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 卷40 第1104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能受持七種受者,以是因緣得生天帝釋處。謂天帝釋本為人時,供養父母,及家諸尊長,和顏軟語,不惡口,不兩舌,常真實言;於慳悋世間,雖在居家而不慳惜,行解脫施,勤施,常樂行捨施會供養等施一切。」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供養於父母,  及家之尊長,
 柔和恭遜辭,  離麁言兩舌。
 調伏慳悋心,  常修真實語,
 彼三十三天,  見行七法者。
 咸各作是言,  當來生此天。」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天帝釋」,巴利本作 Sakka-devānam inda。

「謂」,宋、元、明三本作「諸」。

「捨」,大正藏原為「施」,成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捨」。

「三十三天」,巴利本作 Tāvatiṃsā。

[註解]

七種受:七個受持的行為準則。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七行」,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七個誓言」。

真實言:真實的話,不妄語。又作「真實語」。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實言」,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真實語」。

慳悋:吝嗇。

常樂行捨:時常樂於修行施捨;時常以布施鍛鍊自己能歡喜地捨離、放下。

施會供養:在有人需要布施的場所供給衣服、飲食等生活用品。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沒有這幾個字,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回應乞求」。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天帝釋之所以成為三十三天的天主,是因為過去世受持七法,這七法在各譯本的記載表列如下:

《雜阿含經》第1104經 《別譯雜阿含經》第33經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
供養父母 孝順父母 奉養父母
供養家諸尊長 恭敬尊長 尊敬家中年長
和顏軟語 所言柔軟 柔和語
不惡口 不起瞋恚,設生嫌恨,尋思滅之 沒憤怒者,如果我的憤怒生起,會急速地排除
不兩舌 斷於兩舌 離離間語
常真實言 恒修實語,終不欺誑 真實語
於慳悋世間,雖在居家而不慳惜,行解脫施,勤施,常樂行施,施會供養,等施一切 好施、無慳 以離慳垢之心住於在家,自在地施捨,親手施與,樂於捨,回應乞求,樂於均分與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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