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定能讓心專注於一對象而不散亂,在佛經中最常提到的禪定是「四禪」,其定義整理於下表中:
層次 | 定義 | 白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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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禪 | 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 | 離於感官欲樂,離於惡的、不善的事情,覺與觀兩者皆有,由捨離而生起喜與樂 |
第二禪 | 息有覺有觀,內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 | 止息了覺與觀,內心澄淨、專注,覺與觀兩者皆無,由定而生起喜與樂 |
第三禪 | 離貪喜,捨住正念、正智,覺身樂,聖人能說能捨念樂住 | 離於喜,安住在捨心、安住在正念、正知中,體驗到樂,安住於這聖者所說的捨中 |
第四禪 | 離苦息樂,前憂喜已滅,不苦不樂,捨淨念,一心 | 離於苦、樂,先前憂、喜已斷了,不苦不樂,只有因捨而生的清淨之念,心專注純一 |
四禪的要點略為解釋如下:
初禪:
在初禪的定義中,「離欲、惡不善法」是初禪的成果,也是達成初禪的條件之一。要達成初禪還有其它的條件,約略地說如卷二十四第624經:「汝當先淨其戒、直其見(正見),具足三業(身、口、意三業清淨),然後修四念處。」(CBETA, T02, no. 99, p. 175, a7-8)
經文中提到「有覺有觀」,其中的「覺」又譯為「尋」,作用是將注意力投向目標;「觀」又譯為「伺」,作用是持續不斷地注意目標。舉例來說,在修行觀呼吸的時候,將心念投向於呼吸,就是「尋」,接著持續不斷地省察呼吸,即是「伺」。
當心念持續放在專注的對象(例如呼吸)而達到初禪後,會維持在當下,不再生起新的狀況,這時心中會因為離於五欲的粗重負擔,而有喜樂的感覺。若與欲界的淫欲相比,初禪喜樂有如遍身清涼能除熱惱,而欲界的淫欲就像是火燒身心,因此入初禪後自然更容易調伏對五欲的貪愛。
第二禪:
在初禪的基礎下繼續修定,隨著功力漸深,漸漸地,「尋」、「伺」顯得是刻意、多餘的擾動,因此放下了初禪的「尋」、「伺」,則能進入第二禪。
此時內心更加地澄淨(「內淨」),達成專注、純一的心(「一心」)。這時的定力能產生喜樂,又勝過初禪的喜樂。
第三禪:
在第二禪的基礎下繼續修定,漸漸發現先前定力所生的「喜」能讓人執著,執著於「喜」則因無常而有憂,所以放下「喜」心,安住在捨心,安住在正念(清澈的覺知)、正知(清晰的理解)中,則能入於第三禪。
這時一方面內心安住在「捨」,一方面體驗到比粗糙的「喜」更勝妙的「樂」,這是第三禪的境界。
第四禪:
在第三禪的基礎下繼續修定,除了先前已經放下的「喜」外,漸漸連第三禪的「樂」也都徹底放下,只有因捨而生的清淨之念,心專注純一,成就第四禪。
先前第864經提到了初禪,後續的第867經、第869經、第870經則分別提到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