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 卷4 第102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晨朝著衣持鉢,入王舍城乞食。次第乞食,至婆羅豆婆遮婆羅門舍。

時,婆羅門手執木杓,盛諸飲食,供養火具,住於門邊,遙見佛來。見已,白佛作是言:「住!住!領群特,慎勿近我門!」

佛告婆羅門:「汝知領群特、領群特法耶?」

婆羅門言:「我不知領群特,亦不知領群特法,沙門瞿曇知領群特及領群特法不?」

佛言:「我善知是領群特及領群特法。」

是時,婆羅門即放事火具,疾敷床座,請佛令坐,白言:「瞿曇!為我說領群特及領群特法。」

佛即就座為說偈言:

「瞋恚心懷恨,  隱覆諸過惡,
 犯戒起惡見,  虛偽不真實,
 如是等士夫,  當知領群特。
 憋暴貪悋惜,  惡欲慳諂偽,
 無慚無愧心,  當知領群特。
 一生二生者,  一切皆殺害,
 無有慈愍心,  是為領群特。
 若殺縛椎打,  聚落及城邑,
 無道以切責,  當知領群特。
 住止及行路,  為眾之導首,
 苦切諸群下,  恐怛迫愶
 取利以供己,  當知領群特。
 聚落及空地,  有主無主物,
 掠護為己有,  當知領群特。
 自棄薄其妻,  又不入婬舍,
 侵陵他所愛,  當知領群特。
 內外諸親屬,  同心善知識,
 侵掠彼所受,  當知領群特。
 妄語欺誑人,  詐取無證財,
 他索而不還,  當知領群特。
 為己亦為他,  舉責及財與
 或復順他語,  妄語為他證,
 如是妄語者,  當知領群特。
 作惡不善業,  無有人知者,
 隱諱覆藏惡,  當知領群特。
 若人問其義,  而答以非義,
 顛倒欺誑人,  當知領群特。
 實空無所有,  而輕毀智者,
 愚癡為利故,  當知領群特。
 高慢自稱舉,  毀壞於他人,
 是極卑鄙慢,  當知領群特。
 自造諸過惡,  移過誣他人,
 妄語謗清白,  當知領群特。
 前受他利養,  他若來詣己,
 無有敬報心,  當知領群特。
 沙門婆羅門,  如法來乞求,
 呵責而不與,  當知領群特。
 若父母年老,  少壯氣已謝,
 不勤加奉養,  當知領群特。
 父母諸尊長,  兄弟親眷屬
 實非阿羅漢,  自顯羅漢德,
 世間之大賊
,  當知領群特。
 初上種姓生,  習婆羅門典,
 而於其中間,  習行諸惡業,
 不以勝生故,  障呵責惡道
 現法受呵責,  後世墮惡道,
 生旃陀羅家,  世稱須陀夷
 名聞遍天下,  旃陀羅所無,
 婆羅門剎利,  大姓所供養,
 乘於淨天道,  平等正直住,
 不以生處障,  令不生梵天,
 現法善名譽,  後世生善趣,
 二生汝當知,  如我所顯示,
 不以所生故,  名為領群特。
 不以所生故,  名為婆羅門,
 業為領群特,  業為婆羅門。」

婆羅門白佛言:

「如是大精進,  如是大牟尼
 不以所生故,  名為領群特。
 不以所生故,  名為婆羅門,
 業故領群特,  業故婆羅門。」

時,事火婆羅豆婆遮婆羅門轉得信心,以滿鉢好食奉上世尊。世尊不受,以說偈得故,偈如上說。

時,事火婆羅豆婆遮婆羅門見食瑞應已,增其信心,白佛言:「世尊!我今可得於正法、律出家、受具足不?」

佛告婆羅門:「汝今可得於正法、律出家、受具足戒。」即得出家,獨靜思惟,如前說,乃至得阿羅漢,心善解脫。

時,婆羅豆婆遮婆羅門得阿羅漢,心善解脫,自覺喜樂,即說偈言:

「非道求清淨,  供養祠祀火,
 不識清淨道,  猶如生盲者。
 今已得安樂,  出家受具足,
 逮得於三明,  佛所教已作。
 先婆羅門難,  今為婆羅門,
 沐浴離塵垢,  度諸天彼岸。」

[校勘]

「領群特」,巴利本作 Vasalaka。

「憋」,宋、元、明三本作「弊」。

「椎」,宋、元二本作「搥」,明本作「槌」。

「怛」,宋、元、明三本作「恒」。

「護」,宋、元、明三本作「詆」。

「受」,元、明二本作「愛」。

「財與」,宋、元、明三本作「與責」。

「若」,大正藏原為「人」,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若」。

「初上」,宋、元二本作「和上」,明本作「和尚」。

「直」,宋、元、明三本作「真」。

「譽」,宋本作「舉」。

「事火婆羅豆婆遮」,巴利本作 Aggikabhāradvāja。

「於」,大正藏原為「為」,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於」。

宋、元、明三本無「戒」字。

「即」,宋、元、明三本作「而」。

[註解]

火具:引火生火的器具。

領群特:領群的特牛(公牛)。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旃陀羅」(賤民),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賤民」。

一生二生者:胎生和卵生的眾生。

迫愶:脅迫;以威勢相逼迫。「愶」通「脅」。

父母諸尊長,兄弟親眷屬:這邊疑有闕漏,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為「父母兄弟及姊妹,罵詈惡口無遜弟」,指對親屬的惡口。

實非阿羅漢,自顯羅漢德,世間之大賊:其實不是解脫的聖人,卻大妄語自稱是解脫的聖人,這是欺世盜名的大賊。

須陀夷:比丘名,七歲時和佛問答流利,因此佛陀破例允許他未滿二十歲即受具足戒。出身旃陀羅(賤民)種姓。又譯為「須陀延」、「蘇陀夷」。

大牟尼:寂靜的聖者,指佛陀。「牟尼」是「寂靜」的意思。

三明:宿命明(宿命神通)、天眼明(天眼神通)、漏盡明(漏盡神通)。

[對應經典]

[進階辨正]

雜阿含經卷第四

此經此卷,國、宋二本文義全同,皆有十九經,總二十五紙。丹本有十五經,若依宋藏式寫之,可成二十七紙。又其文義與國、宋二本全別,未知去取。今撿國、宋本經,則下流函中,此經第四十二卷耳。宋藏錯將彼卷重刊于此,為初四卷,國亦仍之者,錯也。故令去彼,取此丹本經焉

[校勘]

「式」,大正藏原為「或」,今依據高麗藏改作「式」。

宋、元、明三本無「此經……經焉」一百零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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