的相狀,真如是眾生心的心體。又本覺是能證的智,真如是所證的理,此智與理,就是法身如來的全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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