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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卷十一第273經:「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這個過程要怎麼對應到十二因緣呢?

「想、思」屬於「名色」,但將「想、思」擺到名色支的話,「觸俱生受想思」是第6支生第4支,和十二因緣的順序兜不起來,不只相反,而且有跳次序?


David Chiou:

可參考這張圖:

「觸俱生受、想、思」的「受想思」的「受」是第7支,「想」對造業是較間接的影響,因此沒直接單獨列作十二因緣的一支(雖然理論上名色也包含了想,如您所說經文義理上沒有這對應關係,否則會相反了且跳次序),「思」則是一種行陰,行陰在十二因緣中是以直接影響造業的第8、9(愛、取)兩支來作例子。

因為十二因緣是強調有無明而造業,造成生死流轉的因緣關係,因此拿「觸俱生受、想、思」的經文較不是直接對應,而是以《雜阿含經》卷八第221經這樣的說法:「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CBETA, T02, no. 99, p. 55, a19-20) 比較適合直接擺進十二因緣的過程中比對。

其它可參考卷十二第294經的讀經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