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est 2024/12/7:
《雜阿含經》卷三十七第1023經中,頗留那比丘圓寂後,佛陀說在臨終聽聞、思惟佛法的人可證得三果或四果。
這經中佛陀就講三果或四果,沒有講其他的果位,就這麼穩,一定證三果或四果嗎?
南傳經文意義完全一致,講說可證三果或四果。
David Chiou:
本經中佛陀是舉例,畢竟佛世時出家人證阿羅漢是習以為常,沒有證個三果、四果就不值得拿到檯面上當例子。
這樣舉例的用法在經中還蠻常見的,例如《雜阿含經》卷二十四第734經中,佛陀說:「若比丘如是修習七覺分已,當得二種果,現法得漏盡無餘涅槃,或得阿那含果。」也就是修習七覺分的結果,是證阿羅漢或阿那含。
這並不是保證,像接下來的第735、736經就提到了證其他果位的例子,但若單獨只看第734經,字面上可能誤以為保證得三果或四果。
因此佛經中這些福利、利益、果報一類的說明,最好不要當作一種「保證」。就像「種瓜得瓜」這道理沒錯,但並不是說把瓜的種子種下,就保證一定可以吃到瓜:一個颱風或乾旱,或是施肥過多過少,或是害蟲啃咬、小鳥啄食,太多的因素都能造成結不了瓜。要經過很多的努力、失敗,越挫越勇,精進不懈,才能取得最終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