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受證」共有 1 個註解 (更新時間 2024年07月14日 10:49:45)
長阿含經(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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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阿含經第九經[導讀:眾集經] | 四種應證知、可驗證的法,即見色受證(由天眼見色而驗證生死)、身受滅證(由親身體驗而驗證八解脫禪定)、念宿命證(由憶念宿命而驗證宿世)、知漏盡證(由解脫智慧而驗證斷一切煩惱),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生死之事由眼證知、八解脫由身證、宿命通由念證得、漏盡由慧證得」。其中「身受滅證」為禪定的能力,其餘三個為依禪定發起的三明(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能讓人了知過去、現在、未來的集起及滅去,有了這智慧能幫助人厭離、解脫。詳見南傳《增支部尼柯耶》集4第189經。 (2024年07月14日 09:5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