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得非求,非隨覺,非隨觀而修禪」共有 1 個註解 (更新時間 2021年12月16日 00:01:11)

雜阿含經(1)
雜阿含經卷第三十三(九二六) 不依從所獲得的、所尋求的、投向的注意力、持續的注意力而修真實禪。按:「得、求、隨覺、隨觀」是由粗到細列舉「意識」相關的造作。其中「得、求」分別是意根緣於過去、未來的法塵而生的意識的造作,「隨覺、隨觀」則分別是意根緣於現在粗、細心相的造作;「覺、觀」新譯為「尋、伺」。尋是投向的注意力,是粗的心相,伺是持續的注意力,是細的心相。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不依智知,不依推求心識境界,亦不依止覺知,獲得無所依止禪」,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不依止)所得、所求、被意所隨行而修禪」。 (2021年12月15日 23:43:17)