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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緣
精華閱讀 | 首篇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末篇 | 轉寄 | 返回上層 發信人: DavidChiou@Lion (邱大剛), 信區: BudaHelp 標 題: Re: 十二因緣 發信站: 獅子吼站 (Wed Feb 2 11:24:57 2000) 轉信站: Lion 以下是以前的討論,提供作參考: =============================================================================== Date: 10-05-95 Time: 05:39p Number: 3726 From: AB TSAI Refer: 0 To: DAVID CHIOU Subject: 因緣心識論DC> 今天我在整理論部時,再讀了此部「因緣心論釋」,有些問題請教您: DC> 第一個問題:阿含經中先載到六因緣,再載到十二因緣。不知有何不同? 其實這是一個 LOOP, 從任何一點開始都是起點。 DC> > 問曰:「何者煩惱﹖何者是業﹖何者是苦﹖此差別之法,當於何攝﹖」 DC> DC> 首先得問一下,「煩惱」、「業」、「苦」的意義為何? DC> (上次好像我看《地藏十輪經》時就問過了,不過還沒回答耶 :)) Sorry, 年來為了閏八月搞得人仰馬翻, 所以許多事都有藉口了。 「煩惱」、「業」、「苦」的意義為何? 其實應說是「現象如何」比較 具體一些。這些答案在論中就有了。不過這些也都是大論點, 哲學系的 可以因此搿出一篇博士論文來。不怕死的咱們就來弄墨一下.. DC> > 答曰「初、八、九煩惱:差別十二支法,初是無明;第八是愛;第九是取; DC> > 此三是煩惱所攝。何者是業﹖二及十是業:二是行;十是有;此二法是業所攝。 DC> > 餘七皆是苦:煩惱業之所攝之餘七種,是苦。所攝應知:所謂識、名色、六 DC> > 入、觸、受、生、老死。言皆者,是摠攝之辭,即攝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 DC> > 苦。 我們先來作個表解: 1.無明..............(煩惱) 2.行 ...................(業) 3.識 ........................(苦) 4.名色........................(苦) 5.六入處......................(苦) 6.觸..........................(苦) 7.受..........................(苦) 8.愛................(煩惱) 9.取................(煩惱) 10.有.....................(業) 11.生..........................(苦) 12.老病死憂悲惱苦..............(苦)DC> 為什麼煩惱攝「無明」、「愛」、「取」? DC> 為什麼業攝「行」、「有」? DC> 為什麼苦攝「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 DC> 為什麼是這樣分? 這樣子分又有何意義? 人生百態含於其中, 這十二支就是人命的分支, 也就是細分。人生的全部 便是由「煩惱」「業」「苦」三者所構成的, 因為無論過程如何, 最後所 回歸的原點一定跑到這三項基本層面上。 DC> 為什麼煩惱攝「無明」、「愛」、「取」? 無明--不明白自己所面對的人、事、物。 愛 --只喜歡自己所指定的人、事、物。 取 --只選擇自己所要有的人、事、物。 這些是煩惱的所在。不會要命, 但是令人不好受, 笑不出來。 DC> 為什麼業攝「行」、「有」? 業的解釋一般簡說為「善惡的各種行為」, 業的條件必須是有實質 上的行動。因此「行動」和「實有」才成為「業」。所以業的古名 譯為「造作」, 在《阿含》中強調了這個特性( 實有之行為)。 但 在大乘中將之擴大為「有形業和無形業」之說法,這是另一說了。 DC> 為什麼苦攝「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 「苦」世尊的解說是「逼惱身心」故名為苦。