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人以解脫為業,因此不賺錢、不蓄財;在家人則要有居家生活,需要賺錢謀生。

佛陀在《雜阿含經》卷四第91經表示:「有四法,俗人在家得現法安、現法樂。何等為四?謂方便具足、守護具足、善知識具足、正命具足。」(CBETA, T02, no. 99, p. 23, a26-28)

「方便具足」即努力工作以種種技能謀生,「守護具足」即管好財物以避免不必要的減損,「正命具足」即以正當的方法謀生,該花的錢就花、不該花的錢不花。四個能讓在家人此生安樂的方法中,有三個都與理財有關,可見正確理財的重要性。

我們應如何正確地求財?取得財物後該如何分配?如何避免財物不必要的減損?對財物應避免怎樣的心態?佛陀都曾向居士們一一開示,整理如下:

◎ 正確的求財方法

在家居士需要營生求財,才能照顧自己及他人,但該怎麼求財呢?

以下第1283經說「始學功巧業,方便集財物」,《中阿含經》卷三十三〈大品1〉第135經善生經也說:「初當學技術,於後求財物。」(CBETA, T01, no. 26, p. 642, a2) 也就是要先有一技之長,努力工作。

最好以怎樣的心態求財呢?《中阿含經》卷三十〈大品1〉第126經行欲經這麼說:「居士!若有一行欲人,如法以道求索財物,彼如法以道求財物已,自養安隱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生天長壽。得財物已,不染不著,不縛不繳,不繳已染著,見災患,知出要而用者,此行欲人於諸行欲人為最第一。」(CBETA, T01, no. 26, p. 615, c9-15)

要如法求財、不能違法,得到財物後除了自養外,也要分享及供養,進而不染著於財物,知道財物的無常,而作妥善的運用。

若要追本溯緣,不作貪、瞋、怖、癡的行為,即能多福祿,如《中阿含經》卷三十三〈大品1〉第135經善生經所說:「人因四事故,便得多福。云何為四?不行欲、不行恚、不行怖、不行癡。」(CBETA, T01, no. 26, p. 639, b13-14)

舉例而言,不貪而能投資進退有節,不瞋有慈心而和氣生財,不怖才能積極進取做事,不痴則智慧清明,自然洞燭機先。經中也常提到清淨布施、慈心、齋戒能成就後世的大福報。

◎ 適當的財物分配

如法獲取財物後,該如何作資產配置呢?《中阿含經》卷三十三〈大品1〉第135經、《長阿含經》卷十一第16經善生經、《雜阿含經》卷四十八第1283經中都有記載佛陀為善生童子開示的方向,將個人所得大致分為四份:一份供應生活所需(飲食)、一份要存起來,二份作賺錢的資本(例如一份投入工作所需、一份則可投資或借給他人)。第1283經也有相關的說明。詳情可參考之前的討論串 → http://0rz.tw/ofBe5 (本段待進一步整理。)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亦提供過去久遠時某一長者的財物分配法,也可作為參考。

一分財寶,常求息利以贍家業;
一分財寶,以充隨日供給所須;
一分財寶,惠施孤獨以修當福;
一分財寶,拯濟宗親往來賓旅。

兩者相較下,可以發覺無論怎麼分配,日常生活的費用需保留,發展事業的費用亦需保留,剩下的則是看要存在地上的銀行,或是天上的銀行(布施),隨個人所好。 ^_^

◎ 聰明地避免財物減損

獲取並配置好財物後,也要減少財物不必要的損失。佛陀告誡我們有六種錯誤的行為會破財,見《中阿含經》卷三十三〈大品1〉第135經善生經:「居士子!求財物者,當知有六非道。云何為六?一曰種種戲求財物者為非道。二曰非時行求財物者為非道。三曰飲酒放逸求財物者為非道。四曰親近惡知識求財物者為非道。五曰常喜妓樂求財物者為非道。六曰懶惰求財物者為非道。」(CBETA, T01, no. 26, p. 639, b18-23)

十賭九輸,縱使贏了也不安穩。生活不正常,工作不穩且難以建立信用。放逸於燈紅酒綠或混跡於狐群狗黨,隨時就會出事。縱慾或懶惰自然坐吃山空,累積不了財富。

《雜阿含經》卷三十二第914經提到了九個造成財物減損的原因:「王所逼、賊所劫、火所焚、水所漂、藏自消減、抵債不還、怨憎殘破、惡子費用、[……]無常。」(CBETA, T02, no. 99, p. 230, c6-9) 以下第1283經中佛陀也教我們「不付老子財,不寄邊境民,不信姦狡人,及諸慳悋者,親附成事者,遠離不成事」。

佛弟子並不會傻傻地讓人將錢財偷走或搶走,而會適切地守護財物。

◎ 錯誤的貪著心態

雖然錢財是生活所需,但成為金錢的奴隸或因多財而放逸也會深受其害,如《雜阿含經》卷四十六第1232經中說:「彼諸世人得勝財利,於財放逸,而起貪著,作邪行者,是愚癡人,長夜當得不饒益苦。」(CBETA, T02, no. 99, p. 336, c3-5)

無法節制自己而亂花錢,或是過於吝嗇而不肯花錢,都不出貪及痴,《雜阿含經》卷四第91經即說:「若善男子無有錢財而廣散用,以此生活,人皆名為優曇鉢華,無有種子,愚癡貪欲,不顧其後。或有善男子財物豐多,不能食用,傍人皆言是愚癡人如餓死狗。是故,善男子所有錢財能自稱量,等入等出,是名正命具足。」(CBETA, T02, no. 99, p. 23, b16-21)

《雜阿含經》卷四十六第1232經即記載一位長者多財巨富,但是完全不肯花錢而生活得像個窮人,也不幫助他人、施與他人,這就是因為太貪而對自己及他人都吝嗇,受不到福報的利益,福報用完即墮三惡道。

了解財物只是工具而不是目的,正確看待財富的因緣生滅,自然能妥善地運用及累積錢財,而得到現世的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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