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 卷48 第1267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一天子,容色絕妙,於後夜時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身諸光明遍照祇樹給孤獨園。

時,彼天子白佛言:「世尊!比丘,比丘度駛流耶?」

佛言:「如是,天子!」

天子復問:「無所攀緣,亦無所住,度駛流耶?」

佛言:「如是,天子!」

天子復問:「無所攀緣,亦無所住而度駛流,其義云何?」

佛言:「天子!我如是如是抱,如是如是直進,則不為水之所。如是如是不抱,如是如是不直進,則為水所㵱。如是,天子!名為無所攀緣,亦無所住而度駛流。」

時,彼天子復說偈言:

「久見婆羅門,  逮得般涅槃,
 一切怖已過,  永超世恩愛。」

時,彼天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稽首佛足,即沒不現。

[校勘]

「時」,大正藏原無此字,今依據高麗藏補上。

「言」,宋、元、明三本作「告」。

[註解]

駛流:迅速的水流。

㵱:漂流。「㵱」讀音同「瞟」。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是南傳相應部尼柯耶第一經,對南傳佛弟子應該算是相當重要的一經。

經中提到,一位身放光明的天子以渡河作為譬喻,向佛陀問到如何而能達到解脫彼岸。在天子的譬喻中,面對湍急的流水,要從此岸游泳到彼岸,如果一直緊抱(攀緣)著漂流物當游泳圈,那麼只會跟著漂流物一起任由流水漂移,無法到達彼岸;而如果只是想要停留在瞬息萬變的河中(住),最終也會因為抵抗水流精疲力竭而沉入水中,也無法達到彼岸。天子先是向佛陀確認,比丘是「無所攀緣,亦無所住」而渡生死彼岸的嗎?確認之後天子又問佛陀,要如何怎麼樣才能「無所攀緣,亦無所住」的渡彼岸。

  • 橫渡生死之流

佛陀回答天子,的確是「無所攀緣,亦無所住」而渡洪流,但比丘所抱持的並不是無常的事物,而是正確的知見以及修行方法(如是如是抱);比丘們倚靠著正確的知見,明白無常的事物不可依靠、無常中也沒有安全的逗留處,所以能夠不攀緣、不停留地朝著正確的方向持續前進(如是如是直進),最終能夠到達彼岸。

《雜阿含經》中有許多能讓我們「如是如是抱」的正確知見與方法,比如卷二十八第785經所說能夠轉生善趣的世間正見,以及能夠導向涅槃的出世間正見;世尊也時常教導弟子適宜的修行方法,比如應該要斷五蓋,捨五欲,修五根,成就五分法身(卷36第1002經),除此之外,阿含經中常提到的三十七道品皆是渡生死之流的方法,這些善法都是以「自洲自依,法洲法依,不異洲不異依」為原則(卷二第36經),透過正確地觀察自己的身心、依照「四念處」來修證佛法(卷二十四第639經),這才是渡河的依靠。

佛陀在《雜阿含經》卷31第882經中比喻,世間一切善法如同植物,以不放逸為大地而得以生長,所以有了正確的修行方法之後,還必需精進不放逸的實踐。對照本經在《別譯雜阿含經》的對應經典(卷九第180經),佛陀回答天子:「若我懈怠,必為沈沒,若為沈沒,必為所漂。若我精進,必不沈沒;若不沈沒,不為所漂。」,可見並不是什麼都不做、都不學,就能自動渡過生死急流的。

  • 無所攀緣,亦無所住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應無所住而生其心」(CBETA, T08, no. 235, p. 749, c22-23) 與本經所說「無所攀緣,亦無所住」相呼應,實際上這也是《阿含經》中常提到的不要陷於十二因緣的鎖鍊,如《雜阿含經》卷十二第292經:「多聞聖弟子不樂無明而生明,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如是乃至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CBETA, T02, no. 99, p. 83, b15-17)

補充:

比對(一二六九)

「一切戒具足,  智慧善正受,  內思惟繫念,  度難度諸流。  不樂於欲想,  超越於色結,  不繫亦不住,  於染亦不著。」

不攀緣於欲想、不住於色界的結縛,也不黏著於雜染;內在思惟繫念佛法,而能度過生死流。

參考文獻:『瑜伽師地論』卷19:

[誰超越暴流?晝夜無惛昧?於無攀無住,甚深無減劣?]

[圓滿眾尸羅,具慧善安定,內思惟繫念,能度極難度。

諸欲想離染,亦超色界結,彼無攀無住,甚深無減劣。]

云何於諸欲想而得離染?謂於下分諸結已斷已知。 云何超於色界諸結?謂於色繫上分諸結已斷已知。 云何於無攀無住甚深中無有減劣?謂於無色界,或已離欲、或未離欲,已得非想非非想處,堪能有力入滅盡定,學與無學俱容有此故,不定言超無色結。

補充: 五上分結: pañcannaṃ uddhambhāgiyānaṃ saṃyojanānaṃ: 色愛、無色愛,掉舉、慢、無明,為證得第四果(阿羅漢果)的聖者(解脫者)所斷除的煩惱,另譯作「五上結」。 (莊春江阿含辭典)

參考連結: http://yifertw.blogspot.tw/2010/10/sn-111.html

[進階辨正]

c.f. yifertw.blogspot.tw/2010/10/sn-111.html, yifertw.blogspot.tw/2014/01/sn-1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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