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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卷三十五第972經說的婆羅門三諦,到佛陀說的三諦,有什麼關係?
David Chiou:
本經記載佛陀見到很多印度傳統婆羅門教的出家人在討論什麼才是真理,因此佛陀強調傳統婆羅門教符合佛法的部份,試著隨順而轉變他們的觀念。
婆羅門教有「不殺生」戒,但為了取悅天神、求得保祐,卻可以宰殺畜生以作牲禮。因此佛陀先肯定婆羅門教的「不殺生」戒,再強調對一切眾生不分貴賤的慈心才是不殺生的關鍵,不應該基於自我而犧牲掉不殺生戒以求保祐。
婆羅門教認為世間的事物都會滅去,要融入大梵天才能得永生。佛陀肯定世間因緣而生、因緣而滅,要婆羅門實際觀察一切皆因緣生滅,故意跳過了婆羅門教誤以為大梵天永生的觀點。
婆羅門教認為自己以及塵世的事物都是幻影,大梵天才是真我。佛陀肯定自我及世間都是虛妄的,故意跳過了婆羅門教誤以為有真我的觀點。
有善根的人聽到這番開示,就可能進修三學:
利根的人甚至能奠定三解脫門的基礎:
可惜在場的婆羅門教出家人沒有一人想通而修行佛法,就只能繼續流轉生死了。
David Chiou:
以上提到三解脫門的對應有點太深、太複雜,可能絕大多數的讀者讀了後一頭霧水,因此「讀經拾得」中就不提對應三解脫門的部分。
若要看古代論中對此經文的解讀,則可參考: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40〈使揵度2〉:「佛經說。婆羅門梵志有三諦。是婆羅門梵志諦。云何為三。
婆羅門梵志。作如是說。不應害眾生。如是說者。此言是實。是名婆羅門梵志初諦。
婆羅門梵志。復作是說。我非彼所有。彼非我所有。如是說者。此言是實。是名婆羅門梵志第二諦。
婆羅門梵志。復作是說。所有集法。皆是滅法。如是說者。此言是實。是名婆羅門梵志第三諦。
問曰。此中何者是婆羅門。何者是諦。答曰。佛法外道。是婆羅門。向所說三諦。是名諦。餘悉非諦。不害眾生者。不殺一切眾生。我非彼所有彼非我所有者。我不屬彼。彼不屬我。所有集法悉是滅法者。所有生法。皆當歸滅。復有說者。此佛法內。名婆羅門諦者。向所說三諦。佛為對外道故說此經。外道自言是婆羅門。而逼切他。所以者何。為祠祀故。殺牛羊水牛及餘種種眾生。佛作是說。若逼切眾生。不名婆羅門。實義婆羅門者。謂不惱害一切眾生。外道自言。是婆羅門。為天女色故。而修梵行。佛作是說。婆羅門者。不應為天女色而修梵行。實義婆羅門。不為女色。不為居家。無所染著。外道自言。是婆羅門。而貪著斷常見。佛作是說。婆羅門者。不應貪著斷常。若知集法即是滅法。是實義婆羅門。
復次此經說。三解脫門方便。不害一切眾生。是空解脫門方便。我非彼所有彼非我所有。是說無作解脫門方便。所有集法悉是滅法。是說無相解脫門方便。
如三解脫門。三三昧。三種身。三學。三修。三淨說亦如是。」(CBETA, T28, no. 1546, p. 298, c16-p. 299, a14)
Wayne Wayne:
《雜阿含經》和《別譯雜阿含經》說婆羅門三諦,對應的南傳經文則是說婆羅門四諦,多了「無常」。
《瑜伽師地論》也說三諦:
何等三處?謂不應害一切眾生,是名初處。
此所說處,唯諦唯實,無有虛妄。是故於此初處,無語言過失染污其心。(唯說符合因果正見的教導,不說諂取的話)。
又彼於是處,不由諦實言論方比於他,謂己為勝、若等、若劣。是故彼於此處,無憍慢過失染污其心。
又彼於此處審觀德失,觀彼所緣能增善法。
又能攝益身心無罪現法樂住,於諸有情多住慈想,晝夜修學;
又於此處非信他行,內自正覺為諦為實,然於諦實不妄執著。
如是一切行無常,是名第二處。餘如前說。
一切法無我,是名第三處。餘如前說。
此中差別者,於第二諦,應言於一切行多住生滅觀,晝夜修學。於第三諦,應言於一切法多住無我我所想,晝夜修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