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724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該親近奉事的比丘若比丘持戒、修德、慚、愧,成真實法 ,見此人者,多得果報。若復聞者,若隨憶念者、隨出家者,多得功德,況復親近恭敬奉事。所以者何?親近奉事如是人者,時時得聞深妙之法;得聞深法已,成就二正,身正及心正,方便修習定覺分;修習已,修習滿足,乃至捨覺分修習滿足。」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成真實法:成就正法;修習佛法有成。「真實法」即正法、真實的教義。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如何辨別善知識?

佛陀常教導弟子如何辨別善知識,最常見的是以觀察對方的「戒」作為開始:

本經表示應當依據持戒、修德、慚、愧、成真實法這五個條件,找到該親近奉事的比丘。其中前四個條件多少可由觀察其言行得知。

《雜阿含經》卷四十二第1148經教導我們要觀察對方的戒行,觀察他是否清淨;看他遭遇苦難時的反應;並和他交談以知他的智慧。這些都要在長時間、用心、以智慧觀察的前提下,而不要只看膚淺的表相。

也可說是觀察對方是否相應於戒、定、慧,是否沒有貪、瞋、癡。

《中阿含經》卷三十六〈梵志品2〉第145經瞿默目揵連經則列出十個條件:修習禁戒、廣學多聞、作善知識、樂住遠離、樂於燕坐、知足、常行於念、常行精進、修行智慧、諸漏已盡。

《雜阿含經》卷十一第280經則表示不染著的人(「若彼眼見色,離貪、離欲、離愛、離渴、離念,內心寂靜,不行非法行,行等行,不踈澁行」),才應奉事。

《中阿含經》卷二十一〈長壽王品2〉第85經真人經以及《增壹阿含經》卷八〈安般品17〉第9經則進一步表示:如果因為我出身高、長得帥、談吐佳、有名氣、誦經持律學論、行頭陀行、持戒、清修、證得各種禪定,而「自貴賤他」,就不是善知識的作為。

這也呼應最前面佛陀說的「慚、愧」的條件,善知識不會自我抬舉,而是修證無我。

至於神通感應、道場大小、捐款多少、宗派師承、超出戒律的苦行等等,都不在條件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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