這七樣都是可以「逼 惱身心」的, 也就是會有實質上的痛感。 DC> 為什麼是這樣分? 這樣子分又有何意義? 這可能是為了讓人們易於了解「人世」苦多於樂的真相。至於為何 這樣分, 我認為是教學上的分類而已, 當初世尊就這樣分, 所以咱 們就這樣學。君不見其後的學者可以分成更多的分類。 DC> 此段怎麼講? 您是要我教國文課?好吧,反正老小子除了懷胎不能之外,啥事沒幹過。 DC> > 是故此十二支法,於業、煩惱、苦中,並皆攝盡。言唯者,是其遮義:經中 DC> > 所說之法,此中攝盡,更無有餘。」 十二支的分類法在「業、煩惱、苦」三者已經全部涵蓋,沒有其他的了。 原經中用了「唯」字是表示「涵蓋」的意思。(註:佛教常用「開」「遮」 這兩字表示「含括」和「例外」,尤其戒律的討論,開:表示可以作,意思 是不包含在內;遮表示不可以,意思是包含在戒律內。) DC> >問曰:「此義已知。彼煩惱、業、苦,云何相生﹖請為解說!」 有人問:「這個哇哉啦,那個『煩惱、業、苦』系安怎會來生來生去揘? 請你講看覓啦。」 DC> > 答曰:「從三生於二:從三煩惱,生於二業。從二生於七:謂上所說苦法。 DC> > 七復生於三:所謂諸煩惱。復從三煩惱,生於二業。此有輪數轉:言有者,有 DC> > 其三種,所謂欲、色、無色。於中不息,而作流轉;彼諸異生,世間而自流轉浪 DC> > 。言此者,顯不定義,非如流轉,次第生於諸有,此不定也。」 由那三個煩惱生出二個業來。二個業生出七個苦。七個苦再生出三個惱。 ┌ 1.無明.(煩惱)┐ ┌2. 行(業)┐┌ 3.識....(苦)┐ ├ 8.愛...(煩惱)┼─┤ ├┼ 4.名色..(苦)┤ ├ 9.取...(煩惱)┘ └10.有(業)┘├ 5.六入處(苦)┤ ↑ ↑ ├ 6.觸....(苦)┼┐ │ ║ ├ 7.受....(苦)┤│ │ ║ ├11.生....(苦)┤│ │ ║ └12.老病死(苦)┘│ └──←生──────╩←生───────────┘ 這種輪轉名叫「有輪轉」, 所以叫「有輪」, 是因為有「欲、色、無色」的 存在而流轉息不息。「此」者( 經中說『此有輪轉』)並不是「一定如此」 的意思, 它是指這種相生的現象是「不一定」的, 也就是因果不一定如。 (註: 煩惱有時是業的因, 但有時業是惱的因..等, 有時是苦生業, 如雙線的部份) DC> > 問曰:「何者是身之自在眾生耶﹖彼之作用,其事云何﹖」 DC> > 答曰:「諸趣惟因果:惟除假名。此中無眾生:此是真實義,非假立有;假 DC> > 立之境,不成實物。」 問:那麼身體中哪一部份是不受這些影響的呢, 它的作用又如何? 答:六道輪迴(諸趣)都是因果, 這些輪迴不因名稱的不同而有差別, 這些輪迴當中沒有不受影響的部份(此中無眾生)。這些都不是 用虛擬而成立的, 虛擬的境界不是實物。也就是說, 輪迴的消 長中, 沒有任何部份不受影響, 「真的」。 (註: 問的人提出唯識的問題, 先問這一題, 「有沒有一樣東東是 不受輪迴消滅的, 再問下一問題: 如果沒有, 那麼輪迴中是 如何有前世後世的, 厲害吧? ) DC> > 問曰:「若如是者,誰從此世至於他世﹖」 DC> > 答曰:「無有極微等法,從於此世,移至他世。雖然;唯從於空法, DC> > 還生於空法。從無我我所煩惱、業五種空因,還生空無我我所七種苦 DC> > 果之法。彼則無我我所,彼此手無我我所。雖然; 從自性無我之法, DC> > 還生自性無我之法。應如是知,作如是說!」 問:如果這樣, 那誰還記得前世後世呢? (輪迴不就沒意義了) 答:身體中沒有任何基本粒子(極微等法)保存到另一世。雖然由空法 生出的(惱業苦)空因最後還是回到空法(惱業苦滅),但是這些 惱業苦並非有質體上的粒子作怪,它們並無「自我性」,也就是說 這些惱業苦並無自體。它們是由「無自主性的現象」中生出的「無 自主性」的現象。應如是知,作如是說。 ******************************** 註:回答中並沒有直接提出前世今生的解。若不了解苦集滅的原理, 談那些是無意義的, 這也是世尊指出的無記論的原意。這裡只指 出:前世今生中所有的「惱業苦」並不是相同的惱業苦,每一世 的惱業苦都是「全新的老東東」。論中用很多的例子來討論,同 學們可得好好K一K。 -- AB Tsai -- /End of line * Origin: ◇ 南無護法韋馱尊天菩薩 ◇ (3: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